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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共专制复辟政权在形式上的复杂化和性质上的极权化
由于毛泽东一再宣称,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上,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就是农民战争。由于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那一场农民战争,又打的是欧洲共产革命的旗号,并以马列主义的思想作为这一场农民革命的思想基础和行动纲领──用毛泽东的话来说,就是“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这就为中共打天下成功后所建立的专制复辟政权,带来了双重的复辟性质和双重的复辟内容。即:它不仅与俄国的共产专制复辟具有共同性,而且具有中国传统农民革命只能“建立新王朝和复辟旧制度”的特殊性。再加上它一是处于国际共产专制复辟势力的鼎盛时期,二是正值二战结束后的东西方冷战时代,三是以革命的名义推倒了中华民国在大陆的政权,四是它自知有一个靠阴谋起家和卖国发家的肮脏历史,所以,它才既要实行极权统治,又要挂起“多党民主”的招牌,以“三权分立”为样式,将集中与专政作内容,藉以达到它全面重建专制制度的目的。然而,这种形式上的“复杂化”,即装模作样,非但无以掩盖它专制复辟的本质,相反,却更加地表现了它在本质上的极权化。
第一、就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而论,由于其它各党派均必须接受中共一党的领导,所以,中共的党纲便是它们的党纲;中共的所有政治主张,便是它们所必须遵循的主张。在组织上,这些民主党派还必须接受中共各级党委统战部的具体领导,并必须由有共产党身份者担任其各级领导机构的第一把手和秘书长等职务,直至在该党各级党部中建立共产党的“地下”组织,亦即真正的领导机构。在经济上,这些民主党派则全部由中共各级统战部提供活动经费,其中的专职人员由中共统战部参考中共自身的官本位,规定其薪金级别和工资待遇。如是,它们就在实际上成为共产党的一个个特别支部。从一九四九年前传承下来,并曾为中共夺权卖力的这八个“民主党派”,它们虽是中共在中国大陆胜利夺权中所接收的八个历史包袱,却在初期起到了为中共装潢门面的作用。由是,他们当中的一些不够听话者,便在一九四九年之后有了种种的遭遇;他们当中的一些十分听话者,则在一九四九年后拥有了种种的荣耀。同时,由于一九四九年之后,直至今天,中共仍绝对禁止任何一个新党派、新社团的建立,凡有暗自成立者,均被视为反革命组织,或授以“颠覆国家”罪,绝无宽容姑息之时。所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在实际上,也就是中共这个“老子党”和这八个“儿子党”之间的“永久性和唯一性合作”。中国大陆人民对它们的嘲弄与不齿,自不待言。
第二、就中共利用三权分立形式而建立健全的极权专制制度而论。中共在表面上确乎有一个三权分立的“政体”,但是,这个“三权分立”的政体,却是假的。因为在三权之上,还有一个至高无上的中共党权。自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三权”机关,必须由自中共中央以及各地方党委派出的
党组进行实际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百分之八十以上,必须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在退休的中共正部级干部中选任;全国政协常委会的组成人员,百分之七十以上必须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在现职、主要是在退休的中共副部级干部中选任;各省、市、县,包括各级自治区的人大常委和政协常委,均遵照这一原则依次在各级中共干部中予以选任。各级人大代表中,共产党员身份者必须占百分之八十以上;各级政协委员中,共产党员身份者必须占百分之七十以上;其各级各次会议主席团成员中,共产党员身份者必须保证百分之九十以上,同时还要设立中共临时党组以具体领导和指挥会议。其各级常任机关不仅接受同级党委领导,而且同级党委还要派出党组具体领导之。在任何一次会议的任何一次表决前,均必须召开人大机关和政协机关的中共党组会议,并在决定投票结果后,再召开本次会议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中的党员会议,声明必须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决定,按照党的会议决定进行投票。俟上述一切均得到落实后,再进行代表与委员的投票活动。事后若发现有不听话者,轻者警告,重者解除代表或委员资格,或在换届时将其剔除。至于各级人民代表与政协委员的产生及名额的分配,则全部由中共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分别或共同把持、操办即“选拔”。以至名单公布前不仅代表委员本身均不知内情,甚至连推荐代表和委员单位的中共党组织亦不能预知。诚如中共一位前省委书记所言:“这是组织上的事情,没有必要让你知道。”01
至于各级公检法机关,除掉各级均要设立党组以实行党的领导外,更由中共中央及中共各级党委设立各级政法委员会以实行统一指挥。各级公安、检察和法院系统中绝大多数领导者和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判案人员,迄今基本上为中共复员转业军人。
这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多党合作”、“三权分立”和“人民代表大会及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的政治本相。是自一九四九年以来中共的每一次错误政策,每一种倒行逆施,每一度内讧内斗,每一回无法无天,不仅均能够得到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一致拥护”,而且均能够在“法律”上获得“一致通过”的根本缘由所在。中国共产党就是靠这样一些根本的政治制度,靠这些在宣言上、宪法上和各种法律、法规上所根本看不到的专制极权化“操作”,才保证了它实行专制复辟统治的绝对权力,和对于这个政权之“千秋万代永不变色”的一厢情愿。
二 中共为复辟专制制度而施行教政合一、强化思想统治
如导论第一章所述,近现代任何专制复辟政权无不将强化思想统治作为实行专制复辟统治的最重要手段之一。然而,在中国,民元之后,由于袁世凯、张勋的帝制复辟瞬间败亡,北洋军阀又不得不在“共和”的名义下以推动复辟,一九二七年之后重建的中华民国南京政权,在本质上又是一个正在实行训政的民主政权,因而,中华民国作为一个共和国家的基本性质,便在相当程度上得到了延续和保证。由是,中国人民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持续地保有思想、言论、新闻、出版、集会、结社的相当自由。所以,不论是袁世凯还是段祺瑞,亦都只能提倡“尊孔读经”,而不敢强迫“尊孔读经”。北伐成功后,国民党即便为了接受袁、张和北洋军阀复辟的教训,而要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间内实行“训政”,直至围剿持枪反叛的新旧军阀和中共,然而,共产书刊报纸,共产作家联盟,以及在种种名义掩护下的共产社团,仍在相当程度上和相当范围内拥有存在和发展的自由。王若望等许多共产党人,曾一再声言他们是在国民党的监狱里读了大量马克思主义著作才崇信共产主义的事实,便是明证。02
第一、取缔一切思想文化自由,强化马列毛绝对思想统治
由于教政合一之极端专制政体的特质乃是教权至上,政权次之,而教权统治又以宗教思想的统治至上,所以,维护正宗教义,反对宗教异于,排斥甚至是绝灭其它一切思想,包括思想和思考行为本身,就成了实行教政合一式专制统治的至上法权。所谓“你思考,你就不是一个忠实信徒”的宗教名言,所谓“共产党员必须做党的驯服工具”的“党员修养”,都是中世纪欧洲教主们和当代共产教主们,实行教政合一式专制极权统治的不二法宝。因此,由取缔一切思想自由,包括取缔对共产教义作出任何不同解释的自由,而导致对于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及组党自由的全面取缔,便成为“教政合一”之极权专制政体,维护其绝对思想统治的不二法门。中国共产党正是以此为最高统治原则,才在一九四九年以后的中国大陆,全面地、并且是彻底地取缔了人民的上述种种权利,将民元以来中国人民已经享有了三十八年之久的基本人权,剥夺得一乾二净。中国共产党不仅在教育、文化、学术、新闻、出版以及各个上层建筑领域实行全面的党治,而且还要在上述一切领域,将任何一种思想文化方面的活动,均纳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之下,将一切的思想文化学术研究工作,均要变成对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之作为绝对真理的证明,说明和解释。即便是自然科学领域里的一切研究工作,包括体育比赛和文艺表演,也都要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进行之,其成果都必须贴上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胜利标签,以证明这个主义和思想“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真理性”。中国共产党以此来否定人类历史上除马列毛以外的任何思想和思潮,不论其进步还是反动;中国共产党更以此来排斥和反对当代世界在人文科学领域所获得的一切成就,亦不论其反动还是进步。由是,不论是在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或文学艺术等各个领域,稍有离经叛道,或仅仅是对马列毛思想的解释、证明或歌颂,与中共、甚至是与毛本人稍有背离或偏差,就立即要遭遇批判、斗争、政治处理、判刑劳改、直至处以极刑。即便是与中共一起发家,或为中共及毛的发家有过重大“理论贡献”的共产党人亦不能免。前中共中央党校校长杨献珍的遭遇,就是千千万万的例证之一。此与中世纪教权统治下的欧洲相比,其教权的至高无上和教权的无孔不入,及其血腥和残酷,实有过之而无不及。
第二、取缔宗教自由,毁灭宗教文化,压制宗教发展
中共自一九四九年夺取政权以后,虽然在宪法上明文规定人民拥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在实际上,却毫无余地地剥夺了人民的这一自由。如果说文革开始前,和尚、尼姑尚允许存在以装点江山的话,文革中,除马教之外,所有宗教在“破四旧”革命口号下均被取缔和打击,所有宗教建筑、宗教古迹均被捣毁和破坏,所有和尚、尼姑均被批斗或还俗,中共所谓宗教文化政策的底牌遂暴露□尽。文革以后,中共虽然开始修复寺庙,
重建宗教“队伍”,但是,也正因是重建,所以,才又趁机输入了自己的“新鲜血液”,在宗教界建立了党政级别,即按照中共的官本位为寺庙划等级,为和尚尼姑定待遇,所谓“处级寺庙、科级尼姑”每遇而皆是,屡见而不鲜。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大陆人民虽然因对马教、毛教的普遍抛弃和彻底厌弃,而开始自己选择宗教信仰,并促使了宗教活动的迅速发展,却又因为立即造成了中共的“大不安”,而立即遭遇和正在遭遇中共的广泛镇压与坚决“法办”。显然,要想在中国大陆回归中华民族五千年宗教自由的文明历史,无疑尚需要一番极其艰难的奋斗历程才能实现。
第三、设定反革命罪、反毛泽东思想罪和反党反社会主义罪
中共在夺取政权后,为厉行镇压设定了反革命罪。所谓反革命,一是历史反革命,即历史上曾作为共产党敌人者,或曾寄身在敌人阵营里面的人,并且不论这个敌人是否真的反对过共产党,是否帮助过共产党,或为起义者和投诚者,或在实际上竟是抗日的民族战士。二是现行反革命,即在一九四九年以后,有反对共产党言行者,或仅仅在思想上表现过不满或表示过不同意见的人,或仅仅是被共产党“认为”有不满者。由于对大量的思想上的反革命,无以设定硬性的界限,因而,思想上的反革命罪,就成为一种“欲加之罪”,即“反党、反社会主义罪”,此为中国大陆“最为普遍的政治罪行”。一句话,一个字,有时不过是对一个党员或一名干部的一点不满或意见,甚至仅是个人在日记上写下的一两句有情绪的话,或被认为是有情绪的话,有时竟是在党的动员下向共产党表的忠诚、提的意见,有时却完全是因为笔误,诸如将十月一日写成了十月十日等等,均能构成反革命罪,或被定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一九五零年中共因发动土改而随意将地主视为反革命并将之枪杀者,即达二百万人以上。一九五一年因中共发动镇压反革命运动而成批枪杀的反革命分子,总数达四百万之多。一九五七年因中共“引蛇出洞”而被打成右派者,竟占全国知识分子总数的五分之一强。其中更有一些人在被打成右派之后,又被判为历史反革命或现行反革命罪而被逮捕或判刑。03
