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运动 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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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0 Jul 2012 05:51 AM PDT (滨湖区法院受理犯罪嫌疑人的民事诉讼传票) (公安机关立案后,一年多来一直称抓不到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突然成为了原告,受害人许海凤举报要求法院拘留罪犯嫌疑人) (2012-7-10)权利运动发布:近日,上千万的房产(别墅)遭不法破坏,到法院提起告诉却屡屡不获受理的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冤民许海凤,突然收到滨湖区法院的传票,原以为自己告无锡市规划局、滨湖区公安分局的行政诉讼、及告拆迁公司的民事诉讼已获受理,但仔细一看自己却是被告,而且告自己的居然是非法拆毁自己别墅、公安机关一直声称已潜逃在外的犯罪嫌疑人! 2010年10月8日,许海凤和女儿突然遭到绑架,装潢豪华的价值上千万(还不包括房内物品和收藏的古钱币)别墅被非法全部拆毁。获得自由的许海凤见自己别墅已被拆除,物品被洗劫一空外,还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两台挖掘机趴窝在现场,就立即向无锡市公安局报案。出警的警察在了解情况、并向领导汇报后,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给予立案。为了保护现场,许海凤在现场搭建了蒙古包,将犯罪工具、两台挖掘机控制在现场。此后,公安机关一直声称,犯罪嫌疑人潜逃,无法将这些团伙捉拿归案。 保障公民诉权,可以说是法院的基本职责,也是应当恪守的司法道德。可在江苏省无锡市,法院对完全符合诉讼法起诉条件的行政诉讼几乎无一例外不予受理,即使是民事诉讼,只要涉及到征地拆迁或官员不法利益,法院同样会毫无顾忌地漠视当事人的诉权,更不用说公正判决了。不过,这一次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却服务周到地受理了潜逃一年多的犯罪嫌疑人要受害人“排除妨碍”的民事诉讼,并向莫名其妙成为被告的受害人许海凤、何力刚发出传票! 莫名其妙成为被告的许海凤拿到滨湖区法院的传票后,在尚不清楚滨湖区法院的受理行为是否属于明知故犯的情况下,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向滨湖区法院寄出“关于刑案嫌犯滥用诉权的举报”信件,要求法院在7月16日下午的双方“交换证据”时,犯罪嫌疑人一旦出现立即予以司法拘留,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起诉。 附《关于刑案嫌犯滥用诉权的举报》: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我是许海凤,日前收到你院签发(2012)锡滨民初字第0163、0164号“排除妨碍”的两份民事诉讼传票,但该案所谓的两个原告孟环和陈辉都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诉请归还的两部挖掘机都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作案工具。对此,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区分局已于2010年10月8号对我位于滨湖区雪浪街道石塘村杨湾里38号别墅(参照同区位、同类型市价超千万)遭孟环、陈辉非法偷拆一案作出刑事受理立案决定,并向我受害人送达了书面告知。 综上事实,请求滨湖区人民法院对一直潜逃、并胆大妄为滥用诉权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孟环、陈辉给予司法拘留,移送立案的公安机关侦查。 举报人:许海凤、何力刚 2012年7月8日 联系电话:15052436408. 附:许海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区分局立案告知单复印件一份。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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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0 Jul 2012 03:34 AM PDT (2012-7-10)权利运动发布: 2012年7月10日上午8:00时,新四大火炉之一的长沙骄阳似火,气温将近40度,长沙市六区越战退伍老兵百余人身着军装,坐在湖南省信访局大厅外,向有关人员表达诉求。9:30部分岳阳老兵驰骋100多公里,对长沙老兵进行声援! 越战结束30多年了,湖南省老兵的待遇在落实政策方面有着不尽人意的地方,生活困难,多次赴京上访,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我们认为:当年越战老兵在战场上浴血奋战,踏着先烈的足迹,掩埋战友的遗体,捍卫祖国的领土完整,付出了牺牲。在他们的生活状况困窘之时应该得到政府的重视,他们的基本人权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呼吁不要让矛盾进一步恶化,且目前正是南疆出现乱局之时,不要在此时伤害退役军人的感情!也请政府注意:莫让长沙越战老兵变成“兰博”。 新闻线索:王云清 13908478412。 文章整理:浣铁军 1397519011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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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1 Jul 2012 05:27 PM PDT 《举 报 控 告》
我们叫林建玉、林金旺、陈友强、林木宋、林美玉、郑应成等人,是福建省福清市阳下街道油楼村的村民,现向您们举报我们村书记林书明、村主任郑永良勾结龙山街道龙东村委会书记夏仁德、夏祖华、陈仁华(玉峰村人)等人,非法强行在我们村民承包的耕地里进行动工钻探,并动用警力与社会人员上百人,企图建设房地产倒卖问题,恳求上级为我们做主,依法查处。 1、未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福州市国土局、福建省国土厅回复有权机关(上至国家国土部下至地方下属街道土地所)仍是福清市市委、市政府陈春光、林贤一手策划参与,用农民生活用地,随意更改为政府储备地,欺法罔上,欺骗国家与法律。 2、100多亩耕地一直由我村祖辈耕作,至2011年10月15日被“汉奸”村委会引入“鬼子夏仁德”开发商掠夺侵占,但福清市融国土资[2011]966号文件“被征地村委会在回执函上同意放弃听证”,既然林书明、郑永良愿出卖祖业,充当汉奸,怎会征求村民意见,甚至“两公告一公示”及听证会,残踏国家法律法规。 3、2008年7月12日以闽政地(2008)267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是否按国家土地法及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批,报批土地性质用途,以及农民补偿安置方案,预留回扣地。 4、违规违法,没有按福建省实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耕地进行丈量、确认和登记,并全额支付到位,但福清市国土局、油楼村委失职渎职,掩盖程序,应承担法律责任。 5、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储备地2007-010号,时拖四年之久,4万/亩征地补偿费被福清市委市政府及油楼村两委挪用,至2011年10月份才勉强通知领取,融国土资(2011)966号文件中提及2010年7月1日我局举行拍卖会,夏祖华最高价31700万元竞得该宗使用权。启用该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请追究2007至2011年非法倒卖所得款,国家土地升值与征地时效的法律责任。 6、福建省闽政地(2008)267号征地批文在2011年还具有法律效力的话,那么,福清市人民政府又有什么法律程序出让拍卖给龙山街道龙东村夏仁德,而不出让拍卖给其他开发公司呢?难道是公开招商还是油楼村委林书明、郑永良倒卖,指定所为?生活用地的农户,是否同意拱手转让而拍卖吗? 7、三级国土行政部门敷衍塞责,没有实地勘看,千遍一律按福清市国土局答复,同朝为官,相互勾结,失职失责。而福清市委市政府陈春光、林贤在融信非访告字(2012)7号文件中,将油楼100多亩耕地被盗卖问题,再次转管辖福清市国土局,明知福建省土地行政部门为虎作伥,充当利益保护伞,故意违反法律程序,害农、坑农、灭农。 8、为了生存,油楼村民于2012年3月5日进京依法上访上诉路经前门前往最高检察院被天安门地区分局接访,处理送久敬庄,但福清市政府为了报复打击,究违纪违法将上访人员林金旺、陈友强进行关押、拘留达13天,公然违背北京市训诫书,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竞指使福清市公安局黄敦蒲局长,对上访人员无情关押、拘留,违法违纪,置法律而不顾。严重违背了中央五部委禁令,动用警力参与。 恳请中央中共各部委责令我们村书记林书明、村主任郑永良公开政府的征地批文、补偿安置方案,让我们村民看得明白、清楚并做好全额赔偿地面物的所有损失,公示有关留用地的位置、亩数及如何发包、处置的办法等,待所有涉及我们村民承包耕地被征用之前有无按征地程序实行征地预公告、举办听证会、我们失地村民实地测量确认,以及补偿安置方案由谁确定、何时被什么单位上报申请征用、又由哪一级政府审批等全过程落实、讲明、查清后,我们村民将会积极配合交地,否则我们将全体出动、集体上访到省委、政府和中央,依法讨还说法,还我们的合法权益。 林金旺电话:13705922226. 陈友强电话:13107606661. 郑应成电话:1825909686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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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1 Jul 2012 08:22 AM PDT 主角李学惠被监控在家中
我是《南方周末》『2010年9月16日』【警察押着去看房】中的主角李学惠,我在媒体报道前后受到北京宣武《现在西城》警方的侵权和犯罪的迫害,对于报道中的荒诞之事我不做什么讲述,我现在要追究警方违法犯罪的相应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我在2012年7月10日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三份控告书,控告宣武警方和西城警方对我的侵权和犯罪。但是,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收到我的控告书以后,并没有给我相应的回执,检察官答复说,我们从来不给控告人回执,经向法律人士咨询,检察官的答复没有法律依据,也是不符合常理,据许多访民讲,访民的控告常常不给回执。现我向社会公布我的三份控告书,如果有人能够提供相应帮助,我将不胜感激,我的电话13311296958,请发短信,我回电话,以减少您的话费支出。谢谢了。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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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1 Jul 2012 04:38 AM PDT (胡琴芬和丁红芬等56位被征地拆迁维权人士七一从北京截回后关押黑监狱至今) (昨天,尤桂凤、沈寿生等访民到崇安区公安分局要求释放黑监狱中的同胞) (2012-7-11)权利运动发布:今天晚上6点,无锡市锡山区厚桥街道冤民胡琴芬被无锡市锡山区厚桥街道派出所无任何合法手续下抓走,无锡已处于白色恐怖之中。就因为他们反映自己的悲惨遭遇而遭到非法拘禁,他们的家产被巧取豪夺,他们要求法律判决,基层司法部门不受理,不立案。 胡琴芬因无锡市锡山区厚桥街道剥夺她经营的土地权属,将25.75亩土地承包权变成3.15亩,享受不到国家关于粮食直补的相关政策,去地方政府反映情况得不到解决,而多次上访。因此触怒了地方政府官员的神经,地方政府违反宪法,肆无忌惮的抓人,“法制学习班”、“训诫”,“拘留”伺候。 胡琴芬的22.6亩果园是开垦的“鸡口田”、土埂、荒田和村民丢弃的边角田。1999年,响应地方政府号召,改变种植方式,种植经济林,有10多亩银杏和10多亩枣子,《林权法》明文规定,林果树是多年生植物,有成长周期,承包权是30年~70年,所以讲,胡琴芬种植果树是受到法律调整和保护的。无锡市锡山区厚桥街道避重就轻,将胡琴芬家3.15亩口粮土地变成所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 土地征(收)用没有合法的批准手续,无锡市锡山区厚桥街道就钻法律的空子。欺骗村民进“社保”,在印着“自愿申请……表”的字样,叫村民签字进保,村民自愿失地。厚桥街道太芙村委就是这样的先保骗征地,来违法的征收大片的基本农田,达到逃避国务院审批的目的。倒卖集体土地,无锡市厚桥街道办事处可谓绞尽脑汁。 胡琴芬婆婆已年迈,到了享受政府农保补贴的年龄,和失地没有任何关系。国土资源部文件规定:土地不能置换“社保”、“医疗”的,所谓的土地置换“社保”是骗人抢地的骗局。胡琴芬并没有在“自愿申请征收土地申请表”上签字,是他人代签的,那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假合同! 江苏省2007年12月20号的粮食直补、农民综合补贴政策规定:“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坚持谁种地,补贴谁”的原则,胡琴芬从来未拿到这笔惠农的补贴!就这笔惠农的专项补贴被地方政府和村委会贪污了。 受制于这种总体性权力,社会不公的每个受害者都沦为孤岛,几乎一切自由表达的空间和一切有效的博弈渠道都被切断,整合全部的行政资源、法律资源、舆论资源,从四面八方把他们捂起来,定点打击,某些地方政府对这种总体性权力的依赖,已到了瘾君子离不开鸦片的程度。 可是,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胡琴芬电话:1381226323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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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1 Jul 2012 03:18 AM PDT (2012-7-11)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天气预报报出北京的气温为34摄氏度,室外红太阳毒辣,实际温度应该远比预报更高。来自在京访民的消息,就是这样一个真正的酷暑,北京南站开始禁止访民进入,在室外炙烤的访民喊出:谁来解放我们? 为了维稳,北京当局的举措可谓是层出不穷,而且极不道德。譬如冬天把所有可以遮风避雨的涵桥洞封死,导致每年都有访民在寒冷的冬季中被活活冻伤、甚至冻死!即使是春秋冻不死、也热不死的两季,也是黑社会人员出没的高潮,他们无所忌惮对露宿街头的访民实施暴力,每年同样是死、伤无数。 在京访民说:我们夏天头顶烈日,冬天身披雪霜,没白天没黑夜排队登记,希望党和政府能依法解决我们的问题,可一年又一年,被活活地拖死在这上访的路上!谁能解放我们? 此消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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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1 Jul 2012 03:16 AM PDT (正在北京上访的刘凤琴) 我叫刘凤琴,是吉林省德惠市布海镇德升村村民。我要控告的是,在我家人遭受生命严重威胁的时候,因110姗姗来迟和渎职而引发了一死三重伤的惨案。事发于2006年8月5日,因我家养的牛,进了韩士先(本案罪犯)家的玉米地,韩士先与我儿韩双发生口角,我儿韩双右臂被韩士先用木棒打成粉碎性骨折(有德惠市中医院诊断),这是110第一次迟警及不作为的后果。 报警两天后的8月7日,我夫妻陪我儿韩双在医院做手术。公安干警任中国独自一人去医院调查此事,并说:“韩士先够抓了,你要追究刑事责任吗?”并让我丈夫(本案被害人)马上回家看韩士先在不在家;如果在家,马上打电话,去抓他(附同病房患者的证言)。按照任中国的指示,我丈夫回到家中,看到凶犯韩士先在自家大门口坐着,忙回家中用固定电话给任中国打电话,任中国接电话说:“我明天去”(有证人证言)。 事过一个小时左右,灾难临头,韩士先持事先准备好的凶器来到小卖店附近,将我丈夫砍倒后,在去我家的途中,将我小女儿韩鹤砍倒,又跑到我家中将我大女儿韩雪和外孙子砍倒在血泊中,致使我丈夫死亡,三个孩子重伤害的特大杀人惨案(伤残鉴定、尸检证明)。 我丈夫的生命就断送在公安任中国手里,他的玩忽职守,造成我家一死三重伤的严重后果。 惨案发生时,我们家属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向派出所报案,直到事发两个小时左右,派出所干警徐超才来到现场,给罪犯韩士先有足够的时间逃跑。 直到六年后,在我们不断的追诉下罪犯才终被绳之以法。六年了,我们受尽了煎熬和带来了无尽的痛苦……故此,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22条(十一)款和《刑法》第397条的规定,对德惠市公安局升阳派出所只派干警任中国一人出警且渎职,接到报警电话后未能及时抓捕凶犯韩士先,致使我家中一人死亡,三人重伤害事件发生,要求上级人民检察院彻底查清事实,撤销德检反渎(2009)1号不立案的决定书依法立案,依法追究公安干警任中国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 刘凤琴联系电话:1564307007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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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1 Jul 2012 03:18 AM PDT 我叫许金华,江苏省南通市人,因江苏省军区原南通军分区医院副院长、小针刀主治医生孙仁平军医因向我推销“三无”药粉被我婉拒,而于97年6月16日下午手术台上故意连续二次残害于我,不仅绞了腰脊髓,还铲掉了L4-5左侧隐窝软组织,造成脊髓与脊柱损伤。
