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自己想说的,如果辩论的话,就不能发表自己的观点了,一定要选择一个立场。如果不是辩论我倒是觉得各有各的道理。
既然楼上已经选择了技术驱动需求,那我就选择您的反方和您辩论吧,有疏漏之处请多指教。
你好,对方辩友,各位围观同学。我的观点是需求驱动技术。
ST同学刚才说到人类社会是因为新技术使人类产生新需求,我是觉得您只是把偶然性的发现当成了新的技术,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比如人类是先发现了火,才会想到火能烤肉继而吃上熟食,提供照明。可是人类最初发现的火,或许只是来自于某一次雷电击中树木引发了火灾,这并不能称为新的技术,应该叫做一种偶然事件提供的便利,这种偶然事件的可利用率是非常低的。人类从这种偶然事件中享受到了便利,这就是我们最原始的需求,从而驱动人类去发明生火的技术,生火的技术才能算做是我们技术。雷电引发的火灾如果要说成是技术,实在是无比牵强,我觉得技术不可能是偶然的发现,而是改变自然环境的手段。说到互联网技术,您不能把原来技术的新应用方向说成是新技术。同样是在放屁,往左边放和往右边放都是一样的,不能管它叫左放屁技术和右放屁技术。facebook和twitter完全可以用同样的一种编程语言实现得一模一样。为什么你要说它是不同的技术呢。任何一个互联网案例诞生,都是因为有其作用性,如果是商业性质的案例,我们应该叫做商业模式,这是我们现在接触到比较多的。如果没有一个商业模式作为系统诞生的驱动,那制造出来的东西根本没有意义。
人类会仰望星空是站在大地之上,“大地”并不是技术,只是一种引发我们需求偶然的发现,人类产生想象必然有它的事实依据,而这个事实更多只是偶然发现了一个自然现象。
所以偶然的发现导致了人类产生需求,人类的需求驱动人类去创造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