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毒債問題解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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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二打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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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 2009, 12:27:45 AM5/1/09
to CUHKSU, erosc...@yahoo.com.hk, tangk...@gmail.com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Monthly
P14-17 | 封面專題 2009-05-01

銀行毒債問題解決了嗎?


細看美國政府過往兩年的紀錄,差不多每次都低估了問題的嚴重性,例如2007年認為次按問題不會影響整體經濟,又如2008年認為金融海嘯不會蔓延至其
他新興市場。所以,極有可能,他們又再低估了毒債問題的嚴重性。

近期股市樓市暢旺,市面氣氛轉好,與幾個月之前有天淵之別。究其原因,主要是全球各國聯手落重藥救市,銀行盈利喘定,使這個期待已久的熊市反彈來臨。全
球救市行動,有說好比用電擊心臟停頓的病人,病人開始似有點知覺和反應,但是否就此復甦,可謂言之尚早。猶記得,幾個月前,坊間仍流行一種說法,就是上
半年會差,下半年會轉好,但我曾為文公開評論,指出上半年未必太差,下半年卻更使人憂慮。現在看來,上半年事實上比很多人想像中好,但下半年有多壞仍是
未知之數,認清美國救市的本質甚為重要,這就是本文討論的重心所在。


買毒資產要盤算後市

美國政府認清銀行是經濟復甦的命脈,而處理「毒資產」是當務之急,故推出了所謂的毒資產方案。處理毒資產,由去年上任財長保爾森開始,討論多時,仍未能
推行,主因是定價問題。銀行拿着這些貸款和債券資產,由於買家不多,流通量比較低,而僅有的買家卻出價非常低,於是銀行索性積存這些資產不賣,以自己的
估價把這些資產入賬。由於準賣方和準買方的買賣差價太大,故毒資產的交易很低,未能有效地被處理。

準買賣雙方定價的差異,有現實的考慮,亦有技術的考慮。從現實方面,作為賣方的銀行,如果全數以低價沽出這些資產,可能會嚴重影響它們的資本充足比率;
另一方面,作為買方的投資者,在這個動盪的市況裏,亦不想過份積極,希望有點安全空間。從技術的方面,要為這些資產制定公平的價格,並不容易。原因並非
單單是這些產品本身比較複雜,更加重要的是,這些產品的最終價格,很大程度上受制於經濟何時見底。打個譬喻,美國的樓市再跌10%還是20%,對很多的
房貸抵押債券來說,可能是極大的分別。換言之,很多毒資產的價格,是一個對未來經濟環境作出槓桿式的反映,對未來有一點的不同看法,就可以造成對毒資產
的價格構成極大的分歧。

新方案分開兩部分,一部分處理銀行貸款,另一部分處理債券投資。兩個部分細節不一,但重點相似。舉個例子,價格一百元的毒資產,私人投資者和政府各出十
元,這二十元就成這些毒資產的first loss:若毒資產價格由一百元跌至八十元,這些first loss就會由二十元變得一文不值;反之,若毒
資產價格由一百元升至一百二十元,這些first loss就會由二十元再漲價二十元,first loss的投資者(私人和政府)享有100%的回報
率。


買毒資產的輸贏

不過,值得留意的是,除了這二十元的first loss之外,剩下的八十元,是全由政府以貸款的形式包底。至今,除了貸款的槓桿比例之外,其他的細節
仍未落實,其中至為關鍵的當然是貸款的利息。貸款的利息愈比市價優越(即利息愈低),對first loss的投資者愈有利,政府變相的補助就愈大。其
實,環顧現在的市場,根本不會有人肯以貸款的形式對這些毒資產作出投資,因為所有貸款的性質都是贏就贏粒糖(利息回報),輸就輸間廠(本金),所以,除
非有極高的利息,否則難以平衡虧蝕本金的潛在風險。由於政府貸款是the only bid in town,意味着除此之外,根本別無市場,所以無論
政府所收的利息比實際市價為低,都是對first loss投資者的一種補助。補助多少,就視乎所收的利息多少,或者有沒有其他收益歸與貸款人,例如
an attached warrant等。

