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性物質限制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 2002/95/EC, 縮寫:RoHS)之法律風險與保險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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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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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16, 2008, 2:46:27 AM1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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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協助研究RoHS之法律風險與保險公證機會

【綠色產品法制化發展】

  1985年有28個國家於維也納達成保護臭氣層協議,並1987年9月16日再於加拿大蒙特婁市舉行國際會議,並共同簽署「蒙特婁破壞臭氣層物質管
制議定書」,2002年10月歐盟提出「WEEE及RoHS指令」,對廢電機電子設備之分類收集、回收再利用、廢棄處理及產品之禁用物質亦作了許多要
求。
歐盟綠色法規預計於2006年7月上路,而在2004年8月中旬之前,各會員國則將完成法令制訂,未來各項電子產品需符合環保法規,才能銷往歐盟國家。
歐盟綠色法規目前分為兩大類,WEEE規範廢電機電子物品之分類回收,RoHS則明確要求2006年7月前,電子電機產品中將禁止使用鉛(影響中樞神經
系統及腎臟系統)、鎘(因腎臟病變引發痛痛病)、汞(影響中樞神經及腎臟系統)、鎘(造成腎臟衰竭)、六價鉻(遺傳性基因缺陷)等重金屬及聚溴二苯醚
(PBDE)和聚溴聯苯(PBB)等阻燃劑(致癌及胎兒畸型)。
國際上各跨國公司亦已陸續公佈並執行其公司對於綠色產品之要求,如: SONY 公司之 GP 計畫與 SS-00259 環境管理物質管制規範、
MS 的 H00594 與 H00642 、 HITACHI 公司的綠色採購指引……等。

RoHS指令
歐盟於2006年7月1日確定電子電氣產品的鉛、鎘、汞、六價鉻四種重金屬、PBB及PBDEs兩種溴化物阻燃劑等六種有害物質禁用。許多關際大廠均要
求供應商2006年底前完成其規定,2005年為緩衝期,廠商必須表示正持續進行改善,否則將喪失商機。

WEEE指令
主要規定是藉著賦予各家電器與電子設備製造/銷售廠商,對於這些產品使用完盡後所產生廢棄物的"延伸製造者回收責任,來達到加強回收WEEE的目標。規
定各會員國應該在2006年年底之前達到至少回收70%WEEE與回收再利用50%以上WEEE材料與組件(各類電器回收率目標不同)的目標 。

1985年
  維也納,28個國家,達成保護臭氣層協議

1987年9月16日
  加拿大蒙特婁市,26個國家國際會議,共同簽署「蒙特婁破壞臭氣層物質管制議定書」。

1987年9月16日
  倫敦,蒙特婁議定書締約國第二次會議擴大列管物質,加速管制時程,2000年完全禁用氟氯碳化物、海龍及四氯化碳。

2001年10月
  印度斯里蘭卡可倫坡,第十三次締約國大會,決議新破壞臭氣物質、HCFC生產量管制與消減時程。

2003年
  歐盟已於 正式公佈了「廢電機電子產品回收( WEEE )」 及「電機電子產品限 量使用有害物質( RoHS )等指令。

2004年 8 月底
  會員國亦將於完成該指令相關對應法令之立法程序

2006年7月
  歐盟《ROHS指令》七月一日正式生效。自2006年7月1日起,在歐盟市場銷售的電子及電器產品所採用的均質物料,其鉛、汞、六價鉻、聚溴聯苯
(PBB)及聚溴聯苯醚(PBDE)含量,按重量計不得超過0.1℅,鎘含量不得超過0.01℅;被豁免者除外。

2007年01月
  加州《電子設備限用四大項有害物質》(RoHS)法令自2007年1月1日起生效。

2007年03月
  中國大力提倡歐盟RoHS指令的中國版RoHS《中國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

2007年07月
  英國7月1日起開始實施WEEE。英國在7月1日起開始實施WEEE規範,藉由再利用及再循環的方式來減少廢電子產品對環境的衝擊,取代將它們丟棄
在已經被塞滿的垃圾掩埋場中。

