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运动 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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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Dec 2012 07:02 PM PST (2012/12/18)权利运动发布: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访民李树南致电权利运动,称其妻子陈呈香自十八大期间(11月15日)在联合国驻京办门口自焚被失踪10天后,于12月15日再次在被监利政府劫访后失踪,至今日已整整3天,没有任何消息。 李树南说,其和妻子陈呈香是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白螺五里庙村农民。2003年我们来到监利县柘木乡中心村赡养孤寡年迈的岳父母,负责打理岳母2亩的人头田和她的生活起居,同时承包了邻村彭阮村100多亩鱼池搞种养结合。 2011年5月1日,柘木乡政府为了贪污工程补偿款,在不打招呼,不作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毁坏我岳母的人头田,挖坏田里油菜籽,白杨树。我们要求进行壹仟元左右补偿,不补偿就给我岳母办个低保,遭到干部拒绝。5月7日乡副书记朱岳平、文化站长周斯文、司法所长李明生一行对我兴师问罪,以我5月1日阻机对他们造成损失上万元为由对我暴打,致当场吐血,左胸第三肋骨骨折,导致心脏病发作,致终身伤残(有医院病历材料)。 事情发生后,以原柘木乡党委书记汤习华、付书记何新春为首及柘木派出所千方百计弄虚作假,掩盖真相,向湖北日报记者出示虚假证明,证明根本未发生纠纷(假材料附后)。他们买通县、市领导、串通原中心村主任陈青安及老百姓作假证(湖北电子政务网可查),后来陈青安承认受干部指使作假证。乡政府还公开废除我们的渔池合同,不惜一切代价将我们赶出家乡(有录音凭证)。 我们上访期间,家里承包的甲鱼池多次遭人破坏,饲养的甲鱼、龙虾、黄古鱼死的死,跑的跑,偷的偷,直接损失60多万元,100多亩鱼池荒废。 因上访根本看不到希望,妻子陈呈香为求得到解脱而于十八大的最后一天到联合国驻京办自焚,直至24日上午,北京市三里屯派出所一口咬定没有陈呈香这个人,也没有自焚事件。后来在北京110指挥中心人员帮助下,北京公安25日将陈呈香送久敬庄交给湖北省驻京办,由杨局长、蔡某某唆使黑保安押送回到湖北。 2012年12月14日,在自焚事件中及时得到扑救的陈呈香再次赴京上访,12月15日地方政府再次押回监利就消失了,至今生死未卜。李树南说:这就是他们解决我申诉事件的手段。 李树南电话:1597274292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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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Dec 2012 06:22 PM PST 《控 告 书》
控告人:魏荣芝,贵州省三都县丰乐镇新江村六组;被都匀市政府组织公安干警侵害家破人亡上访难民之一。 被控告人:北京市东城区永外派出所所长涉黑警察打人。 控告请求:请求北京市市长;公安部;依法监督东城区永外派出所所长;警长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俩人殴打魏荣芝头昏眼翻,应绳之以法严惩,追究刑事责任,赔偿控告人的一切损失。 事实理由 于2012年9月7日上午11点10分,在北京南站打字复印门前梯条暂坐,身带提包未锁,恍忽间掉落了通讯录、等几个信封,正在装时,突然来了五名涉黑便衣歹徒,不问其理由把我拘禁到距离5公里地方。非法拘禁过程中,歹徒恶劣殴打和不给予吃饭,魏荣芝含泪叫声:“我太饿给点饭吃”吧。那抓住我的涉黑警察骂道:“我就不给你吃,能把我怎么样?把我分开拘禁时,歹徒说;你生错命了,来世去外国生吧”。无法律依据非法关押限制人身自由达6日之久。本人未达到被侵犯人权的范围?永外派出所的行为涉嫌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以上事实说明,中共已全面“维稳”安保程序,冤民申冤靠法律来保护人权已被北京市东城区永外派出所涉黑警察所剥夺。目前民怨四起,中共政府有如坐在火山口上,每年天量的维稳经费支出就是一个衡量尺度。习近平上台后确定的三个努力方向,反腐不到一个月,已经在《中国复兴的“软肋”》一文里所说的基本是个口号。 国家法律是不容践踏的,望高层各级领导绳之以法监督关注处理,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控告人魏荣芝 联系电话:15510704488 2012年 12月18日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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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Dec 2012 06:29 AM PST (2012/12/17)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下午14:00点,是原冤民大同盟宣传部长、宝山区维权人士周雪珍劳教听证会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c102室举行的日期。上午10:00点左右,第二中级法院的姚君君打电话给周雪珍,称今天下午的听证会临时决定取消了,何时举行听通知。 当听证会临近举行了取消,周雪珍赶忙追问原因,姚君君说是领导的决定书。再问为什么不提起告知?姚君君说上星期五已经发短消息通知了。周雪珍说自己的手机看不了短消息,再说临时改期也应该书面通知啊?姚君君答复称电话和短消息就是等同于书面通知。 ![]() 如果电话通知当作书面通知或者传票,那纳税人还用得着养这么多法官?当访友们听说法院竟如此把听证会当儿戏,大家于下午一起陪同周雪珍到第二中级法院讨说法。大家在法院大厅一直等待,并电话联系了审判员黄明和审判长倪知良,要求书面通知。一直到下午17:00点左右,当需要旁听的访友都纷纷离开时,倪知良居然称可以考虑挤时间恢复今天的听证会。 姚君君电话:13788975806. 周雪珍电话:15921781034. 顾永洪电话:1522131477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废除劳教制度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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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Dec 2012 04:55 AM PST (2012/12/17)权利运动发布: 12月14日,福建仙游被逼没了活路的俩冤民(夫妻)在福州五四路福建省人大前自焚的消息,牵动了福州众冤民的心。得知他们正在福建省立医院抢救,今天早上,福州林建新、许品荣、庄磊、李志宏、林炳兴、卓道明、陈气、林应强等约30位冤民自发到省立医院icu重症监护病房看望慰问俩冤民,并要捐献爱心。 可当众冤民一起到达位于福州五四路口的省立医院icu重症监护病房门口时,看到多个保安把门,虽然众冤民一再解释是来献爱心,但仍然不让进,寻找家属也不见有人应答。 众冤民只得向路过的省立医院医生打听,要将众冤民现场你一百我五十元捐献的爱心款共约2000元送给自焚冤民家属,但始终找不到其家属。 后在icu门口,有人说,他前天有看到被送到这里抢救的2自焚冤民,由两个省协和医院的医生和省人大官员陪护下又转移至协和医院抢救。此说法未经证实,不知真假。 众冤民献爱心未果,只得祝福自焚俩冤民能转危为安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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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Dec 2012 03:43 AM PST (2012/12/17)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12月17日)下午约3点,福州石立琴、刘玉钗、刘建新、王其华、游志源、陶梅、林福淑、陈金忠、王金玉等9冤民,因上访无路诉告无门,被逼抵京在美使馆官邸(原美使馆)前“告洋状”讨说法。 冤民石立琴深受福州黑司法之害,其丈夫林炳兴10年前被构陷降罪入狱,而她虽到处上访为丈夫鸣冤无果,为抗议福州黑司法,曾在福建省检察院前自焚求正义。后夫妻二人历经10年艰苦维权,几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才终使林炳兴改判无罪,但构陷犯罪分子和徇私枉法制造冤案的司法人员却仍然逍遥法外。 冤民刘玉钗房子遭暴力强拆,赖以生存的龙眼果园也毁于一旦,虽经不断上访维权,房子没要回,却屡遭打击报复,无家可归的她已经没了活路。 冤民刘建新房子被强拆,上访维权无处讨说法,曾因去省信访局上访被打还被非法劳教一年,无家可归的他被逼进京告洋状。 据石立琴和刘玉钗家人告知,现9冤民都被警察带到北京朝阳分局朝外派出所接受调查。家人都很担心9冤民又会遭到福州当局的报复,又会用都鑫园招待所这个黑监狱来囚禁虐待他们。家人希望社会各界关注,促当局“事要解决”, 使他们冤屈早日昭雪。 石立琴丈夫林炳兴电话:13055279113 刘玉钗丈夫陈寿海电话:1331494930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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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Dec 2012 07:11 PM PST (2012/12/19)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早上,福州屿宅村十几个失地农民代表手举上写“揪贪官,还民征地款”的牌子,拉着横幅又一次集体“揪贪官”,要把侵吞他们数千万元征地款的贪官揪出来。 福州屿宅村秀宅村小组集体所有的大片土地近年来因福州市修建林浦路等被征收,但每次征地都是暗箱操作,失地农民对征地有无经过政府批准,征地面积,补偿标准都不清不楚。就因农民失去土地未作依法补偿,引发失地农民不断集体进京告御状、告洋状,直至现在是天天到处“揪贪官”。 可“揪贪官”屡遇大忽悠,仓山区副区长姚伟、盖山镇书记邓祥云、镇长郑东平和盖山镇纪委书记石贤颜等官员在接访时都当众承诺或答应要依法公开屿宅村村务,但都成了泡影,忽悠了事。特别是盖山镇纪委书记石贤颜又是包村官员,全面负责屿宅村的所有征地拆迁工作,对于失地农民长期以来持续上访要求公开村务,还民征地款及“揪贪官”,却拼命地予以阻挠。 例如:失地农民强烈要求依法公开“友谊造纸厂”地块974万元征地拆迁款的补偿对象、补偿标准等《福建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22条明文规定必须在被征地所在地公告的事项,纪委书记石贤颜就是以权压法,就是不肯或阻止公开,只是象征性地张贴了(公示)几张福州市政府征地批文复印件。面对失地农民质疑,石贤颜甚至竟大放厥词:你们不服可以去告! 国家每年都向秀宅农民收取“友谊造纸厂”28多亩土地的农业税(免征前),可土地被征收时,失地农民却分文未补偿,下拨的974万元征地拆迁款到底进了谁的腰包?纪委书记石贤颜为何拼命阻挠依法公开补偿对象?甚至故意在失地农民之间制造矛盾,显然在其背后肯定隐藏有重大的贪腐。 据秀宅村小组组长林峰介绍,其中存在镇、村官员和拆迁办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地上的违法建筑非法套取巨额国家征地补偿款的犯罪行为。另外,还存在村干部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暗中非法买卖的犯罪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用地改建设用地需要审批。未经审批的建筑属违建,况且“友谊造纸厂”地上的违建都是2007年以后所非法抢建,根据规定违建在拆迁时不予补偿。 村务公开,接受农民监督,让农民有个明白账,是合情合法合理的诉求。纪委书记石贤颜拼命阻挠村务公开,难道他就是失地农民“揪贪官”要揪的贪官?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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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Dec 2012 05:33 PM PST (2012/12/18)权利运动发布:
福建省闽清县因“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而一扫默默无闻,与巴东县一起名扬天下。据说,用修脚刀刺死淫官的巴东邓玉娇已被安排了准公务员的工作,回归了正常的生活。而闽清县严晓玲因尸体尚未重新鉴定,至今仍然悬案一桩。 历届中共领导人多次在公开场合说,中国共产党是一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党,没有组织的私利,更没有党员干部的个人利益,尤其是领导,更是如此。不过,中央领导说归说,下面领导是做归做,反正老百姓也听多了、看多了,没有话语权也只能是被疲劳了。 但是,闽清县的县委县政府领导不以老百姓的麻木而不为,他们坚持践行“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的宗旨,那么,他们又是怎样践行“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宗旨的呢? 昨天,林秀英致电权利运动,称其再次找到梅城镇栊星村村长吴位天,请他在危房翻建的申请上盖章上报。吴村长为难地说:你这个情况特殊,县委县政府领导有指示,必须经过他们的同意,村委会才能够盖章。 农村危房翻建的流程是,房屋所有人在房屋出现严重裂缝、倾斜、沉降等情况,并能够证明房屋的危险程度不再适合居住时,应先向村委会反映,由村委会出证明到乡或镇政府,再报县土地部门审批,最后由政府批准。 现在,闽清县县委县政府领导为了践行“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宗旨,居然要改变从下而上报批的流程,那究竟又是为啥呢? 林秀英家的房屋本来就是两层的土木结构,在经历了几十年闽东地区特有的台风洗礼后,目前最大的裂缝已达16公会,经过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刻不容缓必须拆掉重建的危房。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自2010年1月16日就开始申请重建了,但闽清县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都以“火化严晓玲尸体”作为审批的前提条件,甚至还表态,只要林秀英同意火化了其2008年2月11日因“5个月输卵管型宫外孕大出血死亡”的女儿严晓玲的尸体,不仅房屋可以翻建,还可以得到翻建危房的补助资金。 既然中国共产党是一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党,没有组织的私利,更没有党员干部的个人利益,那么,不顾林秀英一家人的生命安全,以火化严晓玲尸体作为审批危房翻建的“为公为民”行为又是为了谁的利益呢?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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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观察(2012)之六十:河南许昌市魏都区选举委员会主持的选举迷雾重重(五)【作者;姚立法】 Posted: 18 Dec 2012 08:01 AM PST ( 接中国选举观察(2012)之五十九 )
24日下午双休办的魏建军通知刘惠琴,“本来区选举委员会要安排你们正式候选人和选民见面的,因为没有时间了,就不安排了。”法律有规定,选民有要求,必须进行的选举事项,魏都区选举委员会可以不当一回事,而且不承担主持非法选举的责任。如此的“民主”选举,不知在非洲还能不能找到。 魏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是2月27日,到了25日下午,选民们才见到投票时间和地点的公告。该公告上盖的却是“中共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委员会”的章。公告的投票时间是27日下午三点到五点。 魏都区市直第14选区被划分成七个投票站,第一投票站(市烟草专卖局投票站)、第二投票站(烟草研究院投票站)、第三投票站(天昌公司投票站)、第四投票站(帝豪公司投票站)、第五昌投票站(许卷烟厂九五投票站)、第六投票站(许昌卷烟厂西门物业公司投票站)和中心投票站(许昌卷烟厂八五投票站)。 25日深夜刘惠琴和姚立法交流后,定好了一份天亮后就送交魏都区选举委员会的文件。 严格依法选举 接受选民监督 魏都区选举委员会: 我是魏都区市直第14选区的正式候选人刘惠琴。为了使我区选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接受选民的监督,选区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一、必须保证《河南省选举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设立投票站的,应规定投票站地点和范围,以及在本站投票的选民名单;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提前印发各选民小组讨论通过的规定的执行。 二、根据《选举法》第三十八条、《河南省选举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的规定,我们选区应当保证每一位选民必须进入秘密写票处,以保证选民不受干预自由行使选举权。 我强烈要求魏都区选举委员会严格依法主持选举,并接受选民的监督;若选举委员会主持非法的选举,我将会以我的生命为代价抗议。 魏都区市直第14选区正式候选人: 刘惠琴(13569493988) 2012年 2月26日 26日上午,助选义工赵富强等人陪刘惠琴带着20份打印好的《严格依法选举 接受选民监督》,直奔魏都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孟庆仁不在,刘惠琴等人就到各办公室找,恰巧有一位刘惠琴的老街坊在一间办公室坐班,他对刘说,孟主任今天休息。刘问他有没有孟的手机号,对方说没有。在刘惠琴等人准备离开区人大时,迎面却走来了孟庆仁。孟发现刘后转头时,刘连忙拉住了孟。刘要孟收《严格依法选举 接受选民监督》的文件,孟说他“不是选工委的。” 据一位在开封市体制内的官员讲,市里下了死命令,一定不能让刘惠琴选上区人大代表,因为她是一位上访者。 26日这一天,刘惠琴接到不少电话,纷纷告诉她,卷烟厂各部门和各车间都开了会,强调必须把赞成票投给党推荐的林建成。谁要是把赞成票投给了刘惠亲,就下谁的岗。 下午近四点钟,因为太累加上和助选义工们喝了点酒正在小憩的刘惠琴被(03743351583)打进的手机铃声惊醒。双休办的魏建军在电话的那头说,“惠琴,选举委员会通知你今天五点到双休办三楼会议室进行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请你按时参加。”“前天你不是说不安排见面的吗?怎么现在安排见面?都通知谁呀?”“领导安排的,你赶紧来吧。”刘惠琴立即通知赵富强,王小宝,叫他们尽快转告参与签过名要求见正式候选人的人在五点钟以前赶到双休办三楼去开见面会。离五点钟只有几分钟了,魏建军又催了一次刘惠琴。 三楼会议室全是许昌卷烟厂的中层干部,主席台上坐着中共许昌卷烟厂党委副书记刘玉成和正式候选人林建成。刘惠琴看见签过字的一些人站在会议室门口,一边请他们进会议室找地方坐一边整理自己的头发。 五点整,刘玉成宣布会议开始。刘玉成用了近一分钟的时间介绍刘惠琴的基本情况,接着用了三分多钟的时间介绍林建成。第二个环节是候选人自我介绍并接受选民的提问,限时10分钟。刘惠琴没有准备发言材料。她起身、面带微笑、向台下鞠躬、问好,然后坐下。 选民朋友们大家好!非常感谢选民给我这样一个机会。 我刘惠琴,市直十四选区独立参选人。有120多位选民推荐我,很荣幸我成了本选区的正式候选人 。我1962年3月出生,汉族,许昌县人,普通职工, 1980年高中毕业,1981年经社会招考进入许昌卷烟厂,1983年因企业急需管理人才,通过全国统考,脱产在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习企业管理三年毕业。感谢许昌卷烟厂对我的培养。1986年至1990年在许昌卷烟厂制丝工段任团支部书记和工资员,1990年至2007年在许昌卷烟厂物资供应部任辅料物资统计,2008年被内退后一直从事维权上访。是我厂内退维权的主访人,也是我厂自1993年到2007年对许昌卷烟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行超范围“内退”敢于反抗的第一人,还是许昌市烟草行业“内退”劳动争议到法院立案的第一人。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上访,不畏艰难和强权,始终认为维权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被“内退”的几年里,我自学法律知识,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民事诉讼我可以做代理为当事人辩护。为得到河南中烟公司的书面《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我不惜到省信访局14次。从我开始上访,企业2008年就停止了强行一刀切的“内退”做法,从2008年的“内退”职工月工资平均800元,涨到2011年的月平均工资3000元。并且企业也承认强行“内退”违法。我为“内退”职工依法维权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我的承诺如下: 如果我当选人大代表,我将尽我所能,反映百姓呼声,争取尽快缩小普通职工和干部工资收入差别,要求收入分配公开透明,监督带薪休假的实施,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必须按国家规定给付,五险一金按规定缴纳,协商“内退职工”收入和退休人员收入,企业员工子女优先就业安置等等一些列民生问题。如果我选不上,我也会一如既往为民请愿,为百姓发声! 如果我选上后失言,我不配做你们的代表,你们可以罢免我。 信任我,就投我一票! 我的手机号是135 6949 3988、QQ号是4690 46913。 刘惠琴再次起身鞠躬。“谢谢各位选民,信任我就投我一票!”台下响起了不算热烈的掌声。 第一位站起来提问的人叫刘学明,“我想给你提一个问题,如果你当上人大代表你将如何关注社区贫困职工的生活问题,怎样去关爱社区空巢老人,如何搞好社区的娱乐活动、建设和谐社区?” 刘惠琴的回答是,“我们选区的选民都是烟草行业的在职工和退休人员,我们不同于社区。我们烟草行业是垄断行业,我们的工资远远高出社会的工资收入,我们选区的每一个选民都不能算贫困职工和人群。对空巢老人的关爱,我想更不是问题,我们企业有很多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提倡他们组成空巢老人关爱自愿队,去关爱空巢老人。至于搞好社区的娱乐活动,我一直都在义务的做。因为这是我的强项,我一直被大家称为舞蹈老师,我自编自导自演的舞蹈在省烟草职工汇演上得过金奖,被许昌市评上过广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我还能写写画画,剪纸也有一定的水平,如果有需要,我可以义务的教大家。我的回答你满意吗?”刘学明笑着说:“满意满意。” 没有人再站起来向刘惠琴提问。24日前姚立法和刘惠琴定的人此时不敢站起来提约定的问题了。也难怪,这样的见面会,对九亿中国选民来说,太陌生了。刘惠琴说了几遍“请提问”,始终没有人提。 刘玉成宣布由林建成介绍个人情况和提问。林建成拿出发言稿。他声情并茂读了七分钟。刘玉成宣布见面会结束。刘惠琴连忙说,“我要对林建成提问!”刘玉成制止,“你是正式候选人,候选人之间提问不合适吧?”“我虽然是正式候选人,但我同时也是选民呀!”刘玉成说“你提问吧!”刘惠琴问道“林建成,你是选民推荐的还是党推荐的?”林建成站起来斩钉截铁的答道,“我用我的人格保证,我是选民推荐的!” 见面会结束了,刘惠琴连忙把剩余的一些承诺书送给他们。有的人说,“这有些像台湾的选举,刘惠琴你真能干!”(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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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Dec 2012 06:00 AM PST (2012/12/18)权利运动发布: 接到被困北京石景山区衙门口村5号楼的郭洪伟发出食品紧缺信息,在京访友姜家文、林明洁、阮积忠、尹旭安、郭红、袁文华、谢玉花、肖书军等人筹备了应急食品,乘车一个多小时赶到郭洪伟暂住地。 到下午姜家文、林明洁、阮积忠、尹旭安、郭红等5人先行出门回丰台区的暂住地时,被一辆警车和便衣警察盯上并拦截盘查,后又兴师动众来了三辆警车。警车开始说他们到派出所用身份证登一下记,只要不是犯罪嫌疑人就放人。但到了派出所每人一独立审讯室扣押。 警察问姜家文到衙门口村干什么,姜家文回答出于同情和人道,为郭洪伟父子和女朋友送食品。见实在是榨不出邀功请赏的东西,派出所警察在扣押了6个小时后将姜家文等人放了。等姜家文等人回到住地时已是晚上20点了,饥肠辘辘。 林明洁电话:13264353512。 阮积忠电话:15110014491。 尹旭安电话:13001141485。 姜家文电话:18301247630。 石景山公安局督察电话:0108878836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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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Dec 2012 02:37 AM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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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Dec 2012 08:08 PM PST (2012/12/18)权利运动发布:
刚刚得到消息,昨天下午到建国门外美国大使馆告洋状的福州9冤民【详情请查阅权利运动昨天发布的信息】,被带到北京朝阳分局朝外派出所后,于今天早上北京警方作出石立琴、游志源、王其华3人拘留7天,但因石立琴身体有病,游志源和王其华年龄超70周岁,拘留暂不执行。其余刘玉钗等6冤民都是被行政拘留5天。 林炳兴电话:1305527911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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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9 Dec 2012 03:19 AM PST (2012/12/19)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下午16点左右,北京丰台区维权人士葛志慧结束40天的关押,以“取保候审”方式获得自由。为此,葛志慧女士通过权利运动向关注自己安危的访友、媒体、以及提供法律援助的梁小军、王宇律师表示感谢。 葛志慧是2012年11月10日上午10:30分在南营暂住地的房间内,突然被丰台区公安分局和岳各庄派出所几十个便衣抓捕的,然而荒谬地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刑事拘留。之前被抓捕的还有葛志慧的前夫和8岁的儿子。 公安在审讯期间,主要问葛志慧是如何与博讯和权利运动联系上的?是不是博讯或者权利运动的通讯员?以及为什么向温家宝总理借生活费和为呼吁前总书记赵紫阳平反之类的问题。最后,逼迫葛志慧写了保证才从丰台区看守所放其出来。 公安不仅给予葛志慧的罪名是荒谬的,而且逼迫其写保证的行为也是极其可笑和极不专业的!作为执法人员,难道连失去人身自由情况下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常识都不懂?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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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Dec 2012 06:05 PM PST 作为青年成长的支持者、陪伴者,你有哪些思考和困惑?关于人的成长、关于教育、关于社会的发展与改变、关于自己的角色......
