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运动 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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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5 Feb 2013 07:22 PM PST (肖青山与56位失地农民在北京马家楼黑监狱抗议)
(2013/2/16)权利运动发布: 自2月14日上午11点到天安门抗议被送到马家楼关押,肖青山与56位失地农民已经被非法拘禁超过了48小时。为了获得自由,肖青山和农民兄弟在马家楼举行抗议,要求当局停止关押。 据了解,广东省连州市东陂镇大洞村失地农民因地方政府假借旅游开发的名义,损害农民合法权益,决定于2013年2月11号进京上访,结果遭到连州市公安局、东陂镇府的人拦截。第二天(12号)中午,大洞村的村长和两个村民代表被连州市公安局捉了后,激起村民的愤怒、最后决定集体到北京,遂发生2月14日集体在天安门抗议事件。 肖青山,深圳市劳工维权人士,长期致力于公益维权,受政府的残酷打压。2010年10月,深圳王荣当局对肖青山实施一年零九个月的劳教迫害。至2012年2月2日,因劳教中被打残,肖青山才被提前三个月获得释放。 肖青山电话:1897964547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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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5 Feb 2013 07:13 PM PST (2013/2/16)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各部门上班第一天,突发假日综合征的久敬庄干部开始往外轰访民。天津河西区刘淑英和她瘫痪的老公陈文秀因有家不能回,叫天天不应吁请关注。据悉,刘淑英家中因为没有暖气(被政府掐了),家中如冰窖一样寒冷,只能带着瘫痪的丈夫陈文秀进京上访。 在22年前,刘淑英的弟弟在与邻居发生的纠纷中被打伤,送河西骨科医院治疗,辖区派出所协调让加害人付医疗费,但加害人依仗天津市政法委有人,拒绝支付医疗费。晚上12点,刘淑英离开医院,第二天早晨5点到医院送早点,发现弟弟不在医院了。后来公安通知刘淑英,她弟弟死在了一百公里外的武清县,公安的结论是自杀。刘淑英当然不服,因为自己弟弟没有理由自杀,而且腿被打伤不能走路,怎么会在100公里外“自杀”? 刘淑英将弟弟的邻居告上法庭,由陈文秀、刘淑英夫妇俩做代理人,法院给予判赔一万元,由于刘淑英坚持要加害人承担刑事责任,法院就要求退出一万元赔偿,称要么让加害人承担刑事责任,要么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负民不负刑,负刑不负民。 由于赔偿款在刘淑英的侄女处,法院就拘留代理人刘淑英,陈文秀到处借钱想救出妻子,由于只有借5000元,法院又不同意放入,陈文秀急火攻心致严重脑中风瘫痪。 据了解,刘淑英原来下岗后做生意,早已经步入中国式的小康,现在因为弟弟莫名其妙死亡的变故,以及丈夫的瘫痪,刘淑英已经是家徒四壁,政府不仅没有给予照顾,反而在寒冷的冬季把暖气都掐了。 刘淑英电话:1532016876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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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5 Feb 2013 05:15 PM PST (2013/2/16)权利运动发布: 我叫钟淑霞,是黑龙江鹤岗人,是经历国家三次拆迁条例的被拆迁人。2008年我征得公安局主管副局长的准许,进京到建设部上访,结果遭政府官员李永江伙同建设部信访室无良官员狼狈为奸,共同伪造证据,被劳教一年。 不服劳教迫害,我上诉到法院,遭到四审法院的非法枉裁,其证据是伪造建设部一建议函的复印件,法院也承认没有原件,不具有合法性,但这些法官就是执法犯法,枉法裁判。 由于法院的干扰,我的主体案件不能顺利得到落实,这些政府官员渎职,违法违纪的行为一定要负法律责任,追究李永江和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希望中央纪委和省记委能认真调查处理,还我清白。希望各界网友给与关注. 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振兴路76号 据了解,钟淑霞是因为22年前的房屋拆迁而上访。1991年6月18日,鹤岗市政府要拆迁钟淑霞的房屋和养鸡场,当时协议由钟淑霞先搬迁,政府承诺扒倒后在处理,一直拖到1997年,政府按照1985年的标准给补了两万多元钱,钟淑霞不服,因为房屋拆迁时,国务院已经出台和实施了房屋拆迁条例,遂去黑龙江建设厅复议,要求政府按九一年标准补偿,终于在2006年做出处理意见,减去前两次预付款还欠钟淑霞6万8千余元。 有了处理意见后,钟淑霞要求执行,但政府出尔反尔,用党委的名义将处理意见作废了。钟淑霞被迫进京上访,地方政府脑羞成怒,所以在没有任何证据,对其实施非法劳教迫害。 目前,钟淑霞的申诉已由最高法院发到黑龙江省高法复查,但至今没有说法。 钟叔霞电话:1300997585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废除劳教制度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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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5 Feb 2013 04:40 PM PST (2013/2/16)权利运动发布:
【提示:这是一起发生在2007年4月14日的黑势力团伙报复举报人持刀杀人致人重伤案,当事人王金玲是无辜的被害人,因当今黄、赌、毒行业与司法机关的特殊关系,没有钱,没有社会关系的王金玲上访多年未果,趁全国“两会”即将举行之前,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请求督办该案.] 我王金玲在天津市登辉洗浴中心打工,因人身遭受重伤害(被捅21刀)致残附带人身伤害赔偿一案。被部分权力部门工作人员为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为实现其经济利益而与犯罪分子结成特殊“利益集团”,该集团与人民大众的矛盾日渐尖锐,持续发酵着社会矛盾。 本案中“利益集团|”通过各种方式,使得凶残的犯罪分子杀人凶手重罪轻判,遭受重伤害致残的被害人王金玲反而得不到分文赔偿,沦落到被社会抛弃流落街头乞讨为生的悲惨境遇。伸张正义维权之路被悉数堵死。 控诉人王金玲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几年来拖着残疾肢体无数次奔波于各级主管部门之间,受尽千辛万苦至今得不到解决。 我王金玲为维护国家政策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因此请求 上级 主管部门领导彻查本案利益保护集团,责令天津市党委政府、法院对本案限期作出正确处理方案,并依法落实到实处,以维护国家政策、法律尊严正确实施,维护我王金玲的各项合法权益,早日结束我的艰辛维权。 事实与理由: 一、天津市塘沽区检察院渎职侵权、越权公诉,程序严重违法; 二、天津市二中院、塘沽区法院枉法裁判,恶意玩弄法律、对本案漏诉、漏判、量刑畸轻、越权审理刑事案件。非法剥夺我王金玲诉讼权、人身伤害赔偿权、程序严重违法。违反了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62条之规定。 三、控诉人王金玲被迫2011年5月7日依法向天津市高级法院依法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及递交相关书面材料,但时至今日,仍没有出具书面赔偿决定书。由此违反了国家政策和法律之规定,是严重的司法侵权行为。为此特向中央政府司法权力机关提出控诉: 请批复! 附材料二份:1、控诉书(三页);2、王金玲向天津市高院提起的国家赔偿申请程序应当按政策依法给予维护(共五页)。 为人权而战 王金玲电话:1305158521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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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5 Feb 2013 03:31 AM PST (2013/2/15)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下午,前访民春晚总导演、被劳教次数冠军姜家文带领访友彭静梅、刘丽、阮积忠、郭红、徐胜言、汤树秀等到北京南站,看望来自于全国各地的无家可归风餐露宿的访民,一幅幅现场图片将和谐社会下的特色春节固定。 面对着“路有冻死骨的和谐”景象,姜家文气愤地说:反腐败最好的方法是解决访民问题,因为每一个访民的背后都存在着一连串腐败,如果不解决访民问题,反腐败就是刘备摔孩子,做做样子而已。彭静梅打出横幅,希望打苍蝇老虎的反腐败不要搞错方向,把反腐败的访民当作腐败的苍蝇胡打。 其实,连现在的村主任、村支书都有可能是“大老虎”,更不要说什么为市长、书记打工的局长们了,社会主义特色已经处处都是吃人的大老虎了,莫非还把这些“老虎”当作濒危动物保护下去? 姜家文电话:18301247639。 彭静梅电话:13835244320。 刘 丽电话:13238814058。 徐胜言电话:15380503584。 阮积忠电话:1303105953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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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5 Feb 2013 02:27 AM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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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4 Feb 2013 08:15 PM PST (2013/2/15)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因大年初一在北京遇“两抢”而无法生活的河北省邢台市失地农民葛志勇,被迫到中共最高官老爷的办公地点中南海,抗议首善之区的北京南站居然大年初一公然抢劫,北京警察还故意不作为。 据了解,河北邢台失地农民葛志勇大年初一到北京上访,在北京南站找人期间行李被南站不明之歹徒抢夺,而且车站安检还协同抢夺。被抢走的有钱、日用品等.,多次催要没人管,被迫于今天到中南海控告。 目前,受害者葛志勇已经被带到了马家楼关押,只能借访友的手机向外界求助,敬请大家的关注。 葛志勇电话:15532944849(借)。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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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 Feb 2013 06:48 PM PST (2013/2/17)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9点,江苏省阜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所谓的嵇书龙涉嫌“妨害公务暨寻衅滋事”案,韦红花、周文香等40余当地维权人士前往旁听,结果在接近法院的路口就遭到早已埋伏在此的公安的非法拦截,除代理律师张成茂和嵇书龙的侄儿嵇建军进入法庭外,其他要求旁听的民众全部遭到阻截。 当黑监狱克星颜廷忠的妻子韦红花坚持要求依法参加旁听时,在现场维稳的阜宁公安局副局长朱步宏立即指挥公安将其困住,而当周文香上前与朱步宏理论时,朱步宏直接指挥手下强行将韦红花和周文香押上警车送回家中。 据了解,今天阜宁县法院门口不仅到处都是公安和便衣,现场所有的手机和电脑都被屏蔽。这些异常情况都证明一点,追逐不法利益的当局有可能要死心塌地对环保卫士嵇书龙进行构陷和打压。 韦红红电话:18961926528.。 县委书记王锦胜:13905110268. 公安局长沈恩山:13805100706. 公安局副局长朱步宏:1380511783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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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 Feb 2013 05:20 PM PST 嵇 书 龙 无 罪---我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嵇书龙的委托,并指派我出庭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现发表辩护词如下:通过查阅全部案卷和会见嵇书龙和参加法庭审理活动,使本辩护人明确知道了本案产生的原始原因及其发生发展的基本过程,现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本辩护人认为:嵇书龙无罪! 本案原始原因和背景情况是,由于化学污染物的存放地点引发了上访的问题。上访是公民的基本权力,每一人都有权力成为对腐败或者其它社会问题的“四种人”。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这四种人上访的目的和主观动机,都是为了我们自身的生存和子孙后代的繁衍,为了社会更加和谐和安宁,没有任何法律意义的主观过错。而化学污染物的存放地点和存放条件如果违反客观科学实际情况的需要,其结果是每一个人的健康都会受到影响,每一个人都“跑不掉”! 嵇书龙主观上没有实施妨害公务和寻衅滋事犯罪行为的故意。案卷中展示物证中的截频照片,明显的显示那么多的不正常,给了我们很多信息,让人一眼就看出,有人给嵇书龙下了一个“套”。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可能,法庭将当时的录音当庭放给大家听一下,就会更加明白挑唆语言的露骨。这些因素再结合刑法学中的“挑唆犯罪”的理论或者叫做“钓鱼执法”的理论,嵇书龙完全是在一种特殊情况下被刺激后的本能生理反应,主观“恶性”没有,完全没有!她是“上了别人的当”。 嵇书龙客观上没有实施《起诉书》所指控的妨害公务和寻衅滋事犯罪行为。我们可以实地亲身的设想一下:在公安局那种严密监控的审讯室里,将那么多的电脑,摄像机等贵重财物,故意放在嵇书龙的面前,不加以任何防护措施,这种行为符合常理么?这样做是什么目的?是什么人在背后作出的具体安排?今天,在座的每一位正常人都不难作出正确回答。 本案那么多公安人员做的<<陈述>>的证人证言,看看他们证言所表诉的内容,在长达“数小时”的时间里,这些工作人员的作用和他们全部“正常工作”是内容就是当“看客”,看着嵇书龙在“犯罪”,并且,在公安局里实施故意犯罪。当时,这些身负重要责任的公安人员连普通老百姓“保护公物”的意识都没有。既然“保护公物”意识都没有,为什么现在却这般一致的”勇敢”站出来,异口同声的“证明”嵇书龙的所谓“犯罪事实”呢?这种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精神”和“勇气”从何而来?是什么真实目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据上,本案事出有因。嵇书龙主观动机和客观行为,比照《刑法》犯罪构成的基本理论,其不构成妨害公务和寻衅滋事犯罪。也为了避免其他司法工作人员构成“伪证罪”和“徇私枉法罪”,请法庭立即宣告嵇书龙无罪!谢谢! 辩护人:张成茂律师 2013年2月1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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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 Feb 2013 04:53 PM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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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 Feb 2013 05:33 AM PST (2013/2/16)权利运动发布:
自2012年底江苏常州民主人士姚宝华一家人4口被相继抓捕后,一家人为捍卫自己住房和土地权利,不约而同都坚定一个信念,哪怕遭到最残酷的迫害和最荒谬的枉判,也决不要求取保候审等方式获得自由。姚宝华的女儿姚钦,就是在看守所坚持了37天的折磨后,最终获得无罪释放。 2013年2月4日,看守所中的姚宝华老师因查出胃癌于春节前夕被取保候审(该取保候审是由送其回家的警察偷偷摸摸塞到姚老师口袋)释放后,因急需要进医院接受手术治疗,而家中的户口簿、医保卡、银行卡都由老伴刘勤凤保管,加上到医院动手术需要签字、和亲情护理,为此,姚老师于2013年2月10日到常州市钟楼区公安分局,提出对今年已经74岁的老伴刘勤凤释放要求。但是,昨晚北港派出所送来不予释放和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书,这也充分说明了迫害,已经到了胜于文革的地步! 在钟楼区公安分局作出的不予释放/ 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书中,称:现有证据证明刘勤凤有犯罪(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事实,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社会危害性。 刘勤凤真的犯有“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事实?2011年11月8日,当时已72岁的刘勤凤与村民们一起阻止常州市金廷房地产公司施工中,究竟是依法维权还是违法犯罪?是侵权人还是受害者?究竟是当局要制造伪证还是刘勤凤需要所谓的串供?相信下面的证据能够什么一切: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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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5 Feb 2013 10:54 PM PST 明天上午9时,江苏省阜宁县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嵇书龙涉嫌“妨害公务、暨寻衅滋事”一案。所谓“妨害公务暨寻衅滋事”的罪名,其实就是嵇书龙带领村民举报奥洋开发区非法征地和引进毒企业而被当局设套构陷的案件。 阜宁当局为了打击报复嵇书龙女士,在非法抓捕和关押嵇书龙后,两次以其与境外反华势力有联系为由,阻扰律师的正常会见。阜宁当局是一个有着迫害维权人士的劣迹的组织,协助北京警方捣毁黑监狱、救出大量被非法拘禁访民的英雄颜廷忠,居然被无中生有的“敲诈勒索”判处4年徒刑。 虽然阜宁当局清楚自己对维权人士的迫害才是真正的反华行为,在律师阅卷后也不敢再提什么反华势力了,但其构陷嵇书龙的所谓参与赌博和妨害公务的拙劣手法还是值得社会各界和国内外媒体的关注。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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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Feb 2013 07:24 PM PST (2013/2/18)权利运动发布:
