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生观察维权动态(2010-12-01)
|
河北民师发动全省行动 抗议政府解决方案不公
|
北京南站再次大举驱赶访民
|
山东省济南市第三运输公司工人继续请愿抗议
|
武汉精武路拆迁户深夜遭放炮骚扰恐吓
|
浙江省台州市公布查处违法用地整改情况是表面文章
|
武汉异见人士秦永敏终出狱 二千万字文稿被扣
|
刘巍:北京野靖环等人再次被打
|
民主人士白东平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
强烈要求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取消《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
|
河北民师发动全省行动 抗议政府解决方案不公
|
|
原文网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11-30消息:从昨天开始,河北全省各地的被辞退民办教师陆续到政府部门集会请愿,今天抗议行动达到高潮,数百名老师齐聚省会石家庄。
据今天在现场的一位民师代表告诉本工作室,昨天先到石家庄的部分老师就已到省教育厅去了。今天更多的民师赶了过来,到上午河北省十一个地市区都有民师到达石家庄,人数达五、六百人,上午大家正前往河北省教育厅,随后还将去省政府。
今天来的老师只是一小部分,大批教师被看在家里不能出门,还有已到达石家庄的老师被截回去了。如前天晚上,保定市七名民师在石家庄被保定截访人员给带走了。
据悉,河北民师这次发动大规模的抗议行动,是因为近期河北省教育厅等部门的官员公开告诉他们,河北省解决民师问题的方案已制定好了,主要是用社保的方式解决。即被辞退的民师们首先得补交参保金,1994年以前的按社会工资的8%补交十五年,1994年以后的按20%补交十五年。老师们算了下,按这个标准即使1994年以前的民师也得补交三万多元,到退休年龄后能领到的养老金也不过每月几百元。可民师们以前在校时工资低微,最高时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现在一下要让老师们补交这么多钱太不合理、太不公平了,大家也根本交不起。
|
北京南站再次大举驱赶访民
|
|
原文网址:
民生观察工作室志愿者王丫头2010-11-29报道:今天上午,志愿者在北京南站一带再次看到大批警察正在驱赶访民。
据观察,今天驱赶访民的地点位于北京永定门车站与南站的交叉口一带,这里有大量访民搭棚居住。上午有警察等三、四十位名人员赶到这里后,强行将访民搭建的棚子掀掉,将访民们赶了出来,被赶出的访民达上百人。
同时,在离此不远的成铭宾馆一带,访民们也被大量驱赶。
|
山东省济南市第三运输公司工人继续请愿抗议
|
| 原文网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11-30消息:今天上午,山东省济南市第三运输公司工人继续请愿行动,抗议工厂被卖、工人权益受到损害。
据工人王先生告诉本工作室,上午有二百多工人齐聚在济南市第三运输公司内,要求政府工作组回应工人们的诉求。上周五,工人们与济南市政府驻第三运输公司工作组进行了对话,但“对话没有任何进展,政府仍不肯解决工人们提出的问题”。
济南第三运输公司是一家老的公司,最早时是利用马车经营,后来职工达到一千多人。可从2000年开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曹长春、副总经理金永伟等管理层将公司更名为“新国线运输有限公司”,并对公司进行所谓改制、重组、拍卖、破产。到现在,绝大多数工人都 “被买断”“被下岗”失去了工作,可工人们获得的补偿却很少。王先生说,他1972进济南第三运输公司上班,干了三十四年到55岁时退休,这次工厂被卖他获得的补偿只有5700元,而其它工人的情况也类似。
同时,工人们还反映公司在拍卖、破产的过程中存在大量腐败、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包括:包括:
1.在2000年原济南第三运输公司改制前,曹、金等人就预谋策划了通过所谓企业评估,采用期满项目、压低资产价值、虚报负债、亏损等手段实行企业缩水,上级评估机关仅从他们上报的账面项目就核查出低报不实和虚假负债之差额5165万元。 2.凭空制造所谓股份,曹、金等人置国家关于集体企业改制转型和解散破产方面的政策法规于不顾,把原“三运”经过缩水政策处理后仅剩的1466万净资产中的528万资产以所谓的量化个人的名义分配到34人名下(三运自56年成立以来先后曾有约1600名职工在公司工作过),为其日后侵吞集体资产做出了充分的铺垫。
3.曹长春身为国家公务员,违反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不得参与企业经营性活动”的规定。自2000年七月份成立所谓“有限公司”以来,一直与金永伟相互勾结、把持和操控着公司的董事会和经营权,并在其掌控公司的近十年中,拒绝股东对公司董事会的监督,根本不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制度近十年不召开股东大会,独断专行、暗箱操作。大部分所谓公司在大事项的所谓决议均是曹、金二人假造和拍板形成的。“新国线”公司的董事会基本上是家族式、“夫妻老婆店”式的管理模式。
4.曹、金长期以来在侵吞他们制造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过程中,相互勾结、损公肥私,由曹操纵金永伟从2000年仅几万元集资的情况下,不满五年就变成了拥有234余万元的大股东,而曹长春自己早在2000年做股开始就安排了替身邵冠华,在邵名下落上60万元股权成为公司第一股股东,其后曹也感到不甚放心,两年后(2002年6月13日)曹不顾公司法的限制和国家不允许企业内股份不能随便向社会抛售的规定,紧切地推自己的老婆王珊(非本企业职工)把股份从邵冠华手中接过。后与金合谋利用压价折扣的手法以65%的折扣把公司企业内的240余万元股份花在了老婆王珊名下,并最终于2008年间做法,从老婆王珊手中接过又自动升值回原位的293.2万元股份,成为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
