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萬曆二十四年重建乾清、坤寧兩宮工程的《兩宮鼎建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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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4, 2010, 8:08:15 PM3/4/10
to 明清私塾
明代腐敗的營建制度
單士元
從一本鳴冤錄談起
在明代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重建乾清、坤寧兩宮的工程中,主持的官員中有一名營繕司郎中賀盛瑞,由于在工程中節餘九十萬兩白銀,既沒有給掌權太監
行賄送禮,也沒有和工部官員私分,其結果是被加上一個"冒銷"(虛報)工料的罪名而罷官。他寫了一個"辯冤疏"向皇帝申訴,說明他確實沒有貪污,而是想
方設法爲皇家效勞。但萬曆皇帝不理政事,有二十多年沒坐朝。這位官員便憂鬱而終。他的兒子賀仲軾根據父親的筆記及生前口述,寫了《兩宮鼎建記》一書,詳
述他父親主持施工的經過,幷把那辯冤疏附在後面。這本《兩宮鼎建記》幷不是關于營建技術的著述,文字水平也不高,實際是一部表功狀和喊冤錄。從這本著作
中也反映出明代晚期營建皇宮極端腐朽的內幕:貪污勒索,侵吞盜竊,無所不用其極,成爲當時社會政治的一個縮影。
貪污受賄,公然爲之
明朝中葉以後在營建方面采取了買辦收購方式,因而出現了一批供應皇家建築材料的商人。這是資本主義萌芽的一種反映,但是對宦官、官僚有極大的依附性。兩
宮初興,鑽刺請托,蟻聚蜂囤;廣挾金錢,依托勢要。宦官和工部官員靠受賄發財,商人靠宦官和工部官員營利,上下勾結,形成一個吸血網絡。
從《兩宮鼎建記》的序言可以看出當時的風氣。這個序是作者賀仲軾的朋友丘兆麟所寫,公然寫到"朝廷建大工,莫大于乾清、坤寧兩宮,所費金錢有原例可援,
乃先生省九十萬。夫此九十萬何以省也?是力爭中(太監)垂涎之余,同事染指之際者也。割中之膻,而形同事之涅,不善調停人情而諧合物論,莫甚于此"。從
這段序言可以看出明代政治的概况。在官僚集團的心目中,省這九十萬兩白銀反而會招禍,是不善調停人情。他兒子說他父親之被謫也宜也。雖然有所憤慨,却也
反映出明代官僚貪污的程度。
營建皇宮的大權操于宦官之手,主持者爲內官監,再上則爲東廠司禮秉筆太監(皇帝的特務頭子秘書)及其爪牙。這批太監貪污受賄,乾沒(侵吞)、冒報、盜竊
已屬公開之事。其中還有一項是利用財政上兌換的差價進行剝削,如每一兩鑄錢六百九十文,市上每四百五十文換銀一兩,給與夫匠工食則以五百五十文作銀一
兩,收利一百四十文。......則發銀萬兩可積銀二千五百餘兩矣。由此可知只在兌換差價這一項,剝削工匠就達到1/4以上。營建皇宮所耗銀兩前後何止千萬兩,
那就是說至少有數百萬兩被太監、官僚侵吞。這是不露形迹的剝削和貪污。
至于冒報人夫數字也有一段記載。兩宮開工,公(指賀盛瑞)命止出夫百名。是日同科道管工者同至工所(工地)報五百名。公曰工興才始,不遵令者誰也。詢之
者乃內監......虛報出工數字竟然多出四倍。從這本鳴冤錄中也可以看到宦官和工部官員之間的矛盾。太監主持工程和監工,工部官員主管施工。其中提到太監命人
往外抬剩料和渣土時,工部官員要進行檢查,太監非常尷尬,央求官員放過。官員爲了拿太監一把,于是放行了。一般說來各層太監的貪污和侵吞要甚于工部官
