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运动 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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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运动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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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2, 2013, 10:24:06 PM12/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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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运动 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陶国芬:政府是如何把草民逼成冤民(四十三)

Posted: 22 Dec 2013 07:17 PM PST

无锡政府官员贪污又腐败,抢完房子抢土地,宁可抛荒不让种,圈地卖钱进腰包。

百姓一直零补偿,逼迫百姓去上访,信访局长来造假,配合政府抢百姓。

明知百姓有冤屈,睁着眼睛说瞎话,上报中央无锡问题都解决,出钱买通国家信访司,愣把冤民拒门外。

回来再蹲黑监狱,党校、民兵训练基地、宾馆、疗养院、仓库都成洗脑班,访民受尽折磨遭欺凌,忍冻挨饿遭毒打。

还有公安来协作,字字句句扣“非访”,还用家人安全来威胁。

敏感时期玩监居,目的就是不让进京去上访。

习总书记真英明,“苍蝇、老虎”一起打,可惜政策出不来中南海。,无锡乃是“土皇帝”。

欺负习总在京城,虽然派出巡视组,大张旗鼓搞民查,地方官吏早有做准备,所到之处成“笼子”。

警察、便衣来把手,层层包围如铁桶,贪官趁机去邀功,百姓休想进得去!
政绩吹得天花坠,互相吹捧求升官,利益驱使齐坑民,逼得冤民难生存!

陶国芬电话:13771477853。
信访局长张立新:1370617742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北京公安降格为保安,与3000银行断友对峙

Posted: 22 Dec 2013 07:15 PM PST


(2013/12/23)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来自于全国各地的四大银行被强制买断工龄失业者前往银监会,准备再次进行维权抗议活动,但各大总行与银监会已由公安严阵以待,出动大量警车实施布控。现场的湖北工行断友黄行芝说,在银监会门口大概有警车二十辆,大型公交车八辆,建行门口有警车八辆,工行有警车三辆车,断友们只能在周边散步,与维稳警察对峙。

进入2013年,尤其是中共十八大后,受官僚社会主义党产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银行断友,已经有多次超过千人的大规模维权行动,每一次都是被以回地方解决问题为由欺骗回去,然而再次聚集北京的银监会与总行,不讲信用的党国银行高层,让疲于被使唤北京警察也比较烦了起来,尤其是马上就是元旦与春节。

据悉,昨天警察还到旅馆盘查,但并没有如以那样,将断友们拉马家楼或久敬庄邀功请赏,这可能与热衷于不法维稳的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被圈禁有关。

黄行芝电话:1314657326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劳工权益项目编辑

北京房山区法院法官施暴,当事人胡秀兰面临瘫痪危险【视频】

Posted: 22 Dec 2013 04:43 PM PST

(视频与图片由张兰英拍摄)

2013/12/22)权利运动发布: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高佃四村151号的胡秀兰,于20131217日上午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庭,与张仲建法官协商拆迁安置补偿事宜,因为言语不合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胡秀兰被房山区法院的张仲建与法警暴力殴打,后被法警叫来120救护车丢弃在北京市良乡医院。

胡秀之子王欢见母亲被殴打,只说了一句:你们为什么打我妈?随即遭到相同待遇殴打!目前胡秀兰被北京市良乡医院诊断为肋骨骨折,胸腔积血,腰椎第五椎骨骨折,面临瘫痪的危险。其子王欢被殴打后至今下落不明,法院对此不理不睬。

按照法律规定与胡秀兰的伤情,房山区法院的张仲建法官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吏可横行的党国,法律会制裁张仲建这样胡作非为之党徒吗?

胡秀兰电话:15210179426.
张兰英电话:1862200953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FOR IMMEDIATE RELEASE -- China: Activist Detained, Tried for Defending the Right of his Ten-Year-Old Daughter to Go to School (Including English Translation of Zhang Lin's Final Testimony)

Posted: 22 Dec 2013 09:54 AM PST

Photo caption:  Zhang Lin with his daughter, Zhang Anni.  Photo credit:  Hu Jia

ANHUI, CHINA.  Veteran pro-democracy activist Zhang Lin has been imprisoned because he defended the right of his ten-year-old daughter, Zhang Anni, to go to school.  His trial was December 18.

Anni was forcibly removed from the Hupo Elementary School by four unidentified men and detained without food or water for several hours.  Anni had to leave China to get an education.  She and her sister and Zhang Ruli were able to come to the United States and are being cared for by president of Women’s Rights Without Frontiers Reggie Littlejohn and her husband, Robert, who have welcomed the young refugees into their family.  Anni now attends school in San Jose, California.  http://www.womensrightswithoutfrontiers.org/blog/?p=1438

Women’s Rights Without Frontiers obtained an exclusive interview with an eyewitness to the trial of Zhang Lin.  This witness must remain anonymous, for security reasons.  The witness stated that the courtroom was packed, but many were turned away.  There were hundreds of armed policemen outside the courtroom.  According to the eyewitness, Zhang Lin did not look healthy.  His skin looked thin and very yellow.  He wept while delivering his Final Testimony, especially the parts about the abuse suffered by his daughter Anni, at the hands of governmental authorities. 

Reggie Littlejohn stated, “Anni has gone from being “China’s youngest prisoner of conscience” to being “China’s youngest political exile.”  I am dismayed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persecution of this innocent 10-year-old girl, because of the peaceful pro-democracy advocacy of her father.  Zhang Lin is a hero.  He has sacrificed everything for human rights and freedom in China.  We are very concerned about his health, especially the recent report that his skin appeared yellow, raising the possibility that he may be suffering from jaundice.  His daughters miss him daily.  We are also concerned about former Navy Lieutenant Colonel Yao Cheng (Tan Chunsheng) and writer Li Hua-Ping from Shanghai, both of whom also have been detained for helping Anni. Women’s Rights Without Frontiers urge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immediately to release these three brave and innocent men.”

Here is the link to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of Zhang Lin’s Final Testimony.  http://www.womensrightswithoutfrontiers.org/blog/?p=1470
The full text is also set forth below.  The original Chinese Testimony can be found here: 
http://www.womensrightswithoutfrontiers.org/blog/?p=1463

Zhang Lin’s Final Testimony

Your Honor and My Audience:
  
           
Three years ago when I became divorced, I lost my house in Bengbu City, and I was raising my two children alone. Fortunately, my friend Yao Cheng had an empty house in Hu Po Shan Zhuang in Hefei City.  It was only a street away from where my elder daughter went to college, the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of Anhui Province. On January 1st of this year, I moved there with my younger daughter.

I examined approximately five elementary schools around my house, and found that only Hu Po elementary school (West district) is a normal elementary school that was built to match the local community.  It had difficulties attracting students, and had only twenty plus students in each class.  As long as one had an “electronic school roll” and paid a small sponsorship fee to the school, he/she could transfer into it. I fulfilled all the formalities that I needed to do.  Anni (my daughter) registered for admission on February 24th to this school.  She started class on February 25th [2013].

Unfortunately, two days later, Anni was taken away by four unidentified men, while she was attending school, and in front of all the teachers and students. My poor 10-year-old girl was detained alone in a room in Hu Po police office, under guard. Anni lost her freedom and could not go home.

Then the school principle of Hu Po elementary told me and my daughter in person, that out of fear and worry, he sent three teachers to follow the men who took Anni, but the teachers lost track of them eventually.

A 10-year-old girl was taken away, and was detained and interrogated alone.  As a father, I was not notified.  Her elder sister, who was anxiously waiting for Anni to go home, wasn’t notified either.

Only after 7:00 p.m. that night was I able to see Anni.  At this time the vice-captain of Bengbu branch of National Security Bureau told us, “you may now go home.”

My daughter and I thought that we regained our freedom,  but when we were going downstairs, we were blocked with violence by the HeFei National Security guards. Among them was a guard named Wang Jie (handwriting of the first name unclear). Anni was forcefully stopped several times at the entrance to the staircase.

The stalemate lasted till about 8:00 p.m.  At this time an event that deeply saddened me happened: a plainclothes man with a ferocious appearance suddenly held Anni’s arms and dragged her away forcefully. I was stunned. It was hard for me to believe such unbridled brutality was done to a 10-year-old girl, and it was in front of her father! At that moment, I felt even my breath stopped and my whole body froze.

With such strong provocation, my inner heart felt furious, and I swore to myself, I would never forgive this plainclothes man. No matter how long it takes, no matter what it takes, I will find this plainclothes man and send him to court . . .

I was deeply troubled, not to mention my daughter Anni, who was only10 years old. From then on, her mental state was not very stable, and was filled with fear and anger to strangers.

A little more than a month after Anni was forced out from school, on April 7th, to my surprise, a group of lawyers and internet friends with a sense of justice came to Bengbu City. They sent me and my daughter back to Hefei City, and tried to let Anni return to her school.

During our stay in Hefei City, I was mainly expressing my appreciation to the people coming from different places, and discussing with my legal representative what appropriate legal action I might take. The statement of charges accuses me of planning and organizing a series of actions.  This is completely inconsistent with the facts. Those actions were improvised by the internet friends, who came here out of righteous indignation.  There was nobody who “planned” or “organized” these actions. Not only was I unaware of it, but after these events, I clearly expressed that I objected to these actions. All through my life, I have suffered too many persecutions. I was afraid that drastic actions would give an excuse to those people who have illegally detained Anni, and they will further persecute everyone. And I was also worried that (these actions) would make Anni’s hope to return to school vanish. Therefore, I always maintained that we should use moderate, legal approaches. Given enough time, I could find many witnesses to testify this.

My whole life has been devoted to thinking about China’s destiny, and for this end I have suffered much injustice. I can bear these injustices. But now that I am old, I cannot submit to humiliation when my 10-year-old daughter was involved.

People might remember, because his father was persecuted, president Xi Jinping, then a young boy, was also involved, and was persecuted and hurt. Today, 37 years after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ended, still there are some people who hold on to the mindset of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era.  Moreover, they illegally detain a young girl. Among those internet friends who came to Hefei City to visit Anni -- Li Hui from Fuyang City, Wang Daxiang from Anqing city, Ding Jiangrong from Hefei City -- they all have had experiences in which their children were kidnapped when they were young.  All of these children have suffered from psychological trauma that was hard to heal all through their lives.

Just this year, a 14-year- old girl from Kosovo, who illegally stayed in France and went to school there, was arrested by police and deported. This action by the police angered the French public.  Eventually the French president, Francois Hollande, had to apologize personally and invited the girl to return to France and continue her study.Hefei City is not an independent kingdom.  My daughter and I lived in Hefei, and it was totally legal for me to find a school that was willing to accept her to continue her education. But Anni was forcefully taken away and was detained alone.  She was expelled from Hefei Hu Po elementary school (west district). Until now, we have not received any apology from anybody.   Instead, I am arrested for appealing for justice for these crimes, and am now indicted. I indeed cannot understand, with so many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why don’t they investigate the truth instead of persecuting the innocent?

The great meaning of this case is whether to support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style implication, or to object to it. I insist that I will find justice for my daughter, so that this kind of case will gain people’s attention and such heinous conduct will cease. These years we have seen progress in protecting the rights of minors.  Why is it that when it comes upon my daughter, the law enforcement agency deliberately avoided [protecting these rights]?

In recent months, what has made me feel very sorry in jail is that, former Navy Lieutenant Colonel Yao Cheng (Tan Chunsheng) and writer Li Hua-Ping from Shanghai, were detained because of helping Anni. They have a warm heart and have long been dedicated to humanitarian causes. As fathers, they not only love their own children, but also love all the children of the world. They are the rare righteous men in this era. In a difficult time, they held the last line of defense for human society’s conscience.  In this indifferent and grim society, when one day an incident like Wang Yue’s death [note:  a two-year-old girl who was hit in the street by multiple cars and ignored by passers by] happens, you will understand that how important it is for people to have the most basic empathy, conscience and a sense of justice.

This April, from all over China there are hundreds of internet friends who came to Hefei to support Anni to return to Anhui City’s Hu Po Elementary School. This is a citizens’ action that asks for love, that asks for conscience, that asks for justice. They only want to express the hope that children all over China, and all over the world, should be loved, and should be protected from kidnapping and illegal detention.

There’s a thief in the United States.  One day he stole a car, but when the thief found that there was a sleeping baby in the car, he was scared to death, and drove the car back to the owner.

But when the National Security branch of the Hefei City police bureau tried to drive me back to Bengbu City without any legal basis, and found halfway that I have a 10-year-old girl who went to school in Hefei City, what did they do? They didn’t give up the illegal banishment to me.  Rather they thought, “In for a penny, in for a pound,” and they also kidnapped and detained my child.  They also threatened the Hu Po elementary school to halt my daughter’s education, and forcefully drove us back to Bengbu City.
Comparing the two events, the American thief still has conscience, while a police officer, Liao Shou-Bao, behaved as cruel as a gangster.

The level of civilization of a society is not built on the self-deceptive propaganda, but rather, is determined by whether to make a choice according to their conscience and sense of justice when faced with problems in people’s daily life and work.

I am expecting the court to make a correct judgment that will stand the test of history.

CONTACT:   Reggie Littlejohn, President, Women’s Rights Without Frontiers
EMAIL:          reggieli...@gmail.com
CELL:             310.592.5722
WEBSITE:      www.womensrightswithoutfrontiers.org

感谢一路上有你

Posted: 22 Dec 2013 06:39 AM PST

--——第三批上海访民掀起为2013年被刑拘人士寄明信慰问卡

每逢佳节倍思亲。在这岁首年终中国新年即将来临之际,上海第一批访民在2013年12月11日为在2013年被刑拘高墙中的67位良心犯寄明信片,为他们这些囹圄在寒冷的铁窗中的勇士们送去温暖、节日的问候,朋友的牵挂,以表达对他们的敬意。2013年12月18日第二批访民为被羁押在狱中的67位良心犯寄去明信片,以表达对他们的敬意、问候。近日,第三批访民为被羁押在狱中的67位良心犯寄去明信片,以表达对他们的敬意、问候。并祝他们圣诞节、元旦过得快乐。

王建伟 18217324766
江 莉  13661736430
杨莲娟 13916168644 
张福田 18017201606
张照发 13681837141
刘华琳 13621844394
葛小妹 1362163427
吕龙珍 18201961432
孔林珍 13801929033
顾永红
郑培培
  
 附:
    2013年被刑拘人士名单,请寄慰问卡
    丁家喜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许志永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王永红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王功权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孙含会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赵常青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张宝成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马新立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袁 冬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宋 泽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林 峥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张向忠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李 刚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李 蔚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李焕君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朝阳区豆各庄501号 (邮编 100023)
    程玉兰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朝阳区豆各庄501号 (邮编 100023)
    齐月英 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朝阳北路常营西里甲1号 (邮编 100023)
    曹顺利 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朝阳北路常营西里甲1号 (邮编 100023)
    邵允黎 北京市东城看守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七里渠 (邮编 102206)
    许乃来 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朝阳北路常营西里甲1号 (邮编 100023)
    何 斌 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朝阳北路常营西里甲1号 (邮编 100023)
    史未安 浙江省义乌市看守所,金华市义乌城西街道上杨村旁 (邮编322006) 
    王扣玛 上海巿长宁区看守所,清池路108号 (邮编 200051)
    魏 勤 上海巿静安区看守所,余姚路587号 (邮编 200040)
    丁红芬 无锡市第二看守所,惠山区钱胡路567号—2 (邮编 214151)
    沈果冬 无锡市第一看守所,惠山区钱胡路567号—1 (邮编 214151)
    殷锡金 无锡市第一看守所,惠山区钱胡路567号—1 (邮编 214151)
    瞿峰盛 无锡市第一看守所,惠山区钱胡路567号—1 (邮编 214151)
    沈爱斌 无锡市第一看守所,惠山区钱胡路567号—1 (邮编 214151)
    王寒非 湖南省郴州监狱,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路67号 (邮编 423000)
    尹卫和 湖南省湘乡市看守所,湘潭市红仑上 (邮编 41140)
    李文习 山西省太原市第二看守所,小店区北格镇北格村 (邮编 030062)
    任拉成 山西省太原市第二看守所,小店区北格镇北格村 (邮编 030062)
    王登朝 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草埔村金稻田路1229号 (邮编 518019)
    吴贵军 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西乡镇九围居委会康桥书院旁 (邮编 518126)
    李化平 安徽合肥市第一看守所,瑶海区当涂路 (邮编 230011)
    周维林 安徽合肥市肥西县看守所 (邮编 231600)
    张 林 安徽蚌埠第一看守所 (邮编 233090)
    刘 萍 江西省新余市看守所,新余市劳动北路 (邮编 338000)
    魏忠平 江西省分宜县看守所,新余市分宜县政法巷 (邮编336600)
    李思华 江西省分宜县看守所,新余市分宜县政法巷 (邮编336600)
    李碧云 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勒流镇龙眼工业区 (邮编 528322)
    郭飞雄(杨茂东) 广州天河看守所,天河区棠下上社五号大院 (邮编 510665)
    杨 林(杨明玉)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看守所,福田区梅观路8号 (邮编 518049)
    刘远东 广州天河看守所,天河区棠下上社五号大院 (邮编 510665)
    孙德胜 广州天河看守所,天河区棠下上社五号大院 (邮编 510665)
    谢文飞 广州天河看守所,天河区棠下上社五号大院 (邮编 510665)
    陈凤强 广东省珠海市第一看守所,香洲区景晖路公安城A区 (邮编 519070)
    杨霆剑 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新华镇宝华路32号 (邮编 510800)
    袁小华 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咸宁市县区赤壁市 (邮编 437300)
    袁奉初 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咸宁市县区赤壁市 (邮编 437300)
    黄文勋 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咸宁市县区赤壁市 (邮编 437300)
    刘家财 湖北宜昌巿第一看守所 (邮编 443001)
    顾义民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看守所,谢桥镇新华村 (邮编 215523)
    浣铁军 湖南省长沙市第一看守所,雨花区城南路72号 (邮编 410000)
    周德才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看守所,县城关农场路11号 (邮编465200)
    范舜辉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县看守所,连州镇东岳路18号 (邮编513400)
    范万成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县看守所,连州镇东岳路18号 (邮编513400)
    范水河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县看守所,连州镇东岳路18号 (邮编513400)
    张福英 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苏家坨镇温阳路25号 (邮编 100194)
    赵振甲 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苏家坨镇温阳路25号 (邮编 100194)
    冀中星 北京市第二看守所,朝阳区豆各庄乡政府驻地 (邮编 100023)
    刘 晖 北京市怀柔区看守所,大屯村东617号 (邮编101400)
    李向阳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八腊庙看守所 (邮编 276000)
    杨海龙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八腊庙看守所 (邮编 276000)
    陈克贵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看守所 (邮编276300)
    刘本琦 青海省格尔木看守所,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江源路4号 (邮编 816000)

南乐教案又有三人失踪,上海维权人士赶赴白色恐怖地区

Posted: 22 Dec 2013 04:43 AM PST

2013/12/22)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下午15点,南乐县教案被抓的基督教信徒张少杰女儿张灵馨驾车,与声援维护宗教自由而被非法抓捕的任天堂、樊瑞敏三个人一起,从南乐县南街新村南头清雅贤居4号的家中到南乐县城购物,结果三人在恐怖主义盛行的南乐县都如同人间蒸发,已失踪超过24小时。

得知消息,上海维权人士石萍、徐爱珠、毛恒凤、郑培培、童国菁、顾永洪、解想荣、方赞杰等一行八人,于今日下午13:37分由上海站出发前往白色恐怖地区的河南省安阳南乐县,与全国爱好和平、伸张正义的人们一起,为南乐基督教堂遭强抢、基督徒信访被抓捕一事举行声援。

上海维权人士与信仰人士共同祷告:祈求万能上帝赐南乐被囚基督徒平安!早日释放,与家人团聚!

