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特教通報網特教檢核表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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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特教中心網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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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3, 2026, 8:34:26 PMMay 13
to 澎湖縣特教資源中心公布欄

一、填報對象與期程:

()填報對象:本縣各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校內無特教學生者亦須辦理)。

()線上填報期間:11481日起至115715日止。

二、辦理方式與注意事項:
(
)請各校於規定期限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網路填報,本項數據將作為各校特教執行成效之重要參據。

()完成線上填報後,請列印並經校內相關人員核章,紙本留校備查。

()請將核章後之掃描電子檔於115722日前,傳送至承辦人信箱。

三、確實完成各檢核項目填報後,請列印並經校內相關人員核章,紙本留校,掃描電子檔於114721日前傳送至承辦人信箱。

四、相關資訊已於115512日府教社字第1150902926號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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