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申請時間自97年5月15日起至補助名額額滿。
2.申請方式:符合條件的社區或單位向環保局提出申請
3.補助對象(申請條件):
台北縣內,具有法定管理委員會之住宅社區與商業辦公大樓之
公共照明,改用省電燈具改裝工程. 補助對象並需符合台北縣
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作業規範及管考作業規定.
洽詢電話 台北縣政府環保局 29603456轉4074 張文江先生
台北縣的低碳診斷服務團-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
「低碳診斷服務」
詢問電話為29106067轉729 忻佩雯小姐
「公共照明省電燈具改裝工程補助」
詢問電話為29106067轉614 林村豐先生
詳細資料可上網站
http://www.epb.tpc.gov.tw/_file/1150/SG/28204/40535.html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