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运动 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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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12, 2014, 10:10:04 PM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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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运动 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执着向总理追“债”,林秀丽正被送往拘留所

Posted: 12 Mar 2014 06:08 PM PDT

2014/3/13)权利运动发布:
201436日,中共前总理温家宝的“债”权人、山东青岛访民林秀丽坐高铁188次赴北京,要求温家宝的继承了李克强还“债”,结果在廊坊被截。311日,成功从青岛爱尊客宾馆黑牢越狱的林秀丽再次赴京,要求李克强兑现温家宝的承诺,结果昨天被青岛截访专班从久敬庄劫出押回青岛,目前与另一位访民孔强一起,正在被送往青岛市拘留所途中。

201259日,时任总理的温家宝到北京南站秀亲民,山东省青岛市访民林秀丽冲到前面,当面向温家宝递交了信访材料。温家宝总理接了林秀丽的材料,仰望星空、颤颤巍巍承诺,一定解决到其满意为止,决不会把在不作为的烂帐拖给他的政治继承了。

当全世界的人都以为林秀丽这一下将彻底脱离上访苦海时,周元根的下属的下属、青岛市的政法委书记居然动用民脂民膏500万,将林秀丽先是“解决”到了精神病院,后来就轮流关押5个黑监狱,让时任总理的温家宝成为言而无信的债权人。

如今,李克强继承了温家宝的政治遗产,林秀丽当然有权利趁其“两会”露面的难得之际进京追债了。

今天上午是李克强的记者招待会,林秀丽希望有记者向李克强提问:在对待最能体现腐败与不公的访民问题上,中共的总理是否要一代一代地做赖帐总理?

林秀丽电话:13141001153
市北区信访局长冯永良:13051660614
辽源路街道书记徐强:1895321196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南京访民梁桂英“两会”被控,人身与财产权利均遭严重威胁

Posted: 12 Mar 2014 05:49 PM PDT

(对着梁桂英家的强光灯与监控)

(梁桂英房屋大门被砸)
2014/3/13)权利运动发布:
南京栖霞区十字街二号101室的梁桂英,因举报贫官受招打击报复25年,并举报公安局,法院收贿44万元,及1995年公安局治安队长蒋建明抢走救金项链与金手链等抢合法财产3万余元,2009年经市信访局查处长调查后公安,法院等给了部份赔偿,但相关违法人员均末追究。

自“两会”开始前,地方当局就以梁桂英去年7月去北京非访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派了十多人24小时看管限制人身自由,并在家门口10内装了5个摄象头及强光灯,更为恶劣的是社区张书记(自称是臭名昭著的红二代)在217日晚23时派了20多人砸毁其家门及门口花坛,一直闹到凌晨一点,并威协说:不听话就派黑社会人收拾你。

梁桂英的丈夫是一位画家,多次在全国大展中获奖,今年已入选“感动中国百位艺术家”一书。非法限制梁桂英人身自由的政府马仔还暗示将以“钓鱼”整人的手法,将其家里的画全“执法”了。

梁桂英电话:025-8561491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八闽第一冤被神秘撤案,林秀英急闯中南海再伸冤

Posted: 12 Mar 2014 06:28 AM PDT

2014/3/12)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下午,林秀英到国家信访局,信访局2号窗口的工作人员说,严小玲案已经撤案了,管不了。案件都没有立案,作为受害者家属至今没有收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通知,怎么会撤案了?何时撤案的?谁撤案的?愤怒的林秀英今天(12日)到中南海,要求见社会主义制度的最高统治者,结果被送到府右街派出所,继而送马家楼。

福建闽清县的林秀英,其女儿严晓玲惨死在黑社会之手,而公安不仅包庇犯罪嫌疑人,而且还作假鉴定,称严晓玲死于人类独一无二的45月的输卵管型宫外孕大出血。为这一起公然造假的徇私枉法涉黑冤案,继而引发了轰动国际社会的“福建三网民案”与“王荔蕻被构陷案”,让惨死的严晓玲成为八闽第一冤案。目前,林秀英一家人依然住在摇摇欲坠的土房中,而中共官员以批建危房为要挟林秀英同意火化严晓玲的尸体,完全至生命与罔顾。

“两会”与林秀英在北京汇合的福建访民林兰英、魏英、林善忠等,虽然至今没有所谓的“非访”而失去人身自由,但地方令人发指的报复行动已经启动,林兰英已开办8年的幼儿园居然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房屋是20年前就造了),还要责令解散幼儿园。看来,林兰英也只能被迫到中南海鸣冤了。

(今天认定20年前违章建筑,你懂的)

(既然是违章建筑,第二步当然是停办幼儿园)

林秀英被撤案、林兰英遭报复说明,周而复始制造冤案与暴力维稳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特色。

林兰英电话:18959187897
 英电话:13459118685
林善忠电话:13763823893
林秀英电话:1875010527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紧急关注:农嫁女维权代表何竹青被警察维稳进马家楼

Posted: 12 Mar 2014 05:52 AM PDT

2014/3/12)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中午,浙江义乌农嫁女维权代表何竹青、季来娟二人到北京天安门府右街寄信,被寻衅滋事的警察抓捕,送往访民集中营—马家楼囚禁。何竹青电话求助各界人士帮忙,披露北京警察的枉法行为。何竹青电话里明确表示:坚决抗议各种形式的侵权行为!为维护农嫁女的合法权益坚持到底,希望各界人士关注!

何竹青电话:18611533360
此信息由反腐维权联盟马波整理

 

金月花找央视转诉求被接回上海,年复一年的无奈何时是尽头?

Posted: 12 Mar 2014 04:29 AM PDT



(金月花就是这样给代表、委员、领导邮信的)
(坚持“五不搞”的党啊,对这样信任你的臣民您还不眷顾?)
2014/3/12)权利运动发布:2014310日,上海市闵行区访民金月花到中央电视台提交信访材料,希望记者们能将访民的“民生问题”转交给参会的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以及在“两会”最后的记者招待会上反映给李克强总理。后被警察送到久敬庄,于11日由地方接回。

据了解,自从2000年房屋被强拆后,金月花都要在“两会”期间给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邮寄大量的信件,那份对党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无奈的信任与执着,用感天动地来表述也丝毫不为过。遗憾的是,把远远超过生活费的金钱用在给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邮寄信访材料至今,金月花换来的却依然是石沉大海!

如果,仅仅是如果请不展开遐想。如果我们这个国家实行的是三权分立的现代文明制度,象金月花这样的房屋遭不法强拆后,还用得着一年邮寄2000封上访信件吗?如果在三权分立的国家居然也匪夷所思地出现了一例强拆,由一人一票民选的议员(党国叫人大代表)在收到一位失去住房权利的选民这么多邮件后还敢无动于衷吗?答案当然是不言而喻的,因为作为第四权力的媒体也绝不会答应!

人大代表依然由党封的制度不改变,估计党的喉舌不太可能会转达金月花的诉求,金月花每年2000余封信件还将继续。这,不是以金月花意不意愿的意志所转移的。

附:金月花致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公开信》
各位代表、委员:您好!
我叫金月花, 原居住地:上海市闵行区北桥乡(现为颛桥镇)五星村何夏31号。

当时为了减轻地方政府按排我们青年就业难, 本人自主就业, 把原居住地:上海市闵行区北桥乡(现为颛桥镇)五星村何夏31号的私有房屋作商业用房店面经营,总面积372.86平方米,独立楼房。依法注册“何夏综合经营部”(法人:金月花)手续齐备,行政执照都合法(有房产证,永久土地使用权222.6平方米,有地税、有国税、有营业执照)。

谁料?改革开放,“让城市更美好” 把我家幸福生活碾得粉碎。致使全家从原来小康的生活直线堕落到贫困的状态······

200010月我家私房营业面积被上海闵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闵行房开发,法人:金三益),拆迁时,该公司没有拆迁许可证和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用欺诈、胁迫的手段逼迫我违背真实意愿签约,侵吞我们动迁安置及补偿款。采用哄骗恐吓生命逼迫我签订了不公平58平方米居住货币化安置协议,侵吞我372.86平方米合法营业面积和222.6平方米永久土地使用权面积,直至今日非但没安置补偿还掠夺殆尽,连最基本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都没有。为此,我到上海地方各级政府信访、走访、投诉、控告、申诉都无果。

幸运的是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明察秋毫把我二个案件分别在2008220日和2010727日立案,并且分别作了批示,督促上海高院和地方政府解决。上海高院和地方政府不依法办事,顶风作案不追究犯罪人责任,变本加厉制造冤假错案,伪造公文和法律文书。

因此造成本人控告维权14年,被逼迫进京280次,投信邮寄20万多封,至今未结。而上海闵行区政府没有依法追究(闵行房开发)诈骗犯的刑事责任反而勾结地方黑恶势力打击报复本人,明目张胆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将金月花以莫须有的罪名行政拘留2次、刑事拘留30天(没有拘留证没有释放证)、抄家、绑架、关黑监狱、软禁、囚禁、侮辱等造成我精神和身体极大伤害。

上海闵行区领导包庇纵容(闵行房开发),损害人民政府形象,久拖不解决!不处理!不回复!不作为!望党中央领导严肃查处,还我公道!

人大代表有责任用实际行动督促(闵行房开发),“请把依法属于我私房居住及营业面积的这份合法权益归还给我。”让我们家早日过上正常市民的生活!

金月花拆迁前后的对比
拆迁前原有372平方米独立商住楼房             拆迁后一无所有
拆迁前自己辛勤劳动经营每个月上万收入         拆迁后一无所有
拆迁前原有17分承包田自己种口粮自己吃     拆迁后被侵吞了
拆迁前原有222.6平方米永久土地使用权         拆迁后被侵吞了
拆迁前原有0.3分自留地自己种蔬菜自己吃       拆迁后被侵吞了

求助人: 金月花 

20143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路5866402
联系电话:1391803046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淮安法院与开发商结利益盟,再出行政裁定要强拆百姓私产

Posted: 12 Mar 2014 01:37 AM PDT

 
(面对不法强拆,藏文宝决心做第二个范木根)
2014/3/10)权利运动发布:
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以及法发[2012]14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妥善办理征收拆迁案件的通知》第四条规定,房屋拆迁纠纷中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的必须是作出行政裁决的行政机关,而且法院要对行政裁决中补偿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并在补偿裁决合法、且不偏低的情况下才可以受理。

然而,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八十三条规定,以“开发商的利益不能久拖不决”为人民法院的司法准则,第二次接受淮安市金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强制拆迁申请,作出(2014)河非诉行审字第0005号裁决书,裁定淮安市经济开发区东湖办事处翔宇大道240号文宝汽配门市部房屋符合强执行条件,要求产权人藏文宝搬迁。

在之前,淮安市清河区法院曾经于20131221日在接受淮安市金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强制拆迁申请、但尚未作出行政裁决书前,就匪夷所思地先行作出由院长卢正苏签字的强制拆迁公告。

藏文宝不服淮安市清河区法院的强制拆迁公告,及时向淮安市中级法院提起复议后,淮安市中级法院避重就轻,以法发[2011]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意见》第十三条规定,认为清河区法院在没有作出裁定书前先行作出强制拆迁公告违法,撤销了清河区法院对文宝汽配门市部房屋的强制拆迁公告。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针对城市房屋拆迁的专门法,在这一部专门法的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的必须是作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政裁决的行政机关!而且,依照法发[2012]14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妥善办理征收拆迁案件的通知》第四条规定,法院在受理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申请时,必须严格审查行政机关作出的补偿安置的合法性,在确认补偿安置不偏低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作出司法强拆的裁定书,岂有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开发商申请强拆的法律依据?而且还胡说八道什么非诉!

文宝汽配门市部位于淮安市经济开发区交通要道的翔宇大道旁,由经营的门面房437平米、仓储548平米、住宅190平米、以及其他用途的房屋,共计近2000平米,产权人为藏文宝。2009年该地块被政府规划为商业开发后,淮安市房地产有限公司竟得该地块商品房开发。由于拆迁人一直拒绝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给予被拆迁人藏文宝市场价格的补偿,所以双方一直未能达成搬迁协议。

期间,作为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部门淮安市住建局曾经三次受理房地产公司的申请,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进行行政裁决,分别裁决开发商给予藏文宝的补偿为42万、84万、以及84万加安置一块工业用地,可能淮安市住建局自己也感觉到这样的行政裁决与市场价值太离谱,所以主动撤销了自己前两次作出的行政裁决书,藏文宝正在对第三次非法裁决进行申诉。

为了与开发商共同的不法利益,估计淮安市清河区法院很快将再由法盲院长卢正苏签署强制拆迁公告。不过根据“两会”信息,“两会”结束时马上会出台司法改革方案,权利运动希望淮安市清河区法院的卢正苏院长能正视司法改革方案中的终身负责制,不要利令智昏再签署非法的强制拆迁公告。





藏文宝电话:15805236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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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成公安滥用职权依据,四川访民母昌蓉被延续拘留10天

Posted: 11 Mar 2014 11:36 PM PDT

2014/3/12)权利运动发布:
“两会”前夕,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公安以访民母昌蓉在2014131日至211日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地区非访,涉嫌扰乱单位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0天。到39日,母昌蓉从拘留所发出信息,称:由于“两会”还没有结束,我又被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公安局违法延续拘留十日。

母昌蓉原来是一所学校的后勤工作人员。2006年,母昌蓉购买的江安县粮站的房屋,用来做学校学生校服的干洗店,干洗店面积有有90余平米。2010年,母昌蓉的干洗店被政府强拆,因为坚守房屋一家人遭到毒打,又因为上访,母昌蓉被学校解聘,失去了工作,其孩子也不被允许上学。母昌蓉说:已经被行政拘留10多次,戴手铐10余次,坐老虎凳10余次。

维稳一年比一年残酷的“两会”,从来是只扰民而不解民忧,从母昌蓉被公安连续拘留,“两会”成为了滥用职权的依据进行观察,这与“两会”的立法与监督功能大相径庭。

母昌蓉电话:15908749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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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联合国向中国派驻人权观察组织的呼吁书

Posted: 11 Mar 2014 08:02 PM PDT

呼吁人:金广芬
鉴于中国已经加入联合国人权组织多年;鉴于中国政府多次承诺保障中国公民享有《联合国宪章》设定的所有人权内容;鉴于中国政府不能兑现《宪法》中公民人权的承诺,故发出此呼吁。

中国目前的现状并不象对外宣传的那么乐观,由于腐败猖獗,中国政府不仅无法实现《联合国宪章》设定的人权内容,就是宪法所承诺的公民权利也不能兑现,具体表现在:政府的强征、强拆导致公民的财产权没有保障;信访公民被截访、劫访,被“稳控”限制人身自由;被关精神病院、黑监狱、强奸;司法不公带来的冤民如潮、久拖不决,致使社会矛盾滞累,恶性案件频发;等等……

1942年美国总统罗斯福提议,到联合国成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对于维护世界的和平、对于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特别是对于弱势人群的保护,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大国,本应该理智的接收世界上最先进的理念,改变占世界上近四分之一人群的命运、对世界的进步做出垂范作用。然而,由于数千年的封建统治,将中国国民象“酱缸”浸渍的杂物,导致思想禁锢、陋习诸多,至满清时期,被列强瓜分,随之内战连连,民众陷于水火、民族濒临危机。是中国人民在国民政府的领导下,与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们联合起来,共同战胜反人类的法西斯势力,将人类历史文明大大的推进了一步。后来,共产党在内战获利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回首共产党执政的六十多年,并没有如《宪法》承诺的那样落实“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条款。

在财产权方面:公民的财产没有有效的保护,土地被强征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不经公民同意,房屋被强拆、宅基被侵占;

在人身权利方面:表达意愿的权利(如游行、示威的权力)被变相剥夺;选举国家领导人的权力被变相剥夺;控诉、控告、检举、揭发的权力被限制、变相剥夺;知情权被剥夺;等等等等……

我们可以通过我亲身经历的一个“极大”、一个“极小”的两个案例,看中国的“法治”和人权状况:

首先说“极大”的案件:
19973月,我家搞运输的汽车,被河间市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扣押。经公证处“公证”,车上装载的都是假冒名牌厂家的汽车配件,事后查明:是时为现役军人金永新采购的装备部队的配件;系河间市个体户揭保国所生产。二人雇用一个叫刘国平的人押车、雇用我们的汽车运输至湖北汉阳。

车行至河南安阳境内,行驶中货物被盗,在当地报案后,车至夜间返回河北河间。

因为揭保国的堂兄揭志显是河间市法院执行庭的庭长,次日立案、扣车、“公证”、将货物解封、运回武汉。随后的审理,判决我们赔偿二人一万四千余元。我们上诉的结果,大体与一审相同。

我们将问题反映到全国人大以后,引起了全国人大的关注,经过调查,发现扣车没有依法办理缴纳保全押金,同时公证的程序违法、适用的法律错误。遂于9712月,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监督建议函,主要意见为:这是一起刑事案件,不适用《民事诉讼法》规范。由于假冒汽车配件装备军车事件的严重性,1998年的两会期间,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将本案和假汽车配件装备军车事件作为议案,责成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然而,沧州中院的再审结果,依然我行我素。再申诉至河北高院,时间拖了十三年,最后,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意见,移花接木到我的头上,然后判决“没有法律依据”。“人大”成了“假大”,“圣旨”成了废纸。再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至今已经三年过去了,依然杳无音信。

再说最小的案件:
20137月,我花400元钱、复印3页纸,从河间市档案馆调出我承包土地的合同档案,发现合同的承包人并不是我的名字,而是丈夫的名字。丈夫从农村土地承包以前就是非农户口,没有承包土地的权利;而且所填写的地块极不规范,无法确认;丈夫的名字也系他人伪造。因为没有我承包土地的合同,所以也没有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而这正是我上访多年诉求的东西。根据相关的法律,我要求村、乡政府更正,遭拒绝后,我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将乡政府告上河间市人民法院,河间市法院行政庭的孙庭长告知,起诉的主体不应该是乡政府,是河间市人民政府。在变更了主体以后,依然既不立案,也不依法驳回。行政诉讼的法律成了遮羞布,使我陷入无助之中。

通过两个案例,稍有法律知识的人们,不用再做任何解释,就能明白问题的严重性和症结所在。

我们不否认中国的法治在进步,更不否认习近平主席在开局之年之举措有扭转乾坤之气魄。然而,中国几千年所形成的陈旧思维、以及改革开放一切向钱看形成的腐败之根深蒂固,仅凭勇气或者决心而没有制度建设是不太可能扭转的。

据此,我认为,联合国人权组织应该在中国设立面向公众的观察组织,了解中国国民的人权状况,监督、敦促中国政府改善民众的人权状况,帮助中国政府提升文明施政的水平!

