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运动 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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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 May 2013 06:39 PM PDT 2008年1月3日,我儿陈刚在自己家中被害。当时执法者偏听偏信犯罪嫌疑人王艳荣(我儿陈刚的妻子)一人的谎言,不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有意包庇真凶,避重就轻。内蒙锡林郭勒盟公、检、法,光天化日之下联合造假。为了应付世人,内蒙锡林郭勒盟中院于2008年8月1日,做出《锡刑一初字第6号刑事判决书》,只认定王艳荣一人犯故意伤害罪,仅判王艳荣四年有期徒刑。
此判决书明显是枉法判决,判决书上所说的全是假话,什么取得了家属的谅解、积极抢救受害人、投案自首等等都是执法者骗人谎话。为凶手编造理由,逃脱法律的严惩。我为此事已上访五年。案发当时,王艳荣既没有挂110也没有挂120,而是打电话请亲友帮忙,破坏现场。把家里的二百多只羊群及所有物品全部转移。凶手们为了杀人灭口、毁尸灭迹、抢占我儿陈刚的全部家产,才把我儿陈刚的尸体从家里拉出去。后又觉得不妥或已暴露,不得已收买执法者编造事实,这一点,从原始笔录及执法者的整个办案过程不难认定。 我无法接受这一毫无法律依据可言的判决,一直不惜代价坚持上访。2011年7月21日,内蒙锡林郭勒盟中院曾经为此案下过再审决定书(详见附件2)。此再审决定书上明确说:“本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据此,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这里我想着重说明的是:大部分执法者也想坚持公正执法的,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他们常常被收买或是在枉法上司的指令下而丧失了他们的职业道德。荒唐的是:内蒙锡林郭勒盟中院2011年11月1日又为此案下了一份刑事裁定书(详见附件3)。此次的刑事裁定书不顾我所提出的事实证据,不顾再审决定书上建议,同第一次裁定书完全相同。不知执法者为什么要将错就错?最可恶的罪犯莫过于执法犯法。执法犯法是广大人民的公敌,必须彻底严惩! 我认为本案最大的疑点有五点: 五年来我一直坚持依法上访,其目的就是弄清我儿成刚被害的真相,依法严惩凶手。没想到我的目的没有实现,凶手王艳荣却提前出狱了。上访让我了解到中国司法已腐败透顶。什么交办、督办,如果没权、没钱、再没有媒体公开披露、各界正义人士的支持,到头来大多数还是被腐败透顶的司法所欺骗。几年来,我从西乌旗到呼市去北京,往返的次数我很难记清。该去的信访口我全去了。仅给国家领导人及相关部门寄信就花掉两万多元。无数次被抓捕、关押是我得到的唯一收获。让我最难忘记的是:2011年12月21日,我在北京正常上访,被内蒙林西县接访人员强制接回林西。当我老伴得知林西县新林派出所要拘留时,气的心脏病突发危及生命。我急的跪下求他们说:“你们先让我去趟医院,看看我老伴,回来你们如何处理我都行。”无人性的公安人员以找领导请求为由,拒绝了我的请求。待我出狱急忙赶到医院时,我老伴生命已奄奄一息。仅对我说了一句话:“今天这个社会有理无处讲啊!”就命仆黄泉了。我哭干了泪水也无济于事••••••。 可怜我老伴是被腐败透顶的中国司法活活气死的!这让我把泪水化成了仇恨、把悲痛化成了力量。不管腐败司法再用什么卑鄙无耻的手段来威胁、恐吓我,我也绝不会屈服。腐败透顶的中国司法比凶手王艳荣同伙更可恶!它们才是真正的罪犯! 被害人陈刚母亲:韩国霞 联系电话:15148516782 2013年5月12日于北京 此信息由反腐维权联盟马波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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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 May 2013 05:47 PM PDT ——暨“全国首例商品房变保障房”腐败真相揭露
被控告人:徐伟南,现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区委书记,原常州市武进区政法委书记、代区长、区长。联系电话:13801500269。 控告案由:被控告人徐伟南在常州市武进区担任代区长、区长期间,为了侵吞航运家园小区4.0774公顷巨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涉嫌通过移花接木手段,虚构旧城改造项目进行非法征地和违法安置,实施犯罪行为。 事实和理由: 【特别提示:2011年10月10日与2011年12月19日,控告人分别以“关于航运家园小区土地出让金被侵吞的举报”、“就航运家园土地出让金涉嫌被侵吞一案的举报”向常州市纪委和常州市反贪局邮寄了实名举报信,但两个惩治腐败的职能部门在即日就收到举报信的情况下,至今没有给予任何答复。】2005年2月16日,中天钢铁集团公司为了2万立方米制氧项目建设,依法取得了由常州市建设局颁发的、控告人房屋地块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证据1】,并于同年6月24日与控告人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证据2】。同年6月25日,控告人位于九号桥航运宿舍210室房改私房拆除。 2011年1月10日与2012年11月20日,控告人分别拿到航运家园X幢X单元XXX室安置房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匪夷所思的是,基于土地使用权证而成立的房屋所有权证,居然早于房屋土地使有权证近两年就已经登记。而在这“两证”上,本应该是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权证居然都成为了划拨。 在国家于2002年用法律法规的形式正式实行土地市场化后,国有土地的住宅房建设,目前只有属于公共利益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才符合划拨的相关规定,且有严格的申请、审批环节。此类房屋属于不完整产权,不能直接上市、交易、抵押、甚至继承等。 控告人与中天钢铁集团公司双方是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2012年9月26日,控告人还在武进区国土分局提供的商品房分割、转让空白表格上签字【证据3】,也就是说控告人被安置的航运家园X幢X单元XXX室必然是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完整产权房屋。也就是说,安置的房屋必须与控告人被拆除的房改私房一样,属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完整产权房屋。 突然间完整产权的房屋变成了不完整产权的房屋,其中房屋的最大权利组成部分的土地出让金哪去了呢?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控告人以“中天钢铁集团公司未完整履行合同”为由,将中天钢铁集团公司告上法庭。在法庭上,被告中天钢铁集团公司说安置房土地是从武进区建设局手中获的,但始终拒不回答土地出让金有没有支付、及支付给了谁的关键问题。 法律上,中天钢铁集团公司作为房屋拆迁、安置人,无论是通过招拍挂、还是通过转让,都必须为控告人缴纳安置房房屋的土地出让金。 2013年4月9日,真相在武进区法院行政庭对由控告人提起的“全国首例商品房变保障房案件”的审理中揭开!被告武进区政府向法庭提交的一系列的证据证实,武进区建设局在控告人原航运宿舍房屋地块拆迁半年多后,又无中生有地以“旧城改造项目”【证据4】向武进区国土分局申请划拨安置房用地。而此时,武进区政府的法人代表正是目前在钟楼区当区委书记的、官运爆发轨迹有点类似于包工头政法委书记孙国建的徐伟南! 在实施侵吞航运家园小区巨额土地出让金的犯罪过程中,控告人不知究竟是徐伟南还是武进区建设局先产生犯罪起意,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只有作为区长的徐伟南,才可能让武进区发改局作出虚假的“旧城改造”建设项目批准书;才可能让武进区规划局作出虚假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才可能让武进区国土分局为虚假项目划拨安置房土地! 由于套取土地出让金是通过移花接木的“无性繁殖”手法,当然被告不能向法庭提供《房屋拆迁许可证》与《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这两个能够证明整个拆迁、征地、安置等一系列行政行为合法的关键证据! 其实,即便是真的“旧城改造”项目安置,也只有在包括(但不仅限于)符合公共利益和非盈利的条件下,政府才可以批准给予划拨。也就是说,航运新村宿舍的拆迁、安置项目根本不符合国有土地划拨目录的规定。 至此,徐伟南作为侵吞航运家园小区土地巨额出让金的主犯,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也已确凿充分!这种犯罪行为从法律角度看,是严重损害了控告人所在的航运家园小区全体居民的住房权利;从政治角度看,这种犯罪行为何尝不是属于给中共拼命掘墓的行为! 如果,常州市纪委、市反贪局继续、且坚定认为保护徐伟南的犯罪行为就是维护你党的利益,那么请你们向常州市委书记阎立推荐徐伟南接替已被江苏省纪委双规的孙国建,主持常州市的政法委工作,继续用疯狂的血腥和腐败将常州“鬼城”做大。 谢谢。此呈:常州市纪委、常州市反贪局 控告人:2013年5月 日 附:控告人身份证,证据1、2、3、4复印件 抄送:江苏省纪委、江苏省反贪局、中纪委、最高检反贪局、中共中央组织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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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 May 2013 04:13 AM PDT (2013/5/16)权利运动发布:
因劳动报酬法院判决6年拒不执行,及离婚案法院枉判,江苏省江阴市冤民张玲于5月6日再次到北京上访,揭露江阴公、检、法不作为、乱作为、徇私枉法、官商勾结、钱权交易等违法行径。 2013年5月7日,途径皇城根儿的张玲因携带信访材料,被革命觉悟很高很高的北京市公安西城区分局训诫;5月9日,张玲被江阴公安强制带回,遭陈国全逼供后被拘留10日。 一事不可二罚,这应该是司法或执法机关的一个基本的原则。江阴市公安张玲已经受到北京训诫处罚的情况下,再对张玲处以行政拘留10天,显然是滥用职权和为所欲为的行为。 更多信息请登张玲的新浪微博:http://weibo.com/u/2211739953?topnav=1&wvr=5&topsug=1。 张玲电话:1377097863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劳工权益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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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 May 2013 03:51 AM PDT (2013/5/16)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要求立案的曹顺利、董丽娟、韦淑英、高玉清、陈凤东、张桂君、乔留石、张会银、刘秀芬、崔丽荣、王永成、吴田丽、肖娟、刘晓芳、王小兰、陈淑凤、梁翠霞等人,今天转战外交部国际司人权处,再次要以国际惯例来“无理”要求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编撰工作。人权处官员感觉到自己的人权受到严重威胁,遂急召警察前来保驾。 据了解,曹顺利、吴田丽等从上午一大早就到了外交部国际司人权处,但人权处的官员一改以往外交官的风度,自始始终不出来人与大家见面,认由大家在大厅里面等待。至中午,可能是官员感觉到人权受到了来自于这些手无寸铁的老太的巨大威胁,由外交部保卫处报警。一会儿,辖区朝阳公安分局朝外派出所警察急匆匆出了3辆警车,问大家到外交部有什么事?当了解到大家既不是恐怖分子、也不是人肉炸弹后,也对外交官随便报警感到啼笑皆非就给大家做了登记,陪着大家在接待室一直到下午17点下班收工。 另据悉,中国大陆地区向联合国递交《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截至日期是2013年的7月22日,外交部和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似乎都在干着同一件事,就是拖过这个时间点。而这些访民们觉得,按照国际惯例,自己上访遭打压的经历是最适合参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编撰工作。一方要按国际惯例,一方要按国情出发,双方将7月22日当作了角逐的目标。 曹顺利电话:13683542027. 夏 岩电话:13121675176. 李立荣电话:13718220515. 肖 娟电话:1365112600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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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 May 2013 01:17 AM PDT (2013/5/16)权利运动发布:
每周的星期三,都是上海市政府信访办领导接待日。昨天,在习近平反腐雷声过后,上海市信访局门前的访民照样是人山人海,其中有一拨证券投资受害者身穿文化衫,也来到了市政府信访办门前,她们高喊:韩正,还我血汗钱! 中国大陆地区的证券投资,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骗局,用经济学家吴敬琏的话说:比赌博出老千还要肮脏。用中宣部刘某某的指示:是绝不能在高等学府谈论的、一说就会要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命的权贵资本主义!受害者当然是千千万万底层的民众,包括象昨天坐着轮椅出现在现场的残疾人!得意者毫无疑问就是操纵金融的权贵们。 一位其亲友中有公务员的现场访民说:上海公务员这一次加工资一下子每个月加了六佰元,而且补发40个月,远远超过平民百姓,这样怎能缩小贫富差距?看来,李克强总理的“让老百姓过好日子,政府过苦日子”又是水中花。 朱金娣电话:1304211140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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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 May 2013 12:28 AM PDT 朱局长: 就我儿子徐智鹏非正常死亡一案,以及尸体存放问题,在找你一个多月后,终于在昨天(5月15日)上午8点53分与你打通了电话。你说案件不归你们了,要我按法律程序走。请问案件现在归哪一个部门管呢?如果你们以“不管为由”来毁灭我儿子尸体,我将公布我们的录音视频公布,让全世界来跟踪关注! 2013年4月12日,应哈尔滨市西华苑尸检中心负责领导相约,商谈关于我儿徐智鹏尸体的存尸费问题。西华苑尸检中心负责领导张主任说:“徐智鹏尸体的存尸费当年农垦职业学院在07年只交几个月,后来就没交,现已欠下人民币六万多元。你作为徐智鹏的母亲请你尽快想办法解决,否则我们按无主处理尸体。我建议你找道外公安分局和农垦职业学院不管谁交钱。徐智鹏尸体可继续存放或拉走都可以。 接到西华苑尸检中心负责领导张主任的通牒后,我于4月15日去道外公安分局找你商谈此事。但没有找到你,给你打电话你又不接,据你道外分局工作人员说,你半个月一直在开会让我到控申科。控申科长说,他把事情反映给了你,但一直没有消息。 最后,我只能给西华苑尸检中心张主任打电话,告诉他我还没有联系上你,关于我儿存尸费我另外想办法,要求西华苑的银行帐号给我,我向世界人权声明集资。但张主任又不肯给我西华苑的银行帐号。 其实,我徐智鹏的死,与见义勇为救被侮辱的女孩却被学校罚款4500有因果关系。 还有,既然你们道外公安分局不管,那么为什么又三番五次的到北京抓捕我呢?以前你们到北京抓捕我,造成我流产的严重后果,又该由谁负责呢? 死者母亲马波 联系电话:18712763535.2013年5月15日于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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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5 May 2013 08:59 PM PDT (2013/5/16)权利运动发布: 最近,网上流传中宣部刘某某要求高等院校7不讲。广东深圳市劳工权益捍卫者肖青山不信邪,于日前赶到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就公开官员财产、以及因要求公开官员财产而被捕入狱的10君子问题,向这个具有行政职能(局)的喉舌拷问:权贵资本你到底讲不讲? 肖青山,劳工权益捍卫者,他的一双脚就是在打工时出工伤事故而残废的,而且由于官商勾结,其劳工权益至今没有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所以,肖青山对权贵资本是最有发言权的人,所以在腥风血雨的官员财产公开运动中,肖青山不仅没有退缩,反而勇往直前! 在公民社会还没有建立、公民权利还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大陆地区的媒体就是党的喉舌,党的喉舌就是为党的利益服务,公元2013年5月14日肖青山的拷问最终还被党的喉舌当作一相情愿而结束。 肖青山电话:1897964547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社会建设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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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5 May 2013 08:10 PM PDT (2013/5/16)权利运动发布: 2013年5月8日下午,黑龙江集贤县访民肖书君到北京市西城区福缓境派出所去接朋友小月南,因在中纪委唱反腐歌曲的小月南与长沙访民刘友爱从派出所后门出来,就被等候在此的一辆金杯包车内6~7个人截访,刘友爱说不认识你们,你们要干什么?并大声呼救。肖书君见状立即上前质问那几个人:“你们是干什么的?有证件吗?”。不料,其中四、五个人将肖书君围到中间推打,其中一个彪形大汉对肖说:你管得着吗?当肖书君拿出手机报警时,那彪形大汉一把就把手机抢走。 当时,在福绥境派出所后门这站着一个警察,肖向其呼救,可该警察置若罔闻。后来围观的北京市民帮助报了警,那些人马上都跑了,抢肖书君手机的男子往派出所后门里跑,肖试图抢回自己的手机,并高喊“抢劫”。那彪形大汉把肖书君的手机甩在地上,还说:“你进来我就整死你”。 此时,派出所副所长杨麟带着6、7人过来,把肖书君连推带拉要拖往派出所,还说要拘留肖书君。肖跟杨副所长说:我是见义勇为和被害者。并把身上的伤给他们看,他们不仅不理睬,还说那些人是长沙的警察。 当天交涉到最后,杨副所长说找长沙截访的给肖书君看伤,但要其自己先去医院。肖书君到附件医院看了后,医生告诉他说手伤的非常重,要去日潭医院。肖书君又去了日潭医院,费用太高,没有钱交医疗费。肖只能又去西城区派出所找副所长杨麟帮,要求找长沙截访赔医疗费和追究法律责任。但杨麟说:“当时没有看到你的手受伤,是你自己弄的。” 当肖书君告诉杨璘:“我已在我的手机有录了当时询问笔录的过程”时,杨又说:当时看手有点肿,但不够成治案案件,管不了。 肖书君电话:13439200396. 刘友爱电话:1302191141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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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May 2013 06:45 PM PDT (2013/5/18)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凌晨,陕西省西安市出租车从业人员丁丽莉、贾建明、李稳利等人从北京久敬庄致电权利运动,称自己全资购买并挂靠在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面临被官商勾结掠夺,到北京上访还遭到地方公安以拘留和劳教威胁。 这一次到北京维权的出租车从业人员有35人,自5月12日就抵达北京,她们基本上都是挂靠在西安市西汽一公司和三公司的出租车所有权人。 据了解,这些进京维权的出租车车主,都是几年前、或十几年前从西安市出租车交易市场通过以30万~40万的价格转让获得的出租车,并按照市政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司化的要求,出租车挂靠在西安市出租汽车公司下经营,每月向出租车公司缴纳交1100元的管理费。 到出租车营运周期到期后,出租车公司让车主缴纳7万元押金,然后将出租车更新,然后称出租车是公司的,与车主没有关系了,车主要继续开自己的出租车,就属于承包经营,要缴纳每个月9000元的承包费。 出租车的营运证是有偿使用,使用权的周期是5年。在法律上,这种使用权与房屋土地使用权一样,属于用益物权,除非国家出台法律征收,那么这种用益物权将始终属于全资购买出租车的从业人员。也就是说,出租车公司的行为不仅属于违法经营,更是一种公然的掠夺行径! 当这些私有财产权利受到严重侵害的出租车从业人员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反映时,交通运输管理的行政机关居然不予理睬!当然,对如此公然犯罪的行为不予理睬的背后,显然是行政机关与出租车公司相互勾结结果。 2013年5月1日西安“世园会”开幕,晚上出租车维权代表党秀云被秘密抓捕,至今被非法拘禁中。5月2日,维权代表乔建民等人在家中被抓捕,并拘留所10天后获释。 警察本来是应该打击犯罪的,而西安的公安不仅没有对侵害出租车从业人员财产权利的出租车公司给予制裁,反而对依法维权的受害者进行威胁、恐吓、打压。 丁丽莉电话:15229209699. 党秀云电话:18992858660。 乔建民电话:1357248551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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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May 2013 06:38 AM PDT (2013/5/17)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下午13:30分,湖北广水冤民李袖华、李桂芝、喻胜芳、刘传星、高明芳、李本凤、韩传丙、石翠红等八人,以及广东省中山市梁带华,在屡访屡遭欺骗和打压的情况下,到中南海新华门撒传单喊冤,目前悉数被带到长安街派处所。 