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运动 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
Posted: 12 Dec 2013 06:59 PM PST (2013/12/13)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上午九点,曾经受到温家宝总理接待、并承诺一定解决问题的山东访民林秀丽,到全国人大信访办提交自己的信访材料,结果一帮受吴邦国“五不搞”教育的保安的侮辱。 林秀丽说:我到全国人大上访,我过了安检往里走,被全国人大雇佣的保安拦住,让我重新走一遍安检,我到窗口领表,保安又不让窗口给我表,我打开手机录像问窗口工作人员:为什么听保安指挥不给我表?他不说,四、五个保安冲上前夺我手机,把我强带进一个房间,强行删除我照片和录像,最后也没给我表,又非再次给我过安检,才让我离开,全国人大的保安为什么如此狗仗人势呢? 如果说温家宝兑现不了承诺,解决不了问题不能让人接受的话,那么“五不搞”教徒吴邦国培养的类似于暴徒一样的保安就更加可恶了。 林秀丽电话:1860071179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Posted: 12 Dec 2013 07:07 PM PST (丰志平夫妇被黑社会用铁链困在家中) (2013/12/13)权利运动发布:
自2013年12月6日赵金兰被截回江苏镇江,丈夫丰志平高速入口营救妻子赵金兰被黑社会砍伤,到今天夫妻俩被黑社会用铁链锁住家门已整整一周。而且,镇江市润州区金山街道办事处的副主任严海平指挥十几个黑社会人员,公然24小时蹲守在丰志平位于京口区四牌楼街道的房屋楼下,扬言只要丰志平、赵金兰夫妇出门,就按领导的吩咐砍人。 润州区的领导为什么会带领黑社会跨区到京口区“执法”砍人呢?原来是丰志平、赵金兰夫妇在润州区金山街道辖区的长江路上有一幢价值近千万的经营用房,以原润州区政法委书记蔡文龙为首的地产党,穷尽了包括对未成年孩子发出死亡威胁在内的手段,想以市场价十分之一的价格“征收”牟利,直到最后在败诉后依然对丰志平、赵金兰合法房屋实施不法强拆。当赵金兰80多岁的老母亲到市政府讨说法时,居然遭工作人员殴打致伤最终导致死亡。 被润州区领导带领的黑社会围困在家中后,丰志平多次拨打镇江市的110与12345市长热线,甚至还向江苏省公安厅报警指挥中心的025-83526060救助,但黑社会嚣张依旧。可见,镇江当局已经完全黑社会化,把一个有着3000年历史的文化名城沦落为黑社会的乐园。 当然,最腐败的政府里面也会有健康的力量,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那一天,赵金兰诉润州区公安分局滥用职权一案在镇江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京口区公安分局四牌楼派出所的民警和镇江市中级法院行政庭的庭长,为赵金兰顺利出庭,上演了一场与黑社会的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据赵金兰说:当天下午,黑社会知道我们诉润州区公安分局的案件在镇江市中级法院法院开庭,就增加了人员、并由副主任严海平坐镇指挥,想阻止我们去法院,我们立即报警110,四牌楼派出所民警赶到,姓赵的警官就问黑社会是谁让你们锁门的,他们回答是金山街办的领导叫我们锁的,赵警官说:他有什么权利限制人生自由,请你们把门打开,黑社会回答说:钥匙在领导那里,赵警官来到3楼对我们说,你们不要问了是你家的门,你们用东西把锁砸开,你们有权利做的,我们在现场做记录。听到赵警官的指示后,我们用铁锤把锁砸开了,警察就带着我们一起下楼,十几个黑社会围了上来不让我们走,并要打我们,赵警官呵斥:你们谁敢动!谁知道黑社会不买账,继续要动手劫持,赵警官见情况危急,一边掏出催泪瓦斯,一边用电台紧急要求增援调来一辆警车,才把我们送上了出租车。 到了中级法院,黑社会追来四、五十个人把中级法院外面团团围住,由金山街办付主任严海平在中级法院马路对面坐镇指挥黑社会。法庭上,被告润州区公安分局没有出庭,法庭里却闯入了7-8个黑社会人员,我们只能请求法官要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法院领导表态你们放心。庭审结束后,由中级法院行政庭的唐庭长开着警车亲自把我们送到家楼下,让我们逃脱了黑社会的魔爪。 目前,在丰志平家的楼下依然有一辆车号不详的面包车和一辆苏L75X81轿车,十几个黑社会人员明目张胆将夫妻俩困在家中,健康力量赵警官与唐庭长在这样一个黑社会化的大环境下,也只能保护夫妻俩一时而已。 丰志平电话:1390610771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Posted: 12 Dec 2013 07:55 AM PST (2013/12/12)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12月12日)下午,84岁天津老太贾惠珍来到中南海红墙撒传单,为失去家园、失去家庭、失去健康的女儿张兰英鸣冤。目前,老人被维稳警察带走下落不明。 其女儿张兰英,中共党员,建设银行天津分行中层干部。2011年8月11日遭非法强拆,到京反映,被天津南开区政府绑架回津关黑监狱,不堪凌辱下被逼割腕自杀。由于政府不积极治疗,导致终生残疾。单位建设银行打压逼迫,致使其离婚。至今家毁人残的张兰英和年迈的老人仍在南开区政府犯罪第二现场时代宾馆103室,无人管,无人问。 全国访民近日汇聚中南海,向最高层鸣冤,希望中共中央能够听到、看到血泪冤情,切实解决问题。今天同去的全国访民还有河北著名维权人赵春红、陕西吕动力、大庆张宝珠、香港维权人韩素华等。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Posted: 12 Dec 2013 07:56 AM PST (2013/12/12)权利运动发布:
今年已经70多岁的退休老教师吴士豪,于世界人权日到天安门撒传单、喊打倒那个自称是宇宙真理的那个党,结果被十多个便衣特务当场打昏死过去。昨天晚上吴士豪老先生被押回上海后,今天在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门口被政法委书记王可华指使的流氓殴打,导致肋骨被打断。 吴士豪,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居民,退休教师,2006年房屋遭到党和政府的强迁,至今没有得到依法安置。吴士豪老先生因为上访维权,至今已有多次被暴力殴打的经历,其中有三次造成今天这样比较严重的后果。 正因为一次次遭到暴力侵害,吴士豪老先生对中共已经绝望,所以喊出了打倒这个自称是宇宙真理党的肺腑之声!事实证明,在这个谎话说尽的宇宙真理党的统治下,平民百姓除被抢、被欺压外,难有基本的人权保障。 吴士豪电话:1348287123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Posted: 12 Dec 2013 03:26 AM PST (2013/12/12)权利运动发布:
河南省南乐县基督徒张少杰、闫贝贝、赵国立、郭振星等保护教堂、维护信仰自由,结果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和“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南乐教案,由于当局拒不依法向被抓者家属告知囚禁地点,遂引起国内律师组团为无辜被抓的信仰者提供法律援助。 对民众的声援和律师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河南南乐当局的国保居然以“六/四”屠杀进行恐吓。 今天上午,已经抵达六南乐县的不信邪律师陈建刚、杨兴权 夏均、郭莲辉、杨兴权、刘卫国、付永刚、陈建刚、徐忠、刘书庆、张维玉、赵永林、石永胜、程为善、王洪杰、江天勇、卢京美等10余位律师到南乐看守所,以会见当事人来确认一下被抓的基督徒囚禁地点,结果被一群不明身份、但疑似官方人员的人围住,抢走人陈建刚律师手机一部! 下午,杨兴权律师、刘卫国律师、江天勇律师等正在南乐县城南国时尚宾馆一楼会议室讨论案情,又遭到一帮身份不明的“群众”闯入房间,冲律师们大声吼叫,抢夺通讯工具,更有人从门外往屋里扔东西,一派当年“六/四”镇压前的气氛。 目前、被以“涉嫌妨害公务”和“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口袋罪秘密囚禁的有张翠霞、张翠俭、张翠娟、樊瑞珍、社引、赵军岭、赵国立、赵志军、翠红、武贵山夫妇、张少杰、闫贝贝、闫利想、闫京学、杨密岭夫妇、郭振星、郭慕想、师志轩等。 截稿时,律师们被限制在南国时尚宾馆,基本上失去了人身自由与安全保障。 李静林电话:13693283418. 杨兴权电话:15801200218. 陈建刚律师:13381367825。 刘卫国律师:1351861066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宗教自由项目编辑 |
Posted: 12 Dec 2013 03:29 AM PST 2013年12月7日早上我因有事回到蓝田县老家,下午5点多蓝田县灞源镇书记唐碧伟就带着手下四名黑打手来到我家,他们四人对我说:“上边领导来人了,商量处理你家的案子。跟我们走一趟吧。”我信以为真,就跟他们一起坐着他们来时开的小车来到镇政府。
![]() 我来到镇政府院子内,我看见陕西省高院信访主任程翠萍科长、法警大队长、中队长、高院一位副院长,共计5人早已等在那里。紧接着西安市中院也来了一位副院长、一位法官、科长,蓝田县法院一位院长李社武和副院长,科长。后来,我们一块来到镇政府办公室,我对他们全部人说:“蓝田县湘子岔金矿矿长魏亚强违法违纪租赁湘子岔菜籽沟、竹子坡及两面坡层层转包从中牟利,非法开采金矿致我丈夫死亡。该镇政府司法所所长樊文艺和金矿矿长魏亚强将我丈夫的死亡赔偿金非法给了我本家人李喜宏、李振民、李凤娃、孙志安四人。 该镇司法所所长王程斌给我家中间柜子粮食里投毒。唐碧伟长年指使手下众黑恶势力对我进行殴打、关黑监狱、送精神病院、非法拘留等暴力迫害手段,陕西省高院法警打伤我和我嫂子杨苏饿及儿子李启红至今不赔偿药费,2012年8月15日至11月27日我被蓝田县灞源镇镇政府非法拘禁我94天,没有给我任何法律文书。2013年11月13日至11月18日,我为什么又被蓝田县公安局非法拘留5天,也不给我拘留证。既然你们今天出动这么多部门和官员,上门来给我解决问题,就请你们先把我提出的上述问题挨个解决了再谈其他方面的事情好吗?”省高院、市中院、蓝田县法院各位领导们对我提出的上述问题均无任何人回答。 市中院一位副院长对我说:“你去中院或者高院申诉。”我:“我去省高院申诉过,申诉的结果就是被你们上下勾结,将我母子三人于2013年5月28日打伤扔出门外,至今不给任何说法也不赔医药费。司法所所长樊文艺私自将我丈夫李振财的死亡赔偿金给了我本家李喜宏、李振民、李凤娃、孙志安四人。请你镇政府司法所所长樊文艺把他们四人冒领我丈夫死亡赔偿金的协议给我。蓝田县湘子岔金矿矿长魏亚强和灞源镇湘子岔村支书记付长财签的租赁湘子岔菜籽沟、竹子坡的合同给我。我再去申诉,要不然你们又会故伎重演,到处上报虚假黑材料,歪曲事实。”他们不作回答。 ![]() 紧接着,省高院信访主任程翠萍对我说:“我已经给你复查过你家的案子了,不存在任何错误和违法的地方,如果不服,你可以继续去省高院申诉。你把省高院院长阎庆文的照片叫人从国际媒体上撤下来,关于5月28日打人的事我可以叫法警们给你赔礼道歉。前段时间我已多次告知你,不要再上外媒和微博了,也不准再进京上访,你如果再不听,我们会让你死的很难看的。唐碧伟是个好同志,他以后如果因为你家的事而被上面调查或处分的话,也同样会让你全家死无全尸的。”紧接着唐碧伟气急败坏的质问我:“老实交待,你从哪里搞到我的本人照片和手机号码的?”我:“我花钱买来的。”唐碧伟:“谁卖给你的,把人给我叫来,我非弄死他不可。”我:“我不认识他,也不知道咋联系他。”唐碧伟:“以后你再敢在微博或网上发有关我的事情和照片,尤其是给中央的领导们发,绝对叫你不得好死。”最后我再次向他们索要事发当年李喜宏、李振民、李凤娃、孙志安他们四人冒领我丈夫的死亡赔偿金协议及蓝田县湘子岔金矿矿长魏亚强和该镇湘子岔村村支书付长财签的合同,程翠萍低下头不再说话。我问她们:“你们不给我合同及协议让我怎么去告他们?” 过了一会儿,程翠萍对我说:“你在西安哪条街上租房住,是和大儿子李启红住在一起吗?”我说:“我没有和大儿子住在一起。我单独住在西安市文艺路。”程翠萍又说让我带她一起去文艺路我的住处,还说如果条件不好的话她可以陪我一起长期住在文艺路招待所里面。和我睡在一起。 最后程翠萍等人又告知我说,准备近期针对我家案子开个多部门听证会,到时会有政府很多媒体和政府部门参加。我问他们,那我到时能不能也把我们的一些国际媒体记者和律师带上参加?他们坚决不同意,只准我一个人参加。后来我偷听到他们私下商量:“只要她曹秀琴敢赴这鸿门宴,管保叫她有来无回。”目前我处于四处流浪状态。 尊敬的王岐山书记,您整天说要下决心加大反腐败力度,可是陕西省以阎庆文、唐碧伟等为首的恶虎整天当街伤人,残害百姓,您为啥就看不见呢,难道你眼瞎了吗? 唐碧伟电话:13991872966 程翠萍电话:18991991068 灞源镇官员耿红波:13991364398 灞源镇司法所长 程 宾:13669295559 灞源镇翟晓峰电话:1592977788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Posted: 12 Dec 2013 12:12 AM PST (2013/12/12)权利运动发布:
明天(12月13日)上午9点30分,福建访民林炳兴、林依妹、刘建新、蒋碧秀、刘建新诉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胡作非为一案,将在朝阳区温榆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开审尚未开审,前往旁听点维权人士庄磊、以及林炳兴家属被截访。 据蒋碧秀的女儿说:昨天下午16点52分,我和庄磊约在福州火车站上车,在候车室等上车时,当时就有很多便衣在候车室找人,火车开了,我们回到自己的车厢,随后就来了三个便衣,让庄磊出示车票和身份证,庄问他们是哪里的,对方没有说,将其强行带走,大约在18点左右电话关机,与外界失去联系。 而在北京,准备参加明天旁听的林炳兴妈妈、大嫂、弟媳妇在北京都遭到截访,与外界失去联系。目前、林炳兴、林依妹、蒋碧秀、刘建新等4人因为到美国大使馆告洋状依然被拘押。 蒋碧秀女儿:1396098225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You are subscribed to email updates from 权利运动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To stop receiving these emails, you may unsubscribe now. |
Email delivery powered by Google |
Google Inc., 20 West Kinzie, Chicago IL USA 60610 |
Posted: 13 Dec 2013 05:14 PM PST (2013/12/14)权利运动发布:
2013年12月12日下午两点,84岁天津老太贾惠珍来到中南海红墙撒传单,为失去家园、失去家庭、失去健康的、身为共产党员不愿意被共产的女儿张兰英鸣冤,被附近值勤的警察拉上待命的警车带走,至今已经第三天没有任何消息。 母亲被维稳警察带走超过24小时没有消息后,张兰英从昨天晚上19点开始,不断向北京市110与12345求助和报警,并在英籍访民韩淑芳陪同下赶到府右街派出所询问母亲的下落,但直到今天凌晨依然没有结果。 北京当局为何对贾惠珍老人的去向如此讳莫如深?是出现意外还是其他原因?张兰英决定到北京市市政府寻找答案。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Posted: 13 Dec 2013 04:53 PM PST (公安陷害,由行政拘留转刑事拘留) (检察院拒绝批捕转为监视居住) (2013/12/14)权利运动发布: 河南辉县的关贵兰因为陪同84岁的母亲进京,状告信访局长的表弟肇事撞死父亲逃逸、交警大队包庇罪犯而被行政拘留,后被公安以“敲诈勒索”口袋罪陷害。但辉县检察院秉持良知,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从而使关贵兰免遭冤加冤的噩梦。2013年11月18日,河南省辉县市访民关贵兰在北京护理上访中病倒的母亲闫凤英,遭截访后被以“扰序”为由行政拘留10天,行政拘留期满后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被关押在新乡市看守所16天,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调查。现因辉县市检察院不予逮捕,辉县市交警队两名民警亲自将关贵兰送到家中。 这是2013年11月21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后,第一起针对维权人士和访民的“敲诈勒索”口袋罪被中途停止的案例,值得肯定。但辉县公安依然害人之心不死,给予关贵兰监视居住的非法处罚。 王楠娇电话:1851161523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Posted: 13 Dec 2013 04:23 PM PST (高月清提交的诉请) (2013/12/14)权利运动发布: 世界人权日刚过,上海各区访民即赴位于上海江苏路888号的中央第九督导组的办公地,继续反映上海各领域的腐败现象。 今年七月闻悉中央督导组来沪工作,无数群众冒着酷暑前往其驻地,当中央同志出现在接待会议室时,大家沸腾了,认为包青天重返人间,无数封求助信、举报信、控告信充满了上海人民对以习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信任,那时连续很长一段时间,督导组办公地都围满了激情四溢的上海群众。 然而半年过了,这里却是门庭冷落车马稀,只有十几个保安和便衣对着几个来访群众瞎吆喝,以示其强大。 显然上苍对冤民问题没有感觉,冤民只得继续北京天子脚下控诉、喊冤...... 也许会误认为来访者少了,问题也少了,其实不然,是人民群众的信心少了、没了! 今天(12月13日)赴督导组请愿的访民是何茂珍、焦东海、金月花、陶建国、高月清、陆雅美、颜兰英、顾永霞、范华友、徐佩玲、何秀红、王英、姚爱珠、朱美玲等。 浦东新区访民何茂珍说,巡视组、督导组已经连续三年来上海,老百姓问题没见解决,这次不同,由习主席领导,应该解决些百姓的切实问题了。 徐汇区颜兰英说,我每次来督导组都喊冤,没有一个人听我讲讲由于法院枉判,一家五口人一夜之间全坐牢的冤情。 黄浦区高月清说,我来督导组已无数次,材料送的寄的也无数次,但没有收到任何回复,更看不到希望,今天我再次请求督导组领导支持合法诉请,使我早日取得“上访终结书”。 访民们各自递交了材料之后,不怕干扰,拉起了“上海维稳费游山玩水顶风作案”的字幅,引起路人关注!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马波:请公安部依法查清黑龙江三级公安保护杀人凶手内幕【视频】 Posted: 13 Dec 2013 04:26 PM PST “命案必破”是2004年6月1日公安部确立的公安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实际上,公安部门对于命案的重视,历来要超过其他刑事案件,这固然是因为命案的社会危害性在各类刑事案件中居于首位,也是与我国自古以来“人命关天”的传统认识密切关联的。而现实生活中,我儿徐智鹏被害一案,竞被黑龙江公安厅渎职、枉法压案七年。
