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誠信和政治人物的道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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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bc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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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0, 2010, 2:57:23 AM1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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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不是內鬥也不是私怨.
政治誠信和政治人物的道德責任

強奸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罪行,在良知上我們一定要好好保護弱勢群體.
大家沒有想過這個弱質女子要面對多大的壓力???
他面對的不止是任生,還有他背後那些是非不分的人.
而社民連口號是扶助弱勢,為不公義發聲...一句清楚的澄清
絕對是必要和一定要做....講句無做過,怕咩講?中可以大大聲話比人迫害.

作為一個政治人物,沒有做的事絕對有必要公開交代.
清者自清,這些無寧兩可的說法..是傷害了整個社民連,不負責任的做法.
(你的私事對已影響到黨聲譽,現在已經令人產生了歧視和偏見...更會令人想起毓民又信錯人了)

對一個政治人物/政黨的誠信...不能無寧二可.
政黨/議員是監察/監督政府,防止他有過份的行為.
防止他做傷害人民的事..
而市民是透過政治人物/黨監督政府,現在這個市民令表的黨.
有必要清楚交代事件...令人們回復信心.

社民連不交代任生的事是失信於市民...不單是個人問題.
這已經變成了整個黨誠信的事件.

我們要求俞宗怡為梁展文事件負責,包括道歉和辭職..他也只是行政上的錯誤/或者是失職.
而強奸更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罪行...更需要澄清疑問.
一係就退黨,一係就清楚地公開交代事情的始未.

(學政府包庇自己人,以後點樣面對公聚...只會失信於天下.
社民連只會變成我爸是李剛,陳水偏的民進黨)

Por 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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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0, 2010, 9:24:43 PM1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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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最大的問題,如何對未審先判解扣?當然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當涉案者的言行影響了組的聲譽,組織可以根據會章處理。

pauly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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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0, 2010, 11:33:03 PM12/20/10
to lsddisc...@googlegroups.com
馬草泥無論誠信和對女性的不尊重都已經是非常違反黨紀的了。上一次黃浩銘稍有失言,他也是要上紀委和道歉,這次馬草泥所做的,是遠遠比黃浩銘的紀律問題嚴重。我先嚴正聲明,我說的事完全和涉嫌非禮及強姦的案件無關,既然完全和案件無關,也就完全不存在未審先判的問題。



馬草泥的紀律問題如下:

1.虛報自己沒有的牌照:馬草泥在傳媒聲稱自己有資產管理牌照
(9號牌),但事實上卻是曾經持有就證券提供意見的「4號牌」,現在連牌照都沒有。虛報牌照也不是甚麼大事,但可見其誠信確有問題

2.向多名泛民中的年輕女性成員作出追求時,自稱未婚,但事實上卻是正在離婚:

a.有「民主黨小百合」之稱的鄭莉莉(Lily),她向身邊人表示,任亮憲曾於今年3月追求她,她曾問任是否單身,任答是,但鄭其後才得知任未離婚,認為其誠信有問題。

b.有「新民主女神」之稱的周澄昨日打破沉默,首次承認曾被任欺騙感情,不但隱瞞已婚身份追求她,兩人成為情侶後,任竟「一腳踏四船」,同時搭上民主黨和公民黨兩名女性,更曾對周澄的一名女性朋友摸手摸腳。



如 果只犯第一條,以社民連向來對黨員包容的風格,也罪不至要上紀委;但第二項卻是十分嚴重,這根本就是欺騙女性,以社民連重視女性平權的立場,即使只講這一
項,都已經要紀律處分了。既然即使不說涉嫌非禮及強姦的案件,馬草泥的行為操守都如此違反黨紀,光這兩項已經足以對他進行紀律調查了。


兩條加起來,就是嚴重的誠信問題,如果一個經常虛報自己資料的人將來有機會代表社民連進行任何活動,包括選內部行委、區議會、立法會,到時又被人再爆料,那社民連的聲譽不是大受打擊嗎?在此情況下,


1.要求馬草泥澄清他是否有做過這種事;

2.如有,要求他作出道歉及補償;

3.對外顯示社民連重視黨員的行為操守,不會任由黨員胡作非為;

4.對外顯示社民連會給當事人辯白機會,而不是連審訊也不做就作出處分

正是社民連現在要盡快處理的事情


但眾所周知,黃毓民因為在11月7日收到對他的嫡系要求進行紀律調查後,就完全不肯履行其職務,反而在11月25日在自己的節目去對季詩傑未審先判,情況一如終審法院法官死不審案,卻去傳媒說另一個沒有被起訴的人如何有罪一樣。



依 靠一個未審先判、以身作則地踐踏黨內機制的前黨主席,和一個支持其行徑的陳偉業,馬草泥的紀律問題,除了公聽會或會員大會外,還有甚麼方法?在此情況下,
請問你陳偉業為何在黃毓民 未審先判、踐踏黨內機制時挺身而出反對,反而到現在卻在根本不涉及 未審先判問題時卻上綱上線,大叫未審先判不對、要公平審訊?


當然,公聽會也不用太急著舉行,可以待涉嫌非
禮及強姦的案件作出判決後再連帶一起進行,但觀乎社民連紀律小組在黃毓民就任其間,可以收了投訴而過了整整一個月也可以不處理,這樣的效率,實在不能不令
人覺得,有紀律問題就必須預早一兩個月提出,讓紀律以其驚人的效率在一兩個月後塵埃落定時正好開始處理。



1abc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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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0, 2010, 11:37:40 PM1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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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民主的甘生/何偉x招妓嗎?人網/蕭生...我不記得民社運有沒有攻擊過他了??
有作為一個政治人物,不是有沒有定罪就就可以用各種不合理的理由打擊不同意見者....
當行為上出了重大問題,就需要向公聚和黨交代...