總結而言,價格一百元的毒資產,私人投資者只需出十元,在賺錢的時候就和政府平均50/50分賬;在輸錢的時候,私人投資者頂多輸十元,政府亦可能盡輸
九十元。除非政府收取極高的利息,否則私人投資者的贏面頗高:除了拿到市場沒有可能拿到的貸款之外,在這個機制下,私人投資者的贏面非常好,就算投資
五、六次也失敗,只要有一次成功,便可封住蝕本之門。由於贏面頗高,所以投資者願意提高所出的價錢,使買價較接近銀行願意作出的賣價,較有機會促成買賣
雙方的成交,而且比起之前的膠着狀態,買賣雙方都較有利。故此,銀行股東和毒資產私人投資者達成雙贏,結果市場氣氛大為轉好,造成一個熊市的大型反
彈。

用稅款補助投資者?

世上既沒有免費的午餐,政府的補助自然是由納稅人「埋單」。所以,這個機制只是一個不透明的補助方案,用納稅人的錢去補助投資者。有人說,只要納稅人的
錢用得其所,有效解決銀行信貸流通的阻礙,這也無可厚非。故此,我們要追問這個機制能否徹底解決銀行的問題。

首先,如我於上月在本刊的文章所述,銀行的問題並非單單在於毒債,一些本身無毒的債,由於經濟轉差,由不毒變毒,而且數量不少,特別是在消費者信貸方面
(consumer credits),所以該機制不會解決這個問題。

其次,這些毒債仍然留在經濟體系當中沒有消失,最終可能成為政府和納稅人的額外重擔。政府亦深明此方案不是為了「解決」毒債,只是為毒債提供流通量
(liquidity),使市場能夠重新運作。但如果毒債的問題不只是流通量的問題,而是毒債根本不值錢的問題,那麼這計劃多半是徒勞無功。細看美國政
府過往兩年的紀錄,差不多每次都低估了問題的嚴重性,例如2007年認為次按問題不會影響整體經濟,又如2008年認為金融海嘯不會蔓延至其他新興市
場。所以,他們極有可能又再低估了毒債問題的嚴重性。


政府注資才能徹底解決

再者,銀行雖然在首季有不錯的盈利,但銀行仍是在深切治療室,靠着政府各式各樣的措施作為所需的養份,才能賴以為生。所以,情況仍然嚴峻,可以預期,在
5月初的壓力測試,雖然不算是太危險,但可能仍有部分銀行會過得非常勉強。要徹底解決銀行的問題,唯有透過政府注資,解決銀行資金不足、資不抵債的問
題。處理毒債這些修補的方案,非但解決不了問題,更會拖延了實施徹底解決方案的時間,更可能加大了將來再要求納稅人加碼的困難性。

從投資者的角度,既然變數仍然極多,風高浪急,實在沒有必要受到大圍氣氛影響,如今之計,隔岸觀火,應比投身火海來得明智。■投行未來更趨壟斷利潤有保
障  不少坊間的意見認為,經過金融海嘯一役,投行的元氣大傷:五大獨立投行有兩間支撑不住(雷曼和貝爾斯登)、一間被收購(美林),剩下兩間(高盛和
大摩)化身成傳統銀行;而且預期監管會更嚴厲,所以前景極為不妙。

其實,長遠來說,監管愈多,經營門檻愈高,競爭對手愈少。從近期的投行業績的公布可見一斑。金融風暴中,投行的主要收益是買賣最簡單的產品,例如簡單的
外滙、利率等掉期合約(swaps)。不要小看這些簡單的產品,雖然在牛市的時候利潤微薄,但在熊市當中,由於流動量(liquidity)減少,使買
賣差價(bid-ask spread)增加,使收入大為增加。單單做顧客的生意,一買一賣,已經有很不錯的收益。在可見的將來,由於有更多的規管,競
爭對手減少,買賣差價只會有增無減。