我儿徐智鹏在哈尔滨农垦职业学院住校就读4个月,这四个月就读期间跟校方主任马文英发生矛盾,栽赃我儿3次,第一次罚款4500块钱,从这个起因主任设下种种事情往我儿徐智鹏身上栽赃,半个月后,于2007年4月14日,我儿徐智鹏被刘迪、刘喆、谢志江三名同学暴力殴打致死在农垦职业学院校门前,曝尸街头8小时。黑龙江省哈市晨报、王帮办、都市零距离、哈市新闻网等多家媒体做了详细的报道。 这里我想再重复五项疑点敬请领导过目: 一、我儿徐智鹏死亡现场在哈尔滨市先锋路22号,农垦职业学院校门前右侧50米左右先锋路的辅路上。先锋路是东西路。农垦职业学院在先锋路南侧,校门朝北。根据交通部门给我提供的监控录像,我儿徐智鹏被毒打后,艰难的由路北横穿马路向农垦职业学院校门行走时,两名凶手尾随其后,窥视我儿行走的过程非常认真。更明显的是:在同一时间,农垦职业学院校的白色面包车也在现场。当我儿徐智鹏在18点21分倒地时,从农垦职业学院校的白色面包车上,下来一个人直奔我儿徐智鹏倒地现场。而后,两名凶手搭一辆过路的出租车和农垦职业学院的白色面包车一同向西驶去。这一明显的证据,哈尔滨市道外分局却不追查。虽然我多次把这一重要证据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请求依法破案。但是,不知什么原因?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就是压案不去侦破! 二、2008年11月,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闫子忠第一次接谈我时,看了我提供的监控录像,明确的说:“白色面包车非常可疑。”并指令当时在场的哈尔滨市道外分局刑侦局长韩丰说:“加大力度,查清白色面包车。”一个月后,我再次见到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长闫子忠时,闫子忠不再提“查清白色面包车”的事。对我儿徐智鹏的尸体做二次解剖。既然第一次尸体解剖已作出死亡原因是外力作用一下左心房破裂心包填塞死亡。死因已非常明确。为什么还要做二次尸体解剖?打人凶手、现场多家媒体已做了报道。我把相关证人也多次向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提供过。为什么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不及时抓捕罪犯?而是用做二次解剖来做搪塞。这背后到底是谁在遥控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的正常执法工作? 2009年3月6日,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做出:《关于马波上访问题的结案报告》上明确的说:“……徐智鹏血压高压185、低压44…..”这一明显违反客观事实的造假行为,让我更加疑惑。我儿徐智鹏是国家二级运动员,年仅有22岁,身高2米,身体素质相当好。曾获得国家二级证书、拿过金牌奖章。血压一直正常。怎么可能出现这种世间罕见离奇的血压差?哈尔滨市道外分局明显的造假行为是谁幕后指使的?造假的最终目的又是什么?针对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这一明显造假行为,我做了详细的调查,并掌握了铁的证据。2007年4月17日,农垦职业学院校主任马文英别有用心的伪造了一份《徐鹏智病况实录》,马文英伪造的《徐鹏智病况实录》上,也明确说到:“……徐智鹏血压高压185、低压44…..。”马文英并主动把这份伪造的《徐鹏智病况实录》给黑龙江省公安厅法医鉴定中心送去。其目的不言而喻,就是想让法医鉴定中心做一份假鉴定书。 我儿被打死事实,想用因病“死亡”来掩盖。可是,我儿徐智鹏身上的14处外伤,法医又很难安排具体造成的原因。更露骨的是:农垦职业学院马文英等共七人在我儿徐智鹏出事的当时,第一时间把我儿徐智鹏寝室的其他同学驱除,对我儿徐智鹏的遗物进行了查抄。马文英等查抄我儿徐智鹏的遗物时,得到我儿徐智鹏的一份病志,他们如获至宝。马文英先后用心的把我儿徐智鹏那份病志的做复印和拍照。 把复印件、照片给了我,但是,我儿徐智鹏病志的原件,马文英找各种借口就是不给我。马文英先后对我说:“徐智鹏那份病志被公安、检察院拿去了。”我到“公安、检察院”跑了多次,最后真相大白,马文英在说谎、在欺骗我。我为了彻底揭穿农垦职业学院恶意造假的说法:“我儿徐智鹏因病死亡”,迫使我不惜性命,以跳楼抗争,农垦职业学院才把我儿徐智鹏病志的原件给了我。我看到,我儿徐智鹏病志的原件后,让我找到了农垦职业学院校恶意造假的铁证。在我儿徐智鹏病志的血压一栏,明显的看出是有人恶意造假后添上去的。因为笔记截然不同。 后添上去字也是医院向来不用的普通蓝色圆珠笔写的。我为了得到彻底证实,去哈医大找到当时给我儿徐智鹏看病的值班大夫和护士,当时给我儿徐智鹏看病的值班大夫和护士确认不是他们填的。并且说我儿徐智鹏当时一切正常。我把这一重要证据当时向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提供了,请求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依法查清谁在造假?可是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不但没有依法查清造假者,反把农垦职业学院马文英恶意造假的铁证,将错就错当做事实写进“2009年2月27日,省厅研究马波上访问题会议记录里”。太可悲了!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某些干警不是依据事实依法办案UQ是甘当腐败贪官的奴仆,不顾天理、不顾事实真相、不顾职业道德,竟按照马文英的“指挥棒”公开造假。到底谁给我儿徐智鹏量出这世间罕见离奇的血压?高压185、低压44呢?这种明知故错、丧尽天良的不法行为,为什么七年以来得不到法律公正的严惩? 当权者为了个人的私欲,就可以不顾国家的法律的相关规定胡作非为吗?2007年7月11日,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刑事技术大队与农垦职业学院校暗箱操作,欲给我儿徐智鹏做二次解剖鉴定。农垦职业学院并给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刑事技术大队支付一万元费用。这件事情我是一个月后才知道的。当时我在农垦职业学院办公室和院长张金商谈事情,院长张金问起我儿徐智鹏解剖鉴定一事,我对他说:“解剖鉴定不是早就出来了吗!”张金院长紧接着问我:“什么结果?”我说“外力至死啊。” 张金院长惊讶的说:“怎么还是外力至死?你拿出来我看看!”当我拿出解剖鉴定给张金长院看时,张金院长却轻松的反驳我说:“我说的是第二次。”这时我惊讶的问张金院长说:“什么时间做的第二次解剖?”张金院长找出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刑事技术大队欲给我儿徐智鹏做二次解剖鉴定,向农垦职业学院收费一万元的书面证据给我看。 我看后把我的肺都气炸了!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与农垦职业学院幕后的肮脏交易,为什么把我们家属牵扯进去?为什么把别有用心的人想对我儿徐鹏智做二次解剖鉴定,说成是“经家属同意”做二次解剖鉴?我们家属根本不主张对我儿徐智鹏做二次解剖鉴定!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在光天化日下明目张胆的卑鄙造假行为,让我恨之入骨。更让我认清了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不是依法办案,而是为了他们个人的私欲听从幕后黑恶势力的指挥?幕后的黑恶势力在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办案人眼里至高无上! 三、我儿徐智鹏在遇害前两小时,正常和姑姑发过短信。可是我儿徐智鹏遇害后,我儿徐鹏智的手机却在他的同学吴xx手里。而吴xx当时在离现场十多公里之外一个旅馆里,我儿徐智鹏的手机又是怎么到他的同学吴xx手里的呢? 我到当天吴xx住过旅馆做过调查。据老板娘说:4月14日下午15点左右我儿徐智鹏交完钱就走了。吴xx在旅馆傍晚18点30分左右。吴xx问有没有电话?老板娘说没有吴xx出入多次去外边打电话不停的哭。过了一会在外边来了两名男的带来食物走进吴xx房间。吴xx在房间不停的哭,两名男的再大声的劝当时声音很大。当时老板娘制止他们说小点声会影响他人休息。两名男的晚上21:30分后走了。吴xx零点以后也走了。 我怀疑当天来看吴xx 那两名男是他同学,来给吴xx汇报我儿徐智鹏被害一事。那两名男同学一定是案件的知情者;也是那两名男同学把我儿徐智鹏手机交给吴xx的。而吴xx将我儿徐智鹏手机交给我的同时却说:“是徐智鹏把手机落在我这里的。”吴xx为什么要说谎?吴xx说谎的目的又是为了掩盖什么?我为了彻底搞清幕后的真相,请求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调出与我儿徐智鹏生前有直接联系的六位人的手机电话记录。其中,有一个电话记录明显异常。在我儿徐智鹏被害当晚,该电话通话频繁,甚至在后半夜的2点、3点、4点还在长时间通话………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两名办案人员,刚开始对案件侦破胸有成竹、兴致勃勃,正当案件有了眉目。不知什么原因?其中,一名办案人员莫名其妙的被调走了!使案件止步不前、功亏一篑。留下的另一名办案人员李文忠,直言不讳的对我说:“不是我不想做下去,我得听领导的安排。换句话说,我只是一个小兵,你告我也没有用。你告该当官的。”从办案人员李文忠的语音里我听出来是上面有意在压案、拖案。办案人员李文忠所说的上面具体又是谁?到底是哪位高官以权代法,干预正常办案? 四、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对我儿徐智鹏遇害一案一拖再拖。但在多家媒体报道的压力下,案件已过100多天。只好第三次成立破案组来应付我。所谓的破案组只有孙文滨、李文忠二人。孙文滨、李文忠二人依据哈市新闻网的报道,找到目击证人尹庆才进行了核实。2007年7月30日上午,我到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孙文办滨公室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孙文滨多次找到目击证人尹庆才核实的结果向我做了透露。孙文滨对我说:“任庆才的证言对你的案件非常重要。我调过相关监控,任庆才当天确实开冈田三轮车路过现场。这和哈市新闻网的报道一致。”我和孙文滨正谈话时,孙文滨的手机响了。孙文滨掏出手机看了看,和我说:“我接个电话。”便走出办公室。过了一会,不见孙文滨回来,我也走出办公室。我见孙文滨不在走廊,便往前走了几步,听到孙文滨在另一个房间打电话。我清晰地听到孙文滨在说:“这样会让两边为难,里外不是人啊!”对方说的话,我在走廊听不清楚。紧接着孙文滨用附和对方的口气说:“对对对!如果二次解剖能做出因病死亡就好了!”我听到这,不由的冲了进去。孙文滨看见我,马上终止了电话。脸上露出非常尴尬的表情。我一再追问孙文滨说:“到底是谁给你打的电话?”孙文滨非常为难的说:“我真的不能告诉你啊!不行你就告我去吧。我马上就要退休了,本想在退休前做一件体面的事,给自己公安工作画一个完美的句号。没想到现在让我里外不是人。”孙文滨的话语流落出他很为难。我心里非常清楚:给他打电话人的权力大于孙文滨,他在幕后阻挠孙文滨的具体破案工作。我当时虽然掌握了孙文滨这次通话的具体时间是:07年7月30日(来电话11点过点,结束时间11点16分)但至今我也调查出这位神秘的人物。孙文滨和那位神秘的人物通话以后,以各种借口推脱、搪塞了我几天。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又调来贾会彬接替了孙文滨的工作。 五、我几次找贾会彬谈我儿徐智鹏的案件,每次贾会彬都是劝我申请做二次解剖。我和贾会彬明确的说:我对第一次解剖没有异议。我为什么还要申请做二次解剖哪?我已调查好了,凶手就是我儿徐智鹏同寝室那几个要好的同学。为什么到现在公安还不抓捕罪犯?贾会彬却以抓捕得经领导审批、还得需要做二次解剖等等理由搪塞我。 我当时通过在胸前挂着我儿徐智鹏的遗像及我愿卖肾为儿伸冤的广告,在现场寻找目击证人。已寻找到三位目击证人。他们分别是:任庆才、于婷婷、王树刚。 哈市新闻网报道了采访任庆才的实况录音。任庆才详细讲诉了现场三人打一人的过程。 于婷婷和我讲了她目击打人现场的过程后,又非常认真的和我说:“我认识他们。阿姨你如果有他们的照片,我告诉你都是谁。”当我拿出我儿徐智鹏众多同学照片时,于婷婷毫不犹豫的认定是刘迪、刘喆、谢志江三人打的我儿徐智鹏。 王树刚和我讲了,他目睹我儿徐智鹏从被打第一现场路北艰难的横穿马路到路南,倒在辅路上死亡的经过。王树刚讲的和监控录像完全吻合。 我把更多的证据摆在办案人员面前,办案人员视而不见。每位办案人员对案件都了如指掌,心知肚明是上面有意在拖、压案件。因而,四组办案人员无法掩盖上面的意图,迫不得已的让我去告他们。我为了给儿子伸冤,只好进京上访讨说法。我却屡屡被黑龙江省公安作为一级抓捕对象,拘留造成流产、关押逼我跳楼抗争。2009年9月我在北京打工期间又一次被黑龙江省公安厅下令一级抓捕,我被囚车押送到佳木斯劳动教养所。 2009年2月2日,黑龙江三级公安在幕后黑恶势力的遥控,串通一气、暗箱操作。为他们公开保护凶手的枉法行为找说辞。竟大言不惭的说:“为了查明死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应对徐智鹏死体进行二次尸检,因你明确表示不同意二次尸检,侦查工作将无法继续进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4条没有规定,鉴定死因。尸体需要二次尸检才能确认。 2、第一次“尸检报告”, 死因已明确认定是:“外力击打所致。”我没有异议,为什么三级公安强迫我申请做二次尸检? 3、具体那位对第一次“尸检报告”有异议?为什么不光明磊落的站出来,指出第一次“尸检报告”的错误所在。正大光明的出示书面申请,申请做二次尸检呢? 4、黑龙江三级公安,为什么不依法查清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是哪位办案人员公开造假?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和农垦职业学院暗箱操作。欲在二次尸检造假,有一万元黑交易佐证。可恶的是:把他们的造假行为说成是我同意的。在第一次尸检,共计支出费用不到伍佰元。农垦职业学院竟拿出一万元给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作为二次尸检费用。难道他们想给我儿徐智鹏做二十次尸检吗?在2008年12月10日,又是谁私下组织人员暗地对我儿徐智鹏的尸体解冻,欲强行做二次尸检,被工作人员当场制止? 5、农垦职业学院主任马文英为什么伪造《徐鹏智病况实录》?把我儿徐智鹏血压竟说成“高压185、低压44”。 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不但不依法查处,还把这一荒唐的说法将错就错,当做事实写进黑三级公安《研究马波上访问题会议记录报告》里。却成黑龙江三级公安对案件终结的依据。这种严重违法行为到底该如何严惩? 黑龙江公安厅竟把人命案当儿戏。这么一个明显的案子,当地路人皆知。黑龙江三级公安为了保护凶手拖案压案七年,最终演变成悬案。因而,我迫于无奈,恳请公安部依法查清黑龙江三级公安保护杀人凶手的内幕严惩渎职犯罪团伙。同时希望中外媒体跟踪关注案件的最终结果! 2013年12月12日 死者母亲马波于北京 联系电话:18712763535。 |
Posted: 13 Dec 2013 07:42 AM PST (2013/12/13)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12月13日)下午,首届全国维权公民在京普法活动今日开讲,有40余人汇聚一堂,共同学习了法律知识。今天的主讲人是辽宁的王文江律师,王律师以宪法、宪政、公民的权利为着落点,讲解了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与西方法律规定存在的差异等。王律师所讲解具体的法律条款都让大家受益匪浅。 王文江律师也请大家相信,中国的司法独立与公正终有一天会实现。广大维权公民更是表示,要用学到的法律帮助习近平主席反腐、政改,相信乌云遮不住太阳!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公民义务、共同维护中国法律尊严。 尽管大家都非常困难,会后还是为巩进军进行了捐款。大家一致认为巩进军无罪,是体制造就了帮凶,最后帮凶是死在了体制下。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社会建设项目编辑 |
Posted: 13 Dec 2013 04:45 AM PST |
Posted: 13 Dec 2013 03:04 AM PST (2013/12/13)权利运动发布:
敢问北京警察何为“中国梦”?原来就是配合截访发家又致富。最近,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分局与看守所在预谋的一起配合截访活动中,因维权人士姜家文等人挺身而出而流产,发家致富的“中国梦”碎后,就是疯狂的抓捕有正义感、且敢作敢为的访民。 2013年12月9日早上8点07分,湖北访民阮积忠的妻子龚登玉接到预审冯警官的电话,要她去丰台看守所接囚禁与此的阮积忠,说要无罪释放阮积忠和郭红两位湖北荆州籍的访民。提前一天以“取保候审”获释的维权人士姜家文听到消息,与刘建刚、李树南、韩玉萍、黎容好、许高卫等人,陪同龚登玉前往看守所迎接。 等到中午12点,来了2辆鄂O和鄂D车辆,在警察的配合下到看守所内就把阮积忠和郭红两人拉上车,并在没有给当事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带出了看守所,准备劫持而去。车辆出看守所大门外后,阮积忠和郭红要求下车,龚登玉与姜家文等访友来到了车前要求让他俩下车,在大家同心合力下,湖北当局的截访活动宣告破产。 然而,当大家回到暂住地后的当晚,就遭到了警察报复性抓捕。维权人士姜家文、阮积忠的爱人龚登玉、湖北武汉的刘建刚、四川雅安的韩玉萍等人相继于人权日的凌晨4点50被抓,而广东东莞的黎容好、辽宁的道士许高卫、湖北的李树南于12月11日遭到抓捕。 目前,遭到报复性抓捕的人都已经失去联系,家属也没有任何消息。平常社会破人钱财遭人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破人不法钱财遭抓捕。个中缘由,两个字:特色。 冯警官电话:1391170858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Posted: 13 Dec 2013 02:12 AM PST (马琴芳在讨说法) (马琴芳被打成耳膜穿孔一级伤残) (作者: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 上海闵行区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与政府官商勾结,非法征地,欺诈拆迁、侵占农民宅基地,严重侵害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失去了土地、房屋、财产的工业区的农民们在老党员邱贵荣的领导下,与腐败分子进行了一场不屈不饶的抗争运动。 有多名失地农民的维权代表遭到政府的打压,有被拘留的;有被失去工作的;更有被警察以及工业区雇凶殴打的。那些在工业区充当打手的人,从来都是打人不眨眼,不管老弱病残,绝不手软,真是畜生都不如。 2013年1月28日,两名失地农民被工业区雇佣的朱姓打手殴打。第二天,70岁老人马琴芳在买菜回家时正好碰到那个朱姓打手,马琴芳就上前对那朱姓打手说:昨天是你的不对,怎么可以随便打人?朱姓打手听后,不由分说恶狠狠的撩起手抽了马琴芳老人两个耳光,马琴芳被抽的顿时两眼冒金星几乎倒地,到医院验伤耳膜穿孔、有淤血、脑震荡。司法鉴定听力一级伤残。老人本来身体很好,无论去法院“要立案”,到“康办”等地,在维权路上老人绝不落后,老人目前行动迟钝,听不清外界的声音。按照法律规定,朱姓打手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的重伤害,致人重伤的罪犯却至今逍遥法外。 2008年9月16日,近千名工业区失地农民到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上访,要求解决侵害老百姓的问题,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总经理金惠铭接待,但金惠铭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拖延时间。下午一点多钟,由工业区派出所所长带了警察、特警、联防队、城管的人强行驱赶前来上访的千余失地农民,其中一个特警将一位70多岁的老人推到在地,导致老人手臂骨折。群愤激愤下,警察开始抓人,其中维权代表潘金花关押派出所8小时左右。 2008年10月29日,在上海市信访办上访,102室工号2号接待员接待敷衍,引起失地农民的不满,2号接待员喊来警察,再次对失地农民进行镇压。有的警察用装满矿泉水的瓶子砸向农民,有的老年妇女被拳打脚踢倒在地上直滚,10多人被打伤,打伤后再被警察关押在110室房间。有的被警察用电警棍击倒导致惊吓小便尿在身上。维权代表潘金花质问警察没人性,被警察抓住头发不停左右煽耳光,打的她两眼冒金星,耳朵嗡嗡作响,颈椎也被打伤。警察不仅多次用暴力镇压老百姓的事件,潘金花说: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幕幕恐怖的场面,忘不了那刻骨铭心的灵魂深处的痛! 警察多次用暴力镇压不但没有打垮失地农民,反而使失地农民更加坚强、团结,他们在与腐败当局的斗争中,也成为了推进民主法制的主力军!莘庄失地农民超过400天“我要立案”请愿就是最好体现。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Posted: 12 Dec 2013 11:21 PM PST (2013/12/13)权利运动发布: 来自河南省南乐消息,今天上午8点30分,为信仰自由者提供法律援助的15位律师离开南乐县南国时尚宾馆,到南乐县检察院提交对公安局滥用职权抓人与看守所滥用职权限制会见的控告,结果遭到伪政府安排的伪群众的围攻与暴力殴打。 据了解,当杨兴权、张维玉、刘卫国、夏均、郭莲辉、陈建刚等律师到达南乐县检察院时,看上去情况一切正常,其实当局正在调兵遣将,由检察院稳住大家。到上午10多,突然一群伪群众冲了过来,对律师们实施暴力,并抢夺手机,其中张维玉、刘卫国、江天勇三位律师伤情较重。 中共当局刚刚发布消息,称中共统治的大陆地区又迎来了一个人权最好时期,结果信仰自由宗教的民众被抓,维权律师被打,法律与人权遭公然践踏。杨兴权律师说,明、后天是双休日,准备下周到南乐的上一级的濮阳市检察院提交控告信。 张少杰家属:13283026151. |
Posted: 14 Dec 2013 07:35 PM PST (2013/12/15)权利运动发布:
被中共利益集团强制买断工龄而失去工作的工商银行原湖北潜江分行职工伍立娟,自一周前在北京维权被失踪后一直没有消息,各地的银行断友非常担忧其安危。直到昨天,另一位在维权路上与伍立娟并肩战斗断友黄行芝终于在潜江市拘留所见到了伍立娟。 原来,伍立娟被潜江当局以到中南海周边非访为由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秘密关押在拘留所。盘剥劳工与通过改制非法解雇劳工都出自中南海,银行断友到中南海反映实情何罪之有? 潜江市行长郝国才:18986956000, 潜江市付行长付明:13807228086 潜江市书记张桂华:13972617158 潜江市市长罗茂文:1380722821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劳工权益项目编辑 |