2012年6月26日,四川达州访民胡清龙被北京丰台区公安分局卢沟桥派出所李连海等人打断门牙,打坏脸,咬烂手。之后,先被丰台看守所非法关押,2012年12月13日又被公检法联手造假,以“妨害公务罪”判刑一年。并在看守所遭到暴力侵害,一直便血。 胡清龙遭到司法迫害至今,其亲属和女朋友姚建清一直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而且,现在案卷中所说的警察王云,根本不是当时的打人者,偷梁换柱!在看守所里,警察还对胡清龙实施打击报复,指使牢头狱霸常常殴打胡清龙,有一次,警察把牢头叫到门口嘀咕了一阵,牢头进来就打胡,同时还叫了3个人帮他打,4个人把胡清龙一顿暴打,很长时间,胡的全身都不能动。 从进看守所的第一天开始,直到现在,胡清龙一直便血,不知道是哪里被打坏了。胡多次给领导报告自己的病,自己的蒙怨,还有被牢头打,但是,没有人管他的死活。此外,王宇律师在会见胡清龙后,也提起保外就医,但一直没有回复。 姚建清电话:1355248286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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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Feb 2013 05:04 PM PST 举报控告人 :徐胜言(徐胜延) 男 60岁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二组人。 被举报控告人 :王海兵 ,江苏省响水县交通运输副局长,临海高等级公路征用负责人。 事实与理由: 我2000年9月荣获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劳动模范光荣称号。 2001年元月,我以每年缴纳2000元承包金转包了响水县国营黄海农场职工何兰手中250亩废弃地和50亩林地共计300亩,并负债投入几十万元资金,购买了机械、农具,建起了电灌站,新建六间购买两间瓦房。在这块“三荒”土地上安营扎寨。经过我一家十二年的车推担挑,人工开挖,机械平整,终于使这块沉睡千年的“三荒”土地发挥出经济效益。2006年又以8万元一次性转包。 《物权法第》126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响水县交通运输局终止了本案的合同不符合事实,违反以上法律规定,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2011年10月,正当我一家十二年付出投入开发的三荒土地上,刚刚长出青绿旺盛的棉花、大豆、玉米时,《江苏省临海高等级公路》铺设,强行占用我开发的土地104亩,当时讨要土地开垦开发补偿和误工损失费时,响水县交通运输局以我的植树合同到期和合同不是我签为由,拒不支付我的土地开发开垦的土地征用及误工损失费,而我论理有遭到打骂不算,还动用权力机关对我行政拘留。其实,2008年省国土厅规定,沿海一带的荒碱地全部复垦,我所转包的“三荒”土地中的50亩宜林植树土地也随之复垦,根本不存在合同到期。《江苏省临海高等级公路》铺设占用我104亩土地每年至少产粮20万斤,三年内可还清我平整开发所欠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2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故,承包人何兰有权将承包地以转包的方式流转给我。响水县交通运输局以我的植树合同到期和合同不是我签订为由拒绝补偿,无视法律肆意侵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38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我全家老小利用十二年的辛苦付出开垦了250亩三荒土地,是受《土地法》第38条的法律保护。 《物权法》第121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因征收、征用而获得补偿】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42条、第44条的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物权法》第132条规定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土地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2011-3-1号规定足额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2011-3-1号的相关规定,江苏省临海高等级公路应该足额依法补偿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59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江苏省临海高等级公路》征用我流转的50亩林地和250亩自己开垦的三荒土地中的104亩土地,不但不予补偿,反而实施拘留压制打击报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59条规定贪污、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给我造成的损失应依法补赔。 强烈要求江苏省临海高等级公路征用单位停止侵权依法赔偿。 此致 举报控告人 徐胜言 电话:1538050358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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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Feb 2013 04:37 AM PST ![]() ![]() ![]() ![]() (2013/2/17)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阜宁县环保卫士嵇书龙被以“妨害公务暨寻衅滋事”一案,今天控辩双方经过3个小时左右的激烈较量,法庭在构陷实施清楚的情况下,宣布休庭,但未能依照程序规定当庭宣判。 法庭内,由阜宁县检察院徐立山出头代表当局对嵇书龙实施构陷,嵇书龙的代理律师张成茂先生在抓捕嵇书龙的程序和实体上都予以驳斥。其实该案非常简单清晰,所谓嵇书龙参与打麻将赌博上,结果今天的庭审上其他三个一起打麻将的所谓参赌人都不能出庭,导致第一道构陷破产;在所谓民警王明恩“依法”对嵇书龙强制传唤上,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规定,没有公安局的批准,民警个人怎么可以对公民实施强制传唤?检察院的起诉书居然无知到将王明恩的不法行为称之为“依法”!法庭上黔驴技穷的徐立山,最后居然又搞笑地拿出什么所谓“境外组织给予嵇书龙封少将”的那一套意识形态思维,张律师一句:“起诉的内容与这个有关系吗?”就给顶了回去。 法庭外,要求旁听的40余位民众遭到公安的驱赶,甚至被强行押送回家,嵇书龙的家属周其云、陈巧兰、嵇东梅三人被非法拘禁在向阳派出所7个个多小时,没有任何手续。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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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 Feb 2013 07:43 PM PST (2013/2/17)权利运动发布: 权利运动接到肖青山从马家楼发来的信息,称广东政府迫于压力,同意和进京的村民代表谈判,现在我们已选出五位代表到国家信访局同广东省工作组见面,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村长范水河和两名失地农民维权代表范万成和范瞬辉。 今天参与谈判的5名代表分别是范成发,范分成,范学军,范石友,范良红,这是肖青山与失地的56位农民兄弟在马家楼经过72小时绝食抗争的结果,敬请社会各界和媒体关注。 肖青山电话:18979645473。 范学军电话:15219517019。 范良红电话:1353551598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社会建设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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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Feb 2013 06:28 PM PST (2013/2/19)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福建连江县海滩滩涂养殖大户黄财漂到连江县法院,将连江县法院颠倒黑白对自己实施司法拘留的决定书和自己不服拘留决定的抗议书贴到法院门口,结果遭到法院法警的抓捕,目前被关押在法院内。 春节前,连江县法院依据主管政法的县委领导旨意,将权利人黄财漂颠倒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15天,蓄意让坚持上访维权的黄财漂在拘留所过春节到大年初三才获得自由。 黄财漂电话:1896070481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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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Feb 2013 05:13 PM PST (2013/2/18)权利运动发布: 【提示:2012年12月26日上午,在江苏省如皋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城中村被强拆人诉如城镇政府违法强拆的行政诉讼,在参加旁听的300多人中,大多数是被告安排占位人员,但原告钱兴林的女儿钱琴作为代理人所作的以法理至情理的最后陈述,让不法强拆者感到无地自容,也让旁听者都感到动容。此外,如皋市法院在超审限无法作出公正判决时,钱琴又及时向该院发出“公民监督函”。赏析这样的维权技巧和维权情商,既是维权启示,更是推动法制建设。】 附:《诉强拆最后陈述》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 大家辛苦了! 在这里我以原告钱兴林的代理人身份,做最后陈述。原告严重残疾,一直在其宅基地居住,如城镇人民政府于2012年5月9日,以违章建筑的名义强制拆除了其生存住所,剥夺了其生存的基本空间。早期原告一家本着“退一步海阔天空”、“能忍则忍”的姿态,拖着羸弱的身体,带着无家可归的刚出生不久婴儿,多次主动与居委会试图协商解决这一问题,但屡屡遭骗,方有今天这样对立的局面。 在这里首先要感激如皋市人民法院,因原告一家经历过恐吓、威胁、绝望,所以对如皋人民法院早期的一些主动调解表达了一些舆论上的不满,试图通过施加压力的方式促进依法行政,若有伤了部分司法工作人员的自尊,给法院工作人员带来了一些误会与不快,请不要介怀。法院工作相当辛苦,你们也为了化解矛盾做出了大量努力,多次联系双方试图达成和解,这一路来也感谢有你们的鼓励与帮助!今日如皋法院对原告申请大法庭作出了积极回应,原告及所有期待旁听的都非常感激。但同时,原告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享有对事实陈述,对公务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也恳请法院保护当事人的这一权利。 (1)杀鸡儆猴、打击报复 这里必须要讲述下强拆事件发生的背景。因为钱琴怀孕身体不好,一直在医院就诊,宝宝出生后月余,月子仍很嫩,仍在卧床休息,5月9日上午,村委会干部首先来我户中与我们谈论搬迁事宜,约好晚上再来谈。同日下午,如城镇城管上百人擅自砸开钱琴哥哥家的房屋强闯户中,钱琴多次报警,如皋大明派出所翟怀庚警官出警,出警后告知城管是在调查违章建筑,当钱琴问及调查违章建筑以什么名义用什么方式时,翟怀庚警官让钱琴在一个空白接处警记录中签字,钱琴拒绝后,城管就强制将我户中的钱琴、王耀武等带离现场,用威胁的口气要求配合“调查”。同日下午17:30左右,户中房屋被强制拆除完毕,原告和刚出生的宝宝一起被“抄家”,迄今可用的仅有当时120救护车带走的宝宝几件物品。强拆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财产损失,也带来了难以愈合的心灵上的伤痛!给月子没坐好的产妇带来了很多月子病,给初生孩子心灵与身体上的隐患,迄今还难以预测!给家庭成员都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创伤! 正是这样的“杀鸡儆猴”、“打击报复”的逼迁动作,使得周边地区邻居受惊吓,一日内完成签约的达到几十户人家。殊不知,这种为了进度所做的暴力强拆,也在瓦解了百姓的心智,拆除信任的纽带,很多老百姓对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警察,恐惧感更重。 本案中,如皋如城镇副镇长缪宵峰现场说:“你去告吧,我花七八百万摆平。”换言之,他是典型的知法犯法,完全不顾原告的陈述与申辩,未及原告提出行政复议的主张下,强制拆除了原告的房屋,这种行为不应规避相关责任人应该承担的行政责任与法律责任,换言之,政府已经承认缪宵峰等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但知法犯法这样的事情若得不到遏制,政府本身的公信力恐大打折扣。 (2)超越职权、程序违法 如城镇人民政府声称我户房屋是违章建筑,已严重超越职权,镇政府只有制止在建违章的权利,根本没有认定我户是违章的主体资格。同时,其所提供的证据除笔录外,全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伪造,原告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显然,这些文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请法庭作为非法证据排除;同样,我们已经从县级以上的规划部门,即如皋市规划局获取信息,有充足的证据表明,我户并无任何违法建设。这里并不赘述。因此,如城镇人民政府的强拆行为,一直未能提供任何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主体不适格、程序严重违法,违背了《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若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相关负责人应承担行政责任与法律责任。 (3)倒卖土地、拆违掩护 原告家庭成员经过信息公开发现,江苏如皋花木大世界的扩建没有任何相关手续文件,缺乏《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批文等系列文件,因此,有充足理由认为,这一扩建是村委会与江苏如皋花木大世界联合起来,意图倒卖江苏如皋如城镇大明村2组、3组、7组、10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其罪可彰。 原告经过如皋市规划局的信息公开,还发现如皋如城镇大明村村干部孙学梅、钱德宏、钱再银、仇建兰等都没有建房报告,申请人曾一再向如皋市规划局申请查处,并请如城镇人民政府以公平公正的姿态,也予以强制拆除,使用当面递交、邮寄等多种方式催办、督办,周而复始,却始终未能得到回音,如果我户中的房屋是“没有建房报告”的违章建筑,那为什么不公平、公正地全部拆除,以显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十八大召开之后的新政氛围,在我们法学博士主席的领导之下,地方上的有些官员仍然践踏法律,不能公平执法,显然有悖新政精神,也违反了伦理道德!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作为如皋如城镇的村民,我希望我们的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不要视我们为维稳对象。我爱我的家乡!我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不公平与非正义,也是在我们祖国我们所处的城市走向法治的途中,为它的进步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我也爱我们周边朴实的百姓!感谢那么多人挺身而出,为我们联合签名,在他们并未消除对城管的恐惧之前,他们勇敢地善良地站出来为我们作证,让我热泪盈眶,感激涕零!感谢今日参加旁听的各地朋友,是你们持续而正义的摇旗呐喊,支持我们走到现在! 我支持我们地方的发展,但是希望发展应该合法合规;我支持政府的执法行为,但是执法应该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我理解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压力与辛苦,但我真的是认为,在工作过程中,如果你抬高了3cm的枪口,也许事情不会到这个地步,仇恨也不会累积如此之深!对立情绪也不会如此强烈! 如皋古城,官民相熟;本为邻里,相煎何急?我想在我们反腐大基调下,新一届领导班子一再强调,人民的梦想是我们的梦想,人民是我们的力量源泉的背景下,我们应该也会对、充满信心,对规范行政行为,将滥用职权者绳之以法充满信心!司法是社会的底线,我们也充分相信,如皋人民法院会不偏不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时,不包庇违法者、不放弃对行政责任的追究。 原告再次恳请法院作出依法判决,对事实进行严格审查,对其违法点加以梳理并确认,有涉嫌犯罪行为的,移交检察院,维护法律的尊严。 谢谢。 附:《公民监督函》 最高指示:“宪法的精神在于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 [2013]皋公钱督字第1号 如皋市人民法院: 你院2012年11月12日立案审理的(2012)皋行初字第0087号诉如城镇人民政府行政强拆一案,2012年12月11日无法定理由延期开庭,2012年12月26日再度庭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7条之规定,应于2013年2月11日前依法作出判决。 你院工作人员虽多次通知原告听判,但原告多次根据你院通知到法院听候宣判,截至2013年2月11日届满,仍未得到判决书,至今你院未向我方依法送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延长宣判期限的法律文书。 你院工作人员的违法审判行为,使得原告的物质与精神损失进一步无限期扩大,现场废墟中的一些古董、古木家具也遭偷挖偷运,因无家可归,原告家庭一直流浪在外,精神也受到重创。 为收集你院负责本案审理的审判人员违法犯罪证据,自即日起,原告将依法连续7天邮寄挂号信督判,如再不依法宣判,将依法对主审法官马跃提起职务犯罪控告。 特此函告! [友情提示]本公民监督函非信访函件,系违法犯罪证据固定收集的一种方式,请勿以信访对待。 申请人:钱琴 日 期:2013年2月15日 电 话:1377383339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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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Feb 2013 01:26 AM PST ——习近平反腐的春风何时能吹到天津市红桥区?