  萍电话:13585710811
徐爱珠电话:13916892014
郑培培宅电:02153963826
童国菁电话:13917920278
顾永洪电话:15221314778
解想荣电话:13761454128
方赞杰电话:13524501073
毛恒凤电话:13901662286
任天堂电话:18910534131.
张少杰妻子:1328302615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宗教自由项目编辑

在京访民“三骗”胡同声援公民记者兑军勇

Posted: 22 Dec 2013 02:54 AM PST




(2013/12/22)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12月22日)上午,全国访民利用双休日来到了中国最大的访民上访窗口,座落于丰台区永定门内西街甲2号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纪委办公厅、全国人大办公厅上访窗口弄堂内,声援公民记者兑军勇,要求当局无罪释放。

兑军勇,河南省新郑市维权人士,因2013年12月4日法制宣传日拍摄访民大游行而被当局抓捕,罪名是以“非法使用秘拍设备”披露了党国真实的人权状况。

参加今天活动的是上海驻京4年访民王再明;河南鹤壁工伤案访民时育红;河南鹤壁市车祸赔偿案程俊青;河北省高碑店刑事枉案访民张书芬与王凤祥;辽宁省陵源6年申请赔偿不获受理的王福全、贾凤芹夫妇;天津8年强拆的难民王秋英与戴秀英;内蒙古包头市申请国家赔偿案的巩富财;河北保定刑事案的段淑兰;河北邢台市15年杀人案赵敏;江西省刑事十年案钟振林;河北唐山8年劳动纠纷案的门继宝;河北保定十年故意杀人案的受害者刘敏杰;吉林省白城市举报遭报复28年的王登月;辽宁省沈阳市23年因工伤残的李春华;辽宁省15年工商行政赔偿案朱新德;山西省上访三年的白雪花等来自全国各地20余名访民。

时育红电话:13461997123。
程俊青电话:18272530840。
张书芬电话:13080498632。
王凤祥电话:15028209224
王福全电话:13126789564
贾凤芹电话:130212280854。
王秋英电话:18511677216。
戴秀英电话:13512901037
巩富财电话:13804724069
段淑兰电话:13581662918。
赵  敏电话:13521476069。
钟振林电话:18210166548。
门继宝电话:18931548926。
刘敏杰电话:13261142889。
王登月电话:13071170405。
李春华电话:13041259495。
朱新德电话:13228919818。
白雪花电话:1316186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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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访民阮开香被囚黑监狱已28天,有家不敢回的张新中吁请关注

Posted: 21 Dec 2013 11:08 PM PST

2013/12/22)权利运动发布:
虽然破坏法律实施、践踏人权的劳教制度在三中全会后被叫停,但访民一族的人权状况不仅没有丝毫改善的迹象,反而因无处不在的黑监狱而更加恶化,今年第二次被囚禁黑监狱的河南省正阳县女访民阮开香已经整整失去人身自由28天,其有家不敢回的丈夫张新中呼吁社会各界给予关注。

我叫张新中,家住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雷寨乡雷寨村前徐41号.我妻子阮开香告非法劳教和超期羁押等问题,我夫妇二人多次遭到雷寨乡党委书记邹东升的打击报复。2013813日,我妻子被截访后被非法拘禁在正阳县拘留所和看守所院内专对上访人设立的黑监狱里,共计囚禁了15天才获得释放。1123日,截访人员又一次把我妻子阮开香强行关进正阳县拘留所和看守所院内专对上访人设立的黑监里,至今已经把我妻子阮开香整整囚禁了28天,我们是有冤诉不了,有家不能回。

1998年,张新中承包了正阳县园艺场几十亩土地,与妻子阮开香用心经营。200044日,正阳县原粱庙乡计生所长粱发田捏造张新中、阮开香夫妇超生了三胎,抢走其家中一辆价值7650元的农用新四轮拖拉机,并私自以4000元的低价卖与其亲属。还对张新中处罚12400元,导致夫妇俩上访维权,紧接着就是拘留、劳教迫害。

经过多年上访,计划生育问题算是弄清楚了,地方政府给予了16万的赔偿。但劳教与非法拘禁并没有一次性得到解决,而地方政府却于201382日向国家信访局谎报对阮开香的非法劳教、超期羁押以及非法拘禁等问题已经解决了。

张新中电话:156525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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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河南女访民到庙里烧香遭盘查

Posted: 21 Dec 2013 11:05 PM PST

2013/12/22)权利运动发布:
因“5.12”大地震受灾、海外援助的救灾款被中共官员侵吞而正在北京上访的甘肃辉县冤民侯敏玲,在南站天天目睹东城区巡防保安队狐假虎威驱赶晒太阳和做饭的访民,以及天安门天天有访民下跪的情景,趁着今天周日与河南省正阳县访民张秀明一起,到景山公园的庙里烧香,祈求上苍保佑饥寒交迫中的访民。

当侯敏玲、张秀明刚进入公园后,即遭到024825024772两个警察的盘查。目前,两位女访民正被警察无手续带到辖区派出所。

张秀明电话:13513993224.
侯敏玲电话:1326950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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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3, 2013, 10:30:50 PM12/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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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第一冤案冤主林秀英年终再赴京

Posted: 23 Dec 2013 06:52 PM PST

——就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伟光包庇黑恶聂志雄等人草菅人命的举报
《举    信》
中共中央纪委有关领导:
我的女儿叫严晓玲,在闽清县丽歌KTV当服务员。歌厅老板聂志雄长期开设KTV,位于闽清县医院对面的县文化馆。

2008211日,严晓玲工作时间内,被以聂志雄为首的吸毒贩毒者数人轮奸杀害。当晚,聂志雄从KTV扛着严晓玲到马路对面的县医院,丢下人就走。当时医院即确诊严晓玲已经死亡。当晚深夜,有56个人开车来我家,接我去辨认尸体。途中,聂志雄在接电话时,对方来电话告诉他说:“严晓玲家很穷,家中有不识字的母亲和两个未成年弟弟,没有人为她出头,应该不会出事。”这些话我本人听到。

聂志雄人脉广泛,黑红白均吃的开,与当时的福州市公安局长吴仁华是结拜兄弟。吴仁华曾因贪污腐败问题被隔离审查,后被福建省身居要职的毛某捞出,并被任命为闽清县公安局局长,期间与聂志勇黑道相识交厚,官商勾结,纵容其贩毒吸毒,肆无忌惮毒害一方百姓。后吴仁华运作升迁为福州市公安局局长。投桃报李,提拔毛某的女婿升迁。闽清县的继任公安局即是毛某的女婿刘伟光(现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鉴于吴仁华、刘伟光和聂志雄之间的官商勾结和千丝万缕的联系,造成了严晓玲死亡时,即刘伟光任闽清县公安局长。

面对严晓玲的非正常死亡,闽清县公安局以宫外孕导致死亡为由不予立案。这起轮奸导致死亡一案,个别公安干警涉嫌参与。

其实我女儿生前两天在家里还向我要过卫生巾,怎么可能宫外孕?千古奇冤啊!草菅人命啊!!!

我曾经无数次向闽清县公安局提出归还女儿做法医鉴定时拿走的宫腔等器官,既然是怀孕那么要求说明胚胎组织在哪里?但刘伟光根本不予理睬,处处庇护聂志雄,为其开脱,先后多次迫害我一家人和义愤填膺的公益律师和网友。

2009630日,刘伟光指使闽清县公安局伙同马尾刑侦队,将我的信访回复原件强行扣押,(由马尾刑侦队长徐某保存),多次催讨,至今不予归还。

2009624日,闽清县公安局伙同政法委、街道办、乡镇领导等人到我家,威胁我哥哥,要求把我交出去。否则就别想拿退休金。幸亏当时政法委书记秉公制止了这样的流氓行径,才逃过迫害。

2009629日傍晚,我和哥哥在福州新店永辉超市门口公交车站下车时,公安部门两部车冲上来,几个壮汉理个光头,身穿便衣,类似流氓,未出示任何证件,在大庭公众之下,强抓我们。我高喊“闽清县公安局要杀人灭口啦!”奋力反抗,但寡不敌众,被强行带走。第二天迫于媒体舆论压力,才放我出来。当时哥哥太阳穴被猛击一拳后,押送到闽清县辑毒所,吊打折磨一整夜后,押送到马尾刑警队,继而押送到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关押提审一个月。类似事件在我的生活中不断上演。

女儿尸体存于冰棺,未经允许,被人随意翻动,疑与做假证有关。原本梳理整齐的头发,散乱不堪。

福建省公安部门先后在全国抓了62名为本案伸张正义的网友和律师,并拒绝媒体公开,秘密审判3名网友有期徒刑,关押2名为网民辩护的律师。

为什么吸毒贩毒的聂志雄,不用关缉毒所,反而是从不吸毒的被害人家属关进缉毒所?
为什么害死严晓玲的聂志雄,没有被关押看守所,反而是被害人家属关进缉毒所?
为什么渎职失职的刘伟光,没有被调查,反而是被害人不断接受调查迫害?

在刘伟光、吴仁华的暗箱操作下,严晓玲的死因,完全被蒙蔽。法律的阳光不能照进黑暗的闽清县公安机关,权力践踏法律。

渴望中央纪委等部门领导,主持公道,为百姓伸冤。现请求:
立案调查严晓玲死因,严惩凶手。对女儿重新鉴定及失而复得的子宫进行DNA鉴定;
对闽清县公安局长刘伟光滥用职权,渎职失职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还参与此事件的律师网友公道;
赔偿民事损失。

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让我的女儿瞑目吧!

举报人:林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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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姚宝华为村民谋利益被以“敲诈勒索”治罪案周四开庭

Posted: 23 Dec 2013 04:54 PM PST

2013/12/24)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省常州市维权人士、退休教师姚宝华因为替村民依法争取合法权益,一家三口被以“敲诈勒索”治罪一案,将于20131226日上午九点在常州市钟楼区法院第十三法庭再次开庭审理,届时,刘晓原律师、王宇律师、张成茂律师、以及接受姚宝华老师委托的张建平将出庭,为姚老师一家三口作无罪辩护。

当前,敲诈勒索与“扰序”已经成为腐败当局打压维权人士的口袋罪,有一点类似于泰森指控三岁小孩对其实施故意伤害一样的黑色幽默的味道。其实,稍懂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明白,在涉及征地补偿安置的纠纷中,无论是敲诈勒索的客观构成要件还是主观构成要件,都不可能成立。

周四的庭审,是继2013121日首次开庭审理后的继续,也是20131121最高法院出台“关于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后国内的重大影响案件。在121日的庭审中,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的证据恰恰证明两个所谓的被敲诈开发商都存在严重的违法用地事实。

江苏常州,在姚晓东替代王伟成主政后,是一个基本上杜绝了对上访的失地农民和被强拆居民实施黑监狱的地方,现在姚晓东市长离开了,如果姚宝华老师一家三口被以“敲诈勒索”定罪,那与“鬼城”这一称号一样,蒙羞的必将是那些不能够做到奉公守法的当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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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夜,孩子们盼望妈妈能回家

Posted: 23 Dec 2013 04:17 PM PST


(这是今夏胡大料被囚禁后的场景)
2013/12/24)权利运动发布:
正在北京上访的武汉维权人士黄猷凡致电权利运动,昨天(1223日)中午14点左右在北京南站大厅口,河南洛阳市洛龙区丰李镇尹屯村访民胡大料被10多个彪形大汉绑架,现场访友见状态立即报警110,但北京警察根本不出警。

据了解,1998年土地延包时,胡大料全家没有分到一分田,为了这份责任田,胡大料和丈夫李三虎上访十几年,两人多次被关押,也都被政府殴打致残。2003年,胡大料和丈夫李三虎在洛阳市信访局被丰李镇政府骗回,在镇政府大院李三虎被打致颈椎错位压迫神经,一只胳膊一条腿至今不能用力,落下残疾。

胡大料一家上访十多年的结果是:(1)、土地问题,洛阳市信访局、河南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多次转办,至今没有解决;(2)、李三虎被打伤,经市公安局多次转办至今没有立案;(3)、胡大料被打伤案件,派出所出具了司法委托书、有医院证明及司法鉴定书,而公安局却不认可;(4)、女儿李邓遭到官员家属伤害案,被公安机关撤销两次,目前仍然重复答复。
胡大料不久前刚刚从丰台区看守所释放出来,却在平安冤的前一天又遭绑架。

胡大料电话:13121376929
李三虎电话:1316183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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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关注:多名基督徒被围困在张少杰家

Posted: 23 Dec 2013 05:51 AM PST



 今天安阳,青峰,内黄,郑州,上海,深圳等地的上百基督徒来南乐为南乐教会祷告,基督徒们来后有的被拘禁在张少杰家,有的被抓进警察局,其中曹楠等弟兄被打,他们现在仍被困在张少杰家,门口有守卫把守。
 
侯帅电话:15838326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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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青山到烈士陵园:公安纵黑下何有中国梦?

Posted: 22 Dec 2013 10:44 PM PST

2013/12/23)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中午12点,肖青山、马胜芬在广州烈士陵园的“中国梦”主题花塑下,抗议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纵然黑社会抢劫,受害者何有中国梦?

籍贯在江西的肖青山,早前在广东专门成立法律援助机构,为遭到欺压的民工维权,得罪了一心想着政绩、并以权力勾结资本而发财的中共地方官员。20091月,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雇用黑社会流氓十几人,冲进肖青山位于东莞市长安厦边村的住处,抢走其十万元现金、以及手机等全部财产,至今抢劫犯逍遥法外。

马胜芬,贵州省思南县访民。2009年马胜芬在广东省中山市雪人针织厂打工,被克扣工资,还遭到殴打,报警110,却遇上无良警察包庇黑心老板。因为上访,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洪槽派出所警察就对马胜芬实施暴力维稳,将其打伤,而且还非法拘役10个月、继而劳教一年半。

马胜芬电话:18102708535
肖青山电话:1897964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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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乐警察寻衅滋事,上海基督教信仰者遭到暴力

Posted: 22 Dec 2013 08:08 PM PST

(2013/12/23)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10点多,上海基督徒石萍、徐爱珠、毛恒凤、郑培培、童国菁、顾永洪、解想荣、方赞杰等一行八人抵达河南省南乐县,大家刚要进中心教堂做例行的祷告,就遭到埋伏与此的警察的阻拦,称进教堂就属于违法。当大家质问凭什么剥夺自己的宗教自由时,遭到这些寻衅滋事的警察殴打,并强行带到南乐县城关派出所扣押。

此外,牧师张少杰的妈妈告诉权利运动,前天失踪的任天堂、樊瑞敏、以及孙女儿还没有消息,而提供法律援助的夏均律师今天又被警察困在环城路上,情况很危急。

当警察对守法的宗教信仰人士以寻衅滋事横加干涉,证明这是一个政治宗教化的危险政体。

毛恒凤电话:13901662286。
张少杰妈妈:1328302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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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4, 2013, 10:17:39 PM12/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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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冤民李桂芝在京失踪半月被秘密刑拘

Posted: 24 Dec 2013 05:19 PM PST

2013/12/25)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湖北省广水冤民李桂芝女儿致电权利运动,称在京失踪已半个月的妈妈已经有了消息,经向当地公安打听、以及向北京西城区公安分局核实,妈妈李桂芝因为撒传单喊冤被秘密刑拘。同时间与李桂芝一起失踪的还有广水市访民李袖华至今没有确切消息。

李桂芝是一个苦命的女人,1995年其丈夫被野狗咬伤不治身亡,留下三个未成年的女儿,其中最小的女儿当时才1岁多。1998年,经人撮合与一个叫涂晓林的人开始生活在一起,后因涂晓林难改吃喝嫖赌的恶习,李桂芝很快与涂晓林到法院解除了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后,李桂芝一个人在火车站附近经营一个小货亭,起早贪黑抚养三个相依为命的未成年女儿。

200110月,涂晓林来到李桂芝的小货亭前,嬉皮笑脸地对李桂芝说:你每天起早摸黑地忙活,其实是在每天帮我数钱哦。感觉到十分蹊跷的李桂芝回到家中,将两年前因钥匙遗失而一直没有打开过的箱子撬开,这才惊觉自己跟丈夫半辈子辛苦积攒下来的12张存折(共计119070元)已不翼而飞!

12张存折可是三个女儿生活和学习的基本保障啊。惊魂未定的李桂芝立即到工商银行广水支行挂失,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李桂芝钱已被领走,但不可思议的是,该行居然拒绝告诉作为储户的李桂芝钱是被谁领走的。李桂芝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广水市公安局的彭颖源和罗炼接警后到银行侦查,后告诉李桂芝钱是涂晓林窃取的。但,公安机关竟然要李桂芝自己去向涂晓林将钱要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涂晓林取走李桂芝的银行存款,其行为毫无疑问已涉嫌刑事犯罪,轰动国内外的广州青年许霆在ATM机上冒领17.5万曾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而广水市的司法机关为什么拒不对比许霆冒领更为恶劣的涂晓林窃取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在民事法律上,银行存折是李桂芝的名字,证明李桂芝与银行之间存在合同关系,那么涂晓林怎么会从银行轻而易举取走属于李桂芝的钱?工商银行让涂晓林取走储户李桂芝的存款,显然属于违反《合同法》的行为,毫无疑问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追讨自己血汗钱的上访十多年中,李桂芝不仅自己受尽了地方党和政府的残酷迫害、其三个女儿全部辍学,而非法窃取其存款犯罪嫌疑人涂晓林却能长期逍遥法外!究其原因,原来这与涂晓林的表兄弟沈群在广水市公安局当副局长另一个亲戚沈望眼在省公安厅有着直接的关系。

李桂芝的女儿说:我母亲自1210日至今半个月失去联系无音讯,故致电湖北省广水市公安分局,由局长告知我母亲在北京刑事拘留了,在西城区看守所,这期间半个月当地政府没有通知家属,打电话到西城看守所(01083995293)说是西城分局厂桥派出所送过来的,犯罪内容因在西城区新华门10路公交车上抛洒上访材料被刑事拘留,打电话问负责民警周警官(010807233222374)态度极差,不愿透露情况,就说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了,就挂电话了。打电话到西城区检察院(01059555940)说是没有收到李桂芝移交到检察院,让等通知。

据了解,李桂芝有常年的高血压,其子女希望北京公安能够善待自己经历了太多苦难的母亲。

李桂芝女儿:1592759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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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被违章市民:提心吊胆平安夜,担惊受怕圣诞节

Posted: 24 Dec 2013 05:16 PM PST


(要在不法强拆中不死,范木根式的抗暴几乎是唯一选择)

2013/12/25)权利运动发布:
天津市河东区承租单位公房已30余年的市民刘文友、付绪印两家,居然在房屋进入拆迁后被城管界定为违章建筑,并声称要在平安夜与圣诞节发起强拆行动。已经30余年的房屋还是违章建筑?行政处罚的期限是多少?中共政府的行政主管部门是权力无限公司?

昨天平安夜,刘、付两家提心吊胆中总算平安过来了;今天圣诞节,也是刘、付两家人房屋的最后期限,担惊受怕的刘、付两家人正在圣诞节中煎熬。

附:付绪印给予天津市行政执法局(也就是臭名昭著的党国城管)的公开信
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我叫付绪印是原天津市冶金建设公司(现与20冶合并)职工。1988年参加工作,由于我是外地人,一直住在单位自管公房里。30多年前,天津市政府没强制性规定,建在厂区内的自管公房必须办房本。现在拆迁了,我的住房被天津市河东区城管冯文利(030201)界定为违章建筑,定于2013122526日进行强拆。

为此,特向天津市城管局(天津市河东区城管局)申请暂缓强拆我的唯一住房,待我向法院状告天津市城管局违法强拆我的合法住房行政诉讼经法院判决后,依据法院判决结果再强拆我的合法也是我唯一住房也不迟。

刘文友电话:13072045055
付绪印电话:1522284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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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 Don’t forget Liu Xiaobo, held for the past five years

Posted: 24 Dec 2013 08:49 AM PST

Four years ago today, a Beijing court sentenced the leading Chinese free speech advocate Liu Xiaobo, winner of the 2010 Nobel Peace Prize, to 11 years on prison on a charge of subverting state authority.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reiterates its full support for him and his family and stresses the importance of his fight. And it is publishing a cartoon by the French cartoonist Michel Cambon in homage to him.

“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s tried to silence Liu Xiaobo by every means possible so it is important not to forget him on this sad anniversary,”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said.

“Jailing a person does not make everyone forget his ideas; quite the contrary. The scale of the support Liu has received since his conviction proves this.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who violate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 bit more every day, need to realize the absurdity of what they are doing and release Liu without delay.”

The authorities are persecuting not only Liu Xiaobo but also his wife, Liu Xia, who has been under house arrest for the past three years although she has not been charged. Harassed by the authorities, completely cut off and unable to communicate with her husband, Liu Xia is now suffering from depression.

“We extend our warm support for Liu Xia and encourage her to hold on,”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added. “And we urge the authorities to end her intolerable and unjustified isolation, and to allow her to communicate with her husband.”

