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别人帝国主义稿一个信息纪录都还有人公开提出反对,NebuAd这样的公司还可以破产倒闭!
为什么别人FBI的头子2年前就提出的要求到现在还没有实现,还需要敦促,什么效率嘛,换成天朝,第二天就全国普及纪录了!
看来帝国主义的办事效率实在是太低了,应该向天朝学习啊,不仅仅要纪录信息,还要做一个电话白名单,以后规定,不在名单上的号码不予接通。这才只是学到了天朝的一半功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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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s Sincerely
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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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itter.com/cnbuff
2010/2/5 Danton <ld.d...@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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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5 windstorm <likunar...@gmail.com>:
和自由有关系的是,别人有反对的自由,我们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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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5 013231 013231 <013...@gmail.com>:
自由分很多种的,老兄,比如我们就有翻墙的自由,别人都没有,多好
这世界绝大部分就是这么看世界的:以为只有自己站的高,看的远,别人都是傻蛋虽然我明白这道理太晚,但还是明白过来了
发现列表里的许多朋友都对这个国家不满,
很可惜他们不能选择自己出生的地方,
就象他们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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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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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6 aking <kang...@gmail.com>:
> 发现列表里的许多朋友都对这个国家不满,
> 很可惜他们不能选择自己出生的地方,
> 就象他们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一样。
>
to 居振梁 <juzhe...@gmail.com>
“很可惜他们不能选择自己出生的地方” 是指0-n岁生活的那个地方,那个地方是人的一生旅程开始的地方,对于大部分人来讲就是称之为故乡的地方,范围再大一点就称之为祖国了,我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对于绝大部分中国人来讲,生活的现实环境也是自己所很难选择的,出生在中国,也大部分时间生活在中国,最后老死在中国,这是一个无法选择,必须面对的现实。
这里有一个数据能证明我的说法:从1978年到2006年底,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106.7万人,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27.5万人。http://news.sohu.com/20070306/n248538841.shtml, 另外一个数据是上海的外流人口数:005年末,本市公安户籍登记人口1360.26万人,比上年增加7.87万人,增长0.6%。其中出国及去外省市半年以上人口约20万人,因此全市户籍常住人口约为1340万人。http://wenda.tianya.cn/wenda/thread?tid=6d9732f0a5d487c9
大家不管怎么争得面红耳赤,反正都是没有结果的,谁都说服不了谁,有必要这样吗?从这个帖子来看,好像是aking一开始发话,一群人(理智或非理智)
就开始拿起各种武器拍ta了,一片壮观景象啊!
To aking: 还是少发这样容易激起人愤的帖子比较好。TL以前是高质量的讨论,太多这样的帖子会降低TL的技术含量的。
On Feb 7, 2:30 am, aking <kangxi...@gmail.com> wrote:
> 还是放到一起看吧。
> J
> "不知道普通国民能不能表达一下对政府不满啊?
> 希望以后宪法里能增加一条:民众不得表达对政府不满
> 那以后TL就和谐多了,楼上几位现在觉得碍眼的,
> 也会觉得清爽很多"
>
> A
> "可能还需要加一条:民众(A)不得对对政府表达不满的民众(B)
> 表达不满。"
>
> J
> "没事儿,您放心,民众B已经被和谐了..."
>
> A
> "民众B已经发不出声音来了?难道是我幻听或者幻视?"
>
> 在 2010年2月6日 下午11:20,Jeff Chen <sheismyl...@gmail.com>写道:
>
> > 我觉得这样的thread不应该存在
>
> > 在 2010年2月6日 下午11:11,Fei Yan <skyscribe...@gmail.com>写道:
>
> > Jeff,你觉得这个Thread再继续下去还有意义吗?
>
> >> 在 2010年2月6日 下午11:08,Jeff Chen <sheismyl...@gmail.com>写道:
>
> >> 大哥,我受不了您了,看帖回帖仔细点. 我第一个回复已经加了个假设:
>
> >>> *希望以后宪法里能增加一条:民众不得表达对政府不满*
> >>> **
> >>> *您看,这样多好?得,就这样吧~~ 转家宝*
>
> >>> 在 2010年2月6日 下午11:01,aking <kangxi...@gmail.com>写道:
>
> >>> 民众B已经发不出声音来了?难道是我幻听或者幻视?