联系电话:13269328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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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13, 2014, 10:44:44 PM3/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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诲人还是毁人?张德锦之未成年儿子被刑拘

Posted: 13 Mar 2014 03:47 PM PDT

2014/3/14)权利运动发布:
201437日,福建省顺昌县民选人大代表张德锦在武夷山被截,紧接着,其未成年儿子被以“盗窃”从家中抓走。对张德锦实施截访的人与顺昌县公安电话联系后,告知只要张德锦“两会”期间停止进京,刑警队马上放人。

在劫持与要挟下,张德锦被带回了顺昌。39日下午,刑警队一个叫黄浩的与一个姓柯的人带着一个拿着摄像机的人到张德锦家,送达通知张德锦作为法定代理人到顺昌县看守所监视对其儿子的讯问。在只有刑事拘留通知书而没有执行通知书情况下,张德锦的儿子就被违反法定程序剃光头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

在整个讯问过程中,刑警队问的都是去年8月份以前的事情,问张德锦的儿子有没有与其他5人参与11起、总价值9000余元人民币的盗窃案。5个未成年人、11起、9000元人民币,也就是恶作剧一样的盗窃,而且还基本上都是一年前。

讯问结束后,刑警队要求张德锦写一个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表示走一个流程,在12小时内放人。

昨天“两会”结束“,张德锦收到了顺昌县公安局的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称放人会造成毁灭证据等。在其他所谓的犯罪嫌疑人都没有拘押的情况下,谈何毁灭证据?少年违法应该以教育为主,可党的马仔为了报复张德锦维权,居然干起了毁人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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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义工黄绮在成都被警方带走

Posted: 13 Mar 2014 08:42 AM PDT

文章来源: 六四天网

2014年3月13日下午,“六四天网”创始人、义工黄琦在家中被警方带走。

据当地维权人士消息,黄琦被带到了成都市火车南站派出所,目前成都各地维权人士正赶往南站了解详情。黄琦被带走,当局出具了一份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传唤证,传唤理由是“寻衅滋事”。 相关维权人士消息说警方重点查抄了黄绮的笔记本电脑和通讯本。

黄琦(1963年4月7日-),网名难博,四川内江人,是中国互联网早期因网络言论入狱的公民。

黄琦毕业于四川大学无线电子系,1998年成立了“天网寻人事务所”,1999年设立“天网”网站。

天网网站紧急呼吁世界上各媒体和维权人士关注此事件的发展。

Link: http://www.64tianwang.com/bencandy.php?fid-16-id-16551-page-1.htm

孙文广:从昆明血案看新疆、西藏问题

Posted: 13 Mar 2014 06:04 AM PDT

五个维族人,在昆明持刀杀死无辜29人,致伤百余。此事引起国内外震惊,对死者表示哀悼。血案也迫使人们,重新回顾审视中国当局的宗教民族政策,如果政策不改变,暴力还会发生。

(一)在新疆发生的暴力、自焚事件
2009年维族人的示威遭镇压,以后暴力事件不断发生。去年大陆官方媒体报道,新疆很多地方出现维族人持刀袭警,有警员伤亡,更多维族人被当场击毙。当局的打压,不能熄灭民间的怒火和冲突,据法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2013年,新疆南部发生几十起居民与公安冲突事件,当地维吾尔人占大多数,被打死的攻击嫌疑人超过百人,家属常常接不到任何死亡通知”。去年十月二十八日在北京天安门前维族人一家三口开车自焚,撞伤行人。今年又发生了震惊世界的昆明血案,时间选在两会开幕前两天的31,持刀砍杀无辜理应受到谴责。暴力事件从新疆扩散到昆明。事态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血的教训迫使人们回顾既往。

2009年七月五日维族人在乌鲁木齐和平示威,遭到当局镇压,定性为海外分裂势力,恐怖主义,极端势力的策动。开枪射杀、抓捕大量维族人士,被称“七五事件”。

此次镇压,导致维族人连续不断的反抗。当年8月,众多维族妇女手持缝衣针到公共场所去“行刺”,引起社会震惊,官方严打“针刺袭击事件”。抓捕21名“针刺嫌疑犯”,大张旗鼓打压所谓的恐怖势力。

当局一面高压严打和平示威、反抗活动,一面严密封锁消息,闭塞民众视听。七五事件后,完全切断了新疆的互联网和外界的电话联系互联网也被切断。为此我在海外网上发表了九篇评论,指责当局侵犯维族人的自由权利

有关网文可以翻墙到谷歌或独立笔会的《孙文广文集》中查找,题目分别为:
《当局切断通信是违宪 —评新疆7.5事件》20090709
《就新疆事件给胡主席的信——再评7.5事件》20090716
《三评7.5事件 必须开放新疆通信》20090720
《四评75事件  喜见问责规定》20090722
《五评新疆事件 王乐泉该下台》20090906(王乐泉时任新疆党委书记)
《请最高法枪下留人——六评新疆事件》20091014
《民族和解与开庭审判——七评新疆事件》20091019
《新疆八个月后开放电邮——论索赔和究责》20100323
《请听疆民心声——再论索赔和究责》20100327

现在看来比较清楚的是,当局在新疆推行高压政策,干了很多见不得人的事情,为了掩盖真相,欺瞒大众他们才兴师动众封锁通信、关闭互联网。中国当局在新疆实行高压政策,肆意剥夺公民的表达权、知情权,这样的打压必然会引起反弹,民意的正常表达渠道被完全堵死,这才是发生暴力事件的深层原因。

(二)  西藏的示威和自焚
近年西藏发生了一百多起僧人自焚事件。这么短的时间,这么多的僧人自焚,中国历史上空前,世界也少见。自焚僧人有的留下遗言、遗书表示对当局宗教政策的不满。

在这之前的2008年春,藏民和平示威遭镇压,我在网上发文抗议。

其中一篇为《抗议开枪镇压藏民示威-给两会公开信之五》(2008316

网文前言:“中共当局开枪镇压藏民和平示威,拉萨戒严、装甲车进驻,据传多人死伤、被捕;对此我表示强烈抗议,要求当局立即停止镇压,查办肇事者,以谢天下……”

另一篇为《声讨枪杀示威藏民的罪行――抗议镇压藏民之二》(2008322

网文前言:“藏民和平示威游行,争自由、争自治、要藏族文化,遭到镇压,被枪杀者百余人:对当局的新罪行应该进行义正严词地声讨,我相信这些罪行将会受到历史的审判。……”(以上两篇网文可翻墙到谷歌或孙文广文集中查找。)以上两篇文章在海外发表后,济南国保找到山东大学,对我进行斥责警告恐吓,我据理争辩。

(三)在宗教和民族问题上中国当局应该反思、检讨
中共的老祖宗马克思曾说过:宗教是麻醉人们的鸦片。既然是鸦片是毒品,当然就应该像对待地主富农一样将其扫除。所以在1949年中共建政之后,在宗教界打了不少“反革命”。有的宗教人士被关进了监狱,教会办的学校一律收为国有。没有被捕的外国传教士一律被驱逐出境。在中国的一些宗教性的群体,如“一贯道”等一律被打成“反动会道门”,加以取缔,很多头头被关进监狱。一些成员去了台湾,他们的宗教活动受到台湾当局的保护,一直坚持到现在。

宗教问题涉及面很广,而且主流宗教还涉及到国际关系,所以中共当局对他们不敢断然取缔,而是对他们实行思想改造,派人打入宗教内部进行领导,在宗教内部寻找代理人,给这些代理人发工资、定级别、提高待遇。中共在宗教的内部搞一些“三自教会”等形式的代理机构。

中共当局自始至终,对宗教是采取敌视态度,企图用共产意识形态改造宗教。这样必然会带来冲突。在中国宗教和少数民族是密不可分的!如藏民的藏传佛教,和维族中的伊斯兰教。

在民族问题上,中共的政策是限制其文化的发展。以推广普通话为名,排斥民族语言,在有些维族学校讲维语的学生要罚款10元。当局有计划的组织大量汉民到新疆去进行农垦,改变新疆地区的人口结构。新疆地区1949年之前汉人的比例只有6.71%,而2000年已经增加到40.57%(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汉人进入新疆后多数是到水土资源丰富的地方。维族人的聚居地多被沙漠包围。国有企业招工也歧视维族人。

这样一些同化歧视活动,当然引起维族人的反抗,多年积累形成了摩擦和对抗。这是新疆动乱的深层原因。

在有关宗教、民族的问题上,中共上层理应检讨、反省。

(四)自治区应该建立自治制度,实行真正的自治
新疆和西藏名义上都是中国的自治区。既然是自治区,就要兑现自治的承诺!不应该挂“自治”羊头,卖“极权”狗肉。应该制定有关保障区域自治的法律,当地的官员要通过公平公正公平的直接选举产生,要废除中共委派官员的制度。自治区开放媒体应该先行一步。

在自治区内应该畅通民意表达的渠道,中国的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自由表达的权力,包括聚会、游行示威的权利、通信自由的权利、直接选取民意代表(人大代表)的权利。这些规定都应该兑现,如果公民的表达权,能够得到充分保障,很少会再有人去采用暴力表达自己的要求,暴力表达不仅伤害他人,表达者也很难避免受到伤害。理性非暴力,是在法治、自由、民主得到保障的前提下,解决民族分歧的最好方式。

应该准许达赖喇嘛和热比娅回国,应该立即释放维族学者伊力哈木,要在适当的时间开放自治区的党禁。

(五)昆明血案的犯罪嫌疑人应该受到公正的审判
昆明血案直接持刀参与者为五个人,四人被当场击毙,一人被捕(据报道是16岁的未成年女孩)。他们应该受到公正公开的审判。要尊重他们的意愿聘用律师,开庭时应该公开进行,他们的亲人朋友应该优先获得旁听权。未成年人犯罪,应该依法减轻刑罚。

审判不能仅局限于血案的现场。具体过程,还必须仔细深入的调查涉案人员的背景、嫌疑人的动机,更要彻底查清有关的背景和真相,并加以公布。

2014313星期四于山东大学
电话:053188365021  13655317356

敬请关注:刘瑞蓉被敲诈勒索构陷发回重审案明开审

Posted: 13 Mar 2014 05:47 AM PDT


2014/3/13)权利运动发布:
山西介休张兰镇朱家堡人刘瑞蓉,为其儿子朱午君见义勇为被杀害,遭遇山西晋中公检法包庇犯罪嫌疑人而被逼进京上访,20087月被介休市政府从北京绑架回地方以“敲诈勒索”判刑三年。20141月,山西省高级法院法院撤销原判,裁定发回重审。明天上午9时,该起因上访而遭蓄意构陷的“敲诈勒索”案,将在介休市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刘瑞蓉介绍说:2006522日,罪犯田永兵(36)在公众场所寻衅滋事,故意杀人,将左兆武(19)前胸肺部捅去,左当场倒地不醒人事,罪犯田永兵又捅乔飞(19)时,我心地善良的儿子朱午君(未满18)救人命心切,上前制止,结果被捅断了颈部动脉血管,右肺叶刺伤导致动脉血管断裂,惨遭杀害。

案发后罪犯买通介休市原公安局副局长宋建平,用暴力手段逼供目击证人白晓君、张俊杰、苗德胜、乔飞三天三夜,戴手铐关到铁笼里,颠倒事实真相,伪造了田永兵伤情检验报告书。我一直向上级部门反映,但晋中检察院渎职包庇,晋中法院枉法审判,罪犯田永兵故意杀人动机明显,刀刀毙命手段惨忍,杀人一死亡、一重伤害,晋中市中级法院不仅徇私枉法,仅判处田永兵有期徒刑八年,还故意在判决书中拒不将受害人家属和代理人列入,导致无法提起上诉。

我无法接受晋中公、检、法颠倒黑白的判决,含泪摘心之痛,拖着半条性命走上了无休至的艰难上访路。
上访期间,介休市委副书记、主管信访的一把手雷亚伟多次对我说:有困难提出来,政府给你解决200825日,介休市信访局长郭玉福打电话通知我丈夫朱发贵到信访局拿到1.5万元的困难补助。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2008730号,一个自称是法新社记者的人给我打电话说要求采访我,并说好了地点,结果来了七、八辆小车将我绑架后送回介休,关到深山黑监狱。因我想逃离,砸烂了窗户玻璃,政府就以损坏公私财物罪名,行政拘留15天,到出拘留所那天又以敲诈勒索雷亚伟1.5万元为由,直接逮捕判刑三年。

刘瑞蓉电话:15935487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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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结束,李树南与病重的妻子依然被囚黑监狱

Posted: 13 Mar 2014 03:38 AM PDT

2014/3/13)权利运动发布:
扰民的“两会”结束,但恐怖气氛依然没有完全消失。39日从北京赶回湖北给病重中妻子送药的维权人士李树南,在岳阳市火车站遭到当地公安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劫持,在被抢走手机与暴力殴打后,夫妻俩被绑架到湖北监利县柘木乡信用社旁的黑监狱,限制自由至今未获自由。

2014227日晚上,陈呈香在马家楼遭到那个专门抢记者录音笔的省委书记李鸿忠的爪牙的截访,被扔在监利县拘留所中。“两会”开始后,心肌萎缩与神经官能症折磨的陈呈香被放出治病,也成为了“钓”李树南回家的诱饵,结果夫妻俩被囚禁黑监狱。

李树南、陈呈香夫妇是监利县白螺镇五庙村人。2003年为了赡养陈呈香的母亲,夫妻俩才回到了拓木乡陈呈香的娘家,承包了100余亩鱼塘。20115月,监利县柘木乡干部为了贪污工程补偿款,不仅毁了李树南的鱼塘,还将李树南殴打致残废,监利县委和荆州市政府搞假材料上报结案。鱼塘被毁后,损失惨重的夫妻俩只能进京上访。

李树南说:因为涉及的腐败非常严重,我们现在随时随地多有生命危险。

李树南电话:1551046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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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结束,逃脱被精神病的林秀丽对同胞表示感谢

Posted: 13 Mar 2014 03:04 AM PDT

2014/3/13)权利运动发布:
我是山东青岛林秀丽,谢谢各位朋友的关注,我已经安全回家。

自一月份起,当地就不让我去北京上访了!但又不给我解决问题。办事处书记说,你们的好日子到头了!现在就有命令要开始打击上访了,再到北京去上访,非访到马家楼一次就拘留一次,三次以后就判刑,起步就三年,青岛曲普宣就快判了!三年,和许志勇一样的罪名。

今天辖区警察强制要给我做精神病鉴定,我不做,我说:我没精神病,凭什么给我做鉴定?给我做鉴定是对我人格侮辱,国家已经下文不允许被精神病了!今天是因为我去北京上访,你们才要给我做鉴定,目的是阻止我去北京上访,如果早给我解决问题了,我能去北京上访吗?我们之间没有仇恨,你也有老人、孩子、姐妹等亲人,做坏事是要受报应的,我理解你们的工作,你们要理解我为什么上访,我有没有精神病,你们最清楚,不要再来伤害我了!再说我们家人全都不同意给我做鉴定,你们有什么权利强制给我做鉴定?!

最终,街道办事处的书记把我接到办事处,要求我一个月内不到北京去上访,他们让领导约见我解决问题,我说可以考虑。

再次谢谢各位的关注、支持和帮助。我们就该团结起来抵制他们对我们平民百姓的不法侵害。
林秀丽
联系电话:18600711796.

确保总理稳坐老“赖”头把交椅,当局将债权人林秀丽送精神病院

Posted: 12 Mar 2014 07:30 PM PDT

2014/3/13)权利运动发布:
为确保党国总理稳坐“老赖”头把交椅,山东青岛当局的警察已经将温家宝的“债”权人、今年“两会”执着向温家宝继承了李克强追“债”的林秀丽送到青岛市第七人民医院,即精神病院,要强行对其做精神病鉴定,然而顺理成章囚禁与精神病院。

据了解,先由拘留所被转到第七人民医院(精神病院)的林秀丽女士多次拨打110报警,而110警察到第七人民医院后,只是与劫持林秀丽的同伙窃窃私语一会儿就离去了。

今天是313日,也是“两会”的最后一天。截稿时,李克强将在这个十三点的日子马上进入记者招待会现场,接受国内外记者的提问,不知会不会有记者向总理就山东警察违反“精神卫生法”的十三点行为提问?

林秀丽电话:1860071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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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14, 2014, 10:12:36 PM3/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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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刘亚香“两会”结束后首日再到前门撒传单

Posted: 14 Mar 2014 05:47 PM PDT

 

(引起警察骚动)
昨天下午,八旬老人刘亚香在内蒙赤峰村民维权代表郭桂珍女士的搀扶下,第三次到北京前门抛撒传单,300张传单随风飘落,路过百姓纷纷拾起观看。在警察还没有赶到现场时,刘亚香老人在内蒙赤峰村民维权代表郭桂珍女士的搀扶下顺利离开现场。

传单另有内蒙赤峰村民维权代表郭桂珍女士的问题,及反映反腐维权联盟马波的问题。由于前两次刘亚香老人到北京前门抛撒传单,没有引起政府重视,因而,刘亚香老人决定:坚持把自己两个儿子的冤案用抛撒传单形式告知天下百姓,直到政府给合理答复为止。

恳请中外媒体继续关注刘亚香老人的维权行动。

八旬老人刘亚香第三次抛撒传单的内容:
1八旬老人访民同声援越战老兵街乞维权(视频) | 新唐人电视台新闻资讯 ...www.ntdtv.com/xtr/gb/2014/02/18/a1064732.html



‎ 3、腾讯微博m.3g.qq.com/wbread/topic/rt?tn=渎职犯罪
 微动态##部署反渎职侵权工作#116日,云南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电视电话
...
恳请公安部依法查清黑龙江三级公安保护杀人凶手的内幕严惩渎职犯罪团伙"

刘亚香电话:18600548022
郭桂珍电话:13947696230
  波电话:18712763535
此信息由反腐维权联盟马波整理

寻找郑州维权人士刘红霞

Posted: 14 Mar 2014 05:42 PM PDT


2014311日中午,在京河南郑州维权人士、中国访民档案馆发起人刘红霞去丽都酒店看朋友,被朝阳分局警察带往将台派出所做笔录,之后交由郑州市金水区二分局带走,此后音信皆无。

现在“两会”已经结束,全国各地很多被软禁的访民陆续被释放,可是刘红霞仍没有一点消息。请知其下落的朋友提供信息,谢谢!

