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维权动态(201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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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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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17, 2010, 8:43:06 PM9/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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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维权动态(2010-09-18)



呼吁全国农民朋友互相开展中秋节祝福活动的倡议书


全国数万国企退休教师坚持维权打压不断


山东农业银行部门经理被“精神病”


武汉大批访民进京上访多人被抓


北京众访民被拘逾二十四小时仍未释放


湖北十堰上访拍照被“精神病”案今一审开庭


江苏徐州被辞退民师连续上访致多人被拘


武汉汉阳众拆迁户遭袭击送医


四川异议人士左晓环案被退回补充侦查


北京访民郭清华公安局外被打伤


访谈民间女权工作者叶海燕:性工作应受《劳动法》保护!


甘肃代课教师马汉臣被判刑二年半


湖南辜湘红再次被关精神病院 母亲险步女后尘


吉林省敦化市“6•11”民师上铁路事件始末



呼吁全国农民朋友互相开展中秋节祝福活动的倡议书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511

各位乡亲父老、兄弟姐妹们:

你们好!

劳累工作辛苦了!

值此2010年中秋佳节来临之际,中华全国农民协会申请成立办理委员会预祝大家中秋快乐,阖家幸福安康!同时,我们在此倡议:众父老乡亲兄弟姐妹之间互相联系走动,多问候、多祝福。希望大家理解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支持。

近年来,特别是最近这两三年,我们国家频频遭受各类灾难,地震、洪水、泥石流等等,给社会造成了极其巨大的损失,而这些灾难的苦果很大程度上直接降临到了成千上万的普通灾民身上,这些灾民里,绝大多数人又都是农民。作为一个免于灾难的幸存者,作为共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休戚与共的同胞,作为一个尚存悲悯胸怀的自然人,我们希望在这个时刻,你能把你真诚的问候和祝福,通过打电话、登门访问、小型聚餐等形式送给身边的乡亲朋友,让他们感受到更多的温暖和慰藉。

当前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间,各个地方的农民群体当中还不断涌现出一批维权人士,他们或是为了个人的合法权利,或是作为带领乡亲维护民众利益的代表,走上了维权的道路。在举步维艰的漫长维权过程中,这些维权人士付出了很多外人无法想象的心血,承担着各种无处言说的辛苦、委屈,生存风险时刻伴随他们左右。在他们当中,有些人被关进去过,有些被关进去现在还没有出来,有些因身体原因而退出,有些甚至已去世了,这是社会变革时期带来的阵痛,他们是最具体的承受者。在这佳节临近之际,如果你知道身边有这样的人,希望你能走出去看看,看看他们本人,看看他们的家人,送去你的祝福与慰问,让他们不再孤单与心寒。同时告诉他们,大家并没有遗弃他们,这个社会并没有忘却他们,让他们抛去心中的仇恨,未来的生活还在继续,生活还依然充满着阳光和希望。

谨此。

中华全国农民协会申请成立办理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全国数万国企退休教师坚持维权打压不断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505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年9月16日消息:近日,本工作室接到湖北省武汉市多位原国有企业办学校退伍教师的投诉,反映他们(她们)教师身份被否定,上访维权屡遭打压。

据曾担任武汉一厂办学校校长的罗老师介绍,他们(她们)这批老师都是在国有企业中从事职业教育和幼儿教育的教师,许多人还曾在厂办子弟学校中从事过中、小学教师工作,后来才调查至技术学校等其它学校。

2004年,国务院下发文(2004)9号解决国有企业办学校教师问题,原国有企业办的中小学的教师都回归地方成为公办教师,从财政领取工资,而原企业办的职业学校等其它类学校的教师却被各省解读为不符合国务院文件,不属于“中小学教师”,是企业人员,不能转为公办老师。在这种情况下同,导致全国这类约六、七万老师以企业人员退休,退休金每月只有千余元,与公办教师差距较大。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国20多省市国企退休教师苦苦抗争了7年,群体性进京上访25次之多,有的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治安罪”拘留两次,有的被监控,有的含恨离世,有的精神失常……依法维权却至今没有结果。

2010年9月10日全国26个教师节,武汉市一百多名国企退休教师再次到政府上访。三、四十名警察迅速赶了过来,原武汉市葛店化工厂大学高级讲师黄老师遭到警察暴力对待,警察对其进行推打,在将她强行抓上车时又将其撞伤。

附国企退休教师的申诉书:

国企教师的伤痛和呐喊

——第26个教师节感怀

这是一个时代的伤痛,这是共和国法制建设史上一个有待抹平的伤疤。在国有企业中从事职业教育和幼儿教育的六万退休教师(以下简称为国企职、幼教)持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职)证书,并从教学岗位上退休,把自己的青春年华无私的奉献给了国家的教育事业,退休后恰逢国企改革,却失去了教师身份。一个退休的教授,高级教师的退休金竟然只有原来也属于同一企业的普通中小学退休教师(2004年移交地方政府)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竟然不如普通中小学一个门卫工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国20多省市国企退休教师苦苦抗争了7年,群体性进京上访25次之多,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有的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治安罪”拘留两次,有的被监控,有的含恨离世,有的精神失常……依法维权却至今没有结果。

事情起因于2004年贯彻落实国办发(2004)9号文,由于各地对该文件所涵盖的对象“中小学教师”理解不同,加之国资委越权并违背《教师法》关于“中小学教师”的含义,将9号文件的适用对象“中小学教师”解释为“普通中小学教师”,从而在全国引起了混乱。以四川为代表,按照《教师法》的规定,解决了国企中全部中小学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而全国大部分地区只解决了国企中普通中小学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于是乎,同一部《教师法》,对同一法定适用对象却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结果,《教师法》失灵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被作践了,国家政策的统一性被破坏了,同属《教师法》保护的同一对象被人为的分为“三六九”等。

我们这些被剥夺了教师身份的教师,在第26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没有办法露出笑容,伤心,心在流泪;困惑,不知道什么叫“依法行政”。不得不呐喊:还我教师身份!还我法定待遇!还我尊严!

