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维权动态(2010-02-13)

0 views
Skip to first unread message

民生观察

unread,
Feb 12, 2010, 11:49:50 PM2/12/10
to minshenggua...@googlegroups.com

民生观察维权动态(2010-02-13)



年关将至数十访民国家信访局前遭殴打 


进京上访遭安元鼎保安公司非法拘禁的情况反映


内蒙曹传相等多名访民驻京办内被关逾半月


民生观察新闻稿:山东青年薛明凯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


陈书伟:呼吁帮助露宿在外的薛明凯妈妈


刘纯宝等访民春晚组织者受困 武汉在京访民被搜家


深圳袁佩纬上访事件始未


赵连海被诉至法院 刘晓波二审众人士受骚扰


湖南访民彭庆国被关黑监狱押送回湖南


被送入精神病院的武汉访民李亚红、李晓燕姐妹


江苏无锡肖金妹:官添一分廉 民增一份福



年关将至数十访民国家信访局前遭殴打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181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年2月12日消息,年关将至,今天国家信访局前发生警察与访民冲突事件,多名访民被打倒在地上。

据访民志愿者唐秀云,沈佩兰发来消息,今天下午,几十名滞留在京的访民到国家信访局前要求领表未果,却招来了大批警察。双方从下午就开始对峙,警方强令访民离开,双方一直对峙到晚上时发生冲突,多名访民被打倒在国家信访局前的马路上。到晚上九点,还有受伤访民躺在国家信访局前。


进京上访遭安元鼎保安公司非法拘禁的情况反映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180

我叫刘南征,1968年入伍,1970年入党,原空军驻某厂军事代表。1994年上校正团职复员回乡。
2010年1月12日,我和刘顺祥等战友到总政信访局反映复员军官生活困难和刘顺祥被打(去年10月26日进京上访被西城公安分局警察打断肋)的情况。事后被长沙驻京办直接送到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非法拘禁三天。
据该保安公司杨局长介绍:
公司隶属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管理,配合国家信访局收容上访人员,对外称安元鼎国家接济中心。是不是这样,请给予答复。
而据1月12日被该公司非法拘禁的五位复员军官遭遇,可以发现,这是一个打着国家的幌子的黑公司,是不折不扣的黑监狱。
1, 以非法安检为名搜身,扣留上访人员私人物品。
2, 非法拘禁上访人员,限制人身自由。
3, 威嚇恐吓打骂上访人员。
4, 伙食连猪狗食都不如(每人每天食宿费用竟高达600元以上)。
5, 公司员工谎称自己是中央警卫团的现役军人,自封队长、政委等职。
我是一名烈士子弟,16岁参军,18岁入党,为国家为军队贡献了将近30年,退役后为生活流离颠沛,但总是努力奉公守法。仅仅是正常的反映情况,竟遭此‘礼遇’。我百思不得其解。
与我同被非法关押的原某红军团张政委更是大为不解:我们在当地驻京办已经躺下休息了,为何深夜被带到此地?
曾经的共和国保卫者,落到如此境地。悲哉!痛哉!!
宪法第37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与此相对应,刑法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保留追究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非法拘禁复员军官责任的权利。
保留追究长沙驻京办负责人王占一责任的权利。

2010-2

民生观察工作室供稿


内蒙曹传相等多名访民驻京办内被关逾半月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126

内蒙多名访民驻京办内被关逾半月。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年2月10日访民志愿者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海拉尔市曹传相等多名访民被关驻京办“黑监狱”已多日,至今未放。

据曹传相的家人向我们介绍,半个月前,正在北京上访的曹传相被抓获后,即被送到海拉尔市驻京办“黑监狱”关押。海拉尔市驻京办位于北京昌平区小汤山七里路一带,曹传相被带到这里后,发现这里还关着七、八个访民。

据了解,海拉尔市驻京办“黑监狱”设有铁门铁栅栏,里面的人根本跑不出去。被关的访民说,他们在里面只能吃馒头喝水,当局即不放人也不送他们回去。


民生观察新闻稿:山东青年薛明凯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124

Civil Rights and Livelihood Watch,CRLW
民生观察工作室获悉,今天(2010-2-10)上午十点,山东青年薛明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宣判。薛明凯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获刑一年半。

薛明凯是山东曲阜人,今年只有二十岁,此前在深圳做保安。薛明凯是2009年5月9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事拘留,6月15日被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他被逮捕的罪名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检方指其2009年2月与海外民主党组织谢万军联系,并于2009年4月12日被批准加入民主党组织。检方还指薛明凯在2006年7、8月间在网上与友人商量成立“中国民主工民党”未果。 

薛明凯的母亲王女士告诉民生观察,薛明凯2006年4月5日,还在读书的时候在学校的教室内被打伤头部,后患重度抑郁症。2006年4月26日,薛明凯离家出走,6月7日,王女士和家人才从外面将其找回来。找回时,薛明凯浑身不像个样子。

薛明凯的案子于2009年9月10在深圳中院第一次开庭(详情请见山东青年薛明凯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审判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2564),当时未宣判。2009年9月10日第一次开庭后,王女士及律师即为薛明凯申请了精神病鉴定,法院对此予以了接受。

2009年12月14日,深圳市中院再次开庭,当天的庭审主要宣布了对薛明凯的精神病鉴定结果,广东精卫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认为:薛明凯符合无精神病的标准。薛明凯的辩护律师在该案的第一次开庭辩护词中,强烈地认为薛明凯有精神病,他写道,2006年7月19日,薛明凯在山东省济宁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诊断为患有重度抑郁症,还有精神分裂的特征。

据悉,今天的宣判在深圳中院公开宣判的,薛明凯的母亲王女士及深圳维权人士陈书伟等人参加了旁听。对于今天的宣判结果,薛明凯的母亲王女士认为是枉法裁判,而深圳维权人士陈书伟由于一直帮助薛明凯的母亲,在今天庭审结束后,他再次被房东要求搬家,当深圳维权人士张津郡欲联系陈书伟时也遭警方阻止。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0-2-10
民生观察维权工作室联系电话/传真:0722—3588161 13308663980;网站:http://www.msguancha.com;电子邮箱:liufei...@hotmail.com
欲退出此新闻发布名单,请来信告之。


陈书伟:呼吁帮助露宿在外的薛明凯妈妈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127

2010-2-10,山东青年薛明凯因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罪”遭到判刑,薛妈妈一直住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大门口的保安亭边。薛妈妈的电话是15875538369。想资助薛妈妈的人士可以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检察院,若找不到薛妈妈可以问一下检察院的保安,或至电18926018998问陈书伟。希望热心的人能伸出你的手帮助薛妈妈。


刘纯宝等访民春晚组织者受困 武汉在京访民被搜家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125

民生观察访民志愿者王丫头消息,在京访民刘纯宝因组织数十位访民举行访民春节联欢会,昨天被多名警察围困,差点被带走。今天(2010年2月10日),刘纯宝等访民的住所仍有便衣人员走动,访民们无法出门,大家也不敢外出捡菜做饭。

另外,武汉市汉阳特种汽车制造厂的访民李继良近期一直在北京上访,可是2010年2月5日下午三点半左右,武汉市二桥派出所七、八名警察突然冲到李继良武汉的家中。警方先是对李继良的妻子说有人举报她家聚堵,可当时李继良家当时只有几个人打小牌。后来警方才对李继良的妻子说,不要让李继良继续在北京上访了,让她赶快回来。


深圳袁佩纬上访事件始未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177

一、关于我和盛孚物业恩怨的问题
我和盛孚物业管理公司从未有过个人恩怨,相反,我和C8栋的吴明仙阿姨,C19栋薛阿姨都是盛孚物业的恩人,如果没有我们三个坚持不懈地顶着压力一家家地去敲门签字解聘市委书记的女儿属下的仲盛物业管理公司,盛孚物业就不可能接管金湖山庄,盛孚物业和另外四家公司参加招标,有两家比盛孚的管理费还要低。当时业主的意思是只要有管理公司愿出资三十万元,将大门门面,及监控等系统完善就可以,但盛孚物业为了取得管理权,以出资六十万元,击败所有对手,并承诺九项完善小区硬件设施的具体项目(附件16)。然后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第一届业委会主任彭汉波签订6年合同,此合同既未经业委会讨论,签订后业委会除彭汉波外没人知道,更没有向全体业主公示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二年至五年。前期物业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三年管理权的第一届业委会,无权签订六年的合同,且彭汉波个人的行为不能代表业委会的意见,所以他个人签订的合同实属非法无效合同。有相关法律法规佐证。第一届业委会吴阿姨等动员我参加,但因我终日忙碌,常在外地和国外,无暇参加,表示支持业委会工作,吴、薛两人多次要求盛孚物业履行合同出资六十万元,改善小区环境,但遭到第一届业委会彭汉波打击排挤,薛气愤辞职。彭汉波指示秘书故意不通知吴开会而栽桩她不参加会议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在第一届业委会被住宅局责令开业主大会时,在业主大会上,吴阿姨拍着桌子质问彭汉波:我什么时候自动辞职了?你什么时候通知了我去开会而我没有去?),此时的盛孚物业开始做假账、挪用属于全体业主作为大修基金的房租,共挪用32.05万元(盛孚物业承认的函为附件1,另:盛孚物业自称先出资了一部分款项,所以拿业主的32.05万元来充帐,①没有任何账单或证据表明盛孚物业先出资了一部分款项(请出示盛孚物业用在金湖山庄上的这笔钱的银行进账单);②即使要充帐也无权擅自挪用全体业主的资金,必须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第一届业委会觉得如果任由盛孚物业长期挪用下去无法向业主交待。主任彭汉波在盛孚物业的账上签字:2005年第一季度“账目离谱,无法解释,暂不签字公布”(附件2);2005年第二季度“这个账目很离谱,许多数目无法向业主解释,不能签字公布,由管理处自行签字公布”(附件3),并采取措施,由业主签字在招商银行为业委会开了账户(附件58)。此后盛孚物业不能直接挪用全体业主的资金,就开始倒卖金湖山庄的财物,将深圳市唯一的合法进口花一百多万买来的卫星天线及几十根高档铝合金路灯柱等等未经业主大会通过非法倒卖谋利。其他侵占业主利益的事更数不胜数。盛孚物业作为一个管理公司,任由个别业主拆除了小区公共游泳池、在网球场上盖房子、堵塞消防通道(附件47)等侵害全体业主利益的事;任由个别业主霸占属于金湖山庄全体业主的屋顶;任由业主何晓辉霸占其他7户业主的平台在上面乱搭建房子,后以高价卖出,牟取暴利,业主们都传说是因为盛孚物业管理处有人拿了违法乱纪人的红包,否则不会故意失职,不会对个别业主的非法行为坐视不理,请政府查证。由此引起小区内多起群体冲突事件,有一次小区内造成塞车两个多小时。第一届业委会有多次会议记录证明盛孚物业诈标及不作为(附件4)。

