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錄247. 孕婦用藥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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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aoyi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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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8, 2013, 9:45:52 AM9/8/13
to 陝西中醫學院
問答錄247. 孕婦用藥的問題
藥王脈學講壇

問答錄247.  孕婦用藥的問題

 

或問:老師您好:

近日遇到幾個孕婦  真的是不知如何取捨用藥  想請問老師關於歷代以來孕婦禁用和慎用中藥的看法

例如   有一位懷孕6個月孕婦咽喉痛 舌紅苔濕膩  寸浮滑數  想以甘露消毒丹為基準來處理  但是其中有滑石  有些書說是慎用(慎用是何意 量少嗎? 或是怎樣?)  每每遇到這種問題就不知如何處理  只說慎用也不知如何取捨  乾脆不要用  

還有半夏和薏仁也是  妊娠孕吐不是可用小半夏加茯苓湯嗎? 是否需要用煎劑才行  單方的加成可以嗎別說有故而無殞  用起來還是怕怕的

左思右想換成了銀翹散合併平胃散加板藍根和甘草   結果查了查又說大青葉和板藍根也是慎用品   真是為難

想請問老師關於孕婦服用中藥慎用的情形和劑量的拿捏或是另有其他該注意事項   或是老師有一份孕婦注意用藥的名單  謝謝


憑脈為的治病。而至 胎前,其看症也,歷歷錄錄;其用藥也離離奇奇。黃芩,安胎者也;烏頭,傷胎者也。而胎當其寒結,黃芩轉為傷胎之鴆血,烏頭又為安胎之靈丹。焦術,安胎者 也;芒硝,傷胎者也。而胎當熱結,焦術反為傷胎之砒霜,芒硝又為安胎之妙品(芒硝五錢、滾水澄去滓,調蜜服)。當此兩命相關,以安為傷,以傷為安,而用之 裕如者,夫亦曰權脈之遲結數促耳!膽從脈出,而膽斯大;智從脈生,而智斯圓。無藥不可以安胎,無藥不可以傷胎,有何一定之方?有何一定之藥也乎?彼《本 草》之注禁服,不過為初學導之先路。夫胎症,其顯者也。由胎症而推,脈清而用得其當,信石蜈蚣,無非參苓耆術;脈溷而用失其當,參苓耆術無非信石蜈蚣。拘 成見者,趙括讀父書而喪師,荊公用周禮而亂宋;知變化者,孔明添灶而退兵,楚王破釜而取勝。古今來英雄成敗,止爭此一心之妙用,又何恤乎人言。————三指禪周學霆

翻譯:治病時一定要注意脈象上差異才能收到好的效果。譬如治療孕婦的胎前諸病,奇奇怪怪的各種情況都有可能,所以在用藥上也要隨著變化。黃芩一般來講是安胎的藥物,烏頭一般來講是傷胎的藥物,但是當胎是因為寒氣結聚而不舒服的時候,用黃芩就會變成傷胎的毒物,用烏頭反而變成安胎的靈丹。焦白朮一般來講是安胎的藥物,芒硝一般來講是傷胎的藥物,但是當胎是因為熱氣結聚而不舒服的時候,用白朮就會變成傷胎的毒物,用芒硝反而變成安胎的妙品(芒硝五錢、滾水澄去滓,調蜜服)。治療孕婦的時候,一下手就是關係著兩條命,有時候用一般俗醫所謂的安胎藥,反而變成毒藥,有時候用毒藥,卻反而變成安胎藥,這其中能操縱自如的關鍵,只是在於能明辨脈象上的虛實遲結數促而已,為什麼治療孕婦敢用毒藥呢?這個膽子其實是因為懂脈法,所以膽子就大了;會什麼會有這種智慧來如此用藥呢?也是因為懂脈法,所以如何治療的智慧也就圓通了 。 只要真的懂脈法,就會體悟到每一種藥都可以安胎,每一種藥也都可以傷胎,天下哪有一定的固定方劑?又哪有一定要用什麼藥的道理呢?本草裡面雖然有說明注意 事項和什麼情況禁止服用,但其實這只是為了初學者的方便學習而已。以治療孕婦來看這件事,是非常明顯的,推而廣之到治療其他的疾病,也是這種現象,如果有 摸清脈象對脈而用,則砒霜蜈蚣這類毒藥,都會變成參苓耆朮這類的補藥,如果沒有摸清脈象,沒有對脈而用,則參苓耆朮這類的補藥,都會變成砒霜蜈蚣這類毒藥。被成見所綁住的人,就像趙括讀父書而用兵,結果卻因此而兵敗喪師;荊公學用周禮,結果搞得宋朝亂七八糟;知道變化的人,就像孔明把軍灶增加了,其實是要退兵;楚王破釜沈舟,卻因此而得勝。古往今來的英雄成敗,就在這一心的妙用之上,這些道理,外行人又如何能瞭解呢?。

