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运动 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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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Aug 2013 05:32 PM PDT 具受害投诉人:陈玉良,男,汉族,1959年9月4日生,住江苏省大丰市新丰镇(方强)淮正村6组。
因2012年4月22日,大丰市金东村3组养殖专业户丁德祥因生产经营急需,立据向朱金林借款40万元(实际只拿到30万元),约定期限一个月,月息20‰,由赵建忠担保。 到期后,丁德祥因暂无力偿还,担保人赵建忠决定代为垫资40万元还清此笔高利贷,赵在垫资还款前并要丁德祥预先提供担保立据为凭。因此,丁德祥于2012年6月26日谎称:因生产应急需要,向赵建忠借现金40万元,要求我为之担保,同样约定借期一个月,月息20‰。我信以为真,并及时配合签了借据。为了慎重,此后我不放心又反复追问丁德祥:40万现金有没有全部到位?丁谎说“全到位了”;一个月到期后,我又问丁:借赵建忠的钱有没有还清?丁又谎说“还清了”; 回忆2012年秋冬,大丰法院法官徐忠俊电话要我到他办公室,问我:是否为丁德祥提供借贷担保?我如实回答后,徐法官急忙拿出几张空白的法律文书逼我当场签字。因丁德祥早已告知我“(贷款)还清了”,时效内赵建忠也一直没有向我催款或追究担保责任,不应该再有我的责任。未让我思考在其催逼下我只好立即签了字。 今年7月16日,大丰法院突然枉法向我送达了【2013大执字第0085号】强制《执行通知书》(见附3),我深感吃惊和莫名其妙,随后理直气壮地找法官询问究竟:法院未经法律程序和调查认定,从来没有召集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更没有依法开庭,怎能逼迫我们在空白纸上签名后用以伪造法律文书?涉嫌合伙敲诈的徐法官自知理亏,当时无言以对……杜庭长随口圆场说:“去申请重审程序!”此后的7月18日法院又补寄来一份伪造的枉法《民事调解书》复印件(见附2,),法院明知这是一起无效的骗取担保的不法行为,甚至还将40万贷款歪曲成80万元,实施强行敲诈。 为了坚决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法抵制司法合伙敲诈等严重腐败和违法犯罪,本人已及时进入依法申请再审程序(《再审申请书》见附1),想不到在中央号召全国大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今天,大丰市人民法院公然口头一推了之,无理拒不受理,以权坚持一手遮天、一错到底! 今迫于伸冤无门,特强烈呼吁社会各界与媒体予以紧急关注。 具受害投诉人:陈玉良 2013年8月24日 附1:本人投诉无门的《再审申请书》; 2、(2012)大三民初字第0381号枉法《民事调解书》; 3、(2013)大三执字第0085号枉法强制《执行通知书》 ; 4、因法院无理拒绝复印的部分借据、收据和所谓调解草稿; 5、本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陈玉良:15950320000; 丁德祥:18361194060; 丁沈阳:1836160989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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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Aug 2013 07:08 AM PDT 22日济南开始审薄,法新社和美国记者电话中约我到家采访,被公安窃听到,立马找谈,说不准接受采访。我据理反驳,维护权利,于是连续15个月的上岗,立刻升级,上午来了十七八个人,昼夜三班大概30人,有的坐在21层楼道上,有的在楼下,有的在车里。不让出门,不准进人,买饭倒垃圾,都有人代理。
我相信没有新闻自由,不可能建立法治国家,审薄的作秀成分很大。 2013年8月24日星期六 于山东大学 13655317356 0531-88365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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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民歌唱团“走穴”央视与大剧院,因没有茉莉花而遭驱赶【视频】 Posted: 24 Aug 2013 07:07 AM PDT (2013/8/24)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与前天,在京访民歌唱团唐新波、吴桂华、何观娇、以及一男一女两个孙波等人,分别到中央电视台与国家大剧院零出场费“走穴”,高唱“上访冤民没有家”、“四季歌”、“站在这块土地上”、以及“含着眼泪冤来找党”等改编反腐喊冤歌曲,结果遭到警察的驱赶。 中央电视台,你是红歌鼻祖李双江发迹的地方,访民歌唱团不唱“红星闪闪照我去战斗”,却唱“上访冤民没有家”,这显然不符合主旋律,遭驱赶那是没商量。关键是访民歌唱团到了国家大剧院,唱什么“含着眼泪来找党”,结果歌还没有唱完,引来了驱赶,应该学宋少将唱“龙船调”,一句“谁来推我嘛……”,相信领导不会让大家失望。 既然“上访冤民没有家”与“含着眼泪来找党”都不合时宜,就干脆站在这地块土地上来一首“茉莉花”给贪官污吏提提神。 唐新波电话:15681292914. 何观娇电话:1581059347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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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Aug 2013 12:57 AM PDT ——记江苏省连云港成氏家族依法为祖屋确权屡遭打压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政府在旧城改造、房屋征收及对市级文物进行维修中,由于涉及到成以公、成以正、成以廉三兄弟家部分祖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成家及官方都没有进行产权登记,成氏家族成员要求区政府按照《物权法》、《国务院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未登记房屋在征收决定之前,先行进行确权;而后对文物的维修应该依法进行。 自今年四月初开始,成氏三兄弟通过正常渠道依法投诉维权已经四个多月了,毫无结果。三兄弟及其子女在自家祖屋门口宣传法律法规,宣传总书记习近平讲话精神,及表达诉求的宣传牌及横幅,成了征收主体——新浦区政府决策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继8月8日,区政府调动近百名特警、公安、城管打压成家依法维权,强行对未确权文物非法施工维修之后,8月17日下午,城管人员偷走了成家部分宣传牌。8月18日上午,因为市委书记要来视察,区政府又调动几十名公安、城管、便衣,对成家进行打压。成家几个老弱病残妇为护住宣传板与多名不明身份之人发生了肢体冲突,写有“谁践踏法律、抵制国务院政令和市政府规定,欺压百姓,谁就是历史的罪人!”的标语牌被抢走,撕毁;写有“强烈要求官方出示我们祖宅是‘公房’的产权证明及依据”的标语板被抢走、砸毁;在争夺印有习近平讲话及市房管局违法行政内容的横幅时,69岁的成以正鼻子被城管打出血;66岁成以廉被几名城管抬起来,送往派出所;当市委书记视察到成家门口时,为阻止成家妇女向市委书记递交投诉信,五六个便衣壮汉与成家女人扭成一团,争抢投诉信…… 成氏家族的房屋是靠从事手工业的祖上创造,是中国手工业者创业的标志性建筑物,被定位文物保护单位是成氏家族的荣耀,过去被政府非法经租就是一个错误,如今政府岂能一错再错,以旧城改造与文物保护为由,不依法对该私有财产进行确权,就自作主张进行所谓的“维修”?这样的保护与维修,无法让人有借“保护与维修”实施共产的怀疑! 成家老大成以公说:光天化日之下,暴打维权者,限制人身自由,抢砸私人物品,我们老百姓的人权在哪里? 成以公电话:0518-85456010。 成以正电话:15061310791。 成以廉电话:1377558443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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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Aug 2013 06:26 PM PDT 2002年12月,我儿李伟毕业于四川省交通学校。经过考核后被招到四川成绵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绵阳管理所。我儿依照单位招工条件,和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于2002年12月28日到绵广高速公路收费站做收费工作。
2005年5月17日下午,我儿在代收绵阳通行费20元时,驾驶员放弃票据,我儿把驾驶员放弃的票据随意丢在办公桌上。一个星期后,稽查组人员别有用心诬陷我儿有贪污行为,但至今单位也没有拿出确凿的证据,而他们这样做的真正目的是想抢我儿的工作位置。因而,绵广高速公路管理所不顾事实真相,于2005年6月21日做出《绵管所发(2005)53号》文件,对李伟做出留用查看3个月,将其收取的20元现金解缴为通行费的处理(详见附件1)。” 2005年9月21日,绵广高速公路管理所给我儿李伟下发了《绵管所(2005)23号通知》。“李伟:…….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来管理所办理辞退手续。”(详见附件2)这种没有法律依据,明欺负人的行为,让我们无法接受。 当时我非常气愤,多次找绵广高速公路管理所领导要说法,领导们以各种借口推脱、回避我。我被迫依法保护我们的权利。我从2005年至今,先后求助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而这些所谓的执法者们,完全无视法律与事实,明目张胆的官官相护。在这8年时间里,他们没有给我拿出我儿李伟贪污的有效证据,致使问题到今天还没有得到解决,让我耗费了大量的维权成本。因而,我下定决心已定要把官司打到底!为我儿李伟讨回公道。 我作为李伟的母亲,供养孩子读书花掉四万多元,孩子刚找到工作上班,单位还要交押金1500百元,档案费、服装费还要我们自己出,一切手续刚刚办好,单位便找借口把我孩子开除。 单位究竟为什么这么做?几年来我做了调查,类是我儿李伟的遭遇不仅仅我儿李伟一人,还有很多人。领导们用他们的特权,想开除谁,就开除谁,想安排谁,就安排谁,这种以公谋私、用人唯亲的行为,至今无人管!在我们当地没有关系的人,工作不会有一点保障。我们这么一个明显的案子,却要我们打了八年官司,输了八年!可见中国的司法有多么黑暗! 八年来,我咨询了相关学者、法律专家、知名律师,大家对我的案子都感到很奇怪,我儿李伟被开除的法律依据到底是什么?我儿李伟根本没有贪污行为!法律是要讲证据的,造假也要圆满些。即便我儿李伟真的贪污20元钱,为什么当时单位没有对我儿李伟直接做出开除决定?既然当时单位对我儿李伟做出“留用查看3个月”的处罚决定,我儿李伟再没有犯错误,为什么还要对我儿李伟做出开除公职的决定?这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的事实,现今相关执法部门还不承认他们的过错! 因而,我希望媒体与网站帮忙,把我这一明显案件公布于众,让社会评评理,到底谁在违法?(待续) 2013年8月25日 受害人母亲黄小平 联系电话:13121230806。 此信息由反腐联盟马波整理、权利运动劳工权益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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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Aug 2013 06:59 AM PDT 《控 诉 申 诉 状》
控诉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薛国强,男,1928年10月10日出生,住佳木斯市郊区长清乡佳西村。 联系电话:13845400176 控诉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淑琴,女,1937年8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与薛国强为夫妻关系。 被控诉申诉人:佳木斯市郊区长青乡佳西村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刘忠元,村委会主任。 控告申诉人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对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7月6日(2009)黑民申复字第160号裁定不服,特提出控告申诉,控告申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请求事项 一、撤销(2006)郊民一初字第122号民事判决、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法院(2006)佳民一终字第203号民事裁定书、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佳民监字第82号驳回申请再审通知书、(2008)佳民监字第13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黑龙江省(2009)黑民申复字第160号民事裁定书; 二、要求法院依法立案审理土地侵权纠纷案。 申请再审依据《民诉法》200条一项规定: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裁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200条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本案(2009)黑民早复字第160号民事裁定书适用法律错误,申诉人1984年1签订家庭联产责任制承包合同,在1989年3月1日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此外,同时、同地村民谢起春、王凤琴因同样案由法院却予以立案审理,并支持了其诉讼请求。 事实及理由 1984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控告申诉人承包7.12亩土地,1989年调整为6亩土地,1991年佳西村以原告每月领取10元退休金为由强行收回承包6亩土地,高价转包给外来人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之规定。佳西村已构成侵权。 一、二审法院出《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函》认定该案的性质属于农村分调土地纠纷,应由政府主管部门处理,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二、重审时动员当事人撤诉,当事人坚持起诉的,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以上两点供重审参照。 驳回原告诉求是错误的。依据《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的”应予立案。省法院依据本案驳回控告申诉人的请求,是错误的,实属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一、二审判决及省法院裁定驳回确有错误,请最高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再审,撤销以上裁定,发回再审。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控告申诉人:薛国强 李淑琴夫妇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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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Aug 2013 04:00 AM PDT (2013/8/25)权利运动发布:
2013年8月19日晚,北京的王玲、李丽荣、蔡志国、王永成,以及在京的维权访民几十人抵达泉城,希望旁听济南市中级法院对滥用职权的薄熙来的公审。 第二天(20日)早晨天还没有亮,王玲等就被截回,领略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滥用职权!尤其是朝阳区的王玲女士,被非法拘禁在朝阳区公安分局太阳宫派出所至今已经第六天,而且派出所还雇佣临时工保安强行与王玲女士共居一室。 据王玲反映,自己被关押在一个小房间,派出所至今没有给予关押的任何手续,还雇佣齐小勇、金小豪、张峰、张小海等临时工保安24小时贴身监控。到晚上,临时工保安居然强行要与王玲共居一室!王玲见呵斥无效,就只能睡在走廊的地上。昨天晚上,王玲还与想睡在自己旁边的临时工保安进行厮打。 今天,太阳宫派出所所长李树国与六天前参与劫持王玲的女警肖新果值班,王玲再次要求他们出具关押手续,以及停止用临时工保安对自己的人格侮辱。但这一对男女根本不予理睬。 王 玲电话:15201472645。 派出所电话:010-64212857 01084612857 副所长所长戴晨明电话: 1391183290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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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Aug 2013 03:04 AM PDT 作者:路边小草