从一九六六年中共文革伊始到一九七六年四人帮垮台,因反对毛主席、反对毛泽东思想和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革命罪而被判刑、枪决者,和被逼自杀身亡者,难计其数。一九七八年之前,在成批枪毙死刑犯的刑场上,在人满为患的中国大陆各地监狱中,其中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者,均为形形色色的反革命犯。一九七九年前后中共为维护统治,收拾人心,曾“与民让步”而平反冤假错案,其被平反者,基本上是反革命犯。曾容纳过数十万反革命犯的青海柴达木盆地诸劳改农场瞬间为之一空。时至一九八零年,仍然有人仅因一句“政治民主化”便被判刑十数年。殊不知“政治民主化”之一语,早在一九四五年便被写在国共两党的“双十协定”上,一九四六年更被公布在中共也参预修改和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上。一九八九年中共的天安门大屠杀,无非是一次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上的公开大屠杀罢了。
然而,正是这种对反革命罪的大量罗织,才绝对有效地维护了中共在思想上的极端专制统治,使神州大地“人皆不敢言其想言,人皆不敢想其愿想”。诚如蒋介石所言:“在死的恐怖面前,人民除了听从,还有什么办法?”(参见本卷第二章)中共教政合一的极端反动政治体制,正由是而得以建构、巩固和维系。
第四、中共为中国漫长的专制历史补上了最为血腥的一课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大陆建构“教政合一”的极端专制统治,委实为它在中国大陆建立一个“绝对专制制度”,带来了专制权力在结构上的根本保证。它既是中共在专制复辟统治的手段上,对“苏化”后中世欧洲教政合一政体的照搬和发展,又是对中国漫长的专制历史在统治方式上的一次血腥大补课。因为中国历代王朝和历代帝王,只借助宗教,利用宗教,却从来没有“为独尊一家宗教或思想而灭绝一切宗教或思想”。即便是董仲舒要在统治哲学上提倡“罢黜百家和独尊儒术”,也既未扫荡得了百家,更未在中国真正建立起一个至高无上、即高过皇权的儒教教权统治。儒家思想仍然只能作为一种被皇家利用的统治思想和学术思想,而非必须顶礼膜拜的宗教统治权仗,更不能高高地悬挂在皇冠之上。中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们,虽然常常独尊儒术,但从来都能允许“儒、释、道”三家并存、并尊,甚至是并用,以使互补和互约。即便是某个统治者要独尊某家,他也绝不会为了此家而杀尽彼家。独尊佛门的梁武帝竟能与反佛者“开台辩论”,虽失败而绝不加害,足见其没有为佛而杀人。由是可知,漫长的中国封建、君主专制社会,正因为允许数教并存,互相牵制,在政治上既没有将专制统治推向教政合一、即在思想上实行全面专制的极端境界,却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和相当范围内,予人民、尤其是知识分子以“思想思考的自由和文化创造的自由”,因而,才不致因罗织种种思想罪而为教杀人,也才有可能造成“百家争鸣”和“百花齐放”的思想文化局面,并在数千年之内创造了灿烂的文化,产生了不朽的思想成就,为思想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历史条件。甚至为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绵延难绝,造就了思想文化的基础。即便是历史上曾出现过的几度“文字狱”,也只是几个君王所制造的几个个案而已。这就较之由教政合一血腥统治所导致的、中世欧洲封建专制统治的“短命”历程,,既显示了它在文明发展上的历史进步性,又带来了它绵延难绝的历史落后性。
有必要指出的是,在所有殚精竭虑地要探讨中国君主专制历史为何如此绵延而难衰的研究中,有些成果虽然对如何造成中国专制历史之所以如此漫长的诸种原因,都有切实的论证和睿智的发现,但是,却又都因为对中国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和宗教的关系鲜有探讨,而不能揭示出它的根本原因何在。更何况就全世界范围来说,中国的封建、君主专制社会究否太长,亦大有值得讨论的余地。再者,世界历史的发展,虽是大同小异,但各民族、国家的历史发展,却不可能完全步调一致。因此,仅仅因为在近现代世界从专制走向民主的历史进步中,我们中华民族稍慢了一步,或曰稍稍落后了一点,我们便只想从讨伐自身的历史弱点出发,甚至走向对民族历史、民族文化、直至对自己民族的完全否定,即将中共的复辟专制之罪完全归咎于中华民族的民族“劣根性”,这固然是中共在思想文化上绝不允许任何自由、更不允许否定现实的一个恶果,说得直率一点,怕也是某些人,因怀有不敢、甚至是不愿否定现实的心态,才使他们硬要将中华民族的历史与文化拉来为中共的犯罪现实作替罪羊罢了。这在实质上,无非是为中共在大陆的极权专制统治,作了一种“软性的辩护”。其实“祖宗何罪,罪在中共”。这大约也是一句应该提出来共勉的“实话”吧。
三 中共为实行全方位专制复辟统治而建立严密的权力结构
第一、“两会制度”是中共表演共和的舞台与厉行专制的框架
如前所说,中共是在革命的名义之下,假以三权分立的样式,建立了它所谓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的,却在实际的权力结构和实际的政治操作上,又为中共中央及其各级党委所一统。因此,这个根本制度就成为表演共和的舞台,而非实行共和的机关。它非但没有成为组成共和国体的根本权力结构,相反,倒成了厉行专制极圈统治的如意框架。
第二、中共教政合一的极权政治体制是以军事独裁作为其统治基础的
如果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政治协商会议制度只是在表面上装潢与表演共和的舞台,那么,撑持著这个大舞台和作为整个专制统治权力之根本支柱的,却是号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中共党军。自中共一九四九年建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上,就只有中共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共党军,而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军事委员会和国家军队。八十年代初,为了做样子,才由邓小平同意“多挂一块牌子”,即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多做了一套“国家牌的制服”而已。加之中共的党章又规定党的主席,或曰第一把手,必须兼军事委员会主席,因此,毛泽东便任此职至死而不放,邓小平亦在不担任任何党和国家职务之后仍继续担任该职,直至由他来指定接班人担任这一关键职务。因毛、邓既是中共造反军人出身,又是中共军队的最高统帅,是故得意时均著军装以显威。毛泽东则更是在十数年中常常穿著军装,以逼迫人民对他山呼万岁万岁万万岁。在他所独有的四个伟大称号上,有一个便是“伟大的统帅”。他们与希特勒一样,既是党的元首,国家的元首,又是军队的元首,因而,也就使政权本身具有了军事独裁政权的性质。如是,中共党指挥枪才是假,相反,枪指挥党才是真。文革开始,全党内讧,全民遭殃。有人亦数度想在军队烧一把火,玩一回造反的把戏,甚至想夺军权,毛泽东便立即指责这是要“毁我长城”。当文革之乱已经乱到了无以收拾之时,毛泽东便派出军人“支左”,实际就是武装镇压,并因此而稳定了局面,也巩固了他重新到手的独裁权力。而当党的会议上出现反对他的意见和倾向,其地位与权力受到挑战时,他则乾脆用军队包围会场,迫使他的党人在他以军队作底的淫威之下就范。可以说,毛泽东的数十年横行无忌,胆量便是来自他军权在手。毛死后,胡耀邦的被迫辞职,赵紫阳的被逼下台,邓小平用的也是同样的把戏。
“中国人民解放军”,作为一支在前苏俄直接命令和指挥下,以公然背叛北伐和叛变中国国民革命为“奠基”的农民造反军队,在它于一九四九年为中共夺取了中国大陆政权之后,亦与历代农民造反军人一样,人人都必须弄一个官做做。是故,其军事人员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便被转业到地方担任各级党政领导,并且形成了传统。这既在无形中使中共各级政权仍为军人所掌握,使军队的专制作风得以在地方政权中传承和发扬,同时,亦使得各级地方政府在构成上出现文化素质极底的特质。尤其是公、检、法系统,至今仍几乎为转业复员军人所把持。其文化素质之低,军人作风之强,骄悍脾气之盛,足以使各级本来就无法可依和有法不依的公、检、法机关,“蛮横无知和无法无天”。所以,如果说中共实行的是教政合一,倒不如说中共实行的乃是“教、政、军合一”。因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实际上乃是一党一姓的军队,岂但与国无涉,而且与民作对。一九四九年后,中共曾无数次调动人民解放军以大规模镇压人民的血案,固然为外界所难知;一九八九年中共公然调动人民解放军进北京屠城,终于使世界震惊不已。中国共产党正是靠著这样一支由它绝对掌握的私家军队,为其打天下,又为其保天下,更为其杀天下,才有力地巩固和维系了它的专制复辟政权。
有必要指出的是,中共的这堵“长城”和这根“柱石”,却在中共数十年权力斗争和政治风雨的剥蚀之下,特别是在一九八九年之后,开始了分化和裂变。近十余年来,解放军里的知识分子军官和作家们,特别是新一代解放军军史研究家们,他们在对解放军历史的反思中,所得出的大量“反认识”,和他们对国民党军队英勇抗战的“痛苦认知”,无疑为推动中国大陆的现代历史反思运动,起到了不容忽视的重大作用。至于新一代有文化的中青年军官,他们而今对“党指挥枪”的巨大怀疑和不满,以及他们渴望自己能够成为国家军队的迅速民主觉醒,实已使得中共面临著军权的最大挑战。诚如海外一位报人所言,而今,“解放军还要解放何人”呢?他们剩下的唯一任务,就是解放自己了。中国共产党想依靠这一支党军来维系它摇摇欲坠的政权,来达成它“千秋万代掌权”的愿望,最终怕也只能落得个“天上人间”式的悲哀罢了。
第三、全方位实行党政合一是中共将全社会纳入教政合一体制的具体形式
众所周知的是,中共不仅实行教政合一,而且实行党政合一,即将党政合一当作教政合一的具体形式,无处不以党权指挥政权,使中央及各级政权机关,包括政权机关中的各个部门,均置身于同级和同部门党权的控制之下,以党凌政和以党控政。同时,中共还将中世欧洲教政合一的组织形式,即教权对于各级政权的控制权,和教权对于各级政权的结合权,发展到了政权以外的全社会。即在全社会的各行各业各单位中,皆视其级别和规模,设立党的权力机构,将其领导权力政权化、级别化,同时还要建立行业、系统、或跨行归口的党委领导机构,以求党权至上,统领一切,重在控制思想和掌管人权。其中工会、妇女、体委、文联(包括所属各协会、特别是作家协会)、共青团等被中共宣布的“五大群众团体”,均归中共中央即各级党委的宣传部直接领导和控制,如同八个“民主党派”权归中共中央及各级党委统战部直接掌控一样。由是,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全社会,都建立起了一个个湟BGB0001I式的和等级化的“封建庄园”,并且还要视其在湟BGB0001I结构中的地位和大小,或成纵向归属,或作横向牵制。其每个庄园的庄园主便是这个庄园的党的最高负责人。这个负责人由是而获得了其领属范围内的一切生杀予夺大权。这样一个严密的权力结构,不仅使得全社会政权化,而且使得全社会党权化;不仅使得整个国家专制化,而且使得整个国家封建化。因此而成为中央集权与封建专权的高度结合,即全方位极权化。
由是,全社会所有行业和所有单位,其内部自上而下均层层设立包管一切的政权式机关,又同时设立控制一切行政权力的党权机关,并设置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等职。其作为同级行政领导的领导,便理所当然地掌控了指挥行政的全部权力。由是,人民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读书做工,包括休养生息,便全部被置于党权指挥下的“行政权”之下。中国大陆全体人民,在实际上便成了奴隶制度下的,无任何人权与民权的奴隶而已。
八十年代中共为自救而实行改革开放之后,虽然上述统治开始出现了软化迹象,但是,其基本的党政体制既未改变,党政亦根本没有分开,由党管人的人事制度虽然高喊改革已达二十年之久,却至今没有任何具有实际内容的改革。全社会各行各业中的党权,虽在少数领域有所削弱,如工厂厂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一再较量,个体经营中党权问题的亟望解决和尚未解决,以及由“人心不党”而产生的对党权的抵抗和排斥等,但其中绝大多数领域,党权基本上没有被触动。尤其是在一九八九年之后的教育、新闻、出版、学术、科研、文化等上层建筑领域中,反而有进一步强化的明显趋势。一度在高等学校实行的校长负责制,终于又退回到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但是,中国共产党为复辟专制制度而苦心建立起来的这个严密的权力结构,毕竟因为时代的进步和中国大陆人民民主意识的觉醒和复归,以及它为自救而推行专制经济改良所产生的巨大“负面”作用,不仅开始出现全面的松动和松散,锈蚀和腐蚀,而且其最高权力所面临的权力危机,亦在人心思变的基础上,使得它的整部统治机器已经在根本上发生了衰朽。由是,中国共产党所建立起来的这一部严密的和高精度的专制权力结构,也就势必要面临著“一朝崩溃”的危险。苏联及其它共产国家的瞬间自垮,及其权力结构的转瞬即崩,已经为中共昭示了它同样的下场和结局。只是中共将垮得更惨而已。
