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09-3-1,高晓兵<erb...@gmail.com> 写道:
> 这些又不是洪水猛兽,不用阻止入侵吧,另一方面,对国内也是促进。国内在软件方面很少有话语权,没有办法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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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专业博客http://hi.baidu.com/jor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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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晓兵
>
>
>
> 2009/2/28 sjinny <sji...@163.com>
>
>> 法律无法阻止他国入侵:)
>> 而强大与外擒则是相一致的,到目前为止,我相信这个世界仍然以丛林法则为主,虽然我认为这不应该是我们的选择。
>>
>>
>> 在2009-02-28,"Aw Guo" <awfl...@gmail.com> 写道:
>>
>> 其实我更多地想引出大家关于对之前我国保守侵略的讨论。例如,被盗走的黄金白银,我们应该以何种态度对待。是通过法律手段以及让自身更加强大,还是通过以其人之“盗”还治其人之身这种比较奇特的思路呢?
>>
>>
>> :)
>>
>> 2009/2/28 sjinny <sji...@163.com>
>>
>>>
>>> 恩,肯定要付出代价,但应该是*相应*的代价,或者说合理的代价。什么样的算合理呢?我想可以以等价交换做基准吧。但是出售软件使用授权这种方式,似乎离等价交换太远了……
>>>
>>>
>>> 在2009-02-28,Amark <amar...@gmail.com> 写道:
>>>
>>> 只要其中“凝结了人类的无差别劳动”那么它就具有了价值,所以在使用过程中应该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
>>>
>>> 但是现实的情况就是这样,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盗版的现象都是不可能根除的,技术层面和道德层面都是这样。而且,目前中国的版权政策还是相对合理的,是有利于民族信息产业发展的。
>>>
>>> 所谓“版权费清朝就付过了”不过是个自我心理安慰的方式罢了。世上本不存在绝对的公平,对于软件厂商和消费者来说只不过是在找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平衡点而已。
>>>
>>> 突然想到另一个话题,就是对于音像影视制品的盗版,有一种观点是,音乐、影视作品的使用是不需要付费用的,因为这些“明星、经纪公司”已经在广告
>>> 上获得了足够的收益,音乐和影视作品不过是另一种的宣传手段而已,我看广告的时候就已经付出了代价,所以无须再另外付费。现在有一部分经纪公司已经开始慢慢的将这种形式作为发展的方向了。
>>>
>>> 2009/2/28 sjinny <sji...@163.com>
>>>
>>>> 我觉得软件销售模式本身就没有得到普遍认同……花钱购买软件使用的*授权*和花钱购买物质商品这两种事并不等价……
>>>>
>>>>
>>>
>>> ------------------------------
>>> 网易邮箱,中国第一大电子邮件服务商 <http://www.yeah.net/>
>>
>>
>>
>>
>> --
>> Blog in Chinese (Simplified)
>> http://www.awflasher.com/blog/
>>
>> Blog in English
>> http://www.ifgogo.com/
>>
>> ActionScript3 Lover
>> http://as3blog.com/
>>
>>
>>
>> ------------------------------
>> 网易邮箱,中国第一大电子邮件服务商 <http://www.yeah.net>
>
--
正如我的邮箱名一样,我做人的哲学是:信行谦言。
2009/3/1 阿信 <xinxing...@gmail.com>:
> 为版权付费的意识不强导致盗版严重,我想受害的不但是外国的软件公司,而且许多本土的软件公司也许受到的伤害更重。很多本土公司它们和外国公司相抗衡本来就处于一个劣势,当然不是技术方面,很多财力和各方资源,盗版猖獗导致它们收入流失,很多公司就死在种子期。盗版成为了中国软件业的心病一块。所以为人为己,盗版都是有害的。
> 但是,换个角度,在中国人的意识中能不付钱何必要白给这个钱呢,很多人下了个软件,如果要付钱的话下意识会到google找破解版,有需求就有市场,也致使出现了大批搞破解的人。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要减少盗版,振兴中国软件业,任重而道远啊。
>
--
Any complex technology which doesn’t come with documentation must be the best
available.