我们要质问:我们的国家是否要构建一个法治国家?在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时,要不要全面落实《教师法》,要不要依据《教师法》的规定落实国企退休职、幼教的待遇?我们的政府要不要依法行政?怎样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要把教师分成“三、六、九”等?国企教师对国家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国企职教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奠基者,为什么要让历史愧对他们?有谁体谅到他们尴尬的人生末年:没有尊严,伤心而痛苦,辛苦一生却不能安享晚年,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冒着严寒和酷暑还要到处奔波,看那些政府官员的眉高眼低。为什么四川、广西等地解决国企退休教师待遇的合理做法不能在全国推广?阻力究竟在哪里?谁在作梗?我们不知道,如果政府的政策、决定、文件与《教师法》规定相抵触,政府该怎么办?作为最高立法与监督机构的人大该怎么办?我们又该怎么办?要不要尽全力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信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要不要对违法的责任者实行追究并令其改正?

(一)国企改革 国企职、幼教师成为无辜的牺牲者

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是党中央的一项重要决策。国企办教育本来就属于政府的职能。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难度最大者,当属分离企业办各类学校,所涉及的人数和固定资产最多,工作量最大。国企办学几乎无所不包,幼儿园、中小学、 职高、中专、技校、党校、职大,应有尽有。在国企改制中遗留问题最多,上访、申诉的人数最多,持续的时间也最长。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编写的《教育法律问答》一书中指出:“国家办学,主要表现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使用国家教育经费办学,其中包括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一些国有企业、事业组织及社会团体,利用国有资产和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法律问答》一书又指出:“在教师的各项待遇中,退休退职待遇是一个重要方面……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今后不论国家关于退休退职待遇的规定有何变化,教师都依法享有同样的待遇。……以体现国家对教师职业的优惠政策”。因此,国企办学属于国家办学,国家必须对国企中的教师负责到底。

国有企业从2004年开始移交所办普通中小学(省属、市属国企要早些)。普通中小学的问题总算解决了,教师待遇提高了。最惨莫过于国企办职、成、幼教师了。我国的职业教育存在多头管理,规模小而分散,投入不足,教学力量不足,设备老化,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任其自生自灭;2004年距今7年来,国企办职业教育却倍受歧视,没有人关心教师的待遇,政府把国企中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排斥在《教师法》之外,令教师心寒。


学校中的大量教学设施闲置、荒弃,教学骨干流失,国企办职业教育成了烫手的“山芋”,政府不管,企业不爱,绝大部分学校已经解体,留下的也处境艰难,招生难,分配难,经费难,效益差。目前,国企所办技工学校,职工大学绝大多数已经解体,已经对我国的职业教育产生了严重的冲击。
国企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更是令人不解。自2004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及地方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要求按《教师法》规定落实国企退休职、幼教待遇的议案和建议共有30多份,参与提案的代表、委员80多人。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张抗抗2007、2008、2009、2010连续四次提出建议,十多家报刊为之呼吁。面对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声,国资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不是想办法落实《教师法》,依法行政解决国企退休职、幼教的待遇问题,而总是挖空心思寻找在国企中不落实《教师法》的理由,什么怕“攀比”,什么怕“引发新的不平衡”,什么“会冲击现有的养老制度”等等理由拖延问题的解决。倘若国资委、财政部真的能找出什么在国企中不落实《教师法》的理由,那么,我们是否应该怀疑1993年全国人大颁发《教师法》时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脱离了中国的国情?这显然是一个脱离常识的悖论。

国资委对上访教师的答复称:“国企教师既是企业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教师应享有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享有教师的合法权益,他们的待遇应由举办企业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如此说来,国企退休职、成、幼教师是“双头怪物”,所谓“也享有教师的合法权利”在哪里?谁来为国企教师主张合法权益?谁给这些教师落实教师待遇?红口白牙说瞎话。事实已经证明,《教师法》的规定,在政府的眼里已经变成了可以任意揉搓的“面团”。

这些答复,表面上是承认了国企退休教师也是“教师”,实际上是否定了国企退休教师的“教师身份”!这是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教师法》明确规定幼教、普教、职教的教师同属于“中小学教师”范畴,更何况在企业中,普教与职教之间并没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其教师是根据企业教育的需要,职教与普教之间发生工作调动是经常的,有的教师一直从事普通中小学教育工作,只是在移交前被调动到职业教育的学校工作并退休,于是就一步“入地”;也有的教师在移交前由职教调到了普通中小学任教、或者是退休,于是就一步“登天”…… 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一个本来从事理到法理都再清楚不过的问题,为何要把它人为的复杂化,弄得乱象环生,民怨鼎沸?!一部《教师法》,待遇两重天!它的合理性、合法性究竟在哪里?

这些答复,混淆了办学主体,有意回避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国企办学既然是国家办学,其退休教师和国家存在一种事实上的终身合同关系。不按教师付酬,就是违约,就是违法。哪有以教师身份聘用,按工人身份付酬的“买卖”!政府的公信力,必将受到国人极大的质疑。在企业分离普通中小学的过程中,为什么不兼顾国企退休职、成、幼教的合法权益?为什么要人为制造矛盾,把教师分成三、六、九等?这些极不合理的怪象,显然是国家政策失调造成的。

国家有关部委的所谓“解决你们的问题有难度,主要是改革成本不落实”。怎么“落实”?我们认为,应该由国务院牵头,联合各部门进行协调,进一步明确保障国企退休教师合法权益的责任主体,财政部应该落实经费支付的责任主体,不能拖而不决,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国企退休教师目前的不公正待遇。

从1980年到1996年,国家在有关国企办学的法律、法规中,肯定了国企对于中国经济、中国教育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还一再承诺改善国企教师的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我们理解国家有困难,但是,国家可以一次食言,两次食言,但不能次次食言啊。我们都退休了,有的人已经含愤离去,难道国家还不准备兑现对我们的承诺吗?解决国企退休职、成、幼教师的法定待遇问题,政府究竟是缺钱?缺智慧?还是缺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心?