你对自己有哪些认识?你如何看待个人的成长与社会的发展之间的关系?你对自己、对社会有什么样的期待? 你如何看待现今社会的发展,以及背后的价值观?出路何在? 我们希望创造一个空间,让关心社会发展与青年成长的伙伴们,透过共同的体验和探讨,进一步发展我们对于上述话题的思考与理解。 2013年1月24日-28日, 广州市恭明社会组织发展中心将开展“社会发展与青年成长”工作坊,邀请来自广东地区的青年支持者,借助不同经验的交流与碰撞,深化彼此对个人成长、社会发展以及公益行动的认识和理解。 工作坊探讨的主题将包括个人自我探索、社会主流价值反思、时代与个人的关系、青年人在现实社会中的处境与选择、对人的成长的理解等话题,以及青年工作手法学习等。 工作坊主办方:广州市恭明社会组织发展中心 工作坊时间:2013年1月24日-28日 (封闭式工作坊,参加者统一住宿;外地参加者1月23日报到,1月28日18:00前工作坊结束,当晚可安排返程) 工作坊地点:广东广州(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工作坊费用: 1、培训期间的食宿由主办方提供; 2、交通费用报销标准:报销普通汽车或火车硬座费用,不含市内交通费用;凭实际车票报销。 申请条件: 1. 在广东省内的公益机构或团体中做青年人支持/培训工作;或在广东省内的高校或中学推动青年参与公益的教育工作者; 2. 保证全程参加工作坊。 欢迎同一个组织/单位有两位或以上伙伴报名。根据报名情况,主办方会考虑同时邀请同一团体中的成员参加。 申请方式:填写网上报名表 http://www.askform.cn/157084-309413.aspx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8日 名单确定时间:2012年12月31日。将通过邮件确认。因人手有限,未录取的报名者恕未能另行通知,请见谅。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或邮件咨询: 柚 子 yingfa...@gmail.com 13580472991 小燕子 ics....@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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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Dec 2012 05:59 PM PST -------------有关同城发展与品牌的公告 各位朋友:你们好。 在大家的关注和支持下,“同城”作为国内较早专注于同志青少年和校园工作的机构之一,已经度过了六个春秋。2012年,我们迈入了机构发展的第七个年头,这离不开各位朋友的关注与支持。随着近两年“同城”在国内跨地区开展校园和同志青少年工作,我们对机构内外实现了多项调整。 这些调整都是基于组织发展的需要,在此我们与各位朋友分享。 一、新名称的启用: 自2006年成立,我们一直使用“同城社区”(简称“同城”)作为机构名称。“同城”意为同志之城,意为同志青少年的友善聚居地。起初,“同城”只是广州同志青少年及友好人士在自发活动中的戏称。后因活动被认可,便作为机构名字沿用下来。为了适应同城机构的发展,自2012年11月1日起,同城不再使用原名“同城社区”,并启用新的机构中英文名称。名称如下: 中文:同城青少年资源中心,简称“同城”; 英文:Gay and Lesbian Campus Association of China, 缩写GLCAC; 成立于2006年的同城(GLCAC)未来将主要以青少年社群培育和支持、校园教育和教与、研究与媒介倡议三大策略来推动中国LGBT青少年的权益。 目前,我们在广州、福州、武汉、南昌、重庆、深圳等过个城市开展工作,主要涉及“Youth Power”青年小额行动基金、“光合作用”全国校园LGBT领导力培育计划、校园团体能力建设培训、高校多元性别公共选修课、校园性别身份/性向暴力的预防与应对、青少年同志活动中心、HIV预防与教育、LGBT轻纱年生态调查等项目。 二、新办公室与标志的启用: 此外,同城(GLCAC)于广州市区增设新的办公室作为全职团队的日程工作场所。新办公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68号大院富锦花园2座1404房(中山大学南校区西门对门),邮编:510260。 同时,自机构新名称启用之日起也将启用新的机构标志,如下: 三、同城(GLCAC)与同城青少年中心(TCYC)的关系与管理: 从2008年开始,我们创办了位于广州大学城北亭村的同城青少年中心(简称“中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该中心作为同城青少年资源中心(简称“同城”/GLCAC)在广州的一个本土青少年服务项目,仍以为广州当地青少年同志社群的拓展生存空间和提升生活质量为使命。中心将仍围绕广州地区同志青少年的自信心与身份接纳、社群同伴支持、青年成长、健康以及友善本土校园环境几个方面为目标而开展工作。 中心以在校“青年学生决策和参与”为重要原则,进行独立运作。具体如下: (一)中心由中心执行委员会负责在中心运作的各项具体事务,并以推荐和投票结合形式产生中心执行主任。中心执行委员会须由在校学生组成,每年换届一次,任何成员不得连任2届(大四学生不可担任其成员)。中心主任带领执行委员会共同独立决策中心运营各项事务,中心主任工作受同城(GLCAC)办公室监督和建议。 (二)自公告之日起,同城(GLCAC)与中心均独立运营各自微薄和传播平台。 (三)中心英文名称为Tong Cheng Youth Center(简称“TCYC”),仍然沿用原机构标志作为中心标志。 如下: 最后,感谢那些陪伴我们从学生时代一同走过来,并支持和关心我们的朋友们。 如没有你们的鼓励和肯定,我们不会有着今天的成长;如果没有你们的支持和鞭策,我们会失去太多学习的机会。希望在未来的时间里,我们能够继续得到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和鼓励。 致谢。 同城青少年资源中心(GLCAC)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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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Dec 2012 04:52 AM PST (2012/12/20)权利运动发布: 经过13年的维权抗争,福建省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终于就林贞廉、林贞忠弟兄与星光造纸集团公司之间的房屋拆迁纠纷一案,于2012年10月10日作出了(2012)1号行政裁决。但双方都不服该裁决的行政行为,林贞廉于2012年10月24日向南平市延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星光造纸集团公司于2012年10月26日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起行政复议。 按照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先向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一方提起了行政诉讼,那么行政复议机关就不再受理。在本案中,林贞廉已先于星光造纸集团公司提起行政诉讼,但延平区法院却拒绝受理,理由是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也受理了星光集团公司的行政复议。并告知,只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星光造纸集团公司提起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法院才能够受理行政诉讼。 在了解到南平市政府已经拒绝星光造纸集团公司提起的行政复议的情况后,癌症老人林贞廉于今天早晨乘坐3个多小时的火车,赶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问该厅的老爷们:究竟有多少油水让他们不顾法律程序,非法受理党产星光造纸集团公司的行政复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老爷们龟缩在大楼里面坚守不出,让一些自称是该厅法律部门的小喽罗们与83岁的癌症老人林贞廉打疲劳战,并在推推搡搡中将老人推倒在地而爬不起来。 目前,老人瘫坐在地已不能起身,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老爷们都已经外出过夜生活去了,陪同老人的是其儿媳妇吴霖香多次打110求助不获受理。 吴霖香电话:1896504344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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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Dec 2012 03:18 AM PST (2012/12/20)权利运动发布:
作为笔者,首先是梁稳根先生的粉丝,关注“三一重工”应该是在十二年以前。 当时,作为长沙市第二纺织印染总厂职工,又系机电专业毕业,曾与同学杨猛前往“三一重工”应聘,笔者未被录取,而开始从事广告行业。而同学杨猛,契而不舍,反复应聘,终成“三一” 员工,目前已经被“三一重工”定向委培而成为中层管理人员。从“三一重工” 梁稳根先生起家卖羊开始,到现在成为国际品牌,其梁稳根先生与其他董事的创业史,创新力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是我最喜欢了解与钻研的,我喜欢用成功人士的创业史来鞭策自己。 根据网传,“三一重工”与本土竞争对手“中联重科”一直因为竞争等因素产生不和,由于一直是口水战,并没有通过法律诉讼而让真相明白于天下,作为局外人不予评论。我认为,企业之间正常的竞争可以激发创新活力,但,非正常手段的竞争只能导致两败俱伤。 梁稳根先生曾表态,愿意将“三一重工”交给国家管理。作为国家是否可以考虑,并对“三一重工”与“中联重科”资源进行整合,达到强强联合而形成“中国重工”,形成世界机械制造业的巨头。湖南人,应该克服“窝里斗”的缺点,应该高瞻远瞩。 “三一重工” 与 “中联重科”倘若握手言和,双剑合壁,我想,无论对企业本身的发展与对现代化机械制造业的保护,都具备可持续发展。 作为本土发展起来的,并有着国际影响的机械制造行业的龙头 “三一重工”决定离开长沙赴北京,在网络引起沸沸扬扬,让长沙被强制拆迁群体感到震惊,也在长沙被强制拆迁群体中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有不少被强制拆迁公民出于社会责任的考虑,从就业与税收问题向笔者反映情况,说出了对“三一重工” 离开长沙赴北京的看法。 有长沙被强制拆迁群体公民认为:在星沙即将纳入长沙市前,“三一重工”在星沙的人气毫无疑义的发挥着主导作用。“三一重工”的迁移,无疑是对星沙乃至长沙,湖南的就业,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带来重大的创伤。星沙也许城将不城。 有长沙被强制拆迁群体公民担心:“三一重工”的迁移,将减少长沙百分之四十的税收(不确定),在这个依赖土地财政运转的城市,一但失去这个巨大的税收来源,在没有调整新的产业结构支柱下,很有可能会再次重演2009年至2012年的违法,暴力,野蛮,血腥大拆迁。其后果是导致更多的人失去家园,产生更多的社会矛盾而扩大两极分化的面积,那将又是一次“民殇”。 有长沙被强制拆迁群体公民认为:长沙的法制环境,确实让我们也没有找到宜居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长沙公安局压制公民批评政府,赠一面“截访先进单位”锦旗就被拘留9日和背后的原因,以及上北京请律师又遭遇长沙公安局长罗晖们暴力殴打的工作作风,别说发展,连生存都存在问题。 也许,长沙被强制拆迁群体公民的反映,有一定的局限性。也许,长沙被强制拆迁群体公民的反映,不能代表和说明什么。我们也无需了解,探讨,议论“三一重工”离开长沙的是与非。走与留,我们有理由相信,如同梁稳根先生及董事在从卖羊开始,发展到现在成为国际品牌一样,每一步的选择都是正确的,每一步选择,都能承担起社会的责任! 无论在长沙,无论在昌平。愿“三一重工”能承担起中国机械制造业的历史使命!因为,我们有个共同的名字叫“湘军”。 @湖南锦旗哥浣铁军 2012年12月20日 于长沙蔡锷中路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言论自由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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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Dec 2012 03:11 AM PST (2012/12/20)权利运动发布:
前天(12月19日)下午,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访民奚冬菜由黑监狱人员送回了家,从而结束了长达103天没有洗澡换衣的被非法拘禁生活。奚冬菜是因为在借贷纠纷中,认为司法不公而上访,后又因为上访导致上小学的女儿受到诛连而失学。 据奚冬菜反映,2002年,其丈夫的哥哥许益生经商需要资金,向其借贷22万元人民币,约定期限为4年。到2006年到期催讨时,许益生称借条上的签字和手印是真实的,但内容却是伪造的,拒绝支付借款。双方诉讼到法院,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借条进行形成年代的鉴定,鉴定机构以借条保存不当,作出“不能对真实性确定”的鉴定结果,天台县法院以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驳回了奚冬菜的诉讼请求,继而台州市中级会员维持了一审判决。 自奚冬菜上访后,屡屡受到台州市驻京办和地方维稳办人员的打击报复,他们雇佣的北京黑保安暴力伤害,截访回到地方后还要拘留和非法拘禁。尤其是奚冬菜13岁的女儿,原来在天台县实验小学读书,成绩非常优异,本来今年要升天台县实验中学,结果福溪街道的书记徐卫胜和街道政法书记娄文飞以“违反计划生育”为由,通知学校不让其女儿读书。徐卫胜书记对奚冬菜说:只要你停止上访,天台县两所最好的学校实验中学和赤城中学任你挑,否则你女儿是二胎,需要缴纳罚款5万8千元才能够上学。 女儿都13岁了,怎么突然间是违反计划生育要罚款了呢?因为打官司已经家徒四壁的奚冬菜交不起罚款,但为了女儿的学业,奚冬菜只能到台州市、浙江省的教育部门反映,然而这些部门都是服从地方党和政法委的领导,根本无意保护孩子的上学权利。 见其他孩子都高高兴兴上学了,而自己孩子却上不了学,奚冬菜只能硬着头皮再次进京上访。2012年9月4日日,奚冬菜与以往一样,被暴力截访。不过,这一次不一样的是,奚冬菜被拘禁到100多公里外的仙居县合家欢宾馆208房间,天台县政府以800元一天的价格承包给黑社会人员,然而又有黑社会人员雇佣两个女人,24小时对奚冬菜无缝监视。期间,不让洗澡换衣服、生病不给治疗。 奚冬菜电话:1896768511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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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Dec 2012 01:34 AM PST ——关于与长沙拆迁被困群体共享网络平台的说明
亲爱的长沙被拆迁受困同胞: 大家受苦了! 本人网络维权平台,在长沙被强制拆迁户的支持下获得全国一定网民的关注。有南方周末记者@刘长说:“要想了解长沙的拆迁与访民情况,就看@湖南锦旗哥浣铁军的博客与微博。有南方都市报记者说:“铁军,你的博客与微博做的太好了,一定要坚持下去。”有望城区 “五毛”发怒:“你说话要尊重事实,其实你的发言相当于媒体了。”这些评价都是长沙被强制拆迁朋友对本博支持的结果。我想,这个网络平台既然来自于民,也应该服务于民。 有群众向本博反映:本博对长沙被拆迁人员网络援助虎头蛇尾。应该说明的是:由于网络援助系脑力劳动,加之身体,精力有限等原因确实未能做到更加完美,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我接受大家的批评,并愿意为此改进!由此,本人现愿意将新浪博客,微博,腾讯微博,红网论坛,中华论坛等网络资源与长沙拆迁被困群体部分人员(5人以下)共享。从而达到更全面的为民生而呼吁。 网络平台使用人员应该遵循: 1本博使用人员必须秉承依法为民呼吁,理性根据《宪法》履行公民批评与监督政府的权利,并承担法定义务。为促进社会和谐,为让民众的呼声成为引导政府服务的方向!最终让社会矛盾实现非暴力全民和解。 2. 本博使用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以及道德行为规范。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不畏强权,关注受困群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公民素质,积极参与国家管理等用正能量理性改良中国为己任。 3. 本博使用人员必须实名制,敢于承担责任,多做实事,少说废话。并接受各方面人员监督。对受困人员的网络援助务必使被援助对象为“零”成本。如发现有违反行为的,将给予网络暴光,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凡愿意者可与本人联系,经沟通,了解后,给予所有登录密码。希望网络援助人员从为自己维权——为别人维权——热心公益——成为公民,从而树立起一个有利于他人,有利于国家,有利于民族光荣,正确,伟大的人生观,社会观,世界观。 @湖南锦旗哥浣铁军 2012年12.1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言论自由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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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9 Dec 2012 11:47 PM PST (2012/12/20)权利运动发布:
上世纪末,我曾与七十余位西园弄村民举报村书记贿赂原无锡副市长一辆轿车;四块被征用土地未入帐及四百余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白条”,未彻查等贪腐问题。本世纪的2003年,我又与百余位隐秀苑小区业主,要求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一事,遂跟信访条例中所称“为普通百姓排忧解难”的干部逐渐增加的接触机会。 岂料到2006年底,那“鸟毛”的业主委员会近四年,居然比造航母还要困难!业主忍无可忍,才去国家信访局陈情。记得当时发登记表工作人员的旁边,站着一位包得严严实实的自称为“山东人”的女人,正指挥着“国办”工作人员的发登记表的工作。在我们被“劝”到无锡驻京办的路上,对于无锡有如此巨大能量操控“国办”予股掌之中,工作人员爽快并诡异地回应了一句“无锡经济发达”来结束访民们的诘问。 今年的八、九月份,因有近百人关进法制学习班等严重侵犯人权和违反宪法和法律的问题,约三十余人多次去市信访局寻求解决。看得出来,此时春风得意,一言九鼎风范的刘薇首长正指挥无锡信访局的全盘运转。对于信访条例允许的集访竟高招迭起;“只能一个一个地接待,这里没有集访的”。另一次:“集访代表必须有其他人员的书面委托书后,方可接待。”还有一次:“必须是直系亲属才能代理。”而且,无锡“驻京办”在国家信访局也推行标新立异的“无锡模式”:这里要集访,必须每个区的访民归口,才能进去。在无锡、视集访为魔鬼,在文件中也把集访改成了“抱团”!可见险恶用心昭然若揭,已荒唐地把国家信访条例翻了个底朝天! 虽有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乃至《国务院关于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等法律文件先后发布,但令人失望地没有在无锡真正落实和实施,才造成了惠山隧道爆炸案死伤三十余人的惨剧发生。藕塘丁仲初拆迁伤人案,河埒街道拆迁爆炸亡警案,胡埭拆迁自焚案,沈果冬抵抗违法拆迁而妨害公务案、邵三南自杀案,动用黑社会砸断杨凤英双腿案等等案件。再加上全省领先的司法不作为甚至广泛而严重的腐败,续写着腥风血雨的“无锡景”!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苍桑。违法乱纪,以土地财政为幌子的原市委毛(小平)书记,国土吴局长,滨湖区朱书记纷纷落马,足以证明因违法会承担可怕的法律责任,也为推动依法治国的访民一族,带来了扬眉吐气的感觉。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顺者昌,逆者亡。还得多奉劝一下桀骜不训的信访局领导:别忘了,信访条例是指导信访工作的理论基础,是让你们在“窗口”和“桥梁”下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最终目标。 唉!国务院为”停诉息访”而声嘶力竭.反观无锡、抛弃了国家法律、法规,顽固依靠土政策治“市”,确是党国之硬伤……!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言论自由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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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9 Dec 2012 11:29 PM PST (2012/12/20)权利运动发布:
今年65岁的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老访民梁桂英,因职称被掉包而上访25年。12月11日下午,勇闯中南海的梁桂英被送到马家楼,在关押了7天后,江苏省驻京办的一姓姜官员雇人将其截访回南京,关押在栖霞区迈皋桥派出所。 可能是年终警察们在忙着过节的事情,梁桂英乘无人注意,于晚上20点孤身一人跑出,所携带的物品全部落在派出所。梁桂英说:我有高血压和心脏病,我不怕死,但是我可不想坐以待毙。 据了解,梁桂英为了职称被他人掉包,于1987年开始上访,期间关押精神病院两次,1996年被以“侵占国家财产”为由构陷判刑7年,后改判2年,2010年劳教一年。 梁桂英电话:1475182929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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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Dec 2012 06:46 PM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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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Dec 2012 05:30 PM PST (2012/12/22)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晚上,权利运动接到河北省井陉县上安镇下安村反腐维权访民武金花发来的信息,称谢谢你(们)的关心帮助,今天刘(志宏)镇长把我的上访问题结了,息诉罢访对我虽然刻薄了点,刘镇长还算是个好人,我想不让步都没法,得饶人处且饶人,我毕竟是农民。 武金花是2006年5月反映村干部伪造村民签字坑农,侵吞征地款等问题,因一直没有答复而于2008年开始进京上访。2012年7月6日,北京劫访后井陉县公安局拘留十天,却限制人身自由22天,非法拘押期间一度割脉自杀,不服公安滥用职权提起行政诉讼,但井陉县法院不立案、也不给予不予受理度裁定。 2012年10月30号,十八大安保维稳开始,武金花再次被上安镇政府囚禁在山顶上到一座黑监狱内,由政府雇佣的黑社会人员看守。期间,武金花遭到惨无人道的暴力,被打成多发肋骨骨折和多个脚趾骨折,送到石家庄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救治。对该起故意伤害案件,井陉县公安既不立案,也不给做法医鉴定,武金花遂向权利运动投诉。 权利运动虽然乐于见到在媒体和网络关注下,访民环境得到改善,个案权利得到实现,但权利运动国家有一个制度性的改变,让上访这一不符合现代法制社会的弊政成为历史。 武金花电话:1823110912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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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Dec 2012 07:51 AM PST (2012/12/21)权利运动发布:
12月8日上午,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西洞庭公安分局大门前,围有数百人。被西洞庭公安分局多位警察毒打致死的残疾农民王再黎的母亲、妻子和读初二的女儿,披麻或戴孝跪在紧关着的铁门前号啕大哭。王母不停哭喊着,你们这些没有人性的畜牧,还我儿子。 铁门的上方七、八米宽的白布上写着红字,警察打死人,公道何在。铁门内,公安分局办公大楼正门左边的白布红字的上联是,勤政为民,勤在何处?下联是,依法执政,法理何在?上书还我正义。 据了解,王再黎38岁,腿有残疾,胡耀勇37岁,有些智弱。两人都是湖南省汉寿县西湖管理区幸福村十组的农民,他们两人同在西湖管理区二分厂砖瓦厂打工,由于砖厂砖窑停火,两人于12月5日驾一辆摩托车到30公里外的西洞庭管理区罐头厂找工作。6日夜晚11点左右,他们推着摩托车在西洞庭管理区集镇上行走时,被一辆巡逻的警车拦住,随后两人被4名警察戴上手铐带回分局。 据胡耀勇讲,在西洞庭公安分局的审讯室,他双手被反铐,被几个警察拳打脚踢,几次被打倒在地,警察怀疑他们是小偷。7日中午1点他获得自由后,才知道同伴王再黎被警察毒打致死。 据王再黎的父亲讲,他家得知儿子被警察打死后,其亲友一百余人于7日下午乘车赶到西洞庭公安分局喊冤,王父讲,亲属见过儿子的尸体浑身是伤。并说他儿子平时身体很健康,是7日凌晨3点多钟死的。王再黎已于8日夜晚火化,但王再黎死因的法医鉴定要在一个月后才有。王家已得到警方支付的51万元的抚恤金,胡耀勇得到一万元医药费。 另据胡耀勇的家人讲,西洞庭公安分局的警察和鼎城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都到过他们家,警察对他们讲,算了,以后不要再去说此事了。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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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Dec 2012 06:42 AM PST (2012/12/21)权利运动发布: 控告书 控告人:朱永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采香泾村高车渡,身份证号:320524196410236631 被控告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政府、派出所、苏州市广济医院(精神病医院) 事实和理由: 控告人于1987年在中共坦克第二师高炮营三连入党。 2001年因苏州市两级法院违法重新鉴定制造伪证。对(2001)吴刑初字第一号刑事附民事判决控告人拘役6个月的判决不服而上访申诉,2004年5月22日地方政府,公安法院为了压制、打击、报复控告人上访申诉举报暗中纵容指使黑社会人员沈菊芳、王延木对控告人实施报复殴打,使控告人左耳鼓膜大穿孔而致轻伤。 2004年8月8日采香泾村支部大会口头宣布开除控告人党籍。 2006年9月11日吴中区纪委,下达(2006)26号关于给朱永健开除党籍决定的文件。 2007年10月2日控告人到最高法院申诉,被苏州市驻京信访局吕霞以了解情况为由,将控告人骗到荣贵宾馆后,当夜就被地方截访人员押回苏州,在黑监狱关了几天,到10月6日晚上十几个便衣联防员趁黑夜将控告人押进了苏州市精神病院(五病区),进了五病区后,以钱正康为首的医生们不作任何检查,就把控告人绑在床上强制打针,强制大济量的灌药,使我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至11月2日胥口镇政府才把我送回家中,村委主任杨建新扬言,“以后再上访共产党啥事都干得出来,”近二个月,控告人两腿无法走路,两眼无法看书。 2008年3月8日,控告人上访到北京中纪委举报中心举报以上事实,下午接谈刚结束,就被三名截访人员盯上并围追堵截,在围追过程中引来了北京行人的制止,截访人员竟然说他们在抓小偷,然后好心行人报警,安定门派出所出警到现场把控告人接到安定门派出所, 在安定门派出所截访人员买通了当班所长,当班所长没作任何调查就说我是非法上访,当夜安定门派出所的警车将控告人连同截访人员送回苏州到了山东德州,双方讨价还价后,胥口派出所所长顾星光,付给安定门警车司机7000元钱后,截访人员将控告人押上了苏州的警车,直接被押到了苏州市精神病院五病区,在哪里控告人又被钱正康主任为首人员更为残忍的待遇,折磨三十六天到4月15日,镇长冯尊华,村书记朱虎朱,强迫我写下了不再上访举报的保证书后,才将控告人接回家中,“又扬言再上访,这里的味道你是知道的。” 2008年8月18日,控告人由于二次被精神病院五病区,强制服用大剂量抗癫痫和精神病药物和打破坏脑神经的毒针,就出现了类似癫痫病的怪病,到目前大小发作几十次。 2009年4月底,控告人上访到北京,申诉和控告举报以上事实,5月1日,去天安门玩,被天安门分局训诫后,送到了马家楼,当夜接访人员陈国平、冯尊华等人把控告人押回苏州,再次强行押进了苏州市精神病院七病区,又一次被陈强主任为首人员,迫害20多天,到5月21日镇信访叶雪华等将控告人从精神病院接出,送回家中。 2009年9月22日,控告人再次进京申诉举报以上事实,当时正值六十大庆,被小红门派出所查到,送往马家楼,在马家楼,驻京截访人员花三万元钱给安元鼎特保,将控告人再一次直接押到苏州市精神病院,六病区,以王晓龙主任医师顾震为首的人员将控告人绑在床上,强制打针,插胃管灌药,指使在医院戒毒人员周志兰给我打毒针。到10月19日副镇长冯尊华等人强逼我写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才将控告人从精神病院接出,送回家中。 2010年12月28日,控告人在万般无奈的状况下持控告举报材料在北京20路公交车途经天安门广场时向车窗外抛撒控告举报材料,被天安门分局训诫后,送往久敬庄,被接访人员接回苏州后,12月31日胥口派出所就直接把我送进了精神病院6病区,到6病区后,以王晓龙、沈晓宇为首的人员就直接把控告人绑在床上“上大单”插胃管灌药、打针20天,到2011年1月21胥口镇派出所民警金永祥等将控告人从精神病院接出,送往苏州市拘留所,拘留10天,在拘留所由于突然停用各种精神类药物,所以控告人一个多星期没有一点睡意,整日整夜无法入睡,至28日苏州市公安局给了控告人劳教委决定字【2011】第132号劳教决定书,就此押进苏州第三看守所,2011年2月1日,苏州三看,就将控告人送往了江苏省句东劳教所,由于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和癫痫病、和腰锥间盘突出症,每天需得服用高血压、糖尿病和抗癫痫病的药物,当天就拒绝收教,退回苏州三看,在苏州三看过了春节后,到2月15日,苏州三看又一次将控告人送往句东劳教所,劳教所就此收教,收教后句东劳教所四大队,只给我服用高血压药利血平,其它药全部停掉,由于突然停药,22日凌晨,控告人癫痫大发作,口腔舌头严重受伤,过了一个阶段控告人分到三大队一中队,一中队不管我患有多种病症,强迫我和一般劳教学员一样劳动15个小时以上,2011年3月30日突然决定给我所外就医,由家属接回家中,回家后,我空腹血糖升到了10.2,至5月27日癫痫病发作3次。 以上事实苏州市公安、法院的那些黑恶势力的总后台们,为了那些丑恶行为不被暴露于众,为了压制控告人依法上访,申诉举报使用这种丧心病狂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手段,打击迫害申诉举报人,这是人类文明的耻辱,法治社会的悲哀,为此控告人特向全人类声讨他们的恶行,希望能引起中央领导和人类各界正义之士的关注,对这失去人性目无王法的犯罪行为坚决查处并严惩,还法律以公正,还社会以安定,还控告人一个真正的人权! 控告人:5次被精神病强治,被文盲,被小偷,被判刑,被开出党籍,被拘留,被劳教的维权访民 朱永健电话:1302450749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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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Dec 2012 03:04 AM PST (2012/12/21)权利运动发布: 依据早已经生效的立法法、物权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征收公民财产(尤其说不动产)必须要通过立法法有法可依。为此,实施了十年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因与物权法和立法法相抵触而被《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条例》所取代。然而,非法到不能再非法到无锡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办法》居然还在践踏着公民到住房权利!目前,因强拆而无家可归的无锡市新区的华福兴、华阿毛老夫妻就是这个恶法最为典型的受害者。 2011年2月24日,无锡新地房屋拆迁公司在无锡市新区梅村镇南石园小西村贴出房屋拆迁告住户书,称因无锡市轨道交通2号线而受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要对南石园小西村地块实施房屋拆迁。 为了配合拆迁,小西村22号房屋东华福兴、华阿毛夫妇将房屋于2008年的分关情况向拆迁公司和政府拆迁办进行了说明,称22号房屋由女儿华月华和儿子华月春两家各一半分割,要求拆迁按照两户口安置。之所以华月华要分割房屋的一半,缘于22号房屋原是华月华亲身父亲华茂生与华阿毛夫妻共同财产,后华茂生因病去世,华福兴落户到22号与华阿毛重新组成家庭。 政府拆迁办的朱雄书记、杨主任称,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拆迁是按无锡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进行到,按两户安置补偿可以,但华月华户口已经迁出,不能按照常住户安置补偿,故安置补偿标准只能是其他村民的一半。杨主任还特别强调:如果你们上面有人,我们可以满足你们同等安置补偿到要求,如果上面没有人,你们就不要想人。为了逼迫华福兴、华阿毛老夫妻俩、以及华月华和华月春姐弟签字,拆迁办还雇佣黑社会多次实施骚扰和恐吓活动。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以及轨道交通属于公共建设的属性,小西村地块应该早就被征收为国有土地,必须按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条例》给予居民安置补偿,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显然不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2012年8月19日,受全家人委托的华月华与拆迁公司和政府拆迁办协商后,约定第二天下午2点继续协商安置补偿。结果第二天上午,300余黑社会人员在警察的驱使下,将华月华、华月春的房屋推倒,房屋内的贵重物品哄抢一空,一家人只能早被强拆的房屋地基上搭帐篷守护自己的土地。 目前,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尤其是两位风烛残年的老人,无家可归下如何度过这个寒冬? 华月春电话:1386171222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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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Dec 2012 02:56 AM PST (2012/12/21)权利运动发布:
12月8日上午,因枣庄市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书记和派出所所长十多人到久敬庄劫访,导致残疾苏士芹喝农药自杀,目前该事件已经过去了整整13天,当局严密封锁信息,苏士芹至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苏士芹的丈夫、另一位残疾人丁德明多次打电话给久敬庄访民交易中心,得到的答复均是让其找枣庄市驻京办,然而驻京办一推三不知。 苏士芹、丁德明夫妇虽然是残疾人,而且苏士芹还是高位截肢的重度残疾人,但夫妻俩不倚不靠,在没有政府给予一分钱的支持下,艰辛创业家具厂,为地方经济和就业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当党和政府摇身一变成为地产党,苏士芹、丁德明夫妻俩的噩梦开始了…… 下面是苏士芹的自诉: ——山东省滕州市非法暴力拆迁 以偷梁换柱、张冠李戴的卑鄙手段坑害被拆迁人 我叫苏士芹,女,1970年3月10日出生于山东省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蕃阳村,是土生土长的蕃阳村居民。1987年因为车祸右腿高位截肢。我丈夫丁德明也是残疾人。我们家中赡养着80多岁瘫痪在床的老母亲,还要养活一双幼小的儿女。 根据法律、法规,不论是男性村民还是女性村民,都享有同等分配宅基地的权利。给结婚成家的女性村民划分宅基地建设住房,这是原滕州市城关镇下属各村居长期以来形成的惯例。我是蕃阳村的居民,我结婚后,蕃阳村居委在其辖区的一片坑洼地上即给我们划出了一块宅基地,批准我们建设了住房。为了鼓励残疾人自主就业,自食其力,1995年原滕州市城关镇蕃阳居委会,又把我们住房南侧相邻的几间房屋租赁给了我们夫妇,在居委会等部门的支持下,我们贷款创建了“滕州市宏柳家具厂”。 2009年,我们居住的房屋以及我们经营的“滕州市宏柳家具厂”被滕州市人民政府成立的滕州市解放中路西段区域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列入拆迁范围。我们支持政府的合法拆迁,我们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对我们的住房及我们经营的“滕州市宏柳家具厂”的厂房设施等进行了勘验和丈量。我们不论是按照被拆迁范围的居民,还是按照蕃阳居委的承租人“滕州市宏柳家具厂”的业主,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关于“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规定,拆迁人都应当依法与我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009年4月8日早晨7点左右,十几个人既不出示身份证明,也拒不出示任何的手续,非法闯入我们居住房屋和我们经营的“滕州市宏柳家具厂”,强行把我和我丈夫及80多岁瘫痪在床的老母亲从床上拉起来,绑架到一辆汽车上,(我腿上的假肢都没能安装上)把我们扣押在滕州市公安局防暴大队隔离审讯室,进行非法关押。利用绑架、关押等暴力手段,即把我们的住房和经营了14年的“滕州市宏柳家具厂”以及我们租赁的蕃阳居委的作为产品展厅的7间门面房全部强行拆除。还有我们1000多平米的房屋和厂房顿时变成了一片废墟。同时,把我们经营的“滕州市宏柳家具厂”的生产设备、材料、产品、生活用品,全部被洗劫一空。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在滕州市相关部门之间进行了数百次的奔波,反映我们遭到暴力强拆的情况,这些部门都相互推诿,无奈之下我们到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反映我们的悲惨遭遇,滕州市信访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局的批复,叫我们到滕州市建设局有关部门去处理。 滕州市建设局非但不对这起暴力拆迁事件给予依法查处,竟然以我妨碍了局长周长秦办公为由报警,由滕州市公安局把我拘留5天。国家信访局,山东省信访局,虽然再三催促滕州市有关部门给予调查处理。滕州市的建设、开发、拆迁等相关部门为了掩盖其非法暴力拆迁的罪责,竟然串通一气,偷梁换柱,张冠李戴,弄虚作假欺骗上级党、政机关,以各种卑鄙的手段坑害被拆迁人。我们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老百姓还有伸冤的地方吗?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根据上述规定,我不论是作为居民还是作为承租人,我都应当是法定的被拆迁人。滕州市人民政府等相关的拆迁管理部门,既没有给我签订任何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没有依照法定程序给我们下达任何的强制拆迁文件,即以人身绑架、非法拘禁等手段,强行拆除了我们的房屋,拆除了我们合法经营了14年的“滕州市宏柳家具厂”。 为了掩盖他们非法暴力拆迁的罪责,2009年4月8日就已经强行拆除了我们的房屋和厂房,他们竟然拿着2009年6月30日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蕃阳村居委会与我们签订的关于我们租赁蕃阳村居委7间门面房的一个补偿协议,把这个协议指鹿为马,拿这个协议冒充拆迁补偿协议,以此协议欺骗上级有关部门,掩盖他们非法暴力拆迁的罪责,还以此协议作为我不具备拆迁人资格的证据,作伪证干扰法院对我诉滕州市建设局等部门非法拆迁案件的审判。 2009年4月8日就已经强行拆除了我们的房屋和厂房,这一非法暴力拆迁事件,与2009年6月30日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蕃阳村居委会给我们签订的关于租赁蕃阳村居委7间门面房的补偿协议,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滕州市解放中路西段区域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在2009年9月19日“关于苏士芹拆迁补偿有关情况的汇报”中,他们竟然拿出这个协议做挡箭牌,谎称“2009年4月荆河街道处蕃阳村居委会对苏士芹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并强行收回房屋,同时依法将房屋拆除”。 