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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地圖是經過設計的地圖,用來清楚地表達車站資訊,
不僅僅只有事實的陳述,應該是有著作權的。
但如同Whisky的提出的觀點,身為公部門且又公共事務的資訊,
是否應該把這些服務性的地圖資訊冠上著作權,限制使用行為,
是應該被討論的,如同公路總局明明有一堆公路圖,但不准大量翻印
http://www.thb.gov.tw/TM/WebPage.aspx?entry=15
dongpo
2013/1/10 Richard J.H. Lin (legist 強) <linji...@gmail.com>:
(3) 地圖和資料要分開來, 地圖有設計差異, 只要有開放資料就可以重做, 就不會侵害著作權...
(3a) 這個TED talk就有提到公共運輸的地圖設計是關鍵....
http://www.ted.com/talks/aris_venetikidis_making_sense_of_maps.html
(3b) 設計問題: 為什麼APP的圖要和目前的捷運圖一樣大小一樣範圍? 連捷運圖在捷運車內的設計都不一樣了,
那麼好的APP是不是要有不一樣的圖的呈現方式, 不要再以原一張圖打死?
(3c) 設計問題論文1: 台灣的: http://people.cs.nctu.edu.tw/~yushuen/data/F+CMap11.pdf
(3d) 設計問題論文2: ftp://cartography.ch/pub/pub_pdf/2006_Jenny_DistortionNetworkMaps.pdf
(3e) 目前台北捷運圖的眾多版本e.g.
https://www.google.com.tw/search?um=1&hl=zh-TW&safe=off&tbo=d&biw=1366&bih=667&tbm=isch&sa=1&q=metro+map+Taipei&oq=metro+map+Taipei
(4)總結:
(4a) Open data agenda 可以拿來施壓要求台北市政府將目前及未來的捷運站線資料開放出來, 不僅方便設計也方便各種加工
(4b) 在目前的政治及法律狀況, 要以US-style noncopyright的方式在台灣推動立法, 難度比推open data 高
(4c) 目前的台北捷運局提供的捷運地圖未必是最佳地圖設計, 取得的價值不高....
(4d) 區分data 權利 和 著作權利, 的不同..... 有時open
data可以實質跳過著作權的限制(如一家GIS廠商用了NASA的public domain data製圖成有著作權的產品,
我們就不能用其衍生產品, 但可以用原始open data)
以上, 供參考
2013/1/10 CK <chiak...@gmail.com>:
e.g. etag收費資料, 不管是匿名還是總計, 到底是誰擁有, 誰能運用? ..... 最大的問題是, 誰說了算?
一想到連勝文在台北智慧卡公司的政經歷史, 我對這方面的etag資料的擁有權和運用權不表樂觀....
各位的個資, 在這些公/私不太分的業務資料來說, 只是像大賣場的會員卡一樣, 是公司的業務資料, 也是業務機密。若沒有額外立法保障,
(現有個資法不保障這些.....) 那麼「捷運局」還是「捷運公司」差很多.....一個你可以勉強叫來台北市議會駡一駡,
一個若有夠多律師的話, 連政府機關吃了悶虧可能都告不起.....
2013/1/10 Richard J.H. Lin (legist 強) <linji...@gmail.com>:
open data agenda 可以在著作權外, 要求公部門將其業務原始資料釋出, 但個別人應該要利用這些polygon 等的shape
files, 在設計, 字型, 顔色, 等等表現上(expressions)做出不違反著作權的再製做
公部門產出的地圖資訊, 冠上著作權,限制使用行為在台灣目前是常態, 這東西和open data agenda 未必有直接關係。open
data 不是open content, 出版的地圖比較算是content的範圍。我已在另文指出, 在台灣目前政經法律的情況, 要用open
data agenda來解決這地圖app面臨的問題, 比用立法學美國要求公務機關的產出物為non
copyright的社會運動成本和成效來說, CP值比較高。簡單說: 地圖app要open data做更彈性的加值及設計, 用non
copyright政府的立法(沒有立法動機, 行政立法部門預期反對反彈大)要等更久, 不如推open
data的行政習慣(至少有公務業績動機)
open data 和 government non copyright 有差
捷運公司 和 捷運局 有差
2013/1/10 deng dongpo <dongp...@gmail.com>:
但台灣目前的現況並不是如此,因為「國土測繪法」和施行細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60090
依此,台灣各地理資料和地圖管理的單位都自訂辦法來管制資料流通,
這種不合理的情況行之有年,但多數人有Google Map可以用了,
就不會關注到自已國家中的地理資料和地圖的問題,
我對法律外行,但對於地理資料和地圖要有這麼多的法律實在困惑?
所以提出了問題,http://geocyber.org/blog/?p=345
這是一個很好的討論,讓我獲益良多。
dongpo
2013/1/11 Shun-Ling Chen <shun...@gmail.com>:
的確,地理資料或地圖是在描述事實,不應該有著作權,我相當同意,
但台灣目前的現況並不是如此,因為「國土測繪法」和施行細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60090
依此,台灣各地理資料和地圖管理的單位都自訂辦法來管制資料流通,
這種不合理的情況行之有年,但多數人有Google Map可以用了,
就不會關注到自已國家中的地理資料和地圖的問題,
我對法律外行,但對於地理資料和地圖要有這麼多的法律實在困惑?
