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02,达人,小婷,柠檬话梅汁的清凉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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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蚯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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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8, 2011, 10:13:46 PM6/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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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目录

 

1.[蚯蚓达人] 小婷,柠檬话梅汁的清凉夏天 [请看正文]

2.[蚯蚓小知识] Jam tomorrow,明天的果酱 [请看正文]

3.[蚯蚓感悟] 宗萨蒋扬钦哲仁波切谈爱情 [请看正文]

4.[蚯蚓茶吧] 头发的典故 [请看正文]

 
正文

 

1.[蚯蚓达人] 小婷,柠檬话梅汁的清凉夏天

蚯蚓达人“小婷”介绍:
    小婷,90后的大学生,主修英文,但却对烘焙有着十二万分的热情。每天最开心的时光就是在自家厨房里制作美食。如果说民以食为天,那么毫不夸张的说我就是 “婷以食为命”啊~嘻嘻。在这里记录下我制作美食的过程和生活中美好的点滴,希望和同样有着共同爱好的朋友一同分享。
=====================================================================    自从前几篇文章发出去以后,小婷收到好多大家的邮件呢,开心开心O(∩_∩)O~最让我感动的是,好多朋友都是为了要给自己心爱的人或者父母做点心。太棒了呢,用心做出来的甜点不管味道如何,都一定能温暖对方的心,在我看来,甜点就是是最好的传递爱的使者哦,我们一起加油吧。努力爱生活,努力爱家人。

    最近上海的气温是一路飙升,看一眼窗外的骄阳和大太阳底下行走的人们,再低头看一眼我手中冰凉的西瓜,哇哈哈~日子好惬意啊。但是在家也不偷懒呀,好多朋友都来E-mail说要介绍夏天的点心,于是我想呀。。。想。。。每当夏日炎炎和好姐妹逛街,是不是觉得手里要有一杯清凉冰饮才够味呢。塑化剂风波之后,COCO糖分严重超标,各大知名品牌接着沦陷,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们很无奈啊。所以,这个夏天和小婷一起自带饮料出门吧~不晓得这会不会成为今夏的新潮流喔~吼吼~~

    夏天自然是酸酸甜甜才够味啦,所以和我一起动手吧~柠檬话梅汁的清凉夏天~cool~

准备食材:

鲜柠檬一只,话梅一小包,适量砂糖,小罐蜂蜜

制作过程:

1.柠檬用盐擦洗一下表面,然后清水冲洗干净,切片。

2.倒入砂糖和蜂蜜腌制一下(在制作饮料的时候,每次一般只用两片,多余的就放在冰箱里好了,腌制的时间越久味道越棒哦,简简单单的柠檬加蜂蜜就是美味哦)

 

3.在水杯中放入两粒话梅(个人推荐,越酸的话梅做出来口感约好,类似于老婆梅啊之类的很甜的蜜饯,放进去就有点怪怪的了哦)

4.最后放入两片柠檬片

5.老规矩,调一调,调一调,哈哈~

6.夏天当然要放入冰箱冰镇啦,口感爽歪歪诶~~

哈哈,夏日行潮流装备来了,乐扣乐扣随身带,塑化剂,高糖分,我们不怕不怕啦~~

在这里你都可以发现小婷滴踪迹哦:

邮箱地址: elin_ha...@wormfans.com
在微博里@我:http://weibo.com/1775523312?tt
在淘宝里淘到我:http://happybake.taobao.com/
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775523312
豆瓣:http://www.douban.com/people/459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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蚯蚓达人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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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人栏目网址: http://www.wormfans.com/cgi/fron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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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蚯蚓小知识] Jam tomorrow,明天的果酱

    Jam tomorrow,直面来看就是,明天的果酱。它的另一层含义是:永远不会兑现的承诺,可望而不可即的事物。

    为什么得明天有果酱吃呢?今天咋就不能吃?这个习语出自哪里呢?
    英国着名童话作家卡罗尔(Lewis Carroll)在《爱丽斯漫游奇境记》(Alice's Adventures in Wonderland)续集《镜中世界》(Through the Looking Glass and What Alice Found There)里说了这样一个故事:

    白皇后(White Queen)要雇用爱丽斯,酬劳是“每星期两便士,每隔一天有果酱吃……也就是说“明天”有,“昨天”也有,而今天就永远不会有(The rule is, jam tomorrow and jam yesterday - but never jam today)。”

    换言之,jam tomorrow 即是“永远不会有;美丽但不会实现的憧憬或承诺”了。
    在最近时期,这句话被用来描述一个未实现的各种政治问题上的承诺,如税收等等。还有,有些欧美工人要求老板兑现承诺时也有打着标语“WHERE IS THE JAM”的。

