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市東方科學園區大樓大火小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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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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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3, 2008, 12:00:41 AM12/3/08
to taiwan loss adjusters- YOUR CLAIM CONSULTANTS 保險公證公估理算師在台灣
2001年賠案回顧
汐止市東方科學園區大樓大火檔案

<大樓背景資料>
1989取得建築執照,1994取得使用執照。4棟26層大樓組成,A 、 B、C三棟呈品字狀相連 ,D棟分離在西側,地面1~3層與地下室5層互相
連接,26樓層SRC鋼骨結構的帷幕大樓、地下樓共5層。地面一至五樓為花崗岩基座,六至廿六樓採8MM高強化全反射玻璃帷幕,辦公商場總面積約為
300,000M2, A棟每層約2,800M2、B棟3,100M2、C棟2,800M2、D棟2,400M2,約有400家各類廠商(包括東帝士、
宏碁、味全等集團)在此設立總部。

<火災發生經過>
2001年5月12日星期六凌晨約04:00時發生火災,起火處在A棟3樓,台北縣消防局出動消防和義消人員救火,火勢延燒到4樓,12日約06:53
時,火勢撲滅。12日 18:30時,A棟5樓和7樓管道間附近延燒,19:00時,A棟9樓和10樓管道間附近延燒,
21:08時,台北縣消防局向台北市消防局請求支援70公尺雲梯車1部及人力。22:30時,A棟16樓開始竄燒,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再支援各式消
防車輛和人力。13日 04:10時到06:30時,火勢橫向蔓延到B棟25樓和26樓 。13日 11:10時,火勢在延燒到C棟25樓、26樓,
13日 15:07時,火勢完全控制;歷時逾35小時,投入消防人力設備:300名消防和義消人員及40餘輛各式消防車搶救。

<起火/延燒原因調查>
起火點:A棟3樓佛堂,起火後波及4樓生產電子零件公司。封閉式建築物空間,濃煙高溫排除不易,自大樓的管道間向上竄燒,高處強風造成火勢蔓延外,樓層
超過消防車、雲梯車的灑水高度,噴灑水系統等消防設備及防火區劃未發揮功能。

<損失情形>
損失包括煙燻焦灼火烤水溼損失、消防施救損失;估計金額:約NT$50億元。

<保險相關估計>
200多家廠商受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21家,承保案件約210件。
火險保險金額合計達NT$133億元,營業中斷險保險金額合計為NT$9.3億元,保險理賠合計約NT$41億元。

<保險理賠相關議題>:
Ø 損失程度確認:建物、設備等
Ø 保險利益:所有、借貸、受託、契約
Ø 重複保險:出租人、承租人、管委會
Ø 建物損失理算:公設、共有財物
Ø 帳冊等資料燒毀
Ø 重置成本賠償條件
Ø 相關利益人:抵押銀行、其他受益人
Ø 代位求償

<法院訴訟>:
台北縣汐止市東方科學園區大樓大火案,民國91年04月24日士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0年度易字第755號刑事判決)法官認定A棟三樓吉祥如
意多媒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內燃點的「延命燈」,突遭非人為外力打翻而引發大火,遂依失火燒毀現住建築物罪,判處公司負責人謝○○有期徒刑十月,員工洪
○○六月徒刑,洪○○得易科罰金。謝○○不服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提起上訴,民國92年07月31日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91年
度上易字第1859號刑事判決)駁回上訴,不得上訴。

法院認定之責任如後:本件東科大樓火災,起火戶是吉祥如意公司,業已查明,而起火點及起火原因是吉祥如意公司玄關處遺留火種所引起。按被告在東科大樓三
樓經營吉祥如意公司,販賣進口之香草、藝品,並在公司內講經、及設置並點燃大量油燈(包括延命燈),為被告所自承,此等油燈既具有相當不穩定性,易因人
為不慎及外力打翻而引起火災,應為被告所明知,自應於下班無人在時全部熄滅油燈或於夜間派人留守,並應隨時注意油燈燃熄之管制、監督、執行機制,以避免
火災等危險事故之發生,及確保上開建築物之安全,而依其情形,並非不能注意,竟能注意而不注意,既無管制、監督等機制,夜間又不派人留守,任由最後下班
之員工,去執行是否熄燈的工作;致洪○○最後下班離開公司之際,疏未注意將玄關處之油燈熄滅,因而引起火災於先;又被告本身既為吉祥如意公司與東方大樓
之緊急聯絡人,於火災當日遠在南投山區修行,而不與大樓保全人員保持可得聯絡之狀態,或登記其他緊急聯絡代理人的姓名電話,以致保全人員無法在第一時間
聯絡開啟鐵捲門,更使消防人員無法在第一時間進入火場滅火,因而擴大延燒至其他廠戶於後,致生本件火災,因而延燒其他七十餘家廠戶,則該等廠戶之延燒與
被告之過失間,均有相當因果關係。又本件擴大延燒之原因,或為防火區劃施作不善、或為管道間經人為破壞、或為消防人員未能即時察覺管道間之餘火,因而死
灰復燃,但仍無解於被告之過失責任。

<再保影響>:
保險是風險的分散,一般而言,再保險業的損失自留比例會比直接保險公司較高些,但也不會不分保給其他再保險人而100%自留風險,賠款率=直接業務賠
款/直接保費收入由於保費收入很分散,賠款也是,因此,保險公司因總賠款支出大於總保費收入(賠款率大於100%)而出大問題,較為少見。

2001年7月30桃芝颱風造成溪頭米提飯店受創,保額9億元,求償6.7億元。2001年9月17日納莉颱風造成北台灣淹水,保險承保求償案件約
3,300件,損失估計143億元。連同2001年5月的東科大火,2001年台灣財產險賠償逼近190億元。

但這些都比不上美國2001年911恐怖攻擊所受損失,個人認為這才是2001年再保損失慘重的主因(911世貿雙子星大樓損失,美國法院先認定1次事
故(保額美金35.5億元約合新台幣1183.5億元),後認定2次事故(保額兩倍美金71億元約合新台幣236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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