四 中共为强化专制复辟统治而重新建立严酷的等级制度
中共重新划分等级的手段,一是软划分,二是硬划分。所谓软划分,即由中共从其复辟专制的需要出发,使整个社会在观念上形成崭新的等级观念。文革前,其第一等级是中共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第二等级为非党员干部。第三等级是号称领导阶级的工人。第四等级为农民中的贫下中农。第五等级为知识分子。第六等级为小生意人。第七等级为无业游民。第八等级为阶级敌人。八十年代中共实行改革开放后,因邓小平曾一度鼓吹知识分子也是工人阶级,故知识分子曾一度荣列第三等级。但随著“八六学运”和“八九动乱”的爆发,其等级又有明显下降的趋势。相反,因小生意人即个体户,在改革开放中的日渐“财大气粗”,地位乃有明显的跃升。特别是在出现了“官倒、权倒”为代表的大生意人以后,因其中一些官倒、官商和权商本人就是中共的高干、老干及其子弟,故他们在实际上已经成为今日中共权钱并拥的第一等级。原第八等级,盖因右派平反摘帽,阶级斗争已经抓而不灵,所以只剩下反革命和刑事犯罪分子(反革命罪一九九七年后改名为颠覆政府罪)。因反革命和所谓颠覆政府者在人民心中已经“变味”,甚至得人尊敬,如“六四”通缉犯等,所以中共对这一等级的制造,也就徒劳而无功。另外,因为犯罪分子获释后,按照中共不成文的制度,乃成为“劳改、劳教释放犯”,已永入另册,终生不再享有被录用权,只能成为小生意人,做个体户,因此,在八十年代以后,他们的等级也就要根据他们经商规模的大小,以及他们与中共当权人物的关系来确定。八九年后传遍中国大陆的“十等人”歌谣,应该说是十分形象和十分准确地道出了当前中国大陆社会等级观念的本相。04
所谓硬划分,是指中共通过建立严酷和严密的封建等级制度,所进行的社会等级和社会待遇划分。其具体手段如下:
第一、重新划定封建官僚等级,确立官本位
一、封建官本位的建立和健全
自一九四九年中共在北京建立政权,即开始实行所谓供给制。按照初步划分的“革命等级”予以不同的供给。由于此路不通,遂实行工薪制,开始明确划分干部的级别,逐渐地建立了以官僚级别为准绳的“官本位”工薪制。工薪级别分为二十八级,十三级以上谓党政高级干部;十三级至十七级谓党政中级干部;十七级以下者谓普通干部。高级干部取工薪与供给相结合制,即除掉按级领薪外,其秘书、住房、汽车、电话等一切“革命消费”,均由国家供给,并有详细的规定。工薪只作为其职务收入的象征而已。五、六级以上的高级干部,基本上已经能够予取予求。中共最高统治集团成员,则能随心所欲。文革初期被揭发出来的许多中央和地方高级干部的豪华腐朽生活,曾叫普通干部和民众目瞪口呆。由毛泽东专职医生李志绥所揭露出来的毛的腐化事实,较之在中共高层和大陆民间所流传的“故事”,尚相去甚远。
官僚级别一经划定,即“全国通用,终生享用”。不仅退休之后仍享受原有的政治、经济待遇,即特权,而且死后的追悼会与骨灰盒的安放,亦有明确的等级规定,讣告上则要明确指明生前所享有的官僚级别,哪怕是一个科级或股级干部。如此常令无级无别的普通民众笑恨难抑。与中国封建专制时代和君主专制时代相比,实有过之而无不及。
党政以外的各行各业,也普遍分行业划定了工薪级别。但只作工薪级别,而不含有其它任何政治级别和其它任何特殊待遇的意义,更无特殊的享受和需要。
新的等级制度,一方面随著岁月的流逝而问题愈来愈多,一方面则在一九六六年文革开始后被“革”乱了套。文革中被打破的官僚等级,虽然在改革开放后立即得以恢复,并将十三级以上才作为高干的规定,放宽到了十四级。然而,由于中共老干部相继“向马克思报到”,新提拔的干部日益增多,职别和级别的不统一已经愈来愈明显,中共遂于八十年代中期以机构改革为名,一是将官僚等级(含工资级别)划定为办事员级,正副科长级,正副处长级,正副局(厅)长级,正副部长级,正副总理级和正副国家元首级。其中正副局级以上者为党的高级干部,明文规定享有不同等级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仍然取工资与供给相结合的制度;处级为中级干部,视其实际权限的大小,而予以一定的供给;科以下为一般干部,其中有实权者,一样敢多占,也一样敢多吃。改革期的中共各级领导干部争级别、闹待遇的种种丑恶表演可谓无奇不有,实为古典小说《官场现形记》所揭露的晚清官场腐烂之风所不堪比,也不能比。
八十年代中期的“级别改革”,终于使“官本位”的严酷等级制度得以完善化,即将上述各级官僚级别作为“本位”,将自五十年代后期以来就没有升过级、加过薪的教授、医生、工程师,以及一切有社会公职者的工资级别,包括和尚与尼姑,均靠拢到官僚级别上,并由此划定为:知识分子的最高工资级别,即正教授的最高工资待遇可以比照副厅级,以下按级类推。而今,随著党权更加膨胀,改革开放又为不受制约的权力大开了绿灯,因此,稍有职权者,不论科、处,厅、部级等,均能够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甚至“吃喝嫖赌都报销”。而无职无权的知识分子,非属于中共上层知识分子的教授专家,尤为一般工人农民,即一切仅靠工资吃饭和劳动吃饭的社会主要构成,就只能眼睁睁地看著他们“起高楼,宴宾客,楼却塌不了”。其所造成的人心愤懑自不待言。中国大陆正在流行著的一首首生动深刻的民谣,已经成为历史最有力和最生动的见证。
二、官本位成为在全社会划分封建等级的严酷标准
中共为了让官本位成为全社会唯一丈量森严等级的准绳,由是,企业始分为国营、集体、乡镇与个体四大类。其中国营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集体分为大集体、小集体;乡镇企业有公营和公私联营之分;个体则予以规模与范围的限制。在改革开放之前,他们常常是被打击的“投机倒把对象”,非但生计难保,有时连命也难保。改革开放之后,他们虽因“党的政策象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而时起时落,却在终于和腐败官场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之后,才熬到了可以作成大款和大个体户,而今已经被称做民营企业家的的非常岁月。
企业的级别虽如是划分,但除掉八十年代以后的大小个体户外,不论是各级国营,大小集体,还是乡镇企业,其领导者,均按国家的统一官本位按级拿钱,享受同级待遇。如地、市、县级的书记、厂长,均能够享受地、市、县级待遇。至于级别外的占有,则随著中共改革的逐步“深化”而当然要“愈来愈往高处走”了。虽然工厂亏本,工人发不出工资,厂长书记非但工资分文不少,而且吃喝玩乐、出国考察照旧。即便是这一家工厂被他们搞垮了,他们仍会被调到另一家工厂去当厂长、做书记,照样吃喝玩乐。
官本位的确立同样给事业单位带来了森严的等级标准。教育、卫生、科研、新闻、出版、文化、“群众团体”,亦被全部按照官本位纳入了官僚级别的体系之中。因此,中共事业单位的官僚们为升级和争待遇,可谓机关算尽。中国大陆的许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的书记及校长,为将自己从副厅级升上正厅级,乃使用各种办法,包括用教育经费向上级主管行贿等,务使本院校改名为大学。中国作家协会为了能够“复辟”到文革前的准部级单位,以与全国文联平起平坐,竟指使它下属各省的分会纷纷要求“升级”,终于在八十年代末被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为“副部级单位”。事成之后,其书记、副书记们与主席、副主席们,便纷纷庆贺自己的官僚级别随之升了半级。“少数对文化不重视”的省委,因没有为本省的作协升级,而使作家协会的官员们怨气冲天。
第二、户籍制与户籍等级制
一、中共实行严密的户籍制度
中共自一九四九年建政后实行了严格的户籍制度,使中国大陆人民从此失去了迁徙与居住的自由。可以说,这是中共北京政权为强化专制极权统治之最为险辣的一著。因为户口制加上粮票制度(粮票分为地市、省市和全国范围内通用不等),再加上任何人外出,不论公、私,都必须持本单位或本地区党政机构的介绍信(在农村,直至八十年代末期发放身份证之前,都必须由人民公社或生产大队、以及后来的乡政府开出介绍信),以说明自己的政治身份。否则,就会随时有遭遇扣留或逮捕的危险。这就使得任何一个公民都失去了最起码的人身自由。
二、中共实行严酷的户籍等级制度
中共不仅实行户籍制,而且实行严酷的户籍等级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境内,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两大类。在城市户口中,尤以大城市户口为最贵重,中小城市次之,县镇又次之。在农村户口中,又分为吃商品粮者,如城郊菜农;和不吃商品粮者,如粮棉生产者。县以下的城镇里,又分吃商品粮的城镇居民,为城镇户口;和不吃商品粮的城镇居民,为农村户口。然而,由于每年又要给予一定比例的“农转非”指标,可以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于是,这些指标便成为县以下各级官员的“专利”,直至成为县市公安局的“钱袋”。时至今日,不仅亿万流民早已横决大江南北,农民的不满和反抗正在此起彼落,而且呼唤陈胜、吴广的喊声,早已震动“天听”,深入人心。
第三、中共对国民进行分类等级划分以实行层层“裂民”而治
中共建政后,即将中国大陆人民划为两大范畴。一是人民内部,二是人民外部、即阶级敌人。在人民内部,中共又将工人划为第一等,是为领导阶级;农民划为第二等,是为同盟者。农民中又分为贫农、下中农和中农,属人民内部。地主和富农划为阶级敌人,是为专政对象。小生意人为第三等,是常常要进行改造的对象,其中改造不好者或在运动中成为打击对象者,亦能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第四等为无业游民。在人民外部,即在敌人中,中共又将其划为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和右派。其中反革命分子为最,现行反革命分子为最中之最。其余为地、富、坏、右。在地、富、坏、右和历史反革命中,又有改造好的和未改造好的之分。自然未改造好的又次之。但在地、富、反、坏、右和历史反革命中,在押者,自不待说,劳改劳教释放后,即为“劳改释放犯”和“劳教释放分子”。因此,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和右派,即便是改造好的,也永远不能改变身份,仍然是最底层,属于永久性的专政对象。他们的配偶自然也要低人一等。他们的子女在一九七七年之前,绝大多数被剥夺了升学、招工、晋级的权力。至于参军、入党和“提干”,就不用说了。在政治松动期,他们当中极少数人尚能考取大学或被招工;在政治收紧期,则他们当中的任何人,成绩和政治表现再好,也没有可能考取大学或被招工,甚至连中学也“考”不取。在一九六四和一九六五年的历次全国高考中,某省考区的前三名学生,俱因出身不好而概不录取。农村地主、富农子女的处境就更为凄惨,女性尚有出嫁的可能,男性常常无人愿嫁。中国大陆农村中,终身不能成家的地主、富农之子,比比皆是。
一九六六年文革开始后,人民内部的等级无大的变动,但人民外部的阶级敌人猛增,故五种人,又变成了九种人,即增加了叛徒、特务、内奸和走资派。他们的子女亦分为“可以教育好的”,和“不可以教育好的”两种。一九七八年至一九七九年,邓小平为收拾人心,曾先为党内叛徒、内奸、特务、走资派平反,后为“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们”摘帽、改正。由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和右派分子之人民外部等级,才逐渐消失。
总之,中共为实行专制复辟统治,而建立了中国数千年历史所从未有过的严酷等级制度,又藉划分等级为手段,制造人民之间的隔阂与仇恨,以进行“裂民而治”,或曰“分而治之”。中共虽然藉此而维系了它的极权专制统治,但是,由这一森严等级所逼迫出来的人心觉醒与人民反叛,最终必将成为它覆亡的重大社会原因之一。
五 中共为维护专制复辟统治而厉行残酷的镇压手段
中共厉行镇压的第一手段,便是建立镇压的理论根据。即在宪法上和其它重大立法上,确定共产主义信仰、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一党专制的绝对合法性和永久合法性。由此而将一切不信和诋毁共产主义信仰,批评和动摇社会主义制度,不满和反对中国共产党一党专制的“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均定为“反革命罪”,且为重罪。同时又以此为根据,视需要而罗织种种属于反革命罪的“欲加之罪”。于是,这些根本“大法”就为中共所有“无法无天”的镇压手段,打开了广阔的门路。
中共厉行镇压的第二手段,便是要造就一个有权无法的社会观念和社会结构。其做法为:
第一、厉行党大于法。中共中央及各级地方党委不仅要向同级政府的公安、检察与法院三大机关派出“党组”,以在内部领导公检法以外,而且在同级地方党委内部设有“政法委员会”,以统管同级的公检法机关。当对案件的处理,包括审讯,在公检法机关内部发生重大分歧时,由该委员会拍板定案;或由该委员会直接上报同级地方党委决处。公安、检察、法院也就因此而由权力机关变为中共一党的职能机关和办事机关,其作为司法、权力及执行机关的应有独立功能,便被一笔勾销。