联系电话:1551054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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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后首日就公然枉判,党领导的司法体制改革难逃破产命运

Posted: 14 Mar 2014 07:04 AM PDT

——记江苏常州民主人士姚宝华一家三口为民维权被构陷案一审宣判丑剧
(刘晓原律师、张成茂律师与张建平在钟楼区法院)

2014/3/14)权利运动发布:
上午840分,车止江苏常州钟楼区法院,一排武警耀武扬威立于法院台阶之下,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司法作伥已印证百分之九九,这不是“你懂的”,而是生活在这环境的人都懂的。

上午9点正,为失地村民依法维权而被以“敲诈勒索”蓄意构陷的姚宝华老师、姚宝华老师的儿子姚纳新被法警带到被告席,而坐刑车被摔成胸椎骨折的姚师母刘勤凤则被法警从家中用担架抬到了法庭。已揣测到判决结果的刘晓原律师和姚宝华老师的另一位辩护人张建平为了缓解现场法警与特警的紧张情绪,与一个穿八个口袋的防暴警察调侃了关于狐假虎威与周元根有可能视察常州的故事。

旁听席上,官府为了掩盖在庭审中已经被彻底揭露的公安、检察蓄意联手制造冤假错案的真相,今天特意换了一批没有旁听过两次6天庭审的官派旁听人员。

主审法官吴某某法锤一敲,姚宝华老师与夫人就高喊报告,指出法庭在两次6天的审理中尚未出示关键的开发商用地批文、以及坐在公诉人席位上的钟楼区副检察长陈某到看守所要挟姚师母刘勤凤“不拆房子就判刑”的现场录像,以及制造假匿名举报信、蓄意办冤假错案的钟楼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吕某某不出庭接受质证的情况下,法庭怎么能宣判?!自知理亏的吴某某一改庭审时凶神恶煞般乱敲法锤招呼法警的态度,象一个真正的犯罪分子一样读悔过书一般自顾自地宣读(2013)钟刑初字第83号刑事判决书。反正,现场没有一个旁听人员能够完整听清楚或听明白吴某某读的什么内容。

最后,吴某某在宣读完判决后,居然连续当庭问一下被构陷的被告上不上诉的勇气都没有了,与其她两个陪审人员撒丫子就开溜。而参与构陷姚家的副检察长陈某,虽然有了钟楼区法院的枉法裁判为其陷害他人做了挡箭牌,但所有的旁听人员都明白,他与制造假匿名信的吕副局长才是真正的被告!

今天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公然在“两会”后的第一天作出枉法裁判,预示在党的领导下的司法体制改革难逃破产命运。除非,习近平当局敢于对无视改革而蓄意枉法者处以重典!



对钟楼区法院的蓄意枉判的评论请点击查看著名维权律师刘晓原的新浪微博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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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访民给公安部送感谢锦旗被抓

Posted: 14 Mar 2014 04:08 AM PDT

2014/3/14)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上午830分,四川雅安访民姜成芬、山西宝鸡访民翟社利、辽宁抚顺访民沙同梅等7人,为感谢四川警察依法阻止截访,解救被截访访民的正义行为,专门到公安部赠送锦旗,结果被骗到东交民巷派出所审讯,身上物品悉数被抢走。


据已经获释的沙同梅反映,她们从201436日天网报道得知,四川有3位进京上访的冤民被13个截访歹徒殴打,访民报警后,四川警察拿着枪将截访人员抓了。纵观全世界,在只能靠维稳才能够苟延残喘的专制体制下,警察基本上都是与截访人员属于一伙的,很少有警察为了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敢于砸自己的饭碗,与残暴、腐败的体制对着干。而今,在抗战名将王铭章的故乡居然有警察能够不依领导意志为转移,为平民百姓提供安全保障,确属难能可贵的正能量。

为了涌现更多正能量,翟社利、沙同梅等代表访民于昨天上午830分到公安部送锦旗,公安部的警察接了锦旗,说公安部领导要见大家,见当局将信将疑,就赌神发咒说自己与四川解救访民的警察一样是好人。

就这样,大家就在半请、半劫持的状态下上了警车,一会儿发现警车开进了东交民巷派出所,大家不愿意下车,警察又解释说公安部领导在里面,自己是不骗人的好警察。结果进去后大家就被囚禁在审讯室,沙同梅和另一位四川访民一直到晚上才获得自由,而翟社利、姜成芬等5人已经被囚禁超过了24小时,目前仍然在公安的非法拘禁中。

沙同梅电话:18612328581.
翟社利电话:18510286318.
姜长芬电话:1343868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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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燕琼准备315走向福州市五一广场普法、维权受变相警告

Posted: 14 Mar 2014 05:49 PM PDT


明天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将准备走向福州市政治文化中心五一广场普法、维权,强烈要求政府:铁腕保护受害者!铁面制裁侵权人!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文明执政,尤其是公安部门要依法行使公权力,让我们大家平和而又理性的追随习总书记的【中国梦】!

在此值得一提到的是:当我在小范围里发布:准备在 315普法、维权消息后,今天已有福州、南平两地政府部门派多名工作人员对我进行变相警告。现我暂住地福州厦航职工宿舍,周围已森严壁垒,而明天是否能够正常出行,还是个未知数。

恳请社会各界关注!谢谢!
——范燕琼
2014-3-14


 

卜告:人权活动家曹顺利在北京309医院去世

Posted: 14 Mar 2014 03:50 AM PDT

2014/3/14)权利运动发布:
权利运动惊悉,人权活动家、中华民族的栋梁曹顺利女士在北京309医院去世,不,应该说被害,被践踏人权的、腐败的专制制度所害!

发卜告时,维权律师王宇正在309医院与当局交涉,要求见一面自己的委托人曹顺利的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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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15, 2014, 10:25:16 PM3/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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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 submitted to the 17th session of the UN Human Rights Council Working Group on the 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

Posted: 15 Mar 2014 06:59 AM PDT


[English translation by Human Rights in China, October 8, 2013]
Report submitted to the 17th session of the UN Human Rights Council
Working Group on the 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
Country: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ubmitter: Rights Campaign, a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in China
Date of Submission: March 1, 2013

Web site: http:rightscampaign.blogspot.com
Contact address: Apt. 101, Unit B, Building 6, Hangyun Jiayuan,
Qishuyan District, Changzhou City, Jiangsu Province
Contact person: Cao Shunli, email address: caoshu...@gmail.com
The main work of Rights Campaign, which was established in 2008, is to track websites every day to gather and record the petitioning and rights defense activities of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in China, as well as the abuse and suppression that they suffer in the course of those activities, and to provide legal and other assistance to the victims. This report primarily recounts the basis for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to participate in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and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Report, their experience, and the suppression they suffered.

1. There are no Letters and Visits [petitioning] mechanisms within Chinese government departments, courts, or the procuratorate, at any levels to receive complaints by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against these departments and their subordinate departments. In their actual work, Letters and Visits departments lack the authority and funds to resolve the issues in these petitions, and they can only transfer the problems in these petitions to other departments. Some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are not satisfied with the results of the Letters and Visits departments’ handling of problems and the methods they use in handling these problems, and so they continue to approach departments at higher levels of government or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o report their problems, demanding that the government directly intervene to solve them. In recent years, many people engaging in petitioning and rights defense have been severely punished by some government departments. Some have been sentenced to Reeducation-Through-Labor (RTL) and prison. These groups are the main victims of the current corruption in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judicial injustice, and they are also the main objects of torture and arbitrary detention.
2. In November 2008, the Chinese government decided to formulate a 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and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once hoped to use participation in this plan to make their human rights situation known, and to resolve their appeals for human rights. However, they were suppressed by the government.


I. The experience of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in participating in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and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Report and the suppression they suffered:

3. On December 10, 2008,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Day, several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went to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to submit an application (see Appendix 1) to request that the government follow the standards established in the Handbook on National Human Rights Plans of Action, abide by the UN Human Rights Council's Document A/HRC/6/L.24, and include the participation of petitioners, rights defenders, and non-governmental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in the process of the drafting, compil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and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Report.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ccepted the application, but at the same time, the police took into custody around 50 people at the front gate of the Ministry, and Chen Jianfang and 28 others were put under administrative detention.[1]


4. On December 18, 2008,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issued a response to the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who had submitted the application (see Appendix 2). Based on the response by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the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proceeded to submit the application to the Information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The Information Office did not accept the application, remained silent, and did nothing when great numbers of policemen and police vehicles blocked the advance of the individuals who tried to submit the application, and detained them. At that time, Yang Guiying and four others were punished with administrative detention, Cao Shunli and others were taken into custody and detained in a police station, and some were detained at the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Jiujing Zhuang Relief and Assistance Center in the Fengtai District of Beijing.[2]


5. On March 27, 2009, China Newsweek, a media organization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Information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published an interview with a professor from the law department of Peking University. This professor said: Ninety-nine percent of the long-term petitioners have mental disorders, and committing them to psychiatric institutions is the best way of protecting their human rights. A number of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went to seek an explanation and protest these comments. On April 12, public security officers detained Cao Shunli and ten others at the entrance to Peking University. Afterwards, Cao Shunli was sentenced to serve one year of RTL.[3]


6. On April 13, the Information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issued the government's first 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In April, two other people, Chen Jianfang and Li Xuehui, who had requested to participate in the drafting of the plan, were also criminally detained for going to Peking University to ask for an explanation. After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was issued, some 30 people were taken into custody on May 27 in front of the Information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Among them, five individuals, including Zhu Guiqin, Li Li, Wu Xiuwen, and Chen Shuxia, were sentenced to serve one year of RTL. Chen Fengqiang, Zhou Guangfu, and Sun Lijing were sentenced to one year to three years in prison for gathering people to go to the Information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and for welcoming the Speaker of the U.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to China, in the hope that she would pay close attention to the human rights situation in China.[4] At this point, those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who took part in the activities related to the application to participate in the drafting of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have been prevented from continuing their effort as a result of government suppression.


7. According to statistics, during the two years of implementation of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2009-2010, Beijing sentenced no fewer than 15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to RTL and prison terms, the highest number of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being sentenced in a two-year period since 2000. Among them, four individuals were tortured and abused during their incarceration because they refused to admit guilt, and had protested against the inhuman management system of the facilities where they were being held. During these two years, four people were sentenced to prison twice. In the approximately one year before and after the Shanghai World Expo in May 2010, Beijing and Shanghai sentenced 11 people to RTL.


8. In a situation where the cases of many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dragged on unresolved, with many individuals arbitrarily detained and arrested and suffering torture, the government, on July 14, 2010, issued an assessment of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2009-2010, stating that the goals set by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had been met as scheduled.


9. In September 2011, the media reported tha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was about to formulate its second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On December 9, 2011, some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proceeded to submit an application to the Information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requesting participation in the second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see Appendix 3). Cao Shunli, who had gone there to submit the application, was detained by police who were waiting at the entrance to the Information Office and was taken to a police station,[5] and 11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in Beijing were put under house arrest in their homes. On December 12, the Information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accepted the application, but it has refused to give a response.


10. On June 11, 2012, the government issued its second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On June 25, Cao Shunli, Chen Fengqiang, and some 100 other people went to the Beijing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to apply for permission to hold demonstrations[6] on July 1 and July 2 in the vicinity of the Information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and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Furthermore, they submitted an Ope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see Appendix 4) and an open letter to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see Appendix 5). On June 30, Chen Fengqiang, who was one of those who applied for permission to hold demonstrations, was taken into custody, and soon after was formally criminally detained.[7] In the night of June 30, those individuals residing in Lü Village in the Fengtai District, who had applied for permission to demonstrate, and other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were taken into custody and sent back to their original hometowns.[8] On July 1, Cao Shunli, Chen Jianfang, and others went to the Information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to submit their Ope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and the police who were stationed at the Information Office once again took Cao Shunli to a police station, where she was held for 24 hours. Soon after, she was sent back to her residence, where she was put under house arrest for one day.[9] Beginning on July 23, Cao Shunli, Liu Xiaofang, and other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persisted in going to the entrance of the Information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every Monday afternoon from 2 p.m. to 5 p.m. to request that the Information Office abide by the State Council's Regulations on Ope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make public to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information related to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and include the participation of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in the second 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On the afternoon of August 13, Peng Lanlan and four others went to the Information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to deliver an Ope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signed by 200 people from different parts of China and 270 copies of a “Survey on the human rights conditions of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Police in the vicinity of the Information Office took Peng into custody and criminally detained her.[10] To date, she is still being kept in a detention center awaiting trial.


11. Between December 2008 and August 2012, of those who applied to participate in the drafting and compilation of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and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Report, at least 70 people were punished by the government. Of these, eight were sentenced to RTL, while four were criminally convicted and sentenced. Cao Shunli, Chen Jianfang, and Chen Fengqiang were imprisoned twice.


12. On December 10, 2012, a number of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tate Council’s Regulations on Ope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ported to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that the Information Office was derelict in its duties, guilty of malfeasance, and unlawfully ignored Ope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pplications (see Appendix 6). Police detained Cao Shunli, Liu Xiaofang, and 14 others in front of the State Council’s General Office at Zhongnanhai and took them to four police stations in the vicinity of Zhongnanhai, where they were questioned and detained for about ten hours before being released.


13. On October 18, 2012, some 100 people again went to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to deliver an application (see Appendix 7) and request that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ake public information related to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Report (see Appendix 8).[11] On November 15,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esponded to the Ope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see Appendix 9), defining information related to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Report as state secrets, and thus something that cannot be made public. On January 15, 2013, 64 people again put forward a proposal for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see Appendix 10), requesting that the Ministr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norms and international practices establishing the 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 that are set forth in the UN Human Rights Council Document A/HRC/6/L.24, treat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as important stakeholders of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Report, and make public to them related information. To date,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has not responded to the request by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to participate in the process of drafting and compilation of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Report or the reconsideration of the Ope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II. Our suggestions and recommendations:
14. We recommend that the Information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consult the UN Handbook on National Human Rights Plans of Action and international practices, and include representatives of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and of other vulnerable groups and civil society NGOs in the participation of the joint conference of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15. We recommend that the joint conference and evaluation conference of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be publicly announced one week in advance, and that representatives of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be allowed to attend the meetings as observers.


16. We recommend that, in the process of drafting and formulating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Report,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ake the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who have had their human rights seriously violated the main stakeholders of the report, and that it engage in consultation and communication with these petitioners and rights defenders.

Appendices:
1. December 10, 2008, application submitted to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2. December 18, 2008, response from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3. December 9, 2011, application submitted to the State Council Information Office;
4. July 1, 2012, application submitted to the State Council Information Office requesting the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5. July 2, 2012, open letter to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6. December 10, 2012, report submitted to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7. October 18, 2012, application submitted to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8. October 18, 2012, application submitted to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equesting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9. November 15, 2012, response by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10. January 15, 2013, application for reconsideration submitted to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1] “The people have lost their human rights on human rights day,” 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ri-12102008124312.html.
[2] “Cao Shunli and others arrested again in Beijing for requesting to participate in the drafting of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48.
[3] “Police arrest petitioners protesting at Peking University, has the period for tolerating the Sun Dongdong Incident already expired?” (video)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sundongdong-04082009165449.html.
[4] “1,000 petitioners go to the State Council Information Office to appeal to U.S. Congresswoman Nancy Pelosi to pay close attention to the human rights situation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ttp://rightscampaign.blogspot.com/2009/05/1000.html.
[5] “Petitioner Cao Shunli taken away after attempting to submit a request to participate in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12/blog-post_2466.html.
[6] “More than 70 human rights activists from around China apply at the Public Order Department of the Beijing Public Security Bureau for permission to hold a gathering,”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06/70.html.
[7] “Application for July 1 demonstration rejected, applicants detained and questioned,”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ql2-07032012103644.html.
[8] “Urgent Attention Needed: Beijing authorities carry-out mass arrests of rights activists early morning,” http://rightscampaign.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30.html.
[9] “Cao Shunli and others detained by police while attempting to deliver an application to the State Council Information Office,”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07/blog-post_7438.html.
[10] “Many detained by police for requesting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regarding the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08/blog-post_8939.html.
[11] “Cao Shunli and more than 100 other rights activists go to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to demand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10/blog-post_6632.html.
[Translator’s note: The original Chinese of this report provided a 12th end note, which is not indicated in the text:
“Chinese petitioners demand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from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re intercepted by police,” www.voachinese.com/content/petitioner-demand.../1533180.html.]