二、我是如何当选业委会主任的经过以及当选后执行的职责
在2006年8月第一届由区住宅局责令的由彭汉波主持的业主大会上,直接责任人刘国强委员在业主大会上被群众指责后立即书面写出辞职报告,我参加了第二届业委会筹备小组,并和参选业主共同签写对金湖山庄全体业主的承诺书(附件5)。经群众推荐,被业主大会投票选上了业委会委员(附件6),当时是2007年1月13日投票,市政协委员肖七妹,在唱票时发现他老公苏振声票数较少,居然去撕计票榜及票箱,有原业主陈伟堂和业主袁征和监督投票的区住宅局邓工和街道办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在场,可查证。社区工作站不但不对肖批评教育反而故意制造混乱,长达4天不公布选举结果,我和选上了业委会委员的业主到区住宅局、区信访,街道办上访,要求公布选举结果。
业委会选举七人这是早已在筹备时定的人数,社区工作站居然对我们已当选的七位委员进行威胁,逼迫我们同意增选市政协委员肖七妹的老公苏振声为委员。我们义正严词地拒绝了社区工作站荒唐的行政命令,因为只有业主大会才有权选举。社区工作站一招不灵又来一招,每天给其他委员打电话,叫他们不准选我当主任,并污蔑我不交物业管理费,我当场拿出盛孚不准我交管理费的证据(附件7)及盛孚证明参选业主全部都交了管理费的证据(附件8),并把录音机放在桌上,录下他们在会上无理取闹的言论,社区工作站的周喻善做贼心虚,居然拿起我的录音机当众摔烂,并丢到外面去。当时综治办的林科长看到证据后,觉得社区工作站下死命令不准选我当主任毫无道理,他当时让大家等会,要出去打了个电话请示一下领导,回来后就让大家无记名投票选举,我在会上以全票(7票)当选业委会主任(附件9)。从2007年1月13日业委会选举结果出来后,罗湖区住宅局物业监管科邓子文居然两个月后才给业委会备案。我们去市国土资源局物业监管科投诉,他们说没有备案之前业委会不能工作,导致小区长达两个月业委会工作空白(备案书附件10)。
当选后,首先查账,发现秘书贪污公款,报警到清水河追回秘书贪污的公款(有秘书签字按手印的附件11),后又组织盛孚物业召开联席会议,向它提出十点整改要求(附件48),及处理小区因网球场办学校而许多学生家长进小区接小孩导致的小区交通堵塞及因外来车辆占了业主的车位而导致和业主发生冲突而造成的矛盾(附件59),多次要求盛孚物业审计三年多的账务,对盛孚物业所有的要求事宜都有盛孚物业签收业委会的通知为证(附件12)。多次开会盛孚物业拒不按十条整改,拒不交出财物审计,拒不提供本体维修基金使用情况,也不提供金湖山庄新进业主名单,拒不提供保安名单,也不在小区内公布保安名单。它在招投标书上的21个保安,实际上业委会每次查岗时只有十三四个保安,长期欺骗金湖山庄全体业主,并长期不发业主委员会秘书工资。业委会又主动派委员马洪、李绍宏和副主任梁鸣约董声俊座谈,也毫无结果,万般无奈之下,业委会将所有情况书面向清水河街道办、区住宅局汇报(附件13),但是他们不给予任何答复,业委会无奈也只得召开业主扩大会议,并在8月5日召开业主大会。我在业委会主持工作期间,每天下午三点后,基本都在业委会办公室工作。有一次业主林建民晚上将近十点去敲我家的门,我侄女告诉他我还在业委会办公室工作,林建民十点多钟还在办公室找到我。只要我知道的业主家里有人生病,我都会用自己的钱买水果去看望业主或他的家人。业主大会及业主扩大会的水果等物品都是我自己出钱买的。在签字解聘盛孚物业期间,我每天都要给业主打几十个电话,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没有下来之前,我每次发给业主的函件都会告诉全体业主,业委会所有的会议记录和文件随时欢迎全体业主查阅,并随时给予解答。我们一上任就开通了房地产信息网上的金湖山庄论坛,金湖山庄全体业主可以在论坛上自由提意见。我们根据竞选时的承诺,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3点半到6点都在业委会办公室接受业主的投诉及解决所有的投诉问题,并给业主发投诉回执,在网上也公布投诉情况(附件38)。我认为自己是尽心尽力尽责的。我们招聘的立业物业管理公司,不但在管理费上没有给业主增加负担,而且它承诺的改善小区硬件设施的三十万元已经到了业委会的账上(附件60),而盛孚物业不仅未出资承诺过的60万元,且挪用了全体业主的32.05万元(附件64)。那么该选聘哪个物业管理公司才是真正维护金湖山庄全体业主的利益,岂不是对比得一清二楚了吗? 
详细情况附《业委会工作汇报》(附件14(1)、(2))

三、罢免盛孚物业的起因和经过
2004年4月,本小区公开招聘物业管理公司,几家物业管理公司在标书中承诺出资款分别为30、40、50和60万元为本小区进行相关设施建设,其中,物业管理费最低价为2.95元/平方米,深圳市盛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盛孚物业)以承诺出资60万元为招标者中出资最高者中标,并与本小区签署《深圳金湖山庄物业服务管理合同》(简称《管理合同》)(详见附件15) 及合同附件《金湖山庄物业管理方案提要》(附件16), 进而取得了本小区物业经营管理权。三年零四个月,盛孚物业不仅没有出资60万元建设本小区,还挪用了本小区出租物业的租金收入32.05万元,且未按招标书和有关合同的相关服务条款对本小区进行管理。本业委会多次书面要求盛孚履行合同和进行整改,但盛孚物业至今不予理睬,拒不实施。
2007年8月5日,在罗湖区住宅局领导谭永涛和街道办领导林文泽的指导下,本小区召开第二届业委会第一次业主大会,与会业主强烈要求解聘盛孚物业并按深圳市有关规定委托业委会办理聘请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议案。
鉴于出席第二届业委会第一次业主大会人数未达到规定的人数,现就此议案继续以书面形式召开业主大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管理合同》等履行情况 
1、未履行出资完善小区硬件设施
2、管理服务费帐目公布常不如实、不及时(附件4)
3、拒不按法规、按合同支付业委会办公费用,甚至连换届选举费用也拒不支付。
二)、小区基本设备及安全情况 
1、水质检测四项超标(附件17)。可是盛孚物业检测的都合格,弄虚作假(附件18)。
2、没有任何监控设施(附件19),小区多次发生被盗事件。盛孚物业也未按招标书配备保安人员。
3、消防设施未取得验收合格证
三)、有关财务情况
1、盛孚物业拒绝财务审计(附件20)
2、盛孚物业伪造财务帐目报表(附件21)
第一届业委会自2005年第一季度开始从未认可过盛孚物业财务报表(附件2、3)。
3、拒绝提供本体维修基金使用明细情况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至少每半年公布一
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
四)、不落实关于业委会要求盛孚物业管理公司整改的要求
五)、审议事项
综上所述,为维护本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保障业主的安全,使本物业保值升值,经业委会和第二届业委会第一次业主大会审议(附件22),建议解聘盛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委托业委会办理解聘盛孚物业及重新聘请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事宜。业委会将严格按国家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解聘和聘请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另附《业委会工作汇报》5—22,罢免起因和经过。