把这一暴力拆迁事件的罪责推到了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蕃阳村居委会的身上。滕州市解放中路西段区域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在2009年9月19日“关于苏士芹拆迁补偿有关情况的汇报”中,明确地说明:蕃阳村居委会仅仅是被滕州市解放中路西段区域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列入拆迁范围的一个被拆迁户。谁给蕃阳村居委会授予的强拆权? 铁的事实证明,我与蕃阳村居委会之间仅仅具有一个门面房的租赁关系,蕃阳村居委会既不具备《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拆迁人主体资格,更不具备对我实施强制拆迁的资格。蕃阳村居委会明确的声明,这一拆迁事件与蕃阳村居委会毫无关系。根本就不认可我的房屋和我经营的“滕州市宏柳家具厂”是他蕃阳村居委会进行强拆的。 2009年9月19日,滕州市解放中路西段区域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关于苏士芹拆迁补偿有关情况的汇报”纯属以偷梁换柱,张冠李戴的手段推卸非法暴力拆迁的罪责,显然是弄虚作假欺骗上级党、政机关。这个报告反倒更进一步证明苏士芹是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具有被拆迁人主体资格的合法被拆迁人。 山东省滕州市非法暴力拆迁,于2009年4月8日,把我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经营了14年的“滕州市宏柳家具厂”,以及我们租赁的蕃阳居委会的作为产品展厅的7间门面房全部强行拆除。同时,把我们经营的“滕州市宏柳家具厂”的生产设备、材料、产品、生活用品,全部洗劫一空。对我们实施绑架,把我们扣押在滕州市公安局防暴大队隔离审讯室进行强暴拆迁,他们这一系列丧心病狂的暴力拆迁行为天理不容! 我们强烈要求党和政府给我们做主,对这一非法暴力拆迁事件给予依法调查处理,还我们一公道! 受害人:苏士芹 丁德明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蕃阳村居 联系电话:1506947401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残障人士权益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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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Dec 2012 10:54 PM PST (2012/12/21)权利运动发布: 这封信是2005年国家信访条例公布之后写的,近些年来给相关部门先后寄发了几十封,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应该得到有关部门的回复。可我苦苦等待的结果,只是电话被监听,公安找上门,不知不觉的竟成了社会不稳定分子,而我提出的问题却是泥牛入海无音讯。无奈,我只能以自愿入狱来逻辑法制,完善政策 总政领导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我是原兰州军区某部的一个正团职干部,上校军衔。1972年入伍,1998年复员离队。因属群体事件,故越级呈达。 我们这批复员干部是在军转干部安置最困难的时刻离开部队的。耳闻目睹或亲身经历了地方安置过程中的煎熬和痛苦之后,在当时政策舆论的导向下,无奈做出了自行就业的选择。离队时除了数万元的复员安家补助费以外,医疗、养老、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生活和社会保障等一概没有。 在我离队后仅仅两年的时间,军转干部的安置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服役仅15年的营职干部自主择业时,不仅可以拿到一笔数量不菲的转业费,还可以拿到十万元左右的住房补贴,有养老、医疗保险,每月还能领到相当部队职级80%以上的退役金,立功受奖者还可享受退役金5%—15%的荣誉金,即使从此不再就业,也可以衣食无忧地过好后半生的日子。 我为现在的干部感到高兴!我也为我们这批干部感到悲哀! 我高兴的是,对于一个把一生最美好、最宝贵的青春献给祖国国防事业,个人和家庭为此做出了重大牺牲的职业军人,他们得到了国家和社会应有的尊重和认可,他们得到了理所应当的回报,他们的血汗没有白流 我悲哀的是,我们这批干部同样是自谋职业,而享受的待遇反差就太大了!用“天壤之别”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我认为,这种差距不是正常历史阶段形成的差别(诸如老红军、老八路、老解放、离休和退休人员之间的差别),而是反映出当时安置我们这批干部时政策上的重大疏漏和偏差。这对于我们是极不公平的!我们有理由要求,部队和政府也有责任和义务来为我们弥补和完善这些政策上的缺陷,还我们一个公道! 我在戈壁、高原艰苦地区服役了26年,年年立功受奖,为部队建设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年轻时想转业,但总是工作需要排不上队,我们听党的话,服从部队建设需要,安心工作,扎根边疆。等到年龄大了,快要到退休的时候了,组织又需要我们离开部队。我记得我们军长在党委扩大会上讲,这个时候离队也是一种奉献,要求我们为国分忧,为政府解难。我们听从组织的安排,含泪脱下了穿了近30年的军装。我们在部队时,邓主席要求军队要忍耐,要服从经济建设的大局。我们听党的话,把所有困难都自己扛。现在国家经济发展了,国防强大了,军队干部和转业干部的待遇都有了大幅度提高。我们这批干部虽是少数,全军只有两万多人,但不应该成为被改革遗弃的角落,因为我们不比别人为部队贡献小,也不比别人为部队做出的牺牲少! 我们离队时,国家有关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完善,由此引起的安置政策上的缺失也是可以理解的。现在这些制度、政策都配套完善了, 组织有责任出面对我们这批干部的住房补贴和公积金,养老和医疗保险,以及生活补贴等遗漏问题做出实事求是的安排。 党中央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的执政理念深得民心。近年国家还专门为企业的军转干部统一增加了工资,给广大军转干部极大的安慰和鼓舞。我们盼望党的阳光雨露也能照耀在我们这批老兵身上,不要让我们在年轻时为部队流了血和汗之后,进入老年时再为生活而伤心流泪。据我了解,周围这些复员干部绝大部分生活处境都不好。尤其是上了50岁以后,很难找到稳定的就业岗位。当年所发的安家费用于子女上学,看病求医等开销之后,早已所剩无几。这几年物价飞涨,银行负利息,生活得十分困难。年轻时我们在部队,能奉献的全奉献了,而回到地方这几年,成为党、国家、政府、军队四不管的社会闲散人员,能剥夺的全被剥夺了。按部队有关政策,我们现在理应退休了。可是现在我们一天也不敢休息,因为我们已经丧失了退休权。一天不去打工,一天就吃不上饭。真不敢想象,有一天打不动工了,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我们这批干部现在不知是一个什么样的身份,除了公安部门之外,政府没有一个部门管我们。说句难听的话,连农民工都不如。我们为国防事业贡献了三分之二的人生,曾经拥有很多荣誉和较高的社会评价,因而受到社会的尊重。就因为一个有严重缺陷的安置政策,让我们在短短几年之内就沦落到衣食不保,靠别人救济生存的社会底层,我们愧对父母,愧对子女,也给祖国、军队丢脸!我们不怕过苦日子,也不奢望过富人生活,只求国家和部队对我们有一个公平、公正的态度,不要让我们因为组织的一个有严重缺陷的政策,而使本来最为荣耀,最有意义的精彩人生却不得不以悲剧的形式谢幕,在21世纪的今天,重蹈70年前“西路军”的覆辙! 如果没有2001年自主择业政策的出台,我们就是饿死街头也不会再来找部队的,因为我们也有自尊,自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正是这个政策,让我们感到了不公,同样的安置方式,同一时期的人员,其待遇竟有天壤之别!这不能不让我们有一种被欺骗,被愚弄,被抛弃,被出卖的感觉。心理产生了极大的不平衡。人不畏苦,就畏不公,我们不是向组织要钱要待遇,而是要公平,要公正, 要尊严! 在我们的心中,党是一个负责任的党,军队是一个负责任的军队,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实事求是,爱护干部,是我党我军的一贯传统和作风。历史上党和政府也曾经多次妥善解决了军转干部的遗留问题。文革期间军队干部那里来那里去,不安排工作,75年实行统一安置后,前期没有安置的人员一视同仁的全部给予安置,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们这批干部,是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改革的探路者和尖兵,执行的是总政治部(1993)政联1号(试行)文件,在探索通往市场经济的军转安置道路上,已被明礁暗雷伤的体无完肤。可以说,没有我们的牺牲,就不会有国家自主择业政策——中发(2001)3号文件的出台。通过8年的试验,实践证明(1993)政联1号文件不仅有严重的缺陷,而且与国家多部法律法规相矛盾,是不可行的。中发(2001)3号文件就是对它的否定和完善。可悲的是,得到广大军队干部欢迎的新政策出台后,我们这些试行文件的试验品却被有关部门抛弃了,不负责任的一句“要正确对待,”就把我们推向了苦难和深渊!在人民军队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抛弃受伤尖兵的行为,过去战争年代没有,现在更不应该有!! 1993)政联1号文件出台时,军内外舆论都进行了广泛的宣传,鼓励军队干部响应党的号召,为国分忧,在市场经济中建功立业。可是自始至终没有人原原本本向我们传达过文件的详细内容,我们也看不到原件,浑然不知犯罪服刑军官竟然也是用该文件规定进行安置,这对我们来说,真是莫大的嘲讽!难怪地方人员对我们另眼相看,也难怪我们几十年立功受奖的荣誉会变的一文不值!? 复员干部已经上访十几年了,总政一直不肯面对(1993)政联1号文件的缺陷,不积极主动解决问题,总是推卸责任,坚持这个文件的所谓正确性,强调要由个人自己负责。虽然也有几个补充政策出台,由于没有从根本上去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所以除了军龄可以计为社保交费年限这一条规定具有实质内容和可操作性外,其它问题的解决方案都没有实质性内容和可操作性,导致军地之间的扯皮推诿和广大复员干部不断上访。而接访人员却连一个站得住脚,负责任的说法也没有,总是拿出“阶段论”,“自愿论”来敷衍我们,同一个时期,同一届政府,同一届军委的领导,同样的安置方式,天壤之别的差距,有悖公平合理,“阶段论”不能自圆其说;至于“自愿论”,“愿赌服输论”,则更是荒唐,总政是代表国家依法安置我们,并不是在设局坐庄和我们赌生死、做交易,我们二十几年抛家舍业,夫妻分居,舍生忘死,无私奉献的大好青春年华,如果是做交易的话,请问该付我们一个什么样的价钱才算公道?如果按照自愿论的说法,那些喝了毒奶粉成了大头娃、结石娃的孩子们,是不是也要活该倒霉,奸商也不该追究惩办,因为他们都是自愿买,自愿喝的,难道也要由他们个人负责吗? 如果说(1993)政联1号文件让我们在生活上陷入了困境,那么,有关部门对待复员干部问题的态度,使我们在精神上也陷入了绝境。我们无法相信,昔日可以托付身家性命,最可信赖的领导机关竟会这样冷漠,傲慢,无理和霸道!不仅对我们这些为部队建设奉献了大半生老兵的困难处境不予同情,对我们的正当要求推委扯皮,置之不理,甚至动用专政工具对依法上访的战友进行打压和封杀。我们是有几十年党龄和觉悟的老党员,这种为了维护个别人和小集团的某种私利,死守过时并有严重缺陷的试行政策,无视现实后果,不讲道理,不讲法理,不讲情理,不讲公平的态度,我们不相信是共产党的作风。这种做法和态度,背离我们党的宗旨、性质和纲领太远太远了!偏离党的公平正义、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和谐社会,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理念和目标太远太远了! 虽然感情不能代替政策,但政策却能体现感情。一个有缺陷的政策,使我们从一个为党和部队奉献了大半生、堂堂正正的功臣军官,一个忠诚的共产党员,成为一个游走于街头的社会贫困人员,生活在社会底层,靠别人救济生存,安全感、归属感、荣誉感被剥夺,受社会歧视,受国安监控,电话被监听,行动被跟踪,成为政府官员眼中的敌对分子,这真是一个让人无法理解的天大笑话,它不仅仅是我们个人的屈辱和悲哀,更是国家、军队和民族的耻辱和悲哀!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和军队是这样对待自己的功臣老兵?! 为此,我请求: 一、希望我们这一特殊群体的问题,得到高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也希望总政领导能够给复员干部一个平等对话沟通的平台,给我们一个摆事实,讲道理的平等机会。为保证公平公正,以理服人,以法服人,以事实服人,可邀请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国复员军官的生存状况进行调查,包括就业、收入、住房、婚姻、子女、心理感受、身体精神状态以及周围人群对他们遭遇的评价和看法等等,对93-1号文件的科学性、正确性以及该政策给他们生活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科学评估。对比2003-1号文件,做出公平性的判断以及是否应该调整完善的裁定。并依据中央的有关规定,公开举行听证会,在阳光下依法对(1993)政联1号试行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二、参照中发(2001)3号文件的标准,解决复员干部的住房补贴。自主择业干部的住房补贴,是按照军龄和职务计发的,他们开始计算住房补贴时,我们还在部队服役,理应也有。如果不当兵,即便在地方当工人,二十多年,早也分到了福利住房。现在地方干部实行货币化住房改革,没有住房或没住够标准的都可领到一笔数目不小的补贴,同样给国家工作了二十几年,我们为什么无权享受? 三、参照中发(2001)3号文件的标准,落实退役金和荣誉金。同样的安置方式,同样的功臣,自主择业干部就有退役金和相当退役金5%—15%的荣誉金,我们为什么一分没有?难道我们用血汗换来的立功奖章是假冒伪造的不成? 四、参照中发(2001)3号文件的标准,落实去世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我们大部分复员干部都比自主择业人员服役时间长,职务高,工作条件差,奉献多,贡献大,在部队时收入又低。自主择业干部家属可以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我们的家属子女为什么无权享受?难道我们是党和国家的罪臣,生前得不到公平的待遇,身后还要继续株连家属和子女,让她们也要永远低人一等吗? 五、如果我的要求没有道理,请领导就以上的几个为什么,公开给一个光明磊落、有理有据、负责任的正面解答。请不要再用“阶段论”,“自愿论”“攀比论”等这些低级可笑、经不起推敲和论证的理由来应付我们,也不要用文字游戏戏弄我们。我们是军人,懂道理,明是非,守大义,顾大局,重感情,有气节。和过去穿军装时一样,我们个人可以作出牺牲,但一定要告诉我们“为什么”!就是死也要死的其所,有意义有价值,明明白白。决不糊里糊涂的为少数人的私利和错误当冤鬼,也决不无理取闹,为一己的私利做缠鬼。 我们是党和军队的忠诚战士,几十年军旅生活的磨练,培养了我们钢铁般的信仰和意志,跟随党追求真理和公平正义,为祖国和人民不怕流血牺牲。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更是我们永不改变的行为准则。我们依靠党来解决自己的问题,也坚信党能够实事求是的解决我们的问题。任何别有用心的人,包括外部的敌对势力和潜伏在党内军内的“佛龛”们,都休想利用我们的问题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如果以上要求都不能得到满足的话,自愿请求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以不服(1993)政联1号试行文件罪,无理要求公平公正罪,判我入狱服刑一次。我从来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却和犯罪服刑人员享受同样的安置待遇,甚至还不如他们,心理实在难以平衡。坐牢以后,让我的内心得以平衡,从此息诉罢访,永远不再来找你们。 共产党应该是一个理想集团,而不是利益集团. 任何人都无权给鲜红的党章抹黑, 给伟大的祖国抹黑,给社会主义制度抹黑! 共产党也是一个敢说真话,言行一致,实事求是,坚持真理,无私无畏的群体,我坚信,总有一天,历史会还两万名复员军官一个公道! 没有公平哪来和谐,没有和谐哪来稳定,为了党的神圣不受亵渎,为了党的纯洁不受玷污,为了党的威信不受质疑,为了公平和正义,我愿把牢底坐穿! 此致 敬礼! 老兵:迷彩愚公 复员军官与自主择业军官待遇对照表
同一个时期,同样的安置方式,就因为两个不同的文件和规则,人为制造了如此巨大的贫富差距。作为军队自主择业的先行者和试验品,复员军官为军转安置事业付出了巨大的牺牲,难道不该得到应有的同情和补偿吗? 人在做,天在看,公平不公平,人间自有公论!我们期盼18大“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正义阳光,早日照耀在饥寒交迫的复员军官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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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Dec 2012 01:38 AM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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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2 Dec 2012 05:24 PM PST (2012/12/23)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北京零下13度,由湖北黄冈电脑工程师胡俊雄为在京访民免费举办的电脑培训班(第7期)如期在房山举行,教室里面挤坐着黄猷凡、田兰、罗志淑、刘凤刚等来自于全国各地的40余位访民,其中有残疾访民4人,年龄最大的学员76岁的杨启茹老太和李德峰老先生。 由于前两天北京下大雪,路面积雪未化,天寒地冻,第七期培训班与火爆的第六期挤站70余访民相比较人数略有减少,但学员们要在艰苦的环境中学习电脑知识,并用电脑知识反对腐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热情非常高涨。 课堂上,电脑工程师胡俊雄针对学员们年纪大、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渴求电脑知识的实际情况,结合学员们提出的常见问题,因人施教,深受学员们的好评。中午饭时,胡俊雄老师给学员们提供了免费午餐:一个馒头、一个肉蒸包,还有萝卜丝咸菜。 据了解,电脑培训班自开办以来,多次遭到国保的骚扰,学员们都期盼电脑学习班能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排除干扰继续办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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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民社会研究中心推出2013年度公民社会访问学人计划申请 Posted: 22 Dec 2012 04:41 PM PST 为了支持大陆的民间组织资深工作者、优秀学者、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媒体人和企业界人士赴香港学习系统的公民社会理论,了解香港公民社会与民间机构的运行机制,香港中文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联合香港社会服务联会、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暨中山大学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现正式推 出 “公民社会访问学人计划 ”,提供2-4周的时间,在港进行课程学习、参观访问、交流座谈和学术研究,并根据访问学人的不同需求设计具体课程与参访活动。