Posted: 14 Dec 2013 07:37 PM PST (2013/12/15)权利运动发布: 在江苏苏州范木根用杀猪刀抵御党和政府加警察与黑社会相互配合暴力入侵逼迁事件的第二天,既“12.4”法制宣传日的晚上20点,一批穿警察服装的、20吊儿郎当岁的黑社会小啰啰在党委书记、兼政法委书记的指使下,扑到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凤池新村施南城家实施打砸。施南城与邻居林琴报警后,遭到殴打,施南城严重受伤。 施南城说:110来了后,这些地痞称是拆迁指挥部的,受洪山镇党委和政府的委托,来警告没有签协议的被拆迁人。双方被带到洪山镇派出所后,镇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张建喜急急忙忙赶到,拉走派出所副所长刘建生“沟通”。施南城质问张建喜:你们政府怎么能干如此事情?张建喜先推说不知道,称自己是喝酒路过。最后居然称雇佣黑社会穿警察服装“执法”很正常。 施南城,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凤池新村居民,原来靠着勤劳致富,生活富足有余。由于政府官员为了他们的不法利益,实行黑社会逼迁,导致心脏病、糖尿病,甚至离婚。现在治疗手上的伤就需要一万元。由张先喜书记组织的黑社会地痞流氓,至今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施南城电话:05198752290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Posted: 14 Dec 2013 05:40 PM PST 1、 上访艺术团诚聘乐器、独唱、相声、小品等演出队员;聘请具有悲天悯人情怀、热心公益事业的爱心人士;具有写作基础和网络知识的人士,创作和真实地反映广大访民所面临的生不如死的窘迫,并征集创作、改编反映上访者悲惨生活的优秀歌曲;
2、 艺术团巡回演出间隙,艺术团成员向全社会控诉遭遇的屈辱和不公正,发放所蒙受屈辱的详细情况资料;将那些贪赃枉法残害百姓的恶警恶官的滔天罪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为匡扶正义和维护法律的尊严,为蒙冤受辱的弱势群体,提供一个向社会控诉、呐喊和讨还公道的平台,以缓解和避免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3、 上访艺术团郑重向社会承诺,只要有一个访民蒙受到屈辱,没有得到圆满地解决,合法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每一个心存善意和良知的的人,就有义务为其所遭受的不公平呐喊,就有责任向社会传达正能量! 《全国上访冤民巡回演出艺术团》准备明年开展全国巡回演出,我们坚信,有理有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我们从容地走到今天和永远的信念,就是邪不压正,就是正义必定战胜邪恶!绝不允许邪恶势力的肆虐,绝不允许草菅人命的恶行在这个世界肆虐! 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强调指出,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即便如此,那就让我们一起来响应党和王岐山的号召,在此呼吁蒙受屈辱和各界坚持真理的志士仁人,伸出你正义之手签名。签名人请将姓名、身证号码、发短信至15031424387。蒙受屈辱的上访人,请就近与下面联系人联系洽谈。敬请以下联系人和所有蒙受奇耻大辱的冤民们转载。 联系人: 河北沧州 郭起真 电话 1505698042 身份证 130902195805100038 河北廊坊 陈树花 电话 15100614713 身份证 132801196411034423 河南开封 蒋矩林 电话 13523175009 身份证 412325196302150019 云南昆明 肖义雄 电话 13628702772 身份证 212453197301301514 辽宁辽阳 李忠明 电话 13514194662 身份证 211022197711012017 江苏常州 史东芹 电话 18961286678 身份证 32042319611001164x 河南洛阳 韦耀武 电话 13513634774 身份证 541032194303034011 辽宁丹东 青 天 电话 15100614713 深 圳 邓 仁 电话 18026985680 湖南怀化 俞天芝 电话 13117450806 湖北襄阳 吴 燕 电话 13797707259 乌鲁木齐 张建华 电话 13150219056 山 东 王女士 电话 13041128098 天 津 市 时女士 电话 18920053386 广 东 省 夏女士 电话 13432009216 2013-12-15 |
Posted: 14 Dec 2013 07:00 AM PST |
Posted: 14 Dec 2013 03:21 AM PST |
Posted: 14 Dec 2013 12:12 AM PST (2013/12/14)权利运动发布:
世界人权日前后,北京又一次对访民进行了大清洗,大量访民被抓走,失踪。据新疆访民高维新说,前天晚上驻京办的官员到马家楼,欺骗说安排宾馆,保障生活,然而却囚禁到朝阳区长营东路新疆昌吉州驻京办事处,身份证被扣,一天就两个小馒头加咸菜,等于变相虐待。 目前,关押在北京朝阳区长营东路新疆昌吉州驻京办事处的有20 多人,其中维族5人,回族8人,以及汉族近10人。被关押者对驻京办虐待愤愤不平,质疑官员侵吞维稳金。 高维新电话:13241512743。 吴万有电话:15559253032。 杨宗成电话:15299254787。 柳兴兵电话:18999973837。 刘根兆电话:13279948693。 杨宗保电话:15599681552。 阿地力喀米力:18040746643。 依玛南木巴拉提:13779754161。 肉孜卡米力:1357911638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Posted: 15 Dec 2013 04:48 PM PST (2013/12/16)权利运动发布:
陕西宝鸡访民周志银致电权利运动,称其宝鸡老乡杨岁全昨天下午18点50分被截访人员在永定路竹园村大酒店的宾馆打伤,生命垂危后先送铁建医院,医院检查后转送永定路武警总医院急救,而实施暴力侵害的截访人员已逃之夭夭。 据了解,杨岁全是宝鸡市渭滨区桥南街道人,越战伤残(六级)老兵,因为山西开关厂企业改制被失业,而且16年工作单位居然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失业后无钱看病而上访。前天,宝鸡市渭滨区桥南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林军带领专职截访人员王小明、强晓军到马家楼,以一定帮助解决问题为由,将杨岁全接到宾馆黑监狱。 在被从马家楼接出后,杨岁全就失去了人身自由,也吃不饱饭。昨天截访人员王小明冲进房间,不由分说将躺在床上休息的杨岁全实施暴力,直打到伤残军人奄奄一息,发现不对才送医院救治。 目前,在武警医院陪着杨岁全的只有闻讯赶到的老乡周志银一个人,而武警医院见送来的人跑了,就将本应该安排在观察室的杨岁全扔在了医院大厅。 杨岁全电话:13772658270. 周志银电话:15652721512.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Posted: 15 Dec 2013 07:12 AM PST 【王扣玛在关押母亲的黑监狱(友放浴室)鸣冤】 王扣玛是上海市长宁区居民,一个维权上访人士,现在关押在上海市监狱总医院(上海市浦东新区繁荣路478号)。 王扣玛已被上海市闸北区法院、上海第二中级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枉判为二年半徒刑(2012年9月25日至2015年3月24日),其案由是2012年1月5日王扣玛与一些亲朋好友在曾经关押其母滕金娣的“黑监狱”(友放浴室)的弄堂内,在当地派出所民警划定的警戒线内搞了十几分钟的祭奠活动,这天是其母滕金娣因非法强迁上访被闸北区北站街道工作人员关押“黑监狱”八十余日而含冤猝死的忌日。 王扣玛的辩护律师杨绍刚(上海绍刚律师事务所主任、原市人大代表、市政府参事)依据法律与事实做了无罪辩护。关于王扣玛、魏琴一案是否审判公正,以后可以通过申诉程序最后会辨清。我们应当相信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的承诺:“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现在,我们紧迫关切的是王扣玛的生命,避免六年前上海维权人士陈小明死亡的悲剧再现。 王扣玛因上次遭受冤狱,已变成一个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另外患有严重的高血压症,医院多次开出病危通知书。一个年将六十的高危病人,残废人,这次又被投入监狱,他在长宁区看守所仅关押几天,因病危被送到上海市监狱总医院关押至今,长达一年多。 关押期间,王扣玛的血压常常高达210-220,危及生命。一审开庭,王扣玛是挂着氧气袋出庭的,二审没有开庭审理。11月中旬王扣玛所在地民警受闸北法院委托通知家属,王扣玛又患脑梗,家属请律师去探望他。杨律师去监狱见王扣玛时,王扣玛是躺在病床上吊针,病情严重,身体极差。最近,上海市监狱总医院医师诊断:脑部基低节多小点脑梗,部位中间。 王扣玛的病情会危及生命,不适合在监狱里服刑,应当保外就医。她的女儿已于12月9日用挂号信函(邮件编号:XA09673457531)向上海市闸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提交了王扣玛保外就医的申请书,至今没有回复。上海市闸北区法院是王扣玛二次遭受枉判的法院,是否会公正做出王扣玛保外就医的准许决定吗?我表示疑问。 因此,我致函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请求你们依据法律与人道主义的情怀关心王扣玛的生命,督促上海市闸北区法院依法准许王扣玛保外就医。 此致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韩正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崔亚东 上海市民:冯正虎 2013年12月15日 附件: 一、王扣玛案的一审判决书(2013)闸北初字第615号 http://canyu.org/n80764c6.aspx 二、王扣玛案的二审裁定书(2013)沪二中刑终字第759号 http://www.canyu.org/n82315c6.aspx 三、杨绍刚律师一审辩护词:王扣玛无罪 http://canyu.org/n80761c6.aspx 四、杨绍刚律师二审辩护词:王扣玛无罪 http://www.canyu.org/n82316c6.aspx 五、冯正虎:王扣玛在黑监狱旁边祭拜母亲有罪吗? http://www.woyaolian.info/archives/3350 六、冯正虎:王扣玛是受害者,还是累犯? http://www.woyaolian.info/archives/3386 注释:陈小明的死亡 陈小明是上海市民,原就职于上海家化集团企业,从事技术工作。因他家庭的住房遭受强迫拆迁,开始走上上访之路,并由一位维护自身利益的访民成长为一位关注与维护其他公民房屋权的人权捍卫者,获得总部设在日内瓦的全球居住与反迫迁中心颁发的《住房人权捍卫者奖》。2007年1月9日陈小明被上海法院以所谓“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刑2年。陈小明因患乙肝,长期服药,他母亲多次为他申请保外就医都被拒绝,在狱中导致病情恶化。 2007年6月29日,安徽皖南的白茅岭监狱通知家属,称他病情严重住在上海提篮桥监狱医院,该日才准许陈小明保释。2007年7月1日,陈小明从监狱被放出就医两天后,在上海中山医院大量吐血不止,于晚七点半左右去世。陈小明家属抗议狱方拖延对他的医治,和陈小明一起上访的上海访民怀疑他的死因是遭到狱方的虐待,所以每年7月1日陈小明的忌日成了上访民众的抗议日。而且,数年来陈小明家属委托律师一直坚持追究上海狱方对陈小明死亡的法律责任。 |
Posted: 15 Dec 2013 06:36 AM PST (2013/12/15)权利运动发布: 2013年12月11日,河北省涿州市义和庄乡南仁村访民梁银菊途径到天安门广场时,遭到警察的盘查,一部黄色索尼牌数码相机被警察拿走,没有任何手续。今天下午2点30分,梁银菊找到天安门公安分局,一个领导模样的人听梁银菊是来拿回自己的相机时,问梁银菊有没有手续?知道没有手续时,告知梁银菊去投诉。 据了解,2013年8月17日,梁银菊和哥哥到义和庄乡北仁村拉东西,遭到他人殴打致轻微伤和轻伤,由于公安机关不作为而上访。梁银菊是一位新访民,对天安门警察盘查、以及扣押相机的行为是第一次碰到,所以没有要手续,也没有记住扣押自己相机的警察的警号。 党国的警察与过去朝廷的衙役除了称呼有所区别外,基本的职能是差不多的,就是保护绝对领导的江山万万代。过去衙役常敲诈与勒索,今朝警察无明火执仗,只因梁银菊手中没手续。 梁银菊电话:1821103572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Posted: 15 Dec 2013 06:28 AM PST 今天是曼德拉国葬日,因为当局不准我外出聚会,所以约朋友到我家中追思曼德拉,制了横幅表达哀悼。 当局得到消息,打电话威胁我的朋友。晚上又派了四十多个公安国保到楼下,不准朋友进门,我所住的21层也派了六七个人上来,封了房门,不准我出门一步。 朋友们在楼下据理力争,结果李红卫被带到派出所,诬她“扰乱社会治安”,至今还未释放。高祥明冲到楼上硬是被数名国保赶下楼。 中国当前是一个黑暗的国家,当局为自己树立光辉形象,装模作样纪念曼德拉,民间却禁止悼念曼德拉,甚至连个家庭聚会都进行明目张胆的破坏。 残酷的事实告诉我们,中国人必须学习曼德拉,为争自由、人权,不怕坐牢。战胜恐惧。 强烈要求释放刘晓波。 2013年12月15日星期日于山东大学 联系电话:13655317356 0531-88365021 |
Posted: 15 Dec 2013 02:24 AM PST (2013/12/15)权利运动发布: 吉林延边访民董奎红致电权利运动,称昨晚21点在马家搂吉林厅,自己与闫春凤、张继新、王桂英等20余吉林籍的访民,突然遭到吉林省驻京办雇佣的一群黑社会袭击与绑架,其中一位不知名的60多岁女访民被打昏迷,由3位相互认识的女访民陪同送医院抢救。 政府豢养的黑社会访民被打伤出现生命危险,就一哄而散,闫春凤、张继新、王桂英、尹丽红、朱亚芳、马建平、安春玉、代明川等天寒地冻下逼迫回到马家楼。对政府实施的黑社会截访,大家以“决心书”相约,以范木根精神誓死捍卫国家法律和自己的人格尊严。 另外,昨天在吉林厅还发生一起被打访民割脖子抵抗截访的流血事件。据说割脖子的是吉林辽源访民郭凯,一个被党和政府强拆房屋的孤儿,无家可归进京讨说法,目前生死不明。 ![]() 董奎红电话:1384330978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Posted: 15 Dec 2013 02:26 AM PST (2013/12/15)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深圳80岁老人杨翠云在女儿赵国莉的陪同下,穿状衣到党国皇宫中南海,求见习近平总书记,希望尽快落实群众路线,既解决自己女儿的冤情,又解决中国人民对共产党的信任问题。 赵国莉毕业于济南大学,因劳动纠纷上访十年,频遭打压,曾先后被拘留两次,劳教一年,多次被关黑监狱。特别是在十八大前夕,遭当地黑保安套头套毒打。赵国莉的丈夫毕业于人民大学,不堪忍受强大的政府施压,导致夫妻离婚,原本安逸祥和的家庭也告破散。 面对当地政府的种种违法行为,经历了日本侵略时期的赵国莉之母杨翠云老太,抱着病弱之躯,在风烛残年的最后光景愤然来京,为女儿讨公道,向党中央反映民间真相,希望党中央落实群众路线,切实解决民间疾苦,血泪冤情早日昭雪。 党国皇宫的卫队挺好,告诉杨翠云、赵国莉母女俩,将送她们到一个专门解决问题的地方,结果那个地方居然就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久敬庄。从上至下都撒谎,党国也已走入了杨翠云老太一样的暮年? 赵国莉电话:1878153767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Posted: 14 Dec 2013 10:56 PM PST 《控 告 书》
尊敬的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您好! 我向您控告顺义区政府、法院、公安违法暴力强拆我家。 我叫张淑凤,我丈夫叫张德利,我们有个女儿,一家三口住在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前进新村,下面我将我家案子与违法强拆的事实经过如下: 一、我丈夫张德利被人故意殴打致残。 在2001年12月20日,因我6岁的女儿感冒上学迟到,被王秋菊老师殴打,我丈夫张德利去学校理论,又被其老师闫呸雄,手持铁棍并勾结三个社会流氓都手持铁棍在学校门口,将我丈夫殴打致残,丧生劳动能力因闫呸雄的哥哥是顺义公安分局副局长闫志刚,官官相护,不惜一切手段迫害我,多次非法拘禁、拘留,无理违法“劳教二次”,我的腰部被仁和派出所副所长肖志国、阮学明等人打伤,至今我们告13年了,无人管,我们夫妻两真是走投无路,上告无门。 二、我们是顺义区政府、法院、公安违法暴力强拆的受害者。2009年6月4日我家就断电直至2013年11月25日暴力强拆为止。我家属于违法拆迁,1、没有北京市发改委批文,2、没有北京市国有土地批准书,所以我家量地,我都没给签字,因为他们没有合法的手续,顺义法院厅长涂长江,枉法办案,枉法判案。 我于2013年11月25日,早上坐公共汽车到石门车站下车,顺义法院以汤洋为首,6、7个人突然一拥而上,抢走了我的两部手机,劫持绑架我,倒背手戴上手铐,用下三烂的手段非法将我直接拉往朝阳拘留所,在朝阳拘留所他们才给我拘留票,非法拘留15天,顺义法院的法警对我殴打,致使我腰部、胳膊、腋下、双手等……都有青紫伤,腋下红紫破了出血,现在我的全身疼痛,顺义法院这种行为,就是典型地痞、流氓行为。 他们马上又去我家,政府、法院、公安,还有很多便衣,对我残疾的丈夫下毒手,我丈夫用生命与这些违法分子抗争,这些暴徒连踢带打,掐住我丈夫的喉咙,差点给掐死,有个法警又将我丈夫打昏,后也拉往朝阳拘留所,拘留15天,我丈夫在拘留所昏迷不醒三天,他们拘留我们的目的是在拘留所养伤。 当天下午,这些没有人性的流氓就将我家暴力强拆了,他们连一个残疾人都不放过,没人性。在朝阳拘留所,法院执行厅的汤洋说:强拆你家,我们也没办法,我们法院也得听政府的,是政府要强拆你们家的,你要告,去告政府,告我们法院没用。 因为当初违法拆迁时,(原仁和镇镇长陈汉松,现任顺义区信访主任),镇长陈汉松就说:让我们先别上访了,把拆迁和我们的案子,合并在一起解决了。还有法院的涂长江也说给我们和并在一起解决,现在看来,他们一起欺骗我们,拖时间目的是暴力强拆。 现在他们终于达到目的了。后汤洋说:给你三套现房,300万,连案子一起就算都解决了。我丈夫也答应了,在12月9日,违法拘留15天期满,我丈夫不出来,顺义法院汤洋对我丈夫说:给你协调好了,领导就在外面,你出去吧,这样我丈夫才出来。原来汤洋也是在骗我丈夫,当我丈夫一出拘留所,根本没有领导,汤洋他们马上开车走了。 没办法,我搀着我丈夫我们坐地铁、准备去中南海找习主席,李总理,路过天安门时,(因我举着状纸,上面写顺义区暴力强拆求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救救我们一家,无家可归)被天安门警察拉走,后被顺义仁和派出所副所长肖志国等人拉到仁和派出所,晚上拆迁办的金永胜经理来了,给我们拉到一个小旅馆,答应找政府协调解决。这期间,不让我们出去上访,我也答应了。 就在14日周六,金经理告诉我们协调不行,金经理说:政府说了,那是当初说的,现在强拆了,连房子也不给了,现在看来暴力强拆,就什么都不给了,这就是政府在烧、杀、抢老百姓的。而且金经理说了,这个旅店也不让我们住了。 习主席,李总理:我们现在走投无路,上告无门,无家可归,流落街头,我们全家哭着请问习主席、李总理,顺义区这些贪官,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恶作一个生活在最底层的小平民百姓。 求:习主席、李总理救救我们一家吧! 控告人:张淑凤、张德利 于2013年12月14日晚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残障人士权益项目编辑联系电话:13718139034。 |
FOR IMMEDIATE RELEASE: Both Daughters of Zhang Lin Welcomed in the Home of Reggie Littlejohn Posted: 16 Dec 2013 09:04 AM PST SAN JOSE, CA. The ten-year-old daughter of Zhang Lin, Zhang Anni, arrived in San Francisco on September 7, on a flight from Shanghai, accompanied by her 19-year-old sister, Zhang Ruli. The two stayed at the home of Reggie Littlejohn and her husband, Robert. After several days, Ruli flew to visit relatives in New York. Last week, she returned to San Jose to be reunited with Anni, who cried with joy to see her.