曹顺利: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17次会议提交的报告

Posted: 15 Mar 2014 06:29 AM PDT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

提交者:权利运动(Rights Campaign)中国非政府民间组织

提交时间:2013年3月1日

网址http://rightscampaign.blogspot.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区航运家园6幢乙单元101室

联系人:曹顺利

邮箱caoshu...@gmail.com

权利运动(Rights campaign)成立于2008年,其主要工作是通过网站每天收集和记录中国上访维权群体的上访维权活动和在上访维权过程中受到的侵害和打压,并对受害 人提供法律等方面的帮助。本报告主要叙述中国上访维权群体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和《国家人权报告》的依据,历程和受到的打压。

1. 中国政府的各级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都设有信访机构,接收上访维权人员对本部门以及下属部门的投诉。在实际工作中,信访部门没有权力,也没有资金解决上 访问题,他们只是把上访问题转到其他部门,一些上访维权人员对信访部门处理问题的结果和方式不满,他们继续到上一级政府或中央部门反映,要求政府直接干 预,解决上访问题。近几年,很多人在上访维权过程中受到了一些政府部门的严厉惩罚。有的被判处劳动教养和徒刑,这个群体是当今中国政府腐败,司法不公的主 要受害者,是酷刑和任意拘押的主要承受人。

2. 2008年11月,中国政府决定将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上访维权群体曾经想借助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来反映自己的人权状况,解决自己的人权诉求,但是,却受到了政府的打压

一、上访维权群体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和参与《国家人权报告》的历程和受到的打压:

3. 2008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一些上访维权人员去外交部递交申请书,(见附件1) 要求政府参照联合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手册》确定的标准,遵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A/HRC/6/L.24 号文件,吸纳上访维权群体及民间非政府组织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和《国家人权报告》的起草、编写和实施的进程,外交部接收了申请书,同时,警察在外 交部门前抓捕了约50人,对陈建芳等29人作出治安拘留处罚。(1)

4. 外交部在2008年12月18日,对上访维权人员提交申请作出答复。(见附件2)根据外交部的答复,上访维权群体继续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递交申请,国务院 新闻办公室不予接待,保持沉默,并放任大批警察和警车阻拦和抓捕前去递交申请的人,在此期间,杨贵英等5人受到治安拘留处罚,曹顺利等被抓进派出所拘押, 一些人被抓进位于北京丰台区的民政部久敬庄救济中心。(2)

5. 2009年3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下属的新闻媒体《中国新闻周刊》登载北京大学法律系一位教授的访谈,这位教授称:老上访户中99%都是精神病患 者,把他们关进精神病院就是对他们人权最大的保障。一些上访维权人权前去质询和抗议,4月12日,公安部门在北京大学门前拘留曹顺利等11人,随后判曹顺 利劳教一年。(3)

6. 4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了政府的第一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4月份,还有两位申请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人员陈建芳、李学惠,也因去北京大 学质询,被刑事拘留。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发布后,5月2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前,约30人被抓捕,其中朱贵芹、李莉、武秀文、陈淑霞等5人被判 劳动教养一年。陈凤强、周光复、孙礼敬三人也因为聚众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欢迎美国众议院议长访华,希望其关注中国人权,被判处三年至一年的有期徒刑。 (4)至此,上访维权群体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申请活动,在政府的打压下被迫中止。

7. 据统计,在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年至2010年》的两年中,北京至少将15位上访维权人员判处劳动教养和有期徒刑,是自2000年以来,判处上 访维权人员最多的两年,其中,有四位在关押期间,因不承认自己有罪,并抗议关押场所内不人道的管理制度,受到了酷刑和虐待。有四人在这两年间,两度入狱。 2010年5月召开上海世博会前后约一年的时间里,北京和上海至少11人被劳动教养。

8. 在众多上访维权案件久拖未决,很多人被任意拘押和抓捕,并且受到酷刑的情况下,在2010年7月14日,政府做出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年至2010年》评估报告,称《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确立的目标如期完成。

9. 2011年9月,媒体报道中国政府将制定第二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1年12月9日,一些上访维权人员继续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递交申请,要求参加 政府的第二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见附件3)前去递交申请的曹顺利被等候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前的警察抓进派出所,(5)11名北京上访维权人员被软 禁在家。12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接收了申请书,但是一直拒绝答复。

10. 2012年6月11日,政府公布了第二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6月25日,曹顺利、陈凤强等上百人去北京市公安局申请游行示威,(6) 申请在7月1日和7月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国家公安部附近游行示威,.并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递交《信息公开申请书》,(见附件4) 向公安部递交公开信,(见附件5) 6月30日,参加申请游行的陈凤强被抓捕,随后被刑事拘留。(7) 6月30日夜间,居住在北京丰台吕村申请游行的人和其他上访维权人员被抓走并送回原籍。(8) 7月1日,曹顺利、陈建芳等人前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递交《信息公开申请书》,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警察再次将曹顺利押回派出所,将其拘押了24小时,随 后被送回住所被软禁了一天。(9)7月23日起,曹顺利、刘小芳等上访维权人员,每星期一下午2点至5点,坚持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前,要求国务院新闻办 公室依照《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向上访维权群体公开《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相关信息,并吸纳上访维权群体参加第二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8月13日下 午,彭兰岚等5人带着各地200人签名的《信息公开申请》和270份《上访维权者人权状况调查表》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递交,警察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附近抓 捕了她,并将她刑事拘留,(10)她至今还关押在看守所里等候审判。

11. 自2008年12月到2012年8月,申请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和《国家人权报告》的起草和编写的人中,至少有70人受到政府处罚,其中8人被判劳动教养,4人被判刑罚。曹顺利、陈建芳、陈凤强曾两度入狱。

12. 2012年12月10日,一些上访维权人员依照《国务院信息公布条例》向国务院办公厅举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失职、渎职,不依法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行 为。(见附件6) 在国务院办公厅驻地中南海,警察将曹顺利、刘小芳等16人带入中南海周围的四个派出所内,审查关押约10个小时,才予以释放。

13. 2012年10月18日,上百人再次去外交部提交申请书,(见附件7)并申请外交部公开与《国家人权报告》相关的信息,(11)(见附件8)外交部11月 15日对《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见附件9)将与《国家人权报告》的相关的信息确定为国家秘密,不予公开。2013年1月15日,有64人再次向外交 部提出行政复议(见附件10),要求其依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A/HRC/6/L.24 号文件所载的编制普遍定期审议的一般准则和国际惯例,将上访维权群体作为《国家人权报告》重要的利益攸关方,向其公开相关的信息,外交部对上访维权人员参 加《国家人权报告》起草和编写进程和《信息公开复议申请》至今没有作出答复。

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14. 建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参照联合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手册》和国际惯例,吸纳上访维权等弱势群体代表和其他民间非政府组织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

15. 建议在召开《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和评估会议时,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允许上访维权群体的代表参加旁听,

16. 建议外交部起草和制定《国家人权报告》时,将人权受到严重侵害的上访维权群体作为《国家人权报告》主要的利益攸关方,与上访维权人员进行协商和沟通。

附件:
2008年12月10,向国家外交部提交的申请书;
2008年12月18日,国家外交部作出的答复;
2011年12月9日,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提交的申请书 ;
2012年7月1日,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书;
2012年7月2日,给国家公安部的公开信;
2012年12月10日,向国务院办公厅提交的举报信;
2012年10月18日,向国家外交部提交的申请书;
2012年10月18日,向国家外交部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书;
2012年11月15日,国家外交部作出的答复;
2013年1月15日,向国家外交部提出的复议申请。

索引:
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ri-12102008124312.html
人权日人民失去基本人权
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48
北京曹顺利等多人再次要求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被抓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sundongdong-04082009165449.html
警方抓捕北大抗议访民 孙东东事件容忍期已过?(视频)
http://rightscampaign.blogspot.com/2009/05/1000.html
1000访民到“国新办”呼吁美国议长佩洛西关注中共大陆的人权状况(视频)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12/blog-post_2466.html
上访维权人士曹顺利递交参加“人权行动计划”申请被带走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06/70.html
全国70余名维权人士到北京治安总队申请集会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ql2-07032012103644.html
申请“七一游行”被拒 反被拘留扣查
http://rightscampaign.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30.html
紧急关注:北京当局今凌晨大规模抓捕维权人士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07/blog-post_7438.html
曹顺利等欲向国务院新闻办递交申请书被警方扣押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08/blog-post_8939.html
因参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信息公开申请多人被警方扣押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10/blog-post_6632.html
曹顺利等百余名维权者到外交部要求信息公开
http://www.voachinese.com/content/petitioner-demand-20121025/1533180.html
中国访民要求外交部公开信息一度遭警方干预

盘点上海维权访民“两会”亮点

Posted: 15 Mar 2014 06:06 AM PDT


(上海维权访民财政部)
(维权访民在国土部)


(高月清在截访车上展冤状)


(北京多次都是截访者)
(满街都是红袖箍)
(维权访民向“两会”邮寄提案)
(财政部拒不公布维稳经费)
2014/3/15)权利运动发布:
盘点今年“两会”,有中国上访市之称的上海市访民在维权过程中所作贡献最大,亮点最多,例如陈永成等盲人集体到天安门连续撒传单,最为“两会”增色的上海访民集体送提案,要求废除政法委,以及强力要求财政部公开维稳经费的明细帐目与去向。

在北京,有当局给出租房屋的人洗脑,称:新疆人搞动乱,上海人搞捣乱。所有,住不到房的上海维权访民每天晚上都在瑟瑟寒风中熬到天明,上访环境之恶劣,堪称有史以来之最。

到今天,“两会”虽然已经结束到第二天,但颜桂英、颜兰英姐妹依然处于严密监控下,尚没有人身自由。当局警告320日前不能离开辖区。

郑培培、吴玉芬等维权访民依然被拘留中……。

季节已是春,祖国因为“两会“无暖意。上海访民满怀希望赴京,可并不如愿,习、李新政为了确保两会安全,满大街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全是安保、警察、红袖章,甚至武警持着抢,访民被列为防控对象,吃、住、行随时被检查,防不胜防就被警察抓,访民信访像打仗,随时随地防暗算,只能车站马路迂回战。

本次“两会“信访部份代表:赵  渊、沈建明、童国菁、王远祥、陆雅美、何秀红、颜兰英、颜桂英、张雄明、沈佩芳、沈永弟、徐秋琴、董佩琍、金月花、陶建国、高月清、顾永霞、何茂珍、周雪珍等。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范燕琼“3.15”广场普法,遭遇残次品制度病态维稳

Posted: 14 Mar 2014 11:39 PM PDT

(2014/3/15)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上午,福州维权人士范燕琼准备走向福州市政治文化中心五一广场普法、维权,强烈要求政府:铁腕保护受害者!铁面制裁侵权人!
刚一出门就有四五个警察拦截,范燕琼和王秀英在一起,被五六个警察、政府工作人员贴身跟踪,并抢夺走伸冤的横幅和“战袍”,吴霖香至少被四五个警察强制带走,手机也失去联系,原本计划到五一广场的刘玉钗等冤民们也被拦截了。

截稿时,范燕琼的女儿发出信息,称妈妈被强制带到派出所了,警察气势汹汹,非常粗暴的抢走他的手机,包包,威胁道:你再这样我对你不客气我警告你!

吴霖香联系:15659740316
王秀英联系:1338501159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湖北工行断友伍立娟出黑监狱,家门被封窗户被砸

Posted: 15 Mar 2014 06:11 AM PDT


2014/3/15)权利运动发布:
“两会”期间被截访囚禁黑监狱的湖北省潜江市工商银行被强迫买断工龄的伍立娟昨天晚上从黑监狱获释。当伍立娟回到家后发现,共贪党让她进不了家,因为门被502胶水封死,钥匙根本无法打开,不过,伍立娟还是有地方进家,那就是窗户玻璃已经被砸破,她可以爬进去。

虽然伍立娟去派出所报案了,但要指望这些维护共贪党利益的共贪党马仔履行法律职责,恐怕在废除一党专制前可能性几乎为零,甚至这些勾当就是他们的维稳的衍生品。

伍立娟电话:1314657326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权利运动 HRCCHINA.ORG

unread,
Mar 16, 2014, 10:38:49 PM3/16/14
to molihuaxj+ga...@googlegroups.com

因反映村霸书记被 非法残暴拘禁惨案

Posted: 16 Mar 2014 06:55 AM PDT

2008年7月21日,城阳区信访办约赵军华和陈正健等八人前来信访办解决问题,王全合贿赂信访干部指使30多名打手,将赵军华和陈正健连打带拽地上车,拉到人迹罕至的深山里,{里面三位老人没被拘禁}跟随而来的流亭街道干部徐正帅指使手下将村民非法拘禁和关押,连续7天里使出威胁恐吓乃至摔门踢门电视声音调到最高音等手段,不准睡觉,逼迫签订违法的房屋拆迁协议,在遭受了7天7夜惨无人道的折磨之后,赵军华和陈正健都出现了头晕、头痛、恶心、怕惊、失眠、做恶梦、心烦厌食等症状(有病历为证)。在拘禁这些上访人员的同时,王全合组织100多名社会不法人员,租用十几辆车包围他们的家舍,这帮人24小时轮流值班,看管其家人,并对其家人进行恐吓和威胁,连出门的道路都被封堵了!家人当时拨打过110打黑除恶及市长公开电话,但一连拨打了数百上千个电话,{有电话记录为证}一直无人过问。事后经我们了解,王全合所雇请的打手每人每天“赏赐”200元,每天每车“赏赐”400元,至于给徐帅正等街道干部每天每人“赏赐”多少,便不得而知了,但可以肯定其金额要数倍数十倍地超过给予打手的“赏赐”!

        2011年7月1日,我们的遭遇更加悲惨!鉴于2008以来自己的诉求无一获得解决,反而又被王全合指使老婆带黑社会打砸伤人,乱扣罪名拘留,还指使其二哥偷着回填我们的生存之本养殖池,赵军华和陈正健历尽千辛万难又进京上访,王全合再次用“集体的钱”买通流亭街道信访办主任徐正帅,徐正帅进京截访同时花钱雇佣黑社会成员抓人,这帮人将正在北京上访的我们一行三人拖抬到车上进行殴打搜身。在济青高速城阳出口处,流亭街道干部代替王全合给黑社会成员支付了“辛苦费”之后,由徐正帅指使带人再次将赵军华和陈正健拘禁到深山里昼夜看管,而那另一上访人徐伟因不是反映王全合问题,跟王无关,在第二天就被放回。{而我们俩却被恐吓扣上了私通美国罪名,惊动了国家安全局来调查我们 !如若真要有罪的话我们三人是同等罪名! 如若真有罪也无需徐正帅这个给政府抹黑的败类来折磨我们啊,该交给公安调查吧?}徐正帅还是指使手下照老办法一人关押一间由打手们看管着不让我俩睡觉,这次是每天24小时坐方凳,三天三夜不让走动,脊背,腰都似断裂,想要坐地下都不准,换来呵斥大骂。更令人气愤的是故意将厕所门拆下,让其上厕所时完全曝光,夜晚则故意制造各种带有恐怖效果的声响惊吓两个女人。遭受非人折磨后的我俩都不约而同地出现了尿频尿血、心绞痛等症状,赵军华多次对看管的人诉说自己的身体出问题了,非常难受,但这些恶魔不管不问,还是一个劲地逼迫她们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还有到京上访错了 的认错书 。

       2011年 7月9日,实在受不住折磨的陈正建被逼签了房屋拆迁协议,陈正健遂于当日早晨被放回。陈正建回家后,即和当时仍被关押的赵军华丈夫徐永恒打了报警电话,请求解救下落不明的赵军华,但神通广大的王全合用金钱消释了边防110的民警职责,两位民警到现场转悠了一下便打道回府了。被关押禁食11天10夜的赵军华,已经精神恍惚,靠水维持了12天12夜,这群丧尽天良的畜生看到赵快死了 2011年7月12日深夜11点,最终也威逼着签下了不上访的协议和到京上访错了 的认错书才被放出,被放出后两人虽然经过治疗服药,但至今未能恢复。

      2012年7月20日,赵军华、胡春英、姜莉娜在青岛新闻里得知国土部的领导第二天要来青岛开会,翌日上午三人即去即墨港中旅,寻找当面将上访材料递交给领导的机会,去了发现青岛各区去反映问题的有三四十人都在,人家那些区的去反映问题之人都没啥遭遇。而三人却被城阳区公安分局的科长徐万刚带人强行将三人拖到警车上,随后指使警车把我们拉到僻静处交给黑社会人员处置,黑社会人员将我们的头戴上头套后搜身,手表、饰品、手机、钱包都被强行没收后将我三人拉到另一陌生的地方进行拘禁和丧尽天良的折磨......在整整11天11夜里,看管人员对我三人随意打骂,使用各种下流语言羞辱,让我们长时间蹲在地上,流氓打手就站在床上用脚踹我们的前胸和脸,打完用冷水向我们的脸上泼,打手们24小时轮流值班,不让睡觉——稍一闭眼就会被大声呵斥或被恶意制造的突如其来的声音惊吓而醒,有时我们困倦得不行站立不稳时,站不住时就会被打手夹起来强行推着立在墙角,三人当时都来了例假,国家法律规定要照顾的时刻在这帮毫无人性的黑社会人员手下照样被摧残被折磨——喝令站着或坐在冰冷的地上,有时候晕倒后竟被打手用脚踹醒,空调的温度调到低温16度以下,冻得我们直打哆嗦。中途几天还换了地方关押,软硬兼施。几人被折磨的吃不下饭,打手们嚣张说:“你们想死可没那么容易,领导说啦,你们死了有上边顶着,首先也得检查到的你们胃里有米饭!”让我们写保证书,保证“坚决不再上访”,保证“自己所做的都是错的”,承认“自己的行为对当地政府领导带来了很大负面影响”,不同意写就会被打手按住手脚按在地下,并且用书本左右耳光,直打得嘴巴血流不止,半个多小时的恶毒折磨脸嘴肿的面目全非。这些天下来,被折磨得形似死人,脸涨嘴肿已非人样。打累了后,打手们便再次逼着受害人说:你们必须是自己主动承认错误,不许再去上访了,并要求当场写保证书。最后只好他们让怎么写就怎么写,每晚从凌晨1点写到凌晨3 至4点,写完后还被强行按上手印。黑社会头目庞某说:你们想改变社会现状?可能吗?你那点事在现在的社会里太普通不过了,你理由再多,又有那件事解决了?小腿拧不过大腿,你挡着这些人的发财路,你能有好日子过吗?!”“你们还不知道共产党的厉害吗?它让你死,你能活着吗?!”

       7 月28日,胡春英被折磨得心绞痛,被一口气憋住后几至死亡,万念俱灰之际被迫写下了保证书之后,由打手给她戴上头套“送”她到小区门外......