Arrested in December 2008, Liu Xiaobo spent nearly a year in prison before being formally charged with subversion on 12 December 2009. Foreign journalists, diplomats and supporters were barred from his closely supervised trial, which ended with the 11-year jail sentence. He recently announced his intention to appeal against his conviction.
Liu Xiaobo helped to write Charter 08, a call for real democracy in China that was modelled on the charter that Czech dissidents issued in 1977. Launched on 8 December 2008, two days before the 60th anniversary of the adoption of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it has been signed by more than 300 intellectuals and human rights defenders.

China is ranked 173rd out of 179 countries in the 2013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press freedom index.

CHINE
N’oublions pas Liu Xiaobo, emprisonné depuis cinq ans

Il y a quatre ans jour pour jour, un tribunal de Pékin condamnait le célèbre défenseur de la liberté d’expression Liu Xiaobo (刘哓波) à une peine de onze ans de prison pour "subversion du pouvoir de l’Etat". Reporters sans frontières tient à lui renouveler tout son soutien, ainsi qu’à ses proches, et à rappeler l’importance de son combat. L’organisation publie aujourd’hui une caricature de Cambon, afin de lui rendre hommage.
“En cette triste date anniversaire, il est primordial de ne pas oublier celui que Pékin chercher à museler par tous les moyens. Il ne suffit pas de placer un individu en détention pour que son combat et ses idées soient oubliées de tous, bien au contraire. Le soutien d’ampleur international reçu par Liu Xiaobo depuis sa condamnation en est la preuve. Confrontées à l’absurdité de leurs démarches, les autorités chinoises, qui violent chaque jour un peu plus la liberté de l’information, doivent sans tarder rendre sa liberté à Liu Xiaobo”, a déclaré l’organisation.

Les autorités ne s’acharnent pas seulement sur Liu Xiaobo, mais également sur sa femme, Liu Xia, placée en résidence surveillée depuis désormais trois ans malgré l’absence de chef d’accusation. Souffrant d’un isolement total, de l’absence de communication avec son mari et des pressions des autorités, Liu Xia est aujourd’hui atteinte d’une grave dépression.

“Nous apportons notre chaleureux soutien à Liu Xia et l’encourageons à tenir bon. Nous pressons les autorités de mettre fin à son isolement, intolérable et injustifié, et de lui permettre de communiquer avec son mari”, a ajouté Reporters sans frontières.
Arrêté en décembre 2008, Liu Xiaobo avait passé près d’un an en prison avant d’être officiellement inculpé pour "subversion”, le 12 décembre 2009. Son procès, marqué par une très forte surveillance policière et une mise à l’écart des journalistes étrangers, des diplomates et de ses soutiens, s’était conclu par sa condamnation à 11 onze ans de prison. Il y a peu, le dissident a annoncé son intention de faire appel du jugement.

Liu Xiaobo est l’auteur de la Charte 08, élaborée sur le modèle de celle diffusée en 1977 par des dissidents tchécoslovaques et qui réclame la mise en place d’une véritable démocratie en Chine. Lancée le 8 décembre 2008, veille du 60e anniversaire de la Déclaration universelle des droits de l’homme, elle a été signée par plus de trois cents intellectuels et militants des droits de l’homme. En 2010, Liu Xiaobo est nommé prix Nobel de la paix.

La Chine occupe la 173ème position sur 179 dans le classement de la liberté de la presse établi par Reporters sans frontières.

Benjamin Ismaï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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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青山到公安厅,与狼共度平安夜

Posted: 24 Dec 2013 05:15 AM PST


2013/12/24)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1224)下午15点,肖青山、马胜芬、谢云碧三到广东省公安厅和电视台,抗议东莞市公安局局长保护抢劫犯。


马胜芬电话:18102708535
肖青山电话:18979645473.
谢云碧电话1343200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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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又将悄然去

Posted: 24 Dec 2013 05:17 AM PST




——写给为推动民主法制建设而被囚狱中的维权人士
2013/12/24)权利运动发布:
岁末年终,在平安夜到来之即,无家可归的冤民诉求仍在半空中飘荡!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在轰轰烈烈贯彻执行中,可黑社会暴力劫访下正当防卫的巩进军,黑社会暴力强拆下正当防卫的范木根,以及政府眼中钉的伤残军人陈风强……还在狱中!武汉集体自杀的访民生死未卜,千千万万的冤民等待光明!等待阳光!可“尚黑”的光辉都阴暗的令人窒息!何时,何时,何时有天日?

大庆访民张宝珠在驻京宾馆等待承诺的市长接见,英国公民韩素华在京流浪每天准时准点到中南海报到!等待中……天津公民张兰英因遭强拆关黑监狱,被逼割腕自杀,被逼离婚!84岁的老母亲抱病多次上京鸣冤!天津政府视而不见,听耳不闻!河北赵春红、河南刘红霞、黑龙江沈福田都在茫茫然中傻傻等待!

年关将至,哪个在京流浪的访民家人不牵挂?不惦记?谁不渴望合家欢聚过其乐融融的生活?辞旧迎新的新春佳节,各位能见到此文的人们,我们不想再有人成为巩进军;各地方政府,我们不想再有人成为范木根;长期无私帮助访民的陈风强、姜家文、赵振甲、张福英们,访民在牵挂着你们!记着你们在维权路上做出的贡献与牺牲……

张兰英电话:18622009537
张宝珠电话:13141437712
韩素华电话:13466797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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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夜访民无平安,残疾访民刘炳同又遭警察抢

Posted: 24 Dec 2013 03:02 AM PST

2013/12/24)权利运动发布:
河南郑州残疾访民刘炳同致电权利运动称,今天早上930分左右,我在北京市陶然桥北树下卖一些国家法律书籍,这样既可以糊口,也方便了需要法律知识的访民,国家信访局门口的警察跑过来抢走我20余本书籍,我打了110也无人管,他们已很多次抢走我书籍,让我血本无归,还经常打我,砸坏我轮骑,实在太残忍。

权利运动知道在这种制度下北京的警察压力很大,但希望北京警察不要把压力撒在访民身上,尤其是老弱病残的访民身上,因为这样虽然能够显示你们的威风,但并不光彩。

刘炳同电话:13220160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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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老兵杨岁全刚出黑监狱,平安夜遭截访又进拘留所

Posted: 24 Dec 2013 02:58 AM PST

2013/12/24)权利运动发布:
陕西省宝鸡市参战老兵杨岁全致电权利运动,称自己进京被截回地方后今天被拘留 10天。前不久,杨岁全刚刚出黑监狱,想不到平安夜又被送进拘留所被平安。

杨岁全是宝鸡市渭滨区桥南街道人,越战伤残(六级)老兵,因为山西开关厂企业改制被失业,而且16年工作单位居然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失业后无钱看病而上访。

10天前,宝鸡市渭滨区桥南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林军带领专职截访人员王小明、强晓军到马家楼,以一定帮助解决问题为由,将杨岁全接到宾馆黑监狱。

杨岁全电话:13772658270
渭滨区公安局长:1580917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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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家可归的残疾人张德利、张淑凤夫妇被行政拘留10天

Posted: 23 Dec 2013 11:57 PM PST

2013/12/24)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的张淑凤致电权利运动,称自己和丈夫张德利被仁和派出所的肖副所长拉到了朝阳区拘留所,夫妻俩各被行政拘留10天。

残疾人张德利、张淑凤夫妇被行政拘留的原因很简单,房屋遭党和政府强拆无家可归,被迫到中南海找党的总书记习近平解决住房问题。想不到总书记真是好书记,把夫妻俩安排到拘留所,解决了无家可归的大问题。

张德利表示,自己出狱后还会去中南海,只要问题一天不依法解决,自己情愿将牢底坐穿。

张淑凤电话:13718139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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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成三中全会歌颂习近平被拘留

Posted: 24 Dec 2013 12:54 AM PST

 
2013/12/24)权利运动发布:
王永成,北京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村人,2004420日,朝阳区王四营乡政府打着绿化的旗号,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下,野蛮强拆了王永成的房屋,大搞房地产商业开发。上访10年,走遍在京的所有信访部门,至今没给解决。

20131211日上午10:30分,王永成走到中央电视台西边便道上,打一横幅,横幅上内容为:习主席为人民铲除贪官腐败,铁面无私不留情。现场的北京海淀区警察虽然对王永成制止了,同时也认为歌颂习主席是好事,没想到被警察交到羊坊店派出所处以拘留10天,于1222日获得释放。

王永成表示,对于海淀公安局的违法拘留问题,将提起诉讼并讨回公道。

联系电话:130211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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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劳教老人发起围观审理西单四君子活动

Posted: 24 Dec 2013 12:55 AM PST



2013/12/24)权利运动发布:
“西单四君子”已于近日分别收到起诉状,并且在最近就要开庭。他们以在街头宣传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被起诉。

腐败,是当前中国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官员财产公示,官员连财产都不敢公示,怎么可能为国家和民族作出个人的奉献与牺牲?

一般而言,一个人坐了牢,是正义对他的一种惩罚,更是他的耻辱。而“西单四君子”为了宣传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而坐牢,是一种荣誉,是历史和人民给予的荣誉,让我们钦佩他们,让我们赞美他们,让我们歌颂他们,让我们为他们而骄傲。

奥运劳教老人王秀英老太太,发起围观审理“西单四君子”的活动,你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什么,你更应当问自己为国家做了什么?!我们太多的人没有勇气象“四君子”【目前,四君子已是一个群体】一样,但总该有勇气出来围观吧!围观就是力量,围观就是你的态度。

让我们更多的人与他们分享历史和人民给予的荣誉。

王秀英电话:13620510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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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倡议书

Posted: 24 Dec 2013 05:21 PM PST

 
当我们开心生活、尽情欢笑的时候,一个不幸的家庭却在紧急呼救!当我们努力工作、畅想人生的时候,一个充满生命热情的家庭正在泣血求助!

2013123日上午,十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冲入苏州被拆迁户范木根家,在苏州警方已经派员到场的情况下,仍用伸缩棍对其妻儿进行殴打,妻子手被打断,儿子头破血流。范木根为保护妻儿,持刀将两名非法闯入家中并对家人施暴的逼迁人员刺死。事件发生后,范木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妻儿现仍在医院接受医治,全国声援范木根无罪的呼声无数,并有公民及律师自发组成关注团赴苏州现场声援。

范木根八年维权经历,使得范家已无力承担医疗及律师费用,为表达对范木根正当防卫行为的支持和声援,现由北京奥运劳教老人王秀英和北京反暴力拆迁维权人士叶洪霞共同呼吁发起爱心捐助行动,强烈呼吁良知尚存的在京人士共同响应,伸出您友爱的双手,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哪怕只是一声问候,一句祝福,一元钱,都将给予这个家庭最实际的帮助!

授人玫瑰,手有余香;奉献爱心,收获希望。您的无私关怀,您的善意之举,就是不幸家庭最大的幸运!爱人者,人恒爱之!

【声明】
1、此次捐助纯属自发性捐助,完全凭个人自愿;
2、我们的捐助接受任何个人以及团体的核查;
3、我们会及时将您的捐款送到范木根家人手中;
4、我们将公布捐款花名册,让范木根及其家人和我们一起铭记那些奉献爱心的人们。

请各位朋友相互通知,具体捐助行动公布如下:
【爱心捐助行动时间】
20131228日上午10点开始
【爱心捐助行动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1号院4号楼212
【乘车路线】
在北京站乘坐10路公交车到南菜园(总站)下车,向西行穿过白纸坊桥,走到路尽头即到。
【联系方式】13911872899  叶洪霞
倡议人:王秀英   叶洪霞
20131223

山东、辽宁冤民到中纪委监察部喊冤【组图】

Posted: 23 Dec 2013 07:49 PM PST





(2013/12/24)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12月24日)是西方传统节日平安夜,山东青岛访民林秀丽、孙世芹、姜泽先、王恩青、郑敦善、以及辽宁大连王作香等,到监察部找中央领导喊冤。

林秀丽电话:1860071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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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运动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unread,
Dec 25, 2013, 10:13:09 PM12/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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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月清:因为我是访民所以观毛要拘留

Posted: 25 Dec 2013 04:30 PM PST

本人高月清系上海黄浦区居民,2008年因为世博,合法居住廿几年(居面28平米)的住房,遭地区三产淞南房地产有限公司、中恒集团有限公司及黄浦区法院暗箱偷拆,无奈走上了上访之路。

2010年9月9日,本人专程去毛主席纪念堂拜祭求保佑,一切合法有序,回来却被无辜拘留,全过程由黄浦区小东门警所‘洪涛017673’操办:同年9月11日本人从北京回沪,被‘洪涛’等人强行带进派出所,长达数十小时没有用饭没有喝水,完全失去人生自由,‘洪涛’身穿乘凉衣,拖鞋,卷起裤管,吊儿郎当,未出示任何证件,无传唤证,无正规办案手续,伪造谈话笔录,自问自答,叫来门外闲杂人员签字作伪证,至深夜去领导家签字盖章,对本人以“在毛主席纪念堂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五天,其违法行为遭本人抗议时,‘洪涛’却说,“侬反应不要太快,侬再讲也没用,没地方会受理,因为侬没权!”

事后在青浦‘福民度假’,本人上厕所,‘洪涛’手提摄像机,强行踢开厕所木门,欲对我摄像,并满嘴脏话,态度凶横,匪气十足,遭众多旁观者强阻,影响极其恶劣!     
     
综上,‘洪涛’违法办案有悖中央“民生”精神,严重损坏公安警察形象……。为此我和家人恳请您(有良知的人们)做一个公平的见证,说句公道话,对违法办案进行核查处理!  
  
洪涛联系电话:1893084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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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院法警喷辣椒水送访民圣诞节大礼

Posted: 25 Dec 2013 04:00 PM PST

(2013/12/25)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下午15点左右,湖北省广水市访民李袖华到湖北省高院门口喊冤撒材料,结果遭到警号为420046的法警向其眼睛上喷棘椒水。同时被辣椒水的还有湖北省天门山冤民王晓萍。

据了解,李袖华于1989年至2005年在广水市农村信用联社连续工作16年,2005年12月30日被信用联社下达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时年已届46岁,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李袖华的丈夫生前是广水市应信用社副主任,于1998年6月24日因公死亡,留下三个未成年的女儿相依为命。为了孤儿寡母的生存权,就步入了艰难漫长的诉讼、上访之路。

今年李袖华到北京撒材料已被拘留八次,也多次作出让步,但问题因广水市信用联社的蛮横无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李袖华说:真的想死了算了,共产党就是没有说理的地方。

李袖华电话:1850275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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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文广: 毛泽东领导的“革命”是邪路——四论私有化

Posted: 25 Dec 2013 06:56 AM PST

毛泽东诞生120周年,他一生领导两场“革命”,耗时五十年。一是“新民主主义革命”;二是“社会主义革命”,目的是消灭私有制。这两场“革命”充满掠夺、抢劫、杀戮,这是邪路,只有否定,才能为中国私有化和宪政扫清道路。

(一)毛泽东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邪路 (持续约三十年)
这场“革命” 从上世纪二十年代中期开始历经大约三十年,开始叫土地革命,以“打土豪分田地”为口号。在农村掠夺地主和富农的土地,要消灭地主阶级。抗日战争后,毛泽东在农村开展暴力土改,把民国政府定性为地主阶级的代表,并发动了推翻这个政府的内战,在大陆建立了一党专政的国家,随即开展“镇反”、“肃反”、“农业集体化”运动。这场“革命”,造成的死亡,数以百万计,除了战场上的死亡,还包括土改致死的地主,和以公审等形式处死的“反革命”(其中有地主和反对土改合作化的人,也包括一部分民国政府的军政人员)。

这场“革命”践踏了人权,冲击了传统,伤害众多心灵,毒害国民思想,造成社会的倒退。这场“革命”是邪路理应否定。

(二)毛泽东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也是邪路(持续约二十年)
1955年开始了毛泽东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又曰:社会主义改造)。目的是掠夺国民(包括全体农民)的土地和生产资料。在农村推行“合作化”“公社化”,掠夺全体农民的土地,实行公有制。在城市强制推行公私合营,把业主的生产资料掠夺为国有。

这场“革命”在中国完全消灭了私人经济,在城市中极大地伤害了工商业,使那些熟悉市场经济,善于经营的业主失去了经营管理的可能性,把这些人变成了社会唾弃的对象。在这场“革命”中,连续数千年的市场经济,遭到彻底破坏,经营之道、经营哲学都付之东流。很多跨世纪的企业、百年老店,在社会主义改造中都失去了经营活力。企业全部变成了国营,清一色成为官员谋取权益的衙门,经过二十年的“社会主义革命”中国已经不存在一家私营企业。本来生机勃勃的私营企业,变成国营之后,几乎没有几家不亏损。

这场 “革命”的高潮是“文化大革命”,消灭资产阶级的口号已经变成了打倒走资派。在这场连续二十余年的“社会主义革命”造成了,数以千万计的死亡,仅仅三年大饥荒就有三千多万人饿死。经过毛泽东领导的两场“革命”,中国大陆元气大伤,在社会底层,很多人要维持一个温饱的生活都很困难。经济的运行到了崩溃的边缘。

(三)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企图摆脱毛泽东的邪路
 毛泽东死后,“文革”结束。赵紫阳、胡耀邦等人推行了一系列改革开放措施。农村取消了“人民公社”制度,实行包产到户,分田单干。按照毛泽东的说法这是一种“倒退”“复辟”行为,但正是这种“倒退”,极大地推进了农村经济发展,解决了全国的温饱问题,取消了连续20多年的主要生活用品,包括粮食、油料、肉、蛋、布匹的定量供应制度。这次改革成功,说明了农村的“公社化”、“合作化”等所谓的“革命”是对农村经济的破坏。城市中允许私营企业发展,引进国外的资本,请国外的,港台的资本家到大陆设厂开店,结果工商业获得了飞速的发展。这些事例从反面说明了毛泽东的所谓的 “革命”,实际是破坏,是邪路。

(四)与台湾对比看毛泽东的邪路
   纵向看,毛泽东的“革命”,破坏了两千年来的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传统,给社会和国家带来了灾难,说明毛泽东领导中国走上了邪路。从横向比较台湾的发展。也可以清楚看到毛泽东所领导的 “革命”引导中国走上了邪路。台湾和大陆有着相同的语言文字和传统文化。1949年前有着相同的发展水平,1949年后两地分道扬镳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台湾按照中华民国的宪法保护国民的私有财产。为了避免共产党在台湾农村用“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鼓动农民运动,蒋介石到了台湾,也推行土改,但不是掠夺地主土地,而是用金钱和国有企业的股票收购地主的土地,分给农民。贫苦农民获得了土地,避免了共产党以土地问题煽动暴乱。在那之后农民可以安心耕作,地主获得了资金,用他们的文化和经营才能,到城市发展工商业。结果在民国政府的管治之下台湾的工商业和农业都获得了蓬勃的发展,不久就变成了亚洲发展速度最快的四小龙之一。(当时的亚洲四小龙分别是台湾、香港、新加坡和韩国。)

从1949年到1979年的三十年中,大陆和台湾的人均GDP的增长相差有数十倍之多,直到今天两个地区还明显地存在着差距,如社会保障制度,台湾早就实行了全民医保,而大陆至今广大农村还是缺医少药。台湾的老农津贴,每月大概有7000台币(合人民币1200多元)而大陆的农民养老金在很多地区只有五六十元,相差二十倍。在国际排名中:新闻自由度、司法公正度、政府清廉程度和经济竞争力等方面,台湾都远远超过大陆。为什么同是中华儿女在最近五六十年中双方会产生如此大的差距呢?通过比较可以看到,差距是因为大陆在毛泽东中共的领导下,发动了两场消灭私有制的“革命”,破坏了现代经济的基础,把中国引向了邪路。

(五)中共用教科书宣传毛泽东领导的两场“革命”
在中共的领导之下,规定了大学生的必修课之一是《毛泽东思想概论》。这门课程主要内容是宣传歌颂毛泽东在的两场“革命”,用毛泽东思想理论去给大学生洗脑,去给中学生甚至小学生“灌水”。这是一种毒化教育。

2003年我写过一篇《评大学生必修课毛概》(收入《百年祸国——从毛泽东到江泽民》P153)结果十年过去了,这门课,现在还是大学的必修课。中共当局对毛泽东发动的两场“革命”,毫无反省忏悔之意,不认识那是一条邪路、一条灾难之路,相反却把人们推动的变革说成是邪路,这完全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教育必须改革,应该向学生传授普世价值和传统文化而不是传播歪门邪道,对毛泽东的两个“革命”必须否定。

