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纪事本末》校读:
一个史源学实习
徐 泓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暨南国际大学
一、前言
在有关明代史的典籍中,《明史纪事本末》是一部得到学者高度评价的经典作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赞它:“排比纂次,详略得中,首尾秩然,于一代事实极为淹贯。" 在中国史学史上,是纪事本末体臻于完善之作。 在明代史研究上,是一部经常被当作原始资料运用之作。因为在此之前的纪事本末,都是根据现有的史书编辑而成的,如《通鉴纪事本末》是依《通鉴》改编成的,史料价值不高;而《明史纪事本末》成书于顺治十五年(1658),在乾隆四年(1739)官修《明史》之前七十三年,其于史料之取舍及评论史事之观点,有不少与《明史》有出入的地方,史料价值颇高。因此被近代史家认为是一部 “可以与《明史》互为补充", “是最有用和最可靠的有关明史的早期著作之一" 。 《明史纪事本末》自出版以来,三百多年间,一直被史学界认为是“研究明代史事的基本之一"。
《明史纪事本末》尚有《补遗》六卷,藏书家罕见著录,惟吴寿暘《拜经楼藏书题跋》纪载之,云:“旧钞本《纪事本末备遗》二册,不分卷,亦无序目,撰人名截去。首册为〈辽左兵端〉、〈熊王功罪〉、〈插汉寇边〉,二册为〈毛帅东江〉、〈锦宁战守〉、〈东兵入口〉。凡六篇》。"吴氏旧钞后归陆存斋心源。“其书体例,全仿谷氏,祇末篇无论为小异耳。观卷中附注有“详〈流寇之乱〉、〈崇祯治乱〉"等语;傅以礼的跋文曰:
此两篇乃《明史纪事本末》书中子目,疑为一书。后以事关昭代龙兴,恐有嫌讳,授梓时始别而出之,如邹漪刻(吴伟业)《绥寇纪略》特阙〈虞渊沉〉中、下两篇,未可知也。以所载皆此书所遗,依此书一篇一卷之例,改题《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勒为六卷。
另有彭孙贻所作《明朝纪事本末补遗》五卷(〈秘书告成〉〈科举开设〉〈西人封贡〉〈西南群蛮〉〈宦官贤奸〉),也是增补谷书之作。中华书局新点校本《明史纪事本末》将两种补遗均纳入出版。
《明史紀事本末》的優點,是它能在明代近三百年千頭萬緒的史事中,提綱挈領,疏而不漏地,選取八十個專題,記載明代重大史事,包括了政治、軍事及典章制度的基本內容,涉及漕運、河工、礦監、稅使等與國計民生攸關的問題。1996年,中国明代研究学会主办“明代典籍研读会"重读《明史纪事本末》。首先仔细校读中华书局版《明史纪事本末》〈开国规模〉,作为一项史源学实习。 史源学是陈垣先生先生创的。什么是史源学?简而言之,史源学就是一门寻考史料来源的学问。陈垣先生认为,研究史着,应该认真寻考其所依据的史料来源,以考察其根据是否可靠,引证是否充分,叙述是否正确。他常说:“史源不清,浊流靡己。"并强调“读史必须观其语之所出",对于史书的记载,“非逐一根寻其出处,不易知其用功之密,亦无由知其致误之源"。史源学是史学研究工作的基本功夫。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陈垣先生为了传授史源学之精神,先后在北京师范大学、辅仁大学、北京大学开设了《史源学实习》课。这门课的讲授方法是:(1)选定教材。选择近代史学名著,如赵翼的《廿二史札记》,顾炎武的《日知录》,全祖望的《鲒埼亭集》等,“一一追寻其史源,考正其讹误,以练习读史之能力,警惕着论之轻心"。选读名著可使学生从中得到更大教益,尤其通过自己动手寻考其史源,如能发现名家大师在引证史料中的讹误,会大大激发起学生研究的兴趣,增强研究信心,并认识到即使是名家大师之作,也会有错。学术乃天下公器,不分大师、学生,在学术上,人人平等,不須盲目迷信权威;陈垣先生说:“毋信人之言。人实诳汝。"(2)寻考史源,要进行实作。陈垣先生说:“空言不能举例,讲授不便,贵乎实习。"每次上课,都要从所选定的名著中抽出一二篇,交学生“抄好后即自点句,将文中人名、故事出处考出;晦者释之,误者正之。隔一星期将所考出者缀拾为文,如《某某文考释》或《书某某文后》等"。他要求学生从四个方面寻考史源:“一、看其根据是否正确:版本异同,记载先后,征引繁简。二、看其引证是否充分。三、看其叙述有无错误:人名、地名、年代、数目、官名。四、看其判断是否正确:计算、比例、推理。"由于采用实习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经过自己实践得到的经验教训,印象深刻,效果更为显著。
我们的《明史纪事本末》校读工作,就是学习陈先生史源学方法。最早由徐泓写成〈《明史纪事本末.开国规模》校读:兼论其史源运用与选材标准〉、〈《明史纪事本末.严嵩用事》校读:兼论其史源运用及其选材标准〉及〈《明史纪事本末.南宫复辟》校读:兼论其史源运用及其选材标准〉,引起研读会同仁们的兴趣,已完成〈太祖平闽〉〈太子监国〉〈江陵柄政〉〈沿海倭乱〉〈平定东南〉〈东林党议〉〈安南叛服〉〈王振用事〉〈矿税之弊〉〈崇祯治乱〉〈魏忠贤乱政〉〈河漕转运〉〈平浙闽盗〉〈平南赣盗〉〈平郧阳盗〉〈平山东盗〉〈俺答封贡〉〈更定祀典〉〈平徐鸿儒〉〈平河北盗〉〈太子监国〉〈郑芝龙受抚〉〈大礼议〉〈平固原盗〉〈甲申之变〉〈仁宣致治〉等28篇的校读。
《明史紀事本末》校讀成果出版情況一覽表
作者 | 篇名 | 出版資料 |
徐泓 | 《明史紀事本末‧開國規模》校讀:間論其使原運用與選材標準 | 《台大歷史學報》,20期,1996 |
徐泓 | 《明史紀事本末‧嚴嵩用事》校讀:兼論其使原運用與選材標準 | 《暨大學報》,1期,1997 |
徐泓 | 〈《明史紀事本末.南宮復辟》校讀-兼論其史源、編纂水平及其作者問題〉 | 《明史研究論叢》第六輯(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暨明史研究室成立五十周年紀念專輯),頁167-193。 2004.07, |
林麗月 | 讀《明史紀事本末.江陵柄政》--兼論明末清初幾種張居正傳中的史論〉 | 《師大歷史學報》,24期,1996 |
吳智和 | 《明史紀事本末.王振用事》校讀 | 《華岡文科學報》,23期,1999 |
邱炫煜 | 《明史紀事本末》史論出自蔣棻代作說 | 《第一屆兩岸明史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1996 |
邱炫煜 | 《明史紀事本末.開設貴州》校讀:兼論作者的史識與全書的評價 | 《明代研究通訊》,2期,1999 |
邱炫煜 | 《明史紀事本末.鄭芝龍受撫》校讀 | 《僑生大學先修班學報》,9期,2001 |
邱炫煜 | 《明史紀事本末.平徐鴻儒.附王好賢、于弘志》校讀 | 《僑生大學先修班學報》,11期,2003 |