北京皇城根的公安会对这一拨冤民如何处置,权利运动将予以密切关注。 李袖华电话:13240272959. 李贵芝电话:1870104362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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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May 2013 06:45 AM P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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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May 2013 06:28 AM PDT (2013/5/17)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5月16日)下午十六点,黑保安在久敬庄内警察的配合下,二次进入久敬庄内,将湖北省鄂州市访民廖建新、余福英劫走,廖建新当场遭到暴力侵害。 据了解,蒙冤警察代表辽宁沈阳马治国、赵宏炎、吴晓东、辽宁抚顺葛利元、黑龙江徐兆杰、湖北黄玲、河北周历、贵州邓朝霞等被强行带到久敬庄后,看到黑保安正在暴力劫持湖北鄂州访民廖建新、余福意夫妇,蒙冤警察代表立即上前制止了黑保安的不法行为。 到下午17时30分左右,蒙冤警察相继离开久敬庄。蒙冤警察代表黄玲和湖北维权人士邹四新在护送廖建新、余福意夫妇时,在久敬庄门前遭遇黑保安的二次截访,黄玲和邹四新两位女士面对黑保安的威胁,虽尽了自己的全力阻止暴力截访,但因黑保安人员众多,加上久敬庄警察的里应外合,廖建新、余福意夫妇还是遭到强行劫持。 廖建新电话:13297694059。 马治国电话:13624210441。 赵宏炎电话:13555705095。 吴晓东电话:13940353230。 葛利元电话:13841338117。 徐兆杰电话:18645311020。 黄 玲电话:13261919066。 周 历电话:13131103123。 邹四新电话:1501056977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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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May 2013 06:31 AM PDT (2013/5/17)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下午17:30分,来自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长乐市的林炳兴,刘建新,吴京,吴发胜,胡淑媛,蒋碧秀,熊凤莲,林燕生,卓道明,林苗捷,吴宏福,张文生,蒋月娇,游志勇,郑恒宪,陈云英,陈孝兵,翁梅菊,张文杰等十八位冤民,在美华官邸门前用铁链将自己锁住在栏杆上,同时撒传单喊冤。 发稿时,这些对党和政府失去信心的冤民已被关押到朝阳区公安分局朝外派出所里,他们的手机全部处于无法接通状态。 林柄兴电话:13055279113。 蒋碧秀电话:15392481098。 卓道明电话:15980686793。 郑恒宪电话:1302381178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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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May 2013 05:52 AM PDT (2013/5/17)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晚上,河南金惠玲、黑龙江陈秀娟、辽宁赵广军、天津郑建慧、上海吴玉芬、江苏汤淑秀和沈立秀、吉林张继新、陈凤杰、赵云侠、邓志波等几十位访民在北京南站,以旧曲“含着眼泪来找党”、“上访人的家”等新曲,表达对党能救民于水火的期望。 今天中午,参加昨天“含着泪花来找党”的上海访民吴玉芬和另一位河北省女访民在北京南站,突然被两个国保和两个警察抓走。到晚上,听到消息的访民们又聚集到南站,高唱“大刀向贪官污吏头上砍去”…… 发稿时,访民的歌声引来了大批警察,将现场用警戒线围起。 李明翠电话:15510225237. 陈秀娟电话:13121239227。 赵广军电话:12146594372: 郑建慧电话:02281206380。 张继新电话:13214310299。 陈凤杰电话:15143179665。 赵云侠电话:13630510660。 邓志波电话:1561141317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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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 May 2013 12:44 AM PDT (2013/5/17)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本来是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就“四川访民胡清龙遭丰台区公安分局卢沟桥派出所警察王云殴打并构陷”一案的终审宣判日子,但法院又电话通知改期。事实上,到2013年6月25日就是胡清龙出冤狱的日子了,从一审的丰台区法院秘密审理,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拒拘传作伪证的犯罪嫌疑人到庭,且审而不判来看,都似乎预示着该案很难得到公正,而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警察王云极有可能逍遥于法外。 为了抗议司法腐败,2012年6月26日遭到警察王云暴力侵害的受害人姚建清(附清龙女朋友)今天专程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强力抗议司法腐败。 附:《胡清龙妨害公务罪二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上诉人胡清龙本人及其亲属的委托,指派刘晓原、王宇二位律师担任胡清龙的辩护人,为胡清龙妨害公务案进行辩护。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依法会见了上诉人并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依法走访调查了参加一审的旁听人员及现场的证人。在对一审程序和本案案情进行分析后,我们认为本案在程序上和实体上都存有诸多问题,难以定案。因此,辩护人向二审合议庭提交了三份《调查取证申请书》、三份《请求证人出庭申请书》以及《请求出示并播放视频证据申请书》等相关申请,特别是根据今天的庭审情况,辩护人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本案一审阶段程序严重违法 (一)、本案在侦查阶段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 1、本案作为妨害公务案件,那么所谓被害人就不只是作为民警的王云,而是卢沟桥派出所、丰台区公安分局。因为民警王云是代表卢沟桥派出所、丰台区公安分局在执行公务,那么,本案中,卢沟桥派出所、丰台区公安分局本身成为了案件的被害人。特别是从本案卷宗和庭审的情况来看:本案从立案到全部的侦查阶段,都是由卢沟桥派出所的警察一手操作实施的,从《刑事诉讼法》第三章规定的回避制度的角度看,卢沟桥派出所、丰台公安分局因与该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应当主动整体回避。否则,卢沟桥派出所、丰台公安分局自身在执行公务时被妨害 ,其办案警察又全部是王云的同事,总是有或多或少的存在利害关系,再由其自己来侦办,颇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味道,违背了《刑事诉讼法》有关保护人权以及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如此,怎能保证案件质量? 公安机关在办理妨害自身执法的妨害公务案件时,难免对犯罪嫌疑人有刑讯逼供、诱供等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尤其是在伤情鉴定、证人证言的录取固定方面,由于被害人是自己同事,极有可能出现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情形。而纵观本案的办案过程,亦是如此——比如我们通过庭审过程了解到:当上诉人胡清龙和女友姚建清被带到派出所之后,从6月26日中午12点左右到27日早晨9点左右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派出所竟然没有给他们吃饭,而且从中午12点到晚上10点多的这一段时间,派出所也没有对二人进行询问,直到当天晚上十点多上诉人胡清龙和其女友姚建清才被带去做询问笔录,那么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派出所把二人关在派出所,既不给吃饭,又不给做笔录,其目的是什么?这其实是残酷的体罚,可以说就是变相刑讯逼供。 因此,从回避制度的角度看,丰台区公安分局应当整体回避;从管辖的终极目的来考量,该案亦不应该由丰台区公安分局管辖。 庭审过程中,刚才法官问我们所谓整体回避是否有具体规定,法官认为:我国法律规定的回避制度是指个人回避,并没有规定组织或机关整体回避。这种说法其实是对法律本质的曲解。公正是司法的基本原则、是生命,任何的法律、法规都是在这一原则的基础之上制定的。从设立回避制度的本意和初衷来看,诉讼活动并不排除整体回避,回避的必要是以对人性的不信任为前提的,是以对自私、恣意等人性的弱点防范为目的。因此,凡是可能影响到案件公正审理的,都应该在需要回避的范围之列。公平正义作为法的基本价值之一,是法的终极目标,可以说人类的一切法律活动都体现了对公平公正的追求。因此,该回避要求并不影响法律的明确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2、本案在一审阶段全部取证程序违法,证人都是丰台公安分局方面以及报警方的公交公司司乘人员,都与王云及丰台区公安分局有利害关系,又均未出庭质证。而上诉人的证人虽按照法律规定出庭质证,却在一审中却没有被采信,仅仅以证人与被告人有利害关系为由而将出庭质证的全部证据予以否认,如果是这样,那么公诉方所提交的证人证言岂不是与被害人有更大的厉害关系!而事实上,通过今天庭审中播放的两段视频和本案双方证人证言的相互印证,能明显的看出,本案目击证人姚建清的证言的真实性比王云及丰台分局其他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更大,可信度更高。因此,一审对证人证言的采纳不能不令人怀疑其公平公正性。而使我们遗憾的是,本案在二审的庭审过程中,虽经辩护人一再申请,但是公诉方所提交的证人证言仍然都没有出庭质证。 事实上,丰台分局不具备管辖权又未自行回避,则其所获取的材料均不能作为认定上诉人有罪的证据使用。对于丰台分局违法收集的证据,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第一审人民法院没有审查,并以被告人审判前供述作为定案根据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检察人员不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或者已提供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被告人该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辩护人认为,本案诸多严重违反程序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公诉证据使用,应排除非法证据。 3、本案在公安侦查阶段缺少上诉人胡清龙及证人姚建清对所谓的被害人王云的辨认程序,而只有王云及李连海对姚建清和胡清龙的辨认,这进一步印证了辩护人所提到的不应由丰台区公安分局管辖的问题,由此亦可见其取证程序违法的情节。 4、派出所竟然用工作说明充当证据使用,而工作说明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证据种类的任何一种,其根本不是证据,却进一步能够证明本案因证据不足而退侦、丰台分局并未能补充上来相关证据的事实。也就是说,根据该工作说明仅能够说明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仍然是不足的,该举证不能的责任应该由丰台分局承担,一审反倒转嫁于上诉人,明显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且公安机关的破案报告隐瞒事实,当天原本有上百名的围观群众在现场看到了事发经过,丰台分局却不去积极寻找证人证言,片面认定自身言辞,因此,其报告不可采信。 (二)、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程序违法 公诉方未查清案情事实,重大事实不清,并且未全面搜集证据。 1、一是警察王云是否正在执行公务的证据不足…… 而从本案的全部证据材料无法认定上诉人胡清龙具有妨害公务的行为和事实。而该警察(王云)的行为已涉嫌犯罪,辩护人再次提请二审法院就该警察违法犯罪行为向丰台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对其予以处罚,并对其所涉嫌犯罪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为维护上诉人胡清龙的合法权益,为彰显法院的公平公正,恳请二审法院改判本案上诉人胡清龙无罪,并将其立即释放。 此意见请二审法院采纳,谢谢 辩护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 刘晓原 律 师 王 宇 律 师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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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May 2013 06:37 PM PDT (2013/5/19)权利运动发布:
控 告 状 控告人:孟凡英,男,1967年3月7日生,汉族,农民,住黑龙江省海林市长汀镇平安村新胜屯(系本案死亡人孟香玉之父),电话:15845313029。 被控告人:黑龙江省大海林林业地区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该局局长。 事由:徇私枉法,不履行法定职责。 控告请求: 1、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三百九十九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二条、第六条(十五)项、第二十条规定,请求追究被控告人相关法律责任。 2、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规定,要求被控告人迅速对故意杀害致死受害人孟香玉的罪犯刘志杨采取措施,逮捕归案,将其绳之以法,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维护控告人、受害人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3、请中央人民政府、最高司法机关在重事实、重证据,切实维护控告人、受害人合法权 益下,请按照督办程序,指令下级部门查明真相,迅速落实处理、解决为盼。 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女儿,即受害人孟香玉于2010年11月16日与其未婚夫入住在黑龙江省海林市长汀镇顺义旅店,于2010年11月17日控告人接到受害人未婚夫刘志杨电话称:“香玉在长汀林业医院口吐白沫,”控告人到医院时发现女儿已死亡,并死因不明。 受害人孟香玉的死亡时间与其未婚夫刘志杨所说不一致,案情复杂,不排除刘志杨有重大作案嫌疑。 控告人第一时间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后,牡丹江市林业局法医马季对死者孟香玉进行了尸检,结论为性生活窒息死亡!该尸检结果遭控告人质疑,要求重新进行尸检下,牡丹江市博爱医院司法鉴定所在尸检解剖检验鉴定意见为:“不排除孟香玉生前中毒,造成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的检验结果,而被控告人也在给控告人送达的《关于孟香玉非正常死亡一案告知书》中,认定:“经调查证实,孟香玉的死亡原因为窒息死亡一案告知书》中,认定:“经调查证实,属于非正常死亡。博爱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已作出认定后,因血液证据保管不当,无法作毒检,也应对其过错承担责任,公安机关在对嫌疑人故意包庇下,让其去当兵,逃避应有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也应承担全部责任。 至此,受害人孟香玉非正常死亡一案中的诸多疑点印证不排除其被他人所害可能性,但被控告人却在案发至今,不履行法定职责,迟延办案,故意袒护包庇凶犯,隐匿或销毁本案重要证据,使罪犯得不到法律制裁,逍遥法外。 据查,嫌疑凶犯刘志杨亲属王继华系大海林林业地区局长,而刘志杨本人当时系应征入伍对象,在其与受害人同居,怕其影响当兵,视受害人为负担下,不排除其故意对受害人投毒,毒杀的可能,公安机应以嫌疑凶犯对其采取措施,查明真相,以故意杀人罪,对其追诉。 但被控告人出于不明原因,拖延办案,故意为其包庇、袒护,甚至毁损相关重要证据,导致嫌疑罪犯不能伏法,逍遥法外,受害人在天之灵无法安息,死不瞑目,控告人不服。 请中央政府及最高司法机关明察,在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下,高度关注,作出批示,指令下级部门,严肃查处,追究被控告人玩忽职守,依法不作为的法律责任,责令其侦破此案,抓捕杀害孟香玉的真凶,接受法律的追诉和严惩! 此致 具呈 控告人:孟凡英 2013年5月14日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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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May 2013 04:59 PM PDT 今天(2013年5月18日)是北京园博会开幕之日,北京作为第九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举办地、也是我国园林花卉行业层次最高规模最大的国际性盛会,云绕着中国梦也是对于引导社会对宜居生态环境建设的关注。 让世界了解中国,北京地铁十四号线直通园搏会的广场在地铁站的站台就是一个最好窗口,在这个窗口上你能看到一群警察和来自于全国各地的访民在相互对持!他们(访民)是中国的一个特殊群体也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为了中国的改革开放,中国的发展牺牲了太多太多,中国特色的土地财政使他们无家可归,多年的维权之路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她们在腐败斗争途中屡遭迫害,殴打、拘留、劳教…… 他们想借用中国园博会之机让世界了解中国的同时,也了解中国有无家可归的这么一个特殊群体,呼吁全世界的人民关注他们,在美好的环境里也让他们有一个安身之地。 朱金娣电话:13042111402。 韦开珍电话:18917874676。 奚仁娣电话:15921149371。 赵 瑜电话:1391701834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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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May 2013 09:08 AM P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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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May 2013 09:39 AM PDT ![]() ![]() (2013/5/18)权利运动发布: 2013年5月18日上午10点,反腐英雄肖青山、广州维权人士阚晓云、深圳邹琴亲自前往囚禁4岁儿童事发地:珠海市三灶镇政府和综治办拉横幅抗议!遭到二三十警察、国保、镇干部、保安的阻止,抢夺斯毁横幅,数辆警车对我们进行跟宗!原计划从关押的综治办、三灶镇政府、珠海市金湾区政府、珠海市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抗议,因雇请车辆被警方赶跑,抗议行动被逼暂停。 昨天晩上六点,肖青山、阚晓云、李碧云在珠海市斗门区广场巡回拉橫幅:“请习近平主席释放刘晓波和全部政治犯,让流亡人士回家!让您的英名留芳百世!”被国保拍摄并连夜跟踪!借住陈风强家一晚!当他们见到被囚禁四年的孩子,由原来的天才如今变傻子,个个义愤填膺!连夜赶制横幅,利用双休日走遍镇区市!没想到不要脸的政府居竟然在双休日出动数十人进行抢夺横幅! 2008年囚禁孩子的母亲,仅因为帮助维权人士陈风强拍摄暴力劫访现场,遭到灭顶之灾,被警察传讯失宗!至今生死未仆,亲生骨肉被注射不明液体和抽血后,从4岁起被囚禁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综治办达4年多!如今9岁,不仅不让探视,而且不让读书,与世革绝!成为傻子? 我们不仅要问:孩子犯了什么法?为什么被囚禁4年多不让探视、不让读书?珠海维权人士陈风强看在眼里,痛在心上!把事件告诉刘晓原律师,并引起关注!专程从广州赶来,竞然不准探视! 2013年2月25日向广东省民政厅申请信息公开,因此,珠海市三灶镇政府涉嫌严重违法,2013年4月28日晚,警察假借出租房为名,破门闯入,连夜将囚禁变傻的孩子强交陈风强抚养! 其实陈风强千万资产被侵占,家破人亡,如今靠朋友赞助生活,陈风强哪有能力抚养不正常的孩子!珠海政府不顾他人死活,真没人性! 真不知道珠海政民政局是干啥?珠海妇联对未成年也置之不理?难道地一级人民政府的官员就没有一个懂法的吗? 如今政府一个无户籍、国籍的残疾儿童强行交给一个一无所有的伤残军人抚养,不是打击报复又是什么呢?其良心何在?这不是置人于死地吗?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残障人士权益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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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May 2013 04:45 AM PDT 今天是园博胜会第一天,全国访民都知道!昨天大批人马在北京南站出现,今天诉冤活动遍地开花!