四、我及业委会成员遭到盛孚物业的打击和报复
首先在2007年4月15日的联席会议上,盛孚副老总李庆华在会上用突然袭击的办法诬蔑我没有交管理费,以达到他搅乱会议,抵制业委会对他们提出的十点整改要求,至今仍不兑现合同承诺出资六十万元及挪用全体业主32.05万元。他们指使所有的保安员,日日、月月、年年不停地在小区散布我不交管理费,并在两份发给全体业主的文件上指名道姓诬蔑谩骂我没有资格当主任等等(附件23)。有时我正在跟业主谈话征求意见,他的保安员会突然冲上来,冲着业主大喊大叫:她没有交管理费,不准业主签字,干预业委会正常工作。如保安员满昌勇三番五次造谣生事,干预业委会工作,我到业主家去发文件,他居然拿照相机劈头盖脸地对准我连续拍了十几张照片,被我报警好几次到清水河派出所解决问题。长期以来我的门口都有一名保安员监视我的一举一动,我到业主家送文件,或是交流情况,他们经常突然出来八九个保安员,将我包围,然后他们报警到派出所去,经常在群众中散布我被派出所抓去了,业委会的文件不准发,我隔壁C19的薛阿姨看不下去了,要我把文件给她让她的司机帮我发,保安员就把她的司机包围,不准发给业主,她只好把文件还给我。我们只得用特快专递发给业主,他们把上门收件的特快专递邮递员赶出去。我们只好到市邮局去发,市邮局的邮递员来送特快专递,盛孚物业不准邮递员进大门,每封快件必须经过保安队长杨杰打电话给业主,然后在电话里恐吓业主不准收信(附件55),后我们到邮局投诉这件事,邮局还派了领导来监督邮递员发信,盛孚物业居然报案让派出所来抓邮局的领导(可向市邮局查证)。
2008年1月13日召开业主大会时,把打印好的招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投票表发给大家(附件24),当天就收回几十张,第二天杨杰带人把秘书堵在厕所不准她出来,然后进业委会办公室盗走业主的投票表及业委会文件。我和秘书中午去报案,下午回来电脑被搞坏及其他物品也遗失,反倒秘书的存折没有丢。下午再去报案回来时,晚上又偷走了文件,业委会被抢劫一空(附件25),于是第三次报警,警察来了不但不管,反而嫌我们一天报警三次。
2008年1月15日,杨杰带保安堵住业委会房门不准秘书出来,我去接她,杨杰连我也扣住不准走,当时业主胡阿姨两夫妻路过,过来批评杨杰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从14日开始,他们找了六个小流氓在小区内闹事,业委会委员梁鸣和业主刘连珍和很多业主都看见了。另外还不准秘书给业主发文件,不准我的座车进小区,恐吓业主不准投票(附件49)。这一天开始,业委会会议都是在外面开,因为委员都担心人身安全。14日晚我和何秘书去请教长城的业委会范主任,现在该怎么办?范主任告诉我们要依靠政府,通过市住宅局招投标,因为我们早在2007年11月26日就交了市住宅局招投标备案表(附件26)。
从2008年12月开始盛孚的管理处罗主任、保安队长杨杰及五六个保安员每天都赖在业主家不走、逼迫业主签写类似“悔过书”的文件(附件61),试图以业主签的悔过书来推翻业主大会的决议,并将此类文件拿去找各级政府无理取闹。2月28日通过政府组织的招投标(见报附件27)并给每家业主发函件(附件50),而盛孚物业对业主封锁消息,采取更严密的措施,不准业主收业委会的通知、信函。
在这期间,盛孚物业将业委会副主任梁鸣的车故意砸烂(可向梁查证),盛孚物业派人冒充业主到区信访办闹事的人殴打业委会委员赵宝安,并对赵宝安造我的谣言来进行挑拨离间,抢我的提包,被区信访办一位年轻科长当场警告了他们,有录像为证,制止了他们的非法行为。盛孚在小区内所做的非法行为,我们都多次报警,和向清水河街道办及区住宅局反映,始终没有人管。
五、我被打的具体经过
我儿子担心我的安全,不准我住在金湖山庄,而且多次找好了保镖,由于我认识不到盛孚会采用黑社会的恶劣手段,不听从我儿子的安排和劝告,我在1月17日早上去游泳池游泳时,刚走出山庄门口就被董声俊买凶用装满水泥的袋子从高处砸我的头,当场砸晕,三个人又对我拳打脚踢,脚上血流了一地,而且我被打昏迷后J4业主的保姆路过看见后,告诉J4业主帮我报警110,我被冷风吹醒后也报警110,还给媒体打电话,媒体《第一现场》和《晶报》记者都到场,警察来后,我把打我的人堵在盛孚物业管理处请求警察搜捕,警察却以要搜查证为借口,长达四个小时不搜查而任凭我的左脚流血四个小时,后副所长和我的一个泳友李小梅(副处级,派出所的顾问)来后,问处理事件的警官为什么长达四个小时不作任何处理后,才抓走窝藏在盛孚管理处的六个在金湖山庄捣乱制造事端和打我的凶手(有附件28),当时电视台第一现场和晶报都在现场,都有录像(附件57)。大概过了一两天,就把打我的凶手给放了。清水河派出所包庇盛孚物业买凶打我的人,既然不是他们打我,为什么长达4个小时不敢出来理直气壮说清楚事件?

六、盛孚物业管理公司8次拒绝交接的经过
2008年3月17日关于交接时盛孚物业竟派了七八十个人员躲在管理楼三楼办公室,罗湖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来人之后才下楼(附件65)。对此社区工作站和派出所都有录像,广大业主也亲眼所见。这一情况已于3月18日向区住宅局汇报(附件29)。从3月17日第一次交接到5月27日共8次交接,盛孚物业每次都派七八十个人到三楼管理处躲着,并让它管理的其他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到小区来捣乱,不准新物管交接人员和业委会法律顾问李军进山庄参加交接(可向他们查证),清水河派出所不准新物管工作人员参加交接,于是我到清水河派出所找到李所长,请求新物管的交接人员,都到场坐在外面一辆大巴里等着交接,可李所长不同意大巴停在金湖山庄门口,而让它停在派出所门口,我也同意了这个折中的方法,而吴副所长不仅不同意交接人员停在金湖山庄门口,更连李所长提出的折中办法也不同意,他说新物管的保安人员出现,就抓人,因为没有交接,以此阻止新物管出现。然后盛孚物业得到吴副所长的配合,就到处造谣说新物管没有保安人员接管;他们还冒充新物管在泥岗到处贴招聘启事临时招保安人员,并用相机把这些“招聘”拍下来给金湖山庄业主看,“证明”新物管确实是没有保安人员,而不是自己自己赖着不走。8次交接,政府各级部门每次全部到场,但盛孚物业拒不交接,政府也不管,如区住宅局、街道办、社区工作站、清水河派出所等,典型的行政不作为。第一次交接时国保大队都来了,盛孚物业不交他们也不管,然后派人埋伏在路边,我一出山庄又准备打我,因我发现后跑回山庄报警110,警车将我接出去,有报警回执,也可查阅报警记录。
2008年5月8日由市住宅局,清水河街道办,清水河派出所,社区工作站,盛孚物业及业委会开六方交接会,大家都在上面签了字,盛孚物业定于5月12日12点前撤出金湖山庄(附件30);
2008年5月8日盛孚物业致金湖山庄全体业主的一封信(附件31),同意撤出金湖山庄;2008年5月12日早上,市住宅局、区住宅局、街道办、社区工作站、清水河派出所等等都到场,盛孚物业不理睬不到场,区住宅局副局长陈振辉一直从9点打电话达到11点半给盛孚物业,董声俊拒不接电话,业委会委员马洪、副主任梁鸣都到场,11点半以后他们两位因为小孩放学中午要吃饭不得已回家了。12点盛孚物业的代表才到场,拒不交接,拒不交出账目、本体维修基金,要业委会把全体业主的房屋租金打到他的账上他才肯交接,陈振辉当时叫区物业监管科谭永涛把处罚盛孚物业的函拿在手上,说如果不交接就按物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业委会法律顾问李军在场,可查证)。后来盛孚物业又提出要在第二天下午3点前把业委会的账单交给区住宅局,要求写在业委会与盛孚物业的图纸交接清单上(附件32)。我立即打电话给所有业主委员会委员,大家都认为可以把这一条写给区住宅局另外一个法律文书上,也可以让区住宅局去封帐,但没有理由写在被解聘的管家保姆的图纸清单上(附件51),业委会必须维护全体业主的尊严。这样从12点就磨到下午2点多钟,盛孚物业代表李庆华立即离座擅自出去吃饭。2点半左右,副局长陈振辉由于盛孚物业单方面撤离会场也去隔壁吃饭。我在2点45分安排秘书办理律师顾问的午餐问题,匆忙赶回家去上厕所,因盛孚物业把厕所门锁上了,我已7个小时没上厕所。我在上厕所时给范主任打电话请教该不该在盛孚物业图纸上写上他们提的要求,他们说没理由。上完厕所连饭都没吃赶回会场,可陈振辉却以我3小时没到场诬蔑我,并扬长而去。陈振辉为什么要怕盛孚物业?而欺压业主委员会!用李成武律师在罗湖区领导倪副局长接见的会上当着陈振辉说:我虽然没有抓到你跟盛孚物业正在交易的手,但是你的行为是绝对跟盛孚物业有瓜葛,否则不会不按原则下发已形成文件的给盛孚物业的处罚书而故意挑起事端破坏和谐。
2008年5月27日第八次通知盛孚物业按六方协调会议精神进行交接,政府各级部门均到会参加,盛孚物业拒不到场。