经典例句:
  To get promoted by the end of the year is only jam tomorrow for him.
  年底升职对他来说只不过是兑现不了的许诺。

 

 

3.[蚯蚓感悟] 宗萨蒋扬钦哲仁波切谈爱情

(文章来源:人间是剧场的博客)

    每次演讲,我总会遇到千奇百怪的问题,记得有一次有人问我:“为什么爱得愈深,痛苦就愈强烈?”这是很普遍的问题,而且我相信这个问题困扰着各个年龄层的人。当然,这里所谓的爱,除了爱情之外当然也包括亲情。
    曾有人告诉我一个发生在巴黎的真实故事。一个年轻的高中女孩从小乖巧听话,是父母师长心中的好孩子。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她认识了一位男孩,这男孩自幼失去父母,从小在缺乏爱和关怀的环境下长大。他脾气火爆到处惹事生非,个性冲动的他,在学校里常因小事就对同学暴力相向,最后终于被学校开除。
    女孩与他相恋之后,逐渐受他影响而与父母渐行渐远。男孩则因为逞凶斗狠的个性使得他无法谋得一份固定的工作,于是他想离开法国到国外重新开始新的人生。为了筹措旅费,男孩说服女孩以出卖肉体的方式赚钱,等存够钱二人一起出国重新开始。女孩被说服了,心想:只要二人能永远在一起,任何牺牲都是值得的。女孩开始她的皮肉生涯,当她赚足旅费交给男友时,男孩却只买了自己的机票远走高飞。他告诉女孩,他已无法和她肮脏的身体相处。
    这是一个在现代社会中时有所闻的背叛故事。假设这个故事的发展是:二人一起出国开创新生活,而男孩却在他国另结新欢。这个为了爱可以抛弃父母、出卖肉体的女孩,为爱牺牲一切,当她知道男孩移情别恋时会有什么反应?如果这份爱是建立在贪着和占有的薄弱基础之上,那女孩的反应就会是勃然大怒而非诚心祝福。这也表示她所做的牺牲是为自己的贪念而非对方的快乐。这个结论很残忍,却是不争的事实。
    男女相恋时海誓山盟,爱到至深至切时甚至可以为对方牺牲生命。我们一般认为的爱情定义就是希望对方能快乐,奇怪的是:当其中一人另有新欢时,大多数的人都不会诚心献上祝福,而是不计一切代价想拆散对方挽回颓势。如果为了爱一个人连最宝贵的生命都可以不要时,当对方找到另一个可以给他更多快乐的人,我们为什么要生气、愤怒,甚至不惜两败俱伤呢?这样说并不是要给负心的人借口,而是希望大家能真切反省自己口口声声说的“爱”是什么?
    热恋中的男女总希望二人能永远不分开,想尽一切办法要把对方绑在身边,只要一分开就感到痛苦,会用尽各种方法追踪对方的行动。虽然嘴上说是关心,其实不过是为满足自己的占有欲望,当贪念愈来愈多、多到无法满足时,我们就会因为达不到而产生痛苦,这就是为什么当我们爱一个人愈深,痛苦也愈深的道理。
    贪着就像是一种迷幻药,常有美丽的外表作装饰,当我们被以爱做掩护的贪着缠上时,就堕入五里雾中无法看清事实。热恋中的人很难用理智去分析眼前的这个人是否真正适合自己,眼里看到的尽是对方优点,因为分不清爱和贪着的界限,一心一意只想让对方完全属于自己,而结婚似乎就是满足这念头的唯一方法。婚后占有对方的贪念减少、激情慢慢消失,这时才会用理智看待生活,婚前对方的优点在此时完全消失不见,两人开始互相埋怨,抱怨对方与婚前判若两人。其实眼前的人并没改变,只不过当初并没有静下心来用理智判断而已。当生活中充斥着不满与抱怨,当初爱得你死我活的两人,最后可能落到对簿公堂终至分道扬镳的结局。
    自己是个出家人,不曾品尝过爱情,但我也曾检视自己是否真正了解爱和贪着之间的差别。记得到印度求学不久,我至亲的外婆过世。外婆以高寿往生,遗容安详,就佛法的观点,我应该为外婆的重生而感到开心。因为从许多迹象来看,外婆应该会转生到一个好的来世。在生前年迈的外婆不能自由行走,耳不聪目不明,身体就像穿了八十多年的旧衣,在生活上带给她极大的不便。而今她终于可以换上新衣,而我不但没有给她祝福却伤心不已。
    后来我冷静下来看外婆的辞世,才发现我伤心是因为我再也不能享有外婆的关爱,我的痛苦完全是出于贪着那份关爱而产生,失去和外婆相处的种种,让我感到难过。当我分清楚自己伤心的原因时,我的悲痛很快地释放了。
    我并不是说我们不需要爱情,不需要有爱的对象。人在这世界上必须有爱的对象,因为这是支持我们生存的力量,而是应视“爱”为一种尊重。也就是与某人相处时,所带来的种种美好回忆是来自于两人和谐的结果,所以快乐的一半功劳应归功于对方,加上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能快乐,所以尊重他人的立场是非常合理的。
    与任何人相处时,如果对方脸上充满了愤恨或内心闷闷不乐,我们也无法自在地享受欢乐,他方与自方的安乐是一体两面的,所谓的“爱”或是“希望他人快乐”的理念,实在是具体的理由,况且获得最大利益的是自己。
    内心充满真爱的人是没有烦恼,没有痛苦。以我而言,我爱的物件是这世上无量无边的众生,是我以外的每一个人,因为要让别人得到快乐,我必须更努力,这对象是支持我生存和努力的方向。
    如果希望伴侣成为支持你的力量,理智选择就变得非常重要,我们必须冷静地分辨爱和贪着之间的差异,观察对方是否真正值得信赖。每个人都有缺点,如果我们贪着的冲动超越理智,就无法看到对方的缺点,即使知道缺点,也可能因为过分执着而给予美丽的借口,这往往是未来痛苦的根源。如果我们观察到对方的缺点,而这个缺点是可以接受的,这种透过了解而产生的关系,将是未来稳定生活的力量,日后就不会因贪着、无法满足而痛苦了。