日前,上海访民陈启勇、李惠芳两人均收到上海高院驳回劳教案再审申请通知书。 穷人和访民,上海法院拒受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司法腐败更众人皆知。上海高院法官聚众红楼嫖娼,法官与妓女同枕共舞成了地球人的笑料。这不仅是上海人的耻辱,更是国人的耻辱! 2013年8月19日上海市民第111次集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人民来访接待室,请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履行督促法律实施的责任,监督“一府二院”,捍卫法律维护公民诉权。8月21日,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为了立案,第374天向地方法院请愿。上海三级法院为了袒护地方政府行政部门的违法行为,抛开司法公正、公平,抛开诉讼法的七天立案的法律规定,公然剥夺公民依法享有的诉权。老百姓法院立案难于登天。 回顾2010年2月20日下午,上海被强迁访民李惠芳、陈启勇因疲劳正在里间午睡,儿子在旁用电脑,长宁新泾街道派来监控、跟踪李惠芳的社保人员则坐在外间。突有新泾派出所警察张庆友和一个不明身份便衣者擅闯入室,非法告知不许集访等并拍摄二人穿睡衣盖被躺卧照,随后无任何手续数次口头传唤,李惠芳和陈启勇虽据理力争、依法抗议,但最终在二十几个尽职忠权的英猛警察猛力出击并踢坏了卫生间的厕所后,被抬头扛脚、揪扯头发强制带往派出所。3月29日李惠芳被劳教一年半,陈启勇被劳教一年六个月。 李惠芳、陈启勇情况简介 李惠芳与家人原居上海市长宁区北瞿路屈家桥980号,系独幢一百多平方的二层楼洋房。离异后独自抚养儿子的她,曾到欧洲经营多家餐馆数年,生活富足。2002年回国办理事务时恰遇家中拆迁而耽搁返欧。2005年8月7日,地方政府借“麦沙台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名义,投放二枚烟雾弹破门强拆,并将割颈抵制非法强迁的李惠芳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转取保候审。之后,李惠芳不断上访告状。2006年有关部门不顾她身患重病需立刻住院手术和未成年儿子无人监护,以“上访滋事,扰乱秩序”罪名再次刑事拘留一个月,然而于6月13日将她非法劳动教养一年,致使李惠芳重要器官摘除,成为残病患者和部分丧劳人员。李惠芳的私有财产也被政府指使他人抛扔路边。 2009年3月5日,李惠芳又因到北京申请游行而受到欲加之罪的行政拘留5天整治;同年11月奥巴马访问中国期间,李惠芳因在北京国宾馆附近逗留,而被处行政拘留10天,同时被拘的还有陈启勇等其它共31位访民(涉及陈启勇的部分,下不再重复)。 陷入困境的李惠芳曾试图求助司法救济,并多次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所有案件法院都违法无理拒收。随着维权知识的丰富和历炼,李惠芳意识到单靠个人的力量是极其弱小的,只有互助团结才能推进中国民主法制的实现。为此现在的她不仅坚强不屈依法维权,还尽绵薄之力帮助他人,在访民中享有良好声誉。 2009年5月,她因与陈启勇一起帮助冯正虎先生向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府有关部门寄发督察简报,而被公安传唤、抄家、威胁。但自2003年5月23日至今,遭受了暴力强拆、栽赃陷害、劳教、拘留,软禁、武力截访、抄家等无数次黑恶厄运罩应的她,早已适应并不再惧怕任何强权的打压和迫害,原先只知赚钱养家、构画明天、追求安逸的她已被腐恶官员激发为学法知法、为权利而战的维权勇士,虽然屡告屡败,但将维权进行到底的决心已不可改变,为中国的法治进程作出公民应有的努力,更为还她和无辜儿子公道,为下一代不再遭受类似我们今天的悲惨命运! 访民陈启勇也因抵制非法强拆走上上访之路,与李惠芳一样,他也热善厚道,并曾多次因打抱不平而遭上海当局的痛恨、整治。 2009年4月7日上午11时,陈启勇路过徐汇分局田林派出所门口时,见民警强夺访民家年老者祭典祖先的容器,善打抱不平的他指责警察违法、劝导警察从善,当即遭到田林派出所民警的群殴,撕破衣裳、掐住喉咙、击打面部、轮流狠踢下身,为防门外民众指责,还将陈启勇强行拉进派出所,将他双手反拷后,又拳打脚踢,施展淫威猛劲。 当晚20时,历时9小时后,才结束被非法拘禁的状态。多处负伤的陈启勇立刻往医院就诊,结果血尿三个+。 与李惠芳和上海绝大多数访民一样,陈启勇无论是被非法拆迁、还是被非法限制人身、殴打致伤,都跑断腿也状无处告。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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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Aug 2013 09:13 PM PDT (2013/8/25)权利运动发布:
我们是贵州省独山县麻尾区人,1956年我父母亲为了配合麻尾合作社,将自己的四进房产设为麻尾合作社第一门市市店。合作旅社的房租金多年未付给父母亲。1968年在文革中母亲被逼迫致死,但在被害前明确了房产所有继承权归我家六兄妹所管。 1977年后,麻尾合作社人员勾结人民政府涉嫌多种逼迫欺骗侵权的方式,协迫我家六兄妹离开麻尾,预谋剥夺权财的野心,违背国家法律规定,侵犯我家的合法财产权,强占我家四进房产门面继承权,剥夺我家六兄妹的合法生存权利。 1968年5月16日,母亲被残害致死。安葬后又被掘墓、摧毁棺木、暴尸荒野。事后留下了夏廷藩、夏廷超、夏廷英、夏靖、夏廷鵉、夏廷惠六兄妹,全部被威胁逼迫家破人亡流离失所。 1979年政策平反清算,我们为了维护自家合法财产继承权益,就到独山县麻尾政府,交涉父母亲留下的房产与麻尾供销合作社第一门市房。1979年12月23日,政府用胁迫手段与夏廷藩(夏廷鵉)私自签订协议,承认房屋产权归我六兄妹所管的权利,但在未通过其他4兄妹的同意或者授权,以4500元租金转让了房屋产权。 法律明确规定,房产的变更、转让必须有全体共有人同意,政府用胁迫手段与夏廷藩(夏廷鵉)私自签订协议应属无效。为此,我们一直在不断追诉,依法向上级有关处理负责人要求解决被霸占房产继承权的问题。 2012年11月21日,经政府职能部门测量我家四进房产面积约1000多平方米,但依然被供销社非法霸占至今,严重造成我家门市租金损失巨大。望各级领导对法律进行确认违法,我们相信人民政府监督负责人员应该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受害人负责,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来认实本案。 以上事实准确,特请求中共中央各级领导责令麻尾供销社返还我六兄妹的合法财产。赔偿门面至今的损失。 夏廷惠电话:1569270925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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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6 Aug 2013 06:22 PM PDT (2013/8/27)权利运动发布:
在北京上访走投无路的吉林省白城市访民高丽萍向权利运动发来投诉材料,控告白城市洮北区法院徇私枉法,扣押自己的出租车长达22年,而受理国家赔偿的白城市中级法院与吉林省高级法院,为下级洮北区法院的不法行为百般袒护,导致自己的经济损失不断扩大。 据了解,高丽萍与丈夫徐建军在九十年代初就有了一辆吉G70112出租车,夫妻俩起早摸黑打拼,家庭经济条件开始富足有余。1992年,孙建军因为替朋友担保,借了洮北区法院院长呼志臣的小姨子孙亚萍4万元,朋友到期没有履行还款,而被高丽萍告上法院。 可能孙亚萍是院长小姨子的关系,洮北区法院居然在不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高丽萍的出租车扣押在孙亚萍处。当高丽萍当天就替丈夫偿还了担保款后,于第二天在法院工作人员陪同下到孙亚萍处提车时,发现出租车已经严重损坏,根本无法启动。洮北区法院见状,就将出租车拖到汽修厂,至今22年过去了,洮北区法院与孙丽萍没有返回高丽萍的出租车。 高丽萍说:在我上访的22年中,要求洮北区法医与孙亚萍对非法扣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就因为吉林省白城市中级法院不受宪法限制,法官违法无人管,逼于无奈进京上访,找人大,人大不理,找法院也不接谈,无耐准备到中南海放气球,希望气球内的材料让主要领导知道,却被地方政府、公安局以此为由,在2009年9月30日强行劳教,连夜送到吉林省女子劳教所。 我被送入吉林省女子劳教所,无人对我做细仔的身体检查,当时值班的警察态度非常蛮横,在询问我有病没有时,我对她说,我快两月没来月经了,她说:“不来还能怎的,那么大岁数了,”进所我就病了,每天都呕吐不止,可是过了两个多月,管教发现我病的越来越严重,大队长立刻领我去医院检查,结果是我怀孕四个多月了,于是我被放出劳教所,我当时因身体不好,只有先回家,把身体养好些,把孩子生下来。 至今劳教所也没给任何说法和有关手续,劳教时也没有劳教票子,事后给个复印件,省劳教所至今也没有个解教手续,现在我只有接见证为证据。在我不断上访,又被接访人弄成骨折后,地方才在2011年给个提前结教说明书,现特向吉林省司法厅劳教管理局提出告诉。 请有关领导主持公道,还孩子个公平,还我公道,并追究不作为的劳教警的责任,对给我精神上和经济上造成的负担,给予补偿。 上访人:高丽萍 联系电话:1332436901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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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6 Aug 2013 06:02 PM PDT 原文: “他们无缘无故的关押我!”近日,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居民苏继兰向笔者反映,今年3月7日,她住在常州,夜间被一帮人拖回镇里上“学习班”,结果被关了3天3夜,“还遭暴打”。 笔者调查了解到,苏继兰曾因邻里纠纷未得到妥善处理而多次上访。大冈镇政府有关负责人称,她是重点盯防对象,采取这样措施是怕失去控制,“让她回家到学习班学习。”有关法律专家表示,“学习班”是政府权力的滥用。 看望子女被强行带回 63岁的苏继兰是位寡居老妇,住在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大冈街道团结居委会。所生儿女现都在常州某单位工作。2013年2月8日,苏继兰带着农村里的土特产到常州儿女处团聚。 3月7日晚上11点左右,睡梦中的苏继兰被一阵敲门声惊醒,一群自称是大冈镇镇政府的人员来到苏继兰的住地,先将她带到门外,随后开来一辆面包车,将其“塞”进车内带离常州。 据苏继兰回忆,当天她与女儿怄气,住在常州的一家旅馆里,“不知道他们找我干什么?”人被逮到面包车上,大冈街道书记卞红亮和大冈街道团结居委会副主任葛青才告诉她:“是镇里怕我到北京上访,拽我回家。” 3月8日凌晨苏继兰被带到大冈镇大桥旅社。早晨6点多钟,镇里10多个城管人员将苏继兰掯到一辆汽车上,押送到离大冈镇10多里的同兴村废旧校舍看管起来。 关押3天3夜还遭殴打 据周边的村民及在废旧校舍长期收废品的戴姓夫妇证实,苏继兰被关押在这里前后有3天,看管他的人有10多个,一天6班,每班4人,24小时看管。“苏继兰的性格比较倔强,被关押期间时常大吵大闹,所以遭到看管人员的殴打。” 3月10日早晨5点多钟,一位看管苏继兰的农民,实在看不下去,趁值班的时候,偷偷的将她放跑。“我一路狂奔,跑到公路上,刚好有辆电瓶车经过,我拦了车说是自己早上被汽车撞伤了,请人家带我一段路。” 苏继兰说,后来他就躲到紧邻大冈镇的北蒋镇的亲戚家,亲戚一看她被暴打得不成人样子,于是就送她到北蒋镇台北新娘影楼拍照留证,据台北影楼的老板王先生介绍:3月10日早上八点左右,苏继兰等2人来到他们的影楼,我当时看见她的脸全部肿着,吓了我一跳,她们要要拍照留证,我就给她拍了照片,笔者调查时候,王先生还从电脑里面找到苏继兰当时拍照的底照。苏继兰拍完照片后,她又到北蒋的邻近的秦南医院疗伤。4天后,苏继兰决定去北京反映遭大冈镇政府人员非法拘押和被暴打之事。 进京信访被拘留10天 “刚开始我根本不想去北京上访。”苏继兰告诉笔者,她已很长时间不上访了,无缘无故的遭到镇政府人员的关押和暴打,所以“我发誓借钱也要去北京上访”。 3月16日下午,苏继兰来到北京。18日,她身穿“状衣”在北京饭店门口行走,后被北京某派出所民警接到所中询问,并通知大冈镇人员领回盐城处理信访问题。20日,盐都大冈派出所出具传唤证,依法对苏继兰进行传唤询问,并在当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苏继兰罚款300元,行政拘留10天。 面对这样的处罚,苏继兰不服并继续申诉。5月15日,就“非法上访”的问题,她已向盐城市公安局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目前,她在等待复议后的消息。 邻里纠纷多次反映未果 大冈镇政府为何对苏继兰进行盯防?笔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前后,苏继兰就因为修建旧房问题和当地村建办等部门发生矛盾,并多次上访。 2011年5月21日,苏继兰丈夫因为交通事故而去世,生前留下一批准备建房用的材料。因苏继兰悲伤无暇故及,2011年8月15日这批建房材料突然被盗。 苏继兰报案后当地派出所进行了现场调查,因一邻居被警方调查,故多次与苏继兰家发生纠纷,苏继兰作为一位孤寡老人,每次都到大冈派出所报案,但是案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因为我实在斗不过他们,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可一直没有一个满意的答复。”苏继兰说,2012年8月19日,她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公安机关递交了《立案申请书》,要求追究和她发生纠纷的人员的法律责任,直到苏继兰提出行政复议后,公安机关才答复:打她的人被处以罚款。“之后我没有再上访。” 居委会:带回来是到学习班学习 大冈镇为何要去常州抓苏继兰,她没有上访为何要关押她?“她是一个老上访户,搞得大家很头疼。”盐都区大冈街道团结居委会书记蔡士兰说,今年3月7日之前,“上面”要求对重点维稳对象进行盯防,“我们前后打了很多电话给苏继兰,她不是不接,就是把电话摁掉了,很急人。” “当天我到苏继兰的大丰娘家找,也没有找到她。”蔡士兰说,后镇上通过“内部关系”在常州一家旅馆发现了她的行踪。“人是由我们居委会的葛主任把苏继兰从常州带回来的,先送到大冈的一家旅社,后送她到同兴村学习班学习的。” 负责大冈街道维稳工作的大冈镇人武部部长任浩告诉记者,这个人不好惹,她不但与邻居为建房问题有矛盾,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事,结果是把责任全推到政府身上,要求政府给予解决,否则她就上访,至今有好多年了。 任浩表示,上级部门早已对苏继兰的事作了上访终结,“把她带回来,目的是怕失去控制。” “我不知道这个事情。”盐都区公安局大冈派出所教导员称,苏继兰被关“学习班”殴打一事并没有报案,此事他也不清楚。 律师:“学习班”里被殴打涉嫌非法拘禁 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认为,《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条中均没有规定苏继兰的行为是“非法信访”。江苏的《关于依法处理进京上访违法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没有规定在非“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国家指定的接待场所”身穿“状衣”信访是违法行为,北京饭店门前不是“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国家指定的接待场所”,因此,苏继兰身穿“状衣”在北京饭店门前信访,既不是被《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明文禁止的,也不属于《意见》中所规定的违法行为。 “以办学习班的名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权利,是在滥用行政权力。”吴立宏表示上访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只要其行为合乎《国家信访条例》的规定,那么各级政府就“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而不是打击报复。吴立宏指出,以“学习班”的名义关押苏继兰,被关押时间达3天3夜还遭殴打,行为实施人已经涉嫌非法拘禁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相关当事人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 吴立宏说,在现实生活中,行政机关漠视公民人身自由的事例还是屡见不鲜。这主要恐怕就是由于目前一些地方政府行政权力过大,普通公民往往只能忍气吞声,不能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所以,当前最需要做的是伸张权利、约束权力。(钟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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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6 Aug 2013 06:46 AM PDT 《控 告 信》
尊敬的全国人大领导: 我是边静仁,一名退休教师,只因为吉林省白城市两级法院徇私枉法造成我十六年无家可归,在审判时,认定事实错误,证据采信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把教育局分给我的福利房剥夺,错判给前夫陈洪武,造成我十六年无家可归,因此请求各级领导给与重视,彻查此案,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具体事实如下: 1、法院违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公房使用承租问题的解答”与“妇女权益法”规定,用枉法裁判剥夺我的居住权; 2、一个案件多次审理,却始终都是一个主审法官在审理,这是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 3、在(2009)白洮重审初字第68号判决中采纳了无法律效力的、已被省高院撤销的证据做了定案依据,这时典型故意枉法行为; 4、歪曲事实,不对事实进行核实查证,武断判案,否认并歪曲了事实证据。造成错案,持续十六年之久,给我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也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综上所述:请各位领导对吉林省三级法院的上钩下联、徇私枉法的行为严加重视,指派专人查实,早日了结此案,使我晚年能过上平静的生活。{所有证据数十份,如有需要可以邮寄} 呈信人:边静仁 联系电话:13843684361。 2013年8月24日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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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6 Aug 2013 06:40 AM PDT (2013/8/26)权利运动发布:
上海世博难民沈金宝2008年因世博配套工程商铺被非法强拆,至今无人管,从当初开饭店的小老板变乞丐。 今天上午,沈金宝去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找领导,领导的保镖阻止不让进。下午,沈金宝只能再去上海南京路乞讨,到15点多钟被南京路派出所的警察抓走。目前被非法拘禁在派出所的沈金宝说,派出所不给吃饭,请求中外媒体和各界人士关注。 联系电话:15801785736。 此信息有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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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6 Aug 2013 01:12 AM PDT (2013/8/26)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领导接待日,已经替被杀害的丈夫薛本福追凶15年的陈梅珍第4位数走进公安局与检察院的接待室,得到的答复依然是:“我会向领导汇报”与“我们会调查的,请耐心等待”。 上午,陈梅珍与女儿先到福清市检察院和福清市公安局。在检察院,陈梅珍主要反映的是98年薛本福被杀害的这个案子的经办人吕贤辉(98年福清市刑事侦查大队中队长,现福清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弄虚作假伪造通缉,帮助杀人凶手逃匿十多年;1998年福清市公安局局长林孜包庇袒护下属胡作非为,对于这种徇私枉法的行为视而不见,明目张胆充当罪犯的第二重黑色保护伞。我们要求福清市检察院督促福清市公安局要有所作为,并要求对吕贤辉、林孜等人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给陈梅珍填了一张信访登记表,然后重弹一句15年的老调:我会向上级汇报的。 之后,陈梅珍母女俩又去了福清市公安局,接待的是福清市刑事侦查大队刚刚调来的大队长(警号为150626)。陈梅珍要求公安局联络国际刑警势必要将潜逃国外的王松抓捕归案,因为王松才是侦破案子的关键;还要求公安局要把其余4个公安至今不透露真实姓名的凶手(阿兰、阿丁、阿华、阿丁的朋友)以真实姓名在全国发出通缉。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耐心听完陈梅珍的诉求,用继承前任的老调答复了陈梅珍:我们会调查的,请耐心等待。 据陈梅珍反映,薛本福于1998年初在福清市阳光大酒店承包经营四楼韵豪的舞厅,因跳舞跳得好,所以很多人慕名来舞厅学舞,薛本福就成为教舞的教练。其中有位学舞的女人叫侯小平,经常来舞厅学舞,也常邀请薛本福做舞伴,其丈夫何希建(系杀人凶手)知道后醋意大发,但又阻止不了侯小平喜欢跳舞的行为,于是就对薛本福起了杀心。 1998年7月17日下午2时许,何希建有预谋有策划的纠集了王松等十余人,并且购买了四把菜刀,携带作案刀具闯入韵豪舞厅对薛本福进行大肆砍杀。致使薛本福千疮百孔,遍体鳞伤,动脉血管被砍断裂,血流如注,当场昏死在地上。到此时,杀人凶手才匆匆而去。在场目击者见薛本福尚有余气,即将薛本福送往福清市医院抢救。然而由于凶手刀刀致命,薛本福在被人送往医院抢救的路上因流血过多不治身亡。 案发当天,凶杀案主谋何希建就已经落网,然而案发第二天,福清检察院某某检察官作为担保人以50万现金以及一部小车将其取保候审(因何希建父亲以前也在福清检察院任职)。随后何希建便不知所踪,公安机关称其潜逃,已在网上发起全国通缉,声称案子一直在跟踪,凶手没地方找。但案发后何希建多次出现在福清、福州、江苏、上海等地,并明目张胆到福清市公安局外事科办理因私护照,还在福清交警大队办理了驾照等证件,甚至在1999年12月19日还变动了户口。直至2011年,陈梅珍才发现当年案子经办人吕贤辉等(原系福清市刑侦大队中队长)弄虚作假伪造通缉,帮助凶手逃匿十余年。据说,何希建如今已是某商会会长。 虚假通缉中罪犯的相片、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完全作假。知道通缉被伪造后,陈梅珍于2011年3月份开始状告当地公安机关弄虚作假袒护包庇杀人犯。要求公安机关将假通缉纠正,尽快将凶手全部抓捕归案。想不到,纠正以后的通缉上的地址还是作假。 随后,陈梅珍就多次到北京有关各部委上访。迫于压力,福清公安局终于有所行动,出警抓人。至今已经抓获7名凶手(包括主谋何希建),但仍有五名凶手在逃。 陈梅珍电话:1537591106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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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Aug 2013 10:51 PM PDT “八九”民运,是一场以北京为中心,波及全中国,影响全世界的波澜壮阔的爱国民主运动。这场运动,引发了苏联东欧的巨变,拉开了全世界新一波的民主浪潮,却遭到执政当局的血腥镇压,数以百计甚至数以千计的学生和市民被屠杀,中国的民主进程也因此而中断。
二十四年来,在权贵资本主义利益集团的主导下,统治者在资源和环境问题上的竭泽而渔,社会全面溃败进而失去进行长远思维的能力,国家失去了共同的目标和价值追求,执政者面对困局却束手无策,权贵家庭纷纷移民海外。 与“六四”一代相比,新一代的年轻人不仅要面对更加严重的腐败,还要面对教育、医疗、住房等新三座大山、恶化的环境生态以及全面溃败的社会,以及现实的种种问题,如泡沫化的楼市、飞速的通胀、昂贵的物价和完全不能让人放心的食品,干净的水和空气都成为奢望。 “六四”一代,不再年轻;新的一代,虽无尊严,但已然觉醒。我们还要沉默多久? 2014年6月4日是“六四”25周年纪念日,逢五逢十都是国人传统的大日子,在统治者面临政治危机、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等三大危机交织并难以为继的关键时刻,发起一场具备足够理想性、具备足够号召力、能凝聚和团结一切有志于推动中国民主转型之人士的“六四”25周年纪念活动,是一种历史的责任,也是对未来的交代。 “六四25周年重回天安门”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起的运动。活动号召在2014年6月4日上午10时,万人齐聚天安门,纪念“六四”25周年。重回天安门,不只是曾经参与“六四”的人重回天安门,而是全体民众一起重回到“六四”时期的诉求——反腐败,自由民主公平正义。在认同普世价值的前提下,找回每一个人的尊严,找到我们共同的愿景,找回这个国家、这片土地以及这片土地所承载的文化的民族的核心价值。 我们呼吁统治当局主动回应民间诉求,释放所有政治犯,开放报禁党禁,开启民主转型进程并最终结束“一党专政”,为“重回天安门”运动创造良好的外在条件。 我们希望通过充分动员,能有足够的民众能抵达广场纪念“六四”25周年。如当局拒绝主动转型,广场的纪念活动或有可能发展成非暴力的广场革命,国家和社会将不可避免地进入短时混乱和失序的状况,甚至有可能付出不必要的成本和代价,如这种情况出现,当局应为此负全部责任。 如没有足够的人员抵达,动员过程也能充分调动和消耗维稳力量,为中国民间力量发育创造条件,推动变革早日到来。不排除在表态支持者足够多的情况下,提前至2013年10月1日起进行“重回天案门”活动预演,届时官方网站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不管是“六四”事件的幸存者和受难者,还是中共建政后”镇反“、“反右”、“文革”等中国历次政治运动的受害者,或是“西单民主墙”、“零八宪章”、中国“茉莉花革命”、“新公民运动”等历次民主运动的参与者和支持者,或是因法轮功、家庭教会等践行信仰自由权利而受到迫害的人士,或是因组建及参加中国民主党、新民党、社民党等践行结社自由权利而受到迫害的人士,或是因言获罪或践行出版自由权利而受到迫害的人士,或是复转退军人、国有银行买断工龄职工、民办教育、拆迁征地等利益受损的维权上访者,或者只是对权贵资本主义利益集团不满的觉醒者,希望大家能摒弃恩怨与成见,一起来响应行动,给自己和后代一个可以期许的未来。 现在中共专制政权势如垒卵,任何一场能够对维稳体制造成压力的运动都极有可能成为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稻草。错过一场运动,就有可能错过未来中国的政治舞台。 “八九”民运启动了新一轮的世界民主浪潮,希望“重回天安门”运动能得到世界各国政府及人民的支持,成为扫除全世界仅剩为数不多几个专制国家的最后一波巨浪,从而让世界每一个角落都能普照自由民主的阳光。 让“六四”事件的遇难者的亲友回到广场悼念致哀,让“六四”事件的参与者回到广场完成未竟的心愿,让“六四”事件的见证者回到广场再次见证,让“六四”事件的后来人来到广场谱写自己的篇章。“我们只要赢一次,他们就永远输了。”是时候了。 *《是时候了》* 朱虞夫 是时候了,中国人!是时候了 广场是大家的 脚是自己的 是时候用脚去广场作出选择; 是时候了,中国人!是时候了 歌曲是大家的 喉是自己的 是时候用喉唱出心底的歌曲; 是时候了,中国人!是时候了 中国是大家的 选择是自己的 是时候用自己选择未来的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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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Aug 2013 08:10 PM PDT 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各位领导:
我是黄光玉,家住吉首市镇溪街道办事处红旗门吉新社区四组。2004年因他人非法在我的房基地下方取土,导致我新建的房屋基础下沉,房屋多处裂缝。2012年2月29日,经湖南大学土木系鉴定中心鉴定,我新建的房屋成了D级危房。 为了维护我一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对面三户居民人家的生命财产安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于2004年中旬至2007年中旬,我数百次到市、州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上访,但这一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却得不到合理解决。迫使我于2007年中旬进京上访维权。多年上访的艰苦生活,让我承受了正常人难以想到的痛苦。吉首市政府对我多次采取非法关押。想用残酷的镇压手段限制我依法维权。 2009年6月6日,吉首政府以莫须有的罪名“扰乱社会秩序”强行将我送进湖南省白马龙教养所劳教。在白马龙教养所,我被折磨的死去活来,还被每天要劳动12个小时。早晨五点就得起床劳动,做牛皮纸袋、珠绣、安装耳机、辣椒加工等繁重的加工生产,为当权者创造经济利益,稍有怠慢,就要遭到体罚,青蛙跳、抱头跳、严管(让人面墙一动不动的站着,直到人昏倒为止),如不服从体罚,就要遭到更残忍的毒打。吃的米饭,时常可以看到老鼠屎,菜是咸盐水中有点烂白菜,有时有些油水,是把管教们吃剩下的剩菜加进去。管教们的生活相当奢侈,每个管教干警在值晚班的时候,都要有学员专门服伺。服伺管教干警的学员也要有关系、有钱、干活利落的年轻学员才有可能被录用…… 我于同年七月中旬病重。劳教所医务室向医生给我做了检查,结果发现我病重,“心肌缺血”。8月31日,白马垅劳教干部带我去株洲市第二人民医院检查,结果发现我患有“高血压2级、冠心病、心律失常”等疾病。9月3日,大队长袁佳慧、我的保教干部贺宁,怕我死在白马垅劳教所,通知我办保外就医。我当时考虑到:我患有的多种重病,是劳教所把我折磨的。即使劳教所提前释放我,我个人也没有经济能力看病。 如果我死在外面,还不如死在劳教所,有人给我收尸。因而,我拒绝劳教所为我办保外就医。我每日在劳教所服三次药,苟延残喘。管教们天天劝我早日出去找政府解决具体问题。11月6日,我老母亲委托亲友到劳教所也劝我早日出去,亲友语重心长的话语让我改变了观点。我出狱后找到镇溪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仅给我拿了两千元钱看病,再不管我的死活了。 我的不幸遭遇太多太多了,这里一下让我无法全部讲清,如领导们想看我的命运有多惨,敬请领导们上网关注。这里我主要想和各位领导谈一下,你们十九位领导参与的调解、并形成解决问题的《会议纪要》为什么至今不给我兑现? 我黄光玉是一位不幸的女人,孤儿寡母,天降灾难让我在艰难的上访路上受了10年罪。但是我非常尊重你们十九位领导!在2013年4月8日,联席会议上作出的《会议纪要》。不管怎么说,如果您们做出《会议纪要》如能早日兑现,我这位不幸的女人也算有了一个生存的空间。从这一点上说,我非常感谢你们十九位领导!您们在《会议纪要》上定的60个工作日落实,我已经苦苦的等了130多天了,不管如何去算,已远远你出您们规定的期限。这让我难以理解,政府作出的决定长时间得不到落实,让我们老百姓如何相信政府? 我的病情,迫使我来京就诊,顺便咨询一下相关专家、记者,我的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8月20日,街道办事处书记沈海清打电话劝我不要做过激行为。并明确和我说政府正在给我落实具体事情。我也向沈书记承诺尊重领导的指示,请领导尽快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苦命人:黄光玉 联系电话:1310723968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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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Aug 2013 07:56 PM PDT (2013/8/26)权利运动发布:
权利运动接到来自济南的消息,今天早晨8点左右,吉林的张继新、河南的李玉凤、辽宁的王素娥在济南中级法院警戒线外被警察抓走。被抓走的三人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抓人的警察可能薄熙来灵魂附体,根本没出示任何法律手续。 审薄熙来滥用职权案虽然是公开审理,但属于社会主义特色的、不是公众或者媒体可以旁听的公开审理。据了解,济南警察为了保障社会主义特色的公审顺利进行,不仅在济南市中级法院外围拉起了警戒线,而且对警戒线外的人们进行盘查,发现是外地人就强行带离。 薄熙来的灵魂是什么?抓他的人给他的定性是滥用职权。看来这滥用职权是传染病,济南警察基本都已附了薄熙来滥用职权病之体。目前,被抓的张继新、李玉凤、王素娥3人被非法拘禁在荆制派出所,滥用职权的警察告诉她们等地方来接人。 郑建慧电话:1552204694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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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7 Aug 2013 06:42 PM PDT 2007年6月中旬,我儿子李小林以优异成绩考上了重庆市开县临江重点高中。由于家里贫寒,懂事的孩子决定在暑假期间进城打工整点钱,添补学费。6月22日上午,我妻子向世碧送我儿李小林去汽车站,路过中河坝河时,河水上涨超出路面,只好趟水过河。由于河水过急,我妻子、儿子二人行至河中间,被河水冲倒不幸永远离开人间。 这意想不到横祸,让我悲痛万分、生不如死。我因为:我妻子、儿子二人的不幸,是由于当地贪官截留建桥款,早就该为老百姓建桥至今没建桥。因而,麻柳乡政府应该对我妻子、儿子二人不幸遇难负全部责任。我多次找麻柳乡政府领导解决此事,领导们一直推托,迫使我从2008年一直上访,为我妻子、儿子二人讨公道,但至今无果。 早在2000年,麻柳乡政府就做了规划,修建丰园村至詹家村一社公路。当时仅我村就有人口800余人,政府规定每人集资1200元修路款,并出工修路20多公里。政府为了减小开支,把中河坝河应该建正规桥没有建桥,只在河面上铺了些沙石水泥。因而,每逢夏天雨季河水上涨,我们老百姓外出很困难。麻柳乡政府以为我们老百姓修路、建桥为名,从2002年至2012年共向重庆市扶贫办申请到495万资金,但至今也没有修建中河坝河桥,资金却下落不明。 由于我一直坚持上访说理。2012年5月18日,麻柳乡政府做出了《麻府(2012)41号》文件。(详见附件1)开县麻柳乡人民政府关于家园村4组村民李家坤赔偿申请处理的回复。此虚假的回复,让我更加气愤。“回复书”上所说的:“修两条两村路支出18.8万元,修人行桥支2707元,公路技改19.8万元,人饮水技改支2.8万元,农电改造9.6万元,办公用费2600元,产业发展奖励支1.42万元,合计51.8万元,结余9.8万元用于金银花补助。”这些与实际根本不符。试问:人饮水技改现场在何处?农电改造的专项资金用于何处?为什么中河坝河桥至今没有修建?建桥款到底被哪位贪官截留了?我妻子、儿子的不幸遇难到底该哪位贪官承担责任? 我现今孤身一人,没有生活来源。去年地方政府因为我上访为妻子、儿子讨公道、举报贪官,地方政府把我应得的救助款也给取消了。这让我对贪官更加愤恨。我立誓一定要把当地政府该修桥而没有修桥,造成我妻子、儿子遇难的真相公布于众,追究腐败贪官的刑事责任。给我妻子、儿子一个公道说法! 2013年8月27日 李家坤电话:13263316506。 此信息由反腐维权联盟马波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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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7 Aug 2013 06:40 PM PDT (2013/8/27)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省无锡市厚桥街道,是前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老家。据新厚桥村村民反映,有78.12亩耕地在多年前被村委会干部侵占,一部分倒卖给开发商,一部分出租、一部分抛荒,除党员干部发了财外,村民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在村民邹惠芬坚持不懈的上访举报后,无锡市的国土部门作出了答复,认定这78余亩耕地无征收审批手续,应该退还村民复耕。然而,拿到的认定村干部非法侵占土地的答复,并没有让村干部将耕地退还村民耕种,为此,村民们不禁要问:党纪国法为何在这里难执行? 既然国土部门认定以书记为首的新厚桥村委会非法侵占村民耕地,就应该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移交到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国土部门既不监管,又不移交,显然有与违法侵害村民利益的村委会唱双簧的嫌疑。 其实,不执行党纪国法不仅仅是周永康的老家,“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的宪法法律不如领导一句话”的潜规则在大陆地区是大行其道。 邹惠芬电话:1377102239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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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7 Aug 2013 10:09 AM PDT ——村民委员会选举打分细则(总分100分)