天安门诉冤 听说今天有九位黑龙江访民在天安门附近高楼12层欲跳楼,打条幅、撒传单,引200多位各类警察出动和数千民众围观!更多的访民采取比较和平的方式游览天安门和园博会现场! ![]() 北京南站附近被强力维稳 今天下午在永定门长途汽车站附近访民聚集地,一位黑龙江妇女在广告牌上诉冤情遭十余位警察出动抢走诉冤材料!在信访瘫痪、新闻被强力管制的今天,该妇女必定找不到维权渠道而无奈地在广告栏上诉冤。而此举也因暴力没有成功实施! ![]() 来自河南的吴秀云向笔者诉称,当地法院将“正当防卫”拒绝地方政府对吴秀云非法抓捕的吴秀云之子以“妨害公务罪”判刑两年,找不到维权渠道! 来自郑州中牟的郭秀云称地方乱报假材料非法终结其信访! 来自黑龙江鸡西市城子河区沈福田打横幅抗议以“非法聚会”抓捕“要求财产公示者”!其称,地方腐败不讲理,自己在分局被警方多人打成轻伤,层层包庇不予处理,自己已经告状七年负债累累,官员理应公示财产向民众表清白! 北京警方出动十余辆警车防止访民群体出现突发事件,说明当局心中十分不安与害怕!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言论自由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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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May 2013 04:51 PM PDT (2013/5/18)权利运动发布:
我儿俞守明无故被害时年仅24岁。被害经过,事实清楚、毫无争议。1997年6月19日,我儿俞守明由丹东老家来到无锡通用电器有限公司经销部报到上班。当天晚8点左右,我儿俞守明同公司经理何晓斌、工作人员姜雷二人乘公司面包车回宿舍休息。公司经理何晓斌开车。路上,因万建波骑自行车在车前挡路,何晓斌、姜雷下车与万建波理论、争执,万建波只身一人情知对自己不利,便溜走了。当时,我儿俞守明既没下车,也没答言。(有刑事法庭万建波证实、何晓斌、姜雷书面证实)。万建波没有就此罢休,马上纠集安庆石、俞占彪、伊长城、等三人,预谋如何报复何晓斌、姜雷二人。万建波携带藏刀,其他三人携带匕首,10点左右赶到芦庄四区18号楼(公司宿舍处)。万建波等四名罪犯看到停放在楼口的面包车后,丧心病狂的把面包车外侧两个轮胎用刀捅烂。次日早晨七点左右罪犯万建波、安庆石、俞占彪、伊长城、等四人携带凶器,提前再次来到芦庄四区18号楼门口堵截何晓斌、姜雷二人,伺机报复。当我儿俞守明查看坏轮胎时,罪犯万建波、安庆石、俞占彪、伊长城一伙向我儿俞守明他们冲了过来。何晓斌、姜雷看事情不妙拔腿跑了。我儿俞守明自以为自己刚到无锡,发生的事情与自己无关,在原地没有动。没想到穷凶极恶的四名凶手,不由分说用藏刀、匕首,凶残的对我儿连砍带刺。造成我儿全身多处重伤,当场昏死过去。在我儿已昏死倒地时,万建波又残忍的向我儿俞守明头部砍了两刀。尔后,凶手万建波、安庆石、俞占彪、伊长城一伙乘车扬长而去。公安接到报警赶到现场,把我儿俞守明送往医院抢救。这时何晓斌、姜雷也一同去了医院。到医院医生略做检查后,明确的对姜雷说:“人不行了。你们准备后事吧。”公司及时的把这一噩耗通知了我们家属。家里人当时怕我承受不了这意外的打击,只对我说:“守明患病住院,我们马上去无锡!”我们四名家属,乘飞机、打出租车,我儿出事的当天就赶到了无锡。晚上,何晓斌、姜雷在办事处接待了我们。当我听何晓斌讲我儿出事那一瞬间,我的眼前一片漆黑,当场昏死过去••••••。 这一残酷现实让我无法接受。我儿俞守明刚刚到无锡第二天怎么就出这么大的事?我们家属一直期盼相关执法部门能早日依法公正严惩杀人团伙。杀人团伙在光天化日之下,肆无忌惮的公开将无辜者杀害,可谓罪大恶极、天理难容。没想到无锡中院掩盖事实,公开造假,重罪轻判。欺骗我们受害人家属,民事赔偿不开庭审理。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把这一起明显的团伙故意杀人案,却以故意伤害罪判决。明明是四人团伙作案,有意删掉二人,美其名曰,“另案处理”。经法医鉴定,我儿俞守明身上共有六处刀伤,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仅确认 四处。另外两处刀伤又是谁所为的?我儿俞守明的致命伤是安庆石所为、安庆石又是犯罪团伙组织者、凶器又是安庆石提供的,这个罪大恶极的罪犯,为什么不给于严惩。如果这起案件定不上故意杀人案,那么在中国就没有故意杀人案了! 早在1997年7月19日我请律师写的附带民事诉讼状同无锡检察院的公诉书一同递交到无锡中院,但无锡中院一直不开庭审理。期间无锡中院法官朱荩多次给我做工作说:“万建波和老婆离婚了,没有赔偿能力。安庆石家很穷,也没有赔偿能力。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万建波的父亲只能给你拿两万元、安庆石的母亲只能给你拿两千元,你们不要白不要。你们如果不拿这2万2千元钱,我们就把这钱退还给他们,以后我们法院就不管了。”我迫于无奈,只好把钱收下。我认为无锡中院以罪犯没有赔偿能力为由,对我的民事诉讼不开庭审理,不符合法律规定。万建波在被抓捕后公开和妻子离婚,把全部财产转移到他妻子名下。这也是重大刑事罪犯惯用的伎俩。是否能依法给被害人家属经济赔偿问题是法官的特权。我的民事诉讼不该受罪犯有没有赔偿能力来决定。法官不依法开庭是严重的渎职。 我因我儿俞守明无辜被害一案上访已十六年。为什么执法者不能依法公正处理这一明显案件?到今天四名凶手是不是被依法严惩?终审判决我一直没有见到。民事赔偿问题,到底依法该赔偿多少?无锡中院至今没有个结论。害得我雪上加霜、冤上加冤,在上访路上白白的煎熬了十六年。我强烈抗议江苏高院、无锡中院把人命当儿戏。请江苏高院、无锡中院尽快依法严惩凶手、依法给我民事赔偿! 死者母亲申佐玉联系电话:13464561699 反腐维权联盟马波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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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察趁园博会寻衅滋事,九龄童目睹残疾母亲遭到暴力【视频】 Posted: 18 May 2013 03:24 AM PDT (2013/5/18)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北京园博会开园的日子。下午,北京市丰台区维权人士、残疾人葛志慧带孩子下楼去上补习班,在出大门时被丰台区公安分局岳各庄警察(警号041627、041597)拦截殴打。 葛志慧说:他们抢我的残疾车钥匙,抢我的拐,对我一名三级肢残的妇女,实施暴力强我的拐杖,拧我的手臂,限制我的人身自由。而且,这些警察的恶行,是故意展现在我刚满9岁孩子面前,对我如此施暴给孩子幼小心灵又造成了极大伤害。 葛志慧电话:1326149983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残障人士权益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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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May 2013 03:09 AM P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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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May 2013 12:25 AM PDT (2013/5/18)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官方选定的北京园博会开园的好日子,前一阵子园博会标志性建筑物永定塔先着大火为开园预热,今天的正日北京警察便衣倾巢出动,北京城监控、拦截、被旅游、被跳楼层出不穷,将园博会开园推向高潮。 一大早,湖北洪湖市计划生育政策受害者张文芳致电权利运动,称自己在访友杨萍的帮助下,在前往园博园西转14号线时遭到警察的拦截,被强行送到不知是久敬庄还是马家楼; 张文芳电话刚挂,辽宁丹东的访民宋玉洁又发来求救信息,称她们丹东访民刚抵达园博园,张正廷、潘志花、吕艳、谭桂清等人遭到保安撕打,并劫持到朱家坟派出所。而河南访民陈秀莲、湖南访民朱栩英等被劫持上车后不知去向; 北京当地,没被稳控在家中的访民如韦淑英、肖娟、刘晓芳、张会银、马玉琢等,在去园博园的半道上被拦截,然而维稳人员带着她们“旅游”避走久敬庄;夏岩、陈凤东、李立荣则被旅游到通州区; 维稳的紧张空气让黑龙江的白银红、初东芳、于丽华等9位访民干脆另辟蹊径,直接爬上12层高楼,用拉横幅、撒传单的方式为园博园“剪彩”…… 如果说5月份的气候适宜园博会的开园,那么“5不搞”的政治制度就是天天冤博会的最好“土壤”。穿旧鞋、走老路,奥运会、世博会、园博会,会会都成监控、拦截、跳楼的冤博会盛况。 张文芳电话:15001372731. 韦淑英电话:15010734397.曹顺利电话:13683542027. 吴田丽电话:1591023450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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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May 2013 03:23 AM PDT (2013/5/18)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来自于黑龙江的访民白银红、初东芳、于丽华等9位冤民,爬上西城区全国人大办公楼西南100米处的一座12层的住宅楼楼顶,以挂横幅、撒传单的方式为今天开幕的园博会“剪彩”。 据了解,这9位冤民分别来自于黑龙江的佳木斯、伊春市、大庆市。在北京市公安西城区分局警察的劝说下,爬楼的访民放弃了准备跳楼的极端行动,被带到大栅栏派出所。目前,爬楼“剪彩”访民的手机已经处于关机状态。 初东芳电话:15845158011。 于丽华电话:1830142103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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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8 May 2013 06:40 AM PDT (2013/5/18)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又是福建福州冤民每周星期六都聚集到五一广场的日子。 政府又出动了大批的公安特警和黑保安。警察抓了石立琴、陶梅、贺清敏、陈依香、林福淑、林应强、陈气、罗丽萍、罗丽华、许品荣、张晓红,林祥光,卞艳芳,林赛英,陈德光 等十四人,中午十二点十分被关押在鼓楼区禁毒大队里的冤民,不给水和,不给饭吃,这盘还有访民;陈气、林福淑、张晓红、林赛英、陈德光等没释放,一天没吃、没喝,是在虐待酷刑访民 林应强和林祥光手机被抢,另外,陈美瑜,傅梅英被抓,押到华大街道,没人管放回。 据了解,奉命抓人的福州维稳警察的态度非常恶劣,其中,林应强被手铐脚镣绑在老虎凳上。 陈 气电话:13599425969。 林福淑电话:1385901927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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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9 May 2013 05:28 PM PDT (2013/5/20)权利运动发布:
山东济宁邹城市民主人士任自元的妈妈接到一位女士的电话,称任自元在位于济南市的山东省监狱中,遭到严重暴力和虐待,骨头被打断。 据了解,任自元原是邹城四中的语文老师,写有专著《民主之路》。2005年5月19日,时年27岁的任自元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0年。 任自元妈妈说:任自元是她唯一的孩子。2012年底,任自元的父亲因慢性心脏病重时,曾向监狱请求回家见一面,但直到今年2月18日,其父亲过世,当局也没有同意任自元与父亲见上一面。 任自元妈妈:1365537454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服刑人员基本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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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9 May 2013 05:16 PM PDT (2013/5/20)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晚上21点,正在北京的山东维权警察董才收到何祖华发出的短信,称其与周历两人被刑事拘留,关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 据了解,昨天(5月19日)下午,董才与河南维权警察何祖华、周历在北京南站分手,何祖华与周历乘坐地铁回暂住地,可能是遭到警察盯梢和伏击,最后被非法抓捕。有分析称,北京警方抓捕蒙冤的维权同行,可能与“六.四”有关系。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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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9 May 2013 06:21 AM P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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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9 May 2013 05:44 AM P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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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9 May 2013 05:24 AM PDT (2013/5/19)权利运动发布: 2013年5月18日,是每年例行的“海峡两岸交易会”。上午7点多,林应强、林祥官等十多位蒙冤访民在途经福州市五一广场时,被福州警方、保安、以及一些不三不四人强行抓走,非法关押于福州市禁毒所。 到下午,林应强又被转移到福州市公安局设在螺州派出所的办案中心的黑监狱内,并被带上手铐脚镣,只穿短内裤,不给饭吃喝水,进行毫无人性的虐待!而林祥官则被转移到城门派出所关押,林祥官身体不适,患有高血压多种疾病,头昏沉,浑身无力,身心受到严重侵害一直到今天发稿时,已经超过35个小时,两人还处于非法拘禁中。 赤脚律师纪斯尊说:五一广场为公众活动场所,任何人、包括信访人员在内都有权利到五一广场行走、游览、活动等。在习近平主席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之后;在中央政法委公开宣布,要废除对信访群众劳教决定之后;在中纪委宣布严禁对信访人员截访、拘留之后,福建省警方却公然坚持与民为敌的僵化教条理念,继续打击报复信访群众。 信访问题产生的根源是官僚制度、官僚思想、官僚作风,而产生这些官僚的根源就是专制和独裁。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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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May 2013 05:52 PM PDT (2013/5/21)权利运动发布:
北京市大兴区张憬民一家三口妨碍公务罪,将于2013年5月24日周五上午九点在房山区法院开庭,这是继去年12月14日和今年4月16日两次通知开庭后的第三次通知开庭!5月24日,也是张憬民母亲被违法超期羁押整整十八个月的日子! 2011年11月25日的凌晨,大兴区法院、公安、以及黑社会人员趁着月黑风高贼头鬼脑摸到亦庄镇鹿圈村丽华街57号张憬民家,要对其房屋实施偷拆,张憬民与弟弟张憬川、以及父母亲张秀林、喻懋莲以煤气罐奋起反抗,遭到训练有素的警察严重暴力,一家4口还反被以“妨害公务罪”投入大牢!据悉,张憬民的父亲在关押了一段时间后,因为有严重疾病逃过一劫,张憬民和弟弟张憬川在被关押一段时间后取保候审,其母亲一直关押至今。今年3月1日和3月2日“两会”前,张憬川、张憬民弟兄相继被收监。 原本2012年12月14日与2013年4月16日在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公开开庭的张憬民一家4口“妨害公务罪”一案,因法院尚没有“妨害公务”现场的执法录像这一关键证据,法院只能电话通知张憬民的家人,无限期延期开庭审理。目前,抢劫犯基本上都是以“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等口袋罪对老百姓实施不法抢劫。 去房山区法院乘车路线:在六里桥北里乘车901路(慢)到良乡北官北站,前行约300米见红绿灯右拐约100米即到。 张憬民家属:1352252194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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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May 2013 05:49 PM PDT 王永昌:法院无原告、无诉求、无证据荒唐判我败诉
我是哈尔滨市月亮湾白酒厂厂长王永昌,男,汉族,户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德街110号15单元4楼3号。 王永昌电话:13303602180. 身份证号:230102194502263214。 今天通过网络反映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6年之久无主体判我败诉一场荒唐的闹剧。 事实和理由 1994年8月,为了开办哈尔滨市月亮湾白酒厂,我以现金7万元购得唐国俊名下砖瓦房一处,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书,经各级政府批准将集体土地证变更为我王永昌名下。 1997年10月,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连续两次为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唐国俊立案诉“王永昌侵犯其合法权益令被告迁让”。 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同一法庭同一法官两次审理作出两个相互矛盾的判决结果: 1998年12月18日,作出第一次(1998)外民初字第163号民事判决判我胜诉,驳回原告的起诉。 1999年4月16日,作出第二次(1999)外民初字第392号民事判决维护“原告唐国俊的合法权益”,而判我败诉。 我不服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于1999年8月10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1999)哈民一终字第847号民事判决书,维持原一审枉法判决,驳回我的上诉。 我不服进行申诉: 2000年2月27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0)哈民监字第2号通知,维持原一审枉法判决,驳回我的申诉。 2000年3月3日,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在没有通知我情况下将我合法房屋及案外人的财产(哈尔滨市月亮湾白酒厂)全部执行交给“原告”唐国俊。 后经黑龙江省法院和哈尔滨市法院数次审理,原一审、二审枉法判决全部被撤销。 2001年6月18日,黑龙江省法院第一次作出(2001)黑民监字第26号驳回再审通知书。 2004年2月24日,黑龙江省法院第二次作出(2003)黑监民监字第332号民事裁定书,指令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同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004年4月28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哈民一再终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撤销了道外区人民法院(1999)哈民初字第392号民事判决和(1999)哈民一终字第847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道外区人民法院重审。 