必须指出,《教师法》颁行17年来,国资委没有在国企全面贯彻落实《教师法》违背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面对国企教师的质问,国资委总是以种种借口替自己辩解。

2007年国资委一位负责人曾对上访教师说:“如果教育部承认你们是教师,我们立即兑现你们的待遇。”当教育部以书面文字的形式承认国企职、成、幼教退休教师是教师时,这位负责人就“失踪”了。

2010年6月30日,在国资委大门口,当上访教师告诉国资委信访处一位负责人:国务院信访局的接待人员认为国企退休教师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请我们找国资委。这位国资委信访处负责人竟然大喊:“国务院放屁,他们就会把矛盾往下推。”

通过7年24次的进京上访,我们渐渐明白一个道理:中国不缺法律,法规,政策,思想,理论,中国最缺恭行不悖的执法者。

(二)必须维护国家政令的统一

2004年1月20日由国务院办公厅签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9号),9号文开宗明义:“由于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工资及退休待遇执行的政策与地方政府办中小学不尽相同,造成大部分国有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偏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现通知如下”,“对已经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所办中小学,其退休教师仍留在企业的,由企业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对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所在企业予以计发。”“尚未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办中小学,其在职教师的工资和退休教师的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的,由企业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

按理,9号文可以全面为国企教师,包括职、成、幼退休教师落实《教师法》,一举解决困扰国企退休教师多年的老大难问题,算得上“久旱逢甘霖”。孰料文件一发,竟然乱象环生。

四川两级政府一次性解决了省属、市属所有国企教师工资和退休待遇问题,囿于权限,把央企教师撂在一边。此外,铁路系统,新疆,宁夏、广东省江门市,广西华侨农场,江西省弋阳县,湖南苗家土家族自治州,福建省龙岩市,安徽省淮南市,陕西省咸阳市,广州市,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厂,吉林省通钢集团,吉林省林业系统等所属学校的职、成、幼教师也同普通中小学一起一并移交了地方政府,全部按《教师法》的规定落实了国企办全体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长春一汽与长春市政府2009年6月15日签订协议,一汽向长春市政府缴纳2.5个亿,作为政府接纳在职与退休的技校、职高,工大约1000教师的条件。

有些企业解决了原在普通中小学工作过的职、成、幼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如兵器工业系统的:西安秦川厂,辽宁省葫芦岛市的锦山厂,辽阳市的庆阳化工厂,河南的济源特钢厂。

更多的地区,在国资委的干涉下,仅仅落实了国企普通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问题。国资委干涉国办发〔2004〕9号文的执行,有事实为证:吉林省在(吉政办发〔2005〕36号文)中提到:“关于落实(国办发〔2004〕9号)时,国务院国资委就有关问题给予了明确答复,将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界定为地方企业兴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中任教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中小学教师”,拟全部解决国企退休教师待遇的具体措施胎死腹中。结果,致使全国大部分地区仍然把国企退休职、成、幼教师排除在外。

2010年7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了桂政办发(2010)130号文件,依据《教师法》规定解决了国企退休职、幼教的待遇问题,这是又一依法行政,大得民心的典范。

据上不难看出,如此混乱的落实《教师法》,落实国办发(2004)9号文,令人大跌眼镜。对于国务院的文件,各行其是,五花八门的执行,不知新中国60年来能有几例?

《教师法》中的“中小学教师”,涵盖了普教、职教、幼教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表明国家对他们的劳动同样尊重,彰显了法律公平公正的深刻内涵。今天看来,9号文件和国办发(2005)4号文件的出台和实施情况表明,我们有些领导身上,还缺少一种神圣的责任心和法治观念,口头上高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际上歧视职业教育;说的是“依法行政”,实际上藐视法律的规定;承认“法比天大”,实际上以权代法;说的是“建立和谐社会”,实际是人为制造社会矛盾,扰乱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我们认为,任何文件(包括中央和地方的文件及规定)都必须以《教师法》为准绳,为依据,不能曲解、肢解、践踏《教师法》。一部好好的《教师法》竟被执行得五花八门、支离破碎、矛盾百出,到底是谁的责任?制定法律并具有监督职能的全国人大,要不要认真地检查一下《教师法》的执行情况?要不要对违法者予以追究并强制更正过来?谁来对违法者实行问责?


(三)落实教师法 我们唯一的诉求

我们唯一的请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政府应该尽快出台政策,落实国企已经退休的职教、成教、幼教教师的法定待遇。与已经移交的国企办普通中小学退休教师采取同等待遇标准,从2004年1月1日起计发退休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

退休教师在世之日已经不多。目前,他们活着的处境寒酸,离去的令人伤感。毕竟老了,每年都有人相继离开人世。他们有的在弥留之际,有的在遗言中表达着同样的心愿:还我一个尊严,盼望着《教师法》落实的那一天。听之令人心痛,思之催人泪下。此时此刻,我们想重复下面的一段话: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很大程度上说,有法不依往往比无法可依对人们的心理冲击更大。这是因为法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社会行为规范,而不是一种摆设。如果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或违法不究,则不仅将会极大地损害法的权威,而且会严重地妨碍立法宗旨的实现。”(1994年国家教委人事司, 国家教委政策法规司组织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习与实施指导》)

我们期盼政府的决策者以及所有公务员,都要敬畏法律的尊严,崇尚法治而不是崇尚人治;不要忘记“公仆”的职责而错误的把自己当作人民的老爷。若能果真如此,则国之大幸也,民之大福也!

