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老師多多指教。
以此設想非實體化、非對象化的心理學研究,我們首先要承認,每一個研究發問都是因為研究者在意於(being concerned with)某一心理經驗或現象,但卻缺乏適當的語言來說明這樣的經驗或現象。正是這種處於無法解除的在意但卻無話可說的狀態,研究者為問題現象所攫奪,成為一位追問者。以另一個角度來說,是問題現象召喚著研究者為其發聲,使之得以為人所見。非實體化與非對象化的研究探問實是從無言到有言的過程。舉例來說,以居留於美國的台灣移民而言,面對包括由中國而來的其他的族裔,到底如何看待自己,是台灣人,中國人,甚或是美國人?這樣一群人對未來的追求為何,又如何能夠達成?這些人是否有完整的語言來說明自己?若我們瞭解到,如此發問的研究者必然是在意於此一條件下的族群心理經驗,其探求的結果則會是指向獲得合適的說明來揭露這樣的心理經驗(Lee,1999)。
也就說,當一個令人關心的研究現象之所以來到研究者的面前,研究者必須承認,這並不是因為他/她與現象之間的主客分立關係,而是源於兩者的相涉關係,源於研究者對之無言、為之所攫獲的處境。因此,非實體化的探問徑路的起點,首先必然是一個令人無言的困頓所在。
然而,研究者的追問行動又如何能夠不落回實體論的道路來超越這令人無言的困頓而發問求聲呢?面對這個問題,我仍將以海德格對語言失落時所經歷的思索(thinking)、傾聽(listening)、與言說(speaking)的討論來作為回答的導引。對海德格來說,我們日常行事中習而不察的基礎的破碎,也正是「回到思索之路的真正邁步(the true step back on the way of thinking)」(Heidegger,1982a,頁108)。而思索在這個追問的處境裏,指的是「一種對問題之所以為問題的先在給出的傾聽(a listening to the grant, the promise of what is to be put in question)」(頁71)。思索做為傾聽也就是要把我們自己投入困局之中,以便對其做出理解(making sense)。進一步言,當語言褪去,我們被投擲到一個陌生的境地,尋求理解(sense-making)的傾聽也必須是建立關聯的創造(a creative relation-making),也就是說,去接收那些破碎的,矛盾的事件經驗,並且建立一個新的相涉關聯形式(a new form of relatedness)。當我們重新獲得語言,我們的說出(speaking)是建設性地將事物與事件勾連(articulate)在一塊並因此帶出一個新的地帶,在這有新意的論述之中,那些曾經一度晦澀難明的,將因著新的勾聯說出而變成清晰明白。也就是說,隨著此新的關聯形式而來的,將會是重組後的新的視界,新的話語,甚至新的存在可能。
換句話說,當我們的研究始於對某一生活中的心理經驗或現象窘迫無言時,我們的發問不能只是導致對那些矛盾的分析以及修補,而是要經歷(undertake)一段深入矛盾破碎的核心並因之觀照出超越路徑的理解過程。更具體地說,對置身所在的研究,所得的瞭解結果將會是一個具有使之統整的有新意的明白說出(innovative articulation),而不是一個邏輯解釋(logical explanation)。這個取徑實是要發揮人類在相異中建立新意關聯的能力,而不是從已知的事物出發的演繹能力。因此,非實體化的研究徑路,並不是建立在對各種事實的考察而作出事實性的陳述,而是要能夠因著對人們置身所在中的破碎有一個清晰明白的統整勾連,來將其涉入者送到一個新的立足地帶。我們可以這樣說,由於日常行事中的語言已無法因應在某一生活處境中人們所得到的種種經驗,我們必須尋找新的論述言說來通達理解在此處境中所遭遇到的事件與經驗。