案发后,南通市卫生局文件(通卫医鉴【1998】5号许金华医疗事件技术鉴定报告书)将我被害后第四天即6月20日的CT复查诊断意见:硬插到被害之前进行了鉴定。江苏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苏医鉴【1999】8号许金华医疗事件技术鉴定报告书)隐瞒了两张片子的诊断意见。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将本案三次庭笔录全部更改。崇川区法院法医鉴定实行了“三不”:1、收了我提供的所有证据材料及四张原版片,不肯写清单;2、不作鉴定的书面材料不发放于我;3、不作鉴定的书面材料不许复制。2012年5月28日,我去崇川区人民法院档案室查阅本案资料(案号:【2000】崇民初字第61号),但此卷宗却不知了去向。2000年9月4日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立案通知书上写的是合议庭开庭,而当时法庭上却由一位身穿便服的人主持,这位在法庭上叫上诉人宣读上诉状却又不肯说出自己姓名与称呼者依旧维持了原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不断销毁申诉状(手写)原件及所证据材料。最高人民法院押案8年,却不知何年何月是个头啊! 案发15年来,我的伤势日益加重, L4-5左侧隐窝软组织被铲掉后造成了脊柱脱位,枯死,多根脊神经受损后脊柱损伤每年以大约一级半的速度向上蔓延现已至头部,骨肉分离,脊柱侧弯,前凹后凸,严重畸形,上下肢体残废。脊柱损伤导致了软组织损伤。 自2007年十七大至今,我的家(居住处)每天24小时都在摄像与红外线监控之下,包括我的生活,有时在超市或商场还拿着带闪光灯的摄像机对着我拍照,一拍就跑,特别是国家有重大政治活动时,我就成了重点政治犯,政府每天派12个人分三班轮流转,每班4人,白天守在我家楼下的出入口,晚上就守在楼梯口。 2009年春运后去最高人民法院讨说法,于3月2日早晨7点多钟,在北京火车站出口处被当地政府与警察强行抓住硬塞进面包车,押往南通驻北京办事处关押,第二天被押往南通北阁宾馆黑监狱关押;2009年12月10日去人权委员会维权,被连夜押往南通如意宾馆黑监狱关押;2011年7月7日去维权却被北京三里屯派出所关进地下铁牢。 2011年10月17日去维权又被北京三里屯派出所关进地下铁牢,每次被关进三里屯派出所的地下铁牢里都会往我头上扣上很多无须有的罪名,用强硬的口气逼我签字。 2007年地方政府建儿童福利院拆了我家的房子,至今不给予安置。多次去国家信访局反映,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十五年来,因我的不幸被害导致的这场官司连累了全家,虽然离婚了还住在一起,衣食住都得靠他们料理,每当被关押时,不仅要给我送换洗的衣服还要将换下来的衣服拿回去洗,周围的邻居有的说我是被监外执行,有的说是取保候审,事实却是被政府软禁。 案发后,孙仁平口口声声对我们夫妻二人说的:“你告不了我,你就是告到南京,告到北京都没用。”的这番话以及在手术台上被害时突然惨叫的情景时常出现在我的脑海里,面对孙仁平的如此猖狂和恶毒,我怎能不告?案发后孙仁平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处分,更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恰恰相反的是在江苏省军区南通军分区中步步高升,一直升到副师长级,转业后在南通市学田东苑开了一家私家医院(南通康平医院)。十五年来无论在军队医院还是在地方私家医院都一直不停地用军人的帽徽领章在做医疗商业广告,无人过问,前几年南通电视周报刊登孙仁平被选为杰出转业军人代表去了北京受到温家宝总理和胡锦涛的接见。 状告十五年来,我受尽欺凌,带着全身疼痛的身躯,迈着残疾的双腿,这上京告状之路一走就是八年,却不知最高人民法院还要我等多久?我的身子骨还能支撑多久我也不知道?在此万般无奈而又无助之下将此案告知全国人民,希望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帮助与支持,让法律与公平正义灌输人心,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八个大字不被人遗忘。 受害人:许金华 联系电话:13921618427。 此信息由反腐联盟马波整理、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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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1 Jul 2012 12:57 AM PDT (2012-7-11)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7月11日)下午,因诉告无门又没了活路被逼抵京伸冤的福州吴京、林兰英、王尾珠(三明)、卓道明、刘玉钗、林应强、林炳兴等7冤民专程集体前往北京朝阳区机场辅路草场地258号艾未未工作室,第四次去探访艺术家艾未未先生。 众冤民知道艾未未先生是中国著名的艺术家,因平常非常关注弱势老百姓的维权活动而曾受到不当对待。虽然今天晴空万里,酷热炎炎,可福州众冤民仍冒着酷暑到北京草场地258号探访艾先生,一为探望表示关切和支持,另一为寻求艾先生帮助维权。 记得福州冤民前三次集体探访时,很遗憾艾先生都不在家,反而无端被朝阳分局南皋派出所警察抓走。令人不解的是福州驻京办和地方政府官员口口声声要依法行政,却知法犯法雇请黑保安,设立黑监狱(在北京西直门前半壁街都鑫园招待所或燕乐缘宾馆)非法囚禁没了活路诉告无门的众冤民。 众冤民希望今天的探访能如愿以偿,期待在艾先生的帮助下能促使冤屈早日昭雪! 敬请社会各界关注福州冤民抵京伸冤艰程,及因探访艾先生屡次被囚黑监狱的境遇。 吴京电话:15880100482。 卓道明电话:15980686793。 刘玉钗电话:13328651738。 王尾珠电话:1321590039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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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1 Jul 2012 12:38 AM PDT (抗议的除冯焕娣、项洋根夫妻俩是老年人外,基本上都是未成年人) (对付手无寸铁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特警都出动了) (2012-7-11)权利运动发布:昨天上午,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的被强拆难民以及黑监狱受害者家属汤小六、徐东兰、苗晓美、吴明凤、张波、以及冯焕娣、项洋根夫妻等20余人,到豪华的市政府大楼前展开“ 暴力拆迁何时了,强拆民房谁来问”、“还我们亲人”的抗议横幅,抗议政府非法拆迁和对依法维权的老百姓实施非法关押的行为。 据了解,陈文青已在黑监狱中关押了整整8个多月,张晓梅也已经在黑监狱中度过了4个多月,目前被关押在润州区公安分局卫岗派出所后面黑监狱的还有吴俊芝、陈桃红、熊菊香等多位因强拆而上访的冤民。另据了解,镇江市京口区合并到润州区后,润州区的信访局局长严海平曾经对原京口区的上访维权民众说:到我手上,你们不会再有京口区时那样的好日子了。 抗议活动进行一会儿,特警、国保、各街道负责人和派出所火速赶到,将抗议的老百姓带到镇江市信访局。然而由各街道带回。在信访局,润州区七里店街道的陈小坤带着黑社会人员陈三到信访局,直接在信访局就对曾经截访后被送火葬场差一点灭口的冯焕娣进行恐吓,称晚上就要你的好看。 目前,张波仍然在关押在辖区的润州区公安分局蒋桥派出所,已超过24小时。 冯焕娣电话:13852907540。 陈 颖电话:13003450516。 汤小六电话:13655284340。 吴顺民电话:13862453868。 孙丽婷电话:1865289481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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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0 Jul 2012 08:12 PM PDT (前往美国驻华使馆前的图片) (2012-7-11)权利运动发布:来自福建省福州市郑伯榕、石立琴、游志源、林球弟、李良玉、王其华、以及三明市戴湘容等7冤民,继昨日在北京街头抛撒传单鸣冤,烈士墓前拉横幅表达诉求后,今天(7月11日)早上往美国驻中国大使馆继续抛撒传单集体“告洋状”行动。 福州仓山80高龄老冤民郑伯榕含冤被坐牢10年11个月,虽无罪释放,但至今没有平反。多年以来无数次“告御状”无果,被逼“告洋状”讨公道。 福州福清冤民石立琴曾以自焚抗议福州黑恶司法,与其夫林炳兴一起历经10年执着伸冤,虽改判无罪,但官官相护,黑恶司法仍在暗中作祟,现再次“告洋状”以示抗议。 三明冤民戴湘容因劳动争议诉至法院,可福建省三级法院都是枉法判裁,使她没了活路,且无处讨说法。 福州长乐冤民林球弟李良玉夫妇房子被长乐营前镇副镇长李星在无合法拆迁手续、无补偿情况下,现场下令强拆,李良玉为抗强拆被李星所叫的歹徒强制绑押离开现场,致使其当场脑中风,房内财产也被洗劫一空。 据冤民石立琴上午10点20分打来电话告知说,诉告无门背负天大冤屈的福州已81岁高龄的老冤民郑伯榕对在有生之年平反解决冤屈已经绝望,为抗议福州黑司法,在美使馆前掏出农药就喝,幸亏被武警迅速制止。 发稿时,福州的7冤民都被警察带到辖区派出所。 石立琴电话:18950274974。 戴湘容电话:18259717876。 游志源电话:15859144631。 李良玉电话:05912899392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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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0 Jul 2012 08:03 PM PDT (2012-7-11)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7月10日),江苏南京访民杨芝祥、陈素英夫妇就江苏省公安厅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再次持江苏省高级法院(2009)苏行诉终字第0010号裁定书第N次到最高法院提起申请再审。按照诉讼法和最高法院的规定,程序符合的再审申请应当以法律文书方式予以受理或者裁定不予受理,但最高法院立案庭窗口只是一如既往地告知杨芝祥已发回到江苏省高院重审。 北京天气闷热,辗转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都是这样口头答复的、7年前在城市谋生遭到他人故意伤害致重伤后遗症的杨芝祥承受着双重煎熬,也到了忍、再无可忍的地步,在妻子陈素英的搀扶下与冷酷无情的法官理论:一次次回到省高院都回答没有最高法院的法律文书,究竟是谁在欺骗我们?可法警岂容你冤民讲道理,立马就成为了法官的防火墙。此时,一个自称是江苏省高院驻京的姓高的女人凑上前来,称最高法院和全国人大不予访民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答复是周永康书记下的令,争也没有用。 如果最高法院拒不执行诉讼法和自己出台的规定,杨芝祥要申请再审就比登天还难。如果真的如江苏省高院的法官所言,最高法院拒不能依法是政法委书记下的令,那么说明那个问题:一、周永康很有证据保护意识;其二,法律程序不能为民所用。 最近,著名法学家贺卫方提出撤销信访局的观点:既然对民众上访如此恐惧……干脆废除信访机构,让老百姓不必心存幻想,奔走呼号。若不废,请改名为国家禁止信访局。 陈素英电话:1358404712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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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2 Jul 2012 06:02 PM PDT (2012-7-13)权利运动发布:
遭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派出所副所长肖志国劫持失踪12天的维权人士张淑凤终于有了消息。已回到家中休养一天的张淑凤致电权利运动,自己在遭到肖志国的拳打脚踢后,又在拘留所遭到连番的做黑材料和包括劳教等恐吓后,于7月11日被送回家中。 在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区分局出具的第1067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称张淑凤到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地点朝阳区会议中心递交材料属于非法上访行为,并以“查获”这样侮辱性的语言编造张淑凤在会议中心治安处理点大吵大闹,拒不配合工作,引起秩序混乱。处以行政拘留10天。 事实上,张淑凤是因为房屋被断水断电加黑社会恐吓逼迁三年,屡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的情况下,于6月30日下午到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举行地点朝阳区会展中心,向一元化领导的、唯一执政党的代表大会递交反映材料的。 据张淑凤说:党代会设立了专门的接待点,自己也受到了热情引路和接待,在递交了反映材料后已经离开了接待点,结果被急匆匆赶到的肖志国等人截住,强行拖进汽车。其间,肖志国还对张淑凤拳打脚踢。被送到拘留所后,一拨一拨不能透露姓名的、自称是顺义区公安分局法制办的人来拘留所轮番对张淑凤做材料,并公开声称就是做整张淑凤黑材料,以处以劳动教养进行恐吓。 当张淑凤看到劳教聆讯告知书后,提出要委托律师介入时,顺义区公安分局法制办的人称,委托律师只能由公安分局法制办联系。受到暴力侵害的张淑凤多次在拘留所发生呕吐和不能进食现象,最后在被非法关押虐待了11天后获得释放。 张淑凤电话:1371813903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废除劳教制度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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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2 Jul 2012 03:07 AM PDT (5月20日党代会时被拘留殴打致残的张修琴今天吸着氧也到了会议现场) (2012-7-12)权利运动发布:中共上海市十届二次全会7月12日至13日在浦东会展中心举行,约600访民前往现场表达诉求,结果被早已有所准备公安用几十辆大巴车送到富村路500号上海最大的官办黑监狱。 今天,在5月20日上海市“党代会”离现场很远的地方喊了一声冤枉、就被拘留殴打致残的徐汇区冤民张修琴也坐着轮椅、吸着氧气来到了中共上海市委的十届全会二次会议的现场。不知道当初殴打她的公安今天见到张修琴后有何感想?这些公安能有一丝作为人应该有的愧疚吗? 一个组织举行一个会议,就能够造成如此的社会效应,真是一个神奇的地区。值得社会各界、媒体给与关注。 张修芹电话:13761195093。 王扣玛电话:13601929155. 董佩琍电话:13818221416。 陈国贵电话:13381884870。 陈万凤电话:13162842976。 葛 蓉电话:13816772833。 金月花电话:13918030465. 许金华电话:18901919026。 丁菊英电话:1324801052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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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2 Jul 2012 12:41 AM PDT (黄光玉手持公安法律手册在吉首市公安局) (2012-7-12)权利运动发布:湖南吉首市维权人士、非法劳教受害者黄光玉自“七一”被从北京接回后,决心继续追查湘西自治州劳教委对自己作出劳教处罚的违法性,不料这一查才发现,原来自己的合理诉求迟迟得不到解决,可能与国保大队的从中作祟有着极大的关系。 昨天上午,黄光玉先到吉首市公安局,要求查阅当初劳教自己的卷宗。一直“盯”着黄光玉的吉首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罗大告诉黄光玉,劳教问题归公安局法制办的黄大管。黄光玉找到法制办黄大后,黄大问查阅卷宗干什么?黄光玉答:当初作出劳教处罚时好像缺少一个聆讯的程序。黄大就告诉黄光玉,查阅卷宗需要到当初的办案单位湘西自治州劳教委。 黄光玉按图索骥找到湘西自治州公安局内的劳教委后,一个姓龙的和一个姓李的称查阅卷宗还得到吉首市公安局。并告诫黄光玉:再和境外媒体联系你的结局还要惨。黄光玉反问这两个人:我对任何媒体都是说真话,说一说真话就要被劳教?我都生不如死了,你们还能把我整成到怎样惨? 既然卷宗在吉首市公安局,黄光玉又返回吉首市公安局法制办,此时法制办的黄大才说出来真话:卷宗在国保手上,因上访而被劳教是没有聆讯的。黄大这句话的潜台词大概是,劳教上访人员都是国保干的,连贞节牌坊性质的程序都是不需要的。 本来在今年的3月份,黄光玉所在的吉首市镇溪街道办事处书记杨七斤曾经给予黄光玉看了一份市政府信访局的督案通知单,称必须在是60天内、即5月23日前解决黄光玉所反映的问题。结果在家静静等候协商的黄光玉直到6月底也没有人来协商,被迫于七一时期再次进京。 为什么明明有了督案还不能依法解决问题?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黄光玉。现在,自己被劳教、又翻不了案、卷宗居然不在劳教委而在国保手中等等不正常现象,使黄光玉怀疑是不是表面上很客气的国保在背后作祟? 黄光玉电话:1321743113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废除劳教制度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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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2 Jul 2012 12:36 AM PDT (2012-7-12)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下午,在京伸冤的福建维权人士吴京、林兰英、王尾珠、卓道明、刘玉钗、林应强、林炳兴等7人专程前往北京朝阳区机场辅路草场地258号艾未未工作室,第四次去探访艺术家艾未未先生,结果在草场地广场打出“整治腐败伸张正义”、“福州冤民永远支持温总理政改”横幅后,被辖区派出所带走。 