       7月30日看到赵军华脸嘴肿胀消得差不多了,可腿上之淤青还很没消,还不想把赵放回,可赵也心绞痛,难以忍受之际这群恶魔怕赵死里面,也被逼再次写了保证书之后,深夜,被黑社会人员戴上头套被“送”至村头扔在路边。。

       回家后,都分别拨打110报警,110民警只是例行公事地到现场看了看便转身返回,至今没有给出一个办案的调查结果;我们三人到当地城阳区公安纪委举报徐王刚罪行,{纪委没让我们进,不准举报他们的下属};到市区信访部门投诉,信访干部说:这事由徐万刚说了算;到市区检察院反映,检察官说不关徐万刚的事,他没拘禁折磨我们,让我们去找折磨拘禁我们的人{无稽之谈!难道我们也可以像徐一样用车随意拉走任何人,再交给黑社会这也不关我们的事吗?国家没有此类法律??我们此行为也会像徐万刚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吗?}后来区检察院的受理人员又说我们的事是政府让这么办的{难到咱社会主义的政府是如此的黑暗?无视藐视法律法规??不过我们相信咱政府是为民政府!其实我们知道而且认定是某些人的利欲熏心的利用职权为所欲为的个人行为!王全合跟徐万刚徐正帅他们相互勾结打着政府的旗号作为他们的庇佑衣来残害弱小群体,给咱国家政府抹黑的一群败类!!}

      青岛是我国重要的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和华东地区仅次于上海的第二大经济中心城市,以徐正帅为首的街道干部徐万刚等公安人员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恶事,不但亵渎了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还践踏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

                         跪请青天为民伸冤!!!

丈夫离奇死亡25周年,刘维英“两会”撒冤状被刑事拘留

Posted: 16 Mar 2014 06:56 AM PDT


2014/3/16)权利运动发布:
今年34日下午,为丈夫伸冤25年无果的山东日照东港区石臼七村冤民刘维英到中南红墙下撒了求助信,结果被带府右街派出所,其女儿韩丽丽打北京110后被告知刘维英由西城区公安分局拘留,此后就与外界失去了联系。直到311日下午,韩丽丽收到一份由北京市西城分局对刘维英作出的京公西拘通字(2014)000263号的刑事拘留通知书,罪名是寻衅滋事。

刘维英的丈夫韩邦石是山东省日照市原奎山供销社职工,198929日在单位值班期间,夜间突然死亡,死因不明。单位领导与地方公安部门没有通过刘维英以及其他家属同意便强行火化。为此刘维英被迫走上25年的上访之路,至今无人受理申诉。

向权利运动投诉的韩丽丽追问:我母亲多年上访无果,撒个冤情材料就被“寻衅滋事”定罪可以吗?对于这样经常被问到的问题,权利运动只能这样回答:在三权分立的国家当然不可以,但我们这个这里实行的是五不搞,你懂的。

韩丽丽电话:1356333845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两会”结束,湘西冤民张三元依然被囚黑监狱

Posted: 16 Mar 2014 08:20 AM PDT

2014/3/16)权利运动发布:
“两会”已经结束第三天,在“两会”期间第二次被劫回湘西的湖南吉首冤民张三元,依然被囚禁一座看上去很气派的、适合于周元根下榻的宾馆黑监狱中,每天由4个专门助纣为虐的党的优秀干部24小时限制在房间内。


2013624日,张三元的丈夫黄光生到吉首市交警大队,为交通事故中被撞骨折、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妻子张三元讨要医疗费,结果与交警大队的领导一言不合而遭到交警的群殴,结果被打个半死(手指和肋骨骨折)的黄光生被以妨害公务罪刑拘。76日,黄光生被以取保候审释放回家。

然而,黄光生因为不服气而到市政府讨说法,结果被无中生有以“在逃”为由收监。20131018日,在吉首市检察院没有依照法律规定通知家属聘请律师、法院更没有依照法律规定通知家属开庭的情况下,以“妨害公务罪”秘密对黄光生判刑一年。

据了解,张三元被囚禁的黑监狱叫和一宾馆,在吉首市一个叫乾州的地方。张三元所在的河溪镇镇长和河溪派出所所长都曾代表党和政府,到黑监狱亲切“慰问”张三元,带来了党和政府对民生、人权的重视与关注。

张三元电话:1587434808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全国蒙冤警察维权代表田兰49天后再获自由

Posted: 16 Mar 2014 08:21 AM PDT

2014/3/16)权利运动发布:
来自全国蒙冤警察维权群的消息,全国蒙冤警察维权代表、河北省邯郸市蒙冤警察田兰昨天终于走出邯郸市拘留所,重新获得自由!


蒙冤警察田兰因122日前往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围观、声援许志永被构陷案开庭,并在现场接受国际媒体的采访,而于24日被北京警方以“寻衅滋事”抓到派出所。蒙冤警察田兰从226日被刑事拘留至35日无罪释放,随后又被邯郸地方当局以在中南海周边“非访”非法行政拘留十日至315日释放,已连续被非法羁押49天。

可能在被构陷中遭到暴力或者威胁,田兰女士的电话今天依然是无法接通状态。

田兰电话:1312036353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陶国芬:政府是如何把草民逼成冤民(四十四)

Posted: 16 Mar 2014 03:33 AM PDT

这次“两会”,由于没有独立与公正的司法制度,我与全国访民大军一样,只能避开政府的围追堵截,不惜千辛万苦来到北京上访,可惜回到家乡不免遭到地方政府的打击、报复。

201439号在北京被驻京办送回无锡,晚上1040分到无锡东站,锡山区公安分局张泾派出所四个民警、保安已经等候多时,他们将我传唤进张泾派出所做笔录。在审讯室张泾派出所教导员陈峰指使保安对我非法搜身,我要其出具搜查令,他根本不予理睬。他亲自对我包内物品仔细检查,让我坐审讯椅24小时,导致我心脏病、腰伤复发,走路困难。在凌晨3点左右,我冷的支持不住,就要求陈导开个空调,他一直说等等,结果一直没开,他自己支持不住到办公室加了件毛衣。到早上7点,我要求陈导给我吃饭,他一边玩手机一边说等等,到740我又要求陈导给我吃饭,连续三次要求吃饭他连理都不理,自顾玩手机,其行为表现十足一个地痞样,一直到上午10点多他走了以后民警才给我买来面包。

我上访是因为地方政府抢我房屋、共我土地引起,事情发生后地方政府不是积极、主动化解矛盾,而是对我四次非法拘禁118天之久,并指使派出所教导员陈峰在2012617号在张泾派出所内对我殴打、辱骂、威胁等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激化矛盾而导致我一次次进京上访。因我多次举报陈峰打人以后,这次他才逮个机会折磨我。

习总书记的政策与胡总书记的政策一样都出不了中南海吗?您要“打老虎拍苍蝇”厉行吏治,可地方政府、尤其是我们这个周元根的家乡却苍蝇满天飞,继续贪腐,继续鱼肉百姓!请问习总书记:您那维权就是维稳、维稳为了维权的思维何时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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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17, 2014, 10:31:55 PM3/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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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女被辽恶官爪牙打惨不忍睹

Posted: 17 Mar 2014 09:46 AM PDT



 我64年出生,住辽宁辽阳文圣皮行委;父母早亡;曾是辽整流器厂工人。我厂破产,被文圣化工厂隋某占;隋某得六百五十多万元动迁整流器厂费用后,逼工人下岗,但不得不收下十几个不下岗的上班。我便是不愿下岗之一。没下岗,竟被打得惨不忍睹,被开除……

    孤苦伶仃,生活拮据,找隋某要取暖费,隋不给,还变相刁难,如,在门卫工作,唯不给我加班;而中午我去买饭不给假;更不准别人替我岗。一次我买饭回来,隋某参谋、原文圣副区长、市信访办主任马连臣哥马连江,对我骂:“不要脸……”我无法咽饭,便找区领导哭:“这么刁难,我实在受不了。不给我取暖费也就罢了,还不给我加班,买饭都不让别人替我一会岗,而隋吉泽竟把整流器门市房无偿送人。”后来区领导对隋某把公房送人事做文章,隋某不得不在当时收回送出房屋。故得罪隋某。02年6月30,隋吉泽以我电话扰他为由,对我拳击,致胸锁关节脱位。我拿诊断找隋吉泽要药费。不但不给,且抢去脱位诊断,甚又预谋再行凶

    02年7月18在电话中隋某诓我:你上班,给你报药费。我苦命心实,信以为真,答应上班。因伤痛,19日约9点才到厂。在厂外胡同,正开车隋某见我后,停,让我厂里等。会计孟艳丽也告我隋某让我等。等一上午,也未见隋影。终在下午一点许,敲隋某门。齐厂长说等会儿。我实站不住,而坐地下都坐不住,竟倒地上。地太凉,躺着又恐吓着人,当听到有人走进走廊,我又站起。在3时30分我无法再挺,便推门入。隋某撵走齐厂长,从桌底抽一胶鞋,凶狠、不停地向我脸抽、压,致我后脑着桌面上怒视着并不自主惨叫着。隋吉泽边抽打我脸,边用力压我鼻部;边抽打,边象贼似地鬼崇向外张望;边抽打边骂“打你舒服了……”

    02年6月30,被隋吉泽打胸锁脱位,致前胸畸形,如今肋骨一侧高、一侧低,前胸后背疼,呼吸哮鸣,手臂麻木,脖颈支撑头部吃力…

    02年7月19,又被隋某打鼻骨粉碎,塌陷,致鼻嘴歪,右面部萎缩,面部异常大量褶皱似90岁,面瘫。貌重变形,且致脑外伤综合症,头、鼻疼痛,鼻音重,总淌哈喇子,耳聋,矫视力近盲人(0.05以下),眼睛周总血肿,二级肓。全身微循环减弱,常惊厥而醒、心跳不已,不能侧卧,心慌气短,恶心呕吐,天旋地转,记力减,有气无力,失健康,丧劳力…

   多人说,隋某是黑社会“四毛子”一伙的(四毛子死刑),保护伞是原市委书记龚尚武、区委书记李骞(现省信访局副局长)、副区长马连臣(现市信访办主任)。好心人告诉我:我被打一案每个办案细节,在李骞等掌控中,我难告赢。 我亲见,隋某办公室四周都张贴着李骞大型题字,以彰显其后台“坚硬 ”

    05年4月,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伤残鉴定如何做》一书中134页规定1:“重伤:二级肓的认定标准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是重伤。”

2:“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变形,是重伤。”

3:“使人容貌毁损(15)面神经损失,造成一侧大部面肌瘫痪,形成眼睑闭合不全,口角歪是重伤。”

    有良知都说:“脸褶像八十多岁,鼻嘴歪得吓人!看了都睡不着觉!这若不算严重变形还什么算?!”

    尽管我矫正视力低于0.05,尽管鼻嘴歪显著变形,尽管右面部萎缩,双侧面肌大部瘫痪,尽管天旋地转,心慌气短,恶心无力,丧失劳动力等的每项都应重伤,可黑伞李骞等暗中作梗,使我无法定一个重伤。而市法院竟任由京假鉴定出,认北京胡编:“伤已治疗,伤情稳定”。而实根本未治!因鉴定书诸多疑问虚假,我屡问京法医,得到“只对法院不对个人”

    我屡被隋某毒打,两次伤残,这以后,李骞由区书记爬上市政法委书记和省信访局副局长。隋某不仅未受刑罚,反为减刑当了区人大代表(时人大主任龚尚武)。隋吉泽被判二缓二后,才取消了人大代表

    隋某曾是轧钢厂出纳。轧钢厂破产后,其只花20万买了文圣区化工厂。当看到亏损塑料厂要动迁,便并塑料厂;不久,即01年1月得四百多万动迁费。而当看到破产整流器厂要动迁,又让塑料厂兼并整流器厂;不久,即02年5月,得大约六百五十多万动迁费;之后,不择手段踢工人下岗:隋某经常让工人做无用功,把有毒的化工原料从这个屋挪屋;工人们叨常说嘴里有咸味道,吐出来的都是血迹。化工厂根本不盈利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诓上级,骗动迁费。我没尽快下岗,屡被刁难毒打致残,被开除。后来,用动迁费隋某又开仨矿

  黑伞及走狗惨无人道,丧尽天良!我伤惨重,陷入绝境。衷心企盼德善之士能救民于水火,铲恶霸李骞,惩恶棍隋吉泽。

青岛城阳公安分局袒护犯罪嫌疑人徐方秋让我很无奈

Posted: 17 Mar 2014 09:38 AM PDT

我叫刘淑芹,因为丈夫想竞选村主任,遭飞来横祸。

冒死进京控告当地公安, 包庇怂恿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潮海东村主任徐方秋,花了五万人民币,在2012.2.15雇佣黑社会歹徒三十余人,手持大刀.铁棍铁锤等凶器,将我丈夫等人殴打致伤,两条船被砸毁,经青岛市城阳公安分局河套边防派出所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城阳公安局至今莫能依法处治。犯罪分子至今逍遥法外。因伤害我的犯罪嫌疑人徐方秋买通公安的某些人 使其受到当地城阳公安分局的袒护,我的财产损失近2万5 ,而给我的定损价值才730几元,导致犯罪嫌疑人徐方秋逍遥于法外,也使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无法讨回公道,特求助于以“关注社会焦点热点、弘扬正气遏制邪恶、反映民情民意,促进公平正义,展开学术争鸣,推动法治进程”的中国法治调研中心高擎公平正义的旗帜,督促城阳公安分局尽快将犯罪嫌疑人徐方秋捉拿归案,为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中国的法治进程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2012年2月15日13时许,我和我的养殖合伙人在我们所承包的滩涂养殖区内的船上从事养殖生产,正当我们为渔船处于抛锚状态,且当时正值风大浪高,渔船极不平稳时,由徐方秋带领指挥30多名不明身份的社会青年(后经了解均系有组织的黑社会人员)驾驶两艘大船,其中一艘突然向我们的养殖船冲来,他们手持钢管、铁锤、砍刀、铁锨等凶器,气势汹汹地跳上我们的养殖船,对船上人员实施殴打,将船上物品及船体机体等设施全被砸毁,致我颅脑损伤和多处软组织挫伤,经依法鉴定为轻微伤,船上其他人员也都遭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本次事件不仅造成了人员伤害,也使我遭受了50000多元的物质经济损失。

  犯罪主谋徐方秋在光天化日之下,雇佣、组织数十名黑社会人员在渔船极不平稳的情况下,持械跳上我们的养殖船殴打我方人员,毁坏公私财物,其行为不仅构成寻恤滋事罪,同时也是一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令人感到万分无奈的是,案件发生后,尽管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向我们当地的城阳区公安局河套边防派出所要求处理该案,并追究犯罪嫌疑人徐方秋的法律责任,但河套边防派出所总是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予以推脱,直至2012年7月20日,该所才予以立案。原以为立案之后,我距离讨公道的日子不远了,没想到“只闻雷声响,不见雨下来”,立案后包括犯罪主谋徐方秋在内的犯罪分子不但仍然逍遥法外、仍然在社会上上窜下跳,而且气焰更加嚣张,乃至公然威胁我说:“立了案又怎样?打了你还不是白打了!”

  犯罪主谋徐方秋目无法纪,依仗自己的经济势力及社会地位为所欲为,在当地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而我们当地的公安分局及河套边防派出所对其严重犯罪至今不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使其逍遥法外,而作为受害人的我人被打财产被毁,至今没有得到公安机关的依法保护,但我本人相信,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里,任何触犯法律的人,无论他有多大的经济势力、多高的社会地位,最终都会被绳之以法!

  为此我只得将徐方秋的犯罪行为公布于众,并请求中国法治调研中心和广大网友用自己的良知及其正义感,对一个一个弱势者的呼喊予以声援!

  举报人:刘淑芹 电话 13969892860

唐山教师因信仰被判12年,90女儿要求探视遭失踪

Posted: 17 Mar 2014 09:27 AM PDT

2014年3月13日

    2012年7月26日,河北省唐山市开滦十中中学教师卞丽潮因宗教信仰遭判刑12年,后被辗转羁押在石家庄监狱第八监区。其妻女每月按监狱规定的探视日看他,但在2013年12月18日和2014年2月10日第八监区规定的探视日见卞丽潮时,监狱教育处处长张彦桥(警号1306433)副科长李英敏(警号1306248),监狱生活处处长陈忠、第八监区长冯海旺以卞是特殊重要罪犯三个月才能会见一次拒绝其妻女的探视请求,并拒不出示任何文字说明和规定。

    卞丽潮的女儿卞晓晖和妻子周秀珍经与监狱方多次沟通,均遭拒绝后,周秀珍气郁而上吐下泻,回家后遭到唐山政法委、教委、唐山第十一中学校方控制。3月4日,卞晓晖被迫开始上街在监狱前举着“我要见父亲”的布呼吁。

    3月6日,卞晓晖到河北省司法厅控告上诉几名警员,却见正看到石家庄监狱的保卫处长张警员早在大门外等候,并最终遭推脱不接受其控告请求。

    此后卞晓晖每天都在监狱门前呼吁,但到3月12日晚,她的电话突然无法接通,到13下午依然无法接通。13日上午,周秀珍到石家庄报案,但其电话随后亦无法拨通,与其约好见面的律师也没能联系到他。律师在监狱、公安局输入卞晓晖身份证号,发现其并未登记在拘留所、监狱等处。14日上午9点左右,有人打出电话告知律师卞晓晖被关押在石家庄桥东分局,正要送往学习班。



相关责任人联系方式:



石家庄监狱张彦乔电话:13833109646,李英敏电话:15127097884,陈忠电话:13731176099   



石家庄监狱负责人办公电话:狱长乔新月:0311-86496001,610王富安:0311-86496002,黄孟鹏:0311-85296001,江真:0311-85298002,李开江:86496003,陈桂明:86496009,赵希军:85298006,李长江:85298008,董新发:85292010,领导值班:86496300、86496322、86496368教育处85298209,2014117

李克强“两会”反腐誓言未落,姚宝华维权遭枉判土地被抢夺

Posted: 17 Mar 2014 07:54 AM PDT



(今年76岁姚宝华老师被开发商打倒在地)

(姚师母刘勤凤被从轮椅上掀翻在地)

(常州住建局明确答复瑞富小区项目违法)
2014/3/17)权利运动发布:
20143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两会”答中外记者问时表示:党和政府反对腐败的意志和决心是一贯的,对于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我们实行的是“零容忍”。比如像土地出让金收入……。

深谙中国特色的中共官员都潜行一个不可言传的行动规则,即对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最高指示或重要讲话都要用逆向思维去理解,无论过去的“为人民服务”、还是“三个代表”、或是“和谐社会”,到了第五代,当然不会例外或有所改变!李克强反腐话音未落,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就无视辩护人用铁证证实钟楼区公安与检察院存在蓄意制造冤假错案的事实,对无私为失地农民争取合法权益的姚宝华老师一家三口作出枉法的有罪判决。这还不算,非法用地的开发商这公安的保驾护航下,连续三天抢夺姚宝华老师的承包地,并将视死保护自己土地的姚家人打伤。

2012年开始,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就派出开发商与大量社会人员,到姚宝华老师所在的钟楼区北港街道江墅村实施逼迁,要非法建造瑞富小区安置房二期工程。姚宝华老师也就是因为拒绝非法加暴力逼迁,而一家四口被公安用伪造的匿名举报信(邮戳的时间戳穿了伎俩)构陷。

姚宝华的女儿姚钦获得无罪释放后,于2013710日向常州市信访局反映瑞富二期工程没有施工许可证的问题。2013126日,常州市住建局作出常建信复[2013]289号答复,明确了瑞富二期工程不仅仅没有施工许可证,该项目居然还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规划许可的法定的批准手续,是一个十足的违法工程,建起的房屋完全属于法律规定的违章建筑。同时,常州市住建局向钟楼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发出责令停工的通知。

目前,常州市建设局监察支队、国土局监察支队、行政执法队在姚家举报求助不作为,而开发商却在公安的默契配合下动用暴力,已经彻底将姚宝华老师家的土地破坏,但今年已经76岁且身患癌症的姚宝华老师表示:为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及村民的合法权益,自己不惜以鲜血洒在这块祖祖辈辈流传的土地上!