5.曹、金为了谋取原企业用地的自主处理权,不惜向社会借资(3500万元)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并暗箱操作以超低价出让公司驻地地块(近30亩,公司周边地价300万元/亩,而曹却以150万元/亩出让),巨额压价显然包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卖地款也不知去向。
|
武汉精武路拆迁户深夜遭放炮骚扰恐吓
|
| 原文网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11-29消息:近期,武汉市江汉区精武路一片数千户居民被拆迁,不愿签字搬迁的居民受到骚扰恐吓不断。
据湖北省客运集团新华路汽车站居民马先生介绍,包括新华路汽车站在内,精武路一片大约有七千多户居民今年被纳入了拆迁范围。据悉这里的拆迁是因政府进行土地领储备而起,具体拆迁公司是武汉安捷龙拆迁公司。新华路汽车站在这里有三栋职工宿舍楼,马先生居民在东五楼。
马先生说,这里的拆迁补偿标准大约为每平方米六千元,这点补偿根本在市场上买不到新房。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新华路汽车站现在还有十一户居民拒绝签字搬迁。十一月初的一天晚上,拆迁公司二十多人来到马先生家逼迫他签字,马先生予以了拒绝。当天晚上十二点多,马先生家附近突然一声巨响,睡梦中的居民顿时被惊醒,有居民说当时感觉像地震一样,后发现是人点燃了名为“春雷”的巨响鞭炮。又过了十一天的深夜,这一幕再次上演。
四、五天前,马先生发现他家位于三楼的房了的电被人掐断了,而受到骚扰恐吓的远不止他这一家,精武路许多未签字的居民家的房子的玻璃、门窗都被人毁坏,也有人被打。
|
浙江省台州市公布查处违法用地整改情况是表面文章
|
| 原文网址:
中央领导及各新闻媒体:
据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2010年11月17日报导,2010年11月15日,按照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的统一部署,李志坚巡视员带领验收组一行4人赴台州开展土地例行督察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预验收工作,11月16日上海督察局和台州市政府召开了土地例行督察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会,李跃程副市长代表台州市政府向验收组汇报了土地例行督察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和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说什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例行督察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接受监督,认真整改。就整改落实工作作出批示,并对下面县(市、区)作了部署和要求。从表面的严词上看无可挑剔。可是2010年11月19日台州市政府针对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提出的整改建议作出的回应中就不难看出,纯属是瞒骗应付中央和欺骗百姓的魔术障眼法,说什么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狠抓整改意见落实,全面整治违法用地行为,成效突出等一番自吹自擂的客套假话,曾说目前146起违法用地已立案144起,作出行政处罚133起,强制拆除复耕10起,对个别区县行政处罚不到位的案件,半数多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违法筑物627平方米,复耕26.1亩,并对非法批地的相关责任人移送监察局追究责任,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撤销了11个违规办理的土地登记手续,已追究16人党纪政纪责任,对相关违法用地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我们台州百姓要问的是这144起立案和10起复耕的具体地点、单位在那里、面积多少,这16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人在什么地方,那个部门,叫什么名字,担任什么职务等等,其实都没有说明,只是一面之词,无法核实。据台州百姓得知所公布的大部分都是些无权无势的小老百姓违规的附属民房和小企业老板,而真正地方政府行为造成的大面积违法倒卖土地隐瞒不报,多年来一直官商勾结,03年至今还暗中圈占囤积大量土地,造成土地荒芜,严重侵害农民权益,一贯利用职权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土地批文,将耕地作废耕地上报,同一地块拆分报批,假造基本农田异地代保,避开国务院这道关。用已过法律时效的假批文来强征土地等。如农民不服大部分滥用警力解决。就拿台州市黄岩区来说,2003年时未批先圈,圈占大量土地,现今还20000来亩囤积在开发商手中,难道也是合法吗?单是江口街道的上辇村目前还有1600多亩囤积未用。2010年4-5月间黄岩区地方政府滥用警力强征土地,毁坏黄岩名果园桔林及基本农田6000多亩,其中新前街道七里村、双丰村、牟村的2500亩耕地,利用05年12月12日,06年11月20日,07年12月27日三个已过时的假批文带警力来强征,难道也是合法。澄江街道的仙浦喻、东江河、江田、星江四个村的1000多亩其中埋有农保介的基本农田在09年10月18日和11月5日相隔17天内在同一个区块分成两个批次批下来的也是合法吗?再说在03年时东城红三村400亩基本农田借旧城改造为名,搞商品房开发,因在村民的大力阻止下,现被迫打出经济实用房愰子,实际还是搞商品房开发。难道也是合法?西城羽村村02年时弄虚作假上报审批农转用500亩,到09年5月18日开始至目前一直用软硬兼施的手段诱骗百姓征地并施工。难道这个手段也是合法的吗?还有院桥的下山头村300多亩(其中80多亩是种水稻的基本农田)由镇政府出面征地转卖给开发商,难道也是合法,还有北城的长塘村、新前的七里王村等等,数不胜数。百姓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进京上访,被当地政府关押在仙居县地下黑监狱进行无人道摧残也是合法吗?在征地过程中,打死多人,难道也是合法吗?