員。因爲太監不僅掌握實權,而且更爲貪婪凶狠。
明代營建皇宮的買辦制度
明嘉靖以前,一般都是派官員直接往産地派民工伐木、燒磚以及采購各種建材幷派出大批隨員、軍士、錦衣衛督工。《明會典》記載,正德九年重建乾清、坤寧二
宮,起用軍校力士十萬,差工部侍郎一員、郎中等官四員,奉敕會同各該鎮巡官督屬采木燒磚。這種由皇家直接經營的備料,不僅動用大批人力,而且財政支出浩
大。更重要的是由于侵擾百姓造成逃亡,甚至激起暴亂。嘉靖以後開始施行收購買辦制度,以銀二萬兩發江南而鷹平(木)至,以銀二萬兩發蘇州而金磚至,以銀
二萬兩發徐州而花斑石至,未嘗添注一官。後來又改在北京附近許可商人開窑燒制磚瓦,幷許可商人運木到北京,由政府收購。這是明中葉以後政府財政匱乏而采
取的措施,但也反映了商業資本主義的興起。
商人對封建統治階級的依附性表現爲:商人對太監行賄得找靠山,同時因必須向工部領取執照,又受工部官員挾持。有一次兩宮營建需用銅料二十一萬斤,顯然是
冒報。官員明知丁字庫銅積如山,可是不向太監行賄就無法領料。于是想出一個辦法,向商人限期限價勒令采購二火黃銅二十一萬斤。銅商估計去南方采購不僅會
賠錢,而且時間也來不及,只好向工部哀求。官員就叫銅商向管丁字庫的太監行賄,太監提出要二百兩銀子的幹禮,銅商估計要比采購所賠的錢少,只好忍痛行
賄。太監這才給工部官員銅料。從這件事也可以看出太監、官僚、商人之間的勾結和矛盾。一般商人處在被敲詐地位,但領取執照的商人有太監爲靠山,以皇商名
義不僅夾帶私貨,偷稅漏稅,而且假借運送皇木,勾結地方官勒派百姓拉纖。儘管他們之間有矛盾,但在牟取私利這一點上都是一致的。
在《萬曆野獲編》中,有這樣一段記載可以做旁證:天家營建,比民間加數百倍。曾聞乾清宮窗一扇稍損欲修,估價至五千金,而內猶未滿志也。蓋內府之侵削,
部吏之扣除,與夫匠頭之冒破(虛報冒領),及至實充經費,所餘亦無多矣。余幼時曾游城外一花園,壯麗軒敞,侔于勛戚。管園蒼頭及司灑掃者至數十人。問
之,乃車頭洪仁別業也。(洪)本推挽長夫(工頭),不十年即至此。又一日于郊外遇一人坐四人圍轎,前驅呵叱甚厲。窺其幃中一少年,戴忠靖冠,披鬥牛衣,
旁觀者指曰:此洪仁長子新入資爲監生,以拜司工內爲父,故妝飾如此。
工部官員盜竊皇宮建材營建私第
嘉靖三十六年,工部尚書趙文華主持營建皇宮,大量利用木材磚瓦等建築材料,營造他自己的私宅。嘉靖皇帝見正陽門工程緩慢,不大痛快。一次登高望到遠處一
片樓閣亭台非常壯麗,問是誰的宅子。左右說是趙文華的新居,又說趙文華把工部的大木弄去一半爲自己建府。皇帝便問首輔嚴嵩,嚴嵩替趙文華開脫。皇帝派太
監去打聽,果然是盜竊皇木。這個趙文華從此得罪。(《國榷》卷六十二)
趙文華是明代著名奸臣嚴嵩的心腹,嚴嵩是嘉靖的首輔。他勾結宦官,廣植爪牙,排除异己,貪污受賄,無惡不作。甚至伊王在洛陽要擴建王府也要向他行賄(伊
王請求十萬兩,答應到手後給嚴嵩二萬兩《明史*胡松傳》)。當趙文華被嘉靖皇帝罷官流放後,嚴嵩又乘機吞沒了趙文華的钜萬家私,派人運送到嚴嵩自己的家
鄉,公然讓沿途官員私役民夫護送。
如前所述,嘉靖朝營建最爲頻繁,這一朝嚴嵩當權最久,他不僅大量貪污營建費用,即連邊防、民政、水利......舉凡財政支出無不從中侵吞,以至鬻官賣爵,視官
爵高低定賄賂數額。他兒子嚴世蕃也當上工部侍郎,大量中飽侵吞營建費用。
這樣的貪官權奸,嘉靖皇帝長期倚之爲左右手。到晚期由于禦史連續彈劾,嚴嵩終于敗露,嘉靖四十四年即皇帝死前一年,抄了嚴嵩的家,從他江西老家所抄出的