第二、厉行政策大于法。自人类有法制以来,法总是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而政策却常常具有灵活性和时间性。法既是制定政策的基本根据,政策的制定则必须受到法的制约。但是,中共在其五十年的专制复辟统治中,却造成了政策大于法的悖反现象。中共一党的政策不仅必须是国家立法的依据,而且其政策由权力的更迭,或由最高权力者及各级掌权人的随心所欲所造成的多变和剧变,更造成了法的无所适从,或“有法难依和有法不依”,直至造成法在实际上的消亡。五十年代初,毛泽东在审订“宪法草案”时就曾说过“宪法还不是我定的”的话,无非说明了他对法的轻蔑。至于他的名言“我就是秃子打伞
── 无法无天”,就更是证明了他的目中无法。八十年代,中国大陆民间歌谣所唱的,“党的政策象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等“绝响”,实是形象地表述了中共政策多变和法制无归的真相。多变的政策既使法制归于虚无,更使得法制观念在全社会荡然无存。由是而造成了中共无法无天和人民无法可据的畸形社会局面。
第三、厉行权力、地位、人情大于法。由于党大于法和政策高于法,因而,权力、地位、人情之大于法,便成了普遍的社会现象。一般来说,任何案件,只要拥有党权的干涉,便既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也可以小事变大,无事生非。任何案件,只要能够找到有地位的人向掌权者打通关节,亦都可以网开一面,反之冤网难逃。至于中共党人一旦违法乱纪,则党纪既可以代替国法,地位亦可以免除国法的制裁,除掉党内斗争的需要。前者使同罪者因具有党员身份,而仅受党纪处分或免于刑事处罚;后者即使罪大恶极,亦只会重罪轻责,直至寻机开脱。难怪中国大陆人民常说“在中国,没有一件好办的事,也没有一件事办不好。”而由大陆人民悲愤填膺地唱出来的“大盖帽,吃完原告吃被告”等民谣,实已彻底揭穿了中共法制的本相。
中共厉行镇压的第三手段是敢于公然地和肆无忌惮地滥杀无辜。其具体手段 ──
第一便是革命即法。自一九五零年六月始,继所谓清匪反霸已经屠杀了数百万人之后,中共又在保卫革命政权的名义下,厉行“镇压反革命”的政策。时不足一年,仅为毛泽东和刘少奇等所公开承认的就有七十一万(参见前文及注释)。其执刑场面之大,一次枪杀者之众和每每陪斩者之多,史无前例。毛泽东的名言“秦始皇算什么!他只杀了四百六十个儒,我们一次就杀了四十六万”,实在将一个流氓暴君的形象表现得栩栩如生。其时,毛泽东不仅屡屡叫嚣“要大张旗鼓地杀反革命”,而且一再地亲自决定杀人的数字和比例。为彭真所主持制定的“惩治反革命分子条例”,竟能规定对传谣者也要“斩立决”。其目的,就是要杀得所有人都不敢说甚至不敢想为止。05
据近年来中国大陆各方面的不完全统计,直至毛泽东死,中国大陆人民被中共公然杀害和迫害致死者,不包括被中共“人祸”饿死者在内,决不下四千万之数。是日本帝国侵略我国十四年所杀害者数倍以上。这只是一个最保守的数字。完全的数字,只有等到中共档案完全解密和人民能够真正申冤的那一天。
第二便是运动即法。即在中共所发动的一场又一场政治运动中,根据运动的要求和目的,竟可以随时随地地“杀人无罪”,逼死人和害死人更无罪。自一九四九年前后直至毛泽东死,中共曾连续地和不间断地发动过
── 清匪反霸、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思想改造、三反五反、批判《武训传》、批判胡风反革命集团、统购统销、农业合作化、肃清反革命、城乡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反右派、大跃进、反右倾、人民公社、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四清、批判合二而一、批判文化界的修正主义路线、文化大革命、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批林批孔等二十余次大型政治运动。其间,为发动、深化和证明历次运动胜利的需要,被关、被判刑、被处决和被迫害致死者,难计其数。文革中以反对毛主席、反对毛泽东思想罪和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而被杀害、迫害致死者,和造反派中为中共制造派性恶斗、武斗、直至被中共武装镇压而死亡者,不下二千万人。06
中共所发动的历次政治运动,不仅是对于人民生命的残害,而且是对人民精神和心理的无限摧残。于政治运动中被逼疯者固然是次次都有、处处都有,文化革命中因被迫害而罹患精神病者,至今于国中比比皆是。文革中,全国各地均有未成年孩子因喊错口号,或不懂事孩子胡乱涂鸦而被打成反革命者,或连累父母被打成反革命者。其中绝大多数孩子被逼成了疯颠和痴呆。至于中共利用历次政治运动在广大人民中间所播下的互相仇恨、相互猜忌、互相防范的情结,及其对人民心理所造成的压抑和扭曲,已经极大地改变了我们伟大民族好侠尚义和乐天达命的美好性格。中共五十年来的残暴统治,对中国大陆人民和中华民族所造成的史无前例戕害,及其所留下来的“严重民族伤痕”,将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被抚平。
第三是权力斗争的需要就是法。毛泽东在其当政的二十六年中所发动的历次政治运动,虽然都打著革命的旗号,但在实际上,他的目的无非有二:一是对外迫害人民以巩固共产党极权统治,二是对内清除异己以巩固个人最高权力。为了这两个目的,他对外讲阶级斗争,并且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对内讲路线斗争,并倡言“路线是个纲,纲举目张”。由是,什么革命元勋,开国功臣,党中元老,国家主席,均可以在他的铁腕下被他打成血人,直至惨遭迫害致死。不论是高、饶反党集团,彭、黄反党集团,还是刘、邓资产阶级司令部和林、江反党集团等等,都既无需党纪来处理,更无需国法来制裁,全都在毛泽东一句“最高指示”之下,就可以成为权力斗争下的牺牲品。
中共厉行镇压的第四手段,就是建立黑暗的多重监狱制度。
第一、正宗监狱制度。中国大陆的犯人之多,大约为世界历史和中国五千年文明历史所不能想象。因此,中国大陆的监狱星罗棋布。一九七八年前主要是“冤狱”。因为人犯的基本成份,是各种名目的历史反革命犯和现行反革命犯,大都是历次政治运动被整肃的对象,即便是按照中共的“反革命”罪来衡定,其中绝大多数也都是冤假错案。故有史家称,一九四九年之后的中国大陆,乃是“冤狱遍中华”。07
因此,在革命的名义之下施用酷刑,或进行种种迫害,直至随意处决和折磨致死,对监狱的管理者来说,便具有一种“神圣”的意味。加上中共农民造反在本质上所具有的嗜杀特征,遂使“酷刑毒吏遍中国”。八十年代中期,某省一个水库抽水重修时,竟发现库底白骨累累,原来是在五十年代万余修建水库的犯人中,仅有一人抢枪造反,便招致中共调动解放军赶赴水库将全体犯人剿尽杀绝。至于象张志新那样在监狱中被狱吏指使刑事犯人轮奸,死刑犯人在行刑前被割断喉管或活剥器官等惨无人道的情形,则事所不鲜。文革后期和八十年代,由于社会动乱益生,刑事犯罪指数剧升,因而,由于平反冤假错案而一时成空的监狱,复又人满为患。08
自八十年代伊始直至九十年代末,中国大陆的刑事犯罪可谓从无缓解的时候。监狱人满为患,犯人生活条件之恶劣,和在狱中遭受迫害摧残之惨毒,为外界所难以想象。此其一。
其二、中共监狱实行劳动改造制度。犯人一旦被判刑之后,即须赴劳改工厂或农场进行劳动改造。单就改造刑事犯而言,劳改制度并非没有积极意义。但是,中共的劳改制度,一属强迫性无偿劳动,二属折磨人犯的一种手段。遍及国中的劳改工厂、农场为中共所创造的无本产值,虽为可观,然其劳改工厂、农场在犯人的生活待遇和对待犯人的折磨及迫害上,却与在押的监狱犯人大同小异。动辄便是殴打、禁闭、酷刑或加刑。这在一九七八年前,固因“革命”对于反革命的巨大压力,和因受刑者大都为知识分子而难有反抗和暴动的可能,但一九七八年以后,刑事犯的猛增却造成了监狱暴动和暴乱的叠起,劫狱叛乱的情形已经时有发生。中共政法界有人估计,在中国大陆发生巨大政治变动时,历年来积累而成的数千万“劳改释放犯”,尤其是其中的被冤枉者和曾惨遭虐待者,其必图报复的行为,完全可能造成变革期的社会灾难,并成为中共致命的灾星
── 尤其是对那些手中有血债的中共基层官僚而言。
第二、狱外之狱,即群众专政。中共自一九四九年夺取政权后,还创造了所谓群众专政的办法,用一部分“人民”来专另一部分人民的政,遂使中国大陆形同一个自监监人的大监狱。所谓群众专政,其手段,就是既要将一切够不上判刑镇压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和“内控”分子交由“群众”监督看管;又要将刑满释放的劳改、劳教人员重新戴上一顶“劳改、劳教释放分子”的帽子,置于所谓群众的监控之下。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准他们乱说乱动,凡事必须向本地的派出所、街道、乡村治安人员或有关的积极分子报告,定期写思想检查和汇报。此其一。其二,为了保证群众专政的威力,一再确立“诬告保护法”,即诬告者受保护,甚至受表扬和提拔。中国大陆社会由是而冤假错案迭生,阴谋权术遍出,到处弥漫著互相猜忌和相互陷害的阴险风气,善良民众只能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其三,群众专政一词虽因毛泽东时代的结束而消失,但自八十年代下半期开始,在中国大陆农村,由于农民不堪盘剥,遂有自发反抗的出现。各地的镇、乡一级政权,复收买流氓地痞成立“乡镇小分队”以镇压之。用农民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让这些“流氓小分队”帮助共产党向他们“要钱、要粮和要命”。09
遇有违抗者,便拆屋(现已经发展到烧屋)、抄家、夺牛、甚至课以私刑直至害命。广大农民虽然对之痛恨已极,但无赖他们有中共乡镇政权支持及上面各级政权的支撑,而徒唤奈何。近年来中国大陆农民叠呈反叛和广大农村一再呼唤陈胜、吴广的状况,亦无非表明,中国就要迎来又一个“官逼民反而民不得不反”的时代。一句“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唱词(电视剧《水浒传》插曲),由是而能够唱彻人心,响彻全国。
第三、过渡监狱 ── 劳动教养制度。中共除掉以监狱看押犯人,以劳改农场、工厂强迫犯人做无偿劳动,实行所谓群众专政之外,还建立了一个所谓的过渡监狱、即劳动教养制度。被中共决定劳动教养者,乃是一些交给群众监督专政既不放心,交给监狱关押或劳改又不够格的一大批“非犯之犯”。一九七八年前,被逮捕或被押送强迫劳动教养者,大都为有思想问题却又不够“反革命”罪的知识分子,或是有所谓“生活作风”问题却不够判刑劳改者,直至形形色色被中共各界各层领导“看不顺眼”者。如五七年不够资格判刑劳改的右派分子,特别是学生中的右派分子。他们有的虽要通过“逮捕法办”这样一个所谓的“司法过程”,并且由法院判处劳动教养年限,然而,他们当中亦有相当一部分人,则仅需要本单位党的领导的一句话,或一张纸条,便可以被押送劳动教养。他们的身份似乎介于敌我之间,甚至被称为“人民内部矛盾”,但他们又极容易因为“种种欲加之罪,而于莫名其妙之中便被送进了真正的监狱”。他们在劳动教养期间与被判刑劳改者一样没有自由,一样被强迫进行无偿劳动,或仅给极少的生活费;他们在劳动教养结束后,一样要戴上一顶“劳动教养犯”的帽子,而永远被注入另册。这一“非刑之刑”,一方面为中共随意刑处不放心者和看不惯者大开了方便之门,一方面则为压迫人民内部不满和强化专制统治起到了特殊的作用。一九五六年,毛泽东就曾亲自指示,要将那些在镇压反革命和肃清反革命运动中被杀者的家属,包括杀错的,送去劳动教养,以防止他们的“阶级报复”。10
一九七九年后,中共的劳动教养制度虽然没有废除,但因为人民已经有了强烈的抗争意识,中共各级领导的权威已经扫地,再加上平反冤假错案又给中共某些官僚以教训,是故,随意押送劳动教养的情形也就有所收敛。但八六年之后,特别是八九年以后,随著中国大陆民主运动的升级,中共的镇压手段又开始了升级,一些所谓的民运人士被中共判处劳动教养的事实,乃使中共劳动教养制度又获得了一次“中兴”的机会。
六 中共全方位专制复辟统治下的用人制度、即组织路线
中共之所以敢于在中国大陆倒行逆施,但看上去又似固若金汤,亦得力于它的一整套用人制度,或曰无制度的官吏选拔制度。而所谓无制度,是指中共向未建立起一套“官吏选拔制度”。它既不像成熟期的中国君主专制王朝,尚有科举等一整套开科取士的标准和办法,更不像西方现代国家和中华民国,已逐步地成熟了公务员和文官考试制度。中共虽然是一个独尊马列的教政合一式专制政体,但它却不以“马列取士”。八十年代,因民众对中共选官拔士物议汹汹,中共才开始表示“要实行公务员制度,规定公务员考试办法”。但是,时至今日,时间已经过去了若干年,文件发了数十起,试点试了几多回,没有学历、文凭的未来公务员们,也早已将“学历、文凭”准备好了,但是,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考试仍邈不知其踪影。其根本原因是因为它行不通。而之所以行不通,还是因为官场中尽是不可雕的朽木,一旦当真实行公务员制度,其整个的统治基础就会面临全面变色、甚至全面崩塌的危险。当然,形式上的公务员考试与公务员制度,不得已时也同样会实行,但无非是“走过场”,做做样子而已。现任各级官员更难有“落第”者。在上有政策和下有对策的今日中国大陆,什么事情都会走向它反面的成功。
但是,指中共没有用人制度,却并不等于说它没有用人办法,其官吏选拔的根本办法是:
第一、用人权归党权和党权归书记。中共党政两方面所有的官吏选拔,均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与中共各级党委的组织部直接管辖。各单位在本行业和本系统,亦全部归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分管组织的书记──常常是第一把手主管,并逐级受管于党委的组织部门。各级党的组织部,一般由各级党委的第一把手、即书记掌控。自一九四九年以来,除文革初的短暂混乱以外,所有中共官吏,包括各行各业的官吏选拔,均由党权处之。这就造成了党对官吏选拔的绝对权力。
第二、任人唯党和任人唯亲。所谓任人唯党,即非中共党员,不得提拔与任用。除掉人大、政协与各级政权需要极个别作为配相的“统战花瓶和民主花瓶”以外。如前所说,即便是八个民主党派的各级负责人,也必须由中共的“地下党员”担任。所谓任人唯亲,即既然人权归党,党权归党的组织部,组织部权归书记,因此,中共中央及各级地方党委,以及各行各业党的主要负责人,便由此获得了管辖范围内的用人权。中共自中央至地方,直至各行各业党政两套领导班子中永无休止的互斗即内讧,盖因人权而起。因为人权才是党权的根本权力。一位市委秘书长曾感慨万端地说:“书记、副书记、常委们,他们所有的精力,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用在为自己安插亲信上面。因为这才是他们真有权和假有权的分水岭。”至于“党政机关亲连亲、公检法父子兵”的“亲亲风范”,亦早已形成为一朝“国风”了。
第三、时期不同而选拔各异。基于上述用人原则,即组织路线,中共亦随著各个历史时期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官吏选拔手段。
一、建国之初,根据农民造反打天下就必须坐天下的需要,中共遂于建立政权后进行党内分封,使参加过中共革命者,人人大小有个官做。一是建立官位、权力和“爵位”的终身制度,二是形成了“天下是我打的,天下就该我坐”这样一个普遍的党人心理。这就使任何对中共的不满或反对,都会被视作“要抢它的江山”,从而被中共深恶痛绝之,更要严刑击杀之,直至屠城亦在所不惜。一九八九年邓小平叫嚣“江山是我们用鲜血换来的,要抢,也要拿血来换”和“杀二十万保二十年”,即是上述中共党人心理的突出表现。
二、建国之后直至一九七八年,中共在组织路线上一是任用所谓出身好者,二是任用无文化和低文化者,三是强调所谓“外行领导内行”,四是采取将工农兵送到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去“掺沙子”,五是大量提拔历次政治运动中的积极分子,说穿了,就是提拔曾积极向共产党告密者和帮助共产党整人害人者。今天,充塞在中国大陆党政各级权力岗位上的老共产官员,基本上都有一段整人或助党整人的历史,其中有大多数人欠有血债,甚至是大笔血债。文革十年,上述种种被提拔者中的大多数,曾上打走资派、即打过提拔他们的恩人,下打过知识分子和一般群众。其中有不少人因摸透党脉而能随机应变,故文革后仍能据高位,善始终。
三、一九七八年以后,因邓小平表示要重用知识分子“奔四化”,中共的组织路线亦开始有了改变。在一九八三年的“机构改革”和“调整领导班子”中,中共各级党委组织部在中共中央的指示下,开始不计出身地提拔并重用了一批知识分子。但是,这一任用和提拔知识分子的政策,在名额上既有限制,其比例由中共各级组织部门控制;在使用上亦有区别,主要是企、事业单位居多,行政、党政和要害部门居少;在目的上亦有明确划分,有的纯为对外统战的需要,诸如特别提拔在海外和在台湾有影响的华人国内亲属。在被提拔和重用的知识分子中,有一些人成为对党感恩戴德者,有一些原就属于品学不够高者,还有一些是野心、权力和欲望较强者。用普通人的话来说,即“混混”多而贤者少。当这样一些“内行”一旦走上领导岗位,其对于真正内行的“控制与压迫”,常常并不稍减,有的已经完全堕落为中共的帮凶。
四、一九八九年之后,中共的组织路线又发生了一次重大转变。这个转变是基于对知识分子的不能信任与重用。一九八九至一九九一年,中共各级党的组织部对被提拔起来的知识分子干部进行了一次考查。对其中一些参加了一九八九年民主运动者,进行了坚决的清洗,包括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其中态度暧昧、立场不稳、有同情学生运动言行者,则采取调职的办法,使其脱离重要岗位,或加派信得过的干部去进行领导和制约。例如,在历来由共产党员作家和艺术家担任主席和书记的文学艺术界,中共自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的宣传部门,就派出了大批党棍和政客去“加强领导”,使文艺界出现了“外行领导内行”的突出局面。一九八九年后,中共一方面修正了提拔知识分子的组织路线,一方面执行了一条“唯坏人和小人是举”的政治路线,即凡是人民痛恨者,人心厌恶者,便会成为它要提拔与依靠的对象。民间所谓“鸡鱼肉鸭不再用,乌龟王八爬上台”的比喻,便是因此而发。目前中国大陆的各级党政机关和各行各业各单位都提拔了这样一批“领导干部”。中国共产党终于走到了“只能赤裸裸地依靠流氓恶棍以治国制民”的绝路之上。有必要指出的是,一九八九年不仅促成了中国大陆人民的彻底觉醒,而且使其党人中的大部分开始走向了醒悟。这种醒悟,一方面表现在“及时行乐和搞钱留后路”的消极作为上,一方面则表现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执行策略上。特别是对“六四”之后,按中共中央“层层清查”的要求应予以处罚、处分和清洗的对象,各级党政机关与各行各业的大部分党政领导,除掉对其中突出者不办不足以交差外,其余都是能将就者则尽量将就,能帮其隐瞒者便尽量帮其隐瞒“过关”。虽然其中也不缺少效忠者。
五、特别要指出的是,如果说毛泽东和他的中共曾认为自身的“革命江山势将千秋万代永不变色”,那么,到了邓小平时代,邓和他的中共则已日渐丧失了这样的自信。因此,由最高权力和层层权力的交接,所带来的对“接班人”的选择,就成为中共江山如何传宗接代的大问题。由是,自八十年代上半期第一次机构改革始,中共中央就开始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子弟中物色接班人,以李鹏、李铁映为代表的一大批“太子党”遂开始接班掌权。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开创的革命事业由他们的后代来接班,他们最放心的理论,亦在党内公开出笼。八十年代,中共中央组织部已在每一位部长以上干部去向“马克思报到”以前,向其询问由他的哪一位子女“接班”为最好。从此,中共各级党委纷纷仿效。一九八九年前太子党谱系既已绘成全图,新一代大官、高官和官倒也都已登台亮相。一九八九年后,由于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中共的未来江山忧心忡忡,从而加速了其子女在权、商两个方面的全面接班。甚至连所谓民主党派的领导人,也一样要其子弟来接班,他们才能放心。被杀的李济深之子即是一例。11
由是,而使五十年代对于“老革命”的革命分封,变成了八十年代对其子女的全面加封。中国共产党由是而在中国漫长的封建专制和君主专制的历史上,开创了层层级级和方方面面均由儿子女儿、侄儿侄女、女婿媳妇全面接班的“崭新历史景象”,不仅全面复辟了秦以后在中国君主专制的历史上早已没落了的封建制和分封制,而且将这一封建制和分封制推向了史所未有和世所没有的荒诞地步。因为中国自秦以后的历朝历代,除掉皇位由皇子传承以外,对皇室也只是封王位,晋爵位,而不授实权和官职。至于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僚,即便因其功大,皇帝要加封晋爵,一般情形下亦同样不能不经过考试而“子继父业”。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坏当权宰相秦桧,其子就因为在殿试中落第,状元即被安徽一个贫民知识分子张孝祥所得。
中国共产党虽因他的一整套组织路线,而帮助它巩固了党权和政权,并得以苟延残喘,然而,这一整套组织路线,作为其专制权力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亦开始随著其权力结构自身的锈蚀,而就要濒临彻底崩解的境地。
七 中共全方位专制极权统治下的经济形态、即权力经济
由于中共将党权至上的教政合一式极端专制体制扩张到了全社会,在各行各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均建立了完全教政合一式的“权力结构”,使之全面党政化,因此,作为“国计民生”的经济,也就同样地被置身在中共一党的专制权力之下。其专制经济形态,也就由是而迅速形成。
第一、中共建国之后不久,即以杀害二百万地主为手段,实现了土地改革。从表面上看,这是对支持了它造反的农民“重然诺”,实际是要借土改而在广大农村建立残暴的专制统治。因为中共自知发家的根本缘由,乃是煽动农民造反。一俟目的达到,中共即迅速掀起农业合作化运动,并迅速地由互助组而合作社,由低级社而高级社,于转瞬之间便剥夺了农民对自己土地的生产权,及其对农业生产资料的拥有权和使用权,使土地改革顿成一场血腥的“闹剧”。
第二、在剥夺了农民对自己土地的生产权和对自身生产资料的拥有权和使用权之后,中共又极端地发展了历代专制王朝“积谷”与“和籴”的办法,迅速实行粮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即一方面只有国家才有权力征购粮农产品和用权力强行征购,另一方面则只有国家才有权力销售粮农产品和掌控全部销售渠道。由是而使得全体农民、即粮农产品的生产者,又被剥夺了对自身粮农产品的占有权和经营权。广大农民,由是而成为既无粮农产品生产权又无粮农产品经营权,因而在实际上只能成为空有土地的真正“雇农”。但他们又不是原有意义上的农村雇农。因为,原有意义上的雇农,其雇主是地主或富农,而地主和富农既有自由的生产经营权,雇农亦同样有受雇佣和不受雇佣的自由,雇佣双方不受任何一级政权、以及对方的辖治与指挥,也不受政权的保护与支撑。但合作社却必须受到中共农村基层政权的指挥和管理,高级社甚至已经有政社合一的趋向。因而,已经成为合作社雇农的农民,也就成了同级农村政权的雇工。而这个雇农和雇工又是没有任何选择自由的,甚至完全没有不受雇佣的自由。
第三、因为中共领袖及其主体构成来自农村,发自农村,又依靠农民打的天下,所以,它对于农民了解的深度,也就决定了它对农民统治的程度。由是,已经剥夺了农民粮农产品生产权和经营权的中共,紧接著又强制进行了农村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一方面使土地“国有化”,一方面则使教政合一的专制极权政治体制,在农村变成了“教政合一、政社合一和政经合一”以及“工农商学兵一体”的人民公社制度。人民公社从此成为包揽一切权力的中共农村基层政权,不仅设立党委,领导一切和掌管一切,而且划分为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形同农村的三级封建庄园,其庄园主就是公社党委和大队总支,或乾脆是公社书记、大队书记两人。生产队对内代表一级领导,对外尚不代表一级政权。从此,政治、经济、生产、教育、文化、参军、经商包括婚姻等一切权力,统归这个三级所有。至此农民的一切权力,包括自身的全部人权乃全部被中共所剥夺。中国农民在度过了几千年“日出而作、日入而歇、帝力于我奈何”的自由耕作历史,即做了几千年的自由农民之后,终于由中国共产党将他们全部变成了一切权力归中共的共产农奴。从此,他们唯一的权力,便是对于中共的人身依附权。这个权力,遂使中共对他们实现了史所未有的压迫和剥削。自合作化开始就已经饿死人的农村,终于在人民公社化的当年岁尾,就开始大面积饿死人。然而,即便是“万户千村人已死”,中共仍然坚决地拒绝开仓放粮以救民命,有敢违抗命令者,唯“法”是问。以产稻米著称的安徽省无为县,当其全县一百四十余万农民已经饿死半数时,时任安徽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的张凯帆,曾被迫开仓放粮以救命,却被毛泽东指名称作“坏人”,被捕下狱,重刑拷打,二十年后才被平反。自一九五九至一九六二年,农民中有不甘饿毙而抢粮者,重则处以极刑,轻则判刑劳改。其“风调雨顺三年间”,
竟能完全因人祸而饿死四千三百万人,农民易子而食、己子自食之惨毒之状比比皆是,为亘古所未有。毛泽东的行为更为中国数千年间任何一个帝王所不敢,也不会。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当中共搞农村改革时,许多地方的农民都不约而同地说道:“三十年了,共产党一不让我们吃饱,二不让我们说话。”据中共官方统计,一九四九年后的数十年间,甚至包括现时的某些地区,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准和平均收入尚远不及二十年代军阀混战和整个国民政府时代。“素称鱼米之乡的安徽巢湖地区,一九四九年农民的人均收入合人民币三百六十圆,但一九七九年其人均收入竟只有人民币八十圆。”八十年代以后直至现在,中共对中国农民的税收种类,竟是一九四五年之后内战时期“国统区”税收种类的数倍以上。
