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珍沙龙:日本健康权公益律师的简历和发言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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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ensen lupin赜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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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4, 2012, 9:44:48 AM1/4/12
to Project MoC, 王佩寅
Dear all the P-BoXers, 
这里是AIESEC BJTU的前Red Wings OCP刘赜铭 

东珍书院有一场关于艾滋以及法律公益援助的沙龙现在邀请大家参加 
具体的信息都在以下的邮件中 
可以推荐自家LC中日语系 法律系的同学 以及对公益事业感兴趣的童鞋去啦


您好

7日晚19-21时,2位日本公益律师在东珍作经验分享沙龙。

    间:201217日(周六)  7-9

    点:东珍书院(北京市西城区旧鼓楼大街大石桥胡同18号)

报名方式:发送姓名、电话、学校(社团)名称至dongj...@gmail.com

联系电话:010-84034803 刘雪莉

    线:地铁2号线鼓楼大街站B口出,向南右侧第三个胡同(大石桥胡同)西行300

敬具

东珍王佩寅


日本药害艾滋病的特征及其诉讼解决的过程
律师 鲇京真知子

一、日本药害艾滋病的特征
(1)非加热浓缩制剂(美国的血源)导致血友病患者的感染。
    1970年代,日本进口美国的血液用来制造浓缩凝固因子制剂作为血友病的治疗药物。这种浓缩制剂混合了2000人到25000人不等的血液制作而成,所以病毒的感染率很高。当时的制剂并没有进行加热处理以使病毒失去活性,所以制剂中含有活性肝炎病毒或者HIV。80年代前期,由于大量使用了非加热的浓缩制剂,所以四成血友病患者感染了HIV病毒,总人数达到2000人。即使后来规定制剂必须经过加热工序,但是此前的非加热浓缩制剂并没有被回收而继续被使用。
(2)受害人群的扩大
感染了HIV的血友病患者受到了社会的歧视,被社会所排斥。由于被感染者很迟才接到被感染的通知,所以他们失去了接受预防发病的治疗机会从而造成了夫妇感染、母子感染等情况。
(3)血友病以外的患者被感染
不仅仅是血友病,这种制剂(特别是第9因子制剂)作为治疗药品用于新生儿黑粪症、产科出血症、胃癌手术后出血等患者,他们使用该制剂后也感染了HIV病毒。
(4)非加热浓缩制剂导致HCV(丙肝病毒)感染
这种制剂中也混入了肝炎病毒。感染了HIV的血友病患者同时会重复感染HCV。即使有些患者侥幸未感染HIV,他们大多也感染了不同程度的肝炎。

二、诉讼和解过程的概要
受害者和其遗族于1989年在东京和大阪的地方裁判所向国家以及5家制药企业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因为被告认识到非加热制剂存在危险性,但是他们仍然批准和贩卖这些制剂。
(1)辩护团面临的难题
1、如何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的隐私(匿名诉讼),并在此原则上向世人清楚阐述受害者的实际情况。
2、如何用诉讼的手段实现受害人的早期救济以及完全权利救济。
3、如果诉讼的道路充满荆棘,辩护团如何在设计胜利蓝图的同时强化原告团的力量。
(2)诉讼的经过
1、1989年 2人在大阪地方裁判所、14人在东京地方裁判所起诉。
2、在13个月的时间内整理争论点后,裁判所对原告方的证人进行询问。原告中有5人死亡了(确保证据的有效性)。
3、1992年7月裁判所开始对被告方的证人进行询问,我们和大阪诉讼律师团一道去美国进行调查。
4、原告为自身的受害情况作证,他们在有屏风的公开法庭和非公开法庭提供证言。
5、1995年3月审理结束,我们通过“明信片大作战”以及“腐朽人类”的主题活动向社会传达受害者的情况。
6、1996年3月国家和企业全面承认自己负有责任并达成和解。国家为了救济受害者与原告方达成协议,同时承诺将制定永久的对策。
7、达成和解后,使用“非上诉者的和解框架”让更多的受害者得以起诉。2011年5月,最后一名原告达成和解标志着药害艾滋病诉讼的结束。

(3)来自社会的支援、辩护团和媒体的关系
1、来自社会的支援
社会人士成立了“支持HIV诉讼之会”,确立了“旁听体制”和“报告集会”制度。他们将裁判的过程写入“裁判旁听记”,并以此向市民和媒体传达药害艾滋病审判的真实情况。

2、向媒体提供情报
媒体肩负着重要的作用,包括提高市民对事件的认知度以及向政治家传达社会舆论等等。当时律师团专设一名律师负责联系媒体、积极向媒体提供情报。此外他还负责与“血友病患者会”的领导以及媒体交换情报。辩护团事务局还向媒体提供阅览誊写服务。辩护团也积极接受记者的采访。

3、结合了媒体报导的活动策划。
a) 美国的药害艾滋病受害者来日本,坐在裁判旁听席的最前列。
b) 在国际艾滋病会议中设置了专题研讨会——“药害艾滋病的真实”。
c) 日本千人规模的患者在各地举行集会。
d) 实名公布川田龙平(未成年患者)的照片集,他也接受了电视采访,电视台为此录制了特别节目。
e) 1995年7月主办了“腐朽的人类”主题活动——3500位年轻人聚集到日本厚生省。
f) 1996年2月在厚生省门前静坐——原告受害本人也全面参与。

(4)国会对策(以政治的力量让国家承诺和解)
审判结束后,1995年5月辩护团开始向国会议员和政党提出要求。此外辩护团还向政党说明事情经过、与党代表进行面谈、在国会提出质疑、在议员会馆内集会等等。

