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同安國民小學109學年度實施合理員額-編制外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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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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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20, 3:26:45 AM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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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同安國民小學109學年度實施合理員額-編制外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 

    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二、教師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三、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之決議。

貳、代理教師缺額(所需科別、人數及聘約期限、薪資)

    一、科別:國小一般編制外代理教師教師1名(每週20節課,本校為屏東縣機器人理念學校,目前本位課程發展重點為車騎、運思與愛樂服務三軸課程,故需具車騎帶隊經驗與活動設計、機器人運算思維課程設計、藝文相關專長(舞蹈、樂器),並兼任學校管樂隊指導行政職務。課程以教授本校一至六年級舞蹈、機器科技課程與擔任班級導師等課程為主,課務由學校依照其專長排課,寒暑假需上班不得異議。若因學校整理考量,則需任擔任導師或組長等行政工作。

    二、聘期:依屏東縣政府教育處規定聘任。

    三、另依據本校109學年度課表排定,自109學年度第一次上課日起至課程結束日為止,若未來教育部無此經費補助,學校可終止聘用。

四、正取:共1名。

五、備取:若干名。

六、正取者未於錄取公告限期內完成報到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者遞補,不得異議。

七、薪資:每月薪資依相關規定敘薪(含年終獎金、勞健保、勞退等)。

參、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公告時間:(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109721()起至109730()
   
二、公告地點

()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 tw/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 http://www.ptc.edu.tw

()屏東縣同安國小網站(http://www.taes.ptc.edu.tw/

肆、索取簡章時間地點:

    請自行於屏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如上)或本校網站(如上)公告欄下載列印(報名表、准考証、切結書、委託書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請使用A4紙張列印)

、公告時間、地點與方式:

 

公告日期

報名時間08:30~11:30

甄選日期

上午0900分起,考試時間詳如准考證;請於840分至850分辦理報到,850分說明會及抽籤順序。

第一次甄選

109.7.21()~7.26()

公告日起至109.7.26 ()

109.7.27()

第二次甄選

109.7.27()~7.28 ()

公告日起至109.7.28 ()

109.7.29()

第三次甄選

109.7.29 ()~7.30()

公告日起至109.7.30()

109.7.31()

公告地點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本校網站首頁

報名地點

本校教導處(屏東縣南州鄉同安村同安路79號,電話:08-8642334)

甄選地點

本校二樓教室

 

陸、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

2.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規定情事(錄取後如經發現有上列情事者,取消其錄取資格,於聘用後仍依規定解聘)

3.最近三年無刑事、懲戒或申誡以上處分者。

4.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5.年齡65歲以下。

二、資格條件:

本次甄選簡章,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1.倘第1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或甄選未足額,續辦第2次招考,並公告尚餘缺額。倘第1次招考已足額甄選,不辦理第2次、第3次招考時,於網站公告。

 2.倘第1次招考、第2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或甄選未足額,續辦第3次招考,並公告尚餘缺額。倘第2次招考已足額甄選,不辦理第3次招考時,於網站公告。

3.上述公告,公告於屏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及本校網站。

1次招考資格條件

1.依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藝術與人文專長教師係指具備以下條件(至少須符合其中一種):請檢附相關證照。

(1)畢業於音樂、美術、舞蹈相關系所。(配合愛樂校本課程發展)

(2)參加各單位培訓檢核通過者(取得相關證書)

(3)曾任國小藝術與人文領域代理教師一年以上,成績優良者。(請檢附學校證明)

3.具機器人教學、編程專長者(提出相關證明)(配合機器人課程發展)

2次招考資格條件

1.依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藝術與人文專長教師係指具備以下條件(至少須符合其中一種):請檢附相關證照。

(1)畢業於音樂、美術、舞蹈相關系所。(配合愛樂校本課程發展)

(2)參加各單位培訓檢核通過者(取得相關證書)

(3)曾任國小藝術與人文領域代理教師一年以上,成績優良者。(請檢附學校證明)

3.具機器人教學、編程專長者(提出相關證明)(配合機器人課程發展)

3次招考資格條件

1.依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2.藝術與人文專長教師係指具備以下條件(至少須符合其中一種):請檢附相關證照。

(1)畢業於音樂、美術、舞蹈相關系所。

(2)參加各單位培訓檢核通過者(取得相關證書)

(3)曾任國小藝術與人文領域代理教師一年以上,成績優良者。(檢附學校證明)

     

柒、報名手續:

  一、採現場報名(可以委託辦理但須附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請依序裝訂證件影本一律以A 4影印):

    (一)報名表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二張(請分別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正本驗畢發還)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合格教師證書及學分證明書等相關文件(正本驗畢發還,影印本

          留存備查)。

    (五)持國外證書應附中文翻譯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正本驗畢發還,影印本留存備查)。

    (六)男性檢附退伍證或解召令(正本驗畢發還,影印本留存備查)。

    (七)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或持有衛生署公告之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診

          斷證明書之應考人,得於報名時申請應考服務,但實際服務方式須視個別情形審核通

          過後提供。

    (八)繳交信封乙個(請詳細填寫收信人姓名、住址並貼足掛號郵資32元,以便將個人資

          料寄回)。

    (九)其他可證明甄選專長之相關證件影本。

    (十)報名費:免費。

捌、甄選方式暨成績計算方式:

(一)   方式

1.    總成績採計試教及口試成績之總和,依成績高低錄取。

2.    甄選方式中有一項()以上零分者,不予錄取。

3.    總成績之平均未達80分以上不予錄取

(二)   內容

1.    試教:50%。每人 10 分鐘,請備妥教學設計簡案一式 3份,甄選報到當天交與工作人員,教具自備。試教範圍:自選或自編符合高年級唱遊、舞蹈、律動等相關課程,不限版本。

