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2012年宁波市鄞州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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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qiu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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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8, 2012, 1:59:08 AM5/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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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波市鄞州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建设人才强区,全力打造质量新鄞州,根据《关于实施“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的意见(试行)》,现就2012年鄞州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
围绕鄞州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外引进从事创业创新,具有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产业化发展潜力的科研成果或项目,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重点学科等领域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重点引进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创意设计等领域,金融、现代物流、国际商贸等现代服务业,以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二、申报类型
申报人选类型分创新和创业两类。创新人才是指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的海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创业人才是指来我区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具体遴选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申报条件
(一)创业人才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
2、有意来鄞创业或200711后已在我区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留学领军人才及其团队;
3、有海外创新创业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中担任过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
4、携带技术、项目、资金来鄞创(领)办科技型企业或与我区企业合作开展产业化项目开发,其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有良好市场前景,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并能实施产业化;
5、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或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创新人才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在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高端服务业、金融业等机构中担任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2年以上,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才、人文社科文化艺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3、具有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或人文社科研究能力,其研究专业符合我区现代产业发展方向,研发水平、成果为业内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4、有意来鄞创新或200911后已来鄞工作(服务)的科技型领军人才。特别优秀的,引进时间可放宽到200711之后。引进后每年在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上述两类人才,申报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711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破格。
四、支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一)创业政策
项目经专家评审和公示后,对入选A类(特别推荐)、B类(重点推荐)、C类(优先推荐)项目,给予相应扶持。
1、项目资助。A类、B类、C类项目可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助。具有国际一流水平,能引领我区产业发展、产生重大效益的,实行“一事一议、上不封顶”政策。
对我区特别紧缺急需创业项目,首次创业三年内失败再次创业的,经评估后仍具备再扶持价值,给予一定资助。
2场地补贴。A类、B类、C类项目注册起三年内每年场地租赁补贴额度分别最高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3、技术入股。以技术成果入股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可按不低于注册资本30%作价入股。
4融资支持。企业向银行贷款用于该项目发展的,在计划实施前两年内,可按当年实际贷款额度和银行基准利率进行贴息,A类、B类、C类项目每年项目贴息分别最高不超过100万元、75万元、50万元。
5创业辅导。聘请创业导师提供咨询帮助,创业前两年内由区财政出资配备创业助理。
6奖励扶持。项目自盈利年度起连续三年对地方形成的财力区可得部分(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给予100%的奖励。
(二)创新政策
对在我区企业、科研院所创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进行评审,确定A类(重点推荐)、B类(优先推荐)两个层次,A类、B类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创新经费资助。特别优秀的,实行“一事一议、上不封顶”政策。
(三)其他政策
列入“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的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还可享受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就学、工作津贴、培养发展等相关政策待遇。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千人计划”及国家“百千万”工程、省“151”人才培养工程、市领军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省、市创新团队;优先推荐采购创办企业的产品。
五、申报和遴选程序
1、填写申报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通过“宁波工业人才网”(http://rc.nbyz.cn/)或“鄞州党建网”(www.yzdjw.gov.cn)下载申报表格,按照填报要求填写相应资料,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申报常年受理,首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720,逾期申报的,纳入下一批评审。
2、形式审查。对引进人才的身份、年龄、护照、国籍、学历、经历和业绩等申报资料及拥有科技成果、专利等进行审查。
3、初审。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材料进行初评,提出初选人选名单。
4、综合评审。分创业人才、创新人才两类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择优确定入围建议人选。
5、审批公示。建议人选报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并根据政策落实有关待遇。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创业人才
1、《宁波市鄞州区创业人才申报书》;
2、附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1)海外学习证明;(2)身份证或护照;(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4)在海外任职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5)已创办企业的还需提供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目前实际到位资金情况、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宁波市鄞州区创业(创新)申报人选情况简表。
(二)创新人才
1、《宁波市鄞州区创新人才申报书》;
2附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1)海外学习证明;(2)身份证或护照;(3)已落实工作单位或有意向单位的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4)在海外任职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宁波市鄞州区创业(创新)申报人选情况简表。
(三)相关要求
上述创业人才、创新人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申报书为WORD格式,按下载的格式填写;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须添加目录和页码,其中外文证明材料需附中文翻译件或中文相关说明。为确保邮件发送无误,申报联系人将在收到申报邮件后回执确认,如在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执的,请与申报联系人取得联系并通过其他方式再次报送。
通过初审的申报人员在进入综合评审时需提供纸质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书需按下载的格式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装订,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单独装订成册、添加目录和页码、双面打印(封面采用120gA4白色双胶纸)。附件证明材料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海外进修的,须提交相关进修证明及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一般约需两到三个月时间。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申报联系人:周子健
联系方式:0086-574-87406570
电子邮箱:yinzho...@163.com
传真:0086-574-87406554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225
 
热忱欢迎广大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宁波鄞州创业创新。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511
 
 
附件:1、宁波市鄞州区创业人才申报书
2、宁波市鄞州区创新人才申报书
3、宁波市鄞州区创业(创新)申报人选情况简表
42012年鄞州区部分企业海外人才及项目需求表
 
2012年宁波市鄞州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公告6(严改).doc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xls
附件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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