直到今天中午,福建七位维权人士才向外发出信息,称派出所交给驻京办后即被关押在北京西直门前半碧街老牌黑监狱都鑫园招待所1楼。目前,黑监狱中的维权人士又再次与外界失去了联系。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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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3 Jul 2012 10:28 AM PDT 2012年7月12日,中共上海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浦东世搏国际会议中心召开。 下午2时许,上海维权市民们不约而同从四面八方赶往世搏国际会议中心。在浦东耀华路的8号线地铁站维权市民聚集一起,高唱《国际歌》,“打到贪官、惩治腐败,和谐社会,无家可归,阳光运作,屋顶掀掉”等口号声此起彼伏。此时在地铁8号线耀华路站,维权市民,围观群众,大批警察和便衣超过千人。 上海出动了大批警察来维持秩序。许多过往路人上来询问究经出了啥事?有这么多人在抗议。经打听才知道,今天是中共上海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午在浦东世搏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众多维权市民由于被非法强迁、没有得到合理安置,故而虽不断地到市府、中央信访、检举、控告地方政府不作为、乱作为,但屡遭截访并频频受到关押。冤假错案不计其数。 维权市民在浦东耀华路的8号线地铁站抗议活动持续了1个多小时,随后众多维权市民浩浩荡荡向浦东世博国际会议中心会场进发请愿和递交控告材料。此时在会场门前周边,早已等候市公安局警察、便衣。并有十多辆截访大巴车,维权访民刚一接近会场皆被强行赶上车。截访大巴驶入国际会议中心的世博派出所附近的临时登记点(该地无详细门牌号地址,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华丰路1号的斜对面,近雪野路路口),在大院内停留后统计人数。然后再次将维权市民送往府村路500号上海救助管理站关押。在押送维权市民的车辆到达府村路后约1小时左右,陆陆续续将被释放。 被无辜关押释放的维权市民四十多人,立即赶往位于武定南路的上海市公安局讨公道,要求给予说法。不料又开来三辆警车,再次将前来讨说法的维权市民送往静安区曹家渡派出所登记。等候属地警所接回。至晚上8点45分左右,在静安区曹家渡派出所几个小时既不给水喝、又不给饭吃,甚至不给女市民使用派出所公厕。一位六十七岁女市民就此事和警察发生了肢体冲突。 闻知静安区曹家渡派出所如此恶意对待维权市民,大家义愤填膺,于晚上9点半又一次来到市公安局门前喊冤。高呼“张学兵下台”等口号。这时恼羞成怒的市公安当局立即出动了几十多个防暴警察和武警。他们头戴钢盔帽,手持警具和盾牌,一字排开在市公局门前,大有风雨山来欲满楼之势。我们维权市民面临强势毫不畏惧,大喊冤枉。维权女市民李淑杰勇敢站出来说:“你们政府抢我们老百姓的房子还有道理?我们现在被逼的无路可走,今天你们干脆拿二十几挺机枪来向我们开枪好了”。这样大约和警察对持了半小时后,又开来了二辆增援警车,分二批又一次把我们带到曹家渡派出所。晚上10点左右,陆陆续续有各属地派出所将维权市民带回。去上海市公安局喊冤有孔令珍、石萍、方群、沈艳秋、王扣玛、孙建忠、田田、王春芳、李玉芳、沈利洋、裘美丽、李淑杰、曹义宝、张秋星、孙建华、顾忠美、阮萍、吴慧群、詹荣妹、顾中妹、李彩娣、费爱众等四十多人。 这世道怎么了?这是人民公安、人民警察吗?记得蒋经国先生对台湾的警察说:民众上街抗议、示威,警察的职责只有维持秩序,发生冲突,受伤的挨打的只能是警察而不是民众。因为警察是保护民众的。且看当今社会,比起经国先生的年代,社会该有些进步了吧。何况号称“和谐”社会。人民警察为人民,我们看到的却是警察对市民如此敌视,不是打就是骂。 现在的市民,尤其是维权市民看到警察除了恨,除了诅咒,再无其他选择。因为现在的警察助纣为虐,早已成为贪官的帮凶,腐败的机器,迫害民众的暴力工具了。 上海维权市民 2012-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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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3 Jul 2012 05:32 AM PDT (2012-7-13)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无锡维权人士杨凤英被关“法制学习班”15天后因身体残疾被放回家,但还不到一天时间,不知道什么原因今天又被抓进黑监狱了。今天中午11时,无锡维权人士蒋子春在无锡南方泉公交车站被当局抓捕,送进“法制学习班黑监狱”,当局没有出示如何手续,也没有通知蒋子春家属。这是继抓捕无锡锡山区的华琴芬后的又一例,这种违法抓捕还在继续。 前天(7月12日),无锡召开了全市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会上信誓旦旦要全力争创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市,努力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但对照无锡当局对合法公民的违法抓捕,全力争创法治城市的谎言已经无锡当局自己捅破了。妄图通过违法关押来遏制人民的合法维权,掩盖当局的违法行径,这是徒劳的,过后激起的民愤将越大,这在无锡杨卫泽、毛小平时代就已经证明了的。 权利运动呼吁无锡当局立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维权人士,采用广东“乌坎模式”通过对话解决问题,这是已经被中央肯定的模式,切勿步什邡的后尘,不然到时局面不可收拾,江苏省委再派一个“第一书记”来无锡也不是没有可能。 此信息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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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3 Jul 2012 05:15 AM PDT (2012-7-13)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13日)上午,有江姐之称的维权人士蒋子春到无锡南泉镇朋友家吃饭,中午11点人还没有下车,即被十几个公安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她绑架了,吓得在场老百姓胆颤心惊! 今年6月下旬无锡拆迁冤民大集访,蒋子春女士没有被带到久敬庄京办黑监狱,成了“漏网之鱼”。市政府领导岂肯放过一个影响政绩的老上访户,到处抓捕她,她东躲西藏,有一天没一天地饱着饿着。蒋女士今天被抓后,毫无疑问将被秘密关押到锡办黑监狱。 蒋子春家在2010年初,被无锡市政府强拆,强拆时相当恐怖,在月黑风高的夜里,黑社会成员揭了瓦砾从天而降,将家庭人员带了黑袋,强行限制了她们的自由,家里的财物全部被毁,同时全家非法拘禁了二个多月。就这样,她还是合理表达诉求,向地方各级部门反映情况,在无锡市政府不解决的情况下进京上访,但也非常理性,没有任何的非法上访行为。 目前,无锡市大概有60多位访民自“七一”遭截访后至今还关在黑监狱里,同样无任何合法手续,传出来的信息,在里面受到虐待,吃不饱,不让睡,有病不让看,已经有多人绝食! 前天11日下午3点,无锡市锡山区厚桥街道冤民胡琴芬被无锡市锡山区厚桥街道派出所无任何合法手续下抓走,无锡已经处于白色恐怖之中。无锡市领导已经疯狂了,对付访民用上了刑侦手段,电话监听,特务跟踪,派遣叛徒,网络封锁。 目击者说:我们看不到繁荣,看不到进步,看不到法律的尊严,看不到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的影子,我们看到的只是血淋淋的事实,看到的是鲜血与热泪,还有那满地残亘的辛酸与无奈! “七一”余震还将持续到何时,无锡当局究竟还要抓捕多少老百姓?值得国际社会关注。 目击者张民贤:1537021612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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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3 Jul 2012 03:45 AM PDT (2012-7-13)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下午,医疗事故受害者及家属于凤清、张文艳等多人到天津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抗议该医院长期用假医生、假药品害人,望社会各界对此事关注并献计献策共讨公道。 以下是部分死者家属的简单陈述: 一、武警医院白衣天使是魔鬼:(1)输血前必须做交叉合血试验,是国家明文规定,法已有明文规定,武警医院不执行,导致患者死亡;(2)使用三无产品,混乱治疗;(3)对于糖尿病的患者,一次性打400胰岛素,针针都是夺命来的,更何况患者没有糖尿病病史;(4)一个小时输液1500ML、一天高达35组输液、一天打123针、一次性注射器一天41支、130项的化验等等。亡夫陈丽生。 家属电话:1 5 3 3 2 0 7 2 0 8 7。 二、太平间里的监护和大抢救:一个生命因偶有咳嗽去武警医院看病,一个多小时被致死亡,收费竟长达五天!一小时里竟输液四瓶(1000ml);(1)没有医嘱的却有收费,给停止呼吸的收呼吸监护费2天;(2没有抢救的有收费,给宣告死亡的再收抢救费2天;(3)没有检查的有收费!给躺在太平间里的收观察监护理费5天;(4)没有治疗的有收费,未实施吸痰的却收费10次等等。 逝者:女儿张文艳电话:0 2 2--8 9 7 6 5 7 5 1。 三、用别人的检验报告单给患者诊治:病人去世23小时,武警医院给患者治病,采用的是一张没有姓名、没有ID号、报告单,时间14时00分26秒[患者没入院]的血气分析报告单,做诊疗,并依据错误的检验单使用超大量的药品,一天之内用了27种药,大多数药的剂量都超出了说明书(药典)的用量。武警医院一天用针196支,液12瓶+16袋,仅23小时。他们便终结了患者年仅52岁的生命。 亡者,董汉华。家属电话:1 3 8 2 1 6 9 1 6 0 9。 四、天堂里的妈妈请不要哭泣:在天津武警附属医院总共9天的治疗,病历中缺少6天的护理记录及抢救记录。被告触犯法律销毁记录,和谐的背后刚好掘到了真相。让法律明白,违法行为是意图掩埋真相。亡者女儿赵俊红电话:1 3 1 3 2 5 2 6 9 0 4。 五、儿呀,爸妈望断天堂里路:入院天津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7天后,医生说患者病情已好转,可是,在第八天晚上,给患者用上微型传感器,硬膜穿刺包,大学刚毕业的儿死亡,事后武警医院方以家属不说出是医疗事故,以4万元了事。亡者家属刘爱国电话:1 5 6 1 2 7 3 3 1 6 1。 六、武警医院致残患者并暴打病人:天津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孙明林,将武清区梅厂镇患者于凤清治疗延误六天,骨折治成粉碎性骨折,情况非常严重,造成患者终身残疾,为此其老父亲因伤心过度而不久辞世。因为患者来自于普通的一个农民家庭没有任何背景,至今诉讼无法进行,同时心里也承受莫大的伤害,在3年时间里多次找到武警附属医院,武警医院不但未能给个说法,还用暴力打人,无法想象此医院的医风、道德、人格在哪里?受害者:于凤清电话:15022204635。 天津武警附属医院电话:13132526904 022--8976 5751。 此信息由郑建慧提供、权利运动结社集会自由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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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2 Jul 2012 07:49 PM PDT (2012-7-13)权利运动发布:
我们是长沙市岳麓区岳北街道渔场村的村民,对于渔场村一组的集体资产和用于安置的三十多亩(怎么算来的也不知道)安置用地被街道违法倒卖掉,村民们认为是村民组长和村代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大家这几天都是自发地组织在一起,去街道和村委会要回自己的安置用地,然而作为村民组长和村代表却不出面,反而还是站在街道一边做大家的工作,大家都怀疑是不是得了什么私利? 鉴于村组长和村民代表不能维护村民集体的合法利益,我们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村民都强烈要求罢免现在的村组长和村民代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民主自治,而不是村委会自治。 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作为村民组长,从未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从未组织村民召开集体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 二、村民代表未经过全体村民大会民主选举投票产生,不符合法定资格; 三、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在此次渔场一组征地过程中,对于村民的重大利益问题,从未听取过大家的意见,没有公正地代表和反映村民的利益和要求; 四、此次征地过程中,对于村委会作出的任何决定,没有及时向村民通报和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 五、没有及时向一组村民公布属于渔场一组的集体所有土地,企业和其他生产和经营管理事项,所作的决定和实施情况。 以上几项重要原因,村民一致同意联名罢免,实现真正的村民自治,充分发扬民主,维护每一位村民的切身利益! 村民代表: 张慧电话:13875972964。 张宇香电话:15616188331。 此信息由浣铁军提供、权利运动选举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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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4 Jul 2012 04:52 PM PDT (潘炳兴的身份证明) (潘炳兴房屋翻建证明) (潘炳兴妻子在非法拆迁中受伤致残证明) (潘炳兴受妻子委托证明) 本人出生农民,今年已经76岁,属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塘头村委人。1956年响应政府号召,支援西北局地方建设(请看证明1),当了一名干部,为党做保密工作几十年。从旧社会到新社会,本人在城乡都有祖传土地和房子,例如:北大街莲蓉桥鸡粥店旁晒麦场8号,该私有房屋地处闹市区的黄金地段,由我的妻子陈月南和孩子居住(我的户口至今还在该处),原面积52.5平方米,1989年经报批同意后翻建二层楼房(请看证明2);现该处新造的商品房价每平方米超万。由于某些人借国家建设之名,搞违法偷拆,使我妻子受重伤(请看证明3),我至今都没拿到任何补偿, 户口也无法落到实处,我现在变成了城乡游民。 为了申张正义,要求依法赔偿。为了我能依法过好安定晚年生活,我受我妻子陈月南经公证的委托,特此上网,望请广大干群伸出援助之手。 谢谢! 潘炳兴 身份证号:320204193701120318 2012年7月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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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3 Jul 2012 08:53 PM PDT (2012-7-14)权利运动发布:
上访十八年的湖南省保靖县清水坪镇人黄永媛,曾被以“与法轮功有关”为由被投入精神病院迫害达三次。今年春节期间给温总理拜年又被行政拘留十天,近日又被地方当局以无中生有的“七一”期间在北京20路公交车撒传单为由,恐吓其要实施劳教处罚。 据了解,黄永媛因为镇政府强占自己土地不给予任何补偿而上访维权,截访后曾遭到双手被反铐在烈日下暴晒体罚导致严重心脏病。到法院提起行政和民事诉讼,结果屡诉屡遭法院徇私枉法,导致房屋土地被掠夺。 自1994年开始,离婚后的黄永媛孤儿寡母没有了住房和生活来源开始逐级上访,至今没有任何说法,反而屡遭打击报复,一次以法轮功关押,三次被投入精神病院。目前,当局又要滥用公权,对其实施劳教迫害,希望社会各界和媒体给予关注。 黄永媛电话:1551021207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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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3 Jul 2012 08:40 PM PDT 《控 告 状》 控告人:沈佩兰。住址: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东新街2弄5号301室。邮编:201111。电话:13764885120。 被控告人:闵行区马桥镇镇长张伟;马桥镇信访办主任董樑、朱敏勇;马桥镇司法所所长陈强;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信访办工作人员王磊峰等七、八人;上海公安局闵行区分局马桥镇派出所所长。地址:上海北松公路2188号。邮编:201111。 事实与理由: 2012年5月17日下午17时许,我出门去菜场买菜,刚走到弄堂口,突然背后窜出四、五个男子拦住我不让走,同时两个男子夹住我手臂往后拖。我奋力抗争,这时马桥镇信访办工作人员王磊峰开着一辆沪CE9458面包车过来,指挥那些拖我的人把我强行塞进面包车。我被塞进面包车后头倒地,头和头颈被他们使劲按住,双手被反拗,身体被架空无法动弹。坐在后面的几人使劲攥住我的双脚,一只脚使劲踩在我左脚的脚踝骨上,还用穿皮鞋的脚捻我左脚的第三个脚趾,右脚也被他们踩住不停的捻,那种撕心肺裂的痛持续一个多小时。我丈夫见状就报警,马桥镇派出所出警警察说:这是政府行为,我们不好管……。当时围观群众有好多,谁也不敢说话,眼睁睁看我被绑架走。 汽车行驶一个多小时后进入马桥酒店,有七、八个人架住我,把我扔进一个客房的床上就走,留下两个看守我的人,一个是马桥镇居委主任何六妹;一个是马桥镇居民潘金华。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把我转移到颛兴东路上的“景福宾馆”5楼一间小房间内,这些人用被子捂住我身体,几个人用膝盖压在我身体上不能动弹喘不过气来,持续十多分钟。 第二天上午十点钟左右,我被放回家,这次非法拘禁共有17小时左右,回家时浑身伤痛,去医院验伤为第十二根肋骨骨折。司法鉴定轻微伤。 我在光天化日之下遭到马桥政府工作人员的施暴,我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时时处于无救助的恐惧之中,精神受到极度的伤害,而难以忍受的心理恐惧更加重了身体受伤害的程度。 我国是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后我请求检察院对5月17日王磊峰等人对我进行绑架、非法拘禁一案侦查立案。请按法定日期,给我书面处理的答复。 此致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控告人:沈佩兰 2012-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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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5 Jul 2012 06:25 PM PDT (2012-7-16)权利运动发布:
原定于2012年7月13日上午10:30分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33法庭公开审理窦乃芬的上诉案。由于窦乃芬依法申请回避,经合议庭报领导同意,该案推迟审理。今天,窦乃芬将依约到二中院,听取重新开庭日期的答复。 窦乃芬房屋文革受侵害而提起的落实政策案件在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地区非常具有普遍意义,与之相关的街坊邻居们,纷纷不顾年龄大且路途遥远来到法院参加旁听,希望通过这起案件能够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合议庭法官集体迟到,最后一位到庭的法官居然迟到25分钟,在窦乃芬的上诉状中,明确提出了,申请开大庭,没想到法庭只准备了7个座位的小法庭,内面有30多个旁听者,法庭小人多,没有空调,当时就有几个人身体不适。当事人与公民代理协商后,向合议庭提出了回避申请,被当庭准许。 2012年7月13日下午16:点多,得到合议庭审判长的电话通知,于7月16日下午16点到二中院第33法庭,就窦乃芬上诉案申请回避一事做出答复,何时再开庭在等另行通知。 法院能否公正审理此案,我们拭目以待。 窦乃芬电话:1369327586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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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5 Jul 2012 06:08 PM PDT (抓周三桂现场) (传唤周三桂通知书) (对谢燕刑事拘留) (2012-7-16)权利运动发布: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靳江村的被拆迁户周三桂和谢燕,因为不愿意与拆迁指挥部签订显失公平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连续遭到公安的抓捕和构陷罪名刑事拘留。前不久公安部发出的严禁公安参与征地拆迁的紧急通知,在长沙市成为一句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的空话。 2012年7月11日十点左右, 由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岳麓派出所所长谢良安,带领十几名不明身份人员到谢燕家以无中生有的“伪造证件、印章罪”将其强行带走。谢燕发出信息,称她被打了,受不了了! 能够被抓后发出信息,有可能是当局为了对其他被拆迁人造成白色恐怖的目的。 2012年7月12日中午,岳麓派出所所长谢良安上午向周三桂下达了传唤通知书。15点左右就去了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岳麓派出所,18点才回到家。谢所长说,时间很急,要我们和拆迁指挥部协商,协商成了就算了,在7月12日晚上两点之前没搞好那我就把谢燕(周三桂的外孙女)“送监”了。并称下一个就是你,同样按“伪造公文罪”执行。 到昨晚8点,所长谢良安打电话周三桂:怎么样了,同意不?周三桂答:补偿太低,无法同意。晚上20点47分,又是谢良安带领二十几名没有制服编号的人把周三桂带手铐从家中抓走。两次都未出示任何证件和下达文件! 2012年7月13日下午2点,周三桂终于回家中,其反映被警方成“大”字状态手燎脚铐,并且遭遇殴打,警方涉嫌刑讯逼供!谢燕已被送往看守所正在提审!目前有拆迁指挥部的巡防人员十几人在其家周围严密监视着! 这几天,谢燕的家人连续去岳麓区公安分局岳麓派出所要求放出谢燕,三岁的儿子,五岁的女儿天天找妈妈。在谢燕老公李正武第三次到岳麓派出所要求放人的情况下,一个姓周的公安给了一份《拘留通知书》 如果本案在事实上不能成立,那么是继“钓鱼执法”、“选择性执法”后又一发明即“栽赃执法”。倘若在长沙蔓延,将是一场人权灾难!完全可以把所有的维权人员收进监狱! 为保证此案的公平与正义,我们呼吁湖南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介入调查 周三桂电话:15116407402。 此信息由浣铁军博客提供、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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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5 Jul 2012 06:28 PM PDT |
2010年10月8日,许海凤和女儿突然遭到绑架,装潢豪华的价值上千万(还不包括房内物品和收藏的古钱币)别墅被非法全部拆毁。获得自由的许海凤见自己别墅已被拆除,物品被洗劫一空外,还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两台挖掘机趴窝在现场,就立即向无锡市公安局报案。出警的警察在了解情况、并向领导汇报后,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给予立案。为了保护现场,许海凤在现场搭建了蒙古包,将犯罪工具——两台挖掘机控制在现场。此后,公安机关一直声称,犯罪嫌疑人潜逃,无法将这些团伙捉拿归案。 |
今天下午14点,犯罪嫌疑人孟环、陈辉或其受委托的代理人将到滨湖区法院“交换证据”,受害人许海凤、何力刚夫妇已向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区分局发出“关于捉拿潜逃嫌犯孟环、陈辉归案的紧急报告”的举报信,该分局也已经收到紧急报告,问题的关键是该分局能否履行法定职责!今天下午,也是检验公安究竟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守护者何时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伞的时刻,敬请社会各界关注。 附:《关于捉拿潜逃嫌犯孟环、陈辉归案的紧急报告》 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区分局刑警队: 我是许海凤,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石塘村杨湾里38号别墅(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的所有权人。2010年10月8日,我和我的女儿遭到绑架,杨湾里38号别墅被非法拆毁,你局于同日对孟环、陈辉非法拆毁我别墅一案作出刑事受理立案决定。但,你局一直以“犯罪嫌疑人已潜逃”为由,使我们的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救济。 日前,犯罪嫌疑人孟环、陈辉居然摇身一变,以原告的身份到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就犯罪工具挖掘机被扣提起民事诉讼,且法院已经受理,并决定于7月16日下午14:00分在第二法庭交换证据。届时,犯罪嫌疑人孟环、陈辉将出现在第二法庭现场,请滨湖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及时将犯罪嫌疑人孟环、陈辉捉拿归案。 公安机关究竟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忠实守护者还是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伞?线索千真万确,就看你们滨湖区公安分局2012年7月16日下午的行动了! 举报人:许海凤、何力刚 2012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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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5 Jul 2012 06:50 AM PDT (国家赔偿申请凭证) 7月4日谢其明去滨湖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滨湖法院死活不按最高法院老王院长的规定出具书面凭证,7月10日,谢其明只能再花银子,到邮局将申请书和给滨湖法院小王院长王春年的私房信一并直接寄给了小王院长。(见图) 7月10日,喜闻无锡市中院组织召开争创基层基础建设示范点推进会,请了省高院院长公丕祥来压阵,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莉新在会上要求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这可是无锡法院系统的大事、喜事啊,滨湖法院一定要争创先进吆,因为小王院长王春年是个敢为人先的典范哦,省高院公院长的话要听,市委黄书记的话要听,最高法院老王院长的话要听吗?可不能当反面教材的典型啊,呵呵。 球来了!是好球?还是坏球?小王院长你好好自己踢吧。 附:谢其明给小王院长的私房信 尊敬的无锡滨湖法院 王春年院长: 见信好!我是无锡市卷笔刀厂的谢其明,就贵院立案庭法官违反法律规定,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行为,向您王院长投诉,望能得到依法整改。 本月4日,我到贵院立案庭依法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请求立案。但贵院立案庭收了本人的赔偿申请后,拒绝出具书面收讫凭证,这是严重违反《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法释【2012】1号)的。虽然本人一再把以上法律规定的条文出示给立案庭的徐姓领导,但丝毫不奏效,简直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无物,其坚称无锡滨湖法院的内部规定效力高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难道这是贵院开展“大学习、大竞赛”的巨大成果吗?难道这是贵院提倡“能动司法”的伟大创新吗?不可想象!大家知道,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审判,这是历史已经证明和继续将证明的,黄松有和杨贤才等人是不久前的例证,薄熙来和王立军等人是最近的例证。您作为法院院长,可以不读《一个警察的独白》,但您不能不读新近出版的《乔石论民主与法制》。 我有幸在2010年夏末江苏省高院的法官来贵院查案时,得以见识王院长的风采,当时有人问您案子“怎么办”?,您回答“依法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于贵院立案庭不依法办案的行为,影响的是整个无锡滨湖法院的形象,但我至今仍然善意的认为这是立案庭个别领导的错误,您作为院长可能不知情,所以特地给您写信反映投诉,随信附无锡市卷笔刀厂的“国家赔偿申请书”。相信王院长您定能依法办事,责令贵院立案庭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切实执行最高法院的有关国家赔偿案件立案的规定,以事实来消除外界对贵院的种种非议,为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增光添彩。 谨祝 身体健康! 无锡市卷笔刀厂 谢其明 2012年7月9日 附 《国 家 赔 偿 申 请 书》 赔偿请求人:无锡市卷笔刀厂 法定代表人:谢其明,职务:厂长,电话:13921117544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江溪桥 被申请赔偿义务机关: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王春年,职务:院长。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68号 因赔偿义务机关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执行错误,致使赔偿请求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遭受重大损害,特依法提起国家赔偿申请。 申请赔偿的具体要求: 1.赔偿拍卖所得的价款331万元。(赔偿依据、相关证据另附,下同) 2.赔偿因错误执行导致的申请人全部厂房的拆迁补偿损失共计1094万元。 3.赔偿因错误执行导致的申请人其他费用损失50万元。 4.向申请人出具原执行的财产分配方案和给付清单,并返还原执行剩余款项及利息。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执行行为是否错误,是否给申请人造成损害,取决于两点:1.查封、拍卖申请人的全部厂房是否违法超标的执行;2.被申请人执行拍卖的程序是否合法。如果被申请人有违其中任何一点,即可认定其执行错误。 ……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执行行为违法,并且拍卖执行后,没有出具执行款分配发放清单,余款至今由被申请人扣押,申请人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违法确认申请,无锡中院于2009年2月11日作出(2008)锡确字第0001号裁定书;申请人又依法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江苏省高院于2010年12月6日作出(2009)苏确申字第026号裁定书,后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2月28日作出(2012)确监字第19号通知书。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11]4号第一条、第二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人的国家赔偿申请适用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执行行为的违法性及错误有明确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加以界定,同时也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损失,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为此,申请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1条、第12条、第36条、第38条等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望对申请人提出的全部赔偿请求依法予以赔偿。 此致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赔偿请求人:无锡市卷笔刀厂 法人代表:谢其明 2012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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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5 Jul 2012 06:16 AM PDT (沈寿生原来处于黄金地段的门面房) (2012-7-15)权利运动发布:2012年6月28日,在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北大街街道三楼会议上,举行被拆迁人沈寿生“信访事项听证会”,听证会的听证员由北塘区政府法制办、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征收办的7个工作人员组成。特别滑稽和讽刺的是,北塘区征收办还是沈寿生信访和控告的对象,居然也坐到了听证员席上了。 听证会上,北塘区信访局的听证主持人没有做自我介绍就宣布听证会开始。听证会围绕着沈寿生属于精神病人,能不能处分自己位于锡澄路170号经营性房屋的权利、以及沈寿生有没有委托其儿子处分房屋这两个关键问题举行诉辩。 信访承办人北塘区北大街街道称沈寿生是精神病人,有“关于沈寿生健康状况的说明”证明,故签订房屋拆迁的权利应该委托其儿子,而且沈寿生也已经委托了其儿子,所以其儿子与拆迁办签订的房屋拆迁协议有效,沈寿生长期为此信访没有道理。 信访人沈寿生向信访承办人北大街街道提起质证:自己何时委托儿子处分房屋权利的?能不能出示委托书原件?本人既然是精神病人,按照《民法通则》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既然我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那么我授权委托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拆迁公司与沈寿生儿子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于无效。 