七、我和业委会被罢免的具体情况
盛孚物业从11月20日被业主大会解聘后就每天以管理处罗主任及保安队长杨杰为首的五六个保安赖在业主家不走,逼迫业主签类似“悔过书”的文件,然后拿悔过书到各级政府去无理取闹。因为只有业委会签的东西才有效果,盛孚物业没有达到目的,就收买电工郑师傅和业主何晓辉逐家逐户去挑拨离间造我和业委会谣言,然后给住在公寓的业主分了五个车库,其中何晓辉、周建云、白江、刘国强等每人一个,这是摆在门面的事情都敢做,那么其他用物质金钱收买的事情还有什么不敢干呢?比如,周建云和何晓辉,他们是在2007年8月5日业主大会上,拍案而起指责业主委员会不敢将盛孚物业招投标诈骗、作假帐、长达四个月不发秘书工资(附件33)、欺骗全体业主等劣迹斑斑的物管公司解聘,于是业主群情激愤一致要求按《物权法》解聘盛孚物业(附件62),而且这种气氛感染了区住宅局监管科谭永涛,他立即在会上表示支持业主大会业主提出的解聘盛孚物业的要求,但因为参加业主大会的业主没有过半数,他建议业主委员会继续用书面形式征求业主意见。这件事当时清水河派出所有录音录像,可查证,还有D8业主写的证词(附件34)。后12月份盛孚物业用黑手段在小区逼迫业主写类似悔过书的文件时,周建云和何晓辉多次拒绝在悔过书上签字,特别是参与逼迫业主签字的电工郑师傅,还把他们已经搜集到的部分业主签悔过书的情况告诉何晓辉,何晓辉即将这一情况告诉我们业委会。何晓辉和周建云以前在小区都是有正义感的人,用何晓辉的话说:在银湖所有的别墅区他都去走了一圈,还没发现有哪个小区被管理得比金湖山庄还脏、乱、差。可是为了车库和其他不为人知的利益(金湖山庄都这么传说,不知真假),他们两个和没有被选上业委会的张永红、苏振声、筹委都不同意让参选的廖晓梅(附件56),及出卖金湖山庄全体业主利益的邵湘藩,很多业主说他们连续十多天每天晚上聚集到网球场开会,精心策划组织陷害业主委员会,破坏和谐,制造混乱,后来业委会把盛孚物业用车库及物质拉拢金湖山庄业主的事公告给全体业主,每家一份,周建云自己收了车库不想把事情搞大,就主动找我谈,希望我和那几位制造事端的业主去谈一谈,我马上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准备和法律顾问李成武律师一起去谈,但是此时的周建云也控制不了局面,盛孚物业是要搞乱搞垮金湖山庄,他们怎么会让业主团结起来,戳穿他们的阴谋诡计呢?当我们去找周建云他们谈的时候,周建云说现在没有人,以后再谈,从此没有下文。5月12日因业委会全体成员不同意将没有法律依据的东西写上管家保姆的图纸交接清单(附件32),陈振辉拍案离开会场。下午3点我和法律顾问李成武律师3点半赶到陈振辉处,向他陈述如果不交接会带来的严重后果,陈振辉不予理睬,我们四点半又赶到市信访办投诉此事,市信访办写了介绍信又赶到区信访办投诉此事。从三点多到五点半,我们一共跑了三家,要求领导解决此事。5月13日早上八点半我在投诉无门被迫到区政府举着一个挂满小区满是垃圾的照片的大牌子、拿着录了全小区状况的录像机去拦区政府领导,当时拦住了原清水河街道办主任,现任区住宅局主任黄主任,他带我去区信访现资副局长,原资科长处,资副局长马上将清水河街道办副书记李聪及陈振辉找来协调此事。李聪见我的第一句话即是:你为什么不同意交接?完全倒打一耙。我马上回答:我没有不交接,我马上交接。于是马上写了一张业委会同意交接的文件并盖上公章交给李聪。陈振辉没有进协调室,而是跟资副局长说业委会一定要在图纸交接清单上写上没有法律依据的东西,才能交接。我被迫又去找了市信访办,又去找市监察局、区纪检,我每天马不停蹄地到区政府各个部门、市信访办、市住宅局和市里各个部门等反映情况。从13日到18日我每天都租一台车到各级领导反映不交接带来的后果,无人理睬,毫无用处,赖在金湖山庄不走的盛孚物业已把小区弄得满地垃圾、一塌糊涂。到18日我已经累得要瘫倒了还是毫无用处。于是我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讨论怎么办,如果大家再不同意就交接不了。大家被迫无奈只得同意陈振辉的要求,写了一份非常悲壮的委托书,委托我代表业委会无论陈振辉要我们做什么我们都做,所有事都由业委会集体负责。后我拿着委托书(附件54)和李成武律师一起去找陈振辉,告诉他业委会愿意听他的指示怎么写就怎么写,怎么办就怎么办,所有的事都由业委会集体负责,业委会还找了区信访办资副局长,资副局长为此事还向法院写了证明材料(附件35)。陈振辉非常高兴说马上交接。后街道办司法所的静所长去跟陈振辉协调准备交接事宜。陈振辉居然一反常态自食其言说不管了,叫我们自己找董声俊协调交接(此事可向李成武律师调查)。李成武律师多次打电话给董声俊要求当面交谈协调交接,董声俊满口答应,但是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无休止地拖延时间来收买和拉拢爱占便宜以及落选业委会的业主,董声俊亲自在小区召开座谈会,亲自指挥制造破坏小区和谐的事端,如果陈振辉按原则下了处罚书,董声俊还敢这么干吗?秘书何浪已经长达4个月没发工资,我个人借钱给她,但继续借给她她不要。盛孚物业就收买她,当我们业委会的委托书出来后她就马上将此消息透露给盛孚物业。我们找过陈振辉以后以廖晓梅(她想参选业主委员会,但推荐户数不够,筹委会又不同意)为首的及几个业委会落选和分到车库的共四五个业主,而其他全部是盛孚物业冒充业主的人(请政府一定要调查清楚此事),共二十几人把区住宅局包围。当时陈振辉以为是我派去的人,还说了几句实事求是的话,廖晓梅他们说垃圾成堆。陈振辉拍着桌子说盛孚物业没有撤出小区,所有的垃圾都由盛孚物业来负责,后当知道廖晓梅是去陷害业主委员会的,马上话锋一转,说只要盛孚物业没有撤出小区,业主可以推翻业主大会的决议,以此来挑拨业主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否定自己批准了的并按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下了半个多月处罚单的解聘盛孚物业事宜,故意制造混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八条及《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都做了一样的规定: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三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金湖山庄已有刘国强按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到法院去告业委会了,廖晓梅等几个人有意见也可以和刘国强一样到法院去告业委会,撤销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业主有意见,街道办和区住宅局理应组织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座谈,而不是火上浇油挑拨,制造事端。廖晓梅拿到了陈振辉的尚方宝剑后,开始紧锣密鼓地策划出卖全体业主的一系列非法活动。5月12日盛孚物业已经将保安的床铺,锅灶全撤出金湖山庄,那么它故意赖在金湖山庄不走,它的保安就没有床睡觉,没有食堂吃饭,这是董声俊对他的员工犯下的罪恶,让他的员工睡地下,在外面买高价的饭菜,何晓辉和周建云收了盛孚物业给的车库以后,居然在金湖山庄大门口和杨杰及多个保安员大喊大叫,起哄诬陷业主委员会招聘了一个没有保安人员的新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来接管,才导致他们没有地方睡觉和吃饭。5月18日以何晓辉为首的几个业主,由保安队长杨杰带队,从晚上9点多钟开始,每家每户去敲门,诬蔑陷害业主委员会,说业主委员会请的新物管没有保安,所以不能交接,现在小区满地都是垃圾,我们要求召开业主大会,(有D8业主羊创辉证明),欺骗业主签名。既没有业主电话号码,也没有任何书面理由,更没有任何议题,只纯属签字,口头要业主签字马上开业主大会。当他们去到C19要求薛阿姨签字的时候,被薛阿姨义正严词地拒绝了,他们出来后,薛阿姨的保姆听到他们说完蛋了,没多少人签字,薛阿姨将此事告诉了我,所以有业主说他们后来不附带任何内容的签字有很多是造假的,是保姆签的,不是业主本人签的,请政府查证。5月24日在没有通知业委会任何人的情况下以何晓辉、邵湘藩为首的组织者非法召开业主大会制造事端,并且由何晓辉、邵湘藩、廖晓梅轮番在非法的业主大会上指名道姓无中生有地诬陷业主委员会主任袁佩纬,①拦刘玉浦的车告金湖山庄全体业主加建,导致加建停工半年(当时所有的非法加建停建半年的原因是市政府重点抓这一项工作);②抢奥运火炬;③非法经营;④新招聘的物业管理公司请不到保安不能交接才导致金湖山庄如此脏、乱、差;⑤招投标暗箱操作;等等等等。有业主提出质疑,只有业委会才能召开业主大会,为什么他们能召开业主大会。廖晓梅跳出来说业委会主任袁佩纬被派出所抓走了,分得车库和以前落选的那几个人轮番在大会上陷害业主委员会,然后表决罢免业主委员会,清水河街道办,社区工作站派人参加,很多业主告诉我,社区工作站不但没制止他们的非法行为,反而当场表态说他们干的好。在盛孚物业的配合下,金湖山庄漫山遍野都是业委会被罢免的大标语口号,当天我本来到业主大会去听取群众意见,但是没想到我和秘书、南方都市报的米记者发信件函给业主的时候被盛孚物业的罗主任带领的八九个保安抓到派出所去,不准我们发文件,并把我们的录像带撕掉(米记者可作证,有附件36)。使我无法向业主说明真实情况,到了派出所我告知派出所让他们先给我录口供,他们坚决不同意,硬是把我拖到最后录,以扣押的形式配合盛孚物业不准我到业主大会去。后来我把漫山遍野的标语口号照下来到市信访办,区信访办,监察局,街道办,派出所,公安局,公安分局等等各级政府反映,但无人管盛孚物业在小区制造混乱的事,我一气之下,到深交所门口拦住新华社副社长鲁玮,请他到金湖山庄去看看漫山遍野的诬陷业委会的大标语和横幅等等。鲁玮说,我马上派人去拍,盛孚物业得到消息后,吓得十分钟内把所有的海报标语口号撤下来。当时盛孚物业并不在场,到底是谁向盛孚报信,我们多次向政府反映无人管,既然他们有理那为什么害怕鲁副社长来拍呢?
