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辦理老人福利機構獨立倡導關懷方案
一、 倡導關懷人的角色與主要任務
倡導服務的目標為守護住民權益、充權住民有能力表達意見與需求、協助解決生活抱怨與權益問題,協助住民參與生活決策,進而促進其生活品質與機構照顧品質。而在提供服務時的角色有準家庭照顧者及準個案管理者,準家庭照顧者係藉由傾聽、陪伴與同理,提供心理與社會支持,免於孤立與增加社會互動。準個案管理者則是當個案有生活抱怨或權益受損,提供資訊(應有的權益與服務)、調查事件的全貌、即時反應、後續服務。
二、 倡導關懷人的服務及任務:
(一) 訪視與紀錄撰寫:依照長輩的需要提供每月拜訪機構指定機構內的個案,藉由訪視機構內住民及協助住民與機構進行溝通對話,以改善機構內住民的權益與照護、生活品質提供個案心理支持,讓他們可以為自己發聲,以及與機構內工作人員溝通及解決問題協助解決個案抱怨的問題。
(二) 個案討論與轉介:遇到複雜的個案轉介至倡導團體社工、督導員或於團體督導時提出。
(三) 參與倡導關懷人繼續教育訓練及團體督導。
三、 工作描述
藉由拜訪機構內低收入、無家屬與公費安置之失能住民及協助住民與機構進行溝通對話,以改善機構內住民的權益與照護、生活品質。
我們的目標,包括:
(一) 維護住民權益
(二) 鼓勵住民為自己的權益發聲
(三) 協助住民解決生活與照護品質等生活抱怨
(四) 提供相關資訊,協助住民參與生活決策
四、 工作內容:
(一) 每月1-2次、每次(2人1組)1-2小時拜訪指定養護機構內的住民。
(二) 提供住民心理支持與充權,讓他們可以為自己發聲,以及與機構內工作人員溝通及協助解決生活抱怨的問題,如:餐點、房間溫度、沒有在適當時間洗澡等生活抱怨等。
(三) 關心住民的生活舒適度與生活品質。
(四) 將複雜的個案轉知倡導團體督導員。
(五) 參與倡導關懷人訓練。
(六) 參與定期督導。
(七) 提升機構內住民與工作人員了解獨立倡導與服務內容。
(八) 遵守倡導關懷人的規範與倫理。
(九) 定時繳交每月的服務紀錄。
五、 倡導關懷服務費:每人每次500元,另可登錄志工服務時數。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平安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承辦人員:蔡沛樺社工 (06)921-8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