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6 媒体就城管政策的采访
南方日报记者主要就——深圳政府有个政策:为了“市容”,市面上不能出现流浪/露宿者。一经发现,就扣相关城管队员 0.5-1分——记者已采访相关律师等人,想听听我们在露宿者立场上的意见。
本组是不赞同这条政策的:这是一条方法简单的政策。露宿者现象贫富差距巨大、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的直接体现。这现象不能只靠管理、不深究社会原因、不回应民众的福利需要;不能只堵而不疏,以致问题越来越严重;不能一味要求“市容”,做表面功夫,而忽略了各阶层的利益。其次,给城管扣分的做法实在不明智,很明显露宿者的出现不是城管队员的错,这也不是他们能控制得了的。给城管惩罚式的“激励”,只会让他们压力更大、方法更粗暴,只会更加激发社会矛盾,不利问题的解决。从最底层的露宿者角度来说,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如果不让他们出现在街头,他们还能去哪里?他们是否会因此更愿意去监狱?!
……记者又让我详细叙述了下露宿者的成因和困境(此略),我也给记者一些改进建议:
1.救助方面:改革救助站体制和服务内容,服务露宿者的需要而不是只顾及“市容”的要求;在露宿者集中地设立小型救助/物质派发“门市”,方便一些短暂的露宿者急需;给予愿意设立“露宿者临时宿舍”的非营利机构政策上的空间和房租上的倾斜。
2. 就业方面:政府部门应设立公立、非营利的就业培训课程,或从政策上鼓励企业、社会团体、非营利部门开办就业辅导、培训服务,鼓励外来务工人士学习技术及方便就业。
3. 人权(这词用的)方面:只要露宿者不干违法之事,则不应限制、驱赶他们,公共场所是所有公民都有权利使用的地方,人身自由和自由迁徙权是应得到保障的。
深圳涂尔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