姚钦电话:13606118767.
向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与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黄光玉在吉首市火车站悼念曹顺利

Posted: 17 Mar 2014 07:53 AM PDT


2014/3/17)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人权活动家曹顺利被当局残酷迫害致死的第三天,不仅举国哀悼,国际社会也对践踏国际法的腐败当局予以谴责。中午,湖南省吉首市维权访民黄光玉在火车站举“曹顺利大姐一路走好”条幅,沉痛悼念曹顺利女士。黄光玉说:曹顺利大姐,您为了我们广大弱势群众争取人权而死,死得光荣伟大。我相信,千千万万的访民会永远记住您的名字——曹顺利!

目前,因为到309医院看望弥留之际的曹顺利女士,参加外交部争取人权的刘晓芳依然失踪,而另一位维权人士吴田丽则被腐败当局非法刑拘。

黄光玉电话:1860743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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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残疾访民王作香期待中南海领导讲良心被刑拘

Posted: 17 Mar 2014 07:46 AM PDT

2014/3/17)权利运动发布:
辽宁大连残疾访民王作香,因为房屋被偷拆迁,强拆迁,被诬陷坐牢致伤残。201438日,王作香到中南海找中央领导反映冤情,希望共产党能讲良心返回自己的财产,结果当然是被送马家楼,再被辖区长兴岛三唐边防派出所劫持回地方。


目前,王作香的亲属收到了刑事拘留书,罪名又是“扰乱公共秩序”罪,关押在看守所中。王作香心脏不好,身体又有残疾,家人担心其熬不了看守所中的折磨,希望社会各界关注。

王作香侄女:13555958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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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访民郭红“两会”遭截访后至今仍被囚黑监狱

Posted: 17 Mar 2014 07:49 AM PDT




2014/3/17)权利运动发布:
中共“两会”期间的深夜在北京遭到秘密绑架的湖北省荆州市女访民郭红发出求救信息,称自己目前依然被囚禁在黑监狱中,就需要社会各界关注。这也是郭红女士在勇于抢记者录音笔的李鸿忠治下第三次被长期囚禁黑监狱,不仅身无分文,身份证被右安门派出所非法扣留。

湖北省荆州市崇文街道的郭红女士,先前是因为孩子抚养纠纷遭遇司法不公上访,结果上访影响了地方官僚的政绩而被报复性非法拘禁。2006年又因为房屋在没有任何手续下被政府暴力强拆而上访维权。

20121018日下午,荆州市沙市区的政法委书记史政球、信访局长黄祥彪、崇文街道办事处书记带领40余人,赶到北京丰台区吕村郭红的暂住地,称回去一定解决问题,结果将郭红关押到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56号人寿宾馆黑监狱计33天。

2013119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郭红与另一位荆州访民阮积忠在马路上走路,被北京海淀区警察带上车送到久敬庄接济中心,到下午17点左右被丰台的警察送到右安门派出所,然后以“寻衅滋事”直接投入丰台看守所羁押。经过三十一天莫名其妙的囚禁,丰台区看守所突然通知阮积忠与郭红可以走了,没有任何手续。

当阮积忠与郭红刚出拘室、尚在看守所内,既被进入看守所的湖北省荆州政府强行绑架,幸亏出门时被阮积忠的妻子龚登玉、以及陪同龚登玉来迎接阮积忠的姜家文等维权人士营救获释。但晚上,姜家文等7人又被丰台区公安以“寻衅滋事”黑抓。

郭红电话:13367164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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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民被重返精神病院预示习、李政权已稳固?

Posted: 17 Mar 2014 07:47 AM PDT

2014/3/17)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晚上,已71岁的湖南省湘潭市育塅乡被精神病访民辜香红的妈妈致电权利运动,称女儿辜香红因为中共要举行“两会”,由乡干部瞒着家人于201433日下午再次将辜香红囚禁精神病院,且至今没有释放的迹象。


湖南湘潭湘乡市育塅乡辜香红是一位计划生育政策受害者,据了解,辜香红在1988年怀孕第二胎,迫于计划生育的政治高压,被迫打掉了肚子里的孩子。医生无意间说出:太可惜了,是个男孩。自此,丈夫开始对辜香红心生怨恨,原本亲密无间的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两年后彻底破裂而分道扬镳,辜香红开始上访……。然而,上访的结果是多次被囚禁湘乡市康宁医院(精神病院),总计时间超过6年。

无独有偶,正在北京上访的湖南永州被精神病访民何方武致电权利运动,称其访友、贵州访民谢勋英于38日到正义路邮信,由北京维稳公安移交贵州驻京办,现在被中共维稳官员私自囚禁黔南州都匀市沙坝上(11号)精神病医院。

贵州省福泉市黄丝镇酉阳村人谢勋英,是一个两次被人贩子拐卖,两次被暴力奸污,并落下性病的受害者。由于人贩子勾结中共黑司法,谢勋英状告近20年无果,还被多次囚禁精神病院。

20121226日,胡、温政权在最后任期修订并颁布实施了“精神卫生法”,其中第28条明确规定,送精神病人鉴定、治疗必须首先经家属的同意。这一法律的出台,让人们对遏制官员随意将访民囚禁精神病院的希望,辜香红与谢勋英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脱离精神病院迫害的。

但时间仅仅过去一年多,辜香红与谢勋英再次落入中共官员的精神病院魔爪,不知这是否与习、李政权的巩固有关?

谢勋英家人:15086100058.
精神病院08548282464.
何芳武电话:15801215037.
辜香红妈妈:1507326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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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运动 HRC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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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18, 2014, 10:25:14 PM3/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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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抵制黑监狱五勇士被囚255天后获释

Posted: 18 Mar 2014 07:07 PM PDT

2014/3/19)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深夜2325分,抵制黑监狱遭黄莉新当局批捕拘押255天的江苏无锡维权勇士丁红芬、沈果冬、沈爱斌、瞿峰盛、殷锡金等5人获得释放。据了解,当局在释放丁红芬等5勇士时,要求他们在取保候审书上签字,丁红芬签上:我维护国家法律、抵制黑监狱被非法关押8个半月,何罪之有?而沈爱斌、瞿峰盛等拒绝签字。

据悉,丁红芬等5勇士在失去自由后受到残酷的刑讯逼供,不给吃饭、睡觉、洗澡等。

丁红芬电话:1333874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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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黑监狱猖獗与当局横行64年说一套做一套规则

Posted: 18 Mar 2014 05:19 PM PDT


2014/3/19)权利运动发布:
在中国大陆地区,当局有一种对付上访冤民、践踏法律与人权的手段叫法制学习班,实际就是将绑架劫持到的访民实施非法拘禁,即臭名昭著的黑监狱!中共是讲究伟、光、正的,当然不愿意这种丑闻被国际社会关注与谴责,所以屡屡出台文件,要取缔法制学习班,清除黑监狱。但问题的关键是,当中共赌神发咒说要做什么正义之举后,事态却总是往相反方向继续恶化。而这样的规则,在李鸿忠统治的湖北,当然更是坚决执行急先锋,维权人士伍立娟与黄行芝“两会”被学习就是最有力的佐证。

国新办于20131128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副局长李皋介绍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情况,并答记者问。李皋指出,中国是个法治国家,公民表达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依法得到保护,国家信访局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以任何形式限制群众正常上访,不允许打击报复上访群众。对于个别办学习班、拦、卡、堵截的行为,我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但是在湖北潜江市依然存在着非法的维稳学习班,在“两会”期间潜江市工行维权人士伍立娟、黄行芝在期间就在非法维稳学习班被“学习”。在所谓的法制学习班,设置在远离潜江市市区的高场镇,整个学习班被学习的就伍立娟与黄行芝两个人,没有发任何书籍没有看到任何老师,每天都由潜江市工商银行行长与办公室主任带队,安排保安看守伍立娟、黄行芝。伍立娟说:到“两会”结束,没有给我们俩发任何结业证或者关押手续。

在关押期间,黄行芝的家人与工商银行的同事潘向荣找到学习班要求见面,却被很多警察绑架出去,同事潘向荣的胳膊被扭伤,其中有派出所所长汤良荣,警察欧阳德龙。

黄行芝是35日在武昌火车站被潜江市信访局副局长王舒伟、派出所所长汤良荣、银行办公室主任谢南泽带领的黑保安等,强行用警车N0177拉回到潜江市法制教育中心学习班黑监狱非法拘禁;伍立娟是38日在北京遭绑架直接拉回潜江市法制教育中心学习班黑监狱的。

伍立娟电话:1308514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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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玉替黑监狱中嫂子到比黑监狱还黑的白监狱见哥哥

Posted: 18 Mar 2014 07:26 AM PDT






(黄光生囚服背后写满了冤情)
2014/3/18)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由于嫂子张三元依然被囚禁在黑监狱,湖南吉首市维权人士黄光玉只能替嫂子到湖南省邵阳监狱看望哥哥黄光生。得知三监区没有给他生活消费卡,还有今年2月份黄光生儿子黄渊给其预存的电话卡费都没用,电话打不通。

黄光玉说:我哥哥身体状况很不好,他在囚服上写满湘西州与吉首市公检法栽赃陷害枉法裁判事实,我已将有关证据材料交给检察院驻监狱的领导,请求他们认真审查主持正义。

看望结束后,黄光玉在监狱门口举牌抗议司法腐败与社会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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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文广: 问习主席我有权进广场吗?

Posted: 18 Mar 2014 06:08 AM PDT



——广场行思录之二
316我躲开监控,进入济南天桥北广场见朋友,招来二十余国保,强行要我离开,发生肢体接触,朋友们大声抗议,他们方才罢休。请问我有进广场的权利吗?

2009年我去广场悼念紫阳,被国保跟踪打断四根肋骨。后来国保在广场入口列队阻止我进入。近年来国保在我家门口站岗,少时十个人多时数十人轮流值班,连续长达22个月,节假日不休息。他们可以开车送我去购物、看病、游泳,但绝对禁止去广场。

请问习主席,我是中国公民,是一个八十岁的老人,我要去广场看朋友、聊天、晒太阳,这违法吗?为什么剥夺我进广场的权利?我希望有个答复。

公安国保到广场抓人,全部穿便衣,他们态度蛮横,动作粗暴,使人怀疑他们是黑社会。建议公安在公共场所执行任务一定要穿上警服。

以上问题,看起来事小,其实关系公民权利,请习主席关注。

2014318与山东大学     13655317356    053188365021

(注:2011419,我在网上发文《广场行思录》可翻墙在谷歌或孙文广文集中找到)

阻止公民旁听,江苏省高院“两会”后继续司法零公正

Posted: 18 Mar 2014 04:04 AM PDT


2014/3/18)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318日)下午2点半,南京市民宣信有诉雨花台区政府房屋违法拆迁案在江苏省高级法院行政庭开庭,多名南京访民赶来旁听,但江苏省高级法院只允许少数几人进入旁听,其余二十多人被阻止在法院门口,不让旁听与监督司法。
 
房屋拆迁(包括征地)牵涉到党的利益,拒绝民众旁听与秘密审理,是“以党的利益为最高准则”的人民法院的一贯做法,至于李克强总理在刚刚闭幕的“两会”说司法要独立、公正就只能是骗骗人而已了。

作为江苏省的最高法院,居然连最基本的公开审理都做不到,毫无理由的剥夺公民旁听权利,岂非江苏省法院又要违法判案?江苏的百姓还能奢望司法独立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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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丽华偶遇街道“国宴”食堂,以手机检验“习八条”遭暴力殴打

Posted: 18 Mar 2014 03:41 AM PDT

2014/3/18)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十点,江苏南通维权人士单丽华和残疾母亲沈桂兰应江苏南通港闸区唐闸街道党工委书记徐斌与政法书记严伟之约,到街道一楼108会议室就母女俩共有的别墅楼三年前遭偷拆一案进行新一轮谈判。

中午1150分谈判结束,单丽华和母亲在大厅巧遇维权老人姜桂芳,遂一起到街道办事处后二楼食堂准备吃饭。第一次见到街道办事处宽大的食堂,吃饭的官员有十多桌,饭菜非常丰盛,想起2012124日习近平上台后通过的廉洁从政、反奢侈浪费的“八项”规定,决定检验一下这“八项”规定是不是又是他妈的八格呀路,于是拿起手机取证,以实施公民监督权利。

谎言一千遍仍然是谎言,伟光正再宣扬也经不起检验。单丽华刚拍了一张街道“国宴”照,一个瘦瘦的年轻官员铁青着脸以韩乔生“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速度”之名言,抢劫走单丽华的手机。当惊愕中醒过来的单丽华向其索要,这位在党绝对领导下能长期享受奢侈“国宴”的中共官员指使一群保安将单丽华往外拉。据单丽华说,其中一个保安竟下流趁机摸其胸部。还有享受“国宴”的官员摁住姜桂芳,不让其保护单丽华。甚至还有一个享受民脂民膏的花瓶女官员竟然在“国宴”大厅辱骂单丽华。而更多的中共官员在保安的警卫下,依然若无其事边吃边聊边看,享受着民脂民膏给他们带来了的舒适。

单丽华说:我被抢手机的官员与保安三次推倒在起,手指甲祯抓断,衣服扣子扯坏,手机两次被他们故意摔地。今天如果没有姜桂芳阿姨在场见证,我被这群流氓打死都不知。之后,街道书记徐斌和严伟来吃饭,看到情况虽有劝说,但庇护流氓之心昭然。我不甘遭抢劫,受辱,被骂,又将证据毁灭,徐书记又不拿出解决恶劣事件的方案,遂用餐椅砸头数次,势可凶不可辱。

一个小时后,唐闸街道派出所来了多位警察,徐书记口头称对抢手机者予以处分,但到截稿时,几个殴打单丽华的歹徒连赔礼道歉都没有。单丽华是纳税人,公民,有权对自称是公仆的官员在享受“国宴”时拍照、监督,有权知道街道工作餐每天每人的餐费标准是多少?有无超标?

