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雖僅供參考,但亦願有所助益。雖正邪或許難分,願慧眼誠識英雄。真金可以不怕火鍊。 建議以佛法唯識學業種原理之思考與不執著於教門之分別,則比較能深入堂奧而
理解,不會誤以為是斂財。
以下玉旨之重點摘要:(玉旨全文來自鸞書拱衡雜誌176期)
【天赦罪愆祈安錫 福並呈繳新書玉律規箴及放生法會】訂在天運歲次戊子年正月十日、十一日二天。天赦罪愆祈安錫福恩澤殊勝,故准赦有:....總功德主,赦二罪五小罪。法會功德主,赦一罪六小罪。...放生功德主,赦二小罪。..個人赦罪燈:赦一愆。...可以累計、加計,亦可以重覆總計。
★凡在法會開始及至圓功止,有人得訊,不論任何神尊廟前誠禱懺悔,即命由各天巡狩司神監察彙報有司,決斷立行。
★凡有陽人將此訊息,不論任何方法告知親友,每五人即赦一小罪,若有得訊而參贊法會,則推廣者每二人即赦一小罪。 ◎...參蒞法會者即赦一小罪,護持越久、赦罪越多。......
【摘要述論】所謂天赦,乃 天好生之德,給予蒼黎赦免罪業之機。除罪有機,故乃藉人間道場啟建法筵大轉法輪,一者、昭顯天意深眷;二者、藉經懺行科儀,為眾善清除罪源;三者、以眾生共善共願之浩瀚能量,消弭罪業之動力。.........
冥府八殿文判 降 96.7.28
心胸狹隘報復之罰責
世間乃為群居體,亦因而人際互動頻繁,俗云:「一樣米養百種人
。」此謂人之賦性與習性均會因客觀因素而改變;既是群居互動又頻繁
,則產生摩擦自然難免。而報復之心即可見其人之心胸,若受害者是因
為對方凶暴蠻橫,並且恃強欺弱,受害者思欲報復,尚可理解。但世間
有許多人稍受迫害,不論有心無心之傷害,即欲逞快意而報復,因而社
會不安寧,有肇因於報復行為,但此行為大多屬個人事件,其危害較輕
,故本罰責重在收警惕之效。
凡有人執於受傷害而欲報復,分成四小項:
其一、對方無心而欲加報復,一次削一祿。
其二、對方有意傷害,而始欲報復,則可累積五次,始削一祿。
其三、自身並無多大傷害,卻心有不甘,欲加報復,一次削一祿。
其四、自身有受傷害,而欲報復,則可三次累積,始削一祿。
凡以報復他人或逞自身快意、或逞英雄主義,甚或僅為他人強出頭
,若報復未有重大傷害,一次削一祿;若有重大傷害,即削一福五祿,
而其事件另依因果律審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