2008年01月
  韓國ROHS將於2008年1月1日正式實施。2007年4月2日,韓國國民大會正式通過《電子電器設備及車輛的資源回收法令》,法規要求就像一系
列的歐盟規範,內容包含RoHS、WEEE及ELV指令,此法預計2008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歐盟修訂《限制有害物質指令》
根據歐盟《限制有害物質指令》(RoHS),由2006年7月1日起,任何在市場出售的新電氣及電子設備均不得含有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及多溴
二苯乙醚6種有害物質。不過,指令亦包括若干豁免情況,豁免清單亦在擴大,《限制有害物質指令》(RoHS)陸續修訂中。

歐盟RoHS時程表
2002 年4月歐盟議會二讀通過。 2002 年10月歐盟議會與歐盟部長理事會達成共識。 2003 年2月13日RoHS指令(2002/95/
EC)公佈,提出六大限用有害物質及列舉第一至第十點排外項目。 2004 年8月13日歐盟各成員國需完成國內立法。 2005 年2月13日歐盟委
員會重新審議指令涵蓋範圍,並考慮新科技發展的因素,擬定禁用物質清單之項目與禁用範圍之檢討及再考量。 2005 年8月19日公告第
2005/618/EC號決議,規範六大限用有害物質在「均質物料(Homogeneous material)」中之最高濃度限值。 2005 年
10月15日公告第2005/717/EC號決議,增列第九點之9a及9b兩個排外項目。 2005 年10月25日公告第2005/747/EC號決
議,增列第十一至十五點排外項目。 2006 年4月28日公告第2006/310/EC號決議,增列第十六至二十點排外項目。 2006 年7月1日
六大危害物質之禁用。 2006 年10月14日公告第2006/690/EC號決議,增列第二十九點排外項目;第2006/691/EC號決議增列第
二十一至二十七點排外項目以及第2006/692/EC號決議增列第二十八點排外項目。

歐盟規範之危害性物質限制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 2002/95/
EC, 縮寫:RoHS)是歐洲聯盟在2003年2月所通過的一項環保指令(但並非法律),定於2006年7月1日起生效,主要規範電子產品的材料及工
藝標準,都要盡量減少內含有鉛、汞、六價鉻、鎘、多溴聯苯 (PBB)及多溴二苯醚 (PBDE)等元素及化合物在一規範之內。。

規範對象
RoHS的規範對象為工作電壓小於1000V AC或1500V DC的設備,分別為:
· 大型家用電器
· 小型家用電器
· 資訊技術及電信通訊設備
· 消費性耐久設備
· 照明設備
· 電機與電子工具
· 玩具、休閒與運動設備
· 醫療機器
· 監視、控制設備
· 自動販賣機
這幾類產品在製造時不得使用到下列六種化學物質:
· 鉛 (Pb)
· 汞 (Hg)
· 鎘 (Cd) 最大允許含量為0.01% (100ppm)。
· 六價鉻 (CrVI)
· 聚溴二苯(PBB)
· 聚溴二苯醚(PBDE),最大允許含量為0.1% (1000ppm)。
其中後兩者通常用為阻燃劑之用。傳統的生產過程中,鉛用於粘接晶片和板的小型焊接球。現在的無鉛技術不再需要用鉛,被錫、銀和銅的合成物取代。



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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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9, 2008, 3:51:23 AM1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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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否有正確解答?
依個人淺見是否為針對相關產品所可能造成之污染及危險,特別設計出保單並計算損失率加以承保
所以公證人針對此種保單出險後,當然有機會進行調查

