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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務動態與編輯報告>>
年節已過,春暖花開。先恭禧大家新年好。今年度的媒體改革大事,應是台灣的公共廣電
體系將邁開大步,籌畫而成立。籌備期間,仍有待社會各界持續關注與參與,共同打造理
想的廣電環境。公共電視基金會預計召開系列座談會,廣徵意見。相關活動消息,請上媒
改社網站參考。 (
http://http://www.twmedia.org/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285
)
另外,新年過後發生的大事,是龍祥電影台要「告官」。去年八月沒有通過執照審議,據
報載原因是「財務結構不健全」,當時新聞局決定連同其餘六家業者,不予換發執照,一
時引起喧然大波。龍祥不服,隨即提出訴願。年假才結束,龍祥便收到行政院訴願委員會
審議裁定撤銷原處分的通知。龍祥計算廣告等損失後,表示將向新聞局提出國家賠償的官
司,報載金額高達十八億。
另外還有幾家沒拿到執照的業者,也提出訴願。由於事涉產業管理的尺度與合法性問題,
我們持續關心事件的發展中。
本週《論壇》有張十七的〈發達文化靠工人-對影視保護政策批評的批評〉。從日前韓國
影星抗議政府企圖取消映演配額的行動,討論對台灣影視產業保護的批評內在的問題。敬
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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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
◎發達文化靠工人-對影視保護政策批評的批評 /
張十七
約莫一個月前,前新聞局長姚文智宣布,經過「振興影視協調會報策略小組」討論後獲得
的結論,主管機關將透過政策獎勵及限播外片等辦法,提升戲劇節目自製比率。因事涉
NCC權責,並建請NCC委員考慮採用。未料此語一出,各大媒體將之解讀成當局有意禁播
當紅的韓劇,下成標題強力放送,引起在野立委譏之為鎖國策略,下焉者口不擇言,說姚
「吃錯藥」,政策是「法西斯」,目的在「控制、壓制人民思想」*。靠播出熱賣韓劇大
賺的緯來、八大,紛紛表示抗議。而五家無線電視台中的台視,國有但商營,在八點檔播
出韓劇早是常態,甜頭嘗了不少,當時倒懂得噤聲不語。
當時主流的質疑,大概可以以一月十二日,自稱為媒體工作者的陳貴龍在《聯合報》民意
論壇版上的投書為代表。大意是指:台、韓時空與產業脈落不同;新聞局說要振興產業已
久卻不見具體成效;觀眾自有選台自由,何況分級付費即將上路;又即便黃金時段限播外
劇政策果然成真,民營業者自然下有對策,政府管制又要失靈。
除了陳貴龍的說法,在這次爭論中戲劇的「本土」意義,嚴重貧血,大約被定義為是「台
灣龍捲風」、「意難忘」這類內容描述現代企業鬥爭的時裝劇,或是「親戚不計較」一類
的鄉土劇,而且有共通特性,就是以閩南話發音。比如《聯合報》在姚文智的談話後,於
一月十七日發表的社論,即為這種偏狹認識的代表。它的主張是:「在台灣過度以政治力
營造『本土化』潮流的氣氛中,影視產業誤將『本土劇』侷限於『鄉土劇』的格局,忽略
了今日國際文化交流下早已見多識廣的一般消費者的鑑賞力,這才是本土自製節目積弱不
振的主因。」而「本土劇」是什麼呢?其內容是「停留在抄襲模仿的階段,...固定於暴
力、畸戀、黑道火併、婆媳衝突等煽情而老套的劇情」。順著認種認識,一些本土影視工
作者(如製作者周遊、演員蔡振南等人)對政策的聲援,就被解讀成不長進的演藝人員求
自保的自私作為。
然而,這類見解明顯無視於自「流星花園」以降流行的偶像劇趨勢,根本犯錯。國產戲劇
突破窠臼的企圖(或說資本尋求增殖的企圖),難道會差於這類短淺的批評者嗎?以量觀
之,目前偶像劇的累計的檔數較所謂「本土劇」,絕對有過之而無不及。相關批評,不再
重述,管中祥已在〈「大長今」也是本土劇〉一文有過論說。(可參考
http://www.mediawatch.org.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204 )
而僅管這些說法言之鑿鑿,都收束為當局欲藉「本土化」之名遂行言論控制的目的,特別
是強調觀眾的主體性與自由,絕對不吃管制這一套。這種質疑的根據,即認為對本國產業
的保護將導致受保護產業怠惰偷安;同時,民眾的好惡已經被市場分配的現狀表現分明,
政策的干預調整都是在破壞這種均衡的分配,而分配自會尋找出路,管制終將失去效果。
果真如此嗎?