2010-08-18


山东农业银行部门经理被“精神病”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496

张军原是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农业银行支行的一名职工,2001年1月前,张军是这个银行“不良资产部”科长,在业务岗位期间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张军说他曾参加过市分行的公费金融研究课题组,其《论银行组织优化---事业部制》一文曾获得北京总行金融学会二等奖。

2005年,张军在网上发了一篇题目为《银行减员政策遭遇诉讼》的贴子,张军在贴子中说,2005年初,他在银行不公正的“双向竞聘”中被内部下岗。为此他对银行的这种“未经职代会讨论决定和报劳动部门审核”的“违法行为”表示强烈愤慨。可随后不久,张军又在该贴中跟贴时说:“文章纯属虚构,特作道歉!”“本人是一个精神抑郁症患者,在网上反映的问题是‘无中生有,深感悔恨’”。

对于这份奇怪的贴子,在记者对张军进行采访时,他道出了实情。张军说,此前他写信、上网向上级银行反映了不少银行的问题,随之他就感受到了压力。张军先是从“不良资产部”科长调整到保卫部任副科长,后来竟成了门卫。

随后,张军感受的压力越来越大,为了保住工作和家庭,他才不得不违心发了那个跟贴,成了“精神病人”。

2010年9月,张军联系到本工作室,向我们诉说了他的最新遭遇。他说,尽管声称自己是“精神病人”,他后来还是被买断下岗了,没有了工作。下岗后的张军无意中接触到了在中国的犹太人群体,结果犯了大忌。张军曾声称自己是精神病人,于是2010年5月7日张军“顺理成章”地被警察送进了济宁市安康医院,一直关到当年的6月28日才出来,期间在那里被强迫打针吃药。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0-9-15


武汉大批访民进京上访多人被抓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501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年9月16日消息: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大批访民到北京上访申冤,据武汉市访民、精神病院受难者邹桂兰等人介绍,这几天据他们了解至少有五十名武汉访民到了北京。

这批进京的访民有武汉市汉阳特种汽车制造厂的李继良、潘平华、郑德平,还有徐崇阳、袁佩伟等人。而昨天,这批访民中的十名经租房上访户集体到天安门,结果很快被抓,并被关押到,武汉市驻京办设在北京东管头(音)的黑监狱内,到今天据悉已有被抓访民被遣回了武汉。

今天上午,邹桂兰、杨素群等多位访民又来到了所谓非正常上访区——联合国驻京办事处,很可能会被抓。


北京众访民被拘逾二十四小时仍未释放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507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年9月17日消息:今天中午,孙立伟等北京市本地多位访民打来电话说,她们还被关在建国门外派出所内,当局不给饭吃。这批访民说,她们共十余人是昨天晚上十二点左右,从久敬庄转到建国门外派出所的。

9月16日上午,北京市人大会议开幕。此前北京人大曾公开宣称欢迎市民前去旁听。可当天上午当众多北京访民去了后,当局却不让进。并在中午近十二点时对访民们采取行动,强行将数十位访民拉到久敬庄关押。


湖北十堰上访拍照被“精神病”案今一审开庭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503

2010年9月16日

湖北省十堰市市民彭宝泉因在上访现场拍照,被公安强制送精神病院治疗,变相剥夺人身自由达5天之久。为此,彭宝泉将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告上法庭,请求确认被告强行将原告送至东风汽车公司茅箭医院强制进行精神病治疗的行为违法,并要求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原告名誉。5月28日,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9月16日上午,该案一审开庭审理。彭宝泉及代理律师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磊参加了庭审,原被告就强制治疗的行为是否合法等一系列问题在庭上展开了激辩。原告及代理律师表示,强制治疗的行为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此类行为必须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被告则坚称将原告送至精神病院治疗的行为是履行合法的办案程序的行为。

案件回顾

4月9日上午,为国有资产被少数人侵吞及房屋遭受强制拆迁等问题奔波了6年之久的十堰市五交化职工,在宏正酒店门口向湖北省委第七巡视组反映问题。知名网友彭宝泉用自备的数码相机拍摄了几张照片后,准备去附近菜市场买菜之后,再回到离宏正酒店不远的居住地。彭宝泉离开现场约500米后,被十堰市茅箭区民警带到派出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8小时。次日凌晨,彭宝泉和另一名也在现场拍照的作家邓复华被警方强制送往东风汽车茅箭医院,在未履行任何合法手续也未通知任何家属的情况下,对彭宝泉强制治疗达五天之久。期间,彭宝泉的父亲、妹妹、前妻多次要求办理彭宝泉的出院手续,未果。后经媒体广泛报道,彭宝泉才于4月15日经警方签字确认后被准许出院。为证清白,彭宝泉只身赴京,4月22日,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安定医院专家确诊彭宝泉未患精神病。
5月6日,为了摘掉精神病的“帽子”,彭宝泉到十堰市茅箭区法院,起诉十堰市公安局和东风茅箭医院,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精神和人身损失费1元,法院未予立案。
5月21日,彭宝泉再次到十堰市茅箭区法院起诉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请求确认被告强行将原告送至东风汽车公司茅箭医院强制进行精神病治疗的行为违法,并要求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原告名誉。
彭宝泉在行政诉讼状中称,在没有经过其本人同意也没有通知其家属的情况下,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妄称彭“精神异常四年余复发言行紊乱多疑一周”,将其强行送至东风汽车公司茅箭医院。该医院没有履行任何合法收治手续就对彭予以强制治疗,前后达五天之久。在此期间,该医院强制其服用精神类药物,造成本人血压异常、肝脏肿大、四肢无力,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当地警方打着对自己治疗的幌子,实则是对自己的变相关押和身心摧残,因为自己根本不存在任何精神问题。
彭宝泉同时表示,即使自己患有精神疾病,也应该经过自己的监护人同意后方能将其送至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作为公权力机关,当地警方此举变相剥夺自己的人身自由达五天之久,是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
5月28日,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今天上午,此案在茅箭区人民法院三楼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

庭审焦点:警方强制彭宝泉治疗的行为是否合法

原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法律依据

原告彭宝泉和代理律师王磊参加了庭审,被告法制科的一位科长及另一名代理人也参加了庭审。双方在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原告代理律师王磊在法庭上表示,4月9日上午,宏正酒店门口发生的群众向工作组反映问题作为一个公共事件,无论是公民彭宝泉还是记者等均有拍照的权利,彭宝泉在事件现场拍照的行为是公民合法实施自己权利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茅箭区警方表示原告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于法无据。
原告代理律师王磊同时还在法庭上指出,被告将彭宝泉带到派出所以及强行送至茅箭医院治疗的行为属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我国宪法和法律都明确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茅箭警方作为行政机关,其对彭宝泉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茅箭警方不能出示相关的法律依据就是超出其权限的违法行为。
彭宝泉则指出,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强行送至精神病院治疗的行为必须在当事人自己没有认知能力的前提下,而自己未患精神病,有完全的行为能力,这一点也得到了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安定医院专家的确诊。