别的不说,就是温岭市一个最直接最触目的数字就说明一切,台州的温岭市原有总共耕地面积48万多亩,现已用掉21万多亩,这个惊人的数字,台州市政府如何解释,难道这么大的数字全是合法的,法律规定80%的基本农田数据那里去了? 宗上所述,分明是滥用职权,侵犯人权,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侵害百姓权益的铁证,台州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汇报,纯属是早已精心设计,瞒上欺下隐瞒事实,避重就轻,蒙混过关的一面之词,面对地方政府如此手段,台州百姓迫切恳求中央的高度重视及新闻媒体调查爆光。同时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要担负起国家和人民交给的重任,不能不负责任的由台州市政府牵着鼻子走,辜负国家和人民的期望。
此致 浙江省台州市维权百姓代表 孙德富13385860380 台州黄岩东城红三村 2010年11月26日
|
武汉异见人士秦永敏终出狱 二千万字文稿被扣
|
| 原文网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11-29消息:今天上午,长期系狱的武汉著名异见人士秦永敏终于出狱回到了家中。本工作室中午和秦永敏通话时,秦先生表示今天早上五点钟,一、二十个武警抱手的抱手,抱脚的抱脚将行将他抬上车弄出了监狱,而他十二年来写的二千多万字的文稿被扣留。
随后,秦先生被送到武汉新沟桥派出所。在那里,警方对其提出了许多苛刻的条件,如不能接受外媒采访,不能和两人以上见面等等。与此同时,武汉的多位异议人士今天受到监控,陈忠和一早就被人看上,江汉生从昨天就被人上岗,吕新华今天上午电话不通。尽管这样,国内异议人士沈良庆等今天成功在秦先生的家中迎接到他的归来。
虽然历经十二年的监狱生活,秦永敏先生仍关心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今天刘飞跃与他通话时,他非常关心民生观察工作室的情况。民生观察祝贺秦永敏先生重获自由。
附秦永敏的简介:
中国最著名异议人士之一秦永敏的人权奋斗史
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7980
秦永敏1953年8月11日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1969年,初中毕业后还不满16岁的他就被强迫作为知识青年送到湖北省沔阳县农村插队落户当农民,次年因在日记中对社会表示不满被发现,以“恶毒攻击”的罪名而被关入少年管教所40天,此后又送回农村,直到1976年才被招收到武汉钢铁公司冷轧厂当工人。
1978年底,北京“西单民主墙运动”兴起,武汉的汉口市中心中山大道的水塔下的一段约百米长的墙成为“武汉民主墙”,家住武昌青山区的秦永敏,也经常到那里张贴大、小字报,次年初与朱建斌等创办民刊《钟声》并任主编,后又与北京《四五论坛》主编徐文立合作,任该刊武汉分社负责人。他曾在“武汉民主墙”上转贴一份题为《论毛泽东同志的理论和实践》的全面批毛的小字报系列长文。
1979年,随着北京民刊《探索》主编魏京生、中国人权同盟负责人任畹町、“民刊和民众组织联席会议”召集人刘青等,上海人权协会负责人王辅臣和杨周、民主讨论会召集人乔忠令等相继被捕,各地民刊都开始遭到不同程度的打压,不少已被迫停刊,秦永敏仍坚持《钟声》出刊,并与全国各地民刊联络,谋求在武汉召开全国民刊代表会会议,成立全国性组织,以便相互声援和协调。
1980年,秦永敏与来自上海的《民主之声》主编傅申奇等商讨建立中国民主党筹备小组。1981年4月,秦永敏在家中被捕,次年3月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从而开始了他第一次牢狱生涯,一直到1989年出狱。
1993年11月,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发布45周年前夕,秦永敏在北京起草了《和平宪章》,主张“立即平反‘六四’事件,释放因‘六四’和其他原因入狱的一切政治犯”;“解除一切对政治流亡者的法律禁令,允许流亡国外的一切学生、学者、工运人士和其他人回国”; “在以上各条被各方、当然首先是被大陆政府基本接受的基础上,我们建议从速召开包括大陆、台湾、港澳、少数民族以及海内外朝野各界人士在内的圆桌会议,共同讨论并决定中国下阶段的和平变革与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问题”等等。
因上述事件,秦永敏于1993年12月中旬被遣送回武汉后,以“扰乱社会治安”处以劳动教养二年。他在劳教所里多次遭到毒打,致使左侧睾丸被打碎裂,1995年底秦永敏结束了他的第二次牢狱生涯。
1997年8月11日,秦永敏44岁生日那天发表给江泽民的公开信,要求中共十五大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民主宪政。1998年3月,秦永敏在武汉创办了《中国人权观察》通讯,成为中共统治下的第一个人权监督组织,在短短的不到半年时间内,秦永敏就发出了300多期《中国人权观察》。秦永敏的新闻稿被世界各大通讯社如:美联社、法新社、路透社、国际合众社、德新社、安莎社、共同社、BBC、自由亚洲、法广台以及“香港民运信息中心”等媒体广泛采用。