2.    口試:50。每人 10分鐘,請應試人員就教育專長自薦,並準備自傳一式3 供甄試委員參閱。(本校為理念特色學校,故口試內容含:機器人教育、運算思維與DFC課程單車安全、團隊騎乘)

(三)   試教與口試唱名三次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錄取名單經學校甄選委員會決議並提請學校教評會審查通過後聘任之。

 

拾、錄取公告及成績複查:

一、放榜:

1次招考放榜

109727日(星期一)14時前放榜

2次招考放榜

109729日(星期三)14時前放榜

3次招考放榜

109731日(星期五)14時前放榜

 

     、錄取公告將公布於屏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及本校網頁。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或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三、成績複查:於成績放榜隔日中午1000(遇例假日順延),本人憑准考證及身份證親自向本校提出申請複查。

拾叁、錄取報到:

1次錄取人員報到

109728日(星期一)16時前

2次錄取人員報到

109730日(星期三)16時前

3次錄取人員報到

109731日(星期五)16時前

         錄取人員請持相關學經歷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並依規定辦理到職手續,

         逾期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拾肆、錄取後聘任人員如係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應於應聘時檢具原服務機關學校

      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不予聘任,並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及公立結核病防治院

     ()胸部x光檢查證明各一份,體檢如有活動性肺結核、惡性傳染病、精神病之一者取消

     其應聘資格。依據屏府教學字第1010328207號函,須另交『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如有

     案紀錄及無法提出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拾伍錄取後聘任人員,如逾期未應聘或有第12條情形者不予聘任者,應取消其聘任資格,並由備取候用人員中依序遞補,遞補人員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拾陸、疑義查詢專線(08)-8642334(同安國小)。

拾柒、附則

一、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報名時需繳驗下列證件,始得依規定受理報名。

1.國外學校畢業或學位證書正本、影本及譯本各一份。

2.國外學校歷來成績證明()正本、影本一份,並出具經法院公證之中譯本。

3.國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4.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出具之出入境日期、記錄暨護照影印本。

5.駐外單位查證公文函,若係外文證明,應出具中譯本。

    二、所繳附回郵信封如住址書明不清或地址變更無法投遞,以致無法於規定日期時間報到者,以放棄論,報考人不得異議。

    三、因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導致甄選日程及地點需更動,將公布於本校

        網站。

拾捌、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簽陳本校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屏東縣同安國小109學年度實施合理員額-編制外代理教師暨代課教師甄選第(  )次甄選 報名表

     

 

類別

◎編制外代理教師:

  □藝文(專長:_____)

准考證號碼

 

身分證字號

 

身心障礙

□持有

□未持有

     

            

 

   

 

  

(   )

e-mail

畢業學校系所

 

畢業年月

        

證書字號

 

修習教育學分機構

 

結業年月

        

教師證書

 

  

□役畢,退伍日期  年  月  日 □未役    □無兵役義務    

報 考 人

簽名:                       蓋章:                      填表時間:              

 

 

 

  

各種表格

□基本資料審查

□檢驗畢業證書學分證明

□檢驗切結書

□檢驗國民身分證及兵役審查

□委託書

□回郵信封

□合格 □不合格 

 

審查人簽章:


 

除准考證編號外其餘由應考人自行填寫                            考場:屏東縣同安國民小學08-8642334

屏東縣同安國小109學年度實施合理員額-編制外代理教師暨代課

教師甄選

(  )次甄選准考證

 

甄選日期

    

委員

簽章

備註

  一○九年七月十七日(星期一)

  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星期五)

試務說明

0850

 

甄選採一階段(試教、口試)方式辦理

 

0900

 

試教

0910

 

請貼照片

類別

◎編制外代理教師

  英語

  音樂

代課教師-本土語

准考證編 

 

口試

1010

 

注意:

1.無准考證不得入場。

2.本證請妥為保管,甄選報到時繳驗本證。

地址:屏東縣里港鄉中和村中和路33

試場規則

一、應試者入場應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證明文件,如未帶者,禁止入場。

二、應試者須按時間到達試場。


報名委託書

 

本人擬報名參加「屏東縣同安國民小學109學年度實施合理員額-第(  )次編制外代理教師甄選暨代課教師甄選」,因故無法親自前往報名,特全權委託              先生女士身分證字號              )代為報名,並完全接受甄選單位審查結果,絕無異議,特立此委託書為憑。

屏東縣同安國民小學

 

委託人:                      (親自簽章)

委託人身分證字號:

委託人聯絡電話:

受託人:                         (簽章)

受託人聯絡電話:

       109                      

 


     

 

本人           先生/小姐 報名屏東縣同安國民小學109學年度實施合理員額-第(  )次編制外代理教師甄選暨代課教師甄選時已詳閱甄選簡章內容,茲切結下列事項:

 

一、所附證件正()本屬實,並確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規定之情事,如有不實願負相關法律責任並無異議放棄錄取及聘任資格。

二、如為政府機關或公立學校現職人員,應於報考、應聘時同時檢具原服務機關或學校報考同意書,否則無異議由學校依規定不予聘任。

三、本人              體檢若有活動性肺結核、惡性傳染病、精神病之一者,及違反教師法等相關規定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本人              提交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如有前科紀錄及無法提出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倘獲錄取後,檢附原服務機關或學校離職證明書,無任何異議。

 

   

屏東縣同安國民小學109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

 

 

立切結書人:

 

身分證字號:

 

      址:

 

中 華 民 國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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