陳怡行 | 《明史紀事本末》卷四十五「平河北盜」校讀 | 《明代研究通訊》6期,2003 |
唐立宗 | 讀《明史紀事本末•平南贛盜》 | 《明史研究》,第9輯, 2005.06 |
《明史纪事本末‧大礼议》校读 | 《明代研究》,第 8期, 2005 | |
徐泓 | 《明史紀事本末.仁宣致治》校註 | 《东吴历史学报》第38期,2018.06 |
“明代典籍研讀會"是由“中國明代研究會"主辦的,會員每兩個月集會一次,共同研讀明代典籍,《明史紀事本末》是選讀的第一部明代典籍。詳見http://www.history.nccu.edu.tw/ming/
大陆史学界早年有刘毅翔,其〈《明史纪事本末》一勘〉刊载於《历史研究》1980年05期。官大梁〈《明史纪事本末·太祖平滇》校点拾零〉发表三则校正,刊载於《学术研究》,1981年第4期(05.01) 。后继者如王兴亚、周桂林、贾艷敏、韓慧玲、刘杰等也都是校正一二则或三五則而已。近年才有人做较详细校注工作,如韩慧玲,〈《明史纪事本末》明蒙关系史料研究〉,内蒙古大学博士论文,2012。阚琉声,〈《明史纪事本末·东林党议》与《东林始末》关系考〉《齐鲁学刊》,2015年第1期(01.15) 。张二刚,〈《明史纪事本末》中外关系史料研究〉,河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 2015。 尚未引起较多的关注。
二、校读《明史纪事本末》
1. 以中华书局新点校《明史纪事本末》(1977)为底本
(1) 过去读《明史纪事本末》用的是商务印书馆的《国学基本丛书》本,字小而模糊,读起来甚为费力。
(2) 新点校本:后得王戎笙教授慨赠北京中华书局于一九七七年出版的新点校本,字大清晰,版面清爽,又有新式标点,读起来倍感愉快。 新点校本的点校工作,是由河北师范学院历史系担任的,对于点校的过程,他们在〈出版说明〉中作了清楚的说明:
这次点校,《明史纪事本末》以顺治十五年(一六五八年)筑益堂本为底本,.......谷书八十卷,曾与《四库全书》文津阁本、江西书局本、广雅书局本、崇德堂本、思贤书局本互校,择善而从。此外还参考《明实录》、《鸿猷录》、《续藏书》、《国榷》、《石匮书后集》、《明史》、《明通鉴》、《明纪》等书,作了一些订正,改动原文之处,用方圆括号表示增删,并加了校注。为了便于检查,纪年下附注了干支、公元。
河北师范学院历史系点校工作是以谷应泰的筑益堂原刻本为底本,参考了其他四种版本,且以《明实录》等明代基础典籍相校,堪称《明史纪事本末》流通的各种版本中的最善本;因此,以新点校本为校读的底本。
2. 其他参考资料
我们的校读工作,除以中华书局新点校《明史纪事本末》为底本,参考《国学基本丛书简编》本、《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和最近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的广雅书局校刻本外,并从《明实录》(台北:中央研究院史语所校勘本,1962)、谈迁《国榷》(台北:鼎文书局影印中华书局点校本)、高岱《鸿猷录》(台北:艺文印书馆《百部丛书集成》影印万历沈节甫辑陈于廷刊《纪录汇编》本)、张岱《石匮书》(《续修四库全书》影印南京图书馆藏稿本)薛应旂《宪章录》(成都:巴蜀书社《中国野史集成》本)、朱国桢《皇明大事记》(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崇祯间原刊本,1984)、朱国桢《皇明大政记》(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崇祯间原刊本,1984)、谭希思《明大政纂要》(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崇祯间原刊本,1986)、陈建《皇明通纪集要》(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明刊本,1985)等明代史籍及笔记小说
三、《明史纪事本末》的史源
1.找寻史源。
逐条校读文本,注出其可能的史源,并以史源校正文本之讹误。以校注结果,指出因作者运用史源的疏忽,而导致文本的错误与疏漏,借以评估作者的编纂水平与史学。这次的报告主要依据过去校读的《明史纪事本末‧开国规模‧严嵩用事‧南宫复辟》,参考明代典籍研读会同仁的成果。
3. 《明史纪事本末》的史源
(1) 学者过去多认为是来自谷应泰同时代的张岱的《石匮书》、《石匮书后集》与谈迁的《国榷》及嘉靖年间高岱的《鸿猷录》等书。
(2) 据李光璧的研究,《鸿猷录》采纪事本末体,其体例与《明史纪事本末》相同,且其篇目和内容方面与《鸿猷录》多有因袭之处﹔应是《明史纪事本末》直接参考的祖本,殆无疑问。
(3) 《石匮书后集》记晚明史事,为纪传体,是张岱利用谷应泰家藏的崇祯十七年邸报写成的。《石匮书》记洪武到天启年间的史事,原以为书已失传,最近编印的《续修四库全书》据南京图书馆藏抄本影印出版,其体例与《石匮书后集》相同,也是纪传体。张岱的著作是纪传体,体例与《明史纪事本末》的本末体不同,虽没有直接抄袭的可能,但仍可能从其中选录一些文字。至于《国榷》是编年体,与《明史纪事本末》的本末体也不一样。但纪事本末体在其本末具备的篇章内,还是以编年的形式撰写;因此参考起来仍然方便,“许多史事记载,确实有大同小异之处"。
(4) 因此,《石匮书》、《石匮书后集》、《国榷》与《鸿猷录》等应该是《明史纪事本末》的主要史源。
(5) 《鸿猷录》
虽然以《明史纪事本末》〈开国规模〉〈严嵩用事〉〈胡蓝之狱〉〈平山东盗〉〈河漕转运〉〈河决之患〉〈治水江南〉〈设立三卫〉〈太子监国〉〈仁宣致治〉〈王振用事〉〈汪直用事〉〈议复河套〉〈沿海倭乱〉〈李福达之狱〉〈庚戌之变〉等篇而论,这些篇目名称与内容均为《鸿猷录》所无﹔则《明史纪事本末》主要史源与《鸿猷录》的关系似乎不大,其间并无因袭痕迹。但将《明史纪事本末》八十篇中纪载嘉靖以前史事的篇目与《鸿猷录》六十篇的篇目互相对照,可发现《明史纪事本末》与《鸿猷录》篇目文字完全相同的虽仅有〈平定东南〉〈北伐中原〉〈开设贵州〉〈兴复哈密〉四篇,但文字仅有一字之别的不少,如《明史纪事本末》〈平固原盗〉〈麓川之役〉〈南宫复辟〉〈平河北盗〉〈平蜀盗〉〈诛岑猛〉与《鸿猷录》〈平固原寇〉〈南内复辟〉〈平河北寇〉〈剿平蜀盗〉〈诛灭岑猛〉等六篇﹔而两书篇目内容相近的最多,如《明史纪事本末》〈太祖平汉〉〈太祖平吴〉〈太祖平闽〉〈平定两广〉〈平河北盗〉〈平蜀盗〉与《鸿猷录》〈克陈友谅〉〈克张士诚〉〈平陈友定〉〈辑抚两广〉等共有十九篇﹔其他则是《鸿猷录》作数篇的,《明史纪事本末》则合为一篇,如有关明太祖起兵的史事,《鸿猷录》作〈龙飞淮甸〉〈集师滁和〉〈定鼎金陵〉〈延揽群英〉〈褒显忠烈〉等五篇,《明史纪事本末》则合为〈太祖起兵〉一篇,又如《鸿猷录》〈略下河东〉〈戡定关陇〉两篇,《明史纪事本末》则合为〈略定秦晋〉一篇,又如《鸿猷录》〈石亨之变〉〈诛曹吉祥〉两篇,《明史纪事本末》则合为〈曹石之变〉一篇,这类情形至少有十个例子﹔也有《鸿猷录》为一篇的,《明史纪事本末》则分为两篇,如《鸿猷录》记土木之变史事为〈己巳虏变〉,《明史纪事本末》则分为〈土木虏变〉〈景帝登极守御〉两篇。