以此次爭議的主角:韓劇為例。韓國人的無線電視台有默契地在黃金時段不播出外來劇,
而作為影視產業基礎工業的電影,自93年起有了映演配額的保護(screen-quota,南韓的
《電影促進法》中規定,境內電影院一年映演國產電影天數,不得少於五分之二)。進幾
年韓國的電影與電視劇大量輸出亞洲地區,造成的韓流(hallyu)是不爭事實。或可說
明,政策保護,與產業發達,有直接關係。
事實上,在映演配額的法令制定該年(1993),韓片在韓國電影市場僅有15%的占有率,
首都漢城(今首爾)的電影院播放韓片的天數,93年的三六五天中僅有六天。照主流的說
法,電影院被政策逼迫放映不受觀眾歡迎的國產片,觀眾便會尋求其他替代管道滿足偏
好,電影院的票房收入一定要慘不忍睹了。然而經驗性資料恰好和這種空想的批評相反:
到了2001年,電影院的總體觀眾量不但沒有因為限播外片政策而減少,反而較93年時增
加了35%,總體票房收入增加200%,而韓國電影的市占率則上升至46.9%,近年則以穩
定維持五成以上**。
在經驗層次,我們可以說「保護政策會使本土產業怠惰偷安,從而降低競爭力」論述,最
少不適用於韓國影視產業的發展史。更進一步,我們還要思考,具體表現一地文化樣貌的
影視產品,與他地影視產品競爭的必要性何在。是要促成創新?精進生產技術?降低生產
成本?若我們把「文化」二字套進上面的問句,這些句子就會顯得荒謬無比:「促成文化
創新」、「精進文化生產技術」、「降低文化生產成本」。而這荒謬,來自文化商品化的
天限。這在2005年10月20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理事會通過的文化多樣性公約,已經說
的分明了。該公約的原則,即在確認文化商品及服務具獨特性,有別於一般商品及服務。
進而指出一國政府有權制定文化政策以保存文化資產及促進文化與語言的多元表現。
僅管,任何人大可以說「限播外片不是振興影視產業的唯一方法」,但這推論若要過渡為
「限播外片不可能振興影視產業」,顯然太過粗糙。然而我們卻看到媒體上充斥這種粗糙
的批評。媒體上的論述慣常從前者偷渡成為後者,產生誤導社會視聽的效果,究竟居心何
在?有兩種可能性:其一是,媒體進口外片作套利掮客,獲利可期,無暇他顧培養文化多
樣性的責任,也就反對保護政策;其二與其一有關,發展文化多樣性的前題,與國族認同
脫不了干係。台灣住民的認同如此紛亂,表現為一月十七日《聯合報》社論從對「本土
劇」的廉價認識進而發展出對政策的廉價批評。「本土」既然廉價,反對也就順理成章。
然而更重要的是,真正的矛盾,不在於前述第二種可能性暗示的「本土」與「國際」之
間,而在於第一種可能性揭示的「勞動者」與「資本」之間。媒體一面倒地強調前者,是
要遮飾、打壓後者。媒體業者占有生產工具、映演窗口,甘作文化買辦而糟踏本地勞動
者,凡是勞動者都不應沈默。又以韓國為例,前幾日,韓國政府考慮放修定或取消映演配
額的保護,一線男星張東健、崔岷植、李秉憲等人即走上街頭示威抗議,崔岷植更退還甫
受文化部頒贈的「玉冠勳章」以示抗議。97年韓國與美國進行雙邊投資協定會商時,華府
強力要求韓方取消外片配額政策。對美方的蠻橫,韓國影視產業工作者,包括大量的一線
藝人全上了街頭發出怒吼,一部份還削髮以示決心,其聲勢終於逼使協定會商失敗,映演
配額政策得以延續至今。其意義,在於勞動者的團結超越了資本的短視***。相較之,本土
影視工作者的自覺與團結,顯然遠為不如。
質此,文化政策落實為文化產業政策,就不只是文化問題、本土化問題,而更是經濟議
題,尤其是勞動議題。要鼓動與發達文化,不只在於鼓動住民的在地意識,更在於鼓動在
地文化生產者的勞動意識****,因為文化必經由勞動者的手創造為具體的影視產品。因
此,我們還是可以說,保護政策,僅僅是擊倒了買辦資本家的第一步,是不夠的。要發達
文化,還有長路要走。
*電視機中的受訪者脾氣這麼大,話說的這麼難聽,一個原因也許是記者問法有問題,比
如記者這樣問:「姚文智局長說新聞局可能要禁播韓劇,你有什麼看法?」聞者如郭素春
立委等,當然會跳腳;又也許是新聞畫面採訪回來後,經過剪輯的斷章取義,官民、朝野
兩相對比,看起來才有戲劇張力。這可以說是台灣民主的悲哀:政策還在討論階段,馬上
被媒體補風捉影推成極端,一下處理成兩造水火不容劍拔弩張的態勢,理性思辯的空間也
就消滅了。
** 數據來自「促進影像文化多元聯盟」(Coalition for
Cultural Diversity in Moving
Images, http://www.screenquota.org )的報告。
***當然,這不是,也不可能論說韓國的影視工業已經不存在勞資矛盾。勞資矛盾的激化,
表現為2005年秋韓國電影工會的成立。然不在本文討論範疇。
****這是誰的責任呢?在台灣社會目前的發展階段,難道是政府責任嗎?或說,發達勞動
意識,促成勞動者自覺,難道要靠政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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