在这期间,业委会多次集体上访,吕副区长和倪副区长多次接见,吕副区长接见时,当场表态立即交接,但李聪出来欺骗吕副区长说有人要求盛孚物业留下来到2010年。我要求他拿出证据,他说散会给我。后我无数次要求区信访杨科长、住宅局邓子文科长、司法所静所长及李聪本人等领导拿出所谓业主要求将盛孚物业留到2010年的证据及鉴定是谁写的字迹,至今都还没拿到。静所长说是群众信访件对业委会要保密,所以不给我,可是《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明明规定:应业主提议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核实提议人的业主身份。对我们业主委员会三番五次都要不到的说要保密的信访件最后说是交给了一个从2008年8月5日开始因为怕黑物管报复而主动退出业委会的原委员李绍宏了。业主委员会有两个副主任,三个委员,共6人,为什么召开业主大会不交给这些人,而偏偏交给怕报复而自动退出业委会的李绍宏呢?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中止其委员职务,并提请下次业主大会会议审议决定:(二)一年内三次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李绍宏一年内超过三次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所以早就不是业委会成员了。5月27日在倪副区长接见时,业委会集体上访,赵宝安委员(中共十二大代表)当场在会上指出政府不应姑息为了私利而故意制造事端的个别业主。住宅局曾局长当场表示组织我们座谈,我们业委会也当场表示同意,但由于盛孚物业以及他们的参股者买通罗湖区基层干部,特别是法制处每次参加区领导接访时都当我们的面撒谎,导致做为住宅局主管局长的曾局长不能按正常的程序来解决问题,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展。我们于6月9日根据吕副区长指示贴出公告召开业主大会,街道办居然于六月18日把我叫到街道办给我下了一张责令函,当时我请教律师,律师说不要跟政府作对,签收没有关系。综治办的一个女人说如果我不签收马上贴出去,为了不扩大事态我被迫签收,但没想到我拿到签收的东西还没走进金湖山庄的门口他们已经贴出去了,请政府查清为什么同都是业委会,而得到不一样的对待?清水河街道办到底想干什么?于是20分钟后盛孚物业在小区铺天盖地地贴出拥护街道办责令业主委员会开会的各种标语口号(附件37),那么请问他们怎么就知道当时街道办要给我们发责令函? 20分钟内是绝对做不出那么多和那么大的标语口号的,说明他们勾结起来早有密谋。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从未开过业主大会,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召开业主大会,都是有电话号码(附件39),交给街道办和区住宅局,他们不理睬,住宅局一个月后才下责令函,而且这个责令函业主要求看复印件都不让看(附件66),而现在是我们已经在6月9日贴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他们却非法责令我们还要在我们签收的同时公告出去,配合盛孚物业制造事端,请政府查清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6月28日我们业委会依照贴出的公告时间地点给每家每户业主打电话请他们下午2点准时参加业主大会,而且请人在金湖山庄门口带路,但请的人被盛孚物业派人殴打。我们召开的业主大会只有九、十个人参加,但是为了维护业委会的自治权,我们照常召开了业主大会。然后街道办和住宅局在网球场非法召开业主大会,非法罢免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盛孚物业操纵媒体6次报纸,6次电视台对我个人进行诬蔑诽谤,人身攻击,邵湘藩除了多次在报纸和电视台诬蔑业主委员会和我本人外,还在网上和金湖山庄到处贴大红标语也是对我指名道姓造谣污蔑,说我贪污、霸占业委会、霸占网络等等,而另外业委会成员都是好兄弟姐妹,既然这样,那只需要罢免我一个人就得了,为什么好兄弟姐妹也要被罢免呢?那只能说,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八、我到法院几次上告及上诉的原因及其经过、结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并配合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
第一百一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退出;逾期仍不退出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逾期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并按月处以五万元罚款;逾期三个月仍不退出的,由市主管部门吊销或者提请吊销其资质证书。
根据上面条例,区住宅局邓子文科长及谭永涛在2008年4月份把我找到社区工作站调查核实盛孚物业拒不退出金湖山庄事宜,业委会在3月12日、4月21日两次向区住宅局及街道办交函要求处罚盛孚物业拒不退出金湖山庄。4月底到5月初,区住宅局已根据以上两条法律规定,下函处罚盛孚物业,这是深圳首例执行物权法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首次处罚拒不退出小区的物管公司。盛孚物业在深圳市各小区到处制造事端、抢地盘,已造成很坏的影响,它为了逃避政府把它作为典型的首次处罚,于是它5月3日就向区住宅局写了保证书承诺它会撤出金湖山庄。区住宅局为了人情不按原则办事,才导致盛孚物业有机会故意制造混乱。5月12日和5月24日业委会又第三次和第四次向区住宅局要求处罚盛孚物业。业委会一共四次向区住宅局请求处罚盛孚物业。陈振辉不但不按以上两条物业管理条例办事,不按原则将以启动的处罚程序办事,我才被迫到法院告区住宅局。
第一次:2008年6月20日左右我到罗湖区法院控告罗湖区住宅局行政不作为。9月15日法院判决胜诉,但因我的律师没有及时到法院拿判决书。市信访办李朝华亲自干预把我胜诉改成败诉,法院以打印机坏了为由,八九天后才给败诉的判决书。到中院上诉,也因区住宅局个别人勾结法院枉法判决而败诉。
清水河街道办明知是由于盛孚物业拒不退出而造成小区混乱,他们在3月18日第一次交接不成功以后,区住宅局、清水河街道办还专门召集了会议,新物管好像也派人参加了,两级政府向新物管保证,一定让盛孚物业撤出金湖山庄,因为业主大会解聘盛孚物业所有程序合理合法。
我们从2007年8月5日召开业主大会到2008年5月18日之前,没有任何业主向我们业委会关于解聘盛孚物业提过任何意见;5月12日盛孚物业拒不执行5月8日签订的六方交接协议,就算个别业主有意见,街道办应按原则组织他们与业委会座谈,这样的事在第一届业委会的时候就发生过,有人在网球场上盖房子及小区长达两个多小时交通堵塞,社区工作站及综治办林科长,就组织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座谈,我就是参加当时座谈的业主之一。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从未开过业主大会,罗湖区住宅局给他们下函,责令他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将责令函贴出去,而且业主要求看都不能看,也是由第一届业委会来组织业主大会。街道办明明懂得这些工作程序,为什么要勾结盛孚物业,非法组织业主大会,在小区内制造混乱。为什么不按像组织第一届业委会和业主对话一样来组织我们和业主对话呢?为什么曾局长提出来的组织对话还遭到他们集体反对呢?所以我们将街道办非法组织业主大会和非法罢免我们告到法院。
第二次:2008年8月,业委会集体签字(附件40)控告清水河街道办非法召开业主大会和非法罢免业主委员会,我们明明向法院出示了业主委员会的集体签字,法院却诬陷说我不能代表业主委员会,而不予立案。中级法院以同样的理由不予立案。
第三次:以业委会的名义告清水河街道办法院不予立案,所以我只得以个人的名义告街道办。罗湖法院和深圳中院将清水河街道办所提交的非法召开业主大会以及非法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材料认定为有效证据,而不顾事实,所谓业主大会的决议,一个人代理六七个人,既没有委托书,也没有身份证复印件,又是只有何晓辉,廖晓梅,苏振声这几个人在里头弄虚作假,因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可以自行投票,也可以委托他人投票。委托他人投票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投票权数。受委托人投票时,应当出示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明。我将非法的业主大会,弄虚作假的投票列成表交给法院(附件41),法院不予理睬;我和D8业主羊创辉和业委会4个委员出来证明,法院置之不理,反而只采纳早已失去业主委员身份的李绍宏被迫写的假证言证词,枉法判我败诉。
以上三次两审情况,如出一辙,全是枉法判决我败诉,可是法院却跟我的代理律师李成武说我们是有理的,证据确凿,但因为他们的法官是由别人来任命,不能得罪上面,否则法官就没得做了,请向李成武律师调查。