公民社会访问学人计划目前只向华南和西南的申请者开放,为访问学人提供路费、住宿和在港生活津贴。计划全年开放申请,申请者请递交完整申请材料,待评审委员会审批通过,中心即联络入选访问者协调赴港时间。中心2013年度公民社会访问学人计划申请截止日期延后至12月31日中午12时正。 有关本计划详情,请参考中心网页:http://ccss-cuhk.com/zh/programme/introduction 附件为报名指南和申请表格。 感谢各位支持!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我。 即颂冬暖! 池衍昌 CHI Hin Cheong香港中文大学 公民社会研究中心 Centre for Civil Society Studies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Email:hinche...@gmail.com Tel:+852 3943 1337 Fax:+852 2603 5215 Web:www.cuhk.edu.hk/centre/cc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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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2 Dec 2012 04:31 AM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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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2 Dec 2012 02:52 AM PST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上台后,很快有了他特有的语录: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八个字也跟之前的“和谐社会”、“三个代表”、以及再之前的“为人民服务”一样,成为了他的知识产权。 12月21日上午,湖南省吉首市访民黄光玉拿着市委秦书记“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的上谕,找市委包案领导、副书记邓晓东书记谈自己的诉求,见与厉害的副书记谈来谈去谈不拢,黄光玉引用了一句‘空谈误国”即引起邓书记爆跳如雷,大骂访民黄光玉不懂规矩,侵犯了总书记的知识产权。黄光玉要录音,邓副书记要动手打她,市委办杨主任和邓的秘书拉走邓,导致黄光玉当场心脏病发。 见市委书记的上谕不管用,总书记的语录不能用,黄光玉害怕死的不明不白,在也不敢再去找市委领导了,决定就是死也要去北京找总书记,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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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2 Dec 2012 02:53 AM PST (2012/12/22)权利运动发布:
【湖南省永州市的唐慧,在幼女被强奸后坚持控告司法机关包庇犯罪嫌疑人,结果于今年8月2日被永州市公安处以报复性的劳动教养。在社会各界的谴责和国际舆论的关注下,湖南当局不得不撤销非法劳教决定。无独有偶,重庆的冉崇碧幼女遭到强奸,案发地广东东莞司法机关徇私枉法下,带受害女儿进京乞讨控告,不惧成为唐慧第二,结果十八大截访后被关押46天】 《控 告 状》 控告人:冉崇碧,女,汉族,1975年6月29日出生,住重庆市云阳县盘龙镇长安路,身份证号:5112241975062975884,现在北京从事钟点工。 被控告人: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信访局。 被控告人: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上桥派出所。 请求事项 1、请求上级中央机关予以督办责令对此事及时公正处理; 2、对东莞市东城区信访局及东城分局上桥派出所暴力绑架、殴打、侮辱、非法拘禁控告人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查处,追究其行政、纪律及法律责任; 3、要求被控告人向控告人赔偿各项损失。 事实及理由 因北京市公安局永外派出所将控告人非法关押并抢走电动三轮车等财物一事,控告人正在找永外派出所等机关申诉。2012年10月15日,永外派出所民警打电话让我去派出所领被抢走的电动三轮车,我来到永外派出所后,却被等候在此广东省东莞市驻京办的八个黑社会打手暴力绑架塞入汽车,途中汽车上对我头部进行殴打。当天又将我绑架上北京西站的火车上,这些黑社会绑匪大吃大喝,却不给吃饭喝水。 2012年10月16日晚到达深圳火车站,由东莞市东城区信访局袁主任带人将我接走,送到东莞市东城区上桥社区同盛宾馆黑监狱关押。10月18日又将我转送到东莞市上桥排站水场非法关押。 在关押期间,每天上桥派出所派人24小时轮流看守,在关押期间不给我吃喝,以种种方式折磨控告人。 关押到2012年11月17日,我要求他们出示关押我的法律手续和文书,他们拿不出来,当晚7点钟,上桥派出所民警(没穿警服,但我以前见过)便抓住我的头发,拖拉殴打我,猛打我的头部【有照片为证】。11月23日我要上厕所时,这个流氓警察竟然也跟着我一起进厕所!我问他到底要干什么?后来连旁边他们的同伙都看不下去了,就告诉他不要跟着女的进厕所,然后找了两个女人(一个是派出所的)跟我进厕所。期间,他们对我非法搜身,搜走我的手机等财物,扣押手机也没有扣押财物清单。 2012年11月29日我要求见领导,再次要求他们出示关押我的法律文书时,派出所的看守人员用拳头猛击我的头部,将我打倒,摔在硬地板上,将我腰部摔伤,他们拒绝为我治疗,将我共计关押了一个半月,直到2012年12月1日才放出。 被控告人没有搜查证、拘留证、逮捕证,悍然将一个合法公民从北京绑架到广东,又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非法关押长达一个半月,进行搜身、殴打、折磨,其行为严重违反宪法和刑法,侵犯了控告人的人身自由及人身权利。 恳请上级严肃查处,公正解决,将这些不法之徒从信访局、派出所清除出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此致 控告人:冉崇碧 联系电话:1304109412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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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Dec 2012 11:53 PM PST (2012/12/22)权利运动发布:
原定于12月24日的天津北辰区英雄村民王国廷、王复春、衡庆杰、王复玲等行使正当防卫权利、杀死深夜带领黑社会入侵故意伤害的恶霸村兼人大代表一案,因莫少平、马纲权等辩护律师集体向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纪委举报审判人中庭审中涉嫌不公正,已经申请法官回避而中止开庭。请原计划前往围观的网友们相互转告,等待另行开庭通知。 英雄村民家属:1522281803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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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黄兴南失业谋生遭黑社会打砸,控告派出所长徇私枉法又被劳教 Posted: 23 Dec 2012 05:34 PM PST 黄兴南、王亚君夫妇是江苏省无锡市的失业工人,为了谋生,夫妻俩经多方筹措在紧靠公安局的旁边租商铺开了一家“男仕服饰店”,起早贪黑苦心打拼终于脱贫并开始致富。不料,不经意间冲撞了涉黑人员不仅致富希望彻底破灭,还遭人民公安打击报复身陷囹圄之中。 2007年2月17日(农历除夕)下午1点多钟,一个中年妇女经过无锡市崇宁路63号的“男仕服饰店” 门口时正好接一电话,因外面喧闹,遂进店接听。其带着的一个小孩也跟入店内,将店内的一份报纸撕碎了。当王亚君发现报纸被撕碎时,只说了一句:“这报纸刚买了还没看,怎么给撕了?”不料这一轻轻责怪, 却引起中年妇女的训斥:“ 孩子不懂撕坏了又怎么样?要不要赔你个十张一百张!”王亚君刚要解释,站在店外的中年妇女的儿子高歌冲进店内就威胁“你再说话把你店给砸了!”当时,店内正好有两位顾客在买衣服,见状即上前劝说:“过年了,一点小亊就算了。” 不料,高歌又与顾客吵了起来。王亚君见状,只能拨打了110求助。 110报警中心通知辖区学前街派出所,由陈姓警察和另一个警察到达现场后,将顾客和高歌双方一起带到学前街派出所做了一个笔录。在事情解决出派出所后,高歌称眼镜坏了,对陪同一起到派出所的王亚君说:我们走着瞧! 当王亚君从学前街派出所回到店內约十多分钟,高歌即纠集了当地有名的十几个黑社会人员冲入店內,实施打、砸、抢。据王亚君反映,高歌抢走水貂衣服等2万多元,损坏衣物价值3万多元,还用12mm的玻璃狠砸黄兴南的头部,致使其身体多处受伤。同时这帮黑社会人员还拿出随身携带的凶器进行威胁。王亚君随即再报了110,当警察到达现场时十几名黒势力团伙早己逃跑不见踪影。 男仕服饰店经过这番打、砸、抢后己是一片狼籍。当王亚君送丈夫黄兴南到医院救治后,再次来到学前街派出所请求民警对高歌纠集的黒势力团伙立案追查时,派出所的赵宏所长告之:“今天是大年夜,他们(指这伙犯罪嫌疑人)要吃年夜饭的,明天是年初一开始,他们要走亲访友的,你们先回去到时侯我们会联系你们的”。 而此时,受害者黄兴南、王亚君夫妇的大年夜、年初一只能在医院度过。 过了春节后,服饰店被砸案件依然没有消息,王亚君到无锡市公安局督察处反映,督察处推到派出所,再到学前街派出所时,赵宏所长倒是快人快语:我跟你讲,你不用往上面走的,无论你走到哪都得到我这来解决,我跟你们讲白了,我做了12年信访,举个例子给你听,扬名乡有个老太为了儿子的事情上访12年都没有解决,最终被汽车轧死,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你去上面走是没用的?再说,人家现在不承认,你又没证据,所以我们也不好办! 怎么会没有证据?案发时是大白天,现场距无锡市公安局不足百米,路口有数处监控探头,难道这些都临时性失灵了? 服饰店经营不了,案件又毫无进展,王亚君和丈夫黄兴南只能在无锡市公安局领导接待日上访。2007年3月15日,当时的公安局长张跃进批示,由扫黑大队指导员过卫军带领刑警队对该案进行调查侦破,结果发现赵宏所长为高歌等一干犯罪嫌疑人量身定做了“300元损失”的卷宗,并于案发三个多月后的5月22日对高歌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在锡公崇(学)决字【2007】第0929号对高歌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中,称高歌是在购物中与黄新南发生纠纷,公然将一起典型的刑事犯罪案件混淆为民事纠纷事件。 正如赵宏所长一言中的,扫黑大队在查明赵宏所长在该起涉黑案件中存在严重徇私舞弊的情况下,案件的侦破不仅没有峰回路转,反而戛然而止!而且,高歌的这一帮涉黑人员潘某、殷某等,在2008年4月28日再次到其他商铺寻衅滋事实施打砸抢时,被梁溪派出所抓获。 因为上访反映的是派出所所长赵宏的徇私枉法,黄兴南、王亚军夫妻俩不仅服饰店就再也无法经营了,而且屡遭非法拘禁和拘留。今年“两会”期间,无锡市公安局兑现了“你要坚持控告赵宏所长就劳教”的承诺,将黑社会受害者的黄兴南送进了劳教所集中营。 事实清楚的涉黑打砸案件马上就整5年了,仅店铺的损失就超过了百万,而且为了救自己的丈夫,弱女子王亚君还要辗转在毫无希望的上访路上,谁能给予她公道呢? 王亚君电话:1306361028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废除劳教制度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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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Dec 2012 05:36 AM PST (2012/12/23)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福建9访民进京闯使馆告洋状被朝阳区公安分局拘留获释的日子,不过刘建新、刘玉钗、林福淑等6人刚出牢笼即被送达久敬庄访民交易中心,有黑保安照单全收后与外界失去联系。 2012年12月17日下午,到建国门外美国大使馆告洋状的林福淑、刘建新、刘玉钗、石立琴等福建9冤民被带到北京朝阳分局朝外派出所,被北京警方作出石立琴、游志源、王其华3人拘留7天(因石立琴身体有病,游志源和王其华年龄超70周岁,拘留暂不执行),其余刘玉钗、林福淑、刘建新、陶梅等6冤民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据了解,福建福州访民刘建新、陶梅、刘玉钗等人是房屋和耕地遭到地方政府抢夺而上访,石立琴是因为司法不公而上访。免于行政处罚的石立琴、游志源、王其华三人已于昨天返回福州。 林福淑电话:13055523102。 刘建新电话:15959099759。 陶 梅电话:13774534908。 刘玉钗电话:1332865173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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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Dec 2012 08:20 AM PST 元旦将近,从国际人权日(2012.12.10)至今,全国蒙冤警察进京代表,用12天时间在北京某地举行了第一次《全国蒙冤警察新闻发布会》与《维权研讨会》。 会议有三个主要内容: 一是给新的党中央致《公开信》,说明全国蒙冤警察对新的党中央给予厚望,支持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督办平反冤案,尽快依照涉法涉诉案的解决程序,纠正错案。重申了全国蒙冤警察的三项要求。 二是针对某些地方政府,借“维稳”名义残害蒙冤警察的法西斯暴行,提出抗议。 到会的蒙冤警察一致推选何祖华警官宣读《抗议书》。 在京的蒙冤警察代表20余名,代表着全国近百名公检法司蒙冤警察,都是司法腐败、冤假错案的受害者。大家表示:要求中央重视和依法整顿维稳乱象,呼吁铲除黑监狱、并强烈要求中央政府严惩地方黑恶势力,防止残害全国维权人士和蒙冤警察成员的事件再发生。对内蒙地方当局将蒙冤警察张军武绑架回原籍后,关进铁笼限制人身自由、打骂、虐待蒙冤警察张军武的犯罪行为;对湖北襄阳地方当局,买通黑社会,在黑监狱中两次毒打江富友,造成江富友肋骨骨折、脾脏破裂、淤血等不法行为,表示强烈愤慨和抗议。 重视蒙冤警察的冤案落实,抗议地方政府违法截访,重视整顿维稳乱象,坚决纠正地方政府违法剥夺合法上访权利和申诉权的违法行为。对打着“维稳”旗号、剥夺受害者上访权、诉讼权、控告权的任何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抵制。 三是蒙冤警察总结了个人维权路上的曲折经历,以及至今各地方政府,对蒙冤警察的冤假错案知错不纠、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渎职行为,蒙冤警察要求中央采取措施,迅速扭转这种执法乱象。 对长期不予纠正冤假错案、长期没有人过问蒙冤警察冤案的省,请求中央采取提级异地审理措施,尽快解决蒙冤警察的冤案平反及生活问题。 《蒙冤警察新闻发布会》和《维权研讨会》上表决产生的《公开信》、《抗议书》、蒙冤警察集体与个人的艰辛维权经历与现状,均有视频(集体、个人)、图片(集体、个人)、文稿(集体、个人),欢迎关注蒙冤警察群体的全国正义人士,网上参观。 全国蒙冤警察QQ群号:202114430 欢迎蒙冤警察加入 出席会议名单附后. ![]() ![]() ![]() 期待媒体跟踪采访与调查。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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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Dec 2012 03:12 AM PST (2012/12/23)权利运动发布: 因接到江苏中创置业公司发出交房的短信通知,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原朝阳西村2号楼203房屋业主孙云月,到江苏中创置业公司、昆山市建设局、以及昆山市政府举牌抗议,要求“还我原地房屋!还我被抢财产!”,以及为被关黑监狱讨要说法。 孙云月女士是一个单亲家庭,带着一个正在读大学的女儿一起生活。随着全国头牌县级市的经济发展,其房屋所在地块已进入了昆山市的繁华地段,地产商江苏中创置业公司看中了这一黄金地块。 2010年1月11日,孙云月接到政府动迁办通知,要求其晚上19点谈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事宜。晚上孙云月一个人如约到了离家千米外的位于南街的政府动迁办,见里面早已经坐满了政府动迁办和开发商的人。本来,孙云月房屋地块在两年前就进入了商住楼项目的拆迁,因孙云月坚持要与其他被拆迁人差不多的安置和补偿,故而与开发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据孙云月反映,自己当天因夜班请假赴约,政府的动迁办主任张晓明主持的协商会,江苏中创置业公司的老总韩某带着一批人在场,经过艰苦的谈判,到第二天的凌晨两点,双方约定三条:1、在原地上开发的商住楼中,以最北面一幢的18层楼房的1202室给予孙云月安置;2、原地外围商铺一间18.86平方米,位置在东南面第二间,店门朝北;3、在12日上午给孙云月一百万的补偿(支票支付)。 协商结束后,开发商拿出合同书,让孙云月签了字。然而,当孙云月要合同书时,开发商称没带公章,等到上午十点钟时到公司盖章后再给孙云月。孙云月当然不同意,开发商的一帮人就开始起哄,扰乱孙云月的思绪,最后由政府动迁办主任张晓明装模做样地表态:这个合同暂时还不算数,等你拿到盖章后的合同书才算数,房子在你手上,你怕什么?谁也动不了你的房子。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孙云月回了家,天亮后就赶回动迁办。结果等到上班后开发商送来的合同书一看,不仅没有了18.86平米的商铺,而且还要孙云月反过来支付给开发商49万余元的房屋差价。知道合同被诈后,孙云月立即赶回家中,阻止房屋被拆。这时,开发商才又送来一张江苏中创置业公司老总韩某的“搬出房屋给予100万奖励”的书面承诺。 见开发商使诈术不再给予商铺补偿,孤立无援的孙云月只能赶到辖区派出所报案。派出所领导“好意、且耐心”安抚孙云月:你放心,我们来协调,一定不会让你吃亏。然而被拖到了下午,孙云月的房屋已是一片废墟,房屋内的财产也不知去向。 见房子就这样被官商勾结使用诈术拆除,一时气愤难当的孙云月于第二天爬上高塔以跳塔抗争,被劝下后开始上访控告维权,期间被关押黑监狱多次。今年(2012年)1月12日和1月18日,孙云月连续两次到昆山市的市政府跳河。政府在对待孙云月的上访上,一直称孙云月的诉求缺乏证据。 一个被精心设计的诈术所欺的弱女子怎能举证?不过,很容易能够甄别出究竟是官商勾结出老千使诈,还孙云月在无理取闹,因为异地安置的居民所拿到的房屋和补偿很清楚能够佐证,而且回迁居民拿到的房屋和补偿也能够证明,孙云月被欺诈具有真实性。 经过昨天到昆山市市政府抗议,政府同意星期一(明天)再次举行协商。政府和开发商能否有所诚信,权利运动将继续予以密切关注。 孙云月电话:13145072652. 中创置业公司王科长:15962418061。 昆山市信访局局长许征:1386262518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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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Dec 2012 07:09 PM PST (2012/12/25)权利运动发布:
【提示:说起毒奶粉、假疫苗,人们一般想到的是未成年孩子,想到的是官商勾结,却忽视了成年人也是受害者。浙江杭州的陈素珍因在正规医院接种假的甲流疫苗,导致左耳耳聋。本来,疫苗生产的监督者和假疫苗的查处者都应该是杭州市的疾控中心,陈女士只需要通过行政追责或行政诉讼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这样的维权有效途径却因体制的问题而不能,即使是民事诉讼,陈素珍从2011年4月15日起诉到受理,再到2012年12月27日的开庭审理,整整用了670余天,还不知这个受党绝对领导的人民法院会作出怎样的判决】 被告一:浙江天元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天荷路56,法定代表人:丁晓航,联系电话:(0)571 – 26286888 被告二:杭州市上城区疾控中心,住所地: 杭州市建国中路华藏寺巷8幢 法定代表人:金涛 联系电话:0571-87926139 请求事项: 1、请求被告共同支付原告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住院费等共计人民币457585元; 2、请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与鉴定费。 事实与理由: 2009年11月10日,原告在被告二的组织下接种了被告一生产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裂解疫苗(下称甲流疫苗,生产批号为20090907)。原告在接种15天后忽然出现耳鸣耳聋症状,便先后到杭州虹桥医院、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复旦大学附属五官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结果同为左耳突发性耳聋,但历经数月治疗没有痊愈。最后上海五官科医院医生建议:左耳耳聋已成事实,无法继续治疗,建议原告回家静养。 原告历经一年的资料收集与查证后认为,二被告对原告的人身损害后果应负有全部责任,事实理由如下: 一、被告在接种甲流疫苗过程中存有明显过错: (一)、被告一生产的甲流疫苗系假药。原告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上查询得知,被告一取得批准生产甲流疫苗和《新药证书》的时间是2009年9月25日,但原告接种的甲流疫苗(生产批号为20090907)系被告一于2009年9月10日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八(五)条之规定,被告二组织原告接种被告一生产批号为20090907的甲流疫苗系假药。 (二)、被告二采购疫苗及疫苗接种中未尽审慎义务。 1、被告二作为疫苗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理应对采购的甲流疫苗严格筛选,核对批准文号、生产及失效日期等信息,但被告二未尽任何审慎义务,居然采购假药为原告及其他民众接种,具有明显主观过错。 2、被告二作为甲流疫苗组织接种行政专业部门,应比原告更了解甲流疫苗的禁忌及毒副作用。在《甲型H1N1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说明书》【禁忌】一栏第4条明确载明: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被告二在组织疫苗接种过程中理应详细询问接种者药物过敏史,对于过敏史不明者,理应进行药物过敏试验。但被告二在为原告甲流疫苗接种中,未做任何详细询问及药物过敏试验,只让原告在《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敷衍了事。在原被告对甲流疫苗专业知识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试问:假如接种者不知自身已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那就等着被接种耳聋或引发其他毒副作用吗?若被告二亦不愿见此后果,那为何接种前不对接种者做药物过敏试验? 二、原告的人身损害后果与疫苗接种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1、甲流疫苗的禁忌之一是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而硫酸庆大霉素的毒副作用之一可进展至耳聋。原告在接种甲流疫苗后2周左右出现耳鸣耳聋症状,这与硫酸庆大霉素的毒副症状完全符合,这说明甲流疫苗接种与原告的左耳耳聋具有时间上的因果关系。 2、原告在接种甲流疫苗前身体健康,活泼开朗;原告也无家族遗传性耳聋病因,期间也无接触或口服注射其他药品。原告的耳聋却恰在接种甲流疫苗后15天左右出现,这不论从时间先后的因果关系,还是从概率的高度盖然性来看,原告的耳聋与接种甲流疫苗都具有某种必然的因果关系。 综上事实与理由,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原告恳请人民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陈素珍13968155403 2011年4月15日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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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Dec 2012 07:08 PM PST (2012/12/25)权利运动发布:
我叫葛志慧,女46岁,身份证130621196607086623,家住原来地址:北京丰台区郑常庄蒋家坟324号,现在无家可归。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召开之际,我在网上看到温家宝总理家有170亿人民币,草民葛志慧一家四口人,由于北京金隅大成开发商勾结丰台区政府,血腥强拆我赖以生存的家园,将我打伤致残,房无一瓦,地无一寸,没有一分钱收入,几年来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为了生活,被逼无奈手心朝上向人民的总理借人民币。 在中共丰台政府看守所内夜酷刑洗脑审讯,因向温家宝总理借生活费,预审们问我温总理有170亿人民币吗?你核实了吗?你偏信偏宜,你给国家领导人造成了负面的影响,你知道你犯了什么罪吗?不明真相,就说总理有170亿人民币,你是不是错了?况且,你的户口本上在册就是两口人,如果你在说你一家四口人的房子被强拆,你这就是敲诈政府。 在中共丰台看守所里犯罪集团的恐吓审讯下,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审讯中逼我向温总理写了道歉信,并且还向中共丰台政府承诺,我一定公开诚恳的向温家宝总理道歉,向温家宝总理借生活费,我错了,草民葛志慧请温总理原谅。 同时要问温家宝总理:我葛志慧一家人有没生存权利,我应该向谁借生活费?期盼人民的好总理温家宝回信。 顺祝温总理圣诞节快乐。 葛志慧 2012年12月24日平安夜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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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Dec 2012 01:31 AM PST 《控 告》
控告人:尤宝芬,女,1964年5月13日生,汉族,居民住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勤俭新村9号101室。 控告事项: 控告人对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2010年1月7日锡公锡不立字(2012)001号不立案,决定锡山分局2012年1月16日锡公锡字(2012)0001复议不予立案决定不服。 事实和理由: 控告人之子张仁杰是无锡市市北高中高三在校学生,于2010年2月28日下午三点半左右,由于“两会”因房屋拆迁的事,被锡山区东北塘派出所警察在梓旺小区126—201—301室张仁杰同学平洁家中带走,不知去向。 2010年3月19日,锡山分局竹辉派出所在双桥赵巷发现了张仁杰的尸体,当天,锡山分局法医初检,为什么不做尸检报告?2010年5月26日,锡山分局和无锡市公安局法医到钱桥殡仪馆解剖检验:肺里没有水,胃里没有任何食物,只有2小勺像奶茶一样的水。2010年6月9日鉴定结论通知书锡公鉴通字(2010)0141号内容为对张仁杰的尸体进行了解剖检验,鉴定结论是张仁杰系生前落水死亡,没有把二级法医签名盖章的鉴定文书及数据比对表给控告人。 张仁杰生前会游泳,又身无分文不会饿着肚子到很远的双桥赵巷河里落水死亡?2010年5月2日,锡山分局竹辉派出所民警带我和张仁杰父亲张建春到钱桥认尸,发现张仁杰2010年2月28日穿的内裤和外裤已换掉了,外套不见了。后派出所民警带我和张建春到双桥赵巷介绍说:“张仁杰的尸体是在靠健鼎公司河边的茭白墩里发现的,是王法医做的尸检,双桥赵巷不是第一现场。3月19日蓉阳村委书记章建宏也到双桥赵巷。” 2010年5月22日,我和张建春到殡仪馆给张仁杰的尸体照相,发现张仁杰满脸是血,耳朵里面也是血,张仁杰的鼻梁也没有生前高了,协调会上朱法医说只做了皮检,没有皮外伤,血是从哪里来的?明显是有人对张仁杰下了毒手,然后让法医隐满事实。锡山分局朱子良法医6月9日对我说:“这些都是东北塘派出所所长滕福明、教导员、高松(028810)的意思。”事后,我不服法医做的假鉴定结论,就进京上访,2011年由于“两会”搜查的警察把我拉到九敬庄,后无锡市公安局把我带回江苏省无锡市禁闭在一家宾馆直到“两会”结束才放出来。 我于2010年11月3日、2011年1月14日和11月8日将重新鉴定申请书交给省公安厅,2011年11月8日省公安厅将公安部给尤宝芬的三张法制宣传页和重新鉴定申请书传真给锡山分局,重新鉴定申请书提出所有的问题没有解决,至今张仁杰死因不明,连准确的死亡时间也没有。 然而,公安机关经审查及复议未受理我的控告,并作出了不立案的决定,为此控告人请求党 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及各部委督查,严肃党纪国法,彻底清除地方黑恶势力保护伞,还被害人及家属一个公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尤宝芬电话:1589646360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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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Dec 2012 12:44 AM PST |
福建省连江县海滩滩涂专业养殖户黄财漂自2001年进京上访被判刑后,已有整整八年未进京了。不过,八十年代响应政策投巨资开拓的100亩余亩虾塘被共产一事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滩涂网箱养殖因电厂而搬迁又受到严重损失,以及一系列人为操纵的纠纷和法院的枉法裁判,让这个一心想勤劳致富的汉子早已招架不住。
焦头烂额的黄财漂不仅仅是穷于应付,当局每年的“两会”以及敏感时期都要对其实施非法拘禁,理由当然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维稳。在连江县和福州市抗战八年了,屡战屡败、不,有一次是胜了,而且还是法院判决的胜,就是胜了也没有执行的黄财漂决定到北京试一试“习李新政”的水温。 反映非法拘禁,黄财漂首先到了立法和监督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信访窗口的工作人员热情地告诉黄财漂,反映非法拘禁应该到公安部,只有公安部不作为,全国人大才可以进入监督程序。一听领导的循循善诱的解释,财漂茅塞顿开,立即赶到了公安部。公安部信访窗口的工作人员接了财漂的状纸,果然没有不作为,热情地给一份宣传品,又循循善诱地告诉财漂,非法拘禁要到当地的检察院。 千里迢迢赴北京,财漂拿着了这一张擦屁股嫌硬、也太滑的宣传品,立即又搭上一张火车票于今天(12月24日)漂回了福建,马不停蹄来到了连江县检察院。检察院的领导拿着这一张连屁股都擦不了的公安部宣传品,循循善诱加语重心长地告诉财漂,我们是受党中央领导,非法拘禁这样的大事你找我们有什么用?你还得去北京啊。 茫然走出检察院财漂给家里面打了个电话,结果家人告诉他说快回来吧,法院把2013年的执行传票都送来了,是曾经法院判决输给财漂的颜家应现在反过来要财漂赔偿,而且法院还支持了颜家应的强制执行申请。 乱了,还上访?说不定法院把2014年、甚至更以后年代的传票都会给你送来。八年了,由判刑到非法拘禁,还是外孙打灯笼——照舅啊,这“习李新政”可能江湖的依法治国一样水?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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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Dec 2012 08:49 PM PST (2012/12/24)权利运动发布:
据@湖南锦旗哥浣铁军微博爆料,12月21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征收房屋决定一案,几百老百姓参加旁听。期间休庭了5分钟,一些被征地拆迁人在外拉起了横幅,上面写着“黄兴北路迁拆户你们是维权先锋好样的”,同时所有人高唱《国际歌》。 代表着无产阶级专政的《国际歌》意味着革命,这长沙市老百姓唱国际歌究竟是要革谁的命?是地产党还是开发商?最后,受党绝对领导的人民法院在国际歌声中休庭。 诉讼当事人胡战东:13908457097。 领唱者王云清:1390847841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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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Dec 2012 07:22 PM PST (2012/12/24)权利运动发布:
今晨,权利运动接到湖北十堰访民张梅从北京发出的求救信息,称自己已经被截到驻京办,有可能马上被强制截回地方,鉴于以往多次发生暴力截访,故吁请社会各界和媒体予以关注。 据初步了解,张梅和丈夫聂武明在河南省许昌市铝石矿厂打工谋生。2012年2月12日,聂武明在上夜班时,被170发雷管爆炸伤残,眼球摘除,安上义眼,全身多发骨折,经鉴定为伤残一级和九级伤残。由于劳动监察部门至今没有作出工伤事故的仲裁,张梅一直找河南当地人民政府解决丈夫医疗和一家人的生存问题,但地方政府拒不作为,导致张梅只能赴京上访。 张梅、聂武明的户籍地在湖北省十堰市,而事发地却是河南省许昌市,按照信访条例的属地管理的(访民称之为不解决问题)原则,截访的湖北省十堰市不仅不解决问题,却习惯性地对受害人实施暴力,让张梅这样的苦命人承受双重的苦难。 张梅电话:1823673258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劳工权益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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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Dec 2012 05:33 PM PST 2010年1月6日,滕州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启动四中区域拆迁。四中区域基本是近十几年才建的、砖混结构的庭院式住宅。 经历了一年的抗争,终于经不住威、逼、停职、停薪、下岗、夜晚跟踪等恐怖的折磨,多数住户被迫接受强拆。现在仅有12户继续坚持,其中有4户因家里有特殊情况。2012年8月23号开始,这八户居民开始轮流值守她们的房子。拆迁办扬言:三天铲平所有剩余住户。这8户有王强、刘桂新、巩长胜、巩长清、张东昌、徐荣利、王艳、吕成弟共同“维权”的住户,房子被铲除,家产被毁坏,无家可归,全都流落到一起维权的王强的房顶上,誓与房子共存亡。 从另一位诉讼维权户年已半百的徐荣华女士,9月13日在距家十几米的胡同里被7、8大汉围殴,到9月19日,在王强家的四周,挖了4、5米宽、5米深的底部见水的壕沟,断路的同时,早已断了水。到9月23日,年近半百的张东昌在路上被暴打。在短短不到一个月时间,又有刘桂新本人、老父、弱妻,另一位胡海英,在距家3、4里的闹市区被劫持,两家房屋被铲平。王强家深夜三次被围攻,成群结队的地痞用高音喇叭大声喝骂:“再不迁走,弄死你们”。 如雨的乱石、瓶装啤酒、汽油燃烧瓶飞满房顶。单是维权的住户,记有六人被劫持,三家房屋被铲平,三夜无痞围攻,一人被暴打。另有没参与诉讼维权的两户与刘桂新遭遇同样命运。暴力逼迁手段的密度之大、强度之高为历来之最,气焰嚣张的无所顾忌均已登峰造极。 从12月5号至今天王强 、刘桂新、 巩长胜 、巩长清四人在房顶上已坚守二十二天,唯一的大门口,有一伙人搭上帐篷住在那,不准王强房顶上的“守房人”进出。 天寒地冻,他们住在王强房顶的窝棚里,吃喝都无法解决—恳请中外媒体跟踪来关注! 王强电话:18363715675,13181278317。 此信息由反腐维权联盟马波整理,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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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Dec 2012 05:50 PM PST 我原居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歇浦路三荣西路11号,全家四代同堂和和睦睦,2002年4月因旧区改造我们居住的地块动迁,地方财政拨款五仟一佰零四万来补偿动迁居民,按人头每人11万人民币。我家三户,老少四代八口人,当时动迁公司只给我们八口人二十二万四仟,连买一户家庭的房屋也买不到。 当时我们地块刚走三分之一,连一半的人还没走掉地方官商勾结。2002年12月19日,乘我父亲病危,家中无人撬门而入将我家私房屋被非法强拆,一家人老少四代流落街头,无家可归。 2004年4月,在各级政府领导关注下。帮助协调解决我家的强拆迁矛盾,当时我全家有八口人,父母二老一户,弟弟三口之家一户,我和女儿及外孙一户。我们各自签订了分户表,协议,进户单,父母居住在浦东新区莱阳路880弄64号201室一室一厅房屋里,弟弟三口之家居住在浦东新区莱阳路880弄54号301室二室一厅,我和女儿、外孙居住在浦东新区东波路585弄11号101二室一厅,各自对自己的房屋办理进户维修基金,装修好各自住进了自己的房屋。 当时房屋没有产权证,我们动迂居民无法做产证,因产证一事我找当时为我们协调的工作人员,他叫我等金济浦查好再帮我做产证,在这期间我巳不再上访了,最后等来了浦东新区法院的传票,浦东新区法院立案庭将没有产权证的房屋立了假案,三张协议变成五张协议,开庭时我向法官提出要求追加第三人,我一直跟法官说这房屋是动迁安置房,按人头安置的而且没有产权证,根据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属代定的房产,任何人无权处分。浦东新区法院法官卢贤风当时也问原告律师柏新祥没有产权证?立案庭怎么会给你立进去的?原告律师无语,庭结束卢贤风法官亲自跟我说叫我不要调解。 当时我要复印庭审笔录卢贤风一直不给,2005年10月浦东新区法官卢贤风枉法判决将我没有产权证的动迁安置房判为共有,人为制造了一起冤假错案。 附证据动迁协议,分户表维修基金证明,希望各界领导法律界人士关注! 朱金娣住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波路585弄11号101室 联系电话:13042111402。 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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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Dec 2012 05:23 AM PST (2012/12/25)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江苏省阜宁县知名环保人士嵇书龙女士被当局构陷关押53天的日子,也是被检察院批捕的第37天的日子,北京知名维权律师张成茂再次赴苏,依法要求会见当事人嵇苏龙。为了避免上一次会见受阻再次发生,嵇书龙的侄子嵇建军上午先到阜宁县检察院。检察院徐科长称,嵇书龙就是“妨害公务暨寻衅滋事”案,律师会见没有任何法律障碍。 下午,张成茂律师与陈律师一起到阜宁县检察院,徐科长很客气地办理了会见手续。拿到手续的张律师与陈律师一起赶到阜宁县看守所。到看守所后,一个自称是赵所长人看了会见手续,神色诡异地拿起手机打了几通电话,让张、陈两位律师再回到检察院。见情况有变,张、陈两位律师只能返回检察院。 当两位律师找到徐科长后,徐科长尴尬地称公安还没有侦查完毕,嵇书龙有可能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所以领导不让会见。既然没有侦查完毕,检察院怎么能够批准逮捕?既然不能会见,那请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书面答复吧?面对律师的正当要求,徐科长不能正面接答,只能说一旦可以会见,会随时随地立即通知。 2012年11月2日,阜宁县公安局以“赌博”为名抓捕并行政拘留7天,后因实在找不到证据又增加行政拘留8天。到11月17日,阜宁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暨寻衅滋事”、并经阜宁县检察院批捕关押看守所。当北京知名律师张成茂受委托到看守所要求依法会见嵇书龙时,阜宁公安局领导让法制科的沈科长解释称,嵇书龙并不存在“妨害公务”和“寻衅滋事”的行为,是因为其与境外的民运组织有联系,并口头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律师的会见。 嵇书龙什么时候与境外组织有联系呢?盐城市和阜宁县的国保早已在几个月前就调查的清清楚楚,嵇书龙被什么组织单方面封官职事件,其实与毫不知情的嵇书龙没有任何关系,阜宁当局非法阻止律师会见嵇书龙完全是对其坚持举报澳洋工业园引进污染企业的恼羞成怒,更是践踏法律和人权的行为! 检察院徐科长051587213857。 顾云岭县长:13407506699. 县委书记王锦胜:13905110268. 公安局长沈恩山:13805100706. 公安局副局长朱步宏:1380511783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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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Dec 2012 05:29 AM PST ![]() (2012/12/25)权利运动发布: 张学兵局长:你好! 本人金月花,女,1963年2月8日出生,身份证:310112196302080044。居住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江路58弄66号402室。邮政:200240。 2012年11月6日15点左右,金月花出门去银行取钱看病,被闵行区江川街道华坪派出所副所长翁伟国为首4人,没有办任何法律手续、没有说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绑架到上海浦东鲁汇派出所。 当天晚上22点左右又把金月花押送到闵行区看守所,因为金月花血压212/139血糖22、7看守所不收,所以又把金月花押送到上海市监狱总医院519房间109床。 当天没有开出任何法律手续。第二天10点,有二名警察到医院提审我,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叫我在一张刑事拘留证2012年11月7日到12月7日上签字,我问:我签字了你们给我吗?那二名警察说:不给。我又问你们给我家属吗?二名警察说:也不给,就这样二名警察就走了。到2012年12月5日30天刑事拘留到期也不给释放证。 今特来信,向您局长大人要本人金月花2012年11月6日到12月6日被关押的刑事拘留证、刑事拘留家属通知书、以及释放证,做到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便于本人依法起诉。 此致 敬礼 金月花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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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Dec 2012 04:30 AM PST 福建省高级法院:
法院是中国共产党维持统治地位的重要工具。更是维护人民合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重要、最基本载体。没有人民权利,没有社会正义,共产党就失去统治根基。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 因此,必须坚决遏制司法腐败恶性发展势头。 省高级法院对此负有神圣重大职责。不能成为官官相护,层层包庇官僚势力,按长官意志办案,打击报复群众的御用工具。必须坚持依宪执法,才能真正实现省高院宗旨使命。 我是中国民主志士,长期从事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今年64岁。在长达50年时间的经历、充分证明我的思想、信念、认识是正确的。所以我敢于坚持正义、敢于坚持为民维权,敢于针贬时弊,学古今中外仁人志士精神、气质、品格、意志、风范,不为名利所惑,不惧死亡威胁,不怕被拘留坐牢! 中国改革开放取得伟大成就。但中国共产党囿于统治权考量,政治改革严重滞后,导致政治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尤其是人民的民主权利,监督权利落空。而社会风气利欲薰心,官商勾结,严重违法侵害人民利益,以牟私利,导致社会矛盾加剧。 广大群众,特别是社会底层平民百姓,因无权无势、无钱、无文化、连普通话都不会讲,受尽欺压,难于维权,形成古今中外最严重的中国亿万信访大军难题,他们急需帮助、援助。 我有文化,懂法律、有经验、有同情心,生活在社会底层,了解中国社会现实问题及症结所在,所以能长期成功代理全国各地无数难度极大诉讼案件、信访案件,包括全国最严重、最典型的收容遣送案件、征地拆迁案件、环境污染案件、违法采矿案件、交通肇事索赔案件、医疗事故纠纷案件、看守所内命案索赔案件等。 早在1982年,我就在《人民日报》“讨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专栏发表《应该给官僚主义者惩罚》;早在1988年8月就撰写《试论改革动乱及其对策》,提前10个月科学准确预见89动乱;早在1999年就主动代理46人状告收容遣送案件,成功打赢官司,并以《收容遣送问题严重》、《流动大军宣言》上书国务院,尖锐批评中国共产党、政府犯了比文革更严重错误!终于促使国务院在2003年孙志刚被收容暴打致死后,废除收容遣送政策,改为支持农民工国策,成功维护全国2亿农民工合法权利!早在2002年就提交《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庭政治制度立法议案》,以完善健全提升中国政治制度,维护全国十三亿人民合法权利!人民需要我、社会需要我! 但官僚腐败势力憎恨我、打击报复我。美女诱惑不成,巨款收买不成,就警匪勾结、威胁、拘留、殴打,甚至于强加罪名,判刑入狱坐牢,我无所畏惧! 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地狱下,我照样为民维权!照样撰写理论文稿! 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前,我早已成功代理各地一些老大难信访案件,并劝阻各地上百人不赴京上访,以免被截访、拘留、劳教、判刑。我持奥运会门票赴京观看水球比赛。 湖南唐学城从中央电视台看到中国政府庄严承诺北京奥运会期间采用国际惯例,允许公民在世界公园、日坛公园、紫竹园公园举行游街示威活动。就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部提交《请愿申请书》被抓,就打电话给我,请我相助。 我多次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部,要求释放唐学城。8月11日国家信访局派“专车”来接我,表示会派三个干部专门解决我代理的各种信访案件。我明知这是设白虎堂,但是为了能多解决我代理的信访案,就勇闯白虎堂、随即被抓。被押解回福州,又违法软禁在漳州市农业局招待所37天,于9月18日国难日警报声后,被逮捕关押到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省公安厅副厅长、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王鑫恼羞成怒、滥用政法委权利,让台江区法院判我三年最高刑! 台江区检察院指控我的罪名是:为了牟利、伪造《一般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登记证明》,用台江区苍霞法律服务所名义代理林秀英、陈光华、叶明珠等案件。 我载着手铐和台江区检察院、台江区法院展开面对面针锋相对唇枪舌剑法庭激战! 经审理查明并判决、我代理林秀英、陈光华、叶明珠三个案件全部胜诉,全部早已执行到位,并且全部没有收费!所定“为了牟利”作案动机目的全部不能成立!我已经成功为民维权!何罪之有? 所定我私刻《一般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芗城区司法局登记专用章》的证明是芗城区司法局黄丽卿出具证明:“2002年1月以后,从来没有为纪斯尊出具《一般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登记证明》”。以此定我私刻公章,伪造公文。 我据理力争有力反驳:“定我私刻公章,一、没有必不可少的直接证据,没有在我办公室、住所和身上搜到私刻的公章。二、又没有必不可少的间接证据,刻印店指认我私刻公章的证据。证据严重不足、不能成立!三、我有多份证据,可以直接有力彻底推翻芗城区司法局黄丽卿的不实证据。这就是芗城区司法局于2002年7月5日,有为我出具代理浦城吴立明案件,代理福清市黄卓源案件的两份《一般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登记证明》;于2002年8月25日为我出具代理吴允银等人的《一般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登记证明》;于2002年10月30日为我出具代理郭恭文,郭恭华,刘文等800村民的《一般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登记证明》。我还有芗城区司法局将盖好公章的《一般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登记证明》邮寄到福州给我的信封证明。” 但台江区法院,(2009)台刑初第9号《刑事判决书》,福州市中级法院(2009)榕刑终字第211号《刑事裁定书》,福建省高级法院(2010)闽刑监字第346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却强加罪名。 法理何在?公理何在?天理何在?正义何在?公道何在? 福建省高级法院法官当面坦陈:“你的案件要改判,必须经过政法委同意”。 一语道破司法腐败内情内幕! 我希望福建省高级法院能够严格遵照十八大精神,严格依宪执法,坚决排除司法腐败权力案干涉,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重审改判我无罪! 尽快还我清白!还社会公道正义! (纪斯尊对本文内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手机:18959162975 2012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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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Dec 2012 12:09 AM PST (2012/12/25)权利运动发布:
权利运动刚刚得到消息,北京石景山区公安分局八角派出所干警驱车到河北迁安的北京首钢矿山机械厂,强制将郭洪伟舅舅的儿子带到石景山区衙门口村,要用人质逼迫郭洪伟开门。目前,警察带着人质已在河北迁安返回北京的路上,估计2小时后到达郭洪伟的住地。 据了解,郭洪伟和女朋友杜红暂住的石景山区衙门口村5号楼909室是舅舅的房子,自12月13日开就被北京和吉林四平市的警察包围了,期间还出现断水断电。在维稳上,北京警察还体现了非常高的效率,他们很快查到了郭洪伟舅舅的房屋是经济适用房,所以八角派出所就给其舅舅打电话,说如不把郭洪伟赶出住房,就收缴该经济适用房。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确实是有可能被政府收回的,但前提是经济适用房的使用者必须拥有二套房屋才可以。郭洪伟的舅舅今年已经80岁了,是北京首钢的退休工人,就这一套房屋,因为天气凉了,其和老夫人就暂时住到了儿子处,把房屋暂借郭洪伟度寒冬难关。显然,以上情况是政府不能收回郭洪伟舅舅房屋的,收回房屋之说是警察学法律学成夹生饭、再加上维稳心切所致。 郭洪伟电话:1316169291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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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Dec 2012 12:13 AM PST ( 孙云月今天到开发商中创公司抗议) (2012/12/25)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是星期一,江苏省昆山市的孙云月在朋友的陪同下,于下午15点应约到市政府找领导,就自己房屋拆迁中遭政府拆迁办勾结开发商使用诈术,在安置补偿合同上“出老千”强拆事件,请领导主持公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孙云月女士曾在12月22日(星期六)到昆山市市政府找领导,当时执勤的武警为了保护里面领导的安全,不允许手无寸铁的孙云月进入,当听了孙女士讲述“自己进政府拆迁办如进黑赌场,一夜间谈好的安置补偿被出老千”的遭遇后,偷偷告诉孙女士星期一有领导,而且是说话能算数的大领导。 原以为这一次在武警的指点、加上昨天又是平安夜,孙女士和朋友们特别选择了下午15点到市政府,期待能够撞上为民作主的包青天。 不料,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早有防备,自己手下的拆迁办“出老千”坑害被拆迁百姓这样的丑事,怎么能随便纠正和解决?如果这样的丑事公开了,党和政府的威信何在?所以,当受害者孙云月和朋友刚在停车场把车辆停下,早已埋伏在此的特警和交警一拥而上。 原以为这一帮人又是截访关黑监狱的常规动作,不料警察们没有对孙云月怎么样,却对送孙云月到市政府的车辆感起了兴趣,先是查驾驶证、又查行驶证、再打开车盖检验发动机号。 忙活了半小时后,又搬来了电脑,对车辆信息进行搜索,停车场的驾驶员们还以为发生了恐怖主义,就差一动用警犬了。最后,警察们告诉孙云月和朋友,车辆有违章记录,拉交通管理所等待处理。 一圈下来,孙云月跟2010年1月11日进政府拆迁办一样,搞得是晕头转向连北都找不到了,还找什么市委市政府领导?人家早就开着宝马灯红酒绿了,说不定推杯换盏间谈笑着对付孙云月的阶级斗争新思路呢。 不过,无论是用诈术也好,还是用阶级斗争治“新黑五类”也罢,孙云月认为,你昆山市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总得讲一点形象吧,对一个单身家庭总得讲一点道德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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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Dec 2012 08:30 PM PST (2012/12/25)权利运动发布:
2012年10月22日,中共十八大召开之前,全国蒙冤公检法司代表汇聚北京,准备以发布致中共十八大公开信的形式,向党中央建言要求惩治腐败、整顿维稳乱象、铲除黑监狱。 但是我们赴京蒙冤警察尚未集中,就遭到了重重阻力,纷纷被各地以及北京警方控制,之后又被遣送原籍严加防控。河南省新乡市文秀金、内蒙古呼和浩特张军武、湖北省襄阳市江富友、辽宁省沈阳市赵宏炎、雷凤春等蒙冤警察成员被当地政府强行绑架回原籍后,投入了黑监狱,遭遇了法西斯式的残酷对待。尤其是襄樊当地政府竟然勾结、买通黑社会,在黑监狱中两次毒打江富友同志。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77医院的入院诊断证明:1、闭合性腹部外伤,脾脏血肿;2、闭合性胸部外伤,左侧第11肋骨折。 特别需要提及的是,河北省邯郸市蒙冤警察田兰在今年3月份的两会期间,在北京市被邯郸市有关部门绑架回原籍,途中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导致突出心肌梗塞,经抢救后方才脱险。 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导致了一些地方政府对我们已经遭遇了冤假错案的蒙冤警察进行如此的残酷迫害?难道这些地方政府掌握在法西斯的手里? 我们全国蒙冤警察对这种残酷迫害行为表示强烈愤慨和抗议。我们强烈要求中央政府严惩地方政府对维权民众的法西斯迫害行为,追究施暴者的责任;强烈要求铲除黑监狱。并且强烈要求不再发生绑架、迫害蒙冤警察成员的事件。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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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6 Dec 2012 05:36 PM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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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6 Dec 2012 05:35 PM PST 十年冤案,从江家朝廷到胡氏王朝,如今又进入了倡导“依宪执政”的习氏新政,为此,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浮山村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卓友桂,向福州市中级法院院长许先丛、以及政法委书记王鑫寄出第六封申诉控告信,要求政法机关纠正自己蓄意制造的十年冤案。不料,十多天过去了,居然与以往一样泥牛入海,莫非这人们期待的“习氏新政”又是一蟹不如一蟹? 附《刑 事 申 诉 状》 申诉人:卓友桂,男,1964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浮山村草埔乾28号,电话:13599379753。 申诉人不服福清市法院(2002)融刑一初字第587号《刑事判决书》严重枉法错判,特提起申诉。 申 诉 请 求 一、撤销福清市法院(2002)融刑一初字第587号《刑事判决书》; 二、重新开庭审理,改判申诉人无罪; 三、请求国家赔偿。 申 诉 理 由 一、本判决本质实质是严重官僚司法腐败权力案,必须坚决撤销! 2000年官商(西山文武学校林秉国)开始征用我们浮山村共142.19亩,每亩2.5905万元或2.3998万元或1.2331万元,应付给184.0719元征地补偿金。但镜洋镇政府却只付给我们村民每亩5000元和6500元。严重截留、贪污、挪用西山文武学校征地总数几百亩征地款达千万元之巨!严重侵害我们全体村民重大权利,引发矛盾冲突。 我们村民采用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福清法院官官相护、层层包庇、前后七次审理,久拖不决,更引发村民强烈不满,不得不自发采取行动,制止侵权行为。官商勾结,暗中雇凶报复。2002年7月12日,申诉人家中200多棵枇杷树被毁,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不但不追究毁果树者,反而把我扣下,与五位失地农民关进看守所。法院利用这一时机做出52号行政裁定书,驳回我们诉求,以官商相护,让我们村民无法依法维权。 法院又强行定罪判我一年徒刑,对我打击报复。目的:让我们无法举报揭举控告腐败贪官截留千万元征地款。所以,本案实质是严重官僚司法腐败权力案,必须坚决撤销! 二、本判决强行定罪,指控罪行事实严重不清,证据严重不足,完全不能成立,必须撤销! 本案产生的根本原因,首先是我们农民失地,补偿金被截留贪污。我们重大合法权利受到严重侵害。其次是我们采用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途径维权道路被堵,法院久拖不决,我们农民难于维权。第三,在实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农民情绪被官方不负责任官僚行径激怒了,才不得不自发采取行动,在自己村内道路上设置石仔。目的是要引起官方重视,尽快解决我们的问题。根本不存在交通全面中断,根本不构成扰乱社会秩序罪。因为行人完全可以自由行走、经过、往返。根本不存在严重扰乱正常生活秩序行为,因为,周边人们照样正常生活。充其量只存在稍微影响罢了,根本谈不上犯罪程度! 三、判决书严重自相矛盾,不能成立,必须撤销! 判决书已经采纳郭天明辩解,没有证据证实公诉人指控在家中主持会议,却还坚决定罪。 判决书认为:“申诉人为了给有关单位施加压力,以实现自己无理的要求。”完全不能成立,因为申诉人所有要求,都是合法的、有理的。要求足额获得征地款,合法合理,绝非无理!所以判决不能成立,必须撤销! 此致:福州市中级法院 申诉人:卓友桂。受到委托人:民主斗士纪斯尊。 2012年6月20日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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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6 Dec 2012 05:51 AM PST 今天扬子晚报报道,泰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头巷葛宅”,因不愿配合拆迁,2010年2月1日,被泰州市建设局下达泰拆裁稻字(2010)第14号《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房屋主人葛卫民不服,经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屡败屡战,三年马拉松式的诉讼、上访,《身为文保单位却被“下文”拆除 一审二审全部败诉终审终于扳回》,作者显然不熟悉法律程序,中国是二审终审,二审后属于涉法信访,而且这个案子被泰州市中院再审败诉,江苏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仅花三年时间终于胜诉,属于奇迹。行政诉讼二次再审能峰回路转地胜诉,估计全国范围无出其右。