財産爲:黃金三萬二千九百六十九兩,銀二百零二萬七千零九十兩有餘,玉杯盤等八百五十七件,玉帶二百余束,金銀玳瑁等帶百二十余束,金銀珠玉香環等三十
余束,金銀壺盤杯箸等二千八百八十余件,龍卵壺五,珍珠冠六十三,甲第六千六百餘楹(間),別宅五十七區,田塘二萬七千三百余畝,餘玩不可勝紀......又寄
貸銀十八萬八千餘(兩)(《國榷》卷六十四)。至于嚴世蕃的家産,只提到"追贓二百萬兩"。這些家産加起來,竟然超過了國家歲收和國庫所存。可是當時的
百姓却是骨肉相食,邊卒凍餒。
太監的貪污
明代從永樂起就開始重用太監,朱棣派遣鄭和下南洋就是一例。而營建北京也是由太監阮安主持。其後有好幾代皇帝重用官僚,而像嚴嵩那種專權的首輔大臣不
多。正統朝的王振,成化朝的汪直、穀大用、曹吉祥,正德朝的劉瑾,到天啓時的魏忠賢,太監的權勢達到了極點。營建皇宮自不必說,正德朝把太素殿油飾一
下,就花掉二十萬兩白銀。
明代物價變動得很厲害,堪稱奇昂。按照記載,明代貧農五口之家一年的生活費大體可定爲五兩至十兩白銀(赤貧農民的生活簡直無法想像。真是吃猪狗食)。那
麽二十萬兩白銀可以供幾萬戶貧苦農民一年的口糧。
至于太監貪污受賄的程度就更厲害了。根據正德朝提督東廠、司禮秉筆太監劉瑾被抄家時的財産粗略計算一下爲:
黃金二十四萬錠,又五萬七千八百兩;元寶五百萬錠;銀八百萬錠,又百五十八萬三千八百兩;寶石二鬥;金甲二;金鈎三千;金銀湯鼎五百;袞服四;蟒服四百
七十襲;牙牌二櫃;甲龍甲三十;玉印一;玉琴一;獅蠻帶一;玉帶四千一百六十。又得金五萬九千兩,銀十萬九千五百兩,甲千餘,弓弩五百。(見《國榷》卷
四十八)
當正德皇帝看到這份財産清單的時候,幷不介意,只是見到弓甲才發怒,認爲劉瑾要造反。他把劉瑾財産沒收之後,不交國庫却貯藏在他的秘室豹房,作爲皇帝個
人揮霍的私財。由于他荒淫無度,在祭祀天壇跪拜時嘔血不止,回宮後很快就死了。
動用官軍營造私宅
明代營建皇宮和北京城,除募集工匠外,官軍是一支主要力量。因此工部和兵部發生密切關係。太監和工部官員可以公然借營建貪污受賄,而掌管軍隊調動的官員
或者和兵部有關係的官員,在撈不到營建肥缺的情况下,要從軍工身上撈一把。有的官僚公然動用大批軍士營建私宅。在成化朝,太監汪直當權,手底下有兩名兵
部官員陳鉞(兵部侍郎)、王越,還有一個平衛左所的武官朱永。這些人動用了兩千軍工爲自己營建私宅。這件事不見于官史,但通過一件戲劇性的資料留存下
來。當時宮廷有一次宴會,當中穿插了一個滑稽節目(這是中國宋金以來雜劇的形式),一個叫阿丑的宮廷御用演員,假扮成穿軍服的太監,挾雙斧,踉蹌而前。
人問之,曰:我汪太監也。已,左右顧其手,曰:吾惟仗此兩鉞耳(陳鉞、王越)。又一次,朱永時役兵治私第。阿醜複裝爲楚歌者曰:吾張子房,能一歌而散楚
兵六千人。曰:(似相聲中之捧哏者)吾聞之楚兵八千人,何以六千?曰:其二千在保國府作役耳!上笑,永懼而罷役。(《國榷》卷三十九)
這個叫阿丑的演員很善于插科打諢,通過這段戲劇性的表演,可以看出當時太監官僚動用軍士爲自己建造私第,竟達兩千人之多。那麽用民工和爲皇宮準備的木料
磚瓦以營私,則可想而知。當時一些御史所不敢彈劾的事,却由一個服賤役的演員阿丑把它公之于宮廷宴會之上,可見明代政治腐敗到何等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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