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指出,法院纪录显示,他未依照加州民事法209(b)规定回应,现在通知他可能因此被罚款,希望尽快在30天内持该传票到法院报到。若再置之不理,将面临强制性听证会,最高可被罚1500元。
阿 罕布拉梁先生在收到寄给侄子的类似传票,以为侄子不住美国,也非绿卡持有人或美国公民,没资格出任陪审团员,便擅自将传票丢垃圾桶。之后又收到提醒其侄子 回应、明信片形式的法院传票,再度不予理会。后来又收到制裁传票仍未回应,近日收到传召他侄子参加强制性听证会传票,才慌起来。
他 透过传票上的法院电话打过去询问,法院职员官腔官调地表示,必须由他侄子亲笔签名去信表示自己并非绿卡持有人,也非美国公民,没资格担任陪审团员才能结 案。他以侄子远在台湾,不方便拿到签名,要求对方给一个快速解决方法,仍获同样答复。后来他要求与对方长官说话,这次被告知既然传票收信人不住在该址,应 将传票退给邮局,再退回法院。
梁先生说,侄子之前来美读研究所,考过驾照,并登记使用他的地址,不知是否因此收到陪审员传票。
亚凯迪亚市张先生说,在美土生土长的成年女儿过去收到这类传票,都因学校功课忙碌置之不理,结果也没事。但这一、两年来法院改弦易辙,继续寄来传票,不理睬显非应对之道。
虽然目前在上班的女儿反映,有同事因不理会该类传票,被迫出席强制性听证会,并以未收到传票答辩,后来被法官采信未罚金。但也听说近日有法官以法院至少寄出三张传票,怎么可能一张都未收到拒绝接受当事人理由,处以近千元罚金。
张 先生说,法院近来对陪审团员遴选过程改进很多,只要传票注明的出庭日期前一天依规定致电800免费电话,键入传票上陪审员识别号码及别号(PIN No.),就会被告知是否须出庭。如果第一天不须出庭,当晚7时后须再致电,电话自动系统会告知第二天是否须出庭。有不少人一连五天都被告知不须出庭,如 此12个月内将不会再收到传票。若收到,可要求法庭豁免陪审团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