確定了以某一生活場景或關心主題的涉入者所說出的話語為詮釋材料後,接下來我們要以呂格爾的方法詮釋學來導引思考接續的詮釋分析過程。這主要是因為,在此方法的操作中,原本日常談話中作為意義勾連表達的語句卻必須被轉換成「語句物(utterance entities)」來做解析。在實作上,這個步驟是指應用錄音機將談話事件固定下,並進一步地把內容謄寫下來。日常交談話語因為這個操作而從談話事件(event)變成了文本(text)(Ricoeur,1976)。然而,以詮釋現象學的角度而言,這個轉變並不是詮釋方法的一個缺失,它反而幫助我們去呈現置身所在作為一種現象學現象的重要特徵:對置身所在的詮釋並不是要去達到話語中所提到的或參照的事實場所或條件;它是要去描述從話語/文本中所流露出來的某種特定的存在的可能樣態(a description of certain possible modes of being revealed from the discourse/text)。如呂格爾在他的文章The Hermeneutical Function of Distanciation中所說的:
我在此的論點是,第一級參照(first-order reference)的消失,如在小說與詩的情況中所出現的,是第二級參照得以自由可能的條件。第二級參照所達到的,不僅是在可操弄的事物的層次,更是能通達胡塞爾以「生活世界」(Lebenswelt)以及海德格以「寓居於世」(being-in-the-world)所指稱的層次。(1991b,頁85-86,筆者譯,以下皆同)
如果我們不再把詮釋學(hermeneutics)定義為對隱藏在文本背後的另一個人的心理意圖的追尋,如果我們不想將詮釋化約成結構的發現,則剩下的又有什麼是詮釋所要通達的?我會說:詮釋即是對由文本所流露展示出的那種寓居於世的解明。
在此我們接合到海德格所提到的有關理解(Verstehen)的概念。在存有與時間一書中,理解的理論不再指向對他人的理解,而是寓居於世的一項結構。更精確地說,它是在討論完現身情態(或譯境遇感;Befindlichkeit [state of mind])之後所探討的結構。「理解」的時機辯証地符合於在一情境中的落身:正是由我們本己可能性的籌劃投出情境中,我們發現到自己。我要保留此一分析中「我們本己可能性的籌劃」(the projection of our ownmost possibilities)的概念,應用到文本理論中。因為在文本中所要詮釋的是一個於其中我得以棲居並籌劃一個我最本己的可能性的可能世界(a proposed world)。那就是我所稱的文本的世界,切合於此一獨特文本的世界。(1991a,頁86)
從理解人的經驗活動之根本意涵而言,文本特性之一的距離化(distanciation)並非喪失原初的參照隸屬,反而是讓話語/文本從有限的事實性理解中解放出來,並成為開顯人寓居於世的中介者。還有,在呂格爾的另一篇文章The Model of the Text中:
瞭解一個文本也就同時照亮我們自己的處境,或者如果你願意這樣說的話,在我們處境的述詞中加入涵義,也就是使我們的周遭(our Umwelt)成為一個世界(a Welt)。正是此一由週遭演變為世界的擴大使我們能夠談論由文本開放出的參照(the references opened up by the text),或者更好的是稱之為參照開放出世界來(the references open up the world)。在此話語(discourse)的精神(spirituality)由書面形式(writing)中顯示出來,後者為我們開放出一個世界,我們寓居於世的一個新的面向,從而使我們從處境的可見物與限制中解放出來。
在這樣的意涵下,海德格於存有與時間一書中,經由對理解的分析正確地指出,我們從言說中首先領會到的不是另一個人,而是一個籌劃,也就是說,一個新的寓居於世的輪廓。只有書面形式,經由其把自己從它的作者以及談話當時狀況的狹隘之中解放出來,揭露了言說指向著世界的投出。(1991b,頁149)
這裏同樣指出,當一個言說被謄寫下來,與其原來產生時的時空之間的距離反而讓我們看到我們從言談的詮釋中所獲得既不是說話者的心理內在,也不是當時事實的場所環境,而是一個由文本本身所展現開來的寓居於世的籌劃整體。詮釋方法的這個特徵符合了我們先前對置身所在的解析。