(六)私有化是经济改革的必由之路
毛泽东的两场“革命”都是为了消灭私有制。为此本人在2004年曾写过几篇评论消灭私有制的文章,其中一篇名曰《消灭私有制是灾难之源》。网上发表以后,都收录在2004年在香港出版的《百年祸国——从毛泽东到江泽民》(P38)之中。时至今日,有识之士必须准备在中国大陆推行私有化,土地应该私有化、多数国企都应私有化,对受害者应该根据可能给予赔偿,中国的私有化也是对全民的教育,也是对毛泽东两场“革命”的否定,为中国宪政开拓道路。

2013年12月25日 
于山东大学孙文广电话:0531—88365021 13655317356

蒙冤警察北京讯:全国蒙冤警察在京举行案件发布会【视频】

Posted: 25 Dec 2013 07:29 AM PST


2013年12月22—23日,全国蒙冤警察进京代表9人与两名维权律师常伯阳、马连顺汇聚一堂,回顾了全国蒙冤警察自去年8月至今年的维权活动情况,并召开了第一期《案件发布会》。
  
参加案件发布会的蒙冤警察有:田兰、桑殿鹏、霍朝选、何祖华、周历、徐兆杰(张国峰妻子)、马新丽、荣彦宏、董才。
  
在总结蒙冤警察开始集体维权活动以来的情况时,到会蒙冤警察发言踊跃,大家深有感触的说:自去年8月中旬以来,虽然我们已经以《公开信》的形式,向党中央连续发出了七封信,陈述我们的冤情,提出蒙冤警察要求依法纠正错案的诉求,至今没有任何回音和结果。
  
蒙冤警察历经多年上访申诉,始终是申诉无门、维权无望、冤案至今无人过问。这种现状,无可辩驳的证明了:在中国,司法黑帮无视国法、剥夺诉权、渎职侵权、公权力滥用、司法腐败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会上,针对当前司法腐败的严峻形势,维权律师常伯阳和马连顺给蒙冤警察集体维权活动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并共同商榷了三点对策:
  
一是集体维权与个案突破相结合;今后要更加重视蒙警个案的启动程序,共同围观、呼吁,见证司法公正,直到找回公平正义。
  
二是择期召开《蒙冤警察案件发布会》,公布案情,并邀请维权律师参加,剖析个案,促使个案进入再审程序,改变司法部门耍无赖、无期限的“推磨”“躲猫猫”。
  
三是加强蒙冤警察与维权律师、著名维权人士、维权民众的互动。1、联合全国维权律师、从司法角度切入个案;2、争取正义媒体,扩大蒙冤警察的影响,争取更多正义人士、维权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会上,重申了蒙冤警察维权群体的诉求:坚决支持党中央、坚决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反对腐败、打老虎、拍苍蝇,坚决抗击司法腐。要求司法公正,平反冤案。
  
到会的蒙冤警察讲述了各自冤案形成的原因、诉说了在遭遇不法侵害之后,多年来艰苦的维权经历和诉求。详情见《全国蒙冤警察案件发布会》系列报道。
  
蒙冤警察QQ:301196487,
QQ:32539622,QQ: 298070439,QQ:309467286。
  

黄光玉圣诞节控告党国公检法黑暗

Posted: 25 Dec 2013 05:35 AM PST

——吉首交警惨无人道、断人肋骨割人肌腱、湘西公检法残害无辜

2013年3月25日,我嫂子张三元被龙洪波驾驶的面包车在斑马线上撞成多处骨折,该肇事司机被认定为负全部责任。吉首交警队主管交警偏袒肇事者,不但放走肇事车辆,而且对我住院治疗的嫂子停药。无奈,2013年6月24日我哥哥黄光生到交警队反映情况,被七、八个交警堵在屋内打断肋骨、割断右手指屈肌腱,并将浑身是血的我哥哥带上脚镣、手铐进行惨无人道的折磨。

案发后,为了掩盖交警故意割断我哥哥黄光生右手食指肌腱的事实,吉首交警隐匿现场监控录像;为了掩盖交警打断我哥哥肋骨的事实,吉首公安又故意忽略对肋骨部位的CT检查;为阻止我哥哥的控告,吉首公安还编造我哥哥是网上逃犯,在举报的过程中将他抓捕;为剥夺家人为我哥哥请律师一审辩护,吉首法院竟然不给我哥哥吉首检察院的起诉书,并适用简易程序以妨害公务草率判决我哥哥有期徒刑一年;吉首法院还为遮掩其适用简易程序的错误,伪造一份普通程序的判决书蒙骗湘西中级法院;湘西中级法院对如此明显的错判视而不见,匆匆将我哥哥送到外地服刑。

湘西山高皇帝远,当时司法机关已经习惯于无法无天,他们是逼人上访、逼出“冀中星”拼命。请求公安部、最高检察院追查吉首交警断人肋骨、割人肌腱的刑事责任,并纠正对我哥的错判。

上访人:黄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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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河南南乐基督教徒为宗教自由流血

Posted: 25 Dec 2013 04:47 AM PST

(2013/12/25)权利运动发布:
山东基督教徒闫圣恩致电权利运动称,其与安徽的教友曹楠从郑州来到南乐,看望张少杰牧师的家人。今天与曹楠准备回郑州。却被村镇干部拦住不准出去,并发生剧烈的肢体冲突。曹楠被打后从家里拿把菜刀跑出去,被暴徒用砖头袭击,曹楠跑掉。我们中午两人试图再次出去又被拦阻。拨打过110没人来管。

今天早上张少杰父母在做饭时突然不能动。两人都七十多岁了心脏都不好,其大女儿听到消息赶过来,被门外的人拦住不让进,给马列宇宙真理教的干部两次磕头还是不许。最后看到有一位认识的村长才通融让进来。拨打120急救来后不准车进来。

目前,张少杰牧师家中有九个弟兄姐妹(基督教的称呼)9人,还有4位律师,全部被堵限制人身自由。

张少杰电话:13283026151.
闫圣恩电话:1322309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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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启事:北京维权人士胡光女士被失踪

Posted: 25 Dec 2013 02:33 AM PST

(2013/12/25)权利运动发布:
寻找被拆迁人胡光,现下落不明,胡光,女,现年58岁,北京人,访民,住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靠近违法新建将台乡综合办公楼)(辖区:朝阳区将台乡街道办事处,朝阳区将台乡政府电话:010-64371688,将台乡政府规划科电话:010-64371393,将台派出所值班电话:(010-64362030)

2013年12月22日早上开发商告知:胡光到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政府接她去看房,看好房后、签协议,结果胡光前脚出去,后脚就把她的房子突然暴力强拆,这是将台乡政府和开发商事前设计好的圈套。

据胡光说:回来后见到房屋已被暴力拆平,没有签协议,开发商没有五证,是违法拆迁,她的房内有她多年积攒的集邮票、有她姥爷首义老人多年收藏的古玩字画,和她父亲北京军区原司令员多年收藏的古玩字画,当日胡光给朋友打电话说:当日早上被骗出家门随身只带一部手机、连手机充电器都没带,手机快没电了说完上述情况后手机突然断了。

自2013年12月22日至今25日4天胡光失踪。

寻求正义爱心人士帮助寻找。强烈呼吁!胡光你在哪里?胡光你86岁老妈还等你照顾呢。

胡光手机:13141258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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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平安夜四大银行断友维权抗议在北京

Posted: 25 Dec 2013 01:49 AM PST

 



今天在北京金融街维权的全国四大银行断友维权抗议活动已经进行了三天,银监会银行官方突然变脸 ,改变昨天温和谈判并承认买断有问题的做法 。

 出动便衣警察 ,警察化妆维权人士混进银行断友维权队伍中强行把断友抓送上去久敬庄的公交车,进行暴力抓人殴打银行断友,昨天谈判代表都被抓捕。 已经抓了两大巴车押送到久敬庒 , 这是参与抓捕的警察警号分别是(024508.)(025095)。

现在久敬庄被关押的银行断友有三百多人。维权断友还没有被北京警察全部控制,大部分断友继续在北京各个信访敏感地区散步。

张丽电话:18028722575,
毛进军电话:1347744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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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运动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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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6, 2013, 10:29:02 PM12/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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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宝华为村民争取权益被“敲诈勒索”构陷案今将进入高潮

Posted: 26 Dec 2013 02:54 PM PST


2013/12/27)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江苏省常州市退休教师姚宝华先生因为失地农民争取合法权益而被以“敲诈勒索”构陷一案,经辩护人集体对已经涉嫌蓄意构陷的公诉人申请回避、对合议庭成员予以政治保护申请回避程序后,案件在下午进入实质性的举证质证阶段。

在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向法庭出具的第一份证据中,就出现了张冠李戴的笑话,而且还自送乌龙大利,称敲诈勒索的受害开发商的金色领寓项目是分4次报批的“合法”项目,让大家看到了公诉机关与公诉人对法律的无知,以及对姚宝华老师及其家人在构陷技术上的粗糙!

今天,有了昨天的预热,案件审理将不出意外地进入高潮。今天的看点是:公诉人还会向法庭提供多少伪证与非法证据?法庭会在独立、公正司法上有多大的空间?法庭外还有多少不确定因素。

今天,刘晓原律师、王宇律师、张成茂律师、以及公民张建平将继续出庭,为维护国家法律的姚宝华及其家人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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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钗被听证会忽悠后继续控告村官、乡官等共党

Posted: 26 Dec 2013 05:43 AM PST

(2013/12/26)权利运动发布:
2013年12月4日,福州市仓山区对刘玉钗信访案件举行听证会,主持人与代理人纪斯尊表示在近几天会专门解决问题,可是至今没有任何结果。年关将过,刘玉钗知道又是被忽悠了,决定继续控告抢自己财产的城门镇镇长袁惠琴与湖济村村支书林宗香。

刘玉钗电话:1332865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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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民欢迎李东生落马,要求给予巩进军自由

Posted: 26 Dec 2013 05:25 AM PST

(2013/12/26)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广东东莞的冉崇碧、河北邯郸的柴梅香、山东的孔祥迁山东、河北唐山的郭胜芝、湖北的余凤兰、河南的关天才、江苏盐城的李爱珍等,到国家信访局周边打横幅拥护中央抓捕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强烈要求释放河南巩进军。
你好,在吗?

柴梅香电话:18610699490
郭胜芝电话:15175587269
余凤兰电话:1887267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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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黑监狱——上海籍访民尹国良下落不明

Posted: 26 Dec 2013 05:28 AM PST

上海籍访民尹国良,男,现年55岁。其人为反映上海水产局领导干部在用麻袋往家里扛年薪的同时,(上海水产局在岗干部平均年薪高达60多万——他们远远超过了习主席的工资!)拿着高年薪的他们,却在光天化日之下,做着令世人所不齿的肮脏事:他们毫无人性地迫害尹国良的岳父——上海海洋渔业公司离休干部孙忠海。孙忠海是1947年2月参加革命,一个经历了战场上硝烟炮火洗礼的——打过江山的国家功臣。就是这样一个人民的功臣,直至在当今这样一个美好和谐的社会里,却在遭受着上海水产局高官领导的深重迫害!

为给老岳父申冤——呼吁、呐喊、讨回公道,尹国良爬行在上访的这条血路上……
今天上午,尹国良和上海的20多个访民,在去天安门广场——毛泽东纪念堂,纪念我们的伟大领袖毛主席诞辰120周年的途中,被北京警察拦截,强制进了天安门派出所,在寒风刺骨的露天院子里,被冻了4个多小时,滴水未沾;之后,被押送去了北京黑监狱马家楼,5个多钟头已过去,此人无任何音讯消息!

至此,尹国良在黑监狱里,是死是活无人从知……

日本首相安倍参拜靖国神社,新华社新闻电视台、中央新闻电视台,强烈地抗议——安倍的举动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心!

试问,曾经战争年代流过血;现在和谐社会心依旧在流泪的一个无名英雄——他身上的冤谁来主持正义?为岳父去京讨公道的尹国良,他直至现在下落不明——是死是活,我们国家领导人是否会为这个公民的生命设身处地担忧过

尹国良电话:13801884796

天津84岁老人撒传单后被软禁在南开区政府黑监狱

Posted: 26 Dec 2013 04:56 AM PST

天津84岁耄耋老人贾慧珍为女儿张兰英鸣冤,多次抱病上京抛撒传单,为的是让领导能看见自己家的冤屈;能听见体弱多病的孱弱嘶鸣;本月17、18日历经两天一夜的天津政府不接回,在北京领导的多次压力下,天津政府于19日凌晨1:30才将老人无奈接回天津后,即被带至天津市南开区政府犯罪第二现场时代宾馆103室非法拘禁。宾馆出入必经的大厅24小时有“人”把守。

由于在南开区政府的犯罪现场时代宾馆103室已经“住”了近两年的光景,老人精神已经抑郁,历经抗日、抗战时期的老人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家的房子被强抢了四年多的时间了,我们一没有签字;二没给一分钱的经济补偿;三没有安排周转安置的情况下,光天化日、拧门撬锁的,房子和财产就没有了,比以前的土匪、恶霸还要厉害!建设银行干部、中共党员的女儿张兰英,相信党,相信党中央不会看着不管,于是上京反映,被天津南开区政府从北京绑架回津,被带至天津蓟县九山顶黑监狱非法关押,女儿张兰英不堪凌辱被逼割腕自救、、、建设银行领导加入施压打压的队伍,株连九族,使女儿被逼离婚、、、时至今日,房子和财产被抢已四年有余,家毁人残的女儿和我们已知天命的二老仍在南开区犯罪第二现场苟且偷生、、、为女儿鸣冤,老人舍命要讨回公道,否则死不瞑目。老人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垂暮老人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回到属于自己的家;能看到女儿康复、健康的和从前一样;过上幸福的生活;象以往一样的充满活力,充满朝气,阳光健康、、、(期盼老人“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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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7, 2013, 10:26:29 PM12/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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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老师为村民维权案第二天,公诉人又送乌龙大礼

Posted: 27 Dec 2013 06:53 AM PST


(四位辩护人与媒体朋友在钟楼区法院)
2013/12/27)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今年75岁的江苏省常州市退休教师姚宝华为村民争取权益被以“敲诈勒索”案进入第二天,也就是举证质证阶段,试图治姚宝华一家三口有罪的公诉人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陈付检察长为首的公诉人,居然又送出一份姚宝华一家三口不仅无罪、而且反腐有功的“乌龙”大礼,在将开发商违法用地的真相暴露无遗的同时,还当庭将常州市国土资源局非法出让集体土地的犯罪事实公之于众!

2006116日,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告国有土地挂牌出让,占用江墅村村民集体土地的金色领寓用地面积为32310平米,底价500万人民币。在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与开发商金石置业公司于20061230日签订的金色领寓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中,金色领寓用地面积为32310平米,以500万成交。其中第九条适用法律中称: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而在公诉人提交的所谓征收集体土地的“批文”中,征收江墅村的集体土地是2008年,也就是说,在还没有假批文(真正能够证实征收土地合法的批文与“一书四方案”公诉人根本拿不出)的两年前,江墅村村民的集体土地就被常州市国土资源局非法卖给了金石置业公司,而且还是以每亩10万的不可思议的、完全违反《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价格“卖”掉的!

该证据也证明了姚宝华老师所在的钟楼区北港街道邹家村委江墅村村民,在阻止开发商非法施工的自助行动依法有据,开发商自愿拿出8万元人民币补偿(相当于一亩地的补偿)给予老年村民买米天经地义!与敲诈勒索罪之间没有任何对法律关系。

此外,对国土资源局与开发商之间如此公然官商勾结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的违法犯罪的证据,姚宝华老师的辩护人张建平当庭告知检察院的公诉人:真正的罪犯出现了,国务院《关于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第八项规定,对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们属于司法机关,不要对真正对犯罪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刘晓原律师在法庭上当庭指出,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居然都没有办案单位与办案人员的签名!也就是说,公诉人收集、审查证据根本都不考虑形式上的合法性,可见该案的粗糙程度!

明天,该案将进入第三天的审理,为姚宝华一家三口作无罪辩护的刘晓原律师、王宇律师、张成茂律师、以及公民身份出庭的张建平等四位辩护人均希望:司法机关不要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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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木根》破茧而出,公益活动提前进行

Posted: 27 Dec 2013 06:51 AM PST



为范木根献爱心行动已提前启动, 由于某些爱心人士周六无法到现场捐款,并且此项活动的2位发起人王秀英、叶洪霞均已受到警方的关注,为了保证此项爱心行动的顺利进行,故此活动提前启动,明日继续,欢迎广大在京的爱心人士到现场围观支持、奉献爱心。活动地址;西城区鸭子桥路1号院4号楼212室。
 
活动现场联系电话13911872899或者13520510585,敬请网友大力扩散为盼!奉献爱心,扶持正义,从你我做起!

快讯:近千四大行断友在工总行门前示威抗议

Posted: 27 Dec 2013 03:04 AM PST




 

今天四大行断友在工总行门前示威抗议,现场警察多,车多,警察拉断友断友抱团警察拉不动,断友在喊口号,现场很壮观壮。

手挽手 肩并肩 统一喊口号 此起陂伏 就是要在国家反腐的大环境下 伸冤 维权 把罪魁祸首姜建清拉下马!!!

李断友15510334640
毛断友1347744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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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8, 2013, 10:37:15 PM12/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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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胡光“幸福”生活【视频】

Posted: 28 Dec 2013 07:27 PM PST

2013年12月22日至27日,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胡光失踪第6天,,美籍侨眷胡光,女,现年58岁,北京人,维权访民,住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紧邻违法建筑朝阳区将台乡综合办公楼)。 
  
2013年12月22日早上开发商告知:2013年12月22日胡光到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政府接她去看房,看好房后、签协议,结果胡光前脚出去,后脚就把她的房子突然暴力强拆,胡光认为这是将台乡政府和开发商事前设计好的圈套,据胡光说:回来后见到房屋已被暴力拆平,没有签协议,开发商没有五证,是违法拆迁,她的房内有她多年积攒的集邮票、有她姥爷首义老人多年收藏的古玩字画,和她父亲中共北京军区原司令员多年收藏的古玩字画,当日胡光给朋友打电话说:当日早上被骗出家门随身只带一部手机、连手机充电器都没带,手机快没电了,说完上述情况后手机突然断了。
   
2013年12月19日,爱心人士到到胡光家里探望她,虽说生活在北京城里寸金寸土地方,却享受着猪狗一的生活,在北京没有退休金;没有低保生活费,几年来每天都捡拾垃圾度日。我每次见她,她说我过得挺好的,吃着捡来的垃圾,住的房子既不能挡风又不能避雨屋顶。12月19日到22日三天的时间,胡光房子被抢了,人被失踪了。

   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2/05/201205281055.shtml#.UrxomqKWPik

胡光手机:13141258403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政府电话:64371688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政府规划科电话:64371393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派出所值班电话:64362030
葛志慧2013年12月 29日报道 
联系方式:13261499836;skype :gezhihuizxc..