投行寡頭壟斷經營

一直以來,投行的競爭模式就是寡頭壟斷(oligopoly),特色是少數的競爭者控制了整個市場,使他們具有極大的議價能力,賺取在經濟學上的所謂
economic rents。很多人對投行業務賺錢能力百思不得其解,就算是畢非德(Warren Buffet)雖然不滿投行的收費,千方百計想盡
辦法去減低需付的費用,但卻徒勞無功。其中的原因就是沒有別的選擇,尤其在美國,若要在市場融資,可託付的投行就只有一掌之數。

寡頭壟斷的競爭模式,亦解釋了為何美國投行在本土的賺錢能力,特別是毛利(profit margin),往往比它們在世界各地的業務都要高。直至現
在,美國以外的投行除了UBS和Deutsche Bank之外,並不能成功進入美國市場,可見美國本地的投行的壟斷情況嚴重。反之,在歐洲,除了這些
美資投行外,還有本土的地頭蟲,像法國的Calyon、BNP、SocGen等,意大利的Unicredit和德國的Commerzbank。同樣地,
在亞洲各國亦有不同的投行,如渣打,佔有地頭蟲的優勢,在亞洲的競爭比美國本土劇烈,甚至比歐洲劇烈,減低買賣差價和毛利作競爭。所以,近十多年來,美
國投行在亞洲比較少做客戶業務(agency business),而卻以坐盤(principal business)為收益的主要動力。

所以,只要一日這個寡頭壟斷的形式不變,投行的盈利便會有所保障。而眾所周知,最大的壟斷一般都是由法規所造成的,包括公共交通(如港鐵)、公共設施
(如港燈)、規管行業(如醫生、律師等)。可以預期,金融海嘯後,至少在美國,規管只會特別多,參予競爭的公司只會愈來愈少,而具競爭力的投行只會愈做
愈大,獨享更高的毛利。

於是,我們又回到了老問題,太多規管減少競爭,使這些投行卻大得不能倒閉(too big to fail)。金融海嘯其中一個重要的教訓就是,
too big to fail所引發的系統性風險(systematic risks)問題,愈多too big to fail的金融機構,便潛在
愈大的系統性風險。有說,加強監管和法規便可解決系統性風險的問題,但弔詭的是,根據以上的分析,太多的監管法規卻只會使更多的too big to
fail的金融機構出現,使系統性風險的問題惡化。事實上,一旦再助長這些too big to fail的金融機構,想單用監管和法規去減低風險,這
次金融海嘯已清楚說明並不可行。唯一可行的,是不讓這些金融機構再出現。


西方投行對中國的啟示

這個教訓對中國也有所警示的作用。隨着中國經濟實力日強,金融體系逐漸對外開放,中國亦會理所當然想扶植一間可立足中國、放眼全球的「中國高盛」,作為
中國活躍於國際金融舞台的旗艦。首要的問題是,如何防止這間「中國高盛」變成too big to fail,成為衝擊中國金融體系的潛在威脅。有說,
中國看來監管很好,現在沒有問題,將來也沒有問題。但是,首先中國金融仍處於起步階段,監管的挑戰相對比較低;其次,現在中國金融監管已太嚴,若再加
強,只會扼殺這間「中國高盛」的活力和全球的競爭力。

所以,加強監管,並非靈丹妙藥,若用之不得其所,反會加深病情。特別是當中國在思量下一步的同時,更需小心防範過多規管只會造就一小撮金融機構在內地坐
大,獲利甚豐的同時亦變成too big to fail,但卻因為這些規管而阻礙走出國外的時機。相反來說,適當的監管,應鼓勵更多的競爭者,亦應鼓
勵創新和應變的能力,從而扶植有能力的機構在國際舞台上佔一席位。


■作者是前投資銀行的董事總經理,曾任職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瑞銀(UBS)及蘇格蘭皇家銀行(RBS),分別於紐約、倫敦及
亞洲主管結構信貸衍生部門。於1997至2004年任職雷曼兄弟紐約和倫敦分行。他於耶魯大學取得碩士學位及在芝加哥大學獲經濟學位。現為香港中文大學
全球政治經濟社會科學碩士課程兼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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