1998年6月,浙江公开组建民主党的消息传来后,秦永敏联合陈忠和、吕新华、任秋光、萧诗昌、刘飞跃及高进勤公开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省筹委会”, 并到湖北省民政厅申请注册,后又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省党部。
1998年11月30日,秦永敏被从家中带走。12月1日上午11时,两名武汉市警察到秦永敏父亲家,表示秦已因「阴谋颠覆国家政权」而正式拘留。12月17日上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2日,秦永敏被判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关在汉阳监狱。秦永敏被捕后,秦永敏身体严重恶化,迫切需要得到治疗!除了心脏病、胃病外,秦永敏的肝脏等也患有综合症。
2010年11月29日,秦永敏将服满十二年刑期出狱,从而结束他第三次的牢狱生涯。至此,秦永敏为中国的人权奋斗失去了二十二年的自由。
|
刘巍:北京野靖环等人再次被打
|
| 原文网址:
今天(2010-11-29)上午八点三十分钟,野靖环大姐和姐妹们,因为在天津铁路法院门口被打、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事,再次去铁道部交涉,要求铁道部给对这暴力事件做出解释。海淀区羊房店派出所出动警车号6003,警员有037710、037717等四个人,将野靖环连打带拽的,抛到警车内,野靖环的肩膀被磕钉子上;杨凌云大姐有严重的心脏病,被这野蛮执法折磨得病情发作。二位大姐已经被带到羊房店派出所,进行问话,
野靖环大姐说:“警号为37701警员,在铁道部门口,实施暴力,将我摁在地板上。一个钉子,磕了肩膀,开始不允许我坐在座位上,躺在地板上。杨凌云的心脏不好,太暴力了,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警察没有带执行记录器。当时有四个警察用手指着我们说话,用身体撞我们。杨凌云被他们推倒在传达室门口,我们举着照片,他不让举照片。我喊照相,警察037717说照相是违法的。”
羊房店警察说,今天在我们眼皮底下,就不允许这么干,互相给个面,不给面我们就这么干。 野靖环电话:13621293734,王玲电话:15201472645
|
民主人士白东平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
|
原文网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11-28消息:今天晚上,本工作室从白东平先生的妻子杨丹处获悉,白东平是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的。
杨女士在电话中说,今天晚上九点半左右,她接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公安分局预审处毕姓人员打来电话说,白东平是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拘留的。当杨女士表示要到西城公安分局领取刑事拘留通知书时,毕姓警察表示现在下班了,让下周三再来拿。
杨女士说,今天晚上她刚刚从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公安分局拘留所回来,下午她要求见白东平时被以今天是休息日不让见。有消息指,白东平这次被抓是因为他在QQ群上发了八九六四民主运动中学生游行的一张照片。
白东平是北京《零八宪章》签署人、前八九民主运动中的工人领袖、访民维权律师团成员,11月27日凌晨1点被北京市国保联合西城区国保与派出所警员共六人从家中带走问话,并将他电脑抄走。早晨5点被释放回家,当天中午白东平又被西城警方叫走,后被宣布刑事拘留。
|
强烈要求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取消《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
|
|
原文网址: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民生观察工作室 浙江爱心工作组 北京兴善研究所 2010年11月30日发布
主送: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厅 抄送:公安部、卫生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媒体和互联网
我们郑重声明,要求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立即取消严重侵害精神疾病患者基本人权和人身自由的《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我们认为,上述举措,不仅侵犯精神病患者权益,而且可能导致严重的滥用精神病学迫害人权的情况,人为制造精神卫生灾难。
我们获悉,为全面提高中国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中国加强了公安信息化建设,近年启用了公安部“大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对七类重点人员实施动态管控。根据浙江省制定的《浙江省公安机关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工作规范(试行)》(2010年3月2日发布),七类重点人员包括涉恐人员、涉稳人员、涉毒人员、在逃人员、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重点上访人员等。