第四、中国共产党在获得了对农村政权、农业经济和广大农民人身的全部控制权之后,便发起了城市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这个运动一是建立在土改、镇反、思想改造、三反五反和肃反等政治镇压运动的背景之下,即在许多民族资本家早已于三反五反等运动中被镇压或被逼自裁,幸存者已经心惊肉跳之时;二是进行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已经成功,统购统销政策已经全面实现,自由主义工商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生产资料来源,特别是轻工业生产资料的来源已经完全被断绝,市场经济的空间已经化为乌有,民族资本家已经无以经营之时。由是,自晚清经济改革而得以发生与奠于基础,并由中华民国的自由经济制度保护、推动和发展起来的市场经济及其体制,终于一朝而覆亡。中国大陆的所有民间企业,自此不仅在中共的严酷等级制度之下化级、排名、合纵、连横,而且迅疾于各生产单位建立起党政两套班底,以党凌政,以政治企,形同封建工业庄园,使一切管理人员、技术干部乃至广大工人,均必须将自身的一切权力都依附于作为党权和政权化身的企业党委书记们、党委常委们和厂长主任们。从而,在继全体农民成为中共的农奴之后,全体工人又成了中共的工奴。此后,中共一方面欺骗工奴们乃是“领导阶级”,以激发他们“主人公”的劳动热情;一方面则持续地对工人阶级进行疯狂的剥削和剥夺。一九六八年,毛泽东派工人宣传队进驻上层建筑时,工人宣传队曾广泛带领中学生去工厂“学工”,开展接受工人阶级的再教育活动。某市一所中学的学生曾在工人师傅的带领下,对该地一家大型企业进行调查,结果表明,一个工人一天劳动的个人所得,仅占其一天所创造的劳动价值的二十七分之一。一九八零年的统计表明,该年全国工业总产值为五一七八亿圆人民币,其中职工工资总额为七七三亿圆,其余作为剩余价值被国家拿走,剩余价值为总产值的百分之八十五点一。
比马克思所认为的最坏资本家,即榨取工人剩余价值高达百分之五十者,大有过之。然而这不过是中共官方公布的数字。因为如果再将职工工资总额中要以种种名义予以剥夺的成份除掉,则工人所获就更是不可以言喻了。最富于革命性的上海工人阶级在谈到钱时,可谓无人不怀念旧社会资本家对他们剥削的“有情和有意”。
第五、中共既全面地掌控了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即整个社会经济,更将整个社会经济运作、即生产经营置于其党权之下,因而,才迅速地造成了其经济形态的专制极权化。但是,正因为“党内路线斗争”的此起彼伏,和党内各级掌权者的不断更迭,又必然要造成被世所称为“中央计划经济”的中共经济,会不断地出现一种自上而下全无计划,即计划因权力的更迭而被一再推翻或改变的混乱状态。京九铁路虽在六十年代就拍板建造,但其后二十余年间,只因中央政策的改变和国务院分管铁道部的副总理数易其人,竟一会儿上马,一会儿下马,一会儿敲锣打鼓开工,一会儿又悄无声息地停工。几十根巨大的桥墩数十年间只能无望地伫立在江心,“遥望”长江天际流。这自然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例子罢了。至于中共一会儿大跃进,一会儿“大跃退”;一会儿要扶“钢铁元帅”上马,一会儿又要强迫“钢铁元帅”下马;一会儿要“以粮为纲”,一会儿又要“以钢为纲”;一会儿要分田到户、恢复单干、大搞“资本主义”;一会儿又要对不愿走社会主义道路者痛加鞑罚,甚至逮捕“法办”,杀鸡儆猴;此无非使它的“中央计划经济”,只能更加没有计划罢了。一九二七年至一九四九年,中华民国政府仅能凭权力调动全国财力的百分之三,而中共却能够任其所欲,几乎百分之百地调动全国的财力,连卖公债、卖国库券都能够使用强制执行的办法,其专制权力在整个社会经济中所表现出来的淫威,实为所有非共产专制国家不能想象。由是可知,所谓中央计划经济,在实际上和本质上,乃是随权所欲的一种既无计划更无秩序的专制权力经济。这才是中共经济制度的本质,也是中共为巩固其专制权力与极权统治,而不得不采用的超级专制型经济形态。中国大陆在中共统治的近半个世纪岁月里,其经济发展竟远远地落后在亚洲四小龙的后面,在世界经济排行榜上竟能从三十年代的世界前十数名倒退至世界倒数前几名,在人民平均生活水准和农民普遍收入上,竟能够远逊于外患内忧交相煎迫的国民政府时期,其根由尽在此中。难怪中共的忆苦思甜教育,竟常常因工人、贫下中农忆的是“新社会饿死人、害死人和穷死人”的苦,而下不来台。自然,这也是中共今天绝对不准人民“向后看”,而要强迫人民“向前看”的原因。
必须指出的是,正因为中共的经济制度本质是专制权力经济,因此,邓小平才在夺取权力后,以其一人之权力,而推动了中共专制政体下的经济改革运动。十年改革中,邓小平的专制权力,固因屡屡受到党中顽固派的挑衅和干扰,而使经济改革不断出现“或前或后、或左或右”的景象,然而,也正因为邓小平毕竟占据了主要的和主导的专制统治权力,因而,十年改革尚能够在“摸著石头过河”的景状下颠踬而行。并由著他自己对权力的使用,而使整个经济改革不断呈现混乱状态。一九八九年,当邓小平的专制权力受到来自人民和党中顽固派两个方面的强烈压迫时,邓小平又终于象毛泽东一样地大开杀戒,自毁改革了。一九八九年后,当邓小平在党中顽固派的逼迫下退无可退,并决心夺回权力时,他又只好重新祭起代表了他一生事业与成就的“改革开放”大旗,以再一次在他的专制权力推动下,重新反击顽固派和进一步推动经济改革以自救。因为,他说得相当明白的,“改也要垮,不改也要垮,不改垮得更快”
的话,实已将由他所推动的两度经济改革,画龙点睛般地说得明明白白。
一言以蔽之,正是专制权力经济的本质和本性,才既造成了中国大陆前三十年经济的长期停滞与巨大倒退,又造成了十年经济改革的极端不稳定性,二度经济改革开场后的极端混乱性,和两度经济改革所造就的彻底腐败和腐烂。由此可知,中共全方位专制极权统治下的专制权力经济,既非中央计划经济,更非自由市场经济。而这个专制权力经济究竟是否能够在中共的经济改革推动下转变成为“市场经济”,关键就是要看那个制约著整个经济形态和经济运转的专制权力,是否能够走向最后的瓦解了。
八 中共全方位专制复辟统治下的少数民族政策与未来国家分裂的危险及责任
第一、中共全方位专制复辟统治对少数民族人民残害的特殊性
之所以称中共全方位专制复辟统治对少数民族人民的残害,具有特殊性,是因为中共全方位的专制复辟统治在对汉族和少数民族的残害上,首先具有一致性。也就是说,在中共的残暴专制统治下,凡是汉族人民曾遭受过的种种痛苦,少数民族人民皆不能幸免。在此意义上,少数民族人民与汉族人民可谓“共有一个悲惨的命运”。
但是,中共全方位的残暴专制统治,却又使得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人民,遭受了较之汉族人民更加可怕和更加痛苦的伤害。
原因之一,就是中共“独尊马教、杀尽百家”的教政合一专制统治,对崇尚信仰的少数民族人民造成了更大的伤害。因为,少数民族在宗教上的信仰,常常不仅仅是简单的信仰问题,而且是他们维系族群生存、团结和发展的重要精神旗帜,是理性和感情的高度结合,甚至是生命意识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中共一方面指斥宗教是精神鸦片,一方面却用权力和暴力强迫人民信仰马列主义这个新“邪教”,这就对笃信宗教的少数民族人民带来了“致命”的压迫。中共和它的军队,中共和它的文革,中共和它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掌权者们对少数民族宗教、宗教设施及宗教事业的戮力破坏和摧残,实在不能不说是对少数民族人民心灵的最大伤害和残害。无知的江泽民先生和朱熔基先生将中共“解放”西藏喻作美国总统林肯对黑奴的解放和对蓄奴制的废除,甚至妄言,是中共才推倒了压迫在西藏人民头上的“教政合一反动政体”。殊不知,就前者而论,将黑奴从南方奴隶主那里解放出来的林肯总统及其继任者们,并没有将南方的黑奴们重新变成为自己的奴隶。就后者而言,则推倒了西藏“教政合一反动政体”的中共,却将人类历史上最反动和最残酷的“新马教教政合一政体”强加到了西藏人民的头上。正因为如此,自以为对西藏人民“功德无量”的中共,在西藏人民,包括在汉族人民的心里,却是罪恶无穷。
原因之二,是中共党领导一切的“党性原则”,对少数民族民族性的压迫和摧残。在中国大陆,虽然每一个少数民族地区都有所谓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招牌,但是,每一个自治区、州、县政府的主要领导人,都必须是汉人,或必须是已经完全皈依了中共的人,都必须接受中共同级自治区、州、县地方党委全方位专制领导,这就将少数民族地区的所谓自治,全然翻作了一篇篇假话。这在汉族地区,人民尚因为自己是汉人而少了一分民族情绪上的反感,但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民则无疑会对这种完全虚假的自治,充满愤懑之情。特别是中共早已在实行的“先赤化而后汉化”的策略,即在少数民族地区迁居大量汉族移民,和由汉人对少数民族人民施行长期专制统治的事实,实已造成了少数民族人民对中共、直至对汉族和中国的痛恨与日俱深。
原因之三,是中共以马列的“阶段斗争”理论和毛泽东的“民族斗争问题说到底还是阶级斗争问题”的“斗争理论”为根据,在少数民族地区以进行阶级斗争来实行民族镇压,不仅造成了少数民族人民的更大灾难,而且造成了少数民族人民对于汉族人民、直至对于整个中国的巨大离心力量。因为,无论中共怎样地压迫和残害汉族人民,都还不会造成汉族人民的民族分裂和民族独立意识。甘当“马列子孙”的一代又一代中共党人,虽然他们人人宣称“等到他们死了,他们就要去向马克思报到”,但他们毕竟是汉人的一个部分,说“逆子叛孙”也行。但是,对于同汉族人民不同种,不同族,甚至是不同文字、不同文化和宗教的少数民族地区人民来说,中共用斗争的方法,专政的方式,特别是暴力镇压的手段来对付少数民族人民,无疑只能形成由民族压迫所造成的民族对抗局面。而由民族压迫所导致的民族对抗,其最后的结局,不是少数民族的消亡,便是少数民族的分离和独立。由是,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问题,就势必要演化成为少数民族地区人民与汉族人民的关系问题,直至和中国的关系问题。并且,国家认同和国家分裂的问题便会接踵而来。今天,在中国西藏、新疆、内蒙,包括同种、同族、同文化的台湾,所已经发生和发展著的,要从中国分离出去的民族运动和非民族的政治独立运动,便是现实的明证。中国国家统一的进程非但没有加速,相反,中国国家分裂的危险却反而在急剧增强。
第二、中共对汉族文明统一理念的破坏和未来国家分裂的危险及责任
一、汉族国家文明统一理念的逐步发展和形成
中共这群“马列子孙”对于汉族文明的摧残固已不待言,但中共对汉族国家文明统一理念的破坏,却给我们这个文明的古国,制造了当代国家分裂的巨大危险性。历史的事实是:中国古代帝王们造长城,固是为了守遍而非为了侵略,诸葛亮七擒孟获的故事,则说明了汉文明的重教化而非重杀戮。虽然汉初六十年的和亲政策,乃因国势不强而被迫为之,但唐王朝太宗、玄宗两代君主都是在反侵略战争胜利之后,竟以和亲政策与和平政策对待土藩即西藏,恰恰说明了汉族文明统一国家理念的发展和成就。至清,康熙帝不仅率先邀请五世达赖喇嘛访问北京,而且亲赴远离北京二十公里处迎接宾客,与五世达赖喇嘛平起平坐以饮茶论事。一位绝不承认西藏是中国一部分的法国记者曾在他鼓吹藏独的书中说,一九零四年,英国曾为野心,竟能以“商业任务”的名义派出三千英军在西藏南部发动对西藏的喋血进攻,造成西藏军队溃不成军,西藏政府遂在英军武力威胁下被迫签订了屈辱的“拉萨条约”。同是这位法国记者,却在同一本书中说道:“一七二零年,清军曾应邀进入西藏拉萨,驱逐入侵的蒙古人,监督西藏对蒙古的防卫,却从未干涉过西藏政府的统治”。这位法国记者虽在同一本书中指责说:“一九零九年六月,十三世达赖喇嘛访华归去后,清庭曾决定派兵入藏。一九一零年二月两千名川军入藏,军纪败坏,迫使十三世达赖喇嘛逃往印度。”然而,作者却说,“一九一零年的军事行动却是清政府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武装侵略’”。
读者显然能够从这里看见汉族文明统一国家理念的逐步形成,和中国以往统治者们对少数民族高度自治的认可。至于清政府一九一零年对西藏的唯一一次“武装侵略”,究竟是清政府要“侵略”西藏,还仅仅是因为一个眼看就要败亡的王朝在灭亡前的“腐败军事现象”,那也只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汉文明在国家统一理念上的表现和发展,虽然证据丰富,但是,这种标志著文明的进步,却在孙中山先生提出三民主义思想之后,得到了质的提升。因为,孙中山的民族革命理论,曾十分明确地指出“反满并不是要杀满”,不是要报满人灭我汉族大明江山的仇恨,而是要对外争取民族独立,对内实现“五族共和”与“各民族一律平等”,即要实现汉族与各少数民族“共享”共和平等的历史目标。至于辛亥前的“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纲领,不过是要“借助民族革命之义,为推翻满族君主专制统治之一助”罢了。新生的中华民国在外患内忧的艰难岁月里,既恪守了孙中山先生的民族问题理念,又继承了汉文明在国家统一问题上的进步遗产,自始至终没有对少数民族采取武力统一和武力压迫,尤未在各方面进行疯狂摧残的政策。可以说,自一九一一至一九四九年间,虽然多有少数民族趁乱作乱和趁乱附乱的现象,却鲜有中华民国政府对少数民族的武力镇压事实。然而,汉文明在国家文明统一理念和国家文明统一实践上的发展和成就,汉民族与各少数民族在长达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所逐步结成的良好民族关系,却因为一九四九年的一声枪响,而归于灰飞烟灭。
二、中共对汉族国家文明统一理念的破坏与未来国家分裂的危险及责任