法律监督申请书

Posted: 28 Dec 2013 09:12 AM PST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2012年2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人民政府在没有任何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对朝阳区三间房乡甲1号实施强拆。该次强拆行为损害了原告及其它20多户家庭的房产及其他财产权、人身权,所涉财产标的额高,涉及面广,影响巨大。
针对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人民政府的该具体行政行为,以原告为代表的行政相对人自2012年3月初开始,便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一直未被立案。经多方面及原告的多次努力,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6月对该案予以受理,但在受理的过程中,仅允许朝阳区三间房乡三间房甲1号的产权人之一的吴明权作为原告。

 2013年9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吴明权诉朝阳区三间房乡人民政府”一案通知开庭审理。而在本案中,贵院并未通知20户人家参与诉讼。(涉案涉及20多人的合法私有财产被朝阳区三间房乡人民政府非法侵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只通知了包括原告在内的其中2名当事人参加庭审。 2013年9月9日,上述案件第一次通知开庭,朝阳区人民法院却安排法警阻拦申请人之一的孙晓丽、吴明权等人进入法庭参加庭审活动,后并公然宣布:因双方当事人未到庭而取消当天的开庭,择日再开庭。引起民愤。

直到2013年11月2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才向原告送达重新开庭的传票,通知原告此案将于2013年11月29日9时开庭审理。但是在2013年11月28日17时多,朝阳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初某某以电话的方式告诉原告:“因法官家里有事,取消原定于2013年11月29日9时的庭审活动。”原告在接到此电话时即要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取消第二日开庭这一决定出具书面答复,并要求提供合理的证明材料。但至今朝阳区人民法院仍拒绝出具任何书面答复。2013年11月29日联系朝阳区人民法院秦法官,他说他不是主审法官,主审法官家里有事,(合议庭组成人员一直未告知,原告只知道审理此案的法官之一有秦某某,书记员初某某)。

原告认为,朝阳区人民法院诸多行为表明:如果该案继续由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将会造成明显不公正的审判结果。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或认为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指定本管辖区其它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决定自己审理:(三)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区的基层法院起诉。”

现申请人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行为,为此特向贵机关申请法律监督,恳请依据法律规定责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改正错误,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以挽回该事件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并就此案安排北京市第三人民法院予以公正审理。

此致                               

申请人:孙晓丽
2013年12月4日

纪斯尊:圣诞老人泪长流

Posted: 28 Dec 2013 09:25 AM PST

圣诞之夜,我圣诞老人忙着驾鹿车,铃声叮当,爬冰川、穿雪原,给人间送平安为老人献吉祥,让儿童笑声朗,我心欢畅……

可是,当我抵达福建福州,鹿车突然止步不前。天气如春温暖,内心却刺骨冰寒!

我聆听到天地肺腑心声:
“家被强拆,你维权无端遭刑事拘留。罪名是寻衅滋事,我无力帮你出囹圄。我伤心,无奈至极。亲爱的,在这平安夜,我内心无法平静。近在咫尺,却难于相见。这究竟是谁造成的家庭悲剧?究竟是我们公民的平安在哪里真正可以实现?此时,我只能用心和你诉说。相信你能感应到,你不是孤单的。为我,为家保重……”

我知道这是被羁押于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冰冷高墙铁窗内庄磊的瘦弱爱人王东红的心灵诉说。我和天下读者一样,再也无法抑制,悲泪夺眶而出,泪长流,我心酸痛!

因为,我还看见同样被羁押于福州市第一看守内林应强白发苍苍的年迈父亲,拐着拐杖,在街上蹒跚背影。我也看见陈气年迈母亲焦怒脸容。

我还看到被羁押于北京冰天雪地朝阳区看守所内林炳兴的三个未成年的儿女,到镇政府讨要被关押的爸爸和妈妈,扬言:不还我爸爸和妈妈,就要跳楼!震颤人心!

我也看见同样被关押的吴京她两个幼小儿女在街头举牌“上访无罪!我要妈妈!”“放我妈妈回家!”

这一幕幕凄惨凄凉令人心碎景象,叫我圣诞老人如何送欢乐!

气得我瞪圆眼珠,横吹胡须!

我深知,庄磊、林应强、林炳兴、石立琴、刘建新、陈气、吴京、蒋碧秀等无数被强加寻衅滋事罪名羁押于看守所的信访群众,都是合法权利被官僚贪官污吏违法侵权,有的房屋被暴徙野蛮暴力强拆,有的被打砸桌椅门窗,吓得姑娘尿湿裤子,气得爸爸走上维权上访道路,何罪之有!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天下何来太平,何来稳定?
中国诤士纪斯尊出资万元代请律师,又于2013年12月10日要赴京在法庭上为林炳兴、刘建新、蒋碧秀、林依妹维权。在福州火车站侯车大厅遭福州国保特务野蛮拦截。气得纪斯尊将侯车大厅当演讲大厅;“有胆量,你们就开枪吧!我愿当新中国的闻一多烈士!”无畏气概,气壮山河!感天动地!惊天地,泣鬼神!怎能不让我圣诞老人热血澎湃,热泪横流!纪斯尊在火车上,在北京西客站、宾馆、酒楼一连怒吼咆哮四天。为邮寄给中纪委举报信被打得鲜血淋淋!义无反顾!

福州国保特务流氓居然谩骂:“鸡巴中纪委!”纪斯尊以毒攻毒,怒斥:“你是鸡巴国保!”真是地地道道不折不扣鸡巴国保!国保国不保!不是维稳是维乱!有刁官、无刁民!

我圣诞老人能不为天下忧,忧心忡忡,泪长流!

乌乎哀哉!圣诞老人泪长流!
2013年12月26                                                       

肖青山广州火车站举行抗议活动

Posted: 28 Dec 2013 07:29 AM PST



(2013/12/28)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维权人士肖青山、马胜芬到广州火车站,就杨新梅向中央举报乌鲁木齐铁路局高官贪污职工社保基金被新疆巴州公安局栽赃陷害劳教2年,现在,当地派出所又在杨新梅女儿房梦娇高考政审表上污陷杨新梅一事;及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局民警抢了马胜芬财物不还;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2009年1月9曰指使黑社会流氓入室抢劫肖青山钱财等问题,举行街头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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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老师为村民维权案第三天,公诉人再送“乌龙”大礼

Posted: 28 Dec 2013 07:32 AM PST

2013/12/28)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家村委江墅村退休教师姚宝华老先生无偿协助村民讨要被“征”地补偿款,在开发商主动支付了十分之一补偿款两年后被以“敲诈勒索”构陷案审理的第三天。在经历了法庭两天的折腾后,女律师王宇病倒,由120送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

下午,该案的主审法官在王宇律师因病不能出庭、由担架抬进法庭受审的74岁姚师母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强行开庭审理,遭到刘晓原律师当庭的强烈抗议,并一次次指着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向合议庭成员释明。

虽然法庭为公诉人的构陷创造了优越的条件,但公诉人依然勇担“卧底”角色,继第二天庭审中送出官商勾结非法侵占江墅村村民集体土地、违法建造“金色领寓”商品房项目外,今天再送乌龙大礼,将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与金廷房地产公司官商勾结所涉及的“青枫公馆”(其中有江墅村集体土地60余亩)未批先用、非法低价出让、拒不依法给予失地农民补偿安置等犯罪证据,公然曝光于法庭之上。

当姚宝华老师的辩护人张建平在质证时问及:8.88公顷土地以1500万、既平均每亩11.3万元的价格出让符合“招拍挂”的规定吗?毛地出让是国土资源局与被征地的江墅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还是开发商与江墅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时,公诉人、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的付检察长陈俊才发觉精心的构陷实际上已经破产,居然称本案是敲诈勒索刑事案件,与失地村民有没有得到补偿安置属于两个法律关系,失地农民有没有得到补偿安置不重要。换句话说,失地农民只要向开发商讨要了补偿就属于敲诈勒索!

在法律上,政府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应当在三个月内部足额支付青苗费、地上附着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险等5项费用,如被征地农民得不到以上的补偿安置,就有权拒交土地,阻止不法施工。

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的陈副检察长的荒谬绝伦的辩解,等同于抢劫犯没有罪,而要求抢劫犯返回被抢财物的受害人倒构成了敲诈勒索!

庭审中,据说由政府与法院安排的旁听人员也发出窃窃私语:看来想治姚宝华老师、以及株连其老伴和儿子的“敲诈勒索”已经难了,而一批损害江墅村农民合法权益、超低价倒卖集体土地的“苍蝇”危险了。

明天上午九点,案件审理进入第四天,更多的腐败与迫害姚老师一家三口的真相将进入大起底的阶段,敬请社会各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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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牧师刘凤刚到天津蓟县传福音【视频】

Posted: 28 Dec 2013 03:37 AM PST


(2013/12/28)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北京家庭教会刘凤刚牧师到天津蓟县传福音,和基督教的兄弟姐妹们一起朗颂圣经,并观看了教友们的家园被共产拆毁的情况。临别时大家没有学习西方拜登吃廉洁的炸酱面,一起效仿习近平吃了丰庆饱子,愿教友丰收喜庆别被习近平领导的党拆的无家可归。

郑明芳电话1582299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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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盲人陈永成被关押久敬庒黑监狱进入第八天

Posted: 27 Dec 2013 09:52 PM PST

(2013/12/28)权利运动发布:
上海盲人陈永成  盲人胡忆中 朱国强 钱才娟四人在2013年11月20日下午4点, 在中南海府右街西直门口,陈和胡各抛一百份反应问题的材料,即刻从门中涌出十多个武警战士将四人围住 ,并抢夺材料 急忙捡地上的材料,还有警察拍照摄像后用警车送四人到府右街派出所,又转押到黑监狱久敬庒关押至今。请求关注!

陈永成电话:13817302789
胡忆中电话:13918053654
朱国强电话:15000743302
钱才娟电话:133816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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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关注:常州市姚宝华老人敲诈政府同伙案庭审进行时

Posted: 27 Dec 2013 08:17 PM PST

今天常州市姚宝华案进入庭审第三天,早晨11点左右,@常州姚宝华 一家三人敲诈勒索案的辩护人@刘晓原律师 @张成茂律师 张建平等人在钟楼法院信访接待室等待院长,进行投诉。庭审中王宇律师心脏病发作紧急送常州第一人民医院抢救。
 请媒体维权人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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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9, 2013, 10:16:35 PM12/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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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一次低估了常州市钟楼区法院的流氓本性【作者:王宇】

Posted: 29 Dec 2013 07:00 PM PST

——代理刘勤凤案件始末

常州姚宝华老先生和夫人刘勤凤多年来一直帮助本市的被征地、拆迁的村民利用法律知识合法维权,和当地政府、公检法多次较量,这早已激怒了当权者。

2012年9月,当姚宝华、刘勤凤的家园面临被拆,他们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和市场价格对其宅基地、房屋进行拆迁安置补偿时,遭到拒绝并被警告:“要么交出宅基地,要么全家人进去”。当年12月,钟楼区公安局将此民事纠纷非法立案侦查,并抓捕了姚宝华夫妻及其儿女四人,其女儿被关37天之后被放出来。2013年6月9日,钟楼区检察院将此案的姚宝华夫妻及其子姚纳新三人非法起诉至钟楼区法院。

在刘勤凤被羁押期间,大概是2013年6月中旬,我接受了刘勤凤家属的委托去看守所会见了刘勤凤,刘勤凤向我谈了其被羁押之后,因条件恶劣,年纪太大,身体越来越差的情况:“腰痛的厉害,腿脚麻,无知觉,已不能动了,胃也痛,吃饭也不好。人老了,全身是病。”我会见之后立即就此多次向法院和看守所提出:关押74岁且是身患疾病的刘勤凤,违反了公监【2010】214号《公安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的规定,并多次向钟楼区法院递交律师建议函,要求变更强制措施。但此要求至今没有任何回复。只是经过我们的努力,8月底刘勤凤被从看守所送到医院,但仍没有很好的治疗。

对于如此简单的案件,常州市钟楼区法院迟迟不予开庭审理,并于2013年9月16日通知当事人和辩护人,将此案违法延长审限三个月,我于9月18日向法院寄出《律师建议函》,指出:该延长审理期限决定的程序违法,且延长三个月无法律依据。并建议法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遵守案件审理期限制度,依法撤销延长审理期限的决定。另外,为防止对刘勤凤等人的超期羁押,建议法院对刘勤凤等立即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就以上几个问题,除了寄送书面材料,我也曾多次向钟楼区法院刑庭庭长周洁、本案审判长吴一东致电要求。但是,几名审判人员对律师的合理建议至今没有任何答复。

2013年11月23日,钟楼区法院给我打电话,说要安排11月28、29号开庭,我说我已经于一个月之前安排了在三亚开庭,而且我在12月4、5号也都已经安排了开庭,7、8号是周六、日,但书记员说其他你没有安排的时间别的律师却没有时间,9号就到审限了,所以就要安排到周六日,最后确定了12月1号开庭,我说:你们现在知道审限要到了,就着急开庭,我之前多次催促法院尽快开庭,但法院却对此置之不理。

2013年12月1日星期日上午八点半本案在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开庭。当天,我和另外几位辩护人来到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等待开庭。当天,前来参加旁听的人员较多,虽然说是公开审理,但该法院却无缘由的非法设立警戒线、增派大批特警,以高度的管控状态不让前来旁听的人员进入审判区域,庭审一直等到九点多才开始。开庭前,审判长吴一东特意把我找到门外,叮嘱我:“配合法院开完庭。”我说:“如果庭审是在合法的情况下进行,我当然配合,但是如果庭审违法,我没有义务配合法庭违法。”

在法庭上,我们发现合议庭成员全部为法官,而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本案合议庭应该增加人民陪审员。但是法官不允许我们提出申请。

庭审在违法组成的合议庭主持下进行着,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及审判员多次打断各位辩护人的发言,只要辩护人的发言对控方不利,审判长及审判员就不允许辩护人继续发表意见,辩护人多次提出抗议,但得不到审判长的支持。

1号下午,在质证的过程中,针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对其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都有所质疑,但当辩护人根据审判长的要求提出具体意见时,审判长立即有意打断辩护人发言,理由是:辩护人提出的意见与本案无关。辩护人认为:辩护人发表的意见是否与本案有关,审判长只有在充分听取之后,才能作出判断,辩护人的意思还没能表达出来呢,你是怎么推定与本案无关的?难道你是辩护人肚中的回声虫?审判规则明确规定,法官应该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平等对待及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因此,辩护人当即提醒审判长:“根据《法官行为规范》第三十一条“对诉讼各方陈述、辩论时间的分配与控制(二) 不得随意打断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等的陈述;”作为主审法官,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不得随意打断辩护人的发言。但审判长仍然阻止辩护人依法行使辩护权。(我已就此事向法院进行投诉,但至今没有答复)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辩护人认为,如果审判人员拒不听取辩护人的意见,随意打断辩护人发言,使辩护人的意见不能充分表达,那么,该庭审就是不公平不公正的,辩护人不能为委托人充分辩护,就无法履行辩护职责,既然庭审不公平、不公正,且作为辩护人在无法履行辩护职责的情况下,我只能与委托人解除委托。

走出法庭前,我把审判长拒绝接收的《要求增加人民陪审员》的申请交给法庭,又到委托人刘勤凤身边告知她:因为审判长的非法阻挠,我无法完成辩护职责,因此只能解除委托,这样她就没有了辩护人,如果法院继续开庭就剥夺了她的辩护权,因此她可以要求法院等待她重新委托辩护人后再继续开庭,同时嘱咐她要保重身体。

之后我就离开了常州。
12月16日,钟楼区法院给我打电话,说刘勤凤还要委托我做辩护人(事后才知道,当时法院曾多次劝说刘勤凤不能再次委托我做辩护人,但刘坚决不同意,执意要重新委托我做辩护人),我说我还不知道,家属还没有通知我,如果这次法院要我作为辩护人出庭就要保证辩护人的辩护权,如果连话都不能说,那么我就无法辩护。之后,刘的女儿姚钦又给我打电话,还要委托我,并说,她母亲说了,除了我以外,谁都不用。其实这时我仍在犹豫是否接受委托,因为我最近的工作很忙,身体也一直不好。但12月19日,我突然收到一个以常州市钟楼区法院署名的短信息,大概意思是: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审理刘勤凤等敲诈勒索案确定12月26日到30日开庭,要我作为辩护人出庭。23、24号姚钦又连续打电话来要我参加26号的庭审。虽然我对常州钟楼区法院真是失望之极,但每次,我想起躺在审判庭中地上的那位虚弱、可怜的老人家,我都会泪流满面,我真的无法拒绝为她辩护。

12月26日、27日连续两天开庭,因钟楼区检察院、法院在庭审中的不断违法,不免一番激烈的对抗性的辩论,27号下午,在质证过程中,公诉人所举的证据全部与本案无关,都是些通知、批复等行政材料。我当即提出此案就是因征地引发的开发商和被征地农民的民事纠纷,根本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因为这两天检察院所举的证据都是在证明一个事实:他们的征地是合法的。但这些证据和敲诈勒索没有任何关联性。既然检察院如此的举证方式,那说明他们也认为应该先确认其征地的合法化,再来认定刘勤凤一家三口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但是其征地的合法性的认定是一个非常复杂和专业的行政案件,而作为多年审理刑事案件的公诉人员和刑庭的审判人员怎么能审理这样专业的行政案件呢?因此我建议此案应该中止审理,被告人取保候审,等把涉及本案的征地案件审理完毕,再来审理此刑事案件。因为我也做过一些关于征地补偿方面的行政案件,知道卷宗中的相关行政材料根本无法证明征地的合法性,对于那位觉得卷宗中这么多的行政材料以为都是合法有效的征地文件的年轻检察官,我随便举了几个涉及征地补偿的法律法规,告诉他,这些只是浩如烟海的征地法律法规中的很少的几部基本法规而已,但就这几部法规,相信你就不是很精通。但没想到,公诉人居然说:律师这是对其挖苦和谩骂,而且又没有文化素养。

我非常气愤,当即提出抗议,要求审判长对公诉人这种人身攻击进行批评教育。坚决要求审判长将庭审录像回放,看律师哪句话是对公诉人挖苦和谩骂了?哪句话是没有文化素养了?否则公诉人必须就此事向律师道歉。但审判长根本不履行其职权,没有对公诉人进行制止,也没有对其批评教育。我当时非常气愤,这两天又超负荷工作,再加上连续一个多月以来各个法院为了年底赶着结案,很多案件都在开庭,使我基本上每天都在开庭的疲劳运转中,还有前几天感冒还没有痊愈。我这时已感力不从心了。审判长因我坚决要求公诉人道歉,因此提前休庭,使我没有晕倒在法庭上。回来以后,自认为休息一下,明天继续开庭,就早早的睡了。

没想到,第二天28日早晨醒来感到心力交瘁,怎么也无法起来了,连喊人的力气也没有了。大概八点半的时候,姚钦来喊我起来,我和她说:我实在是起不来了,我的心脏好像要衰竭的样子。她很着急又有些害怕,赶紧叫了120救护车来,我被送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抢救室,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醒来了,看到几个朋友来看我,我躺在那里也无法和她们打招呼。不知是几点钟的时候,我看到钟楼区法院刑庭的庭长周洁带着一个书记员和法警来了,他问我:为什么我的电话打不通,我说:我从昨天就不舒服,手机没电了,也没有力气充电,今天早上来医院也没有带来。他又说:因为无法和我联系,上午休庭,下午一点要准时开庭,我说:“我身体状况实在是无法继续开庭,希望法院能够延期两天审理,等我稍微恢复一下再去参加开庭。”周洁让书记员作了笔录,让我签字,因为我身体很虚弱,说了这么多话之后就没有一点力气了,我点点头,示意他等一会签字,周洁也点头同意了,就去一边等待,过了很久也不见他们再过来,后来听陪我的朋友们说周洁已经走了。

28号晚上,另外几位律师从法院回来看我,见我的身体这么差,第二天要把相应的我生病的材料递交法庭,认为我病得这么严重,应该延期审理,不能让刘勤凤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继续庭审。这时,医生让我留院观察,但却没有床位,只能在急救室中,急救室里进进出出人来人往,使我的心脏难以忍受,我希望找一个安静的地方静养,所以我和医生说要不就给我找个病房,要不我就回去,这个地方我没办法休息。医生说医院目前床位很紧张,就这个条件,但坚持要我住在医院急救室,我坚持要离开,医生最后让我签了一份承诺:有什么意外与医院无关。才允许我离开医院,但嘱咐我明天必须前来复查。

29日早晨,我遵照医嘱去医院复查,其他几位律师把我在医院的病历和医生建议休息三天的假条一并交到法院,没想到钟楼区法院不惜侵害刘勤凤的辩护权,也不顾姚宝华(75岁,身患癌症)、刘勤凤(74岁,已经瘫痪,几天的庭审一直是被抬来抬去,躺在地上接受审判)两位老人都是身患重病、年老体衰(据说29号早晨,姚宝华也是被抬到法庭的),仍然坚持开庭,当几位律师打电话告诉我这个情况后,想到被构陷的两位体弱的老人和他们无助渴望的眼睛,我被深深的激怒了,不顾身体仍然在病中,而且还正在打吊针的情况,坚持要去法院参加庭审,为我的当事人辩护,当我们到达钟楼区法院进入法院大门并过了安检的门时,来了几个法警不让我上楼,我说,我是刘勤凤的辩护律师,我要上楼去参加庭审,但是十几个法警站成一面墙挡着我,我根本过不去,无奈,我先给一个朋友打电话,告诉她我被钟楼区法院的人阻止开庭,然后打110报警,称钟楼区法院门前有人阻止律师参加庭审,希望他们能及时派警察出警(但警察直到晚上根本没有出警)。