被告:警方强制彭宝泉治疗的行为是履行合法的办案程序

被告的两名代理人在庭上指出,警方强制彭宝泉治疗的行为是履行合法的办案程序的行为。为此,警方出示了当时的笔录,表示彭宝泉在事件发生现场拍照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对彭宝泉采取的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而是合法传唤。
另外,被告的两名代理人还在庭上出示了一些证据,表示彭宝泉以前有偏执型人格障碍的记录,所以为了对原告负责,才强行将原告送到精神病院治疗。

精神病强制收治:谁付款,谁负责
据悉,法庭并未当庭作出判决。但是无论谁胜谁败,其意义已经超出案件本身。
长期关注精神病强制收治的黄雪涛律师表示,在彭宝泉案件中,最后警方签字才被准许出院,是一个严重的问题。黄雪涛律师表示,出院问题,现在在立法上也看到这样的漏洞,医院通常是谁付款,对谁负责;谁送进来,对谁负责。一旦病人丧失了知情同意能力,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的,付款人自动变成他的监护人,这个过程不需要任何的程序和手续。
一个人进了精神病院之后,除了送治人有权决定一切之外,没有别的任何救济途径了。黄雪涛律师代理的广东邹宜均因财产纠纷“被精神病”案中,邹宜均住院的第一天,黄律师就找到医院说自己是她的律师,有她的授权,能不能带她出院,医院那边说要她的送治人就是她的母亲同意。

联系人
彭宝泉13636158948
王磊律师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13938512893

附律师的代理词:

行政诉讼代理词

尊敬的法官、合议庭成员:
关于彭宝泉诉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行政侵权案,原告彭宝泉已委托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指派王磊律师出庭参加诉讼。律师通过查阅本案案卷材料及与当事人了解相关事实,并经过庭审,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1, 本案的关键是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对于把彭宝泉强制送到东风茅箭医院(十堰市精神病院)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有证据及法律依据。对于公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
《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从被告提交的证据目录里,没有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法庭上被告也没有提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
2, 被告把原告强行送到精神病院的行为属行政强制措施类的具体行为行为,因为涉及到剥夺、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有充分的证据及法律依据。根据《立法法》规定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必须由法律规定。反观本案,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惘顾原告是思维清楚、行为正常的健康人,不顾事实而偏偏去“发现”原告以前的所谓偏执人格障碍伴超价观念,只能说明被告侵权的主观故意和不正当性。
3,被告辩称要对原告进行行政处罚,为了原告利益,才委托茅箭医院对原告进行鉴定。被告实在是惘顾事实,如果是为原告利益,原告会那么强烈的反对去精神病院及呼救吗?综合本案证据材料,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在四月九日有违法行为,原告没有违法被告行政处罚的前提就不存在,更没有需要委托鉴定的前提。我们认为,退一步,即使按被告所说委托鉴定是行政处罚的处理程序,以剥夺人身自由的方式强制进行所谓鉴定也没有法律依据,对待涉及公民人身自由的规定,应当由法律明确授权,条文应从严要求和解释。被告缺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观正当性。
法庭调查证据显示,被告被五名警察夹在中间,塞进一辆富康牌警车里,闪着警灯,强行送到东风茅箭医院,医院没作任何检查,就直接关到病房,病房有两道木门,外面还有两道铁栅栏,原告被强制服药,如不服从,就被捆绑在床上强灌,再不服从,强制打镇静剂,原告被精神类药物折磨的血压异常、心跳过速、头晕、肝脾肿大、四肢无力,时间长达五天,身体遭受严重损害,期间被告也不通知家属,家属听说后被拒绝探视,探视得公安批准,放出来更得公安批准,整个事件都是公安局在主导。这难道还是被告所谓的委托鉴定?强行精神病治疗也说不过去,因为看不到被告为原告治疗的善意(被告强送原告时,原告是一个思维清楚、行为理性的正常人),准确说是滥用职权的一种迫害。
4, 从被告提交的行政诉讼答辩书来看,第一部分内容与本案无关。原告是一个具有权利意识思维正常的公民,被告称原告是偏执性人格障碍伴超价观念,属限定责任能力,纯属无稽之谈。
答辩书第二部分内容基本都是在描述被告违法行政的事实。“被告在将原告传唤到人民路派出所后即进行调查询问,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原告以前的精神病鉴定结论为偏执性人格障碍伴超价观念,属限定责任能力。本着对原告负责任的精神,被告依法对原告的行为责任能力进行了委托鉴定,并将原告送至精神病专科医院,经东风茅箭医院诊断,原告系偏执性精神障碍,医院遂收院检查、治疗。”茅箭分局、谁给你的权力让你“发现”、“委托”和强制把人送精神病院!原告没有任何精神问题,假如说即使有,茅箭分局谁给你的权力强制把原告往精神病院送?!
综上,被告本着主观故意及不正当性,违法行政、滥用职权,使用行政强制手段,把原告一个健康人强制送到精神病医院,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人身权利。原告的身心也由此遭受严重损害。
任何为自己权利而斗争的人都值得尊敬,因为其争取权利的结果会使更多人受益。面对滥用职权侵犯人身自由的违法行政行为,每一个公民都可能是受害者。二十一世纪的朗朗乾坤,不应当允许这样阴污人们心灵的事件发生。可以想象,如果允许这样发生,那么今天法庭上的每一个人身边的亲人和朋友或许不知道那一天就被强制送到精神病院,这对一个健康人身心的摧残是严重的。欣慰的是“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了宪法,但其从纸上的条文变成现实,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保护彭宝泉的人身权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此致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王磊律师
2010年9月16日


江苏徐州被辞退民师连续上访致多人被拘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504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年9月17日消息:据江苏徐州被辞退民师今晚告诉本工作室,2010年8月25日和9月13日,江苏省徐州市所辖的六个区、县的民办教师们连续到徐州市政府上访请愿。

