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家事勞務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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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ob...@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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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5, 2008, 10:51:12 AM6/5/08
to taiwan loss adjusters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5年度訴字第730號
為有關家事勞務補助費之新案例(被告吳碧玉為台北市議長吳碧珠妹)
往後第三人體傷也可能會請求此類損害

有空值得參考看看
下列為法官理算核賠項目

1. 醫療費(醫院看診收據日期明細)
2. 看護費(被告不爭執)
3. 計程車費(載有日期之計程車費收據明細)
4. 醫療器材及藥品費(被告不爭執)
5. 不能工作之損失(各類所得暨免扣繳憑單)
6. 腿傷修補費(將來給付:診所回函修補治療內容含:右大腿疤痕鬆弛及自體脂肪移植(6x5 平方公分):約新台幣4-6 萬元。右大腿疤痕鬆弛及局
部皮瓣轉移(8x2 平方公分):約2-4 萬元。淡疤及疤痕磨皮需3-7 次,每次10,000元計約3-7 萬元)
7. 家事勞務補助費(以當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布之勞工基本工資標準,即每月1 萬5,840 元(86年10月16日發布實施,至96年6 月8
日始調整)為計算標準,較屬相當。再以家事勞務工作,應由家庭成員夫妻各自平均分擔,原告應分擔之家事勞務部分應以2 分之1 計算。)
8. 慰撫金(陽明醫院出院轉科病例摘要、陽明醫院診斷證明書、振興醫院診斷證明書及各醫院醫療費用收據;原告現年52歲,大學畢業,受傷時擔任保帆公
司財務長工作,月入約4 萬5,000 元,有不動產乙棟,經濟狀況頗佳。而被告甲○○則現年53歲,高職畢業,肇事汽車為其所有,經濟狀況亦佳。本院
審酌實際情況、兩造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認原告請求慰撫金38萬元,尚屬過高,應予核減為30萬元,較屬妥適)
9. 機車修復費。(原告自承該機車出廠已有8 年,以新品更換舊品零件材料費自應予以折舊。又依行政院公佈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
機車之耐用年數為3 年,依定律遞減法,每年折舊率為千分之536 ,則原告機車之修復費用,扣除零件折舊後應以465 元為必要)

我看不懂法官理算超過耐用年數的折舊計算式
參透的人請教教我

Jacob 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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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9, 2008, 10:28:19 AM8/19/08
to JJ520, taiwan loss adjusters
事實背景據稱去年7月第三人意外跌傷--膝蓋挫傷請求醫藥費用,就診交通費用,薪資損失及精神賠償

Q1..是否應該請她提出96年的薪資所得
A1: 請求薪資損失的期間是96年則應提供96年實領薪資及未領薪資期間之證明

Q2..這種請假證明是否有證據力,醫囑僅第一份提到須在家休養,之後各份皆未提及
A2: 依據經驗法則,膝蓋挫傷無須休養30天,膝蓋挫傷與30天勞動能力的喪失亦難以認定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建議查證其傷勢是否惡化或有新傷導致無法工作

Q3.還需要調病歷嗎??
A3: 個人認為可詢問其就診醫師其傷勢是否須不工作休養30天

2008/8/18 JJ520 <lisa.j...@gmail.com>
怪哉!!本篇只能回覆作者..那就只好寄回覆作者
法官的算法還在研究中...

倒是有一個問題請教..此件意外發生於去年7月第三人意外跌傷--膝蓋挫傷
最近第三人終於提出求償文件請求醫藥費用,就診交通費用,薪資損失及精神賠償
明明公司就是她家開的ㄚ..
薪資證明給的是97年7月勞保投保薪資證明,
請假證明就是電腦打字..蓋公司大小章..證明共請假30天
Q1..是否應該請她提出96年的薪資所得
Q2..這種請假證明是否有證據力,醫囑僅第一份提到須在家休養,之後各份皆未提及
Q3.還需要調病歷嗎??

J520

郭容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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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0, 2008, 8:40:40 AM8/20/08
to Jacob Chao, taiwan loss adjusters
Thanks! I will ask her to submit.
J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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