其一、中共从来就是分裂国家的罪魁祸首。本书下卷早已揭露了中共于三十年代在苏俄命令下分裂祖国和制造两个中国的事实。现在我们同样有必要将中共在民族问题上前后两个截然不同的“政策”予以厘清。因为中共为苏俄一手扶植和豢养,所以,在夺权前为了适应和执行斯大林专制帝国的对外扩张及颠覆政策,中共曾在建党后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宣称:“必须要让蒙古、西藏及新疆自治,并且将他们转化为民主联邦。”实际是要他们“化入苏俄联邦”。一九二五年,中共即在苏俄的授意下,赞成外蒙古独立,并赞成苏俄在外蒙古驻军。一九二八年,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共第六次代表大会宣称:“如果不承认民族的自决权及分离权,中国是无法统一的。”一九二九年,苏俄曾为中华民国政府要收回在东北的主权而大举侵略中国,这也是孙中山创建的中华民国第一次遭受外敌的大规模侵略。但彼时的中共,却决策“武装保卫苏联”以里应外合,并连续发出十数号通告,命令中共江西红军发动大规模武装叛乱,命令中共城市地下组织发动大规模武装暴动,以策应苏俄对我国的大规模侵略战争。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之后,中华民国虽然国难当头,中共却在苏俄命令下,于是年苏俄国庆节在江西瑞金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人民政府”,其“宪法”竟明文规定:“各民族有民族自决权,少数民族有分离及宣告独立的权力”然而,一九三九年,当中共因决策日蒋火并和假抗日真扩张的阴谋策略,而扩张成了拥有五十万不抗日的农民造反大军之时,毛泽东乃第一次提出了“民族问题说道底还是阶级斗争的问题”的理论,并从此将阶级斗争的原则视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方针。这个方针,在中共夺取政权后终于成为中共决策少数民族问题的根本方针,中共亦从此为了在全中国建立和实行他们的全方位专制复辟统治,而在这个“斗争理论”的指导下,居然对自己曾决策的上述“民族政策”遗忘罄尽。
其二、中共制造了迄今为止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民族裂痕、民族矛盾与民族仇恨。正因为汉族文明统一理念在历史的长期发展中逐步得以形成,所以,中国境内民族之间的矛盾、裂痕和仇恨亦在逐渐地减少,大规模的和持续的民族冲突,已经基本得以消泯。但是,自一九四九年中共夺取政权之后,这种矛盾却在一派虚假的辉煌团结局面之下,在武装和暴力的统治和压迫之下,迅速地、并且是剧烈地发生和发展起来了。首先,对少数民族实行自治的允诺,盖因自治区州、县党委的同时成立,而变成了辙头辙尾的假话。其次,“民族斗争问题说到底还是阶级斗争问题”的理论,又驱使著中共在少数民族地区,对少数民族人民实行“分而治之”的专制统治策略,以造成少数民族内部的分裂和对抗。再者,在上述行为得手之后,中共即开始以“马教”来诱导和压迫少数民族的宗教,既诱使部分少数民族人民转移宗教信仰,以制造少数民族地区在信仰上的分裂,又逐步地、并且是迅速地企图用“马教”代替少数民族的宗教,以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和健全中共独尊“马教”的反动教政合一政体,并以决策大量汉族移民的办法,企图将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变成少数民族地区真正的少数民族。自然,这一切均必须在中共暴力专政的前提之下以进行之。但中共的收获,却是终于逼迫著少数民族人民开始了对他们的暴力反抗。由是,中共亦因“图穷匕首现”,而开始大规模地和残酷地镇压少数民族的“叛乱”,亦不管这个叛乱是自发还是自觉,是有理还是无理,是中共阴谋诱发还是由少数民族人民自己发动。一九五零年中共炮轰大小凉山,意在对彝族人民轰尽杀绝的灭族之举,其诱因乃是中共自食其言,才迫使彝族人民要求中共兑现曾经答应给予的自治权力。
一九五九年的所谓西藏叛乱,便是中共在青海“诱发”的结果。
一九七零年代在内蒙古发生的“内人党”事件,便是中共利用一个蒙族共产党作家的所谓交待,而对蒙古人民所进行的大规模血腥镇压。
八十年代西藏的历次“叛乱”,虽然大多数是西藏人民对中共暴政的自发反抗,但是,西藏人民自发反抗和有组织反抗中共对他们的长期残暴专制统治,不仅有理,而且值得同情和支持。因为数十年来,中共对西藏、西藏人民和西藏宗教文明所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已使得这一反抗具有正义性和合理性。否则中国大陆人民反对和反抗中共一党专政的民主抗争,也就无理可言了。一个对自己的同族人民尚且能够多次施行公开镇压和屠杀的专制政党,其对少数民族地区人民反抗的血腥镇压和屠杀,不仅可以想见,而且不难想象。在中共当政的近五十年岁月里,在中共至少残害了七千万无辜同胞生命的统治“实绩”里,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人民究竟被中共无辜杀害了多少,也只有在中共杀人档案解密的时候,才能为世所知。
显然,中共对少数民族进行疯狂迫害和镇压的明显恶果,便是对在数千年中才逐步形成的汉族文明国家统一理念的彻底破坏,便是民族裂痕和民族仇恨的急剧加深和民族问题的急剧恶化。特别是随著中共专制统治的被迫弱化及其对“亡党亡国”的日益担忧,中共为强化专制统治而对本族人民和少数民族人民所进行的更加残酷的镇压,实际上正在给中国境内民族问题的爆发,埋下了巨大而且深重的历史性危机。
其三、中共将留下中华民族民族问题的痛苦遗产。一个不幸的事实即是,由于在近五十年的时间里,中共乃是中国大陆的统治者,并且中共政权又是一个汉人的政权,所以,在一个极其广阔的社会层面之上,甚至是在广阔人心的约定俗成之中,中共政权就是汉人政权固不待言,而且“中共就是中国”的错误认识,亦得到了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人的广泛“认同”。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人民心里,这种认同就更是难以改变的了。由是,厌恶中共和反对中共,便会迅速地转化成为反对汉族和厌恶汉族,直至走向对中国的厌恶、否认和反对。由中共所制造的民族矛盾、民族裂痕和民族仇恨,终于招致了民族分裂和国家分裂的巨大危险和危机。这个民族分裂和国家分裂的危险和危机,一方面因为中共仍然在使用残酷镇压的办法来解决民族问题而愈益加重,一方面又得到了某些国际舆论的支持;一方面却给一些心怀叵测的政客以积极利用的机会。由是,中国国家分裂的危险就不仅成为中国一国的问题,而且成为世界某些国家所关心、甚至想插手的问题。这既给中国民族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异常的复杂性,而且为中国的国家分裂制造了更大的危险,并将为中国大陆在即的伟大民主变革,带来了解决民族问题的困境,甚至为民主变革过程中民族分裂和国家分裂现象的有可能出现,带来了可以想象的责难和非难,即所谓“正是民主变革才造成了中国民族和国家的分裂”。犹如某些心怀叵测者正在借用前苏联共产专制制度崩解后其“加盟”民族的必然分裂,以煽惑人心地指责说,它正是俄罗斯民主变革的恶果一样。因此,必须首先指明的是,当代中国民族分裂和国家分裂的危险,既由中共的专制统治所造成,那么,中国未来民族分裂和国家分裂的责任就必须由中共及其专制政权来承当。也就是说,如果中国在将来的民主变革进程中,出现了民族分裂和国家分裂的严重问题,它将不是民主变革之罪。因而,届时如果有人指责是搞民主搞坏了,或者指责造成了中国民族分裂和国家分裂的原因乃是民主变革本身,就不但是毫无道理的,而且一定是某些别有用心者的阴险责难而已。
其四、我们的历史使命 ──对孙中山“五族共和”思想的再继承。当代中国有可能出现民族分裂和国家分裂的严峻事实已在提醒我们,在中共实行了近五十年专制复辟统治的中国大陆,在人民正在坚决反对中共专制统治、艰难追求民主与自由的中国大陆,在一场伟大的民主变革就要来临的中国大陆,中国大陆的民主力量,包括海外和港台的民主力量,和一切关心祖国、热爱祖国、渴望中国走上“民主统一”而非“专制一统”的中国人,我们的一个共同历史使命,就是要向一切关心中国民主进步和中国民族问题者说明,一是中共专制政权不能代表中国,更不能代表全部的中国。二是中共政权虽然是汉人的政权,但是这个汉人政权同样不能代表广大汉人和整个汉民族。三是以汉族人民为主体的中国各族人民,今天正在艰难追求著的民主变革,其目的,就是要终结这个在中国大陆已经丧尽人心的中共专制政权。因此,汉族人民在反抗中共专制暴政上,是和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奋斗目标完全相一致的。四是汉族人民对民主的追求和中国境内少数民族对推翻中共专制压迫的追求,本身就具有相当的一致性,并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所以,民族问题的解决,完全不必为难汉族人民的民主追求;同样,汉族人民对民主的追求,更不应该牺牲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解放斗争。而是应该将中国大陆少数民族反抗中共暴政的斗争,和汉族人民对于民主自由的追求结合起来,建立各民族反对中共专制统治的民族民主统一战线,互相支持,相互援助,共同防止民族分裂和国家分裂,为既能实现中国的民主统一大业,又能实现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真正的和高度的民族自治而共同奋斗。
继承孙中山先生“五族共和”的思想,认清中共与中国的区别,研究民主问题和民族问题的关系,追寻民族解放和祖国统一的道路,这才是中国境内各民族人民的当务之急。
九 文革 ── 十七年专制复辟统治的大曝光和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岁月 ── 毛泽东时代
第一、文革是中共十七年持续内讧内斗的大爆发和总爆发
历史的事实是,中共自一九二七年开始蜕变为一个农民造反党起,便开始了以嗜杀为特征的无休止内讧。特别是江西肃反、富田事件、川康分裂和延安整风,曾屡造翻船之险。及至造反成功,建立政权,新的内讧遂激烈开张。从毛泽东对各路“开国元勋”削藩夺兵权,到整倒高岗、饶漱石集团始,历经数次党内斗争,直至一九五九年彭黄“反党”集团罪名成立,毛泽东固然因此而维护了自己在党中的领袖地位,刘、周、邓等人亦于合纵连横之中,或助毛以灭高、饶、彭、黄,或为己而与毛暗中对抗,或拳脚相连以共同迫害人民与知识分子。一九五九年后,盖因毛的三面红旗造成旷古奇冤,饿死人民数千万,刘、邓遂趁收拾大跃进残局,逼毛退居二线,夺权之心益盛。至一九六六年中共中央委员及各省党魁已逐渐为刘、邓所安插,“毛主席三天不学习就会赶不上刘少奇”的中央指示,也已口头传达到基层党支部。中共党内遂有“毛家天下刘家党”之论,从而造成了毛的大权旁落,亦导致了更大内讧与全面内讧的必然爆发。此尤不论,十七年间,特别是中共一旦兴内讧于内,便必然要张外斗于外,从而交相呼应,叠呈“中共领袖内讧、普通党人遭殃、无辜人民横尸”的凄惨局面。就内讧而言,毛、刘、周、邓等斗倒了高、饶、彭、黄,便以所谓“高、饶、彭、黄分子”为罪名,施以大清洗。就外斗而论,自合作化至文革前,凡党内起风,便民间有难。一九五七年,中国大陆知识界因此而招致百万知识分子的劳改、劳教和家破人亡。一九五九年,毛在刘、周、邓等支持下,为斗倒彭德怀,尤不惜饿死人民数千万,虽饿殍遍野却不愿与闻。一九六四至一九六六年文革伊始,刘、邓为自保,而两度转移“四清”和文革的大方向,变斗当权派而为斗群众,瞬间便使人民冤命连城、血肉横飞。如果说中国历史上唯一贫下中农出身的皇帝朱元璋,因革命成功而兴胡、蓝之狱,不过诛杀其党人二万有余;与毛泽东同为乡村小知识分子出身的洪秀全,为兴内讧而尽杀杨、韦二党,亦同样不过三万之众,则中共十七年内讧、外斗之株杀、迫害、连坐其党人,再加上被枉送掉性命的无辜民众,矗不知有几百万几千万之多。
应该说,正因为十七年内讧外斗不止,才会有文革的全国奉旨恶斗。前者为后者的准备,后者为前者的必然。文革中,毛泽东就曾在天安门城楼上对斯诺说,他五九年就已经想搞掉刘少奇。一九六二年他又因刘趁其退居二线攫取党权,而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口号,以便将不抓阶级斗争的罪名祸于刘少奇一身。一九六四年,毛一边指使江青在上海建立势力,借批判“文艺界已经跌到了修正主义边缘”,以暗示“党内有一条修正主义的路线”;一边发动“四清”运动,首度提出要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一九六五年一月,毛在最后作出搞掉刘少奇的决定之后,又立即指使江青及其上海帮拉开了对刘、邓进行反攻倒算的序幕。一九六六年盖因阴谋就绪,毛乃迫使政治局发出“五一六通知”,斩却了刘少奇的四员大将
── 彭真、陆定一、罗瑞卿和杨尚昆,文革遂轰然而起。