2004年8月17日,道外区人民法院作出(2004)外民一初字第12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为“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2005年1月31日,道外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外法执字第439号执行裁定,对我合法房屋及工厂财产进行执行回转。 道外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11月11日作出(2005)外法执字第439-2号执行裁定书。因被执行人唐国俊以无执行能力,本院裁定执行不能而终结执行(2005)外执字第439号执行裁定书。以执行财产灭失为由劝我打国家赔偿。 我依据道外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外执字第439-2号执行裁定于2005年年末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确认,要求将道外区人民法院认定我被灭失的房屋及工厂财产进行国家赔偿。 2006年5月17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哈确字第2号裁定书。错误裁定“王永昌提出的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作出的(2005)外执字第439-2号执行裁定违法不予确认”。 我不服于2006年5月17日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007年3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黑赔确字第92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我不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6)黑赔确字第92号驳回决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 2009年10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了(2009)确监字第59号裁定书。认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6)黑赔确字第92号驳回申诉通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哈确字第2号裁定,均未对申诉人哈尔滨市月亮湾白酒厂的确认申请予以审理,事实不清,主体遗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6)黑赔确字第92号驳回申诉通知和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哈确字第2号裁定; 二、指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直到2013年1月18日我才接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我邮寄其法院作出的(2011)哈确字第1号裁定书。该裁定结果谎称:对王永昌、哈尔滨市月亮湾白酒厂提出的道外区人民法院作出 (2005)外执字第439-2号执行裁定违法不予确认。 在此期间,道外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少波作出(2007)外监字第92号民事裁定书,认定 (2004)外民一初字第1294号民事裁定书程序不合法进行再审。 2007年12月20日,道外区人民法院在没有主体的情况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之规定,无凭无据作出(2007)外民再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再次判我败诉。 我不服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8年7月14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没有主体的情况下作出了(2008)哈民二终字第550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了(2007)外民再字第54号民事判决结果的第一项和第二项,判令唐国俊于判决生效内给付王永昌4万元购房款并自王永昌迁出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该款利息。 2008年3月10日深夜,道外区人民法院以“预防”上访为由,将我从家中押到道外区法院戴上手铐押到哈尔滨市拘留所非法拘禁。我自由后,到法院索要拘押手续及理由,法院回答:不答复、不解释、不受理复议、不出具任何手续,法院没有任何错误。 为此,我多次到国家有关部门请求彻查和督办二级法院纠正和撤销枉法判决和裁定,并要求道外区法院拿出合法手续来证明我合法房产归“原告”唐国俊所有,均被推诿。哈尔滨电视台对此案曾如实报导过。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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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May 2013 05:30 PM PDT 我是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尹家乡新农村村民刘凯,中共党员村民代表,今年45岁,怀着一颗最诚挚的心希望能公开、公平、公正的参加竞选,本村于2013年3月31日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可是万没想到选举当中出现以下很多乱象:
乱象一:乡政府负责人为本村印制选票有差异 选票是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总数印制的,本村1860名选民村主任的票印制1852张,却少8张而竞选妇女主任、委员的票数都不缺?(注:选举当天不知,第二天查看剩余选票告知村主任选票少8张)我乡共有11个行政村其他所有村都是村主任、村妇联、村委会委员用同一张选票投票,只有我村和拉拉屯村分别印制选票。 乱象2:办理委托票的问题 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 不按照程序规定操作,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按规定办理委托票的条件是需要当事人双方同时到现场提出书面申请签字按手印,如: 安素娟委托哥哥安邦旭的投票,王晓萌(在外上学)委托父亲王敏的投票。 上述选票都是未经本人到现场办理委托手续 乱象三:精神病患者有选举权 由于不具有行为能力和正常的精神状态如:安鹏——刘凤兰,安鹏是精神病人丧失行为能力,违规办理了委托手续委托刘凤兰投票。 乱象四: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生活参加选举的 没有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如:苗秀菊不是本村村民,她是本村外嫁女户口已经迁出,他为苗书林、李桂云和不是本村村民的张鹏和她本人共计投四张选票。根据2012年12月20日印制的《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手册》:非本村村民不能接受委托投票。 乱象五:本次选举没过半数 全村选民1860人,领出村委会主任选票1704张,候选人张伟得票852张。根据《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30条第1款规定“本村选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选民选举的其他人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选票,使得当选。”张伟获得选票未过半数,不能认为当选。 另见【注】 乱象六:剩余选票的问题 剩余选票不做任何处理 剩余选票应在投票结束后清点选票前必须当众销毁或用剪刀剪去一角作废。 从2013年4月1日开始,村民代表及众多村民多次找乡、区两级政府部门要求处理,给于答复。乡区两级政府负责人相互推诿。 以上所述说句句属实,恭请有关部门、各界人士、领导、在百忙之中详细地调查、了解此次选举的全部过程,对选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反法定程序的乱象,务必查明。 报料人:刘凯 住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尹家乡新农村 身份证:210113196912265217 联系电话:1599818218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选举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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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May 2013 06:48 PM PDT (2013/5/20)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20日),是江苏无锡江阴市访民张玲被拘留10天获释的日子,无锡维权访民丁红芬、沈爱斌、沈军、尤桂芬、陶国芬、浦兴娣、杨国英、刘其萍、华惠清、瞿峰盛、孙静芳、吴士兴、周锡珍、姚宝兰等20余专程赶到江阴市拘留所,迎接受到报复拘留的张玲女士。 张玲因劳动报酬法院判决6年不执行,离婚案法院枉判,多年坚持维权无果,于2013年5月6日再次到北京上访,揭露江阴公、检、法不作为、乱作为、徇私枉法、官商勾结、钱权交易等系列违法行径,5月9日被江阴市警方强制带回后处以行政拘留10日。 针对当局的打击报复行为,民众的相互守望和鼓励是最后的抵御方式,尤其是以欢迎凯旋的英雄一样迎接因维权失去自由的访友。 张玲电话:1377097863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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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May 2013 05:30 AM PDT ——反腐维权联盟马波整理
我儿俞守明是黑龙江省丹东市通用电器公司职工,1997年6月公司经理陈刚派我儿俞守明到江苏无锡工作。6月19日到江苏无锡,20日不幸遇害。1998年12月23日经丹东市劳动局认定俞守明是因工死亡。1997年7月20日辽宁省劳动厅下发了辽老函字(1999)48号文件《对俞守明因工死亡有关待遇问题的复函》。因丹东市通用电器公司不按规定办理,我多次找过经理陈刚理论,两次被陈刚野蛮的谩骂、殴打。我万般无奈,于1999年1月6日向丹东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999年9月27日,丹东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丹劳裁字(1999)43号《仲裁裁决书》。不知为什么此《仲裁裁决书》的仲裁员姜琦,不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仲裁?却依据第二十八条仲裁呢?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职工因工死亡具体补偿的三项标准。第二十八条却是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补偿标准。仲裁员姜琦明知故错,这背后一定有强大的腐败力量在干预。促成丹东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歪曲事实的丹劳裁字(1999)43号《仲裁裁决书》。此仲裁裁决书仅支持报销我们亲属去无锡处理我儿俞守明被害一事的旅差费,合计人民币12757元,但至今我也没有拿到此款。仲裁员姜琦明知故错的做法,让我无法接受。我一直坚持状告仲裁员姜琦严重失职、别有用心的腐败特权行为。但是仲裁员姜琦始终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我被迫上访讨说法! 我年过花甲,在上访路上已煎熬了十六年了。恳请大家关注丹东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公正裁决的严重问题。 2013年5月20日 死者母亲申佐玉 联系电话1346456169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劳工权益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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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May 2013 05:31 AM PDT (2013/5/20)权利运动发布:
据辽宁维权人士关维双发来的信息,昨天晚上22点,河北邢台市宁晋县李贵锁、李特父子俩在北京丰台区吕村北暂住地抓,实施抓人行动的可能是辖区丰台区公安分局所张郭庄派出所的警察。到今天凌晨2点,李贵锁 26岁的智力残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儿子李特在三个警察押送下,由李贵锁陪同送回暂住地。 李贵锁能够作词作曲,创作一些访民能朗朗上口的反贪反腐歌曲。“六.四”临近,象李贵锁这样的能人,当局肯定是要给予特殊“保护”的。发稿时,李贵锁已经被送到西城区看守所关押,估计与赵广军、邓志波等一样,因敏感时期被“休假式”刑事拘留了。 据了解,李贵锁是因为控告官员侵吞救灾款受到打击报复而进京上访。 李 特电话:13011246497. 关维双电话:1310600703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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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May 2013 02:36 AM PDT (2013/5/20)权利运动发布: 2013年5月19日晚6点,全身衣服被强行扒精光仅穿三角裤,正无力躺在福州仓山公安分局办案中心囚牢的福州冤民林应强强烈质问来放他出“狱”的警察:“我已被囚共33小时,不给饭吃,我到底犯了什么王法?警方得给一个说法!”。因林应强要讨说法不走,约一个小时后,多个警察和保安重返前来请林应强出“狱”,并解释说:市政法委指令不提供饭食,我们也没办法,上命难违。见林应强还是无动于衷,即将他强行“请”出办案中心。就这样,林应强又一次不明不白地被非法囚禁33小时,期间受尽折磨、虐待和人格羞辱。 5月18日是福州“5.18海交会”开幕,也是冤民每周一聚陈情的日子。一大早正欲出门的林应强发现家门口已有十几个警察和保安在严阵以待,一看这阵势又不许外出被软禁了。8点过后,大多数警察和保安却突然撤走,此时正好林祥官等2冤民来找,就带着一群狗尾巴一起到海交会现场逛了逛。后乘公交车抵达福州五一广场,只见广场上到处都是警察和便衣。 一到广场就被警号为100082的“老朋友”、警衔一级警督的安泰所林少俞所长盯上,林应强赶紧离开广场往于山方向走。林应强和林祥官快到于山时,就听到随后跟来的林少俞所长对身边的警察下令:“把林应强抓上车,注意要搜他手机!”林应强和林祥官都被抓上车牌号闽O-A0036的中巴车,身上手机都被警号102307的警察强行抢走。 在车上,陈气、许品荣、林福淑、罗丽华、罗丽萍、卞艳芳、周荣珠等12位冤民早已被抓,他们一起被带到福州鼓楼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关押。直至下午3点,饥饿难忍的众冤民再次要求警察提供食物,遭到拒绝。林应强就带头脚踢铁门向警察表示抗议,没想到多个警察冲过来把林应强强行带到一讯问室内的老虎凳上,上了脚镣并锁住身子,其中警号110055警察还威胁说:市政法委指令抓人,在海交会结束前老老实实呆着,可能还有饭吃。 下午6点,盖山派出所警察和盖山镇综治官员将林应强和另一女老冤民带出禁毒大队,见2冤民还没吃饭,就各煮了一小碗面条充饥。后林应强被转移到仓山分局办案中心,被强行搜身,强行扒光身上衣服,受尽凌辱,关进囚牢。在被囚仓山分局办案中心约24小时期间,林应强同样受到身心虐待和折磨,扒光衣裤好喂蚊子,且滴水未沾,粒米未进。 林应强行走在公众活动场所的五一广场,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被囚禁的33个小时里,也没有任何警察过来询问有关经过或“案情”。期间共有5个饭点,总共只吃了一小碗面条,显然福州市政法委的抓人指令是非法的,而且是法西斯惨无人道的虐待折磨。 林应强已经麻木了,已记不清这是第几次无端遭非法拘禁了!在他的家门口天天都有十几个黑社会或警察蹲守,想抓就抓,24小时紧身非法监控,真是无法无天。后据冤民林兰英说,警察抢走林应强手机后,就在她旁边打开手机,将林应强的所有qq好友账号和通讯录记下,报给旁边一国保。 是谁给警察如此乱作为,执法犯法的权力?习总书记强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中央改变工作作风八条规定发布之后,在中纪委刚刚宣布严禁对信访人员截访、迫害之后,对照福州政法委和福州警方的所作所为,这不是在公然对抗中央吗?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此以权压法,以权压民地对冤民强制“维稳”实非解决问题之道,只会招致更大的维权抗争。 最后,林应强等众冤民强烈呼吁:福州的官老爷们,请你们对福州的冤民手下留情!请你们遇到冤民每周一聚维权陈情时,不要再派出几百个警察和维稳官员镇压啦!你们不觉得浪费社会资源和荒唐可笑吗!请你们放下官架子,改变工作作风,到现场办公和陈情冤民面对面解决冤屈好吗!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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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May 2013 12:23 AM P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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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May 2013 02:54 AM PDT (2013/5/20)权利运动发布: 来自北京发来的消息,今天上午,来自于成都、兰州、济南、北京、广州等军区的复转军官1000余人,到北京爱民街39号中央军委聚集,就复转军官待遇问题上访,要求与中央军委领导对话。僵持到下午,部分维权代表被允许进入大院,其他复转军人在大门口静候消息。 另,四川复转军官李国祥被石家庄铁路公安在火车上的三名警察劫持,交给自称是北京公安的警察,被押上一辆白色江玲(京N197X0)离开石家庄去向不明,而陕西复转军官吴东海被阻截在家中。 李国祥电话:15982365123。 复转军官王开民:18740737361。 复转军官吴东海:1559632251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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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May 2013 02:40 AM P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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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May 2013 02:39 AM PDT (2013/5/20)权利运动发布:
在京访民牟爱英接到辽宁盘锦维权人士赵广军发出的信息,称自己于5月18日下午在与吉林九台的邓志波、张继新在天坛公园行走时,遭到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警察盘查,并被强行带到成寿寺派出所关押。到5月19日,三人被转移到西城区看守所关押。 今天,河南维权人士刘红霞得到信息,赵广军、邓志波、张继新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刑事拘留,关押在西城区看守所中。行走在天坛公园显然不存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估计当局处以刑事拘留的目的与“六四”的临近有关。 “六.四”维稳是目前的维稳新动向,也是当局每年的常规动作,信心后面会有更多的维权人士和访民失去自由。 赵广军电话:15004273550。 牟爱英电话:1316426377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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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May 2013 07:05 PM PDT (2013/5/22)权利运动发布:
河南省宝丰县访民王金兰,因20年前其丈夫史振行的一起交通事故而长期在北京上访。在上访过程中,王金兰遭到了除被判刑外的收容、拘留、劳教、黑社会绑架等处罚,成为了无房、无地、无低保、无生存权的“四无”人员,决定向联合国申请难民资格,希望享受联合国难民权利。 二十年前,王金兰的丈夫史振行在异地驾驶大货车运货途经转弯路段时,因左侧摩托车超车又遇前方会车而意外发生交通事故,无牌无证的摩托车驾驶员摔倒后不幸死亡。按照当时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无行车违章的史振行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按照现在的《道路安全法》的规定,史正行在这一起交通事故中应该承担10%~20%的无过错责任,但交警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由史振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并扣押维持一家生活的车辆。法院也是罔顾事实,以错误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定案依据,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史正行有期徒刑一年。 王金兰认为,既然政府不能解决自己上访反映的合理问题,自己申请难民资格获批准后,总可以免除被收容、拘留、劳教、黑社会绑架等恐惧。 王金兰电话:1346120579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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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May 2013 09:06 AM P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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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May 2013 06:55 AM PDT (2013/5/21)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辽宁维权人士赵振甲走出辽阳劳教所,从而结束一年半的囚禁生活。老赵用公用电话告诉权利运动,目前还没有电话,等修养几天再考虑下一步的维权计划。 农历2011年的大年夜,知名维权人士、老“反革命”赵振甲与访友向南夫、居晓玲、姚玉玲等在北京南站附近的开阳里二街大鸭梨酒家准备吃年夜饭,结果刚坐下即被突然赶到的右安门派出所警察带走。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北京当局才告知赵振甲因参与解救黑监狱中的湖南访民被处以劳动教养。 2012年4月25日,赵振甲被北京当局从丰台区拘留所送到辽宁省辽阳市劳教所,由于北京丰台区拘留所和辽阳市劳教所都不允许赵振甲起诉北京市劳动教养委员会,赵振甲被迫在拘留所和劳教所绝食21天。为了不出人命,当局只能对其强行灌食。 赵振甲在文革期间写了两篇“星火小论”和“九年迷雾”的文章,并刻制一千余张在沈阳市城内张贴,结果被判处死缓。老赵是一个从刑场上、也就是鬼门关前转一圈又回来的老“反革命”,也是一个有非常毅力的人。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废除劳教制度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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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May 2013 06:11 AM PDT (2013/5/21)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内蒙古赤峰的韩国霞、魏玉荣、曹永芳、辽宁丹东的申佐玉、沈阳的郭莲芝、吉林的刘亚香等一批老年女访民,去了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的联合国驻京办告洋状,结果韩国霞、申佐玉、郭莲芝三人被警察拦住押上警车,送马家楼关押。 据了解,今天到联合国驻京办的人特别多,而且基本上都是老年访民,警察一车车送马家楼,忙得是焦头烂额。 韩国霞电话:1554876568。 申佐玉电话:13464561699。 郭莲芝电话:15524527868。 此信息由反腐维权联盟马波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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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May 2013 06:13 AM PDT 《控 告 状》
控告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查干沐沦苏木岗根村村民。 被控告人:巴林右旗查干沐沦苏木岗根村村主任金国忠。 案由: 一、控告村主任金国忠贪污腐败,从巴林石矿业有限公司给村民的帮扶款45万元中,提取8%占为己有; 二、金国忠担任村主任期间,利用手中职权,从村民张喜春的危房改造中提取5000元,占为己有; 三、在任职期间,将四组村民张凤龙承包草牧场5000.00元占为己有。 事实: 一、2008年11月13日,查干沐沦苏木岗根村村委会与巴林石矿业有限公司签定的协议,第二条规定:巴林石矿业有限公司每年向岗根村支付帮扶款45万元,是给村民的款。而村主任金国忠称公司董事长杨春广是他干爹,金国忠说:“帮扶款45万元和大米白面,是我干爹给的,我愿意给谁就给谁。”45万元中提取8%的款,归自己占用长达3年,属贪污行为。 二、2010年在危房改造项目中,利用四组村民张喜春盖好的房子。金国忠找到张喜春说:“咱俩合作,我可以给你报一处危房,上级拨款咱俩平分。”张喜春同意此事,年底政府给每户危房款1万元,金国忠分得5000元占为己有。2011年年末,政府又给每处危房补助2800.00元,又被金国忠扣留500元,说是安排领导吃饭费用。 三、2011年村机动草牧场承包给四组村民张凤龙5年,5000元一次性付款,金国忠占为己有。 2012年年末利用滴灌项目,金国忠从45万元帮扶款中扣除(一组每人9.00元,二组每人10.00元,三组每人17.00元)约一万余元占为己有。 在此恳请上级部门能认真调查处理损害广大村民利益的严重事件,使我们村民利益不受侵害,更使违法乱纪的责任人受到法律应有的惩处。 此致 敬礼 控告人:李伟、齐秀林、张井龙、于凤军、张树山 联系电话:1514761181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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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May 2013 01:15 AM PDT (2013/5/21)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9点多,福州江智安、吴霖香、石立琴、罗丽萍,罗丽华、陈依香等四十多冤民相聚在福州著名的三坊七巷,一起参观冰心和林觉民烈士故居,祈祷这对百年前就致力于中国走向民主共和的兄妹,能在九泉之下保佑大家摆脱被欺压的命运。 在缅怀林觉民等先烈(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为了改变屡遭欺凌的国家命运和人民的民权、民生、自由、信仰,不惜抛头颅牺牲生命而奋斗的壮举,令过往的游客和众冤民都敬佩不已。然而,就是在这片养育过林觉民先烈的土地上,一百多年过去了,却令人难以置信仍有无数的冤民,为了最基本的生存还在苦苦地挣扎…… 冤民背负天大冤屈不但无处诉冤,还因上访维权屡屡受到迫害。就在今天,福州冤民庄磊、林应强、陈气等人还被无法无天的强权软禁在家!在前两天举行的福州“5.18”海交会期间,更有陈气、林应强、许品荣、林福淑、林祥光等十四冤民无端被乱抓捕,并被非法拘禁和虐待折磨。 冤民林福淑气愤地说:众冤民坚持每周一聚诉冤寻求公平正义,官老爷你怕什么?既然官老爷不让冤民伸冤,随意抓捕关押冤民,难道要把冤民都逼去北京告御状、逼去美国找奥巴马告洋状吗?此情此景,让在场众冤民群情激愤,对打压冤民陈情诉冤的不法行为都提出强烈的抗议! 参加今天活动的由江智安,林福淑,吴霖香,石立琴,陶梅,张晓宏,刘玉钗,罗丽萍,罗丽华,林赛英,林中举,金玉清,陈美瑜,傅梅英,陈茂妹,陈雪英,方美莲,黄碧英,李文斌,张红,柯丽华,许碧如,林秀花,陈惠珠,方玉英,孙全银,陈水英,李奎春,李志宏,林卿,陈孝华,冯美珠,周来俤,林寿华,岳淑珍,陈依香,林美英,陈燕英等 江智安电话:13950497203。 吴霖香电话:13055981865。 石立琴电话:18950274974。 林福淑电话:13859019275。 陈 气电话:13599425969。 林应强电话:18759184806。 许品荣电话:1372083636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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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May 2013 12:01 AM PDT (2013/5/21)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下午13:30分,河南省武陟县访民陈秀莲到中纪委递交信访材料没人接,就在门口高声并喊冤。见有了喊冤影响中纪委形象,中纪委里面的几个警察和保安冲出来就对今年已72岁的陈秀莲老太实施暴力殴打。辽宁丹东访民宋玉洁见状,立即上前护住陈秀莲老太,结果眼睛上挨了024438警察的重重一拳。 2002年,陈秀莲老太的外甥在武陟县人民医院治疗时,由于医护人员疏忽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死亡。医疗事故发生后,医院勾结法院枉法裁判,陈秀莲和大女儿申春芳逼迫上访。上访过程中,申春芳曾经多次遭到包括判刑在内的迫害。 陈秀莲老太被打倒在地爬不起来后,警察和保安就进入房间养精畜锐了,而老太太被扔在大门口。宋玉洁和其他现场访民只能打110和120求救。但到发稿时,大家等待了已一个半小时,北京市的110和120仍然拒绝到现场。 申春芳电话:1359853369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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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 May 2013 09:53 PM PDT ![]() 今年“两会”结束,陕西西安劳工权益捍卫者康素萍从黑监狱获释,开始了“周游列国”,探索社会不公的根源,以及寻求重建社会道德的旅程。 出黑牢、返北京,稍事休息,康素萍于4月4日赴辽宁锦州,到辽宁省第一监狱看望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由于孤身踩踏“高压线”遭堵截,很遗憾未留下影像资料; 脱离东北险境后,惊魂甫定的康素萍在北京休整,继而于4月20日南下到江西的新余,与推动民主选举活动走在大陆地区前列的刘萍、魏忠平等人会合,要求当局释放袁冬、王永红、丁家喜、刘本琦等推动官员公开财产而被捕入狱的民主人士; 与刘萍、魏忠平等人匆匆分别后,康素萍折返江苏,先南京后常州,于4月29日赴苏州,与各地民主和维权人士一起汇集政治禁区木渎,祭拜民主先驱林昭女士; 此时,四川大地震已经发生,康素萍刚祭奠完林昭就开赴雅安,积极参与民间救援活动。期间,康素萍将身上所带的钱全部用于救助灾民外,又紧急向亲友募集救灾款项。整整参与一周的救援,康素萍尽到了一个公民的责任; 救灾活动结束,康素萍返回西安老家筹集上访盘缠,并于5月19日绕道江苏,得偿见一面原博讯记者孑木的心愿,与朋友们一起祝贺孑木新婚快乐,并畅谈民主与公民权利前景。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社会建设项目编辑 |
(2013/5/23)权利运动发布:
权利运动志愿者从北京发来消息,马家楼今晨6点发生重大事变,三位河北籍的访民在出久敬庄时遭到暴力截访,其中一位访民被殴打后昏迷不醒,愤怒的几百访民们冲出马家楼,将参与暴力截访的警车扣押,并在警察逃跑时缴获警服一件。 据了解,今天早晨,马家楼大清场,被非法拘禁的访民基本上获得释放。当河北省保定访民张环、王齐来、唐山霍素华出马家楼黑监狱,到门口的公交车站台准备乘车离开时,从早已经埋伏在黑监狱门口的一辆警车中冲出7~8个便衣,对张环、王齐来、霍素华实施暴力截访,并将三人打伤倒地不起。 从马家楼黑监狱出来的访民见状,再也忍无可忍,起义在一瞬间爆发!平时耀武扬威的恶警当时就吓傻了眼,丢下警车落荒而逃,访民们将参与截访的犯罪工具警车扣押,并缴获警车上的警服一件。 发稿时,北京警察装模作样赶到现场,而在京访民听到消息也都在赶往马家楼,现场已经聚集了上千人。 张 环电话:15032242887. 霍素华电话:1517550595. 张爱民电话:1593252583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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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2 May 2013 07:14 AM P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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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2 May 2013 07:45 AM PDT (2013/5/22)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21日)上午,内蒙赤峰60岁的韩国霞、丹东70岁的申佐玉、沈阳市78岁郭莲芝、内蒙赤峰70岁魏玉荣、吉林82岁刘亚香、内蒙古赤峰曹永芳等访民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韩国霞、申佐玉、郭莲芝、魏玉荣、刘亚香、曹永芳打出“我们都是命案,执法部门无人管,只好来到大使馆商谈中国人权怎么办?”的横幅。 沈阳市78岁郭莲芝被北京三里屯派出所警察做了询问笔录,晚21点被地方政府在马家楼接走,送回沈阳市沈河区大南派出所。78岁郭莲芝据听派出所警察说,要将自己拘留。但不给郭莲芝看拘留证。 内蒙赤峰60岁的韩国霞,昨晚在马家楼被内蒙赤峰接访人员接到赤峰驻京办的一个后山一个旅游点转关上访人的黑监狱。据韩国霞说,接访人员告诉她,让她等待内蒙信访工作人员接谈解决韩国霞儿子被杀一案。 丹东70岁的申佐玉在马家楼地方无人接,今天早上被放出来。申佐玉已于今天现已背上行头向美国大使馆出发,问问儿子命案到底归谁管? 除以上三位外,其他到联合国驻京办告洋状的访民老太都已经超过24小时没有了信息。 郭莲芝电话:15524527868。 申佐玉电话:13464561699。 韩国霞电话:15548765686。 2013年5月22日 此信息由反腐维权联盟马波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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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2 May 2013 06:05 PM PDT (2013/5/22)权利运动发布:
我叫张勇河南省沈丘县人是一名退役军人!在经历了七年的漫长反映问题之路中我看到了很多,也感受很多!就以下问题我说一下感受,经历七年我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但是他让我看到了和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无赖和不要脸。这些年我从县市省直至北京反映问题,具体详细的内容我就不多说了,看看他们各级劫防机构的回答,我想都会明白。 1.我们县里的一个信访副局长这样回答我们的问题。国家有的是钱,就是不给你解决,你们去北京我们就去接,接回来不理你们,惹烦了送你们进拘留所,把你们逼疯,然后国家给你们出钱治病,我想被精神病就是这么来的! 2.到市里接访的说你们的事我们知道了回去吧,连门都不让进一句话打发了,话落人无那走的是相当的快! 3.到省里接访的人说了你们都是老兵素质很高,你们在部队接受的都是炮灰理论在地方上没有合适岗位。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会向有关领导回报。 4.到北京国信局反应问题,他们不温不火,不凉不热把你给打发出来!一旦出了门口他们是概不负责,这些反映问题的人其最终下场多数是,一.被各地截访的带走,二.被送进久敬庄.三.被截访的雇佣黑保安押送回家 ,四.被截访的雇佣黑保安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恐吓威胁殴打,五.回到本地被扔进了拘留所。 就这样周而复始小冤弄成大冤 ,一个一个的拖越拖人越多越拖怨越大最后成了一个群体,然后他们就集体上访,时间长了在任的官员换了一任又一任,他们就说了这是历史遗漏问题,给人一种感觉他们好像很冤,其实他们是在装样,正是这种装样他们没有得到他们预想到的效果,反而给老百姓一种这样的感觉 ,不负责任推卸责任有一种新官不理旧政的的感觉,但另一个表现却又不是这样,对他们有利益有政绩的那是接手的相当快,接手之后接着为以后的历史制造和遗留问题 !得不到解决问题的人越来越多,面对无赖和不要脸!这些人无奈无望之中就聚集到一起去请愿反映问题,这时候他们又说了。 这里我要说一下这些群主要分量三个大的群体1退役军人 ,2下刚失业工人,3失地农民和被拆迁户 ,在退役军人一出现集体上访反映问题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找理由推脱扣帽子了,说什么被什么境外势力所利用,提供什么资金了,扰乱社会秩序 ,其时是借机杀鸡给猴看对维护权益比较积极的一些人实行拘留劳教!其实那些集体反映问题的退役军人,无非是在万般无奈之下 ,在反应问题之后把相关的问题 发到互联网上,有些外媒记者看到了或者在反映问题的时候被有些记者关注打电话采访了某些人 , 就被他们找出了不是借口的借口.那些下岗失业工人失地被拆迁户,一旦聚集起来上访反映问题 ,他们就会说 这是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被不法分子利用制造混乱,然后借机把他们认为是带头的人抓起来轻的拘留重的劳教。 有一点我始终没有明白?中国的退役军人为什么就那么容易被国外势力所利用,他们很多都是参战老兵战斗英雄、 军官、 志愿兵 、士官在部队多达十几年数十年的教育是教育不合格,还是教育有问题还是领导们有问题?还有那些失业失地被强拆下岗的老百姓,动不动就是他们被不明真相的不法分子所利用,中国的老百姓都是脑残白痴 动不动就是被利用被煽动,你们当领导的既然说老百姓不明真相,那你们就把真相告诉他们,煽动一下不明真相的老百姓,把那些不法分子打死打残绳之以法。呵呵试问一句领导们你们敢把真相说明吗?你们也煽动一下不明真相的老百姓看他们信吗?我就附上我的两份拘留证,让大家看一下被拘留的原因,第一份 张勇2007年8月份到北京非正常上访造成恶略影响 以上事实由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证明。 我想问一句 我陈述的是什么 又造成什么恶略影响了等证据证明 等证据 又是什么 ?第二份 现查明张勇伙同他人【已治安拘留】到北京市地区不是信访接待场所,也不是信访滞留和和聚集场所,不听劝阻情节严重。行为已经构成扰乱公共秩序。履行方式 由沈丘县公安局于2010年10月5日送沈丘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10日 。 沈丘县公安局2010年11月19日 同样的问题,信访人信访完毕交完材料就不能去天安门看看就不能看看英雄纪念碑 ?就不能看看国旗?不能滞留 聚集 信访人就只能路过不能站在那里看一会 信访人就不能有朋友和伙伴?不听劝阻你们是怎么劝阻的?情节又是怎么严重的伤害到谁了?大家在仔细看一下日期10月15日送拘留所 11月19日 开出拘留证 !其实是11月19日才找借口拘留我的!!!!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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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2 May 2013 06:30 AM PDT (2013/5/22)权利运动发布:
广州市一名叫袁玉文的军人据袁玉文介绍,他是广州市花都区8730部队三级转业士官。1989年3月从湖南省、涟源市应征入伍,2002年转业。但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以袁玉文档案不符合安置条件为由,拒不执行有关安置政策,至今没有安置,也没有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 2002年至2004年,袁玉文一直在省市两级部门上访,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2004年12月到北京上访,之后花都区负责转业安置的相关人员被查处。从此,当地政府开始对袁玉文进行打击报复。 2005年4月,广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以“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为由,将袁玉文劳动教养一年。出狱后,袁玉文继续上访维权。2008年7月奥运前夕,作为广州市重点维稳对象的袁玉文被给予特别“关照”。花都区政法委派人到他老家,送去现金1000元,明确告知不许去北京上访,并口头承诺安排袁玉文在花都区殡仪馆工作,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事后,袁得知这只是政府的惯用伎俩,安置补偿是空话。2010年3月和5月,袁玉文两次到北京上访,广州驻京办主任李建明派人将袁押送回广州,之后袁被非法关押在花都区救助站和紫霞山庄长达30天。今年3月两会期间,袁玉文再次到北京上访,被广州驻京办雇请的黑保安毒打一顿后,押送回广州,后被非法关押在花都区救助站8天。袁玉文告诉本网信息员,他计划在今年“七一”期间到北京上访,他表示,若花都区政府不妥善解决问题,他将维权到底。 2013年5月5日 ,我是袁玉文的妻子,春节前我到北京上访,当地政府把我接回来关在广州市花都区拘留所。2013年2月20日上午,广州市花都区纪委书记钟国雄(电话:13802532252)在花都区信访局当面对我直说:“欧阳爱英,从今以后你到北京上访,你去一次我就关你一次,直到你不敢上访为止。”(花都区政法委李琼辉和民政局贾明训在场。)钟国雄负责全区的信访工作,他对群众的上访不理不睬,他指使公安机关在花都设有7处黑监狱(救助站、紫霞山庄、芙蓉度假村等),国家有重要会议和活动时,钟国雄对上访人员采取截访和非法关押。 看看这些都知道所谓的被境外势力利用 是怎么利用的?别说没被利用,就是被利用又是怎么被利用的,也是被他们逼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些不作为的官员,他们还有脸说被利用还有脸说不明真相的群众真不知道他们怎么有脸说出来,简直是厚颜无耻其实这些被媒体利用的都是他们自己做出来的,是他们自己提供和制造出来的 !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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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2 May 2013 04:44 AM PDT (2013/5/22)权利运动发布:
紧急消息!!! 刚刚被教养释放的赵振甲今天返回北京,下午两点在北京袁文华住处与袁文华、程玉兰等三人在无任何征兆的情形下一同被抓。现在他们三人被关押在北京黑监狱久敬庄。请大家关注!!! 程玉兰电话:1324022428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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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2 May 2013 05:51 PM PDT 《报 告》
尊敬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2年3月26日,上诉人刘志方,浣铁军因向长沙市人民政府赠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批评监督政府,被长沙市公安局单大勇局长以“扰乱单位秩序”拘留九日一案,一审在岳麓区人民法院败诉后,于2012年8月20日上诉到贵院经过审理,截止今日,仍无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目前贵院审理此案后,已逾七个月未能依法判决。此案简单明了,不存在任何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也不曾看到贵院向上诉人提供任何上级法院批准延期回复。 综上述,为督促贵院排除干扰,依法,独立办案。也为批评贵院办案效率如同乌龟.蜗牛爬行速度一般。通过民主决策,网络投票.上诉人欲赠送“乌龟”一只,用于饲养在中院的水池中。并接受在“截访先进单位”案中,南方都市报记者对上诉人提出 “事先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 的批评与建议,因此形成本书面报告,恳请贵院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报告人:刘志方、 浣铁军 2013年5月23日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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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May 2013 07:25 PM PDT ——关于“本案合议庭”已超法定审限,已失去对本案的审判权的声明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王宜生院长:您好! 我是贵院(2012)丰民初字第18907号案原告方当事人倪坤(身份证号码130732199907201038)。现就以梁钰法官为审判长的本案合议庭已超过法定审理期限,故已失去对本案法定审判权一事,向您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声明如下:一、本案于2012年8月 7 日立案(NO:01747731号诉讼费收据附后可证),至今(2013年5月20日)已9个多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5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本案合议庭审理本案,从立案至今已超法定审限三个月有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法释【2000】第13号第12条“民事案件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10日前,向本院院长提出申请,还需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10日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本案原告方当事人倪坤,至今也没接到本案合议庭法官送达的、有关延长本案审理期限的本院院长或本院上级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通知。 据此,本案原告方当事人有足够理由认定本案合议庭,已失去对本案合法的审判权,今后对本案不再存有合法审判权。 二、时效制度是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的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制度。在法院进行的诉讼审判过程中的审限制度,是指国家给予办案法官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对案件事实的审理、查明和下裁决的执法权的行使时间界限。因此过了法定的审限期间的法官,也就对他所审案件,失去了国家给予的审判权。据此他不再代表国家对他所审案件行使审判权。没有审判权的案件合议庭,也就不存在合法性。这样的合议庭法官所作出的通知、裁定和判决,都不具备国家行为的合法要件,都是无效的,都属这些法官的个人行为,并不具备国家公权力的执行要件。 综上事实,(2012)丰民初字第18907号案原告方当事人倪坤,特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院长声明: 从今天(2013年5月20日)起,以梁钰法官为审判长的合议庭法官,对本案已超过法定审限期间,对本案已无审判权。今后他们作出的有关本案审理的通知、裁定和判决,都是违法无效的。 特此声明 (2012)丰民初字第18907号案原告监护人:田桂燕 2013年5月20日敬呈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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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May 2013 06:05 PM PDT (2013/5/23)权利运动发布:
二战时期,侵华日军的石井部队在我国哈尔滨建立“关东军防疫给水总部”,也就是臭名昭著的“731”,专用中国人做细菌战的人体试验。卫国战争胜利后,石井四郎虽然隐姓埋名逃脱了法律制裁,但中华民国将侵华日军的用活人做细菌战的人体实验的罪行公诸于世。 时间过了大半个世纪,共产党领导的、民不聊生的中国大陆地区开始改革开放了。想不到,石井四郎在日本商人植田宏彦身上灵魂附体,将日本本国绝不允许加工生产的叠氮化纳(6.1级剧毒)、甲磺隆、丙磺隆等运到江苏省超微粉体技术研究中心宜兴中试基地做粉碎加工。卢国强的儿子卢洪福被当作“白老鼠”做操作工。一年后,感觉到身体疲乏的卢洪福到医院一检查,发现已经患上了急性粒细胞M1型白血病!经过检查,其他四位被当作“小白鼠”的工友也出现了莫名疲乏和出血的白血病前期症状。 在中国劳工被日本人当作“小白鼠”的证据已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三级的行政和司法机关统统效仿当年感谢日本皇军的毛泽东,称卢洪福的急性粒细胞M1型白血病与超细粉碎叠氮化纳(6.1级剧毒)、甲磺隆、丙磺隆等无关!尤其是,当卢洪福与弟弟的骨髓配对成功后,日本商人植田宏彦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买办、假洋鬼子陈小南竟然傲慢地对前来讨要医药费的卢国强说:“在你们中国大陆,死一个中国劳工最多老板给八万元左右就可以了结了,我们老板为什么要拿30万给你儿子治病?!”。 就这样,一个完全可以挽救的中国人的年轻生命,全体中国人的同胞,在日本商人、假洋鬼子、以及政府和法院冷血下,与2003年“五四运动”纪念日那一天离开了这个充满罪恶的社会! 整整十年了,尤其是从2008年《民事诉讼法》修正实施到2013年再次修改,卢国强无数次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的儿子卢洪福职业病死亡索赔的申诉状,该院至今无意给予任何司法救济。 对被中共官员奉为上宾的、污染中国环境和毒害中国劳工的日本商人植田宏彦至今逍遥法外的残酷现实,已经在北京辗转了20天的卢国强老人不能、也不敢忘记自己当初向死不瞑目的儿子许下的承诺:将用一生为屈死的卢洪福讨回说法!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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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May 2013 07:04 AM P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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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May 2013 06:24 AM PDT (2013/5/23)权利运动发布: 受村民委托,已怀孕6个月的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白兰村孕妇谢志艳于5月初进京,状告私卖集体土地、侵占集体资产的原村支书兼村主任王洪军,由于在大陆地区实行社会主义特色制度,即使村支书犯罪事实清楚,即使他已经不做村支书了,平民百姓要告倒他的难度仍不亚于告倒中共中央总书记!故,谢志艳在北京各部门一圈跑下来,只落得盘缠用尽,被困南站的接济站中,已超过两天没有食物,急需要关注和救助。 据谢志艳以及村民们的反映材料,王洪军于2006年开始被任命为白兰村的村支书兼村主任,到2008年其退居村副支书的两年多时间内,称政府征用土地,将集体土地200余亩私自倒卖,2000余万土地金去向不明,而且,王洪军还与担任副村主任的侄儿等几个村干部,非法侵占白兰村王赵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建造违章建筑上万平米,用于出租牟利。 当村民们从2012年发现王洪军的这些贪污腐败问题后,已经多次联名向南昌市、以及江西省的行政和司法机关举报,但遭来的是王洪军家族的暴力侵害。 作为村民委托的代表,且已经怀有6个月身孕的谢志艳,居然在前两天被接济中心驱逐,被迫睡在接济中心的大门口,昨天虽然被允许进入接济中心休息,但接济中心拒绝提供基本的食物,这中间可以看到大陆地区一个最小的、且已经退位的官员的能量之大! 很多在接济中心的访民见谢志艳已两天没有吃饭,就大家你一口我一口匀给孕妇谢志艳充饥。 谢志艳电话:1305133856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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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May 2013 03:32 AM PDT (2013/5/23)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省丹阳市河阳后马陵十四组村民马玉珍,于2013年5月17日到北京举报村书纪吴林刚利用手中权利,强占民田近千亩,大量盖违建房的犯罪行为,结果被开发区管委会截访回到当地后关进私人黑监狱,生死不明已一个星期了。 另外,据马玉珍的蒋湛春说,岳父马金华于2013年5月20日赶到北京寻找女儿马玉珍,结果也被关进了黑监狱。 蒋湛春电话:15061484418。 管委会信访书纪姜福生:18905295632。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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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May 2013 03:14 AM P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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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May 2013 02:52 AM PDT (傅涛与作家顾潇) (林大刚与顾潇女士) (郭泉与傅涛) 2013年5月19日至21日,知名作家、郭泉的母亲顾潇近日专程赴扬州探望维权人士傅涛,作为郭泉入獄前好友傅涛,2007年5月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一年,两人曾拍照留下合影,并先后获政治罪名此合影尤为珍贵,维权人士傅涛对知名作家顾潇来访感到非常高兴,给予了热情接待。浙江维权人士林大刚专程赴扬州代表经租房群体探望知名作家顾潇,并陪同游览了当地名胜园林。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社会、政治活动人士郭泉,于2007至2008年间,组建“中国新民党”,任“代主席”,郭泉先后向国家领导人进言,提出建立多党制、军队国家化等建议。2008年11月,被当局羁押,2009年10月,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目前在南京浦口监狱服刑。 郭泉母亲顾潇女士自儿子身陷牢狱后,在探监与奔波而致的忧虑与烦恼中,身体一直不好,近来有所恢复。 她说:“郭泉为了中国民主事业,为了追求理想,付出了太多太多,他放弃了他的优越的生活,追求全面福利的理想社会而遭受了牢狱之灾,这让我做母亲的感到很难过,但是我理解他的追求。”、 “郭泉是中国当代最优秀的知识分子之一,中国知识分子的良心与脊梁。”做母亲的为他感到自豪。 我们不能忘记,也不该忘记,为了中国民主事业,为了百姓维权而做牢的人,应当给予更多的关注与关爱,送去一声问候。 郭泉母亲、作家顾潇:025—8620238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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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May 2013 03:29 AM PDT 我18日晚10:30乘K1364次列车从成都出发,30小时后,于20日凌晨04:00在石家庄火车站被三条黑狗拦截下车。 当时黑狗们叫了我和陈**、吴**的名字,他们开始动手强拉起床,不走就要强制下车,我先后三次以忘记拿东西为由推迟时间,只想列车早点关门启动,但是三条黑狗连拉带推,我只有下车了。刚下车,列车门已关闭。剩下车上的一条黑狗自然对付不了剩下的战友。他也就只有一起去了北京。 三条身着警服、属于石家庄站铁路派出所的黑狗,把我带到车站派出所后,软硬兼施要我说出其他战友的车厢号和座位号,我说“不知道!”他们倒也知道榨不出什么油水,也没有更多的为难我。 我给他们说过多次,我是河南人,户籍和身份证均为河南。每次他们都联系了他们的上级,但每次都是说送到成都。 他们将我移交给相貌酷似流氓的两个年轻人,说“他们是四川官方派来接你们回去的人”。后来这两个人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的。再后来又有两个人上车。经进一步沟通,我了解到,车上除了我之外的另外四人,他们并不是四川省派来的,也不是北京市公安局的,他们均为“访民运送公司”的雇员,有的是挂靠在这家公司的私家车车主,比如李强(电话号码13260254823)。 据了解,他们公司平均每天运送300名访民,对全国各地、市、县地形极为熟悉,李强已经在这个公司工作满6年。 我坐的车为一台崭新的“京N197X0”江铃15坐汽车,配有3名司机,1名保镖兼打手—这通过他的肌肉和遍布的纹身可以清除的意识到,夜间翻秦岭气温骤降他都不穿上衣的。另有一台车号为京P1LEC53现代轿车,和他们是同一个公司的。当时因为我搞不清楚哪台车送我,所以当时我发给很多战友的群发消息都是发的这两台车的号码。 他们车速极高,20日上午12点钟,从石家庄先是去了太原市(约200公里),返回石家庄(200公里),去北京的清水镇(280公里,说是去那里还要拉一个访民,结果没联系上就算了),又从北京清水镇出发到成都(2040公里),共计2720公里,21日上午10:30分到达成都,平均时速120.89公里。 据了解,运送(他们说:你别介意啊哥,我们都称为押送)费用为1.8万元人民币。这要根据距离、人数等因素来确定。 所以提请战友们注意,一旦上了车,就不要轻易的试图私自离开! 车子到达成都后,开始说是送我去双流县公安局的,后来又说要在北站附近等公安局的车子过来接,一个小时后没有见到来接的人,江铃车就开走了,我自己回家了。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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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May 2013 12:35 AM PDT 【提示:一下子失去两个孩子的四川省岳池县农妇但汉群,因不满警察施救失当而上访,上访的第一关就是公安的拘留所。在拘留所,但汉群要求吃稀饭时能给一点咸菜,结果被一顿饭能够吃掉上千元民脂民膏的干部戴上脚镣折磨取乐。获得自由后,但汉群于今日将岳池县公安和寻衅滋事的副所长告上法庭。岳池县法院会受理但汉群的诉状和公开公正审理吗?】
