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权益观察:东莞女劳工方生淑十余年从事有毒生产患病得不到治疗 •大唐保定热电厂拆迁户寒冬中被停水停电停暖 •左晓环、戴幼萍、陈明光、郭清华消息四则 •温州小三盘村民继续维权

0 views
Skip to first unread message

民生观察

unread,
Dec 29, 2008, 11:26:24 AM12/29/08
to minshenggu...@googlegroups.com

劳工权益观察:东莞女劳工方生淑十余年从事有毒生产患病得不到治疗

方生淑是重庆市人,今年四十二岁。1996年,方生淑从重庆老家来到东莞凤岗镇天艺塑胶丝印制品厂打工,期间除了有一年多回家照顾小孩外,十余年来她一直在这个厂上班,直到现在。

 

方生淑告诉民生观察东莞志愿者,她在天艺塑胶丝印制品厂主要从事手表表带表面加工工作,即将表带在化学品中渡成银色。方生淑说,她所在的车间有几口大缸,分别装有氢化钾、光银水等,每次表带要在每个缸浸泡一分多钟后才能取出。为了工作方便,方生淑等人浸泡时并没有戴手套,做工时,总会有液体溅到手上。刚开始接触这些物品时,方生淑说感觉有强烈的气味,人闷闷的,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方生淑十余年就这样干了下来,2006年开始,她开始感到身体不适,头昏头晕,心慌,手痒。20068月,方生淑第一次在当地医院住了一个星期;200712月,方生淑第二次住院;20087月,方生淑第三次住院,因为此前药费一直是她自己出的,这次她只住了三天就出院了。发工资时,厂方竟要把这三天的工资扣除。方生淑和她同在这个厂工作的丈夫郑中灿到凤岗镇卫生监督所投诉后,厂方才没有扣工资。

 

2008年下半年,方生淑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方生淑刚进这个厂时,人很胖,但现在整个人瘦了一、二十斤。这时,她不仅头昏头晕,心慌,手开始腐烂。方生淑两个大指的指甲都脱落,后又慢慢长,到现在还未长全。同时,方生淑还经常呕吐黄水。方生淑说,她头晕起来非常厉害,人都不敢走动,感觉像坐飞机一样。

 

郑中灿告诉我们说,方生淑今年十月上班时曾昏倒两次,过很长时间人才能恢复。郑中灿说方生淑现在身体很虚弱,躺在沙发上常常起不来,脸色卡白,就像死人一样。方生淑睡着了的时候,他见其总是不断地在身上抓痒。夫妇二人认为,这些都是方生淑十余年从事有毒生产造成的,二人认为这是职业病。200811月,方生淑到东莞市职业病中心一门诊部进行了鉴定,但直到现在还没有结果出来。同时,方生淑还到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投诉了工厂,指控这个厂劳保条件差,致使职工患上职业病。

 

方生淑夫妇二人找到厂里时,老板说:"厂里没钱为其看病""干不了你可以辞工"。半个月前,方生淑夫妇再次找到厂里,当时老板不在,老板的弟弟说:"你不就是想要点钱吗?""你不是投诉了我们吗?我宁愿捐五万块钱给灾区,也不给你"。

 

方生淑说,她现在急等着钱治病。虽然夫妇二人一直在外打工,但工资都很低,除去家里开销,她家没攒到什么钱。据方生淑介绍,她最初进这个厂时,每天底薪只有十二元五角,后来最高每天只有十八元。在厂里经常加班,经常晚上要干到一点半、二点才下班,有时还要干到凌晨四点,加上这些加班工资,每个月也只能领到千余元的薪水。到了2005年,方生淑等人的工资才按当地最低工资,每月底薪达到六百九十元,加上加班工资每月大约为一千六、七百元,但如果在厂里吃住,每月要扣去生活费三百多元。现在,方生淑因身体差被调到从事包装工作,少了加班费等,每月只能拿到七百余元的工资。

据了解,东莞凤岗镇天艺塑胶丝印制品厂是一家港资企业,老板姓陈,工厂有员工三百多人。直到一年多前,这个厂才为工人交社保。方生淑、郑中灿在这个厂里工作都超过了十年,按新劳动合同法,二人都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今年签合同时,厂方只愿意给方生淑签三年劳动合同,后在她的抗议下,才改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郑中灿说,由于他们夫妇长年在外打工,家中老房子都垮了。小孩正上中专,正用钱,如果妻子身体再垮了,他真不知该怎么办。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12-29

 

大唐保定热电厂拆迁户寒冬中被停水停电停暖

民生观察保定志愿者消息,今天下午四、五点钟,大唐河北保定热电厂一副书记带领四、五十人来到保定热电厂第一生活区,强行将该生活区内三栋住宅楼停水停电。此时,三栋楼上还有许多没签拆迁协议的"钉子户"。

 