见“精神病人”提出的质证水平如此之到位,信访事项承办人北大街街道措手不及!一来,自己根本拿不出沈寿生委托儿子处分房屋的委托书原件,因为复印件是通过其他材料上沈寿生签名移花接木而伪造的;其次,正如沈寿生所言,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即使真的委托也是无效的行为;再说,能够如此有条有理作出辩驳的怎么可能是精神病人?再再说,北塘区信访局和人大、政府、政协、公、检、法、司给一个精神病人开听证会,这究竟谁是精神病人啊? 据了解,沈寿生事实上是一个正常到不能再正常的人了,问题的关键是其无权无势,加上政府想要低成本拆其房屋获取暴利,就搞了一套伪造的委托书、精神病人说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证据,将其165平米的门面房只给予60余平米安置补偿。 本已是非分明的听证会,结果在人大、政府、政协、公、检、法、司、加上被控告人征收办的合议后,一致认为:该地块拆迁手续完备,沈寿生的“委托”有效,安置补偿符合政策规定,终结沈寿生的信访事项。 沈寿生说:人大、政府、政协、公、检、法、司、征收办7个听证员加上主持人作出的听证结论,真有点当年八国联军侵略中国的味道,碰到这样的当代“八国联军”,自己哪里还有什么合法权益? “既然过去中国人能英勇地够抵抗八国联军的入侵,那么今天我同样会坚持这样的不屈的维权斗争”。沈寿生坚定地说。 沈寿生电话:1892110889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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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5 Jul 2012 03:13 AM PDT 2012年7月9日星期一下午,天气虽然炎热(37°),上海维权市民137名代表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讨回自已的合法权益,代表1060户家庭第59次集体上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人民来访接待室,请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履行督促法律实施的责任,捍卫法律,维护公民诉权,彻底清除上海市行政管辖区内一切行政与司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恶习,查处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犯罪行为,铲除一切腐败根源。清除上海市三级法院的法官藐视法律的行为,其中包括院长在内。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法律的制订机构,也是监督机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是其的下属单位,虽有权力制订地方法规,但不能脱离上位法的基本原则。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费老师接待说:要求现在开始收取公民不立案的起诉状进行登记清理(以前都交给三级法院过),虽然减少了与登记保安之间的冲突,我要立案,公民要求 归还自已合法的诉权中,并没有起到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二院”。存在着纸上谈兵,既然有制度、有政策性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应该按照法定程序从费老师谈话里体现出来,为何不见动静,是费老师没有把公民提出的意见汇报上去呢,还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本身就是个空架子,不得而知! 今年召开全国两会吴邦国委员长和习近平副主席都参加了上海市代表的讨论两位领导都提出化解上访诉求矛盾,已经过去了几个月了,公民诉求还是石沉大海。党中央反复强调:建设法治政府,就是为了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监督有效,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尊守法律。人人都讲法,社会就会稳定和谐了。 今天,上访民众推举赵迪迪、朱金娣、孙洪琴、陈建芳、金月花(因有事换了高月清)五位市民代表进入人大105接待室,由费老师接待。最后代表们把部分不立案诉状交给费老师(赵迪迪和高信翠诉状6份、吴慧群诉状7份、王容华诉状3份、孙洪琴诉状4份、刘淑珍诉状3份、崔福芳诉状3份),市民代表们以后会继续提交其它不立案的诉状。 另外上海闵行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邱贵荣等代表跟费老师说:失地农民诉权三级法院既不立案又不出裁定,反而遭到上海高院与地方警察联合起来镇压留拘失地农民六人,请人大常委会督促法院给失地农民一个说法。 此信息来源:浣铁军博客 参与本次集体访请愿行动的市民代表有137人签名、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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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 Jul 2012 06:26 PM PDT (2012-7-17)权利运动发布:
房管部门利用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抢夺老百姓房产,并且在抢夺来的宅基地上所建的违法建筑应不应该拆除,应不应该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法退还给原房主。 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于2012年7月19日上午9点30在五楼第3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公民窦乃芬不服北京丰台区法院判决支持房管局利用十年浩劫抢夺利用十年浩劫抢夺其部分宅基地使用权一案,并且聘请了深受北京高级法院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且认错不改之害的转业军人王卫平、身受法院枉法裁判之害的吴田丽作为代理。 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左安门外方庄路10号。 乘坐122路、12路下行、352路下行、37区间、37路、434路、51路、684路、741路、750快车、750路摆站、352路单向行驶、特12、特3路左安门外下车。 附窦乃芬《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上诉人(原审被告):窦乃芬,女,1953年3月8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西峰寺227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长辛店分中心,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公路街27号,法人代表赵东厚,主任。 上诉人因所谓排除妨害纠纷一案, [以下简称:丰台法院](2011)丰民初字第10641号民事判决(以下简称:《初审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以开大庭的方式公开审理本案。 2.依法撤销原判决并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原审诉讼请求。 3.判令被上诉人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一、案件基本情况 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西峰寺原14号(后变更为170号,后又变更为227号、228号。以下或简称 “14号院”)的院落原为公民程德贵私有,由当时北京市市长鼓真、副市长张友渔、吴唅所签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见证据1)”清楚地载明:西峰寺14号,有石板房5间、土房1间,面积七分二厘九毫,四至:东至连步云(注:此乃人名)、西至道、南至徐松如(注:此乃人名)、北至米昆(注:此乃人名)。 1993年4月17日,经中间人介绍,上诉人以8000元的价格从程德贵手中买下了该院,并且办理了正式过户手续。此有当事人当年所签《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办理过户的手续为证(见证据2、证据3)。 公元1966年,是值文化大革命打砸抢高峰,被上诉人前身,即当时的房管所的“革命造反派”,乘乱将程德贵扫地出门,“14号院”随由他们霸占。并于1972年10月在院内建房7间,还毁坏院墙另起了一扇门。 被上诉人的前身将这7间房连同院里原来的五间房全部出租,所谋得的利益亦归其所有。 1983年落实私房政策,被上诉人的前身只将原来的五间房和部分院子返还给程德贵,而它们自建的7间房却不肯拆除,仍由它们出租谋利。 好不容易熬到2010年10月,被上诉人主动排除妨害将这7间房屋拆除,上诉人自然而然地收回“土地房产所有证”法定属于上诉人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被上诉人为了永久霸占十年浩劫它们抢夺现已属于上诉人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曾于2011年2月25日下午14时许,雇佣1-20名黑社会成员到上诉人家进行打砸犯罪,把上诉人年已60多岁人爱人打成轻微伤,院墙也被他们砸了一个大洞(注,此案法院已判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爱人的部分医疗费用,上诉人目前正在依法对被上诉人组织实施此犯罪活动的主要成员提出刑事自诉);又于2011年3月在丰台区法院对上诉人提起民事诉讼。案由说来非常可笑,居然是排除妨碍。明明是它们违法将房子盖在了上诉人自家的院子里,妨碍了上诉人近20年,现在却属猪八戒似地倒打了一耙。 2012年5月28日,上诉人收到丰台法院于2012年5月11日所作出的《初审判决》。 二、《初审判决》程序违法、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 (一)被上诉人不具备起诉资格 …… 综上所述,上诉人强烈要求二审法院能够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为迎接中国共产党十八大的召开,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氛围。 此致北京第二中级法院 上诉人:窦乃芬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2011)丰民初字第10641号民事判决。 注1、本上诉状所引用的下列证据(原审卷宗都有) 1. “14号院”的土地房产所有证。 2. 上诉人与程德贵当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 3. 上诉人所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 4. 上诉人在原审书记员口述下所抄写的被上诉人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情况。 注2、本上诉状所引用的法律及法规互连网上均可以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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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 Jul 2012 06:13 PM PDT (2012-7-17)权利运动发布: 据来自于南通消息,昨晚9时许,南通市著名维权人士陆振平和家人受惊,因被几个警察持续敲门,称是如东过来的。要了解关于如东缪强自焚微博。陆振平没给开门,理由是对方没带传唤证,且时间太晚。 陆振平一直热心帮助周围受害群众依法维权,特别是缪强自焚事件。估计当局就还会就缪强自焚事件的公开而对陆振平先生进行骚扰,敬请社会各界和媒体给予关注。 陆镇平电话:1595088986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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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 Jul 2012 05:58 PM PDT (2012-7-17)权利运动发布:
前几天,江苏南通维权人士徐丽艳在网络博客上突然发现有人冒充自己的名义,发博称承受不了腐败给予的压力而要自杀。近日,徐丽艳又发现自己身上发生一些莫名其妙的变化,皮肤出现类似于灼伤的感觉。徐丽艳听多位访民说,当局的截访人员有一种秘密伤害访民的手段,可能叫什么电磁辐射。 为了避免被自杀,更为了有一天真的被自杀了还不为人知,徐丽艳郑重声明:我身体健康,意志坚强,决不会自杀。 徐丽艳是江苏南通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的私营业主,拥有几千万的财产。 2011年1月3日凌晨2点,公司遭到南通市80名名黑社会性质的袭击,公司内有8人被打,其中包括正在家休养的在武警部队的儿子。黑社会人员砸毁公司房屋、文件、账目、证照、磁盘、机械设备及财物等,抢走巨额现金及财产。案发时,徐丽艳当即报案,但公安部门3天后立为刑事案,立案前没有保护现场。 黑社会打砸抢行为源自于政府要倒卖土地搞拆迁,但政府又没有拆迁公告、评估报告、拆迁许可证等合法文件。当局为了保护由自己涉嫌雇佣的黑社会人员,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将几千万的财产损失以区区4260元定损。迫使徐丽艳上访维权。 正是一年多的上访经历,使原本中产阶级、甚至还是体制内家庭的徐丽艳彻底看清了社会的腐败和黑暗,决心帮助更加艰难访民维权,遂加入自发的民间反腐维权联盟,为权利受损害的访民提供一些帮助。 徐丽艳电话:1599669501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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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 Jul 2012 05:49 PM PDT (2012-7-17)权利运动发布:
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的被强拆难民管英宝,自“七一”期间遭到截访失踪后,家属沈林生多次110报警,雪浪街道信访办杭建平主任在电话称在学习班(由国务院紧急文件定性的、名副其实的黑监狱),是市政府联席办统一举办。星期二领导接待日,沈林生赶到滨湖区公安分局找到陆副局长,陆副局长称这一次(大规模)行动属于政府行为,与公安机关没有关系。 发生在江苏省无锡市的这一次近百人的、被以“抱团”上访为名关押黑监狱的、大规模人权灾难事件中,已经有多位黑监狱受害者家属与管英宝家属一样,得到公安的答复是政府行为。据有内部信息指,这一次的践踏人权的黑监狱事件倒确实存在各党委、政府、政法委、甚至黑社会人员共同“抱团”协作的犯罪嫌疑。 管英宝是无锡市滨湖区雪浪镇冲山村村民,因家中房屋于2008年12月份被官府非法拆除后一直没有得到合理解决、法院又迟迟不予受理立案。管英宝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访的四年中吃了数不清的苦,受了无数的常人难以想象的冤屈,但问题丝毫名义依法解决的迹象。 仅仅一个无锡市,因为“七一”就有这么多黑监狱受难者!她们何时能够获得人身自由?看来需要国际社会的关注和介入了。 管英宝家人:1309300739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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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立法:重庆市人大常委会54位组成人员集体失职的病根在哪里呢? Posted: 16 Jul 2012 08:59 AM PDT 3月15日,中共中央决定,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委员“薄熙来同志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3月15日,王立军被免去重庆市副市长职务。 4月10日,中共中央决定,停止薄熙来“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6月23日,王立军书面向重庆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请求。 6月26日,重庆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全票通过接受王立军辞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上述一连串事件,是中共自1949年建政以来,不常见的。 全国各地、特别是重庆市的老百姓,无一不认为这些事件是中国特大的政治事件或政治丑闻。 我认为,2月7日至6月26日期间,重庆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的54位组成人员,事实上构成集体失职。因为,他们54人中,没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第四十八条——“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的规定,对王立军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提出罢免案。也没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二款的规定,在3月15日前决定撤销王立军副市长职务。 