(2013/2/18)权利运动发布: 我们在报纸上,电视上,各种传媒上看到的全是振奋人心的消息:诸如房叔、房姐、表叔之类的等等的落马和曝光,我们翘首企盼了多时每天都在祈祷习近平反腐的春风能早日吹到天津市红桥区。可如今的天津市红桥区如同国外之国。 天津市红桥区黑恶势力仍然是威胁恐吓迫害维权人士,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变本加厉。而且在习近平不断强调反腐的情况下顶着风上,天津市红桥区政法委书记郝国利等人春节前却长时间旅游,访民天天请求:求见天津市红桥区政法委书记郝国利,比求见皇上还难,天津市红桥区政法委不设接待,涉法涉诉的冤假错案,天津市红桥区区信访又不管,区信访又不管约谈政法委,访民只得到天津市红桥区区委门口自己要求约见,连线七楼的政法委工作人员说:郝书记旅游去了,过一段时间才能回来。没等访民说完话,对方就将电话就撂了。 天津市红桥区政法委郝国利书记等人你们放下这么多冤民不管,春节前却安心去旅游,你们知道冤屈的访民是如何度日如年的?……你们可以公开去旅游的地方吗?你们可以公开费用的来源吗?你们可以公开此次旅游是公派还是自己度假的? 用纳税人的钱高薪养着你们,希望你们对得起这纳税人的血汗钱。 作者:天津红桥区访民集体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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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Feb 2013 11:31 PM PST 周禄宝甘肃省陇西人,退伍军人,是网上举报“二表哥”的反腐斗士,春节前其手机就处于无法接通状态,与外界失去联系。周禄宝的朋友分析,很有可能其已经被当局秘密关押。 2012年12月3日,周禄宝举报兰州市长袁占亭最少有5块名表,其中最贵的表是市值20多万的江诗丹顿,还有一块价值15万元的镶钻欧米茄,就连其余的几块也都是世界名表。在周禄宝将消息公布出来后,当天就接到5通来自北京、兰州、上海、杭州等地的求情、约见、谈判的电话。在12月3日当晚,还接到当初部队时营部的一个老班长的电话,直接让他提要求,提任何要求都行。而他爆料的网帖和留言、评论等也被大量删除。与陕西表哥杨达才不同的是,杨达才这次落马了,但兰州表哥却无事。 2012年12月8日每日甘肃网报道:12月8日,就网传“兰州市长袁占亭疑戴名表”问题,甘肃省纪委回应称:网上出现相关贴文和图片后,甘肃省纪委密切关注,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查阅资料、调查走访、谈话了解、询问证人、行业资深人士辨认甄别、专业机构认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袁占亭同志佩戴过黑色雷达机械陶瓷表、欧米茄仿表、西铁城光动能表,均为本人购买。其中价格最高的是黑色雷达机械陶瓷表,目前市场价格人民币25100元。疑指其曾佩戴过其他名表,缺乏有效证据。 这就是官方的调查,5日开始调查,8日就出结果,神一般的速度,神一般的解释。市长的手表是山寨的,杨达才表哥应该长歌当哭,当初为什么他不说手表是山寨的,是不是也能混过去。既然说这些都是仿表,是本人购买,那就请出示发票,还有专业人士的签字证明其表为山寨…… 周禄宝还在网上举报了兰州“二表哥”市长的其他腐败事件,如袁占亭老婆涉嫌暗中入股重大工程项目;其90年出生的外甥女既读大学又入公务员编制等等。周禄宝是真的吗?周禄宝失踪是当局作为的吗?请兰州“二表哥”市长袁占亭辟谣!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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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Feb 2013 10:59 PM PST (2013/2/18)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深圳访民袁佩纬向外发出信息,称深圳驻京办李炳泽处长非法把我关押在海淀区玲珑路红榕树足浴店。他们还请了几个身高马大的黑保安看守,不准我出门,限制我人身自由,并要立即绑架我回深圳。 袁佩纬说:我是因被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李聪勾结的盛孚物业买凶打伤右腿而进京上访,2月16号晚广州省驻京办事处人员来马家楼接我和湛江市吴广中,给我们的驻京办事处电话010-68418083居然是假的。省驻京办信访负责人邝某,在马家楼承诺并通知深圳驻京办人员带我到北京医院去看病,结果却把我非法拘禁在黑监狱。 深圳市全国迫害维权人士最黑暗的地方,我向国际社会呼吁:关注中国人权问题,曝光所谓的国际化都市—深圳迫害维权人士袁佩纬的真面目。 (反腐维权联盟马波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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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Feb 2013 10:37 PM PST (2013/2/17)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带领广东省连州市东陂镇大洞村56位失地的农民兄弟维权取得初步成效后,肖青山孤身一人坐着轮椅来到公安部,就2010年深圳市宝安区公安将自己关押拘留所83天,每天干活13小时以上,导致自己残疾的事件讨说法,结果被强行带到东交民巷派出所。 肖青山电话:1897964547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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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Feb 2013 07:45 PM PST (2013/2/18)权利运动发布: 朝鲜核爆不但危害中国人、东亚人,也危害到全人类的安全,是极其恶劣的反人类罪行。全人类都应阻止朝鲜这极度危险的行为,但中南海的政客目前表现跟金三胖同样卑劣,核爆后不但不谴责朝鲜,还出动网络水军给金三胖当说客。 下午1点30分,民主人士刘远东、成秋波、徐琳、袁奉初、袁才、孙德胜、张茂忠、张圣雨等游街谴责朝鲜核爆。 在上午11点半、成秋波、张圣雨、徐琳、张茂忠、袁才、秀才江湖等民主人士在广州市人民公园举牌抗议朝鲜核爆。举牌完后转移到人群更密集的天河城,再增加了我、袁奉初、孙德胜。13点半我们在天河城广场西侧拉横幅、举牌,其中徐琳、袁奉初、袁才、孙德胜、张茂忠、张圣雨举牌及喊口号,我、成秋波负责拍照、录像。过程大概持续3-4分钟,因天气冷,大家感觉效果不够好。我建议大家游街到人群更密集的电脑城,很快得到大家的同意。 从天河城出发,拉着横幅、举牌游街走向岗顶电脑城,徐琳、袁奉初等表现的非常勇敢。 其中孙德胜说:“金三胖敢在我家门口放核弹,我靠,灭了他。”他虽然表现出一些匪气,但这恰恰表现出对国家、民族深深的爱。 张圣雨、袁奉初拉的横幅为:朝鲜核爆、“恩”将仇报。他们特意给恩字带上双引号,表示中共虽然有恩与金家王朝,实际上是独裁政权狼狈为奸,残害中朝人民。中共政权不但危害中国人民,还支持地球上最恶劣的政权发展核武,最后被金三胖反咬一口。 来自上海的高帅小伙袁才举牌内容为:NO核试验。 理性的徐琳举:朝鲜核武,中国遭殃。 来自广东梅州的张茂忠举:要和平不要核武。 一路走到正佳广场,引不少路人侧目,这是中国民主人权运动第一次游行起来。来到正佳广场东侧,有一警察带几个协警再次使用卑劣查身份证的手段来阻拦我们的游行。他一直在强调自己有权力查身份证,但他这样是选择性执法。同时我觉得他非常愚蠢,缺乏人人具有的良知,在这样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居然上前阻止,而且嚣张,这也许是在中南海设计的维稳制度下习惯性反应。 争执一段时间后徐琳、袁奉初、孙德胜、张茂忠、张圣雨被强行带到派出所。16:07徐琳发来短信说从派出所出来,在里面的时间没超过3小时。我认为广东高层决策还算相对明智,在涉及到危害全人类安全的问题上千万别阻止。不管是谁,地位声望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如果阻止人民反对核爆,其下场肯定将极度悲惨。出现把金正日当爹拜的民族败类,是我们中华民族从来没有过的耻辱。 中国民主行动.刘远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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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9 Feb 2013 07:12 PM PST (2013/2/20)权利运动发布:
自进入2013年、暨习近平“要容得下尖锐批评”的讲话后,目前户籍地在浙江湖州的王宗泽,都会在每周三(除春节期间)到上海市人民广场,为当年投身于卫国战争的、50年后连续遭到残酷迫害的黄埔第十期少尉父亲王彦民正名,要求当局恢复父亲的名誉,归还被“充公”的财产。 据了解,王宗泽的父亲王彦明,籍贯四川酉阳,一九三六年毕业于中华民国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即黄埔军校)第十期二中队炮科,中央陆军军校干部训练班,中央陆军交通兵第一期训练队少尉。一九三七年抗日战争(即卫国战争)全面爆发后,王彦明就参战于南京保卫战,连续的武汉大会战,昆仑关大战等战役;一九三九年至四二年,王彦明在川、滇、缅印度、腊戌、瓦城、曼德勒、密支那、随远征作战,四三年调军政部第六战区;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后到上海吴淞要塞,任国防部上海吴淞要塞司令总部技术室主任,总队长等职;一九四九年,卫国战争中功勋卓著的王彦明留大陆。 一九五0年镇反运动开始,王彦明开始遭政治迫害,正规军出生、并成为卫国战争中的中流砥柱之一分子的王彦明先被以“匪军”判刑三年,流放西北,后又被所任职称连长、参谋长、司令总部技术室主任、总队长等职称判刑十五年,在十五年刑期快满时,又因读错社论词句而被以“反革命”加刑十年,直到七五年获特赦。 王宗泽说:我们全家受政治迫害被扫地出门到大西北的甘肃省张掖,文革时期被整得家破人亡,姐王宗敏逃难到广东省,自己逃难到浙江省,弟弟王宗鼎被迫送人了,世世代代住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406号房产(现在房屋拆迁了),被没收抄光、抢光,这就是当时市政府的所作所为,令人愤慨! 抗战英雄王彦明获特赦后被赶到江苏省海门县,于1987年去世。王彦明先生的遗孀、王宗泽的母亲今年已经89岁,生活在江苏省海门县的农村。 王宗泽电话:1872182715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社会建设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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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9 Feb 2013 07:34 PM PST (2013/2/20)权利运动发布:
控告人(被害人)胡清龙,男,汉族,1973年3月9日出生于四川省宣汉县,农民。现被构陷、并羁押于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 控告代理人:胡远清,男,汉族,43岁,四川省宣汉县人,农民。住址:四川省宣汉县 电话:18398807255 控告代理人:姚建清,女,汉族,48岁,陕西省汉中市人,现住:北京市丰台区。电话:13552482864 被控告人:北京公安丰台分局警察11人: 王云、李连海、曹志华、李萌、胡国伟、李景辉、徐跃有、郝志刚、尚阳、姚亚明、黄立峰;被控告人:北京丰台检察院朱文革以及决定对我非法实施逮捕、提起公诉的其他责任人员;被控告人:北京市丰台法院胡春生、魏文龙、朱凌琳等。 事实与理由: 2012年6月26日上午,我和女友姚建清,在北京丰台张郭庄北坐843路公交车,上车时姚礼貌的对售票员说:你好,上访的。售票员立即说不拉上访的,并让我们下车,不然就报警。同时,司机也停车不开了,还要求其他乘客下车,坐后面的车。看车不走了,乘客都很不满意,有的说不就是两张票吗?我们给买了。但是,司机仍然不同意走,还反复解释说不拉上访人是车队的规定,不是票和钱的问题。同时,售票员打电话说:车上有两个上访的。然后,司乘又安排其他乘客换乘另一辆843公交车。 姚建清说证人都走了,也要下车,司机立刻关上车门,不让下,姚说:我们又不是犯人,你把门打开。司机才打开车门,姚说赶时间,就下去了。我也跟着往下走,司机牢牢把住车门,不让我下,我不想和他争执,就从窗户往外爬,司机扯住我的腿,再次不让我下车,我被姚从外面拉出去,我的鞋子却被司机扯掉在了车上,我上车捡鞋,司机又继续阻拦我下车时,警察来了,司机才放手。 来了两个警察,问咋回事?我们一边回答经过,我一边配合李连海做身份登记,突然,我看见姚建清在那边被另一个警察揪着,假牙也被打掉了,我就一边喊:牙都被打掉了。一边往过来赶,这时,姚就被一路扑打进了警车里,警察把姚面对面压在后座上。我赶到车门口,伸手去扯那个警察,但是,李连海从我后面,用力把我也推进了警车里,那个打姚的警察立即疯狂的打我,我艰难的抓住了他的2只手,他居然玩命的咬我的手,同时,他的膝盖拼命抵住我的下身,我无法反抗,就说:你打吧!那残暴的警察又照着我的脸,重拳一下、一下、又一下……,顿时,我满脸是血,我的门牙被打断了,我的脸被打变形型,我的眼睛也模糊了,直到李连海吆喝:行了。那恶魔才住手,但是,姚建清每说一句话,他就扇她一巴掌,就这样,我们被一路打到卢沟桥派出所,被保安强制拖进候问室关了起来。 在候问室,我们几次打110报警,110转了市局,分局督察,但是,没有人来管我们的死活,只有曹志华让我们站在楼道里,给我们拍了照。从26号到27号,李连海一直对我哄骗诱供,我就老老实实做了笔录,27号下午,李连海说给我看伤补牙,把我骗出了派出所,却投进了丰台看守所, 从进看守所的第一天,直到现在我一直便血,不知道是哪里被打坏了。警察还指示牢头狱霸常常打我,有一次,警察把牢头叫到门口嘀咕了一阵,牢头进来就打我,同时还叫了3个人帮他,4个人把我一阵暴打。我的病,我的被打,我的蒙冤,多次找领导报告,但是,没有人管我的死活! 2013年1月9日,公检法联手造假,以妨害公务罪给我判刑一年。公检法伪造的证据有: 1、现在案卷中所说的警察王云,不是当时打我们的人。 2、王云的轻微伤鉴定造假,他当时只有胳膊和脸上一点点轻微的指甲划印,我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造成他们所说的那些伤,我更没有碰或者抓他所说的什么阴部。因为从杜家坎公交站到卢沟桥派出所车程很短,也就十来分钟。 3、我的轻微伤鉴定造假,因为事发半个多月才鉴定,而且,警察当时对鉴定人员说:他是上访的,他们当地政府出钱让办他,你们看着办。 4、李连海、王云都在说谎,作伪证。 5、司机和售票员都不同程度的说谎。 要求: 1、调2012年6月26日杜家坎公交站监控,证明真相。 2、调李连海当时执法仪资料,证明真相。 3、查明落实当时打人凶手的真正身份。 4、调当时警车上的监控,证明真相。 5、调当时843公交车上的监控,证明真相。 6、调2012年6月26、27日卢沟桥派出所候问室的监控,证明真相。 7、调卢沟桥派出所我做笔录的监控,证明真相。 8、调2012年6月26日卢沟桥派出所曹志华所拍我和姚建清的照片,证明真相。 9、调我当时进看守所的监控,证明真相。 10、调我在看守所被提询的监控,证明真相。 11、调我在看守所多次遭牢头狱霸暴打的监控,证明真相。 12、调2012年12月13日我在丰台法院庭审的录音录像,证明真相。 13、查明2012年6月26日当时售票员究其给谁打电话?如果是报110,为什么仅仅只说一句话:车上有两个上访的。甚至都不问报警人姓名,什么车,什么地方? 14、李连海、“王云”到底是谁派去的?从张郭庄北至杜家坎公交站,都不属卢沟桥派出所管辖,他们当时究竟怀着怎样的鬼胎?他们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本案定我罪的证据,仅仅是警察李连海,司机李景强,售票员姚玉芳,3个人的谎言,还有假警察王云的伪证。即没有犯罪事实,更没有犯罪证据,一伙专业人才,凭借几个自相矛盾的谎言,就把我判刑一年,天理何在?而且,开庭时候,他们没有一个人敢出庭作证! 我是个农民,只有小学文化,也不懂什么法律,但是,我相信,没有哪一个国家,他们警察的合法公务,是殴打无辜百姓。如果,中国有这样的法律,我宁愿把牢底坐穿!我更希望被当场打死! 受害人胡清龙,请求职能部门,落实查明事件真相,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违法责任,维护中国法律尊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告知控告人。 此致 控告人:胡清龙 代理控告人:胡远请 姚建清 二0一三年二月十三日 附注:附件抄送: 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法工委 、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中国法制出版社、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最高人民法院举报中心、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 、北京市长王安顺、北京市政法委、北京市纪检委 、北京市公安局纪检 、北京市检察院举报中心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举报中心、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举报中心 、北京丰台区区长冀岩 、北京丰台区检察院举报中心 、北京丰台人大法制办 、北京丰台区政法委、北京丰台法院举报中心 、北京公安丰台分局纪检、北京市二中院举报中心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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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9 Feb 2013 04:48 PM PST (2013/2/20)权利运动发布: 恶吏们,当你们逼得我们无路可退,想问:知不知道什么叫破釜沉舟?! 今天,我们站在反腐的前沿,命运哪怕如飞蛾投火,但无惧,我们之所以甘愿做飞蛾献身光明,是为了照亮身后的子孙。 恶吏们,你们可以强奸我们的尊严,让心流出血,但,你们可看到尺布染色的红布标上,每一个字有我们尊严的呐喊:宪法赋予我们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恶吏们请还我们尊严! 谁能为我们的尊严护航,宪法证明可以,但是,恶吏们翻手覆云,我们看到的天,黑云压城城欲摧,今天,我们不再恐惧这黑色,勇敢扯下这黑色做布标,写下:宪法规定依法治国,无法无天的行为就是你们的遗言! 你们行将就木,我们准备了白色的裹尸布,待你们下葬的那一天,宪法的誓言就是你们的罪己诏: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把权利还给人民。 |
韩连茹电话:1382035118。