上面的引文也進一步地承認了詮釋過程必定包括了詮釋者本身寓居於世的籌劃。也就是說不同於排拒研究者「主觀」影響的實証論研究,詮釋現象學取向的研究認為研究者本身的參與反而是必然的。甚至,這個參與不只是方法論上的選擇,而是植基於我們生活實相的必然。首先,人們的言說總是包括了說者與聽者,也就是說,言談本身承載著人們之間的關聯。如同海德格所說的:
在「說出的某事」(something said)中,言說進行傳達。…在這個較廣泛意涵的傳達(communication)中,在理解中與他人共在的勾聯得到構成。由此一種共同現身(a co-state-of-mind)以及對共在(Being-with)的理解獲得分享。傳達活動從來不是指把某些經驗,如某些意見或願望,從一主體內部輸送到另一個主體內部。共在(Dasein-with)本質上已在共同現身與共同理解中公開了。在言說中共在「顯明地」(explicitly)分享;也就是說,共在早就是如此,只是它如同尚未被把捉與占有的事物般,沒有被分享出來罷了。(1962,頁205,筆者譯,參考陳嘉映、王慶節譯本,1999)
以人們交談的話語作為詮釋的範本,我們解明置身所在的企圖打從一開始就是一個聚集有共同特定關心人們的工作。也就是說,說者與聽者在話語中的共同存在表明了從其中所呈現出來的置身所在總是一種共享的所在(shared situatedness)。探問置身所在的研究計劃也就不可避免地是對研究者和其他參與者所共在的涉入狀態的反身性考察。此外,對置身所在的詮釋解明本來就必須在言說的論述中來顯現,也就是說這樣的研究的結果必會是一種可言說的論述,而論述言說必然指向說話者與聽者的聚集,在研究中也就是指包括了參與者、研究者,與潛在聽眾的人群聚集。因此,研究者本身的參與本來就是對置身所在的追問及其結果建構的一部分。
由於置身所在被定位為具有現象學現象的特質,需要以詮釋方法來揭露,如此探問所得到的瞭解與認識並不是事實狀況的再現(a representation of factual situations)。也就是說,這個知識並不是以與事實相符應來做為其有效性的檢測。反而,對置身所在的描述是特定生活場景中的存在的可能樣態的顯現(a presentation of the possible modes of human existence within certain conditions)。如此呈現置身所在的重要性在於它使人們看到他們如何過自己的生活,因此能進一步地使其中的限制與改變的可能得以被察覺。最後,由於所有的論述皆隱含了說者與聽者的存在,以及在詮釋方法中研究者與其他參與者共同合作之必要,將置身所在設為心理學研究的目標現象便是一種共同營造寓居之地的集體行動。這樣的特點也提供了心理學研究的社會參與方向。
依循著建構非實體論的心理學研究方法,本文提出置身所在做為心理學研究的一個可能的目標現象,並提供了通達此一目標現象的方法論。事實上,在發展這樣的研究徑路的同時,本文也藉由海德格與呂格爾的詮釋現象學,在目前以實証方法為主流的心理學領域中提出不同的人生活與心理學研究活動的圖像。人在生活中的經驗與遭逢意含著更原初的相涉隸屬關聯,是如此這般的相涉整體支持著人的經驗性生活。人之發聲為言,人之所以有話要說,就是要尋求在語言中,讓其經驗之事物得以為他人所見。雖然這種「讓…被看見」的活動經常因為流俗的習常語言所搪塞,反而造成視而不見的遮蔽,但以開顯人之種種生活經驗為職志的心理研究者正可以由日常談話出發,以詮釋性的分析,通達經驗發生的置身所在。當話語以書寫形式呈現,成為文本,並不因為遠離經驗發生當下之時空而遠離真實。反而因為距離化的關係,一個文本所要顯現的經驗掙脫了狹隘的個人處境真實,而有機會展現人之存在可能樣態的人性真實。詮釋研究也因此不將結果定位於再現事實,而是在於展現視野、擴充對人生活樣態的瞭解。正如本文所舉出的研究範例,研究結果不以條列的命題語言為之,而是採取論述(discourse)的話語,揭露在美台灣人後裔生活的置身所在。這樣的揭露之所以是有新意的(innovative),並不是說出了從未為人所見的事實,而是將原本為人所相信的,但卻有著矛盾衝突的認識,以新的視野勾連說出,因而得到一個整體性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