>
> >>>> 在 2010年2月6日 下午10:52,Jeff Chen <sheismyl...@gmail.com>写道:
>
> >>>> 没事儿,您放心,民众B已经被和谐了...
>
> >>>>> 在 2010年2月6日 下午10:45,aking <kangxi...@gmail.com>写道:
>
> >>>>> 可能还需要加一条:民众(A)不得对对政府表达不满的民众(B)表达不满。
>
> >>>>>> 在 2010年2月6日 下午10:31,Jeff Chen <sheismyl...@gmail.com>写道:
>
> >>>>>> 不知道普通国民能不能表达一下对政府不满啊?
>
> >>>>>>> 希望以后宪法里能增加一条:民众不得表达对政府不满
>
> >>>>>>> 那以后TL就和谐多了,楼上几位现在觉得碍眼的,也会觉得清爽很多
>
> >>>>>>> 在 2010年2月6日 下午9:44,aking <kangxi...@gmail.com>写道:
>
> >>>>>>> 你确实要高人一等
>
> >>>>>>>> 在 2010年2月6日 下午4:55,X Heruacles <xheruac...@gmail.com>写道:
>
> >>>>>>>> 唉,我晕了。
>
> >>>>>>>>> 看来还是youxu说得对,尽快离开是真理。
>
> >>>>>>>>> 2010/2/6 aking <kangxi...@gmail.com>
>
> >>>>>>>>>> 文字是个不完美沟通工具。。。。。
> >>>>>>>>>> 所以长篇大论是很有必要的
>
> >>>>>>>>>> 在 2010年2月6日 下午4:25,Fei Yan <skyscribe...@gmail.com>写道:
>
> >>>>>>>>>> 你的理解也是有问题吧,认为大部分TLer应该是同样的模子,那些你感觉刺眼的,大概是属于"别有用心"的"小撮",而且数量超出你的预期?
>
> >>>>>>>>>>> Windstorm的意思应该是,难道你的想法代表了大部分没有发言的TLer?大家都被你代表了?
>
> >>>>>>>>>>> 在 2010年2月6日 下午4:05,aking <kangxi...@gmail.com>写道:
>
> >>>>>>>>>>> 不是被代表,我是针对最近列表里几个话题里一些朋友们的发言有感而发的,
> >>>>>>>>>>>> 难道要我一个一个摘抄至此?
>
> >>>>>>>>>>>> 在 2010年2月6日 下午3:56,windstorm <likunarmstr...@gmail.com>写道:
>
> >>>>>>>>>>>> 列表里的许多朋友难道再次被代表了?
>
> >>>>>>>>>>>>> ----------------------------------------------------------------------------------
> >>>>>>>>>>>>> Yours Sincerely
> >>>>>>>>>>>>> K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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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10/2/6 aking <kangxi...@gmail.com>:
,我发现要对你的发言进行回复,需要涉及许多社会科学的内容,纷繁复杂,我可能需要更多的阅读
和思考,毕竟对于社会科学本人虽然有兴趣但是很业余,如果您愿意,我们可以在这个列表或者私下的
邮件里进行讨论
to 居振梁
你的观点我不是全部同意,不过还是让我获益不少,并让我愿意更深层次的思考,感谢你温暖的回复:)
另外,我发现要对你的发言进行回复,需要涉及许多社会科学的内容,纷繁复杂,我可能需要更多的阅读
和思考,毕竟对于社会科学本人虽然有兴趣但是很业余,如果您愿意,我们可以在这个列表或者私下的
邮件里进行讨论.
最后,预祝新春快乐!!