On 2月28日, 下午9时01分, Aw Guo <awflas...@gmail.com> wrote:
> 恩,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阿瓦,新人,做ActoinScript开发的,和诸位不太一样,在coding方面,我体力活做的比脑力活好,惭愧啊......经一位校友-(Aifreedom)介绍来到这里,瞻仰了诸位大牛的讨论(其中有很多我已经崇拜已久了),觉得受益匪浅。
其次由于某些现实的原因,
我们不得不使用盗版,
人家大公司不计较,用也就用了。
但是不计较归不计较,
要说使用盗版是有理的,
那就有点离谱了。
人要有些廉耻。
On Feb 28, 5:01 am, Aw Guo <awflas...@gmail.com> wrote:
> 恩,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阿瓦,新人,做ActoinScript开发的,和诸位不太一样,在coding方面,我体力活做的比脑力活好,惭愧啊......经一位校友-(Aifreedom)介绍来到这里,瞻仰了诸位大牛的讨论(其中有很多我已经崇拜已久了),觉得受益匪浅。
> 我想很庄重地请教一下诸位对现在许多人挂在嘴边的"版权费我们清朝就付过了
> "这个论述怎么看。我在Twitter和一些SNS得到了许多有趣的回答,但我想在这里一定能得到更多更有深度的讨论:)
>
> --
自由软件也有版权,并且正是版权法才使开源协议有了法律效力。
不过那个时候承载信息的硬件比较贵,所以还是有利可图
On 2月28日, 下午11时25分, Neil Tang <neil.little...@gmail.com> wrote:
> "版权费我们清朝就付过了",这句话明显是自欺欺人,说不好听的就是"胡说八道"。在清朝你买的是软件吗?你的钱明明是因为自己无能,看不住自己家的大门,让强盗闯进家里来,半自愿半被逼着给人家的,完全是不沾边的两码事。国人向来对软件有偏见,认为计算机最重要的是硬件(和当年IBM一个观念),软件不过是硬件的附属品,我们花钱买了电脑,软件就应该是白送吗,完全没有必要再花钱买,而且盗版软件的泛滥,更加重了这一现象,导致恶性循环,对软件的版权越来越不重视,买国外的盗版软件又导致民族软件创新乏力,有一次恶性循环。所以,我看,说这种话的人实在对版权,对软件的认识太过肤浅。
> 一家之言,胡说八道而已。
>
> 2009/2/28 Amark <amark....@gmail.com>
>
> > 只要其中"凝结了人类的无差别劳动"那么它就具有了价值,所以在使用过程中应该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
> > 但是现实的情况就是这样,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盗版的现象都是不可能根除的,技术层面和道德层面都是这样。而且,目前中国的版权政策还是相对合理的,是有利于民族信息产业发展的。
> > 所谓"版权费清朝就付过了"不过是个自我心理安慰的方式罢了。世上本不存在绝对的公平,对于软件厂商和消费者来说只不过是在找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平衡点而已。
>
> > 突然想到另一个话题,就是对于音像影视制品的盗版,有一种观点是,音乐、影视作品的使用是不需要付费用的,因为这些"明星、经纪公司"已经在广告
> > 上获得了足够的收益,音乐和影视作品不过是另一种的宣传手段而已,我看广告的时候就已经付出了代价,所以无须再另外付费。现在有一部分经纪公司已经开始慢慢的将这种形式作为发展的方向了。
>
> > 2009/2/28 sjinny <sji...@163.com>
>
> >> 我觉得软件销售模式本身就没有得到普遍认同......花钱购买软件使用的*授权*和花钱购买物质商品这两种事并不等价......
>
> --
> Tang Houjun
当然,现在不是有大量的开源和自由软件吗?不想用盗版就用它们,不见得差多少,只是麻烦一点,不会像Windows那样next,next,OK.
On 3月1日, 下午4时51分, Aw Guo <awflas...@gmail.com> wrote:
> 前面几十个字让我很有感触,有道理!