 

有故無損是指有那個〝病機〞的話,開那個藥物就沒問題;而如果沒有那個〝病機〞的話,就是開了人參、黃耆、鹿茸這類好像補益的藥物,孕婦吃了也會出問題的。

 

有故無損是指有那個〝病機〞就能用那個藥並不是指有那個症狀就能用那個藥所以妊娠孕吐並不是指可以用小半夏加茯苓湯,而是指妊娠孕吐且病機是脾胃痰濕重的才能使用小半夏加茯苓湯若是妊娠孕吐而病機是胃陰不足的,用小半夏加茯苓湯必然嘔吐更甚,滑石 、茯苓、薏仁都是這個道理,脾脈沈緩滑,有濕即可用之,脾脈沈緩滑消失了,嘔吐消失了,這類的藥物就可以拿掉,怎麼會有損傷呢?

 

咽喉痛 ,舌紅苔濕膩 ,寸浮滑數 是風熱夾濕,不過金銀花 + 茯苓就解決了,何必整方的甘露消毒丹都下去呢,整方下去則多出了很多莫名奇妙而不相干的藥物,不該剋伐的地方去剋伐,這是虛上加虛,不該補益的地方去補益,這是實上加實,孕婦怎麼能不受傷呢?

 

又譬如孕婦胎動出血,如果是實熱導致出血的話,生地、石膏、知母這類藥物下去,火瀉掉則血自止而母子兩安,又有何寒涼的忌諱呢?如果執意孕婦是虛要用補,人參、黃耆、鹿茸下去則血流的更旺,終於胎兒流掉,所以在這邊的話,人參、黃耆、鹿茸又是毒藥了。

 

基本上孕婦除了斑蟊硫磺、守宮、蟾蜍這類毒性較大的藥物之外,其他的藥物都是可以使用的,但使用的時候必需要遵守有那個病機就能使用,如果只是對著症狀來套方的話,不但方方都不能用、不敢用,用了也必然會出問題,畢竟方 + +方來使用的時候,先不說其中的藥味能不能用的問題,往往連合方後的整個方向,到底是主攻?主補?主攻又攻在何臟腑?主補又補在何臟腑?連醫者自己也不太清楚,這樣子要如何用藥?後診又要如何接續呢?

 

 

藥進醫手,而方傳古人,古方之行於世者何算,一証而百方具,將為所適從哉。夫病者懸命醫師,方必對脈,藥必療病,譬之抽關啟鑰,應手而決,斯善之善有矣。若中無定見,姑徐徐焉取古方歷試之,以庶幾一遇焉。雖非有心殺人,而人之死於其手者多矣。————世醫得效方危亦林