附:wiki关于国家的解释 http://en.wikipedia.org/wiki/Country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B%BD%E5%AE%B6
On 2月6日, 上午1时45分, aking <kangxi...@gmail.com> wrote:
> 发现列表里的许多朋友都对这个国家不满,
> 很可惜他们不能选择自己出生的地方,
> 就象他们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一样。
假设美中的政府都实行相同的网络政策,包括过滤,监视等等。
对于美国人,他们心里有这样一个潜在的选择或者希望,就是当他们不满于这些政策的时候,他们可以用选票做出有实际效果的反击,即使这只是4年一次。
对于中国人,也许缺少这样一种选择,或者说是改变的希望,因此愤怒也变得格外的强烈。
这世界绝大部分就是这么看世界的:以为只有自己站的高,看的远,别人都是傻蛋虽然我明白这道理太晚,但还是明白过来了在 2010年2月6日 下午2:17,Tinyfool <tiny...@gmail.com>写道:
你可以闭着眼睛,这我懒得搭理,但是你不要自诩睁着眼睛好么?
2010/2/6 Danton <ld.d...@gmail.com>
睁眼看世界吧,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了,想了解美国的真实状况不是很简单嘛允许你反对,但可以你说你的,我做我的,china zf不过跟先进的usa zf学了几招而已。又比如,这次老美的对台军售,china zf也可以全球制裁美国的武器公司嘛-----布什签署法案扩大情报机构电子监听权限
2008年07月11日美国总统布什十日在白宫签署一项法案,批准扩大美国情报机构实施电子监听的权限。
美国副总统切尼、司法部长穆凯西、国家情报总监麦康内尔以及许多国会议员一同出席了布什签署法案的仪式。布什在签署这项法案之后表示,这项立法“和美国人民的安全密切相关”。这项法案将让我们的情报专业人员能迅速有效地监控海外恐怖份子的通讯,同时也尊重美国人民的自由权利。布什表示,“9·11”恐怖袭击事件永远改变了这个国家,美国人从“9·11”事件汲取的最大教训,就是情报专业人员缺乏监控海外恐怖分子通讯所需的工具。他现在签署的法案,就是给予他们这样的工具。美国情报机构必须知道,美国的敌人正在和谁通话,说了些什么,以及他们有什么样的计划。
“9·11”恐怖袭击事件后,美国电信业就开始按照美国政府的要求配合情报机构进行监听业务。但是,此举招致民间人权人士和一些国会议员的指责。之后,美国政府呼吁立法对监听进行保护,以便让电信业者在面临法律诉讼的时候得以豁免。然而,这项法案在提交美国国会审议时引起了激烈辩论。人权维护支持者与美国的情报官员意见十分对立,发生激烈争辩。美国国会参议院近日最终以69票赞成,28票反对,通过了这项法案。
在 2010年2月6日 下午2:06,Lei Zhao <jaw...@gmail.com>写道:
你记录的这一事实是跟1+1=2一样毫无意义的废话另外请搞清楚这只是提案,并且基本是肯定要被国会枪毙掉的提案
2010/2/5 Danton <ld.d...@gmail.com>
没有辩论的必要我只是记录了这世界没有纯粹自由乐土这一事实。在 2010年2月6日 下午1:18,013231 013231 <013...@gmail.com>写道:
执法机构是否记录网络活动,与网络是否自由,二者间有何联系?
在 2010年2月6日 下午12:50,windstorm <likunar...@gmail.com>写道:
另外建议美国和谐Verizon公司的副总裁Drew Arena,搞一个11年监狱或者失踪,躲猫猫之类的。敢和国家部门公开叫板,不想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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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5 windstorm <likunar...@gmail.com>:
> 感谢楼主给我天朝子民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party的力量是多么强大!
>
> 为啥别人帝国主义稿一个信息纪录都还有人公开提出反对,NebuAd这样的公司还可以破产倒闭!
>
> 为什么别人FBI的头子2年前就提出的要求到现在还没有实现,还需要敦促,什么效率嘛,换成天朝,第二天就全国普及纪录了!
