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伙伴農友好: 農民與人民堅持水權正義,抗旱六大訴求已經在竹東竹北桃園與苗栗被迫休耕的農民之間廣泛紙本連署,敬請您,打開電腦,進行連署,並且將把連署網頁廣為流傳。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50109064756 感謝!握手! 培慧敬上 全民抗旱、農民承擔!?抗旱也要水權正義! |
抗旱補貼全民納稅負擔,合理嗎?! 農業用水是循環水源,工業用水是汙染水源,政府不清楚嗎? |
敬請連署,支持農民與人民堅持水權正義,抗旱六大訴求: 一、 國家水資源之分配長期以來獨厚工業,犧牲農業,應立即檢討此種不公不義之調配政策,貫徹水利法第18條之規定,優先保障民生及農業用水,提高工業用水價格至合理水平,部分高耗水工業應調整轉型,並要求工業部門應另尋農業尾水、污水回收及海水淡化等替代水源。 二、 水利法第18條明文規定,用水標的農業優先於工業,若工業欲調撥農業用水,應提出合理價格購買,故本次停灌損害之完全補償,應由工業部門一力承擔。 三、 停灌係搶奪農業用水、穩定工業用水,故所謂補償係屬農民因農水被奪所受損害之賠償,政府不得刻意混淆名詞,以差別補償之手段限制農民利用土地之方式及轉作之項目,妨礙其自力救濟之耕作行為。 四、 本次停灌休耕政策決策過程黑箱草率,完全未給予被徹底犧牲的農民及業者事前表達意見之機會,行政院應立即邀集相關部會直接與農民及業者就停灌政策與損害補償方案重新進行協商。 五、 缺水不等於休耕,政府應以鼓勵轉作旱作取代強制休耕,務求抗旱同時能全力維護農民及業者之尊嚴、生存權及工作權。 六、 即令不得已需部分休耕,然目前中央公布之損害補償措施未關照到實際耕作者及農產業上下游相關從業人員如代耕、種苗、資材、倉儲、運銷等之損失,應朝農產業整體補償方向重新檢討修正。 全民抗旱、農民承擔!?抗旱也要水權正義!
去年12月底,中央政府宣布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嘉南等4萬餘公頃農田104年一期作將停灌強制休耕,以確保台灣十年大旱工業用水及民生用水之穩定。此事再次凸顯了國家水資源分配政策長期以來獨厚工業、犧牲農業之不公不義的現象。事實上,水利法第18條早已明訂,用水標的之順序依序為家庭及公共給水、農業用水、水力用水、工業用水,因此在水資源調配上,本應優先確保民生用水及農業用水。且長期以來,工業用水水價只有3.3元至4.4元,僅有民生用水水價9至11元的三分之一,工業過多的租稅優惠已造成用水不正義。為改善此種失衡現象及貫徹水利法之精神,應提高工業水價至合理水平,部分高耗水工業應調整轉型,並要求工業部門應另尋農業尾水、污水回收及海水淡化等替代水源。 連署單位:捍衛農鄉聯盟、台灣農村陣線……持續連署中 連 署 人:洪箱(灣寶農民)、莊正燈(竹東農民)、田守喜(竹北農民)、徐同權(新屋農民)、劉政育(青年返鄉農民)、黃淑德(主婦聯盟生產消費合作社理事)、陳吉仲(中興大學特聘教授)、徐世榮(政大教授)、蔡培慧(農村工作者)……持續連署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