就史事记载内容而论,两书文字相同相近似者不少,且多因袭痕迹,如〈开设贵州〉两书全文几乎完全相同,例如刚开始的那段叙述贵州古代历史的文字﹕“贵州古罗施鬼国,自蜀汉夷酋有火济者,从诸葛亮征孟获有功,封罗甸国王,历唐、宋皆以归顺,不失爵土。"即完全一样。全文仅有少许不同﹕如《鸿猷录》的兵部尚书印全忠,《明史纪事本末》作户部尚书夏原吉﹔《鸿猷录》记贵州十五卫漏列两卫名,《明史纪事本末》则补漏列之乌撒、威清两卫名﹔《鸿猷录》所用“诸夷"名词,由于犯满清政府忌讳“夷"“狄"“虏"等字眼,一律改为“诸罗"。以〈南宫复辟〉而论,不但其篇名与《鸿猷录》的〈南内复辟〉近似,而且其中有不少段落文字相同,例如记夺门之变的经过文字多与《鸿猷录》雷同,又如记徐有贞与家人诀别之语曰:“事成,社稷之利;不成,门户之祸。归,人;不归,鬼矣。"《复辟录》作:“事成,社稷之福;不成,家族之祸矣。归,人;不归,鬼。"《宪章录》作:“事成,社稷之福;不成,灭族之祸。"《鸿猷录˙南内复辟》则作:“事成,社稷之利;不成,家族之祸。归,人;不归,鬼也。"则《鸿猷录˙南内复辟》比《复辟录》《宪章录》更接近《明史纪事本末》文字。因此《鸿猷录》确是《明史纪事本末》有些篇章的主要史源。
《明史纪事本末》《鸿猷录》篇目对照表
《明史纪事本末》 | 太祖起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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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猷录》 | 龙飞淮甸 | 集师滁和 | 定鼎金陵 | 延揽群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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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定东南 | 太祖平汉 | 太祖平吴 |
褒显忠烈 | 宋事始末 | 平定东南 | 克陈友谅 | 克张士诚 |
方国珍降 | 太祖平闽 | 平定两广 | 北伐中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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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谷珍 | 平陈友定 | 辑抚两广 | 北伐中原 | 克取元都 |
略定秦晋 |
| 故元遗兵 | 太祖平夏 | 太祖平滇 |
略下河东 | 戡定关陇 | 北征沙漠 | 夹攻巴蜀 | 廓清滇南 |
| 胡蓝之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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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夷来王 |
| 封赏功臣 | 正位分藩 | 封国燕京 |
开国规模 | 削夺诸藩 | 燕王起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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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难师起 | 转战山东 | 再出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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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文逊国 | 壬午殉难 | 设立三卫 |
长驱金陵 | 入正大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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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征漠北 | 开设贵州 | 安南叛服 | 平山东盗 | 河漕转运 |
三犁虏庭 | 开设贵州 | 平定交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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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江南 | 太子监国 | 高煦之叛 | 仁宣致治 | 王振用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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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汉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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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川之役 | 平浙闽盗 |
| 土木之变 | 景帝登极守御 |
麓川之役 | 平福建盗 | 平处州寇 | 己巳虏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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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决之患 | 南宫复辟 | 曹石之变 |