维权网《中国选举观察》编写组编 被观察村在 省(市、自治区) 县(区、县级市) 乡(镇、办事处),村名 ; 该村 户人家, 口人, 位选民, 个村民小组。 观察员姓名 手机号(或座机号) qq号(或skype帐号) 邮箱 一、村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产生(共10分) 1、由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包含村委会成员)讨论协商村民选举委员会(以下简称村选委会)组成人数及如何分配该人数到各村民小组(以下简称小组)的。(2分) 2、由村委会主持召开各小组会议,以无记名投票产生村选委会成员的。(4分) 3、由村选委会成员无记名投票产生村选委会主任的。(2分) 4、由村委会及时公布村选委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到各小组的。(2分) 注意事项: (1)、村选委会人数由五至十三人组成,以奇数为宜。 (2)、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村选委会成员。 (3)、出席村民代表会议或出席小组会议的人数都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4)、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是老一届还是新一届的代表出席,省级人大常委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规定的由老一届代表出席。 (5)、村选委会成员被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村选委会成员退出村选委会的,应由原选出单位另行无记名投票产生并由村选委会及时公布到各小组。 二、选举宣传(共6分) 1、村选委会把本村《选举工作方案》印刷后发到各家各户的。(3分) 2、村选委会把村委会选举中村民的权利、义务印刷后发到各家各户的。(3分) 3、村选委会把本村《选举工作方案》、村委会选举中村民的权利和义务,用宣传栏的形式张贴到各小组的。(2分) 4、村选委会把本村《选举工作方案》、村委会选举中村民的权利和义务,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车、选举咨询站一种或多种形式向村民宣传的。(2分) 注意事项:选举宣传环节满分为6分。 三、选民登记(共14分) 1、村选委会在选民登记日前,把选民登记开始和结止日期的公告,张贴到各小组,并在公告里附上登记对象包括,a、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b、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c、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2分) 2、以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村民到站登记的。(4分)或者由登记员入户登记的。(2分)再或者不入户登记而“关门造册”的。(1分) 3、村选委会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把各小组选民名单张贴公布到各小组的。(2分) 4、在公布选民名单的同时附上如下内容,告知村民“对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选委会申诉,村选委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的。(2分) 5、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出现变动,村选委会及时公布的。(2分) 6、村选委会在选举日前,把参选证发放到户,并由村民签收的。(2分) 注意事项: (1)、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他村村委会的选举。 (2)、经村选委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3)、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参加村委会的选举。 四、提名确定候选人(共16分) 1、村选委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由村民代表会议拟定村委会的职位(主任、副主任、委员)和职数(即各职位的人数)并及时公布到各小组的。(2分) 2、召开村民大会提名候选人的。(4分)或以小组为单位提名候选人的。(2分) 3、提名票中设有专职妇女委员的。(2分) 4、验证发票、每一位村民都有序进入秘密写票间填写候选人的。(4分) 5、当场当众唱票计票的。(2分) 6、当天或次日以得票多少为序,公布候选人名单的。(2分) 注意事项: (1)、各职位的候选人名额应在提名会议前由村选委会确定并在提名会议前公告到各小组。 (2)、村选委会要告知村民,无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不得提名为候选人。 (3)、采用流动票箱、委托投票提名是非法的。 (4)、候选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应当及时向村选委会书面提出,由村选委会确认并公布。候选人名额不足时,按原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5)、采取无候选人的方式,一次性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的,中国选举观察对其选举过程只观察不打分。 (6)、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五、竞选(共10分) 1、村选委会把候选人的竞选材料(主要含竞选职位及理由、治村设想)张贴到各小组的。(2分) 2、村选委会组织候选人在村民大会上与村民见面并回答村民提问的。(8分) 3、村选委会组织候选人到各小组会议上与村民见面并回答村民提问的。(4分) 注意事项: (1)、村选委会应提前告知村民见面会的时间和地点。 (2)、竞选环节满分为10分。 六、投票选举(上,共18分) 1、村选委会在选举日前把选举日、投票方式(召开选举大会或设立投票站)、开放和关闭投票点、投票站的时间以及投票地点公布到各小组的。(2分) 2、村选委会在选举日前,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公布到各小组的。(4分) 3、总监票人、验证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代书人,投票站工作人员,流动票箱监督员,由村选委会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3分) 4、村选委会把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在选举日前公布到各小组的。(2分) 5、村选委会在选举日前,对所有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3分) 6、村选委会在选举日前,把到流动票箱投票村民的名单公布到各小组的(4分) 注意事项: (1)、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才可以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 (2)、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 (3)、提名为村委会候选人的,不得接受委托。 (4)、委托投票应当办理书面委托手续。 (5)、受委托人在选举日凭书面委托书和委托人的参选证,领取选票。 (6)、受委托人不得再委托他人。 (7)、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8)、老、弱、病、残、孕妇等极少数村民,十分不方便到选举大会会场或分会场或投票站的,才可向村选委会申请在流动票箱投票。 七、投票选举(中,共26分) 1、选举大会由村选委会召集、村选委会主任主持的。(1分) 2、村选委会成员在选举大会上向村民报告本次选举工作情况的。(1分) 3、村选委会成员在选举大会上向选民宣读投票办法的。(1分) 4、候选人在选举大会上发表竞选演说的。(4分) 5、由总监票员、监票员当群启封、清点选票张数的。(2分) [上午 12:12:33] 姚立法:选票箱里面出政权: 6、由村选委会成员向村民讲解选票下方说明的。(2分) 7、有序验证发票的(说明,秘密写票间有人时不能发票,每一验证发票处每次只能发给一位村民选票)。(2分) 8、登记参加投票的村民无一不进入秘密写票间写票的(到流动票箱投票的除外)。(4分) 9、当场、当群清点并销毁剩余选票的。(1分) 10、当场、当群集中所有票箱、混合选票后清点选票数的。(2分) 11、当场、当群唱票、计票的。(4分) 12、当场公布投票结果的。(1分) 13、封存选票,当场宣布当选名单的。(1分) 八、投票选举(下,共20分。采用选举大会方式的不用该标准评分) 1、按选举日前公告的时间开放、关闭投票站的。(1分) 2、由选举工作人员当群启封、清点选票张数的。(2分) 3、有序验证发票的(说明,秘密写票间有人时不能发票,每一验证发票处每次只能发给一位村民选票)。(2分) 4、登记参加投票的村民无一不进入秘密写票间写票的(到流动票箱投票的除外)。(4分) 5、当场、当群清点并销毁剩余选票同时密封选票箱的。(2分) 6、集中票箱,当群开封、混合选票后清点选票数的。(2分) 7、当群唱票、计票的。(4分) 8、当群公布投票结果的。(2分) 9、封存选票,当群宣布当选名单的。(1分) 九、投票选举注意事项 1、村民有权监督流动票箱投票过程。 2、参加投票的村民人数,以从票箱收回的选票数为准。 3、票箱集中后检验、清点选票前,应将选票混合。难以确认的选票应当由监票人在公开唱票计票前提交村选委会讨论决定。 4、村选委会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选举无效。 5、候选人的产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选举无效。 6、从票箱收回的选票数未过登记参加选举村民半数的,选举无效。 7、采取等额选举的,选举无效。 8、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选票的,选举无效。 9、不公开唱票、计票的,选举无效。 10、不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的,选举无效。 11、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数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12、村选委会在选举日或次日,除当选的人外,其他所有候选人和被选人所得票数应当公告到各小组。 13、县级政府负责指导村官选举的机构或乡级政府,应当自新一届村委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向新当选的成员颁发当选证。 14、村委会当选人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是在选举日当日举行,还是在选举日后十日内进行,具体时间由村选委会确定。 15、另行选举的程序与第一次选举相同。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以第一次登记的名单为准。原委托关系继续有效。被委托人成为候选人的委托关系自行终止,原委托人可以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16、村委会工作移交,建立选举工作档案,罢免,补选等另行介绍。 附:欢迎做村委会选举独立观察员的人士与 zgxjg...@gmail.com,13339728964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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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6 Aug 2013 07:35 PM PDT (2013/8/27)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审薄熙来滥用职权告一段落,今天北京市朝阳区政府太阳宫街道办事处的维稳办主任赵小仓带着4个男子,杀到太阳宫派出所要采取“劫”狱行动,“解救”已经被非法拘禁在此7天的王玲女士。 |
2013年8月19日晚,北京的王玲、李丽荣、蔡志国、王永成,以及在京的维权访民几十人抵达泉城,希望旁听济南市中级法院对滥用职权的薄熙来的公审。 |
第二天(20日)早晨天还没有亮,王玲等人就被截回,统统被扣押在派出所与久敬庄,领略了比薄熙来更加高明的滥用职权!尤其是朝阳区的王玲女士,被无期限非法拘禁在朝阳区公安分局太阳宫派出所,而且派出所还雇佣临时工保安强行与王玲女士共居一室。
王玲女士说:早上八点半左右,太阳宫办事处的维稳办主任赵小仓带领4人进来,叫我回家,强制装我的物品,我被扯拽,推搡,拧胳膊,我坚持要关押的法律手续。赵小仓反问:共产党关人还要手续? 王 玲电话:15201472645. 赵小仓电话:1352101668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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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8 Aug 2013 06:33 PM PDT 习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多次指出:要对党内作风之弊来次大扫除老虎苍蝇一起打,我们老百姓坚决响应,所以多次向上级及纪委举报揭发我们无锡市锡山区后桥街道年余村委书记周晓华的违法乱纪,贪腐渎职的犯罪事实。 举报信件寄出后,我们天天盼能有上级纪检干部实地来调查核实,但总是失望没人来调查。8月11日,我们终于接到锡山纪委安镇检察室干部的约谈电话。8月12日上午9时,我们去了安镇检察室,由一个自称是姓吴的干部接待,可是通过一个多小时的所谓约谈,使我们震惊万分,原以为是更详细地听取我们的举报,但事实上这次约谈根本不要我们揭发,反而是纪检干部拿着厚厚的一叠假材料为周晓华辩护、解释,一句话,我们所举报的一切都是村支书合法合理收入。 安镇检察室把一个发现线索、调查追踪的身份荒唐地演变成了为被举报人,辩护涂脂抹粉的庇护人。如此的纪律检察明明是“放虎归山,让苍蝇作乱”。唉!难怪在周永康老家捉不住“老虎”,原来一窝“苍蝇”都是好干部。 周晓华真的没有问题吗?周晓华在年余村当书记时,在大拆迁的浊浪中,浑水摸鱼,犯有严重的党纪,经济问题,如:周晓华上台时,年余村当时集体企业都已转制,但周晓华自己要办厂,就利用职权在集体土地上建了个小工业区,面积约八亩地左右,用村集体资金建标准厂房约1200㎡。另外,周晓华在集体所有的标准厂房旁边,自作主张搭建了彩钢板简易棚约1500㎡左右。在年余村的大拆迁过程中,发生了令人震惊的赔偿款勾兑事件,村集体的1200㎡标准厂房赔偿是150多万元,可是周晓华的彩钢板简易棚却获得468多万元的天价赔偿!为什么集体的标准厂房的赔偿远远不及周晓华私搭乱建的彩钢棚房?如此天价造假赔偿的合法手续是如何一道道通过审核签字的? 虽然我们知道,就是村集体厂房拆迁的150多万补偿最终也很难到村民手中,但如此颠倒的补偿显然存在为周晓华非法所得洗白的嫌疑。 这是一个十分明显的层层勾结造假作弊,大肆贪腐的窝案,但在锡山纪委干部的眼里都成立鸡毛小事,如此的腐败渎职程度不得不使我们感到愤慨,因而我们在纪检室当场指责吴姓纪检干部:你们纪委怎能如此不作为不能秉公执法,反公然为被举报人造假辩护!我们说:习总书记、王岐山书记知道一定会落泪的。而这位吴姓纪检干部居然讲:习近平、王岐山是管不到这里的! 我们锡山的纪委不知何时才能听习总书记话,打老虎拍苍蝇为民除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后桥街道年余村民:黄祖兴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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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8 Aug 2013 06:12 AM PDT (2013/8/28)权利运动发布:
为了活命,被政府官员殴打致残的陕西省榆林访民刘瑞,已经在榆林市信访局门口安营扎寨88天,每天进进出出的领导干部根本无视这样一位残疾人的存在。因为2004购房屋, 据了解,经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审批和放线,刘瑞修于2004年4月26日对位于榆林市青山路广正巷7排2号房屋进行修建。由于市政府有亲戚的邻居从中作梗,修建工程遭到市综合执法局违法实施责令停工,刘瑞本来有病的妻子在被执法人员殴打后死亡。虽然信访局有了处理决定,但在2006年4月24日的换届选举中,修建剩余工程又遭到阻扰,致使3间房屋成危房。 2006年10月1日,市公安局组织30多名干警,对上访维权的刘瑞全家五口人限制自由长达6个月,设立专门监控机构跟踪,并幕后操作卖淫女的陷其儿子刘帅入狱。 2007年6月26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统计滥用职权,指使酗酒后的市保卫科四名工作人员暴力殴打刘瑞,致其昏死在市政府三天三夜,后经市长李金柱决定送往市附属医院内科急救一年,终因腰部骨折、背骨椎损伤、肌肉萎缩等丧失全部劳动能力。 2008年7月5日,根据国家信访局访转陕字(2006)267号、访复字(2008)3848号、公安部来访转办单(2007)字第0082号,明确了政府的违法行为。但,对刘瑞的打击迫害并没有停止,市信访局于2009年10月1日煽动市亚鑫宾馆老板对安置在该宾馆的刘瑞家实施停水、停电5个月,经过十几次向110报警,老板反而在酗酒后再次对残疾的刘瑞实施暴力侵害。 直到2010年2月13日,在刘瑞对市政府侵权、渎职行为经历了漫长的信访后,双方签订了送刘瑞入敬老院终生代养的协议。那是侵害生命健康权行为,市政府居然还言而无信,拒不完整履行协议。 刘瑞电话:1519120006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残障人士权益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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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8 Aug 2013 06:08 AM PDT (2013/8/28)权利运动发布: 劳教制度受害者、福建省福清市阳下街道下坝村委的王万容,不服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在开庭审理后所作出(2013)鼓行初字第53号驳回起诉的行政裁定书,认为法院在立案时蓄意司法不作为,在法庭审理中居然替代被告,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向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福州市中级法院接到王万容的上诉状后,尤其是在王万容提供的证据足以佐证诉讼时效由一审法院造成的情况下,未按照诉讼法中认定事实不清,应撤销一审裁定或判决、发回重审的规定,却继续枉法裁判,维持了鼓楼区法院的一审裁定。 经了解,该案的基本事实是:2013年2月8日王万容从万恶的劳教所获得自由后,于2月15日就到鼓楼人民法院,提交不服福州市劳教委行政处罚行为的行政起诉状,因春节放假无工作人员上班,又于2月18日与林桂虹一起到鼓楼法院立案庭提交行政起诉状,但立案庭拒不受理。法院的司法不作为有证据佐证。 2013年2月28日,王万容再次与林桂虹、何希木到立案庭,立案庭办案人员受理了同为不服劳教处罚的何希木的行政起诉状,却借口以“超过时效”为由,再次拒绝接收上诉人的行政起诉状。4月15日下午,在王万容向福州市检察院、福州市人大投诉后,鼓楼区法院才受理了王万容的行政起诉状、并立案。 就诉讼时效问题,一审法院的审判长王琳还于2013年7月1日在行政庭做了笔录,证实了案件受理的延迟是由其一审法院拒不执行诉讼法规定所造成。 2013年7月2日,王万容诉劳教委违法行政一案在鼓楼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虽以诉讼时效问题进行抗辩,但作为法盲的被告,是荒谬地以王万容在劳教所中失去人身自由当作了诉讼时效。所以,法院掩盖2月18日自己的司法不作为行为,替代被告以2月8日提起诉讼为由,驳回王万容的起诉。 作为终审法院,福州市中级法院在其作出的(2013)榕行终字第277号限制裁定书中,也记载了一审法院替代被告进行抗辩的违法审案事实,但依然没有作出公正的裁决。 行政诉讼,是行政行为的受害者诉作出违法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也是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机关所作行政行为的是否合法,只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司法,才会出现法院替代被告的现象,将司法公然当作它们的私法。 王万容电话:1565976694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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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8 Aug 2013 12:55 AM PDT (2013/8/28)权利运动发布:
在一个物价持续飞涨、官员收入持续飞涨、谎言重复一千遍成真理的国度,失去土地、失去收入、依法维权又屡遭打压的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访民张淑凤,应镇民政干部李文山科长的要求,写了一份困难救助申请,于今天交到了仁和镇民政科。 这一次张淑凤申请的事由是,因政府逼迁,家中被断水断电达4年了,希望解决今年买煤的资金。张淑凤在申请书中载明:丈夫被打残又遇官官相护;自己上访被派出所副所长打残;土地被“征收”至今没有一分钱补偿;低保金被无缘无故被顺义区民政局副局长安建军克扣,夫妻俩残疾,孩子要读书,一家人难以度日。申请书的最后,张淑凤希望原来管信访、现在管民政的安建军能够放自己一家人一条生路。 仁和镇民政科的科长李文山看了张淑凤的申请大惊失色,认为这样实话实说的申请不符合党和政府的要求,让张淑凤回家重写。张淑凤认为,如果自己的土地不被“征收”、或者征收后能够依法给予补偿,自己根本不需要申请困难救助,自己写救助申请只能实话实说。最后,张淑凤将申请留在了民政科高主任的办公桌上。 实话实说的申请能获批否?不批可以,张淑凤表示将申请书寄给给习近平与李克强,请他们俩酌情批示。 张淑凤电话:1371813903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残障人士权益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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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7 Aug 2013 07:46 PM PDT (2013/8/28)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晚上8点,延边州公安局驻京办蔡峰与一个叫卢处长的带30余人到马家楼,将董奎红、于国昌等50余访民接出,然后于晚上23点30分被押上一辆大巴车,截回吉林长春。据了解,从昨天晚上被接出开始没有任何饮食,而且被截访民一路上不允许大小便。 被截访民基本上都是在途径天安门、府右街等地方遭警察盘问后,再被带到西城派出所登记,然后转送马家楼扣押。例如吉林省敦化市壹等伤残军人、老八路的女儿董奎红,因敦化市民政局将其父亲的挡案隐瞒,实施挪用截留抚恤金而进京讨说法。昨天下午两点多钟,路过府右街被北京警察询问后送西城区派出所,五点多送马家楼。 在被截访民中,还有一部分是吉瑞公宾馆黑监狱的吉林冤民,目前被截访民的身份证被扣押在截访人员手上。 董奎红电话:13843309785。 于国昌电话:1394337097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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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9 Aug 2013 06:07 PM PDT (2013/8/30)权利运动发布: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访民李全生、吴香连、张志文、赵青同、李建霞、刘连中、李成绩、李全生、李中富、马素艳、韩志文等15位访民等被从北京截访回后,一直遭当局关押在拘留所。为了获得人身自由,被囚禁访民已经绝食第四天,急需外界的关注。 据了解,被非法拘禁的访民基本上都是冤假错案与被强行征地拆迁的上访者,且已经上访多年,问题根本得不到解决。例如李全生,因为在选举中没有投村主任李起华的票,2008年大年夜李起华就带10个黑社会到家中殴打李全生、李素艳夫妇,致9级伤残,大年初一村支书又带领黑社会将其房屋烧了。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抢劫老百姓土地、房屋、财产的是中共官员,制造冤假错案的也是中共官员,现在老百姓要中共官员的组织——党和政府来管束利益集团分子的官员、保障自己的基本人权、解决自己的合理诉求谈何容易? 李素艳电话:1513251747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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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9 Aug 2013 06:02 AM PDT (2013/8/29)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下午,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致电刘萍的代理律师张雪忠,称该局已为刘萍女士增列了“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与“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两项罪名。 今年4月份开始,江西新余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刘萍因为多次参与“要求中共官员公开财产”活动,于4月27日晚遭新余当局抓捕,并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关押。新余当局可能考虑到,公民(纳税人)依法要求官员公开财产就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治罪,很容易让人产生这个政权就应该被颠覆的感觉,就变更罪名为“非法集会”了。可能现在又发觉刘萍等人在自己家中集会,根本构不成所谓的非法集会罪名,又在那再罗织“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与“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新罪名。 在党国,大凡是对民主人士或者维权人士的打压,不仅总是那几个口袋罪的罪名,而且是必然变更、甚至多次变更罪名!伟大的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都已经被御用文人称之为宇宙真理了,还有谁会利用得了邪教破坏法律实施?再说,社会主义特色法律都已经零公正了,还有什么样的教还能比宇宙真理更邪乎? 今天,是联合国对中国政府的普遍定期审议已经倒记时第54天,当局的宇宙真理在2011-2012年的基层人大选举中,非法剥夺刘萍这样数千名以独立参选人的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如今又以无中生有的罪名、用践踏人权的方式对刘萍女士进行疯狂迫害,不知联合国将如何对中国大陆地区的“人权报告”进行审议? 刘萍女儿廖敏月:1351552875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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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9 Aug 2013 04:18 AM PDT (2013/8/29)权利运动发布:
在联合国对中国政府进行普遍定期审议进入60天倒记时之际,坚持要求外交部公开“国家人权报告”近一年的人权捍卫者曹顺利(北京)、夏岩、吴田丽、刘晓芳、宁津霞(天津)、赵广军(辽宁)、王素娥(辽宁)等,不出意外地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拿到了“驳回起诉 不予受理”的行政裁定书。 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中,称曹顺利、吴田丽等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外交部公开“国家人权报告”编撰工作的政府信息申请,外交部于2012年11月15日以国函[2012]2105号《复函》告知不予公开,曹顺利、吴田丽等不服提起撤销《复函》的行政诉讼,因外交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符合行政起诉条件,故裁定驳回起诉,不予受理。 “国家人权报告”的编撰是外交行为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的国际公约规定,“国家人权报告”的编撰工作应该由各个阶层的民众参与,以体现人权状况的真实性。由此可见,在外交部尚未向联合国提交“国家人权报告”之前,曹顺利、吴田丽等人权捍卫者与2012年10月份要求外交部公开的“国家人权报告”编撰工作情况,显然不属于外交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行为。即使是到了2013年7月22日,外交部将没有民众广泛参与的“国家人权报告”提交到了联合国接受审议,也因为不符合国际公约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据了解,曹顺利、吴田丽等人是2013年4月9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的,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在4个多月后才给予裁定,显然说明第二中级法院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枉法裁判。为此,曹顺利、吴田丽等人权捍卫者将对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枉法裁判行为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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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9 Aug 2013 01:01 AM PDT (2013/8/29)权利运动发布:
北京市丰台区维权人士葛志慧发来信息,称济南审理薄熙来滥用职权罪已经结束,当局不仅没有解除对自己的非法监控,反而滥用职权行为愈演愈烈,曾经被“照顾”到派出所一周而精神受到伤害的8岁儿子,今天再次受到公安国保上门骚扰的惊吓。 据了解,今天上午丰台区公安国保现身葛志慧家楼下,可能是一直看不见葛志慧的身影就上楼敲门。听到敲门声的儿子恐惧地躲在妈妈身后,而葛志慧去开门却不见人影,发现国保玩高难度遁术。 下午,当局又换班马仔在楼下,时不时打葛志慧家的进门电话进行骚扰,而且还说一些难听的话。 葛志慧说:北京市丰台区政府犯罪集团抢了我的财产,将我打伤致残,到现在还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凭什么对我们老百姓如此滥用职权? 葛志慧电话:1326149983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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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9 Aug 2013 12:45 AM PDT 中华大地我无家、维权伸冤遭欺压。蓝天作被地为床,剩饭烂菜把饥压。债台高筑人财空,浪迹天涯!
我叫罗春生,男,现年57岁,原邯郸市中大建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技师,现无业,无住址。(住房遭非法强拆) 我爱人黄润截在邯郸市国棉三厂工作三十多年,2007年由于长期岗位工作造成了双肺大泡的职业病,必须手术治疗,费用约二十多万,而邯郸市国棉三厂五年多时间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把个人已交的的钱挪做用导致巨额医疗费我们无法承担。 我们多次找该厂领导解决问题,非但无果,反遭打击报复,无奈我们只好依法起诉到丛台区法院,邯郸市国棉三厂领导讲:“告那也没用,我们把钱给法院也不会给你交医保。”我说:“这是违法的行为” 该领导讲:“钱就是法”。 果然如此,我们交了十元案件受理费,丛台区法院于2011年5月4日立案,我们申请先预执行支付手术费用及依法予以工伤认定,同时请求相关部门对生产车间环境予以评估。但法院及相关部门根本不依法办案,一直推诿拖延,不管病人的死活!无奈我们只能先想法借债给我爱人做了两次大手术,我爱人至今已退休近两年,而邯郸国棉三厂仍未缴纳她的医保。丛台区法院立案后却对此案非但不闻不问,反于2007年7月22日下午我去该法院询问情况时,该院要我撤诉,我不同意,主审法官于宙居然伙同另一不明身份者追至公交车站对我进行殴打!我报警后,做了损害鉴定为轻微伤。23日晚上十点左右,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该法院十多人突然闯入我家再次逼我撤诉,我坚持不撤,他们竟然多人再次动手打伤我,我又报警,事后做了鉴定,又是轻微伤。我向丛台区反映此亊根本无人理睬,该院怕我上访继而构织陷害我“妨碍公务”把我抓进看守所,逼我认罪,我说:“我在家半夜休息,妨害了谁的公务,是你们私闯民宅、殴打陷害当亊人,你们有罪。” 我被非法关押十四个多月。后遭冤判二年有期徒刑,就我有病的妻子也被株连遭判一年有期徒刑。 就这样两年后的2013年5月3日,邯郸市丛台区法院扔到我家门口一份判决:“驳回起诉,承担 一万多元诉讼费”即我们如果上诉还得交一万多诉讼费!我找该法院法官,他竟然讲:“你不是能借吗?多借几万无所谓。” ——做为一个法官,执法者,对一个特困家庭靠吃国家低保生存的人讲这样的话做这样的事,还叫人吗?近几年来,受害人一直不断向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诉。相关职能部门却是互相推诿,采取不予理睬。邯郸市丛台区公安分局联东派出所出的警,并开具了验伤证明,也有了验伤结果。立了案三年多的时间不给处理结果,他们讲:“法院私闯民宅、打人他们不管。法院的人非法违规、闯入我家没有出示任何手续证件,试问我半夜私闯别人家将人打伤,联东派出所也不会处理吗?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这是华夏几千年的法理人都知道,难道联东派出所就不知道法律是公正的,不能徇私枉法啊? 希望领导能够重视,力克司法腐败,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严厉要求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对本案立案查处,整一整、管一管这些党和人民受予他们的权力,他们执法者用来镇压人民,无法、无天法理难容,大刀阔斧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还法律尊言共产党的型像! 一个国企职工奉献三十余年,换来的是病痛,是打击,是羞辱,更是无尽的痛苦折磨,国企的财富里,浸满的是劳工的鲜血!国企尚如此,民生当如何? 当法制沦为遮羞布,无耻与罪恶便肆无忌惮地为所欲为,现今的中国社会不就是如此吗? ——何时能见恶迹伏法,元凶授首的开天之日? 我们哀心恳请人大监督,各位党政领导、新闻媒体记者、专家教授、有志人士关注、为我们主持公道,不胜感谢!全家向大家跪拜在此等候! 此致 罗春生泣血笔 电话:1860011365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劳工权益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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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8 Aug 2013 09:06 PM PDT ——实现人民的梦并不难,仅需依法行政
江苏省人民政府李学勇省长: 我赖以休养生息的无锡阳山镇的水蜜桃名扬海内外。因地方政府政绩观念作怪的缘故,由此的违法暴力征地使我十余亩桃园被化为乌有,也给我们全家的生活和诸多方面带来了灭顶之灾。 以建造阳山火山地质博物馆为幌子的征地,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也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各项赋予村民的合法权利与权益,并规避了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的用地拆分审批。况且,评估补偿价格过低也非常明显《国务院行政裁决书(第十页)》,这一问题巳引起了高层的关注。 对于无锡当局与民争利直接严重伤害了当事人的生活等问题,已在《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中得到了较满意的确认,正如《国务院行政裁决书(第八页)》中所裁决称:……被申请人作出征地批复后,有关地方政府未按照被申请人批准的供地方案实施征地,而是将部分被征收协议出让,并实际建设火山温泉接待中心,属于未经依法批准,擅自调整供地方案,改变土地用途和供地方式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由被申请人依法调查处理。 我们面朝黄土背朝天,养家糊口不容易。习主席为依宪治国竭尽全力,众人纷纷拍手称快,岂容土皇帝胡作非为? 最后恳请省政府,能遵照国务院的裁决内容,着力督促桀骜不驯的无锡政府严格依法行政,让我们尽早脱离梦魇般的强征强拆之恶劣环境,共享改革开放之胜利成果。 江苏省无锡市阳山镇阳山村南山组十号 控告人:邵荣新 唐梅英 2013 年8 月 日 邵荣新电话:13861804692。 附件:国务院裁决书。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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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8 Aug 2013 08:48 PM PDT (2013/8/29)权利运动发布:
在反腐维权中已面临家破人亡威胁的江苏省常州市的退休教师姚宝华,于日前收到钟楼区财政局的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称其依据申请公开区委书记徐伟南大肆吃喝玩乐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 退休教师姚宝华是根据网络上披露的钟楼区区委办公室主任杨波“反戈一击”一文的内幕,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规定,要求钟楼区财政局依法公开文中所指的徐伟南书记大肆吃喝老百姓血汗钱的信息,也就是财务报销帐单与财政局拨款的凭证。 在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的答复中,既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区委书记徐伟南有大肆吃喝玩乐的行为,财政局可能是考虑到大肆吃喝玩乐不属于书记“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行为,所以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公开。 该起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在于:如果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认为区委书记大肆吃喝玩乐不属于履行职责,那么属于全民所有的财政有没有为其大肆吃喝玩乐的行为给予拨款报销? 如今,长期致力于反腐维权、为老百姓出庭打了近百场行政诉讼的姚宝华老师已罹患癌症,并正在化疗期间,其74岁的老伴刘勤凤与儿子姚纳新,因为要求依法征地拆迁而被相继以“扰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多次变更罪名关押看守所。 刘勤凤老人在看守所仅仅半年就从一个体检健康的人到目前已完全无法行走,当局对“医院要求住院治疗”的证明以及多位人权律师的“依法放人”的要求不予理睬。执着反腐维权,已经让姚宝华老师走上玉石俱焚!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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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30 Aug 2013 05:17 PM PDT (2013/8/31)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下午16点,各地方诸侯争名夺利的、检验兴奋剂成效的全运会将在辽宁省沈阳市开幕。离开幕还有14个小时的凌晨2点,30余个公安扑到沈阳市大东区访民刘丽家,暴力撬开刘丽家的大门,将借住在此的访民张正廷、王素芝、吕艳、以及刘丽从家中强行带走。据及时发出的信息称,他们遭到搜身、抢手机。 张正廷、王素芝、吕艳三个人于昨天18点抵达沈阳,由于沈阳的所有旅馆接到命令不允许访民住宿,而只要你有上访经历,身份证登记都会显示你是访民一族。所以,张正廷、王素芝、吕艳三个人只能电话联系刘丽借宿,也可能正是这电话联系,公安掌握了张正廷、王素芝、吕艳三个人的行踪。 据了解,由于长期上访的惊吓与流离失所不规律的生活,张正廷、王素芝、吕艳三个人的血压都在180以上,而且吕艳腰椎间盘突出行走困难。目前,张正廷、王素芝、吕艳、刘丽等4人与外界失去联系。 宋玉洁电话:1324027329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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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30 Aug 2013 03:29 AM PDT (2013/8/30)权利运动发布:
据说,由于江郎才尽,今年春晚赵本山的节目依然是抢答题骗钱,赵本山出题:全世界哪里的特务最厉害?与其配戏的答:克格勃!赵本山应:错。高大妈从极乐世界用阴森恐怖的声音赶忙纠正:是党国的维稳特务! 连阴间的“人”都知道党国的维稳特务厉害,那么这特务究竟有多厉害呢?今天早晨7点,历尽艰辛、冲破层层封锁与围追堵截而从广东省珠海市赶到北京陈凤明先生,刚出西站即遭到早已经在此守株待兔的两个维稳特务。这两个维稳特务在光天化日之下,纠缠着中共官员滥用职权的受害者陈凤明先生,阻止他到最高法院反映问题。 2006年4月19日,珠海市城管局和金湾区政府以联合执法的名义,滥用职权违法强拆陈凤明按政府协议建楼8层半的沿街楼房,把一幢与旁边楼房高度相当的楼房强拆剩3层,酿成高达800万元的行政赔偿案。由于骄悍跋扈的中共官员不愿意依法赔偿,导致陈凤明一家人上访维权,其八旬老人到辖区三灶镇城管中队反映问题,结果被城管队长张小平恶意推倒跌伤致残,最终在悲惨中离开人世。 为了讨说法,陈凤明的弟弟、伤残军人陈风强从2006年开始上访,却多次遭到维稳特务的殴打、非法拘禁,甚至还两次被诬陷入狱。 2013年8月7日,是伤残军人陈风强被北京当局以“寻衅滋事”取保候审应该解除的期限,在家中等待三天仍然未见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的送达,陈凤强决定于8月10日去一趟北京。上午10点,陈风强与女朋友郭凤珍刚从珠海翠微杏花苑出门,突然有十几个人从一辆车牌号为CM2082黑色轿车与一辆有“保安”字样的车中窜出,将陈凤强压在地上,然而劫持上车。 第二天,陈风强抚养的残疾儿童陈芽遭广东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综治办人员公然绑架,随后,被非法拘禁超过48小时的伤残军人陈风强被金湾区公安分局以“遗弃罪”刑拘后。至此,珠海当局以绑架行为成功构陷伤残军人陈风强的遗弃罪。 伤残军人陈风强被珠海当局以“遗弃罪”投入看守所后,陈风强的大哥、老牌退伍军人陈凤荣,二哥陈凤明,以及整个家族大大小小几十口人处于红色恐怖的监控之中! 今天,陈凤明好不容易摆脱监控,结果刚刚抵达北京就遭到阻截,可见还有那国的特务能出党国维稳特务之右者?今年,赵本山未卜先知肯定火。 陈凤明电话:1361222059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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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30 Aug 2013 06:02 PM PDT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的国际公约规定,“国家人权报告”的编撰工作应该由各个阶层的民众参与,以体现人权状况的真实性。由此可见,在外交部尚未向联合国提交“国家人权报告”之前,曹顺利、吴田丽等人权捍卫者与2012年10月份要求外交部公开的“国家人权报告”编撰工作情况,显然不属于外交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行为。 |
即使外交部按照联合国对中国政府进行普遍定期审议的规定,于2013年7月22日提交了“国家人权报告”,有可能因为外交部没有按照国际公约规定,征求民众广泛参与“国家人权报告”的编撰,而最终又是一场国际闹剧。
在一个连起码的独立、公正司法制度都不具备的国度,要保障平民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基本权利谈何容易?上诉,不出所料的结果将依然是零公正。 赵广军电话:1500427355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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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30 Aug 2013 06:13 PM PDT ![]() ——社会主义特色的侵权、维权、与维稳 【提示:李爱珍江苏盐城市新丰镇人,其父亲李鸿钧生于1940年参加陈毅、饶漱石领导的苏北新四军,1950年因伤光荣退休入原籍,回乡后在生产队养牛,任劳任怨,很受老百姓尊敬。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生产队长的儿子李洪淦当上了造反派的头目,因李鸿钧曾经揭发过李洪淦父子盗窃生产队的粮食,故李洪淦搞假材料,称李鸿钧是“叛徒”,曾杀害地下党,将李鸿钧抓起来,几天几夜不给喝水和吃饭,使用“坐飞机”、“抛炸弹”等残酷刑罚,导致李鸿钧旧伤未愈,又添新伤。最后,受尽折磨的李鸿钧,于1969年1月20日在盐城市人民医院内大出血暴亡。为此,李爱珍陪着今年已88岁的老母亲坚持上访……】 我去了北京国务院信访办发表的窗口,他看到我的身份证,叫我回去解决,后来,我又到中记委,中记委也叫我回家解决,我又到人大,人大见到我的身份证,又叫我到公安部解决,公安部又叫我回家解决,没人理我。 8月8日下午三点,我准备到中南海邮局寄信,刚走到府右街头,就被路边保安拦住说:“你包里有没有材料?” 我说:“我寄信当然有材料。”保安叫我快来上车,有解决问题的地方,就把我拉到中南海派出所登记,到晚上7点,送到久敬庄,到晚上9点,全部清场叫我们出来。 我刚走出门走到路边高架桥下,就被我们大丰市肖主任和葛局长拦住,说:“你又来了,你两个月来四趟。”我和两位领导说:“你们骗我,回去不帮我解决。”后来他就把我送到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四区13号楼大众旅馆,关了三天,等大丰市新丰镇四位领导接我回家,新丰镇信访办12日给我做了笔录,说要给我解决问题,还没实现,派出所施宝军14日跟我做训诫书说:“这次警告,下次就要判刑了”。 到16日,我打电话给他说:“施主任,我的问题你什么时候帮我解决?”他说:“我们是公安不解决问题,我们只维护社会秩序,你到北京去,就属非访,我们就要抓。” 李爱珍电话:0515-8321624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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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30 Aug 2013 03:34 AM PDT (2013/8/30)权利运动发布:
在审薄熙来滥用职权之前,有一批河南汝州各乡镇的访民被截访回到地方,原以为是地方政府在薄熙来案前的抓紧犯罪,不料,薄熙来案审理结束后,滥用职权居然愈演愈烈,据来自河南的消息,汝州市尚庄乡已经怀孕4个月的韩延霞在遭到截访后已经失踪半月! 据了解,韩延霞是由汝州市驻京办雇佣黑社会老大姚玉才从北京截回当地关押并失踪的。姚玉才的名言是:吃的共产党饭,花的共产党钱,党让打就打,让关就关。访民刘小素一家三口就是被其团伙在截访关押过程中殴打致残。 2013年8月16号,汝州市蟒川镇代湾村的张玉层与韩延霞同时被截访回到当地,由于高血压、心脏病逃过一劫,但一直被维稳团伙监控。 严 霞电话:15937504980。 张玉层电话:1873758185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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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31 Aug 2013 06:09 PM PDT (2013/8/31)权利运动发布: 继2012年曹顺利、刘晓芳等60余位北京维权人士向外交部申请公开“国家人权报告”编撰工作的政府信息后,天津市的刘淑英、陈文秀等80余位维权访民发起第二波要求公开行动,于2013年8月23日集体向外交部寄出了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特快专递。然而,外交部面对第二波人权捍卫者的申请,居然对境内公民使出了拒收的外交手段。 据了解,刘淑英、陈文秀等人寄出申请后,一直对特快专递进行跟踪,发现邮件居然持续不被签收,明明自己投递的地址是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号,联系电话010-65967591,收件人为外交部法治办,都是外交部信访室工作人员给予的,而且第一波曹顺利她们邮寄的申请都签收了,为什么这一次就出问题了呢? 为此,刘淑英就电话联系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邮递所,连续投递3次被退的邮递员李志称:外交部收了,看了之后就退了,外交部太大了,我们惹不起。 看来,外交部确实忠诚党的事业,不仅在人权问题上公然造假,而且拒绝遵守万国邮联与邮政法的相关规定。 刘淑英电话:1532016876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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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31 Aug 2013 05:05 PM PDT 近日,北京维权人士葛志慧莫名其妙发现楼下多了几个不明身份之人,不仅对自己严密监视,还时不时上楼敲门或者按门铃骚扰,为了取得这些不法之徒的违法行为的证据,葛志慧用手机拍摄进行证据固定,却遭到抢夺手机,被迫打110报警。 接到警情的丰台区公安分局岳各庄派出所未按规定,只派出一个警察驾车到达现场。该警察吊儿郎当,一边与实施抢夺的不法之徒嬉皮笑脸,一边问葛志慧:手机不在你手上吗?葛志慧要求该警察查看现场录像,以证据来证实这个不法之徒有没有抢夺手机。但该警察根本不管有没有抢夺行为的发生,径自驾车离开。 葛志慧原是北京丰台区郑常庄蒋家坟324号的北京市居民,两年多前因拒绝接受不合理的拆迁补偿,拒绝非法强拆而被开发商雇人打残,房屋遭野蛮强拆,所有生活用品全被掩埋在废墟中。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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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31 Aug 2013 07:18 AM PDT (2013/8/31)权利运动发布:
辽宁省抚顺市维权人士张福英因“6.4”前参加“公开官财”、“平反紫阳”等公民活动,在2013年6月13日老家辽宁遭北京、抚顺、以及河南公安联合抓捕,押回北京至今已78天没有信息。 据江西维权人士彭中林反映,张福英是6月14日被送进海淀区看守所的,当时预审诱导关押中的彭中林,称张福英很配合,意思是张福英交代了谁是组织者,希望彭中林不要坚持。但到了25号,预审又说张福英变坏了,已经移交北京市公安局了,并称:你们以后再也找不到他了。 从网上得知张福英被北京市公安局消失超过2个半月的消息后,昨天中午关注中国人权的德新社记者奥伦采访了聂丽娜,江苏访民沈立秀与广东黎容好。 目前,张福英失踪事件急需人权律师介入,调查张福英究竟是怎样的消失? 沈立秀电话:15010913823. 张福英哥哥张福利电话:1350423651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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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31 Aug 2013 03:19 AM PDT (2013/8/31)权利运动发布: 屡创运动神奇的全运会今又在辽宁省沈阳市扰民,以往轰赶访民的北京马家楼从前天开始滞留被带到这里的访民,疑为12届全运会担当“蓄洪区”功能。由于无法忍受被非法拘禁,马家楼昨天还一度出现洗脑的电视被砸事件。 俄罗斯裔访民高维新于8月28日被抓到马家楼。高维新说,他目前这个厅关押着十几个新疆访民,没有当地驻京办来接就不放人,一些女性访民连买卫生巾的权利都被剥夺,连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的非法拘禁让大家的情绪很坏。 从7月1日就被非法拘禁在马家楼已经两个月的河北石家庄访民于银花说,现在被滞留的河北访民特别多。于银花是因为法院枉法裁判而上访。2005年,于银花因为生意需要购买了一台联想电脑,出现质量问题后连续修了一年都不正常。当于银花要求依据三包更换产品时遭到拒绝换,与财大气粗的联想打官司,法院不出所料地一而再枉法,申诉到河北省高级法院,结果818天才出裁定书,结果连当事人都搞错了。 为什么访民要到非受理信访的全运会?原因其实很简单:北京的信访部门还不如全运会,因为在中共的意识形态中,这样的大型活动场所绝不能出丑。用邓小平在1959年三面红旗大规模饿死人时的话:四川死人与北京死人的政治影响是不一样的。无所作为的信访与中共的意识形态,决定了访民跟着大型活动与会议“跑马灯”。 高维新电话:13241512743。 于银花电话:1324161598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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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31 Aug 2013 01:02 AM PDT 2013年7月18日,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作出(2013)桦刑初字第92号刑事判决书。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判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我母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判我大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判我二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我二姐夫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我弟弟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我弟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详见附件1)。 我看到此判决书把我的肺快气炸了!当时我在看守所与外界隔离。给我送判决书的法官,用我六位亲人的自由要挟我说:“如果你服判,不上诉,你的六位亲友马上都可以出去。否则就事情就更不好办了……”。 我考虑到我的母亲年过花甲且腿上还打着石膏,姐姐、姐夫、弟弟、弟媳也都是为了我,才被不讲法的特权关进看守所。我为了亲人能早日获得自由,内心忍受巨大的痛苦,被迫无奈违心的在判决书上签了“不上诉”三个字。但这时我内心立誓:一定要把这份“颠倒黑白的判决书”搞个水落石出。 到底是谁犯了扰乱社会秩序?谁在违法犯罪?