九、我到北京历次上访情况
我2008年1月17日被董声俊买凶打伤后全部按照正常程序逐级上访,直到广东省公安厅维持破不了案的结论。盛孚物业到处陷害说我自己打自己,而且业委会被罢免后我被《晶报》、《南方都市报》共6次、深圳电视台6次点名道姓地侮辱诽谤,人身攻击。在市信访办和区信访办共告两百多次无人理睬。每次市长接访日我都去,但都被李朝华阻挡,不予安排与市长接见。深圳市人大开会期间,业委会成员也集体上访过,在区政府业委会也集体上访过几次,都无人理睬,我万般无奈才到北京上访。国务院信访局和住房建设部看了我的材料及六方交接协议都觉得我有理(附件53)。但一打电话给深圳市信访办,每次都以群众不拥护我为理由,欺骗中央领导,市信访办有位张科长认真看了我的材料,很重视,说只要有一个业主敢出来证明情况,就能说明问题,羊创辉的证明,就是这种情况下我去找他写的,同时,我也去找了当时告诉我真实情况的J4栋的业主谢玲,然后我把羊创辉的材料给她看是否真实,谢玲说确实如此。于是我请她在上面签字,但她不敢签,说如果有其他业主签她才敢签。后因张科长的官小,有李朝华压在上面,后我去找他,也见不到他,连一个科长都找不到。市信访办负责我们这个案子的郭宏根本不对我的上访诉求进行认真研究,拨乱反正。最奇怪的是,他们信访办还帮助盛孚物业造业委会的谣言,以群众不拥护业委会为借口,长期不理睬业委会的诉求,将2008年9月18日市信访办杜副处长代表市信访办在深圳大厦跟我宣布的深圳市组织调查组、广东省督办之事置之脑后。我和另一位访民郭敬到信访办联名请求郭宏回避,我一共给王荣市长写过252封信,每封信都请求郭宏回避,我无可奈何,被迫长期到北京上访。
2010年2月2日我和6个业主集体上访,因为我在梅林关口的房子被星河地产在2009年11月非法推平,这件事是广东省于2007年9月立了大案要案的,星河地产在没有拆迁证的情况下,无视法律法规,无视广东省领导,郭宏接见我们六个业主时,顺便问我盛孚物业已经撤出了金湖山庄了吗?我说还没有撤出,郭宏不相信我的话,立即打电话给罗志威,后居然以深圳上访14条威胁我,再次请求郭宏回避此案,否则问题永远解决不了。
2008年8月5日区委书记刘学强接见我,我请求刘书记查清我们业委会到底犯了什么错误,彻查盛孚物业在我执行业主大会决议期间买凶毒打我的幕后指挥董声俊,查清何晓辉、邵湘藩、廖晓梅在明明知道事情真相以后为什么非法召开业主大会?查清廖晓梅带领的盛孚物业冒充业主的二十多个人包围区住宅局、共诬蔑我和诬陷业委会的11条罪状(附件52),查清区住宅局及街道办长期勾结盛孚物业制造事端,破坏小区安定团结。请听金湖山庄业主的呐喊声,业委会到底做错了什么?刘学强书记当着在座的媒体拍着胸跟我说,他一定会查清的,并责成区信访局局长罗志威成立调查组。下午我离开深圳去北京,并由我的秘书给区政府送去我写了一份承诺书保证在调查期间不到中央上访、不到省里上访,以表示我对刘学强书记的信任及相信区政府一定会还业委会一个公道(附件52)。然后我在北京奥运期间等待了45天,隔三岔五地给罗志威打电话询问调查结果。他在拖了45天后不但不调查事实真相,街道办和住宅局居然在小区组织选举业主委员会,我被迫无奈到北京治安总队申请游行。
2008年9月17日我在府右街把我受害的情况告诉警察,请求到马家楼国务院六大部委信访处。马家楼通知驻京办去接我,据说深圳市信访办刚刚写好深圳市奥运期间无上访记录,由于我打破了深圳市奥运期间无上访记录,李朝华对我怀恨在心,认为是我影响了他当信访先进者。所以长期压制我,故意不解决我和业委会被陷害的问题。
9月18日市信访办杜副处长代表深圳市向我宣布深圳市组织调查、广东省督办。但回深圳后在街道办和区信访的多次催促下原信访办主任李朝华在市信访办组织了一个座谈会,我要求他公布调查组的名单,李朝华支支吾吾不予答复。之后我每天被骑摩托车的保安及汽车跟踪,他们试图制造车祸,谋杀我。我被迫在中心区招商银行内报警110。到莲花派出所我要求给报警回执,从中午12点到晚上8点半不给我报警回执,我打督查电话,把50元电话费都打光了,督察也不予理睬。莲花派出所民警看我年纪那么大就好心送我回家,我在回家的路上跑掉了,躲起来了以后,罗湖区公安局无视党纪国法,因为我的法律顾问李成武看见李聪和陈振辉多次制造事端,每次都陪我到区政府上访,为了孤立我,恐吓李成武律师,他们半夜到李成武家里去,敲门诬陷李成武说他把我藏在他家里,李成武大义凛然拒绝开门。第二天,李成武出门上班,罗湖区公安局拿了我的相片到李成武的邻居家,诬陷李成武把我藏起来了,让大家“揭发”李成武。他们威逼李成武的妻子开门,到他家里非法搜查,并在他每个房间照相,以达到恐吓李成武孤立我的目的。我阴历九月初九和儿子及朋友们过完生日当天晚上离开深圳第二次到北京上访。
2008年10月份回来深圳后信访局罗局长说罗湖区政府已作出决定,盛孚物业10月31日写出保证撤出金湖山庄。陈振辉和罗局长都说有办法让他们实现承诺,不怕它耍赖。我从2008年10月份等到2009年5月份,盛孚物业不但没有撤出金湖山庄,深圳电视台又多次被盛孚物业买通来诬陷诽谤我。罗湖区政府做出决定,盛孚物业做出保证,当时长达8个月还没撤出金湖山庄,我依旧被他们继续侮辱诽谤。最为搞笑的是罗局长被盛孚物业勾结邵湘藩、廖晓梅等人,玩弄几个月后,又找了个借口,说罗湖区法院的法官说根据合同法,盛孚物业不应该撤出金湖山庄。这件事明明是罗湖区想和稀泥,本来当时是一个假破案,但是当时抓到为盛孚物业买凶打我而顶罪的人,也是可以通报盛孚物业的。
我2009年5月份我在受了罗局长长达8个月的欺骗后,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再次到北京上访。由于深圳驻京办买通公安部,公安部居然不收我的材料,我一气之下冲到北京天安门金水桥自杀被警察拦住。
回来后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反而罗志威说法院的法官说盛孚物业不应该撤出金湖山庄。请看区政府集体做出的决定都可以出尔反尔,盛孚物业为什么在10月31日写保证呢?因为10月份清水河派出所找了个替死鬼(姓吴),说是他打了我,盛孚物业正在华侨城恒星花园招投标,老物管不肯撤出恒星花园,许宗衡和市住宅局亲自组织召开协调会,逼迫老物管离开。2007年6月1日南山俊峰丽舍,老物管不离开,政府就派两百个防暴警察帮盛孚抢地盘,在市信访办有位省里的督察跟我说,“根本不可能有派两百个防暴警察到俊峰丽舍去这样的事,此事无操作性!”可是这明明是有时间有地点,当时有媒体报道,有南山公安分局参与,有桃源派出所,有南山区住宅局领导李某(女,东北人)及一个男局长,有俊峰丽舍业主(业主彭莲秀已向调查组的张政委及罗湖区纪检的科长作证证明此事,电话13692131579),有深物业下属公司国贸物业公司的领导共7人以及几十个保安员当时都在现场,而且路边停了五六辆大巴士,深圳个别人居然都能将这件事对省里中央瞒得滴水不漏,这件事本也与我无关,但我和业委会被非法罢免,我只是作一个比较说明深圳政府个别人是何等的不公道!盛孚物业抢别人的地盘,政府个别人不惜一切代价帮忙,赶走老物管,而盛孚物业被金湖山庄业主大会解聘,政府个别人同样不惜一切代价帮忙非法罢免业委会,帮助盛孚物业霸占金湖山庄长达二年多,且长期操纵媒体,向全世界造谣污蔑,对我进行人身攻击,置业委会和我于死地而后快。这触目惊心的行为,比44年前的文化大革命对群众的迫害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气之下,我又到北京上访。
2009年8月份,驻京办买通天安门派出所,一百多人都送去了马家楼,而不送我一个人去马家楼。驻京办的吕处长下令让四五个手下抢走了我的手机,并给我买了一张北京到深圳的火车站票欺骗我说跟列车长讲好了换卧铺票,派了个人送我到车站找到列车长,但列车长表示不知此事,并拒绝将站票换成卧铺票,当时已是半夜11点多钟,试问我一个60多岁的人能从北京站到深圳吗,所以我拒绝上火车,送我的人也跑了。我在西站已经半夜十二点多钟回不了家,坐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我把这个情况告诉了罗局长,我又准备去马家楼,但罗局长心地善良,叫我坐飞机回去,我又回到了深圳。
8月份我一个朋友要我去北京承德投资铁矿,9月23日我在酒店等朋友吃饭时被清水河派出所和街道办一伙人将我围住抢去皮包手机所有物品,我在酒店大喊大叫问凭什么抓我,有逮捕证吗。我什么也没干也没上访,我去投资却被无辜陷害抓回来关押至10月10日,受尽非人的待遇。罗局长多次发短信给我欺骗我说要我回来解决问题,我回来后不但不解决问题,反而享受特殊待遇,用警车将我从惠州拉到龙岗双龙生态园,在车上我要上厕所,不准我上,我大声责问押我的人有没有父母兄弟姐妹,丧尽天良,我憋不住了把尿拉到他们的警车上。深圳上访的人无数,没有人像我这样享受警车待遇,上访人员王长云,罗焕秋等等都是用面包车拉他们,就连赵国莉是北京上了黑名单的人,都不敢有人用警车拉她。他们办所谓学习班的时候都没有一个人被没收手机,都可以和外面的朋友和亲人通话,而且在里面生活都非常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只有李聪疯狂地对我进行政治报复,给我吃猪狗食(此事保安已向罗志威证明)。李聪违反信访条例第三条:任何组织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我10月11日再次上京到中南海西门拉横幅控告李聪杀人灭口,十天粒米未沾,吐血打氧气,被赶出医院。他们私设公堂,无法无天,无人权。我三进马家楼,引起了中央六大部委的重视,听说把广东省给通报了,不知真假。回到深圳后,清水河派出所又企图用警车拉我,我在火车站大喊大叫,让他们拿出拘捕证来,否则没理由来用警车非法绑架。有几位香港人见到就帮助我,不让他们拉我上警车,我才坐上了的士。
11月28日我再次赴京,因为我的冤假血泪案我每天给中央首长写十几封信,我从5月份开始给刘玉浦书记、王荣市长及省里多位领导、中央领导,共写了几千封信,邮票都花了几千元,我现在还基本每天都给王荣市长及中央领导写信,我相信中央领导总有一天可以看到我的信,我相信铁棒也能磨成绣花针。例如2009年6月17日我到广东省信访办反映此事,他们非常重视,让我给省领导写信,并给我立案。
2010年元月初,有朋友打电话告诉我深圳市把我列入黑名单的重点,我一气之下跟罗局长打电话问他凭什么这么做。罗局长说可能有人传话传反了,说他正在找我,说现在要彻底解决问题,盛孚物业春节前要彻底撤出金湖山庄。因为2009年12月31日盛孚物业再次向政府承诺撤出金湖山庄,而“业委会”邵湘藩、廖晓梅不让他们走,这次盛孚物业给业委会写了承诺,说业委会不让它走它也要走。我不相信罗局长的话,因为盛孚物业已经无数次向政府保证过却一直没撤出,我说等他们撤出了我再回来。果然,不但没有春节之前撤出金湖山庄,连盛孚物业给业委会应立即公告的函居然长达近一个月不公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业主可以查阅业主委员会所有会议资料,并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街道办派社区工作站黄站长带我去看业委会的文件,被业委会主任邵湘藩推出门外,并要打我,派出所有录像(附件42)。全国首例业主委员会主任打业主。更无耻的邵湘藩长期对抗政府,对抗伟大英明的共产党,除了为了私利在小区制造混乱外,还将盛孚物业2009年12月31日写给业委会的文件勾结盛孚物业偷梁换柱地 把“业委会不让走也要走”篡改了,盛孚物业的这份文件区信访办、区住宅局、街道办、工作组等都有复件的都敢篡改,邵湘藩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尤其可笑的是他居然跑到保姆管家的办公室去炮制对抗政府的材料,跟盛孚物业狼狈为奸,演双簧,煽动群众继续制造事端,2010年1月27日给区信访办和区住宅局的信访件还没送去就故意在头天晚上先给每户业主发一份,又想故伎重演,挑动群众出来在罗湖区两会期间制造事端。邵湘藩以前从来未参加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座谈会,从未关心过金湖山庄的任何事务,可这一次却积极地协助盛孚物业多次在电视台和报纸上无中生有地陷害业主委员会和我本人。更为严重的是,居然在小区到处贴出红底大字报说我贪污,霸占网络,霸占业委会等等(见附件43),同时也将这些诬蔑我的“罪状”散布在房地产网上。清水河街道办对这样一个长期在小区制造事端的人姑息养奸,那天司法所的静所长看到他要打我,我向她求助,可她却说我跟她反映没有用,可见政府都怕这种无赖。如果不查清事实真相,金湖山庄永无宁日,我和业委会受了冤枉必定会长期不断向省和中央反映,邵湘藩之流长期对抗政府对抗党,每次无事生非,制造混乱都能成功,他多次故技重施,还会继续搞,只有查清事实揭露他的真相,他才不敢继续为非作歹。业主潘先生曾经向我了解关于盛孚物业出资六十万和挪用32.05万元及作假帐的情况,我把所有的资料都交给他,他很正义地跟我说他要到业主大会上去质问盛孚物业为什么欺骗金湖山庄全体业主,为什么分文不出等等,可是却在2010年2月4日早上跟我说,盛孚物业走了,邵湘藩招聘不到那么便宜的物业管理公司,很多业主以后就会来对付我,看我在金湖山庄怎么呆下去。我哈哈大笑,引用金湖山庄广大业主的话:你袁佩纬及你领导的业委会不要物业管理公司的回扣,当然能够招得到便宜的物业管理公司,并为全体业主争取到的三十万元钱打到业委会账上了,而有人要找物业公司要回扣,当然招不到!说明群众的眼睛是多么雪亮啊!我早已跟罗局长他们说了,盛孚物业和邵湘藩用这样的手段来对付政府,政府还在和稀泥,其实是不可能和下去的。立业物管是因为盛孚物业赖在金湖山庄不走而没有接管,现在且不谈6月28日对我们业委会的非法罢免是否有效,但和立业订的合同的时间是3月份,而且合同已交区住宅局备案,我们业委会3月份没有被罢免吧?明明有出资三十万已到业委会账上,而盛孚物业出资六十万不但没到账上,而且还挪用了金湖山庄全体业主32.05万元,孰是孰非,难道政府就没有明白人弄得清楚是非了吗?有人为了搞钱,他故意要把招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提高,难道要我袁佩纬来负责吗?这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在这里顺便提一下业主林建民,他也是和我们一起参加业主委员会竞选落选的业主,但此人实事求是,在廖晓梅、邵湘藩制造事端的时候,多次对他们劝阻,并实事求是地讲出事情真相,他曾经和我及李成武律师一起将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告知了邵湘藩,我也主动到廖晓梅的办公室去告知她业主大会解聘盛孚物业的真实情况。当时我们都是以为他们两人从不管小区的任何事情,那么很可能是受人利用,不知事情真相。后经过林建民和我们对他们耐心地做工作,他们还要继续制造事端,我们才真正明白他们是为了利益而出卖金湖山庄全体业主。尤其可笑的是,电工郑师傅帮助盛孚物业赖在金湖山庄,和文化大革命的闹剧一模一样,郑师傅一个工人没有任何大专以上文凭,也没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却和文化大革命造反派登上革命委员会主任一样,也登上了金湖山庄管理处主任的宝座。只要帮助盛孚物业制造事端的人,普通保安员就可以升班长、队长、管理处主任,盛孚物业在金湖山庄的所有管理人员都是靠打、砸、抢、造谣而提升的保安员。