| 汪直用事 |
| 南内复辟 | 石亨之变 | 诛曹吉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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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郧阳盗 | 平藤峡盗 | 兴复哈密 | 平固原盗 | 弘治君臣 |
开设郧阳 | 平两广蛮 | 兴复哈密 | 平固原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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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瑾用事 | 寘鐇之叛 | 平河北盗 | 平蜀盗 | 宸濠之叛 |
刘瑾之变 | 安化之变 | 平河北寇 | 剿平蜀盗 | 讨宁庶人 |
平南赣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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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彬奸佞 |
平江西寇 | 再平江西 | 勦清平苗 | 平郴桂寇 | 江彬之变 |
大礼议 | 更定祀典 | 世宗祟道教 | 诛岑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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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诛灭岑猛 | 再平蛮寇 |
严嵩用事 | 沿海倭乱 | 李福达之狱 | 大同叛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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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定大同 | 再定大同 |
议复河套 | 庚戌之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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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戮仇鸾 | 戡处安南 | 平湖贵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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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石匮书》《石匮书后集》
二书于开国规模、英宗复辟及严嵩虽无关系,但由于专记崇祯以后史事,其卷62〈中原群盗列传〉与《明史纪事本末》卷75〈中原群盗〉正文内容几乎一模一样;卷77〈张献忠之乱〉及卷78〈李自成之乱〉与《明史纪事本末》卷63〈盗贼列传〉文字也基本相同,叙事风格大体一致;〈甲申之变〉的全文几乎与〈石匮书后集‧卷第一‧烈皇帝本纪〉相同。《石匮书》记洪武以后史事,本纪部份提纲挈领,文字较简略,但列传中有不少相关史事可资采拮参考,例如《明史纪事本末˙南宫复辟》叙述于谦事迹,文字即与《石匮书》〈于谦列传〉基本相同;〈平浙闽盗〉叙述邓茂七、叶宗留之乱,文字与《石匮书》〈盗贼列传〉中的“福建寇邓茂七"、“处州寇叶宗留"二传相似;如〈宸濠之叛〉许多地方与《石匮书》一字不差。而《明史纪事本末》卷73〈修明历法〉亦与《石匮书》卷34〈历法志〉相同,连史论部分的“谷应泰曰",也和《石匮书˙历法志》的〈总论〉相同,只在最后添加一些颂扬清初颁行新历法的文字。此外,《明史纪事本末》中有些篇章的拟目,如〈东林党议〉〈争国本〉〈三案〉等,似乎也是受《石匮书》〈门户列传〉〈顾宪成列传〉的影响;因此,《石匮书》应该也是主要的参考史源。
(6)《国榷》一书,也是《明史纪事本末》依据的主要史料。据温睿临说,谷应泰除购得《石匮书》外,“复得(谈)迁《国榷》,因集文士辑《明史纪事本末》";若以《国榷》与〈开国规模〉的文字相比对,相似部份也不少。在《明史纪事本末》各篇中,参考《国榷》的痕迹相当常见。如《明史纪事本末.郑芝龙受抚》,据邱炫煜的校读,其文字与《国榷》中的相关纪载之文字近似。
(7)《明实录》 有一部书是过去讨论《明史纪事本末》史源的学者所未曾提到的,那就是《国榷》、《皇明大政记》等这一系统史书的来源--《明实录》。《明实录》原藏在宫中,禁止流传,但自嘉靖以后,在士大夫间辗转传抄,广为流传,谷应泰家中应该也会收藏。明清之际,《明史纪事本末》的作者群,应该不难查阅参考。虽然他们都没明白提到《明实录》,但将《国榷》、《明实录》与《明史纪事本末》〈开国规模〉及〈严嵩用事〉的文字相比对,可以发现不少段落,不像抄自《国榷》,倒是比较像参考《明实录》而写成的。又如《明史纪事本末.郑芝龙受抚》,据邱炫煜的校读,实与《崇祯实录》《崇祯长编》的相关纪载之文字近似。
(8) 其他史料史书
但也有不少篇章如〈南内复辟〉似乎并不参考《国榷》、《明实录》,《明英宗实录》记封张輗为“文安伯",与《明史纪事本末》及其他史书如《宪章录》记封张輗为“文安侯"不同。由此可见〈南宫复辟〉主要史源并非《明英宗实录》及《国榷》。又如〈更定祀典〉亦与《国榷》、《明实录》关系较远,其述嘉靖议礼过程,文字与《皇明肃皇外史》相近。又如〈平南赣盗〉亦与《国榷》、《明实录》关系较远,而与雷礼《皇明大政纪》较近﹔校读其文,可找出不少例証。如第一段记“饶州桃源洞等处贼亦作乱",“桃源洞"一词,《宪章录》、《鸿猷录》、《明武宗实录》等皆记为“姚源洞";只有《皇明大政纪》记为“桃源洞"而被《明史纪事本末》所因袭。又如述及讨“华林贼"时,文中叙述战事中所云﹕“谍者言贼飢疲"、“下如雨"、“左髀复中鎗"、“力战堕崖死"等语词仅在《皇明大政纪》出现。又如《国榷》、《明武宗实录》、《鸿猷录》等记南赣乱平之后,“议于横水等处建城,设安远县治,控御三省",明代史书中仅《皇明大政纪》20/63a记﹕“提督军务王守仁请立安远县。"其他史书“安远县"皆作“崇义县"﹔显见《皇明大政纪》为《明史纪事本末》主要史源之一。