 

 

4.[蚯蚓茶吧] 头发的典故

    最早的记忆来自汤。《书传》记载,汤伐桀之后,大旱七年,史卜曰:“当以人为祷。”汤便把自己的头发、指甲作祭品,也算是为万人请命,于是天降甘霖,方数千里。在这里,汤其实用头发替代了自身。因为华夏民族在远古时期就认为,头发可以代表人的整体,汤以牺牲自我而求雨,体现了很高的境界。

    随着中华文明的演进,头发越来越被赋予特殊的含义。《孝经》的一句话最为人熟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华夏儿女除了出生时剃一次胎毛外,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终生一般不再剪发。不剪发,但需勤洗发,而且“五日一沐”,故此有了周公“握发吐哺”的精彩篇段。周公摄政时,既日理万机,又礼贤下士,洗头居然要“一沐三握发”,频频被来访的客人打断。

    由于头发如此显眼,便成了人们加以辨认的重要标志。春秋时期,楚平王悬赏捉拿伍子胥,并画了人像,挂在各地城门口。伍子胥白天躲藏,夜晚赶路,来到吴楚两国交界的昭关。因为官吏盘查得紧,伍子胥一连几宿睡不着觉,愁白了头发,竟使守关役卒竟辨认不出,得以侥幸逃脱。真是典型的坏事变好事。

    头发的妙用,在一代奸雄曹操那儿更得到充分体现。曹操讨伐张绣,正值麦熟季节,乃颁布军令:“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岂料孟德公自己的坐骑却踩坏一大片麦田。戏剧性的一幕上演了,曹操先是闹着要自杀,被劝阻后,来了一个“割发权代首”。这在当时可不算“作秀”,而是相当严肃的自我惩罚。正如前述,头发“受之父母”,“全而生之,当全而归之”,所以中国古代曾有“髡刑”,强行剃去人的头发,这是对精神和人格的一种蹂躏。曹操既然这么作真,自然“三军悚然,无不凛遵军令”。

    头发不仅被政治家所用,也为读书人所用。汉朝儒学大师孙敬小时候读书非常用功,经常通宵熬夜,为防止瞌睡虫侵蚀,就干脆将头发用绳子系在屋梁上。这便是《汉书》所记“头悬梁”的故事,《三字经》将之录入,更使妇孺皆知。而读书人一旦注意上头发,自然激发出无限诗情。面对安史之乱,忧国忧民的诗圣杜甫才四十多岁,就头发稀疏,简直连簪子都安插不上。“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可是他的写实。苏东坡虽然仕途不顺,日子却一直过得比较洒脱。但贬官黄州、游历赤壁之际,子瞻思及公瑾当年雄姿英发、建功立业,也不禁感慨万千,直叹自己“早生华发”。同样抑郁的李白,毕竟是诗仙风范,将头发的写意发挥到极致。“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要知道太白笔下的庐山瀑布不过“三千尺”,如此白发无疑惊世骇俗,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在头发的传奇中,巾帼自古不让须眉。卫子夫就是凭一头秀发,像磁石般地吸引了汉武帝。《太平御览》有述:卫皇后“与武帝侍衣得幸。头解,上见其发鬓头发的典故,悦之,因立为后。”可以说,卫子夫之所以战胜刘彻“金屋藏娇”的青梅竹马阿娇皇后,头发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以致张衡在《西经赋》中感慨:“卫后兴于鬓发,飞燕宠于体轻”。赵飞燕保持“体轻”需忍节食之苦,卫子夫护理“鬓发”看来也得花点心血。

