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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恩負義之人 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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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Y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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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8, 2007, 3:32:29 AM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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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府五殿文判  降              96.01.06

六、忘恩負義之人 

  人為群居類動物,曰社會。因而人際關係,乃為社會祥和之一大動
力。忘恩負義,即乃受恩不報。更甚者,回以負義、背叛、惡臉相向,
諸般種種,悉皆引爆衝突。古賢云:「受人點滴,報以湧泉」,此乃知
恩報本,人之常理。縱然不立即回報,亦應思人仁德,感恩在心,豈可
忘恩負義。更甚者,因利、因色,甚至僅為意氣,竟作恩將仇報之小人
行為。故,當有冥罰以昭公正。
  凡有受人之恩,雖屬小恩小惠,雖未必回報,但卻嘲笑在心,甚至
冷言冷語,削其一祿。
  凡有受恩解其燃眉之急,危機過關不思回報,削其一福;若有機會
回報予助其渡難關者,有能力回報解其難關,卻故作熱心,卻不實質回
報助其難關,削其二福;若有幸災樂禍之心,削其二祿。
  凡有受人恩惠,卻假意回報,實有另存圖謀,若屬財利,削其五祿
;若屬謀人妻女美色,削其三福;若屬重大事件,可以削其全部福祿,
甚至奪其壽元。
  凡有受人恩惠,大至得其遺產,而以托孤或者托付產業,但卻思圖
佔為己有,托孤未加善予教養教育,削其十福;裨利早日罰其惡果。若
將產業佔為己有,不思回報施恩之人,削其十福;裨利早日罰其惡果。
若將產業佔為己有,不思回報施恩之人,削其十福;裨利早日顯成惡報

  凡有受人恩惠,卻以私心為用,處心積慮再得其恩惠,用心機作計
較,利用人之仁善心,圖取利益恩惠,削其三祿,並可累犯累罰。
  恩者,乃為人之仁善心,亦乃為人之優於畜道者。故,不知感恩,
則烏鴉反哺,羔羊跪乳,人之為人已失其意義。


RayY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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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8, 2007, 3:32:32 AM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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