张岱的《石匮书》与《石匮书后集》、谈迁的《国榷》、高岱的《鸿猷录》等主要史源之外,据谢国桢说﹕《明史纪事本末》的〈东林党议〉一篇“与蒋平阶〈东林始末〉全同"。〈沿海倭乱〉一篇亦与署名“谷应泰霖苍编"的《明倭寇始末》几乎全同。而〈河漕转运〉则与曹溶《明漕运志》文字相同。蒋平阶为明末几社成员,对东林史事应该很熟,〈东林始末〉应该是他自己写的,而不会是抄《明史纪事本末》的﹔曹溶是崇祯十年进士,清初出任户部侍郎,对漕运事宜应该很熟,则其《明漕运志》也应该是他自己写的,而不会是抄《明史纪事本末》的。因此,《明史纪事本末》的史源也包括谷应泰自己和其他人现成的相关著作。
此外,《明史纪事本末》中,常有一些不见于《实录》《国榷》的生动描述。如〈严嵩用事〉记载严嵩妻劝他说:
不记钤山堂二十年清寂耶!
及记邹应龙疏劾严嵩之前梦见出猎等文字,皆不见于《明实录》《国榷》,但见于朱国桢《皇明大事记》(《皇明史概》)卷三十六〈严嵩〉。又如《鸿猷录˙南内复辟》(《纪录汇编》76/16b-17a),记夺门之变情景,其文字与《明史纪事本末》〈南宫复辟〉全同,唯缺以下这段文字:
帝闻钟鼓声,大惊问左右曰:“于谦耶?"既知为上皇,连声曰:“好,好。"
这段景帝对于谦猜疑的描述仅见于《复辟录》6b引《苏材小纂》,未见于其他史书。又如〈王振用事〉,据吴智和的校读,其述及三杨、刘球、薛瑄、陈敬宗、李时勉、于谦与太皇太后史事,多与《名山藏》〈宦者杂记.王振〉雷同。又如〈仁宣致治〉史源中以《實錄》為大宗,但也引用楊士奇《三朝聖諭錄》與黃佐《翰林記》所载仁宗、宣宗皇帝與群臣,尤其楊士奇等重臣之間的對話,錄此君臣相得,以彰顯仁宣致治。在眾多史源中占的數量雖不多,份量卻很重。因此,《皇明大事记》《复辟录》《名山藏》《三朝聖諭錄》等这一类私家纂修的史书,应当也是主要的史源。
(9) 小结
总之,详细比对考察《明史纪事本末》与通行之明代史料之后,可知《明史纪事本末》所根据的主要史料,是《石匮书》、《石匮书后集》、《鸿猷录》及《国榷》等,而《明实录》、《皇明大事记》、《皇明大政记》、《记录汇编》、《复辟录》、《宪章录》、《宾退录》、《名山藏》等明代官方及私家野史、笔记也是主要史料。但各篇引用时,并完全不一致,有些篇章并不参考《石匮书》、《石匮书后集》和《鸿猷录》,而是以《明实录》《国榷》及《皇明大事记》《记录汇编》《复辟录》《宪章录》《宾退录》《名山藏》《三朝聖諭錄》等为主要史料。但有些篇章则不参考《明实录》《国榷》,而是以《石匮书》、《石匮书后集》和《鸿猷录》为《明史纪事本末》的主要史源。
四、校读成果举例:兼论作者编纂水平
1.《明史纪事本末》的编纂水平,一向为史家所推崇,认为这部书详略得中,首尾秩然,于一代事实极为淹贯,而且史料价值颇高,与官修《明史》同是研究明代历史的主要史料。然而若细读其文本,并以前述之主要史源相比对;则可发现长期以来的这种高度评价,是有商榷余地的。
2. 史事本末所述与论赞所评的关系
(1)就其各篇内容的结构而论,史事本末所述与论赞所评,互相呼应,才合乎体例,而书中各篇也多能符合。如〈平南赣盗〉一篇,论赞“谷应泰曰"的第一段,首先交代了正德年间江西地区“五盗"、“四贼"的动乱始末,呼应史事本末部分对江西各地的纷扰的叙述;论赞的第二段则强调当地的地理形势特殊,以及勦抚与用土兵的失策,这在〈平南赣盗〉史事叙述部分的全文中都有触及;论赞第三段论及封为新建伯的王守仁的功绩,这也呼应相关史事的叙述。又如〈平浙闽盗〉,其史论与史事仍基本相符,由浙闽群盗从反叛至归附,论陶得二屡叛而贷死、张楷奏捷而下狱,及孙原贞奏设新县,皆与其史事叙述的方向相符,史、论之间的配合相当好。
(2)然而书中另有不少篇章,有史事本末所述与论赞所评不相呼应的情事,各说各话,甚至相互矛盾,是其一大缺憾。如〈开国规模〉篇的“谷应泰曰"批评明太祖开国制度实施之缺失,如箝制言论、杀戮士夫、猜疑豪杰、广封宗室等,在史事叙述部分却只字不提;而“谷应泰曰"所重明太祖所立的的防弊政策及保証防弊收效的政法制度,史事叙述部分亦多遗漏,如惩藩镇之乱而抑制武臣,使不能预兵柄等事;又“谷应泰曰"所重明太祖传播治国理念的宝训、卧碑,史事叙述部分完全不提。
(3)再如〈严嵩用事〉对严嵩之所以能得势的关键,史论部分的“谷应泰曰"有精湛的论断:“帝以刚,嵩以柔。帝以骄,嵩以谨。帝以英察,嵩以朴诚。帝以独断,嵩以孤立。赃婪累累,嵩即自服帝前。人言籍籍,嵩遂狼狈求归。帝且谓嵩能附我,我自当怜嵩。…而诸臣攻之以无将,指之以炀灶,微特讦嵩,且似污帝。帝怒不解,嵩宠日固矣。…猜忌之主,喜用柔媚之臣,理有固然,无足怪者。"且以严嵩之败,“非特嵩误帝,帝实误嵩",虽对严嵩的恶行加以贬斥,但对这一历史之造成,归咎于嘉靖皇帝的自负非常,猜忌好杀。这一对严嵩的论断,就与史事叙述部分多记严嵩的恶行,不强调嘉靖皇帝的缺失,不相符合。
(4)最离谱的莫过于〈江陵柄政〉,林丽月发现在史实部分,史事本末部分引用《明神宗实录》(125/6a-6b)的论断,肯定张居正的功绩,说他“成君德,抑近幸,严考成,覈名实,清邮传,核地亩,一时治绩炳然"。但在论赞部分,却对张居正全盘否定,说他是“倾危削刻,忘生背死之徒",说他“包藏祸心,倾危同列,真狗彘不食其余",甚至将万历中叶矿税之祸,也说成是“居正之贻患"﹔前后矛盾,莫此为甚。《明史纪事本末》作者并未以史事叙述的史实来支持史论的论点,造成前后不相呼应甚至自相矛盾的情况。
(5)可能是编写时,论赞抄袭蒋棻写的《明史纪事》,而编写史事“本末"的作者,却只依《明史纪事》的篇名,叙述史事,并未以《明史纪事》的论断,作为选材的依据;可能是最后在付梓前,才由本书的主编谷应泰将属于同一篇的史事本末叙述部分与论赞部分整合成篇,也许是谷应泰公务太忙,匆忙之间未能注意及此,没有尽到整合的责任,才造成这一缺憾。
3.就各篇篇名与其内容而论,各篇史事部分失载许多与题目相关的史事。
(1)例如〈开国规模〉篇史事本末共157条,内容有:治国理念、制度创建及实践,就其篇幅分析,其重点不在制度之创制,而且失载许多重要制度,尤其洪武十一年以后创建的制度与采取的措施,失载的情况最为严重。例如两京制、六部官制、殿阁大学士、封建诸王、户帖制、黄册制、更定明律、定钞法、移徙富民、兴办民屯、茶法、开中盐法、商税、改革地方行政设都布按三司、粮长制、申明海禁、颁布《祖训》《大诰》等,均未提及,其重点反而放在礼乐祀典,而轻忽法与制度,甚至将明太祖所说:“礼法,国之纪纲,……建国之初,此为先务。"改成:“建国之初,先正纲纪,纲纪先礼。"将明太祖最注重的“法"给删掉。
(2)又如《明史纪事本末‧平南赣盗》论赞云﹕自王守仁平乱之后“南赣自此无警矣",但这一论断只在正德年间有效﹔因为嘉靖到万历年间,此地山寇之乱频传,且乱事一直延续至清初。就明代南赣地区整个历史发展而论,应该是“南赣自此仍有警讯!"而非“南赣自此无警矣"。
4.尤其严重的是作者在引用史源,相当不严谨,关键字句抄错或抄漏,时间记载错误,史事记载错误,及摘抄史料时遗漏关键部分等,比比皆是。
(1)例如〈南宫复辟〉的第二条,就把派王骥负责南京的机务误为守备南城,将“南京"误为“南城",遂将王骥守备南京此一与〈南宫复辟〉毫不相干的史事,误载入此篇。