Littlejohn made the following personal statement: “We are absolutely thrilled that Anni and Ruli have come to stay with u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at the sisters are now together. I would like to thank those who worked hard to help make this happen, including Congressman Chris Smith, Jing Zhang, President of Women’s Rights in China, Ann Noonan, Executive Director of the CUSIB, Yao Cheng, Hu Jia, Li Huaping, Zhou Weilin, Chai Baowen and other friend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who assisted greatly but cannot be named at this time. It is my delight to be able to help the family of Zhang Lin in this personal way. My husband and I are overjoyed to be able to care for and love two such fine daughters of China.” Littlejohn continued, “My husband and I are very proud of Anni. She is a smart and determined girl. In her first three month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ni has been attending school, learning English quickly, making strides in her piano lessons, and has learned to swim. She also has a quick sense of humor and a magnetic personality. She will be a leader one day. We are just getting to know Ruli, and are already impressed with her intelligence, sensitivity and insight. We have no doubt that she will be a force for good in the world.” PHOTO CAPTIONS: 1) Reggie Littlejohn greets Anni and Ruli Zhang at the San Francisco airport upon their arrival from Shanghai on September 7, 2013. 2) Littlejohn and Zhang Anni greet Zhang Ruli at the San Jose airport on December 8, 2013. ![]() 3) Anni and Ruli standing in front of their first Christmas tree, in Littlejohn's livingroom ![]() All photos courtesy of Women's Rights Without Frontiers. CONTACT: Reggie Littlejohn, President, Women's Rights Without Frontiers EMAIL: reggieli...@gmail.com CELL: 310.592.5722 WEBSITE: www.womensrightswithoutfrontiers.org |
Posted: 16 Dec 2013 07:30 AM PST (王国廷辩护律师丁锡奎提交)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们受本案上诉人王国廷的委托和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在王国廷涉嫌故意杀人上诉一案中继续担任其辩护人。我们将忠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辩护人的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王国廷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依法维护王国廷的合法权益。 我们认真阅读了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2012)一中刑初字第168号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仔细研究了该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及所依据的证据,并详细听取了王国廷对一审判决的意见,我们认为: 一审法院完全采信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认定上诉人王国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关键事实没有查清,适用法律错误,存在重大程序违法,我们仍坚持一审时的辩护观点,在此不再赘述。现针对一审判决,结合二审庭审情况,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二审合议庭参考: 第一部分、程序问题 本案一审存在诸多程序违法之处 一、违反法律,秘密宣判 本案一审宣判时,一审法院没有依法通知辩护人,违反了《刑诉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三款“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第一百九十六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一款“……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的规定。本案一审法院在2012年11月、12月开庭时,审判长阻止辩护人对同案其他被告人分别单独进行询问。根据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辩护人对同案其他被告人分别单独进行询问是原则,传唤共同被告人同时到庭对质是例外,二者不能互相代替。 一审法院的行为违反了: 1、原《刑诉法》(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正)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的规定。 2、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23号)第一百三十三条“……经审判长准许,被告人的辩护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控诉一方就某一具体问题讯问完毕后向被告人发问”以及第一百三十四条“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的被告人,应当分别进行讯问。合议庭认为必要时,可以传唤共同被告人同时到庭对质” 的规定。 三、违反有关规定,未按规定及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2012年11月29日本案的第一次庭审进行到法庭调查环节时,被告人王国廷的辩护人 丁锡奎律师向法庭提交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该申请书中包括了有关证据涉嫌非法的相关线索。梁勤法官在收到申请书之后直至当日庭审休庭前,始终未启动调查程序,并对丁锡奎律师提出的异议置之不理。12月5日本案第二次庭审时,被告人王复玲的辩护人马纲权 律师与被告人王国云的辩护人耿建平 律师分别向法庭提交了《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申请书》,但梁勤法官在未对涉嫌非法的证据进行调查的情况下,仅凭公诉人宣读的说明材料,即宣布所涉证据均为合法取得。其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2010〕20号)第五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前或者庭审中,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应当先行当庭调查。法庭辩论结束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调查”之规定。 四、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 2012年12月11日,辩护人向一审法院提交了《审判人员回避申请书》(详细内容见一审案卷材料),要求审判长梁勤回避,一审法院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驳回我们的申请。辩护人仍然坚持原来的回避请求及理由;梁勤属于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情形,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12号)第二条第(六)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审判人员违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其回避:(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的规定。 第二部分、事实认定错误 证据采信偏差导致认定事实错误 辩护人对本案本害人的殁亡表示遗憾,但是一审法院,明显的偏袒受害方;虽然被害人黄双来只是最基层的村委会主任,但一审判决体现出来的官官相护、深文周纳、罗织罪状、指鹿为马、颠倒黑白,令人发指;一审法院,不仅存在上述程序严重违法问题,而且关键事实认定错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主要有以下错误:一、一审认定王国廷上访行为属于王复春开展“竞选”活动无事实依据,显属罗织罪状 1、《起诉书》并没有关于王国廷参与竞选活动的指控。 2、王国廷参与上访并没有起任何领头作用,只是碍于面子被动的随大流,是在行使公民及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参与上访的王桂文等其他村民的地位作用是等同的;仅仅是因为和王复春系父子关系,就认定王国廷参与王复春的竞选活动,无事实依据。一审法院罗织罪状的意图昭然若揭。 3、王国廷并没有草拟检举黄双来的联名信,以其受教育程度也不可能承担如此重任;退一步讲,即使王国廷起草了检举黄双来的联名信,依据常理,黄双来也不可能知道。故不可能因此造成王国廷与黄双来之间的个人恩怨。 4、王国廷拒绝王复春等人在其家中商量竞选的事,也证明王国廷没有参与王复春等人“竞选”活动的意愿。 5、王国廷等村民参与上访以及王复春等人参加竞选活动,是作为公民、村民行使正当合法公民权利的行为,如果黄双来因此与他们结怨并进行打击报复,显属违法,甚至涉嫌犯罪。 此外,王建庆与王国廷并不是叔侄关系,一审判决凭空认定为叔侄关系,无非也是为了认定并想坐实王国廷、王复春全家参与竞选活动的臆断的虚假的事实。 二、一审认定,2012年5月10日晚,黄双来等人到王国廷家去的目的,是为解决堵车的事,无事实依据,纯属指鹿为马 1、作为现场亲历者,王国廷、王立芳、王复玲、王国瑞的说法均可证明,2012年5月10日晚,黄双来带领多名身份不明之人(有黑社会背景嫌疑)到王国廷家,找王国廷是为了阻止村民上访和参与选举的事,威胁并且殴打王国廷并且涉嫌非法侵入住宅。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王复春当庭供述,曾经要求黄双来等人退出其父亲家,被黄双来拒绝。“非法侵入住宅”并不必然要求破门而入,和平进入住宅遂行不法行为,亦可构成“非法侵入住宅”,比如,主人忘记锁门后乘虚而入的小偷,“非法侵入住宅”即是其盗窃的手段。 ①王国廷5月13日凌晨1时40分的笔录及当庭陈述均称:“(5月10日晚上)黄双来带着三个男人来我们家找我,除了黄双来剩下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黄双来到到我家,见面后就问我:你告我了,我弄死你、你信不信。打狗看主人,我打你儿子,看你的面子。我害怕了,央求他有10多分钟,黄双来依旧对我不依不饶,并且还动手打我,他用拳头打了我面部和肩部几拳,……我就对黄双来说:‘你也别打我了,不行今天咱们一起去你们家门前的水池里,跳河去’。 后来,(我)去了我女儿家,……期间我让儿媳妇邢晓慧多次打110报警。” 王国廷6月27日笔录及当庭陈述均称:“你们还敢联络这么多人在举报材料上签字,打狗还的看主人,这些签字的人我肯定挨个找。” ②王国瑞5月19日《询问笔录》及当庭作证陈述均称:“(5月10日晚上)黄双来带着三个男人来王国廷家,见面后首先向王国廷表示,“想干村长没门”,并对王国廷说:你告我了,我弄死你、你信不信。打狗看主人。王国廷对黄双来说:‘你也别打我了,不行今天咱们一起跳河去’。 后来,王国廷去了他女儿家”; ③王立芳5月13日笔录及当庭供述:5月10日晚上8点多,黄双来吓唬王国廷和王复春不让去上访,也不让王复春和他竞选村长。并对王国廷说:“你跟我过不去还有好处?你到哪都告不倒我!我打狗还得看主人”。 ④王复玲5月13日笔录及当庭供述:5月10日白天,国土局的的工作人员对村里黄双来承包的相关土地进行了测量,到了晚上9点左右,当时我和父亲王国廷、二伯王国瑞在我父亲家院子里正聊天,我先听到院里狗叫,我就迎着往门外走,这时从院外进来4个人,……和他(黄双来)来的那三个人我不认识,都是剃着秃头,身上描龙刺凤的人,肯定不是我们本村人。这时,黄双来就进院和我爸坐院里了,指着我爸问:大山在家吗?……而后黄双来就数落我爸,说我弟弟告他了,让我们全家都小心点,还自称他黑道白道都通,我爸王国廷也和他争论村里占用土地的事,两个人就争议了起来,黄双来就动手打我爸爸,我看我爸挨打了,我就想过去拉我爸,和他来的人就挡着我不让我过去。……没正式打起来,就是黄双来打了我爸几下,推推搡搡的。他带来的那三个人也没动手,就是拦着我,还骂我。 2、作为现场亲历者,王复春、衡庆杰、李立强、王复玲、王国瑞的说法均可证明,2012年5月10日晚,王复春等人赶来后,黄双与王复春等人也谈得是上访及村里选举的事,并没有说堵车的事。 ①王复春5月29日笔录及当庭供述:5月10日晚上,当时我们和衡庆杰、李立强还有李立强的妻子在一起,我接到我妻子的电话,她告诉我:“黄双来带着一帮人来咱家了,找你和咱爷爷,快回来”。我们四个人就一起回了村。到村边看见,小马路上停满了汽车,我们家的门口有一大堆人。当时黄双来正在我们家闹着呢。我们去后和黄双来对话了。黄双来说“是你们告我吗?黑白两道随你们挑”我们和他讲理他也不听,后来双方就吵架了,过会民警来了,村里也有人劝就散了。 ②衡庆杰5月19日笔录及当庭供述:(5月10日晚)见我们进去,黄双来说“打狗也要看主人,正好你们三人来了,就找你们说。”主要是不让我们告状,自称他在天津市各个部门都有人。后来我们双方就吵起来了。后来黄双来就吓唬我们,如果再次告状让我们单人立即消失。在我们吵闹的过程中,村里出来人了吧黄双来等人给劝走了。 ③李立强5月15日14时笔录及当庭供述:5月10日那天,我们就赶到王复春家,当时黄双来带了有七八个人在王复春家院子里,外面地里还有十几个人,估计也是黄双来喊来的。黄双来和我们说告状的事,不让我们告他。到晚上11点多快12点时他们才走,我们之间也没说出什么结果。 ④王复玲5月13日笔录及当庭供述:(5月10日晚),我弟弟(王复春)等三人进院坐那,黄双来就指着我我弟弟他们说:“你们谁告我了”?王复春指着衡庆杰、李立强说:“就我们仨”;黄双来说:“你们就吹吧,你们要是把我告倒了,我给你们一人二百万”。…… 王复春说:“我们是对事不对人,你要是做事都是一碗水端平,就不怕我们告”。两人一开始说的就挺呛得,可是这时院里好多村里的人跟着劝,民警也在场,王复春和黄双来两人逐步也说话缓和下来。最后两人就算说开了,黄双来带人也就离开了。 ⑤王国瑞5月19日《询问笔录》,王复春问黄双来承诺给村民盖别墅的事,黄双来称没说过这话;还谈到,给村民提高福利、村委会发包给外村土地的事,曹德金租地的事; 3、王学会的证言根本不能证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反而恰恰证明5月10日晚,黄双来去王国廷家是为了向他解释告状的事,和上述王国廷、王复春、衡庆杰、李立强、王立芳、王复玲、王国瑞的说法能够相互印证。一审判决援引其证言时,故意漏掉了关键的一句话“别的也没说什么”,由此可见一审法院援引证据时断章取义到何种地步! 王学会8月13日询问笔录:“他说之前他和王国廷家的人有些误会,说王国廷告村里的状,黄恩早向王国廷解释过几次,但是王国廷好像不满意,他是去给王国廷解释一些问题,别的也没说”;“王国廷他们告的什么状?”“他们对村里的土地出租和承包等一些问题不满意就去镇里区里告状”。 此外,王国瑞、刘学秀的证言,及手机视频视听资料根本没有提到堵车的事。 4、现有证据证明,黄恩早关于“5月10日晚八点,黄双来给其打电话说他去找王复春等人谈堵路的事”的说法(黄恩早5月24日询问笔录),是孤证,且系传来证据,并有串证嫌疑,不但无法与其他证据相印证,还与上述王国廷、王复春、衡庆杰、李立强、王立芳、王复玲、王国瑞的说法相矛盾,也与黄双来的妻子王学会的说法相矛盾。同时,也与黄恩早此前(5月13日5时最早的一份《询问笔录》)其本人的说法相矛盾。 黄恩早5月13日5时《询问笔录》:星期四晚上因为租地的事,我和黄双来找王国廷谈过一次,当时王贵文、李宝芬、李留胜、王立锁也在王国廷家里,就这事当时谈的气氛挺融洽的,但是他们具体怎么谈得我没参与,一直是黄双来和他们谈的,我在外面等着了,大约快到当晚11点左右了,我进屋让黄双来赶紧走吧。 5、当时王国廷对堵车的事毫无所知,王复春与其父亲别居且因竞选活动在外租房居住,是村里众所周知的事实;故一审判决认定黄双来到王国廷家解决堵车的事,有悖常理! 6、一审判决认定,“(2012年5月10日晚)黄双来等人到王国廷家解决拦堵施工车辆的问题,与王国廷发生口角”(一审判决第12页)、“黄双来到王国廷家与王复春等人就拦堵施工车辆、村民曹得金低价承包土地、选村长等事项对话”(一审判决第20页)”,一个“到”字,可谓点睛之笔,深文周纳,反映出一审法院罔顾事实到了何种地步! 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一审判决仅凭“从王复春、李立强在离开王国廷家后曾向黄双来表态同意挪走堵路车辆”的事实,就得出“黄双来在5月10日晚到王国廷家的目的即为解决堵路一事” (一审判决第53页)的结论,强辞夺理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上述被告人王国廷、王复春、衡庆杰、李立强、王立芳、王复玲的说法众口一词,证人王国瑞和王学会的证言予以佐证,连黄恩早的早期说法也能相互印证,均与一审判决认定的的事实相反。 王桂文的证言中,虽然提到了“他们核桃地、玉米地被村里运土车扬尘污染的事。具体我不十分清楚”,但是否谈到挪车,内容不清。 当天发生了堵车的纠纷,即使黄双来、王复春等人的对话中提到了堵车,也是情理中的事情,是在王国廷离开自家院子躲到女儿王复玲家之后发生的事;这只是临时说起这个话题,与这次来王国廷家的原因无关,与王国廷本人无关;要说以此来断定黄双来等人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堵车一事,是相当武断。