On 10月16日, 下午2時46分, 摩根 <jacob_c...@gabrobins.com.tw> wrote:
> 請協助研究RoHS之法律風險與保險公證機會
>
> 【綠色產品法制化發展】
>
>   1985年有28個國家於維也納達成保護臭氣層協議,並1987年9月16日再於加拿大蒙特婁市舉行國際會議,並共同簽署「蒙特婁破壞臭氣層物質管
> 制議定書」,2002年10月歐盟提出「WEEE及RoHS指令」,對廢電機電子設備之分類收集、回收再利用、廢棄處理及產品之禁用物質亦作了許多要
> 求。
> 歐盟綠色法規預計於2006年7月上路,而在2004年8月中旬之前,各會員國則將完成法令制訂,未來各項電子產品需符合環保法規,才能銷往歐盟國家。
> 歐盟綠色法規目前分為兩大類,WEEE規範廢電機電子物品之分類回收,RoHS則明確要求2006年7月前,電子電機產品中將禁止使用鉛(影響中樞神經
> 系統及腎臟系統)、鎘(因腎臟病變引發痛痛病)、汞(影響中樞神經及腎臟系統)、鎘(造成腎臟衰竭)、六價鉻(遺傳性基因缺陷)等重金屬及聚溴二苯醚
> (PBDE)和聚溴聯苯(PBB)等阻燃劑(致癌及胎兒畸型)。
> 國際上各跨國公司亦已陸續公佈並執行其公司對於綠色產品之要求,如: SONY 公司之 GP 計畫與 SS-00259 環境管理物質管制規範、
> MS 的 H00594 與 H00642 、 HITACHI 公司的綠色採購指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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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9, 2008, 3:50:50 AM1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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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520 2008/11/07 10:54 PM To 摩根
Subject
Re: 危害性物質限制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 2002/95/
EC, 縮寫:RoHS)之法律風險與保險公證



不知是否有正確解答?
依個人淺見是否為針對相關產品所可能造成之污染及危險,特別設計出保單並計算損失率加以承保
所以公證人針對此種保單出險後,當然有機會進行調查



On 10月16日, 下午2時46分, 摩根 <jacob_c...@gabrobins.com.tw> wrote:
> 請協助研究RoHS之法律風險與保險公證機會
>
> 【綠色產品法制化發展】
>
>   1985年有28個國家於維也納達成保護臭氣層協議,並1987年9月16日再於加拿大蒙特婁市舉行國際會議,並共同簽署「蒙特婁破壞臭氣層物質管
> 制議定書」,2002年10月歐盟提出「WEEE及RoHS指令」,對廢電機電子設備之分類收集、回收再利用、廢棄處理及產品之禁用物質亦作了許多要
> 求。
> 歐盟綠色法規預計於2006年7月上路,而在2004年8月中旬之前,各會員國則將完成法令制訂,未來各項電子產品需符合環保法規,才能銷往歐盟國家。
> 歐盟綠色法規目前分為兩大類,WEEE規範廢電機電子物品之分類回收,RoHS則明確要求2006年7月前,電子電機產品中將禁止使用鉛(影響中樞神經
> 系統及腎臟系統)、鎘(因腎臟病變引發痛痛病)、汞(影響中樞神經及腎臟系統)、鎘(造成腎臟衰竭)、六價鉻(遺傳性基因缺陷)等重金屬及聚溴二苯醚
> (PBDE)和聚溴聯苯(PBB)等阻燃劑(致癌及胎兒畸型)。
> 國際上各跨國公司亦已陸續公佈並執行其公司對於綠色產品之要求,如: SONY 公司之 GP 計畫與 SS-00259 環境管理物質管制規範、
> MS 的 H00594 與 H00642 、 HITACHI 公司的綠色採購指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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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 2008, 9:53:45 AM1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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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RoHS如果有類似海運界要求船舶須具備blue card(一種保證若產生海洋污染負責清除之財務擔保,可以由保險公司協助取得),則保險業
有商機才會設計出保單,公證人針對此種保單出險後,當然有機會進行調查 。

在無強制保險的誘因下,保單就算設計出來,也沒有需求的市場吧!?

> > 其中後兩者通常用為阻燃劑之用。傳統的生產過程中,鉛用於粘接晶片和板的小型焊接球。現在的無鉛技術不再需要用鉛,被錫、銀和銅的合成物取代。- 隱藏被引用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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