(2)例如〈开国规模〉157条史事中,时间记载错误的有51条;时间可考而失载的有73条。
(3)又如将洪武六年修成的《昭鉴录》《祖训录》两部书混为一谈,而误为《昭鉴祖训录》。
(4)又如将明太祖诏谕原文:“若君能,则驭臣下以礼法;臣能,驭吏卒以体上;故治由此矣。"及太祖又曰:“上官驭吏卒,动必以礼,次严之以法。"改成:“君之驭臣以礼,臣之驭吏以法"。太祖原意非君驭臣以礼,臣驭吏以法,而是能君与能臣驭下,均先以礼,次以法。
(5)又如将孔希学袭封衍圣公误成吴元年与洪武元年两次,其实吴元年是以元朝衍圣公的身分来降,真正袭封的年代是洪武元年。
(6)又如洪武十三年的重大政治制度改革,〈开国规模〉记中书省、提升六部,但对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置御史台、设都察院等重大制度变化,却完全失载。而且,洪武十三年制度改革“事皆由朝廷总之,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的根本意旨,在〈开国规模〉中,完全不能彰显。
5. 小结
总之,就《明史纪事本末》各篇的内容、结构与摘抄史源态度而论,其编纂过程是相当有可议之处的。不但有史论论赞与叙述史事本末不相呼应,而且失载相关的重要史事,甚至在史事叙述与摘抄史源方面,错误与疏漏之处,比比皆是。《明史纪事本末》的编纂水平,实难予高度评价,平心而论,该书实够不上“一代良史"的美称。
五.作者问题:作者不只一人
1.作者不只一人
(1)《明史纪事本末》的作者问题,清代以来,学者争论纷纭,有人认为是谷应泰窃据他人成果攘为己有;有人认为是谷应泰请人代作,而且参与写作的作者不只一人,诸如陆圻、徐倬、张坛等人,都是其中可能的作者,详见赵铁寒,〈关于《明史纪事本末》的一段公案——《明史纪事本末》跟张岱、谈迁、徐倬、陆圻等人关系的初步清理〉,《国立中央图书馆馆刊》,新2卷1期(1968);陈锦忠〈《明史纪事本末》之作者与史源〉,《史原》,第5期(1974);邱炫煜(1993),页238-244。又宁静(1986)页47,引徐倬自己的话云:“倬后入谷霖苍(谷应泰)学使幕中,命倬同张子坛为《明史纪事本末》。"(《倪文正公年谱》〈跋〉页3b)宁氏认为《明史纪事本末》的作者问题已经得到解答,实际作者是徐倬和张子坛。徐倬的文章收入《粤雅堂丛书》与《丛书集成》,今收入台北广文书局《年谱丛书》(1971)及北京中华书局于1994年出版的新点校本(李尚英参以《粤雅堂丛书》本及宣统末重刊《倪文贞公文集》附刻本点校)。
2.有人认为是谷应泰窃据他人成果攘为己有。
谢国桢云:顾旧伝应泰有窃书之谤,孙氏(志祖)《读书脞录》述姚际恒语云:“《明史纪事本末》,海昌一士人所作,亡后为某以计取,攘为己书。其事后总论一篇,乃募杭诸生陆圻作,每篇酬以十金。"始知其说起于姚立方(际恒)《庸言录》,所谓某者,即指应泰,惟海昌与张岱里籍不符,孙氏谓此说不知所据 。
谢国桢又云:至近时陆定圃教授以湉《冷庐杂识》中,侪诸虞预窃王隐《晋书》、郭象窃向秀《庄子注》之列,而去张岱《石匮书》,谷应泰得之,改名《明史纪事本末》,与戴东原《直隶河渠书》,为王履泰冒名改作《畿辅安澜志》者並举。
3..有人认为是谷应泰请人代作,而且参与写作的作者不只一人,诸如张岱、陆圻、徐倬、张坛等人,都是可能的作者。
(1)《石匮书》、《石匮书后集》、《国榷》与《鸿猷录》等应该是《明史纪事本末》的主要史源。但仔细查对史源,发现各篇采用的主要史料不尽相同,有些篇章并不参考《石匮书》、《石匮书后集》和《鸿猷录》,而是以《明实录》《国榷》及《皇明大事记》《记录汇编》《复辟录》《宪章录》《宾退录》等明代私家史书与笔记为主要史料。但有些篇章则不参考《明实录》《国榷》,而是以《石匮书》、《石匮书后集》和《鸿猷录》为《明史纪事本末》的主要史源。因此可知,各篇作者多不相同,否则主要参考史料不会有如此大的差异。
(2)徐倬与张坛。
徐倬《倪文正公年谱》〈跋〉:“倬入谷霖苍(谷应泰)学使幕中,命倬同张子坛为《明史纪事本末》。"徐倬自己说他与张坛参与撰写《明史纪事本末》,其为主要作者应无疑议。
又叶廷琯亦进一步说徐倬是主要作者:
余尝见郑茝畦《今水学略例》内一条云:“ 曩从朱竹垞先生游,一日语余曰: ‘吴兴经史学称极盛,六朝、唐、宋、元、明说经者林立,廿一史中撰本居三,《明史概》亦不媿作者。谷氏《纪事本末》,徐苹村著。(原注:名倬,字方虎,德清人,康熙癸丑进士,礼部侍郎。)苹村诸生时,为谷识拔,故以此报之。然谷氏以私撰受累,苹村得脱然幸矣。’"余谓竹垞与徐、谷同时,能指实其人其事,自必见闻甚确,不作无稽之谈。且茝畦亦非轻信人言之人。视姚漫指海昌士人,及亡后计取者不同。是此书之撰,自徐倬而非张岱,得由报赠而非窃冒,似可信矣。至《遗民传》(《思复堂集•明遗民传》)所云谷购张书,亦非虚语。盖由应泰初思辑《纪事》一书,苹村闻之而知所以报,即托谷名购张书为蓝本,纂成《纪事》以献,应泰受之,乃聘丽京撰论锓木。故世但传应泰之购书辑史,而不知有苹村。然则《提要》但闻其始事,所言者应泰撰书之本计;竹垞及见其终事,所言者应泰得书之实迹也。第私撰受累事,竹垞未及详言,《提要》亦不著一语,此当更从昔人记载中求之。
(3)蒋棻。
a.《明史纪事本末》的篇目及每篇后的“谷应泰曰"袭自蒋棻《明史纪事》。1985年台北文海出版社据中央图书馆藏手稿本影印明末清初人蒋棻写的《明史纪事》,《明史纪事》是一部史论性质的书,当时在台大历史系攻读硕士的邱炫煜先生将这部书与《明史纪事本末》相比对,赫然发现《明史纪事本末》的篇目及每篇后的“谷应泰曰",与《明史纪事》,差异不大。《明史纪事》七十八篇,《明史纪事本末》八十篇,篇目完全相同的有七十五篇。乍看之下,《明史纪事本末》有五篇是《明史纪事》所无的,而《明史纪事》也有三篇是《明史纪事本末》所无的。但进一步查考,发现《明史纪事》多出的夏允彝撰的梃击、红丸、移宫三篇,就是《明史纪事本末》的卷六十八〈三案〉;因此《明史纪事本末》在篇用上实际只比《明史纪事》多〈故元遗兵〉、〈设立三卫〉、〈亲征漠北〉、〈俺答封贡〉四篇。其中〈设立三卫〉、〈亲征漠北〉、〈俺答封贡〉三篇缺“谷应泰曰"的史论,〈故元遗兵〉一篇国家图书馆藏抄本《明史纪事》亦缺。因此可知,《明史纪事本末》史论部份并非陆圻所作,其底本应系蒋棻写的《明史纪事》,而主要篇目也是沿袭《明史纪事》。则蒋棻可能是《明史纪事本末》作者群之一。
蒋棻《明史纪事》,台北文海出版社《清代稿本百种汇刊》于1985年据中央图书馆藏手稿本影印出版,其后,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也于1990年影印同一稿本。该稿本在第一页上盖著十个藏书者个人姓名或其书斋的印章,其中第三个印便是作者蒋棻的图章。
b.但蒋棻是否被延揽参与撰修《明史纪事本末》?