我刚刚把电话挂上,就有一个法警说:“你打完电话了?上!”在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的情况下,冲上来五六个彪形大汉把我抬了起来,我因为身体很虚弱,而且还正打着针,一下子全身冒汗,头晕目眩,心脏好像停止了一样,我说:你们不要碰我,我自己走。但是声音已十分虚弱,根本没有人听我说话,我感到全身被他们撕扯得很疼痛,然后就失去了知觉。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感到一阵寒冷,睁开眼睛,感到天旋地转,不知道我在哪里,只知道我是躺在冰冷的地上,大脑一片空白,我想站起来,但是一点也动不了,这时我看到陪我来的姚钦的妹妹和姑姑过来了(后来她们说当时也被拽走了),我说把我扶起来吧。她们扶着我坐在装着材料的箱子上,又去开来车,把我扶到车里躺下,我这时全身都很疼痛、酸软,躺在车里又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次我又低估了他们的流氓本性。

北京圣爱基督教会访民团契创新举办“人吃饭”活动 【视频】

Posted: 29 Dec 2013 08:04 AM PST

2013年12月28日,在北京访民葛志慧暂时居住地丰台区春风雅筑小区举办了“人吃饭”活动。

2014年元旦即将临近,恰逢2013年最后一次“月底聚餐”。在众多弟兄姊妹的要求下,由泉建虎弟兄倡议举办了这次聚餐活动。为了避免引起当局的误解,这次聚餐活动区别于当前流行的“公民聚餐”和“同城飯醉”,泉建虎弟兄将活动命名为“人吃饭”。

感谢泉建虎弟兄为这次活动全程忙碌,甚至亲自下厨做了非常有特色的侉炖花鲢鱼;感谢尹丹律师百忙中冒着凛冽寒风赶来聚餐。

参与这次活动的弟兄姊妹们来自不同的省份,感谢主的恩典,使得今天大家能齐聚在主的跟前,他们是宁惠荣,泉建虎、刘永平、赵作媛、田小冬、刘沙、王金戈、王秀坤、岳爱玲、张纯珠、王春艳、葛志慧等。欢迎更多的弟兄姊妹能在以后的日子里来到这里参加“人吃饭”自助聚餐活动。

尹丹弟兄在聚餐开始前虔诚带领大家祷告:
爱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我们感谢你!赞美你!感谢你在新年到来的前夕,把你的孩子聚集在这里,一起享受主你的爱宴。

我们再次恳求你,恳求你把天国属灵的灵粮供应给我们。

让我们在您的恩典中茁壮成长起来。求您给我们加添更多的力量、智慧和信心让我们成长起来,让我们胜过这个黑暗的世界。胜过撒旦的权势!坚固我们的信心,既不偏左又不偏右,一心一意的跟随在主耶稣你的后面。感谢你赞美你耶稣基督,请你洁净我们即将食用的饮食,求你洁净我们的心怀意念,求你祝福这个场所和这个为我们聚会的平台。

感谢你赞美你,请你在即将来临的2014年给我们力量过得胜的生活。
感谢主,奉耶稣基督的名!

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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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村民维权案奇闻:公诉人称姚老师拿法律敲诈勒索开发商

Posted: 29 Dec 2013 05:04 AM PST

(2013/12/29)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家村委江墅村75岁退休教师姚宝华先生无偿协助村民讨要被“征”地补偿款,在开发商主动支付了十分之一补偿款两年后被以“敲诈勒索”构陷案审理的第四天。由于王宇律师因病缺席辩护,法庭在违反程序下强行开庭审理。

上午,对公诉人提供的青枫公馆8.88公顷集体土地征收的合法性进行了举证质证程序。其实在该程序中法庭尚没有(不知后面会不会有)证人出庭接受辩护人的质询,举证质证变成了辩护人的质证意见。没有进行质证,何来充分完整的质证意见?辩护人只能用质问公诉人的方式发表质证意见:开发商钱小峰作为党委书记,以每亩11万3千余元的、令人不可思议的超低价格拿到青枫公馆法律明确规定不可出让的集体土地能合法吗?远远低于国家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规定的常州市68号征地补偿安置文件有法律效力吗?《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不是明确规定失地农民得不到补偿安置可以拒交土地的吗?

下午,法庭不顾张建平一再呼吁要保障刚刚癌症手术的姚宝华老师生命健康基本人权的情况下,继续强行开庭审理。其实,当开发商在非法占用江墅村集体土地的金色领寓与青枫公馆的土地中,已经存在了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姚宝华老师与村民一起维权并获得开发商部分补偿的行为,与敲诈勒索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完全是“风马牛”的关系。既然没有了主观构成要件,那么敲诈勒索的客体构成要件与客观构成要件也就不可能存在,法庭就应该当庭宣判姚宝华老师一家三口无罪释放。然而,法庭继续着毫无意义的客体构成要件与客观构成要件的审理。

在无聊的审理中,公诉人居然给昏昏欲睡的辩护人、以及旁听人员一针强心剂,称:姚宝华老师拿着国家法律找开发商要合法手续,逼迫开发商主动提出给予部分补偿属于客观上的要挟、胁迫行为,导致了开发商的人身权受到损害的个体构成要件形成。

“拿着国家法律去敲诈勒索,这是世界奇闻!”政府与法院安排的旁听人员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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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钗:听证会 皇帝新衣!假听证 真忽悠

Posted: 29 Dec 2013 04:23 AM PST

——“听证会”已成官僚政府掩饰严重违法侵权行为的遮羞布

党中央、国务院:

全国现在正在推广以“听证会”解决信访问题的新尝试,新途径、新办法。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全国各地在推广“听证会”时,已经出现严重恶劣危险趋势!假听证会,真忽悠!甚至不惜把“听证会”形式,当成官僚政府掩饰严重违法行为的遮羞布!更为严重的是,借听证会来终结信访案件!党中央、国务院必须立即引起高度重视,否则,就不再是“官逼民访,不得不访!”而是逼得被欺压的中国人民走投无路,信访都被终结了,无路可走,投诉无门了,就只能“官逼民反、不得不反!”后果极其严重!最近,福州都在举行信访会。

2013年12月4日,在福州市仓山区政府信访局举行刘玉钗信访听证评议会。
刘玉钗与代理人纪斯尊出席。

听证会由仓山区法院孙志高法官主持,广大诉讼群众对孙志高极为反感,恶评如潮!

承办单位 相对人是城门镇综治办主任倪登秋和湖际村书记林宗香,都是一直侵害刘玉钗合法权利的死对头。

评议员陈卫红、蔡文奇、陈松、陈瑜、赖高明、王健都是官方官员。黄友淦、林丹、郑钿响都是一直都与刘玉钗过不去的人。所以,刘玉钗当场对评议员的资格表示异议,认为这些人当评议员,肯定对自己不利,不公不正。纪斯尊也提议,听证会评议员很重要,应该由异地人大代表和律师组成。孙志高假惺惺表示:听证会初次尝试,会接受建议。改进。

听证会监督员由区纪委监察局苏江红、潘志强担任,还有6位咨询员,一个监票员,记票员又是对刘玉钗不利的林贻。

评议员共9人,收回评率议票8张,一位评议员弃权。投票率为90%。结论意见书却称满满意率100%。如果9人中有8人弃权,已表明态度,只有1人投票,满意率也是100%吧?这不荒唐吗!所以,刘玉钗于2013年12月27日在《信访人对信访事项依法终结的意见》中愤怒签写“抗议”!

刘玉钗理所当然表示强烈抗议!
因为:刘玉钗信访问题共有四项。一是房屋拆迁安置问题。刘玉钗一家拥有百年老房150多平方米,老房墙厚70cm。拆迁办却只从室内量面积,少计算十几平方米,违法侵权。另在承包地建有400平方米新房。协议书上已标明是土木砖混结构,拆迁办却按简易搭盖赔偿,自相矛盾又严重侵权。更严重的是,城门镇政府没有安置、补偿一份钱就出动二百多暴徒强行拆房,害刘玉钗一家6年来只能租房屋住。抽号安置房11座904房,却已被安排给中风病人居住。

至今6年时间,没有安置、没有补偿。听证会却要终结刘玉钗信访件,这不是强盗政府豪抢掠夺吗!

另伯父陈木祥的40.9㎡共有面积已赠予刘玉钗的丈夫陈寿海。镇长袁惠琴和村书记林宗香却安排外地人陈国平。经我们控告举报,才取消。有报纸刊登通告为证。原镇党委书记魏铺彧已承诺安置75㎡住房。现任镇长袁惠琴也曾答应安置60㎡住房。可是,听证会上却完全否认。狡辩已困难补助9.5万元。安置房是安置房,困难补助是困难补助!不容混淆!不容终结!

刘玉钗一家在0.8729亩承包地上,同时又租用亲戚共3亩地,载种龙眼果树166棵,已7年时间,果树已到盛产期,按土地征用补偿政策规定:应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按土地附着物实际价值进行补偿。那么,按省林业厅提供的全国通用《耕地附着物补偿标准计算方法》应补偿23年的龙眼果收益3818000元,有理有据。听证会上却坚持以每亩地7.5万元,一了百了,终结了。严重违法侵权。

如此听证会,根本无法终结全国信访案件,只能终结信访群众对党政的信任!应该终结丧失良心良知,俯首贴耳充当官僚走狗奴才听证评议员的资格和政治前途命运。

听证会华丽形式外衣,实际上已成皇帝新衣!只能引发人们强烈不满!强烈抗议!

其实,官僚政府借“听证会”皇帝新衣,以终结信访案件阴谋,早被代理人纪斯尊一眼洞察。因此,一开场就借发言先机,并以书面形式尖锐挑明:“政府必须按三中全会精神,与官僚主义立场、观念、作风决裂,抛弃官官相护、层层包庇错误惯性思维,仗势欺人霸道习惯,不要总以为官方任何违法行为都是正确的,不能更正、更改。否则,双方就无法达成共识,解决问题。听证会就会流于形式、失败,无力而返!”这一切都是被纪斯尊言中了!听证会阴谋败露无余!

刘玉钗
2013年12月28日

公民力量致赵紫阳、梁伯琪家属的唁函

Posted: 29 Dec 2013 04:18 AM PST

王雁南女士及赵紫阳、梁伯琪全体家属,

惊悉前中共中央总书记、总理及中共开明改革派领袖赵紫阳先生的夫人梁伯琪女士于2013年12月25日在北京辞世,不胜哀戚。
        
赵紫阳先生因同情八九民运反对暴力镇压而被迫去职并遭软禁直至去世的十六年间,梁伯琪女士与赵紫阳先生共度时艰,彰显了梁女士理解、支持赵紫阳思想和正义抉择的高风亮节。

赵紫阳先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为中国从闭关锁国走向全球化奠定了基础。赵紫阳先生也在中共体制内,为政治体制改革积极地探索了道路。在历史的关键时刻,赵紫阳先生不忌惮中共元老的位高权重,敢于反对中共中央武力镇压民众的决策,表现了弥足珍贵的勇气、良知和正义。赵紫阳为此付出了被非法剥夺终身自由的代价。

我们将永远铭记赵紫阳先生为中国的经济复苏和民主化进程所作的巨大贡献。我们尤其敬佩赵紫阳先生晚年对中共体制的深刻反思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本质和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的洞见。我们也深深认同赵紫阳先生得出的中国必须放弃一党专政、实行多党制度和宪政民主的结论。
        
在赵紫阳先生所有的历史贡献背后,都有梁伯琪女士的患难与共、携手同行。更是由于梁女士的奉献和牺牲,赵紫阳先生晚年的真知灼见才得以流传于世。公民力量为此向勤劳朴实、忠贞不渝的梁伯琪女士表示崇高的敬意。

愿梁伯琪女士一路走好。
请梁伯琪全体家属节哀。

权利运动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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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30, 2013, 10:21:52 PM12/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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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我怕死,但不拒死

Posted: 30 Dec 2013 05:01 PM PST

(2013/12/31)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下午,当我还在常州市钟楼区法院第十三法庭为被构陷的姚宝华老师一家三口、与刘晓原律师和张成茂律师作无罪辩护时,法庭外就已经有人在开始策划对我实施暴力了。晚上20点出法庭听到这个消息后,我觉得有必要作一个郑重声明:我怕死,但不拒死!

当我在法庭上毫无顾忌地揭露钟楼区公安、检察院、开发商为了非法拆掉姚老师家房屋而相互勾结,炮制大量伪证构陷姚宝华老师一家三口的时候,我就知道面对的是钟楼区公安分局的副局长与钟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这样令人恐惧的对手,以及能够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就在姚老师房屋所在的江墅村进行“瑞富小区”工程的开发商,我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是最正常不过的。当然,自2005年开始致力于公益维权,我就非常明白我的“不明智”将给我和我的家人、甚至我身边的亲友的生命安全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作为人,再恐惧的莫过于死亡,人追求的梦想,是能够永生。我同样也恐惧死亡,并清楚死亡的威胁无时无刻不潜伏在我的身旁。然而,当不公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就忘记了恐惧;当正义需要我去伸张的时候,我就不再惧怕死亡,也不愿意采取苟且偷生的方式来拒绝死亡。

虎门销烟的林则徐有一句名言: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句话催生了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三位护国名臣;这句话也曾被温家宝上任国务院总理时引用;这句话同样一直是我的励志与践行!

三位护国名臣最终没有保得了腐败的晚清王朝,我要警告当朝那些热衷于腐败、热衷于害人的人:我怕死,但为了公平正义,我和我的家人不惧死,也不拒死!

声明人:张建平
2013年12月31日晨

姚家被“敲诈勒索”构陷案在伪证彻底暴露中结束庭审

Posted: 30 Dec 2013 08:31 AM PST

(2013/12/30)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省常州市退休教师姚宝华一家三口被“敲诈勒索”构陷案,在常州市钟楼区法院经过两次共计6天的的审理,于今天晚上20点结束,法庭未当庭作出本应该作出的宣判。今天的庭审彻底暴露了钟楼区公安分局与钟楼区检察院制造伪证对姚宝华老师一家三口的构陷!

钟楼区检察院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中称:钟楼区公安分局接到匿名举报后,于2012年10月15日由公安分局的副局长签字立案侦查。刘晓原律师当庭指出该关键证据为伪证,原因是邮寄匿名举报信上的邮戳显示,邮局是2012年10月15日下午17点收到的所谓匿名信,而此时邮局已经不再可能投递信件,公安分局要已经下班,吕副局长怎么可能在同一天收到所谓的举报信并指示立案?莫非吕副局长有特异功能,能感知邮局有一封举报信在等待着他处理?

当作为公诉人出庭指控的钟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俊在法庭辩论中,引用所谓证人姚某某对姚宝华老师“煽动”村民对开发商实施敲诈勒索的言论时,正在旁听席上的姚某某当场站起来指责副检察长陈俊在撒谎!吓得陈俊居然代替审判长指示法警驱逐正直姚某某。

由于张建平在法庭上揭露了征地的违法性,以及官商勾结倒卖农民集体土地的真相,法庭审理还没有结束,在钟楼区法院大院中就有几个人就开始商议要组织黑社会对张建平实施暴力,估计是坐镇监控室的领导下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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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85岁老奶奶被拘禁黑监狱,限制出行,砸门骚扰,气卧病榻

Posted: 30 Dec 2013 04:29 AM PST

----------老人家绝望:非要我用生命换尊严吗?

天津85岁老奶奶贾慧珍,因12月多次抱病上京抛撒传单为女儿张兰英鸣冤,被天津政府强行带回津后,被拘禁在天津市南开区政府犯罪第二现场鞍山西道时代宾馆103室,限制出行。
   
老人家愤然再次来到中南海抛撒传单后,被值班警察带到府右街派出所后随“大流”被送往久敬庄接济站,直至晚上10点多无人过问、、、他们没有人性的把老人送到久敬庄黑监狱后,置之不理;黑兮兮的寒冷冬夜,久敬庄的看守对老人说:你可以自己走了,没人管,没人接、、、茫茫黑夜让一个84岁的孱弱老人去哪里?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政府无情,冤民有义,被在京访民营救出黑监狱;以不至于冻死在那里、、

权利是私权,权力是公权。是权力给了他们疯狂的资本,人心泯灭,丧尽天良。老人说:人做事,天看着,中央设立的马家楼黑监狱,是反腐是保护腐败利益集团,是解决反应腐败问题,还是恶意授权打击反应腐败问题的访民,上下勾联欺骗人民。

为了阻止贾慧珍老人再次上京披露天津南开区政府的丑恶嘴脸,南开区政府加派“力量”24小时把守黑监狱时代宾馆的出入必经之路,限制老人出行,因20日他们故意折腾老人至凌晨3:30才带回津,老人本就有病,现在看病出入也遭限制,这是想致人于死地啊。老人躺在床上,眼露绝望:冤民的力量再微弱,还要坚持,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习近平有时间排队买包子,是不是能够抽时间解决85岁和你母亲一样年龄贾慧珍老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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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张兰英元旦诉冤联艺歌会 【视频】

Posted: 30 Dec 2013 01:58 AM PST

权利运动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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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31, 2013, 10:05:54 PM1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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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元旦,权利运动没有新年贺词

Posted: 31 Dec 2013 04:42 PM PST

2014/1/1)权利运动发布:
鉴于姜家文、赵振甲、张福英等一批觉醒的维权人士在中共十八大后一直被关押,以及徐乃来、何斌、陈风强等维权人士遭当局以人治的方式判刑,权利运动就今天2014年的元旦节日不发表新年贺词。对致力于争取公民权利运动的同仁,权利运动以国父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互勉励志。

权利运动全体成员

姚立法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

Posted: 31 Dec 2013 04:43 PM PST

——“衡阳破坏选举案”是百年来罕见的政治丑闻

全国人大常委会:
湖南省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518名代表,在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出席第一次会议期间,接收“竞选”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职务候选人的钱,达1.1亿余元人民币,人均19余万元,他们所接收的物质还未折价计入其中。出席会议的527名代表中,仅有9人没有收钱。

这在中国自清末初设“议会”开始选举以来,是极其罕见的!这是所有中国人的奇耻大辱!

践行宪政梦的先驱宋教仁先生是湖南人,台湾在任民选“总统”马英九先生是湖南人,518名涉嫌受贿罪的市代表是湖南人。曾有不少大陆人在台湾选举“总统”日当夜,称“今夜我是台湾人”而“自豪”。

全国人大常委会:何日我们大陆人才是真正意义宪法上所说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的公民?

全国人大常委会:湖南“省有关方面”、“衡阳市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决定”,“接收512名(另有6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此前因调离本行政区域已经终止代表资格)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及3名未收受钱物但工作严重失职的人大代表辞职”。衡阳市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不依法联名对涉嫌受贿罪的512名收受钱物的代表及3名未收钱物但工作严重失职的代表启动罢免程序,将会是天大的历史笑话。

全国人大常委会:据湖南日报报道,2013年“12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体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鉴于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涉案面广,已经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决定成立衡阳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筹备组,授权筹备组依法行使相关职权”。我认为这是很荒唐的!衡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蒸发了?消失了?解散了?法律依据呢?不该对700万衡阳人民一个说法?

湖北省潜江市前人大代表

姚立法                                                                    
2013年12月31日

张进福进京来拜年【视频】

Posted: 31 Dec 2013 08:37 AM PST

打竹板、想联欢。 我把祖国的大好形势谈一谈。
在96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
也有水来也有山,也有平地和高原。
有廉政、有贪官;有公道来、更有冤。
就说那黑龙江省小小的桦南县信访办。

非法雇凶绑架张丽双。
雇凶本是政府的错,它颠倒黑白不认过。
野蛮政府践踏法律剥夺人权。一家七口全被判。
桦南县政府真敢干,以权代法权利大无边。

乱开发、强买地,西平村百姓不同意,
一千亩稻苗被药死。这就是庙小妖风大、水浅王八多。
桦南政府小、啥妖都赶做。
百姓没招去卧轨,被铁道部门罚款65万多。
这样的政府不整理,百姓的安宁没法说。
希望全球媒体多关注,中央领导要重视。
桦南县为啥这样干,因为是天高皇帝远。

说贪官、道贪官,贪官的事情说不完。
说好说赖,请大家多多包涵。我给大家拜个年。
祝老年朋友身体健康、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祝青年朋友事业有成,多赚钱!
祝孩子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远离贪官!
我是张丽双的父亲张进福,给大家鞠躬拜个年!
我的祝福是真诚的。我反应的问题是确凿的。

张丽双本来就没有罪,政府捏造罪名强行定罪。因起诉书上说:“在京人员送回桦南县。”实际押送张丽双时没有没有一位是桦南县的执法人员、信访工作人员。都是在京雇佣的非法人员。在法院判决书上又说是孙权(邮局局长)在北京找的朋友送回张丽双。不管哪种说法都不符合法律程序。桦南县政府雇佣的非法人员对张丽双非礼才是罪犯。张丽双是受害者,维护她的人权有何罪?
桦南县政府强卖西平村水稻耕田一事,桦南县政府有预谋的想把水稻耕田变成废弃地。2002年强行征收。老百姓的直补不知到哪里去了?这三年的土地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待续!