民生观察此前曾多次报道过大唐保定热电厂"最牛钉子户"张慕春的消息,张慕春曾数年在其临街的房子内悬挂标语抗议强拆。200871日,经过协商,张慕春及其家人与保定市新市区政府、保定市热电厂签署协议后,搬出了原来的房子。可时至今日,保定市热电厂却拒绝履行协议。1127日,张慕春的父亲和八十多岁的老奶奶被迫搬回了保定热电厂第一生活区,和该生活区内其它"钉子户"们共同生活。

 

为了逼迫众"钉子户们"搬迁,1125日,保定热电厂就将第一生活区供暖管道堵死了,居民们只能用电取暖。现在电也停了,今天保定市的气温最低达到零下七、八度,大家反映如此寒夜不知该怎么度过。

 

据了解,现在职工们面临拆迁是因为热电厂一生活区整体改造工程,拆迁后这里将建新住房。对于搬迁,居民们说,他们的房子居住的时间并不是太长,现在还能住,可工厂却逼着大家搬迁。这里住的都是电厂的老职工,大家都不愿意搬。搬迁后,这些老职工要买新房,由于年龄大,银行不给贷款。

 

对于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工人们的房子只按千余元每平方米进行补偿,而工人们购买所谓安置房,得按约二千多元每平方米的高价进行购买。工人们说,工厂内部建房,不能等同与市场上的商品房开发,应以集资建房的形式进行,工厂不能把此当成牟利的工具。

 

正是因为这样,许多职工拒绝搬迁,成为所谓钉子户。为了逼迫职工们搬迁,大唐保定热电厂除了派一些身份不明人员到每家每户骚扰外,还下文要求对不签拆迁协议,不搬迁者予以"下岗"。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12-29

左晓环、戴幼萍、陈明光、郭清华消息四则

 

1、左晓环考博士被拒绝录取。四川维权人士左晓环今天发来多条消息说,他被劳教出狱后,一直没工作处在失业状态,甚至连低保也拿不到。最近左晓环参加博士考试,上线却不能被录取,原因还是其以前遭人污陷,被指说过"胡锦涛要倒台"等话。

 

不仅如此,回到老家乐山的左晓环继续受到警方的监控。近期乐山国保杜队长给他发短信警告他"你千万不能再有过激行动"。

 

2、武汉访民戴幼萍被证实关进了"法教班"。此前我们多次报道了武汉访民戴幼萍的消息,戴幼萍是在本月初到北京上访被抓回武汉的,抓回武汉后,其家人一直打听不到她的消息,官方也拒绝透露她的消息。前天,戴幼萍的丈夫给我们打来电话说,他刚收到戴幼萍的电话,戴幼萍告诉他说她被关在汉阳的一个看管所内,又进了所谓的"法教班"。

 

3、武汉访民陈明光从拘留所转到"法教班"。 武汉访民陈明光本月中旬从北京抓回武汉后,先是被关在武汉额头湾的"法教班"内,后转到拘留所被拘留十天。昨天陈明光给我们打来电话说,他拘留期满后,又被转回额头湾的"法教班"了。

 

4、北京市人大职工郭清华上访被打被拘被劳教被判刑。郭清华是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庄镇小辛寨村人,此前她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保洁女工,2002年她因二千余元工资没领到开始上访。2003919日,郭清华在北京市人大上访时被人大的保安殴打,同年的1019日至26日被拘留;200476日至200535日,因骂警察"屁股眼"被控妨害公务罪判刑八个月;2006516日,郭清华在全国人大上访时被人大保卫处保安殴打;200745日至200844日郭清华被劳教一年,原因是她不停给北京市政法委打电话,"扰乱了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2008年奥运会期间,郭清华先后被关押于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庄镇敬老院,一直到113日才获释;20081212日,郭清华在北京市政府信访室上访时手机被摔坏。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12-29

温州小三盘村民继续维权

胡锦涛总书记、主席、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

现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袒护温州市洞头县府与民夺利、坑害百姓、对抗中央、非法用海行为,本应依法判决撤销该县府违法行政行为而仅判确认违法的错误判决的司法不公事实,向你们报告,并请求责成最高院对本案立案再审:

是造"别墅"重要还是确保渔民们赖以生存的海涂重要?!

地方政府阳奉阴违,对抗中央法律规定该批准而未经批准是否违法?!原判予以袒护怎么办?!

这些众所周知的问题,现实中解决起来为什么这么难?!我们向最高院申诉已半年,但音讯杳无,为此,我们不得不告"御状"!