>
> 2009/2/28 Neil Tang <neil.little...@gmail.com>
>
>
>
>
>
> > "版权费我们清朝就付过了",这句话明显是自欺欺人,说不好听的就是"胡说八道"。在清朝你买的是软件吗?你的钱明明是因为自己无能,看不住自己家的大门,让强盗闯进家里来,半自愿半被逼着给人家的,完全是不沾边的两码事。国人向来对软件有偏见,认为计算机最重要的是硬件(和当年IBM一个观念),软件不过是硬件的附属品,我们花钱买了电脑,软件就应该是白送吗,完全没有必要再花钱买,而且盗版软件的泛滥,更加重了这一现象,导致恶性循环,对软件的版权越来越不重视,买国外的盗版软件又导致民族软件创新乏力,有一次恶性循环。所以,我看,说这种话的人实在对版权,对软件的认识太过肤浅。
> > 一家之言,胡说八道而已。
>
> > 2009/2/28 Amark <amark....@gmail.com>
>
> > 只要其中"凝结了人类的无差别劳动"那么它就具有了价值,所以在使用过程中应该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
> >> 但是现实的情况就是这样,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盗版的现象都是不可能根除的,技术层面和道德层面都是这样。而且,目前中国的版权政策还是相对合理的,是有利于民族信息产业发展的。
>
> >> 所谓"版权费清朝就付过了"不过是个自我心理安慰的方式罢了。世上本不存在绝对的公平,对于软件厂商和消费者来说只不过是在找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平衡点而已。
>
> >> 突然想到另一个话题,就是对于音像影视制品的盗版,有一种观点是,音乐、影视作品的使用是不需要付费用的,因为这些"明星、经纪公司"已经在广告
> >> 上获得了足够的收益,音乐和影视作品不过是另一种的宣传手段而已,我看广告的时候就已经付出了代价,所以无须再另外付费。现在有一部分经纪公司已经开始慢慢的将这种形式作为发展的方向了。
>
> >> 2009/2/28 sjinny <sji...@163.com>
>
> >>> 我觉得软件销售模式本身就没有得到普遍认同......花钱购买软件使用的*授权*和花钱购买物质商品这两种事并不等价......
>
> > --
> > Tang Houjun
>
> --
>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可能没有盗版,现在计算机只不过是少数人的奢侈品而已,还不能普及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中吧。我看现在很多软件的定价太有问题,贵得离
> 谱。你掏5000买台电脑,再掏2000买个windows,然后再2000差不多装个office, 再装些什么附加的小软件,1000吧。快1万才
> 勉强用上电脑。可是,这些也仅是基本使用。你想编程,一个Visual Studio多少钱,一个SQL Server多少钱,就算一个普通的编辑器,
> 那多少dollar又没有了。想想,你愿意这样用电脑吗?你认为一个非专业人会掏那么多钱买一套经常崩溃的软件吗?可以想象一下,把你电脑里的所有盗版
> 软件都删了,你还能做什么。
国人并非没有软件的版权意识,对电脑一窍不通的人为杀软付帐是很痛快的。症结在于盗版的获得实在是太过容易,其中一部分就是企业的占领市场的策略。
软件与电影、音乐也不同。一个人用了Microsoft Office就不会再用WPS,但看过《非诚勿扰》并不影响这个人还想看《赤壁》。
不知道大家是怎么想的……
“盗版==偷盗”
这是一条被灌输的理念,这是一条被相信的信仰。
如果人们说这是无需证明的,那么我会认为这些人无法证明。
如果只能*坚信*,却不能为自己所相信的理念找到合理的逻辑做支撑,那么这种坚信只会产生不讲道理的说教。
或者我的邮件都被人肉过滤器过滤了?
盗版拿到哪里去说,都是理亏的。你什么话都没说,腰杆都弯了,还玩儿什么?