蒋棻为崇祯十年(1637)的进士,做过广东南海县与福建建安县的知县。其乡人李成桂《明史纪事.跋》云:“会流寇告警,亟请募兵入援,按臣陆清源疏称其雄才壮节云。"则蒋棻在明末曾积极参加救国工作,明亡之后的事迹没有记录,可能是隐居不出仕,跋文未言其卒年。最近邱炫煜考証出蒋棻卒于康熙三年,且指出蒋棻之子蒋伊与徐倬为同科年友,于是推测蒋伊“似乎多少也曾受谷应泰识拔与鼓励",进而说“蒋棻自然可能在谷府”参与《明史纪事本末》之编纂工作,因此代作《明史纪事本末》的史论---《明史纪事》。但蒋伊与徐倬同年,並不代表蒋棻必与他相熟,即便相熟也不能就说蒋棻必与谷应泰相熟而被延揽去修《明史纪事本末》。尤其袭自《明史纪事》之《明史纪事本末.谷应泰曰》的论断与《明史纪事本末》的史事叙述,多有不合,前后不相呼应,甚至前后矛盾。如蒋棻是作者之一,应该不致于发生这样的情况。比较合理的推测是﹕蒋棻写成的《明史纪事》,并未刊印,从中央图书馆藏《明史纪事》稿本的藏书印中蒋棻之下有谈迁的印章推测,此书稿后来落入谈迁手中。既然谈迁可以把《国榷》卖给谷应泰,就有可能《明史纪事》也随着转让给谷应泰,作为修纂《明史纪事本末》的蓝本。
*不少篇章,有史事本末所述与论赞所评不相呼应的情事,各说各话,甚至相互矛盾。
c.蒋棻《明史纪事》亦有所本,如〈李福达之狱〉即抄自雷礼《皇明大政纪》(22/史8-638)嘉靖九年六月条。
d.蒋棻《明史纪事》是抄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的吗?
文廷海:〈关于《明史纪事》的作者问题〉《四川师范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页5-11。文廷海认為蒋棻《明史纪事》抄自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証据是:
1. 蒋棻《明史纪事》〈故元遗兵〉缺评论,而《明史纪事本末》〈故元遗兵〉有〈谷应泰曰〉,显系蒋棻漏抄。但《明史纪事》並未刊印,今本为抄本,且未编卷页码,也有遗佚之可能;不能据以遽下蒋棻漏抄谷应泰之结论。2.文廷海引陈祖武〈明史纪事本末〉云:“书(《明史纪事本末》)成之后,清人曾择取各篇议论滙为一帙,以《明史纪事本末论》流传。”认为:“在流传中被当时藏书家蒋棻收藏,并盖上自己姓名的印鉴。----假如《明史纪事》真为蒋棻所写,蒋氏不直接写明其为该书作者,而仅加盖一印表示,这是不可思议的事,况“蒋棻”之印是在《明史纪事》已刊行后才有的。"其實《明史纪事》並未刊印,今本为抄本,說“蒋棻之印是在《明史纪事》已刊行后才有的。"並無根据。又邱炫煜云:蒋棻《明史纪事》一书,则系“史钞"、“史论"之属,抄撮旧史典故,可显经纶满腹,或课子弟颂读,有益锻鍊文笔。倘若蒋棻为谷应泰后生晚辈,至乾隆年间,发现《明史纪事本末》“谷应泰论曰"典雅详瞻,提笔抄录珍藏,自有可能。但是蒋棻与张溥、陈子龙、吴伟业等为同时代人物,于崇祯十年(1637年)丁丑科中进士,曾任广东南海县、福建建安知县,“弭盗锄奸,豪猾屛迹",后升礼部主事。为毛晋好友,与张溥、陈继儒、吴伟业、钱谦益、陈子龙等复社中人过从甚密,积极参加救国工作。入清后隐居不仕,刻有《南园五先生诗集》等。着《南陔集》、《明史纪事》等。有子蒋伊。邱炫煜考証其卒于康熙三年(1664年)。則蔣棻長于谷应泰(1620年—1690年,顺治四年1647年进士。顺治十三年1656年提督浙江学政佥事。)許多 ,應無此可能。尤其《明史纪事本末》〈谷应泰曰〉的論斷,與本末敘事多有不合,顯非原來作者;只有谷應泰抄襲別人之作,不可能別人抄他的。
(4)陆圻是否为作者群之一?
a.过去有人说《明史纪事本末》史论部份系“募杭诸生陆圻作",叶廷琯《吹网录》(卷4)引吴晓钲钊森曰:
家赤溟先生《浩然堂集》有答陆丽京书,称谷使君撰《纪事本末》,聘丽京为幕下客,丽京又荐某,某不敢受使君之聘,随使附缴。"云云。则丽京撰总论之说,殊非虚语。
则《明史纪事本末》史论部份的作者应该是陆圻,但王树枬《胜水巵言》有云:
至丽京撰论之说,亦不尽然。---盖当日作论,每成一篇,与丽京商订改政则有之,谓尽出丽京之手则某论也。
而徐鼒《小腆纪传》卷58列传51〈遗民•陆圻传〉也未載陆圻为谷应泰幕客之事。又据毛奇龄说,陆圻并未接受,对谷应泰“以金币聘丽京(陆圻)作史论,已辞之矣"。
(5)张岱是否为作者?颇有争议:
a.或曰谷应泰曾“礼聘之",而张岱“不往"。
温睿临《南疆绎史》列传39〈张岱、谈迁传〉:
(张岱)辑有明一代纪传,既成,名曰《石匮藏书》。丰润谷应泰督学浙江,闻其名,礼聘之,不往,以五百金购其书。
b.或曰谷应泰曾以“五百金购其书(《石匮书》)。。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
邵廷采《思复堂集》〈明遗民传〉 称:“山阴张岱尝辑明一代遗事,为《石匮藏书》,应泰作《纪事本末》,以五百金购请,岱慨然予之。
c. 张氏之书且藉谷氏之力而成。
邵廷采《思复堂集》〈明遗民传〉又称:
明季稗史虽多,体裁未备,罕见全书。惟谈迁编年、张岱列传,两家具有本末。应泰並采之,以成纪事。
陆以湉《冷庐杂识》中所提的谷应泰攘张岱《石匮书》改为《明史纪事本末》一说,学者多不相信。谢国桢称:
晚近见张岱《石匮》一书,一为纪传,一为纪事本末,显为二书。
张岱在〈与周戬伯〉书中称:
今幸逢谷霖苍文宗欲作《明史纪事本末》,广收十七年邸报,充栋汗牛。弟于其中簸扬淘汰,聊成本纪,并传崇祯朝名世诸臣。
俞樾《茶香室三钞》卷14〈明史纪事本末〉:
据此(〈与周戬伯书〉),则谷氏、张氏各自成书,张氏之书且藉谷氏之力而成,谓谷氏以五百金购之张氏者非矣。