所以提出了問題,http://geocyber.org/blog/?p=345
"地理資料是在描述事實. 不應該有著作權"
"政府部門的著作內容. 是有著作權"
那麼就臺灣法律而言. 關於一段字句.
怎樣子算是政府獨享的著作內容.
又怎樣子算是在描述事實?
(又或者是這個是法官自由心證的關於"合理使用"部份?)
(或是臺灣關於地理資訊著作權法有像音樂著作一樣有明確規範?)
以之前所提到的: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60090
為例.
第 3 條是對於用詞的定義:
一、測繪:指土地之測量及製圖
那當我以後在某個時刻提到說: "國土的測繪是指土地的測量和製圖".
我有沒有需要取得政府某單位(內政部或立法院?) 的許可?
老蕭
2013/1/11 Shun-Ling Chen <shun...@gmail.com>:
所以一切都是需要法官認定是否是"合理使用"?
老蕭
2013/1/11 Chuan-Heng Hsiao <hsiao.c...@gmail.com>:
權威資料做為某種程度的公開資料的政治正當性會比較充足一點, 因為這是明顯與公務執行相關的部份,
測繪分開的話, 測的資料要推open data的阻力比較大的應該是國防部, 繪的方面可能在著作權上open content
的機會上就更難了.... open data agenda還是建議往測的資料下手遊說
不過交通捷運圖等, 只是'''示意圖''', 所以沒有像測繪業一樣有這麼多法律主管機關在管....
沒有"權威資料"做為公務依據..問題, 所以我畫在老外手心上的圖, 和各位重製台北捷運圖都
不會被這國土測繪法管到才對.....
比較有趣的問題是, 有了gps和user-generated map, 會不會有新的測繪業是不受原來主管機關管
而挑戰原有的測繪業, 但這算是非政府open data的問題
2013/1/11 deng dongpo <dongp...@gmail.com>:
著作權保障的正是expression描述, 所以資料和描述資料不同。
open data 和open content的差別的確不少, 學術界的例子更清楚吧, 一個基於open data的研究,
還是可以發在不是open content的journal, 一個不是open data的研究, 也可以發在open content
的journal, 同一資料可以有不同表述。
2013/1/11 Shun-Ling Chen <shun...@gmail.com>:
http://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Latest_TRTC_route_map.png?uselang=zh
提供的用戶自稱:
User:Jonas to Receive
Jonas to Receive is a resident from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He was
born on Apr 9th, 1991, who is now a student in Beijing University,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ince 2007.
這是鼓吹Wikicommons使用的好時機, 可惜不知道被下架的app作者知不知道有這些馬上就可以用的資源.....
2013/1/16 whisky <whi...@ystaiwan.org>:
> 今天出來的新聞 - 對於台北市捷運局公司這一波抵制有比較「官方」的說法: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16/34773133/
>
> 台北捷運地圖App侵權資訊
> ★侵權原因:依北捷自訂《圖像電子檔案出版品商業用途借用管理及收費要點》,簡易捷運路網圖僅供機關團體免費使用,不提供個人,但Google
> Play與Apple Store兩下載平台共12款App,為民眾未經授權使用,北捷去年底要求下架。
> ★已下架App
> ●App Store:台北旅遊Guide-賞!
> ●Google Play:台北捷運地圖、台北捷運地圖Taipei Metro Map、台北捷運指南、Taipei Metro Map-High Res
> ★未下架App
> ●App Store:Taipei Transit、TaipeiTransiteLite、悠遊捷運通、台北旅遊Guide Lite、台北旅遊Guide
> ●Google Play:台北捷運-城市遊客系列(Free)、悠遊捷運通
>
> On Thursday, January 10, 2013 3:20:40 PM UTC+8, CK wrote:
>>
>> 有趣的個案。
>>
>> 我立刻想到兩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
>> 純公益就能拿侵權的免死金牌嗎?
>>
>> 作者說:「這個App是在政府意識到App對民眾的價值前,為方便民眾查詢,提供純公益性質(有清楚標示版權與來源, 無廣告,
>> 純便民)的App,也會因依法行事被台北捷運局舉報。不分善意惡意直接一棒下去,實在是會讓想在政府動起來前先做些什麼的人心灰意冷。」
>>
>> 台北捷運局提供的捷運地圖,是否屬於 public domain, 而不能主張版權?
>>
>> 以上兩點,求教四方大德。
>>
>>
我向這位先生傳達了有許多熱情的App開發者,已經為北捷免費開發一些好用的App,尤其是那位被下架的開發者,剛好是朋友,這次事件讓他有點心灰意冷,有些智產權的問題,希望北捷能盡早訂出方案,也提了一些希望北捷能有OpenData的觀念引入、CC授權、或是直接與市政府一起釋放資料,除了「捷運路網圖」以外,還有許多是對旅客方便好用的資訊。
另外這位先生告訴我,北捷的態度是開放的,目前他們正在研議該怎麼訂定這些規範,也歡迎實際要拿資要去用的朋友,給他們建議,也就是說,如果有App開發者,OpenData的朋友,可以一起提出一些建議、看法,尤其是OpenData的朋友,我相信北捷應該會很需要相關的資訊,如CC授權、OpenData等級檢核、範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