2014年元月元日
张进福电话:13836692223。
(反腐维权联盟马波整理)

姚宝华敲诈勒索案 【作者:刘晓原】

Posted: 31 Dec 2013 07:41 AM PST

一审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接受姚宝华委托,指派本人担任姚宝华涉嫌敲诈勒索案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在看守所会见了姚宝华。在姚宝华身患癌症被取保候审期间,辩护人多次与他会见了解案件情况。特别是通过查阅案卷材料及前后两次六天的庭审,辩护人对本案事实有更加全面了解。

在发表详细辩护意见前,在此先表明辩护人的总观点,这是一起以指控敲诈勒索罪为名,逼迫被告人姚宝华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为目的,被侦查机关伪造举报材料而构陷的案件。辩护人对本案作无罪辩护。

一、关于本案程序违法的问题

1、侦查机关程序违法。
刑事侦查卷宗第一卷中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显示,本案的侦查机关——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对姚宝华立案,是因为有人匿名举报他及其家人多次组织江墅村村民,以“拆迁土地补偿”为由,阻扰青枫公馆工地的正常施工,并以此向开发商“敲竹杠”,私自索要几十万元现金占为己有。

《刑事案件登记表》写明的接警时间是2012年10月15日,领导批示进行“初查”时间,也是2012年10月15日。

经过两个月的初查,即在2012年12月17日,侦查机关在钟公刑立字(2012)第10022号立案决定书中称,对姚宝华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立案侦查。

2012年12月31日,侦查机关以姚宝华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但在给家属的拘留通知书中,称姚宝华涉嫌的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2013年1月23日,侦查机关在给钟楼区人民检察院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中,仍以姚宝华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报捕。

2013年1月30日,钟楼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姚宝华涉嫌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符合逮捕条件而决定批准逮捕。

2013年4月25日,侦查机关起诉告知书中,称姚锡华、姚宝华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我局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敲诈勒索罪,现于2013年4月25日移送起诉至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但移送的只有被告人姚宝华、刘勤凤、姚纳新三人的案件。姚锡华已在2012年12月被取保候审,当时对姚锡华是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

从以上事实可知,侦查机关立的案件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刑拘和逮捕都是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由。但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涉嫌的罪名改为敲诈勒索,移送的案件材料仍然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

辩护人查遍了《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也没有找到侦查机关可以改变逮捕罪名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据。

针对改变逮捕罪名移送审查起诉的问题,公诉人在与辩护人进行辩论时,反复强调侦查机关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在辩护人的追问下,公诉人没有回答依据的是哪一部法律、哪一个法条。

2、公诉机关程序违法。
侦查机关在起诉意见书的最后,注明的移送案件材料是七册。公诉机关——即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注明的也是七册。

但辩护人看到的却是多达十二册案件证据,这多出的五册案卷材料,为何会出现在侦查卷宗之中?

公诉机关在庭审调查中称,多出的五册案卷材料是在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要求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取得。在案件起诉后,要求补充侦查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五十七条规定。

辩护人在补充侦查卷(二)中,发现有两份法律文书。一份是2013年6月28日,公诉机关给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区分局的《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通知书中称,为有效地指控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请提供法庭所必需的下列证据------。

另一份是,本案侦查机关——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在2013年9月5日给公诉机关的《补充侦查报告》。报告中称,你院于2013年6月28日向我局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要求对姚宝华、刘勤凤、姚纳新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补充相关证据材料。现已补充侦查完毕,现将有关材料移送你院。

这两份法律文书可证明,案件移送法院起诉后,侦查机关作了一次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为两个月零八天。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五十七条的规定,不论是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还是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都是以一个月为限。鉴于违反法定程序作补充侦查,公诉机关提供给法庭的补充侦查卷,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3、审判程序违法。
本案这次连续五天的庭审中,特别是前三天的庭审,审判长吴一东多次休庭,每次休庭严重超过其宣布的时间。如12月27日上午庭审时,说休庭十五分钟,但直到休庭一个半小时后才恢复庭审,也不作任何的解释。12月28日上午庭审时,因为被告人刘勤凤辩护律师有病没能出庭,上午九时,审判长吴一东宣布休庭,直到上午十时五十五分才宣布开庭。把三个被告人带上法庭后,审判长吴一东随即又宣布休庭,说下午继续庭审。在12月26日的庭审中,存在宣布休庭几分、十几分钟,实际休庭半个小时以上的问题。

在12月28日下午的庭审时,因为被告人刘勤凤的辩护律师有病仍然无法出庭,在此情形下,审判长宣布休庭,恢复庭审后,说由于无法联系上王宇律师,是王宇律师不愿出庭,要求被告人刘勤凤自行辩护。

恢复庭审后,辩护人发现庭审不合法问题后,多次举手要求发言,被审判长吴一东制止。

在轮到辩护人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时,辩护人首先提出庭审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因为在12月1日庭审时,并不是被告人刘勤凤拒绝辩护人王宇律师的辩护,而是辩护人王宇律师因为辩护权利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地履行职责而当庭提出解除委托。后来,法院对合议庭组成人员进行变更,增加了一个人民陪审员。被告人刘勤凤又再次委托王宇律师做其辩护人。

12月26日,法庭对案件进行重新开庭,一切从头开始。12月28日早上,王宇律师突发急病入院检查治疗。法庭获知这个消息后,在当日上午由刑事审判庭周杰庭长带着法官和法警到医院看望王宇律师并作了调查核实。

王宇律师确实是有病入院检查治疗,但是审判长吴一东在法庭上公开欺骗被告人刘勤凤,说是王宇律师联系不上,不愿出庭为她作辩护。

被告人刘勤凤没有拒绝王宇律师为其辩护,她在法庭上反复寻问王宇律师下落。王宇律师因病无法出庭后,也没有解除与被告人刘勤凤的委托关系或拒绝王宇律师做她的辩护人。12月29日下午,被告人刘勤凤的辩护人王宇律师,从医院吊着盐水瓶到法院出庭,进入法院大厅内后,遭到多名法警的拦阻,法警欺骗她说,你已经被被告人刘勤凤解除了委托关系。后来,法警强行把她拉出了法院大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

该司法解释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另行指派律师,由其自行辩护。

在本案中,被告人刘勤凤并不是自己两次拒绝辩护人的辩护。因此,审判长吴一东在被告人刘勤凤的辩护人王宇律师有病不能出庭时,让她自行辩护,程序严重违法。对此,被告人刘勤凤当庭多次提出异议。因为这是一起共同犯罪案件,本辩护人多次向审判长吴一东指出程序违法问题,但审判长吴一东视《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于不顾,在被告人刘勤凤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坚持把庭审进行下去。

这种违法的庭审情形,从2013年12月28日开始,一直延续到12月30日庭审全部结束。

在12月30日上午的庭审中,被告人刘勤凤又多次喊叫要律师出庭为其辩护。她当庭说,自己没有与王宇律师解除委托关系,12月28日王宇律师有病没出庭,在休庭后,书记员给她做了一个笔录,没有让她看笔录内容。后来,书记员让看守所的护理人员郑月丽私自代签。

以欺骗的手段剥夺被告人刘勤凤辩护权,合议庭组成人员、特别是审判长已经涉嫌滥用职权犯罪。这样的庭审,哪有法律的尊严,那有法律效力?

综观这次五天的庭审,审判长吴一东根本驾驭不了庭审,且偏听偏信失去司法公信力,他多次粗暴地打断、甚至指挥法警阻止包括本辩护人在内的几个辩护人的正当发言。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只有辩护人在扰乱庭审秩序时才可对辩护人的行为进行阻止。

本辩护人在发言中,言论没有侮辱、谩骂、攻击合议庭成员和公诉人,也没有扰乱庭审的秩序,审判长吴一东凭什么规定限制辩护人发言?

连续五天开庭审理一个75岁且患有胃癌的姚宝华,一个74岁有病只能躺在担架上的刘勤凤,已经缺乏最基本的司法人道主义。

尽管两位古稀老人有重病在身,尽管他们向法庭要求休庭,尽管辩护人也申请在星期六、星期日休庭,让两位有病的被告人休息调理,但审判长吴一东毫无人性地予以拒绝。

特别是让辩护人惊讶的是,在连续五天的庭审中,因被告人刘勤凤只能躺在担架上出庭,法庭可能是怕她要经常小便,也没有给她喝过水,没有通知护理人员带她去小便。每天的庭审长达八个小时,哪有基本的司法人道主义?直到12月30日庭审的最后一天,在快要结束庭审时,被告人刘勤凤提出实在是忍受不住提出了小便,合议庭才要求护理人员帮助她解决小便问题。

二、本案报案立案材料是编造。
本案侦查卷宗(六)第三页是匿名举报信的信封复印件。信封正面贴的是80分邮票,这说明是一封普通信件。信件的收件人是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吕局长。

信封上盖有邮章,时间是2012年10月15日17时。说明邮局分发的时间是2012年10月15日17时。

但奇怪的是,收信人吕勤俭竟然在当天收到了信,并在举报信上作了指示,内容是“请刑大组织初查”,批示时间是2012年10月15日。

吕勤俭将匿名信批示给“刑大”,即刑事侦查大队初查。但是,在钟楼公安分局北港派出所出具的《发、破案经过》(见刑事侦查卷宗二卷第一页)中称,2012年10月15日,我单位接到钟楼公安分局转交的匿名群众举报信。

在本案《刑事侦查卷宗(一)》中的钟楼分局北港派出所《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来看,接警时间是2012年10月15日,派出所领导批示时间——即陈波的批示,时间也是2012年10月15日。

这是一封贴80分邮票的普通信件,邮局不可能在当天下午就投递给收信人的。按照邮局的工作时间,就是特快专递信件,在下午三时后交给邮局,也是在第二天才会送给本地收信人或单位。

这封匿名举报信,怎么可能在邮局收到信件的当天,就投递给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吕局长?这个吕局长怎么可能当天就在举报信上作批示。吕勤俭局长写的批示,明明是把匿名信批给刑事侦查大队,怎么可能当天就转给了北港派出所立案初查?

从以上案件证据材料上的时间来看,显然是一封伪造的匿名举报信。
按照常理,辩护人绝对不相信,邮局当天下午五时盖邮章的普通信件,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吕勤俭局长能在当天晚上收到,且当天在举报信上签写批示,除非是他有特异功能。

一封没有附证据的匿名举报信,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吕勤俭局长能穿越时空,在邮局没有递交举报信的情形下,也能在举报信上作批示,侦破了这起涉案金额九十多万元的敲诈勒索开发商的大案,国家公安部应给吕勤俭局长记特等功。

被告人姚宝华妻子,即本案的第二被告人刘勤凤和其他三个村民,在2011年11月8日,遭到“青枫公馆”开发商——常州市金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雇用社会人员殴打致伤住院。当时,村民向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报了案。但是事至今天,两年多过去了,凶手也没有被处理。

这两起案件一对比,又说明了什么问题?
2012年12月,被告人姚宝华儿子和女儿被抓后,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吕勤俭局长多次找姚宝华谈话,要他为儿女着想,把房屋拆迁协议给签了就可以放他儿女出来。但因姚宝华不同意签拆迁协议,该分局又以姚宝华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为由,把他抓进了看守所。在姚宝华被抓进去后,他74岁妻子刘勤凤也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由被抓进看守所。刘勤凤被抓进看守所后,至今十一个月了,她家属和辩护人多次申请取保候审,遭到办案机关的拒绝。一个走着进看守所的老太太,最终变成一个只能躺在担架上受审的病人。如果姚宝华不是在刑拘期间,他查出患了胃癌,也不可能被取保候审。在本案第一次开庭前的两天,钟楼区法院竟然决定将在住院治疗中的姚宝华逮捕,羁押在看守所里,羁押几天后才取保候审。

姚宝华一家四口被抓,只有女儿姚钦没有被批准逮捕。

敲诈勒索案件,不是由被受害人报案,而是在长达一、两年后,由所谓的知情人匿名举报,辩护人还是第一次遇到过。

在此,特别提醒法庭注意,侦查机关在2013年1月30日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逮捕被告人姚宝华之后,常州金石置业有限公司在2013年2月5日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中称“2010年本公司在常州市钟楼区开发金色领寓地块,姚宝华及家人多次组织江墅村村民,以各种理由非法阻扰金色领寓工地施工,导致工地无法施工。为避免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被姚宝华等人强行索要人民币十万元,工地才得以正常施工。”

常州金廷房地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2013年2月8日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中称“2011年年初至2011年11月期间,江墅村村民姚宝华及其家人多次带领江墅村民阻扰我公司开发建设的青枫公馆C地块工地施工,导致工程停工半年多,公司蒙受巨大损失。我公司在与姚宝华等人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我公司被迫无奈,于2011年11月被姚宝华等人敲诈人民币八十万元。”

2013年1月25日,被告人姚宝华的儿子——被告人姚纳新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逮捕,改变了2012年12月21日刑拘时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罪名。

2013年2月26日,被告人姚宝华的妻子——被告人刘勤凤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改变了2012年1月30日刑拘时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罪名。

2013年4月25日,侦查机关以被告人姚宝华、刘勤凤、姚纳新涉嫌敲诈勒索罪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侦查机关这才改变刑拘逮捕姚宝华时涉嫌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

仅凭一个没有证据的匿名举报,先是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将本案被告人三个被告人刑拘后再逮捕,然后找这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证明,如此荒唐的敲诈勒索案,也只有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才能办理。

三、涉案土地被征收的程序严重违法。
公诉人向法庭递交了很多土地方面的文件,但这些文件没有法律效力,也不知是哪两个侦查人员取得,取证程序严重违法。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出具的两份用地情况说明中,称2003年征用三个被告人所在村的土地时,仍然是集体土地性质。2006年挂牌出让“金色领寓”工程用地和“青枫公馆”工程用地时,集体土地性质仍然没有改变,但是以国有土地性质进行挂牌出让(见《刑事侦查卷宗六》第75页至第80页)。

在这两份情况说明中,常州市国土资源局称在2007年、2008年作了补办手续,常州市金石置业有限公司和常州市金廷房地产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取得开发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可是,在公诉机关递交给法庭的十二本卷宗证据材料中,根本没有这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

综观公诉方出具的这些文件,没有一份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审批手续,开发商也没有按规定给付江墅村村民征地补偿款。

四、证人不出庭作证,证言真实性无法核实。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必须出庭作证。本案涉及的几十个证人,没有不能出庭作证的情形,比如生病住院了,为何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证人不出庭作证,其证言真实性无法核实。

在本案中,公诉人举出了大量的相关文件,以此想证明开发商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

鉴于征用土地的审批涉及到土地管理部门,为此,本案的辩护人在庭审前向法庭递交了申请,要求负责土地审批的国土资源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常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出庭作证,特别是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他们曾出具涉案土地的两份《情况说明》,如果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不派人出庭作说明,不接受控方、辩方、被告人的质证,根本无法查证内容的真实性。

五、起诉书认定事实错误,将开发商给村民土地经济补偿款,定性为被敲诈勒索款,完全与事实不符。

本案中的证据已充分证明,“金色领寓”工程和青枫公馆工程占用的土地,是被告人姚宝华所在村——江墅村的集体土地,两个工程所占的土地,当年挂牌出让时,还是属于集体土地,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

但两个工程所建的安置房是用于安排别村的村民,而江墅村村民被安置到边远地方,因而引起村民的不满,村民要求开发商停工。

村民在与开发商就土地合法性及其 安置的交涉过程中,并没有使用暴力手段,只是一些老年人在工地上静坐。但开发商却雇用社会人员将村民打伤住院,当时钟楼公安分局出了警。

为了平息事态,开发商找人主动联系村民选出的维权代表姚宝华,说要给村民进行土地方面的经济补偿。多个证人的证词显示,是开发商一方主动找人来商谈此事,并且还经过了中间人。

“金色领寓”工程的施工方,即开发商常州金石置业有限公司给付的十万元款项,不是给被告人姚宝华及其家人,而是给江墅村老年人的买米钱。

证人林宏伟(常州市金石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在2012年12月11日的询问笔录中称,村民以工地上种的菜和树木是他们的,要求给予青苗补偿费为由而不让施工。“我们公司董事长杨金国知道了这事,他找了社会上的人帮忙处理这事的,有一天他跟我讲了这个事谈好了,补偿哪些村民十万元钱,那些人就不会再来烦了,杨金国叫我在公司提十万元现金到嘉年华茶室去等对方,到时我跟一个独眼的人联系就可以了。------”。

林宏伟的证词证实,是公司主动找社会上的人帮忙处理村民要求给经济补偿的问题。十万元钱是给村民的补偿款。

收到开发商给的补偿款后,经过生产队长朱永刚同意,列了一份发放名单,将款发给了村里37个老人和一个残疾人。

“青枫公馆”工程的施工方,常州金廷房地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给付的80万元,并不是给被告人姚宝华及其家人,而是给付江墅村村民。这笔款项虽然还没有分配,但改变不了款项是给村民经济补偿的性质。

侦查人员在2012年12月21日给徐志明做的笔录中问,你们有没有商量怎么分这笔钱?徐志明答“应该优先考虑村里的老年人,还有当时去工地上阻止施工的人家,去的人按照次数来分,但是还没有正式商量过,也没有分配的方案出来”。侦查人员又问“如果有分配方案,会如何分?”徐志明答“就是考虑去的人家分多少,没去的人家分多少,或者按照村民人家分不是按照村民的田来分”。侦查人员再问“姚宝华有没有说过这笔钱准备怎么用?”徐志明答“他原来跟我说过,准备把这笔钱分掉一部分,余下的钱找几家厂做投资,收益用来做一个基金,到时候给村里的老年人生活作保障;比如生病之类的事情,后来也一直没有实施下来,所以钱还在我这里。”

证人徐志明的证言,证明从开发商手中收取的八十万元,被告人姚宝华并不是个人想非法占有,而是准备将一部份钱给村民,另一部份钱,成立一个基金,为村里老年人作生活保障。

证人蒋燕霞(常州金廷房地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在2013年3月1日的询问笔录中称,在(2011年)11月8日发生冲突之后没几天(当时该公司的人员打伤了几个村民),“我们公司的高层就一起商量怎么解决这件事情,我就提出由承建方负责解决这件事情,张留欣是承建方的总负责人,所以我提出由张留欣出面,找带头闹事的姚宝华解决这个事情,我们公司这边由唐洪负责和张留欣衔接。------又过了一两天,张留欣又打电话给我说,补偿给村民的不够,还要增加10万元。我就说,好的。后来这90万元是张留欣先付给姚纳新的,虽然这90万元是张留欣垫付的,但是这个钱到最后我们公司肯定会出的,会把这笔钱付给张留欣的。”

蒋燕霞的证词,证明了两个事实,一是公司要张留欣出面找姚宝华家人联系,并且张留欣先垫付了90万元;二是给的90万元是给村民的补偿款。

但实际上收到的是80万元。起诉书中指控的也是80万元。
按照起诉书的指控,常州市金石置业有限公司被被告人姚宝华等人敲诈勒索10万元是发生在2010年4月至5月期间。从案卷材料来看,匿名者报案时间是在2012年10月15日。此时已经事过两年六个月。

常州金廷房地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本案被告人敲诈勒索80万元,发生在2011年11月份。而匿名者报案是在2012年10月15日,此时已经近一年时间。

不论是常州市金石置业有限公司给付的10万元,还是常州金廷房地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给付的80万元,每一笔都不是小数目。

这两笔款项,如果不是两家开发商自愿给付,而是他们被敲诈勒索被迫给予,按照常理应会向公安机关报案,即便是因当时工程在建而不报案,在工程完工后也应该会报案。

在现实中,房地产开发商与政府和执法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搞房地产开发是得到政府大力支持,如果他们真是被村民敲诈勒索了,怎么可能会束手无策,忍声吞气而不报案?这符合常理吗?

