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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務動態與編輯報告>>
國民黨在05年年底售出旗下媒體相關產業,有中視、中廣及中影。中視中廣佔有的無線
電波全區頻譜,稀有而價昂,然而確乎為國有全民的資產。而黨產爭議、中影員工離退
的差別待遇,乃至於售出三中可能加重媒體產權集中化的趨勢,都是國民黨不可迴避的
問題。媒改社協同媒體觀察基金會、台灣記協發出聯合聲明,有請參考。
而本週新聞局局長拋出限播韓劇新議題,引起在野黨立委「鎖國」之譏。然而果真如
此?保護本國文化產業的必要性幾何?請參考《論壇》裡管中祥的文章:〈「大長今」
也是本土劇〉。另新的公廣集團的藍圖已經成形,但現有公視法中關於董事的產生方式
與權責,以及財源規定、組織辦法,都有相應修改必要。立委雷倩與前公視董事周陽山
投書報端提出建議,馮建三隔日亦有投書參與討論,是為〈強化公視監察功能
追上
BBC〉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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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改聲明>>
◎呼籲國民黨 妥善照顧黨營媒體員工
展現進步的媒體改革作為--媒改社、媒體觀察基金
會、台灣記協聯合聲明
20060111
針對中影員工持續向國民黨抗議,爭取年資權益一事,我們支持中影員工向國民黨進行
合理權益爭取,至少應比照其他兩家黨營媒體(中視與中廣)。我們也要對於國民黨處
理黨營媒體只求取形式上的及格,實際處理卻保守退步、自私自利的狀況,提出強烈批
評。
我們強調,處理華視、台視的《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已於上週通過,但國民黨
的黨營媒體處理,卻仍停留在形式上的退出,包括購買團隊的資金背景與組成、中影的
影音資產保存,以及黨營媒體資產中涉及不當取得之黨產部分,國民黨卻仍未能提出一
整套進步的、公開的處理方式與作為,顯示其媒體改革的誠意不足,只是在跟執政黨進
行低標準的競爭。
我們呼籲,強調自己具有改革意志與文化關懷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應提出一套國民黨完
整的媒體改革政策,並責成相關負責部門立即進行處理,不可以再「和稀泥」。我們認
為,國民黨黨營媒體的處理,應採高標準,其原則至少包括:
一、合理照顧所有員工權益,不應有多重標準;
二、中影影音資產購回與保存,並捐出做公共使用;
三、黨營媒體涉及不當接收或特權使用之國家資產,不應視為國民黨黨產,雖然不當黨
產處理相關法律尚未立法,但國民黨應採取具有歸還國家意義之適當措施處理,回饋全
民。
四、購買團隊資格合法與否,及其造成媒體市場集中化的惡性結果,國民黨應負連帶責
任,儘速公開完整說明,不可推卸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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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
◎「大長今」也是本土劇 / 管中祥
不曉得是因為姚文智的表達能力太差,還是媒體和藍軍立委Kuso成性,原本只是提高無
線電視黃金時段本國自製節目比例的提議,到最後卻變成「禁播韓劇」的法西斯,媒體
及政客的表現實在讓人歎為觀止!
先撇開政治鬥爭及惡意扭曲不談,提高無線電視自製節目比例到底對會不會影響觀眾的
權益?降低台灣影視產業的競爭力?或者,如同有人所擔心的,本土劇的水準太差,不
但沒有賣相,甚至難登大雅之堂?
許多人談到本土劇,很容易出現的悲情、暴力、神怪、俗不可耐、粗製濫造的「閩南
語」劇印象,但這類戲劇也不過是「本土劇」的一種類型。事實上,我們應該對「本
土」有更寬闊的視野,台灣是個移民的社會,千年來不同的種族、文化群體先後來到本
地,相異的文化特質隨著移民的流動而互相碰撞,豐富了台灣的文化內涵,不論先後、
強弱,只是要在本地留下痕跡我們都該把它視為本土文化的元素,也因此,「本土劇」
不應只是已被狹隘的「閩南語劇」,「綠光森林」、「流星花園」、「再見忠貞二
村」、「45度C天空下」也都是「本土劇」的一種類型,未來本土劇還可以多拍些以原住
民族、客家、ABC、東南亞新移民為素材的劇種,甚至是早年荷蘭、西班牙時期的故
事,台灣的本土劇不但有用不盡題材,還能和世界相連。
不過,即使是印象中的狹隘「本土」劇就真沒有國際市場?倒也未必。不論是表現不俗
的「流氓教授」或者,港式風格的「台灣霹靂火」都賣出海外版權,從另一個角度來
看,在台灣流行的「日劇」、「韓劇」不也都是日本、韓國的「本土」故事?而大受歡
迎的「阿信」、「大長今」更是「本土」到不行,何以重視本土,就難走向國際呢?
