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誰有權抓林克頴?
是台灣?是英國?是印度?
國際法上的標準答案是:「都有權抓林克穎!」
但誰最優先?答案是台灣,理由是「被害人所在國」有優先權。
大陸漁民在台灣海域違法捕魚,誰可以抓?答案是台灣、大陸都可以抓,但台灣優先。
台灣商人在美國犯罪,誰可以抓?答案是美國、台灣都可以抓,但美國優先。
台灣人在大陸犯電訊詐欺,誰可以抓?答案是大陸、台灣都可以抓,但大陸優先。
以上是國際公認的法則,也是國際法的基本常識,但台灣的政客、名嘴,不知是無知?
還是故意顛倒黑白?
台灣三十幾個年輕人,在肯亞犯下電信詐騙,把台灣人臉都丟光,台灣人嫌大陸人沒水準,但這些混混詐騙的對象,大多是大陸人,依照國際法,大陸是受害國,擁有優先逮捕權。
當然大陸要把這些混混抓去繩之以法,因為台灣的法治,沒人相信。
許多台灣詐騙犯在國外被抓,都強烈要求遣返台灣,回來後受到怎樣的懲罰?
僅受輕判,甚至易科罰金而已!
經查這些人渣是從大陸進入肯亞,肯亞當然遣送回原出境國-大陸。台灣向大陸要人,姿態還擺得這麼高?
華人詐騙界最有名的,就是台灣人!
詐騙首腦也多是台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