据徐州市铜山县的唐老师、赵老师介绍,8月25日这天去了三、四百人,9月13日这天到政府的民师更多,达七、八百人。连续两次大规模上访触怒了当局,仅在铜山县,赵老师和另一位李荣天(音)老师就被宣布拘留七天。只因赵老师身体原因,当局才在15日提前将她释放。

而现在知道的,至少在徐州新沂市还有一位民师被拘留至今未放。


武汉汉阳众拆迁户遭袭击送医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514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年9月17日消息:今天,武汉市汉阳区多个拆迁片的二、三十位拆迁户,到武汉国土资源局等处集体上访。结果拆迁户们在上访的过程中,遭到折迁人员的跟踪监视,其中有一个跟踪人员被拆迁户们认出,他是拆迁公司派出的人员。

当拆迁户们行至汉阳钟家村时,跟踪人员与他们发生冲突,多名拆迁户被打,其中一名姓范的女士被打伤。还有一名拆迁户被送往武汉第五医院救治,到晚上还在医院内。


四川异议人士左晓环案被退回补充侦查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506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年9月17日消息:此前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的四川异议人士左晓环,近日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

据左晓环的二姐左桂兰告诉本工作室,前二天,在左晓环被移送检察院一个半月的时间到了后,她给看守所打电话询问左晓环的情况时,遭到看守所人员辱骂。随后,左桂兰给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一副队长打电话时,被告之左晓环的案子被退回重新侦查了。

左晓环是四川三台人,大学教师。2010年4月26日,左晓环被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警方抓获。2010年5月28日,左晓环被绵阳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北京访民郭清华公安局外被打伤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498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年9月15日消息:北京访民郭清华今天晚上给本工作室发来消息说,我是原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人,因讨薪被北京市拘留、劳教、判刑过。我因上访还多次被打,我想向联合国申请避难。

昨晚,我住在北京市公安局门外时,被东交民巷派出所民警两个人拉伤,胳膊疼,脚流血,到现在一走路脚就流血,鞋都提不上。


访谈民间女权工作者叶海燕:性工作应受《劳动法》保护!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495

叶海燕,网名:流氓燕,湖北武汉人。本来是一位小学老师,近两年来从事在中国颇有争议的性工作者维权,宣传女性权益,预防性病、艾兹病并自称自己是性工作者。近日她与北京德先生社会研究所的高健先生声援艾兹病维权人士田喜的行动更是网上热议话题。民生观察志愿者垦荒近日对叶海燕小姐做了一次访谈,内容整理如下:
恳荒:叶小姐你好!我是民生观察的志愿者垦荒,不知道你是否方便?
叶海燕:方便的。
垦荒:你负责的NGO(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性质和主要工作是什么?
叶海燕:我们的工作是维护女性权益、反对对妇女及性工作者的岐视、寻求性工作合法化、宣传性病艾兹病预防。
垦荒:叶小姐,我们所知道的你是从一位小学老师走到妇女权益维权的。你能说说这个历程吗?
叶海燕:我是因为家里穷读完初中就去小学当代课老师,05年的时候,参加学校组织代课老师进行进培训、进修大专文凭,那时候我工资低连600元人民币的进修学费都交不起。有朋友知道我会喝歌,告诉我去“卡拉OK”喝歌收入会高一点。我去了“卡拉OK”当歌手接触了性工作者这个群体。
垦荒:你对这个群体、这个行业有什么认识?
叶海燕:那时候我了解到,这个行业充满了暴力,性工作者经常受到顾客及社会上的暴力侵犯,甚至有黑社会势力操控的影子。当时性工作者大多没有对性病包括艾兹病的预防意识,性工作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性工作者大多是女性,几乎整个社会都对性工作有岐视,从道德层面去批判性工作者而忽略性交易存在的客观原因。性交易是人类群居开始就出现,甚至可以追逆到人类始祖灵长动物的本性!公猩猩会采香蕉向母猩猩求爱、公猴子会给母猴子抓跳蚤换取性交机会。性交易是在人类文明出现以来,不管是哪个历史阶段、那种社会制度,不管是用法律还是道德都无法杜绝的问题!既然是无法杜绝那么为什么不把它合法化呢?
恳荒:你觉得性工作合法化有什么意义?
叶海燕:性工作合法化第一能增加政府财政的税收收入,第二能有效的预防性病、艾兹病等容易通过性交传播的传染病,第三能让性工作者的权益得到保障。性工作的合法化对社会百利而无一害!
恳荒:在我们中国社会中对性工作者或者说妓女都是持岐视、反对态度。请你谈谈你做女性维权并以性工作者自居方面的看法好吗?
叶海燕:用道德来批判性工作者,而无视性交易存在的客观原因是不公平的!我到“卡拉OK”做歌手时我是拒绝与客人发生性关系的。我是想从我自己带头迈出第一步,希望更多的性工作者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从去年开始做妇女权益维权、性工作者维权时我真正地意识到性工作其实也是一种劳动,应该受《劳动法》保护!我有时也参与了性交易。
垦荒:请你谈谈你这次与北京德先生社会研究所的高健先生声援艾兹病维权人士田喜的事。
叶海燕:艾兹病患者,性病患者都不应该受到岐视!田喜是儿童时在河南老家的医院输血感染艾兹病的,他坚持上学读完大学。毕业后没有工作单位愿意接受他,他就到北京一家艾兹病维权NGO工作,帮助其他艾兹病患者。他是个可敬的人!这么多年来田喜为自己在医院感染艾兹病的赔偿问题奔波却得不到解决。这次在北京上访,他家乡县政府打电话给他让他回家乡解决问题,田喜高兴的回到家乡而面对他的还是老家政府那冷漠的态度。他自己去找医院方理论,与医院方发生冲突。当局以“损坏公共财物”把田喜关押至今一个月。我与高健去到田喜当地政府,政府负责人以出差为由不接待我们。
垦荒:叶小姐,你维权过程有没有受到当局的打压或者阻挠。
叶海燕:我们出去做工作常给警察和保安人员阻拦,最近一次在今年8月3号性工作日,我们准备和性工作者上街提出自己的诉求,国保把我带到旅行破坏了我们的活动。
恳荒:你对你未来的工作有什么期望和预期?
叶海燕:对于中国人几千年来形成的传统观念,我不敢说我的工作在短时间内有多大的成效。开心的是一些朋友开始理解并支持我的工作。我希望通过我的工作让所有人认识维护性工作者的权益是维护女性权益的一部分,以及性工作合法化对预防艾兹病、性病及整个社会的意义。性工作者好多是出自于社会现实的无奈,当然不排除有些性工作是好逸恶劳为了钱而来,自由与民主应该尊重个人选择的自由,那怕是一个性工作者。