目前,患有严重哮喘,每天每隔6-8小时必须服用激素药维持生命的单丽华依然在街道宴会大厅,要求街道领导依法律法规给予处理结果。而现场只有街道信访主任刘毅、新园村干部、以及唐闸派出所警员魏建忠。

单丽华电话:13615235498.
姜桂芳电话:18921466102
街道党工委书记徐斌:13390988981
街道政法书记严伟:153 3505 5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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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截访中遭酷刑,天安门裸体为母伸冤的女大学生今未如期出监

Posted: 18 Mar 2014 07:19 AM PDT



2014/3/18)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本是被截访拘留10天的原北京人民大学的学生、为被自杀母亲李淑莲伸冤曾经裸跪天安门广场的李宁获释日子,但至截稿时李宁依然被囚,可能与其在拘留所或者被劫持过程中遭到酷刑有关。

201438日,在北京替母李淑莲伸冤的李宁被北京维稳警察交山东龙口截访人员,在劫持回当地后被拘留10天。315日,李宁的小姨李淑芳到拘留所见到了神情惊恐、且表情痛苦的李宁。当李淑芳询问李宁时,发现李宁不敢在拘留所管教面前说话。

李淑莲是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因工受伤下岗职工。为了谋生,李淑莲在龙口东市场租赁龙口市市场发展局两个店门,来做窗帘、钟表、首饰、皮衣等生意,生意非常红火。
没有道德与法制做保障的市场经济,老百姓勤劳致富的结果很有可能就是灭顶之灾!时任市场发展局局长的孙成波、副局长李庆顺对李淑莲经营有道非常眼红,这两个共产党歹徒自2001年起,就按他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规则向李淑莲勒索,而且变本加厉,直到2002年李淑莲不能承受而遭发展局违法封锁营业店门,由此被迫走上上访路。
李淑莲在上访期间,屡遭暴力伤害,先后有9次被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达一百多天。

2009628日晚,李淑莲在旅馆被从床上赤身裸体抓走,家人几经追问,东莱街道的谢修泉副书记曾跟其丈夫说:李淑莲现在在龙口,具体在哪儿,我不能告诉你,人没有事,就是办个学习班,放心回去吧。李淑莲的丈夫不放心,又打电话找到龙口市委书记李树军,询问是谁下令将李淑莲从北京秘密押回龙口市的

2013102日,李淑莲被“自杀”在党和政府的黑监狱中,浑身伤痕累累,体重也有原来的150多斤折磨到只有120斤。公安局局长周学军领家属看了所谓的“学习班”案发现场,一间无任何光照、密不透光的地下室 ,一张床的天蓬两边各有一个摄像头。当家属询问摄像记录资料时,周学军局长冷漠地回答:无任何记录。

由于被自杀冤案被当局悬止,李淑莲至今还躺在龙口市殡仪馆的冷冻柜里,其丈夫及儿子有家归不得。

李淑芬电话:13054508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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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遭枉判土地被抢夺,姚宝华今到市政府讨说法

Posted: 17 Mar 2014 11:57 PM PDT





2014/3/18)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江苏省常州市政府领导接待日。依法为全体失地村民维权,从开发商争取部分土地补偿款,却在“两会”后首日遭政治迫害判刑、次日土地又遭“空手套白狼”的开发商抢夺的姚宝华老师,推着在看守所中被折磨瘫痪的妻子刘勤凤,在家人和民众的陪同下到市政府讨说法。

门口值勤的警察为了维护市委市政府的体面,将大家“请”进了接待大厅。虽然一直宣扬每周二是领导接待日,但常州市政府的领导(哪怕是副市长或者副书记)依然延续多年来不见踪影惯例,由一位常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女工作人员出来接待。在仔细看了姚宝华老师提供的、由常州市住建局自己作出的常建信复[2013]289号答复,以及责令开发商停止施工决定书后,该接待人员称将通知督察到现场责令停止施工。

当病重中的姚宝华老师与妻子刘勤凤筋疲力尽回到家中后发现,抢夺与侵占自己土地的、属于空手套白狼的瑞富二期工程项目依然在施工。敢于在“两会”后蓄意制造冤假错案,对依法维权的姚宝华一家三口实施枉法判刑,并默契配合为非法施工抢夺土地,其中的背景耐人寻味。

姚宝华电话:15995024138.
李双大电话:151950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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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腐败受害者梁带华北京撒材料,广东与黑社会对飙【视频】

Posted: 17 Mar 2014 11:11 PM PDT

我叫梁带华,今年56岁,汉族,住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六沙村北一队北二街99号。联系电话:13822797319

我因与黄惠文、梁泽兴、梁泽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两审法院错判,而进京上访。于20131211日在北京乘10路公交车到新华门撒上访材料,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以“寻衅滋事”被非法刑拘30日,期满后又给非法办理取保候审。回到广东省中山市后,公安局横栏镇公安分局副局长赖桂康安排黑社会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目前,我在被失去人身自由的同时,身份证和所有证件被扣押,全天24小时有三个黑社会性质人员轮流跟踪我,并规定一年之内不能离开中山市,还剥夺我正常公民选举权。这就是我因上访撒了上访材料所遭报复迫害。

我今只有信件向中央领导上书,我没有违法犯罪,公安却如此对待我一介平民百姓,这天理何在?国法何在?人性化何在?

请中央在习总书记反腐倡廉,关爱民生,保护人权,有法必依,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时,请批示广东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公安厅,尽快恢复我人身自由权利,给我法律公道。

冤民:梁带华
2014317

伍立娟:强烈要求当局尽快释放因两会被非法关押人士

Posted: 17 Mar 2014 08:24 PM PDT

2014/3/18)权利运动发布:
2014311日晚上1110分,广西玉林维权人士谭爱军在家门前遭到犯罪团伙的绑架,后经他夫人到辖区的环东派出所了解,才知是环东派出所配合两会维稳的“杰作”!谭爱军遭暴力维稳至今已8天,家属不知为什么被抓与被关押在那里?

还有江汉油田的张辉,从“两会”前的2月底去北京上访,被截回来地方后至今都不知道人被秘密关押在哪里,家属到各个部门苦苦追寻,得不到任何答复。

我虽然在“两会”期间被秘密关押后已经获释,但由于门被堵死一直进不了家,在外面流浪,报警到现在没有结果,由公安局秦政委安排我先找个宾馆住下,这让我感觉到了一点点温暖,但我不希望住宾馆,我要回家,要还我的手机。

一个国家的囚犯被认为是光荣的时候,那这个国家的政权离死亡也就不远了。当越来越多的人为了光荣而走进监狱,而无畏那里的铁窗和冰冷的镣铐,那就说明正义在和邪恶正在作殊死搏斗,胜利终究会属于正义的一方。

希望当局为群众真正解决实际问题,不要再走周元根暴力维稳与打压上访群众的黑路线。  

  辉电话:13972617290    
谭爱军电话:18677563490    
谭爱军家属:13036959000
伍立娟电话:13707227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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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19, 2014, 10:06:11 PM3/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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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访民翟社利给公安部送锦旗被失踪已7天

Posted: 19 Mar 2014 05:59 PM PDT

2014/3/18)权利运动发布:
2014313日两会结束,山西省宝鸡市访民翟社利与四川雅安访民姜成芬、辽宁抚顺访民沙同梅等7人,为感谢四川警察依法阻止截访,解救被截访民的正义行为,专门到公安部赠送锦旗,结果被骗到东交民巷派出所审讯,身上物品悉数被抢走,在被非法拘禁到晚上,沙同梅等人获释,而翟社利、姜成芬等依然被关押。

获释后到第三天,沙同梅东交民巷派出所询问翟社利的下落,派出所答复已经交给了山西省驻京办利,但至今已经整整一周过去了,真心实意给公安部送锦旗的翟社利依然被失踪。

翟社利弟弟:13891783429
沙同梅电话:18612328581.
宝鸡市驻京办:010-63515236.
东交民巷派出所:010-8408116665129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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骇人:镇江被强拆业主因上访一家六口被囚黑监狱

Posted: 19 Mar 2014 05:45 PM PDT


(京口恒鑫沐浴中心未强拆前)
(房屋强拆后,许小琴家人因维权被打图片)
2014/3/20)权利运动发布:
2014228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被强拆的原薛家湾117号京口恒鑫沐浴中心的业主许小琴,与家人许宝珠、许小丽、赵学梅等在北京遭到暴力截访,被黑车押回镇江关押在索普度假村黑监狱至今未放。

昨天,许小琴的妹妹许小焕致电权利运动,称躲避黑社会逼签协议的姐夫赵学和和外甥赵伟克在前天(18日)被无锡公安扣留,当天下午被镇江公安及象山街道带回镇江,关在索普度假村实施殴打与折磨,协迫其在政府与黑社会一起拟定的所谓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

20121225日早晨7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政府官员为了非法强占地块,用文革语言来说就是乘习近平刚刚上台之东风,带领上百警察和大量黑社会人员扑到象山街道薛家湾117号京口恒鑫沐浴中心,由黑社会打先锋公安压阵,以暴力将正在打理经营场所的许小琴父母亲钱学元、许宝珠老夫妻俩打伤,并拖出门外,然而把上千平米的沐浴中心夷为平地。

由于一家人失去了生计,且在腐败的地方上诉告无门的许家,许小琴90岁的奶奶许美兰、妈妈许宝珠、父亲钱学元、大姐许小丽、小姑赵学梅等5人,被迫于中共18届三中全会的20131111日上午时,在天安门广场东侧先吃下大量安眠药,继而喝农药自杀!希望引起中共高层对掠夺性质的暴力强拆的关注。

一家六口因为维权就被囚禁黑监狱(还不包括向政府要人而被行政拘留的许小焕夫妇),这党的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是究竟制度还是破坏制度的黑邦?

许小焕电话:1316022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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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宜阳失地农民对国土资源(出让金)流失举报

Posted: 19 Mar 2014 05:38 PM PDT


国家信访局各级领导:
2009年,洛阳市宜阳县人民政府将宜北行政区黄金地段,西临电业局东临县政府,没有得到补偿的原寻村镇下河头村农民的6亩土地划拨给河南省复林实业有限公司,作为该公司科研综合办公楼用地。

该公司根本没有按照宜阳县政府划拨时的规划实施,开始的动机就是以科研综合办公楼征地为名套取国有土地。划拨用地如今变成了商品住宅小高层和商业门面房(见下图),据宜阳县国土资源局业内人士讲:宜阳县的土地是连环案、小案套大案、案串案,包括郑西高铁征地也是个窝案,涉及大小官员不少,涉案人逮捕后取保的取保,取保后花点钱了事,至今还是个悬案在挂着。不要看是一个小股长,小股长就能雾霾遮天,瞒天过海。钱权交易实在太诱惑这些人了。

据业内人士讲:就这块地水很深、背景更深。这块地的地段位置当时县里若是挂牌,县里规定商业用地一亩不得低于90万元,但县里政府划拨一亩地也就是几万元钱了,这个地段按现在挂牌一亩不低于150万元以上。

划拨的地神不知鬼不觉的变成了商业用地盖成了小高层商品楼和商业门面房。按规定划拨地变成商业用地变更土地用途,国土资源部门要评估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这块地的地段、地价按规定最低也得给国家财政补交土地出让金600万元,补交这个出让金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允许截留的,必须上交国库。

河南省复林实业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套取国有土地是违法的。这款焦点的地块与宜阳县政府新办公大楼相邻,县行政服务中心对面,各级领导都能看到为何无人过问,无人追究?主管部门当权者得了多少好处?国家财政就白白流失这600多万土地出让金吗,而河南省复林实业有限公司的人还在,为什么没人敢过问此事?这么明显的事为什么不给老百姓一个说法?三讲教育、三个代表、群众路线、这巡视组、那督导组都是忽悠老百姓的,光给老百姓嘴上抹蜜。

我们村的地被政府征收以后又转手被这些投机商、皮包公司侵吞完了。我们村这些老百姓该怎么办?贪了钱的官员能看见我们老百姓的疾苦吗?期盼纪检委、检察院查办这些官商勾结的行贿、受贿不法勾当的行为人。期盼着能遇上秉公执法刚正不阿的纪检、检察官员。

宜阳县寻村镇(现香鹿山镇)下河头村农民老百姓打油诗:
贫困小县有大案,案主姓国叫资源。
独霸国土真有权,贪图小利损国钱。
高铁征地与拆迁,贪赃枉法由谁管?
小案大案案串案,官商勾结真黑暗。
贪官用钱玩手段,乌云笼罩宜阳县。
哪有包公来断案,国强民安要惩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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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花朵岂能被小白鼠,上海访民集体在市政府发声音

Posted: 19 Mar 2014 06:59 AM PDT

2014/3/19)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全国两会后的上海首个周三维权日。大早,就有几千访民聚集在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政府门前,其中不有去北京人民大会堂送建议信未果而被上海黄浦区小东门、半淞园警署集体拘留10天刚获赦的16位访民,也有“两会”期间被拦截在家不许出门的,或被关酒店,或被旅游的,今天基本上全部到位,大家为上海成为全国信访之最喝“彩”,为上海黄浦区成为全市信访之最感到“自信”,这是上海访民共同努力的成果:创造了一个“上访市”!

大家为自己喊冤,同时也根据外省市把幼儿园搞成“药儿园”、把祖国花朵当成小白鼠事件发声,打出“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字幅,引来维稳警察抢夺,也引起路人关注、激起民愤!








(社会主义特色:新三毛既流浪又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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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20, 2014, 10:42:44 PM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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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发文杜绝非法堵截信访,镇江访民进京控告暴力截访

Posted: 20 Mar 2014 05:58 PM PDT


2014/3/21)权利运动发布:
2014319日中共中央正式出台《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称坚决杜绝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的不法行为。对此,“两会”期间遭到暴力截访的江苏镇江访民等人再进京,决定到法院起诉地方政府滥用职权实施暴力截访的不法行为。

绝不容忍江苏镇江政府官员在京私闯民宅野蛮绑架访民的恶性事件不了了之。

我叫汤玉清,江苏省镇江市人。今年国家两会召开前,我来到北京关注国家两会是否能重视我们访民的事实问题。

201433日晚8点半左右,江苏省镇江市赵局长和镇江市驻京办事处刘晓久带领60多人闯入刘纯宝的住宅,冒充警察抢走刘纯宝的身份证,刘纯宝在客厅和他们发生了争执,多名不明身份的人把卧室门踹烂,强行把我们镇江的六个姐妹绑架出去。

当时多名不明身份的人,不由我们姐妹说话。他们野蛮粗野的对我拳打脚踢,薅住我的头发,连鞋都没有让我穿,多名不明身份的人把我抬下楼,塞进黑车里,我的呼救无人应答。车上的两名大汉彻底限制了我的自由。

34日上午9点,我们被绑架到镇江市蒋乔派出所。我亲眼看见润州工业园区黄强给黑车司机大量的现金。我被关在询问室里,润州工业园区公安局副局长姜亚东让我说清在北京参加了什么反动组织?我让他拿出依据。他们多人轮番对我恐吓、威胁,找不出我违法的地方。最终他们以我大年初四跳金水桥的事为借口,强行把我押送到看守所拘留10天。

当蒋乔派出所民警王宁给我戴手铐那一刻,我的五脏六腑快要气炸了。明明是政府官员在违法犯罪,反倒说我违法了。我被他们打得浑身是伤,全身剧痛。他们为了掩盖事实真相,恶意折磨我的枉法行为天理难容!

我大年初四跳金水桥一事,是腐败政府把我逼得走投无路,我想以死来引起国家领导的重视。彻底查清江苏省镇江市的腐败贪官抢劫我家财产的内幕。看看到底是哪位贪官在幕后操纵把我家的大型养鸡场及鱼塘毁掉四年,现在成了荒野的犯罪事实。如果我大年初四跳金水桥一事犯法了,那么腐败贪官的犯罪行为,为什么政府不查处?况且我大年初四跳金水桥一事,当时已经处理过了。和这次镇江市政府官员在京私闯民宅、野蛮绑架我们访民的恶性事件,风马牛不相及。

因而,我决定状告镇江市政府官员在京私闯民宅、野蛮绑架我们访民的犯罪行为。敬请中外媒体继续关注我的维权行动。

汤玉清电话:1391344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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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访民黄素娥“两会”结束依然被囚家庭监狱

Posted: 20 Mar 2014 05:50 PM PDT

2014/3/21)权利运动发布:
湖南娄底新化县上梅镇访民杨晴华致电权利运动:母亲黄素娥因为“两会”逃离被铁丝封门的家庭监狱,被政府官员劫持后囚禁“工会宾馆”黑监狱7天,现在又被限制在家庭监狱。

据了解,2014228日,杨晴华的母亲在长沙火车站侯车室被信访办人员强行拖回家,并强抢走身份证,实施24小时被监控,家门还被用铁丝封锁,出门就会遭到殴打。311日,在北京上访的杨素华被当地镇信访办人员强拖回新化上梅派出所,其妹妹得知消息后赶到派出所,结果被拳打脚踢一顿后被拖至一小屋强行脱衣服进行搜身,抢走手机,银卡等。

2010107日早晨,邻居杨亿仁将杨晴华家已砌了30余年的围墙推倒,其父杨初仁说了一句“你也太过分了”,随即被杨亿仁之子、协警杨斌用铁铲打倒在地,当即昏死在地,头部、胸部等全身多处受伤。协警杨斌故意伤害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委托做的伤情鉴定存在严重的避重就轻,将重伤鉴定为轻伤。由于杨亿初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与积极治疗,于2013331日去世。此时,地方政府与公安“积极”出面进行协调,要求杨晴华家接受6万元一次性了结的解决方案。

杨晴华一家拒绝解决方案,坚决要求依法追究故意伤害者的刑事责任,在不获受理立案的情况下遂开始上访伸冤。

杨晴华电话:1507388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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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茜:抢劫、监控、与警察

Posted: 20 Mar 2014 06:41 AM PDT

今天上午十一点多钟;成都市金牛区陈茜来到人民北路街道办事处找到负责分管维稳刘英书记的办公室,向他求证关于门卫大爷说的:我家住所的楼上楼下都有探头监控器,刘书记说:陈茜对这个监控器的事你不要多心、我们现在整个社区到处都安得有,我说安监控器安在我家门口恐怕是有针对性的了,我只是一个遭受非法强拆十八载至今未安置补偿的一个维权人。

既然有监控器,为什么2013925日早上、在成都市金牛区成华南街2号一单元402房被人民北路街道办事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当天中午,人民北路街道办事处所雇佣人员入室暴力抢劫、载脏陷害林龙华故意伤害他人一案,我们向金牛区法院申请调取录像,为什么人民北路派出所不调取录像呢?