从款项给付的形式来看,是开发商主动提出给付经济补偿,且是主动联系村民选出的维权代表姚宝华等人,钱也是先交给中间人,然后由中间人写收条,再转给村里另一个维权代表徐志明,钱也是存在徐志明的账上。

这两家公司在给付钱款过程中,公司人员并没有谁的生命、自由、名誉受到威胁。
当年开发商都不认为是被敲诈勒索,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凭什么来认定两笔钱是敲诈勒索款?难道仅凭匿名者的报案吗?
六、敲诈勒索的犯罪对象应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被敲诈勒索犯罪的被受害人。

从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来看,本案的“被害人”是常州金石置业有限公司、常州金廷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

常州金石置业有限公司在2013年2月5日出具的证明,常州金廷房地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2013年2月8日出具的证明(见《刑事侦查卷宗六》第1至第2页),都说是公司被迫无奈各给了十万元和八十万元。

这两份证明,说明被敲诈勒索对象是单位(即公司),而不是自然人。

但单位也能成为被敲诈勒索对象吗?
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威胁或要挟方法,是指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管理者给予精神上的强制,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感和压迫感。

敲诈勒索罪的客体是一种复杂客体,即其在侵犯被害人财产权利的同时还会侵犯到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比如威胁到受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自由、名誉等。

如果被勒索者拒绝勒索者的要求只会损害财产权利而不会危及人身权利,则不足以构成敲诈勒索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是以威胁、要挟的方法,造成被害人心理上的恐惧从而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

也就是说,敲诈勒索罪的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因为任何组织或机构都不会有人身权利,也不会在精神上被强制从而产生恐惧感和压迫感。

具体到本案,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并没有提到哪一个,或哪几个自然人是本案被害人是本案被敲诈勒索对象。而本案涉案的钱款是两家单位给付。

在案卷材料中,这两家公司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在给侦查机关的询问笔录中,没有一字提及到因为受到姚宝华和家人及村民的威胁或要挟,因使在精神上被强制,心理上产生恐惧感和压迫感。

因此,起诉书以这两家公司受到威胁、要挟为由,指控被告人姚宝华构成敲诈勒索罪,不仅很荒唐,于法也无据。

七、本案背后的真实原因,是被告人姚宝华一家不同意房屋拆迁。
上面已经提及,如果真是被告人姚宝华及其家人敲诈勒索了开发商,被勒索巨款的两家开发商为何不报案处理?

在公安机关对被告人姚宝华一家作刑事立案时,也正是姚宝华家房屋要被强拆而僵持不下之时。

从2012年起,姚宝华家的房屋周边土地都被地方政府征用搞开发,因为房屋赔偿和安置的问题,与开发商无法谈不到一起,姚宝华一家多次遭到骚乱威胁。全村89户,只有姚宝一户还在坚持。

从案卷材料中可知,侦查机关是先对姚宝华立案,先抓的却是他儿子,随后是他女儿。在他儿女被送进看守所后,公安机关和街道多次找姚宝华做工作,让他在拆迁协议上签字,说签了字就可以放你孩子。在遭到姚宝华的拒绝后,侦查机关才把姚宝华刑事拘留送进看守所。

由于没有证据,检察机关不批捕他女儿姚钦,在放出姚钦的当天,侦查机关把姚宝华妻子刘勤凤刑拘送进看守所。说她在外面聘请律师把事情搞大了。姚宝华在看守所期间,公安机关负责人仍在做他的工作,要他看清楚当前的形势,赶紧签了协议把房屋拆除。

八、与开发商谈判拿钱的有多人,但侦查机关只侦办姚宝华和他家人,公诉机关只起诉姚宝华一家三口,是出于打击报复姚宝华十多年来土地维权行动。

被告人姚宝华是江墅村村民选出的八个维权代表之一,他参与本村土地维权活动是基于村民的授权。开发商的施工人员在证言中也提到过,姚宝华是拿着法律来向他们作交涉,说施工没有合法手续是非法的。

本案证据显示,与这两家开发商谈判给钱的有多人,为何这些人会没有事情,不会被逮捕起诉,而唯独是姚宝华和家人?这是有原因的。

开发商常州金石置业有限公司找到潘志兴出面协调处理与村民的土地纠纷,潘志兴从开发商给村民的十万元土地补偿款中拿了两万元“好处费”,他没有被逮捕起诉;承小兵在开发商常州金廷房地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给村民土地补偿款中拿了十五万元“中介费”,他也没有被逮捕起诉。

还有其他几个村民,姚锡华、徐志明等人也具体参与谈判拿钱,同样没有被逮捕起诉。如果收取这两家开发商的钱是敲诈勒索犯罪,这些人应是共犯了。那么,不追究这些人的涉罪行为,只选择性打击姚宝华一家人,这也不是故意放纵他人的犯罪吗?

本村有37个老年人和1个残疾人,也领取到了从开发商手中拿到的钱,他们知道钱是开发商给的。如果被告人姚宝华的行为是敲诈勒索,这些人也不是成了共犯?

辩护人认为,收取这两家开发商给付的经济补偿款,是多数村民参与维权的结果,并不是什么敲诈勒索。姚宝华和家人也没有非法占有这些钱款。

2012年,他家房屋也要被强拆,他不同意政府和开发商的条件,以至又被公安机关刑拘,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竟然是两年多前之事。当时(2011年11月8日)村民在与开发商常州金廷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冲突之中,姚宝华妻子刘勤凤等几个村民还被开发商雇用的社会人员打伤,但公安机关至今也不给处理。

在法庭上受审的被告人姚宝华年已75岁,身患癌症;他的妻子,本案第二被告人刘勤凤年已74岁,身体状况极差,只能躺在担架上受审。

他的儿子本案第三被告人姚纳新46岁。被告人姚宝华和刘勤凤很可能是中国年龄最大的被控涉嫌敲诈勒索开发商钱财的夫妇。

被告人姚宝华一案是典型的打击报复案。
十多年来,他帮助村民土地维权,以公民身份无偿代理村民打过八十多起行政官司,因而得罪了地方政府,得罪了执法机关。他在法庭上说,自己曾六次被抓进看守所,还被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现已是75岁高龄了,又因自家房屋要强拆,与妻子和儿子一起,被执法机关罗织罪名送上法庭受审。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经过两次长达六天时间的庭审,已充分暴露这是一起被构陷的冤案。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就刑事冤案错案频发的问题,颁发了一系列意见和规定,并对冤假错案实行终身负责制。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又颁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严防刑事冤案发生。

在辩护人看来,姚宝华、刘勤凤、姚纳新的案件,就是一起冤案,就是一起错案。辩护人也相信合议庭的成员是十分清楚本案三个被告人无罪的事实。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辩护人认为,如果合议庭成员迫于政府的压力,迫于政法委的压力,不坚守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出违背事实的判决,很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被上级司法机关按《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尽管辩护人不相信合议庭成员,也不相信钟楼区法院能公正判决本案,但辩护人仍然要提醒合议庭,对本案要予以高度重视,明察秋毫,查清事实,避免被上级司法执法追究徇私枉法的刑事责任。

辩护人认为,这起因土地被非法征用引发的案件,确实是有单位涉嫌了犯罪,涉案单位有两个,一个是把农村集体土地当作国有土地以低价挂牌转让的——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另一个是构陷本案三个被告人为敲诈勒索犯罪,以达到打击报复维权农民代表姚宝华,以达到逼迫姚宝华签订房屋拆迁协议的——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

如果、假使——指控本案三个被告人的敲诈勒索罪能够成立,其他参与阻挠开发商施工和拿开发商钱的村民,特别是从中拿了十五万元钱的中间人承小兵,从法律上分析,也构成了敲诈勒索犯罪的共犯。但是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只对本案三个被告人以敲诈勒索犯罪逮捕,并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机关不严格审查,又将案件起诉到法院,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和钟楼区检察院是在放纵其他涉案人员犯罪行为。只惩罚和打击姚宝华一家人,这明显是在故意包庇其他涉案人员。

这起因土地被征用引发的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姚宝华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之目的,客观上也没有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土地经济补偿款是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给付江墅村的村民。至今,被告人姚宝华和家人没有从中分到什么钱款。

现公诉机关以所谓的“知情人”匿名举报信,以两家开发公司被敲诈勒索为由,指控被告人姚宝华和其他两个被告人构成敲诈勒索犯罪,在法律上根本不能成立。

在此,辩护人强烈要求法院宣判被告人姚宝华及其家人无罪释放,并由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给予他们国家赔偿。

辩护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
2013年12月30日

刘士辉:陈建芳出国权诉讼关乎你我他

Posted: 31 Dec 2013 06:21 AM PST

2013年9月14日,受联合国人权机构“国际人权服务”邀请的上海热心公益人士陈建芳女士持有效护照、瑞士签证、登机牌和邀请函欲在广州白云机场登机,赴日内瓦参加为期一周的国际人权培训并观摩联合国人权机制运作,不料在广州白云机场被白云边检站阻止出境。边检人员底气十足地告诉陈建芳:“是上海警方不让你出境的,而且是终生禁止你出境!”在白云机场依法抗争出国权的陈建芳被官方多次推倒在地,却被处以“警告”处罚。
   
受陈建芳委托,笔者12月13日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对白云边检站和机场公安局(白云机场航站区派出所)分别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确认白云边检站阻止陈建芳出境的行为违法并附带了行政赔偿请求,要求撤销对于陈建芳的行政处罚决定。起诉当日,白云区法院没有直接立案,称要“经过领导批准”,给笔者开具了收据。
   
12月20日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7天审查立案的最后一天。笔者向白云区法院立案庭催问立案结果,答称“领导还没批下来”。按照法律规定,要么在7天时间之内立案受理,要么下达“不予受理”的裁定,绝没有第三种可能性。法院既然没有在7天时间之内下达“不予受理”裁定,那么作为当事人一方有理由认为该案已经受理,本着这一理由,笔者在第12天通过银行转账向白云区法院代收诉讼费账户缴纳了两案共100元的诉讼费并向法院进行了告知(这一招是跟华东著名维权人士、公民代理人胡诚先生学来的)。
   
窗口立案第13天,笔者再催白云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李响约我下午“到法院谈一下”。下午,我如约而至。李庭长除了提出几个细枝末节的技术问题并被我现场解决外,主要是对我的代理权进行发难,称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我“没有代理权”。我据理力争:执业律师很容易被司法行政当局遥控,所以为了独立性起见,当事人才委托我作代理人。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事项,才会产生“参照”的问题,如果行政诉讼法已有规定,那么无须参照民事诉讼法关于公民代理人的相关规定(就是公民代理人须由官方所属的村委会、居委会等开具所谓“推荐函”,这本身就是一个违法的规定,是当局为了把不受控制的公民代理人排除在法庭之外而立的一条恶法)。而且按照李响庭长的说法:当事人和公民代理人须在他的面前签下授权委托书方为有效。我说你这是给当事人额外设定义务,违反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是把当事人和代理人都当贼防范,而且如果这样的话法院事实上充当了公证机构的角色,是角色错位。李庭长称:当事人可以不用万里迢迢到我面前来,只需到当地办个委托公证即可。我反驳说:只有涉外的诉讼事务才是应当公证认证的,境内的没有必要去公证,作为当事人也没有必要去花那份冤枉钱,你这又是给当事人额外设定负担。我举例说:据我所知,最近半年来广东省内外的法院在行政诉讼代理人方面并没有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前孙万宝在广州中院起诉广东省司法厅厅长、副厅长包二奶(二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用的就是公民代理人;还有华东的胡诚,就是一个经常做案子的公民代理人,近期他一次性代理了几十件行政诉讼案,在代理资格问题上,从来没有“参照”的问题。为什么一个国家,会有如此截然不同的做法?如果法院排除我的代理资格,那么请给我下裁定。
   
除此之外,李响庭长还表示:你们告机场公安的案子,受理应该没问题,但是边检部门履行的是国家安全职能,执行的国家安全法律。听话听音,李庭长隐隐约约地传达了一种弦外之音:那就是告边检的案子(也是关乎陈建芳出国权的核心案件)极可能会不予受理(论证略)。我当即反驳:边检部门履行的就是边检职能,不是国家安全职能,执行的也不是什么国家安全法律,而是明确无误的《出入境管理法》。边检部门是行政部门,是《出入境管理法》的执法主体,履行的是行政职责,阻止陈建芳出境的行为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公民出境权受法律保护,如果边检部门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各种损害,那么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该给当事人一个权利救济通道,因此白云边检站阻止陈建芳出境的行为是一个完全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的合法性毫无疑问要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陈建芳告边检的案子无疑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鉴于法院超期审查不立不裁(李庭长承认超期违法),鉴于法院对我的公民代理资格进行无理诘难,鉴于李庭长跟我交谈中有一个特警模样的人进来跟法官耳语,鉴于李庭长流露出对陈建芳告边检案的隐约意向,我有理由怀疑该案已经受到当局的干预。所以,我毫不客气地跟李庭长说:“特务机构的遥控和指令已经到法院了吧?”李庭长不否定本案的所谓“敏感性”,但是对我的推测和疑问含糊其辞。我力劝李庭长:民主潮流势不可挡,公民权利不可剥夺,希望你本着法官良知、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尽快受理本案,不要有意无意成为专制的帮凶,不要在职业生涯中留下污点。
   
次日(12月27日,周五),刘正清律师就本案向白云区法院立案庭李响庭长出具了包括陈建芳的授权委托书在内的律师委托手续。我和刘正清律师都是陈建芳的代理人。
   
昨天(12月30日,周一),也就是刘正清交委托手续的第二个工作日,广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陈志华副处长打电话给刘正清:“你是不是和刘士辉一起在白云法院合办一件什么案子?”刘答是。陈志华说:“希望你不要炒作!”
   
我要纠正陈副处长的是:刘正清律师刚刚上交了陈建芳案件律师委托手续,就无端招来你“不要炒作”的当头棒喝!那么请问什么是“炒作”?“炒作”是法言法语吗?你管理律师是不是要依法?为什么不讲法言法语?我要提醒陈志华副处长的是:你本来就是一个小角色,何苦要硬冲高配置?多年来在当局打压广州律师(包括我本人)的诸多事件中,你充当了极不光彩的角色,既然你已经升迁无望并决意内退,为什么还要在一线充当刀斧手?我和刘正清从来没有炒作陈建芳案件,刘正清连公开案情都没有,但是我作为一个公民代理人,本着当事人的特别委托,我个人有义务向公众传播案件信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因为,这不仅仅是陈建芳个人的案件,同时也关乎所有有出国需求的不特定多数人。

一个人被奴役,所有人都不自由;今天陈建芳被非法禁止出国,明天就有可能延展到你我他的头上!
   
(2013年12月31日)

中国人权观察主席秦永敏前往北京注册路上遭劫持

Posted: 31 Dec 2013 06:02 AM PST

(2013/12/31)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中国人权观察主席秦永敏乘坐火车从湖北前往北京,希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将中国人权观察注册,结果在河南省的巩义县路段遭到公安便衣的劫持,目前与外界失去联系。

一位希望创办人权观察组织的公民被公安部门扣押,显然属于严重侵犯人权、违反宪法、违反法律的影响重大事件!问题的关键是为什么这样的恣意妄为仍然在习近平主政下能够继续呢?习近平所谓的中国梦就是这样公然背离宪政的?

秦永敏电话:1398618313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在京访民林秀丽等到监察部庆祝元旦

Posted: 31 Dec 2013 07:39 AM PST


(2013/12/31)权利运动发布:
2013年最后一天,本应该在家过元旦的在京访民,因反映的诉求长期得不道解决而流落在首都北京,只能到监察部打横幅,向中央庆祝没有和谐、快乐的元旦。
今天参加活动的有山东林秀丽、王根正、李瑞珍、周迪先、李天飞、紫智玲,黑龙江的郝淑娥、张宝珠,河北的丁灵杰,吉林的李秋伟,上海的尹慧敏等人。

只要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体制不改变,徇私枉法的现状就不可能有根本性的改变。

林秀丽电话:1860071179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河南郑州访民刘先枝被囚连锁店黑监狱

Posted: 31 Dec 2013 07:32 AM PST

2013/12/31)权利运动发布:
河南访民刘炳同致电权利运动,称其郑州的同乡访民刘先枝在马家楼关有一个星期,期间病几天了,衣服全湿透了。昨天地方驻京办又将刘先枝转移到北京南站附进的马家捕27号院的速8酒店里。明天是元旦了,有多少无家可归的访民今天流落街头?被囚黑监狱?

刘先枝电话:18511019323.
刘炳同电话:1322016068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河南桐柏访民在公安部遭绑架失踪

Posted: 31 Dec 2013 02:42 AM PST

2013/12/31)权利运动发布:
正在北京的甘肃灾民加冤民侯敏玲致电权利运动,称河南桐柏访民张树荣昨天安部信访口遭绑架,随之电话无法联系。今天联系张树荣的老公说,张树荣没有回河南,估计被关河南驻京办黑监狱。

张树荣家属:13782035032.
侯敏玲电话:13269500480.
南阳市驻京办官员:1393770080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让范木根及其家人和我们一起铭记那些无私奉献爱心的人们

Posted: 31 Dec 2013 01:57 AM PST



2013年岁末,记录并铭记。

在北京海淀、西城两区公安干警和不明身份人员的高度关注下,为范木根爱心捐款现场仍有近四十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公民赶来奉献爱心。在活动进行中,不时有公安人员前来敲门探望,在有关部门频繁关照下,捐款活动提前结束。

感谢那些不辞辛苦,不畏严寒,不惧压力前来现场奉献爱心的人们,正是你们的高义,使得抗争意识变得更加坚定和无畏!

现将捐款名册及银行汇款单据一并公布:本次共募得善款3442.75元,其中:人民币为3435元;港币为10元(折合人民币7.75元),善款已全部由银行汇至范木根长子范永海账户,银行手续费17.21元为叶洪霞个人支付。

让范木根及其家人和我们一起铭记那些无私奉献爱心的人们,尤其感谢@hu_jia @北京戈平3 @潇洒出尘 的鼎力支持。

扶持正义,是对我们自我良知的最好安慰!再次向支持本次活动的所有爱心人士致以最崇高的敬意,感谢一路有你!

作者:叶洪霞

马家楼又出人命,官方选择性予以家属查看监控录像

Posted: 31 Dec 2013 12:00 AM PST



2013/12/31)权利运动发布:
20131228日下午17点,福州台江区的吴龙接到访友的电话,称其父亲吴发胜在马家楼死亡。接到电话后,吴龙马上召集兄弟姐妹吴彪,吴凤,吴文芳赶往北京。而昨天下午,台江区宁化街道福瑞社区办事人员才到吴发胜家中通知,吴发胜已经死亡的信息。

当吴龙兄弟姐妹4人赶到马家楼后,被告知父亲的遗体在南苑医院太平间。弟兄姐妹4人又赶到南苑医院太平间,发现父亲身上伤痕累累,返回马家楼要求查看了现场录像。虽然马家楼方面提供了吴发胜进入与离开马家楼,一个人艰难地走上120的录像,但马家楼在播放吴发胜被关押在福建厅里面的录像时,一直采取快进、快进的方式,拒绝吴发胜子女查看。

吴发胜是因为自己的三处房屋被开发商非法抢夺后拆除而上访,公安部已经对开发商的抢夺行为进行了立案。在吴发胜上访的4年时间中,曾经多次被非法拘禁,2012年的33日在遭到截访后被劳教一年。

访民在马家楼遭到暴力截访与殴打事件基本上天天在发生,政府的截访专班与政府雇佣的黑社会进入马家楼比进入自己的家还要方便,甚至有女访民在马家楼被政府雇佣的黑社会剥光衣服,出人命已完全不足为怪。

吴发胜女儿:1362505879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肖青山等维权人生以证人身份为郭飞雄站台

Posted: 30 Dec 2013 07:49 PM PST


(2013/12/31)权利运动发布:
2013年12月30曰上午11点,肖青山、马胜芬、陈剑雄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为“刘远东、郭飞雄出庭作证申请书”给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已经接受申请书。

郭飞雄、刘远东是因围观南方周末事件,而被当局以“扰序”的口袋罪罪名抓捕的,即政治迫害,故敬请大家关注。

肖青山电话:1897964547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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