魏宝礼电话:13132548550。 郑建慧电话:281206380。 郭德明电话:18630808363。 张文艳电话:89765751。 赵俊红电话:15522127275。 于凤青电话:15022204635。 李淑兰电话:13072038562。 郑光泉电话:13116152613。 邬莎莉、陈丽生18920360627。 刘淑英、孙静、赵惠刚13194672885。 王秋英电话:13021320159。 张淑香电话:15620657652。 魏津建电话:13820175858。 张连茹电话:13021349086。 臧洪兰、唐秀芳13164016836。 冯玉琴13820061576、徐忠等人。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社会建设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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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9 Feb 2013 05:50 AM PST (2013/2/19)权利运动发布:
【提示:正在北京上访的浙江省桐庐县合村乡叶金水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天有不测风云,2007年未成年儿子遭遇交通事故导致头部受伤,抢救治疗后已基本康复,医生关照要好好静养,但由于离家仅20米之遥的造纸厂的噪音和污浊废气使其儿子不堪承受,举报环保局不仅无人过问,反而遭到公安和造纸厂企业主一家的殴打,导致如今彻底瘫痪。上访却屡遭拘留和非法拘禁。】 受害人叶金水、方友香、叶海东,系浙江省桐庐县人,住桐庐县合村乡大琅下山坞村。 三受害人系同一家庭成员。叶金水,男,1964年2月24日出生;方友香,女,1970年1月10日出生;叶海东,男,1991年2月9日出生。 事实与经过: 2007年6月15日,叶海东因道路交通事故头部受伤,经鉴定构成五级伤残(时年16周岁),三级护理。为给儿子叶海东治病,叶金水、方友香夫妻俩到处借钱,负债累累,生活十分困难。 腾达纸业有限公司的生产厂房距受害人住房仅二十米左右。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出的污水及噪音严重影响了我们一家的日常生活。我们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鲍忠平沟通无果后,在无奈之下只能向县有关部门反映,请求处理,但有关部门至今未予处理。 2010年10月3日,卧床养病的叶海东实在不堪忍受公司造纸机噪音和污水臭味的折磨,将该公司的电闸拉下,以求能休息一分,不料被该公司老板娘朱卫英(鲍忠平之妻)拖住,并打了110,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在未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即将叶海东强行拉去警车,见叶海东拒上警车,民警采取掐叶海东的脖子,并打了叶海东三个巴掌,使叶海东的精神和身体受到极大的惊吓和伤害,致叶海东的病情加重,至今无法下床行走。当时受害人之母方友香为了儿子不被民警再加伤害而加以阻止,却也被桐庐县公安局“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处以了七日的拘留。 噪音和污水的臭味,实在不堪忍受。2011年8月10日,叶海东再次去拉电闸,腾达纸业有限公司的老板鲍忠平带了其妻朱卫英、鲍小英、鲍忠良赶到我家中,用木棒丧心病狂极为残忍地将叶金水的左手臂、左大腿、左小腿打断,全身多处软骨组织打伤,当时情景惨不忍睹。经法医鉴定,已经构成轻伤。对凶手的如此恶劣行径,公安部门至今未予处理,任之逍遥法外。 现在我一家三口已经有二个男子丧失了劳动能力,身为农民的三口之家彻底丧失了生活必须的经济来源,今后,我全家如何生活、生存下去?! 政府部门不治噪、不治污,公安部门不制凶、不追究凶手的责任,实无奈,我只能上北京走访,被北京方送回来后,桐庐县公安局于2012年8月17日,将我非法拘禁于桐庐凤凰宾馆黑监狱。这时,我告诉他(她)们,我已怀孕两个月了,他(她)还不放我。同月27日,他们陪我检查时,胎儿尚可,次日趁他们不备,我逃回家中,9月10日发现胎儿不行,不幸流产。 我一家被折磨得如此程度,哀求政府能给一个合理、合法、满意的结论,我相信总有公道的啊! 受害人:叶金水、方友香、叶海东 联系电话1358848948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残障人士权益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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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9 Feb 2013 01:45 AM PST (2013/2/19)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中午,陕西访民康素萍、罗文荣、以及辽宁和江西访民张得文、杜春发、李连友等5人,准备到丰台区公安分局玉泉营派出所,要求依法处理2月15日发生的暴力截访事件,结果被强制送到府右街派出所,后又转移马家楼关押。 据康素萍反映,2013年2月15日发生驻京办雇佣黑社会人员暴力截访,当时罗文荣、李连友在遭到暴力时,康素萍等见义勇为上前阻止,结果也遭到殴打,所以昨天五个集体到丰台区公安分局玉泉营派出所依法处理。但她们还没有到达玉泉营派出所,就被强行带到了府右派出所。 在府右街派出所,两个身穿便衣自称是某某局的审讯了康素萍,并警告康素萍说:你的通讯纪录我们都有,不要随便与不三不四的人联系,你不是雷锋。随后,府右派出所的警察毕恭毕敬送这两个便衣出门,康素萍对这样的情节感到异常恐惧。康素萍等人后来被送到了马家楼。 到今天,罗文荣已被抓走,张得文、杜春发、李连友等下落不明了。下午15点,西安市雁塔区驻京办牛纪荣到马家楼接济中心跟康素萍聊了,说还会来。康素萍说:我担心随时会遭遇不测敬请关注和帮助,谢谢。 康素萍电话:1316182185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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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Feb 2013 06:59 PM PST (2013/2/21)权利运动发布:
权利运动收到来自于北京的信息,今天上午8点,北京维权人士王永红在家门口被辖区的海淀区马连洼派出所警察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为由传唤。经过电话核实,所谓的“扰乱社会秩序”其实就是王永红等维权人士,昨天中午在鸟巢拉横幅发起的要求官员财产公示。 另据了解到,北京警察(警号065946)在传唤王永红时没有书面手续,只是说传唤结束后会给予书面手续,显然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每年一度的“两会”即将开始了,也是警察神经高度紧张的时候,更是滥用职权乱作为的高发期。 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就是涉嫌扰乱社会秩序?这样的社会秩序不就是腐败的天堂了?!有警察如此尽心竭力为官员的“隐私”保驾护航,官员不贪污腐败不就是傻瓜了?!发稿时,王永红电话已经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王永红电话:13701390100。 马连洼电话:010 6296006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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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Feb 2013 05:21 PM PST (2013/2/21)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2013 年2月20日)下午,北京丰台公安分局岳各庄两名警察没有带任何证件,闯入我的住所,问我生活的怎么样?我的诉求还差多少?身体状况有什么病?要我先把病治好,警察的话音未落,马上我就想起警察送我去医院,大夫一连给我打五针4针安定、1针抽搐药剂。我立即说我没有病,并告诉警察,无论我是如何死的都是遇害死亡。 据葛志慧反映,开发商和警察多次对其说,要让其人财两空。正基于此,葛志慧发表此声明。 葛志慧电话:1326149983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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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Feb 2013 05:50 AM PST 中国劳教所是个黑监狱,很多民众因为维权、追求正义被劳教,他们的经历是光荣的。
春节前山东著名维权人士李红卫,被劳教18个月后光荣归来,很多朋友为欢迎她而聚集一堂,她介绍了劳教过程和见闻,揭露了劳教所中的黑暗。大家赞扬她勇敢的抗争精神。2011年5月,李红卫因为遭暴力拆迁,批评当局,被宣布劳教,从她进劳教所的第二天开始,朋友们就陆续去看望她(多数被禁止见面)。但大家还是反复去要求探望,通过看守人员给她送去了钱、书籍和食品。 根据李红卫介绍,这个劳教所存在着很多侮辱关押者的制度,他们强迫劳教人员进行每天十几个小时的繁重劳动,每周休息一天,还常常被强迫加班,劳动是没有工资的,卖力干活每个月也只能得到几十元“奖金”。这里不但是个黑监狱,也是一个剥削劳教人员的奴隶工厂。 劳教所非法剥夺公民的自由权,已有很多都有批评,但如何利用劳教制度剥夺被劳教者的劳动成果,滋生贪腐却很少有人揭露。当局最近提出反贪腐,老虎、苍蝇一起打。劳教所中的腐败,理应向社会披露。涉及贪腐的官员,应该受到惩处。 劳教制度应该废除,这是一种违宪、违法的制度,这个制度掩盖下的黑暗,应该彻底的揭露。有人以维权为借口,只说改革,不说废除,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想换个包装,另建一种黑监狱? 根据《最新国家赔偿法》(2010年12月10起施行)。现在从劳改所中放出来的无辜受害者必须按照法律,给予赔偿,不能有法不依,法院必须受理相关诉求。 此次参加聚会欢迎李红卫的有:邵凌才、张廷夫、孙万宝、陈蓬莲、陈清泉、巩磊、刘桂芹、秦志刚、谢金玉、孙文广等19人。2013年2月20日 于山东大学 电话:0531—88365021 13655317356 附件:孙文广、张廷夫、李红卫在聚会上讲话择录 孙文广在聚会上的讲话(择录): 2013年的春节马上就要到了,今天好朋友聚到一起吃个年饭。也是庆祝大家的好朋友李红卫劳教18个月出来。咱们今天欢迎她光荣归来,劳教光荣。为什么说光荣归来呢?她被劳教是因为维护公民权益,是为了捍卫社会正义,这是光荣的。就好像坐牢一样,咱们在座的很多朋友,六四的时候,支持学生运动,被判了重刑,有的九年,有的六年,有的四年,这种判刑光荣不光荣?我认为这是光荣的。将来历史上说起他的简历,这都成了光荣的事。我为六四,为了学生被判刑,这是光荣的事。世界上有很多名人,他成名以后主要的事迹是坐牢,一个是南非的曼德拉,判了27年徒刑,他的其他事大家可能忘掉了,出来以后当选南非总统,他的坐牢就是光荣的了。中国诺贝尔获得者刘晓波,判了十一年徒刑,这个也是光荣事迹,为什么呢?因为他要争取宪政,我们认为有人被劳教判刑是光荣的,因为他是为正义的事业。这是第一条。第二个呢,就是劳教制度在中国曾经关押了500万人,多数人是为了正义的事业被劳教,1957年很多右派被劳教,后来还有很多了,特别是最近的为了维权的,还有农村维权的农民。今天借着这个机会,一个是欢迎李红卫光荣归来,再一个呢我们下一步要争取彻底地废除劳教制度,害人的制度。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张廷夫在聚会上的讲话(择录): 今天参加这个聚会,我和各位同仁一样感到非常荣幸,我们同仁之间没有忘记李红卫的付出,她是为了争取改变推翻一个制度,一个错误的社会制度,有人抗争,李红卫做出了一个榜样。为了什么,就是为了中国的未来,中国的民主,她本身所遭到的屈辱证明了这个社会制度的危险性,在不正常的时候维权是很危险的,所以说我赞成孙教授的话,坚决废除劳教制度,劳教制度是非人性的一个制度。我们不仅要争取64的平反,所有这些人我们都要支持他。 李红卫的个人讲话(择录): 感谢各位。感谢我们曾经的朋友,还有一些不认识的,今天特意赶来为我接风,感谢大家。我也感谢伤害我的人,为什么呢,因为她给了我一个机会体验违法的劳教制度是怎样迫害公民的,也感谢他让我变得更加坚强。从里面待的,说实在点,我是把这个劳教当成体验生活、锻炼自己的一个场地,但是这个是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不是一般的代价,不是光吃吃苦就可以的,在里面最大的压力就是精神,远离社会,远离自己的亲人。这里面的痛苦是正常人、没有体验的人想象不到的。太折磨人了。确实你是违法了,可以用法律来制裁、来约束他,但是他没有违法,他只是按照宪法来行使权利,让法律走向正规,现在我们国家是光有法,执行的甚少。只是说官员的红头文件作为法律。为什么说要废除劳教制度呢?因为劳教制度,没有经过正常的手续,就把所谓的对社会的不满,给社会造成所谓的不稳定,这些人抓起来要劳教。至于说判的什么罪,你得经过法院那个程序吧,没有。被劳教的人,你最起码要尊重他的人权,让他申诉一下,我哪个地方没有不对,我哪个地方没有违法,为什么要抓我。但是这个程序,都不给,都剥夺了。到法院,我现在一年半出来了,到现在都不给我立案,我就是违法了,也让我在法庭上说一说,也让你说一说我哪些地方违法了。但是这个机会不给予你。被告也好,原告也好,不给这种机会,始终排斥。抓你劳教,一张纸啊,就这么一张纸。顶上写着你因为什么、哪一年,因为你在广场说天太黑了,因为你在哪里说对拆迁不满,因为你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制度,这个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等等罪名,就把你给抓来了,包括我们被劳教的很多学员在那边,很多信教的人也把他抓起来了,因为什么呢,因为他不信共产党信这个教是不允许的。但是宪法上是怎么规定的?信仰自由。 到底谁违法?我出来以后,发现很多老百姓都知道用法律做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感到哪个地方不满就去找政府上访,感到哪个地方不行到网上去发,去呼吁,让大家共同关注,这也就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这说明像我们这样要求国家民主、要求国家赶快法治的人越来越多。过去我对这个国家抱的希望真是渺小,稍微关心国家民主关心国家政治的,马上抓起来,咱不知政府是怎么想的。他不说有一个监督的,和国外似的有个多党制,老百姓提一个建议,他政府能接受了,马上改正,因为国家要进步嘛,不能停滞不前。但是咱们国家目前,可是有咱们这些关心国家政治的民主人士,包括外头的很多人,咱只是其中一部分,包括全国的很多关心民主法治这一块的人士,我看到国家的希望了。 国家在不久的将来,会大步地跨出去的,国家的法治会健全的,我们这些受伤害的人,将来会昭雪的,会平反的,会得到平反的。因为我在劳教所,我心里想的,因为有朋友在外面支持我,这是一个精神支柱,无形的精神支柱,看不到的,但是我感应到了,所以我调整心态,面对现实,不就是劳动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不抓我来,我在家一样热爱劳动,所以说我干活在里面,我自己多付出,他一天十几个小时的干活,在里面给我们上课,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但是违法的往往是他们,不是说管理上,是国家制定的劳教制度上违法,十几个小时啊,每天如此。赶上一个活等着要的时候,连星期天都没有,平时还休息一天,这一天连休息日都没有,就这么个干法。一个动作一天重复上万遍,谁也受不了,他不是说一天干,一天干完累了休息会,他天天如此,这样干,超负荷的干。天天如此。但是,我咬着牙坚持过来了。为什么?因为我想着,早一天获得自由,早一天出来,我继续要求呼吁国家的民主,国家的法治,和朋友们早一天见面,我多付出点,我做的这个,我觉得很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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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Feb 2013 05:06 AM PST (2013/2/20)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2月20日)下午,在京的吉林、辽宁、内蒙访民陈大山、徐建国、张淑梅、敖淑英、李志岩等,到石景山区衙门口村融景城石景花园5号楼909室,看望已经被困70天的郭洪伟,给予道义上的声援。 到16点20分,郭洪伟送访友们出门,发现作为自己吐血的证据、一直放在门口的血盆不见了,郭洪伟打110报警,八角派出所出警的两个警察(警号为043707)到达现场,要进屋看一看,却不谈丢血盆的事,要求郭洪伟把窗口悬挂的“救命”旗帜拿下来,然后,就想强行带走郭洪伟。郭洪伟见情况不妙,拿起菜刀要拼命,这两名警察才跑出门外。 出警的警察走后,郭洪伟报110和报12345投诉,接线员号(11198)只是说他们也向上级领导反映。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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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9 Feb 2013 11:20 PM PST 2013年2月5日,湖南湘西自治州吉首市访民杨华进京上访途经中南海地区,结果遭警察盘查后又被处以训诫。在回到吉首后,吉首公安无事生非,于2013年2月16日对杨华非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 据了解,下岗职工杨华在2001年与湘西自治州司法局签订了租赁合同,承租司法局临街房做饮食,不料合同仅仅履行了一年三个月,司法局违约收回房屋,但拒不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补偿,导致杨华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华将司法局告上法庭,结果法院判决司法局违约,但根本无视法律和事实,只支持了杨华十分之一的赔偿请求,逼迫杨华走上了十余年的上访之路。 此前的2013年1月4日,吉首市国保大队也是在杨华进京上访遭到北京当局训诫处罚后,回到吉首对其一事二罚非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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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Feb 2013 05:04 PM PST (2013/2/22)权利运动发布:
十八大被以“回去一定解决问题”从北京劝回的访民黄光玉,在政府官员“今天牛来、明天马来”的战术下,口头协商好的解决方案仍然是一次次推倒重来,直到到春节无家可归被安排住在宾馆的黄光玉莫名其妙生病,而负责黄光玉日常生活的街道又拒绝转院治疗,使黄光起怀疑,政府究竟有没有诚意解决问题?不予转院治疗是不是有阴谋? 黄光玉说:我于正月初到辖区镇溪街道办事处找新到任的书纪沈海青反映身体不好,要住院治疗,可是张太良主任只同意我去市医院挂盐水,挂了三天盐水病没有一点好转.我多次找沈书纪请求去州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他们找各和理由不让我治疗,我求助国内外媒体多关注,我如有意外,绝对是谋害。 黄光玉电话:13174233759.。 沈书记电话:13907430708。 张主任电话:1890743609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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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Feb 2013 05:17 AM PST (2013/2/21)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来自于全国各地的维权人士居晓玲、应金仙、罗国仙、闫森、李铁强等人到北京丰台区葛志慧家,为全国“两会”召开分忧献言献策,举行访民山寨版“两会”分组讨论会,就坚决支持习总书记的反腐工作和官员公开财产进行热烈讨论。 小组成员虽说人不多,但是讨论的问题很具体,要求“两会”废止劳教制度、要求司法独立、要求“两会”有访民代表参加、要求当局开放游行示威、要求中共中央为赵紫阳先生平反等等,同时,小组还一致请求习总书记“赦免”全国被关押的维权人士。 假亦真是真亦假,今天这个看似山寨版的“两会”小组所关注和提上议事日程的问题却非常符合实际,远比所谓的真“两会”代表举举手,拍拍掌要来的实惠。 今天参加小组讨论人员有: 北京丰台葛志慧 手机:13261499836 南京 居晓玲 手机:18655482781 浙江杭州应金仙 手机“15906642271 浙江苏州罗国仙 手机:18261891922 湖北荆州闫森 手机:13277663168 辽宁黑山李铁强 手机:1389785286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社会建设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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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Feb 2013 01:27 AM PST ( 新疆公安厅长柳耀华的批示) (2013/2/21)权利运动发布: 2007年,新疆喀什岳普湖县公安局民警蒋大鹏,由于拒绝购买单位集资房,遭到喝酒后的原局长于亚林、指挥中心主任吴国胜的殴打,导致膈肌破裂,以及亚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 事件发生后,喀什公安包庇说蒋大鹏是"军事训练"受伤。然而,当蒋大鹏要求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时,又屡屡受阻。更让蒋大鹏伤心失望的是,新疆境内的厅局官员不但庇护于亚林和吴国胜,反而还重用迷信暴力的于亚林,将其提携到维护新疆稳定的公安厅特警总队三支队的关键岗位上。 蒋大鹏说,对于2007年单位建造的集资房,由于自己刚刚工作,没有钱,分房又不透明,而且房价还比外面的高,所以就没有要。领导见房屋买卖不出去,工程款付不了,就对自己报复,喝醉酒后殴打自己,导致膈肌破裂,以及亚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发展到现在已经脑外伤综合症,经常需要住院治疗。 虽然当时的公安厅长柳耀华对此事件作出批示,但蒋大鹏的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用去的10余万医疗费原单位也只以困难补助方式给了8万元,而且今后还面临着巨额的医疗费支出。无奈之下,蒋大鹏只能网上发贴,希望共产党的领导能为一个普通民警做主。 附:共产党的领导,请为一名普通公安民警做主!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蒋大鹏,原是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公安局民警。2005年我带着健康的身体、崇高的理想、远大的抱负和坚定的信念投入到我热爱的公安工作中,没有想到的是,我的选择给我留下的是满身的伤痛和术后近20公分的伤疤......身体的伤痛我能承受,但是,我内心的伤痛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 2007年3月17日,本人在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公安局受伤至今,多次住院治疗,并实施了开胸手术;病情虽有改善,但是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病情时常反复并加重。在2011年5月,本人收到了喀什地区公安局,针对我受伤原因的书面答复,(详见《公安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喀地公信【2011】3号)。“答复意见书”中第一条明确写到:“岳普湖县公安局在当日组织民警训练中,未采取防护措施,训练缺乏组织安排,造成民警受伤。” 自收到“答复意见书”之后,我多次和岳普湖县公安局、喀什地区公安局、公安厅信访处、公安厅政治部等相关部门联系,要求对我的伤情做工伤认定,可是时至今日一直没有结果。我通过电话联系到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劳动人事部门,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说:“我已从岳普湖县公安局调离,而且喀什地区公安局出具的信访答复意见书,已超过了做工伤认定的时效,现在没有办法对我做出工伤认定。” 尊敬的领导,在这里我大胆的问一句:2007年3月17日发生的事情,为什么没有引起喀什地区公安局领导的重视?为什么要等到2011年5月17日才书面承认我的受伤是由于岳普湖县公安局在当日组织民警训练中,未采取防护措施,训练缺乏组织安排造成的?如果岳普湖县公安局和喀什地区公安局在第一时间内,能明确我受伤的原因,也不会导致我现在有伤而不能做工伤认定的结果。不能及时做工伤认定,这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我自2007年受伤以来,身体每况愈下,有时病情不断反复并加重,严重的时候生活都无法自理。现在,根据喀什地区公安局出具的《公安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能证明我是在工作中受伤,但是我为什么做不了工伤认定?请领导为一个普通小民警做主,不要让我们这些小民警即流血、流汗又流泪! 联系电话:18099350098 QQ2567637392 原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公安局民警:蒋大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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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Feb 2013 11:53 PM PST ——“两会”代表不能漠视职责 全国“两会”马上就要开始,笔者建言“两会”代表行使自己的职责来完成自己对百姓应尽的义务!我们希望以自己的诉求实现来验证“两会”代表为民建言的诚意,虽然我们在过去多年中每每对“两会”代表报极大希望却失望告终,可在习近平总书记“苍蝇老虎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等豪言壮语的激励下再相信“两会”代表一次。 金月花是上海市民,原居住在上海市闵行区北桥乡五星村何夏31号,该私房建造于上世纪80年代末,独立楼房,总建筑面积372.86平方米,拥有上海市农村永久宅基地使用权222.6平方米。金月花依法注册了“何夏综合经营部”,经营多种五金、建材、电器、杂货(五证齐全;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国税、地税),一直以来,守法经营照章纳税。 2000年10月,上海闵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没有获得拆迁许可证及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采用哄、吓、诈、骗等手法迫使我签订了显失公平的货币安置协议,仅以58平方米居住面积以每平方米1800元进行货币安置,而对372.86平方米营业面积及222.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未给予分文补偿安置。 上海闵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违法事实:一、1992年开发商非法征用基本农田356亩,2000年在未取得拆迁许可证和任何法律文书便对该土地上的农户非法拆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的,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那么1992年圈地到2012开始动工闲置荒芜耕地多少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第52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建设部关于颁布《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通知》(1991年7月8日发布),第四条《房屋拆迁许可证》作为房屋拆迁的法律凭证。该协议是在2000年10月17日签订,而房屋拆迁许可证闵房地拆许字(2000)第33号(见附件2)是在2000年11月28日颁布的。 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具备拆迁人身份的标志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有效期就是拆迁期限,因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补偿安置协议自然的必须在拆迁期限内,拆迁期前或后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由于拆迁单位并不具备拆迁人的身份,协议自然无效。房屋拆迁许可证,上面拆迁人是上海市地铁建设有限公司,而拆迁实施单位是闵行区市政建设总公司。而来与我签订安置协议的却与许可证上载明的单位风马牛不相干。 依据2000年11月20日上海市闵行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闵房地(2000)269号文,明确规定本基地不能参照执行《上海市危棚简屋改造地块居住房屋拆迁安置试行办法》执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而必须按《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条款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该协议第三条按《试行办法》安置补偿是明显的欺诈,更何况该协议上面无拆迁人名称,无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编号,无房屋拆迁许可证编号,协议无法律效力! 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通知,2001年12月1日沪房地[2001]673号明确规定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商铺是房屋所有者主要赖依生存的手段,拆除商铺就等于拆除了经营者的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因此,对商铺的补偿安置不仅关系到被拆除房屋的价值补偿,而且还涉及到许多其他的相关问题。 依据上海市个体工商户营业用房拆迁安置补偿办法(1997年4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第三条明确规定拆迁个体工商户沿街底层的营业用房,拆迁人应当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项目的性质,按照被拆除的营业用房的建筑面积,用其他适宜于营业的沿街底层房屋安置。 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法律规定,需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先征地,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然后再进行房屋拆迁。依据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1996]第59号文第三条集体所有土地必须先行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可以按本办法的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本人从未与任何人、任何部门办理过征地登记。闵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闵行地区大搞非法动迁活动,而行政主管部门却熟视无睹,同流合污。 根据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101123005613,本人依法注册“何夏综合经营部”营业面积268.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222.6平方米,但在协议中未作任何补偿安置。八、2000年10月30日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沪规市政(2000)第0754号文明确规定,凭本通知向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批准书及拆迁房屋许可证,并没有赋予其行政许可,可以先动迁后办证。 在2000年11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用[2000]第694号)文也明确规定上海市地铁建设有限公司凭本通知办理动拆迁,工程审照等手续,也没有赋予其没有行政许可就可以先动迁后办证。 十、依据莘闵轻轨交通线(北桥站---金平路站)住宅动迁安置计划及方案的拆迁方案中铁路以南:只有货币化安置,何来选择?何来自愿? 金月花为此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走访、投诉、控告、申诉都无果而返,无奈之下被逼进京告御状,却又遭受上海闵行区政府疯狂打击报复,曾屡次无故遭受非法拘留和闵行区政府私设的黑监狱关押、抄家、侮辱、扒光衣服等等,在里面受尽折磨,对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 人大代表不只是一个荣誉头衔,人民代表大会也不是橡皮图章。代表的使命不是举举手,鼓鼓掌,说几句漂亮的话,也不仅仅是提几个建议,而是要行使国家宪法赋予你们的权力。我们只是普通的老百姓,只希望能平安过日子、不求大富大贵,可事实证明我们被腐败所迫不能好好过日子。 “两会”代表们,我们不想下跪、不想打条幅、不想北京地方两地奔波、不想写告状信,请你们依据国家黑暗信访现状的建言来保障我们的基本公民权利!也请中共珍惜自己的执政党地位,给我们安稳地好好过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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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2 Feb 2013 05:32 AM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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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2 Feb 2013 04:23 AM PST ——妄请两会代表建言中共 看到年前省级两会召开时两会代表对民众的漠视,靠警察保安来拒绝与民众亲密接触。这次全国两会,虽然有习总书记“苍蝇老虎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等壮语支撑,但笔者对此次两会代表能为民众进言中共不报希望。但基于中国对我等百姓来说根本没有维权渠道的现状而言,笔者只能无奈地继续希望,或者说是妄想其进言中共! 党看不到腐败的危害吗? 笔者为代表的中国民众因为层层腐败来到北京,在桥洞下睡过、在路边睡过、在路边用别人的废铁桶做过饭、在路边垃圾堆上捡过菜、到新发地蔬菜批发市场捡过菜,我们为了什么?为什么我们如此坚强地留在北京? 仅仅为了向中共中央讨要公道,为了让中共遵守法律!如果不是我们这些人冲在社会的第一线不停地抗争,中国必将有更多地人受到中共腐败的伤害!对中国民众来说,我们的受苦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正义。所以说是我们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而不是中共警察。 而我们如此地付出,并没有得到中共当局的认可。反而,每当过节过会的时候,北京到处在抓捕访民,火车实名制买不到火车票,坐汽车进京前要审核身份证。请问习总书记,我们到北京反映问题是否合法?如果我们反映问题合法,那你们设置障碍拒绝民众努力向党中央靠拢又是否合法?你们所谓的“社会管理”就是这样管理的吗?访民没有坐火车的权利、没有在北京反映问题的权利、没有在北京居住的权利,甚至笔者在18大连邮寄告状信的权利也被剥夺。请问习总书记,中共统治下的中国就是这么一个中国吗? 中共当局可以否认我们无数次地向当局反映过问题,为了反腐,我们被拘留被劳教被无数次非法拘禁非法关押。我们有挂号信底单、有电报底单、有特快专递底单、有证人、有照片。。。。。。现在除了把这条命搭给中共! 中共当局可以说我们的诉求有问题,那么表现出来呀!你们内部报个材料,我们的事情就算终结了吗?你们不管报的材料是真是假,无视民众疾苦!笔者地方领导说,“你的村民福利一事已报国家信访局,以后你如何上访都不会追究办事处责任”。请问习总书记,他们不依法甚至践踏信访条例来故意损害我利益,中共当局为何不追究责任了?难道从基层信访办到国家信访局全他妈的王八蛋吗? 中共当局应放开报禁、网禁把访民案件放到媒体上让广大群众来评判才是缓和社会矛盾的唯一办法。但当局却是怎么做的!