2月7日至今,同样没有人依据选举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薄熙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提出罢免案。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54位组成人员集体失职的病根在哪里呢? 我认为一是在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当选不具有合法性。二是在重庆市各区县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人大代表51%以上的人不具有合法性,即重庆市各区县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人大代表51%以上的人是非法当选的。 若重庆市所辖的38个区县(自治县)的选民在2006底和2007年初直选人大代表时,选举委员会依法对各选区分配应选代表名额、各选区的选民小组组长和副组长依法由选民推选产生、所有选民知道并享有提名初步代表候选人的权利、所有上选票的正式候选人都是在选民对本选区初步代表候选人充分讨论、协商后再由各区县选举委员会根据初步候选人各自获得本选区选民赞同意见多少的顺序而确定的、选举日的监票和计票人员是依法由选民推选产生的、选举日委托他人投票和到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符合法定条件并张榜公布、选举日亲自到选举大会和投票站投票的选民都是有序进入秘密填写选票间填写选票,即重庆市各区县人大代表是依法选举产生的,也即重庆市各区县人大代表是真正的民意代表——合法代表的话,而由他们间接选举产生的重庆市第三届人大代表们就不会选举薄熙来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不会选举王立军为重庆市副市长;更不会54位常委全票通过补选王立军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再或,54位常委一定会及时依法罢免薄熙来、王立军二人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撤销王立军重庆市副市长职务,而不会是免去王立军副市长的职务,更不会接受王立军辞职请求和对薄熙来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至今无动于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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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 Jul 2012 06:58 AM PDT (2012-7-16)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7月6日)是星期天,福清市政府突然一反常态,安排领导到宏路街道办事处接待上访冤民,是真要执政为民?还是为十八大维稳摸底?管他是阴谋还是阳谋,陈美钦、魏英、林爱钦、卓友桂等一百七十多访民还是如期赴接访现场。 据卓友桂反映,昨天在201接待室出场亮相的总共有5个领导,除了福清市信访局美眉副局长和镜洋镇的一个领导大家认识,其他三位都不认识,其中有一个好像是拍板的,听了卓友桂反映的情况后,说转到政法委处理。卓友桂认为自己的问题是法院枉法判刑,不应该转到政法委,这样的接访不还是忽悠人吗? 魏英排队领号后,要求市委书记陈大强接待,现场工作人员告诉魏英:陈书记今天接待了三个访民已经走了,陈书记高升到福州市当领导了。最后,魏英有幸受到了福清市的新书记陈春光的接待,但春光没有给冤案开光,魏英被简单地告知:不要再上访了。 最幸运的是海口镇的陈美钦老太,其正是三个受到陈大强接待的访民之一。过去的被控告对象陈大强对今天的控告人陈美钦表示:过去政府不履行合同是错误的,政府一定会改正错误,不再做损害老百姓的事情。最后,陈大强请陈美钦回去,很快问题会得到满意的解决。 陈大强在福清市做了多年的一把手,在其当政期间也是土地财政最疯狂的时期,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老百姓也把陈大强书记当作第一被控告人。如今真应了那句话:你越告人家越升官。不过,昨天陈大强能够在高升后没有立即拍屁股,还回过来补救了一下自己当政时过失。 卓友桂、魏英因为维权而遭司法迫害,陈大强书记肯定有一定责任,但主要还是这个体制所造成。陈大强没办法擦干净屁股,就只能够留给第一天就开不了光的新书记陈春光了。 魏英电话:13459118685. 卓友桂电话:1359937975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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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 Jul 2012 06:54 AM PDT (2012-7-16)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7月16日星期一,上海访民集体到市政府信访。现场访民们说:我们都是被强拆户,多年来我们房屋被抢,到法院打官司要么不受理,要么就枉法裁判不断制造冤假错案。 据朱金娣反映,今天到人大的有位法院来的接待员,称人大管不了法院。所以我们要求市委市领导出来管管法院,清除法官队伍的害虫,把我们的家还给我们。 朱金娣电话:13042111402。 郑培培电话:021-53963826。 陈万凤电话:13370204539。 范桂娟电话:13472819335。 尹慧敏电话:18202146713。 刘培福电话:13621776674。 袁薪菊电话:13482501226。 孙洪琴电话:18939958679。 陈华香电话:13817593832。 陈建芳电话:1502651644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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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 Jul 2012 06:27 AM PDT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的一居栋民楼,因相邻的一处危房改造施工挖动地基而发生部分楼体坍塌,几十名居民紧急逃生幸免,此事曾轰动一时。今年3月23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对危房房主于丽平、宋传春(别名宋传友)二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被告房主当庭提出,“房屋改造的设计和施工都有专人负责,不该我们背罪”。随后,检察机关追加了对房屋改造设计者刘金野和施工队经理赵亮的起诉。 (见7月12日《法制日报》) 从第二次开庭,公众不难看出政府在此案件的管理上,向求真务实、客观公正走近了一步,这一点值得赞扬。但是,要想真正公正、公平、客观的审理此案,绝对不能脱离当地监理混乱的语境。 据《法制日报》报道,宋传春的姐姐拿出了足够的证据,能证明事故鉴定组有专家无资质,而被“挖塌”的楼房是一栋违章建筑。从新华网上的一组关于哈尔滨挖塌楼的照片来看,所谓被“挖塌”的楼房居然是齐刷刷地从上到下塌落的,居然看不到一根钢筋!六层高的楼房居然没看到使用钢筋,真是一个奇迹。即便不是违章建筑,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豆腐渣”工程。即便此次不倒塌,这样的楼房迟早也会出事的。退一步讲,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和居民应该感谢宋传春,如果不是这次倒塌,真遇到地震什么的,估计里面的住户就没这样幸运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倒塌的楼房暴露了无良建筑商偷工减料,监理单位的熟视无睹,和监管部门的严重失职,这就是草菅人命。事实上,如果真正楼房的地基和框架按要求建好,即便是在旁边挖坑,也不会影响楼房的安全性。在当前平房都使用钢筋圈梁的前提下,一栋六层高的楼居然看不到钢筋,本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从媒体曝光的哈尔滨乱搭乱建的新闻不胜枚举,民众怨声载道。如果哈尔滨的建筑也要求国标,没有钢筋结构的楼房就无法正常通过验收。能让居民正常入住,已经属于非常可笑且可怕的事情了,当地管理乱象也略见一斑。就在2011年12月12日审理楼房挖塌案的时候,“别把我弄成各监管部门管理混乱的‘替罪羊’!”这是南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驻革新街道办事处中队中队长、被告人李惠敏在庭审中的最后一句话。李慧敏负有监督查处辖区内违法施工、私建滥建的工作职责,他的话也能佐证当地管理乱象。 另外,根据2012年3月26日北京青年报消息:宋传春的姐姐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盖有哈尔滨市南岗区革新街道办事处公章的账单。该账单显示,调查组一共有4657人,25天光盒饭就吃了二十多万。一个如此小的案子,居然有有50多万的吃喝,还有4657人吃了20多万的盒饭,哈尔滨地方政府管理乱象让人瞠目结舌。 总之,对于哈尔滨楼房挖塌事件,不单纯是一个建筑事故,是天灾,更有管理上的人祸。如果不全面考虑这些问题,就很难客观公正的处理这起案件,就无法以儆效尤、防微杜渐。建议当地政府能从楼房挖塌案中找出原因,加强管理,对豆腐渣房屋进行排查,以防后患。 宋传春(别名宋传友)姐姐宋秀玲电话:13030080998 宋传春代理律师王文生电话:13009726157 7.21楼房坍塌事故责任调查组组长(哈尔滨市安监局纪检组长)张松 电话:0451-8677237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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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5 Jul 2012 11:54 PM PDT (2012年7月15日邮寄凭证) 尊敬的应勇院长,您好:我是朱金娣,家庭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波路路585号11号101室,原来我有一个幸福美满四代同堂的家庭,也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2002年的一场非法动迁摧毁了我的家园,被非法拆除房屋为私房,使我全家流离失所,无家可归,2004年在地方政府的协调下将我安置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波路585号11号101室,浦东法院法官赵文龙枉法判决将我的动迁安置房判为共有产,再把共有产变为遗产,并将此房判给于动迁毫无相关的人,造成我儿子身体终身丧劳及巨额资金损失,生活困难,举步维艰,枉法判决使原本不富裕的生活雪上加霜。 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在法徽的见证下,应该忠诚地履行着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维护着天平的稳定与平衡……,然而浦东新区法院的法官赵文龙把不该成立的案子硬组合成一个案子开庭,并自告奋勇的跳出来充当开发商的帮凶,法院变成安置办、评估公司,赵文龙法官枉法判决侵害了我的财产和权利,还剥夺了我的居住权,枉法判决迫使我上诉,昂贵的诉讼费我无法承担特向第一中级法院申请诉讼费减免并提供了生活困难的证明,非常遗憾,申请被一中法院驳回,责令我必须缴纳否则就算自动撤诉,实属无奈为不耽误上诉,向朋友借了八仟八佰元至今未还。 现我儿子得了精神分裂症急需用钱特来涵向您应勇院长借人民币二十万元为儿子看病包括还债望能慈悲为怀。 本人先在此叩谢。 联系电话:13042111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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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5 Jul 2012 08:16 PM PDT (2012-7-16)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无锡新区旺庄高浪渡村83号访民周锡芹,周锡芹因为2008年家中房屋被暴力强拆,多年来上访反映可问题至今一直没有得到解决。6月26日进京上访6月29日被劫关押在无锡新区旺庄街道所谓的“法制学习班”黑监狱,由于黑监狱中环境恶劣,周雪芹已生命堪忧。 据了解,周锡芹本人患有严重塘尿病,需要打胰岛素等维持生命体征,现在被非法拘禁已经有17天,加上黑监狱中得不到基本的休息、食物和医疗,其生命安全堪忧。 目前在江苏无锡,大概有差不多近百维权访民因“七一”期间进京上访被当局关押黑监狱中。这一次大面积人权灾难事件的发生,估计当局是为下一轮暴力征地拆迁而释放的恐怖行动。 依据国家的宪法法律,无锡当局应该立即停止这种非法拘禁行为,因为该不法行为已构成了刑法之非法拘禁罪的要件,同时也是对世界人权公约的粗暴的践踏! 我们呼吁无锡当局必须立即放人包括周雪芹在内的所有黑监狱受难者,并给予周锡芹必要的救治。同时,我们呼吁国内外同胞给予这一人权灾难事件必要的救援。 周锡芹家人电话:13511641183。 新区管委会政法委张明烈书记:13606176006。 新区旺庄街道党工委张书记电话:13901510028。 此信息由人权运动提供、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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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Jul 2012 10:14 AM PDT (2012-7-18)权利运动发布:
上海维权公民王扣玛 上海维权公民魏勤 王扣玛在高级法院前 上海维权公民王扣玛 徐秋琴在市信访办 王扣玛在上海市信访办被保安胡队长殴打昏迷 我:王扣玛,上海维权市民。母亲滕金娣因非法拆迁未安置上访维权,被当局非法关押“黑监狱”闸北区友放浴室80天余天,迫害致死。2008进京为母伸冤讨公道,被诬陷“遗弃”母亲,入狱一年半,并被迫害致二级肢体重残,失去了工作,失去基本生存能力。此后,我从区法院、市中院、高院至到最高法院上诉,要求立案。 今年1月30日,我随上海维权市民近百人去上海市人大信访,反映市、区各法院对维权诉求即不立案、也不裁定的问题,要求立案。结果被保安殴打。虽经众多维权市民劝阻,两、三名保安仍没有住手,将我打晕倒在地,失去知觉。经报120救护车送医院抢救。【见博讯、自由亚洲电台2012-01-31报导(上海访民在信访办遭保安殴打)】 被保安殴打至今已180余天!报了120,经医治抢救,诊断被打有伤;报了110,接案处理,并出单验伤,然至今仍不给验伤报告。本人及律师曾多次前往出警派出所------人民广场治安派出所武胜路18号索要司法鉴定书和出警单,均无果。 7月16日,星期一,百余维权市民再次来到市人大信访处集访,反映上海司法不作为。集访完毕后,大约下午四点钟左右,我来到人民广场治安派出所武胜路18号。门卫民警问我什么事,我说:“找李华副所长”(王扣玛被保安殴打一案的负责警官)。门卫民警继续问“找李华有啥事”?我说:“要司法签定报告”。门卫民警叫我等一会儿,说他(李华)马上要来。十分钟左右李华(警号015465)从外面警车下来往派出所内走(以前我从未见过李华)。五分钟后,他从内走到门卫室大厅喊:“谁找我”?我说:“我找你,问你拿司法签定报告”。李华说:“上次给过你,你不肯签名,我认为你不要了,扔掉了”。我说:“你讲什么?你知道我是谁吗”?李华看着我愣了一下。我说:“我叫王扣玛,我就是上次在市政府被保安胡队长等人殴打昏迷的,后来被120救到救到黄浦中心医院去的。你什么时候叫我签字,我不肯签。你是不是搞错对象了”?突然间李华好像想起了什么,就说:“你王扣玛司法签定报告出来了:你没有伤,打你的那个保安有轻伤”。我问李华,”我被打的人没有伤,打我的人反而有轻伤,我的脸难道是钢板做的吗”?他不作声。我继续说:“我己到司法签定所问过了,他们说司法签定一式二份。一份是正本,一份是副本。正本留底,副本给了你们。你们凭什么该给我的东西不给我,你说我没有伤,你把司法签定报告给我看一看”。李华说:“不给就是不给”。我就和他据理力争。没想到李华把我推出电子门外,把门一关进去了。我在大厅叫:“这是什么世道?你这是什么警察?老百姓被殴打倒地昏迷,警察就是这样支持公道的吗”?唉……悲乎!4点30分左右我无奈离开警所。 市民朋友们,从以上发生的的事件中,你看到了什么?其实,广大维权市民们的心里非常明白。在官商勾结,贪腐成风的当今社会,维权从根本上必然撼动那些贪官污吏的权利与地位;同样也会影响贪腐所得和既得利益。因此,官商必须勾结,警匪自然成一家。 所以:: 当局必须严厉打压。沈佩兰关注失地农民的利益,帮助他们维权。于是三番五次遭打压:关黑监狱、多次被打成骨折、屡遭威胁或“失踪”;冯正虎依法帮助维权市民维权, 引领维权市民向司法不作为挑战,被非法“囚禁”150天;那么,我:王扣玛不畏强暴,坚持维权,敢做敢当,并乐意帮助其他维权市民,结果遭保安胡队长一伙人殴打,又遭所谓的“人民警察”如此之“善待”,就不难理解了。 警察充当当局的帮凶,成为打压维权市民的急先锋。把沈佩兰打成骨折的;把冯正虎非法囚禁;把我王扣玛送进监狱,肆意殴打,就是那些所谓的“人民警察”及其帮凶。 如果说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向世人宣言“天下为公,人民最大”,体现了民主,正义与进步。那么,我们这些维权市民所遭受的一切,说明什么呢?应该一目了然。 台湾前行政院长郝伯村说:当异议人士走上街头,经国先生的最高原则是不可流血,挨打受伤的是维持秩序的警察不是异议人士。对异议人士尚且这样,何况我们是普通百姓,受侵害的维权市民。郝伯村所展示的就是民主,正义和进步。 如今,越来越多的市民走上维权道路,越来越多的维权市民遭到迫害和打压。法律形同虚设,官权说了算,民不可告官。那只能应了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王扣玛 手机13601929155 2012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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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Jul 2012 06:06 PM PDT (谌先林的儿子遭到村支书领导的黑社会人员砍伤) (遭到袭击后现场的血迹) 《控 告 书》 控告人:谌先林,男,65岁,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浒铺村黄浒铺湾18号 被控告人:皮新胜,黄陂区公安局长; 被控告人:谌达雄,浒铺村支部书记。 