>
> 看来帝国主义的办事效率实在是太低了,应该向天朝学习啊,不仅仅要纪录信息,还要做一个电话白名单,以后规定,不在名单上的号码不予接通。这才只是学到了天朝的一半功力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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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rs Sincerely
> Kun
>
> www.kunli.info
> http://twitter.com/cnbuff
>
>
>
>
> 2010/2/5 Danton <ld.d...@gmail.com>:
>> 希拉里快还世界公民一个自由的互联网乐土。
>>
>> 在 2010年2月6日 下午12:38,Danton <ld.d...@gmail.com>写道:
>>>
>>>
>>>
>>>
>>> 在线安全与技术工作组是由美国国会牵头,并由美国贸易部组织的一个关注网络安全的工作组,本周四,这个工作组召开了一次碰头会议,会上FBI联邦调查局敦促美国各地的宽带ISP运营商将其宽带用户所访问过的网站进行记录,并要求他们将这些记录保存至少两年左右,而此举的理由也相当冠冕堂皇:此举将有助于协助当局调查儿童色情等犯罪活动。FBI的头子Robert
>>> Mueller在这次会议上表示,他支持要求ISP将互联网访客的地址信息和其所访问对象的地址信息记录下来的做法。
>>>
>>> 早在2006年,Muller便发表过类似的高见,不过时隔两年之后,为了敦促国会尽快制订与此有关的强制性法规,他又老调重提。套用一句流行的话讲,Muller他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美国国土安全部门的另一位高官Matt
>>> Dunn便是其支持者之一,他也在周四的会议上表示了对Muller的支持。
>>> FBI数字取证部门的首脑Greg
>>> Motta则表示FBI此举只不过是想增强自己的办案能力。相比之下,按照联邦法规的规定,从1986年起,美国各地的电话公司必须将每一位用户的电话记录保存18个月,保存的内容包括姓名,地址,呼叫者的电话号码,呼叫的电话号码,呼叫的日期/时间和通话的长度等等。Motta同时还强调FBI并不会要求ISP对网络通讯的具体内容,比如电邮的文本内容等进行记录,他表示:
>>> “我们要求ISP运营商记录的内容都是一些与实际的通信内容无关的信息,比如收发方的地址,收发发起的时间等等,相信运营商们记录起来还是比较好处理的。”
>>> Motta建议当局采纳2006年国际警察首长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hiefs of
>>> Police)的建议,当时这个组织要求ISP运营商在一定时期内“保存网络用户的有关信息,并记录网络信息的发送方和接收方地址数据”,以便法律部门取证之用。
>>> 不过,这种要记录下用户访问记录的监控手段,不仅实施起来很有困难,而且还会引起隐私保护方面的争议。
>>> Verizon公司的副总裁Drew
>>> Arena便反对称:“运营商可不是为了记录互联网访问记录而存在的。如果有人想通过监听网络数据包来获取这些记录,那么他们无疑就已经触犯了《窃听法》。”而其它的运营商也是类似的看法,目前我们还没有听说有过哪一家美国运营商真的在记录这些信息。
>>> 另外,根据FBI有关提案的说法,只有本地,本州的警察或联邦警察才有权力查看这些记录,而且在查看这些记录之前还必须出示传票,搜查令等合法文件。
>>>
>>> 不过FBI要求运营商记录的网络信息细节还不甚明了,他们有可能要求运营商记录有关的IP地址;也有可能要求他们记录域名地址如“cnet.com:第三种可能是记录主机名地址如“news.cnet.com”;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要求他们记录实际的URL地址如“http://reviews.cnet.com/Music/2001-6450_7-0.html”。
>>>
>>> 要记录前三种信息,运营商并不需要对网络数据包进行较深层次的监视,而最后一种则比较麻烦,需要对数据包进行较深层次的监视。这就很容易引起国会的反对,类似的事件过去便曾发生过:
>>>
>>> 过去,曾有一些美国ISP和互联网公司在日常运营中使用了网络追踪工具,以此了解普通网民的互联网使用习惯,并收集网民的个人隐私数据,然后再把相应数据提供给各大网络广告商;利用这些数据,广告商可有针对性地向用户投放不同类型的广告(即所谓的”目标广告“,”精准投放“等)。而一家名为NebuAd的网络广告公司在其网络广告技术中就使用了由各大ISP提供的用户数据,成为美国首家”吃螃蟹“的公司。