虽然长远看,版权本身的形态也会发生很大变化,比如GPL、CC等等(请注意这
些开放许可证形式可不是取消版权哦,只是赋予使用者更多权利而已),但是别
人仍然走老形式的,你不该碰,就不要碰。
何况,盗版的结果是什么,中国软件业的软骨病。微软怕么?Adobe怕么?金山
最怕啊。本来可以按不同定价形成一个梯级产业链的,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只好
都做行业,都做游戏……。
我很忧虑的是,本来最靠版权保护吃饭的程序员,却丝毫也不尊重版权,人家的
文章连链接、出处都不写,就转贴,人家出的书,电子版漫天传递、张贴,还有
代码、专利……最后发展到番薯花园那样赤裸裸地把人家的东西包装包装,就开
卖了……大家也不想想,你可以这样对人家,更多的人也会这样对自己啊。
On 2月28日, 下午9时01分, Aw Guo <awflas...@gmail.com> wrote:
> 恩,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阿瓦,新人,做ActoinScript开发的,和诸位不太一样,在coding方面,我体力活做的比脑力活好,惭愧啊……经一位校友(Aifreedom)介绍来到这里,瞻仰了诸位大牛的讨论(其中有很多我已经崇拜已久了),觉得受益匪浅。
> 我想很庄重地请教一下诸位对现在许多人挂在嘴边的“版权费我们清朝就付过了
> ”这个论述怎么看。我在Twitter和一些SNS得到了许多有趣的回答,但我想在这里一定能得到更多更有深度的讨论:)
>
你想问软件如何交易才是真正合理、正确的?很简单啊,谁创造,谁制定。你买得起就买,买不起就不买。大家都没得用,总有人做开源或者差一点但是便宜的。
你不想付钱又想用最好的,凭什么?
----------------------------------------------------------------------------------
Yours Sincerely
Kun
blog: www.forwind.cn
2009/3/1 sjinny <sji...@163.com>:
On Feb 28, 9:01 pm, Aw Guo <awflas...@gmail.com> wrote:
> 恩,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阿瓦,新人,做ActoinScript开发的,和诸位不太一样,在coding方面,我体力活做的比脑力活好,惭愧啊......经一位校友(Aifreedom)介绍来到这里,瞻仰了诸位大牛的讨论(其中有很多我已经崇拜已久了),觉得受益匪浅。
我们自己有太多头痛的事情,需要革新。
有找借口什么清朝付了软件费的,自己做出一些好的软件来,买老外的版权费。多好啊。
感觉我天朝人太多,很多人,包括程序员在内,都是在为生活而打工,而且薪水低廉。
活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好......
要不用盗版软件,我们要走的路还长。
各位TopLanguage的朋友,要不用盗版软件,要我天朝复兴,大家都有责任啊。
On Feb 28, 11:25 pm, Neil Tang <neil.little...@gmail.com> wrote:
> "版权费我们清朝就付过了",这句话明显是自欺欺人,说不好听的就是"胡说八道"。在清朝你买的是软件吗?你的钱明明是因为自己无能,看不住自己家的大门,让强盗闯进家里来,半自愿半被逼着给人家的,完全是不沾边的两码事。国人向来对软件有偏见,认为计算机最重要的是硬件(和当年IBM一个观念),软件不过是硬件的附属品,我们花钱买了电脑,软件就应该是白送吗,完全没有必要再花钱买,而且盗版软件的泛滥,更加重了这一现象,导致恶性循环,对软件的版权越来越不重视,买国外的盗版软件又导致民族软件创新乏力,有一次恶性循环。所以,我看,说这种话的人实在对版权,对软件的认识太过肤浅。
> 一家之言,胡说八道而已。
>
> 2009/2/28 Amark <amark....@gmail.com>
>
> > 只要其中"凝结了人类的无差别劳动"那么它就具有了价值,所以在使用过程中应该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
> > 但是现实的情况就是这样,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盗版的现象都是不可能根除的,技术层面和道德层面都是这样。而且,目前中国的版权政策还是相对合理的,是有利于民族信息产业发展的。
> > 所谓"版权费清朝就付过了"不过是个自我心理安慰的方式罢了。世上本不存在绝对的公平,对于软件厂商和消费者来说只不过是在找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平衡点而已。
>
> > 突然想到另一个话题,就是对于音像影视制品的盗版,有一种观点是,音乐、影视作品的使用是不需要付费用的,因为这些"明星、经纪公司"已经在广告
> > 上获得了足够的收益,音乐和影视作品不过是另一种的宣传手段而已,我看广告的时候就已经付出了代价,所以无须再另外付费。现在有一部分经纪公司已经开始慢慢的将这种形式作为发展的方向了。
>
> > 2009/2/28 sjinny <sji...@163.com>
>
> >> 我觉得软件销售模式本身就没有得到普遍认同......花钱购买软件使用的*授权*和花钱购买物质商品这两种事并不等价......
