如何轉成量化成績,有沒有周全的計分系統可用,以免增加負擔
1.每個總結性評量使用評量基準
2.製作形成性評量檢核總表
3.製作平時表現加分表
4.決定成績計算時的基本分數、總結性評量分數與平時分數所各佔的學期分數比例。例如:
基本分60分+(1總結)×30%+(2形成)×5%+(3加分)×5%=學期總成績
【假設有5個總結性評量,每個總結性評量有3個等第:20、18、15,所獲得分數加起來×0.3;或是評量等第為100、95、90,五個分數加總後/5再×0.3】
建議:
老師們可以採漸進的方式,例如在一個單元中,先針對比較能掌握的活動建立規準、進行教學、評量、調整規準,之後上到相同的單元時,再一一建立尚未建立的規準;先練習並採用一般性的規準,比較容易有成就感。然而,老師跟學生互動經驗多了,評量基準的建立不會是一件困難的事;但是,要留意的是:在形成性評量的教學活動中,評量規準主要是協助教師檢視學生的學習狀況,或是更敏感於影響學生表現的原因,並不是依此去判定學生的能力高下。
( 參考資料來源~生活課程多元評量的實踐與省思 吳璧純2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