报禁、网禁即使开放却也只能治标,而要真正地治本真正地治理腐败该怎么做!笔者以为习总书记一定知道,笔者在内的全国百姓也明白! 民众对党的希望 在全国民众中,广州、上海两地民众率先举起了“打倒共产党”的口号。如果中共当局再不全面地开始清理腐败,怕今后要维护执政权都成问题。中共的监狱容量不可能容纳所有访民,如果所有访民都走上街头喊同样的口号,那当局怎么处理?难道还要把部队调过来把群众全部干掉吗?部队的兵也是扛着枪的农民,他们的枪口不可能对着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的!到最终还是清算党内部分腐败分子。。。。。。 笔者在内的全国访民,只是希望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解决好好地生活。不管谁是执政党跟我们都没有关系,我们只是希望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活干、不受欺负。可中共当局将笔者逼到了何种地步? 笔者的数个刑事案件,公安故意不下手续决定立不立案,造成笔者婚后财产数千万尽归男方,男方涉嫌多起刑事犯罪不予追究却无辜劳教笔者一年,且无辜背上数千万债务。房被抢、财被盗、福利被掐、举债告状、无吃无住无穿、工作荒芜,至今却只愿给予调解数百万了事。 请问习总书记,如果是我当权把你欺负到这种程度,你会怎么办?你会不吭声等死吗?这就是中共当局统治下的中国吗? 中共八千余万之众,应该认真地自我反省。公示财产是向民众偿还血泪债的第一步。 当然笔者也认为中共内肯定有不少好人,不完全是坏人。但不管好坏人,公示财产时表明你是好坏人的分水岭。习总书记都已经公示了,其余的人有什么理由不公示? 以笔者为代表的全国访民对执政党的要求如下:中共全党公示财产、要法律要正义、不能再有黑监狱、请中共把抢我们的财产还给我们,全面清理腐败抓捕罪犯、开放报禁和网禁。 民众对两会代表的希望 请两会代表正视现今的黑暗信访现状、正视党内腐败、不要无视铺天盖地的民众请愿,在此次全国两会上真正地行使参政议政的权力为民众向中共进言!我们不想下跪、不想打条幅、不想乞讨、不想告状,我们想好好生活。 笔者想如果跪着求不行,总有一天国民会站着要,因为世界上不可能有任何一个政党能无限期地伤害民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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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2 Feb 2013 03:17 AM PST (2013/2/22)权利运动发布: 全国“两会”在即,在京的知名维权人士姜家文和访民代表林明洁、李袖华、彭静梅、刘丽、徐胜言等上百人,齐聚北京南站群情激愤,抗议当局再次以维稳为名围剿访民! 他们喊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父亲也是上访户的口号;打出:以邓小平理论为基础的执政党,请善待访民,杀害访民就是扼杀邓小平理论。访民是反腐的生力军,是打虎的武二郎等条幅。 姜家文电话:18301247639. 李袖华电话:13041159575。 彭静梅电话:18310749465. 刘 丽电话:13238814058. 徐胜言电话:1538050358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社会建设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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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2 Feb 2013 02:21 AM PST (2013/2/22)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8点30分,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访民张淑凤状告顺义公安分局非法拘留一案,在顺义区法院公开开庭,约有20多名上访人参加旁听。 知名的维权人士鞠鸿怡、吴田丽受张淑凤的委托,作为代理人到庭参加了今天的诉讼。 庭审开始时,张淑凤以当庭调换合议庭组成人员,事先没有通知,及法院不公正执法,在收到2012年7月19日邮寄的保全、调取证据申请书后,没有依法作出保全调取、或者作出不予保全调取告知书为由,当庭提出申请审判长回避。审判长宣布休庭15分钟后,审判长以法院院长不在,决定以后开庭审理。 2012年6月30日 ,中共北京党代会在朝阳会议中心召开,张淑凤于6月30日前去反映自己因拆迁、长期被断水断电逼迁等问题,被北京顺义公安分局认定为非法扰乱公共秩序,被拘留10天。张淑凤称警察抓她时,仁和派出所副所长肖志国对她进行了殴打,而肖志国否认自己有不法行为,故张淑凤依据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法庭调取整个现场监控录像。 据了解,当时的北京市党代会,顺义区还有6位访民同时去北京会议中心反映问题,分别被拘留了7天、10天,而北京丰台区的夏岩,吴田丽及吴田丽的母亲张桂荣被非法拘留5至7天。 吴田丽电话:13241983133. 鞠鸿怡电话:13693585639. 张淑凤电话:1371813903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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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2 Feb 2013 12:55 AM PST (2013/2/22)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无锡滨湖区张白妹、杨静珍、张佳华、王齐涛、陆凤娟、顾银英,以及新区的沈志华、北塘区的伍角新(音)被关进黑监狱。其中,张白妹、杨静珍、张佳华、王齐涛四个人是从农历大年初一到现在关在黑监狱里, 陆凤娟、顾银英、沈志华、伍角新(音)是2月20日至今天陆陆续续被抓进黑监狱。 据了解,大年初一被关押黑监狱的访民,其家属目前都已经到日北京。而前天(20日)下午4点10分,滨湖区华庄街道陆凤娟是在医院输液时被一辆苏B7617的车强行带走。家人在与陆凤娟通话中听到那些人在夺其手机,过了一分钟打电话就关机了。今天,新区访民王水妹在北京刚下火车被抓。 2012年底,无锡黑监狱在社会各界底关注下有所收敛,原以为随着拆迁巨贪、滨湖区区委书记朱渭平底被双规凤双开,党和政府私设底黑监狱会彻底消失,不料刚到春节就死灰复燃,再度猖獗起来,而且北京有了大量截访人员在活动,估计与“两会”有关。 张白妹爱人:13951583382。 陆凤娟电话:1386147844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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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2 Feb 2013 12:49 AM PST (2013/2/22)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天津访民来到监察部抗议地方政府腐败,和公检法不作为乱作为。郭德明、赵慧刚、冯玉琴、唐秀芳、房屋被非法强拆现无家可归。李淑兰女儿被凶手无辜杀害,公安河西违反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包庇罪犯主凶逍遥法外。 公安交管局卫国道大队,侵吞协管员韩连茹的工资,及工伤无人问。郑建慧儿子遭校园暴力,法院枉法判决,最高院审案6年没结果。大家多年来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我们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向北京有关国家机关控告 、检举地方重大违法犯罪问题,依法维权,却遭到非法拘留、劳教、拘禁、限制人身自由。 我们愤怒的强烈抗议天津政府滥用职权。同时也期待两会领导关注民生。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和谐稳定、推进社会的法制建设,严惩地方政府腐败。 参加抗议 韩连茹、李淑兰、唐秀芳、赵惠刚、冯玉琴、谢金凤、徐钟、贾玉贵、郑建慧、于凤清、肖俊民、陈丽生、郑光泉、范金才。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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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2 Feb 2013 12:12 AM PST (2013/2/22)权利运动发布:
我是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家滩村马述喜,昨天(2月21日)早上八点多在北京马家楼接济中心门口,发现被威海市政府雇用的北京黑社会跟踪,当时我向马家楼门口的警察求救过,警察说只要在门口不抓人他们就不管。没办法我们有三个访民一块打出租逃跑,但没跑多远就被堵住了,上来四个黑社会连拖带打把我整上黑社会的车,一路上没有吃也不让上厕所。直接送到威海经区皇冠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我就被警察按在老虎凳上并带上手拷,派出所也不给饭吃,不让喝水,并且屋里没有暖气,在老虎凳上挨了十三个小时的冻。今天早上快七点时,我又被送到黑监狱关押了,并多人看管。 据了解,马述喜是一个农民,带领她们村几名妇女在自己家搞起服装加工厂给韩国加工服装。 2008年村书记兼房地产公司老板在土地没给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将马述喜的工厂强行拆除,当时她家里没有人,工厂里一切东西都被埋进废墟里。到目前为止,她没有得到任何补偿,但威海市政府报给国家信访局说她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国家信访局坐没有调查的情况下,居然鬼使神差把马述喜的案子给终结了。 马述喜电话:1866312579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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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Feb 2013 11:34 PM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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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林律师: 关于王登朝案应继续公开审理并追究相关违法办案人员 Posted: 23 Feb 2013 07:19 PM PST ------法律责任的公民建议书
广东省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我们通过王登朝家属、证人徐琳、辩护律师等处获知:王登朝先生,38岁,西北政法学院法律本科毕业,为深圳市罗湖分局三级警员。他心忧天下,关注民生,本拟于2012年3月10日在深圳市莲花山公园发起集会纪念孙中山逝世87年周年,以传播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并宣传“全民平等社保、全民免费医疗、全民平等养老”等民生主张。 但在集会前夕,即2012年3月8日,王登朝被深圳警方非法控制,先后在保安公司会议室、市公安局禁闭室非法拘禁10天。在此期间分别被以涉嫌非法集会和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调查。3月18日,深圳市公安局又将其移交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因检察院工作人员没有出具任何手续便控制王登朝,遭到王肢体反抗。此后,王登朝先后被以妨碍公务罪、贪污罪立案调查。2012年11月26日,罗湖区法院以妨碍公务罪、贪污罪判处王登朝有期徒刑十四年。 我们认同《南方都市报》针对王登朝案所发社论 《尊重法律程序,以正义的方式运送正义》,提到“倒是有必要、有责任去深究一下律师庭外哭泣、痛言‘实在没有能力再帮你辩护了’的个中隐因”。王登朝新聘律师王全章、刘晓原也已经对相关办案部门负责人启动徇私枉法罪的刑事控告。 鉴于此,我们认为: 1、王登朝先生筹备集会是践行公民基本权利,应受我国宪法以及国际公约保护; 2、2012年3月8日至3月18日期间,深圳警方限制王登朝先生人身自由10天,具体责任人员业已涉嫌非法拘禁; 3、王登朝突然转罗湖看守所羁押后,安排与死刑犯关押在一起,遭到死刑犯殴打,看守所警察发现只是冷笑不制止; 4、关于“贪污罪”一节,王登朝先生拒绝认罪,一审判决书却以“王登朝对市保安公司多支付的人民币2831040元的用途去向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从而认定王登朝构成贪污罪。无法解释钱款用途的原因很多:比如记账凭证被相关部门收走,王本人及辩护律师无法提供等。一审法院以王登朝“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从而免除公诉机关举证责任,显然是错误的。 5、关于“妨害公务罪”一节,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没有出具法定手续和有效出示证件,便突然控制王登朝人身,导致王假想防卫,显然也构不成所谓妨害公务罪。 6、王登朝如果妨害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公务,再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及其领导下的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出庭履行职务),也是不妥当的,理应避嫌; 7、进入二审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未依法提前告知王登朝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开庭时间;开庭期间,法庭未能保持应有的中立,屡屡打断甚至阻止王登朝和律师发言和举证,导致律师无法履行职责不得不退出法庭,而法庭在律师被解除委托的情况下居然继续开下去,变相剥夺了王登朝及律师所享有的辩护权; 8、面对王登朝解聘原聘律师,人民法院本应当休庭,待其重新聘请律师参与辩护,可是合议庭没有休庭继续审理。甚至当再聘律师王全章、刘晓原提出继续开庭审理时仍坚持不开庭,这严重违反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程序违法。 综上,我们认为王登朝案应该继续公开审理并追究有关违法办案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法律界公民建议人: 唐吉田、张元欣、李方平、常伯阳、丁家喜、刘巍、赵庆、暴宁宁、李红秀、江天勇、杨勇、郭海跃、谢燕益、张磊、梁小军、董前勇、邬宏威、王光琦、周立新 2012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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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Feb 2013 06:03 PM PST 中新网2013年2月22日报道,江苏省常州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孙国建因涉嫌违纪被省纪委立案调查。官方消息称,孙国建在2008年成为常州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前,曾经是常州市第四建筑公司第二承包队的副队长,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包工头,后到常州市建委,再升迁到常州市建设局局长,直至当上市政法委书记。
常州市委政法委书记孙国建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 中新网常州2月22日电(记者 唐娟 朱晓颖)22日,记者从江苏省纪委获悉,江苏省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国建因涉嫌违纪被江苏省纪委立案调查。 现任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孙国建是土生土长的常州人,1958年出生,1976年参加工作,从常州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第一施工队技术员干起,先后担任常州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第二承包队副队长,常州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常州市建委建筑工程科科长,常州市建委副主任,常州市建委党委副书记、主任兼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常州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常州市副市长等职务,其中担任常州副市长期间主要分管常州的城市建设工作。2008出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一职。 读者评论:俗话说英雄莫问出处,在中国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放牛郎当皇上的事情,更何况不是官二代照样能进政法委不恰恰说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吗?可问题的关键是,希望看到封建残余和文革遗毒被消灭的人们,还是首先要弄清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包工头和政法委书记的关系,以及一旦这两者系于一人后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 提起包工头,人们的第一反映就是压榨劳工和欠薪,稍深入探讨的话就是豆腐渣工程和腐败!至于建设局的局长,自从房地产(土地财政)成为支柱产业后,国土局局长和建设局局长当仁不让也成为了腰缠万贯的主儿!至于政法委书记,那是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总瓢把子!那么,当一个没有任何法律知识储备的、只想造房子“发展”经济的包工头当上了政法委书记时,血雨腥风的强征强拆与最终的“鬼城”结局已然注定! 不服政府的“建设”?尽管去人民法院打官司,行政诉讼不仅不会立案,连不予受理的裁定你也休想拿到!上访?一元钱的公交车车票、甚至你半夜睡在旅馆里面都可以给按上“扰乱社会秩序”把你劳教了!还不服?还不乖乖地交出土地和房屋?象民主人士姚宝华老师那样还要依法补偿?公安抓人,检察院批捕,法院?原来民告官不立案,现在是为了“发展”需要绝对的一条龙! 打官司“不”行,劳教又不服,2013年前后陆续被刑事拘留的姚宝华老师一家4口,除其女儿已经被无罪释放外,姚宝华也是因罹患癌症而取保候审,还有姚宝华74岁的妻子刘勤凤和儿子被关押在看守所。虽说破坏法制的包工头政法委书记被纪委立案调查了,但法制的春风会如气候一样吹到江苏常州姚宝华老师的家吗?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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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Feb 2013 06:06 PM PST 全国人大领导、全国人大代表:
我们是中国公民,也是失地农民,更是人民一员,您们是人民代表的代表。您们是代表人民立法、代表人民监督国家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代表人民建立公平、公正社会的职能部门。人民信任您们,委托您们。可是近几年发生的一系列现象令我们非常不安和难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难道如此特色吗? 第一特色:人大只管立法,不管违法;更不追究权利违法,法治社会形同虚设。 国家法律很多,法律体系基本建成,这是人大功劳。可是人大象个不负责任的爹妈,只管生孩子,不管管孩子(法律实施),导致一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以我为中心,无法无天闯下祸,闯了祸又难以大义灭亲(权力腐败),受害者有冤难伸维权艰难。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依法维权,是依据你们制定的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行使公民权利。由工业区信访办至国家信访局自下而上数百次上访,问题还是问题,由此又牵扯出新的违法问题。 1、近百户失地农民(97户)于2011年5月30日向上海市一中院起诉至2013年1月21日,累计巳达600 天。人民法院违反《行政诉讼法》第42 条之规定,既不立案又不裁定。为此我们向有管辖权的上海高院提起起诉,从2011年6月30日至2013年1月21日累计己达570 天。上海高院同样没有法制观念,同样违反《行政诉讼法》,为此失地农民于2011年11月26日赴京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并每月有代表向最高院反映至今。 2、地方法院的如此行为导致我们公民失去诉权,明显违反宪法原则,为此失地农民于2011年7月21日至2013年1月20日向上海三级法院请愿累计已达300 天,;向上海市人大集访 85 次要求上海人大负起责任,监督一府二院依法行政,保障公民诉权,维护公民权益。可是人大表示向有关方面反映,反映至今问题依然存在。 3、失地农民要立案,于法、于理、于情都是合法、合理、合情的。可是违法所在地闵行区莘庄工业区金都路警员跑到高院所在地徐汇区抓关要立案的失地农民,6名失地农民老妇女代表被拘留,其中4名妇女没有拘留证,只有释放证,明显执法违法无人管问向法院起诉(公安局、区政府、市人大反映)。请问人大失地农民要立案有什么违法之处?违法的是地方法院,公安部门。 4、地方一手遮天,无奈的失地农民只得劳民伤财赴京告御状。2012年10月25日下午5点多,失地农民一行20多人手持车票走进上海火车站,经过安检、检票走向列车时被近百名便衣警员、地方政府派出的工作人员,3-4人围住1个失地农民,二十多名失地农民被绑架至莘庄工业区。当时火车站众多旅客目瞪口呆,法制社会,文明大都市上海在大庭广众之下,竟然发生如此践踏宪法,侵犯公民人身权益的违法事件。上海火车站是铁道部管辖,由公安部负责治安管理,失地农民没有违法和违反铁路部门有关规定,公民出行和申诉符合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铁路有关部门没有保护旅客的安全和旅行,没有制止违法事件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说明法律输于权势典例。 5、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人民心目中的好党员邱贵荣挺身而出,针对种种违法问题和违背党章原则,违背人民利益行为与失地农民一道维权和向各级领导部门上访反映,成了腐败分子的眼中钉肉中刺。被腐败分子利用手中权力指使人诬告遭拘留;并通告单位开除老邱的工作;2012年10月9日早上7点出门卖菜遭暗中守候的暴徒殴打致伤。(腐败分子得知老邱当天下午乘车赴京控告所以暗中下的毒手) 第二特色:公平、公正人民利益为何难保障? 人民代表人民选;人民代表为人民。莘庄工业区违法征地、欺诈动迁,严重侵害失地农民合法利益,铁证如山,周锦南等失地农民维权上访超过10年,国办答函指示由上海解决处理。两年多过去了至今上海有关方面处而不理,失地农民致函当时的上海市委俞正声书记、韩正市长,市信访办2012年8月下旬代二位一把手回函失地农民明确由闵行区政府研究处理。一个月过去毫无音讯,无奈的失地农民连续10周在区长接待日找区长询问和反映,区长大人们始终无一人出面解答,最后区信访办也是把问题推给莘庄工业区。莘庄工业区一把手,区人大代表王备军向市委、市政府表态:莘庄工业区问题莘庄工业区解决。王书记欺上瞒下于2012年8月28日下午对失地农民说:工业区的问题我无法解决,简直象无赖。如今五个月过去了,失地农民找王备军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样品德问题严重的人担任一把手又是闵行区人大 代表,正如人们比喻的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样的领导处理问题还会公平、公正吗? 如今莘庄工业区违法征地、欺诈动迁造成: 农民的集体土地征用没有期限,土地产生巨大利益,作为集体土地的主人——农民基本分享不到利益,而是少数人分享和腐败分子从中分利贪污﹐笫二任一把手谢德宝巨贪1.8亿. 占豪宅21处就是鲜活例子; 农民的宅基地及使用权被无偿霸占,宅基地、自留地产生的巨大土地收益不知去向? 农民依法享有的拆迁补偿被严重打折扣后缩水,克扣所得也不知去向? 唯一一所中学拆掉6年至今未建;唯一一所历史悠久的“黄家天主教堂”也被毁,小学撤去不少、幼儿园能卖的也卖掉,造成失地农民子女上学难,去上学路远困难的局面; 、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造成工业区亏缺30多亿,由于腐败分子神通广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6、流传工业区一句顺口溜:“闵行区派来干部年收入上百万,工业区中层干部收入几十万,基层干部年收入十几万,失地农民吃稀饭”。生动的反映了土地主人,如今失地农民的辛酸和没有幸福感,也深刻揭露控诉社会不公平、不公正,也证明了人民利益得不到保证是由于区政府不派好官所造成的根本原因。工业区前后五位一把手中,二位一把手严重腐败,己受到党纪国法制裁(另三位也没有证据廉政)工业区的问题根源在闵行区政府。 第三特色:有错难纠,有法难依;违反社会公平原则,激起社会矛盾的根源。 上访十多年,起诉上海三级法院600多天为立案请愿 300天,向人大集访 85次,赴京控告数百人次……,一连串数字千真万确反映了有关部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造成有错难纠,引起民愤和社会不安的根本原因。如今这一连串(不该发生)的数字象历史一样记录着社会的不公和失地农民的曲辱. 也深刻反映法律无能和耻辱! 由于职能部门、不法集团违法在先,侵害人民利益在先,还有一些执法部门执法犯法在先,这些部门有错不纠在先,迫使受害群体、个人奋起维权。维权之路只有上访、打官司,可是又有哪个信访部门负责牵头解决?上访之路如同死胡同,看到依法治国,走司法程序,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亲身经历,又付出拘留等痛苦切肤之痛。 我们国家领导人对内对外宣称是负责任的政府,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的经历证明地方人民政府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政府机构? 如农村宅基地,温总理2011年11月农村工作会议上代表政府已明确表态,可是上海市有关部门借动迁之机,瞒天过海剥夺农民的宅基地,对中央政府指令阳奉阴违至今非法霸占动迁户的宅基地,剥夺农民依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的依法补偿。不使广东乌坎农民的维权在全国各地重演,只有从依法治理抓起,清理腐败,彻查违法官员,让社会在法的框架下有序生活、工作和维权。没有违法哪来维权? 如今社会问题、农村问题、失地农民问题、违法征地、欺诈动迁等一连串问题,尤其是腐败问题,影响着人心和社会进步,人大立法却不管法的公正实施,造成今天局面,人大应该对此负有责任。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希望这届人大负起责任,切实关心民生,真正推动依法治国,化解社会矛盾,督促政府迅速化解矛盾,让国和家完美有机的统一起来。不要让吃稀饭的失地农民劳民伤财!不要让失地农民冒着零下十几度的冰天雪天奔走在上访路上!不要让失地农民顶着酷暑烈日为了立案!少一点灰色. 多一点光明!人大要真正成为人民的后盾? 我们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欢迎全国人大深入工业区调研,了解失地农民反映的现实问题。对全国失地农民问题解决有着现实意义,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也是具有长远利益,失地农民盼人大代表. 不辱历史使命,能为失地农民公正执言,失地农民拜托了。 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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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Feb 2013 05:16 PM PST (2013/2/24)权利运动发布:
近日大批访民纷纷进京,在京静静等待着“两会”的召开。盼望国家新的领导班子能够在“两会”的会议上落实民生问题、反腐问题,真正解决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尤其期盼即将成为国家主席的习近平能将国家领上法治轨道,把访民的冤案解决,让访民从痛苦阴影走出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为此,来自于黑龙江、辽宁、重庆等地的在京高明科、王娟、唐秀云等访民于昨晚(2月23日)共聚晚餐,一起为抵制不法维稳而“饭醉”。 聚餐人员: 反腐志愿者胖胖,高明科电话:13555024468。杜凤香电话:15245460573。王泽英电话:15845168712。苑 杰电话:15604695883。李艳芝电话:13555182065。曹玉海电话:15146999442。李淑范电话:13946618054。李海淋电话:13766684189。唐秀云电话:13240050396。史文福电话:13240050396。庞 英电话:13130736816。孙殿星电话:13842513790。张行龙电话:15042920837。刘清华电话:15042920837。申桂香电话:13436072084。黄尚芳电话:13635465354。 (反腐维权联盟马波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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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Feb 2013 08:47 AM PST (2013/2/23)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2月22日)上午9点多,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雇佣的一伙自称保安人员到我们鞋城(他们多次到鞋城扰乱鞋城正常营业),鞋城业户问是什么部门人员,想看他们的胸牌,结果商户赵文莲被其打倒在地,至左手腕粉碎性骨折。 2009年10月25日,以黄金英为首的黑社会人员对新世纪鞋城实施打、砸、抢。为此,公安部特成立了“12.17”案件专案组,虽然将黑社会成员绳之以法了,但我们业户每户损失15万以上共计3000多万元,到现在损失赔偿还没有给付。省政法委责令长春市宽城区处理善后事宜,成立了以宽城区政府区长周贺为首的太平洋服饰资产运营组。 2011年3月份黄了一年半时间的新世纪鞋城重新开业,在商场运营一年零九个月的这段时间里,商场暖气多次爆裂,冬天室内温度在0-5度之间,给业户造成200多万的损失。 2012年12月25日,太平洋服饰资产运营组通知:全体业户要以消防改造(其实我们业户以联名的方式要由鞋城出钱来改造,其不同意),不再与新世纪鞋城承包人吴建超履行到2020年的承包合同,责令全体业户到2013年2月8日(春节前一天)停业撤出鞋城。 自从长春市宽城区政府区长周贺接管鞋城,在所谓处理善后事宜鞋城多次发生事件。先是到鞋城发传单要关鞋城不让老百姓生活,安装监控监视业户,再到鞋城殴打我们鞋城业户。不光是置我们老百姓的民生不顾,就是我们的人身安全也受到了伤害,这样的人怎么能当人民的公仆的一区之长?现在我们业户还在医院要接受手术治疗。 2013年2月7日还有一天就是大年30就是这一天宽城区区长周贺下令:把新世纪鞋城关门停业,掐断1000人的生活来源。广大业户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来到吉林省人民政府下跪求给我们一碗饭吃,不要给我们停业。广大业户在零下20多度的严寒,顶着大北北风跪在政府门前,我们的哀求声,政府的保安听到好多都流下眼泪我们的哀求声老天听到都流下眼泪下起了小雪。鞋城的从业人员说:长春宽城区长之心比黄世仁之心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新社会这中人竟是人民的公仆,真是讽刺! 赵文莲电话:13154308518。 吴建超电话:0431-88839396。 宽城综合管理局长程光远:13654307816. 宽城政府办主任李天舒:0431-8999036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劳工权益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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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Feb 2013 12:16 AM PST (2013/2/23)权利运动发布:
一、为何教养我?(梦驼铃插曲) 1、 站在牢笼望北京,思绪万万千,上访并不是我的错,为何教养我?贪官毁我大好河山,为什么不让说?为救百姓救冤民,誓死也要说!为救百姓救冤民,誓死也要说! 2、四次劳教阻止不了我,救国匹夫有责。打到贪官救中国,战斗到最后一刻。贪官不除国无宁日,百姓遭蹂躏。血债要用血来还,砸乱污吏贪官!血债要用血来还,砸乱污吏贪官! 二、惨无人道(选自迟志强"钞票"歌曲) 1、是谁造就了贪官,骑在百姓头上"称霸道。有人被逼卖儿卖女,有人跳了金水桥。贪官啊贪官,十恶不赦的贪官。蛇蝎不如的贪官,你为什么惨无人道? 2、是谁造就了贪官,你在世上称霸道。害的访民流离失所,妻离子散坐大牢。拳打啊脚踢,手铐啊脚镣。贪官狼心狗肺的贪官,你为钞票惨无人道! 三、苦命人(陕北小调) 1、上访的人命真苦,衣裳破了没人补。天当被地当床,饥寒交迫无处诉。 2、上访的人命真苦,眼泪流干血已枯。辛辛苦苦十几年,走上了这条死亡路。 3、姜家文命真苦,青春献给了共产党政府。中年被逼下了岗,到了老年含冤受苦。 4、姜家文命真苦,被逼走上了不归路。四次劳教为哪般?真正的罪人是政府! 5、劳教所真黑暗,上上下下都在贪。所长家里盖大楼,警察狱霸好烟抽。 6、腐败特色、权钱和谐,害苦了我们上访族。胡主席、温总理,你们二位应清楚。 7、国家强民幸福,不该让访民再受苦。推倒头上四座大山,重新让人民来做主。 8、身虽残、意志坚,不除腐败心不甘。跟着主席反腐倡廉,中国的明天更加灿烂。 9、胡主席、温总理,贪官污吏害怕你。上访人渴望见到你,今生今世拥护你! 拥护你! 四、妈妈我想回家(流浪歌插曲) 1、上访的人在外想念你,亲爱的妈妈!上访的路途再艰难,妈妈你不要怕,中华民族有骨气,妈妈你应自豪,走啊走啊 走啊走,走到了海角天涯。讨不回公道,你的儿女永远不回家。 2、上访的人在外想念你,亲爱的妈妈!上访的路上血迹斑斑,冤屈堆成山。房东赶啊警察抓,哪里是上访人的家。走啊走啊 走啊走,走到了海角天涯。爬烟筒啊登铁塔,监狱是上访人的家。 3、上访的人在外想念你,亲爱的妈妈!上访的路上豺狼当道,残酷的被镇压。为了追寻公平正义,付出血的代价。走啊走啊 走啊走,走到了海角天涯。何时青天降临人世,妈妈我才能回家! 五、 歌曲:《打豺狼》选用绣金匾曲: 正月里闹元宵,我哭豺狼笑。腐败份子黑心肠,害苦了你的娘。 上访遭殴打送精神病院 拘留劳教被判刑 血海深仇不会忘 断头台等着他。(博讯 boxun.com) 人民用血汗钱,养肥了一群恶狼。吃人肉喝人血,财产被抢光。 贪官污吏们,及早回头善待冤民。指鹿为马日子不会长,正义是阳光。 贪官你休猖狂,血海深仇不会忘。拿起法律武器打豺狼,誓把豺狼消灭光。拿起法律武器打豺狼,誓把豺消灭光!!! 六、山东快板:《反腐倡廉》: 打竹板听我言,谈谈反腐再倡廉。体制腐败国不安,司法腐败害人惨。贪官污吏在横行,百姓含冤苦连天。 八九六四在反腐,法轮功弟子也反腐。上访族在反腐,全人类都反腐。主席反腐民幸福,为何我们反腐就受苦。 拳打脚踢疯人院,拘留教养没个完。两个世界两重天,反腐为何这么冤。 高楼大厦平地起,访民住在桥洞里。饥寒交迫无人管,最终惨死在路边。 腐败份子不铲除,人民再受二茬苦。全民皆兵来反腐,让腐败分子受点苦。 打竹板听我言,谈完反腐再倡廉。主席反腐又倡廉,我们紧跟在前沿。当官个个都清廉,人民幸福国家安。干群关系如鱼水,党群关系血肉连。人人反腐都倡廉,太平盛世早实现,那个早实现,早实现!!! 七、歌曲:替天行道打贪官,选自(铁道游击队插曲) 1、西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腐败的末日即将来到。我们写好了状纸,周游在祖国的大地上。拿起法律武器,带上正义和愿望,北京的大街和小巷,是我们反腐的好战场。我们去上海,到广州,去台湾,到香港。就像钢刀插入敌胸膛,打的贪官无呀无处藏。 2、西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腐败的末日即将来到。团结起来替天行道,定把贪官消灭掉。我们擦干眼泪,挺起坚强的胸膛,擦干血迹上战场,誓把邪恶一扫光。我们反腐败,那个除贪官,讨正义,求公道,就像钢刀插入敌胸膛,打的贪官魂飞胆丧。西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腐败末日即将来到。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唱起那动人的歌谣。咳,咳! 八、愁啊愁(迟志强歌曲) 1、愁啊愁,愁白了头,五次劳教折磨的我青丝变白头。 眼泪止不住的流,止不住的往下流,万恶的腐败害人惨,伸冤之路何日休。 