>
> --
> Tang Houjun
这个纯粹是对你第二句话的反驳。
我认为最要紧的事情之一是民族软件要创造新的商业模式,与打击盗版要两手抓。
另外一个就是物价局要有所作为,既然软件要卖钱,那么在打击盗版的同时,软件的价值或者说价格吧,必须得到公正的定位,起码的听证会是应该有的。
On 2月28日, 上午7时25分, Neil Tang <neil.little...@gmail.com> wrote:
> "版权费我们清朝就付过了",这句话明显是自欺欺人,说不好听的就是"胡说八道"。在清朝你买的是软件吗?你的钱明明是因为自己无能,看不住自己家的大门,让强盗闯进家里来,半自愿半被逼着给人家的,完全是不沾边的两码事。国人向来对软件有偏见,认为计算机最重要的是硬件(和当年IBM一个观念),软件不过是硬件的附属品,我们花钱买了电脑,软件就应该是白送吗,完全没有必要再花钱买,而且盗版软件的泛滥,更加重了这一现象,导致恶性循环,对软件的版权越来越不重视,买国外的盗版软件又导致民族软件创新乏力,有一次恶性循环。所以,我看,说这种话的人实在对版权,对软件的认识太过肤浅。
> 一家之言,胡说八道而已。
>
> 2009/2/28 Amark <amark....@gmail.com>
>
> > 只要其中"凝结了人类的无差别劳动"那么它就具有了价值,所以在使用过程中应该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
> > 但是现实的情况就是这样,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盗版的现象都是不可能根除的,技术层面和道德层面都是这样。而且,目前中国的版权政策还是相对合理的,是有利于民族信息产业发展的。
> > 所谓"版权费清朝就付过了"不过是个自我心理安慰的方式罢了。世上本不存在绝对的公平,对于软件厂商和消费者来说只不过是在找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平衡点而已。
>
> > 突然想到另一个话题,就是对于音像影视制品的盗版,有一种观点是,音乐、影视作品的使用是不需要付费用的,因为这些"明星、经纪公司"已经在广告
> > 上获得了足够的收益,音乐和影视作品不过是另一种的宣传手段而已,我看广告的时候就已经付出了代价,所以无须再另外付费。现在有一部分经纪公司已经开始慢慢的将这种形式作为发展的方向了。
>
> > 2009/2/28 sjinny <sji...@163.com>
>
> >> 我觉得软件销售模式本身就没有得到普遍认同......花钱购买软件使用的*授权*和花钱购买物质商品这两种事并不等价......
>
> --
> Tang Houjun
现实就是现实,所谓公理和正义是有的,但是还有一个词叫做博弈。
On Mar 2, 9:58 am, Aw Guo <awflas...@gmail.com> wrote:
> 挺有深度挺有气势的一番话,好!
> 可是如果不激起这样深度的讨论,普通人也无法知道这些啊。打击盗版,就要让所有的普通人都意识到问题的本质,而不是我们自己关着门看着他们傻傻地用盗版-内心充 满不屑但又没办法帮助他们更正思想:)
> 2009/3/1 Samuel <samuel.yh...@gmail.com>
On Mar 2, 10:02 am, MIK <chinamix...@gmail.com> wrote:
> 这个有点扯淡了,公理就是公理,正义就是正义。如果以清朝弱小为强盗辩护,同样的逻辑可以在这里使用,有能力微软你就打进来吧,明明是微软的软件开发人
> 员无能,盗版都阻止不了。
>
> 这个纯粹是对你第二句话的反驳。
>
> 我认为最要紧的事情之一是民族软件要创造新的商业模式,与打击盗版要两手抓。
>
> 另外一个就是物价局要有所作为,既然软件要卖钱,那么在打击盗版的同时,软件的价值或者说价格吧,必须得到公正的定位,起码的听证会是应该有的。
>
> On 2月28日, 上午7时25分, Neil Tang <neil.little...@gmail.com> wrote:
>
> > "版权费我们清朝就付过了",这句话明显是自欺欺人,说不好听的就是"胡说八道"。在清朝你买的是软件吗?你的钱明明是因为自己无能,看不住自己家的大门,让强 盗闯进家里来,半自愿半被逼着给人家的,完全是不沾边的两码事。国人向来对软件有偏见,认为计算机最重要的是硬件(和当年IBM一个观念),软件不过是硬件的附 属品,我们花钱买了电脑,软件就应该是白送吗,完全没有必要再花钱买,而且盗版软件的泛滥,更加重了这一现象,导致恶性循环,对软件的版权越来越不重视,买国外 的盗版软件又导致民族软件创新乏力,有一次恶性循环。所以,我看,说这种话的人实在对版权,对软件的认识太过肤浅。
2009/3/2 MIK <chin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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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 complex technology which doesn’t come with documentation must be the best
available.