(但汉群请求法院地区警察作恶的现场监控) 《行 政起 诉 状》 原 告:但汉群(受害人)、女、汉族,生于1968年3月7日,四川省岳池县大佛乡燕家湾村4组15号村民。身份证号码:510226196803078728.经常居住地:岳池县赛龙镇龙头街11号经商。联系电话:15884908937。被 告:岳池县公安局。法定代表人:文成仲,该局局长; 被 告:刘纪兵(侵权行为人),岳池县公安局拘留所副所长。案 由:违法拘留,虐待、殴打、滥用脚镣,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为不服岳池县公安局岳公(治)行罚决字(2013)09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错误决定拘留十日,虐待、殴打、违法使用脚镣,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 一、撤销岳池县公安局岳公(治)行罚决字(2013)09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错误决定;二、赔偿错误拘留十日的损失费9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三、追究虐待、殴打、违法使用脚镣,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行为人刘纪兵的法律责任,并责令其赔礼道歉;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1年8月27日11时30分许,原告但汉群长女李凤(16岁学生)去市场养鱼塘边洗衣服,二女李艳(12岁学生)和侄儿李丁友(7岁学生)跟去玩耍,12时李贵君(但汉群之夫)去鱼塘叫孩子回家吃午饭,不见三个孩子的人影,只见三双拖鞋浮在水面,立即呼叫并跳入鱼塘打捞,市场卖肉的几个市民闻讯赶来跳入水下将三个孩子打捞起来。本应就地就进及时在赛龙抢救,而赛龙镇公安派出所将三个孩子送去罗渡抢救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经罗渡卫生院抢救无效三个孩子无一生还。这时三个孩子的亲人犹如晴天霹雳,沉浸在悲痛之中。公安机关理应调查核实,分析判断,作出正确结论,组织相关责任方协调赔偿以资对死者亲人的抚慰而作为,却反之说:“你家的孩子各人自己淹死的,家长有责任”。且拉着三个孩子父亲的手盖手印强行火化,引起亲人的强烈不满。 2011年12月5日,为了掩盖公安的不作为、乱作为、错误对受害群众实施高压,滥用职权,以非法上访为由,随意将三个孩子的祖母严居芬(67岁的老人)和孩子的父母李明、李贵君、但汉群全家都拘留起来,打击报复上访人员。 2013年3月7日,岳公(治)行罚决字(2013)098号错误拘留十日。 在拘留所里,2013年3月12日早餐时,看管人员汪超提了一桶稀饭来喊吃饭了,我说“光吃点白稀饭吃不下,请给点咸菜吃嘛。”汪超说“在这里头不是你要吃想吃点咸菜。”汪超说“你吃不吃?你不吃就跟我到办公室去!”还叫了一个叫文何孝的老人(60多岁的上访人)一同去办公室,汪超给副所长刘纪兵打电话反映情况。刘纪兵来到办公室问什么事?。汪超说“他们两个要吃咸菜。”刘纪兵气势汹汹地说“这里头能由你呀?想吃啥就吃啥!”并将我的双手反扭转去,往刑事犯罪拘押室里推,并连打我两耳光。我说“我一没犯法二没犯罪,要求吃点咸菜就不给,你还打我”,刘纪兵叫叫刑拘室教干部李兴远和汪超把我推倒在地上,戴上沉重的脚镣,致我伤害、昏迷不醒,120急救车来从拘留所到医院急救室还戴上脚镣的。 上述事实在拘留所里有监控摄像为证、有被拘上访人员文何孝为证、有被拘上访人员董儒凤(石垭人)为证、还有岳池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的医生、护士和司机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十一条一款(一)(二)项规定,提起诉讼,请受诉法院依法审理、公正判决,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再受侵害,以示法律的尊严! 此呈岳池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但汉群(受害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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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2 May 2013 11:57 PM PDT (2013/5/23)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5月22日)傍晚,辽宁省沈阳市高靖春、王维弟、刘桂琴、夏雨田、李小明、王淑凡、侯胜金、张桂梅八位上访人在北京乘827路公交车时,因没有买票被拉到大红门派出所门前,在公交车上非法关押已经10几个小时。 由于没吃没喝,警察也故意不出现,这些访民们被长期被囚禁在车厢的空间中,感觉到有生命危险,都很害怕,有6、7个不明身分的人在车边旁看着,她们只能通过网上求助,得到关注。 高静春电话:13121659920/13940185894。 此信息由反腐维权联盟马波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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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May 2013 05:42 PM PDT 自“五不搞”的翻版“七不讲”出笼后,尤其是马上六与四的日子,比较二的当局就打起了一三不靠的抓人牌。在这样一个春夏之交刮秋冬之凛厉政治寒风之时,在京的访民关维双、胡大料、李三虎、彭中林、王战军、刘玉霞、徐高位等人,于昨天下午在当前的危险地带南站为赵振甲举行迟到的欢迎仪式。 因为帮助在京访民脱离黑监狱,北京当局于2011年的大年夜将正在吃年夜饭的老赵抓捕,被非法处以一年半的劳动教养,扣押在辽宁省朝阳劳教所。2013年5月21日,赵振甲提前两个月从朝阳劳教所获释,维权人士程玉兰、袁文华专程赴辽宁朝阳迎接。5月22日,赵振甲、程玉兰、袁文华一行刚刚抵达北京,就被被囚到官办黑监狱久敬庄。直到晚上,赵振甲几人才脱离久敬庄。 据赵振甲的女朋友关维双反映,老赵在劳教所受尽了折磨和迫害,身体状况和记忆力大不如前。从赵振甲从劳教所带出来展示的食物,完全可以证实劳教所的残酷。 ![]() 赵振甲电话:1324022428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废除劳教制度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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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May 2013 06:51 PM PDT ------反腐维权联盟马波整理
1999年6月22日,晚七时左右李晓龙与同学冯献智酒后,在回家的路上与随占国相遇,话不投机发生殴斗,随占国当时吃了点亏,到大坂镇派出所报了案。大坂镇派出所所长周健与李晓龙一家人早在1993年结下怨恨,因而周健借此机会别有用心的陷害李晓龙。周健不顾国法对李晓龙用尽酷刑,迫使李晓龙承认抢劫随占国一案。 1999年9月5日内蒙古巴林右旗公安局向巴林右旗检察院递交一份歪曲事实没有证据的虚假起诉意见书。巴林右旗检察院没有询问过李晓龙。照猫画虎于1999年9月28日向巴林右旗法院递交起诉书。巴林右旗法院不顾在庭审上四份指正认证李晓龙无罪的证据,于1999年11月10日,做出(1999)右邢初字第64号《刑事判决书》。此《刑事判决书》明显枉法。 1、巴林右旗检察院吴连军、张艳东开庭时没有出示证人证据的书面材料。 2、程雅茹、王文波、邱士琴、李勇梅四份证明李晓龙无罪的证言,庭审中以指正认证,却没有在判决书中出现,被法官孟根私自毁掉。 3、苏和、李桂琴、刘爱军,3份没上庭审的非法证据却被孟根非法采纳,并写到判决书上。 赤峰中级法院不顾我上诉书上所写的证据,为了掩盖巴林右旗法院以非法证据枉法判决的事实,不开庭枉法维持了原判。内蒙古高院立案庭鲍巴图压案不办,包庇违法法官,于2002年11月14日,做出(2002)内刑监字第10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我被迫多年进京上访。2006年6月,最高法院接待窗口把我的材料留下,并承诺尽快给我解决。2009年12月最高法院接待窗口告诉我,2009年11月最高法院刑事庭关于你的事情已拿出结论。并告诉我了案号。让我到内蒙办理。我到内蒙高院向立案庭鲍巴图要最高法院刑事庭给我出结论。开始鲍巴图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就是不给我最高法院刑事庭给我出的结论。 在我一再坚持的索要下,内蒙高院立案庭鲍巴图对我说:“最高法院也不会给你解决的,我给最高法院立案庭打电话给你传一份不立案的通知书”。当日给了我一份最高法院立案庭2009年8月28日,(2009)邢监字第183号《立案庭通知书》。我看了看此《立案庭通知书》,产生了重大疑问!最高法院第六窗口接谈员,明明说是最高法院刑事庭给我出了结论,怎么是《立案庭通知书》呢?我又返回最高法院接待窗口询问。 最高法院接待窗口工作人员明确的和我说:“你往刑事庭邮信吧。”因而我确定内蒙高院鲍巴图给我的最高院(2009)邢监字第183号《立案庭通知书》是假的。我再去向内蒙高院鲍巴图要最高法院刑事庭出的结论,鲍巴图给当地法院打电话让他们把我接回去拘留。 我强烈抗议巴林右旗法院以非法的证据枉法判决。实事求是依法立案从审。严惩恶意造假的执法者! 2013年5月24日 郭松兰电话:1375413609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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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May 2013 03:42 AM PDT (2013/5/24)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诉外交部不作为的北京访民陈凤东、高玉清、陈树凤、梁翠霞、陈秀芬、李立荣、肖娟、崔丽荣、王永成、张会银、夏岩、董丽娟、刘秀芬、韦淑英、王小兰、吴田丽等18人,再次到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立案。立案庭的张坤仑庭长告知:6.4之前不会立案,更不会有结论,等接到上级指示后,再答复大家。 张昆仑庭长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是对外的一个窗口,各级领导对大家起诉外交部很重视,能否立案,二中院做不了主,现还在处于审查阶段,不是一般的行政诉讼,需要大家等一段时间,一经接到指示,会及时通知大家。 最后,张昆仑庭长不经意间还问:是谁提议要参加国家人权报告的编撰?并到善意地提醒大家:“6.4”很敏感,不要有过激行为,以免发生不测。 由于行政诉讼的辽宁当事人赵广军、王淑娥在5月18日的园博会期间被抓,目前刑拘在西城区看守所,所以今天未能与大家到第二中级法院。不过,张昆仑庭长对其他人的提醒泄露了一个信息:赵广军和王淑娥有可能是因为起诉外交部而惹的祸。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谈司法独立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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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May 2013 05:28 AM PDT (2013/5/24)权利运动发布:
2013年5月18日,园博会在北京召开,看着满街的鲜花美景人们非常高兴。可是,意想不到的灾难却降临到在京访民的头上。 18日上午,上海的吴玉芬、湖北的彭汉怀、浙江的应金仙在人们的眼皮子地下失踪;下午14点,吉林省邓志波、张继新,辽宁省赵广军、王素娥失去联系;16点,陕西吕动力在久敬庄被接走与外界失去联系;19日蒙冤警察何祖华、周历在南站附近被抓、刑拘,21日11点30分,河南金惠玲失踪;19日晚10点,李贵锁在租住房与儿子一起被抓走,次日清晨患精神疾病的儿子被放回家。 目前,邓志波、张继新、赵广军、王素娥、何祖华、周历、李贵锁被关押在西城看守所,刑事拘留,但家属至今没有收到警方应予送达的通知书。有访民从看守所带出的信息,称18日当天被送往西城看守所的人数多达30多人;上海访民称,有12人此次在京北刑拘,目前详情无法核实。 据访民证实,这些人并没有违法行为,如此大规模的非法羁押,不知北京警方接收的是何人的命令?2012年的上海世博会,催生了一大批世博难民。今年的历时半年之久的园博会又将会有多少园博难民产生?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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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May 2013 03:24 AM PDT 据说,北京大兴区张憬民一家三口因“拆迁”妨碍公务罪将于2013年5月24日周五上午九点在房山区法院开庭。笔者起早来到,发现门口来了不少人,特别是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沈福田坐凳子上皱眉苦等开庭!后该法院以“辩护人要印卷宗”为由拒绝开庭,民众以唱歌离开法院告终!要求旁听的民众至少有几十人! ![]() 生在北京的张憬民一家是幸运的,可以有这么多来自全国各地的民众来旁听。作为房山区法院,笔者认为该案简单明了,只有三个焦点。第一、该案中实施拆迁方是否对当事人赔偿到位,这是定性是否是抢劫罪的主观动机。第二、公诉方以“妨害公务罪”为名起诉说明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要么该案应定实施拆迁方“抢劫罪”或者定当事人罪名。第三、如果要以“妨害公务罪”定当事人罪名应看拆迁方是否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以合适的方式实施所谓的什么“公务”。如果房山法院不能把上述焦点向民众透析清楚,就难以服民愤! ![]() 而作为笔者在内的全国很多访民就没有这么幸运,我们的案件没有人管、没有人问,原因在于被严控的意识形态!如果“新闻自由”度能高些,腐败必定不该如此之嚣张! ![]() 严控意识形态的社会现状 2012年12月18日中国官方媒体发表评论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随后人大常委会立即有了行动。最近出台了加大新闻采编人员网络活动的管理,甚至还出台了中办2013[9]号文!说明当局对意识形态的管控到了一个极限! ![]() 可反腐败问题呢?当局也是大张旗鼓地喊口号,却至今不见“官财公示”的行动!笔者也知道仅仅靠“官财公示”反不了腐败,但这至少是当局愿意反腐败的一个态度。可至今却没有看到当局的一点点诚意,反而将“要求官财公示者”以“非法聚会”刑拘! ![]() 人吃人的社会腐败现实 别人的案情,笔者不太了解;但对于自己的案情可以说是了如指掌。在中国大地上,笔者连自己刑事案件的举证权利都没有,而郑州警方却有随意制造伪证的特权,可郑州警方为何要制造伪证?没有公权力带来的巨大利益,他们是不可能去冒着犯罪的危险帮助“犯罪嫌疑人”制造伪证逃脱刑责。而如果不是为了以非法手段得到更大的利益,“犯罪嫌疑人”也是不可能给公权力任何好处!当然这都是逻辑分析,但逻辑分析却最能服人! 不管公权力把卷宗做的如何完美,事实总是事实,而严控意识形态就让真实事实往往成了“卷宗事实”!更可怕的是“卷宗事实”因为不是真实事实所以就造成不愿意让当事人看到,就来个笼统的“不予立案通知”了事。而郑州警方在2011年3月拒绝当事人举证后下发“不立案通知”,2011年6月在“不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上报“因无有力旁证所以不立案”,2011年8月笔者举三组物证、两名人证,郑州警方却拒绝调查取证。笔者索要是否立案法律文书,至今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而来自郑州金水法院和政府的迫害将笔者逼入绝境。金水法院在笔者2009年初起诉“村民福利”、“村民福利房”两事中既不下裁定也不予立案造成笔者无法维权后村民福利房被抢走、村民福利不能按标准发放。2009年郑州皇帝黄保卫签署批准笔者的劳教,在劳教所一年仅仅72元的情况下、劳教所肆意剥夺劳教诉权的情况下金水法院要求笔者三个民事官司走程序、要求笔者交纳数万元诉讼费,管城区检察院经笔者多次反映不管。从劳教所出来后,房被抢、财被盗、衣物也被控,以郑州市政法委书记黄保卫为首的郑州黑社会集团非但不安置笔者的基本生活反而纵容村委以莫须有的名义剥夺笔者的村民福利。金水法院在笔者多次告知其民一庭庭长李春强“离婚到民一庭发短信通知我”的情况下拒绝通知,却以假地址、废电话号码故意以“假通知”入卷宗。至此,郑州以黄保卫皇帝为首的黑社会集团完成了笔者“千万富翁”到“千万负翁”的“卷宗转变”,利用公权力抢劫了笔者,完成了中共统治下“人吃人”的社会现实!可以说,相关涉案人员是一群无赖!他们没有良知、没有人性,有的只是扭曲事实的本事,有的只是摧残人性的无耻! 如果新闻能相对自由些,以笔者的新闻工作经验,数篇文章即可完成反腐败任务,何苦数年上访? “放松意识形态管控”乃反腐败的最有力办法 当局要相信中国民众是一群只要能过好有饭吃就不会轻易闹事的最好管理的公民。放松意识形态管控,可以提高公民意识,要相信民众是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即便当局有错,民众也不是不可以原谅当局的。有错,只要愿意改,没有民众不会接受一个知错能改的政府!而严格管制意识形态的结果只能是欲盖弥彰,只能是丧失越来越多的“民心”! 笔者是一个中国人,热爱这片土地和人民,但爱国并不等于爱中共,但笔者也不希望中国人民活在混乱和腐败中、只希望笔者在内的中国民众能有基本的公民权利!有人说“放松意识形态容易造成政权被颠覆”,事实是谁能颠覆?美国?美国有这么大的能力? 世间是“苍蝇不盯无缝的蛋”,美国如果真有能力颠覆中共政权,那只能说明中共这个政权有了缝可以让美国这个苍蝇有盯的机会。而新闻自由正好可以弥补“腐败”这个缝,当局不提高新闻自由度如何反腐败? “洗澡治病反腐论”已经提了很多天,笔者的案件至今没有任何进展,这个“人吃人”的社会现实何时才能有所缓解?笔者在无奈地等待,相信中国的无数民众也在等待!结果如何,不知!希望习总书记能在复杂的社会政治现实中为中国民众开辟一条光明大道!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言论自由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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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May 2013 01:22 AM PDT ![]() (动用枪支,说明土地之争已属于敌我矛盾) (派出所所长摄像是想秋后算帐?) (领导讲话如同放屁) (国家法律形同擦屁股草纸) (2013/5/24)权利运动发布: 权利运动接到来自于福建失地农民的投诉,2013年5月20日下午十六点时十五分左右,福建省福清市龙山街道派出所的所长魏若鸿(警号150246)带着警察庄明亮(警号150124)等,驾驶闽-A0551警车抵达龙山街道里美南宅村,参与一起非法“征地”活动,其中警察庄明亮持手枪对付维权的老百姓。 据村民反映,在福清市龙山街道里美南宅村,有360余亩基本农田被龙山街道与福清人民政府勾结福建省政府非法强征,农民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和安置。为此,失地农民多次上访,不仅得不到依法解决,受村民委托上访的刘金云和俞明华还被拘留和劳教。 当开发商再次要非法使用村民的集体土地时,南宅村自发成立的老人会成员前往阻止,并拿出朱镕基、温家宝等领导的讲话,循循善诱地教育开发商和开发商的后台老板中共官员:要依法行政,要留土地与子孙耕种,要留一点饭给老百姓吃。结果,恼羞成怒的党政领导就派出所公安持枪进村,让老百姓再感受一次1937的惊魂。 见公安拿着枪,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同时又很迷惑,不是说公安部禁止警察参与抢地。拆房这样的非警务活动吗?怎么政府一年比一年流氓了呢?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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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May 2013 01:21 AM PDT (2013/5/24)权利运动发布:
权利运动接到确切消息,在江苏省镇江市,目前有苗小美、徐荣兰、陈春红、吴明凤和陶洪法夫妇,徐小丽,徐小琴,吴金芝,汤玉清,董清楼,童清楼,童配健,华群,熊菊香,汤金根,被关到现在了,超过10位访民从去年“十八大”被政府关押黑监狱至今未获自由!镇江当局通过这些践踏人权和法律的不法行径,将习近平总书记的依宪行政、反腐既打苍蝇又大老虎等明君画皮剥了个精光。 苗小美、徐金兰、吴明凤等人都是政府非法强拆下的难民,也多次经历了“红色渣滓洞”迫害。2012年12月初,这些难民到了北京上访维权,结果被截访回镇江后统统被投入黑监狱,其中吴明凤被投入京口区莲花宾馆黑牢;苗小美被投入京口区丹徒宾馆黑牢;而吴明凤的丈夫陶洪法并没有上访,更没有进京,却于2013年1月26号在家门口浴室洗澡时,被政府雇佣的黑社会恐怖分子在光天化日之下抓走,关押在京口区学林雅君宾馆黑牢。据悉,目前只有一位黑监狱受害者因承受不了黑监狱中残酷的虐待,在党和政府拟定的“协议”上签字出狱。 十八大过去已经超过半年,目前尚在黑监狱中受折磨的受害者们的家属非常担心,自己的亲人能不能在“红色渣滓洞”的残酷迫害中活着出来,希望国际社会、尤其是国际人权组织给予关注。 陶洪法家人:13952887716. 苗小美家人:13852941481.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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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3 May 2013 09:17 PM PDT 我家居住在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东郊村六组45号。我家的住宅西侧与韩琢相邻。2004年4月2日,我雇佣瓦工摸西侧房墙时,遭到韩琢的阻拦。我向韩琢说尽好话,韩琢以我家西墙外的土地是他的为由,坚决阻止我家搭架子摸墙。我找到村长,村长也解决不了此事。
万般无奈我只好带上国土使用证,找红山区国土局来见证,我家西墙外的土地到底归谁所属。红山区土地局工作人员与我说:“韩琢也有土地使用证。”并在土地管理局便签上写明韩琢土地使用证的证号(2001)0431给我。因我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找过四邻指证签字,而韩琢从来没有找过我们指证签字,我怀疑红山区土地局工作人员说谎。多次找红山区土地局,想彻底弄清我在墙外让出的一米宽土地及伙道归属权问题。在我的追问下,红山区土地局领导竞不顾事实,公开造假给韩琢伪造一个92年的土地使用证,证号为(19921111)1299;同时也给我家伪造了一个土地使用证,证号为(19921112)1301。 红山区土地局竟拿着他们伪造的两份土地使用证大言不惭的对我说:“你不要再告了!韩琢的土地使用证,在你们家前一天就办了。”我看了两份伪造的土地使用证,质问他:“这两份土地使用证的四邻指界笔迹为什么出自一人?你们查一下在韩琢四邻指界签字的张福是哪一年去世的?难道死人还能签字吗?” 当我拿出红集建(92)字第0389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时,红山区国土局纪检组长宁秀玉看了看,当场词穷理屈,羞得无地自容,把他们伪造的土地使用指界表撕个粉碎。 我急忙把撕碎的纸片捡起来保留至今。 红山区国土局不秉公办事,为了掩盖事实真相,明目张胆的伪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这一明显犯罪事实,他们自己不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迫使我逐级上访到京。当权者为了保护红山区国土局伪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这一犯罪行为,竟想尽办法,掩盖事实真相,继续迫害我。 2005年12月1日,红山区政府下发了赤红政土发(2005)《关于注销(1992)03895号和(2001)0431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决定》。红山区国土局于2005年12月15日在赤峰日报也做出同样内容的公告。 让我无法接受的是:我们家的土地使用证是通过正常渠道公正办下来的,没有一点瑕疵,是我讲理说法的依据,而韩琢的土地使用证是红山区国土局伪造的,是见不了阳光的,是红山区国土局造假的罪证!红山区政府、红山区国土局相关领导,为什么要将两个证同时注销?那无疑是在毁掉证据,保护罪犯。 2006年2月17日,我到赤峰市国土局反映红山区国土局造假的罪证。赤峰市国土局监察科长王晓光想尽办法阻拦我见监察书记司树庭,因我多次找过王晓光,他一直推托我不与解决,所以我看到监察书记司树庭后不顾一切的想见到他,王晓光为了阻拦我见监察书记司树庭竟对我拳打脚踢。当时红山区国土局监察股长米阜汉、白长山等人在场。米阜汉也出手帮忙,用脚踢我。我被王晓光、米阜汉二人打昏在司树庭办公室门口,我醒来时全身抽搐。晚上七点左右红山区国土局纪检组长宁秀玉看我实在不行了,打电话叫120把我拉到医院抢救。后经赤峰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鉴定结论:曹永芳的损伤,构成轻微伤。我看病的费用至今无人管。 2007年11月9日,红山区国土局监察股长米阜汉、白长山等人,以给我家重新办证为由,到我家丈量土地。我当场我明确地跟他们说:“我家的老房子建国前就有,虽然老房子已翻新了,但与我家东邻赵明家的指界墙至今还保留着,你们如果公正办事,就从我家与赵明家的指界墙向西量够原始土地使用证确认的十米一十就是我家的西界。再量出两米七十的伙道,才是韩琢家的东界。”但米阜汉、白长山等人没有采纳我的说法去做,而是有几个人上了我家的房顶,装么做样的架起土地丈量仪器,非常认真的丈量半天,没给我因何结论,就很神气的走了。我想不通作为政府工作人员,为什么不能依据事实,公正把我们老百姓之间的矛盾妥善解决?他们多次的耀武扬威到我家丈量,他们每个人都心知肚明,韩琢侵占了我家85公分宽的土地使用权,霸占了公用伙道,但就是不给纠正。 更让我无法想到的是,红山区土地局不顾事实,继续造假,给我家和韩琢同时又发放新的土地使用证。并于2007年11月13日,在赤峰日报做了公告。在问题没有解决清楚的情况下,怎么就可以随便发放土地证呢?真是无法无天了! 我上访反映的问题无人解决,红山区东城派出所却捏造事实,先后拘留我六次(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各三次),劳教一年。2008年12月24日,红山区东城派出所在去京接我的途中翻车。他们把我从北京接回当地后,恶意陷害我,捏造事实,强行做出对我劳教二年的决定。在我家属再三哭求下,他们让我家属拿出六千元钱作为活动费,我才免此一劫。 2012年3月4日,红山区东城派出所那森等5名民警,闯进我家以了解情况为名,把我强行拖上警车拉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警官齐永春给我做了询问笔录,然后把我送进拘留所非法拘留我15天,并向我家属要了一千元钱。 2012年4月28日,红山区东城派出所孙继鹏利用北京派出所到我的住宿处非法抓捕我没有成功,于5月2日又抓捕我。我对他们这种野蛮的行为恨之入骨,当权者事情不给我解决,却更加残酷的迫害我。他们直接把我拉到赤峰红山区看守所,我在昏沉中给我扔在冰冷的地上戴上手铐、脚镣。我被无辜被关押20天后,他们又把我送进呼市女子劳教所。在呼市女子劳教所里我领教了管教对学员的各种惨无人道体罚,落下多种疾病。 我的事情非常明显,却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上访维权让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当地政府为了掩盖当权者的犯罪行为,不顾事实真相、不顾正义的谴责,依仗他们手中的特权,残酷的迫害我多年。这让我更加坚定依法维权的信心。我会不惜一切代价揭穿内蒙赤峰信访的黑暗。让以权代法的真正罪犯得到严惩! 2013年5月22日 曹永芳电话:13789597642。 此信息由反腐维权联盟马波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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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May 2013 06:40 PM PDT ![]() (6个月孕妇谢志艳在北京接济中心) (谢志艳的手指被打伤包扎) (谢志艳手上被打的青紫色) (2013/5/26)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中午,在北京接济站已两天没有吃饭的6个月孕妇谢志艳到食堂要吃饭,被一个40多岁的男子打伤。报警后,一个自称是警察的便衣吊儿郎当来了,在谢志艳面前晃了一下所谓的警官证,称谢志艳属于闹事,要拘谢志艳。 对已经怀孕6个月的人,接济站居然两天不给饭票,让其饿肚子。看到被打的谢志感觉头晕、恶心、难受,在接济站的访民们不干了,强烈要求接济站给说法,接济站这才将谢志艳送到北京市友谊友谊检查,由于谢是孕妇,医生不能对多处受伤的谢志艳用药。 谢志艳是受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白兰村村民委托,进京状告原村支书兼村主任(现为村支部副书记)王洪军私卖集体土地、侵占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谢志艳已被来自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白兰村村干部何志超暂时安置在北京市丰台区襄阳宾馆。谢志艳已经打了北京12345市长热线,要求得到人身安全的保护。 谢志艳电话:1305133856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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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May 2013 05:07 PM PDT 5月12日济南各界,在燕山立交公园中聚会纪念六四24周年,参加者有,六四后被判刑的邵凌才、解金玉、王中华、秦志刚;还有巩磊、张廷夫、李红卫、于新永、韩卫生、季钢、高祥明、孙文广等约15人。 聚会中大家谈了拒绝遗忘、悼念死难者、还六四历史真相等内容。 从2008年开始,济南每年都举行悼念六四聚会,发布照片。公安会到参加者的家中进行恐吓、威胁、分化、瓦解,甚至制造家庭不和。今年还是如法炮制。我在软禁中趁空隙参加聚会,后来监控改成昼夜,昨天开始不准出门,也不准客人进家。 2013年5月25日星期六于山东大学 联系电话:13655317356 0531-88365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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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May 2013 02:10 AM PDT 第六屆全球支持中國和亞洲民主化大會
將於2013年10月在加拿大多倫多召開 全球支持中國和亞洲民主化論壇 2013年5月20日 第六屆全球支持中國和亞洲民主化大會,將於2012年10月19日至21日(星期六至星期一)在加拿大的多倫多召開。大会的主题是“我們共同引導變革(Together We Lead The Change)”。大會的主要議題包括(但不局限於): 1. 中國變局:衝突與動盪,改革與革命 2. 多元共存:加拿大和諧社會的啟示 3. 擴張滲透:中共政權對民主社會的威脅 4. 族群關係:困境、和解與民族自決 5. 公民社會:民間合力推動社会轉型 6. 民主前沿:港澳台的特殊角色 7. 亞洲展望:民主化進程中的新格局 8. 網絡硝煙:自由與專制的較量 人權與民主是現代文明世界的主旋律,全球民主化是人類本世紀的首要任務。當今的中國大陸,官場腐爛,民怨鼎沸,危機遍地。而隨著經濟實力的增強,中共獨裁政權對民主世界正在形成更強悍的滲透和嚴重威脅。 堅持一黨專政的中共,無論如何進行領導層更递,都早已遠遠脫節於民情公理與社會潮流。如火如荼的維權抗爭正在凸顯崛起的民間力量。中國的變局已經到來,它必將牽動周邊地區乃至整個亞洲,甚至全球的發展趨勢。中國的民主化是把共產極權制度埋葬進歷史的最後一擊。 如何策動變局,因應變局,建設變局之後的新社会,是中國民主運動必須肩負的責任和使命。我們需要聯合世界民主力量及国内民間力量,一起探求行動策略並引領變局。“第六屆全球支持中國和亞洲民主化大會”就是這樣一個國際平台。 由“全球支持中國和亞洲民主化論壇”和“民主中國陣線”等組織及機構主辦的“第六屆全球支持中國和亞洲民主化大會”,廣泛邀請各民主國家政要、議員、政黨代表、人權組織成員、新聞媒體人士、亞洲專製國家反對派人士、各族群代表、港澳台代表,以及海內外中國民運人士、宗教信仰人士、異議人士、維權人士、獨立學者和自由作家等參加。 有意參加大會者敬請在2013年7月20日之前向大會籌備組報名。報名人士需要發來準確的中、外文姓名,所屬機構、團體,職業和具體聯絡方式。有意演讲人士,务必在2013年8月20日之前向會務組提交演讲稿(演讲时间限15分钟以内,书面稿5000字以内)、300字左右的自我简介和一张近照。 大會主辦者負責與會者在會議期間三天的食宿,與會人士需自己承擔路費。大會註冊費200加元。 大會將通過網絡進行實況轉播。歡迎不能親臨多倫多主會場的朋友通過網絡參加會議。有關網絡轉播和網絡會議的信息請見後續通知。 歡迎各媒體對大會進行採訪和報導。請新聞媒體的記者事先與大會籌備組直接聯繫。 大會報名信箱:toront...@gmail.com 大會籌備組聯絡人: 盛雪(加拿大):Tel. +1-416-840-2872;E-Mail: shen...@gmail.com 羅樂(加拿大) 費良勇(德國):Tel. +49/911-223820, E-Mail: f...@fdc64.de 潘永忠(德國) 彭小明(德國) 唐元雋(美國) 梁友燦(澳洲) 潘 晴(澳洲) 王進忠(日本) 林 飛(日本) 陳聯昆(香港) 姜野飛(泰國) 陈忠和(荷兰) 劉 剛(丹麥) 張 健(法國)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社会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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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May 2013 12:44 AM PDT (2013/5/25)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上午,在黑监狱中受到严重伤害的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土门镇访民金汉琴,因政府停止向医院缴纳医药费,十堰市太和医院已停止治疗12天后,被迫再次到十堰市政府求见领导督促郧西县政府交药费。 接到通知的郧西县土门镇镇长徐华勇来到十堰,但拒绝到太和医院交费。下午14:21分,徐华勇到十堰市市信访局,对金汉琴称由政法书记查方东接待处理。到下午17:09分,查方东给金汉琴打电话称:“必须你和金汉艳姐妹俩一起,你一人我不见”。 晚上,土门镇政法委书记查方东和土门派出所所长夏远建带着不明身份的人到十堰市太和医院抓金汉艳。金汉艳向110报警后,十堰市人民路派出所警察(046653、046607)于22点到太和医院将其带回所做询问笔录。 据金汉琴当时发出的信息,称两警察态度很好,感觉到人身安全有保障。但今天再打电话联系时,金汉艳电话已无法接通。 金汉琴电话:13593756243. 土门镇政法委书记查方东:13872771712。土门镇派出所所长夏远建:1390728937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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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May 2013 12:24 AM PDT (2013/5/25)权利运动发布:
2013年5月23日深夜二十三点,四川南部县访民罗玉瑛(身份证号512922l95605070047)被四川驻京办人员从马家楼黑监狱殴打绑架出去,关押在四川省驻北京办事处北京六里桥空军干修招待所8号门非法拘禁至今不放人。 罗玉英打110报警,接到报警电话的北京警察居然说这是经过合法注册的、专门关押上访人的地方,也就是“合法”的黑监狱,他们无权提供解救。 据了解,罗玉瑛因要求撤销南部县与胡北广水勾结私自给她被打成精神病(经鉴定)的儿子作违法公证而上访。目前,在“合法”黑监狱中的罗玉瑛希望国内外媒体给予关注。 知情人电话:1316428655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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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5 May 2013 12:07 AM PDT 今天星期六,又是福州冤民每周一聚维权之日。之前持续几期每周一聚维权诉冤活动,虽然都遭到福州当局非法的强力打压,但今天反而有上百位觉醒的冤民,不畏强权前往福州风景名胜西湖,坚持每周一聚抱团诉冤维权。 今天众冤民的每周一聚诉冤维权活动是在众多便衣警察、国宝和保安的监控下成功举行。毕竟前几期当局的非法镇压不得人心,反而激起越来越多冤民都自发参与每周一聚维权中来。本来众冤民个个都是诉告无门,都被逼走投无路了,在对通过信访解决冤屈无望下,更不怕打压和被坐牢了。现为了维权和洗清冤屈,惟有抱团坚持维权,希能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一条路可走了。 今天冤民石立琴在维权现场显得特别的活跃,前几天她丈夫林炳兴为了寻求正义以惩治司法腐败,被逼又进京到美使馆告洋状讨公道。石立琴介绍,她一家人为了维权已经被福州当局被黑司法害的没了活路,现在根本不怕当局打压,只求有个公道。 在现场维权诉冤的由来自福建南平的吴霖香、张红、柯丽华;福州林福淑、陈崇金、林兰英、刘玉钗、石立琴、江智安、陈气、林建新、刘增隆、梁百端、张传容、高云景、金玉清、高剑平、卞艳芳、林秀华、林生权、陈慧珠、林宝英、徐忠富、林善忠、林祥官、魏英、邱玉梅、罗丽华、罗丽萍、冯美珠、陈依香、陈德光、林赛英、陶梅、林忠、张晓红、陈功、方美莲、李云斌、黄碧英、吴抃、林美英、郑恒宪、陈祥铭、陈燕英、陈金、陈美瑜、林委钗、翁美英、林宝珠、周来俤、林敏、陈雪英、吴月蓉等 众冤民最后再次集体呼吁福州官老爷:与其滥权每次都派几百个警察维稳官员非法镇压冤民每周一聚维权诉冤活动,不如将“权力关进笼子里”与冤民面对面现场落实“事要解决”,依法惩治腐败,取缔黑司法,给冤民一个实现“中国梦”的机会! 陈 气电话:13599425969。 陈依香电话:13860638445。刘玉钗电话:13328651738。 石立琴电话:1895027497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社会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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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May 2013 07:50 PM PDT (2013/5/25)权利运动发布:
由于北京处于“六.四”准戒严,访民大量被秘密抓捕,今天早晨有在京访民上百人到建国门外使馆区的联合国驻京办,寻求人身自由和安全的保护。其中,张爱民、刘细香、李香兰、纪永奇、刘行、曹志远、王克祥等20余人被带到辖区的三里屯派出所,正在被迫接受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 寻求人身自由的保护,结果被保护到了拘留所,这也是人权最好时期的最好体现。 张爱民电话:15932525833. 李香兰电话:18731538195. 王克祥电话:1532444282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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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May 2013 07:29 PM PDT (2013/5/25)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9点,辽宁省北镇市维权人士、黑保安克星郝志全走出锦州市劳教所获得自由。郝志全因保护在京访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专门与政府资助的截访恐怖组织黑保安对着干,而于2012年1月16日在江苏省建湖县遭到辽宁特务跨省秘密抓捕,后被当局非法处以劳动教养一年半。 郝志全是辽宁省北镇市罗罗堡镇闵家村人,因为一家5口人的承包地权益受到侵害而上访。2010年前后,黑社会恐怖组织在政府的资助下,在北京公然开起了如安元鼎那样大量的“保安公司”,以暴力伤害在京访民的恐怖手段为政府服务。侠肝义胆的郝志全看到黑保安不分白天黑夜到处疯狂劫持访民,甚至还抢劫、强奸女访民,就与几位志同道合的在京维权人士组成访民自卫队,不顾自身安危,与黑保安展开一场场的肉搏战,解救了无数被劫持的访民。从此,郝志全成为了大家的依靠,也在访民中有了黑保安克星的称号。 最近,国务院正在制定关于追究资助恐怖组织和恐怖活动的制裁条例,权利运动希望当局首先反省自己过去资助黑社会成立黑保安公司的行为,并彻查和责令地方政府立即停止一切针对访民而资助恐怖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不法行为。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废除劳教制度项目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