2010-9-15


甘肃代课教师马汉臣被判刑二年半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499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年9月16日消息,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荔堡镇问城中学民办代课教师马汉臣,曾经的镇人大代表,因上访被捏造罪名入狱大半年后,于近期被判刑。

据马汉臣老师的女儿向本工作室证实,马汉臣案于2010年4月29日和7月29日两次在泾川县法院开庭后,泾川县法院8月16日作出宣判,马汉臣犯贪污罪,被判刑二年半。

马汉臣是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荔堡镇民办代课教师,原泾川县荔堡镇人大代表。马汉臣1986年开始任教,从教达23年,桃李满天下,获得荣誉十几项,持有教师资格证、中师文凭,但政府却不给予转正,身份为临时民办代课教师,临时长达23年之久。待遇每月从刚开始的40元,到最后的区区290元工资,仅仅是公办教师的1/8。

为了改变自己尴尬的身份和贫困的生活。2007年,马老师和泾川县其他代课教师走上了上访之路,请求给予转正。2009年2月份,甘肃全省各地市的代课教师集体到省城兰州上访,省信访局、省教育厅进行了接待,选出代表和信访接待组进行了对话(马汉臣老师是代表之一)。当局当时答应2009年6月解决代课教师们的问题,可一直无果。相反,老师们受到的打压越来越厉害。

马老师所在的问城中学从2009年12月13日起对马老师进行人身自由的非法限制,每天校长黄某指派四名学校干部对马老师进行监控和行动限制,上厕所、回家也被跟着。这个状况一直持续到2009年12月22日上午,无法忍受学校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马汉臣老师提出要和县委书记王学书对话,学校校长黄某雇车押着马老师到县城先到教育局,教育局副局长辛吉昌说县委书记王学书不在,遂带马老师到县政府找县长李全中,马老师要求政府解决代课老师的转正问题和劳动合同问题,对其指示问城中学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抗议。县长李全中态度生硬,污蔑代课教师,并污言秽语,大骂马老师:“你是什么东西,滚出去”,电话叫来公安局的陈政委和教育局长,咆哮:“我以泾川县行政首长的身份命令你们,要对马汉臣严加看管,马汉臣从今天起不得离开泾川县半寸土地。”“马汉臣,我要让你倾家荡产,看我怎么收拾你”。当天下午马老师被校长押回学校。当天晚8点左右,李县长的话应验了。快下晚自习的时候,问城中学的校园里出现了泾川县公安局的两辆警车,晚8:30将正生病的马老师欺骗到泾明派出所,然后才亮出传唤证将马老师拘押,审讯一夜,第二天又押到县公安局,将马老师的手机没收。12月23日也就是马老师被羁押的第二日,荔堡镇人大接县政府命令,连夜召开紧急镇人代会免去马汉臣老师的人大代表资格。后来大家才知道,原来2009年12月21日,全省兰州等4市19个县(区)70余名(平凉8名:崆峒区和泾川县各4名)代课教师打着横幅跪蹲在省政府机关大门旁上访,县长李全中遭到省领导的批评。

随后,马老师被行政府拘留15日,拘留原因是马老师是12月21日老师们上访的“组织者”。15天行政拘留期满后2010年1月7日,马老师的家人没有接到他出狱,而是被告之马老师被刑事拘留了,罪名是贪污村里的“退耕还林款”。


湖南辜湘红再次被关精神病院 母亲险步女后尘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497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年9月15日消息:本工作室多次关注的湖南省湘乡市龙洞乡小田村访民辜湘红,今天上午10:02分紧急给本工作室打来电话说,她刚刚被带到湘乡市神经医院。辜湘红说,继前几天她和妈妈徐美姣到湘乡市政府上访后,她今天上午再次来到湘乡市找市委书记讨说法。

可到政府没过多久,龙洞乡政府及小田村委会十几个人员就赶到了市政府门前。这些人来后,随即将辜湘红带走,并很快将她带至了湘乡市神经医院。到医院后,辜湘红利用别人的手机设法给本工作室打通了电话。由于她当时未联系上她妈妈徐美姣,她让我们通知她妈妈她又被送到了精神病院,这已是辜湘红第九次被关精神病院了。

而此时,正在家中的徐美姣也处境危险,当时龙洞乡政府有五、六名人员闯入她家中,要求带她也到精神病院去,徐美姣对此予以了拒绝,后这些人才离去。到下午,徐美姣接到我们的消息后,去打探辜湘红的情况时,她告诉我们说她不敢去龙洞乡政府询问,去了肯定就回不来了。