请让事实说话: 2013年5月26日,因我在京上访被警察关进马家楼。下午4点哈尔滨桦南驻京办事处领导杨帆,带两名身份不明的人强行把我从马家楼抬出来。塞进一辆依维柯车内。我对政府这种野蛮的做法非常气愤,与他们理论。领导杨帆没有上车。 车上的两个身份不明的人,拿出警察抓罪犯的架势,让我交出手机及随身携带物品。我当场对他们这种侵权行为,表示坚决反对,并强烈要求下车恢复我的自由!我一个弱女子,本着相信政府的政策,才来京上访,没想到接访领导杨帆对我采取如此野蛮的强制手段,这种非法的暴力行为,不但给我身体上造成了明显的伤害,更严重的是在我心灵上给我造成的伤害。我心里在想和这两位不明身份的人回哈尔滨桦南,一路上肯定凶多吉少,因而我不顾不明身份的人的恐吓、辱骂、殴打,一定要下车。 车行驶半小时左右,停在路边,不明身份的人又联系了三个人。五位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把我拖、抬到另一台车上。不明身份的人提出要对我搜身。我作为女人本能的双手搂抱胸部自保,拒绝他们的无理要求。两名不明身份的人过来强行撕扯我的上衣,把我的白色T恤衫扯坏离身,我上身只留下胸罩。此时他们并没有停止对我的欺辱,另一名不明身份的女性,把我的胸罩也检查了一遍。当时把我气疯了,质问他们说:“你们是干什么的?是谁给你们权力?”其中一名不明身份的人,气焰非常嚣张的对我说:“就想治治你这个臭上访的。把你的裤带解开接受检查。”我虽然奋力反抗,但身单力薄、力不从心,最终我的裤带还是被他们强行抢走。至今还没有归还给我。这到底是一伙什么人?竟敢如此猖狂! 我从北京被这伙不明身份的人押送回哈尔滨桦南这一路,让我遭受了巨大的痛苦。我作为一名未婚女性,被他们扒光衣服,身上仅剩下胸罩、内裤,这奇耻大辱让我如何来承受?一路上我滴水未进。生理特殊时期,需要更换卫生巾,也被畜生们野蛮的拒绝。我的右腿伤口一直在流血,更无法去处置。我内心的一切仇恨化作一个愿望,一定要让这伙畜生得到法律的严惩。 2013年5月27日下午5点左右,车到了桦南县公安局。我看到我大姐、二姐,便向他们呼救,这时不明身份的人先后跑进公安大楼。大姐、二姐看到我如此狼狈不堪,便主张报警。我下车时,车上仅剩下一名身份不明的女性。我为了保护证据,阻止黑车再逃离,便舍命躺在车下,等待公安人员到来,抓捕罪犯。 公安局副局长许长君出来向我家人问了事情的经过,对我们说:“这事不归我们公安局管,你们打110吧。”十五分钟左右,多名警察来到现场。但是没有一人向我询问事情的经过。而是拉警戒线,静静的站着。我老母亲已年过花甲,看到我如此狼狈,跪在警察面前求助。警察却把我老母亲推倒,造成我老母亲右腿骨折,至今还没有康复。 在围观百姓强烈抗一下,副局长许长君才下来问我有什么要求,我明确的和他说:“请你们公安帮我要回我的衣物,我的衣物都在我的包里,在那个女人手里,这是他们罪证,还有车上我的血迹,也是他们的罪证。”副局长许长君虽然口头答应了我的要求,但是他做的却是帮助罪犯,想把罪犯伤害我的证据带走销毁。当副局长许长君开车门接罪犯下车,欲把我的包一起带走时,我愤怒地站起来向老百姓高喊:“我包里有流氓扒我衣服的铁证,请大家过来见证。”这时老百姓一拥而上,女罪犯丢下包仓惶逃窜。我打开包当着大家的面把包里的东西全部倒在地上,但不见我的裤带和手机。大家见到我那被撕烂的T血衫,气愤地说:“如此对待一个女人,太不像话了,把车给他砸了!”我见副局长许长君也走了,不顾一切的捡起一块地板砖冲到车前将风挡玻璃砸碎! 抗议无效,没人执法。我在车底躺了4个多小时后,公安局长马平飞才出来了,对我说:“张丽双,我先把你们送到医院看病,车、人一个都跑不掉,你放心,一定还你公道。”接着让两名公安局副局长许长君、张忠辉将我和我母亲送到医院,并交了3000元住院费。万万没想到,第二天公安局就放走了犯罪的车和人。第二天,桦南县找关系到医院和我谈条件,提出给我点钱,此事就算了。我拒绝了他们这种违法的做法。 2013年5月30日晚九点左右,桦南县公安局派十六名特警,戴着黑头套冲进桦南县人民医院303病房,把我、我母亲、我二姐秘密抓捕。当场我六十岁的老母亲对他们说:“我脚上还打着石膏呢!”特警说:“那也得抓!”我母亲说:“孩子,那我把裤子穿上行吗?”特警坚决地说:“不行!带走!”同时我大姐、二姐夫,弟弟、弟媳,在家里全部被抓走。我们在公安局遭到刑讯逼供。 5月31日,把我们姐弟四人送往看守所羁押。一路给我戴着刑具。 2013年6月8日,我们被抓的第九天,我们接到桦南县检察院的起诉书,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我们七人起诉,并做出建议量刑,判处我有期徒刑4至6年,剩下六人2至3年。 2013年7月2日,桦南县法院以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为由,不许旁听,不得家人进入,在佳木斯第一看守所简易厅内对我们七人进行庭审。2013年7月18日,桦南县法院,做出如此荒唐的判决。 2013年8月30日 控告人:张丽双 联系电话:13146499808。 此信息由反腐维权联盟马波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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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31 Aug 2013 12:41 AM PDT (2013/8/31)权利运动发布:
北京朝阳区洼里乡(现在成为奥运村)的被强拆难民马景雪,因为奥运村派出所“两会”期间作出的承诺拒不兑现,只能长驻派出所讨说法,至今已近半年。 据了解,马景雪的房屋于2003年9月24日遭政府与开发商联合强拆,到法院打官司,党的法院又不受理,被迫上访维权,却2006年与2007年两次被劳教关押。此外,马景雪家的土地也被政府无补偿“征”光,成为了真正的无产阶级。 今年“两会”期间,奥运村派出所所长吉正迫于维稳压力,劝说马景雪配合到外地“旅游”,承诺等敏感时期结束办理医疗、养老保险。感动于所长的真诚,马景雪老老实实跟着到外地“旅游”了半个月,但“两会”结束后,吉所长的承诺兑现不了了,一个月后连人也调走了。找新所长谭强,谭所长不理睬,找派出所政委杨剑,杨政委显得理直气壮:我没有说过给你办理医疗、养老保险吧,再说办理社会保险也不属于我们派出所啊。 按程序规定,办理医疗养老保险应该由征收土地、让马景雪失去收入的政府部门办理,如果党和政府依法了,马景雪还能够成为一无所有的难民吗?还有两个月就是中共的三中全会了,届时马景雪也将由现在的无产阶级升格为无产阶级革命家了。 马景雪电话:1531325952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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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30 Aug 2013 08:17 PM PDT ![]() ![]() 我叫黄光玉,家住湖南省湘西州镇溪街道办事处。 2004年他人非法在我的房基地旁取土,导致我新建的楼房基础下沉,房屋墙壁多处裂缝,使我的楼房成了危楼。因此事迫使我逐级上访到京。被当地政府欺骗至今。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 2013年4月8日,吉首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门开会解决我的问题。并做出《会议纪要》(详见附件1)。此《会议纪要》第三项明确规定:“生活困难。一次性补偿黄光玉医药费、生活费40万元。财政局,工作时间60个工作日。”我已经苦苦的等了141天了,不知什么原因至今还没有得到落实。 2013年8月14日,由于我的病情严重,迫使我来北京就诊。我先后给有关领导打电话、发信件(详见附件2),求助领导帮助我解决医疗费一事。领导们给我的答复:“回当地解决。”现今我病情严重,回当地性命难保。北京博爱医院已给我开了入院通知书(详见附件3),急需八千元入院费。 我现在被当地政府拖的走投无路,恳请天下正义人士帮我解决先一万元救急,两个月一定偿还,否则追加迟衲金或按诈骗罪惩处。同时希望大家帮我分析一下,政府为什么对我的事一拖再拖?他们的真正目的又是什么?我下一步又该如何去做? 求助人;黄光玉 联系电话;13107239683 2013年8月29日于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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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 Sep 2013 06:11 PM PDT (2013/9/2)权利运动发布:
希望观看12届全运会开幕式的陕西西安维权人士康素萍,于8月31日下午被抓捕并非法拘禁于沈阳市东陵公安分局王三派出所至今已第三天,习惯于滥用职权的公安依然没有放人的迹象。 据康素萍反映:昨晚22:30左右,东陵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的付所长李非(警号113130)要我在训戒书上签字,我拒绝。从昨天到今天就想给我构陷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我目前依然在五三派出所,我要该所为我出具为何抓我的书面文书,被拒绝。 受到暴力侵害的康素萍女士,目前通讯又被公安强制中断,急需外界予以关注。 康素萍电话1316182185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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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 Sep 2013 06:15 PM PDT (2013/9/2)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上午,刚刚带队“夏游”北戴河、并与高官同天回北京的辽宁省北镇市罗罗堡镇访民郝志全,突然接到罗罗堡镇派出所所长电话,称镇领导专程赶到了北京,要解决其上访反映的问题,并约定了在北京南站见面。 中午12点30分,郝志全在何观娇、唐新波、吴小丽、常洪艳等访友的陪同下,在南站见到了北镇市罗罗堡镇派出所所长、主管信访的焦副镇长、以及一个随从,焦副镇长问郝志全有什么诉求,郝志全答复:1、归还家中4口人的承包地;2、补偿因土地问题而上访的一切经济损失;3、要求北镇市与罗罗堡镇政府用依法行政,切实解决问题的行动来恢复党的形象。见郝志全抬出了党的形象,焦副镇长与派出所所长说:我们回去向上汇报。 虽然说初次谈判没有实质性进展,但领导回去汇报也算是留了一个有可能解决问题的希望,而这份渺茫的希望,也是郝志全与归侨何观娇、甘肃吴小丽、江苏陈巧兰、周其云(被构陷入狱的环保人士嵇书龙的嫂子)等人跟随党中央的成果。 事实证明,社会主义特色法治下,紧跟党中央绝对比北京的各个骗人、害人的信访窗口管用,所以最近访民北戴河、济南中级法院、沈阳奥体中心连轴转就不难理解了。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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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 Sep 2013 06:21 AM PDT 本人李大伟,2001年,因从事公民维权和要求政治体制、司法体制改革活动被甘肃地方司法当局扣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1年,2012年4月刑满出狱。
8月20日上午8点多,接到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厅的电话通知:约我明天(即8月21日)上午八点半准时到甘肃省高院信访接待厅就本人申诉控告问题接受院长约谈。 本人被判刑后,十多年来无数次申诉控告均是石沉大海渺无音讯,现在能得到省高院院长的约谈真是不容易呀!难道真的芝麻要开门了吗?真的是如人所盼新的一届政府要在民主法制建设的道路上走向开明务实了吗? 当日下午我怀着喜疑参半的心情乘车赶往省城兰州,在高院附近登记了一间十分廉价的旅馆住了一宿,第二天,也就是21日上午八点半准时去了甘肃省信访接待厅。十点多我终于等到了约谈,但是与我约谈的并不是院长,而是刑二庭的一名姓张的庭长。 谈话在一间与接待厅相隔的大办公室进行。在对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成立和我的行为是否能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多方面,我与张庭长有着很大的分歧。 张认为判决裁定正确,给我定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 而我认为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符和适用法律错误,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给本人定罪并处以刑罚是欲加之罪,并列举了部分判决裁定认定的所谓的“犯罪事实”加以说明如下: 第一、本人不具备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主体条件。 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有组织必要共同犯罪。而我却遵循着合法、理性、不结社的理念,独立的行使着《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力所能及的维护公民权利、推动国家的民主与法制进步;我从未参加过任何组织,我的任何言行,均属于我个人的行为,不代表任何组织、团体。因此给我定颠覆国家实属与法无据。 第二、判决书第七页认定:我与所谓的“敌对分子”任畹町、徐文立、江棋生、秦永敏等……策划、商讨颠覆国家政权的对策。如果这样的认定能够成立,那么依照法理我和任畹町、徐文立、江棋生秦永敏等人应该是共同犯罪,可是在案卷中没有任畹町、徐文立、秦永敏、江棋生对本案的任何证词。 第三、判决书第十页认定:1998年8月,我受北京徐文立委托从秦皇岛回到天水市指导岳天祥进行颠覆国家政权活动。既然本人是受许文利委托指导岳天祥,那么此事的当事人,不只是我和岳天祥,应当还有徐文利。当时徐文利就在北京某监狱服刑,找徐文利取证对于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绝非困难之事,可是法庭上公诉人只宣读了岳天祥一人的证词,案卷中竟没有徐文利对本案的任何证词!为什么办案单位不敢找徐文立取证呢? 第四、判决书第十二页所认定的所谓的“筹备犯罪活动经费”纯粹是颠倒黑白。 岳天祥、郭新民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判刑后,他们的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他们的妻子陈国珍、马小萍因给女儿交不上学费而哭泣。我出于同情和怜悯,请国内外朋友们给了她们一些经济帮助。 1999年,王凤山因患糖尿病保外就医,但因家庭经济状况不佳无钱医治。我在与境外的朋友通话时,是向一些朋友们谈到过他的情况,也希望朋友们你给他一些帮助。给一个患重病的病人要一点医疗费也成了筹备犯罪经费,难道让王凤山病死在家吗?那么政府又何苦将王凤山保外就医呢的目的又是什么? 朋友们给得这些钱,并没有用于炸天安门,也没有用于炸中南海。而是帮助岳天祥、郭新民家属生活、子女上学和王凤山医治疾病的善款。 第五、判决书第八页认定我接受庄炎(美国)指导此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可是法庭上没有播放本人与庄炎、的完整通话录音,而是出示了经过侦查机关外科手术般改造的书面文字记录。尤其是经过改造的所谓的转换证据,有意地删减了我拒绝了庄炎对本人成为中国民主党员的确认和在西北地区发展民主党组织的要求。很明显侦查机关为了制造假案借证据转换之际有意制造了假证。 第六、更为荒唐的是判决书第九页、第十二页竟将我与何德普等人公开支持前最高人民检察院韩杼滨检察长,在1999年9月10日,在全国加强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切实重视老百姓的申诉控告,及时纠正冤案的讲话也认定为颠覆国家政权犯罪行为。如果我们支持韩杼滨检察长讲话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么无疑韩杼滨检察长的讲话本身就是犯罪行为。 对于我的以上表述,张庭长似乎很难找出理由对我的言辞给予否定。于是,他便转变话题说道:“我承认,我们国家许多方面都存在的问题很多,尤其是社会不公和权利腐败非常严重,但是你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什么问题,可以通过正常的方式和途径向国内的机构反映解决而不应该向境外透露,自由亚洲、美国之音、美国人权组织等都是境外敌对势力,你有意把咱们的负面消息告诉他们,让他们用来抨击中国政府,就凭这一点你就构成了颠覆国家政权罪。” 对于他称自由亚洲、美国之音、美国人权组织等都是境外敌对势力,我举了两个事例表述了我的不同看法:一、1999年朱镕基总理访问美国时,面对国际媒体亲口讲“我们有问题欢迎你们批评监督”。我相信这是中国总理代表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的真实承诺。二、2008年,我国举办奥运会时自由亚洲、美国之音都来记者采访报道。如果是敌对势力,那么咱们的政府怎么可能允许他们入境呢? 张庭长又转换了话题,说“你收藏了许多诋毁中国政府的文章,就凭这些给你定颠覆国家政权罪也能成立”。这时感觉到他说的话与法律越来越与法无据了,于是我便开启了手机的录音键,准备将他的话录下来。张庭长发现后即可停止了谈话,当即叫来多名法警,强制拿走了我的手机进行技术鉴定,对我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并终止与我的谈话。 对此我十分不解,我们的法官、检察官、警官们常常凭借电话录音、网络言论、谈话笔录、书信、文稿等,甚至他人的言论采用移花接木断章取义的手段,将无辜的公民治罪送进监狱、看守所,而为什么你们的言论却不准公民录音,让社会进行监督呢? 在此将此谈话过程公开,并非本人与张庭长存有个人成见,而是将我国司法制度存在的弊端进一步进行披露。事实上就我本人对张庭长并无恶感,反而他对我起初的言行,让我存有感激之情。在我进入办公室时,张庭长很客气地让我坐下,并吩咐负责记录的书记员给我倒水。在谈案情之前,先问了我生活和身体情况,从他的说话眼神中我能感受到,他怀有一颗对我这个今天落难的政法老同行的关心和怜悯之心。同时也感受到在谈论我的案情时,他所说的那些与法律相背离语言,绝非是这位老法官发自内心之言,而是他身不由己不得已而为之? 本人手机15293576738 李大伟 2013-8-25 于天水市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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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 Sep 2013 12:38 AM PDT (2013/9/1)权利运动发布:
黑龙江省密山市访民郝淑娥发出信息称:昨天我和黑龙江省鸡西市的王宝林回家,路过沈阳时,下车去我干娘家里看我八十多岁的老娘,路过全运会的那条街时,被沈阳警察和特警,强抓上警车,送到旗盘山,限制人身自由。王宝林本是回家拿药,被抓后着急上火,血压升高,糖尿病发作,被送医院,有人看着,等地方来接。 郝淑娥是因为哥哥被人打死后抛尸水库,可是被密山公安局扣压尸检不给死者属,为要初检而上访五年。郝淑娥上访不仅问题无人管,却多次被关押黑监狱。王宝林也是一位黑监狱受害者,是控告黑监狱的访民成员之一。 昨天12届全运会在沈阳市奥体中心举行开幕式,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捧场,当局立即将会场当作临时中南海,实施立体维稳,凡是访民与有上访经历的人全部成为了周氏维稳假想敌,浙江吕飞英、上海吴玉芬等大量访民在此遭盘查而失去人身自由。 上访冤民中,确实有杨佳这样“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的豪杰,也有陈水总这样“你害我,我就害大家”的诺夫,更多的却是善良如冀中星这样的百姓,以习近平为首的中共中央如果能搞清楚因果关系,用体制改革来遏制酷吏的胡作非为,今天又何必如此“满城都是杨大侠”似的惧民、防民、控民呢? 郝淑娥电话:13199180439. 吕飞英电话:13261834025。吴玉芬电话:1312657471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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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31 Aug 2013 11:44 PM PDT (2013/9/1)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劳工权益捍卫者、辽宁盘锦的转业军人赵广军到省检察院,就辽宁省三级法院的枉法裁判提起抗诉申请。今天凌晨一点,赵广军在旅馆被维稳特务抓走,押回盘锦后被渤海派出所行政拘留10天。 赵广军,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海园社区人,原中石油辽河油田运输公司七分公司职工。 1986年,赵广军入伍,1990年复员,同年被安排在原辽河油田运输公司七分公司做运输汽车驾驶员。开始是按月发工资,到98年“改革”为绩效工资,也就是出车有工资,不出车没有钱。 2000年8月31日,赵广军向分公司经理刘勤仓请假,要回家探望病中的母亲。刘勤仓在与调度商量后,同意了赵广军的请假,但要求赵广军值完夜班后休探亲假。赵广军按照公司领导分配,值完了夜班于9月1日乘坐火车回到黑龙江望奎县老家。 回到家中后,赵广军因母亲病情越来越重,同时公司没有规定休探亲假的期限,加上公司实行绩效工资等因素,赵广军就安心在家照料母亲。期间,公司一直没有与赵广军或其家人有联系。 过了春节,赵广军听说运输公司七分公司倒闭了,就急忙打电话到公司证实,公司的留守人员告诉赵广军:公司黄了(倒闭的意思),刘勤仓经理也已不知去向了。在当时,企业改制而导致的下岗(实际就是失业)人员比比皆是,赵广军也只能是自叹命运不济,开始打零工自谋生路。 直到2009年,赵广军偶尔碰上在辽河油田的老乡,才知道当初运输公司解体后,职工都得到了安置。得知信息的赵广军立即赶到盘锦市的辽河油田总公司,在钻井一公司找到了自己的档案,发现在自己休探亲假几天后运输公司就进行了整顿,12天后自己被以“擅自离岗,多方联系不到”为由被除名。而且,档案中还有一张将“除名决定”一起的、刊登在内部《辽河油田报》通知,称公司要求赵广军必须在2000年9月25日到公司报到,否则按除名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为了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赵广军在辽河油田总公司不予理睬的情况下,向盘锦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一个是党产,一个是普通老百姓,劳动仲裁部门又是受党的绝对领导,赵广军的仲裁申请很快被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驳回。 无论是之前的劳动法,还是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赵广军是在2009年才知道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法律规定,赵广军的申请期限应该从其知道自己劳工权益受到损害时开始计算。为此,不服仲裁的赵广军按程序提起劳动合同纠纷诉讼。 起诉到辽河法院后,法院将接收辽河油田运输公司的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有限公司作为被告。比起劳动仲裁委员会,受党绝对领导的人民法院更黑!法院不仅完全无视劳动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而且还在判决书中诬陷赵广军没有请探亲假,是涉嫌盗窃原油而失踪多年。这样恣意妄法的判决居然顺理成章地得到了盘锦市、辽宁省等一级级法院的维持。 赵广军电话:1500427355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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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31 Aug 2013 08:08 PM PDT (2013/9/1)权利运动发布:
陕西维权人士康素萍于昨天(8月31日)前往沈阳奥体中心观看辽宁全运会的开幕式。下午14:20左右被警号为106010的警察掐着脖子拧着胳膊塞到警车上,拉到沈阳市东陵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目前已经被非法拘禁超过20小时,无水无食。据悉,因12届全运会已有大量维权人士被非法拘禁,亟需国际社会关注。 康素萍说:一进五三派出所就被该所一名警察掐着脖子又吼又叫,还不让上厕所,之后一名警号为104813的警察谈话,说要送我去精神病院。到18:10左右,该派出所警察叫我走,他开车还有另外四名警察,三女两男将拉我到一个海鲜酒楼门外,把我移交给两个自称是辽宁省信访局的男人〔未出示任何证件〕,问了我的上访问题并表示帮我向相关部门反映,以促进解决我的问题,之后又把我拉回五三派出所。 到今天,康素萍无食无水超过20小时,饥寒交迫,感冒咳嗽。发稿时又有4位辽宁访民被非法拘禁在五三派出所。 康素萍电话:1316182185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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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2 Sep 2013 05:57 PM PDT (2013/9/3)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9月2号)下午17点30分左右,上海被强拆冤民谢云达遭到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派出所警察暴力伤害。据谢云达说:该警察打了我十来个耳光,还把我头朝墙上撞。派出所警察暴力伤人的恶劣事件发生后,该派出所的领导找谢云达,称给200元了结。 据了解,谢云达是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动迁中遭到政府强拆的难民,已告状多年,走投无路。 谢云达电话:1305143643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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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2 Sep 2013 05:29 PM PDT |
今天上午8点50分,来自于甘肃、山东、河南、河北、浙江、江苏、广东、广西、湖南、湖北、贵州、四川、重庆的30余位疫苗受害儿童家长,聚集卫生部讨说法。
据了解,大家是通过网络知道了先后的遭遇与苦难,且由于政府部门根本无视自己的诉求,大家从相约到北京向卫生部讨说法。 卫生部的官员驾着高档车辆进入大楼内,对这些希望得到接待和答复的受害儿童家长视若无睹。到上午10点左右,维稳的特警杀到现场,大家只能先行撤离。下午大家再次到聚集到卫生部,却依然没有人接待,大家坚持到卫生部下班。 张红平电话:18793676876. 张凤兰电话:1399362023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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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2 Sep 2013 03:11 AM PDT (2013/9/1)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法院,是一个常州市政府与大部分市级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曾因维稳任务的需要,作出轰动国内外的“一元劳教”冤案。近日,新北区法院又作出一份神奇判决:支持被告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的“房屋拆迁的政府信息由房屋拆迁人公开”的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维权人士张建平,于2005年与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中天钢铁有限公司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但中天钢铁有限公司作为房屋拆迁人,一直拒绝按照双方协议中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为张建平办理所安置在航运家园小区房屋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权证,张建平遂以“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将中天钢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在常州市武进区法院的庭审中,被告拒绝说明所安置张建平房屋的土地来源的合法性。 为了查明提供安置房屋的合法性,张建平于2013年5月16日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房屋拆迁的行政主管部门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申请公开被拆迁房屋地块的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的使用与发放情况,并以邮寄送达的方式公开。城乡建设局答复称:一、只能到城乡建设局的征收补偿办公室(其内设机构)查阅;二、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公开)由房屋拆迁人或其委托的拆迁公司负责。 什么是政府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以一定形式纪录、保存的信息;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3)项明确了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作为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行政机关,必须依公民申请公开“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的政府信息范围。 由于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张建平于2013年7月16日将常州市城乡建设局起诉到新北区法院。8月13日上午,该起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江苏省内5个城市的被拆迁人参加旁听。 本来,这是一起仅有原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与被告《答复》两份证据、正常审理仅半小时就能够审完的案件,由于被告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未按江苏省省委、省政府、省高院要求要求出庭,而被告的委托人又提供不了委托书,以及临时工法官靳小炎(提供不了法官证)替代被告狡辩,庭审居然在法官与被告的胡搅蛮缠中艰难地开了两个多小时,而且作为主审的临时工法官靳小炎,还毫无理由地拒绝原告张建平要求合议庭依法当庭宣判的正当要求。 当然,对根本不存在疑难复杂情形的案件,合议庭拒不按照诉讼法规定当庭作出宣判,目的无非就是要枉法裁判! 在常州市新北区法院作出的(2013)新行初字第0093号行政判决书的本院认为段中,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明确了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以确保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部用于房屋的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但并未规定监督的方式包括对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收集。 既然法庭也认可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要确保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部用于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那么,如果不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发放与使用进行收集又怎么能确保呢?难道《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的法律要求,不是建立在收集补偿安置资金发放与使用情况的基础上? 其实,房屋拆迁人中天钢铁有限公司不敢说出航运家园小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来源,与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不愿意公开房屋拆迁人取得安置房土地使用权、以及常州市新北区法院蓄意枉法裁判都是一个原因,那就是要极力掩盖航运家园上亿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已经被中共官员侵吞的真相! 据观察,虽然江苏省常州市的新北区法院出现过“一元劳教”案这样的司法丑闻,如今又出“政府信息由企业公开”这样的荒谬绝伦的判决,但常州市的各法院与周边法官聚众嫖娼的上海、无锡等地法院相比较,在受理与立案(也就是程序)上还是值得被肯定的。但,社会主义特色制度下,案件实体的公正审理与突破判决零公正,还有待公民的积极争取与政治、司法体制的改革。 此外,张建平诉中天钢铁有限公司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二审,在土地登记的行政诉讼案审理中出现新的证据(又是一个惊天内幕)后,即将于2013年9月10日上午9时30分(下周二)在常州市中级法院科技楼的三楼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届时欢迎在房屋拆迁中权益受损的民众前往旁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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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 Sep 2013 09:26 PM PDT 控告人:张爱军、男、汉族、1969年出生,小学二年级文化。现住江苏省铜山县柳泉镇后湾村,无职业,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被控告人:铜山县利国镇墓山铁矿矿主王广秋和徐州市第四医院。 控告事由: 92控告人在利国镇墓山铁矿打工,因井下即将爆炸,控告人为了解救工人张光松毅然决然下井,自己不幸受伤,全身多处骨折、双眼也受伤。 在利国镇医院里,矿主王广秋为减少医疗费用和赔偿金,曾一度要置控告人于死地!王广秋用手指猛捣控告双眼,用膝盖顶受害人胸口,又用手掌捂住受害人鼻、嘴,造成控告人张爱军休克。 在转到徐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后,医生恶意延误治疗时间,手术治疗期间医生厉福生折弯受害人右腿,导致固定钢板也弯了,被另一位马超大夫质问。厉福生却说:“他什么都知道了、干掉他!”。眼科医生高保清收王广秋的礼,把控告人转到没有眼科的利国镇医院,导致双眼感染、发炎,期间还多次赶控告人出院。 目前,控告人因家境贫困无钱医治造成多处骨骼变形骨髓炎,左眼失明、右眼视物模糊变形、伤残后遗并发症、终生服药,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我控告的事至今21年没解决,也没得到赔偿,请求媒体披露真相,请求司法机关依法依纪追究王广秋、厉福生、高保清刑事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张爱军电话1875219473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残障人士权益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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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 Sep 2013 09:23 PM PDT (2013/9/2)权利运动发布:
据来自于12届全运会举办地辽宁沈阳的消息,从2013年8月31日全运会开幕式当天起,地方当局的棋盘山黑监狱满负荷运转,目前已非法囚禁全国各地前来观看全运会的访民上百人,其中有部分访民开始绝食。 据了解,被非法囚禁在棋盘山黑监狱的由民湖南的朱诩英、刘规文;浙江的吕飞英,裘美娥;上海的郑培培、韦开珍、邬玉萍、吉永琳、吴玉芬、周炎、王永风、董永红等。参与非法拘禁的沈阳市棋盘山公安局警察由:警号110558、警号114793、警号103879、警号109098、警号109038、警号109080等。为全运会而践踏人权的现场总指挥是沈阳市信访稳定分流调处中心主任陈立军。 此外,前天被抓的丹东市王素芝、吕艳、张正廷等属于辽宁的访民已经被押回当地。 知情者电话:13146552748. 朱诩英电话:18673729224. 刘规为电话:13261670138. 杨卫辉电话:13548984458. 吕飞英电话:13261834025。 吴玉芬电话:1312657471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项目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