    谈头发,不能缺了中华第一美人杨贵妃。野史称,杨玉环出生时,居然没有一根头发,而且到了现在读小学的年纪,还有些光秃,后来饮水“独头泉”,才长出乌黑油亮的头发。对此大家不必太当真,但《资治通鉴》记载的事可千万得信。有一回,杨贵妃与唐玄宗闹别扭,被赶回了娘家。最后还是唐玄宗心软了,将御馔分了一半送去,把玉环小姐感动地直哭。于是,杨贵妃当场剪下一缕头发,交给宦官说:“妾罪当死,陛下幸不杀而归之。今当永离掖庭,金玉珍玩,皆陛下所赐,不足为献,惟发者父母所与,敢以荐诚。”唐玄宗一看见杨贵妃的青丝,所有的怨气顷刻烟销云散,连忙让高力士将之接回宫,从此“宠待益深”。

    重视头发的女人,慈禧太后算一个。慈禧有一头小瀑布般的黑发,虽无“三千丈”,但她格外珍爱,经常变换一些新颖美观的发型。这对太监们可是件苦差事,因为梳断了慈禧的头发,说不定就梳掉了自己的脑袋。功夫不负有心人。善于揣磨慈禧心理的李莲英倒有一套办法,他边给太后梳头,边讲笑话趣事。慈禧的注意力被分散了,即使掉了几根头发,李莲英也能悄悄装入袖筒,弄得神鬼不知。就凭这一手绝活,小李子深受赏识,从此脱颖而出、飞黄腾达。

    头发这么要紧,自然就有人造假。最早的记载见于《周礼》。传说鲁哀公在城墙上见到一个美发如云的女子,就派人剪了她的秀发,给王后吕姜做假发。可以想见,假发在汉代以前主要由王公贵族享用,像长沙马王堆汉墓的女主人辛追就戴着假发入葬,但到了南朝就开始在民间盛行。时兴带假发,就有人卖头发。《晋书·陶侃母湛氏传》记载:陶侃年轻时家境贫寒,范逵有一回到他家投宿。为了买点酒菜招待客人,陶母湛氏悄悄剪掉自己的长发卖给邻人。范逵得知原委后叹曰:“非此母不生此子!”陶侃日后终成大器,想必是常常感念慈母卖发而励志的结果。

    当然,头发的故事也曾几多血腥。历史上,五胡、吐蕃、辽、西夏、金、清朝都下过剃发易服的命令,尤以清朝影响最大。大家知头发的典故道,汉人成年男女古时都把头发绾成发髻盘于头顶。满族男子则把前颅头发剃光,后脑头发编成一条长辫垂下。这源于他们以打猎捕鱼为生,为了穿山越岭枝藤不刮发,射箭瞄准眼前无遮拦。清军入关后,以多尔衮为首的满洲贵族在顺治二年颁布“剃发令”,强求汉人和蒙古人“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上千万人因拒绝剃发而被残杀,并造成“嘉定三屠”的惨剧。

    而大清的命数真的与头发紧密相联。先是太平天国运动,洪秀全这些号称信奉上帝的“长毛”,居然将辫子散开,闹得人心惶惶。此后,随着与西洋交涉的日益频繁,国人已逐渐习惯的辫子又经常被“洋鬼子”取笑,乃至为租界巡捕和红头阿三抓扯。于是,一些清朝留学生开始把辫子盘起,象鲁迅描写的那样,在头顶耸起一座富士山。性格刚烈的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剪了供养多年的辫子,不仅如此,还管别人的头颅。最出名的还数留学日本的陈独秀、邹容和张继,竟一个抱腰,一个按头,一个挥剪,将清朝学监的辫子也硬生生地铰了。或许头发实在太重要,以致随后爆发的辛亥革命,在乡间渐渐地演化成了一场“辫子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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