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也乎,是也乎,中国法律很怪,刑法是有罪假定,其它的包括医疗事故神马的又是无罪假定;
当时,法律方面的证据神马的都准备好了,问了律师,才发现,没那么简单,一个公证就要上万元,而且还不一定成功;
所以,宋,其实已經是惯犯了,之前就偷过 ubuntu中国社区的一本书,可气的是,还拿那书当作他的资本来和俺谈的,
以后,都要作背景调查了,,,大家注意!
> 在 2011年6月10日 下午8:32,He Jibo <hej...@gmail.com>写道:
>>
>> 昨天听了公司的法律讨论。著作权无需申明,写完书就有的。宋吉广偷书的话,直接告他或者出版社,都是必胜的官司呀?
>> ---------------------------
>> He Jibo
>> Department of Psychology,
>> Beckman Institute for Advance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University of Illinois, Urbana Champaign,
>> 603 East Daniel St.,
>> Champaign, IL 61820
>> website: www.hejibo.inf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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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苦短, Pythonic! 冗余不做,日子甭过!备份不做,十恶不赦!
俺: http://about.me/zoom.quiet
哲: http://www.zeuux.org/home/zoomquiet
豆: http://www.douban.com/group/zoomquiet
书: http://code.google.com/p/openbookproject
营: http://code.google.com/p/kcpycamp/wiki/PythoniCamp
文字协议: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2.5/cn/
说到怪,美国应该是普遍无罪假定,除了税法。
法国,德国也是大陆法的。为什么就没有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的根源是,中国的立法和司法,只不过是行政的丫鬟。
在 11-6-12,shhgs<shhgs....@gmail.com> 写道:
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宋某人给《Python核心编程》写的序言? 那个恶心啊……现在才知道unbutu也是偷来的,就越发觉得恶心了。
我个人在某些问题上有点儿偏激,强烈建议各方人肉此人! 任何人,做了坏事——尤其是这么恶心的坏事,都应该受到惩罚;至少应该让他从 计算机/编辑出版 这两个行业里永远消失。
B.R
Kermit
是此SB的照片否:
http://zoomquiet.org/res/scrapbook/ZqFLOSS/data/20080706093953/
> On Mon, Jun 13, 2011 at 08:34:38AM +0800, Kermit wrote:
> > On Sat, Jun 11, 2011 at 01:47:50PM +0800, Zoom.Quiet wrote:
> > > 在 2011年6月10日 下午9:47,Shell Xu <shell...@gmail.com> 写道:
> > > > 1.根据中国法律,侵权官司的属地是在侵权发生地。要到本人所在地去维权,成本非常大。社区哪里有这些人力物力来维权呢。
> > > > 2.最大的问题,在于举证。社区通信往来,完成翻译,这些电子材料都是不被采信的。要找一个能被采信的证据,实在是非常困难。
> > > > 3.证据不被采信,打赢概率很低,自然没什么人愿意出头。
> > > > 4.可是要有能被采信的证据,实在困难。一个是可以邮寄一封挂号信给自己,里面放翻译好的内容,并且不拆封。不过法院接受不接受难说的很。另一个比较稳妥的方法是公证,不过费用就很麻烦。为了一个可能的事情花钱去公证?D?D只能说,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