譬如,本辩护人此行“到”天津市,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为了本案开庭,中午在隔壁饭馆吃了包子,由此就得出辩护人“到”天津市的目的就是吃包子,那岂非要成为笑谈。 7、王国廷门外村口停有大量不明身份疑似黑社会车辆,随黄双来到王国廷家及门外的多名不明身份的人疑似黑社会人员,王国廷当时还让其儿媳妇报了警,王复玲也报了警,如果此行目的就是为了堵车,何必动此干戈! 关于怀疑黄双来借助黑社会的事,王复春、衡庆杰、李立强、王复玲、王立芳、王国瑞、王桂文的说法能相互印证。 ①王复春5月29日笔录及当庭供述:(5月10日晚上),我们四个人就一起回了村。到村边看见,小马路上停满了汽车,我们家的门口有一大堆人。当时黄双来正在我们家闹着呢。我们去后和黄双来对话了。黄双来说“是你们告我吗?黑白两道随你们挑。”我们和他讲理他也不听,后来双方就吵架了,过会民警来了,村里也有人劝就散了。 ②衡庆杰5月19日《讯问笔录》及当庭陈述:“当天晚上八点多钟,我接到王复春电话,他告诉我村里出事了。黄双来攒了一百多人来村里了,黄恩早领着四个有纹身的玩闹来临时队部找我们去了。另外黄双来领着一百多人找王复春的爸爸去了,嘱咐我小心点。”“于是我们就一起回村了,看见村旁的小路上,停满了小汽车,在王国廷家门前站满了人,有村里的人,也有外村的人”。 ③李立强5月15日14时《讯问笔录》及当庭陈述:“我们就赶到王复春(的爸爸)家,黄双来带了七八个人在王复春家院子里,外面地里还有十几个人,估计也是黄双来喊来的。” ④王复玲5月13日笔录:5月10日晚上9点左右,……可和他(黄双来)来的那三个人我不认识,都是剃着秃头,身上描龙刺凤的人,肯定不是我们本村人。……黄双来就数落我爸,说我弟弟告他了,让我们全家都小心点,还自称他黑道白道都通。 ⑤王立芳6月1日笔录:(第五页)5月10日晚上九点多,黄双来、黄恩早带着四五个不认识的人,到我家来找王国廷,那天晚上黄双来带了很多人很多车。我问黄双来是不是找人了,黄双来还不承认。 ⑥王国瑞5月19日《询问笔录》及当庭作证陈述:我站在大哥家里往外看,看到养鱼池那都是人,养鱼池后面的那条公路上都是汽车。 ⑦王桂文5月19日《询问笔录》:“晚上八点多钟,我在家门口看到黄双来家北面的小公路上停着许多辆小轿车,是谁找来的不清楚,干什么来的不清楚”。民警来之前都开走了,没有发生什么事。 三、一审认定,2012年5月12日晚23时许,黄双来等人到王国廷家解决堵路问题,无事实依据,纯属颠倒黑白 (一)辩护人认为,2012年5月12日晚,黄双来去王国廷家根本不是为堵车的事,系黄双来醉酒后纠集黄恩早、黄恩兵、徐世忠、黄恩虎、黄力等人到王国廷家,对王国廷进行威胁和殴打;根本没有提起解决堵车的问题,仍然是为了威胁阻止王国廷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以及其子王复春与其竞选村长的事情(黄力、黄恩虎、王国廷和王立芳的笔录中都有反映)。 1、如前所述,当时王国廷对堵车的事毫不关心,王复春与其父亲别居且因竞选活动在外租房居住,是村里众所周知的事实;故一审判决认定黄双来到王国廷家解决堵车的事,有悖常理! 另外,王复春在5月10日晚上已经当着黄双来的面同意挪车,不同意挪车的是衡庆杰; 2、王国廷、王立芳在羁押状态下相互独立做出的供述,以及当庭供述,均证明,5月12日晚第一次到王国廷家,黄双来见到王国廷二话不说就打,根本没有提堵车的事;黄恩早和黄力早期的证言也可以和他们的说法相互印证。至于黄恩早和黄力后期的证言有与黄恩虎等人串通的嫌疑,应该采纳他们之前的证言,去王国廷家的原因是为了去说租地的事以及告状的事。 ①王国廷6月27日笔录及当庭陈述均称:没等我说话,黄双来用右胳膊夹住我的脖子,用另一只手攥成拳头捣我的脑袋右侧太阳穴的位置,而且一边打,一边说“打死你,打死你”,王立芳在一旁劝黄双来住手,但黄说“你再管,连你也打” ②王立芳6月26日笔录及当庭陈述均称:(第四页)(5月12日晚),黄双来、黄恩早带着四五个男子站在里院,黄双来边走边喊“王国廷,你不是说跳河去吗?走咱们跳河去!”黄双来一把就将王国廷拉了过去,其他人就把王国廷围住了,接着黄双来用胳膊勒住王国廷的脖子,使劲的把他脑袋往下压,我见状赶紧过去拉王国廷,黄双来说“你别管,你管我连你一块打!” ③黄恩早5月13日5时《询问笔录》:(第2页)2012年5月12日晚上10点22分,黄双来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找他一起去找王国廷说租地的事。……我到了黄双来家的时候,黄恩兵和黄恩虎也在了,当时,黄双来要去找王国廷说租地的事,我们大家看他喝酒了,就都劝他别去了,可是他非得去。 (第4页)因为他是下辛庄村的村长,我是副村长,他找我就是去和王国廷谈租地的事,当时黄力和我在一块了,所以我就让他开车送我一起去的。 ④黄力5月13日4时《询问笔录》:(第2至3页)“你们为什么要去黄双来家?”“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父亲让我开车送他去的”。……(2012年5月12日晚,来到黄双来家),我父亲(黄恩早)到黄双来他们家屋里去了,我在他家院里与他媳妇和他妈妈,还有黄恩兵说话。过了一会我父亲、黄双来、黄恩虎从屋里出来。黄双来说咱们去找王国廷说说去,我父亲说挺晚的,明天再去吧,黄双来不听,非要去。……我一看我父亲去,我怕他吃亏我就跟着一起去了。……黄双来问王国廷,有什么证据说他贪污,说他盖房违法,王国廷说他没有证据,然后他们两个人就吵起来了。 黄力5月13日11时《询问笔录》:(第2至3页)内容和上面类似。 3、(5月12日晚)黄双来第二次回到王国廷家,于情于理更不能说是因为堵车的事; (1)黄双来第一次进入王国廷家已经知道王复春不在其父亲家,二次再进入王国廷,有何理由说是为了堵车的事。如果再非得坚持说解决堵车的事,那简直就是重复《狼吃小羊的故事》了。 (2)黄力的证言可以证明,黄双来二次进入王国廷家,就是为了吵架,显属借酒滋事。 ①黄力5月13日9时《询问笔录》:我们第一次离开王国廷家没有走远,当时黄双来还要回去和王国廷吵架,然后就听见一个女的声音很大打电话说,赶紧来人,黄双来带人上咱家闹事来了,赶紧带着人,带着家伙回来。黄双来一听这话,就生气了,回去准备找王国廷,因为这些我们才回去的。 ②黄力5月13日4时《询问笔录》(第3页):我们走到王国廷家门外的胡同的时候,我听见王国廷家一个女的打电话说,黄双来他们来人了,上咱家闹事来了,赶紧找点人,带着家伙来。黄双来一听他们打电话叫人,就回到王国廷家去了,我们五个人也跟着他回去了。 综上,黄双来等人的行为,应当界定为寻衅滋事,暴力威胁阻止村民行使民主权利。 (二)“2012年5月12日晚,黄双来等人进入王国廷家”系非法入侵住宅并实施了暴力行为 1、2012年5月12日晚,黄双来等人第一次进入王国廷家时,并未获得邀请,也未经同意,当时已经锁门,哪有睡觉不关大门的道理;他们是破门而入或者翻墙而入,时间已是夤夜,农村的习惯都即将入睡;王国云、王复玲等人已经睡下。王国廷、王立芳的《讯问笔录》和当庭供述,以及证人刘振云的当庭证言相互印证,也证明了王国廷家的一道大门当时是已经锁上的。 2、2012年5月12日晚,黄双来等人第二次进入王国廷家时,并未获得邀请,也未经同意,不仅是第一次非法入侵住宅的继续,如前所述,直接就是滋事打架来的。 3、一审判决认定“(2012年5月12日晚黄双来和王国廷)二人言语不和发生了争执,并相互撕扯”与事实不符,有证据证明,不是争执、撕扯的问题,黄双来等人上来二话不说,就对王国廷及其亲属实施了殴打行为及暴力威胁。一个老人被六个壮汉围着,如何撕扯。 具体证据可见王国廷以及王立芳的笔录及当庭供述: ①王国廷2012年5月13日1时40分笔录:黄双来一进屋就用右胳膊夹住我的脖子,用左拳打我的面部,黄恩早也跟着他用拳头打我的面部。黄双来说“我弄死你。”我害怕了就开始央求他,我的老伴也跟着一起央求他们,可是他们也没有听,还有人说连我的老伴一起打死,然后,和黄双来一起来的男的中,就有人用拳头打我的老伴了。过了几分钟,和黄双来一起来的人里有人说:“他也没说什么,咱们走吧。”然后黄双来被和他一起来的人给拉走了。 ②王立芳2012年5月13日笔录:黄双来见王国廷不说话,上来就用双手掐王国廷的脖子,王国廷就往下弯腰,不让他掐,黄双来又按着王国廷的后脖子,往下按他。我见状就上去拉他,可黄双来不让我拉,不让我管,说我要是管就打我,并推我胸口一下,把我推开了。我见管不了,就赶紧跑到我女儿王复玲家找我女儿来帮忙。 综上,黄双来等人的行为,应当界定为非法入侵住宅并实施殴打及暴力威胁。 (三)、一审判决认定,王国廷看见黄双来走过来,就回家取刀,无事实依据 1、王国廷当时是站在二道门门口,并没有发现黄双来等人二次回来。与黄双来遭遇只是偶尔相遇。王国廷回家取刀,有没有发现黄双来等人二次回来,是他的主观感受,他人如何推测。2、王国云的证言说法只是推测,且受到诱供,根据当时的光线条件,王国廷本人的视力条件、站立的位置、角度;应当认定王国廷自己的说法。王复玲比王国云早到现场,她没有在一道门口发现王国廷,王国云是如何看见的,不得而知。 3、退一步讲,王国廷即使知道黄双来等人回来才去拿的刀,那也属于正当防卫,以一个年老体弱之身,对六名身强力壮之汉,难道只能坐以待毙,不允许防卫吗? 四、一审判决认定,王国廷用铁锨击打黄恩兵、徐世忠、黄双来,并且是致死黄恩兵的直接加害人,无事实依据 1、有证据证明,王国廷当时用棍子打人,打得是黄恩兵、徐世忠两个人,是符合事实的;①王国廷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中的确说过打了三个人,但不排除其为了自己承揽罪责做了虚假供述;②上述王立芳的供述证明王国廷用棍子打得是两个人;③王国廷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中也说过打了两个人,与其当庭说法相吻合,与王立芳的的说法也相印证;④黄恩虎、王复春、王复玲、王立芳均证明,王国廷当时手里拿的是棍子。扣押清单上显示,当场扣押的物品有,一把铁锨头,两根棍子;王国廷手中的棍子,后来并没有做辨认,也没有对上面的血迹进行鉴定。 黄恩虎8月27日14时《询问笔录》(第9页):王国廷手里拿着一根棍子,不是墩布把,就是铁锨把。 2、王国云的说法是孤证,与王国廷、王立芳的说法有矛盾,王国云是在被诱供的情况下做的供述,其一审时当庭予以否认;王国云的说法,也不符合当时的光线自然条件。 王立芳的说法前后一致,且是在被羁押的状态下做出的供述,排除与王国廷串供的可能。在场的除去王国云之外,均没有看见王国廷用铁锨打人。 3、黄恩虎的证言证明,其他人也打了黄恩兵。 黄恩虎8月27日14时《询问笔录》(第7页):临出院前,回头看了一眼,看见衡庆杰和李立强在打黄恩兵。(第8页):我看见王建庆等人在打坐在地上的黄恩兵。(第9页):我看见王建庆等人用手中的家伙在打黄恩兵的脑袋。 4、正如王国廷当庭供述,王复春等众人离开现场后,王国廷的行为出于为儿子分担罪责考虑,可认定为故意伤害。 王国廷在王立芳和王复玲的阻止下,并没有对躺在地上的黄恩兵、徐世忠进行多大的打击。所以在本案中,他至多属于共同加害人。 五、一审判决认定,王国廷持刀行凶,挑起事端,激化矛盾,王国廷与王复春、衡庆杰系共同犯罪,是主犯,没有事实依据 1、如前所述,黄双来等人二次非法入侵王国廷家住宅,蓄意挑起事端,酒后寻衅滋事,激化矛盾,王国廷仅仅正当防卫而已,何来持刀行凶,挑起事端。一审判决对此情节认定属于颠倒黑白。 另外,检察员当庭称,黄双来等人二次非法入侵王国廷家住宅时殴打王国廷的行为属正当防卫,王国廷不能以正当防卫对正当防卫,强词夺理可见一斑; 黄双来等人殴打王国廷在先,又有进行二次非法侵入住宅滋事在后,以六个壮汉对一个六十四岁的羸弱老者,其行为何来正当性,其防卫的又是何种正当权利! 2、王国廷开始时是在正当防卫,后来为了儿子分担罪责持棍打人,始终与现场的其他人进行意思联络,何来共同犯罪,更谈不上是主犯。 第三部分、法律适用错误 黄双来等人倒地之前王国廷的行为应当界定为“正当防卫”,当时王国廷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有充分证据证明本案存在严重的不法侵害 (一)本案的起因 辩护人认为:本案的起因正如公诉机关所认定的,是由于被告人王国廷以及部分村民上访反映村委工作上的问题,以及被告人之子王复春与衡庆杰、李立强联合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因此而与时任村委会主任的黄双来也即本案的被害人之一产生矛盾。 在村务工作中产生矛盾是正常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矛盾双方采取理性的态度进行沟通和化解。但黄双来却不是这样,而是采取了一系列的非法手段,一而再、再而三地对王国廷等人实施侵害。 本案的直接原因:①5月10日晚上9点多钟黄双来等人非法闯入王国廷家并殴打王国廷;②5月11日晚上9点多钟黄双来的舅舅曹得金等人对王复春的故意伤害(轻伤)③5月12日晚上11点多钟黄双来等人的两度非法入侵王国廷家和殴打王国廷的行为。 辩护人在此想强调一点:这三起事件均应认定为非法侵害,且相互之间是关联的,不能单独割裂出来。一审判决仅仅认定是因为堵车而导致案发是不符合事实的。 (二)本案不法侵害的性质 1、黄双来等人的行为属于非法侵入公民住宅5月12日晚上十一点多钟,黄双来等六人未经王国廷邀请,没有敲门,也没有征得王国廷的同意就擅自闯入王国廷家(有证据证明王国廷家的院门当时是锁着的,见王复玲、王国廷的供述及当庭陈述,黄力2012年5月13日的证言),并且在被人劝离后又二次闯入,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王国廷夫妇的住宅权。 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辩护人特别强调的一点是:在5月10日晚上,被害人黄双来等人也是实行了这种非法入侵公民住宅的行为。 另外,检察员当庭称,王国廷家二道门之外的院子由于房子出租给别人属于公共场所,不属于王国廷的住宅,简直是信口雌黄! 王国廷家和二道门外的承租户共拥有一个大门,因其二道门从不上锁,两个空间是相通的,外面大门受王国廷家控制,住宅不仅包括房屋,也应包括院子,共用院子的事实是存在,但是王国廷家的住宅不能因此变为公共场所!古之所谓深宅大院者,有几进的院子,每一宅院可以住不同的人,何来公共空间。 2、黄双来等人闯入王国廷家后对其实施殴打,实属伤害他人人身的不法侵害行为 5月12日晚上十一点多钟,黄双来等六人到王国廷家,不仅产生争执,而且直接实施了殴打王国廷的行为。(见王国廷2012年5月13日的笔录及当庭供述)黄双来被劝离后,但没走多远,又二次闯回王国廷家,在王国廷与黄双来等人偶然遭遇又要受到伤害时,扎了黄双来一刀,后黄双来让他人去夺刀,并围着王国廷进行殴打。3、黄双来威胁王国廷等不得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阻止王国廷之子王复春等人与其竞选,涉嫌侵犯公民的民主权利。 二、有充分证据证明本案王国廷存在明显的防卫意图 从2012年5月10日晚至12日晚,王国廷及其儿子王复春多次受到黄双来等人的殴打和威胁,使王国廷产生了防卫意图。三、本案存在明显的防卫起因 黄双来等人非法侵入王国廷住宅,阻止其行使民主权利并对其进行殴打威胁,王国廷的住宅安全、人身安全甚至民主权利都受到了侵害。案发当晚,王国廷与黄双来第二次偶然遭遇,黄双来等六人对王国廷一个人,黄双来对王国廷有搂打的行为,加之以前的殴打、威胁,足以产生防卫的紧迫性! 四、王国廷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施的防卫行为 1、黄双来被刺后,并没有停止侵害而退出王国廷家,而是放任带来的人殴打王国廷,王国廷拿起棍子打人,是正当的自卫行为; 2、王国廷拿起棍子打人,并没有与其他后来的人产生共同打人的合意;只是打了几下,就离开了现场; 具体证据为:①、王国庭2012年5月13日8时52分的讯问笔录“当时我想黄双来带着人是来打我的,我当时就想今天晚上他非要把我弄死,今天晚上,不是他把我弄死,就是我把他弄死,我当时就用手里拿着的单刀,捅了黄双来……”。王国庭2012年6月27日的讯问笔录“我看见他做了一个抬右胳膊的动作,我认为他可能又要用胳膊夹我的脖子打我,所以想到了,今天就今天了,躲也躲不了,反正不是黄双来把我弄死就是我把黄双来弄死”,……“于是我双手抡起木棍,打了黄双来脑门一下,……过来两个脸上有血的男子,我怕他们是帮黄双来打我的,于是我立即又持木棍,打了他们两人的脑袋一人一下,……接着我从捅黄双来附近的地上捡起那把刀,来到大门外,把刀仍在我家出门以后右手边的水坑里了”。 ②王复春5月24日13时的讯问笔录“看见我的母亲当时跪在一辆红色的汽车后面的地上,嘴里喊着:别打了,别打了。”另外在她不远处有几个人正围着我的爸爸,正用脚踢、踹我爸爸呢,他们把我爸爸踢倒了。一看这种情况,我就急了,一边喊:有什么事情冲我来,不要折腾我家人了”。 ③王复玲在6月27日的笔录:这时,我看见黄双来那帮人就朝我家这边走来,我还听见他和其他人说:今天晚上咱挨家找,谁拦着就弄死谁!”我一听就赶紧又拨打了110报警,挂了电话,黄双来就已经带着人走进我家院里了,也没跟我说什么,我一看也赶紧跟了上去,我因为走在这群人后面,天又黑,等我靠前时就看见这群人围着我爸,和我爸互相撕扯。” ④黄恩虎8月27日14时的笔录:问:你们和王国廷抢刀时是否打王国廷了?答:当时王国廷不撒手,我担心王国廷拿刀再捅我们,所以我捣了他几拳,都打在他身上了。 第四部分、量刑过重,不应对王国廷处以极刑 一审法院对王国廷适用极刑,属于量刑过重。一、没有证据证明王国廷故意杀死受害人的故意;本案事件偶然发生,王国廷对行为没有预谋;王国廷没有前科; 二、被害人有不法行为在先,甚于重大过错,对激化矛盾负有直接责任,不应当对被告人适用极刑 1、《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1999〕217号)第一条规定“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法发〔2010〕9号)第22条规定“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劳动纠纷、管理失当等原因引发、犯罪动机不属恶劣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者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综合考量本案的的事实,根据上述司法文件的精神,本案被害人有不法行为在先,甚于重大过错;被害人带领多人夤夜酒后滋事,多次对王国廷及其家人实施暴力或威胁,对激化矛盾负有直接责任,且本案也属于“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故应酌情从宽处罚,不应当对上诉人适用极刑。 三、仅凭王国云被诱供的孤证就认定王国廷系黄恩兵的直接加害人从而判处王国廷极刑,其证据根本不能算《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证据确实充分。 四、虽然我国不是判例国家,也要注意量刑平衡 比如不久前发生的的薄谷开来案,属于谋杀,情节极端恶劣,都没判处死刑,本案的情节远没有那么恶劣,举重以明轻,不应当对本案被告人适用极刑。五、当地基层政府也有责任,疏于监督,对人民呼声注意不够,权利保护不够 1、本案事发前后,被告人王国廷的亲属多次报警,但公安机关对本案处理却漫不经心,没有对黄双来等人的不法行为予以制止,更没有对村民反映的情况加以重视,对本案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当地基层政府也对村民的上访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所暴露出来的矛盾也没有很好的予以解决,对本案的发生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综上,一审法院偏袒一方,罔顾事实,深文周纳,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判处王国廷极刑,实在是突破了司法官员的道德底线。恳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充分考虑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王国廷二审辩护人: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丁锡奎 律师 二○一三年十一月廿九日 |
Posted: 16 Dec 2013 04:23 PM PST ——中国政腐暴政!社会黑暗!
