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
http://blog.udn.com/ubhuang/2337189
作者:時季常
經過了幾個中文學校,也當過老師,我覺得海外中文教學的一些觀念有修改的必要,包括家長在內。
首先有些家長干涉實在太多了,學校的就交給學校,家長不是老師,老師也不是家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教學理念和風格,就讓老師按她們的做法去做,家長愈干
涉只有愈死,老師反而無所適從。
其次是教育目標不務實。在美國學中文,因為環境的關係,應該注重在認讀(包括誦讀)和書寫,但是絕大部份家長都重視在說話上,以為只要會說就好。
因為缺乏說話練習的機會,在美國成長的小孩,再如何學說,也不可能比得上在中文環境中長大的。而且一週只上一次課,能夠練習什麼呢?
但是認讀和書寫,卻是可以有效達成的。就像我們學琴或打拳一樣,一星期只上一次課,但是回到家裡卻天天可以練習。
好好的把注音學好,回家家長可以要求小孩朗誦課文,老師可以要求學生抄寫,到了學校的考試,可以考朗誦和翻譯成英文。不要再去考什麼代換一類,那是整
人!
我所知道的,很多小孩上了十年的中文學校,可能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學生離開後就還給學校了。效果太差了。
有些台灣家長可能是恨透了台灣傳統教育方式,當我要求學生朗誦和抄課文,竟然有家長強烈抗議,說她不要讓她的小孩變成沒有創意的人。
朗讀和抄寫課文會使人失去創意?不知道根據什麼理論或研究得來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