>>>
>>> 不过NebuAd公司此举很快遭到了群众的反对,2008年,美国国会举办了一系列听证会来抨击NebuAd公司的行为,NebuAd公司最终因此而破产倒闭。
>>> 另外,即使光从技术角度讲,要实现这些记录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有线网络服务商的代表 Davis Wright Tremaine
>>> 称他有一位客户曾经按照某地法律的要求记录过客户访问的URL地址,他介绍道:”当时那套系统每小时就记录下了1800万次客户点击,需要记录的数据量实在是太大了!“
>>>
>>> 早在2006年,Muller便发表过类似的高见,不过时隔两年之后,为了敦促国会尽快制订与此有关的强制性法规,他又老调重提。套用一句流行的话讲,Muller他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美国国土安全部门的另一位高官Matt
>>> Dunn便是其支持者之一,他也在周四的会议上表示了对Muller的支持。
>>> FBI数字取证部门的首脑Greg
>>> Motta则表示FBI此举只不过是想增强自己的办案能力。相比之下,按照联邦法规的规定,从1986年起,美国各地的电话公司必须将每一位用户的电话记录保存18个月,保存的内容包括姓名,地址,呼叫者的电话号码,呼叫的电话号码,呼叫的日期/时间和通话的长度等等。Motta同时还强调FBI并不会要求ISP对网络通讯的具体内容,比如电邮的文本内容等进行记录,他表示:
>>> “我们要求ISP运营商记录的内容都是一些与实际的通信内容无关的信息,比如收发方的地址,收发发起的时间等等,相信运营商们记录起来还是比较好处理的。”
>>> Motta建议当局采纳2006年国际警察首长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hiefs of
>>> Police)的建议,当时这个组织要求ISP运营商在一定时期内“保存网络用户的有关信息,并记录网络信息的发送方和接收方地址数据”,以便法律部门取证之用。
>>> 不过,这种要记录下用户访问记录的监控手段,不仅实施起来很有困难,而且还会引起隐私保护方面的争议。
>>> Verizon公司的副总裁Drew
>>> Arena便反对称:“运营商可不是为了记录互联网访问记录而存在的。如果有人想通过监听网络数据包来获取这些记录,那么他们无疑就已经触犯了《窃听法》。”而其它的运营商也是类似的看法,目前我们还没有听说有过哪一家美国运营商真的在记录这些信息。
>>> 另外,根据FBI有关提案的说法,只有本地,本州的警察或联邦警察才有权力查看这些记录,而且在查看这些记录之前还必须出示传票,搜查令等合法文件。
>>>
>>> 不过FBI要求运营商记录的网络信息细节还不甚明了,他们有可能要求运营商记录有关的IP地址;也有可能要求他们记录域名地址如“cnet.com:第三种可能是记录主机名地址如“news.cnet.com”;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要求他们记录实际的URL地址如“http://reviews.cnet.com/Music/2001-6450_7-0.html”。
>>>
>>> 要记录前三种信息,运营商并不需要对网络数据包进行较深层次的监视,而最后一种则比较麻烦,需要对数据包进行较深层次的监视。这就很容易引起国会的反对,类似的事件过去便曾发生过:
>>>
>>> 过去,曾有一些美国ISP和互联网公司在日常运营中使用了网络追踪工具,以此了解普通网民的互联网使用习惯,并收集网民的个人隐私数据,然后再把相应数据提供给各大网络广告商;利用这些数据,广告商可有针对性地向用户投放不同类型的广告(即所谓的”目标广告“,”精准投放“等)。而一家名为NebuAd的网络广告公司在其网络广告技术中就使用了由各大ISP提供的用户数据,成为美国首家”吃螃蟹“的公司。
>>>
>>> 不过NebuAd公司此举很快遭到了群众的反对,2008年,美国国会举办了一系列听证会来抨击NebuAd公司的行为,NebuAd公司最终因此而破产倒闭。
>>> 另外,即使光从技术角度讲,要实现这些记录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有线网络服务商的代表 Davis Wright Tremaine
>>> 称他有一位客户曾经按照某地法律的要求记录过客户访问的URL地址,他介绍道:”当时那套系统每小时就记录下了1800万次客户点击,需要记录的数据量实在是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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