翻譯:醫 師學習藥物,而方劑從古人的手中傳了下來,自古傳下來的方劑數目,多的不可勝算,隨便一個證候或症狀疾病,都有幾百方的方劑可供選擇,到底是要選哪一方才 是正確的呢?病者的生命掌控在醫師的手中啊,所以要用脈診去比對哪一方才是正確的,如此用藥才能打中疾病,譬如打開門拴開啟鑰匙,就能應手而開,這樣才是 好辦法。若是胸中無定見,姑且取一些古方來試試看,以期望碰運氣能碰到,這樣子雖然無心要殺人,但被我殺的人其實是很多的。

 

《執方治病論古人用藥立方,先陳列病症,然後云某方主之。若其症少用出入,則有加減之法,附於後方。可知方中之藥,必與所現之症纖悉皆合,無一味虛設,乃用此方, 毫無通融也。又有一病而云某方亦主之者,其方或稍有異同,或竟不同,可知一病並不止一方所能治。今乃病名稍似,而其中之現症全然不同,乃立以此方施治,則 其藥皆不對症矣。並有病名雖一,病形相反,亦用此方,則其中盡屬相反之藥矣。總之,欲用古方,必先審病者所患之症,悉與古方前所陳列之症皆合。更檢方中所 用之藥,無一不與所現之症相合,然後施用,否則必須加減。

無可加減,則另擇一方,斷不可道聼塗説,聞某方可以治某病,不論其因之異同,症之出入,而冒昧施治。雖所用悉本于古方,而害益大矣。————醫學源流論徐靈胎

翻 譯:如果翻開方書,看看古人方書中,所記載的套方用藥的方法,就會發現古人會先把病種寫出來,然後在病種的下面,再一一羅列這個病種所夾帶的證候(譬如咳 嗽,這是一個範圍很廣的病種,在病種之下,依痰色、咳嗽的劇烈程度、有痰無痰、沙不沙啞、‥‥‥等兼證,再去區分出火熱咳、外感咳、痰咳、濕咳、陰虛 咳‥‥等等不同的證候名目),把這些證候症狀一一羅列出來,最後再附上某方主之,若是羅列的證候症狀稍有出入,則會在方後附上加減的方法,這就是套 方用藥的使用規則和程序。由此可知,方劑中的每一味藥,要和羅列的一堆證候症狀一一吻合,沒有一味藥是形同虛設的,然後這個方劑才可以套用,這是絲毫沒有 通融的餘地的。因為一個病種,底下可包含一些不同的證候,所以一個病種,主治不是只有一方而已,如果誤以為是同一個病種,就可以用同一方來套用,這是錯誤 的;相反的,不同的病種之間,其底下的證候名目,雖然有相類似的,但是因為病種的不同,所以也無法一律通用。總而言之,如果要用古方的話,必需要先審查病患所表現出來的諸多症狀,和古方所陳列的症狀,有沒有一一對上而吻合,更要檢查方劑中的每一味藥,有沒有和患者所表現出來的症狀,一一對上而吻合,然後才可以施用,否則的話,就必須依照方後所附的加減法,來作加減才可以。

若是方後沒有附上加減法的呢?那就要另找一方來作考量,絕對不可以道聼塗説,聽說某方可以治某病,完全不論其病機病因有沒有符合,外症〈外候〉的表現有沒有出入,就冒昧的拿來施治,這樣雖然所用的都是悉本於古方,其實傷害力是非常大的。

 

事實上,所謂的「方」,大都取法古人經驗之便利而已,也是應付窮鄉僻壤之方便而已,所以常用方不過數百方,而若論臨床實際之變化,則數萬方尚難應付,故醫師自己當有分析病機的能力,則隨手拈來隨手一寫就是方,味味皆為病機而設,則方中沒有多一味多餘的藥物,也沒有少一味必須的藥物,如此自能療癒大小病;若只是枯守在古人數方以合病,病不一定合方也。

 

【引用請先來信告知徵求同意,若有涉及販售營利等商業行為,版權所有拷貝盜用必究。】 【藥王脈學學術論壇】http://tw.myblog.yahoo.com/1900-1900

Original Article: http://tw.myblog.yahoo.com/1900-1900/article?mid=9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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