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有關學校教師差勤管理因應措施如說明,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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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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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13, 2020, 9:39:21 PM2/13/20
to 牛埔大學堂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3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15025號函辦理。
二、各校教師之差勤管理因應措施,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有下列情形者,核予公假,課務排代:
1、確定病例者:應實施強制隔離期間。
2、符合通報定義者:醫療機構進行通報後,在檢驗結果確認前於醫院隔離期間。(通報定義依疫情指揮中心更動內容為準)
3、與確定病例接觸者:應實施14日居家隔離期間。
4、曾遊一、二級流行區者:有湖北省、廣東省與浙江省旅遊史、小三通旅客,應實施14日居家檢疫期間。但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避免前往該地區仍前往者,屬可歸責當事人情形,不核給公假。
(二)有下列情形者,以病假登記,且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亦不列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4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事病假日數計算,請假期間所遺職務及課務依「屏東縣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要點」第9點辦理:
、中港澳入境(含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者)有症狀者:入境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應實施14日健康追蹤期間。
2、中港澳入境(含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者)無症狀者:應實施14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3、檢驗陰性解除隔離者:屬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應實施14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三、各校應隨時依疫情指揮中心公佈之武漢肺炎「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所定介入措施、方式,以及教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勞動部配合疫情所為之規範,辦理教職員工差勤管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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