但是,文革与十七年持续内讧的不尽相同之处,一是十七年的内讧虽与外斗交相呼应,但外斗毕竟只是内讧的曲折外化,并非中共将内讧公开化所使然。二是十七年中共的每一次内讧,因能自讧自消,固只需要公布内讧结果,而不公开内讧经过,对外仍讲“团结一致”。三是十七年内讧毛泽东皆因权、威具在,或尚在,稳操胜券,而不必非求助于“民力”不可。但是,一九五九年之后,其权力与权威的迅速弱化,尤其是刘少奇党中势力的日渐崛起,已使他颇有“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之感。因而,他既不能够稳操胜券,尤不敢掉以轻心,遂决意“利用自己在党内国中的神秘领袖地位”,决策“发于外而攻于内”,实际上已经是“拼死一搏,以求奇效”。同时亦因刘、邓党中势力,特别是在中央委员会的势力过大,从而又使毛决心于文革爆发后,诱使对方犯错误,即“权付刘、邓”,自己却抽身事外。待到刘、邓果如其料,依十七年内讧外斗的老例,更为转移运动的大方向而大派工作组,大兴外斗,大整群众,并已造成全国血泪交迸之时,他才突然回到北京,公开抛出“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公开声明“此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公开指出党内有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由是刘、邓因整群众而获罪于群众,毛泽东则因“解救”群众而获得群众拥护。这样,一场“由内谋内和由外攻内、以上诱下和以下攻上、以党杀民和以民攻党”的更大内讧和内乱,才算是真正爆发。毛因此而旗开得胜,文革由是而显示了它与中共十七年内讧外斗的巨大不同之处,便是“中共内讧的全盘公开化”和“借民之力以助党讧”局面的形成,以及“全党奉旨恶斗和全国奉旨内乱”的发生。
第二、文革使中共从一党专制复辟走向了毛氏君主专制复辟
诚然,要想解开文革大乱,只乱了刘邓党人,只害了黎民百姓,却非但乱不了中共于十七年所复辟成功的专制制度,甚至还强化了这个专制制度,并将这个专制制度完全彻底地复辟到了君主专制制度的“谜底”,就必须认清,正是“十七年”才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等各个方面为文革的爆发奠于了全面的历史基础。这个基础,就是中共全面复辟专制制度和架构教政合一极权制度的成功,和它对人民实行绝对专制和残暴统治的成功。由是,任何人一旦于中共党内权力斗争中获胜,尤其是获得了他个人对党的专制权力,他就能够轻而易举地由一党专制走向一人专制,从而造成君主专制的复归。毛泽东之所以能够在文革和文革后数年中成为千万党人和亿万人民的最高主宰和绝对主宰,
毛泽东之所以敢于“捧后宫、兴阉党”,姬妾成群、荒淫无耻,非但造成“其之不死,江乱不已”的局面,而且形成了“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毛要民亡,民不得不亡”的“帝王气派”,其专制的淫威连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都不敢望其项背,就是因为他将中共一党专制变成了毛式君主专制,从而在实际上走上了对于君主专制制度的全面复辟和超级复辟。
第三、文革使中共从坚持“马教”治国走向了坚持“毛”教治国
文革前十七年,毛泽东虽然深感独尊“马教”对于巩固一党专制权力卓有奇效,却又感到对于巩固他个人的绝对专制权力依然大有问题。因为中共党内权力斗争的需要,已经使毛意识到,是独尊马列,还是独尊毛思想、毛政策和毛权力,实已成为中共党内斗争的焦点。毛甚至意识到,有人已经企图利用马列思想来排斥毛思想,诸如中共“八大”借反对个人崇拜而张党徒对他的对抗,实使他痛恨在心。此时,林彪因怀有个人野心,又深谙个中道理,遂于六十年代初即开始在军队“大树特树毛泽东思想的权威”,甚至把毛泽东思想推崇为当代最高最活的马列主义,直至以编选《毛主席语录》的方式,将毛泽东的每一句话都“神圣化和经典化”,所谓“一句顶一万句”,企图使之完全取代马列主义在党内和党外、甚至是在国内和国外的独尊地位。而文革之所以能够成功发动的重要思想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在中国大陆,毛泽东思想已经比天高皇帝远的马列主义愈来愈具有实际上的权威性。由是,“毛泽东思想万岁”既成为文革时期最嘹亮的革命口号,“毛泽东思想”更从此成为统帅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最高统治思想。而反对毛主席和反对毛泽东思想,亦从此成为最高罪行,而必须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共讨之。从而把十七年间的两个最高统治原则,发展成了“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毛泽东思想,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伟大领袖毛主席”。毛个人在文革中和文革后数年间的绝对专制,由是而得到了全面保证和绝对保证。从而将中共教政合一之全方位专制复辟统治,推向了毛泽东兼“教主”和“君主”于一身的全方位专制复辟统治的极端。在中国数千年的封建专制历史和君主专制历史上,就中国历代帝王从未实行过宗教统治和教政合一统治的事实而言,毛式宗教专制统治,即被“苏化和毛化”了中世欧洲教政合一式统治,实在是对中国专制历史和专制政治的最高发展和极端发展。
第四、文革使中共从专制的等级森严走向了反动的血统至上
在中国大陆,举凡亲身经历者,无不对文革前期血统论者的横行与暴行,以及整个文革期间血统论对于每一个人命运的巨大影响,虽然记忆犹新,却又不堪回首。但是,文革期间产生的血统论,自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十七年间中国大陆社会严酷等级划分和出身论猖行的罪恶结果和恶性膨胀。在它的前期,中共新贵族子弟因高喊血统论而私刑虐民和酷刑杀民,固已留下了血迹斑斑的罪证;其“老子革命儿革命、老子反动儿混蛋”的疯狂叫嚣,就更是表现了这一伙掌权土贵族的无知、野蛮和颠狂。在它的中后期,血统论又始终作为一种残酷的政治原动力,而时刻压迫著整个的世道和人心。十七年间,因出身不好而薄冰难履者,至此已冰河难渡。而由出身不好、血统“低贱”所酿成的种种个人悲剧、家庭悲剧和社会悲剧,更是生生不已。“革命”派固因权力斗争的风云变幻,而造成了自身等级的暴起和暴落;“反革命”派则因文革无穷尽地扩大了它的“阵营”,连刘少奇也成了反革命,而使它的等级划分,由黑五类扩大到了黑九类。至于在文革造反风云中,因跳上窜下竟一时富贵、而终身作囚者,以及曾短暂掌权的“军宣队、工宣队”等时髦政治集团,亦在社会等级的巨大迭变中,尝足了上下翻滚的喜乐和哀怨。文革之后,即便是邓小平要借改革以救党,中共的出身论、血统论看似寿终正寝,但仅仅是在数年之后,中共“龙子龙孙”们又迅速展现出来的全面接班、掌权和抓钱的“革命风貌”,特别是那个“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由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子女来接班,我们最放心”的理论在现实中的猖行,不仅为中共的出身论和血统论另辟通途,大获成功,而且将秦以后早已没落和绝迹的封建贵族政治,重新予以复辟和发展,直至造成了一派倒退和腐烂的社会政治景象。
第五、文革使中共的残酷镇压走向了镇压的“无法无天”
毛泽东在文革初期曾不止一次地狂言过“我就是秃子打伞 ──
无法无天”。但就事实而论,自文革前至文革后数年,无非是毛泽东无法,国家人民无天。诚然,毛泽东无法,乃是从中共十七年法守虚陈而来。国家人民无天,亦是从十七年中共对大陆人民叠行残酷镇压所致。换言之,若没有十七年中共残酷镇压人民的“丰富”历史经验和“宝贵”政治手段,文革绝不会一开场便腥风贯日,血雨连天。其种种荼毒人民直至其党人的手段,更是纷至沓来、交相并作,直至“展陈而出新”。因为,对于“法守虚陈、革命即法”的十七年而言,文革所扫荡掉的,不过是中共一整套完全虚假的法制而已;对于十七年“运动即法”这个中共最根本的法制要害而言,文革恰是中共“运动即法”的最高体现;对于中共于十七年间所创制的种种残酷镇压人民的手段而言,文革不过是各种残酷手段的公开大亮相和公开大表演;对于中共于十七年间叠造冤狱以无端整肃人民及其少数党人而言,文革无非是将“冤狱遍中华”扩张成了“中华即冤狱”和“冤狱遍中共”罢了;对于中共于十七年间为残酷镇压人民而创建的多重监狱制度而言,文革无非是将它的狱外之狱
── 群众专政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更何况中共十七年专制残暴统治,早已使得中华大地到处都有为划清界限而拒不为“反动父母”裹尸送葬的不肖子孙,却再也没有所谓“路见不平而拔刀相助的中华壮夫”,由是而将我们古老民族重情、重仁、重孝、重节和尚侠好义的种种优秀民族性格破坏罄尽。此无疑为毛氏“运动群众”,发动文革,造就了先决的“人性恶化”条件。而毛泽东和中共在文革中无法无天的最突出表现,就是既连“法”的任何虚假形式都不再顾忌,又空前地发展了他的“裂民而治”手段,无限地扩张了“群众专政”的范围,史无前例地迫害人民,草菅人命,从而在实际上将整个中国大陆完全变成了一个暗无天日的“大监狱”。如前所述,仅在文革数年之中,被毛泽东诱以造反,挑以武斗,衅以互斗和大规模镇压而致死者,就达两千万之多,是日本十四年侵华战争期间被害中国军民的一倍以上。
第六、文革使中共从架构权力经济走向了毁灭国民经济
文革和文革后数年,毛泽东和中共亦在经济上将中国大陆推向了国空民绝的境地。这虽是毛泽东以革命破坏经济,以政治压迫经济,直至为了权力而不惜毁灭经济的一个恶果,又是十七年所架构的专制经济形态所必然要造成的结果。文革前,相对于毛泽东重权力、轻经济和不懂经济、却又好大喜功而言,刘、邓一路似因权力斗争的启示,而心存发展经济的要求。文革开始后数年,相对于毛泽东唯权是问的心态而言,周恩来似乎因“当家之难”而不敢歧视经济为无物。是故,毛、周两大政治集团间的长期斗争,便使得整个文革和文革后数年的经济,处于无休止的“毁灭性震荡状态”。周恩来既要紧跟毛泽东干革命,又不得不抓生产;江青为了革命夺权,乾脆连生产也不给抓。及至一九七四年邓小平上台,虽痛言“积重难返”,却又因权力到手,而要整顿经济。然而,事不过一载,江青四人帮已唆使造反派喊出了“万里不倒、火车不跑”的口号。邓小平的二度政治前途,遂在毛所点燃的“批林批孔”烽烟中,再度毁于一旦。专制经济,由是而在中共一党之长期内讧内斗中走向了死地。由十七年所建成的专制经济形态,不仅成为文革和文革后数年中毁灭经济的薮渊,而且成为邓氏经济改革的强大反制力量,至今难逃其臼。
总而言之,上述种种无非证明了一条真理,即:没有中共十七年在中国大陆的专制复辟统治,便没有文革的爆发。换言之,十七年固是文革发动的历史准备,文革则不过是十七年专制复辟统治的大曝光。进而言之,就对中共数十年专制复辟统治的认识而言,在中国大陆,早就有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了,文革前十七年的专制复辟统治较之文革开始后十年的更加黑暗性,和文革开始后十年较之前十七年的更加疯狂性。而也正是十七年专制复辟统治的迅速建立及强化,和文革开始后十年的疯狂倒行逆施,以及其后近二十年为自救而推行的两度专制改良,才真正地凸现了中共整个专制复辟统治迅速由兴而衰的历史三阶段。
似乎已经没有必要再来论证毛泽东时代才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代了。因为,当太阳过于灿烂的时候,你的眼前常常会一片漆黑。因为,在中国的历史上,确实不曾存在过这样一个“太阳最红”、但“人间最黑”的时代。因为这个以毛泽东的名字命名的时代,确实是史无前例的黑暗,确实是史无前例的血醒,确实是史无前例地好话说尽和坏事做绝。
兼 问 “左”祸还是“俄”祸?
一个很普遍也很奇怪的现象是,不论是在中共党内,还是在海内外,许多人在谈到中国共产党所犯下的“错误”时,常常都是用一个“左”字便把它轻轻一提就算完了。此就中共党人的心态而言,尚可以理解,但对普通人,特别是对某些学者来说,就是咄咄怪事了。
因为,如果说中共持续数十年“造冤狱,虐民众,践踏文明文化,迫害知识分子,公开杀人屠城,持续祸国殃民”的种种行径,都只能称做是“左”的“错误”,那么,只杀了四百六十个反动儒生的秦始皇,和中国数千年历史上那些杀人远没有共产党多,害人远没有共产党广,破坏文明文化远没有共产党烈,戕害民心民智更远不及共产党深的历朝历代统治者们所犯下的错误,又该叫做什么样的错误呢?是不是连“左”的错误都根本“不够资格”呢?如果是,那他们为什么偏偏要被我们后人称为封建统治者,专制统治者,祸国殃民者,国民党反动派,并且还一定要推翻,要打倒,要永远批判、绝不轻饶呢?
中国共产党所犯下的不是错误,而是史无前例的罪恶;中国共产党所犯下的更不是“左”的错误,而是专制的疯狂复辟与超级复辟。在中国的数千年历史上,既不存在这样一种可怕的“左”祸,在中国现代由专制向民主过渡的历史上,这个“左祸”的实质,便是“俄祸”。因为,正是这个由苏俄蓄意在现代中国所制造的“俄祸”,才阻断了我们应有的民主进程,才在共产革命的名义下疯狂地复辟和发展了中国旧有的专制制度,并且将它推向了极端。从而将我们的现代中国强阻在反动倒退的死港之内。
由是,要研究共产党,就要跳出共产党;要认清共产党的祸患,就要将历史上的所有祸患都拿来跟共产党所制造的祸患比上一比。唯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地认识共产党,才能真正地对我们祖国的过去有一个公道,对祖国的未来有一个信心。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全面复辟专制制度 全文完博讯www.peacehal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