以前我們批評民主黨事情的時候....是因為政治道德,普世價值.
而現在有很多昨天高高在上的道德主義者,正正在包庇事件.

前言不對後語...連交代也說是落井下石,更恐嚇只是為了清楚知道事件的人..

你說那個才是問題???
難度其他政治人物我們要非常嚴厲,對自己人就非常寬鬆包庇???

1abc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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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0, 2010, 11:53:20 PM1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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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記得或有資料...有會員在fb說去日去找女人這種說話.
就給人批鬥,更變成了整幫人的錯....
現在這些昨天批鬥一些戲言的人,變成了包庇者..
雙重標準,政治上和中共沒有什麼分別了.

還有主持人恐嚇人...這些更不用說了

1abc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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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1, 2010, 12:38:04 AM1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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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一點:毓民(25/11)踩場 鬧一個單身成年人仕去夜總會更帶恐嚇語氣恐嚇人.
蕭生也在節目中說過追擊民主黨是拿道德高地,不能再背後出陰招..

不說有沒有罪..等法律去處理.
只是看看這次的嚴重誠信問題,對比一下..大家之前的手法.
這是一場政治道德和民主政治的問題.

On 12月21日, 下午12时33分, paulymh <paul...@yahoo.com.hk> wrote:
> 馬草泥無論誠信和對女性的不尊重都已經是非常違反黨紀的了。上一次黃浩銘稍有失言,他也是要上紀委和道歉,這次馬草泥所做的,是遠遠比黃浩銘的紀律問題嚴重。我­先嚴正聲明,我說的事完全和涉嫌非禮及強姦的案件無關,既然完全和案件無關,也就完全不存在未審先判的問題。


>
> 馬草泥的紀律問題如下:
>
> 1.虛報自己沒有的牌照:馬草泥在傳媒聲稱自己有資產管理牌照
> (9號牌),但事實上卻是曾經持有就證券提供意見的「4號牌」,現在連牌照都沒有。虛報牌照也不是甚麼大事,但可見其誠信確有問題
>
> 2.向多名泛民中的年輕女性成員作出追求時,自稱未婚,但事實上卻是正在離婚:
>

> a.有「民主黨小百合」之稱的鄭莉莉(Lily),她向身邊人表示,任亮憲曾於今年3月追求她,她曾問任是否單身,任答是,但鄭其後才得知任未離婚,認為其誠信­有問題。
>
> b.有「新民主女神」之稱的周澄昨日打破沉默,首次承認曾被任欺騙感情,不但隱瞞已婚身份追求她,兩人成為情侶後,任竟「一腳踏四船」,同時搭上民主黨和公民黨­兩名女性,更曾對周澄的一名女性朋友摸手摸腳。


>
> 如 果只犯第一條,以社民連向來對黨員包容的風格,也罪不至要上紀委;但第二項卻是十分嚴重,這根本就是欺騙女性,以社民連重視女性平權的立場,即使只講這一
> 項,都已經要紀律處分了。既然即使不說涉嫌非禮及強姦的案件,馬草泥的行為操守都如此違反黨紀,光這兩項已經足以對他進行紀律調查了。
>

> 兩條加起來,就是嚴重的誠信問題,如果一個經常虛報自己資料的人將來有機會代表社民連進行任何活動,包括選內部行委、區議會、立法會,到時又被人再爆料,那社民­連的聲譽不是大受打擊嗎?在此情況下,


>
> 1.要求馬草泥澄清他是否有做過這種事;
>
> 2.如有,要求他作出道歉及補償;
>
> 3.對外顯示社民連重視黨員的行為操守,不會任由黨員胡作非為;
>
> 4.對外顯示社民連會給當事人辯白機會,而不是連審訊也不做就作出處分
>
> 正是社民連現在要盡快處理的事情
>

> 但眾所周知,黃毓民因為在11月7日收到對他的嫡系要求進行紀律調查後,就完全不肯履行其職務,反而在11月25日在自己的節目去對季詩傑未審先判,情況一如終­審法院法官死不審案,卻去傳媒說另一個沒有被起訴的人如何有罪一樣。

pauly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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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1, 2010, 12:41:38 AM12/21/10
to lsddisc...@googlegroups.com
聯署信不涉誹謗,蕭若元方涉誹謗

聯署信原文寫到:但是今日傳媒再有關於你欺騙及性騷擾黨內及友黨異性的報導。

首先,欺騙及性騷擾黨內及友黨異性已經是人盡皆知而且多的是証人的了,今日被性騷擾那位也出來了,一個有正常理智的人會說得出的說話是不屬誹謗的,再加上只是轉述傳媒說法就更加不算了。


第二,真要上法庭的是蕭若元,他在11月10日在其節目上對我作出誹謗,我已安排進行法律程序的了。

自己誹謗別人,還好意思用誹謗去嚇人。



1abc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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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1, 2010, 1:00:11 AM1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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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上次話金鷹....繼毓x之後 蕭生誠信也破產了
只是很可惜,香港還有人能夠帶動我們嗎???

只是想用自己建立的權威去制做謊言.
大話是敵不過事實的存在....我相信到最後失敗的會是他們.

On 12月21日, 下午1时41分, paulymh <paul...@yahoo.com.hk> wrote:
> 聯署信不涉誹謗,蕭若元方涉誹謗
>
> 聯署信原文寫到:但是今日傳媒再有關於你欺騙及性騷擾黨內及友黨異性的報導。
>

> 首先,欺騙及性騷擾黨內及友黨異性已經是人盡皆知而且多的是証人的了,今日被性騷擾那位也出來了,一個有正常理智的人會說得出的說話是不屬誹謗的,再加上只是轉-述傳媒說法就更加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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