三、关于中国方面希望了解的问题
1)律师(辩护团)和原告(原告团)之间信赖关系如何形成。
每位原告都配置了1名律师以把握受害人的情况以及守护受害人的隐私。在定位上,主人公是原告,而律师团则是作为专家为案件提供支持。

2)辩护团如何运营
1、东京HIV辩护团的成立。
以东京及其周边为中心,起诉时有30名律师参与,和解成立的时候实际上有54位律师在活动。1994年开始东京以外的地域也相继成立了律师的支援组织。此外我们还成立了东京HIV诉讼全国辩护团联络会
2、辩护团的运营
辩护团为每位原告配置一名律师以保护原告。根据不同的课题设置不同的作业小组,每个小组举行内部会议,然后所有的小组在每个月的定期辩护团会议中做报告。此外,新人律师和老牌律师都参与同样的活动
3、原告团和律师团共享情报
辩护团内部在小组会议以及定期例会中交换情报。原告团和辩护团一起努力发行有关原告团情况的新闻。在原告团和辩护团的共同会议中互相共享情报。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全面解决要求书》。
4、律师和药害防止活动
a) 和解成立后,辩护团仍然继续支援原告团以及药害被害者团体的药害防止活动。
b) 设立和运营监视药害问题的第三方监督人会议
c) 参加药害肝炎辩护团的检证会议、药事法改正等相关活动。

简历
                                                            
鲇京真知子(户籍名 中西真知子)


事务所:东京都千代田区二番町5番地麹町站广场楼402鲇京法律事务所 
电话: 03-3238-1038
               
学历
1973年3月  早稻田大学法学部毕业

职业经历
1977年4月  获取律师执照 所属第二东京律师协会
1980年4月  开设鲇京法律事务所

2004年4月至2010年3月     东京都儿童商谈所兼职律师
2004年4月至今            东京都儿童商谈所合作律师
2006年4月至今            东京家庭裁判所家庭事务调停委员

(日本厚生劳动省相关职务)
2002年10月到2005年3月    麻风病问题检证会议的检证委员
2007年8月至今              麻风病资料馆运营企划检讨委员会委员
2004年9月至今              儿童彩虹情报研修中心 的运营委员会委员
 
(其他职务)
日本律师协会儿童权利委员会干事
防止儿童受虐待中心理事及其馆长
京都社会福利协议会、福利服务运营合理化委员
东京都社会福利协议会评议员

所属律师团:东京HIV诉讼律师团、麻风病国家赔偿诉讼律师团、药害肝炎诉讼律师团



简历
仁科丰   男  
籍贯:东京都


学历
1965年至1968年  东京都立日比谷高中
1971年至1975年 学习院大学法学部法学专业
1993年10月  司法考试合格

职业经历
1996年3月  司法研修结束
1996年4月  获取律师执照,加入东京律师协会
2000年  日本律师联合会代议员
2002年 东京律师协会常务议员
2003年3月 东京律师协会纠纷调停委员
2011年 4月 东京律师协会纷争解决中心运营委员会副委员长
2011年9月 原子力损害赔偿纷争纠纷审查会特别委员(损害赔偿纠纷解决中心的中介委员)

学会及社会活动
1997年4月至今  担任振翅福利事业团体的理事
1999年4月至10月  担任“福利服务契约以及情报提供的相关检讨委员会”的契约缔结分科会委员(由“社会福利法人全国社会福利协议会”和“全国社会福利设施经营者协会”共同组织)
2002年5月至今  担任艾滋病预防财团“血液凝固异常症全国调查运营委员会”的委员
2003年11月至今  成为日本艾滋病学会会员
2004年6月至今  担任福利服务第三者评价事业中的评价标准等委员会委员


主要学术、社会工作成绩
《艾滋病药害裁判史》 合著  1999年3月日本评论社出版 
概要:本书记录了药害艾滋病的裁判历史,主要作者都是东京HIV诉讼原告律师团的成员。笔者执笔的部分涉及事件的背景:血友病受害事件前后的状况以及活动。为了这项写作,笔者和大学的学者对当时的受害者进行了调查。

《看护服务利用契约指南》 合著 2000年9月 社会福利法人全国社会福利协议会出版
概要:看护保险制度的契约涉及到需要服务以及提供服务的双方,本书基于《契约书模板:重要事项解说书》对一些重要问题点进行解说。

《关于离婚和亲缘关系断绝事件的实务手册》 合著  行政股份有限公司出版 
概要:离婚以及亲缘关系断绝事件在律师在日常工作中出现。本书的内容是解说该类事件处理方法,包括提供该类事件的案例以及标准的书面表达方式。

《多重债务Q&A》 合著 2004年1月 财团法人日本债务咨询协会 
概要:本书对多重债务案件中出现的问题点对必要事项进行了解说。

2、其他
《关于障碍者福利服务的契约研究报告书》 合著 2003年3月 全国社会福祉协议会出版
概要:障碍者福利服务涉及服务提供者和利用者之间双方,本书内容为双方达成契约的标准写法。


李丹
东珍(Dongjen Center for Human Rights Education and Action)
惟谦艾滋法律中心微博:http://weibo.com/2320607367
人权教育电子杂志1908博客:http://blog.sina.com.cn/magzine1908
东珍公益艺术设计博客:http://dongjent.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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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 liu 刘赜铭
Organizing Committee President of  Miracle of Life project
Red Wings-LOHAS Community,
AIESEC in BJTU,Mainland of China

 
Web: www.aiesec.cn | Mobile :+8615201327287|  Mail :liu...@aiesec.net or lupin...@gmail.com

skype:joeliu:)  facebook: Joe 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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