Sent from: Vic Australia.
在 09-3-2,Bennie<ZhaoY...@gmail.com> 写道:
--
正如我的邮箱名一样,我做人的哲学是:信行谦言。
On Mar 2, 10:27 am, 阿信 <xinxingqian...@gmail.com> wrote:
> 试问一下,你在用kugou下歌曲往自己手机内存卡放的时候你想过你为这歌付你版权费了吗?你用p2p下电影时候你想过你付费了吗?你的电脑装个电脑公司特别版 的xp你还不是一样高兴地上gmail看毛片,你会在"我的电脑"注意微软的版权声明吗?你的电脑都为每一个软件都付钱了吗?(linux不谈)
> 其实,我们每天都在侵权盗版,但是我们不盗版不侵权,我们去为每一首歌去付钱,每一部电影去交个版权费,还有其他其他的,我们的生活至少觉得我自己的生活是没法 活了。但声明一点,我是认同盗版是危害的,可以翻看我之前的回帖。作为用户和软件从业者,这是十分矛盾的,但也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 就我自己而言,我从来就未为微软付过一分钱。
>
> 在 09-3-2,Bennie<ZhaoYin...@gmail.com> 写道:
这就和杀人是不是对的一样,
根本就不需要讨论。
On 3月1日, 下午5时03分, sjinny <sji...@163.com> wrote:
> 我觉得没什么问题是"不需要讨论的",如果盗版的评价是不证自明的,那么就是没有说服力的。
>
> 我很好奇,大家如何判断一种行为是否合理、是否正确?
> 比如软件,如何交易才是真正合理、正确的?现有销售模式该怎么评价?如果现有销售模式就是不合理的,那么盗版就是其对应的共生体,共同产生、共同消失。
>
> 如果只是强调盗版一定是错的、不需要证明反正盗版就是错的,但是却不考虑正版购买模式本身是否正确,那么就不是很中立了。
>
> 另外谁科普一下版权这个概念是什么时候如何产生的......
>
> 在2009-03-01,"hacke...@sina.com" <hacke...@sina.com> 写道:
>
>
>
> >首先使用盗版肯定是不对的,
> >这个如果还需要讨论的话就太可笑了。
>
> >其次由于某些现实的原因,
> >我们不得不使用盗版,
> >人家大公司不计较,用也就用了。
>
> >但是不计较归不计较,
> >要说使用盗版是有理的,
> >那就有点离谱了。
>
> >人要有些廉耻。
>
> >On Feb 28, 5:01 am, Aw Guo <awflas...@gmail.com> wrote:
> >> 恩,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阿瓦,新人,做ActoinScript开发的,和诸位不太一样,在coding方面,我体力活做的比脑力活好,惭愧啊......经-一位校友-(Aifreedom)介绍来到这里,瞻仰了诸位大牛的讨论(其中有很多我已经崇拜已久了),觉得受益匪浅。
> >> 我想很庄重地请教一下诸位对现在许多人挂在嘴边的"版权费我们清朝就付过了
> >> "这个论述怎么看。我在Twitter和一些SNS得到了许多有趣的回答,但我想在这里一定能得到更多更有深度的讨论:)
>
> >> --
> >> Blog in Chinese (Simplified)http://www.awflasher.com/blog/
>
> >> Blog in Englishhttp://www.ifgogo.com/
>
> >> ActionScript3 Loverhttp://as3blog.com/- 隐藏被引用文字 -
>
> - 显示引用的文字 -
On Mar 2, 11:20 am, "hacke...@sina.com" <hacke...@sina.com> wrote:
> 盗版是不是对的这件事拿出来讨论,
> 本身就是个笑话。
>
> 这就和杀人是不是对的一样,
> 根本就不需要讨论。
>
> On 3月1日, 下午5时03分, sjinny <sji...@163.com> wrote:
>
> > 我觉得没什么问题是"不需要讨论的",如果盗版的评价是不证自明的,那么就是没有说服力的。
>
> > 我很好奇,大家如何判断一种行为是否合理、是否正确?