2011128凌晨家中被盗,我们要求调取监控警方坚决不调取监控视频,后金牛区刑警出具给法院的现场勘验说:外围正常、无攀爬衡迹。

事实证明:我们家被暴徒入室暴力抢劫、家中被盗,都与人民北路派出所有着耐人寻味的关系。

陈茜   
2014320

英灵在世何曾死 山形依旧枕寒流

Posted: 20 Mar 2014 06:23 AM PDT

——记上海访民悼唁曹顺利大姐
(由高月清女士设计)


(参加曹顺利坚守外交部团队的上海维权人士) 

 
(2014/3/20)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人权活动家曹顺利被害的第7天,曾经在去年夏天与曹顺利大姐一起坚守外交部,为受腐败当局欺压的民众争取基本人权的上海访民,今天在上海宝山区殷高路地铁站举行仪式,沉痛悼念曹顺利大姐。这是继昨天在上海市政府门前举行悼念活动遭到镇压后,上海维权访民再次“顶风作案”,向专制、腐败、残暴的当局表明中国人民的态度。

悼唁者:
潘美珍(青浦)、仇建民(闸北)、江敖脐(闸北)、陆阿英(青浦)、王燕亭(闸北)、江  琴(长宁)、李凤定(杨浦)、郭庙福(杨浦)、陆雅美(宝山)、高月清(黄浦)、赵  渊(徐汇)、沈建明(徐汇)、童国菁(徐汇)、王远祥(黄浦)、何秀红(宝山)、颜兰英(徐汇)、颜秀英(徐汇)、张雄明(长宁)、沈佩芳(长宁)、沈永弟(长宁)、徐秋琴(浦东)、董佩琍(黄浦)、金月花(浦东)、陶建国(徐汇)、顾永霞(宝山)、何茂珍(浦东)、周雪珍(宝山)等许多上海民众。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社会建设项目编辑

 

提3600万补偿被终结,是访民牛还是官员无耻

Posted: 20 Mar 2014 04:11 AM PDT

2014/3/20)权利运动发布:
控告公安厅与法院徇私枉法而屡遭打击报复与诬陷的江苏南京冤民陈素英,今天打电话给秦淮区信访局叶局长,问自己已经被接回地方超过一周了,政府准备怎么解决?当初“两会“期间接杨芝祥、陈素英夫妇俩回南京时表示一定坐下来谈的叶局长居然说:你的案件由中央联席办给终结了。但,叶局长又拒绝出具中央联席办终结决定书。

“两会“期间,被重判在监狱的儿子遭到生命威胁,杨芝祥、陈素英被迫中止信访,跟南京驻京办与信访局的人回地方,等候领导承诺的解决问题。在路上,秦淮区红花街道信访办主任陈大宝透露说,看到了秦淮区信访局一个姓朱的在做杨芝祥、陈素英夫妇俩上访的报告,并在报告中称杨芝祥、陈素英夫妇提出了3600万补偿换停访息诉无理要求。

现在,叶局长称中央联席办已经终结了杨芝祥、陈素英夫妇的信访。敢向党和政府提出3600万补偿,如果周元根还在台上,不要说终结,全家人被敲诈勒索罪送监狱都有可能。

陈素英说:这么多年了,自己举债陪同已经失去劳动能力的丈夫上访,只希望见到公平正义,何时向政府提出过一分钱的补偿?

陈素英电话:1590518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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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宁生被江西宁都梅江镇当局绑架

Posted: 20 Mar 2014 02:37 AM PDT

作者:秦永敏
江西省宁都梅江镇维权人士宋宁生今天早上五点被梅江镇当局绑架。

宋宁生从事水果批发,昨天(2014/3/19)夜里前往宁都,暂住合伙人黎金英女士家里,清早五点起来搬了一箱水果,然后就不知下落。

中午时分,黎金英女士准备好午餐后才发现宋宁生不知去向。由于生意需要,水果行里装了监控,黎金英女士调看监控后才发现:原来早上五点来钟宋宁生一搬着水果出门,就被五个穿便衣的人绑架走了。

黎金英女士头天晚上听到宋宁生给人打电话,对方邀约他前往北京维权,他答应了过几天就去。黎金英女士认为,宋宁生的手机遭到监控,一定是有关当局把他绑架了。

为了确证这个推测,黎金英女士打了110报警,问是不是公安局把宋宁生抓去了,结果公安局不承认,并且问她有设么证据。黎金英说,自己的监控器里有五个便衣人员绑架宋宁生的全部录像,既然不是公安局的人,那就肯定是非法绑架了。这种情况下,公安局的态度变了,说一会儿会有人来和她谈这件事情。

很快,一个自称是宁都江镇“镇上”的人开车来了,他对黎金英说,不会把宋宁生怎么样,会好好待他。黎金英问是不是把宋宁生送到劳教所去了,来人说没有的事情,会让宋宁生好吃好住。黎金英说,人的自由最重要,凭什么无缘无故限制他的自由?来人说,那当然有原因,他自己清楚,今天天气冷,你给他送点衣服去吧,黎金英回答,我要见人,不让见人我就不去。

最后,那人说,我去跟梅江镇领导说说看这么办,就这样离去了。

目前,宋宁生的手机在黎金英手里,手机号码是:18379750350因为这个手机要本人指纹才能打开,所以,她拿着这个手机只能接听不能打出去。
2014/3/20

四川工行强迫员工内退 上百名员工集讨说法

Posted: 19 Mar 2014 11:15 PM PDT

(作者:伍立娟)




2014/3/20)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19日)上午11时许,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上百名被强制“内退”的员工,齐聚在位于成都市总府路的工行四川分行总部大门口,拉横幅和标语讨要工作权和合理说法,一度引起不少群众围观。

现场看到,这些聚集的工行员工以五十多岁的女性为主,集结时相对比较理智,没有与现场维持秩序的警察、保安等发生太大争执。这些员工反映,他们来自成都、德阳、雅安等地分行,大都是技术干部,在工行工作了三四十年。工行四川分行违反国家法律,私自出台文件,采取层层施压、扣罚员工绩效工资、不允许上岗等手段,要求男的年满55岁、女的年满50岁“一刀切”必须“内退”。办理内退时,强行要求他们必须填写“自愿内退申请书”,否则就会受到扣发“内退”工资等惩处。

对于完成内退指标的分行,年底会颁发员工绩效奖,完不成的会扣罚工资总额“内退”后收入过低是这些员工反映的主要诉求。多名工行员工反映,以前在职时,每年工资加上绩效、奖金等,能拿到10多万元。内退后每个月扣除五险一金后,到手的现金只有七八百元,去年工行刚刚给他们涨了225元工资,即便如此,“内退”人员每月收入也只有1100元左右,根本难以维持他们家庭现在日常开支。

工行是大型国有银行,也是国企,有率先遵照国家法律、维护社会稳定职责。对于不愿意退出工作岗位的员工,应该保留其相应岗位;即便强制员工内退,也应该适当提高他们的工资标准,以保证他们日常基本生活,工行四川分行近两年来共有2000多名不到退休年里的员工被强制“内退”。他们中不少人还分批于今天(19日)下午、晚上到工行四川分行讨要说法无结果。

维权职工李:13689698269
维权职工黄:1801151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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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21, 2014, 10:18:51 PM3/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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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赵春琴进京控告暴力截访,要求落实中央“杜绝非法堵截信访”意见

Posted: 21 Mar 2014 04:30 PM PDT

(截访与非法拘禁中被打伤的赵春琴)
2014/3/21)权利运动发布:
我叫赵春琴,江苏省镇江市人。因我的住宅被地方政府强行拆迁,多年没有解决,迫使我进京上访。

201433日晚8点半左右,江苏省镇江市信访局局长赵春林和镇江市驻京办事处刘晓久、张劲松带领60多人闯入刘纯宝的住宅,冒充警察抢走刘纯宝的身份证,刘纯宝在客厅和他们发生了争执。多名不明身份的人把卧室门踹烂,他们野蛮粗野的对我拳打脚踢,我被打的满脸是血、两耳轰鸣、胸部疼痛难忍。他们薅住我的头发,连鞋都没有让我穿,就把我拖出房间。四名不明身份的人将我抬到电梯口,我以死抗争他们这种野蛮的绑架行为,他们又凶残的殴打我。我当时以为我真的活不了。他们把我抬下楼,塞进黑车里,黑车急速启动。

我不知过来多长时间,黑车开到了一个农庄停下。他们给我一双布鞋,把我押送到戴维富农庄关押。我被关押的具体地点相当隐蔽,有三道保卫人员。三名女人将我抬到床上,对我收身,抢走了我的手机。当时我全身剧痛难忍,一再求她们送我去医院,她们就是不肯。我迫于无奈跪下求她们。她们不得已才说出真相,她们对我说:“领导没有安排我们给你治病的事,领导安排我们让你签字的事,只要你签了字,什么事情都好办。”

我头上几处明显大包,胸口疼的不敢正常出气,小便异常带血。农庄主戴维富怕我病的出事,给我买了三七胶囊、头孢士瑞克。紧接着几天来了多人和我谈我房子被偷拆一事,他们拿出恐吓我的口气,说什么“你的房子已经被拆掉了,政府是最强大的,什么违法不违法的?你不怕死,你儿子、孙子都不怕死吗?”逼迫我签字,都被我拒绝了。

2014314日晚,农庄主戴维富和另外一男一女共三人用车把我送到我的临时住处,我不肯下车,我向他们要关押我的法律依据,让他们送我到医院看病。农庄主戴维富把车又开出一公里多,到团结河边停下车,他们强行把我推下车,扬长而去。我只好报警求助。

我在马路上躺了20多分钟,警察终于来了。两名警察把我接到丁卯派出所后,对我不闻不问。过来半个多小时,张许村村干部银娣、小夏、丁卯街道马大正三人来接我回家。我坚持让他们先送我到医院看病。他们推脱责任的对我说:“是北京警察和驻京办的人打得你,和我们没有一点关系。”我又问他们说:“那你们凭什么关押我11天?”他们说:“这是上级领导的指示。”我和他们真是有理说不清。最终值班警察简单给我做了笔录。也没有给我因何答复。把我气得和他们说:“你们警匪一家。如此欺压我们老百姓,绝对没有好下场!我一定再到北京告你们。”

我这里郑重声明:我的合法权益绝不容许因何人侵犯!我会不惜生命维护法律的尊严,要求严惩一切枉法行为。希望大家关注。

讲述人:赵春琴
联系电话:1327616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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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安寻衅滋事,残疾访民刘炳同又遭欺压

Posted: 21 Mar 2014 06:18 AM PDT

(北京警察很威猛,专门歧视与欺压残疾人)

我是河南省郑州市残疾人刘炳同,妻子李炳珍也是残疾,现有三个子女,我们都是被政府公安整残疾的。昨天(320日)晚上20点左右,右安门派出所与右外东庄居委会来十来人找我们事,给我们个告知书,也没有盖章和签字。

我们现租住在北京市丰台区右外东庄八号楼四单元一层三号,签订有一年的承租合同,北京市右安门派出所警察和右外东庄居委会多次找我们事,还说我们开黑宾馆,住上访人,叫给上下铺铁床卸了,房屋内不准放上下铺床,还说我们印法律书和中央部门领导通信录卖了,还要拘留我们,将我书抢走10多本还有信封,还给我们照相,我照他们他们不叫,还说马上要赶我们走。

前几天我儿子打工要办居住证,派出所说什么也不给办,说我们家是上访的就是不给办,你想去那告去那告。

我上访十几年来,连个安定的居住地方就找不到。习近平总书记说解决人民突出问题,现在还是不叫我们居住,我们办好事宣传国家法律政策,给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却经常召到警察的打骂抢劫,请全天下记者上网转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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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约谈伍立娟,要求不要多管闲事

Posted: 21 Mar 2014 04:18 AM PDT

2014/3/21)权利运动发布
我是湖北省潜江市工行因不签字下岗的伍立娟,钱权交易下司法不作为被迫上访,而上访不仅不解决任何问题,却换来拘留、劳教、非法拘禁等打压,政府拿了银行上千万维稳费,不管事只关押人,违法犯罪没人制裁他们。

今天早上620分,广西南宁访民李燕军出门,准备赶进京火车到北京取在两会期间被绑架回家乡时遗留在北京物品,遭到户籍地联防队员拦截,不知要把他押到哪里。

今天中午在12.40左右,我家中来了社区派出所的两位没有穿警服的民警,说是了解我的情 况,很热情的邀请我去派出所坐一下聊天。在出门时我说:如果要关押我,就自己带上被子锅碗。他们立即说:不是不是。

到派出所后,我很开门见山的问要我了“坐一会是多久?”他们说,为了不给我造成影响,就穿便衣来找我,是没有什么大事,就是前几天我发帖说江汉油田张辉被非法拘禁的事,他们要我不要参入油田买断人员的事,叫我以后不要管。

民警谈话很热情,也出示了警官证,还问我有什么困难,找他们可以帮忙。我说我现在想回银行上班,你可以帮上忙吗?他说帮不了。

在被非法拘禁在潜江市高场镇法制教育中心“学习”至今不给结业证。在潜江市法制教育中心学习过的潜江访民还有彭峰、余桃珍、谢书珍、余金贵、张德安、以及刘爱香和她70多岁的妈妈等访民。政府可以一下子非法拘禁这么多访民,我们访民为什么不能团结互助?
 
训诫中心与学习班等黑监狱的行为既然被认定为违法,那就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相关责任人已经触犯刑法,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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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滥用二百五强拆房屋,是真的弱智还是利令智昏?

Posted: 21 Mar 2014 01:06 AM PDT


(文宝汽配门市部一角,学习范本根横幅已经拉起)

(清河区法院院长卢正苏两次签署非法的强拆公告,意欲制造血拆)
2014/3/21)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东湖办事处翔宇大道240号文宝汽配门市部业主臧文宝再次收到清河区法院院长卢正苏签署的房屋强拆公告,称要依据淮安市金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条规定,限臧文宝在2014324日下午16点以前搬出文宝汽配门市部,将房屋交与开发商,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

金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文宝汽配门市部业主臧文宝之间,是一个房屋拆迁中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纠纷,并不是房屋产权诉争的民事纠纷,房屋拆迁纠纷的强制拆迁与房屋产权纠纷强制迁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关系。

开发商与臧文宝房屋拆迁纠纷发生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前。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的必须是作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行政机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妥善办理征收拆迁案件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拆迁时,必须严格审查行政裁决有没有依法给予被拆迁人足额补偿,并在确认已经对被拆迁人足额补偿安置后,才可以受理行政机关的强制拆迁申请。

文宝汽配门市部位于淮安市经济开发区交通要道的翔宇大道旁,由经营的门面房437平米、仓储548平米、住宅190平米、以及其他用途的房屋共计近2000平米。淮安市住建局曾经三次受理金太阳房地产公司的申请,对臧文宝的万宝汽配门市部房屋拆迁进行行政裁决,但没有一次是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市场价格给予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一部专门法,按照司法原则,专门法优于普通法。

淮安市清河区法院院长在房屋拆迁中滥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不知是其法律知识上弱智到了二百五,还是为了与开发商的共同利益利令智昏到了二百五?

目前,不动产权益面临受到腐败司法严重侵害的臧文宝,决定再次向淮安市中级法院提起复议。

臧文宝电话:1580523694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沉痛悼念人民爱戴的人权活动家曹顺利

Posted: 20 Mar 2014 08:17 PM PDT

(作者:彭静梅)
自从曹顺利被刑拘,我们一直惦念着等待曹顺利平安归来。2014318日,是我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东的人行道上行走被送到马家楼地方接回去拘留十日释放的日子,忽然听到曹顺利去世的噩耗,刹那间无法接受!深受访民爱戴的、优秀、善良、高尚、正义的曹顺利顷刻间香消玉殒!让我们感受到了撕心肺裂的疼。

曹顺利襟怀坦白为争取访民人权奔波,为推动中国法制进步长期遭受迫害献出了宝贵生命的代价。

2005年我认识曹顺利,只见她身穿黑色长呢子大衣,围一条长围脖,气度不凡又漂亮,平易近人令访民爱戴又敬佩。得知我想学电脑,她把我领到网吧耐心的教我,回家同路为我买车票,她说:“我不愿意看到他们骂你(不买票)!并邀请我吃饭上她家玩,如今这一幕竟然成了永久的怀念。

几年间,发了疯的权力将一个维护法律尊严的法学硕士的她劳教两次,为此,我为她感到愤愤不平!

曾记得:
2013712日,北京市女子劳教所对外开放展示他们的“丰功伟绩”,我和曹顺利以及三四十名访民被邀去了劳教所,有一些访民想去但找不到劳教所,曹顺利让他们打的到劳教所,曹顺利为她们付车费。劳教所大厅电脑播放吸毒的危害,一女队长准备领上人们去参观吸毒对社会与家庭的危害后果,曹顺利站起来要求参观被关押上访人绝食是怎么灌食的,人们一致同意,劳教所以电路故障为由拒绝参观,最后登记人们有什么诉求结束参观。

2013年年1022日外交部向联合国汇报人权状况,曹顺利带领受欺压与压迫的民众静坐外交部,要求当局将访民被地方刚性维稳的人权状况写入人权报告中,结果在应邀去日内瓦观察人权审议时遭当局秘密拘捕。

今年春节初八,我与被劳教六次冠军姜家文先生、上海虞春香等人去朝阳看守所,准备给曹顺利存些钱能让她改善一下生活,保养好身体,结果曹顺利大姐曹改良声明:感谢大家好意拒绝接收,不忍心让访民破费。我们盼望她身体健康走出监狱,但仅一个月的时间却听到了她被虐而亡的消息。

我们泣誓永远不会忘记你——国家与民族的栋梁!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安息吧,我们全体热爱民主、自由、法制的中国人的挚友!我们会沿着你反腐的道路走下去。
 
山西大同  彭静梅
联系电话13260350131
2014320

上海访民到拘留所迎接向“两会”提案的孙洪琴凯旋

Posted: 20 Mar 2014 07:55 PM PDT

(作者:尹慧敏)




 
2014/3/21)权利运动发布:
从北京被截持回到上海的维权上访人孙洪琴女士,因为在今年“两会”期间连续两次到人民大会堂给代表递送《拯救中国法治》建议书提案,而被上海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警察强行送进了上海市拘留所处以10天的行政处罚。

孙洪琴于昨天(320日)拘留期满出狱,上海访民集体到上海市拘留所迎接。岂料,为虎作伥的闸北分局作贼心虚,由芷江西路派出所警察提前于今天20日凌晨将正在睡觉的孙洪琴唤醒,并强行带离了上海市拘留所。迎接孙洪琴的访民强烈抗议闸北分局警察的无赖做法,将维权勇士孙洪琴重新请到拘留所门前,为在拘留所刚过完生日的孙洪琴买了一个大大的庆生蛋糕,和两千响的鞭炮和高炮,在上海市监狱门前点燃,重走一遍英雄凯旋的程序。

孙洪琴在拘留所门前,拿出了两盒已经变质和发霉的蛋糕和食物,讲述了她多年来在拘留所里过生日的经历,以及警察对她的虐待行为。她说:怕被拘留了无法过自己准六十岁生日(去年的六十虚寿也是在拘留所度过的),于是自己准备了到拘留所里过生日的蛋糕和食品,而这些没有人性的执法警察们,宁可让她挨饿也不让她吃她自备的庆生食物,以致于食物发霉变质。


昨天迎接孙洪琴的访民由顾永洪、颜兰英、颜秀英、李雪美、王燕婷、刘培裕、万文英、蔡培奋、顾永霞、姚亚娥、张洪祥、周雪珍、尹慧敏等。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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