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心散了”?*
免税改革推行以来,关于农村“非组织化”的抱怨方兴未艾,这很值得议论一
下。最近国内媒体高调报道了清华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李强的农村调查报告,各级
领导给予很高评价。这份以作者家乡为调查对象的报告的确反映了许多实情,而作
者的两番议论更是有趣。他一面感叹:农村“人心散了”,什么事情都搞不成。一方
面又引当地干部的话,对时下的“村级民主”表示忧虑说:如今农民投票一心只为本
族本姓考虑,导致宗族影响扩大。
这两种并存的抱怨如今的确很常见,这本身就很有意思:农民如果只考虑自
己,当然是“人心散了”,然而如果他们考虑认同与合作,又被认为是搞“宗族”。似
乎他们只有胸怀祖国放眼世界以人类解放为己任,才是可取的,才具有了行使民主
权利、乃至一般意义上的公民权利的资格。
可是农村从什么时候“人心散了”?不就是在那个动辄以国家、世界说事,以
“阶级斗争”打击一切“传统”认同的时代吗?那时提倡卖友求荣,灭亲固位,告密陷
害、邻里互疑、学生打死老师、儿女监视父母、夫妻互相告发,导致人人自危,人
际关系扭曲到极点,连至亲近邻都不能互信,人心焉能不散?
中国社科院农发所的学者王晓毅不久前提出所谓“小岗悖论”的问题:当年小岗
18户村民冒着巨大风险,为了分田到户而秘密聚会,商定如果倡议者为此坐牢,大
家要一起养活他的子女,为此立了“18个血手印”的文书。但是这件“齐心协力闹散
伙”的事表面上看似乎很矛盾。王晓毅说小岗村事件“所包含的悖论是难以解释的。
如果说小岗村的农民那么齐心,愿意承担那么大的政治风险(包括经济风险),为什
么他们却不能够在公共的土地上共同劳动?承担这样大的风险无疑是需要作出牺牲
的。愿意作出如此大牺牲的人可以被假设为具有很强的集体主义精神,用集体主义
精神去促成集体的瓦解,在逻辑上很难解释得通。如果像以后所解释的,他们有很
强的个体主义精神,聚集在一起的社员不愿意出工出力,只有分田单干,个人利益
与个人劳动直接挂钩才能发挥人的积极性。那么甚至为别人多牺牲一些汗水都不愿
意的人,为什么能够集体承担如此大的风险?”
其实在我看来这个“悖论”一点也不“悖”:关键在于人民公社这个现象与其说是
“集体主义”,不如说是“国家主义”的产物。当年出于国家意识形态和工业化原始积
累的需要,上面以强大的政治压力把农民禁锢在军营式的生产组织中给国家提供廉
价农产品。周其仁先生曾经指出这种经济并不是什么“集体经济”,他说国家控制人
民公社的程度并不比控制国营工厂差,区别在于国家控制了工厂,国家是承担了这
种控制的后果的。而人民公社则不同,它是“国家控制,但由农民承担控制后果”的
经济。而这种给农民造成严重后果的控制之所以能够实现,恰恰是由于农民“各顾
各”,无法齐心抵制这种控制。三年困难时期农民如果像小岗人这样“齐心”,他们
能束手待毙吗?
在《公社之谜》一文中我曾指出,为什么当年斯大林把传统俄罗斯村社社员捆绑
成集体农庄非常困难,而我们的毛主席把“一小二私”的中国农民弄进“一大二公”
的人民公社反而相对容易。那么像小岗的例子,不“齐心协力”就无法“闹散伙”,还
有什么可奇怪呢?王晓毅所谓“用集体主义精神去促成集体的瓦解,在逻辑上很难
解释得通”,那是因为他把强制性的国家控制和“集体主义”混为一谈了。小共同体
认同对于大共同体的一元化控制是一种“瓦解”力量,这在逻辑上太顺理成章了。
无数事实证明,在大共同体一元化条件下,个性自由与个人权利的维护常常是
恰需以“小集体主义”的途经来实现的。1950年代中国恰恰在一些历史上传统宗族村
落认同程度较高、土地中“公产”比率较大的地方发生了最大的“退社风潮”,当地农
民自发结盟,“提出‘有马同骑,有祸同当’,订出退社后互助互济解决困难的办
法”,甚至“许多闹事有党员和干部参与领导”,并提出只准中贫农参加,“不要地主
富农”,以免被上面找到镇压借口的策略。而在那些历史上真正是一盘散沙、完全
没有民间组织资源的“纯私有”农村,“集体化”反而势如破竹,一帆风顺。高王凌等
人的研究也表明:公社化时代恰恰是一些农民比较“心齐”的生产队盛行“瞒产私
分”,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国家的无度索取。而那些“人心散了”的地方,最常见干
部媚上坑众、浮夸浪报引来高征购的弊病。后来到改革时代,那些当年有“瞒产私
分”现象的村子“集体企业”反而一度搞得有声有色。西方学者为此曾提出过“地方政
府公司主义”的解释模式,其实在更多的事例中,这种现象与其说与“地方政府”、
不如说与农民的传统小共同体认同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