2、愁啊愁 愁就白了头,自从我踏进监狱的门,伴随我的是悲伤忧愁,何罪之有?为什么要啃窝窝头,黑心的警察把我抓,天理国法不能丢。 3、愁啊愁 愁就白了头,化悲痛为力量,挺起胸膛,宁死也要和贪官斗,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血债要用血来还呀,不除贪官誓不休! 姜家文作词 2013.春节 电话1830124763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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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Feb 2013 05:50 AM PST (2013/ 2/23)权利运动发布: 我叫葛志慧,家住北京丰台蒋家坟324号,从1988年经商,早已过上小康生活。 2006年10月,北京丰台区政府勾结北京金隅达成开发商,以进行青塔二期(东区项目)为名 ,实际建公寓、办公楼、商业楼、商品房等。对我住的丰台郑常庄将家坟324号商业用房进行拆迁。(京)科(拆)字【2006】第225号文件,地方政府千方百计弄虚作假,达到他们强拆的目的。 2008年政府与开发商勾结、鑫鸿运拆迁公司,采用断水、断电、堵路等等手段,导致我家无法正常经营,每年损失20多万元的纯收入。 在没有平等协商的情况下,2010年7月16日北京丰台区政府责令强制拆迁(丰责决字[2010]第19号付后)。他们依据的是1、(京)科【拆字】字【2006】第019 号—268号报告。2、北京市科讯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2010年1月27日对我的商业用房进行违背事实的评估报告(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评估结果报告付后)。 北京金隅大成开发商,单方委托北京科讯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在丰台区建委负责人苏军(局长),崔鹏(区长)李长安等人唆使下,故意将我的房子建筑面积63.5平方米,歪曲成46.65平方米,将房子估价为225818万元,明显低于市场价。评估师至今不肯拿出原始测量结果与虎谋皮坑害我。政府也不安排我们的过度安置房,也不给我一分钱的搬迁费用。特别值得指出的2010年3月我和前夫与拆迁办负责人张强和开发商协商好房子补偿款460万元、房子一套,(有电话记录、凭证)后来他们出尔反尔,导致无法达成协议。 最后我又妥协提出就近安置50平方米的底商房,再货币补偿100万的要求时遭到拒绝。他们又相继出台弄虚作假的【丰房管】裁字(2010)【第6-2号】裁决书.显示他们手中公权力的作用。国务院2010年5月15日发出紧急通知“补偿不到位不得强拆。”地方政府置若罔闻。我在无奈之下,2010年6月30日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裁决维护我的合法诉求。未等法院的判决。(丰台法院裁判日期为11月16 日)地方政府迫不及待,于2010年7月16日仅凭一纸强拆书(附后面)政府带领黑社会300多人,包围我的房子,把我弟弟葛志烁拖到工地库房毒打。拆迁负责人张强带领黑衣人手拿盾牌、头戴安全帽一声令下砸开防盗门,将我打昏倒地,(有照片为证)趁我在医院抢救之时,房子被强拆、家庭财产全部抢光了,逼得我走投无路时我只好割腕吞服玻璃,祈求灵魂能解脱。 8月3日我在住院时,医生受政府指使不给我治疗。看押我的6名黑保安不给我饭吃,也不许我举报丰台政府违法事实,限制我人生自由,逼得我再次吞服2根体温计自杀。9月3日,我设法逃出医院去市政府120车站,遭到被政府雇请的黑社会两男两女群殴我,致当场昏迷。后经武警北京总队医院诊断:1.双肺挫伤2.头皮血肿3.脑外伤后神经反应,(有医疗证明)从打我之日起,我的双腿从此不能正常行走,头时昏时痛。后经政府指定的丰台医院鉴定为“三级伤残”。 事情发生后,我先后多次找丰台区政府,北京市政府领导反映问题,请求合理解决都无济于事,互相推诿。2011年9月7日也就是区长接待日。我们孤儿寡母在缺衣少食的情况下请求给家人一盒月饼过中秋,遭到拘禁7日(有拘留证明)。 2012年11月10日我在租住房睡觉时丰台公安分局、岳各庄派出所警察将我抓捕,扣押我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扣押时间早已到期,他们企图占为己有、至今不肯归还于我。还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刑拘我40天,没有给任何法律手续。2012年11月6日.丰台公安将我年仅8岁儿子孙浩绑架,拘禁于岳各庄派出所地下室6天,给孩子身体及精神上造成巨大伤害,给迫害得失学两个月。孩子晚上睡觉后总是惊喊:“妈妈、妈妈你快来救我”。 丰台分局警察设计陷害我,找河南访民(李明翠,电话:18768916022)(胡醒爱电话:15011348281),辽宁访民(郝淑娥电话:151467422963),诱骗她们“只要作伪证,就可以帮助给他们解决问题”。2012年12月19号丰台公安因为“检察院不予逮捕。”在看守所里强逼我签“取保侯审决定书”。(京丰刑字[2012]001792号凭证附后)在拘禁期间,公安人员以我呼吁为赵紫阳平反在网上发帖为由。采用暴力审讯折磨我,(包括不让我去卫生间大小便、不让我睡觉)。把我一个已伤残的弱女人,害得我人不人、鬼不鬼。12月18日,由公安人员汤剑、刘大伟、拆迁办芮金生、开发商负责人,组织的预审团,采用威胁恐吓诱骗等卑鄙手段,将我一位伤残女人关进笼子里坐在酷刑椅子上,谈所谓的诉求问题。被逼无奈我只好在他们事先设计好的诉求书上签字。在看守所里给我洗澡、完事后,将我带到医务室,请了北京有“名望的主任大夫” 扒光外衣检查身体,大夫用带金属工具敲打、扎等我的身体做实验,也不给检查结果。请求保留及公开我在看守所里遭迫害的所有包括“审讯”视听录像资料。 2013年元月3日,北京公安右安门警察将河北保定访民谢玉花(电话:13141047496)无故抓捕。继续诱骗她裁脏陷害我,阴谋未得逞,谢玉花被关进黑监狱限制人身自由至今。 十八大期间11月6日至11日北京丰台公安分局治安队队长(石克明)带领警察在我前夫及孩子被抓,家里没有人的情况下与岳各庄派出所警察(崔鹏警长)等人3次抄家,抄走我前夫家中2万多元人民币以及“古玩工艺品”等物品,至今不出示任何法律手续。 时至今日,几年过去了,因为一纸强拆书,已造成我家破人残,而丰台区人民法院却不顾事实真相,和政府谋皮【(2010)丰行初字第150号】维持荒唐的《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北京市第2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2月18号[(2011)二中行终字第51号]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再一次把我孤儿寡母逼上绝路,居无定所,乞讨以捡拾垃圾为生。2010年10月8日医院在我身体未痊愈时,强行把我赶出院,迫使我露宿天安门地下通道。丰台公安岳各庄警察10月15日,将我抓回关押在丰台郑常庄兆丰时尚宾馆203房间黑监狱软禁,一直到2012年2月才逃出黑监狱。期间每天24小时4个黑社会人员看管威胁我,至今政府还雇请人长期对我盯梢骚扰我。 当我看到赖以生存的家荡然无存,开发商建起了商业大厦、办公楼、商品楼赚钱发财,自己没有一席之地,身体被打伤致残,眼泪抑制不住我的心都在流血,现在却成为取保候审的罪人。问苍天!公理何在!!!今天我在绝望之时,再次恳求当今天子,依法核查事实真相,请求责令地方政府赔偿因暴力强拆我经营为生的房子及雇请黑保安殴打致我三级伤残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强烈要求依照党纪国法严惩相关责任人,维护法律的公正!同时请求国内外新闻媒体,广大网友对此事加以评论,为我讨回公道。 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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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2 Feb 2013 11:11 PM PST (2013/2/23)权利运动发布: 这是一起无故遭到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行政处罚案件。 因天津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违法违规致死我父的人命事件,天津市政府卫生局宣称武警医院不归地方管,致使我作为死者女儿欲哭无泪,而向北京武警等部门反映,没有任何过错,无故遭到天津公安局河北分局捏造罪名被行政处罚。 因而,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2007)公北决字第7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为此,我经历了天津市所有的司法程序,均以“对公安行政处罚不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权限范围”为由,裁定驳回我的起诉。 一审: 天津河北区法院,案号:(2007)北行初字第314号裁定“本院认为:原告的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的权限范围”。法官林宝志、王秀英、刘静; 二审: 天津第一中级法院,案号:(2008)一中行终字第50 号裁定“本院认为:原审法院所作驳回起诉的裁定正确”。法官任挂红、单宝明、…; 再审: 天津一中法院,案号:(2008)一中行申字第11号“本院认为:你申请的再审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 再审: 天津高级法院,案号:(2009)津高行监字第39 号“本院认为:原终审裁定维持一审驳回你起诉的裁定正确 不属于行政审判的受案范围正确” 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 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一)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对拘留、罚款……不服提起的诉讼。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综上:天津各级法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枉法作出错误裁定,剥夺受害人合法权利。 故,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2009年10月22日最高法院结案了,将该案发回天津高法复查,即《2009年行监字第276号》。可,天津高法欺骗当事人谎称:“本院未收到最高法院的相关材料”以此谎言欺骗当事人,拒不纠正错案。截止现在,天津高法仍然以该‘理由’搪塞狡辩,不给受害人平反,如此隐瞒最高法院发回的《2009年行监字第276号》纠错函件。 总之:天津法院所作裁定,不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直接对抗,反而将错就错,隐瞒最高法院让其纠错的函件。 几年时间已过,我的冤屈未澄清,为了讨回公道,洗雪冤屈,我依法无数次到各个部门反映,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天津法院枉法裁决、制造冤假错案。 要求:天津高级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及最高法院发回的《2009年行监字第276号》复查案件,依法纠正错案,执行《宪法•法律》规定,还受害人公平、公正。 受害人:张文艳 电话:022-8976 575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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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Feb 2013 05:02 PM PST (2013/2/25)权利运动发布:
据北京维权人士葛志慧发来的信息,河北涞源县70多岁访民谢玉花已经在来源县来百宾馆一楼被非法拘禁达54天,整个春节也没有获得一天自由,人已处于精神崩溃状态。为此,葛志慧呼吁河北当局立即敦促涞源县无条件释放谢玉花老人。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元旦,谢玉花还在王府井乞讨,虽被抓,但很快被释放。2013年1月2日,谢玉花在丰台区大平台被右安门派出所抓走。在派出所,警察称在葛志慧的电脑中有谢玉花的图片,逼问其认不认识葛志慧?北京警察在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后,就将谢玉花交易给了保定市涞源县进京截访人员,由这些截访人员肆意将一个70多岁的老人非法拘禁在黑监狱,进行长期的折磨和迫害。 十五年前,因派出所所长陈顺田在一次耕地相邻权纠纷中的徇私枉法,导致河北省涞源县走马驿镇谢玉花从中年妇女上访告状到满头白发。其中4次被非法劳教,是目前除姜家文被5次劳教外的、名副其实的被劳教亚军,拘留关押的次数更是不计其数。 有迹象显示,非法的劳教制度有可能在今年的“两会”被废除,但无处不在的、非法拘禁访民的黑监狱又何时能被彻底取缔呢? 谢玉花电话:1314104749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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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Feb 2013 04:59 AM PST (2013/2//24)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正月十五传统的元宵节,大批访民聚集北京南站反腐败诉冤情。“正月里闹元宵、我哭犲狼笑”,对腐败透顶的现状,访民们满腔怒火,高呼打倒腐败,打倒贪官;要求北京打老虎,地方拍苍蝇,老虎苍蝇一扫光;给人民批评政府的权利。 由于“两会”逼近,访民们在表达自身诉求外,还要求当局释放异议人士和被关押的访民,还法于国,还政于民,清算任何敢于破坏法律实施的不法组织。 参加今天活动的有林明洁、 彭静梅、郭红、李袖华、姜家文、李树南等,快闪行动还没有等当局反应过来,大家就撤离现场,因为大家明白,不值当与维稳警察发生不必要的冲突,社会的不公和严重的腐败,最终他们也是受害者。 林明洁电话:13264353512 尹旭安电话:18614040964 李树南电话:13241998397 徐胜言电话:15330503584 姜家文电话:18301247639 刘 丽电话:13238814058 彭静梅电话:13835244320 李袖华电话:13041159575 阮积忠电话:1592661198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社会建设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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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Feb 2013 02:57 AM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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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Feb 2013 05:01 AM PST (2013/2/24)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传统的元宵节,在京的田兰、贾凤琴 ,山西吕动力,北京:李焕君,上海:吴玉芬、吴爱英、朱萍萍、程玉兰,辽宁:赵广君等60多位蒙冤警察和访民在北京大兴区聚会,结果遭到北京警察的搜查,并逮上截访维稳专用大吧车,目前维稳车辆已经到达大兴区刑警大队。 侯敏玲电话:13146138381 贾凤琴电话:13021280854。 吕动力电话:1302115121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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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Feb 2013 12:33 AM PST (2013/2/24)权利运动发布:
河南省汝州市出租车从业人员王凤霞,2012年因维护出租车权益到北京上访遭截访关押。2013年2月17日,汝州市法院作出(2012)汝刑初字第372号判决,以“寻衅滋事”对王凤霞一事三罚,判决两年半徒刑。王凤霞今年已73岁父母亲王东宾、万月,于2月19日到北京伸冤,现在关押在汝州市设置在弘燕桥的黑监狱中。 王凤霞和丈夫邵二国,汝州市王寨乡人,是汝州市诚信出租车公司的挂靠经营户。2009年和2010年,王凤霞和邵二国相继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夫妻俩都积极处理事故,主动承担责任。但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先是辱骂王凤霞为人渣,后又将夫妻俩的出租车扣押100天不能够营运。通过向有关部门反映后,交警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检讨,并赔偿了出租车停运的损失。 事故引起的官民纠纷表面上是平息了,但一直觊觎出租车所有权的诚信出租车公司老板徐海朝认为有机可乘了,以邵二国夫妻俩出租车停运期间欠交管费和停车费为由,将邵二国告上法庭。据邵二国反映,在被交警扣车的3个月时间里,虽然自己没有营运,照样付了出租车公司挂靠管理费1000余元,故最后法院一、二审均判决徐海朝败诉。 汝州市诚信出租车公司老板徐海朝,原来是汝州市寄料镇派出所所长,因为打死了人被开除,利用其特殊身份搞出租车经营。据了解,为了谋取暴利,徐海朝还借市政府所谓的提升形象,强迫从业人员将尚未到期的出租车更新,被旧车款据为己有不算,新车还要向从业人员多收一万多元,且不按照约定安装防抱死系统,导致事故频发,一位从业人员在事故中成为植物人。 为了到达侵吞邵二国夫妻俩的出租车,诉讼失败的徐海朝雇佣黑社会人员对出车的邵二国进行暴力,导致邵二国夫妻俩根本无法营运出租车。被逼无奈,邵二国、王凤霞只能进京上访,2012年7月9日被关押北京黑监狱,7月15日由丰台区公安分局解救出来。 2012年9月2日,在事情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王凤霞到到新华门请求见到国家领导人,其中还有汝州市访民樊品、王新琴、王梅英等脱上衣,最后被北京警方处以训诫。回到汝州市后又被行政拘留10天,不料到9月11日行政拘留结束时,王凤霞和樊品、王新琴、王梅英等5人又被转为刑事拘留。此后,6人先后被一事三罚判刑。 邵二国电话:13409477292。 王东宾电话:1534649323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