河南郑州市民政局20万人民币公开制卖假离婚证,帮我丈夫重婚,河南流氓政府16次枉法关押黑监狱、雇凶毒打、酷刑、抢走身份证件、强制我离婚,司法欺诈共同侵吞我巨额财产。上京鸣冤,惨遭既得利用集团政治迫害,12次沦为阶下囚、这一严重的人为侵权违法造成的冤案已5年有余。中国没有“道德法庭”审判!曾多次自杀抗议! 恳请中国政府、英国政府、香港政府、国际社会保护我“无娘家”的英国籍香港老太婆的性命、自由、合法财产、并为我主持公道! 1、要求中国政府依法撤销郑州市民政局贪赃枉法的犯罪证据豫03号《离婚证》,并对我已造成的无法弥补的伤害和经济损失公开赔礼道歉,追回被侵吞的巨额财产; 2、依法责令郑州市民政局立即归还被其抢走扣押的身份证件,并追究民政局雇佣4个流氓在接访车内恶意殴打伤人的刑事责任; 3、依法责令贪赃枉法的李祖民对我所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每星期赔偿200元人民币,直到有一人去世为止,我将此赔偿捐予中国希望工程; 4、依法责令郑州市农业银行立即解封我的账户,并对此野蛮行为给我造成的困难赔礼道歉; 5、依法责令河南省新农村九频道对其掩盖真相,捏造事实恶意攻击我人格,毁坏我名誉的不道德报道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 6、上访5年,郑州市民政局、北京市西城区、朝阳区公安分局、府右街派出所、郑州市金水路、建设路派出所等相关侵权违法部门,所对我及我全家几十人已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给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说法。 今年8月3日博讯报道我控诉中国黑暗,及我的悲惨遭遇,4日上午我在南站附近的胡同里不知被何人再带走,也不知秘密关押囚禁在什么地方二星期,遭虐待。 我随时会遭各种人为的意外被灭口或被关进秘密黑监狱、疯人院,一定与河南官员,北京官员有关,我已生不如死不怕死,我怕关进黑监狱、疯人院,我怕毒打、怕酷刑、希望各位女士们、先生们、国际社会、国际友人、各界媒体继续关注我的生死存亡。 因此,再次恳求中国政府、英国政府、香港政府、国际社会保护我“无娘家”的老太婆性命、自由、财产,并为我主持公道!让我早日息诉罢访,回港、回家、有住、有吃、有穿、能稳定的过上正常人生活,老太婆万分感谢! 控诉人:英籍华人韩素华 英国公民韩素华;护照;612106494, 居住香港证H329753(7)电话;13466797739 |
Posted: 16 Dec 2013 03:45 AM PST 黑龙江大庆市公民张宝珠04年被当地房管局党委书记王显义、产权交易所所长王健编造我房罪名强抢1300多平方米商业用房,没给一分钱的经济补偿;没给周转安置;05年仅有的160多平方米的私产房又遭萨区政府拆除,区长王文攀多次找我协商,最后答应按困难补助给我30万,到05年底萨区政府委托兴荣物业分两次共给了我20万,余下的10万,一直没有给付,直至08年区委书记姚远按困难补助把余款10万给了我,同时逼我写下息诉罢访协议。大庆市政府竟欺下瞒上、编造谎言说已经给我解决了!
共计1500多平方米的房产难道就这样被共产了吗? 为了讨回属于自己的财产,自04年上访以来,曾被拘留四次、到京告御状,被劳教分别为三年和一年、丈夫承受不住政府的种种施压手段,被逼离婚、身在异国他乡的孩子也因母亲被劳教,拘留的打击,与我断绝关系、现如今家破夫离的我,流浪京城,现在被大庆市政府稳控在京宾馆;暴力强拆,半生血汗换来灭顶之灾,人民政府究竟为谁做主?何时才能把我的私有财产归还与我?党中央号召走群众路线,啥时能路过我的身边? 大庆市政府的行为无疑是在给党中央的脸上抹黑,给国家领导人的脸上抹屎,其居心叵测;公然对抗党中央,张宝珠反腐,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誓与腐败大庆市政府血战到底!!! 大庆公民张宝珠:1860019945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Posted: 16 Dec 2013 02:48 AM PST (2013/12/16)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在火车上遭绑架失踪5天的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维权人士庄磊终于有了确切消息,庄磊的妻子收到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区分局邮寄的拘留通知书,称庄磊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 庄磊是因为公司的事情、及希望旁听12月13日将在朝阳区温榆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福建访民林炳兴、林依妹、刘建新、蒋碧秀等四人诉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胡作非为一案,而乘坐12月11日下午从福州到北京的火车进京,下午17点多,有三个尾随庄磊的便衣将其强行带走,大约在18点左右电话关机,与外界失去联系。整个过程,只有中共特务有寻衅滋事行为,而庄磊属于被非法绑架、被寻衅滋事,而事实证明且滥用职权寻衅滋事的是仓山区公安分局。 据了解,庄磊是因为岳父母房屋遭到不法强拆而替年迈的岳父母维权。2010年9月27日早晨,鼓楼区副区长刘建新带200多黑社会到庄磊岳父家,将其岳母从床上拖下,扔在瓦砾堆上导致脑震荡,并连续做了两次大手术。 作为福州市鼓楼区的庄磊之所以被福州市仓山区公安分局刑拘,估计与福州冤民每周一聚活动有关。至今,福州当局以这个罪名已经抓捕了多位参加维权活动的访民。 庄磊家属:1355910754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Posted: 16 Dec 2013 06:50 AM PST 今天是2013年12月16日,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被买断员工,聚集在黑龙江、吉林、河北、河南、湖南、湖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江西等省分行的大门口集体维权,要求银行当局承认买断非法、恢复被买断员工的身份。这是他们今年继3月、7月、10月之后第四次大规模的集体行动。 |
Posted: 16 Dec 2013 01:55 AM PST 2013/12/16)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12月15日)晚上二十点三十分,吉林省公安厅的石主任、卢主任带领黑压压一批黑社会人员冲入马家楼吉林厅,对董奎红、安春玉、闫春凤等女访民实施暴力截访,将董奎红打成重伤。这是吉林当局连续三天冲击马家楼,对访民实施暴力劫持和故意伤害。 据了解,当石主任、卢主任带领大批黑社会人员冲入马家楼吉林厅后,董奎红、安春玉、闫春凤等女访民跑进卫生间紧闭房门躲避。然而黑社会都带着铁棍,在公安厅领导的指使下撬开卫生间的门,对董奎红等人大打出手。由于伤势严重,董奎红被送到北京南苑医院抢救。案发后,现场访民向北京110报警,到医院后,董奎红也向110报警,但北京110拒绝出警,对实施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放任不管。 今天(12月16日)在京的吉林邓志波、河北段淑兰、刘敏杰、张翠磊、浙江金丽丽、河南陈文慧、辽宁大连夏广君、杨秀梅、上海吴玉芬、天津郑建慧、内蒙赵玉富、黑龙江梁燕、刘雪霞、江苏吴继新、山东青岛林秀丽等访民听到消息,立即赶到南苑医院看望董奎红,并谴责腐败的黑社会当局。 ![]() 董奎红电话:13843309785. 林秀丽电话:13141001153.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Posted: 16 Dec 2013 02:36 AM PST (2013/12/14)权利运动发布:
2013年12月9日,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东湖办事处翔宇大道文宝汽配门市部大门上,由淮安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贴上一张公告,称法院接受淮安金太阳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申请,要文宝汽配门市部产权人藏文宝腾空房屋,于12月18日前将房屋交与开发商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 据了解,被法院勒令搬迁的文宝汽配门市部位于淮安市经济开发区东湖办事处山阳村7组,交通要道的翔宇大道旁,由经营的门面房437平米、仓储548平米、住宅190平米、以及其他用途的房屋,共计近2000平米,产权人为藏文宝。2009年该地块被政府规划为商业开发后,淮安市房地产有限公司竟得该地块商品房开发。由于拆迁人一直拒绝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给予被拆迁人藏文宝市场价格的补偿,所以双方一直未能达成搬迁协议。 期间,作为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部门淮安市住建局曾经三次受理房地产公司的申请,对房屋拆迁进行行政裁决,分别裁决给予藏文宝的补偿为42万、84万、84万加安置一块工业用地,可能淮安市住建局自己也感觉到这样的行政裁决太离谱,所以主动撤销了自己前两次作出的行政裁决书。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的行政裁决生效后,应该由作出行政裁决的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作为企业单位的房地产公司,显然没有权利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拆!而适用房屋拆迁许可的《最高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如拒不按照房地产价格给予被拆迁人补偿的,一律裁定不准予执行。 中共18届三中全会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其中第九项是推进中国法制建设,说要在继续坚持党的领导下,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具有独立的司法权与检察权。具体做法据说是让地方法院与检察院从地方的财政中剥离出来,解决地方行政对司法的干扰,从而能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诉讼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司法零公正还没有任何改变迹象的情况下,江苏淮安的人民法院居然在过去听从地方行政指挥的基础上,实行起了“谁有钱就给谁办事”的司法私有化,完全无视房屋拆迁(征收)专门法的规定,要听从开发商的指挥,准备动用非法的司法强制手段对老百姓房产实施强拆。 目前,作为房屋产权人的藏文宝已经依法向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申请,也誓死保卫自己的合法房产。权利运动希望清河区法院、尤其是在执行公告上签字的院长卢正苏不要以故意枉法证明:党的领导导致司法改革越改越邪,越改越与公平正义背道而驰。 藏文宝电话:1580523694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Posted: 15 Dec 2013 09:26 PM PST (2013/12/16)权利运动发布: 我是吉林省靖宇县永生村,村民我叫纪忠增,今年65岁,我体弱多病,四大疾病我占了三种,现在我就告诉你们我是怎么从幸福生活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2009年7月24日上午8点由,副县长指挥城建局、劳动局、政府干部几百人围攻我家,其中有警察130余人,穿防弹衣戴钢盔全副武装的10余人,男城管40余人,女城管20余人,消防队10余人,强行把我们一家大小抓进派出所关押,其中最小的孩子才2周岁,强拆我家两处房屋,强占我家菜地1.3亩。在这期间政府把东西拉到公证处,拆完后没人管也没人问,我们一家也没地方住,只好在原先的房子盖了一个塑料棚住了一冬天。 ![]() ![]() ![]() 2010年8月份,县政府和开发商雇佣黑社会来抢地了,他们把还在棚里打针的我拉出棚外殴打,把我二姑娘按在水沟里打,还扒了我三姑娘衣服,我们后来上政府找县长也没人管,我们上访四五年了也得不到解决,占地不给钱,用推土机把包米推的满地都是还不给钱,民以食为天,没有土地,农民怎么活啊? |
Posted: 17 Dec 2013 05:06 PM PST (2013/12/18)权利运动发布:
新疆农八师石河子市133团一连的唐学勤唐学勤,三天前被从北京截访回到石河子市。唐学勤在发出“我已到石河子市下野地分局,被第十一次绑架”的信息后,至今一直处于失踪状态。 新疆石河子市农八师唐学勤因开垦荒地被勒索而上访维权。其80多岁的父母亲于2011年6月25日下午到石河子市找当时市委书记宋志国,被特警拷上手铐拖出市政府大楼,送医院抢救,身体稍恢复一点就扔133医院,病危了再送农八师医院抢救,最后在来来回回的折腾摧残下,其父亲不幸去世。而当年陪同父母亲到市政府的姐姐唐慧碧,则被送劳教所关押迫害。 访民唐学勤与党国的千千万万访民一样,其上访诉求完全合情合理,但结局也是一样,一次绑架截访。北京到新疆11次截访需要多少民脂民膏?党国还能够有公平正义?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Posted: 17 Dec 2013 04:47 PM PST (2013/12/18)权利运动发布:
在15年的上访争取下,新疆呼图壁县访民、劳教所致残的残疾人马兰英将迎来第二轮解决问题的契机,呼图壁县政法委、信访局、司法局、检察院决定于后天(12月20日)为马兰英举行“马兰英诉求”听证会。领导表示:争取做到案结事了。 马兰英是为了一家10多口人的土地承包权利而从1998年开始进京上访至今,上访的成果是除目前大儿子一家的土地承包权仍未获解决外、其他三个女儿、儿子家庭成员均已经获得土地的承包权,同时还免除了以前拖欠的各项苛捐杂税7万余元,付出的代价是多次被拘留,两次遭劳教,以及经司法鉴定的8级残疾。 2013年12月11日,马兰英到呼图壁县信访局,要求彻底解决自己被非法拘留、劳教、抄家等造成的损失。信访局领导见马兰英老太如此执着,遂确定了举行听证会听取诉求决定。 马兰英电话:1315035358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Posted: 17 Dec 2013 05:49 AM PST (铜矿转让补充协议一千万,转让的总价应是多少?) (2013/12/17)权利运动发布:三中全会后由河北省政府领导责令成立的赵春红股权纠纷协调案,在11月26日第一次协调中有关人员的作祟下不欢而散后,近日赵春红在户籍地平泉县政府有关人员陪同下再赴投资地青龙县,终于取得重大突破,由原来西沟铜矿500万转让增加到了1500万,并获得了这1500万转让的证据。由此也证实西沟铜矿的法人代表田大力已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 赵春红于2004年投资青龙县西沟铜矿,2007年与铜矿的法人代表田大力发生股权纠纷,2009年经青龙县与秦皇岛市两级法院裁定,赵春红拥有百分之十的铜矿股份。此后,田大力凭借着与青龙县官方的勾结,架空股东赵春红,导致其合法权益遭到严重侵犯,被迫进京上访维权。 经过一场场惨烈到不惜生命为代价的、轰动国际社会的维权行动,最终引起河北省联席办、信访局领导的重视,最终通过承德与秦皇岛多方的行政协调,决定分两步解决:先解决赵春红维权中所受伤害的赔偿,然而兑现赵春红的股权利益。 由于当时无法对铜矿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承德与秦皇岛的行政机关决定等股权利益确定后继续协调。 2013年1月,赵春红得到确切消息,自己拥有百分之十股权的西沟铜矿已由秦皇岛市人大代表刘江华以5000万购买,而西沟铜矿的法人代表田大力却说只有500万,且款项已经结清。显然,田大力想通过职务的便利侵占赵春红的450万股权利益。 好在,人大代表刘江华明确告知赵春红,自己绝不会象田大力那样没有道德,这5000万的股权转让款大部分还没有支付,并希望赵春红通过官方途径解决,到时候官方有了协商结果,自己会用余款支付赵春红的股权利益。 在得到刘江华承诺的情况下,赵春红立即找到平泉县和承德市的领导,要求继续协调自己的股权利益。平泉县与承德市的领导也积极向河北省政府汇报,由省秘书长、兼省信访局长周仲明亲批,责令以青龙县县长为组长、县法院、公安、信访、国土等部门为协调组,限期协调妥! 第一次的协调,由于西沟铜矿内部不言而喻的持暗股者的故意搅局,最后居然还以“田大力要告赵春红敲诈勒索”相威胁而不欢而散。 而这一次赵春红再次赴青龙县,正是西沟铜矿的购买人刘江华接待了赵春红,但刘江华改口说铜矿的转让不是5000万,而是1500万,并拿出一份500万的支付凭证,与一份1000万的购买铜矿补充协议,以此证明自己没有骗赵春红。 虽然人大代表刘江华言之凿凿,但其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既然购矿的补充协议都达到了1000万,那么购矿的总价值怎么可能会是区区的1500万这个价格呢?赵春红诘问刘江华:能不能以3000万的价格再转让自己?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如果1500万的价格是真实的,那么作为股东的赵春红就有优先受让的权利,换句话说,如果刘江华真是以1500万从田大力处受让获得西沟铜矿开采经营权,那其转让行为也会因为没有经过股东赵春红的同意而无效。 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西沟铜矿的法人代表田大力之所以敢明目张胆地一次次侵害投资人赵春红的股权,幕后的黑手就是政府、公安的一些领导在铜矿中占有非法的暗股而已。这,也已经在当地的一些基层干部口中得到了印证。 18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深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第二项称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的经济制度!权利运动希望青龙县的一些利令智昏的老爷们能够警醒,不要玩火自焚。 赵春红电话:1893287262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Posted: 17 Dec 2013 02:48 AM PST |
Posted: 17 Dec 2013 01:20 AM PST 现年84岁的天津市南开区老人贾慧珍,为了家毁人残的女儿张兰英有家可归,希望自己有生之年能回到属于自己的家,不顾体弱多病,于今天下午15:30分左右再次到北京中南海抛洒传单鸣冤。 贾老太太的女儿张兰英,共产党员,建设银行干部。因遭违法强拆到京反映,被天津南开区政府绑架回津被关黑监狱,不堪凌辱被逼割腕自杀,由于政府不积极救治,导至终生残疾,后又在单位的逼迫与丈夫离婚。时至今日,84岁的老人和家毁人残的女儿仍在南开区政府犯罪第二现场时代宾馆103寄人篱下。 孱弱老人已经几次来京,每次都被天津驻京办哄骗或暴力架回去;至今不给解决,老人不相信党的干部就是这样的不执行中央精神,公然对抗中央,和中央唱对台戏,所以抱病在纷纷飘落的小雪下艰难地再次来到北京中南海:誓死要为女儿张兰英讨还一个公道。 历经抗战时期而今残烛之年的老人,用尽生命最后的时刻再为女儿喊声冤!希望主席能听见这垂暮老人的冤屈! 希望红墙内的领导人能听到老人的嘶鸣!更希望群众路线早日到她们母女身边!!! 张兰英电话:1862200953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Posted: 17 Dec 2013 12:01 AM PST (2013/12/17)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下午,上海市徐汇区访民徐佩玲诉徐汇区公安分局胡作非为一案,在公安分局的小兄弟单位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因耽误车程的维权人士肖青山到法庭参加了旁听。 由于官僚社会主义制度实行的是公检法一条龙办案,法院作为专门为公安打下手的小兄弟,既没有司法独立的地位,也根本不可能在审老大哥时做到司法公正,所以今天的庭审又是“一场游戏一场梦”。出法庭后,气愤的肖青山与原告徐佩玲打出“推翻独裁专制、还我司法独立”横幅,希望在制度上改变司法零公正。 据了解,上海暑光医院因医生过错而导致徐佩玲3级伤残,医疗事故发生后,曙光医院拒绝赔偿,徐佩玲被迫向政府投诉,却遭派出所非法警告处罚。 徐佩玲电话:1360193487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Posted: 16 Dec 2013 11:18 PM PST |
Posted: 16 Dec 2013 10:48 PM PST (2013/12/17)权利运动发布:
来自于河北维权人士鲍润蒲消息,2013年12月15日上午10:30左右,山西朔州的唐宝、刘金娥夫妇,以及河南的赵凡、辽宁的龙秋丽、湖北的牛家元、河北的陈建国、山东的老刘等访民,在天安门金水桥和途径天安门的公交车上成功抛撒上访材料,后被带到东城派出所,下午14点做完笔录,被以“扰序”行政拘留10天,现已送往大兴看守所(拘留所)关押。 唐宝电话:1393440909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Posted: 16 Dec 2013 08:15 PM PST (2013/12/17)权利运动发布:
【导读:在美国篮球职业联赛中,将新加盟NBA的球员称之为“菜鸟”,意味是没有经验,往往被老球员的假动作欺骗。在中国特色的信访骗局中,“菜鸟”访民被训练有素的截访人员以高超的骗术骗回,还傻乎乎地等着党恩浩荡更是“必修课”了,吉林通化的孙开琴就是其中一位。】 我是吉林通化的,我叫孙开琴,我的身份证在2008年的时候被信用社的人盗用了,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在三家信用社贷款60万,直到我去年想贷款买房时才发现了这笔贷款。 当我发现后就去找信用社,信用社不承认,后我又报案,公安不给立案,说涉案金额不够,最后我到处去找他们,却被指责为闹事,信用社的人还殴打我,直到今年还没有把贷款给我消除,最后说我抢银行,把警察弄来好几十人要带走我,最后逼得我割腕喝农药了,信用社社的人都见死不救,导致我留下了农药中毒的后遗症。 在家修养一段时间到我能行走之后我去北京上访,接访的工作人员态度非常好,说让我回家等消息,但自从9月份到现在,根本没有人管过,让我尝到了被骗的滋味。 联系电话:1376619271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Posted: 16 Dec 2013 07:57 PM PST (2013/12/17)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12月16日)下午15.00分,辽宁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受害者郝魏等五姐妹在北京南站护城河,拉横幅控诉当局的暴政,要人权,要公正。据了解,这些受害者都是因为控告当局最腐败和最黑暗的公安局、国税局、国土局而被非法劳教。 在马三家女子劳教所,每天工作近20个小时,一个月才发25元生活费,冰天雪地时,只有冷水洗澡,马三家劳教所对这些无辜的女人,竭尽压榨与摧残手段。这些不堪忍受暴力摧残与侮辱的受害者几乎都有过自杀的经历,有的甚至超过两次以上的自杀。 虽然三中全会会停止了对维权访民的劳教,但劳教所、尤其是象马三家女子劳教所这样的受害者并没有得到赔偿,被压榨与掠夺的劳动价值也没有归还,至今中共当局在对待劳教制度受害者态度上,与日本对慰安妇如出一辙。 郝 魏电话:13001137980。 应立钢电话:1387908971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Posted: 18 Dec 2013 03:44 PM PST ——关于王复玲涉嫌聚众斗殴上诉一案《二审辩护词》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本案被告人 王复玲的委托,并经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 指派,我在 王复玲 涉嫌 聚众斗殴 上诉一案中继续担任其 二审 辩护人。我将忠实履行《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的辩护人的职责,依法维护王复玲的合法权益。接受委托后,我多次会见了被告人王复玲,认真审阅了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刑初字第16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及相关证据材料,现结合本案事实、证据及庭审情况,特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一、一审判决认定下列事实错误: 1、关于一审判决认定5月10日晚黄双来等人到王国廷家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王复春等人堵路的问题,本辩护人同意第一被告辩护人的反驳观点,即:黄双来等人到王国廷家,除了谈到车辆堵路的问题,更多的是涉及到村里土地承包及王复春告状的问题。 2、关于一审判决认定5月12日晚黄双来等人到王国廷家的目的同样是为了解决王复春等人堵路的问题,本辩护人同意第一被告辩护人的反驳观点,即:黄双来等人去王国廷家时,根本没有提及堵路的问题,而且堵路之事已经解决,其去王国廷家的主要目的是针对王国廷告状之事,纯属酒后滋事。 3、关于一审判决认定5月12日晚黄双来等人不是以非法方式进入王国廷家的问题,本辩护人同意第一被告辩护人的反驳观点,即:黄双来去王国廷家,并未得到王国廷的允许,是擅自闯入的。 4、关于一审判决认定王复玲积极参与斗殴的问题,本辩护人认为:黄双来等人第二次闯入王国廷家,王复玲看到其父亲正在被围攻时,才紧急上前去解围制止。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有两个重要情节不容忽视:一是黄双来等人是去王复玲的父亲家闹事的,而不是王复玲的父亲去黄双来家闹事的;二是黄双来等人正在围攻王复玲的父亲,而不是王复玲的父亲正在围攻黄双来等人。因此,无论从道德的角度,当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被黄双来等六个壮汉围攻时,还是从亲情伦理的角度,王复玲毕竟是王国廷的闺女,她都应当上前去制止这种违法行为。由此可见,王复玲是在紧急情况下被动参与的,而不是积极参与的。 5、关于一审判决认定王复玲不构成自首的问题,本辩护人认为:案发后,王复玲于第一时间打了110报警电话,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前后供述一致,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的规定,应当认定其构成自首。 二、一审判决判处王复玲有期徒刑7年,辩护人认为量刑过重,应予从轻、减轻、免予刑事处罚。理由如下: 1、本案中,王复玲参与的行为仅是:当晚黄双来等人第二次闯入父亲王国廷家后,王复玲看到父亲被围攻,赶紧抄起铁锨欲上前帮忙,结果被黄力夺走了;夺走之后,王复玲又去争抢单刀,结果刀没有被抢下,反而左手被割伤。除此之外,王复玲再也没有别的参与动手打人的行为。正是由于王复玲的行为不是导致黄双来等三人致死的原因,她既不是直接加害人,也不是共同加害人,对此,一审判决也明确予以认定,因此,王复玲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根据我国《刑法》第27条的规定,应当认定其是从犯。 2、案发后,王复玲除了于第一时间打了110报警电话投案自首之外,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积极参与施救被害人,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3、王复玲系初犯、偶犯,没有犯罪前科。而且,从案发前王复玲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案发后王复玲又拨打110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来看,她对本次惨案的发生是持反对态度的,因此,王复玲的主观恶性较小,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4、由于被害人黄双来等人的行为本身不仅具有重大过错,而且构成违法犯罪,王复玲等被告的行为具有防卫过当的性质,因此,王复玲等被告具有法定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 5、本次惨案的发生,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多次不出警、不及时出警、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渎职行为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当地公安机关对本次惨案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王复玲等被告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鉴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且对王复玲的量刑过重,故,请求贵院撤销一审判决,对王复玲从轻、减轻、免予刑事处罚。 王复玲的二审辩护人: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 马纲权 律师2013年11月29日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Posted: 18 Dec 2013 05:31 AM PST (2013/12/18)权利运动发布:
上海维权人士赵迪迪先生,因为精通法律和诉讼技巧,一直公民代理的身份无私地为上海的被强拆市民提供法律援助。由于赵迪太厉害,在行政诉讼中常常让违法行政的官方下不了台,同时当局又不能通过司法局对其威胁与控制,上海当局就采取黑司法手段,剥夺其公民代理的权利。 案例一:原告竹剑平,2013年5月30日起诉被告公安黄埔分局违法行政拘留,案号(2013)黄浦行初字第175号。2013年9月10日下午,在黄埔法院215法庭开庭审理中,受竹剑平委托的赵迪迪先生将委托书、推荐书、身份证等齐全的法律手续向法庭递交,但审判长陈瑜庭滥用权力,以非同一社区为由非法剥夺赵迪迪公民代理权。 案例二:原告郁桂成、杜奕萌、郁正义、郁永林因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于2013年8日15日对无许可证、无资格作为拆迁人的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接受委托的赵迪迪手续齐全,独任审判员陈春芳在看过相关手续后,也同意赵迪迪参加(2013)闵民五(民)初字第1710号案件的代理。 2013年9月30日上午庭审过程中,陈春芳眼看对方上海市福隆律师事务所律师招架不住,只能宣布休庭,后又三次延期。 此后,陈春芳找为原告出推荐书的村委付书记谈话,在法官的淫威下,该付书记滥权口头收回推荐。 2013年12月16日,该案再次以合议庭形式公开审理,闵行区法院居然如临大敌,强行剥夺赵迪迪公民代理权。原告愤怒地要求合议庭回避,合议庭只能再次宣布休庭。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Posted: 18 Dec 2013 05:35 AM PST ——第二批上海访民为2013年被刑拘的良心犯寄明信慰问卡 每逢佳节倍思亲。在这岁首年终中国新年即将来临之际,上海第一批访民在2013年12月11日为在2013年被刑拘高墙中的67位良心犯寄明信片,为身陷囹圄在寒冷铁窗中的勇士们送去温暖、节日的问候、朋友的牵挂,以表达对他们的敬意。 2013年12月18日第二批访民为被羁押在狱中的67位良心犯寄去明信片,以表达对他们的敬意、问候。同时紧急关注上海王扣玛生命安危,王扣玛的辩护律师杨绍刚律师去监狱见王扣玛时,王扣玛是躺在病床上吊针,病情严重,身体极差。最近,上海市监狱总医院医师诊断为:脑部基低节多小点脑梗,部位中间。王扣玛的病情会危及生命,不适合在监狱里服刑,应当保外就医。 上海访民呼吁当局依据法律和人道主义关注王扣玛生命,给予王扣玛保外就医。避免上海陈小明死亡悲剧再现! ![]() ![]() 附:2013年被刑拘人士名单,请寄慰问卡 丁家喜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许志永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王永红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王功权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孙含会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赵常青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张宝成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马新立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袁 冬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宋 泽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林 峥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张向忠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李 刚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李 蔚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大兴区团桂路5号 (邮编 102614) 李焕君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朝阳区豆各庄501号 (邮编 100023) 程玉兰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朝阳区豆各庄501号 (邮编 100023) 齐月英 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朝阳北路常营西里甲1号 (邮编 100023) 曹顺利 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朝阳北路常营西里甲1号 (邮编 100023) 邵允黎 北京市东城看守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七里渠 (邮编 102206) 许乃来 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朝阳北路常营西里甲1号 (邮编 100023) 何 斌 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朝阳北路常营西里甲1号 (邮编 100023) 史未安 浙江省义乌市看守所,金华市义乌城西街道上杨村旁 (邮编 322006) 王扣玛 上海巿长宁区看守所,清池路108号 (邮编 200051) 魏 勤 上海巿静安区看守所,余姚路587号 (邮编 200040) 丁红芬 无锡市第二看守所,惠山区钱胡路567号—2 (邮编 214151) 沈果冬 无锡市第一看守所,惠山区钱胡路567号—1 (邮编 214151) 殷锡金 无锡市第一看守所,惠山区钱胡路567号—1 (邮编 214151) 瞿峰盛 无锡市第一看守所,惠山区钱胡路567号—1 (邮编 214151) 沈爱斌 无锡市第一看守所,惠山区钱胡路567号—1 (邮编 214151) 王寒非 湖南省郴州监狱,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路67号 (邮编 423000) 尹卫和 湖南省湘乡市看守所,湘潭市红仑上 (邮编 41140) 李文习 山西省太原市第二看守所,小店区北格镇北格村 (邮编 030062) 任拉成 山西省太原市第二看守所,小店区北格镇北格村 (邮编 030062) 王登朝 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草埔村金稻田路1229号 (邮编 518019) 吴贵军 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西乡镇九围居委会康桥书院旁 (邮编 518126) 李化平 安徽合肥市第一看守所,瑶海区当涂路 (邮编 230011) 周维林 安徽合肥市肥西县看守所 (邮编 231600) 张 林 安徽蚌埠第一看守所 (邮编 233090) 刘 萍 江西省新余市看守所,新余市劳动北路 (邮编 338000) 魏忠平 江西省分宜县看守所,新余市分宜县政法巷 (邮编336600) 李思华 江西省分宜县看守所,新余市分宜县政法巷 (邮编336600) 李碧云 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勒流镇龙眼工业区 (邮编 528322) 郭飞雄(杨茂东) 广州天河看守所,天河区棠下上社五号大院 (邮编 510665) 杨 林(杨明玉)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看守所,福田区梅观路8号 (邮编 518049) 刘远东 广州天河看守所,天河区棠下上社五号大院 (邮编 510665) 孙德胜 广州天河看守所,天河区棠下上社五号大院 (邮编 510665) 谢文飞 广州天河看守所,天河区棠下上社五号大院 (邮编 510665) 陈凤强 广东省珠海市第一看守所,香洲区景晖路公安城A区 (邮编 519070) 杨霆剑 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新华镇宝华路32号 (邮编 510800) 袁小华 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咸宁市县区赤壁市 (邮编 437300) 袁奉初 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咸宁市县区赤壁市 (邮编 437300) 黄文勋 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咸宁市县区赤壁市 (邮编 437300) 刘家财 湖北宜昌巿第一看守所 (邮编 443001) 顾义民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看守所,谢桥镇新华村 (邮编 215523) 浣铁军 湖南省长沙市第一看守所,雨花区城南路72号 (邮编 410000) 周德才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看守所,县城关农场路11号 (邮编465200) 范舜辉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县看守所,连州镇东岳路18号 (邮编513400) 范万成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县看守所,连州镇东岳路18号 (邮编513400) 范水河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县看守所,连州镇东岳路18号 (邮编513400) 张福英 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苏家坨镇温阳路25号 (邮编 100194) 赵振甲 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苏家坨镇温阳路25号 (邮编 100194) 冀中星 北京市第二看守所,朝阳区豆各庄乡政府驻地 (邮编 100023) 刘 晖 北京市怀柔区看守所,大屯村东617号 (邮编101400) 李向阳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八腊庙看守所 (邮编 276000) 杨海龙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八腊庙看守所 (邮编 276000) 陈克贵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看守所 (邮编276300) 刘本琦 青海省格尔木看守所,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江源路4号 (邮编 816000) 第二批发起人部分联系电话: 方文斌:15921054718、赵旭莉:13917513662、孙荣全:15021383751 陈载中:18917038653、陆有根:13816053802;丁菊英:13248010520 杨伟明:13482654476、刘小玉:13917985643、候仲华:13003280236 侯林荣:13524002037、梁英:13122107247、姚林仙:13167053398 程琴娟:15217347275、蔡盛:13311811548、杜林强:13918359652 季勤珍:13917307457、赵国彪:13818380473、孙宝妹:13621604177 季勤娣:13817296823、高文楠:15801842268、申琴芳:18016247389 唐霞珍:13918689758、朱效莉:18918621214、洪国梅:021-34504529 王佩云:021-50852335、金妹珍:1362187765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Posted: 18 Dec 2013 04:40 AM PST (2013/12/18)权利运动发布: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前进村的残疾人张德利,在房屋被党强拆,财产被党抢走后,与妻子张淑凤两人已经连续三天到中南海,向总书记习近平讨要住房权利。 张德利、张淑凤夫妻俩获得自由后,先是到市政府讨说法,希望北京市市委市政府能够为自己主持公道。在没有任何说法的情况下,只能到中南海,让住在皇宫中的习近平总书记体谅一下失去住房的痛苦,也一次次被拉到府右街治安岗与天安门分局。 在张德利、张淑凤夫妻俩露宿红墙街头的三天,曾经在党代会时将张淑凤殴打致残的仁和镇派出所副所长肖志国也忙的不亦乐乎,为了党国的稳定,为了彻底将掠夺到的财产安安稳稳成为党的利益,肖副所长带领一帮人是轮流跟随着张德利、张淑凤夫妻,似乎他们是这一对绝望中的夫妻俩的8341部队。 张淑凤电话:1371813903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Posted: 18 Dec 2013 12:35 PM PST (2013/12/18)权利运动发布:
在北京警察趁着寒冷冬季一次次对在京访民进行大清洗,地方政府雇佣黑社会半夜三更抢夺露宿街头的访民的衣服被子之际,有一支慈善人士和基督信仰者组成的救助队,正在默默地帮助着艰难困苦中的访民。 来自江西新余应立钢发来的消息:北京已经进入隆冬季节,在京访民饥寒交迫,慈善人士再次组织御寒衣物,为在维权一线战斗的公民和访民送出御寒衣物。由于公益活动常常遭到不法干扰,本次活动只能选择在家庭教会发送,由正义之士齐志勇、维权领袖胡佳亲手把军大衣送到各人手上,并给予温暖的问候。 活动从昨天下午14点开始,到17点顺利结束,大家赞赏慈善人士和信仰人士为推动法治建设所作的努力。京城三刘、羊倌及原公盟义工651等人协助发放。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Posted: 18 Dec 2013 03:34 AM PST 今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前有20访民声援上海颜氏姐妹一家五口一夜之间全部沦为阶下囚。共同声讨上海法院司法腐败枉法裁判。
众访民抗议上海徐汇法院判决不公,抗议上海市二级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枉法裁决,制造了无数冤假错案。大家在一中院门前打起“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已启动,法院纠正冤假错案是责任”的巨型横幅标语。这是上海市司法系统刚刚打出的新的一年的奋斗目标。有访民在一中院路边告知路人“上海法官聚众嫖娼司法腐败,法官白天跟党走,晚上跟妓走”处罚上海大法官还不如处罚一个小小的上访人。 有许多上海访民被北京遣返回上海后被行政处罚进拘留所,更有人被手铐脚镣施以酷刑体罚和虐待。对于这些个违反党纪国法的资深法官可以从轻发落。而法官聚众嫖娼背后的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经济和贪腐等等问题就这样轻而易举的被遮掩了。 颜兰英、颜秀英、颜桂英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门外高呼打倒司法腐败等口号。今天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门前表示抗议的访民还有:尹慧敏、郑培培、高玉清、周雪珍、奚仁娣、刘培裕等人。 ![]() |
Posted: 18 Dec 2013 02:10 AM PST (2013/12/18)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知名维权人士肖青山与500百多深受司法腐败坑害的上海访民在人民广场互动,然而转战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一路上,肖青山举着以独特的肖氏书法撰写的“推翻专制独裁、还我司法独立”横幅让民众驻足观望,这样的横幅敏感而又让大家感到亲切,就连上海市的警车也跟在后面,为说出中国人民愿望的肖青山保驾护航。 在司法独立的国家和地区,虽然还不能让每一个公民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但在司法不独立的国家和地区,司法零公正是必然!司法也必然是统治者的私法!这样司法也必然是统治者犯下累累罪行后逃避制裁的挡箭牌! 所以,民众、宪政、法制、人权已经深入人心,绝不会以任何怀着阴暗心理的人的意志所转移。 周雪珍电话:15921781034。 肖青山电话:18979645473.徐佩玲电话:1360193487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Posted: 18 Dec 2013 02:15 AM PST (2013/12/18)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中午,在京的各地访民听说吉林访友董奎红在马家楼遭到公安厅截访歹徒袭击,目前正在丰台区南苑医院救治的消息后,纷纷前往看望、慰问。而在南苑医院中,大家还发现有山东省德州市的三位被在马家楼殴打受伤的访民也在接收救治。 正当大家向董奎红嘘寒问暖时,山东省政府雇佣的一帮黑社会截访歹徒居然光天化日之下闯入医院,要对正在接受治疗的郭中水等三位访民实施暴力劫持,大家见黑社会劫匪如此猖獗,感到十分气愤,就勇敢地阻止截访歹徒,保护已经在马家楼送到伤害的山东籍访友。 据了解,这一次山东省德州市的访民是集体访,主要反映村支书郭仁水贪污土地款,并于去年快要成熟的70亩小麦田推倒。为了牟取不法利益,中共官员可谓是丧尽天良! 截稿时,访民正在与截访歹徒对恃中,急需要其他在京访友的增援,地点与路线:乘坐485路公交车到南苑北里站下车,南苑医院急诊室。 董奎红电话:13843309785. 沈富田电话:15510543342。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Posted: 17 Dec 2013 11:07 PM PST |
Posted: 19 Dec 2013 06:59 PM PST (为了党国的利益,国保申队长要劝降) (人大代表要逆天?居然与申队长对拍) (2013/12/20)权利运动发布:来自于福建顺昌县消息,今天早晨顺昌县国保大队长申文彬和片警杨建辉到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张德锦家中,就近时期张德锦活跃公共利益,为民众争取权益进行了沟通。申队长对张德锦循循善诱:不要被利用,不要多管闲事,不要乱发东西。当张德锦反问申队长究竟是谁被利用而干起了祸国殃民之事时?申队长见悠不了张德锦,就扔下一句:你要好自为之。 究竟谁要好自为之呢?据说,搞了10多年暴力维稳的总头目都被“下岗”了,你一个小小的国保队长还耍什么狠?! 据了解,申文彬很早就到张德锦工作的交通系统进行克格勃式的秘密调查。 张德锦电话:1395061956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Posted: 19 Dec 2013 05:45 AM PST |
Posted: 19 Dec 2013 02:52 AM PST (2013/12/19)权利运动发布:
吉林访民张继新致电权利运动,昨晚十点半左右,吉林的截访人员进入马家楼接济站实行清场,其中吉林敦化的52岁女访民冯立成在被撕拉过程心脏病发作倒地,后120施救后靠坐在吉林厅门外,再被120的二名医护人员以去医院为由带走。 到今天,查实接访人员与医护人员搞欺骗,从马家楼拉走冯立成后扔到了野外,大家分头到各个医院寻找,也打110报警,但目前仍然没有信息。 张继新电话:15948347250. 董奎红电话:13843309785.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Posted: 19 Dec 2013 01:51 AM PST (2013/12/19)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湖南吉首的张三元在于洪的陪同下赴怀化,探视被以“妨害公务罪”秘密判刑一年的丈夫黄光生。由于该案太过腐败、太过黑暗,交通事故后身体尚未恢复的张三元在恢复监狱拉起“丧尽天良、断子绝孙”的横幅,并向监狱看守讲述自己的遭遇,引得铁石心肠的看守的同情。 2013年6月24日,黄光生到吉首市交警大队为交通事故中受伤的、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妻子张三元讨要医疗费,结果与交警大队的领导一言不合而遭到交警的群殴,被打个半死(手指和肋骨骨折)的黄光生被以“妨害公务罪”刑拘。7月6日,黄光生被以“取保候审”释放回家。然而,黄光生因为不服气而到市政府讨说法,结果被以“在逃”为由收监。2013年10月18日,在吉首市检察院没有依照法律规定通知家属聘请律师、法院更没有依照法律规定通知家属开庭的情况下,以“妨害公务罪”秘密对黄光生判刑一年。 在最后一天得知黄光生被秘密判刑后,家人立即向吉首市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并聘请曾成杰的辩护律师王少光律师介入。然而,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在未经公开审理的情况下,再次秘密作出的(2013)州刑一终字第121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在裁定书中信口雌黄地称:黄光生有再“犯罪”的危险……经对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6月24日的黄光生CT检查调查,结果没有发现黄光生被交警打断肋骨的事实……。 连程序都没有的司法显然具有了流氓化的特征,也难怪张三元痛骂这些党的流氓:“丧尽天良、断子绝孙”……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Posted: 20 Dec 2013 04:45 PM PST (2013/12/20)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京几路201号,原是清末民初的“京江旅社”旧址,被文保单位鉴定为镇江市优秀历史建筑。“解放”后该建筑被共产,到改革开放时成立划属镇江市兰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产权人为其上级单位的镇江市京口区商贸总公司。 由于大集体的弊端导致经营难以为继,兰阳餐饮服务公司于1989年将京几路201号租赁给了朱日喜、张正祥夫妇经营。朱日喜、张正祥夫妇延用兰阳餐饮服务公司职工5人,为她们缴纳社会保险,为企业解决了很大的困难。到2006年6月27日,兰阳餐饮服务公司与朱日喜、张正祥夫妇租赁协议到期,兰阳餐饮公司决定出卖京几路201号房屋,并向拥有优先购买权的朱日喜、张正祥夫妇发出要约,以70万元人民币出让。 正当朱日喜、张正祥要接受要约交钱时,听到了“京江旅社”旧址将易主的消息,深知市场价值的京口区建设局副局长王忠立即找到兰阳餐饮服务公司的董事长徐品兰,以自己是无业人员的身份,与老婆蔡耘、妹妹王虹、甚至岳父母等人组团实施抢夺计划。而兰阳餐饮服务公司的徐品兰也背信弃义,独自一人以董事会的名义,于2006年6月29日,也就是刚刚与朱日喜、张正祥夫妇签约的第三天,就背着朱日喜、张正祥夫妇违法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而且还伪造朱日喜、张正祥夫妇没有接受要约的证据,并于2006年9月18日为王忠、蔡耘、王虹办理产权过户。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朱日喜、张正祥夫妇将兰阳餐饮公司、王忠、王虹、蔡耘告上法庭,要求确认201号房屋买卖无效。由于王忠雇佣黑社会对经营中的201号房屋实施打砸,朱日喜也被迫走上了信访,然而被截访、被非法拘禁的社会主义维稳特色的套路。 正在朱日喜、张正祥夫妻在不公中感到绝望之际,关键的转折出现了,京几路201号房屋的产权人镇江市商贸总公司也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兰阳餐饮公司与王忠、蔡耘、王虹买卖房屋的合同无效。为避免惹祸上身导致副局长位置不保,王忠、蔡耘夫妇将非法取得的房产的一半,办理了赠与岳母李凤英的公证。 2012年9月26日,在镇江市中级法院与金山街道的共同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京几路201号房屋一分为二,东边由已经获赠的李凤英转让给朱日喜、张正祥夫妇,西边房屋归王虹所有。2012年11月1日,在金山街道的支持下,朱日喜、张正祥夫妇支付了50万元人民币的购房款,搬出201号房屋的西边房屋,将该房屋交于王虹,而王虹支付给予朱日喜儿子朱玉松5万元东边房屋的装修费。至此,双方之间的纠纷彻底达成和解。 可能是王忠能量,到2013年2月21日,经过了5场诉讼最后通过和解协议彻底了结纠纷的王虹又出尔反尔,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起诉到法院,2013年10月15日,镇江市润州区法院以双方纠纷已彻底了结,王虹的财产损害赔偿的主张属于迟延履行金,且王虹在彻底了结纠纷的过程中并没有主张迟延履行金的权利,作出(2013)润民初字第00243号驳回王虹诉讼请求的民事判决。 目前,不服一审判决的王虹已经提起上诉,镇江市中级法院亦已发出传票,将于2013年12月27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对该案进行终审。一个财大气粗的副局长可以组团、造假获得本不属于自己的利益,而且还可以滥用诉权,这在一个实行民选政治的国家是不可想象的。镇江市中级法院会作出怎样的终审判决,值得关注与观察。 朱日喜电话:1536598612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Posted: 20 Dec 2013 05:55 AM PST (2013/12/20)权利运动发布:
广东深圳劳工权益受害者、越南归侨何观娇于2013年11月9号行走在北京南站幸福路,遭到警号063901与063947两个警察盘查,以“三中全会”安保为由后抢走身份证,要求何观娇到右安门派出所去取。 中共18届“三中全会”结束后,何观娇多次到右安门派出所,要求归还身份证,却被告知派出所没有这两个警察。到东城区公安分局询问,得到的是同样的答复。明明看到抢走自己身份证的是穿警服、佩警号的警察,怎么到头来竟然是假冒伪劣的产品? 中共开一个三中全会,居然有伪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撑场面,是盛世还是夕阳已坠山背的光景? 何观娇电话:1581059347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Posted: 20 Dec 2013 03:15 AM PST (2013/12/20)权利运动发布:
“沈勇死亡案维权观察团要求对沈勇尸体进行第二次尸检” 一文曾在各大网站刊登,当时就引起广泛关注,都认为对沈勇尸体进行第二次尸检非常有必要,人命关天,岂容当局捣浆糊?! 今天上午,沈勇案维权观察团代表李方平律师专程赶来上海,进一步研究分析沈勇被杀案,推动当局对沈勇进行重新尸检。今天陪同李方平律师的有沈勇之子沈亚明,以及高月清、徐鸣、陶建源、顾全根、陈启勇、李惠芳、何茂珍、张雄明等多位维权访民。 沈勇案维权观察团强烈要求重新尸检,以揭开沈勇死亡之真相,要求依法惩凶,在案件中充分实现公平正义。沈勇母亲曾指出,案发时,10月24日早上7点多,在家的她亲眼目睹有二、三十穿黑衣制服的人闯入其家中,并目睹这些黑衣人在其所住小区门口外把被蒙着头套的沈勇架上救护车去抢救。而沈勇正是死于离家之后的这两个多小时内,显然,这些黑衣人是沈勇死亡的重大嫌疑人。这些黑衣人到底是什么人?是警察?是小区物业公司保安?还是其他什么人?能闯入民宅的是些什么人? 大家认为:沈勇尸检应由独立第三方进行,而不该由上海警方来进行。首次由上海当局作出的尸检报告的法律效力就存在疑问,更别说尸检结果的真实性。由此,二次尸检就成为必要与必然。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Posted: 20 Dec 2013 02:56 AM PST (2013/12/20)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应家属徐燕的请求,山东维权律师刘卫国到江苏常熟市看守所会见了顾义民。在会见期间,刘卫国按照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将自己与顾义民的会见的过程进行了录像。不料,刘律师这一正当合法的行为却遭到阻扰,人与律师证被以删除录像为交换条件而遭到扣押。 家住江苏苏州常熟市虞山镇大义小山新村1区的顾义民,是一位热心社会活动的爱国人士,因参加纪念中国的民主女神林昭,及申请“6.4”、“6.5”示威游行,于2013年6月2日遭到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抓捕。 刘卫国律师被扣押看守所的信息通过网络传出后,各地民众对常熟看守所的不法行为予以谴责。刚刚抵达广州的知名维权人士肖青山得知信息后,立即制作肖氏横幅,抗议江苏常熟看守所的流氓行径。 三中全会后,中共决定加强党对司法领导的司法改革。刘律师会见当事人被扣说明党的领导原来破坏法律实施。截稿时,刘卫国律师正在以绝食进行抗争。 刘卫国律师:13518610665。 徐 燕电话:1585158687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Posted: 20 Dec 2013 02:22 AM PST |
(2013/12/21)权利运动发布:
十届中共上海市委五次会议于本月20、21号举行,按惯例广大访民都一如既往抓住机会,给领导送信,建言献策,希望早日解决问题。 虽然大家进不了会场,但电视上可以看到作报告的领导们神采飞扬,唾沫星子乱舞出的都是正能量。可是,在通向主会场的必经之路上海耀华路地铁站,警号8662(女)、9443、8388、75024等警察像笼里放出的一条条疯狗,死缠着要反映情况的上访民众,限制访民行动,抢走投诉材料。更有穿着便衣、混迹访民中的“特务”,散布“有什么用啊、市里领导哪能会管妠、没意思的……”等言论,党国负资产实力暴露无遗。 2013年被定为关键词的是“房子”、“正能量”,到会场的访民中绝大多数人房子遭强拆,成为无房户,她们说:“正能量”是代表“公平正义”的社会力量,我们到会场找领导,说明我们相信社会的正能量还存在,但这些有这么多不法维稳的负资产,社会还会有公平正义吗?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Posted: 21 Dec 2013 03:09 AM PST (2013/12/21)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下午16点多钟,河南省南乐县千口乡南郭村的基督徒李彩仁到被抓捕的教友张少杰家,看望在捍卫宗教自由而被镇压中受伤的少杰妈妈,结果很快被尾随而至的公安特务抓走。 据了解,南乐公安曾威逼利诱李彩仁作伪证,企图陷害张少杰。目前,张少杰妈妈的腿部受伤,不能行动,而张少杰的妻子又是一个残疾人。 李彩仁电话:18338045835. 张少杰妈妈:13283026151.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宗教自由项目编辑 |
Posted: 21 Dec 2013 02:45 AM PST (2013/12/21)权利运动发布:
2013年12月11日凌晨1点,河南省封丘县许洪镇清河集村访民的常卫云被从马家楼截回关押封丘县公安局,公安讯问常卫云在“法制宣传日”与“世界人权日”大游行中与在京的访民参加了什么活动?常卫云回答:只要我们的冤案得不到公正解决,我就会参加这些争取人权和推动法制的活动。 2009年7月2日上午,常卫云的丈夫张好峰到封丘县纪检监察,向监察室主任杨为民举报村支书许洪振贪污集体土地补偿款上亿元。晚上,村支书许洪振的儿子、在100多公里外的新乡市当城管的许振军从新乡市带着8个人到张好峰家,将一家四口打伤。17天后的夜晚,许洪振、许振伟、许振军父子三人带领当地的黑恶势力,开着十多部车,持刀棍闯入张好峰家,对一家人实施砍杀。张好峰之子张海滨在身中数刀后,持家中西瓜刀防卫并冲出家门去村委会求助,剩下张好峰一人与这些歹徒作拼死搏斗!一场故意杀人与正当防卫的较量后,张好峰被砍的伤痕累累,而村支书的儿子许振军倒地不起。而常卫云的女儿被恐怖的现场吓得精神失常。 经法医鉴定,张好峰身上共有13处刀伤;其子张海滨也多处受伤仅头部就缝了十几针,而致死许振军的刀伤,与张好峰、张海滨用于正当防卫的刀没有关系。法律界人士认为: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张好峰父子拥有无限防卫权,对许振军的死亡后果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一起百分之百的正当防卫案件,最后却被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一审判决张好峰死刑,儿子张海滨死缓。上诉到河南省高院,结果依然是维持原判。复核时,最高法院作出发回重审,后父子俩被改判为死缓,暂时保住了生命,等待昭雪。 一起真正的故意杀人案件,如果被害人有过错,法院尚不能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仅此一点,就只可以说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的判决属于蓄意的枉法裁判!纠其枉法裁判的原因,很多了解此案真相的人都认为:是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伯勋为首的公、检、法相关人员收受了对方黑社会的贿赂,参与了案件的造假行为,并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 目前,常卫云虽然获得了自由,由于回家有很大危险,只能借住在郑州的一个访友家中,真正的有家无可归, 常卫云电话:1563990718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Posted: 20 Dec 2013 10:56 PM PST (2013/12/21)权利运动发布:
山东单县南城刘海村民李春华、江凤梅(残疾人)夫妇,因土地被违法强抢向县市领导跪地喊冤,遭南城镇党委与政府的领导毒打、并拘留。 2013年11月28日,李春华来到北京到中南海找习主席告御状被关押马家楼2天,押回地方后无人问津,更没有人给解决问题。2013年12月14日上午,李春华与患病残疾的老伴江凤梅到单县南城政府,祈求领导给予解决问题,不料问题没解决,却在南城镇政府被黑社会流氓威胁恐吓,扬言要将夫妇俩治死。李春华说:我们夫妻俩赶紧仓惶离开南城镇政府回到家中,惊魂未定又被追赶至家里的黑社会再次威胁恐吓、扬言非将我夫妇治死不可。 万般无奈的我们,为了所受冤屈得到昭雪,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于2013年12月16日我夫妇再次来到首都北京,向各信访部门反映,来中南海找习主席4次,均被送到久敬庄后放出至今无果。 我们有家难回在京乞讨为生,繁华的北京街头寒风刺骨,我们的心不但无比的凄凉还在滴血。 山东单县失地冤民:李春华 江凤梅 联系电话:13954071269.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