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公司與管委會簽訂社區「機電維護」合約,合約服務內容通常包含了公共區域設備之固定巡迴檢查、24小時緊急機動搶修(如整棟缺水)及換燈管等。 設備損壞之維修或更換,涉及範圍除了社區機電設備種類繁多、使用年限不一及材料本身因素外,尚須考量社區建築物整體之結構或管委會乃至住戶提出之施作方式需求,機電公司必須配合尋找適合之施工方法,而不同的施工方法所產生的工資成本亦不同,以上種種因素所致,造成估價不易,因此「機電維護合約」除合約另有載明,通常並未包含設備損壞時工程施作之工資!
當設備故障時,維護廠商應該「主動」提出,先行說明需更換設備之原因,材料品牌、規格及數量,最後再對「委員會」提出估價參考。而委員會除了比價外,亦要評估廠商提供材料之品質(例如是否通過CNS、ISO…等)、保固年限、廠商負責任的擔當…等。 社區機電設備尚在建設公司提供的保固期內,是否就可以不用做例行的「設備保養」檢查?
首先釐清觀念,「設備保固」不等於「設備保養」喔!建築物完成之後,建商通常都有一年的保固,有些甚至承諾做到兩年的保固。 所謂保固指設備故障時由建商免費修復(耗材不列入),但修復期限視原施作廠商之調度能力而定,且未提供設備保養檢測及24小時緊急機動搶修服務。因此容易有下列情事發生: - 無例行保養檢查:原廠商沒有固定做發電機試車、電瓶、機油、散熱水…等檢查,造成停電時發電機無法啟動。
- 消防設備檢查未確實:原廠商沒有做消防機組的試車…等檢查,造成火災問題發生了,消防設備無法使用等問題。
- 機動搶修速度慢:化糞池溢出、住戶無水可用等緊急狀況時,原廠商搶修速度要半天以上或是隔天才來,因為他們的工地已經移到較遙遠的地方。
- 耗材維修困難:社區大樓耗材如日光燈、開關蓋板…損壞了,找不到人維修。
以上工作實際上都不是保固廠商的份內工作。當社區有住戶搬入時,就應該要有機電維護廠商的進入,做好固定試車、檢點的動作,同時做好24小時緊急搶修之任務。 若社區屬於超高樓層、戶數甚多,且目前已經在使用中,但社區滅火器、消防緊急照明燈…等尚未就定位,更應該要有機電廠商的服務以保障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若大樓高達16樓以上,為了保障社區安全,委員會所洽詢的消防廠商最好要有16樓以上高樓層檢修申報資格的「消防檢修機構」服務為佳。另外,社區電氣修護部份要找具有「電器承裝業」資格之廠商才符合法定程序,比較不受爭議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