该省《动态管控工作规范》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分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轻微滋事精神病人和有潜在暴力倾向精神病人”,在公安机关重点人员预警机制中被列为“蓝色”“一般等级”,但在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敏感节点和其他特殊需要时可能被提升分色预警等级。
该省《动态管控工作规范》要求:“治安部门接收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报警信息指令后,组织派出所等单位做好管控工作。通过查询精神病人管控信息系统对报警信息进行核实,对查实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主要通过询问其监护人、亲属、社区街道干部等方法了解掌握其近期的行踪动向,并及时通报当地卫生部门,协助卫生部门及其监护人落实管控措施。对查实为轻微滋事精神病人、有潜在暴力倾向精神病人的,将其列为关注对象,了解掌握基本情况。”
2010年3月23日,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出台新政策《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管理该省各类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的精神病人,主要是指重性精神病人,也包括发病时丧失自知力或丧失自身行为控制力,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自身安全行为的其他精神病人。
该《实施意见》要求:“建立预防和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工作协调小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成立由公安、卫生、民政、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和残联参加的预防和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共同做好预防处置工作。”要求:“建立社区精神病人管理治疗小组(个案管理小组)。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以城乡社区为单位,成立由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医生或护士(个案管理员)、监护人等组成的管理治疗小组(个案管理小组)。管理治疗小组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对每一个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倾向的精神病人,及时进行社区重点管理及随访。”
我们认为,上述政治挂帅、公安强力干预、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精神病人动态管控机制,不仅违反国际人权准则,也违反中国精神卫生政策,加重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视和社会压力,更为滥用精神病学侵害人权打开大门。
我们认为,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动态管控机制,必须基于法律程序和证据,而不是人为编制7类重点人员(所谓高危人群),不能授予公安机关随意调查和限制公民自由的权力。
基层警务人员、社群街道和乡镇政府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员,难免存在和许多个体之间的私人矛盾和利益冲突,把精神疾病纳入政治维稳和动态管控中,难免出现基层警察和政府官员公报私仇、滥用对精神病人的预警机制。《实施意见》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权利保护,没有任何规定。
国际人权法的要求应作为有关精神残疾者或管理精神卫生和社会服务系统任何立法的主要考虑。联合国于1948 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1 条规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 确定了精神残疾者由于他们作为人的基本属性而受到人权法的保护。
1991 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1993 年,世界人权大会维也纳会议重新强调,精神残疾和身体残疾患者受国际人权法的保护,各国政府必须制定国内立法实现这些权利。
《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规定了很多条款,加强在精神卫生保健治疗中个体独立和自主的权利。根据《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原则9(1),每个患者“应有权在最少限制的环境中接受治疗,并且得到最少限制性或侵挠性而符合其健康需要和保护他人人身安全需要的治疗”。在最少限制环境中接受治疗的权利在原则9(4)中得到补充,它规定“对每个患者的治疗应以保护和提高个人自主能力为宗旨”。
《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问题》原则3确认“每一精神病患者有权在可能的条件下于社区内生活和工作”,是一项融入社区的权利(或“社会独立性”)。《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问题》原则7(1)规定“每个患者均应有权尽可能生活的社区内接受治疗和护理”。