吉林省敦化市“6•11”民师上铁路事件始末



原文网址: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512

一群被社会遗忘了十年的人们,一群为教育奉献了十年的民师;一群为寻求公平奔走的人们,一群为生存上访的维权民师。就在聘用他们的政府门前,就在辞退了他们的政府脚下;在他们追求的时候,被他们的政府大肆抓捕、羁押,使他们冷若冰霜的心灵再一次受到伤害和打击。
凄惨的过去
二、三十岁,是人生风华正茂的岁月,是民师们用青春和热血扛起敦化基础教育的岁月。敦化“普九”期间,民师们是最底层的教育工作者,凭着民师们对教育工作的热爱和对党和国家的无限忠诚,民师们默默站上了三尺讲台,却因“莫须有”的原因被辞退。十多年来,没有人倾听民师们的控诉和呐喊;十多年来,民师们在悲愤中始终坚持上访。从市政府到州政府,从省政府到中央……
民师们茫然,民师们从事了十多年的教育工作,到头来却被无情辞退。民师们悲愤,没有一个部门愿意倾听民师们的申诉,站出来为民师们辩护;没有人能听到民师们内心深处的呼声,没有人能理解民师们的苦楚。民师们怀疑,难道民师们三十几岁、四十几岁就老了,不中用了,十几年来,民师们饱受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折磨和痛苦……
黎明的曙光
就这样十几个春秋过去了,民师们的冤情一直被压抑着,埋没着,埋没着、压抑着…….,直到去年两会召开,民师们终于看到了新的希望,因为民师们看到了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在2010年度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中央信访调研报告提出:“统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实行地方责任制”,省内双辽市和珲春市出台了解决民办教师的具体方案,每个人的心中那份被压抑了很久的强烈愿望终于迸发出来—--民师们的明天就要来临了。
因为民师们的情况和双辽与珲春大体相同,其他怕地方都解决了,民师们的问题也快了。
2010年6月10,这个令敦化民师们难忘日子,全市共580名民师来到市政府请愿上访:请求政府承认民师们合格民办教师身份,参照相关县市解决民师的办法给民师们落实政策。然而市政府竟然调集全市大批警力,将政府大门团团围住,民师们只是合理合法的上访请愿,一切都在法律许可和信访的程序下进行。但是不论民师们怎样请求,市政府还是一句话,断然不承认民师们的民师身份,教育部门、信访部门和政府相互推诿、扯皮,拖而不决。
想当初,民师们都兢兢业业、默默奉献,撑起了敦化教育的一片蓝天。而今,民师们就是想让市政府给民师们一个公正说法,这样的要求还高吗?在烈日下民师们暴晒两日,然而民师们的政府却充耳不闻,恼羞成怒的一句话:“解决民师的指标被林业局占用了,市里没有编制。”多么荒唐的话语,把民师们维权推向了绝路。万般无奈之下,民师们准备上省城上访,在政府的授意下,警察把火车站围个水泄不通,长途客车站关个严严实实,严禁出租车拉载民师,整个火车站被封得像白色恐怖时期一样。万般无奈之下,民师们只得选择步行上访,沿着铁路线向西走,500名彪悍的警察面对孱弱的老民师,青天下的无奈发生。
冷酷的现实
太阳仍然炽烤着大地,上访的民师体力已严重透支,带着领导的命令警察们用哄骗、恐吓、引诱的方式对待民师,“快点回家吧、炒豆大家吃、枪打出头鸟”,让民师们停止维权的路。这时,一部分被警察围得走投无路的民师们走上铁路,然而民师只是沿路边前行,没有一个人提出卧轨,然而这时,不知是谁大喊,警察抓人了,在“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极不和谐的一幕发生了,大批公安人员冲向手无缚鸡之力的穷秀才,有的两人扭一个,有的仨人抓一个,还有的四人抬一个,更有甚者一帮人抬一个,把131名民办教师像抓小鸡一样,统统装上了防暴队的警车,任凭民师们怎样挣扎呼喊,……(警察打人了,警察抓人了)可怜的民办教师叫天天不应该叫地地不灵,瘦弱的身躯和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根本打动不了冷酷公安,头上、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夹杂着斑斑血迹,其中有两名民师还被公安揣到了路基下。无助的民师们,有的骨碌滚到了沟子里,有的被石头划得遍体鳞伤,有的脚踝和手腕被扭伤,直到现在还不能参加劳作。
由于天热、饥饿、气愤、惊吓、车内缺氧,当天有很多弱不禁风的民师突发心脏病痉挛,即便是这样,等120急救车来了以后,公安人员仍无动于衷,不肯放人,在救护医生“出现意外、你们负责”的质问下,公安才答应送病人去医院,且不同意民师做陪护,在医务人员及民师的再三追问下,(因为没有家属陪护,医院拒收)才答应去医院抢救,经抢救之后,又强行押回了公安局,进行传训和滞留。当天被120车拉走的就有7人次之多。
“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这是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可是当民师们看着公安局楼上的“人民公安”几个烫金大字,阵阵冷颤让民师们不敢提起当天在公安局度过的不眠之夜,民师们个个都是老老实实的民师,做梦也没想到以这种形式来到公安局,而今被公安两人押一个,两人看一个的,以对付罪犯的手段对付民师们
凄惨的一幕
131个民办教师,只是想讨个说法,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被500多个公安,30多辆警车活活拖到了公安局,更让人义愤填膺的是公安们对惊魂未定的民师采用恐吓、欺骗、隐瞒、诱逼殴打等多种手段,一一进行审训,一一逼供,否则就不让回家,有些胆小怕事的和不明真相的民师只有违心的承认自己有卧轨行为,签定了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才被释放。一直到第二天凌晨2 点多,有部分民师还被提审,6月11日早晨,有6 名拒不在公安早已用电脑打好的罪名材料上签字,被公安称之为组织者和策划者的而进行强行拘留了十天、十三天、十五天。
这就是敦化上访民师的上访遭遇,在对敦化民师进行赤裸裸野蛮打压后,还采取了跟踪、蹲坑等侵权行为对民师进行监视。在法制媾合国家,开放程度较高的今天,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行径。然而,当天的一幕更令人心酸,一位在哺乳期中的民师被押到公安局,孩子的姥姥几经周折抱着只有6个月大的婴儿从大蒲才河赶到公安局,只为了让宝宝能吃上一口奶水,婴儿啼哭声音打动了公安,允许母亲为孩子喂奶,孩子大口大口地吮吸着,哭声停了,可在场的所有民师和几个良知的公安都流下了热泪,哽咽声、抽泣声交织在一起。
坚定的信念
民师们伤心、民师们伤感、民师们愤恨经历了十年愚弄,经历了十年欺骗。民师们看到了政府的不作为,民师们看到公安的冷漠,这愈加坚定了民师们维权的决心和信心。

民师们誓言:
生命不息,维权不止。
敦化市全体民师发自心底的呐喊
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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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电子报:关注民生 替民说话 依法维权 理性抗争
编辑:忆仲
欲退出此电子报请来电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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