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計畫:各校應納入學校學年度校務行事計畫,表內學校為承辦學校,同一組內各校教師請到該承辦學校研習。
轉型:
1. 國英數領域由教育局規劃安排,其他輔導小組於105.05下旬局務調查表由學校依師資需求、學生學習需求或校本課程發展等需求填報3領域/議題之志願。
2. 該校該領域/議題教師皆參加研習。
3. 各校應納入學校學年度校務行事計畫。
4. 未申請到校輔導學校得依據各校需求另外申請輔導小組到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