不容否認,在黃金時段提高本國自製節目比例的確是提升本地影視的一種作法,日本、
韓國,甚至歐洲許多國家也都有類似的限制,特別是無線電視因使用公共、特許的資源
自然需要有更多的規範。不過,除了期待「保護」,本地影視工作者的敘事與行銷能力
都有待提升。
其實,大家也不用擔心提高自製比例,會使得台灣的影視產業會因過度保護而降低競爭
力,事實上,目前的戲劇不就是處在高度競爭的狀況?我們的戲劇品質是否真的因此進
步了嗎?反過來看,會不會是因為市場的大幅開放,過度競爭,以致在廣告獲利有限的
情況下,電視台降低製作成本、粗製濫造,反而造成本土戲劇的傷害?更何況,若只是
對無線頻道作適度的規範,我們仍可以透過其它的管道看到外國影片,競爭也不會因此
而消失。只是,面對如此窘境若沒有適度規劃,在未來數位頻道爆增後,台灣的影視工
業將臨更大挑戰!
姚文智若心要提升本土影視產業,保障文化展演及工作空間,該作的就不該只是提高無
線電視黃金時段自製節目的比例,還有許多事得齊頭並進,當然,台灣的電視產業會有
今日,扭曲的市場結構、過度競爭是重要原因,解決市場造成的問題,就應該先解決市
場本身的問題,否則市場結構不改變、產業規模不調整、國家不願投入更多的資源,光
是提高節目自製比例,效果仍然有限。
(作者為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媒改社執委、世新大學廣電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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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公視監察功能 追上BBC / 馮建三
「避免政府干預...」一文值得重視,它在貴刊開啟了新一輪的討論,關注我國影視文化及
其工作者前程的人,歡迎作者的建言之後,應該延續其用心。(編按:詳參20060114
《聯合報》民意論壇版上,雷倩與周陽山投書一篇〈避免政府干預
公視應由NCC管〉 )
主管公視(集團)的單位,新聞局以其過去的定位及表現,是不恰當。但獎勵或輔助電
子傳媒(如,編列預算給公視)的職能,在<<國家通訊傳播通訊法>>立法過程,已被刻
意排除。假使要讓NCC
作為公視的主管,雖無不宜,但得先修法。除了NCC,另一個適
合編列公視預算的單位是文化部,但中央政府組織法至今還沒有完成三讀。最後,還有
一種可能,也就是十五年前公視法草案甫提出時,曾經短暫出現的公法人形式,但若採
這種形式,亦應如同「避」文作者所隱然主張者,政府編列的預算不能減少。
因為,即使公視今年順利整合華視,明年順利加入客委會、僑委會與原民會的電視資
源,固然是正確的方向,但相較於歐日韓澳等國,政府投入的資金還是不能說多。至於
政府應該投入多少,還要整合哪些其他行政機關的哪些電子資源,以及理當分作哪些階
段,逐次而不一定是一次整合或投入,顯係另得計議之事。
公視法已經無法適應現實,其兼任、無給職董事將擔負過重,在在需要調整。除了考慮
降低董事人數,其職務是否全部專任,或者更有彈性,使部份董事專任、另一些介乎專
兼任之間,也都不妨一併綢繆。強化公視(集團)的監察功能很重要,設置類如「北歐
的媒體監察使(ombudsman)」,是一個可能途徑,其他可以取代或與前者並行者,在
於考慮如何藉由外爍而使公視內部文化,慢慢養成對外主動負責的氛圍、能力與習慣,
包括公視工會的認知、代表程度與其自主能力,是否合宜、健康與進步,也包括公視年
度報告的製作及其內容詳細度,是否能夠不止於領先台灣,還要並駕齊驅甚至迎頭超前
BBC、Channel 4...等等海外公營廣電傳媒的成績。
若有行政與立法力量的這些襄助,加上近年來日有成長的傳媒監督、批評與建言社會單
位,我國的公視(集團)應該會有與時俱進的表現。
(本文作者為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
(原文亦刊載於20050115《聯合報》民意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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