十、我两次被清水河街道办非法绑架和限制人身自由
第一次:我于2008年10月10日二进马家楼,清水河街道办来接我,我拒绝被他们接出马家楼,当场拿出刀片自杀,惊动了马家楼六大部委的李领导、林“青天”,他们向我保证这次回深圳一定解决问题,当时已经下午一点半钟,清水河街道办的人欺骗李领导和林领导等人,我本在马家楼吃饭的,他们让我不要吃,说要带我去吃饭,最后绑架我,汽车直接开上高速公路,不让我吃饭,不让我上厕所,还买通保安打我。绑架我的当天晚上,林青天还给我打了电话,告诉我他现在跟中央信访局主管信访的许杰副局长在一起,说让我放心,这次回去一定解决问题。他们中陪伴我坐车的清水河街道办司法所的办事员小姑娘坐车都坐得受不了,她就下去坐飞机了。他们虐待我这六十岁的残疾老人,绑架我从10月10日到10月12日临晨三四点钟,坐汽车两天两夜直达龙岗区双龙生态园,并租了龙福楼整幢宾馆,请了十五个男保安,六个女保安,日夜监视我,并在我的汤里加安眠药,每天日夜睡二十四小时,后来我发现不对头,我就不吃他们给我送的做了记号的饭,而去抢保安的饭吃,人才恢复正常。10月12日,罗湖区信访办罗局长、政法委朱副书记、清水河街道办周书记来看我,我问他们我到罗湖法院告罗湖住宅局的案子怎么样了,罗局长说输了,我说要去上诉。罗局长说法院已经知道我在办学习班,等我出去再上诉。谁知我被限制人身自由,居然长达半个月。10月23日,我儿子因为半个月找不到我,就到北京和上海到处找我,都找不到,晚上他做了个梦梦见我躺在殡仪馆,吓了一身冷汗,第二天就到派出所去报警。派出所居然灭绝人性地说我们知道她在哪里就是不告诉你。后又到街道办去找,街道办又叫我儿子去找罗局长。我在被他们关押期间,手机和照相机都被林雁雁(音)偷走了,我叫他们给我的朋友和律师打电话,转告我的儿子,说我在外面玩很好,叫我儿子不要担心。但林雁雁他们每次都说已经告诉我的朋友和儿子了,每次问他他还嫌我啰嗦,其实他们灭绝人性,根本就没有告诉我的朋友,更没有告诉我的儿子。我儿子见到罗局长后就质问他凭什么绑架他母亲还不通知家属,罗局长却给了我一个“企图拦截温家宝总理的车”莫须有的罪名,并捏造事实说是因为群众不拥护我。我是为了执行业主大会决议而被人陷害被逼上访,退一万步说,即使我是罪犯也应该通知我的家属。10月24日,他们要我离开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的地方,我拒绝离开,因为我要他们给我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的书面证据。他们欺骗我说到区委给我,但到了区委也没有给我,而且法院根本不知道他们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了,我去法院要求上诉,法院说我已经过了上诉期了,不准我上诉,要求罗局长或街道办给我书面证明,而罗局长和街道办互相推诿,使得我半年不能上诉。有一次市领导要去罗湖区视察,我跑到区委书记刘学强的办公室,跟他秘书说刘学强2008年8月5日曾当众拍胸脯保证会把我的事情调查清楚并解决,现在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还剥夺我的上诉权。我跟罗局长表明如果不实现对我的承诺,我会一直为此事坚持上访,直到解决。
第二次:从2008年10月到2009年5月,共八个月我没有去北京上访,原因是罗局长向我保证区政府做出决定,盛孚物业于2008年10月31日写出保证撤出金湖山庄,等待市政府和区政府履行诺言,结果他们不但没有履行诺言,还勾结媒体三天两头在报纸和电视台诬陷我并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我忍无可忍,从6月份开始到北京上访。2009年8月份我出国旅游后,去北京探亲访友,有朋友介绍我到承德投资铁矿,没有上访,清水河街道办在9月23日在北京白石桥东酒店非法抓捕我,当场抢去我的手机和电话本,后又将我关押16天,并让我吃猪狗食,我抗议绝食9天,粒米未进,第五天开始昏迷,多次口头和书面要求见我儿子交代后事,他们不允许也不送我上医院。关押处张医生从第五天开始就天天要求他们送我上医院,他们不允许也不送我上医院,更不采取任何措施。如果不是张医生每天用生态园的蜂蜜水灌给我喝,我早就命归西天。第九天我多次休克,吐血,关押处李厂长(武警少将)逼迫他们送我上医院,第十天在武警医院医生说必须吃东西,我要求我的家人给我送营养餐,他们不准也不打电话通知我的家属。早上街道办来了一个男同志,告诉我说有领导要来看我,我问是哪个领导,他说是社区工作站的王站长,我立即对那位男同志说,外号王江青的王站长是专门在金湖山庄制造事端,专门对抗胡锦涛主席的和谐社会,捣乱小区的,所以要求她回避换其他人来。她不但没回避,在医院占了一间房大吃大喝,到中午一点半以后都不给我吃任何东西,当时我已十天粒米未进,除了休克时被张医生灌蜂蜜水以外,牛奶、水果及任何食品都没有吃过。王江青在医院对我大打出手,制造了有史以来清水河的领导第一次亲手打人,他们采用这种杀人灭口的方式气得我拔掉氧气,几次跑到护栏边向全社会揭发他们的卑劣行为。他们怕我把事情传出去,就想把我赶出医院。武警医院医生主持正义,要他们在赶我出院的病历上签字,如果我发生了意外要他们负责,他们才把我的药延期到晚上,撤走警察,撤走护工,我要求通知家属,通知原单位,也遭到无理的拒绝,我身上所有随身物品钱财和通讯工具全被他们抢走,装满业主委员会资料的U盘及1580元现金至今也没还给我,也不准医生和护士把电话借给我打,不准我以任何方式联系外界,一个打氧气病人孤零零地躺在床上连水都没有的喝。第二天早上我举着打点滴的瓶子到区政府找人评理,然后他们很害怕又让罗湖区的警察把我抓起来关了一个多小时才放出来。这些行为是在中国上访人群中是绝无仅有的,东北劫访是比较野蛮的,但访民绝食最多五天都会送到医院打吊针抢救;广州曾伟雄绝食三天,政府立即给他送鸡汤;广州访民李小珍政府怕她绝食都被派了两个医生看护;赵国莉在北京劳动教养,三天绝食,劳教所都采取措施给她下胃管灌食品和牛奶;渣滓洞白公馆共产党人绝食三天国民党都会害怕,而李聪却灭绝人性不准我给儿子交待后事,9天没有吃任何东西都不对我进行救助,更恶劣的是第十天不给我吃任何东西,并抢走我和外界联系的手机和电话号码本,如此丧尽天良这还是身为一个共产党员该有的行为吗?

