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諮詢輔導改由學校申請,請提出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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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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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3, 2016, 11:59:39 PM5/23/16
to 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公開討論區

原計畫:各校應納入學校學年度校務行事計畫,表內學校為承辦學校,同一組內各校教師請到該承辦學校研習。

轉型:

1.   國英數領域由教育局規劃安排,其他輔導小組於105.05下旬局務調查表由學校依師資需求學生學習需求或校本課程發展等需求填報3領域/議題之志願。

2.   該校該領域/議題教師皆參加研習

3.   各校應納入學校學年度校務行事計畫

4.   未申請到校輔導學校得依據各校需求另外申請輔導小組到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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