事实理由: 2011年3月谌达雄利用职权将我村在新十公路旁的500亩良田强行买去变成了一片荒地,不卖的人就执行日本人的手段,压制人民群众只给18000元/亩,其它什么补偿也没有。 因我家13人吃饭紧张,只有7.5亩田地,被新十公路扩建占用1.5亩,在谌达雄强买的面积里就占有4亩,剩下只有2亩良田,家庭生活不能维持,所以我家坚持不卖。 一、2011年3月8日中午,谌达雄利用新十公路扩建的理由将我家的8亩鱼塘强行压了,看鱼的房子也被推了,还带40多人打进我家里面,将我家做生意的麻木车打坏了,我老伴彭冬云是个残疾人,一看这事当时就精神病发作了,至今还没有完全康复。当时还有街道办工作人员桂利华在场,他当时叫我打110报警,110通知横店派出所,派出所当时根本就不出警。 三、2011年8月14日晚上12:00左右,谌达雄又带了200多人将我家的防盗门和楼上楼下的窗户的玻璃全部打了,还有我家的汽车也被砸了。我老伴和我儿媳被惊醒了,起来一看谌达雄还站在汽车上,当时上身穿件红色半袖衣,下穿一条黑色裤子,手拿一根铁棒子,当时我老伴被吓得晕了过去。当时我住在老房子里,离她们有四百多米,当我知道家里被打后我打110报警,总共打了二十几次了也没有人来处理这事。我儿媳冒着危险把我老伴送到人民医院,当时住院了十三天,医药费花了二万多,我到黄陂公安分局去跑了多少次,至今也没有人来解决这事。 三、2012年5月4日晚上12:00左右,谌达雄又叫来20多辆车坐有300多人,由谌达雄亲自指挥将我家的房子围了,谌达雄带人把我家里的防盗门撬开,冲进我家把当时正在家里熟睡的二儿子砍了几刀,当时我二儿子因失血过多休克,(其它三个儿子因2011年03月08日家中被打事件一直不敢在家呆了,在外流浪)我当时也在场,只因当时被谌达雄带的人捆绑没法帮上二儿子,他们走时还打砸了家里的所有电器和家具,还扬言要把我的四个儿子全灭了,当时还把我儿子借来做房子和修车的20000元钱抢走了。(注:谌达雄有九年的坐牢经历)这事我亲眼看着他们抢的钱,他们走后我就打110打了不知多少次也没有人来管这事,只有110的回复是我们在办,后来我想到了派出所的报警电话,我打了过去,接电话的说你就是打一百个电话我们也不会出警的,这话我当时就录了音的,而且他们还口带粗话说再乱报警就要我好看,我说现在人被砍在地上不能动了,他才说你自己把人送到医院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被这个坐了九年牢的人把持着,任由他为非作歹,我只好把我儿子送到人民医院,经过四天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我儿子在医院里共住了半个多月花了二万多,我到公安局和派出所去反映情况,去了不下三十次,也没有人来解决这事,我没办法拨打了市长热线,他们的回复是已经在市公安局立了案,直到现在也无一个人出来过问这几次我家里被打的事。 后来我又到省里反应了不少次了,没有办法我只好北上请求中央政府的帮助,我刚到北京火车站就被公安局的人知道了,他们通知驻京办的人把我截住接回家,他们没让我回家而是把我关在黄陂区李集街一处深山里的黑监狱里面,打我要我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到北京上访,这完全不符合中央的政策,我在那里被关了十五天,后来还是我找里面做饭的一个老婆婆打电话告知我儿子我被关在了那里,我儿子当时就和我老伴到黄陂区检察院去反应情况,他们被我儿子说得没有话说,后来就把桂利华叫去了,桂利华去了后说这是区里的一个什么规定,说只要上访就会被关起来,我儿子当时就说如果你们再关我爸我就再去上面反应情况,他们长放我出来。 后来我又去北京上访,结果还没有上车就被桂利华在武昌火车站拦了下来,当时他还威协我说再去就让我好看,目前被监控中。 联系电话:13317143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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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Jul 2012 06:03 PM PDT 声明人:李化平 身份证号:510102196609066591
2012年6月23日,邵阳市国保非法扣留我临时存放在友人刘珍球处、并委托刘珍球转交我长侄李仁杰的物品与文件。 其中,文件包括: 用A4纸打印并签名的《挪威森林公开声明书》文件; 用A4纸打印并签名的致贺国强书记的《公民权利要求书》; 寄给公安部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的特快专递回执件与收据; 寄给律师与友人的授权法律文书的特快专递回执件与收据; 三张A4纸——我已签字按手印,是空白的,原计划交给我侄儿李仁杰,以便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提供帮助及办理其他事项。 邵阳国保非法扣留上述文件之后,拒绝归还给所有人李化平。迄今为止,交涉无果。 李化平在此公开声明: 一、迄今为止,本人没有任何债务在身,若有人以借条向我索债,均推定为文件扣留人及扣留人所在工作单位所为;若有其他为我所不认可的有我‘签字’的文本,亦推定为文件扣留人及扣留人所在工作单位所为。 二,邵阳国保非法扣留上述文件之行为而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文件扣留人及扣留人所在工作单位承担无限连带法律责任;本人通过发表本公开声明持续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追究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委托肖国珍律师、林洪楠律师作为我的代理人,可采取任何法律手段,为我主张前述权利。 李化平 2012年7月3日 附: 附件一:邵阳新邵刘珍球的收据影印件; 附件二:邵阳新邵国保个人写给刘珍球的扣押单影印件。本清单没有加盖当地国保的公章。曾碧空个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 附件三:此事件,我已经在6月25日发表在海内外的文章《我不能停留,也不能唤她同行:邵阳寻友记》后记里提及。 时至今日(2012年7月18日)才正式公开发布这个声明,是我一直希望邵阳国保归还这些被非法扣留的文件。可邵阳国宝竟然说:“叫我用石头去打天”。呵呵,以赵鲁湘为首的邵阳国宝无法无天习惯了,什么事干不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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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Jul 2012 05:56 AM PDT (2012-7-18)权利运动发布:
7月11日下午,进京伸冤的福建维权人士吴京、林兰英、王尾珠、卓道明、刘玉钗、林应强、林炳兴、林球俤等人专程前往北京朝阳区机场辅路草场地258号艾未未工作室,第四次去探访艺术家艾未未先生,结果在草场地广场打出“整治腐败伸张正义”、“福州冤民永远支持温总理政改”横幅后,被辖区派出所带走,交给福建驻京办关押在北京西直门前半碧街老牌黑监狱都鑫园招待所1楼。 目前,这批福建的维权人士与外界失去联系已经超过一星期。据内部信息,她们在黑监狱吃的食物存在安全问题,身体受到严重摧残。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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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Jul 2012 04:08 AM PDT 我是山西省吕梁地区柳林县穆家坡煤矿法人车应喜,于1998年7月1日与穆家坡村委会签订《煤矿经营权承包合同》,并由柳林县公证处公证,投入巨额资金、巨大人力、物力,获取验收证不到20天,官媒勾结假借“整合”之机非法关闭我煤矿,撕毁合同,强抢强占穆家坡煤矿。导致我倾家荡产、债台高筑、走投无路!恳请各界媒体和法学专家人士高度关注!救民于水火之中!
2003年8月19日,晋煤整顿办发【2003】46号文件,称要关闭柳林县吉家塔乡穆家坡煤矿。2003年10月3日,柳林县煤炭行业关井压产领导组办公室六关井办函字【2003】1号关于保留穆家坡煤矿的报告:柳林县穆家坡煤矿是省煤炭厅扶贫工作队帮办的一个煤矿,井田面积为0.996平方公里,批准开采5#8#煤层可采储量485.6万吨,生产许可证号X040807070Y,并通过县初评、省委托复评组复评,2003年7月30日已领取《山西省煤矿安全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核准书》四证齐全、合法、有效,具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但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关井任务,穆家坡煤矿还是被误列入关闭名单。 柳林县穆家坡煤矿是山西省煤资委以晋煤资字(85)第580号、(1994)第300号文件批准开办的村办集体企业,是村民脱贫致富的命脉。概况井面积1.00平方公里,批准开采5号、8号煤层,地质储存量为594 万吨,生产能力达到15万吨/年。穆家坡煤矿自建矿以来,安全无事故,极具开采价值,却要实施关闭,实在可惜,为了穆家坡煤矿的优势发展,社会的长治久安,经县关井压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保留穆家坡煤矿。 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02】49号文件第6条规定、以及山西省政府晋政发【2005】6号文件规定,坚持总量控制,关小上大,淘汰落后优化结构,能力置换原则,关井范围对资源即将枯竭生产能力较小开采条件较差的矿井,关闭条件是不足0.8平方公里的煤矿,储量条件不足200万吨的煤矿。穆家坡煤矿显然不属资源枯竭煤矿。在生产能力上,穆家坡原生产能力6万吨/年,经改扩建验收各大系统已达到15万吨/年生产能力,更不属关小上大中“生产能力较小”的煤矿。尤其是对生产及安全条件的要求,穆家坡煤矿不仅具备了良好的、经过验收合格的生产条件,自建矿以来未发生安全事故。 穆家坡煤矿有山西省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了证号为08061942X的《山西省煤矿安全基本条件评价核准书》,是柳林县86座煤矿重仅有29座领取该证的煤矿之一! 柳林县煤炭工业局作出的柳煤信初字【2012】1号文件鬼话连篇,至于关闭煤矿赔偿200万落实到位是一派胡言!是蓄谋已久的抢劫行为! 综上,穆家坡煤矿不属于“淘汰落后”的煤矿,也不属于关闭煤矿,完全是权力机关造假,百姓遭殃无活路!我们请求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尽快准予复产。 联系电话:13935855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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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Jul 2012 04:46 AM PDT (2012-7-18)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18号下午三点,来自于全国各地的维权访民在北京南站,拉起横幅,愤怒声讨毫无人性的郑州当局,声援残疾访友刘炳同,并强烈要求河南郑州当局立即无条件归还残疾访民刘炳同的电动轮椅。虽然刘炳同逃出虎口,但他没有了代步的轮椅生活将非常艰难。访民代表说:我们都是上访冤民,当一个政府如此丧心病狂残害一个残疾人,对待一个残疾人尚且如此,那么对待我们平常人呢?那是一个什么政府?! 参加人员名单如下: 河南平顶山王金兰:13461205795。 河南平顶山李明翠:13261924162。 安徽合肥马海玲:15611244921。 吉林敦化董奎红:13843309785。 辽宁省本溪刘力:15174001850。 河南洛阳李治国:13592090573 。 河南伊川李小龙:13592090573。 河南郑州刘先枝:15981901397。 河南新蔡胡醒爱:15011348281。 河南上蔡贾拥:13120041365。 浙江余富根:18601939528。 辽宁邓承喜:15714175503。 广东杨振彪:18301162628。 河南太康王玉清。 甘肃省侯敏玲。 河南谢玉花等。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联系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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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Jul 2012 09:09 PM PDT (2012-7-17)权利运动发布: 近日,早年投身三野皮定均部队、今年已82岁的老革命程德才,为了自己“解放前”革命军人待遇,以及在企业的连续工龄问题,再次到无锡市人民政府要求见领导,却被坐享其成的领导指示信访办拒之门外,受辱的老革命程德才怒斥卸磨杀驴。 程德才,祖籍江苏沭阳。1946年5月,家庭条件优越的程德才在年仅 15岁时就投身于共产党领导的部队,那时叫“皮旅”,参与了涟水、孟良崮、淮海、渡江等四次战役,枪林弹雨中曾负过伤。 1952年退役的程德才,先是被安排在无锡茂新面粉厂工作;1958年7月因集体支援建设,又到睢宁面粉厂工作;1959年4月进无锡北塘港务处运输公司,直至1986年退休。虽说工作期间没有了战场上的九死一生,但程德才也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整整工作了35年。 按照体制内的相关政策,革命军人待遇分三个阶段,即:红军时期;抗战时期;以及解放战争时期。像程德才这样的1946年参军的人,毫无疑问将享受优厚的待遇,加上其35年的工龄,程德才的晚年生活虽不能跟离休干部每个月有超过一万元养老金相比,但也应该是富足有余的。但一份莫名其妙来自于文革时期“自动离职”的调查报告,不仅革命军人待遇被剥夺,而且退休工龄也大大缩水,导致经历了战争洗礼的程德才待遇竟然不及一些坐享其成的所谓离休干部的五分之一! 所谓程德才“自动离职”报告起自于文革,与红军时期的AB团运动、抗战时期的延安整风运动一脉相承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意识形态,就是出现信任危机时搞黑材料整人那一套!想一想,那个时候除了组织开除外,谁敢“自动离职”?“自动离职”你还能够活下去? 就这一份形成于文革时期的“自动离职”调查报告,有5个人在调查报告上签了字,其中目前还活着的三个人娄凤英、陈昌生、吴荣生都出了书面证明,表明该调查报告不真实。但,即便如此,在根本缺乏基本常识判断能力的共党官员意识形态中,仍然认为你陈德才一个富家子弟,肯定有对社会主义不满而自动离职的行为,所以一次次驳回程德才老人的合理诉求。 程德才老人今年已经82岁了,亲眼目睹了当今社会的腐败、不公、以及黑暗,会不会后悔当初年少时参加革命的冲动?革命、革命,没有革出一个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的社会,还差一点让坐享其成的官僚把自己的命给革了。 无锡当今有错故意不纠要到何时?权利运动将对该案继续予以关注。 联系老人电话:1386145024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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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Jul 2012 05:49 AM PDT (2012.7.18)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2012.7.18)上午九点来钟,市国宝某负责人叫我先生秦永敏前往附近公园谈谈,本人坚持一起前往。 原来国宝找他为三件事,最主要的是,今晚有人要驾车经过山东回湖南路过武汉来看我们,希望我们拒绝。 我们认为这是对方的基本人权,为此,秦永敏当国宝面给仍在山东境内驾车前来的湖南朋友成先生打了电话,讲明情况后让他自己决定。 成先生说,他会在夜里八点钟到武汉后再联系,临时决定怎么见面或者见不见面。国宝朋友说今晚只好在此恭候了。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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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9 Jul 2012 06:08 PM PDT (2012-7-20)权利运动发布:
2012年7月17、18日是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刘力伟的公开大接访日,浙江桐庐县核污染受害者、上访维权“被精神病”的钟亚芳,因要求去面见浙江省公安厅刘力伟厅长申诉冤情纠正触目惊心的冤假错案,再次被制造冤案无法无天又无人性的桐庐县公安局等领导滥用警力强制不准前往。之前的6月1日,钟亚芳因要去面见大接访的杭州市公安局局长柯良栋,而被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黄鹏暴力抓回。那么,桐庐县公安局的领导为何要如此害怕弱女子钟亚芳去面见他们的上级领导?!看了钟亚芳的以下材料您就会明白:原来是做贼心虚,滥用公权力做尽丧天害理的坏事,又怕揭露控告!! 冤!冤!!冤!!!杭州市公安局与桐庐县公安局串通勾结,公然制造“被精神病”冤案,钟亚芳强烈要求纠正冤假错案 尊敬的浙江省公安厅刘力伟厅长: 我是被杭州市公安局与桐庐县公安局串通勾结公然违法制造的触目惊心冤假错案受害弱女子钟亚芳,浙江桐庐县人,1967年3月出生,原系桐庐县中医院主管护师,住浙江省桐庐县桐庐镇惠民小区,电话:15306516215。 今惊天之冤求生不能的弱女子钟亚芳血泪请求您解决以下合理诉求: 1、责令杭州市公安局立即依法撤销2009年12月8日作出的内容为“钟亚芳家属,兹有钟亚芳因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经本局批准同意现已送杭州市安康医院收容治疗”的第139号《肇事精神病患者收容治疗通知书》,还我一个迟到的公道! 2、责令杭州市公安局立即依法撤销2011年3月31日作出的内容为“第139号《肇事精神病患者收容治疗通知书》是根据钟亚芳经司法鉴定患有精神疾病,并存在多次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肇事行为而作出”虚假《杭公群信(2011)2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还我信访权等合法权益! 3、责令桐庐县公安局立即依法撤销在全国公安网上发布“钟亚芳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虚假信息,并立即停止以此为由打着“维稳”的旗号长期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毁坏名誉、剥夺信访权、剥夺无辜核污染上访人钟亚芳生命,还我人权,让我过正常人的生活! 4、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责令依法给予经济赔偿。 事实与理由: 一、2009年12月8日,与桐庐县公安局串通勾结的杭州市公安局审批人员滥用职权草菅人命、公然违背《刑法》第十八条及公安部等明确规定,作出荒唐内容为“钟亚芳家属:兹有钟亚芳因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经本局批准同意现已送杭州市安康医院收容治疗”的违法错误第139号《肇事精神病患者收容治疗通知书》,非法羁押“强制医疗”两个硬性条件都不具备的无辜核污染上访人,制造触目惊心的冤假错案 1、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公安部监所管理局2010年5月26日在武汉召开全国安康医院工作会议特别强调:决定强制医疗,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被强制医疗人员已发生了触犯刑法的行为,涉嫌犯罪;第二,被强制医疗人员是经法定鉴定程序,确认无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3.《人民警察法》第14条规定:“可指定场所监护”,但其适用条件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而面对以上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明确规定的法条,2009年12月8日,与钟亚芳上访控告的桐庐县公安局串通勾结的杭州市公安局审批人员竟滥用职权草菅人命、公然违法作出荒唐内容为“钟亚芳家属:兹有钟亚芳因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经本局批准同意现已送杭州市安康医院收容治疗”的错误第139号《肇事精神病患者收容治疗通知书》。(见附后)把一不存在刑事犯罪(只是被强加为“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二更没有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为“无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只是被非法鉴定伪造为“无受治安处罚能力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两个条件都不具备的无辜核污染受害上访人钟亚芳被非法关进(精神病院)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 “强制收容治疗”。造成无辜核污染受害上访人钟亚芳被非法关进(精神病院)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 “强制收容治疗”591天,受尽人格尊严的侮辱,饱受单亲核污染母女的长期骨肉分离、核污染严重损害的女儿钟知含得不到照顾,饱受病痛与精神的折磨,导致肝脏占位、核污染病体上长出几十个肿块、全身浮肿、高血压等危及生命,导致因承受不了残忍打击的钟亚芳年迈父亲一病不起,而非法鉴定伪造的“偏执型精神障碍”,却因钟亚芳言行、思维正常,没有被安康医院使用过一颗精神病药物进行“治疗”。 退一万步讲,即便钟亚芳为核污染女儿维权上访就是公安局强加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就是精神病鉴定书中非法鉴定伪造的“无受处罚能力的精神病人”,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其法律后果只是“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杭州市公安局也不应作出第139号《肇事精神病患者收容治疗通知书》把我钟亚芳非法关进安康医院“收容治疗”。 可以看出,穷尽所有法规,均不见将“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精神病人关进安康医院“强制收容治疗”规定! 这是一起触目惊心的冤假错案! 二:我钟亚芳根本没有患精神病 1、2008年3月27日、5月15日,2009年6月8日,我钟亚芳作为诉浙一医院核素误注案的原告均在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证明:我钟亚芳在2008年3月27日至2009年6月8日期间根本没患精神病。(见附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p1) 2、这份2009年12月2日,由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由不具主体资格的桐庐县公安局与串通勾结的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陈致宇等鉴定人违背《民事诉讼法》第170条与《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并隐瞒钟亚芳亲属,用虚假鉴定材料,违背事实地将钟亚芳荒唐鉴定为“(病程已逾两年)偏执型精神障碍(处于发病期)、无受处罚能力,建议给予医疗监护”,且没有鉴定人员签名的荒唐不堪第148号《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书》根本不具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定案证据。此证明:我钟亚芳根本没患精神病。 3、虽我钟亚芳为给证据确凿惨遭核素投毒毒害致核污染及严重核素损害的单亲女儿钟知含讨公道,被逼进京上访控告制造冤案拒不依法立案侦查又拒绝进行听证的桐庐县公安局局长周建杭等枉法官员,而遭层层造假的“被精神病”灭口之灾——于2009年10月1日在北京公话亭打电话时,被控告的对象周建杭亲自抓住(周建杭现已荣升为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分局局长),10月2日押回桐庐,被在“桐庐—上海快乐度假村”非法关押67天,12月7日起被在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病房非法关押1天2个晚上(因确无精神病,医生与护士没有跨进病房,没有被使用精神药),又于2009年12月9日以强加莫须有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精神病人”非法关进(精神病院)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591天,导致危及生命病变发生,但因我钟亚芳言行、思维正常,根本没患非法鉴定伪造的“偏执型精神障碍”,而并没有被安康医院使用过一颗精神病药物进行“治疗”。此证明:2009年12月7日至2011年7月22日我钟亚芳被关在精神病院期间根本没患精神病。 4、2011年11月7日,我钟亚芳作为女儿钟知含的法定代理人在多名非法看押人员押送下到浦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证明:我钟亚芳根本没患精神病。(见附后开庭传票) 5、2011年12月14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纠正错误,撤销了认定钟亚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裁定书,钟亚芳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得到恢复,诉浙一医院的核素误注案依法恢复二审审理。6月4日、7月16号我钟亚芳在多名非法看押人员押送下到庭审理。此证明:我钟亚芳自2008年3月27日至今日根本没患精神病。(见附后2011浙杭民再字第7号民事纠错裁定书) 6、2012年2月10日,我钟亚芳作为女儿钟知含的法定代理人在多名非法看押人员押送下到桐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证明:我钟亚芳根本没患精神病。 …… 由于杭州市公安局拒不纠正冤假错案,造成我钟亚芳至今仍被无法无天的桐庐县公安局以强加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继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毁坏名誉、剥夺信访等权利,为此,恳求刘力伟厅长查明事实,责令杭州市和桐庐县两级公安机关改邪归正,停止一切不法侵害行为。 此呈:浙江省公安厅刘力伟厅长 2012年7月20日 钟亚芳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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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9 Jul 2012 08:24 AM PDT 闻悉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率团访问中国。按贯例星期三赴市政府集访的维权市民100多人,在市政府的人民广场上打出“中国无人权、无法制,联合国有责任”的横幅。对目前中国日益恶化的人权状况表示深忧,对当局放纵腐败、践踏人权的行径表示愤慨,并呼吁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组织关注中国人权状况,对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 今天,人权状况已到了无可容忍的地部! 非法关押,随意剥夺人身自由:冯正虎,一位有良知的知识分子。一个遵守、尊重《宪法》并以此帮助市民维权,匡扶正义,纠正司法错误的普通市民,政府竟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冯正虎非法“囚禁”在家至今达150余天。从冯正虎到普通维权市民,被非法关押、软禁,短则数小时,长则几天、数月,甚至经年的比比皆是。更有甚者,被非法关押致死:王扣玛的母亲滕金娣被非法关押80余天后含冤而死。在江苏无锡,“七、一”进京上访的维权市民近200人,被集体关进“黑监狱”非法囚禁的就达90多人。黑监狱遍布全国各地。不少地方的黑监狱甚至每个乡、街道就有一个; 迫害维权人士,从肉体上对维权人士进行摧毁,甚至灭杀:沈佩兰,一位普通的农民,全部房屋和养鸭场被非法强迁,奋起维权,并帮助广大失地农民维权。就此屡遭当局迫害。手指、肋骨数次被打折。就上海一地,这几年来被迫害致死的就有段惠明、陈小明、腾金娣、沈玉兰等几十人。还有二十多年为维护公民的民主权利而抗争,却临将出狱被“自杀”死的李旺阳。至于如钱云会等令人发指的事例也不在少数; 反人类,残无人道的“计划生育”给中国人民造成无数悲剧:毛恒凤,基督徒,一位善良普通女性,一个助人为乐的维权英雄,为抗争残无人道“计划生育”,被剥夺了工作的权利,又被判入狱一年。在山东临沂,盲目律师陈光诚,因帮助受“计划生育”迫害的百姓维权,先是被诬入狱,后被长期软禁,最后不得以在美领馆和良知国人的帮助下才逃脱魔爪,赴异国求生,求发展。此时、此地,连腹中已孕育七月八月的婴儿都能被强行毒针打下不保,何况陈光诚、毛恒凤乎? 有言论自由吗?有出版自由吗?因言获罪,因言被“喝茶”还少吗?就连新浪等微博,稍涉敏感词就立马被删除。有集会、集社、游行的自由吗?我只能这样告诉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白纸黑字写着是每个公民权利,但现实中没有,从未有过。 如果看看整个世界也许公民你就会明白了: 在日本东京路旁看见两名日本人扯横幅演讲,旁边有2O余民警察和二辆警车。不到十余人围观,我问日本翻译,这是怎么回事?他告诉我,这警察是保护示威者的,在日本言论是自由的,受保护的; 英国前首相威廉·皮特这样表达对个人财产权的敬畏:“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里也有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臣民的茅草房,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当异议人士走上街头,经国先生的最高原则是不可流血,挨打受伤的是维持秩序的警察,不是异议人士。”-- 郝伯村; 1928年时任行政院副院长的冯玉祥对动迁户说:“皇帝尚不能强拆,民主国家岂能违背民意……政府要拆房,如果给盖了房那就好。若没盖房,硬叫你搬就不对。这是中华民国,不是中华官国。人民是主人,官吏是仆人,仆人应当为主人做事,应当讨主人喜欢”。 应该有点明白了吧。但愿冯正虎能在这块大地上自由行走;但愿陈光诚不久能回来再做他 的律师;也但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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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9 Jul 2012 06:36 AM PDT (2012-7-19)权利运动发布:
编者按:当今社会官商勾结,腐败丛生。以致突发群体抗争事件层出不穷,逐年暴增。当局不思政改,却用高压维稳手段以对待,不疏而堵。结果是民冤群起,受害民众不得不奋起抗争。从乌坎事件、什邡事件可见一斑。7月18日,在上海又发生一起90后青年,为索要欠薪未果,在市中心游行示威,遭当局警察、保安打压的事件。 2012年7月18日,星期三。维权市民照例集聚人民广场抗议维权。 中午12:30分左右,一支由20多名年龄约20左右身着统一餐饮业服饰青年民工组成的游行队伍从河南南路,沿闹市区往人民广场进发。手持“黑心无良老板卷款逃跑,天理何在、还我工资、请政府作主”等横幅,身穿“还我血汗钱”字样的血衣,并边走边喊:“讨还血汗钱!我们要吃饭!我们要回家”等口号。当队伍还未走到市政府门前,就被警察强行阻拦,阻止前行。并向前撕扯抢夺横幅。青年民工群情激愤,与警察发生争执。此时约30多名警察对青年民工强行推拉,对队伍前面的几位青年农民工进行殴打。一名叫杨红(音)的青年,立即奔到旁边的花坛草地敲碎埋在地下的射灯玻璃灯罩,抓起一片锋利的玻璃碎片,按在自已的颈部动脉处,大声对警察说:你们再上前一步,我死给你们看。鲜血从拳头上流到了草地上,其势把警察给震摄住了。面对警察施暴虽然青年民工并没末退却,但境况于维权的青年农民工来说十分不利。此时,在人民广场尚未散去的上海维权市民,从四处闻讯赶来,挺身而出,纷纷上前指责施暴警察。场面颇为感人,令人振奋。据亲临现场的上海维权市民称:青年民工游行队伍眼看就要被几十名警察打压驱散。幸好及时赶到的维权市民奋力相助,加上越来越多的过路市民围观。警察见势退去。否则他们(青年民工)又要吃苦头了。 在众人的帮助下,青年民工在人民广场边继续高喊口号,声讨黑心无良老板和警察的恶行。 据悉,这些青年民工是深圳山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上海《六千馆》食府的员工。深圳山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广东、广西、江苏、上海、辽宁等地有6家直营店,24家加盟店。最近在各地忙于招商加盟,拓展业务,而疏于管理、监督,导致加盟店老板弃员工不顾,卷款逃逸。 上述事件原本属于劳资纠纷,然在今天这个社会演变影响恶劣的事件。从中可以看到几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企业唯利是图,无视法律,随意埙害、践踏员工利益。而员工投诉无门,其利益根本得不到保障和追溯; 警察等公器只一味维稳,全然不顾民众利益与疾苦。对维权一律打压,不管你有理无理,把所谓事态消灭在萌芽中; 民众越来越觉醒,人权意识、民主意识渐进。面对社会腐败、暴力强权毫不畏惧。突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全民忧患意识。 现在看来,百姓期望政改,百姓急,当官不急。似有“皇帝不急,急太监”之势。道理挺简单,政改,当官的就没了利益; 科菲.安南有言: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都无权躲在国家主权后面侵犯人权。《联合国宪章》不保护践踏人权的主权国家。百姓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人权随意受到侵犯,试问百姓们还有什么属于自已的呢? 附: 青年农民工联系电话: 扬红:18221017670; 张怡:18221522953; 李彬:13122055435. 上海维权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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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9 Jul 2012 06:37 AM PDT 敬告诸位打算来访的高朋:
昨天那位湖南的成先生没有在乎当局已经派人在我们家门口守候的警告,认为一个合法公民拜会另一位合法公民的家庭式是天经地义的基本人权。下午六点,他开车直接来到我们家中,谈了两个小时以后,八点钟出门离开,走了不远就被带进了派出所做了笔录,半小时后放出来,随即开车离开了武汉,连夜返回湖南长沙的岳母家中。 在此,特敬告各位朋友,这也许会成为以后大家来访的基本模式,也是我们家所具有的中国特色,希望打算来访的诸位高朋给予我们和当局以谅解与合作! 王喜凤秦永敏联系方式:(请百度秦永敏)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红钢城建设五路热电小区17街坊30门4楼7号 邮编430080 王喜凤15872355640 15827581143 skype jianhunvxia008腾讯qq:1146430116MZ鉴湖女侠 秦永敏13986183138 15807162153 skype:qinyongmin98 腾讯qq:1791402619秦永敏 电邮yongm...@gmail.com 秦永敏文集http://blog.boxun.com/hero/qyming 要翻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