> > 比如软件,如何交易才是真正合理、正确的?现有销售模式该怎么评价?如果现有销售模式就是不合理的,那么盗版就是其对应的共生体,共同产生、共同消失。
>
> > 如果只是强调盗版一定是错的、不需要证明反正盗版就是错的,但是却不考虑正版购买模式本身是否正确,那么就不是很中立了。
>
> > 另外谁科普一下版权这个概念是什么时候如何产生的......
>
> > 在2009-03-01,"hacke...@sina.com" <hacke...@sina.com> 写道:
>
> > >首先使用盗版肯定是不对的,
> > >这个如果还需要讨论的话就太可笑了。
>
> > >其次由于某些现实的原因,
> > >我们不得不使用盗版,
> > >人家大公司不计较,用也就用了。
>
> > >但是不计较归不计较,
> > >要说使用盗版是有理的,
> > >那就有点离谱了。
>
> > >人要有些廉耻。
>
> > >On Feb 28, 5:01 am, Aw Guo <awflas...@gmail.com> wrote:
> > >> 恩,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阿瓦,新人,做ActoinScript开发的,和诸位不太一样,在coding方面,我体力活做的比脑力活好,惭愧啊......经 -一位校友-(Aifreedom)介绍来到这里,瞻仰了诸位大牛的讨论(其中有很多我已经崇拜已久了),觉得受益匪浅。
On Mar 2, 11:44 am, "fat.fox" <fat....@gmail.com> wrote:
> 不避免盗版又怎样?
> 反正大家也只能是喊喊而已.
>
> 费神买吃饭房子...
>
> Zane
>
> 2009/3/2 Bennie <ZhaoYin...@gmail.com>
>盗几张盘稀松平常,让人家盯上就点背啦.
解决盗版问题需要自身认识的改善,比如罪感。
>在版权问题上,要讲国情,讲中国特色比较合适...
所谓的中国国情,一般属于拉低自身标准。
On Mar 2, 11:48 am, "fat.fox" <fat....@gmail.com> wrote:
真想走上不用盗版的路,就用行动体现,能少用一点就少用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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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s Sincerely
Kun
blog: www.forwind.cn
2009/3/1 fat.fox <fat...@gmail.com>:
在2009-03-02,Bennie ZhaoY...@gmail.com> 写道: >盗几张盘稀松平常,让人家盯上就点背啦. >解决盗版问题需要自身认识的改善,比如罪感。
On Mar 2, 12:26 pm, sjinny <sji...@163.com> wrote:
> 不如先说说罪从何来......不能软件商说你有原罪你就有了对吧......
>
> 在2009-03-02,Bennie ZhaoYin...@gmail.com> 写道:
>
> >盗几张盘稀松平常,让人家盯上就点背啦.
> >解决盗版问题需要自身认识的改善,比如罪感。
On Mar 2, 12:44 pm, sjinny <sji...@163.com> wrote:
> 但是软件的使用是非独占的......就像你用了路灯不等于别人就不能用了......
他那篇文章无限偏激,难道就很NB吗?我还清楚的记得:“Linux做不了而Windows做得了的就是不需要做的事情”、“Linux用户是享受生命,有时间去看看大自然,不会浪费时间玩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