d.张岱在谷应泰顺治十三年开始修《明史纪事本末》的次年,曾到杭州西湖灵隐寺探访担任主持的族弟张弘礼(具德和尚)。从他给友人周懋谷(戬伯)的信中知道,张岱的确在谷应泰那边住过些时日,参考谷应泰收藏的祟祯“十七年邸报",完成“(崇祯)本纪,并传崇祯朝名世诸臣,计有十余卷"。尤其,比对《明史纪事本末》与原名《明书》的《石匮书》、《石匮书后集》的结果,发现其中颇多《明史纪事本末》因袭《石匮书》、《石匮书后集》之处。《石匮书》记洪武以后史事,本纪部份提纲挈领,文字较简略,但列传中有不少相关史事可资采拮参考,例如《明史纪事本末˙南宫复辟》叙述于谦事迹,文字即与《石匮书》〈于谦列传〉基本相同;〈平浙闽盗〉叙述邓茂七、叶宗留之乱,文字与《石匮书》〈盗贼列传〉中的“福建寇邓茂七"、“处州寇叶宗留"二传相似。而《明史纪事本末》卷73〈修明历法〉亦与《石匮书》卷34〈历法志〉相同,连史论部分的“谷应泰曰",也和《石匮书˙历法志》的〈总论〉相同,只在最后添加一些颂扬清初颁行新历法的文字。此外,《明史纪事本末》中有些篇章的拟目,如〈东林党议〉〈争国本〉〈三案〉等,似乎也是受《石匮书》〈门户列传〉〈顾宪成列传〉的影响;因此,《石匮书》应该也是主要的参考史源。
如《石匮书后集》卷62〈中原群盗列传〉与《明史纪事本末》卷75〈中原群盗〉文字相同,仅“总论"改为“谷应泰曰";《石匮书后集》卷63〈盗贼列传〉与《明史纪事本末》卷77〈张献忠之乱〉卷78〈李自成之乱〉文字亦基本相同,近叙事风格大体一致;又《明史纪事本末》〈东林党议〉〈争国本〉〈三案〉受《石匮书后集》〈门户列传〉〈顾宪成列传〉影响相当明显;则张岱应该也是主要作者之一。
(6)谈迁。《国榷》是《明史纪事本末》主要史源,若以《国榷》与〈开国规模〉的文字相比对,相似部份也不少。在《明史纪事本末》各篇中,参考《国榷》的痕迹相当常见。如〈江陵柄政〉史事部分的主要史源以谈迁的《国榷》爲主。如《明史纪事本末.郑芝龙受抚》,据邱炫煜的校读,其文字与《国榷》中的相关纪载之文字近似。卷六十五〈矿税之弊〉少数条与《国榷》的内容几乎一致,但是大部份仍与《国榷》差异较大。另外,《明实录》也可能是该书编纂时的重要史源,但从文字上来看,《本末》中有许多是将《实录》中数条不同段落的记载并记在一条内,而且多有节略,文字也较典雅而简捷。《魏忠贤乱政》天啓末年的史事则根据《国榷》。据温睿临说《国榷》系购自谈迁,但有关谈迁的记载中,并无任何参与修《明史纪事本末》的记载﹔则应该是“谷应泰既购张岱纪传,复得(谈)迁《国榷》,因集文士辑《明史纪事本末》";谈迁的著作虽被引用,但他应该不会是直接参加编修的作者。
(7)蒋平阶。〈东林党议〉又与蒋平阶〈东林始末〉雷同。而〈沿海倭乱〉则与谷应泰的另一部书《明倭寇始末》相同。
(8)曹溶。〈河漕转运〉则与曹溶《明漕运志》文字相同。
(9)张溥是否为作者?近人刘蕙孙谓﹕《明史纪事本末》“相传本明末复社领袖张溥所着,谷应泰典试浙江时购于张溥后人,今书后多张溥论语,其说多事出有因"。张溥卒于崇祯十四年,而《明史纪事本末》叙至崇祯十七年止,则张溥应该不会是清初编修《明史纪事本末》的作者。
3. 小结
(1)《明史纪事本末》应该是由谷应泰挂名总其成,他罗致的作者群中有徐倬、张坛、张岱等。王树枬《胜水巵言》有云;“霖苍当日购买张书,聘请徐苹村、陆丽京诸名士代为编纂,皆属事实,而增删笔削,谷氏实总其成。"
(2) 谷应泰原来要请来作史论的陆圻,并未应允参与其事。
(3)《明史纪事本末•谷应泰曰》的原作者蒋棻也可能没参与编纂工作。谷应泰在计划修史时,多方搜购相关史书,蒋棻的《明史纪事》是其中之一,由于该书的篇目订得周详与史论精辟、文字典雅,遂为谷应泰所抄袭。清初承晚明文人互相抄袭不注出处的恶劣风气,谷应泰有此作法,不足为奇﹔但这可能也是后人传说谷应泰窃据他人成果攘为己有的由来。蒋棻似乎不在作者群之列,因为《明史纪事本末.谷应泰曰》袭自《明史纪事》,其论点却与《明史纪事本末》叙事部分多有不合,甚至前后矛盾;如果蒋棻是作者之一,以他在《明史纪事》显现的史才,应该不致于发生这样的情况。
(4)清初以來,傳說《明史紀事本末》書稿乃谷應泰購自談遷或張岱,因而被張心澂《偽書通考》列入古今偽書之列。本來《石匱書》與《國榷》,一為記傳体,一為編年体,與《明史紀事本末》的本末体的体例不同,其間本來就沒有直接抄襲的情事,只有參考而已;即使參考引用,以《仁宣致治》而論,《石匱書》與《國榷》兩部書也不過占全篇的兩成多,抄襲之說顯然站不住腳。
(5)总而言之,《明史紀事本末》的作者誠如王树枬所言不只一人,而为徐倬、张坛、张岱等在内的一群人士;俞樾说得好,“疑谷公著书,招集浙中名士助之"。
六、结语
1. 各篇史源而论,每篇所参考的主要史料,除因事不同而有参考个别的史料的情况:如〈南宫复辟〉参考《复辟录》《宪章录》《宾退录》;如〈严嵩用事〉参考《皇明嘉隆两朝闻见记》。此外,有些明代史料与史书,如《鸿猷录》《明实录》《国榷》《石匮书》、《石匮书后集》、《名山藏》等,其涵盖年代及范围较广,且性质相近,似乎应该是各篇引用的共同依据。但经过仔细校对史源,发现有些篇主要参考《鸿猷录》,如〈南宫复辟〉〈开设贵州〉等,但有些篇却完全不参考《鸿猷录》,如〈开国规模〉〈严嵩用事〉等;有些篇主要参考《明实录》《国榷》,但也有如〈南宫复辟〉〈严嵩用事〉等篇,却不参考《明实录》《国榷》。
2. 各篇参考的共同史源不尽相同,显示作者群之间缺乏联系与协调,谷应泰虽在西湖畔筑室修史,似乎並不是所有的作者均驻室修史,才能解释上述现象。王树枬《胜水巵言》有云;“按古今纂辑一种史书,搜罗编次,大半成于众手,万非一人之力所能集事,不独霖苍此书然也。"而参与修《明史纪事本末》的人数可能相当多,应不止现在所知的张岱、徐倬、张坛等人,极有可能如郑天挺先生所说的:“还可以有第四个第五个出现。"
3. 史源实习的意义
运用史源学方法校读《明史纪事本末》,不但增强我们对明代史事的认识和寻找史料的能力,而且养成对待史料的严谨态度。用实例提醒从事明史研究者不要不经查证便引用《明史纪事本末》为第一手史料。《明史纪事本末》虽为清初以来倍受赞誉的史书,经史源学的验证,也有不少错误及可议之处的,不应人云亦云地盲从迷信;应当牢记陈垣先生的两句金言:“毋信人之言。人实诳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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