十一、我目前的诉求及解决方案
1)、《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并配合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第一百一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拒不推出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退出;逾期仍不退出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逾期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并按月处以五万元罚款;逾期三个月仍不退出的,由市主管部门吊销或者提请吊销其资质证书。按以上条例,盛孚物业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立即撤出金湖山庄,并依法退还被他们强占期间收取的管理费,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逾期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并按月处以五万元罚款,由市主管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查清盛孚物业买凶打我的幕后指挥者董声俊。在我执行业主大会决议期间,董声俊买凶打人是有预谋的刑事犯罪行为,严重威胁我的人身安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市物业管理协会给予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警告、业内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的,应当报区主管部门备案;给予物业该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公开谴责的,应当向社会公告。根据以上条例,应当对盛孚物业公开谴责以及向社会公告。
3)、为被非法罢免的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平反昭雪。
4)、 查清被盛孚物业操纵的媒体在报纸和电视台十几次对我的污蔑诽谤及人身攻击,以及它在多个小区多次制造的事件已经形成了涉黑的证据链。
5)、根据信访条例第七条: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请求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处罚并通报支持盛孚物业挑拨小区业主、制造事端、激化矛盾的清水河街道办李聪、林雁雁、区住宅局陈振辉。

十二、我所知道的有关盛孚公司的劣行,违法违规行为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本是为业主服务,是业主们的大管家。可是在董声俊个人股份占七成的管理公司,却在深圳市物管市场长期涉黑。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将其物业公司所服务的小区赤裸裸的变成其施暴,肆意妄为的场所,并对它的保安员利诱威逼,让他们为虎作伥。具体事实如下:
1)、2007年盛孚物业在南山区中爱花园打人,打的是一位回收废品的中年妇女,后来赔了六百元钱,至今此人还在家里养伤。
2)、2007年12月21日上午11点盛孚物业在南山区大陆庄园豪景阁打伤1508室的业主张勇(附件37、46),打成轻伤的张勇是被派出所民警送进医院的,而且派出所当场抓住了打伤张勇的盛孚物业的保安员(附件44)。按法律规定打人至轻伤必须报检察院立案公诉,起码判刑三年。由于董声俊神通广大,据说没有几天就把打人凶手放了并且至今后续的治疗费都没有赔偿(附件45)。
3)、请看2004年11月从物业管理房地产杂志上显示的盛孚物业派黑衣人冲击福田区景田天一名居小区,吓得业主都往家里躲(附件63)。
4)、盛孚物业在福田区碧云天小区也是制造黑衣人事件,惊吓业主。
5)、盛孚物业在南山区俊峰丽舍更是限制人身自由不准业主李阿姨回家,李阿姨现在被迫住在儿子家里,请看李阿姨写的材料(附件46),并且盛孚物业还请黑帮骚扰李阿姨及她周围的人的日常生活。导致李阿姨的平静生活完全被扰乱,其周围的朋友,亲戚也不堪其扰。李阿姨现在被他们整的已经精神恍惚,不敢跟任何人来往了。盛孚物业还经常用网络黑社会的手段威胁俊峰丽舍的业主,在网络上造谣,挑拨离间,跟踪威胁与他们有不同意见的业主。例如:把某业主的个人照片放到网上,说要买棺材送给她来恐吓。在峻峰丽舍他们用跟金湖山庄一样的手段挂横幅、标语,制造混乱,破坏和谐。盛孚物业公司自2007年6月1日早上八点至九点在许宗衡派两百个防爆警察及南山建设局的领导李某(女)及另一男局长强制深物业在2007年6月1日晚12点前撤出南山峻峰丽舍小区后,长期在没有经营停车场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经营车库,牟取暴利。并严重违反消防条例在地下车库给清洁工和杂工开火做饭,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业主长期投诉无人管。按照国家及工商局规定,经营车库必须办理经营手续,取得经营特权。如果没有经营许可证,盛孚物业只能收取69.9元管理费,可是他们却大大地超出此收费标准。他们为了牟取暴利,临时停车收取每月300元,月卡每月两百元,请市领导及工商局派人查清此事。如果没有经营车库权的人都这样做,那国际化都市的深圳岂不是乱了套。每天晚上十点之后把安全通道全部被停放的车辆堵塞,而且临时停车没有输入器,有偷税漏税的嫌疑。而收取的全部临时停车费按照国家规定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盛孚物业把消防水用作鱼塘、小沟以及小区所有景观的用水,留下重大安全隐患,一旦着火,后果不堪设想。
6)、2008年元月14日至16日,在罗湖区金湖山庄里盛孚物业跟踪业委会秘书何浪,保安员私自闯入A1和A2业主家里并限制秘书人身自由,不准何浪秘书进入小区,不准她进出业委会办公室,不准她给业主家送文件,盛孚物业的杨杰半夜领着黑帮去砸秘书的门。致使其不能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7)、盛孚物业派人经常干扰立业物管的董事长林立,经常派七八个保安赖在他家不走,我跟林立打电话,林立说,盛孚物业经常到他家去闹,吓得他不敢回家,请调查。
从上面的情况来看,他们打的人大都是接近五六十岁的人,专门欺负老弱及女同志。
他们不但只在物管上面有涉黑行为,并且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在每个小区都采用诈标手段击败所有的对手取得管理权,据说从来没兑现过要出资的承诺(例如在金湖山庄就没有),诽谤他人、颠倒黑白、收买业委会成员,在2007年给金湖山庄业委会成员每人送一张购物卡及月饼,被金湖山庄业委会严词拒绝,如果要送礼就应该给金湖山庄全体业主每人送一份,由于金湖山庄业委会不被他们收买的就采用暴力殴打!!!这就是他们公司的品牌。看看盛孚物业董声俊此人是何等水平,水平高到用红头文件诽谤他人。盛孚物业连曾庆红的侄女曾宝宝属下的花样年物业管理公司地盘都敢抢,他们是有黑后台和黑保护伞的,盛孚物业的劣迹已经延伸到社会层面,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治安,使业主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随时都可能被他雇佣的黑帮打杀,时刻担惊受怕,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得不到保障,建议政府将这种黑社会性质的管理公司从物业管理服务行业中清理出去,还民众以安全,和谐的小区环境,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保护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权利,捍卫业主正当的权益。铲除黑恶势力,才能确保创建和谐的社会,深圳才能成为真正的国际化都市。

袁佩纬


赵连海被诉至法院 刘晓波二审众人士受骚扰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128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年2月11日消息,因致力于关注毒奶粉而入狱的北京维权人士赵连海案,近日已被检方诉至法院。据悉,昨天赵连海的代理律师彭剑会见了狱中的赵连海,证实案件已被检方诉至了北京大兴法院。

今天著名异议作家、08宪章发起人刘晓波案二审在北京高院被宣布维持原判,获刑十一年,而从昨天开始就有许多异议人士受到监控骚扰,下而是民生观察收集到的一组相关信息:

滕彪:明天(2010-2-11)刘晓波案宣判,国保刚才来电话关心我。我问判决结果如何,他说:“好像有点儿变化”,我追问:“减刑还是发回重审?”他又不肯回答,只说不掌握信息。

国保说:刘晓波如果在奥运之前判,肯定判不了这么重。现在大事办完了,国力这么强大,不收拾你们收拾谁呀。你已经很靠前了,要考虑老婆孩子。 我笑了。

国保又说:刘晓波出狱都60多岁了能做什么呀?你们这些人活着看不到gcd完蛋那一天,做事情有什么意思呀!我说,即使活着看不到理想的实现,也要每天朝那个方向努力,这就是我们这帮傻逼和贵党的区别。

国保问,你觉得要推到多少条才能把gcd推倒?我说:和你们判良心犯的刑期成反比。

杨立才:早上7:57,开门见到老侯他们。3位798片警,一位朝阳分局张警,开后边的四个圈奥迪带我到北京高法外边去兜了一圈。

9:02高法外边。警车密布,5米一车2米一警,约30名记者被警察围成一个约8米见方的人墙里,支着设备等待。基本看不到围观群众聚集,整个现场稀稀落落仅有10来个人穿便衣,不知道是国保还是群众。现场气氛是戒备森严。

王荔蕻大姐被临时客串饲养员——大熊猫周遭环顾。大家祝贺。


湖南访民彭庆国被关黑监狱押送回湖南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182

湖南访民彭庆国2010-2-12向民生观察志愿者左晓环电话投诉,反映其被北京市姚官头保安公司的保安抓进北京市安元鼎黑监狱关押,并被强行押上火车,由乘警看管,遣送回湖南的痛苦经历。
据彭庆国介绍,2010年2月10日早上7点过,他柱着拐棍在北京火车南站行走,突然来了很多保安不由分说将他塞进汽车,押往北京市安元鼎黑监狱关押,在那里被关了很多访民,事后得知,抓他的保安是北京市姚官头保安公司的保安,这些保安在南站守候了一个晚上,他们经常抓捕访民。2010年2月11日下午,6个黑监狱的保安将4位湖南访民押送至火车站,塞进火车,2个乘警早已在火车上等待,乘警和列车员控制拘押4位访民,2010年2月12日早上,火车到达长沙市,这些乘警和列车员才释放4位访民。
彭庆国说,安云鼎黑监狱和姚官头保安公司都是受地方官员委托,负责抓捕、关押访民,以往都要关押10多天甚至一个多月,这次只关押了一个晚上,这些保安公司和黑监狱从地方官员中获取黑心经济利益。
彭庆国电话号码13755061861


被送入精神病院的武汉访民李亚红、李晓燕姐妹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179

李亚红是原湖北省建材供销公司的一名会计,因反映公司二个多亿资产流失遭到打击报复而上访。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夕,武汉当局因听说李亚红要到北京去上访,便于当年的7月20日将李亚红抓捕。

李亚红被抓后,先在武汉一宾馆内关了六天,后又被转到一私房内关了十天。在该处私房关押期间,李亚红一度逃了出来,但很快又被抓获。这次被抓后,李亚红被关进了武汉那座著名的“黑监狱”——汉口柏泉教育基地。在这里,李亚红一直被关到2008年9月30日。

10月8日国庆长假过后,李亚红被她所在的汉口江汉区万松街道办事处的周主任等人送到了位于武汉六角亭的精神病院内,强行让其进行精神病鉴定,结果当天让其带着药回了家。李亚红说:“他们要把我搞成精神病关押,最后没敢搞”。

李亚红的姐姐李晓燕是位于武汉市武昌洪山区青菱乡的中南水泥制管厂的职工,因身体不太好,2009年3月,李晓燕随李亚红一同到了北京。到北京后,李亚红到外面打工,李晓燕则整天呆在家里不出来。

可谁知,2009年2月25日和2009年3月5日,北京朱家坟派出所接连二次传讯李晓燕。警方指李晓燕到天安门喊口号。李亚红说,她姐姐整天呆在家里,怎么会到天安门喊口号?后来尽管朱家坟派出所承认抓错了,但李晓燕还是在第二次被抓后送回了武汉。

李晓燕回武汉后,便被送进了青菱乡卫生院张家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精神科,一直关押至今。李亚红说她姐姐只有癫痫病,没外界刺激根本不会成为精神病。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0-2


江苏无锡肖金妹:官添一分廉 民增一份福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178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是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民丰西苑31号303室,肖金妹,身份证号612325195706231428电话号码0510-84806006
事由儿子肖志俊05年从天津93735部队退伍,至今不给安置工作,年复一年,我跑断了腿,磨破了嘴,而得到的只有一张空的部省属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计划表,其他就石沉大海!仅仅耍我而己。在我精疲力尽,甚至绝望极顶之际,09年11月份,无锡市民政局沈燕通知我带儿子到江南大学去应聘,天哪!盼星星、盼月亮,我以为终于盼到天亮了!江南大学教育单位,儿子能到那里工作,我非常感激。于是在沈燕的陪同下带着儿子去了。而且六选一给选中了!谁知道,说档案要放在人才市场,不属学校编制人员,这不是在耍猴吗?
我儿响应党的号召参军保国,非常荣幸。2005年又响应号召退役,可做梦也没想到,党对军人的政策及法规被地方少数官员给颠污了!
据我所知,每年部属省单位接收安置×××年冬季城填退役士兵计划省地方税务局3名额×30万元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名。省联通公司……结果如何呢?地方少数人官员的腐败,行贿收贿、金钱交易,苦了老百姓。
这些人碴混在党的队伍中,就是一粒老鼠屎!不但有损党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简直就是在抹黑!可我又能怎样呢?
我家十分困难,老公因儿工作常年未果,烦心过度死亡,本人因操劳过度,生活无规律,严重影响身体健康,为使我的家人得以平稳的生存下去,因此,我强烈要求党为我做主,请求给儿子安置一份有编制性质的工作,我将不胜感谢。


二0一0年二月
(民生观察工作室供稿)



--
民生观察电子报:关注民生 替民说话 依法维权 理性抗争
编辑:忆仲
欲退出此电子报请来电告之
Reply all
Reply to author
Forward
0 new mess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