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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殊勝赦罪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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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Y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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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16, 2008, 1:40:23 AM2/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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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摘要,玉旨全文來自鸞書拱衡雜誌176期。建議以佛法唯識學業種原理思考之,較不會誤認為斂財。)
【天赦罪愆祈安錫 福並呈繳新書玉律規箴及放生法會】訂在天運歲次戊子年正月十日、十一日二天。.....
★凡在法會開始及至圓功止,有人得訊,不論任何神尊廟前誠禱懺悔,即命由各天巡狩司神監察彙報有司,決斷立行。★凡有陽人將此訊息,不論任何方法告知親友,每五人即赦一小罪,若有得訊而參贊法會,則推廣者每二人即赦一小罪。....

【玉律規箴】
冥府五殿文判  降              96.01.06

六、忘恩負義之人 

  人為群居類動物,曰社會。因而人際關係,乃為社會祥和之一大動
力。忘恩負義,即乃受恩不報。更甚者,回以負義、背叛、惡臉相向,
諸般種種,悉皆引爆衝突。古賢云:「受人點滴,報以湧泉」,此乃知
恩報本,人之常理。縱然不立即回報,亦應思人仁德,感恩在心,豈可
忘恩負義。更甚者,因利、因色,甚至僅為意氣,竟作恩將仇報之小人
行為。故,當有冥罰以昭公正。
  凡有受人之恩,雖屬小恩小惠,雖未必回報,但卻嘲笑在心,甚至
冷言冷語,削其一祿。
  凡有受恩解其燃眉之急,危機過關不思回報,削其一福;若有機會
回報予助其渡難關者,有能力回報解其難關,卻故作熱心,卻不實質回
報助其難關,削其二福;若有幸災樂禍之心,削其二祿。
  凡有受人恩惠,卻假意回報,實有另存圖謀,若屬財利,削其五祿
;若屬謀人妻女美色,削其三福;若屬重大事件,可以削其全部福祿,
甚至奪其壽元。
  凡有受人恩惠,大至得其遺產,而以托孤或者托付產業,但卻思圖
佔為己有,托孤未加善予教養教育,削其十福;裨利早日罰其惡果。若
將產業佔為己有,不思回報施恩之人,削其十福;裨利早日罰其惡果。
若將產業佔為己有,不思回報施恩之人,削其十福;裨利早日顯成惡報

  凡有受人恩惠,卻以私心為用,處心積慮再得其恩惠,用心機作計
較,利用人之仁善心,圖取利益恩惠,削其三祿,並可累犯累罰。
  恩者,乃為人之仁善心,亦乃為人之優於畜道者。故,不知感恩,
則烏鴉反哺,羔羊跪乳,人之為人已失其意義。


冥府五殿閻羅天子  降

七、譭詆修佛修道之人

  世人乃以夙世因業,而輪迴於此閻浮提地。既在因果中,竟生譭詆
心,實在不該。目下文明提升,科學昌盛,人不願信仰於因果理論,不
知敬佛拜神,皆在無可厚非,可以不加降罪之處。但是,自己不信卻出
言譭詆,或者橫加阻止周遭親友,禮拜仙佛、修佛修道,則有可議之處
。天律明訂,此般言行之人,所必需承擔因果罪業之外,冥罰削其福祿
,更是如影隨形。立即呈報,立即執行。
  凡有親友人等,禮神拜佛即加嘲笑,削其一祿;若屬橫加阻止,干
涉到底,削其二福;若親友因此而退心,可以削其三福三祿。
  凡有素食之人動輒加以威逼恐嚇,甚至以似是而非理論,試圖打消
其心,每次削其一祿;若有人因此退心,削其一福(天律之罪業另計)

  凡有修行之人,是以唸經為主,加以嘲笑唸經無用,削其一福。
  凡有修行之人,以拜佛拜神為主,嘲笑其行無用,立即削其一祿。
  凡有修行之人,不論佛道,互相攻訐,立即削其一祿。
  凡有人行善拜神,加以嘲笑,立即削其一福。
  凡有譭詆勸善書刊,禮神拜佛,修行修道,立即削其二祿(天律明
定罪業另計)。
  凡有借修行修道,而圖謀自己私心,另有騙財騙色,立即削其一福
;若造成修行之人受害,則另計削福(天律明訂之罪業另計)。
  凡口出惡言,或出手打罵修行之人,立即削除二祿。
  人生在世,際值目下末法時期,大道普傳,千宗萬脈,秉承廣渡有
緣之意旨,而行普化。世人自己不願親近仙佛,不願修行大道,基本上
尚無大罪過。但是,若以自己不願,若不明不知其義,動輒言行譭詆,
天律明訂口業之罪,冥律即是加以削福。際值三曹大開普化之門,甚願
世人謹慎,切莫犯此,招致天罰冥司削福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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