是案情复杂吗?不是!江苏省高院判决书说:根据有关规定,被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本案中,葛卫民的房屋已被列入文物保护房屋,但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拆除其房屋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故泰州市建设局将其房屋列入拆迁范围,并做出拆迁裁决显属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泰州市建设局在做出房屋行政裁决时,拆迁人稻河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裁决机关泰州市建设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裁决程序违法。城市房屋拆迁,拆迁许可证是拆迁人的合法依据,泰州市建设局给自己颁发行政许可,这是显而易见的错误,为何泰州市海陵法院、泰州市中级法院视而不见?法律尊严,是弱势群体生存的底线,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生命;二级法院视法律为儿戏,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 “建设局所作行政裁决主体适格,行政程序基本正当”,这是拆迁行政诉讼中经常的字眼,这些法官不懂法吗?非也,他们大多是硕士生、博士生,有着良好的专业背景,“民告官”很难,在行政、财政、人事的多重压力下,不畏权势,秉公办案,需要勇气,更需要敬畏法律。 同样,有着900年历史的无锡小娄巷,就没有那么幸运。无锡小娄巷,仅明清两朝,就出了一状元、十一进士、十五举人,八十秀才,文人墨客熙攘,被称之为“才巷”。作为这种文化表象的物质载体,梁溪厥、鸣珂里、谈氏宗祠、玄文馆、万备堂、延恩楼、绣衣坊、少宰第、修俭堂、福寿堂、佚园等等均曾在历史上享有盛誉。这样的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被无锡市建设局裁决,少宰及第被强拆,那里的居民曾行政复议到江苏省建设厅被撤销,可是仍然不能阻止无锡市政府的拆迁。 我自己的房屋2009年底被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裁决,2010年1月份行政复议到无锡市政府,被维持原判。3月,我将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诉讼到无锡市滨湖区法院,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至今未给我立案,其间,我曾二次写信给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春年,请求过问我的案件,王春年至今没有答复,到是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的李旭强法官扣了二个小时,被训斥了一番。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春年非常想升职,但不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上着手,也不在办案质量上着力! “头巷葛宅”尚有翻案的空间,而在无锡连立案的机会都没有,无锡市南长区、高新区、江阴市和宜兴市的人民法院办公楼,外形酷似美国的国会大厦,其主要构成元素为穹顶、立柱和三角门楼。这四座人民法院的办公楼奢华无比,金碧辉煌,堪比美国国会大厦。但要拆迁立案,没门! 如果法律法规变成地方法院随意揉捏的面团,这个法律就不是法律,而是权贵们的手枪和铁锤。我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但法院不予立案。没有期限地等待,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比地震更可怕的悲哀! 无锡王振华手机13806173185 QQ90701201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言论自由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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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6 Dec 2012 04:46 AM PST (2012/12/26)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是圣诞节,下午15点左右,北京当局在南站实施清场,将大约上千访民送久敬庄访民交易中心。其中,江苏无锡的管英宝、杨乾珍、龚根娣、吴国新、张国英等5人已被困在久敬庄超过24小时,领两个馒头,加冷水,没有睡觉。 据了解,今天又有几千人访民被带到久敬庄,陆陆续续由驻京办领出。但不知何故,无锡驻京办一反常态,一直任由无锡籍访民们被扣久敬庄,该反常情况值得观察。 管英宝电话:13706184744。 杨乾珍电话:1506185627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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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6 Dec 2012 02:35 AM PST ( 冉崇碧在北京乞讨上访遭到打压)
(2012/12/26)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中午,重庆市冤民冉崇碧到北京建外使馆区的亮马河联合国驻京办,举“5岁遭强暴,司法包庇罪犯,中国没有人权”牌子,希望国际社会给予关注。结果,冉女士遭到保安殴打后,被强行关押到朝阳区公安分局三里屯派出所。与冉崇碧一起到联合国驻京办表达诉求的还有何观娇、魏荣芝、韩秀丽、张中文、王跃兵、刘启明、刘朝、刘福等各地冤民。 重庆市云阳县盘龙镇的冉崇碧,目前带着受到侵害的女儿欣欣(化名)在北京,一边从事钟点工、一边上访告状。十八大期间,被案发地的广东东莞当局非法拘禁48天。 2008年6月8日11时许,罪犯覃立原来到东莞市人民公园找被害人欣欣的母亲冉崇碧聊天,期间,冉崇碧叫覃回其出租屋帮忙拿些玉米,覃立原便与欣欣一起回到东城区堑头路28号进入出租屋。后,覃立原兽性大发,竟毫无人性地对一个年仅不到五岁的幼女伸出罪恶的魔爪,将年幼无识的欣欣抱上床,进行揉虐、亲吻,并扒开幼女的衣裤,用手揉搓捅进阴道,后又用阴茎插欣欣的阴道,幼小的花蕾在罪犯的残忍摧残下造成破裂肿涨,精液沾满欣欣的下体,罪犯先用欣欣的裤子擦揉阴部,并对欣欣清洗下体,洗掉沾有精液的裤子,以图毁灭罪证,犯罪既遂后又对欣欣进行威胁诱骗,给其两元伍毛钱,不许欣欣将此事告知母亲。 当晚23时许欣欣因下体疼痛难忍,表现异常,经冉崇碧询问得知详情,逐即找来覃立原一起到东莞市中医院检查,中医院玩忽职守拒绝检查,冉崇碧报警求助,在公安人员到场陪护下共同检查了欣欣的下体,确实下体阴道破裂红肿,逐即将案犯覃立原抓获归案,公安机关提取了作案时的重要物证,被覃立原清洗了的欣欣的裤子,经科学鉴定,法医学DNA检验鉴定结论,证实从被害人裤子提取到的精子成分为覃立原所留的概率为99.99%以上的铁证。 医院的体检和公安的伤检共同证实了受害人欣欣的阴部伤情。案发现场的勘验以及案犯的抓获经过,但案犯以清洗过欣欣阴部及裤子以为无法定罪为救命稻草,始终拒不认罪,受害人欣欣在遭受案犯的暴力伤害后,因属单亲家庭,其母靠做小买卖维护母女的生活并无结余。案犯未支付分文医疗费用,最终延误治疗落下后遗症,下体长期流下浓状物。 目前,欣欣精神恍惚,误学多年,可见罪犯的给受害人母女造成了多大的身体和心灵重创! 就是这样一起社会影响重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的重大刑事犯罪,由于受害母女的弱势,东莞市法院在初审竟然为案犯伪造自首情节,将被告覃立原的积蓄贪腐殆尽后,以无赔偿能力为由,初审徇私枉法违背《刑法》第265条:强奸幼女应重处的法律规定,使用轻微犯罪规定,轻判六年半。 上诉到东莞市中级法院后,更造就了中国司法史上最牛的司法腐败典型案例,由下级法院东莞市第一法院重审此案,其枉判结果换汤不换药,仍然违背事实,违背法律判决结果,判决案犯七年徒刑,民事赔偿仍以区区数千元进行枉判。此后的申诉仍由东莞市中院及广东省省高院枉法裁定和驳回申诉。 发稿时,冉崇碧、何观娇、魏荣芝、韩秀丽、张中文、王跃兵、刘启明、刘朝、刘福等各地冤民还在三里屯派出所,有可能被直接交易给地方维稳团伙,或送久敬庄访民交易中心。 冉崇碧电话:13241481731。 何观娇电话:1371493520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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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6 Dec 2012 12:17 AM PST 长沙被强制拆迁公民星期一到市政府信访局上访,星期三到省信访局上访人员已形成默契,无需约定的维持了四年。四年来,长沙被强制拆迁公民无数次申诉,均被“踢皮球”,官僚已经将人民玩弄与股掌之中。被迫把希望最后寄托在北京,因此,重大节日由成为长沙被强制拆迁群体赴京上访的时间。
2012年12月26日,因为是毛主席的生日。又十八大后,隐约感觉到新一代中央领导人对上访人员的重视,和从网络得知对截访行为的打击。因为新政有了新气象,所以,我们决定实名制,从长沙上车。决定微博直播我的上访过程来感受新政。 与邻居杨林,等三人于20.30分进入长沙火车站候车室。在候车半小时后,陆续发现来了很多上访人员。因为长期上访,我们彼此相互认识。火车站大厅,侯车室,到处都是上访人员。没多久60多名左右的警察,以及500左右的政府工作人员进入车站,各街道工作人员分别对上访人员劝说,抓扯暴力拖离现场。我们继续候车,看到的是长沙市信访局的李处长,通过观察,隐约感觉到长沙市政府派出了庞大的截访队伍。 21.15分,我被街道甘某截住,并带往停在火车站广场的中巴车,在出候车室时遇到长沙市信访局接待处张文。21.30分,我到达截访车旁,看到其他区域几个上访人员被暴力强制塞上车,欲上前了解情况,制止鲁莽,暴力。却被街道协防人员限制,拖离。21.45分,一个穿皮夹克蒙着头,身高在1.68左右的男人,突然一拳直打我鼻梁,再一拳猛击头部,然后逃跑。鼻腔顿时流血不止。街道协防人员30多人却视而不见。且,有观沙岭派出所两名警察在现场无动于衷。邻居杨林欲追赶凶手,却被街道人员强制阻挡限制行动。21.53分,向长沙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将近半小时没出警后,无奈离开长沙火车站 有邻居反映有指挥部的人参与截访,被观沙领街道甘某反驳。我认为,这和长沙驻京办遣送上访人员操作方式一样,有人刻意安排2套人马。一套安抚,一套袭击。据一同上访公民眭建平反映,岳麓区还有一位骆奶奶也被打。 本人认为:我们售票信息涉嫌被铁道部长沙火车站提前有偿出卖。长沙市信访局接待处张文,曾在本人赠“截访先进单位”锦旗被拘留9日一案中,提供伪证。后,其说:“湖南省人大是人渣!”本人曾给予网络暴光。张文通过职务之便,有打击报复的重大嫌疑。公安局长罗晖的侵权渎职,和暴殴上访人员行为一直被本人网络举报。罗晖利用职务之便,有打击报复的重大嫌疑。 长沙市政府组织了将近20个部门人员部署这次非法截访。应该说明的是:不管什么原因,既然本地信访局不能解决我们的任何问题,我们可以选择国家信访局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野蛮长沙!你为何强抢财产后,还要剥夺我们的权利?! 暴力长沙!你为何暴殴访民后,又对我们的自由虎视眈眈! 血腥长沙!愿佛祖能及时洗涤你的灵魂! 附件合成图片(一):12月25日下午,经过湖南省人民医院诊断:鼻骨骨折。 附件(二):12月26日上午,需防止长沙市政府对家人的危害,被迫办理离婚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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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6 Dec 2012 12:03 AM PST ——致新总书记、军委主席习近平的调查公开报告信
尊敬的习近平主席:你好! 知道你很繁忙,占用你一点宝贵的时间,请你阅看。 我名陈虎彪,道桥工程师,道桥监理工程师。当今贪污腐败形成了气候,十官十一贪,丧失天下公平、正义的社会现实。2009年9月9日我们自发成立了一支,强大有力的民间反腐组织,遍布于祖国各地,名叫“中华民族联盟反腐爱国军”三年间打了八次报告,下上互相推诿,没得到批不批准的回复。经我反腐军工作组同志在全国各地认真、细致的调查,贪污腐败至极、冤民惨民达千万之众。 众民期盼 人民恳求您及中央领导要效仿圣明的康熙皇帝那样微服私访,公开“考察、调研”只听报告,您们永远不知道民间的黑暗。如果事先告知××上级干部要来此地检查,污吏们预先就用高资买一些人来指训,都是他们演给上级领导们看的,实质上你们上级领导就成了“瞎子”“ 聋子”了。还有官吏透露;上面的官吏下来查XX官的案情和恶性事件、得一大笔钱了事走人。 乌纱畅销 当今官帽,几乎都是用钱买的,且价格高额,还供不应求!他们能清正吗?能为人民服务吗?能做亏本生意吗?要买官,人事、组织、政府、人大4个部门都要吃钱。买官也有竞争,要看哪个的钱花得多,花得多的能上,花得少的白花,上面官吏就说你下次争取。 买官单价 买一个局、镇级主要官吏要花30万元-60万元; 买一个县级的主要官吏要花200万元-700万元; 买一个市厅级的主要官吏要花300万元-1200万元; 买一个正省、部级的主要官吏要花800万元-1亿。 另外我们调查到一个对国家很不利的大事,有些知情人士说,我们的部队比地方上还黑暗,士兵的自言说:你不管要做啥子都要花钱,如钱少了就白花,如果说出去了就要挨整,还有士兵说如果国家打起仗来,老子首先要把当官的打死。希望您和中央及军委领导要高度重视!当今上下级国家机关大多是臃肿的机构,都人浮于事!这样新中国就会被葬送、埋没。 官奢吏坏 当今的官吏他们的本性不是很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是想把共产党毛主席老一辈革命家打下的新中国搞垮、葬送,这就是官吏的目的,从有职权官吏谈起,他们有轿车、有司机、有保镖,如上级来人“检查”伙同奢享一切服务福利,结果“成绩突出” 一切了事。他们同样拿国家的工资,实际用的享受的都不一样,有职权的官吏抽50元至几百元一包的烟,住的房子跟下级官员都不一样,有些官吏和商家有房产几套或几十套,人民币太多,不敢存银行,只好放到家里生虫、霉烂,有些官吏包二奶或几奶,还要出去抱非奶(指社会里的职业小姐)。这些社会败类难道不该尽快利刀阔斧,厉刑惩治吗?多年来一直高喊反腐,不动真格,致使愈反愈腐,空谈误国、已达登峰至极!望以您为首的新中央领导莫负人民厚望,切忌重蹈覆辙! 反腐爱国军总指挥陈虎彪 联系电话:13388121949。 (本文只代表作者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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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Dec 2012 11:41 PM PST |
何观娇,越南归国华侨,在广东深圳市打工期间,因长期与挥发性502胶水接触,罹患职业病。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被资本金收买,迫使何观娇上访,在有访民瘟神之称的王荣治下,遭劫访的何观娇一次次被非法拘禁于黑牢。其中,今年的3月20日~3月27日,共计7天;4月13日~7月22日,共计100天;8月31日~12月7日,共计98天。
2012年12月21日,玛雅预言的世界末日差一点在何观娇身上应验,在市委书记王荣发明的“治访14条”政策下,深圳劫访歹徒将何观娇从北京劫回深圳途中扔下,让何观娇经历了一场生死存亡的考验。没有被冻死和饿死的何观娇历尽艰难,四度返京控告深圳当局。 附《控告状》 2009年7月22日至2010年9月在深圳市狮王电子有限公司(现深圳市飞狮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从事高危工种工作,在公司做手机充电器用502胶水固定指示灯,由于胶水散发的气体有害,我长时间的吸入有害气体,患上职业病,甲苯超标,尿隐血,应享受工伤待遇,而该公司,没有按照《劳动法》和《合同法》规定给我办理工伤保险规定办理工伤待遇,我申请劳动仲裁,可劳动仲裁裁决书驳回了我的合理诉求,我又起诉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法院该判我胜诉却没有依法下裁定,骗我撤诉说对我进行调解处理,撤诉后他们没有做调解处理,是在骗我,我又起诉到法院,法院说我撤诉不再受理。导致我的工伤无人管,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生活。 经过如下: 1、2009年7月22日我被深圳市狮王电子有限公司聘用,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劳动保障卡、工伤保险,工作证编号为001333.。我的工作是从事做充电器的指示灯固定工作,主要用502胶固定指示灯,由于长期接触有毒气体工作一年的时间,得了职业病及甲苯超标中毒,出现尿隐血等症状。 2、我在工作期间感觉呼吸道不适就向公司反映情况,要求做健康检查2011年4月14日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报告和2011年4月20日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健康检查表,已经查出我工作环境毒气超标得了职业病,当我正常应享受工伤报销待遇时,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给我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深公劳仲案【2011】191号,驳回了我的合理诉求 3、我不服劳动仲裁,向深圳市宝安区法院提起诉讼,可是法院法官没有依法判处,歪曲事实真相,法官倾向狮王电子公司,对我胜诉的案件不下判决,骗我撤诉并承诺对我进行调解处理,我不懂法律程序,撤诉后,他们没有调解处理,我又将此案起诉到法院,法院说我撤诉不再受理。 我是越南归国华侨,没想到中国的法官不按法律办案,收受对方的好处,骗我撤诉,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导致法院承诺的调解处理不是事实,我的诉求没有解决,起诉法院不予受理。这是深圳市狮王电子公司勾结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法官弄虚作假,胜诉的案件不出判决,却骗我撤诉,严重侵害了权益,使我的工伤得不到及时救治,导致病情恶化,无法劳动,无法继续生活。无奈求助中央领导督办,解决我的冤情! 深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领导和宝安区法官,电子公司法人对归国华侨这样迫害,求社会有识之士救救我,我应该怎样做才能脱离他们的魔掌?深圳何时能有人权?社会环境何时能有所改变?他们还在追杀我,如果我遇到不测就是被他们所害。(软禁人员照片) 控告人:何观娇 联系电话1371493520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劳工权益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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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Dec 2012 08:39 PM PST (2012/12/26)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福建省南平市80岁癌症老人林贞廉孤身一人再次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已经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的案件而该厅却违反法律规定,再受理其下属南平市住建局的行政复议提起抗议。抗议进行一会儿,保安就过来阻止,并将老人粗暴地打倒在地上。 林贞廉老人今年已经80岁了,为了自己的住房权利上告了整整11年,目前罹患癌症,生命进入了倒计时。今天到福建省建设厅上访的其他目击者见老人被打倒,身边又没有亲人陪同,就打110报警,后有110通知120将老人送医院救治。 平时,老人上访都是有儿媳妇吴霖香陪同,可能是考虑到当局一贯有诛连九族的恶习,老人今天孤身一人于凌晨3点从南平市乘坐3个小时的火车,到福州市的福建省建设厅进行殊死一搏的抗争。房屋权利被侵害的老人被打倒了,党和政府就体现伟、光、正了? 吴霖香电话:13055981865。 目击者陈气:13599425969。 目击者林福淑:13055523102。 建设厅法规科:0591-8761619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项目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