一、未经国务院批准非法用海284公顷,对抗中央政府。

《海管法》规定:填海50公顷以上,围海100公顷以上,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可是,现洞头县府填海造地高达284公顷,却未经国务院批准。虽经浙江省围垦局批准,但批准的用途为"水产养殖",洞头县府又擅自篡改为"填海造地"大搞房地产开发。

《海管法》规定审批的面积是硬杆子,284公顷比50公顷超5.608倍,比100公顷超2.84倍,这是小学生也会算的,因此,这绝非不懂法律的问题,而是明目张胆地藐视法律,对抗中央政府!更严重的是围垦许可证本该是284公顷,竟敢篡改为2.84公顷,缩小100倍。这是瞒上欺下,篡改公文。这样的行为,轻说是政令不通,重说有地方割据之嫌!我们坚信党中央和全国人大、中央政府决不会容忍这样的行为发生!知之,定会严查严究,以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二、非法"废证"、置民于水火之中。

党和国家、关注民生。可是洞头县府反其道而行之。

我们渔民,是靠海生存的。

1983年中央发了1号文件,同年浙江省府执行中央1号文件发了34号文件,1984年当时的洞头县府执行中央和省的文件,给我们村发了《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并强调注文:"使用权长期不变,受国家法律保护",为我们生存提供了根本的保障。

现洞头县府为搞非法填海造地的非法工程扫清"障碍",于2002年发了一纸《通告》废止前洞头县府发的《浅海滩涂使用权证》。

中国的老百姓是最善良的,往往采取"民不与官斗"的忍耐主义,但村民们为了生存,状告洞头县府"废证"行为违法,诉讼历经漫长的五年。这五年中村民们历经艰辛,不少人被打、有的人被抓,坐牢苦不堪言,最后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确认洞头县府废证行为违法。我们获得"胜诉",但案结事不了。

三、将依法本应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仅以"确认违法"判决,实是对违法行政者的袒护和放纵,是对我们百姓即继续侵害,是典型的司法不公。

1、法院屈服于权力:

本案应判决:依法撤销洞头县府的违法"废证"的具体行政行为(省高院判决书中也白纸黑字这么写),法院却屈服于权力让步判决为:确认洞头县府"废证"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这"撤销"改为"确认违法"是给违法者庇护,给合法这以打击,显属典型的司法不公!

2、有证无海,何以生存?

既然省高院确认洞头县府"废证"违法,那么,我们的《浅海滩涂使用权证》仍然合法有效,但实际上我村该权证的用海海面,已被洞头县府上述非法的"填海造地"工程所侵占,我村的《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已成为废纸一张,我们是靠海生存的,无海我们吃什么?!怎么生存?!

现洞头县府在骗取部分渔民撤诉时,曾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抛出《和九条》,即和解的九条承诺,其中一条明确承诺:在这284公顷的海面中,留出1000亩仍作"水产养殖",其中463亩给我村,但是,部分村民撤诉后,县府却不兑现。他们就是这样说话不算数,写了也不算数!怎么能取信于民?! 这也不怪,因为官不是民选的,而是上级封的,但奇怪的是:他们为什么敢如此明目张胆地对抗中央?!其实也不怪:因为中央不直接影响他们的升迁和处罚嘛!

3、本案的《浅海滩涂使用权证》是前洞头县发给我村集体的,应是全村每一个村民都有份的, 可是省高院却只以"承包的养殖户"为适格原告,其他采民(自由采海产品的村民)等非承包养殖户均排除在原告之外。这样,在政府软硬兼施的手段下,一部分原告撤诉,一部分被法院以与"废证"无利害关系为由,剔出原告行列。最后只留下10户受到赔偿,赔偿总额只有186762.5元。这186762.5元,与全村渔民生存比,是杯水车薪,渔民们能吃几天?!

四、对抗国法和中央政令渔民无滩涂何以生存

我们坚持依法有序维权已六年了,不愿当奴隶的人们,法律意识提高了。《宪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已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权。《物权法》第48条、第58条也已进一步规定,法律规定的滩涂是集体的不动产。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①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不变,②土地承包权长期不变。

但是,地方政府目无国法,无视中央决定。

我们草民坚持六年非暴力的理性维权,地方政府就是不理,这是官场的病态。为了生存,我们无奈再告"御状"。

五、依法请求:

您们日理万机,忙于国事,实在不忍打扰。但我们想起胡总书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教导,想起温总理引用林公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为座右铭,我们就信心百倍,故向您们依法请求:

1、由全国人大对本案执法监督,责成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立案再审!

2、由国务院对浙江省围垦局和洞头县府藐视法律、对抗中央,非法发证(围垦许可证)和非法用海的行为责令立即停工并严肃依法查处!将"地方割据"扼杀在萌芽状态,利国安民!

3、责成浙江省府责令洞头县府立即还我村合法的浅海滩涂463亩,救救全村百姓!

百姓多艰辛,生存是根本,

夺海逼绝路,乞求救民生!

古云:"法正则民安,民安则国泰"。害民必害国,故请求您们为民作主,为国护法,维护我国大一统的法律的绝对权威和党中央及中央政府的绝对权威,安民利国!

特此泣血报告!

(附《申诉书》和《判决书》等)

浙江省洞头县北岙镇小三盘村村民(签名附后)

20081227

 

 

Reply all
Reply to author
Forward
0 new mess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