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舊的法源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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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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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7, 2008, 12:11:15 AM8/27/08
to taiwan loss adjusters
11年老車被撞凹 判折舊僅賠3700
修車費1成 打官司倒貼百元
【丁牧群、張欽╱台北報導】男子陳保志兩年前開車時,被貨車從後方猛撞後往前衝,造成四部車子連環追撞,陳於是向貨車司機求償修車費三萬七千元。法官雖
然認為貨車司機該賠,但陳的車子是十一年舊車,判陳只能獲賠修車費的十分之一、也就是三千七百元。

無妄之災
陳保志打官司後,一、二審都被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敗訴,因為法官認為,修車材料雖是新品,但計算修車費時,仍應依照財政部的「固定資產折舊率表」計算,否
則會讓車主因為把舊零件換成新零件,得到好處,故判陳只能獲賠修車費用的十分之一。

「難道鼓勵撞窮人」
任職中天電視新聞部的陳保志,因為很愛這輛HONDA舊車,加上沒有錢換車,至今仍開著這輛車四處奔波,他埋怨,扣掉車禍鑑定費等約三千八百多元的訴訟
費用,自己倒楣被撞竟還要倒貼一百元,「我只是把車修好,也沒故意更換高級的進口零件,難道法官鼓勵大家去撞窮人的舊車,然後只要賠修車費的十分之一
嗎」?
對此,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徐培元強調,法官是根據行政院財政部發布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固定資產折舊率表」作出判決;而其他法院的法官,也多半
支持這樣的判決結果。
一名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解釋,如果肇事者與被害人沒有爭執,法官就會根據實際修車費用單據,判賠修車費;若雙方有爭議,才會根據車齡,依財政部相關公式,
計算新、舊零件折舊後的修車費用,但只要逾五年,都以十分之一判賠。

律師:民眾怎心服
但律師們則為民眾抱不平,律師何叔孋質疑:「難道開車撞死癌症末期病人就可以賠少一點,只因為他沒幾天可活嗎?」律師丁榮聰則痛批:「若不是被撞,車主
根本沒必要修車,怎能說用新零件把車修好就是得利。」律師林言丞也說:「法官在雙方沒爭議時,就判決被害人實際修車費,有爭議時卻搬出折舊公式,叫民眾
怎能心服?」

車禍求償須知
醫療費:檢附醫療費用單據,扣除健保支出部分。
工作損失:提出減少收入相關證明,例如請假單。
精神賠償:須提收入、身分等資料,說明承受痛苦。
殘障損失:包括勞動力減少及增加支出,如義肢等。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為何需計算折舊?法源??

JJ520

unread,
Aug 27, 2008, 12:12:58 AM8/27/08
to taiwan loss adjusters
1.法源:依民法第196條請求賠償物被毀損所減少之價額,得以修復費用為估定之標準,但以必要者為限(例如: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
(77.05.17第九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2.算法:直線折舊法較常用

摩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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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7, 2008, 4:59:08 AM9/7/08
to taiwan loss adjusters-保險公證公估理算師在台灣
個人以為:
法律人對折舊太拘泥於照財政部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

個人認為:
理算應回歸事實而定,切不可一概而論,否則顯失公平。

例如:
ABC三車皆為2005年份至今僅有岀廠三年歷史,若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直線折舊法,每年折舊六分之一﹝1/(5+1)=1/6﹞至今2008年
三年共折舊3/6亦即二分之一。
然而A車未曾使用、B車哩程數達30萬公里、C車哩程數3萬公里,
試問ABC三車受損後修車費相同時,其材料部份皆扣除二分之一折舊是否公平?
又若ABC三車之平時與回廠保養之條件各異,則ABC三車受損後縱然修車費相同,其材料部份皆扣除二分之一折舊,是否公平?

魔鬼在細節中,事實真相為何?不查清不細究,只好人云亦云,落得唬嚨速斷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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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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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9, 2008, 8:56:29 AM9/9/08
to taiwan loss adjusters-保險公證公估理算師在台灣

所以ABC三車因使用哩程數不同,則需用不同的算法。是何算法?有實務見解支持嗎??

若ABC三車在不同地點,哩程數相同。然因各車停放的處所為室內、室外陽光普照之地或終年刮風下雨之處,
是否各車之折舊計算,需詳細評估或是有其他特別的計算方法

煩請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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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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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9, 2008, 10:31:47 AM9/9/08
to taiwan loss adjusters-保險公證公估理算師在台灣
JJ520的問題很好,若能完整的回答,可以寫一本碩士論文。
JC擬答如下:

1. 討論折舊的目的: 在此謹限於財產價值的鑑定
2. 折舊的主要原因: physical deterioration實體損壞 functional obsolescene 功能退化
external obsolescene 外部退化
3. 會計學與稅法採用帳面折舊 Book Depreciation; 估價學所採用的折舊,考慮經濟利益與市場導向
4. 估價學所估計的折舊方法,主要有三種:市場抽取法 market extraction method、 年數-壽命法 the age-
life method、以及 分解法 breakdown method
5. 會計學與稅法採用帳面折舊接近年數-壽命法 the age-life method
6. JJ520的問題,可用市場抽取法 market extraction method(以統計方法將多數樣本加以分析比較)以及 分解法
breakdown method(將標的財產分解成更小零組件單位,分析各自之實體損壞 、功能退化 、外部退化程度之折舊,然後再加總起來得到完整
的折舊)

以上
請參考

摩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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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10, 2008, 12:22:34 AM9/10/08
to taiwan loss adjusters-保險公證公估理算師在台灣
太深了!不知JC在賣弄什麼?

摩根認為JJ520的問題,應用不同的面向思考
1. 若只是稅法所用,則依據「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固定資產折舊率表」處理
2. 若是PD財產險,則依據保單實際現金價值ACV或重置成本RCV之理算基礎處理,若保單無特別約定,實務上多已被保險人的帳務做法計算折舊
3. 若是責任險計算第三人財損,則可考慮依事實證據,採用上述方法或JC所提之估價法計算
4. JC所提之估價法所需花費成本較高,故除非爭議事件(包括保險事件或非保險事件)之當事人願意花錢找專家評估計算(在標的金額很大時有此可能),
否則似乎不實用。
以上是摩根的淺見 :)

JJ520

unread,
Sep 10, 2008, 7:55:39 PM9/10/08
to taiwan loss adjusters- YOUR CLAIM CONSULTANTS 保險公證公估理算師在台灣
JC和摩根都很厲害o!!
得好好咀嚼--才不會"人云亦云,唬嚨速斷"
J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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