2004年9月20日,国务院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2004年8月)。《指导意见》表示,要“加快精神卫生国家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实施精神疾病患者及其监护人的知情同意权,保障精神疾病患者就诊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侵害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要经过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对精神疾病患者责任能力进行评估后,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需强制住院患者的有关问题或有关案件的问题,加强对经鉴定无责任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的监管和治疗工作。鉴定工作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确保鉴定科学、公正,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强化对精神卫生工作的行政执法监督,禁止各种形式的非法执业活动。”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2008年5月3日正式生效,自2008年8月3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提出,“残疾人包括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这些损伤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可能阻碍残疾人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公约第十四条要求缔约国应当确保残疾人“自由和人身安全”。第十四条第一款指出:“缔约国应当确保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1、享有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2、不被非法或任意剥夺自由,任何对自由的剥夺均须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残疾作为剥夺自由的理由。
《浙江省公安机关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工作规范(试行)》和《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把精神疾病患者作为危险分子管控起来,动员整个社会体制来监管精神病人,而不是基于对人类成员基本人权和人格尊严的尊重,缺乏基本的科学和政策依据,把精神疾病患者彻底妖魔化和边缘化,不仅侵害疾病疾病患者权利,也为大规模滥用精神病学侵害人权提供便利。
我们要求: 1、 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立即取消严重侵害精神疾病患者基本人权和人身自由的《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
2、 浙江省公安厅反思《浙江省公安机关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工作规范(试行)》的法理依据,修改和完善公安机关动态管控机制,依照法律程序和客观的证据,限制公安机关出具传票的权力; 3、 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依照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和《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问题》,明确浙江省精神卫生工作中的人权原则,“对每个患者的治疗应以保护和提高个人自主能力为宗旨”,确保精神疾病患者“享有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不被非法或任意剥夺自由,任何对自由的剥夺均须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残疾作为剥夺自由的理由。”
4、 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依照国务院转发的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2004年8月),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实施精神疾病患者及其监护人的知情同意权,保障精神疾病患者就诊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侵害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5、 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组织多学科的专家学者、律师、公民权益团体,调查《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实施以来的各项社会反应和后果,撰写调查报告,作为未来政策起草过程的科学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